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煉鋼安全操作規程通則
1 凡進入作業崗位的人員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2 工作前要檢查工具、機具、吊具,確保一切用具安全可靠。
3 各操作人員,對本崗設備、設施操作的按扭確認正確后,方可操作。
4 嚴格執行“指揮天車手勢規定”,并用對講機配合指揮,注意自身保護,合理站位。
5 任何人不準在吊車所吊重物下站立、通過或工作。
6 掛物必須牢固,確認超過地面障礙或設備等有一定安全距離之后,方可指揮運行。
7 指揮天車掛鐵水包、廢鋼斗,必須檢查兩側耳軸,確認掛好后,方能指揮天車運行。
8 放鐵水包要將座架卡入支架卡槽內,確認座好后,才能指揮天車摘鉤。
9 嚴禁廢鋼斗外懸掛廢鋼等雜物。外掛物清理好后方可起吊、運行。
10 鐵水包、鋼水包中液面要低于包沿300mm。
11 高氧區不準吸煙或攜帶火種,煤氣區不準人員停留穿行,需要工作時必須有安全措施。氧氣、煤氣管道附近,禁放易燃、易爆物品。
12 轉爐吹煉過程中爐前、爐后、爐下不準有人工作或停留。轉爐兌鐵及加廢鋼時,爐前嚴禁通行。轉爐出鋼時,爐后嚴禁通行。
13 加壓渣劑時應從爐嘴側面加入,人員躲開,增碳劑不準提前加入鋼包底。
14 交接班時接班者未經交班者允許,不能操作任何設備。
15 消防器材設有專人負責看管,嚴禁挪用、丟失或損壞。
第2篇 煉鋼廠通用煤氣安全操作規程
1、各單位應嚴格執行《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gb6222-2005),建立和完善煤氣安全管理制度,落實相關要求。
2、從事煤氣生產、儲存、輸送、使用、維護檢修的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持特種作業操作證方能上崗作業。
3、煤氣危險區域,包括轉爐爐口以上平臺、煤氣烘烤設施及熱風爐、加熱爐、等燃燒器旁等易產生煤氣泄漏的區域、風機房等封閉或半封閉空間等,應設固定式一氧化碳監測報警裝置。
4、煤氣生產、凈化(回收)、使用等設施附近有人值守的崗位,應設固定式一氧化碳監測報警裝置及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報警裝置應定期校驗。值守的房間應保證正壓通風。
5、在煤氣區域工作的作業人員,應攜帶一氧化碳檢測報警儀,進入涉及煤氣的設施內,必須保證該設施內氧氣含量不低于19.5%,作業時間要根據一氧化碳的含量確定,動火必須用可燃氣體測定儀測定合格或爆發實驗合格;設施內一氧化碳含量高(大于50ppm)或氧氣含量低(小于19.5%)時,應佩戴空氣或氧氣呼吸器等隔離式呼吸器具;設專職監護人員。
6、轉爐煤氣宜添加臭味劑后供用戶使用。
7、用單一閘閥隔斷必須在其后堵盲板或加水封,并宜改造為電動蝶閥加眼睛閥或插板閥;水封裝置(含排水器)必須能夠檢查水封高度和高水位溢流的排水口;嚴防水封裝置的清掃孔(排污閘閥或旋塞)出現泄漏。
8、煤氣管道宜涂灰(黑)色,廠區主要煤氣管道應標有明顯的煤氣流向和種類標志,橫跨道路煤氣管道要標示標高,并設置防撞護欄。
9、煤氣設施的人孔、閥門、儀表等經常有人操作的部位,均應設置固定平臺、走梯和護欄,并在煤氣管道上安裝低壓報警裝置,末端應設有放散管,放散管必須引出廠房外,高出廠房4米以上。
10、煤氣管道的排水管宜安裝閘閥或旋塞,排水管應加上、下兩道閥門,排水器應設有清掃孔和放水的閘閥或旋塞;每只排水器均應設有檢查管頭;排水器的滿流管口應設漏斗;排水器裝有給水管的,應通過漏斗給水。排水器設在室內的,應有良好的自然通風,室外冬季應采取防凍措施。
11、煤氣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處應設置可靠的隔斷裝置,并定期檢查煤氣管網設施的腐蝕泄漏、使用、運行等情況,發現隱患要及時整改,確保設備、設施安全運行。
12、過剩煤氣必須點燃放散,放散管管口高度應高于周圍建筑物,且不低于50米,放散時要有火焰監測裝置和蒸汽或氮氣滅火設施。
13、凡開、閉時冒出煤氣的隔斷裝置盲板、眼睛閥或扇型閥及敞開式插板閥等,不應安裝在廠房內或通風不良之處,離明火設備距離不少于40米
14、抽氣機前的煤氣設施應定期檢驗壁厚,若壁厚小于安全限度,應采取措施后,才能繼續使用。
15、檢修的煤氣設施,包括煤氣抽氣機、鼓風機、布袋除塵器、洗苯塔、煤氣加熱器、煤氣凈化器等,煤氣輸入、輸出管道必須采用可靠的隔斷裝置。
17、煤氣管道和設備應保持穩定運行。當壓力低于500帕時,必須采取保壓措施。
18、吹掃和置換煤氣管道、設備及設施內的煤氣,必須用蒸汽、氮氣或合格煙氣,不允許用空氣直接置換煤氣。
19、煤氣管道應架空鋪設,嚴禁一氧化碳含量高于10%的煤氣管道埋地鋪設。
20、煤氣管道宜涂灰色,廠區主要煤氣管道應標有明顯的煤氣流向和種類標志,橫跨道路煤氣管道要標示標高,并設置防撞護欄。
21、煤氣管道的強度試驗壓力應高于嚴密性試驗壓力;高壓煤氣管道(壓力大于或等于3×104帕)的試驗壓力應高于常壓煤氣管道。
22、煤氣設備設施和管道泄爆裝置泄爆口,不應正對建筑物的門窗,如設在走梯或過道旁,必須要有警示標志。
23、煤氣設備設施的改造和施工,必須由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進行;凡新型煤氣設備或附屬裝置必須經過安全條件論證。
24、生產、使用煤氣的單位必須設立煤氣防護人員,配備必要的人員、救援設施及特種作業器具,做好本單位危險作業防護和救援工作。
25、帶煤氣進入設備內部作業應辦理相關手續,作業時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現場監護指導。
26、各煤氣管網、設施上的水封槽、排水器應始終保持溢流,防止壓力擊穿跑煤氣。冬季應做好保溫防凍措施,禁止將水封的排水管、溢流管直接插入下水道。
27、各類離心式或軸流式煤氣風機均應采取有效的防喘震措施。除應選用符合工藝要求,性能優良的風機外,還應定期對其動、靜葉片及防喘震系統進行檢查,確保處于正常狀態。煤氣風機在啟動、停止、倒機操作及運行中,不應處于或進入喘震工況。
28、煤氣管網、支架和設施基礎,嚴禁做起重支撐作用,嚴禁將其他管線、電纜等搭設在煤氣管線上。
29、煤氣管網所需用的蒸汽或氮氣管線,只有在通蒸汽或氮氣時,才能把蒸汽或氮氣管與煤氣管道連通,停用時應斷開或堵盲板。
30、停氣應做到確認全部止火。使用按規程規定有效可靠的裝置關閉入口煤氣及儀表導管閥門,檢修設備與運行中的設備要用盲板或眼鏡閥可靠切斷。打開末端放散管,確保內部煤氣吹凈。
31、操作煤氣放散閥門時應站在上風口,必要時在放散口附近劃定警戒區,區內禁止有火源,并注意煤氣不要逸入周圍房屋。
32、煤氣管道停氣時,從煤氣來源閥門后管道始端通入氮氣,也可采用打開所有人孔,自然通風或強制送風趕殘余煤氣。排水器由遠而近逐個放水驅除內部殘余煤氣。
33、送煤氣前,應通知用戶關閉切斷蒸汽或氮氣來源。送煤氣后,末端放散5-10分鐘,經防爆試驗分析合格后,停止放散。
34、送煤氣時不著火或者著火后又熄滅,應立即關閉煤氣閥門,查清原因,排凈爐內混合氣體后,再按規定程序重新點火。
35、在燃燒裝置上安裝便于引火的導管,作業時先將各導管燒嘴引燃,然后開啟煤氣閥門,采用強制送風的燃燒嘴時,煤氣支管上應安裝止回閥或自動隔斷閥,空氣管道上應設泄爆膜。
36、凡強制送風的爐子,點火時應先開鼓風機但不送風,待點火送煤氣燃著后,再逐步增大供風量和煤氣量。停煤氣時,應先關閉所有的燒嘴,然后停鼓風機。
37、煤氣設備、設施由于不嚴密而引起著火,對于直徑小于100mm的煤氣管道,可直接關閉閥門,切斷煤氣滅火。直徑大于100mm的煤氣管道著火時,應逐漸關閉閥門,保持管道壓力不小于100pa,然后滅火關閉閥門。
38、煤氣應急救援必須佩戴空氣或氧氣呼吸器。如發生人員中毒救護人員佩戴空氣或氧氣呼吸器使中毒者迅速脫離煤氣區,在空氣新鮮處搶救,并通知煤氣防護站(電話:5182113)或向龍鋼醫院求救(電話:5182170/5182171)到現場進行治療搶救工作。
第3篇 煉鋼安全操作規程
1.檢查本區域設備運行是否正常,安全設施是否齊全,操作前仔細檢查各操作臺按鈕,信號燈。轉換開關等是否良好。否則應及時通知有關人員處理,仔細檢查好工器具,吊具是否完好,如有問題及時處理。
2.使用霞浦氣應熟悉其技術需求及特性,切割要采用專用器具。不得使用乙炔使用的搶嘴.點火時候要先點火,后開霞浦氣,且要由小到大緩緩開啟氧氣進行火焰調節,。檢查各種介質是否有跑冒滴漏現象,以及手持切割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3.緊急吊運紅坯時要做好現場人員。危險物品的疏導還天車的指揮工作。
4.在導向段處理事故時.嚴防紅坯穿鋼及廢坯滑落傷人。
5.嚴禁在銀錠干運行軌跡上行走或停留。
6.澆鋼期間,嚴禁跨越輥道上運行的紅坯。
7.嚴禁在吊物下行走或停留。
8.出坯時嚴禁在填出吊坯運行線路上停留或行走。
9.拉鋼時出坯工嚴禁到冷床和輥道下作業。
10.出坯工吊運更換火切和渣盆時.確認專用器具及吊耳完好程度.無誤后站在安全區域指揮起吊。
11使用火焰切割機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在使用活火焰切割機過程中.如果燒嘴經常自動熄滅或火焰切割機發生故障時,必須停止使用并關閉該流氧氣,霞浦氣,改為人工切割,并通知有關人員處理。
{2}檢查火焰切割機時.所有人員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
12.人工切割使用乙炔瓶{霞浦氣}。氧氣瓶必須遠離火源10米以外.并按規定在乙炔瓶上安裝阻火器.嚴格按照氣焊,割工安全操作規程操作。
13.乙炔瓶{霞浦氣}與割槍連接處及膠帶,要經常檢查有無漏氣現象,如有漏氣及時處理,使用時嚴防回火。
14.人工切割時.操作者必須佩帶面罩及防護鏡,戴好電焊手套,手套上嚴禁有油污,切割時要由遠及近,嚴禁由近及遠,以防鋼花傷人。
15.人工切割時,氧氣瓶和乙炔瓶{霞浦氣}附近{10米}內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氧氣瓶和乙炔瓶{霞浦氣}之間不得少于5米。
16.嚴禁用切割槍開氣吹掃地面.更不準吹掃衣服上的灰塵及嬉戲打鬧
17.檢查輥道時,要通知附近人員離開,確認輥道上下無人后,再開動設備進行檢查。
18.銀錠干運行時,禁止有人在輥道上穿行,如果引錠頭被卡住,可用長撬棍撬進去,切不可站在導向段上硬撬。
19引錠桿穿好后,工作人員避開引錠桿走行方向,防止引錠桿突然下滑傷人。
20.在處理拉腳機打滑時,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設專人監護。
21.在該流拉鋼過程中,拉腳機以前的鑄坯不得進行30毫米深度的切割,以免鋼液噴出傷人。
22.澆鋼過程中,嚴禁在輥道兩側踏板和輥道平臺上坐著休息,更不準打鬧,輥道間所有踏板必須齊全,完好,牢固,無油污。
23.在鑄坯過拉腳機或處理其他生產故障時,必須與主控室和切割室人員聯系確認好,以防由于誤操作出現意外事故。
24.脫坯時,嚴禁在坯頭前穿行,在撬坯子時,應站在輥道一側。
25.處理故障完畢后,要及時修復割掉的蓋板和導板,并掛警示牌,防止誤傷他人。
26.使用夾鉗夾坯時,應確認掛牢后方可指揮行車起吊并及時通知周圍人員離開,夾坯時收不能放在夾鉗夾縫處,不能扶鏈條和夾鉗接頭處。
27.輥道,推鋼機等設備試運轉時,要提醒周圍人員注意,推鋼機運行過程中,禁止運行輸送輥道,以防鋼坯推彎。
28.生產中發生設備出現異常,要及時通知有關人員修理,工作結束時必須將所有的開關打回零位,并及時通知液壓人員停泵。
29.檢修設備時,嚴格執行掛牌制度,操作箱的開關要打回零位,操作人員不得亂動按鈕啟動設備,要聽從檢修人員的專人指揮,操作設備或試車,必須對各方進行安全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操作。
30.個操作臺要用軟布擦拭干凈,禁止用濕布擦拭電器設備。
第4篇 煉鋼企業轉爐生產操作安全規程
1、爐前、爐后平臺不應堆放障礙物。轉爐爐帽、爐殼、溜渣板和爐下擋渣板、基礎墻上的粘渣,應經常清理,確保其厚度不超過0.1m。
2、廢鋼配料,應防止帶入爆炸物、有毒物或密閉容器。廢鋼料高不應超過料槽上口。轉爐留渣操作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噴渣。
3、兌鐵水用的起重機,吊運重罐鐵水之前應驗證制動器是否可靠;不應在兌鐵水作業開始之前先掛上傾翻鐵水罐的小鉤;兌鐵水時爐口不應上傾,人員應處于安全位置,以防鐵水罐脫鉤傷人。
4、新爐、停爐進行維修后開爐及停吹8小時后的轉爐,開始生產前均應按新爐開爐的要求進行準備;應認真檢驗各系統設備與聯鎖裝置、儀表、介質參數是否符合工作要求,出現異常應及時處理。若需烘爐,應嚴格執行烘爐操作規程。
5、爐下鋼水罐車及渣車軌道區域(包括漏鋼坑),不應有水和堆積物。轉爐生產期間需到爐下區域作業時,應通知轉爐控制室停止吹煉,并不得傾動轉爐。無關人員不應在爐下通行或停留。
6、轉爐吹氧期間發生以下情況,應及時提槍停吹:氧槍冷卻水流量、氧壓低于規定值,出水溫度高于規定值,氧槍漏水,水冷爐口、煙罩和加料溜槽口等水冷件漏水,停電。
7、吹煉期間發現冷卻水漏入爐內,應立即停吹,并切斷漏水件的水源;轉爐應停在原始位置不動,待確認漏入的冷卻水完全蒸發,方可動爐。
8、轉爐修爐停爐時,各傳動系統應斷電,氧氣、煤氣、氮氣管道應堵盲板隔離,煤氣、重油管道應用蒸汽(或氮氣)吹掃;更換吹氧管時,應預先檢查氧氣管道,如有油污,應清洗并脫脂干凈方可使用。
9、安裝轉爐小爐底時,接縫處泥料應鋪墊均勻,爐底車頂緊力應足夠,均勻擠出接縫處泥料;應認真檢查接縫質量是否可靠,否則應予處理。
10、傾動轉爐時,操作人員應檢查確認各相關系統與設備無誤,并遵守下列規定:
——測溫取樣倒爐時,不應快速搖爐;
——傾動機械出現故障時,不應強行搖爐;
11、倒爐測溫取樣和出鋼時,人員應避免正對爐口;采用氧氣燒出鋼口時,手不應握在膠管接口處。
12、火源不應接近氧氣閥門站。進入氧氣閥門站不應穿釘鞋。油污或其他易燃物不應接觸氧氣閥及管道。
13、有窒息性氣體的底吹閥門站,應加強檢查,發現泄漏及時處理。進入閥門站應預先打開門窗與排風扇,確認安全后方可入內,維修設備時應始終打開門窗與排風扇。
第5篇 煉鋼廠通用安全操作規程
為了保障生產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操作規程:
1、在安全上各級領導,尤其是班組長和班組安全員都應切實負起責任,認真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查安全,對違反勞動保護規定和違章作業現象堅決制止,否則對事故要負一定責任。
2、各崗位工作人員進入作業現場(含機修間、各操作室),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保護品,工作時不允許穿奇裝異服,不允許穿短袖裝,女職工嚴禁留長發,工作時必須戴好工作帽。
3、嚴禁現場吸煙,進入廠區嚴禁攜帶火種。
4、嚴禁閑雜人員在軋機區域停留。
5、嚴禁任何人私自在管道上接口。
6、嚴禁用水沖洗設備。
7、嚴禁私自接、拆電氣設備。
8、嚴禁單人和非工作人員進入變壓器室。
9、嚴禁穿越欄桿或站在輥道上,機器設備上。
10、高空作業(2.5米以上)必須戴安全帶,嚴禁從高空中向地面扔工具和雜物。
11、嚴禁站在或手扶設備指揮該設備或其它設備開機。
12、嚴禁起重機械超負荷使用,嚴禁斜拉斜吊和超速運行。
13、壓力容器嚴禁電氣焊作業。
14、嚴禁向電纜溝、下水道中扔煙頭、煙盒、塑料袋、油污及廢棄物等,一經發現將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責任。
15、電纜溝蓋板上嚴禁擺放油品、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
16、任何工種凡接觸轉動部位時,嚴禁戴手套操作。
17、各種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和安全標志要認真愛護,不得任意拆卸、損壞或挪作它用。
18、對于與安全操作規程有出入的指揮,任何人有權拒絕執行。
19、過跨平車兩側必須在1米以外堆放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堆放應保持整齊,不得妨礙交通。在平車上放置重物時要保證物品重心平衡,以免發生傾翻,造成設備損壞或人員傷害。1.20 各崗位工作人員要清楚和遵守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21、機械設備和拆換設備及備品備件、工具必須擺放整齊,要留有一定的通道,以便于工人安全操作。
22、現場設備檢修前必須請示生產廠長,檢修后必須通知生產廠長并保持現場清潔。
23、使用特殊工具(如砂輪機、電氣焊等)必須遵照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
24、使用電動工具時,必須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材料上,嚴禁站在水中使用。嚴禁拽拉電線移動工具。使用潛水泵時,嚴禁帶電移動。
25、進入車間必須按工種要求佩戴齊全勞動保護用品;禁止帶小孩和非本車間人員進入車間。
26、進入車間后要走安全通道,越過設備要走安全橋,隨時注意空中和地面情況,主動避讓運行的天車和平車。
27、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培訓、考核合格、獲得全國統一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否則不準獨立上崗作業。
28、新工人進廠、職工換崗、轉崗等必須通過三級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9、工作中嚴禁打鬧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嚴禁串崗、脫崗、睡崗及酒后上崗。
30、主控室、高壓配電室、液壓站、煤氣區域等場所,嚴禁非崗位人員擅自出入。
31、按要求配備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天然氣報警系統,煤氣報警系統和消防設施、器材,嚴禁隨意拆除,挪作他用。
32、各設備所配置的安全防護裝置,安全警示標志牌嚴禁隨意拆除或轉移位置。
33、無證人員嚴禁操作天車和駕駛機動車輛,車輛行駛中,嚴禁上下車。
34、操作正常運轉的設備和大錘時,嚴禁戴手套,與運轉的設備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以防卷入造成人身傷害。
禁帶電移動設備。
36、作業現場的原材料、備品備件、工器具等嚴格按“雙定”要求存放,存放要整齊牢穩、安全,作業現場應保持清潔、衛生。
37、指揮天車必須用起重機吊運指揮信號,且專人進行指揮,指揮時嚴禁戴手套。吊掛物件必須牢靠、安全,嚴格執行“十不吊”的各項規定。
38、吊索具使用前必須進行嚴格檢查,確認無磨損超標和裂紋后方可投入使用。
39、兩人以上共同作業時,必須有專人統一指揮;工作中要加強聯系,做到相互提醒,相互監督,做到“三不傷害”。從事煤氣、帶電、高空作業時,必須兩個人以上工作,必須辦理工作票、設專人監護,且工作前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0、員工下班途中應遵守交通規則;通過交叉路口和橫穿道路、鐵路時,要觀察來往車輛,不得與車輛搶道,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第6篇 煉鋼轉爐安全操作規程通則
1、 嚴格執行廠、車間安全規程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進入現場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各種勞保用品。
2、 起動操作各種設備前,首先確認設備必須完好、安全裝置齊全、聯鎖系統靈敏,不準用潮濕的導電物體操作電氣設備。
3、 渣罐、鋼包內有水潮濕不準使用,嚴禁向鋼包或渣罐內扔潮濕物品或廢舊棄物品。
4、 冶煉時嚴禁進入爐下工作,特殊情況進入時,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5、 更換鋼水車、渣罐車時,必須斷電,并做到按規定使用吊具。
6、 使用地輪(索引)拉鋼水車時,地輪到鋼水車鋼絲繩三角區內嚴禁站人,并指定專人指揮。
7、 轉爐兌鐵、加廢鋼、拉碳搖爐時,所有人員要站在爐子側面安全位置,不準任何人從本爐座前方穿過。
8、 不準使用已達報廢標準的渣罐。
9、 使用吊具時,首先檢查吊具必須完好,并做到專屬專用,不準使用鋼絲繩吊運紅熱金屬,不準使用中碳鋼以上及鑄鋼做別棍。
10、 鋼水車、渣罐車、過跨車、合金小車等車輛禁止乘人。
第7篇 精煉鋼包烘烤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新砌的渣線包
新砌的渣線包應及時安排烘烤,立式(臥式)連續烘烤時間≥6小時,若因生產條件限制不能連續烘烤時間≥6小時:則可以累計烘烤時間≥6小時,但每次烘烤時間應≥2小時(11月—3月為≥3小時)方可以計入累計烘烤時間。
2.新砌的整包
新砌的整包應及時安排烘烤,立式連續烘烤時間≥8小時,若因生產條件限制不能連續烘烤時間≥8小時,則可以累計烘烤時間≥8小時。但每次烘烤時間應≥3小時(11月—3月為≥4小時)方可以計入累計烘烤時間。
3.新砌透氣磚的精煉鋼包
新砌透氣磚的精煉鋼包立式(臥式)連續烘烤應時間≥2小時(11月-3月≥3小時)。
4.鋼包周轉使用制度
4.1新砌的精煉鋼包去濕烘烤后,應保證放汽時間≥2小時方可以臥式烘烤,投入生產使用。
4.2可以投入生產使用的室溫精煉鋼包臥式烘烤時間應≥6小時(12月-3月為≥8小時)。
4.3三(四、五)包周轉時:采用立式烤包器烘烤保溫,可以做到在六小時內精煉鋼包保持在700-800℃以上;能夠滿足生產 需要;但遇到下列情況時:備用鋼包應在保溫四小時后,必須點火烘烤。
4.3.1冶煉c≤0.20%低碳鋼
4.3.2真空脫氣品種:
4.3.3鋼包使用次數達到40次以上時:
4.3.4出現生產和設備熱停,備用鋼包將保溫時間>6小時;
4.3.5冬季11月到春季3月
5.對達不到烘烤時間和烘烤溫度的鋼包因生產急需而投入生產時,應按如下工藝要求操作。
5.1.必須經生產指揮長簽字同意后,由生產指揮長通知電爐、精煉班組并在冶煉操作記錄簽字。
5.2 lf爐樣①溫度要力爭達到出鋼溫度下限。
5.3 lf爐冶煉過程要在出鋼溫度中上限保持20分鐘以上;
5.4 出鋼溫度比工藝規程上限提高10℃:
5.5 不得冶煉c≤0.20%的低碳鋼;
5.6 由于各種原因造成的包中粘鐵,原則上應本班或下一班盡快洗出,一般情況下不能轉為備用包,如轉為備用則應在臥式烤包器烘烤,盡早安排洗出。室溫粘鐵包烘烤時間比正常精煉鋼包延長3小時。
5.7 注余返回lf爐時,規定由吊包負責安裝和拆卸液壓缸及引流工作,同時加強滑動水口檢查及透氣磚檢查清掃
第8篇 煉鋼廠煤氣安全操作規程
1、各單位應嚴格執行《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gb6222-2005),建立和完善煤氣安全管理制度,落實相關要求。
2、從事煤氣生產、儲存、輸送、使用、維護檢修的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持特種作業操作證方能上崗作業。
3、煤氣危險區域,包括轉爐爐口以上平臺、煤氣烘烤設施及熱風爐、加熱爐、等燃燒器旁等易產生煤氣泄漏的區域、風機房等封閉或半封閉空間等,應設固定式一氧化碳監測報警裝置。
4、煤氣生產、凈化(回收)、使用等設施附近有人值守的崗位,應設固定式一氧化碳監測報警裝置及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報警裝置應定期校驗。值守的房間應保證正壓通風。
5、在煤氣區域工作的作業人員,應攜帶一氧化碳檢測報警儀,進入涉及煤氣的設施內,必須保證該設施內氧氣含量不低于19.5%,作業時間要根據一氧化碳的含量確定,動火必須用可燃氣體測定儀測定合格或爆發實驗合格;設施內一氧化碳含量高(大于50ppm)或氧氣含量低(小于19.5%)時,應佩戴空氣或氧氣呼吸器等隔離式呼吸器具;設專職監護人員。
6、轉爐煤氣宜添加臭味劑后供用戶使用。
7、用單一閘閥隔斷必須在其后堵盲板或加水封,并宜改造為電動蝶閥加眼睛閥或插板閥;水封裝置(含排水器)必須能夠檢查水封高度和高水位溢流的排水口;嚴防水封裝置的清掃孔(排污閘閥或旋塞)出現泄漏。
8、煤氣管道宜涂灰(黑)色,廠區主要煤氣管道應標有明顯的煤氣流向和種類標志,橫跨道路煤氣管道要標示標高,并設置防撞護欄。
9、煤氣設施的人孔、閥門、儀表等經常有人操作的部位,均應設置固定平臺、走梯和護欄,并在煤氣管道上安裝低壓報警裝置,末端應設有放散管,放散管必須引出廠房外,高出廠房4米以上。
10、煤氣管道的排水管宜安裝閘閥或旋塞,排水管應加上、下兩道閥門,排水器應設有清掃孔和放水的閘閥或旋塞;每只排水器均應設有檢查管頭;排水器的滿流管口應設漏斗;排水器裝有給水管的,應通過漏斗給水。排水器設在室內的,應有良好的自然通風,室外冬季應采取防凍措施。
11、煤氣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處應設置可靠的隔斷裝置,并定期檢查煤氣管網設施的腐蝕泄漏、使用、運行等情況,發現隱患要及時整改,確保設備、設施安全運行。
12、過剩煤氣必須點燃放散,放散管管口高度應高于周圍建筑物,且不低于50米,放散時要有火焰監測裝置和蒸汽或氮氣滅火設施。
13、凡開、閉時冒出煤氣的隔斷裝置盲板、眼睛閥或扇型閥及敞開式插板閥等,不應安裝在廠房內或通風不良之處,離明火設備距離不少于40米
14、抽氣機前的煤氣設施應定期檢驗壁厚,若壁厚小于安全限度,應采取措施后,才能繼續使用。
15、檢修的煤氣設施,包括煤氣抽氣機、鼓風機、布袋除塵器、洗苯塔、煤氣加熱器、煤氣凈化器等,煤氣輸入、輸出管道必須采用可靠的隔斷裝置。
17、煤氣管道和設備應保持穩定運行。當壓力低于500帕時,必須采取保壓措施。
18、吹掃和置換煤氣管道、設備及設施內的煤氣,必須用蒸汽、氮氣或合格煙氣,不允許用空氣直接置換煤氣。
19、煤氣管道應架空鋪設,嚴禁一氧化碳含量高于10%的煤氣管道埋地鋪設。
20、煤氣管道宜涂灰色,廠區主要煤氣管道應標有明顯的煤氣流向和種類標志,橫跨道路煤氣管道要標示標高,并設置防撞護欄。
21、煤氣管道的強度試驗壓力應高于嚴密性試驗壓力;高壓煤氣管道(壓力大于或等于3×104帕)的試驗壓力應高于常壓煤氣管道。
22、煤氣設備設施和管道泄爆裝置泄爆口,不應正對建筑物的門窗,如設在走梯或過道旁,必須要有警示標志。
23、煤氣設備設施的改造和施工,必須由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進行;凡新型煤氣設備或附屬裝置必須經過安全條件論證。
24、生產、使用煤氣的單位必須設立煤氣防護人員,配備必要的人員、救援設施及特種作業器具,做好本單位危險作業防護和救援工作。
25、帶煤氣進入設備內部作業應辦理相關手續,作業時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現場監護指導。
26、各煤氣管網、設施上的水封槽、排水器應始終保持溢流,防止壓力擊穿跑煤氣。冬季應做好保溫防凍措施,禁止將水封的排水管、溢流管直接插入下水道。
27、各類離心式或軸流式煤氣風機均應采取有效的防喘震措施。除應選用符合工藝要求,性能優良的風機外,還應定期對其動、靜葉片及防喘震系統進行檢查,確保處于正常狀態。煤氣風機在啟動、停止、倒機操作及運行中,不應處于或進入喘震工況。
28、煤氣管網、支架和設施基礎,嚴禁做起重支撐作用,嚴禁將其他管線、電纜等搭設在煤氣管線上。
29、煤氣管網所需用的蒸汽或氮氣管線,只有在通蒸汽或氮氣時,才能把蒸汽或氮氣管與煤氣管道連通,停用時應斷開或堵盲板。
30、停氣應做到確認全部止火。使用按規程規定有效可靠的裝置關閉入口煤氣及儀表導管閥門,檢修設備與運行中的設備要用盲板或眼鏡閥可靠切斷。打開末端放散管,確保內部煤氣吹凈。
31、操作煤氣放散閥門時應站在上風口,必要時在放散口附近劃定警戒區,區內禁止有火源,并注意煤氣不要逸入周圍房屋。
32、煤氣管道停氣時,從煤氣來源閥門后管道始端通入氮氣,也可采用打開所有人孔,自然通風或強制送風趕殘余煤氣。排水器由遠而近逐個放水驅除內部殘余煤氣。
33、送煤氣前,應通知用戶關閉切斷蒸汽或氮氣來源。送煤氣后,末端放散5-10分鐘,經防爆試驗分析合格后,停止放散。
34、送煤氣時不著火或者著火后又熄滅,應立即關閉煤氣閥門,查清原因,排凈爐內混合氣體后,再按規定程序重新點火。
35、在燃燒裝置上安裝便于引火的導管,作業時先將各導管燒嘴引燃,然后開啟煤氣閥門,采用強制送風的燃燒嘴時,煤氣支管上應安裝止回閥或自動隔斷閥,空氣管道上應設泄爆膜。
36、凡強制送風的爐子,點火時應先開鼓風機但不送風,待點火送煤氣燃著后,再逐步增大供風量和煤氣量。停煤氣時,應先關閉所有的燒嘴,然后停鼓風機。
37、煤氣設備、設施由于不嚴密而引起著火,對于直徑小于100mm的煤氣管道,可直接關閉閥門,切斷煤氣滅火。直徑大于100mm的煤氣管道著火時,應逐漸關閉閥門,保持管道壓力不小于100pa,然后滅火關閉閥門。
38、煤氣應急救援必須佩戴空氣或氧氣呼吸器。如發生人員中毒救護人員佩戴空氣或氧氣呼吸器使中毒者迅速脫離煤氣區,在空氣新鮮處搶救,并通知煤氣防護站(電話:5182113)或向龍鋼醫院求救(電話:5182170/5182171)到現場進行治療搶救工作。
第9篇 電弧爐煉鋼工安全操作規程
1.應將電爐前各種材料,工具放到指定地點。
2.電爐送電前,應檢查所屬機械、電器、水冷、液壓(或氣壓)、除塵裝置,使其符合安全規定。
3.當出鋼坑和爐前出渣坑中有水,爐底過深,爐壁損壞超過規定時,不得送電煉鋼。
4.爐料要有專人負責檢查。嚴禁將易爆物,密封容器及水、雪塊或帶水的爐料裝入,以防爆炸。
5.當停爐超過24小時,應檢查爐膛情況。發現爐內潮濕或者有水,應設法進行烘烤,干燥后方可裝料熔煉。
6.需要二次裝料時,在裝料前必須把爐門坎墊高,墊牢,以防鋼水跑出。爐料高出爐殼需要吊車壓料時,要有專人指揮,并遵守掛鉤工安全操作規程。
7.吹氧前:①應檢查好閥門,壓力表,氧管(帶),②卡頭要把好,卡緊。
8.吹氧時:①要有專人看管閥門和儀表,并互相配合好,②操作時嚴禁將手放在卡子上,以防回火傷人,③氧氣壓力應保持0.6~0.8兆帕,吹氧熔化合金時,也不要超過1.2兆帕。
9.加礦石或吹氧氧化時,不得過猛過急,以防大沸騰跑鋼傷人。自動流渣時,嚴禁使用潮濕材料掩壓,以防爆炸。
10.捅料、攬拌,扒渣時,爐門坎必須加橫杠,并使其接地,以防觸電。
11.樣勺、樣模,撥樣板等要經常保持干燥,剩余鋼水要倒在干燥的地方,以防鋼花傷人。
12.嚴禁帶負荷停電,也不得兩相送電。送電時,不得有人在爐頂操作。接放電極時,必須和配電員聯系好,先停電,后操作。操作者嚴禁站在爐蓋上。
13.調換電極時,要先將電源切斷。通電時要檢查電壓是否合乎要求,通電后電流不得超過規定數值。
14.冶煉中要對變壓器定期進行檢查。如升溫超過規定數值,要立即采取措施。
15.還原期加粉散狀材料時,應側身投料,以防噴火傷人。
16.打出鋼口時,要站在出鋼槽兩側,不得站在槽子上。出鋼口打開后,不得用鐵管探渣。
17.打錘不得帶手套。橫打時,握撬杠者應在打錘者的對面,立打時,應在側面。
18.翻爐時要注意限位,限位不靈時應及時修理。嚴禁超越限位強制翻爐。
19.電爐爐蓋旋轉時,要和爐后聯系好,不許向前轉。電爐渣盆起吊時要有專人指揮。
20.爐頂及爐頂支架上不得存放物件,在爐頂支架上工作時,不得上下投擲物件。
21.使用水冷爐壁時,爐料裝入量要盡量準確。熔化后發現鋼水過多時,應放至適當,再進行冶煉,嚴禁墊高爐門坎操作。
22.出鋼時,先切斷電源升起電極,并檢查出鋼口是否暢通。出鋼坑潮濕時應緩慢翻爐,不要把鋼水翻出外邊。
23.裝料前發現爐內有未凝固的殘余鋼水,要用石灰掩蓋,以免裝料時濺出鋼水傷人。
24.打斷鋼樣時,要檢查錘頭是否牢固,四周不允許站人,以免鋼樣飛起傷人。
25.使用風動送樣時,要先給化驗室信號,小門不關嚴不允許開氣閥。化驗室返回信號時,立即停風關好小門。
26.使用水冷爐蓋時,爐料不要接觸爐蓋,以防短路把爐蓋打漏。爐蓋漏水時應及時更換或焊補,嚴禁漏水冶煉。
27.冶煉中,發現冷水部位漏水,應及時查明漏水部位,采取措施,嚴禁隨意翻爐。
第10篇 煉鋼生產安全技術規程
1.煉鋼安全生產的主要特點
鐵水中含有c、s、p等雜質,影響鐵的強度和脆性等,需要對鐵水進行再冶煉,以去除上述雜質,并加入si、mn等,調整其成分。對鐵水進行重新冶煉以調整其成分的過程叫作煉鋼。
煉鋼的主要原料是含炭較高的鐵水或生鐵以及廢鋼鐵。為了去除鐵水中的雜質,還需要向鐵水中加入氧化劑、脫氧劑和造渣材料,以及鐵合金等材料,以調整鋼的成分。含炭較高的鐵水或生鐵加入煉鋼爐以后,經過供氧吹煉、加礦石、脫炭等工序,將鐵水中的雜質氧化除去,最后加入合金,進行合金化,便得到鋼水。煉鋼爐有平爐、轉爐和電爐3種,平爐煉鋼法因能耗高、作業環境差已逐步淘汰。轉爐和平爐煉鋼是先將鐵水裝入混鐵爐預熱,將廢鋼加入轉爐或平爐內,然后將混鐵爐內的高溫鐵水用混鐵車兌入轉爐或平爐,進行融化與提溫,當溫度合適后,進入氧化期。電爐煉鋼是在電爐爐鋼內全部加入冷廢鋼,經過長時間的熔化與提溫,再進入氧化期。
(1)融化過程。鐵水及廢鋼中含有c、mn、si、p、s等雜質,在低溫融化過程中,c、si、p、s被氧化,即使單質態的雜質變為化合態的雜質,以利于后期進一步去除雜質。氧來源于爐料中的鐵銹(成分為fe2o3·2h2o)、氧化鐵皮、加入的鐵礦石以及空氣中的氧和吹氧。各種雜質的氧化過程是在爐渣與鋼液的界面之間進行的。
(2)氧化過程。氧化過程是在高溫下進行的脫炭、去磷、去氣、去雜質反應。
(3)脫氧、脫硫與出鋼。氧化末期,鋼中含有大量過剩的氧,通過向鋼液中加入塊狀或粉狀鐵合金或多元素合金來去除鋼液中過剩的氧,產生的有害氣體co隨爐氣排出,產生的爐渣可進一步脫硫,即在最后的出鋼過程中,渣、鋼強烈混合沖洗,增加脫硫反應。
(4)爐外精煉。從煉鋼爐中冶煉出來的鋼水含有少量的氣體及雜質,一般是將鋼水注入精煉包中,進行吹氬、脫氣、鋼包精煉等工序,得到較純凈的鋼質。
(5)澆注。從煉鋼爐或精煉爐中出來的純凈的鋼水,當其溫度合適、化學成分調整合適以后,即可出鋼。鋼水經過鋼水包脫入鋼錠模或連續鑄鋼機內,即得到鋼錠或連鑄坯。
澆注分為模鑄和連鑄兩種方式。模鑄又分為上鑄法和下鑄法兩種。上鑄法是將鋼水從鋼水包通過鑄模的上口直接注入模內形成鋼錠。下注法是將鋼水包中的鋼水澆人中注管、流鋼磚,鋼水從鋼錠模的下口進人模內。鋼水在模內凝固即得到鋼錠。鋼錠經過脫保溫帽送入軋鋼廠的均熱爐內加熱,然后將鋼錠模等運回煉鋼廠進行整模工作。
連鑄是將鋼水從鋼水包澆入中間包,然后再澆入潔凈器中。鋼液通過激冷后由拉坯機按一定速度拉出結晶器,經過二次冷卻及強迫冷卻,待全部冷卻后,切割成一定尺寸的連鑄坯,最后送往軋鋼車間。
2.煉鋼生產的主要安全技術
3)氧槍系統安全技術
轉爐和平爐通過氧槍向熔池供氧來強化冶煉。氧槍系統是鋼廠用氧的安全工作重點。
(1)彎頭或變徑管燃爆事故的預防。氧槍上部的氧管彎道或變徑管由于流速大,局部阻力損失大,如管內有渣或脫脂不干凈時,容易誘發高純、高壓、高速氧氣燃爆。應通過改善設計、防止急彎、減慢流速、定期吹管、清掃過濾器、完善脫脂等手段來避免事故的發生。
(2)回火燃爆事故的防治。低壓用氧導致氧管負壓、氧槍噴孔堵塞,都易由高溫熔池產生的燃氣倒罐回火,發生燃爆事故。因此,應嚴密監視氧壓。多個爐子用氧時,不要搶著用氧,以免造成管道回火。
(3)汽阻爆炸事故的預防。因操作失誤造成氧槍回水不通,氧槍積水在熔池高溫中汽化,阻止高壓水進入。當氧槍內的蒸氣壓力高于槍壁強度極限時變發生爆炸。
4)廢鋼與拆爐爆破安全技術
(1)爆破可能出現的危害:爆炸地震波;爆炸沖擊波;碎片和飛塊的危害;噪聲。
(2)安全對策:一是重型廢鋼爆破。廢鋼必須在地下爆破坑內進行,爆破坑強度要大,并有泄壓孔,泄壓孔周圍要設立柱擋墻;二是拆爐爆破,限制裝藥量,控制爆破能量;三是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
5)鋼、鐵、渣灼傷防護技術
鐵、鋼、渣液的溫度很高,熱輻射很強,又易于噴濺,加上設備及環境的溫度很高,極易發生灼傷事故。
(1)灼傷及其發生的原因:設備遺漏,如煉鋼爐、鋼水罐、鐵水罐、混鐵爐等滿溢;鐵、鋼、渣液遇水發生的物理化學爆炸及二次爆炸;過熱蒸汽管線穿漏或裸露;改變平爐爐膛的火焰和廢氣方向時噴出熱氣或火焰;違反操作規程。
(2)安全對策:定期檢查、檢修煉鋼爐、鋼水罐、鐵水罐、混鐵爐等設備;改善安全技術規程,并嚴格執行;搞好個人防護;容易漏氣的法蘭、閥門要定期更換。
6)煉鋼廠起重運輸作業安全技術
煉鋼過程中所需要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都需要起重設備和機車進行運輸,運輸過程中有很多危險因素。
(1)存在的危險:起吊物墜落傷人;起吊物相互碰撞;鐵水和鋼水傾翻傷人;車輛撞人。
(2)安全對策:廠房設計時考慮足夠的空間;革新設備,加強維護;提高工人的操作水平;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程。
3.煉鋼生產事故預防措施和技術
(1)煉鋼廠房的安全要求。應考慮煉鋼廠房的結構能夠承受高溫輻射;具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能承受鋼水包、鐵水包、鋼錠和鋼坯等載荷和碰撞而不會變形;有寬敞的作業環境,通風采光良好,有利于散熱和排放煙氣,要充分考慮人員作業時的安全要求。
(2)防爆安全措施。鋼水、鐵水、鋼渣以及煉鋼爐爐底的熔渣都是高溫熔融物,與水接觸就會發生爆炸。當1 kg水完全變成蒸汽后,其體積要增大約1500倍,破壞力極大。煉鋼廠因為熔融物遇水爆炸的情況主要有:轉爐、平爐氧槍,轉爐的煙罩,連鑄機的結晶器的高、中壓冷卻水大漏,穿透熔融物而爆炸;煉鋼爐、精煉爐、連鑄結晶器的水冷件因為回水堵塞,造成繼續受熱而引起爆炸;煉鋼爐、鋼水罐、鐵水罐、中間罐、渣罐漏鋼、漏渣及傾翻時發生爆炸;往潮濕的鋼水罐、鐵水罐、中間罐、渣罐中盛裝鋼水、鐵水、液渣時發生爆炸;向有潮濕廢物及積水的罐坑、渣坑中放熱罐、放渣、翻渣時引起的爆炸;向煉鋼爐內加入潮濕料時引起的爆炸;鑄鋼系統漏鋼與潮濕地面接觸發生爆炸。防止熔融物遇水爆炸的主要措施是,對冷卻水系統要保證安全供水,水質要凈化,不得泄漏;物料、容器、作業場所必須干燥。
轉爐和平爐是通過氧槍向熔池供氧來強化冶煉的。氧槍系統是由氧槍、氧氣管網、水冷管網、高壓水泵房、一次儀表室、卷揚及測控儀表等組成,如使用、維護不當,會發生燃爆事故。氧氣管網如有銹渣、脫脂不凈,容易發生氧氣爆炸事故,因此氧氣管道應避免采用急彎,采取減慢流速、定期吹掃氧管、清掃過濾器脫脂等措施防止燃爆事故。如氧槍中氧氣的壓力過低,可造成氧槍噴孔堵塞,引起高溫熔池產生的燃氣倒灌回火而發生燃爆事故。因此要嚴密監視氧壓,一旦氧壓降低要采取緊急措施,并立即上報;氧槍噴孔發生堵塞要及時檢查處理。因誤操作造成氧槍冷卻系統回水不暢,槍內積水汽化,阻止高壓冷卻水進入氧槍,可能引起氧槍爆炸,如冷卻水不能及時停水,冷卻水可能進入熔池而引發更嚴重的爆炸事故。因此氧槍的冷卻水回水系統要裝設流量表,吹氧作業時要嚴密監視回水情況,要加強人員技術培訓,增強責任心,防止誤操作。
(3)燙傷事故的預防。鐵、鋼、渣的溫度達1250~1670℃時,熱輻射很強,有易于噴濺,加上設備及環境溫度高,起重掉運、傾倒作業頻繁,作業人員極易發生燙傷事故。防止燙傷事故應采取下列措施:定期檢查、檢修煉鋼爐、混鐵爐、化鐵爐、混鐵車及鋼水罐、鐵水罐、中間罐、渣罐及其吊運設備、運輸線路和車輛,并加強維護,避免穿孔、滲漏,以及起重機斷繩、罐體斷耳和傾翻;嚴格執行預防鐵水、鋼水、渣等熔融物與水接觸發生爆炸、噴濺事故;過熱蒸汽管線、氧氣管線等必須包扎保溫,不允許裸露;法蘭、閥門應定期檢修,防止泄漏;制定完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格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防止誤操作;搞好個人防護,上崗必須穿戴工作服、工作鞋、防護手套、安全帽、防護眼鏡和防護罩;盡可能提高技術裝備水平,減少人員燙傷的機會。
第11篇 煉鋼廠安全操作規程
為了保障生產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操作規程:
1、在安全上各級領導,尤其是班組長和班組安全員都應切實負起責任,認真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查安全,對違反勞動保護規定和違章作業現象堅決制止,否則對事故要負一定責任。
2、各崗位工作人員進入作業現場(含機修間、各操作室),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保護品,工作時不允許穿奇裝異服,不允許穿短袖裝,女職工嚴禁留長發,工作時必須戴好工作帽。
3、嚴禁現場吸煙,進入廠區嚴禁攜帶火種。
4、嚴禁閑雜人員在軋機區域停留。
5、嚴禁任何人私自在管道上接口。
6、嚴禁用水沖洗設備。
7、嚴禁私自接、拆電氣設備。
8、嚴禁單人和非工作人員進入變壓器室。
9、嚴禁穿越欄桿或站在輥道上,機器設備上。
10、高空作業(2.5米以上)必須戴安全帶,嚴禁從高空中向地面扔工具和雜物。
11、嚴禁站在或手扶設備指揮該設備或其它設備開機。
12、嚴禁起重機械超負荷使用,嚴禁斜拉斜吊和超速運行。
13、壓力容器嚴禁電氣焊作業。
14、嚴禁向電纜溝、下水道中扔煙頭、煙盒、塑料袋、油污及廢棄物等,一經發現將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責任。
15、電纜溝蓋板上嚴禁擺放油品、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
16、任何工種凡接觸轉動部位時,嚴禁戴手套操作。
17、各種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和安全標志要認真愛護,不得任意拆卸、損壞或挪作它用。
18、對于與安全操作規程有出入的指揮,任何人有權拒絕執行。
19、過跨平車兩側必須在1米以外堆放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堆放應保持整齊,不得妨礙交通。在平車上放置重物時要保證物品重心平衡,以免發生傾翻,造成設備損壞或人員傷害。1.20 各崗位工作人員要清楚和遵守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21、機械設備和拆換設備及備品備件、工具必須擺放整齊,要留有一定的通道,以便于工人安全操作。
22、現場設備檢修前必須請示生產廠長,檢修后必須通知生產廠長并保持現場清潔。
23、使用特殊工具(如砂輪機、電氣焊等)必須遵照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
24、使用電動工具時,必須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材料上,嚴禁站在水中使用。嚴禁拽拉電線移動工具。使用潛水泵時,嚴禁帶電移動。
25、進入車間必須按工種要求佩戴齊全勞動保護用品;禁止帶小孩和非本車間人員進入車間。
26、進入車間后要走安全通道,越過設備要走安全橋,隨時注意空中和地面情況,主動避讓運行的天車和平車。
27、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培訓、考核合格、獲得全國統一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否則不準獨立上崗作業。
28、新工人進廠、職工換崗、轉崗等必須通過三級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9、工作中嚴禁打鬧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嚴禁串崗、脫崗、睡崗及酒后上崗。
30、主控室、高壓配電室、液壓站、煤氣區域等場所,嚴禁非崗位人員擅自出入。
31、按要求配備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天然氣報警系統,煤氣報警系統和消防設施、器材,嚴禁隨意拆除,挪作他用。
32、各設備所配置的安全防護裝置,安全警示標志牌嚴禁隨意拆除或轉移位置。
33、無證人員嚴禁操作天車和駕駛機動車輛,車輛行駛中,嚴禁上下車。
34、操作正常運轉的設備和大錘時,嚴禁戴手套,與運轉的設備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以防卷入造成人身傷害。
禁帶電移動設備。
36、作業現場的原材料、備品備件、工器具等嚴格按“雙定”要求存放,存放要整齊牢穩、安全,作業現場應保持清潔、衛生。
37、指揮天車必須用起重機吊運指揮信號,且專人進行指揮,指揮時嚴禁戴手套。吊掛物件必須牢靠、安全,嚴格執行“十不吊”的各項規定。
38、吊索具使用前必須進行嚴格檢查,確認無磨損超標和裂紋后方可投入使用。
39、兩人以上共同作業時,必須有專人統一指揮;工作中要加強聯系,做到相互提醒,相互監督,做到“三不傷害”。從事煤氣、帶電、高空作業時,必須兩個人以上工作,必須辦理工作票、設專人監護,且工作前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0、員工下班途中應遵守交通規則;通過交叉路口和橫穿道路、鐵路時,要觀察來往車輛,不得與車輛搶道,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第12篇 煉鋼配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1、通電前的準備工作:
(1)配電工對主要電氣設備檢查就緒,并確認系統完好。
(2)高壓隔離開關和高壓斷路器(空氣和真空開關)均在開位置。
(3)電爐變壓器調壓開關和電抗器開關,應在所需位置。
(4)通電前爐上和變壓器上不許有人工作。
(5)通電前電極必須離開爐料。
2、送電操作:
(1)打鈴通知爐前操作人員;
(2)高壓裝置送電,先合上隔離開關,后合上高壓斷路器;
(3)電極送電前,先觀察配電柜上的儀器儀表指示是否正常。
3、停電操作:
冶煉完畢的停電操作,正好與送電操作相反,但必須注意:停電時,應先提升電極,使電流指示至“0”方可斷開高壓斷路器(真空開關)。在通電連續生產時,停送電不需要斷開隔離開關,為保證操作安全,停電時斷開高壓斷路器,通電時合上斷路器。
4、電氣設備的監視與維護:
(1)監視電極自動調節系統,觀察電弧電流、電壓是否正常。
(2)檢查變壓器、斷路器、隔離開關,電流互感器、電壓互感器的瓷瓶(絕緣)有無破壞,裂紋和放電痕跡。
(3)經常檢查變壓器的聲音、溫度、油位、油色是否正常,并注意冷卻系統的工作情況。
(4)檢查電纜、母線及短網接觸部分,各開關接觸面有無過熱現象,有無變色或打火花,必要時夜間閉燈監視。
(5)檢查測量儀表,繼電保護和信號裝置是否正常。
(6)根據檢查結果,做好電氣運行記錄。
5、配電操作注意事項:
(1)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2)熔化期大塌料后,電流穩定時才可切斷電抗器。
(3)嚴禁帶負荷送電,電極不夠長時及時通知爐前工處理;跳閘時必須提升電極離開爐料或鋼液面一定高度時方可送電合閘。
(4)不得長時間兩相通電。
(5)出鋼時應提升電極離開渣面距離大于250mm,且電流為零時,方可停電。
(6)氧化期大沸騰時,也應手動快速提升電極,
沸騰過后恢復自動調節。
(7)斷路器跳閘時應查明原因再行通電,
繼電保護信號動作后及時復位。
(8)發生異常事故時應停電,并報車間或有關部門處理。
(9)配電過程中,注意觀察升降電機指示以及電弧電流表情況,
若發現升降架到達下限位時,電極不夠長應及時通知爐前接換電極,
在上升時即將到上限位時,應及時關掉升降電機,
防止升降架撞擊限位塊,避免機械破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