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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規程(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6-19 20:00:02 查看人數:97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規程

      第1篇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規程

      a.爬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符合現行行業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的規定,采用tn-s系統。

      b.施工用電實行三級配電,即設置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配電;兩級保護,即在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各設漏電保護器。開關箱要做到“一箱,一機、一閘、一漏”,有門有鎖和防雨、防塵。

      c.電箱安置要適當,周圍不得有雜物。開關箱內漏電保護器的額定電流動作電流不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潮濕、腐蝕環境下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15ma。

      d.現場施工電纜線路不得拖地,不得直接架空纏繞穿越爬架敷設。電線接頭處用絕緣膠帶包好。配電箱內電器、規格參數與設備容量相匹配,按規定位置緊固在電器安裝板上,嚴禁用其它金屬絲代替熔絲。

      e.升降腳手架主要由鋼管等金屬構件搭設而成,這些均為良導電體,所以在高、低壓線路下方均不得搭設升降腳手架。升降架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必須保持安全操作距離。最小安全操作距離應不小于《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中的規定:

      外電線路電壓(kv)

      1以下

      1~10

      35~110

      154~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離(m)

      4

      6

      8

      10

      15

      當施工現場條件達不到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增設屏障或防護架等,并懸掛醒目的警告標志牌。

      f.定期檢查線路和電閘箱內漏電保護器,一旦發現異常情況及時維修更換。

      第2篇 施工現場變配電及維修安全操作規程

      1 現場變配電高壓設備,不論帶電與否,單人值班不準超越遮攔和從事修理工作;

      2 在高壓帶電區域內部分停電工作時,人體與帶電部分,應保持安全距離,并需有人監護;

      3 變配電室內、外高壓部分及線路,停電工作時:

      ①切斷有關電源,操作手柄應上鎖或掛標示牌;

      ②驗電時應帶絕緣手套,按電壓等級使用驗電器,在設備兩側各相或線路各相分別驗電;

      ③驗明線路或設備確認無電后,即將檢修設備或線路做短路接地;

      ④裝設接地線,應由兩人進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拆除時順序相反。拆接時,均應穿戴防護用品;

      ⑤接地線應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軟裸銅線和專用線夾。嚴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和短路;

      ⑥設備或線路檢修完畢,應全面檢查無誤后方可拆除臨時短路接地線;

      4 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同一設備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電網不允許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5 電器設備所用保險絲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容量相適當。禁止用其他金屬線代替保險絲;

      6 施工現場夜間臨時照明電線和燈具,高度不低于2.5米。

      第3篇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

      一、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

      二、臨時用電的安裝、維修、拆除必須由有上崗證的電工作業人員完成。電工作業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三、電工人員不得帶電作業,當需帶電作業時,必須有監護人。

      四、施工現場配電采用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實行分級配電。

      五、施工現場的電器線路必須保持良好的絕緣狀態,并有防止人踩、車扎、水泡、土埋及物砸的措施。

      六、熔斷器的熔體更換時,嚴禁用不符合原規格的熔體替代。

      七、雨淋、水皰、受潮的電氣設備應進行干燥處理,并測絕緣電阻,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4篇 電力建設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程

      1 當前電力建設施工現場的特點

      我國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內火力電廠建設的主力機型將是300mw、600mw、900mw等機型。

      300mw、以下機型由于容量低、能耗高將逐漸被市場淘汰。

      機型正朝著高、精、尖、高參數、大容量方向發展,各種新的工藝和裝備在建設中將得到廣泛運用。

      但交叉作業、高空落物、高空墜落、坍塌、物體打擊、觸電傷害、機械傷害、灼傷、燙傷、以及化學物質的中毒等仍將是施工現場事故隱患的一大特點。

      電建施工現場是一個露天、多工種的立體交叉作業,臨時設施多,作業面變化大、人員集中的生產場所。

      由于“產品”固定,作業環境多變,人機流動性大,存在著不安全因素多。

      是事故易發性的作業場所。

      2 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保證體系

      電建施工現場作為一個多工種作業的群體,健全完善施工現場安全保護體系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基礎和保證。

      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管理思想應該是:職責分明、預防為主、把握重點、有始有終、封閉管理。

      即指導施工單位在生產過程中執行和貫徹各種安全法律、法規、標準等管理標準。

      強化各級人員縱橫向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通過安全策劃,從人、財、物、機、法、料、環方面制定預防措施,合理分配各級部門、人員的權限,制訂出控制各個節點、危險、關鍵點的安保計劃,從源頭上抓實施封閉管理。

      3. 應急預案的建立

      在電建施工現場中,制定的主要預案應該包括:

      1、火災事故處置應急預案;2;

      化學危險品應急預案;3、機械設備應急預案;

      4、射線事故應急預案;

      5、食品中毒應急預案;

      6、防臺風、防汛應急預案、

      7、傷亡事故應急預案等。

      應急預案的編寫內容和格式力求規范,(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有關程序文件、危險源清單、環境因素清單等)。

      保證應急預案編寫的科學性、針對性、有效性、可操作性、按照4m1e(人、機、料、法、環)的方法,分析產生事故/事件的原因,對事故/事件應急預案進行策劃,有針對性的制定實施方案。

      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并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置,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有關部門對應急預案進行專業審核,并簽字。

      批準后的應急預案返回原編制單位,編制單根據審批意見進行修改。

      對于有較大修改的應急預案,有關部門有權將應急預案審批稿退回原編制單位重新編制。

      應該值得重視的是,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事故進行組織搶險救援行動的行動指南。

      所以,對制定應急預案的要有演習計劃,定期組織演習,驗證應急預案及響應的有效性。

      4 優化危害因素辨識程度

      加強電建施工現場的危害辨識,加強施工現場職業安全危險和環境因素,評價其風險程度,判定一般危險源和重大危險源,確定主要危險源和主要環境因素,從而為作業人員的安全提供科學依據,并能夠得到有效控制。

      電建施工現場的危害辨別應包括:

      1、常規和非常規的活動;2、作業場內所有人員的活動;3、作業場內所有的設施、設備等。

      職業安全衛生危害辨識、環境因素識別的原則主要依據“輸入→輸出”的原則(見圖),根據施工過程中原輔材料、能源及機械設備、安全設施的投入來判別企業活動、產品或服務中能與環境相互作用中產生安全隱患的要素。

      安全管理/管理機構/加強電力建設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工程安全環保部門會同各有關部門依據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和標準,對照施工項目的特點,對可能造成施工現場的人員傷亡、設備損壞、污染及資源浪費等產生影響的所有危害進行對照分析,按《危險源調查表》、《環境因素排查表》,辨識、確認其危害。

      工程安全等相關部門在此基礎上,編制《危險源清單》、《環境因素清單》、并根據各作業層的情況,將《危險源清單》、《環境因素清單》遞交各相關部門確認。

      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作用節點,不定期發布危險源清單及對策。

      5 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

      安全施工技術措施是為了在施工過程中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運用技術手段,改善勞動條件,避免失誤,清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施工的重要保證,一份良好的技術措施是保證安全有效管理的前提,因此在編制技術措施之前,要根據電廠的不同機型、地理位置等,加強技術措施的可行性及有效性方面的研究,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方案,嚴格做到工程項目從措施的編制、審核、批準、布置、交底、實施和監督的程序化和規范化,使作業層便于操作履行,減少施工過程中的隨意性。

      安全施工技術措施是項目施工技術措施不可分割的重要內容,應做到同時編制、同時審核、同時批準、同時執行。

      編制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的人員必須熟悉所編制的施工項目情況,運用安全系統工程的原理,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實際情況,然后進行系統分析評價,找出危險源、危險點,使制定的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具有針對性,具體明確,確保安全施工。

      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編制好后,由工種專職工程師審核后送上一級會審,然后由項目總工或副總工批準。

      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在實施中如發現有問題,應停止實施,由原編制人修改的按原審批程序批準后變更。

      6 大型機械設施的管理

      機械設備的安全是電建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管理上稍有不慎,往往會造成群死群傷的后果,負面影響大。

      例如某電建公司在上海滬東中華造船廠有限公司船塢工地施工中,曾發生過600t__100m龍門起重機在吊裝梁過程中突然倒塌,造成36人死亡的特大型惡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8000余萬元,在國內外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

      僅從這兩起事故看,其主要原因是機械質量不過關、審批把關不嚴,吊裝方案不完善、安全措施不具體、不落實、違規指揮等原因造成的慘劇。

      因此大型機械的安裝、拆卸、維護、使用、操作、保養各個壞節都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消除一切可能使機要受到損壞,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因素和現象。

      從一些機械設備管理好的電力施工企業來看,不外乎有以下幾點做法:一是在機械的保養、修理方面舍得投入,確保機械的完好率;

      二是在機械安全保護設施規范化上舍得投入,項目現場機械的必須安全裝置齊全、可靠,用電、接地符合安全規程要求,確保安全使用;

      三是在機械操作、 指揮管理人員的培訓上舍得投入,提高人員素質;

      四是加強單機安全技術檔案,搞好狀態識別和標識,定期檢驗鑒定做好相關記錄;

      五是補充、完善機械保養、修理的各項技術標準、規程、規范、堅持有計劃、有針對性地對機械進行定期保養和故障檢修,確保機械設備良好的技術性能和安全狀況。

      第5篇 維修施工現場安全操作規程

      1、參加維修施工的工人必須熟悉明確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操作中,應堅守崗位。

      2、施工維修單位的領導必須熟悉本規程的各項規定,在所編制的施工設計中,應提出安全技術措施,并對工人講解安全操作方法,凡不了解本規程的工程技術人員和未受過安全技術教育的工人,禁止參加施工工作。

      3、凡是維修的電工、焊工、司爐工、起重工、爆破工、起重機司機、打樁機司機和各種機動車司機,必須經過專門訓練,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方可操作。

      4、必須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執行安全防護措施,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戴齊全規定的勞保用品。

      5、高空作業,必須嚴格執行《高空作業安全規定》。

      6、在天然光線不足的工作地點或夜間進行工作時,必須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

      7、冬季施工應在工區附近設置有取暖設備的休息場所,施工現場和休息場所取暖、保暖措施,必須符合防火和安全衛生的要求。

      8、施工現場中的腳平板、斜道板、踏板和交通輸道,都必須隨時清掃,遇雨雪天氣,必須采取防護措施。

      9、維修施工現場必須符合安全衛生條件,在現場的機械裝置、倉庫、運輸道路、臨時上下水道、電力網、蒸汽管道、壓縮空氣管道、乙炔發生器和其它臨時設施的位置、規格,技術部門都必須在施工設計中詳細規定。

      10、在施工現場周圍和陡壩處所,要用籬笆、木板或者鐵絲網等圍設柵欄。

      11、工地內的溝、坑必須填平或設圍欄、蓋板在交通要道處,因工作需要挖的坑,必須設圍欄,白天用警告標志,夜間有紅燈標志。

      第6篇 施工現場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一條:參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學徒工、實習生、代培人員和民工)要熟知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操作。

      第二條:電工、焊工、司爐工、爆破工、起重機司機、打樁司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過專門訓練,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

      第三條: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措施,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腳,在沒有防護設施下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上下交叉作業有危險的出入口要有防護棚或其它隔離設施,距地面2米以上作業要有防護欄桿、檔板或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第四條: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動,需要拆動的,要經工地負責人同意。

      第五條:施工現場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設施或明顯標志。

      第六條:施工現場要有交通指示標志,交通頻繁的交叉路口,應設指揮;車道口兩側,應設落桿,危險地區,要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牌,夜間設紅燈示警。

      第七條:工地行駛斗車、小平車的軌道坡度不得大于3%,鐵軌終點應有車檔,車輛的制動閘和掛鉤要完好可靠。

      第八條:坑槽施工,應經常檢查邊壁土質穩固情況,發現有裂縫、疏松或支撐走動,要隨時采取加固措施,根據土質、溝深、水位、機械設備重量等情況,確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機械坑邊距離,往坑槽運材料,應用信號聯系。

      第九條:調配酸溶液,應先將酸緩慢的注入水中,攪拌均勻,嚴禁將水倒入酸中。貯存酸液的容品應加蓋和設有標志。

      第十條:做好女工在月經、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的保護工作,女工在懷孕期間對原工作不能勝任時,根據醫生的證明,應調換輕便工作。

      第7篇 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參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學徒工、實習生、代培人員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操作。

      2、電工、焊工、司爐工、爆破工、起重機司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過專門訓練,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

      3、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措施,進人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腳。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上下交叉作業有危險的出入口要有防護棚或其他隔離設施。

      距地面3米以上作業要有防護欄桿、擋板或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要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4、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動。需要拆動的,要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同意。

      5、施工現場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設施或明顯標志。

      6、施工現場要有交通指示標志。交通頻繁的交叉路口,應設指揮;火車道口兩側,應設落桿;危險地區,要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牌。夜間設紅燈示警。

      7、工地行駛斗車、小平車的軌道坡度不得大于3%.鐵軌終點應有車檔,車輛的制動閘和掛鉤要完好可靠。

      8、坑槽施工,應經常檢查邊壁土質穩固情況,發現有裂縫、疏松或支撐走動,要隨時采取加固措施。根據土質、溝深、水位、機械設備重量等情況,確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機械距坑邊距離。往坑槽運材料,應用信號聯系。

      9、調配酸溶液,應先將酸緩慢的注人水中,攪拌均勻,嚴禁將水倒人酸中。貯存酸液的容器應加蓋和設有標志。

      10、做好女工在月經、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的保護工作。女工在懷孕期間對原工作不能勝任時,根據醫生的證明,應調換輕便工作。

      第8篇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安全操作規程

      第一條 為了保障施工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促進晴興高速t3合同段項目工程建設順利進行,根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結合項目部施工用電的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施工用電設備在5臺以上或設備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亦可在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

      第三條 總容量在50kw以下的用電設備或5臺以下的設備雖不編制用電施工組織設計,但應制訂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第四條 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3、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4、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處理。

      5、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第五條 安裝、拆除和維修用電設備,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必須熟悉本崗位技能,經考試合格并持有與所掌握的技能相適應的有效證件。

      第六條 工程處應建立、建全供用電設施的運行及維護操作規定,運行及維護人員必須學習這些規定并熟悉本單位的供用電系統。

      第七條 工程處必須建立用電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用電安全員。

      第八條 各種用電設施應定期進行檢查,每次檢查都必須留有記錄。

      第九條 施工現場與外線共用同一供電系統時,電氣設備應根據當地的要求作保護接零或作保護接地,不得一部分設備作保護接零而另一部分作保護接地。

      第十條 施工現場和臨時生活區的高度在20米及以上的井字架,腳手架,正在施工的塔吊及在雷擊區施工時都必須安裝避雷保護裝置。

      第十一條 施工使用的電氣設備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有產品合格證件,并有銘牌,固定式電氣設備標志齊全。

      第十二條 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嚴禁帶故障運行及超負荷運行。

      第十三條 應安裝統一的配電箱和開關箱,安裝須牢固并便于操作和維修。

      第十四條 配電箱和開關箱的導線應絕緣良好,排列整齊,固定牢固,導線端頭應采用螺栓連接壓緊,進出口線必須設在箱的下面,引出的導線應穿管并設防水彎頭。嚴禁用插銷連接進入開關箱的電源線。

      第十五條 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采用鐵板或優質絕緣材料制作,鐵板的厚度應大于1.5mm。

      第十六條 固定式配電箱和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1.3m,小于1.5m,移動式配電箱和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宜大于0.6m,小于1.5m,應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

      第十七條 配電箱和開關箱內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不準使用破損和不合格的電器。

      第十八條 每臺設備應有各自的開關箱,實行一機一閘制,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控制二臺或二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第十九條 在遠離電源或電源不能滿足要求的施工現場,可裝設柴油發電機組,發電機組的總容量應滿足最大負荷需要和在大容量電動機起動時的要求,起動時母線電壓不應低于額定電壓的80%。

      第二十條 發電機組電源應與外電電源聯鎖,嚴禁并列運行。

      第二十一條 發電機組應采用三相五線制中性點直接接地系統,并獨立設置,其接地電阻值應符合要求。(不大于10歐姆)

      第二十二條 架空線路必須采用絕緣銅線或絕緣鋁線,并須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和腳手架上。

      第二十三條 架空線導線截面的選擇應滿足以下要求:

      1、導線中的負荷電流不大于允許載流量。

      2、線路末端電壓偏移不大于額定電壓的5%。

      3、單相零線的截面與相線相同,三相五線制的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截面不小于相面截面的50%。

      4、為滿足機械強度的要求,絕緣鋁線截面不少于16mm2,絕緣銅線截面不少于

      10mm2。跨越鐵路、公路、河流、電力線路檔距內架空絕緣鋁線最小截面不小于25mm2,銅線截面不小于16mm2。

      第二十四條 架空線路的絕緣子,直線桿應采用針式絕緣子,耐張桿應采用蝶式絕緣子。

      第二十五條 接戶線在檔距內不得有接頭,進線處離地高度不得小于2.5m。

      第二十六條 配電線路采用自動開關作短路保護時,其過電流脫扣器的脫扣電流整定值,應小于線路末端單相短路電流,并能承受短時過負荷電流。

      第二十七條 在坑洞內作業,夜間作業或自然采光較差的場所、作業廠房、料具堆放場、道路、倉庫、辦公室、食堂、宿舍等應設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在一個工作場所內,不得只裝設局部照明。停電后,操作人員需要及時撤離現場的特殊工程,必須設自備電源的應急照明。

      第二十八條 照明器具的選擇應根據施工現場的環境條件確定。

      第二十九條 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的照明器。

      第三十條 照明系統中的每一單相回路上,燈具和插座數量不宜超出25個,并應裝有熔斷電流為15a及15a以下的熔斷器保護。

      第三十一條 照明線路應布局整齊、相對固定。室內安裝的固定式照明燈具懸掛高度不得低于2.5m室外安裝的照明燈具不得低于3m,安裝在露天工作場所的照明燈具應選用防水型燈頭。

      第三十二條 照明線路不得接觸潮濕地面,并不得接近熱源和直接綁掛在金屬構架上。在井字架、腳手架上安裝臨時照明時,在竹木腳手架上應加絕緣子,在金屬腳手架上應設木橫擔或絕緣子。

      第三十三條 照明燈具與易燃物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普通燈具不應小于300 mm、碘鎢燈等高熱燈具不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當間距不夠時,應采取隔熱措施。

      第三十四條 對于夜間影響車船和行人通行的在建工程機械設備,必須安裝設置醒目的紅色信號燈。

      第三十五條 電氣設備的檢修、必須斷電后進行,工作地點除應設明顯的安全標志外,還應設置監護人,嚴禁帶電和帶負荷檢修。

      第三十六條 施工現場停止作業一小時以上時,應將開關箱斷電上鎖。

      第三十七條 用電管理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現場需要用電時,須經領導批準,通知電工班組進行接引。

      2、施工用電完畢后,應由施工現場用電負責人通知電工班組進行拆除。

      3、嚴格禁止非電工接引和拆除電氣設備,或亂拉亂接電源。

      4、配電房和開關箱應上鎖。

      5、接地裝置應定期檢查。

      6、電氣設備明顯和裸露部位應設立“嚴禁靠近,防止觸電”的警告牌。

      第9篇 施工現場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總則

      (1)為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規范建筑工程工人安全操作規程,清除和控制勞動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預防傷亡事故,確保作業人員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規程。

      (2)本規程適用于公司各施工生產單位所有建筑工程施工、設備安裝的一切作業人員。

      (3)本規程制定依據為《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01)等現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本規程由公司安全工程部(安全管理)負責解釋。

      2、架子工

      (1)建筑登高作業(架子工),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作業,架子工的徒工必須辦理學習證,在技工帶領、指導下操作,非架子工未經同意不得單獨進行作業。

      (2)架子工必須經過體檢,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暈高或視不夠以及不適合于登高作業的,不得從事登高架設作業。

      (3)正確合作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必須著裝靈便(緊身緊袖),在高處(2m以上)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帶與已搭好的立、橫桿掛牢,穿防滑鞋。作業時精神要集中,團結協作、互相呼應、統一指揮,不得“走過檔”和跳躍架子,嚴禁打鬧斗毆、酒后上班。

      (4)班組(隊)接受任務后,必須組織全體人員,認真領會腳手下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研討搭設方法,明確分工,并派1名技術好、有經驗的人員負責搭設技術指導和監護。

      (5)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和高溫、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高處露天作業。風、寸、雪過后要進行檢查,發現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時修復,合格后方可使用。

      (6)腳手下架要結合工程進度搭設,搭設未完的腳手下架,在離開作業崗位時,不得留有未固定構件和安全隱患,確保架子穩定。

      (7)在帶電設備附近搭、拆腳手下架時,宜于停電作業。

      (8)各種非標準的腳手下架,跨度過大、負載超重等特殊架子或其他新型腳手下架,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批準的意見進行作業。

      (9)腳手架搭設到高于在建筑物頂部時,里排立桿要低于沿口40-50mm,外排立桿高出沿口1-1.5m,搭設兩道護身欄,并掛密目安全網。

      (10)腳手架搭設、拆除、維修和升降必須由架子工負責,非架子工不準從事架操作。

      3、瓦工

      (1)在操作之前必須檢查操作環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暢通,機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是否齊全,經檢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砌筑使用的腳手架,未經交接驗收不得使用。驗收使用后不準隨便拆改或移動。

      (3)砌基礎時,應檢查和經常注意基坑土質變化情況,有無崩裂現象。堆放磚石材料應離開坑國家煙草專賣局1m以上。當深革坑裝設擋板支撐時,操作人員應設梯子上下,不得攀跳。運料不得碰撞支撐,也不得踩踏砌體和支撐上下。

      (4)身砌體高度超過地坪1.2m以上時,應搭設腳手架。在一層以上或高度超過4m時,采用里腳手架必須支搭安全網;采用外腳手架。在一層以上或高超過4m時,采用里腳手架必須支搭安全網。采用外腳手架,設護身欄桿和擋腳板后方可砌筑。

      (5)在深度超過1.5m砌基礎時,應檢查槽幫有無裂縫、水浸或坍塌的危險隱患 。送料、砂漿要設有溜槽,嚴禁向下猛倒和拋擲物料工具等。

      (6)距槽幫上口1m以內,嚴禁堆積土方和材料。砌筑2m以上深基礎時,應設有梯或坡道,不得攀跳槽、溝、坑上下,不得站在墻上操作。

      (7)砌筑使用的腳手架,未經交接驗收不得使用。驗收使用后不準隨便拆改或移動。

      (8)在架子上用刨錛斬磚,操作人員必須面向里,把磚頭斬在架子上。掛線用的墜物必須綁扎牢固。作業環境中的碎料、落地灰、雜物、工具集中下運,做到日產日清、自產自清、活完料凈場地清。

      (9)腳手架上堆放料量不得超過規定荷載(均布荷載不得超過3kn/m),集中荷載不超過1.5kn/m)。

      (10)采用里腳手架砌墻時,不準站在墻上清掃墻面和檢查大角垂直等作業,不準在剛砌好的墻上行走。

      (11)在同一垂直面上上下交叉作業時,必須設置安全隔離層。

      (12)用起重機吊運磚時,當采用磚籠往樓板上放磚時,要均勻分布,并必須預先在樓板底下加設支柱及橫木承載。磚籠嚴禁直接吊放在腳手架上。

      (13)在地坑、地溝砌磚時,嚴防塌方并注意地下管線、電纜等。在屋面坡度大小25時,掛瓦必須使用移動板梯,板梯必須有牢固掛鉤。檐口應搭設防護欄桿,并立掛密目安全網。

      (14)屋面上瓦應兩坡同時進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穩。屋面無望板時,應鋪設通道,不準在桁條、瓦條上行走。

      (15)在石棉瓦等不能承重的輕型屋面上作業時,必須搭設臨時走道板,并應在屋架下弦搭設水平安全網,嚴禁在石棉瓦上作業和行走。

      (16)冬季施工有霜、雪時,必須將腳手架等作業環境的霜、雪清除后方可作業。

      4、石工

      (1)搬運石料要拿穩放牢,繩索工具要牢固;兩人抬運,應互相配合,動作一致;用車子或筐運送,不要裝得太滿,防止滾落傷人,運石料的車輛前后距離,在平道上不應小于2m,坡道上不應小于10m。

      (2)往槽、坑、溝內運石料時,應用溜槽或吊運,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堆放石料必須距槽、坑、溝邊沿1m以外。

      (3)鑿擊或加工石塊時,應精神集中,作業時應戴防護鏡,嚴禁兩人面對面操作。

      (4)用錘打石時,應先檢查鐵錘有無破裂,錘柄是否牢固。打錘要按照石紋走向落錘,錘口要平,落錘要準,同時要看清附近情況有無危險,然后落錘,以免傷人。

      (5)不得在陡坡、槽、坑、溝邊沿、墻頂、腳手架上和妨礙道路安全等場所進行石塊鑿擊作業。

      (6)石塊不得往下擲。運石上下時,腳手下板要釘裝牢固,并釘防滑條及扶手欄桿。

      (7)在腳手架上進行砌石作業時,應經常檢查架子的穩定狀況,堆放石料副省長是超過腳手架的規定荷載重量,且不得將石板斜靠在護欄上,工作完畢,必須將腳手架上的石碴碎片清掃干凈。

      5、抹灰工

      (1)腳手架使用前應檢查腳手下板是否有空隙、探頭板、護身欄、檔腳板、確認合格方可使用,吊籃架子升降由架子工負責,非架子工不得擅自拆改或升降。

      (2)作弄業過程中遇有腳手架與建筑物之間拉接,未經領導同意,嚴禁拆除,必要時由架子工負責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3)腳手架上的工具、材料要分散放穩,不得超過允許荷載。

      (4)采用井字架、龍門架、外用電梯垂直運送材料時,預先檢查卸料平臺通道的兩側,邊安全防護是否齊全、牢固、吊盤(籠)內小推車必須加擋車掩,不得向井內探頭張望。

      (5)外裝飾為多工種立體交叉作業,必須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隔離層。貼面使用的預制件、大理石、瓷磚等,應堆放整齊、平穩、邊用邊運,安裝時要穩拿穩放,待灌漿固穩定后方可拆除時臨時支撐。廢料噗角料嚴禁隨意拋擲。

      (6)腳手架不得搭設在門窗、暖氣片、洗臉池等非承重的物器上。陽臺通廊部位抹灰,外側必須掛設安全網。嚴禁踩踏腳手架的護身欄桿和陽臺欄板進行操作。

      (7)室內抹灰采用高凳收鋪腳手架手下板時,寬度不得少于兩塊(50cm)腳手架,間距不得大于2m,移勸高登時上面不得站人,作業人員最多不得超過2人,高度超過2m時,應由架子工搭設腳手下架。

      (8)室內推小車要穩,拐彎時不得猛拐。

      (9)在高大門、窗旁作業時,必須將門窗關好,并插上插銷。

      (10)夜間或陰暗處作業,應用36v以便上安全電壓照明。

      (11)瓷磚墻面作業時,瓷磚碎片不得向窗外拋扔,剔鑿瓷磚應戴防護鏡。

      (12)使用電鉆、砂輪等手下持電動機具,必須裝有漏電保護器,作業應試機檢查,作業時應戴絕緣手套。

      (13)遇有六級以上強風、大雨、大霧,應停止室外高處作業。

      6、木工

      1)一般規定

      (1)高處作業時,材料碼放必須平穩整齊。

      (2)使用的工具不得亂放。地面作業時應隨時人工具箱,高處作業應放入工具袋內。

      (3)作業時使用的鐵釘,不得含在嘴中。

      (4)作業前應檢查所使用的工具,如手柄有無松動、斷裂等,手持電動工具的漏電保護器應試機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時戴絕緣手套。

      (5)使用手鋸時,鋸條必須調緊適度,下班時要放松,以防再使用時鋸條突然暴斷傷人。

      (6)成品、半成品、木材應堆放整齊,不得任意亂放,不得存放在在施工工程內,木材碼放高度不超過1.2m為宜。

      (7)木工作業場所的刨花、木屑、碎木必須自產自清、日產日清、活完場清。

      (8)用火必須事先申請用火證,并設專人監護。

      2)模板安裝

      (1)作業前應認真檢查模板、支撐等構件是否符合要求,鋼模板有無嚴重銹蝕或變形,木模板及支撐材質是否合格。

      (2)地面上的支模場地必須平整夯實,并同時排除現場的不安全因素。

      (3)模板工程作業高度在2m和2m以上時,必須設置安全防護設施。

      (4)操作人員登高必須走人行梯道,嚴禁利用模板支撐攀登上下,不得在墻頂、獨立梁及其他高狹窄而無防護的模板面上行走。

      (5)模板的立柱頂攪必須設牢固的拉桿,不得與門窗等不牢靠和臨時物件相連接,模板安裝過程中,不得間歇,柱頭、搭頭、立柱頂撐、拉桿等必須安裝牢固成整體后,作業人員才允許離開。

      (6)基礎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裝,必須檢查基坑土壁邊坡的穩定狀況,基坑上口邊沿1m以內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坑)內運送模板構件時,嚴禁拋擲。使用溜槽或起重機械運送,下方操作人員必須遠離危險區域。

      (7)組裝立柱模板時,四周必須設牢固支撐,如柱模在6m以上,應將幾個柱模連整體。支設獨立梁模應塔設臨時操作平臺,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和立側模。

      3)模板拆除

      (1)拆模必須滿足拆模時所需混凝土強度,經工程技術領導同意,不得因拆模崦影響工程。

      (2)拆模的順序和方法,慶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順序;先拆大旱承重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撐;在拆除用小鋼模板支撐的頂板模板時,嚴禁將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拆除。已拆活動的模板,必須一次連續拆除完,方可停歇,嚴禁留下安全隱患。

      (3)拆模作業時,必須設警戒區,嚴禁下方有人進入。拆模作業人員必須站在平衡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穩墜落。

      (4)嚴禁用吊車直接吊除沒有撬松動的模板,吊運大型整體模板時必須拴結牢固,且吊點平衡,吊裝、運大鋼模時必須用卡環連接,就位后必須拉接牢固方可卸除吊環。

      (5)拆除電梯蟛及大型孔洞模板,下層必須支搭安全網等可靠防墜落措施。

      (6)拆除的模板支撐等材料,必須邊橋、邊清、邊運、邊碼垛。樓層高處拆下的材料,嚴禁向下拋擲。

      4)門窗安裝

      (1)安裝二層樓以上外墻門窗扇時,外防護應齊全可靠,操作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工具應隨手下放進工具袋內。

      (2)立門窗必須將木楔背緊,作業時不得1人獨立操作,不得碰觸臨時電線。

      (3)操作地點的雜物,工作完畢后,必須清理干凈運至指定地點,集中堆放。

      5)構件安裝

      (1)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操作,應設防滑板梯,系好保險繩,穿軟底防滑鞋,檐口處應按規定設安全防護欄桿,并立掛密目安全網,操作人員移動時,不得直立著在屋面上行走,嚴禁背向檐口邊倒退。

      (2)釘房檐板應站在腳手架上,嚴禁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3)在沒有望板的輕型屋面上安裝石棉瓦等,應在屋架下弦支設水平安全網。

      (4)拼裝屋架應在地面進行,經工程技術人員檢查,確認合格,才允許吊裝就位。屋架就位后必須及時安裝脊檁、拉桿或臨時支撐,以防傾倒。

      (5)吊運屋架及構件材料所用索具必須事先檢查,確認符合要求,才準使用。綁扎屋架及構件材料必須牢固穩定。安裝屋架時,下方不得有人穿行或停留。

      (6)板條天棚或隔聲板上不得通行和堆放材料,確因操作需要,必須在大楞上鋪設通行腳手架。

      6)木工機械使用

      (1)操作人員應經培訓,熟悉使用的機械設備構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關使用、維修、保養的安全操作知識。電路故障必須由專業電工排除。

      (2)作業前應試機,各部件運轉正常后方可作業。開機前必須將機械周圍及腳下作業區的雜物清理干凈,必要時應在作業區鋪墊板。

      (3)作業時必須扎緊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作業人員長發不得外露,女工必須戴工作帽。

      (4)機械運轉過程中出現故障時,必須立即停機、切斷電源。

      (5)鏈條、齒輪和皮帶等傳運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或防護板。

      (6)必須使用定向開關,嚴禁使用倒順開關。

      (7)清理機械臺面上的刨花、木屑,嚴禁直接用手清理。

      (8)每臺機械應掛機械負責人和安全操作牌。

      (9)作業后必須拉閘,箱門鎖好。

      1、鋼筋工

      1)一般規定

      (1)作業前必須檢查機械設備、作業環境、照明設施等,并試運行符合安全要求。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培訓考試合格,上崗作業。

      (2)腳手架上不得集中碼放鋼筋,應隨使用隨運送。

      (3)操作人員必須熟悉鋼筋機械的構造性能和用途。并應按照清潔、高速、堅固、防腐、潤滑的要求,維修保養機械。

      (4)機械運行中停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收工時應按順序停機,拉閘,銷好閘箱門,清理作業場所。電路故障必須由專業電工排除嚴禁非電工接、拆、修電氣設備。

      (5)操作人員作業時必須扎緊袖品,理好衣角,扣好衣扣,嚴禁戴手下套。女工應戴工作帽,將發挽入帽內不得外露。

      (6)機械明齒輪、皮帶輪等高速運轉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或防護板。

      (7)電動機械的電閘箱必須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并應靈敏有效。

      (8)工作完畢后,應用工具將鐵屑、鋼筋頭清除,嚴禁用手下擦抹或嘴吹。切好的鋼材、半成品必須按規格碼放整齊。

      2)鋼筋綁扎安裝

      (1)在高處(2m或2m以上)、深坑綁扎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必須搭設腳手架或操作平臺,臨邊應搭設防護欄桿。

      (2)綁扎立柱和墻體鋼筋時,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3)綁扎在建施工工程的圈梁、挑梁、挑檐、外墻和邊柱等鋼筋時,應站在腳手架或操作平臺上作業。無腳手架必須搭設水平安全網。懸空大梁鋼筋的綁扎,必須站在滿鋪腳手板或操作平臺上操作。

      (4)綁扎基礎鋼筋,應設鋼筋支架或馬凳,深基礎或夜間施工應使用低壓照明燈具。

      (5)鋼筋骨架安裝,下方嚴禁站人,必須待骨架降落至樓、地面1m以內方準靠,就位支撐好,方可摘鉤。

      (6)綁扎和安裝鋼筋,不得將工具、箍筋或短鋼筋隨意放在腳手架或模板上。

      (7)在高處樓層上拉鋼筋或鋼筋調向時,必須事先觀察運行上方或周圍附近是否有高壓線,嚴防碰觸。

      2、預應力鋼筋張拉工

      1)一般規定

      (1)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掌握預應力張拉珠安全技術知識并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2)必須按照檢測機構檢驗、編號的配套組使用張拉機具。

      (3)張拉作業區域應設明顯警示牌,非作業人員不得進入作業區。

      (4)張拉時必須服從統一指揮,嚴格按照安全技術交底要求讀表。油壓不得超過安全技術交底規定值,發現油壓異常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機。

      (5)高壓油泵操作人員應戴護目鏡。

      (6)作業前應檢查高壓油泵與千斤頂之間的連接件,連接件必須完好、緊固,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

      (7)鋼筋張拉時,嚴禁敲擊鋼筋、調整施力裝置。

      2)先張法

      (1)作業前必須在張拉端設置5cm厚的防護木板。

      (2)操作千斤頂和測量伸長值的人員應站在千斤頂側面操作,千斤頂頂力作用線方向不得有人。

      (3)張拉時千斤頂行程不得超過安全技術交底的規定值。

      (4)兩端或分段張拉時,作業人員應明確聯系信號,協調配合。

      (5)高處張拉時,作業人員應在牢固、有防護欄的平臺上作業,上下平臺必須走安全梯或坡道。

      (6)張拉完成后應及時灌漿、封錨。

      (7)孔道灌漿作業,噴嘴插入孔道口,噴嘴后面的膠皮墊圈必須緊壓在孔口上,膠鈹管與灰漿泵必須連接牢固。

      (8)堵灌漿孔時應站在孔的上面。

      3、混凝土工

      1)混凝土工

      (1)搬運袋裝水泥時,必須逐層從上往下階梯式搬運,嚴禁從下抽拿存放水泥時,必須壓碴碼放,并不得碼放過高(一般不超過10袋為宜)。水泥袋碼不得靠近墻壁。

      (2)使用手下推車運料,向攪拌機料斗內倒砂石時,應設擋掩,不得撒把倒料;運送混凝土時,裝運混凝土量應低于車廂5-10cm。不得搶跑,空車應讓重車;并及時清掃遺撒落地材料,保持現場環境整潔。

      (3)垂直運輸使用井架、龍門架、外用電梯運送混凝土時,車把不得超出吊盤(籠)以外,車輪擋掩,穩起穩落;用塔吊運送混凝土時,小車必須焊有牢固吊環,吊點不得少于4個,并保持車身平衡;使用專用吊斗時吊環應牢固可靠,吊索具應符合起重機械安全規程要求。

      2)混凝土澆灌

      (1)澆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節間必須連接牢靠,操作部位應設護身欄桿,不得直接站在溜放槽幫上操作。

      (2)澆灌高度2m以上的框架梁、柱混凝土應搭設操作平臺,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撐上操作。不得直接在鋼筋上踩踏、行走。

      (3)澆灌拱形結構,應自兩邊拱腳對稱同時進行;澆灌圈梁、雨蓬、陽臺應設置安全防護設施。

      (4)使用輸送泵輸送混凝土時,應由2人以上人員牽引布料桿。管道接頭、安全閥、管架等必須安裝牢固,輸送前應試送,檢修時必須卸壓。

      (5)預應力灌漿應嚴格按照規定壓力進行,輸漿管道應暢通,閥門接頭應嚴密牢固。

      (6)混凝土振搗器使用前必須經電工檢驗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開關箱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插座插頭應完好無損,電源線不得破皮漏電;操作者必須穿絕緣鞋(膠鞋),戴絕緣手套。

      3)混凝土養護

      (1)使用覆蓋物養護混凝土時,預留孔洞必須按規定設牢固蓋板或圍欄,并設安全標志。

      (2)使用電熱法養護應設警示牌、圍欄,無關人員不得進入養護區域。

      (3)用軟管澆水養護時,應將水管接頭連接牢固,移動皮管不得猛,不得倒行拉移皮管。

      (4)蒸汽養護、操作和冬施測溫人員,不得在混凝土養護坑(池)邊沿站立和行走,應注意腳下孔洞與磕絆物等。

      (5)覆蓋物養護材料使用完畢后,必須及時清理并存放到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10、油漆工

      (1)各種油漆材料庫房和調料間設置必須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2)操作人員應進行體檢,患有眼病、皮膚病、氣管炎、結核病者不宜于從事此項作業。

      (3)油漆工操作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4)調制油漆應在通風良好的房間內進行。調制有害油漆涂料時,應戴好防毒口罩、護目鏡,穿好與之相適應的個人防護用品,工作完畢應沖洗干凈。

      (5)工作完畢,各種油漆涂料的溶劑桶(箱)要加蓋封嚴。

      (6)使用人字梯應遵守以下規定:

      ①高度2m以下作業(超過2m按規定搭設腳手架)使用的人字梯應四腳落地,擺放平衡梯腳應設防滑橡皮墊和保險拉鏈。

      ②人字梯上搭鋪腳手板,腳手板兩端搭接長度不得少于20cm。腳手板中間不得同時兩人操作,梯子挪動時,作業人員必須下來,嚴禁站在梯子上踩高蹺式挪動。人字梯頂部較軸不準站人,不準鋪設腳手板。

      ③人字梯應經常檢查,發現開裂、腐朽、榫頭松動、缺擋等不得使用。

      (7)外墻、外窗、外樓梯等高處作業時,應系好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掛在牢靠處。油漆窗戶時,嚴禁站在或騎在窗欄上操作,刷封沿板或水落管時,應利用腳手架或專用操作平臺架上進行。

      (8)刷坡度大于25的鐵皮層面時,應設置活動跳板、防護欄桿和安全網。

      (9)空氣壓縮機壓力表和安全閥必須靈敏有效。高壓氣管各種接頭應牢固,修理料斗氣管時應關閉氣門,試噴時不準對人。噴涂時嚴禁對著噴嘴察看。

      (10)噴涂人員作業時,如頭痛、惡心、心悶和心悸等,應停止作業,到戶外通風處換氣。

      11、玻璃工

      (1)裁割玻璃應在房間內進行,邊角余料要集中堆放,并及時處理。

      (2)搬運下班應戴手下套或用布、紙墊著玻璃,將手下及身體祼露部分隔開,散裝玻璃運輸必須采用專門夾具(架)。玻璃應直立堆放,不得水平堆放。

      (3)安裝玻璃所用工具應放入工具袋內,嚴禁將鐵釘含在口內。

      (4)懸空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嚴禁腋下挾住玻璃,另一手扶梯樊登上下。

      (5)安裝窗扇玻璃時,嚴禁上下兩層垂直交叉同時作業,安裝天窗及高層房屋玻璃時,作業下方嚴禁走人或停留,碎下班不得向下拋擲。

      (6)玻璃幕墻安裝應利用外腳手架或吊籃架子從上往下逐層安裝,抓拿玻璃時就髟像皮吸盤。

      (7)門窗等安裝好的玻璃應平整、牢固、不得有松動。安裝完畢必須立即將風鉤掛好或插上插銷。

      (8)安裝完畢,所剩殘余玻璃,必須及時清掃集中堆放到指定地點。

      12、防水工

      (1)材料存放于專人負責的庫房,嚴禁煙火并掛有醒目的警靠標志和防火措施。

      (2)施工現場和配料場地應通風良好,操作人員應穿軟底鞋、工作服、扎緊袖口,并應配戴手套及

      (11)電桿就位移動時,坑內不得有人。電焊、桿立起后,必須先架好叉木,才能撤去吊鉤。電桿坑填土夯實后才允許撤掉叉木、溜繩或橫繩。

      (12)登桿作業應符合以下要求:

      登桿組裝橫擔時,活板子開口要合適,不得用力過猛。

      登桿腳扣規格應與桿徑相適應。使用腳踏板,鉤子應向上。使用的機具、護具應完好無損。操作時系好完全帶,并拴在安全可靠處,扣環扣牢,嚴禁將安全帶拴在瓷瓶或橫擔上。

      桿上作業時,禁止上下投擲料具。料具應放在工具袋內,上下傳遞料具的小繩應牢固可靠。遞完料具后,要離開電桿3m以外。

      桿上緊線應側向操作,并將夾緊螺栓擰緊,緊有角度的導線時,操作人員應在外側作業。緊線時裝設的臨時腳踏支架應牢固。如用大竹梯,必須用繩將梯子與電桿綁扎牢固。調整拉線時,桿上不得有人。

      緊繩用的(鐵)絲或鋼絲繩,應能承受全部拉力,與電線連接必須牢固。緊線時導線下方不得有人。終端緊線時的反方向應設置臨時拉線。

      遇大雨、大雪及六級以上強同天,停止登桿作業。

      (13)架空線路和電纜線路敷設、使用、維護必須符合《臨時規范》的要求。

      (14)建筑工程竣工后,臨時用電工程拆除,應按順序先斷電源,后拆除。不得留有隱患。

      14、普通工

      1)一般規定

      (1)普通工在從事挖土、裝卸、搬運和輔助作業時,工作前必須熟悉作業的內容、作業環境、對所使用的鐵锨、鐵鎬、車子等工具要認真進行檢查同學牢固不得使用權。

      (2)從磚垛上取磚應由上而下階梯式拿取,嚴禁一碼拿到底或從下面掏拿。傳磚時在腳手架、操作平臺上坐,躺和背靠防護欄桿休息。

      (3)在腳手架、篩灰作業時必須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膠靴、手套、口罩),不得赤腳、露體,作業時應站在上風操作。遇四級以上強風,停止篩灰。

      2)挖土

      (1)挖土前根據安全技術交度了解地下管線、人防及其他構筑物情況和具體位置。地下構筑物外露時,必須進行加固保護。作業過程中應避開和線和構筑物。在現場電力、通信電纜2m范圍內和現場燃氣、熱力、給排水等管道1m范圍內挖土時,必須在主管單位人員監護下采取人工開挖。

      (2)開挖槽、坑、溝深度超過1.5m,必須根據土質和深度情況按安全技術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撐,遇邊坡不穩、有坍塌危險征兆時,必須立即撤離現場。并及時報告施工負責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險措施后,方可繼續挖土。

      (3)槽、坑、溝必須設置人員上下坡道或安全梯。嚴禁攀登固壁支撐上下,或直接從溝、坑邊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間歇時,不得在槽、坑坡腳下休息。

      (4)挖土過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電纜或其他不能辨認的異物和液體、氣體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并報告施工負責人,待查明處理后,再繼續挖土。

      (5)槽、坑、溝邊1m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機具。堆土高度不得超過1.5m。槽、坑、漢語民建筑物、構筑物的距離不得小于1.5m。開挖深度超過2m時,必須在周邊設兩道牢固護身欄桿,并立掛密目安全網。

      (6)人工開挖土方,兩人橫向間距不得小于2m,縱向間距不得小于3m。嚴禁掏洞挖土,搜底挖槽。

      (7)鋼釬破凍土、堅硬土時,扶釬應站在打錘人側面用長把夾具扶釬,打錘范圍內不得有其他人停留。釬頂應平整,錘頭應安裝牢固。釬子應直且不得有飛刺。打錘人不得戴手套。

      (8)從槽、坑、溝中吊運送至地面時,繩索、滑輪、鉤子、籮筐等垂直運輸設備、工具應完好牢固。起吊、垂直運送時,下方不得站人。

      (9)配合機械挖土清理槽底作業時,嚴禁標明入鏟斗回轉半徑范圍。必須待挖掘機作業后,方準進入鏟斗回轉半徑范圍內清土。

      3)挖護樁孔

      (1)人工挖擴樁孔的人員必須經過技術與安全操作知識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下孔作業前,應排除孔內有氣體。并向孔內輸新鮮空氣或氧氣。

      (2)每日作業前應檢查樁孔及施工工具。如鉆孔和挖擴樁孔施工所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裝有漏電保護裝置,孔下照明必須使用36v安全電壓燈具,提土工具、裝土容器應符合輕、柔、軟,并有防墜落措施。

      (3)挖擴樁孔施工現場應配有急救用品(氧氣等)。遇有異常情況,如孔、地下水、黑土層、有害氣體等,應立即停止作業,撤離危險品,不得擅自處理,嚴禁冒險作業。

      (4)孔口應設防護設施,凡下孔作業人員均需戴安全帽、系安全繩,必須從專用爬梯上下,嚴禁沿孔壁或乘運土設施上下。

      (5)每班作業前要打開孔蓋進行能進行通風。深度超過5m或遇有黑色土、深色土質時,要進行強制通風。每個施工現場應配有害氣體檢測器,發現有毒、有害氣體必須采取防范措施。下班(完工)必須將孔口蓋嚴、蓋牢。

      (6)機鉆也孔作業完成后,人工清孔、驗收要先和安全防護籠,鋼筋籠放入孔時,不得碰撞孔壁。

      (7)人工挖孔必須采用混凝土護壁,其首層護壁應根據土質情況作成沿口護圈,護圈混凝土強度達到5mpa以后,方可進行下層土方的開挖。必須邊挖、邊打混凝土護壁(挖一節、打一節),嚴禁一次挖完,然后補打護壁的冒險作業。

      (8)人工提土須用墊板時,墊板必須寬出孔口每側不小于1m,寬度不小于30cm,板厚不小于5cm。孔口徑大于1m時,孔上作業人員應系安全帶。

      (9)挖出的土方,應隨出隨運,暫不運走的,應堆放在孔口邊1m以外,高度不超過1m。容器裝土不得過滿,孔口邊不準堆放零散雜物,3m內不得有機動車輛行駛或停放,孔上任何人嚴禁向孔內投扔任何物料。

      (10)凡孔內有人作業時,孔上必須有專人監護,并隨時與孔內人員保持聯系,不得擅自撤離崗位。孔上人員應隨時監護孔壁變化及孔底作業情況,發現異常,應立即協助孔內人員撤離,并向領導報告。

      4)裝卸搬運

      (1)使用手推車裝運物料,必須平穩,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車;前后車距平地不得少于2m,下坡時不得少于10m。向槽內下料,槽下不得有人,槽邊卸料,車輪應擋掩,嚴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2)兩人抬運,上下肩要同時起落,多人抬運生物時,必須由專人統一指揮、同起同落、步調一致、前后互相照應,注意腳下障礙物,并提醒后方人員,所抬重物離地高度一般30cm為宜。

      (3)用井架、龍門架、外用電梯垂直運輸,零散材料碼放整齊平穩,碼放高度不得超過車廂,小推車應打好擋掩。運長料不得高出吊盤(籠),必須采取防滑落措施。

      (4)跟隨汽車、拖拉機運料的人員,車輛未停穩不得下車。裝卸材料時禁止拋擲,并應按次序碼放整齊。隨車運料人員不得坐在物料前方。車輛倒退時,指揮人員應站在槽幫的側面,并且與車輛保持一定距離,車輛行程范圍內的磚垛、門垛下不得站人。

      (5)裝卸搬運危險物品(如炸藥、氧氣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時,必須嚴格按規定安全技術交度措施執行。裝卸時必須輕拿輕放,不得互相碰撞或擲扔等劇烈震動。作業人員按要求正確穿戴防護用品,嚴禁吸煙。

      (6)休息時,不得鉆到車輛下面休息。

      5)人工拆除工程

      (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班組(隊)必須組織學習專項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無安全技術措施的不得盲目進行拆除作業。

      (2)拆除作業前必須先將電線、上水、煤氣管道、熱力設備等干線與該拆除建筑物的支線切斷或者遷移。

      (3)拆除構筑物,應自上而下順序進行,當拆除某一部分的時候,必須有防止另一部分發生坍塌的安全措施。

      (4)拆除作業區應設置危險區域進行圍擋,負責警戒的人員應堅守崗位,非作業人員禁止進入作業區。

      (5)拆除建筑物的欄桿、樓梯和樓板等,必須與整體拆除工程相配合,不得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梁,要等待它所承擔的全部結構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6)拆除建筑物不得采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請領導同意,擬訂安全技術措施,并遵守下列規定;

      ①砍切墻根的深度不能超過墻厚的1/3。墻厚度小于兩塊半磚的時候,嚴禁砍切墻根掏掘。

      ②為防止墻壁向掏掘方向傾倒,在掏掘前,必須用支撐撐牢。在推倒前,必須發出信號,服從指揮,待全體人員避至安全地帶后,方準進行。

      (7)高處進行拆除工程,要設置溜放槽,以便散碎廢料順槽溜下。較大或沉重的材料,要用繩或起重機械及時吊下運走,嚴禁向下拋擲。拆除的的各種材料及時清理,分別碼放在指定地點。

      (8)清理樓層垃圾,必須從垃圾溜放槽溜下或采用容器運下,嚴禁從窗口等處拋扔。

      (9)清理樓層時,必須注意孔洞,遇有地面上鋪有蓋板,挪動時不得猛掀,可采用拉開或人抬挪開。

      (10)現場的各類電氣、機械設備和各種安全防護措施,如安全網、護身欄等,嚴禁亂動。

      15、安裝電工

      1)設備安裝

      (1)安裝高壓油開關、自動空氣開關等有返回彈簧的開關設備時,應將開關置于斷開位置。

      (2)搬運配電柜時,應有專人指揮,步調一致。多臺配電盤(箱)并列安裝時,手指不得放在兩盤(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觸摸連接螺孔及螺絲。

      (3)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可靠的防雨設施。配電箱必須牢固、完整、嚴密。使用中的配電箱內禁止放置雜物。

      (4)剔槽、打洞時,必須戴防護眼鏡,錘子柄不得松動。鏨子不得卷邊、裂紋。打過墻、樓板透眼時,墻體后面,樓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2)內線安裝

      (1)安裝照明線路時,不得直接在板條天棚或隔聲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業需要行走時,必須在大欏上鋪設腳手板;天棚內照明應采用36v低壓電源。

      (2)在腳手架上作業,腳手板必須滿鋪,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使用的料人,應放入工具袋隨身攜帶,不得投擲。

      (3)在平臺、樓板上用人力彎管器煨彎時,應背向樓心,操作時面部要避開。大管徑管子灌沙煨管時,必須將沙子用火烘干后灌入。用機械敲打時,下面不和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錯開,管子加熱時,管口不得有人停留。

      (4)管子穿帶線時,不得對管口呼喚、吹氣,防止帶線彈出。二人穿線,應配合協調,一呼一應。高處穿線,不得用力過猛。

      (5)鋼索吊管敷設,在斷鋼索及卡固時,應預防鋼索頭扎傷。繃緊鋼索應用力適度,防止花籃螺栓折斷。

      (6)使用套管機、電砂輪、臺鉆、手電鉆時,應保證絕緣良好,并有可靠的接零接地。漏電保護裝置靈敏有效。

      3)外線安裝

      (1)作業前應檢查工具(銑、鎬、錘、釬等)牢固可靠。挖坑時應根據土質和深度,按規定放坡。

      (2)桿坑在交通要道或人員經常通過的地方,挖好后的坑應及時覆蓋,夜間設紅燈示警。底盤運輸及下坑時,應防止碰手、砸腳。

      (3)現場運桿、立桿、電桿就位和登桿作業均應按相關要求進行安全操作。

      (4)架線時在線路的每2-3km處,應設一次臨時接地線,送電前必須拆除。大雨、大雪及六級以上強風天,停止登桿作業。

      4)電纜安裝

      (1)架設電纜軸的地面必須平實。支架必須采用有底平面的專用支架,不得用千斤頂等代替。敷設電纜必須按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內進行,并設專人指揮。

      (2)人力拉引電纜時,力量要均勻,速度應平衡,不得猛拉猛跑。看軸人員不得站在電纜前方。敷設電纜時,處于拐角的人員,必須站在電纜彎曲半徑的外側。過管處的人員必須做到:送電纜時手下可離管口太近;迎電纜時,眼及身體嚴禁直對管口。

      (3)豎直敷設電纜,必須有預防電纜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電纜放完后,應立即固定、卡牢。

      (4)人工滾運電纜時,推軸人員不得站在電纜前方,兩側人員所站位置不得超過纜軸中心。電纜上、下坡時,應極用在電纜軸中心孔穿鐵管,在鐵管上拴繩拉放的方法,平衡、緩慢進行。電纜停頓時,將繩拉緊,及時“打掩“制動。人力滾動電纜路面坡度不宜超過15度。

      (5)汽車運輸電纜時,電纜應盡量放在車頭前方(跟車人員必須站在電纜后面),并用鋼絲繩固定。

      (6)在已送電運行的變電室溝內進行電纜敷設時,電纜所進入的開關柜必須停電。并應采用絕緣隔板等措施。在開關柜旁操作時,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m(10kv以下關柜)。電纜敷設完如剩余較長,必須捆扎固定或采取措施,嚴禁電纜與帶電體接觸。

      (7)挖電纜溝時,應根據土質和深度情況按規定放坡。在交通道路附近或較繁華地區施工電纜溝時,應設置欄桿和標志牌,夜間設紅色標志燈。

      (8)在隧道內敷設電纜時,臨時照明的電壓不得大于36v。施工前應將地面進行清理,積水排凈。

      5)電氣調試

      (1)進行耐壓試驗裝置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被調試設備或電纜兩端如不在同一地點,另一端應有專人看守或加鎖,并懸掛警示牌。待儀表、接地檢查無誤,人員撤離方可升壓。

      (2)電氣設備或材料作非沖擊性試驗,升壓或降壓,均應緩慢進行。因故暫停或試驗結束,應先切斷電源,安全放電。并將升壓設備高壓側短路接地。

      (3)電力傳動裝置系統及高低壓各型開關調試時,應將有關的開關手柄取下或鎖上,懸掛標志牌,嚴禁合閘。

      (4)用搖表測定絕緣電阻,嚴禁有人觸及正在測定中的線路或設備,測定容性或感性設備材料后,必須放電,遇到雷電天氣,停止搖測線路絕緣。

      (5)電流互感器禁止開路,電壓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壓方進行。電氣材料或設備需放電時,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用絕緣棒安全放電

      6)施工現場變配電及維修

      (1)現場變配電高壓設備,不論帶電與否,單人值班嚴禁跨越遮欄和從事修理工作。

      (2)高壓帶電區域內部分停電工作時,人體與帶電部分必須保持安全距離,并應有人監護。

      (3)在變配電室內,外高壓部分及線路工作時,應按順序進行。停電、驗電懸掛地線,操作手柄應上鎖或掛標示牌。

      (4)驗電時必須戴絕緣手套,按電壓等級使用驗電器。在設備兩側各相或線路各相分別驗電。驗明設備或線路確實無電后,即將檢修設備或線路做短路接地。

      (5)裝設接地線,應由兩人進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拆除時順序相反。拆接時均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設備或線路檢修完畢,必須全面檢查無誤后,方可拆除接地線。

      (6)接地線應使用戴面不小于25mm的多股軟裸銅線和專用線夾。嚴禁使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和短路。

      (7)用絕緣棒或傳統機構拉、合高壓開關,應戴絕緣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時,除穿戴絕緣防護用品外,絕緣棒應有防雨罩,應專人監護。嚴禁帶負荷拉、合開關。

      (8)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同一設備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電系統不允許一部分設備采用接零,另一部分采用接地保護。

      (9)電氣設備所用的保險絲(片)的額定電流與其負荷量相適應。嚴禁用其他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片)。

      16、水暖工(管工)

      (1)現場變配電高壓設備,不論帶電與否,單人值班嚴禁跨越遮欄和從事使用機電設備=機具前應檢查確認性能良好,電動機具的漏電保護裝置靈敏有效。不得“帶病”運轉。

      (2)操作機電設備,嚴禁戴手套,袖口扎緊。機械運轉中不得進行維修保養。

      (1)使用砂輪鋸,壓力均勻,人站在砂輪片旋轉方向側面。

      (2)壓力案上不得放重物和立放絲板、手工套絲,應防止板機滑落。

      (3)用小推車運管時,清理好道路,管放在車上必須捆綁牢固。

      (4)安裝立管,必須將洞口周圍清理干凈,嚴禁向下拋擲物料。作業完畢必須將洞口蓋板蓋牢。

      (5)電氣焊作業前,應申請用火證,并派專人看火,備好滅火用具。焊接地點周圍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6)散熱器組擰緊對絲時,必須將散熱器放穩,搬抬時兩人應用力一致,相互照應。

      (7)在進行水壓試驗時,散熱器下應墊木板。散熱器按規定進行壓力值試驗時,加壓后秒得用力沖撞磕碰。

      (8)人力卸散熱器時,所用纜索、杠子應牢固,使用井字架、龍門架或外用電梯運輸時,嚴禁超載或放偏。散熱器運進樓層后,應分散堆放。

      (9)穩掛散熱器應扶好,用壓杠壓起后平衡放在托鉤上。

      (10)往溝內運管,應上下配合,不得往溝內拋擲管件。

      (11)安裝立、托、吊管時,要上、下配合好。尚未安裝的樓板預留洞口必須蓋嚴蓋牢。使用權的人字梯、臨時腳手架、繩索等必須堅固、平衡。腳手架不得超重,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

      (12)采用井字架、龍門架、外用電梯往樓層內搬運瓷器時,每次不宜放置過多。瓷器運至樓層后應選擇安全地方放置,下面必須墊好草袋或木板,不得磕碰受損。

      17、通風工

      (1)操作用火時應清除周圍易燃物,配足消防器材,應由專人看火和防火設施。

      (2)下料所裁的鐵皮邊角余料,應隨時清理并堆放指定地點,必須做到活完料凈場地清。

      (3)操作前應檢查所用的工具,特別是錘柄與錘頭的安裝必須牢固可靠。活扳手的控制螺栓失靈或活動鉗口受力后打滑和歪料,不得使用。

      (4)操作使用鏨子剔法蘭或剔墻眼應戴防護眼鏡。鏨子毛刺應及時清理掉。

      (5)在風管內操作鉚法蘭及腰箍沖眼時,管內操作人員應配合一致,里面的人面部必須避開沖孔。

      (6)人力搬抬風管和設備時,必須注意路面上的孔、洞、溝、坑和其他障礙物。通道上部有人施工,通過時應先停止作業,兩人以上操作要統一指揮,互相呼應。抬設備或風管時應輕起慢落,嚴禁任意拋扔。往腳手架或操作平臺搬運風管和設備時,不得超過腳手架或操作平臺允許荷載。在樓梯上抬運風管時,應步調一致,前后呼應,應避免跌倒或碰傷。

      (7)搬抬鐵板必須戴手套,并應用破布或其他物品墊好。

      (8)安裝使用的腳手架,使用前必須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非架子工不得任意拆改。使用高凳或高梯作業,底部應有防滑措施并有人扶梯監護。

      (9)樓板洞口安裝風管時,在開啟管子的預留洞口的鋼筋網或安全防護蓋板前應向總承包單位提出申請,辦理洞口使用交接手續后,方可拆除。操作完畢,應將預留洞口安全防護蓋板恢復好,蓋嚴蓋牢。

      (10)在斜坡屋面安裝風管、風帽時,操作人員應系好安全帶,并用索具將風管固定好,待安裝完畢后方可拆除索具。

      (11)吊頂內安裝風管,必須在龍骨上鋪設腳手架,兩端必須固定,嚴禁在龍骨、頂板上行走。

      (12)安裝玻璃棉、消音及保溫材料時,操作人員必須戴口罩、風帽、風鏡、薄膜手套,穿絲綢料工作服。作業完畢可洗熱水澡沖凈。

      18、電焊工

      1)一般規定

      (1)金屬焊接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非電焊工嚴禁進行電焊作業。

      (2)操作時應穿電焊工作服、絕緣鞋和戴電焊手套、防護面罩等安全防護用品,高處作業時系安全帶。

      (3)電焊作業現場周圍10m范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雨、雪、風力六級上以(含六級)天氣不得露天作業。雨、雪后應清除積水、積雪后方可作業。

      (5)操作前應首先檢查焊機和工具,如焊鉗和焊接電纜的絕緣、焊機外殼保護接地和焊機的各接線點等,確認安全合格方可作業。

      (6)嚴禁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域內、運行中的壓力管道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內以及受力構件上焊接和切割。

      (7)焊接曾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時,應根據介質進行多次置換及清洗,并打開所有孔口,經檢測確認安全后方可施焊。

      (8)在密封容器內施焊時,應采取通風措施,間歇作業時焊工應到外面休息。容器內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焊工身體應用絕緣材料與焊件隔離。焊接時必須設專人監護、監護人員應熟知焊接操作規程和搶救方法。

      (9)焊接銅、鋁、鉛、鋅合金金屬時,必須穿戴防護用品,在通風良好的地方作業,在有害介質場所進行焊接時,應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時進行強制通風。

      (10)施焊地點潮濕或焊工身體出汗后致使衣服潮濕時,嚴禁靠在帶電鋼板或工件上,焊工應在干燥的絕緣板或膠墊上作業,配合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板上。

      (11)焊接過程中臨時接地線頭嚴禁浮搭,必須固定、壓緊,用膠布包嚴。

      (12)操作時遇到列情況必須切斷電源。

      ①改變電焊機接頭時。

      ②更換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時。

      ③轉移工作地點搬動焊接時。

      ④焊機發生故障需進行檢修時。

      ⑤更換保險裝置時。

      ⑥工作完畢或臨時離操作現場時。

      (13)焊工高處作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⑦必須使用標準的防火安全帶,并系在可靠的構架上。

      ⑧必須在作業點正下方5m外設置護欄,并設專人監護。必須清除作業點下方區域易燃、易爆物品

      ⑨必須戴盔式面罩。焊接電纜應綁緊在固定處,嚴禁繞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業。

      ⑩焊工必須站在穩固的操作平臺上作業,焊機必須放置平衡、牢固,設有良好的接地保護裝置。

      (14)操作時嚴禁焊鉗夾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將焊接電纜掛在脖頸上。

      (15)焊接時二次紆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焊把線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

      (16)焊接電纜通過道路時,必須架高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17)焊把線不得放在電弧附近或熾熱的焊縫旁,不得碾軋焊把線。應采取防止焊把線被尖利器物損傷的措施。

      (18)清除焊渣時應佩戴防護眼鏡或面罩,焊條頭應集中堆放。

      (19)下班后必須拉閘斷電,必須將地線和把線分開,并確認火已熄滅方可離開現場。

      2)電焊設備安全使用權

      (1)電焊機必須安放在通風良好、干燥、無腐蝕介質、遠離高溫高濕和多粉塵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機應搭設雨棚,焊機應用絕緣物墊起,墊起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

      (2)電焊機使用前,必須檢查絕緣及接線情況,接線部分必須使用絕緣膠布纏嚴,不得腐蝕、受潮及松動。

      (3)電焊機必須設單獨的電源開關、自動斷電裝置。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5m,二次線焊把線長度應不大于30m。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必須安裝可靠防護罩。

      (4)電焊機的外殼必須設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5)電焊機焊接電纜必須使用多股細銅線電纜,其截面應根據電焊機使用規定選用。電纜外皮應完好、柔軟,其絕緣電阻不小于1m。

      (6)電焊機內部應保持清潔。定期吹凈塵土。清掃時必須切斷電源。

      (7)電焊機啟動后,必須空載運行一段時間。調節焊接電流積極性開關應在空載下進行。直流焊機空載電壓不得超過90v,交流焊機空載電壓不得超過80v。

      (8)使用氬弧焊機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工作前應檢查管路,氣管、水管不得受壓、泄漏。

      ②氬氣減壓閥、管接頭不得沾有油脂。安裝后應試驗,管路應無障礙、不漏氣。

      ③水冷型焊機冷卻水應保持清潔,焊接中水流量應正常,嚴禁斷火施焊。

      ④高頻氬弧焊機,必須保證高頻防護裝置良好,不得發生短路。

      ⑤更換鎢極時,必須切斷電源。磨削鎢極必須戴手套和口罩。磨削下來的粉塵應及時清除。釷、鈰、鎢極必須放置在密閉的鉛盒內保存,不得隨身攜帶。

      ⑥氬氣瓶內氬氣不得用完,應保留98-226kpa。氬氣瓶應直立、固定放置不得倒放。

      ⑦作業后切斷電源,關閉水源和氣源。焊接人員必須及時脫去工作服,清洗手臉和外露的皮膚。

      (9)使用二氧化碳氣體預熱器端的電壓不得高于36v。

      ①作業前預熱15min,開氣時,操作人員必須站在瓶嘴的側面。

      ②二氧化碳氣體預熱器端的電壓不得高于36v。

      ③二氧化碳氣體應放在陰涼處,不得靠近熱源。最高溫度不得超過30,并應放置牢靠。

      ④作業前應進行檢查,焊絲的進給機構、電源的連接部門、二氧化碳氣體的供應系統以及冷卻水循環系統均應符合要求,

      (10)使用埋弧自動、半自動焊機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作業前應進行檢查,送絲滾輪的溝槽及齒紋應完好,滾輪、導電嘴(塊)必須接觸良好,減速箱油槽中的潤滑油應充量合格。

      ②軟管式送絲機構的軟管槽孔應保持清潔,定期吹洗。

      (11)焊鉗和焊接電纜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焊鉗應保證任何斜度都能夾緊焊條,且便于換焊條。

      ②焊鉗必須具有良好的絕緣、隔熱能力,手柄絕熱性能應良好。

      ③焊鉗與電纜的連接應簡便可靠,導體不得外露。

      ④焊鉗彈簧失效,應立即更換。鉗口處應經常保持清潔。

      ⑤焊接電纜應具有良好的導電能力和絕緣外層。

      ⑥焊接電纜的選擇應根據焊接電流的大小和電纜長度,按規定選用較大的截面積。

      ⑦焊接電纜頭應采用銅導體,且接觸良好,牢固牢固可靠。

      3)不銹鋼焊接

      (1)不銹鋼焊接的焊工除應具備電焊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外,還必須熟練地掌握氬弧焊接、等離子切割、不銹鋼酸洗鈍化等方面的安全防護和安全操作技能。

      (2)使用直流焊機應遵守以下規定:

      ①操作前應檢查焊機外殼的接地保護、一次電源線接線柱的絕緣、防護罩、電壓表、電流表的接線、焊機旋轉方向與機身指示標志和接線螺栓等均合格、齊全、靈敏、牢固方可操作。

      ②焊機應墊平、放穩。多臺焊機在一起應留有間距500mm以上,必須一機一閘,一次電源線不得大于5m。

      ③旋轉直流弧焊機應有補償和“啟動”“運轉”“停止”的標記。合閘前應確認手柄是否在“停止”位置上,啟動時,辨別轉子是否旋轉,旋轉正常再將手柄“運輸”位置。焊接時突然停電,必須立即將手柄板到“停止”位置。

      ④不銹鋼焊接采用“反接極”,則工作接負極。如焊機正負標記不清或轉換鈕與標記不符,必須用萬能表測量出正負極性,確認后方可操作。

      ⑤不銹鋼焊條藥皮易脫落,停機前必須將焊條頭取下或將焊機把掛好,嚴禁亂放。

      (3)一般不銹鋼設備用于貯存或輸送有腐蝕性、有毒性的液體或氣體物質,不得在帶壓運行中的不銹鋼容器或管道上施焊。不得借路設備管道做焊接導線。

      (4)焊接或修貯存過化學物品或有毒物質的容器或管道,必須采取蒸氣清掃、蘇打水清洗等措施。置換后,經檢測分析合格,打開孔口或注滿水再進行焊接。嚴禁盲目動火。

      (5)不銹鋼的制作和焊接過程中,焊前對坡口的修整和焊縫的清根使用砂輪打磨時,必須檢查砂輪片和緊固,確認安全可靠,戴上護目鏡后,方可打磨。

      (6)在容器內或室內焊接時,必須有良好的通風換氣措施或戴焊接專用的防塵面罩。

      (7)氬弧焊應遵守以下規定:

      ①手工鎢極氬弧焊接不銹鋼,電源采用直流正接,工件接正,鎢極接負。

      ②用交流鎢極氬弧焊機焊接不銹鋼,應采用高頻為穩弧措施,將焊槍和焊接導線用金屬紡織進行屏蔽。預防高頻電磁場對握焊槍和焊絲雙手的刺激。

      ③手工氬弧焊的操作人員必須穿工作服,扣齊紐扣、穿絕緣鞋、戴柔軟的皮手套。在容器內施焊應戴送風式頭盔、送風式口罩或防毒口罩等個人防護用品。

      ④氬弧焊操作場所應有良好自然通風或用換氣裝置將有害氣體和煙塵及時排出,確保操作現場空氣流通。操作人員應位于上風處。并應采取間歇作業法。

      ⑤凡患有中樞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值物神經功能紊亂、活動性肺結核、肺氣腫、精神病或神經官能癥者,不宜從事氬弧焊不銹鋼焊接作業。

      ⑥打磨釷鎢極棒時,必須配戴防塵口罩和眼鏡。接觸釷鎢極棒的手應及時清洗。釷鎢極棒不得亂放,應存放在有蓋的鉛盒內,并設專人負責保管

      (8)不銹鋼焊工酸洗和鈍化應遵守以下規定:

      ①不銹鋼酸洗鈍化使用不銹鋼絲刷子刷焊縫時,應由里外推刷子,不得來回刷。從事不銹鋼酸洗時,必須穿防酸工作服、戴口罩、防護眼鏡、乳膠手套和膠鞋。

      ②凡患有呼吸系統疾病者,不宜從事酸洗操作。

      ③化學物品,特別是氫氟必須妥善保管,必須有嚴格領用手續。

      ④酸洗鈍化后的廢液必須經專門處理,嚴禁亂倒。

      (9)不銹鋼等金屬在用等離子切割過程中,必須遵守氬弧焊接的安全操作規定。焊接時由于弧作用所傳導的高溫,有色金屬受熱膨脹,當電弧停止時,不得立即去查看焊縫。

      19、氣焊工

      (1)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氧氣閥。

      (2)點火時,焊炬口不得對著人,不得將正在燃燒在焊炬放在工作或地面上。焊炬帶有乙炔和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容器內。

      (3)作業中發現氣路或氣閥漏氣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4)作業中若氧氣管著火應立即關閉氧氣閥門,不得折彎膠管斷氣;若乙炔管著火,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止火。

      (5)高處作業時,氧氣瓶、乙決瓶、液化氣瓶不得放在作業區域正下方,應與作業點正下方保持在10m以上的距離,必須清除作業區域下方的易燃物。

      (6)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

      (7)作業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盤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處;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8)冬天露天作業時,如減壓閃軟管和流量計凍結,應使用熱水(熱水袋)、蒸汽或暖氣設備化凍,嚴禁用火烘烤。

      (9)使用氧氣瓶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氧氣瓶存放必須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②氧氣瓶在運輸時應平放,并加以固定,其高度不得超過車廂槽幫。

      ③嚴禁用自行車、叉車或起重設備吊運高壓鋼瓶。

      ④氧氣瓶應設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運和使用時嚴禁撞擊。

      ⑤氧氣瓶閥不得沾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帶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觸氧氣閥。

      ⑥氧氣瓶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曝曬,夏季露天工作時,應搭設防曬罩、棚。

      ⑦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操作人員不得面對減壓器,應用專用工具。開啟動作要緩慢,壓力表指針應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必須保持不小于49kpa的壓強。

      ⑧嚴禁使用無減壓器的氧氣瓶作業。

      ⑨安裝減壓器時,應首先檢查氧氣瓶閥口,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閥門清除油垢,然后安裝減壓器。作業人員不得正對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待瓶內的氧氣自動逸盡后,再行拆卸修理。

      ⑩作業中,如發現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待瓶內的氧氣自勸逸盡后,再行折卸修理。

      ?檢查瓶口是否漏氣時,應使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觀察,不得用明火試。冬季閥門被凍結時,可用溫水或蒸汽加熱,嚴禁用火烤。

      (10)使用乙炔瓶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現場乙炔瓶儲存量不得超過5瓶,5瓶以上時應放在儲存間。儲存間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5m,并應通風良好,設有降溫設施、消防設施和通道,避免陽光直射。

      ②儲存乙炔時,乙決瓶應直立,并必須采取防止傾斜的措施。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其他易燃、易燃物同間儲存

      ③儲存間必須設專人管理,應在醒目的地方設安全標志。

      ④應使用專用小車運送乙炔瓶。裝卸乙炔瓶的動作應輕,不得拋、滑、滾、碰。嚴禁劇烈震動和撞擊。

      ⑤汽車運輸乙炔瓶時,乙炔瓶應妥善固定。氣瓶宜橫向放置,頭向一方。直立方置時,車廂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⑥乙炔瓶在使用時必須直立放置。

      ⑦乙炔瓶與熱源的距離不得小于10m。乙炔瓶表面溫度不得超過40度。

      ⑧乙炔瓶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減壓器與瓶閥的連接應可靠,不得漏氣。

      ⑨乙炔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保留不小于98kpa的壓強。

      ⑩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

      (11)使用液化石油氣瓶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液化石油氣瓶必須放置在室內通風良好處,室內嚴禁煙火,并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

      ②氣瓶冬季加溫時,可使用40以下溫水,嚴禁火烤或用沸水加溫。

      ③氣瓶在運輸、存儲時必須直立放置,并加以固定,搬運時不得碰撞。

      ④氣瓶不得倒置,嚴禁倒出殘渣。

      ⑤瓶閥管子不得漏氣,絲堵、角閥絲扣不得銹蝕。

      ⑥氣瓶不得充滿液體,應留出10%-15%的氣化空間。

      ⑦膠管和襯墊材料應采用耐油性材料。

      (12)使用才關閉全部閥門。

      ①不同氣體的減壓器嚴禁混用。

      ②減壓器出口接頭與膠管應扎緊。

      ③減壓器凍結時應采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嚴禁用火烤。

      ④安裝減壓器前,應略開氧氣閥門,吹除污物。

      ⑤安裝減壓器前應進行檢查,減壓器不得沾有油脂。

      ⑥打開氧氣閥門時,必須慢慢開啟,不得用力過猛。

      ⑦減壓器發生自流現象或漏氣時,必須迅速關閉氧氣瓶氣閥,卸下減壓器進行修理。

      (13)使用焊炬和割炬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現場變配電高壓設備,不論帶電與否,單人值班嚴禁跨越遮欄和從事

      ②焊炬和割炬點火前,應檢查連接處和各氣閥的嚴密性,連接處和氣閥不得漏氣;焊嘴、割嘴不得漏氣、堵塞。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焊炬、割炬氣體通路和氣閥有漏氣現象,應立即停止作業,修好后再使用。

      ③嚴禁在氧氣閥門和乙炔閥門同時開啟時用手或其他物體堵住焊嘴或割嘴。

      ④焊嘴或割嘴不得過分受熱,溫度過高時,應放入水中冷卻。

      ⑤焊炬、割炬的氣體通路均不得沾有油脂。

      (14)橡膠軟管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橡膠軟管必須能承受氣體壓力;各種氣體的軟管不得混用。

      ②膠管的長度不得小于5m,以10-15m為宜,氧氣軟管接頭必須扎緊。

      ③使用中,氧氣軟管和乙炔軟管不得沾有油脂,不得觸及灼熱金屬或尖刀物體。

      20.起重工(起重機司機、指揮信號、掛鉤工)

      1)一般規定

      (1)重工必須經專門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

      (2)起重工應健康,兩眼視力均不得低于1.0,無色盲、斬;聽力障礙、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突發性昏厥及其他影響起重吊裝作業的疾病與生理缺陷。

      (3)作業前必須檢查作業環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域無閑散人員,障礙已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

      (4)輪式或履帶式起重機作業時節必須確定吊裝區域,并設警戒標志,必要時派人監護。

      (5)大雨、大雪、大霧及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或一側作業。

      (6)在高壓線垂直或水平方向作業時,必須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離。

      輸電導線電壓/kv1以下1~1520~4060~110220
      允許沿輸電導線垂直方向最小距離/m1.53456
      允許沿輸電導線水平方向最小距離/m11.5246

      (7)起重機司機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④所操縱的起重機的構造和技術性能。

      ⑤起重機安全技術規程、制度 。

      ⑥起重量、變幅、起升速度與機械穩定性的關系。

      ⑦鋼絲繩的類型、鑒別、保養與安全系數的選擇。

      ⑧一般儀表的使用及電氣設備常見故障的排除。

      ⑨鋼絲繩接頭的穿結(卡接、插接)。

      ⑩吊裝構件重量計算。

      ?操作中能及時發現或判斷各機構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制動器突然失效能作緊急處理。

      (8)指揮信號工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①應掌握所指揮的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機進行檢查,能熟練地運用手勢、旗語、哨聲和通訊設備。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結構施工圖,能按現場平面布置圖和工藝要求指揮起吊、就位構件、材料和設備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運就位方法及構件重心位置,并能計算非標準構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確地使用吊具、索具,編插各種規格的鋼絲繩。

      ⑤有防止構件裝卸、運輸、堆放過程中變形的知識。

      ⑥掌握起重機最大起重量和各種高度、幅度時的起重量,熟知吊裝、起重有關知識。

      ⑦具備指揮單機、雙機或多機作業的指揮能力。

      ⑧嚴格執行“十不吊”的原則。即:

      a、被吊物重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

      b、信號不清;

      c、吊物下方有人;

      d、吊物上站人;

      e、埋地下物;

      f、斜拉斜牽物;

      g、散物捆綁不牢;

      h、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

      i、零碎物無容器;

      j、吊裝物重要不明。

      (9)掛鉤工必須相對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①必須服從指揮信號的指揮。

      ②熟練運用手勢、旗語、哨聲的作用。

      ③熟悉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構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構件的裝卸、運輸、堆放的有關知識。

      ⑥能正確使用吊、索具和各種構件的拴掛方法。

      (10)作業時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聽從統一指揮。

      (11)使用起重機作業時,必須正確選擇吊點的位置,合理穿掛索具,試吊。除指揮及掛鉤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進入吊裝作業區。

      上一頁12345下一頁(12)使用兩臺吊車抬吊大型構件時,吊車性能應一致,單機荷載應合理分配,且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的80%。作業時必須統一指揮,動作一致。

      2)基本操作

      (1)穿繩:確定吊物重心,選好掛繩位置。穿繩應用鐵鉤,不得將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運棱角堅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須加襯墊,用套索。

      (2)掛繩:應按順序掛繩,吊繩不得相互擠壓、交叉、扭壓、絞擰。一般吊物可用兜掛法,必須保護吊物平衡,對于易滾、易滑或超長貨物,宜采用繩索方法,使用卡環鎖緊吊繩。

      (3)試吊:吊繩套掛牢固,起重機緩慢起升,將吊繩繃緊稍停,起升不得過高。試吊中,指揮人號工、掛鉤工、司機必須協調配合。如發現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連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確認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繩:落繩、停穩、支穩后方可放松吊繩。對易滾、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繩要用安全鉤。掛鉤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繩,應選用其他機具輔助,嚴禁攀登吊物及繩索。

      (5)抽繩:吊鉤應與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緩慢起繩,不得斜拉、強拉、不得旋轉吊臂抽繩。如遇吊繩被壓,應立即停止抽繩,可采取提頭試吊方法抽繩。吊運易損、易滾、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機抽繩。

      (6)吊掛作業應遵守以下規定:

      ①兜繩吊掛應保持吊點位置準確、兜繩不偏移、吊物平衡。

      ②鎖繩吊掛應便于摘繩操作。

      ③卡具吊掛應避免卡具在吊裝中被碰撞。

      ④扁擔吊掛時,吊點應對稱于吊物中心。

      (7)捆綁作業應遵守以下規定:

      ①捆綁必須牢固。

      ②吊運集裝箱等箱式吊物裝車時,應使用捆綁工具將箱體與車連接牢固,并加墊防滑。

      ③管材、構件等必須用緊張器緊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應按說明書檢驗,試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9)長期不用的超重、吊掛機具,必須進行檢驗、試吊,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

      (10)鋼絲繩、套索等的安全系數不得小于8-10。

      3)三腳架(三木搭)吊裝

      (1)作業前必須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選用機具、吊具、繩索及配套材料。

      (2)作業前應將作業場地整平、壓實。三腳架(三木搭)底部應支墊牢固。

      (3)三腳架頂端綁扎繩以上伸出長度不得小于60cm,捆綁點以下三桿長度應相等并用鋼絲繩連接牢固,底部三距離相等,且為架高的1/3至2/3。相鄰兩桿用排木連接,排木間距不得大于1。5m。

      (4)吊裝作業時必須設專人指揮。試吊時應檢查各部件,確認安全后方可操作。

      (5)移動三腳架時必須設專人指揮,由3人以上操作。

      4|)構件及設備的吊裝

      (1)作業前應檢查被吊物、場地、作業空間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

      (2)作業時應緩起、緩轉、緩移,并用控制繩保持吊物平穩。

      (3)移動構件、設備時,構件、設備必須和拍子連接牢固,保持穩定。道路應堅守平整,作業人員必須聽從統一指揮,協調一致。使用卷揚機移動構件或設備時,必須用慢速卷揚機。

      (4)碼放構件的場地應堅實平整。碼放后應支撐牢固、穩定。

      (5)吊裝大型構件使用千斤頂調整就位時,嚴禁兩端千斤頂同時起落;一端使用兩個千斤頂調整就位時,起落速度應一致。

      (6)超長型構件運輸中,懸出部分不得大于總長的1/4,并應采取防護傾覆措施。

      (7)暫停作業時,必須把構件、設備支撐穩定 ,連接牢固后方可離開現場。

      5)、吊索具

      (1)作業時必須根據吊物的重、體積、形狀等選用合適的吊索具。

      (2)嚴禁在吊鉤上補焊、打孔。吊鉤表面必須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紋。嚴禁使用危險斷面磨損程度達到原尺寸的10%、鉤口開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轉變形超過10%,危險斷面或頸部產生塑性變形的吊鉤。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應報廢襯套。板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時,應報廢心軸。

      (3)編插鋼絲繩索具宜用6*37的鋼絲繩。編插段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編插鋼絲繩的強度應按原鋼絲繩強度的70%計算。

      (4)吊索的水平夾角應大于45度。

      (5)使用卡環時,嚴禁卡環側向受力,起吊前必須檢查封閉銷是否擰緊。不得使用有裂紋、變形的卡環。嚴禁用焊補方法修復卡環。

      (6)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鋼絲繩不得繼續使用。

      ①在一個節距內的斷絲數量超過總絲數的10%。

      ②出現擰扭死結、死彎、壓扁、股松明顯、波浪形、鋼絲起飛、繩芯擠出以及斷股等現象。

      ③鋼絲繩直徑減少7%-10%。

      ④鋼絲繩表面鋼絲磨損或腐蝕程度,達表面鋼絲直徑的40%以上,或鋼絲繩被腐蝕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見,整根鋼絲繩明顯變硬。

      (7)使用新購置的吊索具前應檢查其合格證,并試吊、確認安全。

      21、中小機械操作工

      1)混凝土、砂漿攪拌機

      (1)攪拌機必須安置在堅實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腳筒架穩,不準以輪胎代替支撐。

      (2)開動攪拌機前應檢查,離合器、制動器、鋼絲繩等應良好,滾筒內不得有異物。

      (3)進料時,嚴禁將頭或手伸入斷斗與同架之間。運轉中,嚴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攪攪筒內扒料、出料。

      (4)攪拌機作業中,當料斗升起時,嚴禁任何人在料斗不停留或通過;當需要在料斗下檢修或清理料坑時,應將料斗提升后用鐵鏈或插銷鎖住。

      (5)攪拌機在場內移動或遠離運輸時,應將進料斗提升到上止點,用保險鐵或插銷鎖住。

      (6)現場檢修時,應固定好料斗,切斷電源。進入滾筒時,外面應有人監護。

      2)卷揚機

      (1)卷揚機應安裝在平整堅實、視野良好的地點,機身和地錨必須牢固。卷揚筒與導向滑輪中心線應垂直對正;卷揚機距離滑輪一般不小于15m。

      (2)作業前,應檢查鋼絲繩、離合器、制動器、保險棘輪、傳動滑輪等,確認安全可靠,方準操作。

      (3)鋼絲繩在卷筒上必須排列整齊,作業中最少需保留3圈。

      (4)吊運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時,除使用制動器外,并應用棘輪保險卡牢。

      (5)工作中要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待弄清情況后方可繼續作業。

      (6)鋼絲繩應與卷筒及吊籠連接牢固,不得與機架或地面摩擦,通過道路時,應設過路保護裝置。

      (7)在卷揚機制動操作桿的行程范圍內,不得有障礙物或阻卡現象。

      (8)卷筒上的鋼絲繩應排列整齊,當重疊或斜繞時,應停機重新排列,嚴禁在轉動中用手拉腳踩鋼絲繩。

      (9)作業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業的卷揚鋼絲繩。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卷揚機,物件或吊籠下面嚴禁人員停留或通過。休息時應將物件或吊籠降至地面。

      (10)作業中如發現異響、制動不靈、制動帶或軸砂等溫度劇烈上升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作業中停電時,應切斷電源,將提升物件或吊籠降至地面。

      (12)作業完畢,應將提升吊籠或物件降至地面,并應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

      3)打夯機

      (1)蛙式打夯機

      ①蛙式夯實機應適用于夯實灰土和素土的地基、地坪及場地平整,不得夯實堅硬或軟硬不一的地面、凍土及混有有石碎塊的雜土。

      ②蛙式打夯機手把上應裝按鈕開關,并包絕緣材料。操作時應載絕緣手套。打夯機電源電纜必須完好無損。作業時,嚴禁夯擊電源線。

      ③在坡地或松軟土層打夯,嚴禁背著牽引。

      ④夯實作業時,應一人扶夯,一人傳遞電纜線,且必須載絕緣手套和穿絕緣鞋。遞線人員應跟隨夯機后或兩則調順電纜線,電線線不得扭結或纏繞,且不得張拉過緊,應保持一定的余量。

      ⑤應防止電纜線被夯擊。移動時,應將電纜線移至夯機后方。不得隔機搶扔電纜線,當轉向倒線困難時,應停機調整。

      ⑥作業時,手握扶手應保持機身平衡,不得用力向后壓,并應隨時調整進行方向。轉彎時不得用力過猛,不得急轉彎。

      ⑦夯實填高土方時,應在邊緣以內100-150mm夯實2-3遍后,再夯實邊緣。

      ⑧在較大基坑作業時,不得在斜坡下夯行,應避免造成夯頭后折。

      ⑨夯實房心土時,夯板應避開房心內地下構筑物、鋼筋混凝土基樁、機座及地下管道等。

      ⑩在建筑物內部作業時,夯板或偏心塊不得打在墻壁上。

      ?多機作業時,其平列間距不得小于5m,前后間距不得小于10m。

      ?夯機前進方向和夯機四周1m范圍內,不得站立非操作人員。

      ?夯機連續作業時間不應過長,當電動機超過額客溫升時,應停機降溫。

      ?夯機發生故障時,應先切斷電源,然后排除故障。

      ?作業后,應切斷電源,卷好電纜線,清除夯機上的泥土,并妥善保管。

      (2)振動沖擊夯

      ①振動沖擊夯適用于黏性土、砂及礫石等散狀物料的壓實,不得在水泥路面和其他堅硬地面作業。

      ②電動沖擊夯在接通電源啟動后,應檢查電動機旋轉方向,有錯誤時應倒換相線。

      ③正常作業時,不得使勁往下壓手把,影響夯機跳起高度。在較松的填料上作業或上坡時,可將手把稍向下壓,并應能增加夯機前進速度。

      ④內燃沖擊夯不宜在高速下連續作業。在內燃機高速運轉時汪得突然停車。

      ⑤電動沖擊夯應裝有漏電保護裝置,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作業時,電纜線不應拉得過緊,應經常檢查線頭安裝,不得松動及引起漏電。嚴禁冒雨作業。

      ⑥作業中,如沖擊夯有異常響聲,應立即停機檢查。

      ⑦作業后,應清除夯板上的泥沙和附著物,保持夯機清潔,并妥善保管。

      4)手電鉆

      (1)手電鉆的電源線不得有破皮漏電,使用時應戴絕緣手套。

      (2)操作時,應先啟動后接觸工作,鉆薄工件要墊平墊實,鉆斜孔要防止滑鉆。

      (3)操作時應用杠桿加壓,不準用身體直接壓在上面。

      九、施工現場安全色標管理制度

      1、總則

      (1)為引起人們對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預防安全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

      (2)凡公司所用的安全標志的圖形、色及材質都必須符合國家宣貫標準《安全標志》(gb2894-96)的要求。

      (3)各施工階段的安全標志應根據根據施工的具體情況進行增補或刪減,其變動情況可在“安全標志登記表”中注表。

      (4)工程安全標志牌應有專人負責保管、掛設。

      (5)做到人人珍惜安全標志牌,故意損壞者應加倍賠償。

      (6)對工程所用的安全標志牌應在工程開工前準備就緒,按工程的實際進度及安全標志總平面布置圖在相關位置及規定地方進行整齊掛設。

      2、安全色

      安全色是表達信息含義的顏色,用來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指示等,其作用在于使人們能迅速發現或分辨安全標志,提醒人們注意,預防事故發生。

      (1)紅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險的意思。

      (2)藍色:表示指令,必須遵守的規定。

      (3)黃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3、安全標志

      安全標志是指在操作人中容易產生錯誤,有造成事故危險的場所,為了確保安全,所采

      取的一種標示。此標示由安全色,幾何圖形符合構成,是用以表達特定安全信息的特殊標示,設置安全標志的目的,是為了引起人們對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預防事故發生。

      (1)禁止標志:是不準或制止人們的某種行為(圖形為黑色,禁止符號與文字底色為紅色)

      (2)警告標志:是使人們注意可能發生的危險(圖形警告符號及字體為黑色,圖形底色為黃色)。

      (3)指令標志:是告訴人們必須遵守的意思(圖形為白色,指令標志底色均為藍色)。

      (4)提示標志:是向人們提示目標的方向,用于消防提示(消防提示標志的底色為紅色,文字、圖形為白色)。

      4、施工現場安全色標數量及位置

      施工現場安全色標數量及位置的具體規定見附表

      施工現場安全色標登記表附表6-51

      類別數量位置
      禁止類

      (紅色)

      禁止吸煙8個材料庫房、成品庫、油料堆放處、易燃易爆場所、材料場地、木工棚、施工現場、打字復印室
      禁止通行7個外架拆除、坑、溝、洞、槽、吊鉤下方、危險部位
      禁止攀登

      禁止跨越

      6個

      6個

      外用電梯出口、通道口、馬道出入口

      首層外架四面、欄桿、未驗收的外架

      指令類

      (藍色)

      必須戴安全帽7個外用電梯出入口、現場大門口、吊鉤下方、危險部位、馬道出入口、通道口、上下交叉作業
      必須系安全帶5個現場大門口、馬道出入口、外用電梯出入口、高處作業場所、特種作業場所
      必須穿防護服5個通道口、馬道出入口、外用電梯出入口、電焊作業場所、油漆防水施工場所
      必須戴防護眼鏡12個通道口、馬道出入口、外用電梯出入口、通道出入口、馬道出入口、車工操作間、焊工操作場所、抹灰操作場所、機械噴漆場所、修理間、電鍍車間、鋼筋加工場所
      警告類

      (黃色)

      當心弧光1個焊工操作場所
      當心塌方2個坑下作業場所、土方開挖
      機械傷人6個機械操作場所、電鋸、電鉆、電刨、鋼筋加工現場、機械修理場所
      提示

      (綠色)

      安全狀態

      (通行)

      5個安全通行、行人車輛通道、外架施工層防護、行人通道、防護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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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篇 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規程

      一、人的不安全行為

      1、操作失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

      2、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設備;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體存放不當;

      6、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

      9、在機器運轉時進行檢查、維修、保養等工作;

      10、有分散注意力行為;

      11、沒有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用具;

      12、不安全裝束;

      13、對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處理錯誤。

      二、物的不安全狀態:

      1、物(包括機器、設備、工具、物質等)本身存在的缺陷;

      2、防護保險方面的缺陷;

      3、物的放置方法的缺陷;

      4、作業環境場所的缺陷;

      5、外部的和自然界的不安全狀態;

      6、作業方法導致的物的不安全狀態;

      7、保護器具信號、標志和個體防護用品的缺陷。

      三、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

      1、技術上的缺陷;

      2、教育上的缺陷;

      3、生理上的缺陷;

      4、心理上的缺陷;

      5、管理工作上的缺陷;

      6、教育和社會、歷史上的原因造成的缺陷。

      四、挖孔樁施工常見事故:

      1、孔口石塊或雜物掉入孔口砸傷正在孔中的施工人員;

      2、孔口操作人員被地下有毒有害氣體中毒昏迷甚至死亡,孔壁支護不當而坍塌砸傷甚至活埋操作人員;

      3、孔內電纜、電線受潮導致工人觸電傷亡;

      4、深孔中突然涌水淹沒操作人員。

      五、挖孔樁施工孔口圍護措施:

      1、孔口四周必須澆筑砼護圈,并在護圈上設置圍欄圍護,應高出地面0.8m。

      2、孔內作業時,孔口上面必須有人監護。

      3、挖出的土方應及時運離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范圍內,砼圍圈上不得放置工具和站人。

      4、孔內作業人員必須頭戴安全帽、身系安全帶。

      5、利用吊桶運土時,必須采取相應的制動防范措施,以防落物傷人。

      6、施工中應隨時檢查垂直運輸設備的完好情況和孔壁情況。

      第11篇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操作規程

      1、施工現場的一切電氣作業必須由持有特種作業資格證的電工承擔。無證人員不得違章作業。

      2、臨時用電必須按規定敷設線路,選用的電線電纜必須滿足用電安全性需要。

      3、架空線路必須采用絕緣線架空在木制或水泥電桿上,嚴禁架設在腳手架上。

      4、低壓架空線路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5m,跨越道路時離地面高度不低于6m。

      5、施工現場禁止使用導線。

      6、絕緣導線臨時在地面鋪設或穿越道路埋設時必須加鋼套管保護。

      7、電氣設備移裝或拆除后,不得留由可能帶電的線頭。

      8、現場用電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保”制,嚴禁一個開關控制兩臺以上用電器具。

      9、施工現場電氣設備及手持電動工具應由可靠的接地及漏電保護措施。

      10、現場用閘刀開關,防護蓋應齊全,不得以金屬絲代替保險絲。不得帶負荷開合閘。

      11、防爆場所,嚴禁用非防爆設備及非防爆電源接插頭(座)。

      12、電器設備檢修時,應先切斷電源,并掛上“有人作業,嚴禁合閘”的警示牌。

      13、現場用照明電路必須絕緣良好,布置整齊。照明燈具的高度,室內不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m。

      14、有限空間作業,必須使用符合安全電壓的行燈。

      第12篇 施工現場變配電維修安全技術規程

      1、現場變配電高壓設備,不論帶電與否,單人值班嚴禁跨越遮欄和從事修理工作。

      2、高壓帶電區域內部分停電工作時,人體與帶電部分必須保持安全距離,并應有人監護。

      3、在變配電室內,外高壓部分及線路工作時,應按順序進行。停電、驗電應懸掛地線,操作手柄應上鎖或掛標示牌。

      4、電工人員接到停電通知后,拉下有關刀閘開關,收下熔斷器。并在操作把手上加鎖,同時掛警告牌,對尚無停電的設備周圍加放保護遮攔。

      5、高低壓斷電后,在工作前必須首先進行驗電:

      6、高壓驗電時,應使用相應高壓等級的驗電器,驗電時,必須穿戴試驗合格的高壓絕緣手套,按電壓等級使用驗電器,先在帶電設備上試驗,確實好用后,方能用其進行驗電。

      7、驗電工作應在施工設備進出線兩側進行,規定室外配電設備的驗電工作,應在干燥天氣進行。驗明設備或線路確實無電后,即將檢修設備或線路做短路接地。

      8、在驗明確實無電后,將施工設備接地并將三相短路是防止突然來電、保護工作人員的基本可靠的安全措施。

      9、應在施工設備各可能送電的方面皆裝接地線,對于雙回路供電單位,在檢修某一母線刀閘或隔離開關、負荷開關時,不但同時將兩母線刀閘拉開,而且應該施工刀閘兩端都同時掛接地線。

      10、裝設接地線,應由兩人進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拆除時順序相反。拆接時均應穿絕緣防護用品。設備或線路檢修完畢,必須全面檢查無誤后,方可拆除接地線。

      11、接地線應掛在工作人員隨時可見的地方,并在接地線處掛“有人工作”警告牌,工作監護人應經常巡查接地線是否保持完好。

      12、 接地線應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軟裸銅線和專用線夾。嚴禁使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和短路。

      13、 應特別強調的是,必須把施工設備各方面的開關完全斷開,必須拉開刀閘或隔離開關,使各方面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禁止在只經斷開油開關的設備上工作,同時必須注意由低壓側經過變壓器高壓側反送電的可能。所以必須把與施工設備有關的變壓器從高壓兩側同時斷開。

      14、用絕緣棒或傳統機構拉、合高壓開關,應戴絕緣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時,除穿戴絕緣防護用品外,絕緣棒應有防雨罩,應專人監護。嚴禁帶負荷拉、合開關。

      15、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面接地或接零。同一設備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電系統不允許一部分設備采用接零,另一部分采用接地保護。

      16、電氣設備所用的保險絲(片)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量相適應。嚴禁用其他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片)。

      17、工作中如遇中間停頓后再復工時,應重新檢查所有安全措施,一切正常后,方可重新開始工作。全部離開現場時,室內應上鎖,室外應派人看守。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規程(十二篇)

      a.爬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符合現行行業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的規定,采用tn-s系統。b.施工用電實行三級配電,即設置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配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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