
醫療保險管理處工作制度醫院
醫療保險管理處工作制度(醫院)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關于社會醫療保險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規,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二、在院長的領導下,負責省、市、區、縣醫保、合作醫療保險、其他醫保及本院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的管理工作。
三、自覺遵守院內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積極響應醫院“三好一滿意”活動的各項要求,堅持以患者為中心、以質量為核心、以醫德為準則的宗旨,熱情文明為病人服務。
四、根據醫保相關部門的政策法規要求,制訂我院醫療保險管理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并按醫保政策的變化適時調整相關規定。
五、負責與各級醫保管理部門建立良好的協作關系,接受其監督檢查和指導,對檢查情況及時反饋和總結,對發現的問題督導科室積極糾正。
六、負責與選擇我院為定點醫療服務機構的各級醫保部門、協作單位洽談并簽定醫療服務協議。
七、結合醫院質量控制要求,指導臨床科室做好醫保患者醫療費用的監督審核管理,定期檢查相關政策的落實和執行情況。
八、加強醫保患者住院費用的管理,及時向醫保管理部門申報患者住院費用,對撥回的款項認真核對,建立臺賬,分析費用超支原因,督促、協調與相關科室的工作。
九、負責醫保患者在住院期間特種治療、特種檢查、貴重藥品、轉院、外出檢查、外購藥品等審批工作。
十、定期核查住院患者資料,認真核實醫保患者身份,確保無“冒名頂替”、“掛床住院”現象的發生,杜絕將醫保不支付病種納入統籌支付范疇。嚴格執行醫保患者出入院標準,杜絕分解住院,使返院率符合醫保規定。
十一、制定各臨床科室醫保工作的考核指標,每月對臨床科室醫保患者的住院費用進行統計分析,發現問題,及時督促科室整改。
十二、負責抽調專家定期對各臨床科室參保患者的終末病歷進行評審,以評促改,確保各臨床科室做到“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
十三、負責宣傳醫療保險政策,解釋有關規定,積極促進醫療保險工作的發展。
十四、熱情接待參保患者的咨詢、投訴,保證每起投訴有回復、有處理,建立醫、保、患三者和諧滿意的溝通橋梁。
十五、積極主動、熱情靈活地協調處理各種醫保工作中的其它問題,積極參加醫院的各種會議和活動,努力完成醫院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