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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環境保護工作情況總結報告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省環保廳悉心指導下,我局堅持“服務發展、改善民生”總體取向,緊緊圍繞“成渝中心、綠色崛起”發展戰略,以保持或進一步改善優良環境質量,解決制約發展和影響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為目標,扎實開展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城鄉環境保護和工業污染防治等重點工作,努力推進我市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為實現“五個戰略定位”作出了積極貢獻。目前,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預評估已順利通過,即將申請正式驗收。現將環境保護工作匯報如下:
一、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全面完成
xx年省政府下達我市總量減排目標任務為:削減化學需氧量排放量1040噸,氨氮111噸,二氧化硫排放量不增加,氮氧化物排放量不增加,完成目標責任書指定項目26個。市政府與各縣(區)政府簽訂“xx”減排目標責任書。進一步加強了減排監測、監察、統計體系建設,研究制定了《總量減排監測工作方案》。建立環保、經信、住建、公安、畜牧等部門各負其責、協作聯動的工作機制。強化工程、結構、管理減排三大措施,狠抓源頭控制、政策引導和項目落實,努力提升減排工作能力。共完成上報水污染物減排重點項目28個,大氣污染物減排重點項目7個,出川斷面整治和限期治理畜禽養殖減排重點項目38個。經自查,預計削減化學需氧量排放量1603.88噸,氨氮208.39噸,二氧化硫255.34噸,氮氧化物不增加,超額完成目標任務,實現“xx”減排良好開局。
二、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切實成效
認真組織實施《“xx”三峽庫區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規劃》、《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xx”規劃》,10個工業、3個重金屬、1個飲用水源地、1個畜禽養殖污染、1個區域水環境等污染防治項目按年度要求順利推進。扎實開展縣(區)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其中射洪縣在全省86個縣(市、區)中排名第6位。圓滿完成6家重點工業企業污染限期治理和21家企業清潔生產審核。不斷深化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12家重點企業簽訂保險合同,防范污染事故發生,為應對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創造有利條件。加強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監管,安全轉移危險廢物14批次。積極推進機動車污染防治,檢測機動車37718余輛,發放綠色環保標志6600個,并建立了遂寧市機動車輛污染物排放監測數據庫。
三、農村環境保護再創新的業績
全面完成總投資8860.14萬元,爭取環保部、省環保廳專項資金4650萬元的國控出川水質斷面污染源綜合整治項目,治理水質斷面及周邊鄉鎮點源、面源污染,有效改善我市國控出川水質斷面及周邊鄉鎮環境狀況。建設船山區龍鳳鎮、安居區大安鄉、蓬溪縣荷葉鄉等鄉鎮生活污水處理站8套,全部投入運行。摸底調查全市246家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完成6家企業污染限期治理。深入推進明月河、聯盟河、開善河、米家河等小河流環境治理,分解落實了31個排污口整治任務,
督促開展打撈漂浮物、清掏河底淤泥、完善污水收集設施等整治工作,做到污水不下河。編制《遂寧市“xx”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庫建設方案》,將600余個村莊納入項目庫。爭取到總投資約1.7億元,上級環保專項資金近億元的郪江流域大英段生態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分三年對郪江流域及周邊76個村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養殖污染進行治理,目前正在有序推進。
四、生態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對全市41家重點環境安全風險源實施24小時監控,及時處理異常數據64次。定期開展12家國控重點污染源、10家省控重點污染源、5家國控污水處理廠和5家重金屬污染源的監督性監測、比對監測工作。編制全市109家環境安全風險源企業名單,落實轄區政府、環保部門和企業監管責任。利用天網工程,在重點飲用水源保護區設置監控攝像頭,實行24小時持續監控。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境安全百日大檢查、飲用水源保護和中高考禁噪等環保專項行動,著力解決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累計出動執法人員2100余人次,處理環境信訪投訴糾紛173件,實行行政處罰32起,處罰款25.82萬元,其中天宏紡織噪聲擾民、華西鋁業廢氣擾民、蓬溪垃圾處理廠臭氣擾民、遂寧二中新校區惡臭氣體污染等問題得到了妥善處置,有力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環境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全年,全市沒有發生任何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生態環境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五、區域環境質量保持優良水平
精心組織實施我市轄區內7個地表水斷面、3個飲用水斷面的水質監測工作,4個大氣自動監測點位、3個降塵和硫酸鹽化速率監測點位、3個酸雨點位的大氣質量監測工作,以及7個功能區噪聲點位、74個交通噪聲點位和220個區域環境噪聲點位的聲環境質量監測工作。監測結果表明:遂寧市城市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均為100%;xx-xx年,市城區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率分別為98.36%、98.63%、98.07%,城區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年平均濃度值穩定達到國家二級標準;xx-xx年,市聲環境質量全面達到了《聲環境質量標準》( gb3096-xx)的要求, 城市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分別為53.2、54.6、54.1分貝,交通干線噪聲分別為65.4、64.2、64.3分貝,我市環境質量保持優良水平。為保障群眾對環境質量的知情權、監督權,我局定期在遂寧日報、遂寧新聞網、城區電子屏幕上發布環境質量公告和環境質量月報、季報。啟動了pm2.5研究性監測,投資230萬元購置監測設備,并公開發布研究性監測數字。為加強環境管理,防治pm2.5污染奠定基礎。
第2篇 關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情況的報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受市政府委托,現將我市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情況作如下匯報,請審議。
一、工作進展情況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立足安康資源環境稟賦,堅持生態立市戰略,把生態創建作為加強農村環保工作的重要載體和抓手,結合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移民搬遷等,深入開展了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農村人居環境得到明顯改善,農村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
(一)加強領導,強化農村環保工作職責。農村環境保護是一項順民意、解民憂、惠民生的民心工程,關系農村的可持續發展,事關老百姓的福祉。一是成立領導機構。市政府成立了農村環保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主要負責生態創建、農村環境污染防控、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農業面源污染控制、礦山生態保護、重金屬污染土地治理等工作。二是召開專題會議解決農村環保突出問題。市政府堅持每年都要召開全市農村環境保護暨生態創建工作會議,表彰先進單位,總結交流經驗,安排部署工作,明確全市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指導思想、主要目標、重點工作和推進措施,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關于加快生態安康建設的實施意見》等一系列文件,有效解決了生態創建及農村環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三是建立健全了農村環保工作考核機制。市政府堅持把生態創建和農村環保工作納入年度考核,進一步夯實目標任務,落實工作職責。在新一輪市縣政府機構改革中,市環保局增設了自然生態保護科,石泉、鎮坪、旬陽等縣區也設置了相應的機構,增加了人員編制。絕大多數鄉鎮明確了抓農村環保工作的分管領導,確定了專兼職工作人員。全市上下將生態創建和農村環保列入黨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目標有機結合,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領導機制、工作機制和考核監督機制,為凝聚創建工作合力起到了重要的促進作用。
(二)統籌規劃,促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我市將《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作為重要內容納入《“xx”環境保護規劃》中,并制定了《安康市生態創建工作方案》,明確了農村環保的主要工作和考核指標。一是開展以“清潔家園、清潔水源、清潔田園、清潔能源”建設為主要內容的生態鎮、村的創建工作,以點帶面促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二是加快城鎮生活垃圾、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推廣“戶分類、村收集、鎮處理”的城鄉垃圾一體化處理模式,不斷提高農村垃圾處理水平。三是積極推廣農村沼氣、太陽能等清潔能源。以發展農村沼氣為重點,多種能源互補,建立農村清潔能源體系,加快推廣適合農村發展的清潔、環保、節能新型能源,最大限度地減少垃圾和污染源產生,確保農村清潔環保。四是開展土壤重金屬污染治理。目前旬陽汞礦區、白河鉛鋅礦區重金屬污染治理工程項目建設順利推進,分別投資5920萬元、1326.5萬元開展了相關治污技術的試驗研究,初步建立了重金屬綜合治理技術體系,完成了部分示范樣板建設和示范推廣任務。五是全面推廣測土施肥,合理使用農藥化肥。推廣使用低毒、低殘留農藥和高效化肥。教育農民積極回收廢舊農膜、肥料包裝和農藥瓶等。六是加大二區一園建設力度。全市建成自然保護區1000余平方千米,風景名勝區268平方千米,森林公園360平方千米。
(三)搶抓機遇,完善農村環保基礎設施建設。2023年,漢濱區、嵐皋縣、寧陜縣被定為全省首批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縣,項目總投資約1.4億元,分三年實施。去年中省共下達三縣區項目資金1325萬元,集中連片整治 5個鎮、24個行政村的農村環境,目前項目進展良好。同時,漢陰、石泉、寧陜三縣68個村開展了生活垃圾集中整治,漢濱、旬陽兩縣區17個村實施突出環境問題整治。其他各縣不等不靠,統籌各類資金用于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自2023年以來,全市建成生活垃圾處理設施530個,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系統460個,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設施 604個。通過實施各類農村環境整治項目,使農村環境基礎設施不斷完善,農村生活環境大為改觀。
(四)防治并舉,嚴控農村地區工業污染。一是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標準,嚴格環保審批和“三同時”制度,防止借產業升級、調整結構等由頭使污染由城市向農村地區轉移。全市近年對17項不符合環保要求的項目進行了否決。二是調整鄉鎮工業區布局,實行居民進區、工業入園的原則,實施工業區企業產業升級、技術改造、污染治理相結合。三是狠抓工業污染防治,實現達標排放。全市有重點涉水企業排污口73個,尾礦庫32座(重金屬尾礦庫14座,非重金屬尾礦庫18座),環境風險企業132家,其中重大風險10家,較大風險53家,一般風險69家。去年以來,全市共關停了31家企業,對11家企業實行了停產整治,限期整改96家。四是開展礦山開采秩序整頓。去年以來,全市先后開展了打擊非法采礦行為專項行動,共關閉無證礦山3家,遏制了亂采濫挖的勢頭,部分礦山生態破壞得到恢復。
(五)加強監管,確保農村飲用水源安全。一是加強對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指導和監管,完善各類標示牌、界樁及警示標志,堅決依法關停或搬遷飲用水源區內的污染源,確保飲用水安全。二是開展了打擊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專項行動和“環境安全百日大檢查”。對全市36家重點涉水企業進行了現場檢查,責令停產治理6家,限期整改15家。三是加快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加快了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度,建立健全污水處理的管理、監督、運營體制,提高污水處理效率,確保飲用水安全。目前,9縣區污水處理廠均已試運行。
(六)突出重點,加快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我市是全省畜禽養殖大市,畜禽養殖產業已成為我市農業產業中的支柱產業。我市畜禽養殖污染已成為農村環境主要污染源,污染投訴較多。據統計,全市有養豬戶30余萬戶,規模化畜禽養殖場445家。近年來,我市大力推廣“生豬養殖—糞污治理—有機肥生產、沼液還田—農作物生產”等生態養殖和循環經濟模式,實施綠色環保技術,把規模化畜禽養殖場作為整治重點,積極制定了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實施方案》,確保污染治理達到相關技術規范。2023年,全市共有21家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完成了污染治理設施建設,20家制定了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實施方案。
(七)整合資金,推進農村環保工作進程。一是積極組織申報項目,爭取中省農村環保專項資金。環保部門積極組織申報“以獎促治”、“以獎代補”農村環保項目,爭取中央、省級環保專項資金用于農村環境保護工作。2023年以來,累計實施農村綜合整治項目840個,爭取中省農村環保資金1.2 億元。二是堅持城鄉統籌,破解農村環保資金難題。市政府確定市級財政拿出100萬元用于生態縣創建獎勵,縣區每年從財政生態補償專項資金中切塊10%用于農村環保和生態創建工作,并將此項工作列入年度市縣區政府環保目標任務書進行重點考核。各縣區按照市政府提出的要求,全面建立了財政生態補償專項資金環保專戶,制定了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整合捆綁中省農村環保、沼氣、新農村建設等方面項目資金,用于鄉鎮、村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處理、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沼氣建設、生態恢復和水源地保護。通過建立財政生態補償專項資金環保專戶,有效解決了抓農村環保工作缺少資金支持的難題,調動了縣鎮村三級抓農村環保工作的積極性。三是抓移民搬遷機遇,改善農民生活環境。近年來,我市緊緊抓住中省移民扶貧政策,結合新農村建設機遇,對處于自然條件惡劣、地質災害地帶的村組,實行整村組生態移民搬遷,促使人為活動造成的生態“傷痕”得以休養生息,生態移民獲得良好的生產生活條件。在建設規劃上,注重在移民新村選址、飲用水源方面把好關口。在建設內容上,以增設排污管網和污水處理設施為重點,提高新村綜合建設成效;在建設方式上,將新村與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相銜接,提升了新農村建設的水平和效果。“xx”以來,全市各級累計投入移民搬遷專項資金3.5億元,完成生態移民搬遷1.38萬戶5.6萬人,建設了64個標準化移民新村,建成漢陰縣雙乳鎮、寧陜縣皇冠鎮、平利縣龍頭村、漢陰縣三同村等一批標準高、設施全、環境好的生態村鎮。生態移民為改善我市農村人居環境、保護脆弱的生態環境開辟了新的道路。
(八)典型帶動,開展生態創建活動。開展生態創建活動是創建省級環保模范城市的重要考核指標。近年來,我市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生態安康建設的實施意見》精神,加強組織協調,細化分解落實,完成 “十百千”生態創建工作任務。截止目前,寧陜、旬陽兩縣已被命名為國家生態示范區,平利縣、嵐皋縣、漢陰縣創建省級生態縣已通過省級專家技術評估,其余五縣區全面啟動省級生態縣創建。全市已建成國家級生態鄉鎮4個、生態村4個;省級生態鎮17個、生態村26個;市級生態鎮114個、生態村95個,縣級生態鎮164個、生態村1800個。為“xx”末全市實現“十百千”生態創建目標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思想認識不夠,群眾環境意識亟待增強。部分領導干部對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沒有真正把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提高到建設“生態、文明、和諧”的新農村的目標要求上來,基礎設施投入、農村污染控制等問題未得到足夠的重視。對群眾宣傳教育引導力度不夠,環境意識淡薄,解決農村臟亂差問題缺乏主動性和積極性。
(二)農村環保欠帳較大,環保設施建設滯后。長期以來,“重城市、輕農村,重工業、輕農業,重點源、輕面源”的環保城鄉差距十分突出,農村環保欠賬過多。隨著農村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農村生活垃圾數量連年劇增,不少鄉村出現了“垃圾圍村”和“污水橫流”之勢,已成為新農村建設中一個不可回避的難題。全市絕大多數村鎮基本無環保基礎設施,農村污水大多就地排放,生活垃圾亂堆亂倒。
(三)管理機制不完善,農村環保工作基礎薄弱。十縣區普遍存在人員少、配備弱的狀況,縣鎮兩級還沒有專門的農村環保日常管理機構,未配備專職工作人員,缺乏必要的監測、監察設備和能力,經費短缺,制約了農村環保工作的開展。農村生態環境建設涉及多個管理部門,業務和職責交叉重疊,部門之間工作上缺乏協調。特別是村鎮環保工作力量薄弱,傳統的機構設置和人員力量不能適應日益繁重的農村環境監管工作需要。
(四)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資金不足,長效管理難度加大。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資金嚴重短缺是制約我市農村環境整治的瓶頸,盡管近年來我市不斷加大農村環境保護投入,縣區每撥出資金用于農村環境整治,但因農村點多面廣,具體到村的資金有限,遠遠不能滿足農村環境整治的需要。資金的緊缺使農村環境衛生整治只能分村、分步進行,也決定了農村環境保護和建設的艱巨性和長期性。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建立健全農村生態建設監管機制。細化分解各級各部門依法履行農村環境保護責任,將生態保護作為各級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推行領導干部任期生態環保目標責任制,以生態創建為載體,建立政府統一領導,環保部門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按照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先行、公共服務配套、生態環境城鄉一體化的要求,加快編制和實施農村生態建設規劃。要增強基層環保工作力量,逐步建立縣、鄉、村三級環保工作網絡。加強基層環境監管能力建設,配備必要的監測設備和技術人員,建立常規監測評價體系和信息系統,定期公布區域環境狀況,提升監管水平。
(二)建立多元化的農村生態建設投入機制。進一步加大政府投入,督促縣區切實落實好每年從財政生態補償專項資金中10%用于農村環保和生態創建工作的政策。加強管理,整合各部門的生態建設項目資金,優先集中用于重點鄉鎮的生態建設。設立農村污染防治基金,專門用于農村污染防治科技示范點、示范項目的建設補助。對污染減排、污染源治理、村莊環境整治和生態建設實行以獎代補,以獎促治。采取財政貼息、投資補助等方式,引導社會資金投向農村生態建設,逐步形成以政府投資為導向,農村與企業投入為主體,信貸投入為補充的市場化、社會化、多元化的農村生態建設投入新機制。
(三)加大農村環境執法力度,防治農業面源污染。切實加大對現有鄉鎮企業的監管力度,嚴格“三同時”監管,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對新上項目,要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加快小城鎮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建立農村垃圾“戶收、村運、鎮處置”的垃圾處理模式,提高農村垃圾處理率、清運率和處理率,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和集中處理能力。因地制宜加大對大中型沼氣池建設過程中的規劃和資金、技術扶持力度,同時制訂畜禽養殖小區排污處理辦法,確保養殖廢水達標排放,積極引導農民科學施肥,鼓勵使用生物農藥或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推廣病蟲害綜合防治和生物防治。發展生態農業,綜合采取技術措施、工程措施,控制農業面源污染。
(四)加大環保知識及法律、法規普及宣傳。環保、農林、規劃、水利、城建等相關部門、各縣區和鎮及各個新聞媒體要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加大農村環境保護宣傳活動的力度,扎實開展生態文化進村活動。把保護環境灌輸到每個村民頭腦中,不斷提高他們的環境意識,讓農村明白什么是環保,為什么要環保,怎樣才能環保。通過提高村民的環保意識,促進他們革除陋俗,樹立文明新風,從而改善人們的生存環境,提高生活質量。
我市農村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上級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望還有很大差距。我們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市人大的監督支持下,認真聽取和吸納各位委員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切實解決好農村環境保護中存在的問題,努力提高農村環保工作水平,為建設美麗富裕新安康做出新的貢獻。
第3篇 國務院關于環境保護工作情況的報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我受國務院委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環境保護工作情況,請予審議。
一、全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環境保護,把保護環境確立為基本國策,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十一五”期間,國務院召開第六次全國環境保護大會,把環境保護擺上更加重要的戰略位置,經全國人大批準組建了環境保護部,將主要污染物減排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約束性指標,提出建設生態文明、讓江河湖泊休養生息、推進環境保護歷史性轉變、積極探索環境保護新道路等戰略思想,推動我國環境保護從認識到實踐發生重要變化,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一)超額完成污染物減排任務。2023年全國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比2023年分別下降12.45%和14.29%,超額完成減排任務。國務院成立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了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層層分解落實減排任務,強化責任考核,加大結構減排、工程減排、管理減排工作力度。“十一五”期間,全國累計關停小火電機組7683萬千瓦,淘汰落后產能煉鐵1.2億噸、煉鋼0.72億噸、水泥3.7億噸、平板玻璃4500萬重量箱、造紙1130萬噸;累計建成城鎮污水處理廠2832座,污水日處理能力達到1.25億噸,新增污水管網約6萬公里,全國城市污水處理率由52%提高到77%;累計建成5.78億千瓦燃煤脫硫機組,脫硫機組比例從14%提高到86%。2023年全國地表水國控監測斷面中,ⅰ—ⅲ類水質斷面比例為51.9%,劣ⅴ類水質斷面比例為20.8%,分別比2023年提高14.4個百分點、下降6.6個百分點;全國城市環境空氣中二氧化硫、可吸入顆粒物的年均濃度分別下降26.3%和12%。
(二)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取得成效。國務院先后印發《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國家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等,明確經濟建設必須符合環境保護要求。完善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取消對200余種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的出口退稅,對不符合節能環保要求的項目不予新增貸款。完成環渤海、成渝等五大區域重點產業發展戰略環境影響評價。嚴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采取“區域限批”、“行業限批”等措施,拒批投資近3.2萬億元的“兩高一資”等建設項目。深入推進重點工業行業污染防治,強化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和后督查,積極推行清潔生產,大力發展循環經濟。2023年,全國造紙、化工和紡織行業化學需氧量排放強度比2023年分別下降73.9%、66.7%和50%,電力、非金屬礦物制品、黑色金屬冶煉行業二氧化硫排放強度分別下降72.5%、58.1%和50%。
(三)全面推進江河湖泊休養生息。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規劃實施情況考核暫行辦法,建立了跨省界斷面水質考核制度。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規劃項目完成率為87%,較“十五”期間提高22.8個百分點,累計完成投資1389億元。加大飲用水水源保護力度,重點城市供水量水質達標率提高到84.8%,2.15億農村人口飲水不安全問題得到解決。強化海洋環境保護,《渤海環境保護總體規劃》全面推進。
(四)探索建立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關于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改善區域空氣質量的指導意見,有效保障了北京奧運會、上海世博會和廣州亞運會期間的環境質量。實施“西氣東輸”、“西電東送”等清潔能源重點工程,與2023年相比,新增清潔能源替代約1.1億噸標準煤。全面開展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鼓勵發展熱電聯產、集中供熱,全國集中供熱面積逾30億平方米。嚴格新車型環保標準控制,出臺補貼政策加快老舊車輛淘汰。2023年我國新車的單車排污量比2000年下降90%以上。
(五)集中整治重金屬污染等關系民生的突出環境問題。國務院批準了《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和《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治理實施方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關于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導意見,確定了5個重點防控行業和138個重點防控區。中央財政增設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2023年下達資金15億元,支持重點防控區綜合防治、新技術示范和推廣。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525億元支持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項目,帶動地方投資3000多億元,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72.4%,比“十五”末提高20個百分點。加強城市噪聲環境監督管理。推行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轉移聯單等制度。開展了全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調查。
(六)繼續強化生態保護和農村環境保護。國務院成立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國家委員會,批準了《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2022—2030)》;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關于做好自然保護區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全國綜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積23萬平方公里,完成造林2529萬公頃,森林覆蓋率達到20.36%。全國已建立各種自然保護區2588個,占國土面積的14.9%。實施了沿海地區海洋生態修復工程。中央財政安排40億元實施農村環境保護“以獎促治、以獎代補”,支持6600多個村鎮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和生態示范建設,帶動地方投入資金80多億元,2400多萬農村人口直接受益。推進生態農業和有機農業建設,推廣農業清潔生產技術,開展測土配方施肥試點,減少不合理施肥約580萬噸。初步完成了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七)穩步推進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核技術利用活動管理日益規范,初步實現了生產、銷售、使用、進出口和回收的全過程管控。截至2023年底,我國大陸已建成投運核電機組13臺,在建核電機組28臺,總體運行安全;各類研究堆、核燃料循環設施等在役核設施安全可控。老舊核設施退役和污染治理工作穩步實施,建成31個放射性廢物庫,高風險污染源逐步得到控制。建立全國輻射環境監測網和核輻射預警系統,核安全監管能力得到強化。有效開展了汶川地震、日本福島核電站核泄漏事故的應急監測與處置工作。
(八)不斷完善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體系。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修訂了水污染防治法,制定了循環經濟促進法;在物權法、刑法修正案及其他有關法律中也針對環境保護作出了新的規定;開展了水、大氣、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和清潔生產等環保相關法律實施情況監督檢查。國務院頒布了《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等8項環境保護行政法規。出臺脫硫電價、綠色信貸、綠色證券等一系列政策,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及交易、生態補償、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等試點。國家環境保護標準體系初步建立,現行標準已達1300項。
(九)切實加強環境執法監管和能力建設。持續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海洋環境聯合執法檢查等,“十一五”期間共查處違法企業8萬多家次,取締關閉7294家,妥善處置733起突發環境事件,其中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49起。中央財政安排環保預算資金100.3億元,比“十五”期間增加78.7億元。中央安排主要污染物減排專項資金70.9億元,支持全國52%的縣區級環境監測站完成標準化建設。完成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環境宏觀戰略研究,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重大科技專項取得階段性成果。
二、存在的問題
(一)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十分艱巨。“十二五”期間,我國主要污染物減排指標由2項增加到4項,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減排領域由工業和城鎮擴展到交通和農村。要實現主要污染物較“十一五”末減排8%—10%的目標,既要消化污染增量,又要削減污染存量,經測算,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消減601萬噸、654萬噸、69萬噸、794萬噸,占2023年排放基數的24%、29%、26%、35%。從今年上半年情況看,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繼續下降,但氨氮排放量僅下降0.73%,氮氧化物排放量反而上升6.17%。
(二)環境污染依然嚴重。從水體污染看,全國1/5的地表水國控斷面水質為劣v類,湖泊富營養化問題日趨嚴重,部分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安全受到威脅。182個開展地下水水質監測的城市中,57%的監測點位水質較差甚至極差。海洋溢油、赤潮、綠潮頻發。從大氣污染看,2023年,全國17.2%的城市空氣質量未達到國家二級標準,主要是可吸入顆粒物濃度超標。珠三角、長三角、京津冀等區域性大氣污染日益突出,廣州、深圳、上海、南京、蘇州、天津等大城市的灰霾天數已占全年的30%—50%。空氣質量評價方法有待改進。機動車成為城市空氣的重要污染源。公共場所室內空氣質量達標率不足50%。從土壤污染看,我國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不容樂觀,受污染的耕地約有1.5億畝,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遼中南和西南、中南等地區土壤污染面積較大。固體廢物堆存占地和毀田約200萬畝。一些城市污染場地再開發的環境風險不容忽視。
(三)損害群眾健康的環境問題仍然比較突出。近年來,重金屬污染事件呈高發態勢。今年1—8月,全國發生11起重金屬污染事件,其中9起為血鉛事件。在全國排查的4.46萬家化學品企業中,72%分布在長江、黃河、珠江、太湖等重點流域沿岸,距離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重要生態功能區等環境敏感區不足1公里的占12.2%。近年來,化學品污染事件頻發,僅近期就連續爆發了渤海蓬萊油田漏油、云南曲靖鉻渣非法傾倒等環境事件。機動車、家電等更新換代加快,電子廢棄物、工業固體廢物、醫療廢物和危險廢物產生量持續增加,仍有198.2萬噸鉻渣亟待處置,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事件時有發生。全國約有1.2萬座尾礦庫,其中危、險、病庫占12.4%,對周圍水和土壤環境污染嚴重。垃圾圍城現象愈演愈烈,29%的城市沒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城市餐飲油煙、噪聲等問題擾民嚴重。
(四)生態保護和農村環境保護亟待進一步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重點生態功能區保護、生態補償、生物安全等工作任務艱巨,礦產、旅游等資源開發中的生態保護措施難以落實。特別是水資源開發過度,水電建設、水資源調度不合理,導致部分中小河流斷流,水環境容量急劇下降。非法采砂泛濫,城鎮河流渠道化,嚴重損害河流生態功能。農村地區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無序排放現象普遍。化肥、農藥不合理使用問題突出,畜禽和水產養殖污染嚴重。農村環保工作投入不足,機構和隊伍建設滯后。
(五)核與輻射風險防范壓力加大。我國早期核設施安全水平較低,運行時間長,部分設施老化,安全風險增大。新建核電機組數量和規模迅速擴大、多種技術并存,放射源和核技術利用裝置分布廣、數量多,核安全監管難度大。民用核安全設備質量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鈾礦冶和伴生礦開發利用的環境問題日益突出。大量放射性廢物亟待處理處置。
我國環境保護工作存在的上述問題,有客觀原因,但主要還是思想觀念、管理方式和監管力度等主觀上的問題。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強化環境保護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作用。認真落實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編制實施國家環境功能區劃,在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劃定生態紅線。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加快淘汰落后產能,發展節能環保產業,整體提升環境保護技術、裝備和服務水平。著力推進化工、石化等高環境風險產業園區、流域梯級水電開發、城市建設、資源能源開發等規劃環評。進一步嚴格環境準入,強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嚴格控制“兩高一資”、低水平重復建設和產能過剩建設項目。開展稀土、鋼鐵、制革、鉛蓄電池、玉米深加工等重污染行業專項檢查,嚴格上市公司環保核查。
(二)確保實現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實施“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繼續強化結構減排、細化工程減排、實化管理減排。全面提升城鎮污水處理水平,加大重點行業水污染治理力度,積極推動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的污染防治。持續推進電力行業污染減排,加快鋼鐵、水泥等非電重點行業脫硫脫硝進程,因地制宜開展燃煤鍋爐煙氣治理,加強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加大清潔生產推行力度。強化污染減排目標責任考核,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
(三)著力解決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切實維護群眾環境權益。一是切實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對重點防控區域、行業和企業,采取綜合措施,嚴禁新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對造成污染的重金屬企業,依法實行限期治理、停產治理和限產限排等措施,達不到要求的,一律關停取締。二是嚴格化學品和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在全國范圍開展大檢查,對海洋、江河湖泊沿岸化工企業進行綜合整治。提高環境準入門檻,切實落實環境安全防護距離,推動相關產業科學合理布局。落實環境監管責任,建立化學品和危險廢物環境污染責任終身追究制和全過程行政問責制。三是妥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加快建設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制定環境應急預案,配備應急救援物資和裝備,大力建設環境應急隊伍。全力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準確發布信息,減少人民生命財產損失和生態環境損害。四是強化環境執法監管。繼續組織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堅決查處和糾正個別地方違規干預環境執法的行為。
(四)繼續加強重點流域區域海域污染防治。充分利用市場、法律、行政等手段,在經濟社會發展綜合決策、區域流域綜合治理、污染源控制治理三個層面,通過全防全控、聯防聯控和群防群控,深化污染防治。深入推進讓江河湖泊休養生息政策措施,以保障飲用水安全、改善水環境質量為目標,突出流域優先控制單元,制定實施綜合治理方案,推動重點流域生態系統恢復生機。科學調度水資源,減少對下游生態環境的影響。嚴格控制陸源污染,加強渤海等重點海域污染防治。加大機動車尾氣、加油站和儲油罐等污染防治力度。以珠三角、長三角、京津冀等區域為重點,防控復合型大氣污染。
(五)深化“以獎促治”政策,提升生態服務功能。繼續實施農村環境保護“以獎促治”政策,擴大連片整治范圍。全面落實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行動計劃,提高自然保護區管理水平,減緩生物多樣性銳減趨勢。以全國土壤污染調查為基礎,加大土壤環境保護的力度。保護重要生態功能區,恢復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試點。
(六)完善政策法規標準體系,健全有利于環境保護的體制機制。研究制(修)訂大氣、土壤、核安全、化學品等方面的環境法律法規,配合做好環境保護法修改工作。繼續完善環境經濟政策,建立健全生態環境補償機制以及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完善環保投融資機制,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實施“以獎代補”政策,加快城鎮污水處理配套管網建設。研究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激勵機制。完善污水、垃圾處理收費政策。進一步強化環保科技創新能力,積極推進環境風險研究,充分發揮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的支撐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