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選煤廠高空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由于高空作業時存在不安全因素,為了避免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此本規定。
1. 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不論什么工程,不論專職或臨時,不論什么地點,什么時間,必須執行本規定。
2. 高空作業人員,作業前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身體健康。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癥、收繳殘疾、高度近視以及睡眠不足,身體疲勞、情緒不穩、酒后等人員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3. 施工前,施工單位應組織專人查看施工現場情況,編制、貫徹安全技術措施。堅持施工用工、機、器具、材料、確認完好,方能投入使用,發現問題及時聯系有關單位處理。劃定作業安全區域,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4. 登高作業時,衣著簡捷利落,要穿軟底鞋,戴安全帽和安全帶。安全帶高掛低用,并拴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不能拴在尖銳棱角的構件上,以免被其割斷造成事故。
5. 在未設護欄的平臺(房頂、屋面、棧橋上蓋)及角度孔洞、豁口周邊2米以內臨邊作業時必須設安全繩、戴安全帶;在臨近窗口、護欄作業,身體重心有可能超過窗口、護欄時必須戴安全帶。
6. 施工作業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所用物料堆放平穩,不得妨礙通行。
7. 在廠房內進行高空作業時,特別注意周圍環境;如電纜,電線,各種機械設備、管道、支架等。如有危害工作人員安全的現象,應立即排除或停止作業。
8. 使用梯子、腳手架、跳板登高作業時,必須采取相關的安全防護,執行相關的安全措施。
9. 高空作業時,工具應放在工具袋內,不應把工具、器具放在工作點邊緣。傳遞物件應用掉繩,嚴禁上下拋擲工具和器材。
10. 高空作業時必須設有監護人,禁止單獨高空作業。
11. 禁止立體交叉作業。
12. 攀登、懸空的高處作業,必須采取相關的安全防護,執行相關的安全措施。
13. 遇到六級以上大風和大雨時,禁止露天高空作業。若因搶修需要,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14. 雨雪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凍措施,事先清除作業場所的雨水、冰雪。
15. 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
16. 因作業需要,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后應立即恢復。
第2篇 企業選煤廠高空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由于高空作業時存在不安全因素,為了避免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此本規定。
1. 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不論什么工程,不論專職或臨時,不論什么地點,什么時間,必須執行本規定。
2. 高空作業人員,作業前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身體健康。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癥、收繳殘疾、高度近視以及睡眠不足,身體疲勞、情緒不穩、酒后等人員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3. 施工前,施工單位應組織專人查看施工現場情況,編制、貫徹安全技術措施。堅持施工用工、機、器具、材料、確認完好,方能投入使用,發現問題及時聯系有關單位處理。劃定作業安全區域,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4. 登高作業時,衣著簡捷利落,要穿軟底鞋,戴安全帽和安全帶。安全帶高掛低用,并拴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不能拴在尖銳棱角的構件上,以免被其割斷造成事故。
5. 在未設護欄的平臺(房頂、屋面、棧橋上蓋)及角度孔洞、豁口周邊2米以內臨邊作業時必須設安全繩、戴安全帶;在臨近窗口、護欄作業,身體重心有可能超過窗口、護欄時必須戴安全帶。
6. 施工作業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所用物料堆放平穩,不得妨礙通行。
7. 在廠房內進行高空作業時,特別注意周圍環境;如電纜,電線,各種機械設備、管道、支架等。如有危害工作人員安全的現象,應立即排除或停止作業。
8. 使用梯子、腳手架、跳板登高作業時,必須采取相關的安全防護,執行相關的安全措施。
9. 高空作業時,工具應放在工具袋內,不應把工具、器具放在工作點邊緣。傳遞物件應用掉繩,嚴禁上下拋擲工具和器材。
10. 高空作業時必須設有監護人,禁止單獨高空作業。
11. 禁止立體交叉作業。
12. 攀登、懸空的高處作業,必須采取相關的安全防護,執行相關的安全措施。
13. 遇到六級以上大風和大雨時,禁止露天高空作業。若因搶修需要,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14. 雨雪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凍措施,事先清除作業場所的雨水、冰雪。
15. 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
16. 因作業需要,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后應立即恢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