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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氣試驗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十一篇)

      發布時間:2024-02-08 09:46:01 查看人數:28

      電氣試驗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1篇 電氣試驗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對試驗工作的基本要求

      1、對現場的一切試驗工作至少應由兩人進行,并指定一人負責。

      2、每次試驗開始前,工作負責人應向全體試驗人員詳細說明注意事項,根據試驗內容與環境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與變電所和現場人員取得聯系,工作人員戴好絕緣護具。

      3、除經允許必須帶電試驗的項目外,在其他一切設備上試給電必須驗電、試電、接地證充電后才能進行試驗。

      4、試驗接線中的高壓連線,應盡可能縮短與其他用電部分及地面之間的距離,必須保證不致產電現象,必要時用絕緣材料隔離式固定。

      5、使用梯子式登高作業時,必須按高空作業規定進行。不經工作負責人允許,不得拆卸試驗裝置和儀表,不經現場值班人員許可,不得操作無關刀閘或進入其他地點。

      6、試驗完畢,必須拆除全部試驗接線和所布置的安全措施,恢復原來正常狀態,試驗人員全部撤出后,工作負責人同值班人員檢查無誤后,才算結束工作。

      7、對大容量的設備(電機、變壓器)和電容器,電纜在試驗前應充分放電后,方可接線,拆卸和實驗。

      二、高壓試驗

      1、進行高壓試驗時,在試驗地點和高壓聯線所通過的地段均應設圍欄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嚴防觸電,必要時應派專人看守。

      2、拆出防礙工作的地線或動用刀閘手柄時,應取得現場值班人員的同意,試驗完了,必須立即恢復。

      3、在對設備加壓前,工作負責人必須詳細檢查接線是否正確,并通知全部人員離開要加壓范圍方可進行加壓,并在加壓過程式不許接近被試物。

      4、每次試驗完畢,必須斷開電源被試驗設備接地,并放電后方可接觸試驗設備及接線。

      5、在加壓試驗升壓過程中,如發現電雨衣表指針擺動很大,電流表指示急劇增加,絕緣煤焦或冒煙現象,被試物放電和不正常的音響,均應停止試驗查找原因。

      三、繼電保護試驗

      1、在繼電保護試驗中,對不熟悉回路和無關的設備,禁止亂動,以防止觸電或發生事故,發現異常現象應報告領導。

      2、在繼電保護盤上工作時,對被試盤及鄰近的運行設備,應加明顯標志或隔離。試驗人員與高壓帶電部分的距離必須符合規定的要求。

      3、繼電保護試驗開始前,必須由工作負責人復查接線無誤后方可工作。試驗電源不得接地或短路,以免引起誤操作。

      4、進行油開關合拉閘試驗時,不準任何人在油開關上及其周圍工作或停留,以免傳動機構傷人。

      5、作外界電源試驗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時,電壓互感器附近的人員應停止工作。

      6、在未用驗電筆檢查交流器二次回路是否正確以前,禁止短接電流互感器二次端子。在帶負荷設備上電流互感器二次短路必須牢固,并要接好地,不許用保險絲和螺絲刀去短接二次回路。

      四、電纜絕緣試驗

      1、試驗電纜時,在該電纜上所能接觸的一切工作應停止,在被試電纜的端部和外露部分的周圍應建置圍欄,另一端應懸掛標志牌或派人監護,防止一切人員接近該處。

      2、電纜絕緣耐壓試驗前,工作負責人必須與值班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取得聯系,確證無人后進行。

      3、與架空線聯接的電纜,必須與架空線路斷開后進行試驗。在拆接線前,應進行驗電放電,并在可能來電的各端沒接地線,拆接電纜時必須保證無誤。

      4、對電纜進行絕緣耐壓試驗或用搖表搖其絕緣時,必須將被試線芯以外的線芯總短路接地試驗完畢,斷開電源認定可靠后才能進行試驗。

      五、絕緣護具絕保試驗時應遵守本規程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2篇 高壓電氣試驗操作規程

      1.電氣試驗工作必須兩人以上進行,其中一人監護,以防發生事故便于搶救,其監護人由工作負責人指定。

      2.所有試驗人員必須懂得試驗儀器、儀表和被試設備的一般性能和試驗接線。

      3.試驗人員進行高壓試驗時,應空絕緣靴、戴絕緣手套。

      4.試驗前,工作負責人確定被試電氣設備已斷電源,搭接臨時接地線,試驗工作標志牌應正確掛上,遮擋位置應適合試驗工作的要求,或派人看守。

      5.試驗前,工作負責人應詳細檢查或詢問清楚被試的同一電氣設備(或線路)上下應有其它人員進行工作。

      6.按試驗要求接好線后,必須經第二人檢查。確保正確無誤。

      7.試驗接線如在高壓室外,如走廊、過道、樓梯、空地等處,不論已否安裝遮欄。均應派人看守,以防他人接近或穿越。

      8.在施加試驗電氣以前,參與試驗的全體人員應遵照工作負責人的指示,轉移到安全地帶。

      9.合閘施壓由專人進行,合閘之前,由升壓人員向一切參加試驗的工作人員發出升壓警告,最后合閘升壓。

      10.試驗結束后由專人斷開試驗電源,宣布電源已斷,再拆除一切接線,如用直流電源作完試驗后,在宣布已斷開前,應先將被試驗設備放電數次。

      第3篇 電氣試驗儀表使用安全操作規程

      1.精密電壓表、電流表、電力表使用規程

      a.0.2級及以上儀表禁止作一般的測量使用,只允許在室內作校驗,0.5級的儀表使用和精密測量。

      b.0.2級以上的儀表在校驗時不得超過其額定值的1%,0.5級的儀表不得超過額定值的2%。

      c.0.5級的電力表,其電力回路不超過額定值的40%,電壓回路不超過額定值的30%,其銘牌有規定時,按其銘牌規定使用。

      d.各種儀表要輕拿輕放,使用時要放在平穩的地方,不得放在有振動的地方。

      e.精密儀表在指針指示后,盡可能使指針降到零位,再斷開電源。0.2級的儀表,必須使指針降到零位,再斷開電源。

      f.儀表要保持清潔,每次使用后要擦凈。

      g.直流微安表在每次使用后,要將其接線端短路。

      2.惠斯登電橋使用規程(電阻部分)

      a.在測量電阻時,先將開關合向“h”與“v”方向,再合上“ba”與“ga”刀閘。

      b.將被測電阻接在*1、*2兩接線柱上,用于旋緊,不得用其他工具。

      c.將定緊指針的旋鈕,旋向松開方向的一側。

      d.調整指針零位旋鈕,使檢流計指針指零。

      e.檢查各刀閘與旋鈕是否在正確位置上。

      f.根據被測定電阻的大約數值,適當選擇比率臂與調整臂的位置。

      g.進行測量時,先按電鍵“b”,再按檢流鍵“g”,松開時先松“g”鍵,再松開“b”鍵。

      h.觀看檢流計指針偏轉方向,增減選擇臂和比率臂,使指針的指示為零或最小值。

      i.被測值=比率臂×調整臂。

      j.用后將“ba”與“ga”打開,在指針靜止時定緊指針。

      k.其他各種使用方法和用途按照其說明使用。

      3.兆歐表的使用規程

      a.5kv的兆歐表,使用于1okv及以上的設備。

      b.2.5kv的兆歐表,使用于2kv及以上的設備。

      c.100ov的兆歐表,使用于100ov及以上的設備。

      d.50ov的兆歐表,使用于100ov及以下的設備。

      e.兆歐表在使用時要放在平穩的地方或絕緣物上,2.5kv及以上的兆歐表要接地線,測量用的導線絕緣要好。

      f.以12or/min的速度均勻搖動,在接通或斷開被測量設備時,應不停地搖動,在斷開后再停止搖動。

      g.兆歐表在測量時,將指針先調在零位再使用。

      第4篇 電氣試驗工安全操作規程

      1、目的

      為規范公司電氣試驗工作,特制定本規程

      2、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某公司電氣試驗工作

      3、操作規程

      3.1所有電氣試驗人員,應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和《某公司電工安全操作通用安全規定》

      及有關的安全技術規程。

      3.2在巡視所管轄的高壓設備、變壓器、發電機、線路等的繼電

      保護裝置時,不得進行其它工作,并注意保持符合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10kv以下o.7米),進出高壓室、變壓器室,應隨手將門鎖好。

      3.3、巡視時發現設備、保護裝置有缺陷或故障時,應及時向有關

      上級和值班人員報告,在取得有關領導同意和值班人員的許可下,并且做好安全措施后,方能進行缺陷或故障處理工作。

      3.4高壓設備、電纜預試、繼電保護試驗改變定值,以及故障處

      理、維護和清掃工作,需要將有關高低壓設備停電或保護退出運行時,認真辦理一種或二種工作票,工作至少由兩人進行。

      3.5、高壓試驗應填寫第一種工作票。工作前,由工作負責人對全

      體試驗人員詳細布置試驗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并負責檢查值班人員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條件。

      3.6 試驗裝置的金屬外殼應可靠接地,高壓引線應盡量縮短,試驗

      用的接地線應不穿過通道,電源的刀閘裝在現場,使用有明顯斷開的雙極刀閘。

      3.7 試驗現場應裝設遮欄,應向外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

      牌,并派人看守,被試設備的兩端不在同一地點時,另一端還應派人

      看守。

      3.8加壓前必須認真檢查試驗連接、表計量程、調壓器零位及儀表

      的開始狀態,均正確無誤并通知有關人員離開被試設備,并取得試 驗人員許可后方可加壓,加壓過程中應有關監護并呼喝。

      3.9 試驗過程中,操作人員應站在絕緣墊上,發現試驗中的設備不

      正?,F象必須及時拉開電源開關,將調壓器返回零位。

      3.10大電容被試設備,先放電再做試驗。放電時,必須使用絕緣

      棒,握手離開接地線有足夠的距離。試驗結束時,首先斷開試驗電源、放電、并將升壓設備的高壓部分短路接地。

      3.11 高壓直流試驗時,每告一段落結束時,應將設備對地放電數

      次,并短路接地;直流試驗后,必須經過充分放電,應先經20kq的電阻放電,然后才能直接放電,并將放電棒搭在被試設備上,再進行換接線工作。

      3.12試驗6kv電纜時,應將電纜頭引線斷開,并使電纜頭保持足

      夠距離。泄漏電流的測量應使用有屏蔽的微安表;在高壓測量時,儀表的轉接應使用有地線的絕緣棒,握手離接地線有足夠的距離。

      3.13、試驗結束,試驗區人員在拆除試驗接地線時,應先撤電源

      線側,然后才撤下接地線側,并對被試設備進行詳細檢查和清理干凈工作現場。

      3.14、現場工作前,必須明確分開已停電或還在運行的設備,嚴

      防走錯位置;在全部或部分有電的控制屏上工作時,應采取措施或以明顯的標志分開。

      3.15、在有電的電流互感器上工作時,應填寫第二種工作票,采

      取下列安全措施:

      1)、嚴禁將電流互感器二次側開路。

      2)、短路電流互感器二次側,必須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線,應妥善可靠,嚴禁用導線纏繞。

      3)、嚴禁在電流互感器與短路端子之間的回路和導線上進行任何工作。

      4)、工作必須認真、謹慎,不得將回路中的永久接地點斷開。5、工作時,必須有專人監護,使用絕緣工具,并站在絕緣墊上。

      3.16在有電的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時,應填寫第二種工作

      票,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嚴禁短路或接地。

      2)、工作前,應停用有關的保護措施。

      3)、工作時,應使用絕緣材料工具,戴絕緣手套。

      4)、接臨時線,必須裝有專用的刀閘和熔斷器。

      3.17、對在廠房內進行的試驗或定期檢測的高壓電氣設備、常用

      電氣絕緣工具時,應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氣設備預 防性試驗規程》的規定,與被試物品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做好相關的安全措施。

      第5篇 高壓電氣試驗操作規程3

      高壓電氣試驗操作規程(三)

      1.電氣試驗工作必須兩人以上進行,其中一人監護,以防發生事故便于搶救,其監護人由工作負責人指定。

      2.所有試驗人員必須懂得試驗儀器、儀表和被試設備的一般性能和試驗接線。

      3.試驗人員進行高壓試驗時,應空絕緣靴、戴絕緣手套。

      4.試驗前,工作負責人確定被試電氣設備已斷電源,搭接臨時接地線,試驗工作標志牌應正確掛上,遮擋位置應適合試驗工作的要求,或派人看守。

      5.試驗前,工作負責人應詳細檢查或詢問清楚被試的同一電氣設備(或線路)上下應有其它人員進行工作。

      6.按試驗要求接好線后,必須經第二人檢查。確保正確無誤。

      7.試驗接線如在高壓室外,如走廊、過道、樓梯、空地等處,不論已否安裝遮欄。均應派人看守,以防他人接近或穿越。

      8.在施加試驗電氣以前,參與試驗的全體人員應遵照工作負責人的指示,轉移到安全地帶。

      9.合閘施壓由專人進行,合閘之前,由升壓人員向一切參加試驗的工作人員發出升壓警告,最后合閘升壓。

      10.試驗結束后由專人斷開試驗電源,宣布電源已斷,再拆除一切接線,如用直流電源作完試驗后,在宣布已斷開前,應先將被試驗設備放電數次。

      第6篇 高壓電氣試驗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現場安全操作規程

      1.工作前要明確工作任務及安全規定。

      2.所使用的工具必須符合安全規定。

      3.接用試驗電源,必須了解電壓,必要時需進行測量。

      4.接用試驗電源和維修的電源,必須裝設開關和保險,禁止帶負荷接電源。

      5.一切試驗工作,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都要可靠接地(地網不具備可以不接)。

      6.試驗用電源如系接地的相電壓,應分清地線和火線,被試品有接地時,必須把電源的接地端接在被試品的接地端。

      7.試驗時,要做到一人接線,二人檢查,特高壓試驗時要兩人操作,確認無誤后,再正式通電。

      8.低壓帶電試驗工作,要帶絕緣手套和護目鏡,工作時要穿長袖衣,主試人員站在可靠的絕緣物上,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并有專人負責監護。

      9.電氣設備在做試驗前,必須記錄銘牌數據,按規定進行試驗,并做好各項試驗記錄。

      10.由零位上升調整電壓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要檢查,使用后要推回零位。

      11.工作時要精力集中,發生異常情況要冷靜,查明原因。必要時手動斷開斷路器。

      12.對電容和大電感設備做高壓試驗前后,都要進行充分放電,放電時要戴絕緣手套。

      13.測量絕緣工作,必須斷開電氣設備的所有電源,并可靠接地,因工作需要拆除地線時,要遵守下列規定:

      a.將妨礙工作的地線用刀閘斷開,若不能用刀閘斷開,可拆除有關地線;

      b.根據需要拆除一相接地線;

      c.拆除接地線,保留短路線;

      d.在不得已時,可將接地線和短路線全部拆除。

      二、高壓試驗安全操作規程

      1. 高壓試驗工作不得少于兩人,試驗前,試驗人員應熟悉試驗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2. 因試驗需要斷開設備接頭時,拆前應做好標記,接后應進行檢查。

      3. 試驗裝置(高壓電機、升壓變壓器)的金屬外殼應可靠接地(地網不具備可以不接),高壓引線應盡量縮短,必要時用絕緣物支撐牢固。

      4. 試驗裝置的電源開關,應使用帶過流保護及過載自動掉閘的斷路器。

      5. 試驗現場應裝設遮欄或圍欄,并懸掛”高壓試驗危險”的標示牌或1米線。同時開啟高壓試驗警燈,以示警戒。

      6. 加壓試驗前必須認真檢查試驗接線,正確無誤后,無關人員離開被試設備,主試人員清理現場后方可加壓操作。

      7. 加壓試驗后高壓變頻器處于50hz帶電機運行狀態,由于電機運行為72小時不斷電運行,因此無需專人負責看管設備運行,任何非試驗相關的人員不能進入試驗現場,特殊情況需進入必須得到主管試驗人員的許可并按主管試驗人員的要求方可進入。

      8. 高壓試驗人員在全部加壓過程中,應精力集中,注意異常情況,操作人員應站在絕緣墊上或穿絕緣鞋。

      9. 變更接線或試驗結束,應首先將升壓設備退回“0”位,而后斷開試驗電源。將被試設備放電,并將升壓設備的高壓部分短路接地。

      10. 未裝地線的大電容被試設備,應先行放電再做試驗。高壓直流試驗時,每告一段落或試驗結束時,應將設備對地放電數次,并短路接地。

      11. 試驗結束,試驗人員應拆除自裝的接地短路線,并對被試設備進行檢查和清理好現場。

      12. 特殊的重要電氣試驗,應有詳細的試驗措施,并經主管工程師批準。

      三、特性試驗安全操作規程

      1.未經絕緣試驗的設備,禁止做特性試驗。

      2.對地電壓在250v以上的電流、電壓互感器,二次必須接地。

      3.無變壓比電橋時,對變壓器變化的試驗,必須在試驗前分清一、二次出線,在高電壓的一端接電源,合閘送電須根據接線人的命令進行。

      4.試驗變壓器的極性,必須分清高低壓出線端,以防加錯電壓。

      5.高壓特性試驗用的變流器,二次不得開路,二次的接線不應有接頭,使用前必須檢查,其導線截面不得小于 2.5mm2。

      6.電機短路試驗,必須使用堅固可靠的工具,禁止用手握住或腳踏住轉子,在裝緊短路工具前,必須認清轉動方向。

      7.在轉動著的電機旁工作時,應將袖口和衣服的紐扣扣緊,防止被機軸絞住,并禁止靠近電機和使用容易被機軸絞住的東西。

      四、測量絕緣電阻安全操作規程

      1.測量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應根據電氣設備電壓等級選擇搖表。

      2.測量電氣設備絕緣電阻時,必須將該電氣設備所有的電源斷開。

      3. 對電容量大的電氣設備進行測量時,斷開電壓后,應先放電。測量時先接上試品,待充電穩定后,勻速搖測。測量結束,先斷開測量導線,再停止搖表轉動(以防止試品反充電損壞搖表),并將試品充分放電。

      4. 搖測電氣設備絕緣時,應先校對搖表零位和無限大位,表身平穩放置,轉動速度均勻。

      5. 測量前須確保設備上無人工作,測量時禁止無關人員接近被測試設備的導電部分,以免觸電。

      五、交流耐壓試驗安全操作規程

      1.試品做系統耐壓試驗,須在其他非破壞性試驗、絕緣油耐壓試驗合格后進行。

      2.試驗用的電源應盡量采用正弦波。

      3.大容量的試品,做交流耐壓試驗前,應考慮所用試驗變壓器及試驗電源的容量。

      4.電氣設備做交流耐壓時,設備和表計的選擇及現場布置和線路連接應正確無誤,高壓部分需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通電前做全面檢查。

      5.試驗時,試品和試驗設備應妥善接地。

      6.被試品表面應清潔、干燥,安置狀況應符合實際使用情況。

      7.變壓器、發電機等貴重設備,在試驗電壓升至40%以后,必須均勻升壓(約為每秒3%)。

      8.操作步驟

      a.根據接線圖接線后,經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送電試驗。

      b.試驗前應認真檢查所配限流電阻是否符合規定,調壓器是否在零位,電壓表量程是否適用。

      c.連接好試驗變壓器與被試品的連線后合上電源刀閘,開始試驗。

      d.當升壓到試驗電壓值后,開始計算時間,并讀取試驗電壓與電容電流值。1min后迅速均勻降壓到零,拉開電源刀閘。

      e.在升壓和耐壓過程中,如發現電壓表指針擺動很大,毫安表的指針急劇地增加,有冒煙及絕緣燒焦現象,被試品發生不正常的響聲等,應立即拉開電源,停止試驗,查明原因。

      編制:

      校核

      批準:

      第7篇 電氣試驗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安全操作規程

      1電氣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發給許可證后,持證上崗操作。徒工必須在持證電工的監護和指導下才準進行操作。

      2電工上崗必須穿戴合格的絕緣鞋,必要時應戴安全帽及其它防護用品,所用絕緣用具、儀表、安全裝置和工具須檢查完好、可靠。禁止使用破損、失效的用具,對不同電壓等級、工作環境、工作對象,要選用參數相匹配的用具。

      3參加電氣試驗人員,必須熟悉所用試驗設備、儀器性能和使用方法,必須熟悉掌握試驗方法、程序和標準。

      4各種電氣試驗工作至少應有2人同時進行,并明確試驗負責人,試驗負責人就是試驗工作得安全監護人。安全監護人在整個試驗過程中應不斷地監護試區的安全情況,及時糾正一切違反規程的操作和行為,對不服從命令者有權令其退出試區。

      5試驗工作人員在試驗時必須遵守各項安全操作程序及有關制度,必須隨時回復試驗負責人的命令,并按命令操作。發現危及人身、設備、試品安全現象時,應立即斷開電源并報告試驗負責人。

      6試驗室的安全防護裝置、試驗設備、儀器儀表、電器線路嚴禁任意更動,確因工作需要必須變動時,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做出明顯標志后通告全體試驗人員。但任何變動必須以不妨礙試驗工作的安全為前提,變動后應有詳細技術資料備查。

      7試驗室只準作試驗用,不得安排其他工作。室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害氣體。不得堆放有礙試驗人員觀察試區的其他物品。一切試驗工作必須在規定的試驗區內進行,不準跨場或接裝臨時線路試驗。現場試驗時試區應設臨時護欄,護欄內掛警示牌。

      8試驗負責人必須在每次試驗前向全體試驗人員講授試驗方案、工作內容、人員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項,試驗負責人布置的工作內容及人員分工情況應記錄備查,必要時應錄音。

      9試驗前,試驗負責人(安全監護人)要認真檢查全部安全防護設施,試驗設備、儀器儀表、試驗連線 、試驗接地線是否安全可靠,所有試驗人員是否按分工要求進入崗位。

      10在確認全部人員已退到安全區后,試驗負責人即可發出準備通電命令,待得到試驗人員逐個回復“可以通電”的復令后,試驗負責人方可下達“通電”的命令。

      第8篇 煤礦電氣試驗操作安全規程

      煤礦電氣試驗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試驗人員必須具備電工基本知識,經過培訓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學徒工、實習人員等新試驗人員必須在持有試驗技術合格證的熟練人員監護下進行工作。

      第2條 熟悉《煤礦電氣試驗規程》和有關的電氣試驗規程、標準、規范,熟悉《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章節和要求,熟知試驗儀器、儀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能夠獨立進行操作。

      第3條 掌握電氣防滅火和觸電事故處理方法。

      安全規定

      第4條 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時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試驗時要嚴肅認真、集中精力,嚴格執行停送電、驗電、放電等有關規章制度。

      第5條 進行電氣試驗工作不得少于2人。

      第6條 做井下電氣試驗時,電源線不應使用塑料線,瓦斯濃度應保持在1.0%以下。

      第7條 對新型繼電器及繼電保護裝置,必須有合法證件,否則不準投入使用和運行。

      第8條 在控制盤和保護盤上工作時,必須將工作盤和兩側運行盤用布慢等加以明顯隔開。

      第9條 在運行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時,應穿低壓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有專人監護,使用的工具用絕緣物包扎。電流互感器二次不得開路,短路二次繞組必須使用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短路片或短路銅線,連接必須牢固可靠。禁止將電壓互感器二次側短路,嚴禁在帶電的電壓互感器上工作。

      第10條 在進行鉆孔等振動較大的工作時,應采取防止運行中儀表誤動和防止運行中設備掉閘的措施,必要時經值班調度員或值班負責人同意,可將保護裝置暫時退出運行。

      第11條 檢驗繼電保護和儀表的工作人員,不準進行任何倒閘操作,但在值班員許可后,可拉合開關。

      操作準備

      第12條 試驗前工作負責人應對全體試驗人員詳細布置試驗內容和安全注意事項,試驗人員要有明確分工,堅守崗位,各行其責。

      第13條 試驗前必須了解被試驗設備情況,熟悉有關技術資料,采取安全合理的試驗方案。

      第14條 做高壓電氣設備停電試驗時,必須嚴格執行操作票制度,慎重核實設備編號、線路后,才能按規定程序進行倒閘操作。

      正常操作

      第15條 繼電保護的檢驗與整定:

      1、繼電保護裝置檢驗、整定前應做好下列準備工作:應備有整定方案、原理接線圖、回路安裝圖、前次檢驗記錄、有關的檢驗規程、適用的儀表儀器、設備、工具連接線、備用零件和正式的檢驗記錄表格。

      2、進行繼電保護試驗的工作人員,應取得變電所值班人員同意后,方準開始在變電所

      內進行工作。值班人員按操作規定程序,切斷被檢驗開關的一次回路,并掛接地線。將進行檢驗的保護裝置與其他設備的跳閘回路斷開,斷開直流電源熔斷器。并說明周圍設備的運行狀態及注意事項后才準開始工作。

      3、在檢驗繼電保護裝置時,為了避免運行中的設備誤跳閘或將備用設備誤投入,應先確定被檢驗的裝置中哪些回路在檢驗時應預斷開,運行中的哪些盤或盤的哪些部分必須加以適當的防護。

      4、了解被試保護設備的一次接線及運行方式,并考慮到當利用負荷電流及電壓檢驗時,如果系統發生事故或被檢驗裝置發生誤動作,應有保證供電的安全措施。

      5、繼電保護裝置檢驗用的電源應基本穩定,如果由于電壓波動對檢驗結果造成影響時,應采取必要的穩壓措施。

      6、繼電保護在拆裝和試驗前,應與檢修及值班人員聯系。必要時需由工作負責人填寫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檢驗工作。

      7、繼電保護在帶電拆裝時,要斷開直流電源,電流互感器二次應短路。電壓互感器二次開路后的接頭必須用膠布包好,防止接地和短路。井下嚴禁帶電檢驗繼電保護裝置。

      8、拆裝繼電保護裝置時,要作好標記,必要時畫接線草圖,防止接線錯誤。

      9、試驗過程中需輸入大電流時,應力求縮短時間。

      10試驗回路不應接地,以免電源短路。

      11、繼電器除油壺內可以注入油脂外,其他一律不準注入任何油脂。

      12、繼電器檢驗調整完畢后,應認真填寫試驗報告,將試驗結果通知值班人員。

      13、檢驗時使用的試驗儀器、儀表、工具及所采用的其他設備、裝設的臨時線都應拆除,檢驗時所拆除的導線都應恢復,各信號繼電器掉牌指示都應復歸。

      第16條 電氣儀表檢驗:

      1、拆裝儀表前,應與檢修人員聯系好,必要時需由工作負責人填寫工作票,做好安全工作措施后,方可進行工作。

      2、拆裝儀表時應詳細做好接頭標記,應拴標牌及繪制接線圖。

      3、運行中拆裝儀表時,電流回路的短路線應連接可靠,電壓線用膠布包好,防止接地或短路。

      4、儀表回路中若裝有零序接地保護,拆裝儀表時應在熟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人員

      5、的監護下進行,必要時應停用繼電保護的直流電源,防止零序接地保護誤動作。

      6、試驗電源的電壓、頻率、相序等應與儀表相符。

      7、帶有外附專用分流器、專用附加電阻或專用附件的儀表,應與附件聯合進行校驗。

      8、校驗開始時,應緩慢升壓(或增流),如發現被試儀表有異?,F象,應立即降低電壓(或電流),斷開電源進行檢查。

      9、在校驗儀表時,電源熔斷器熔絲不宜選的過大。

      10、在現場檢驗儀表時,不允許直接使用交流電網作為電源。所有由交流電網供電的調節回路,均應使用變壓器把他們與儀表二次回路隔離。送電至電壓互感器二次網路之前,必須采取措施,使該電壓不致被電壓互感器變換至高壓側。

      11、檢驗經互感器連接的交流儀表時,要在短接電流互感器和斷開電壓互感器的情況下進行。

      12、凡屬在二次回路中進行工作時,如該回路與繼電保護或自動裝置有關時,均應填寫專門的申請票,預先制定防止上述裝置誤動作或拒動的措施。

      13、在二次回路中工作結束后,應恢復原有接線,檢查接線的正確性和一次、二次回路相位的一致性。

      第17條 固定設備的試驗:

      1、在正常運行的固定設備上進行測試工作時,必須與當班司機聯系,并說明測試過程中司機應注意事項。如有變更情況,要與司機交待清楚。

      2、在正常運行設備上進行測試工作時,必須使該設備退出正常運行系統。投入備用設備運行正常后,才能進行測試工作。

      3、在無備用設備情況下進行測試時,在進行測試前,必須對該設備系統采取措施,使該設備達到正常運行要求,以防在測試過程中停電停機后出現危急情況。

      4、在非正常狀態下進行測試時,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經技術負責人批準

      后,才能進行測試。

      5、礦井提升絞車動態測試緊急制動后,必須對鋼絲繩進行檢查,當鋼絲繩符合要求后,絞車才能投入正常運行。

      6、進行礦井水泵測試時,在水泵起動前應關閉水泵閘門,使電機在輕載狀態啟動,然后逐步打開閘門,增加電機負載。

      收尾工作

      第18條 試驗工作結束后,試驗負責人應認真核對試驗項目和記錄,當試驗結果無誤后,才能拆除試驗接線,恢復設備原有接線。

      第19條 恢復試驗前的線路狀態。當需要對線路恢復送電時,應撤回線路上的所有工作人員,確認線路上無人工作時,摘除有關警示牌,由值班人員按送電順序送電。

      第9篇 電氣試驗工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電氣試驗工作嚴格執行《煤礦電氣試驗規程(試行)》的規定,凡與電力系統直接連接的電力設備,試驗標準按水利電力部頒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2條? 電氣試驗工作應遵守《煤礦安全規程》及《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規定,主要設備拆接線工作應由該設備維修人員擔任。

      第3條? 試驗人員必須有試驗技術操作合格證,方可上崗實際操作。新試驗人員(包括徒工、實習人員、參加勞動人員)必須在持有試驗技術合格證的熟練人員監護下進行工作。

      第4條? 做井下電氣試驗時,電源線不應使用塑料線;瓦斯濃度應保持在1%以下;在高瓦斯礦井的掘進頭、采煤巷道、可能發生瓦斯突然出現的地區,要有專用局扇,并有瓦斯檢查員現場值班,方可進行試驗。

      二、操作前的準備

      第5條? 電氣試驗工作不得少于2人,試驗前工作負責人應對全體試驗人員詳細布置試驗內容和安全注意事項。試驗人員要有明確分工,堅守崗位,各行其責。

      第6條? 試驗人員必須熟知試驗儀器、儀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第7條? 試驗前必須了解試驗現場情況,熟悉有關技術

      資料。

      第8條? 做高壓電氣設備停電試驗時,必須填寫操作票,慎重核實設備編號后,才能進行倒閘操作。

      三、操作

      第9條? 高壓電氣試驗

      1.因試驗需要斷開設備接頭時,拆前應做好相位標記,恢復后應進行檢查。

      2.試驗前檢查試驗裝置金屬外殼,應有可靠接地線,高壓引線應盡量縮短,必要時用絕緣物支持牢固。試驗裝置的低壓電源,應使用明顯斷開的雙極隔離開關和電源指示燈,兩個串聯的電源開關,并加裝過載保護裝置。

      3.試驗前應先測量被試設備的絕緣電阻,合格后才可進行其他試驗項目。耐壓試驗應在其他試驗項目都合格后才能進行,否則應請示上級酌情處理。

      4.用搖表測量大電容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時(如電纜、

      發電機,大型變壓器),先將導線離開被試物后,再停止轉動

      搖表。

      5.試驗前和變更試驗接線時,應堅持復查接線,通電前

      壓器手把應保持在零位,合拉閘必須互相呼應正確傳達口令,加壓時應重復要求加壓數字,避免加壓錯誤。

      6.加壓前應通知有關人員離開被試設備或退出現場后,方可加壓。對有人工作的鄰近設備有感應電壓時,應采取預防措施;

      7.對有電容的設備,試驗前后均應充分放電,對有靜電感應的設備,應接地線后才能接觸。放電時需用有限流電阻的專用放電棒,放電人員應戴絕緣手套。

      8.試驗操作過程中,應精神集中,隨時注意異常情況,

      操作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

      9.改變接線、尋找故障或試驗結束時,應先斷開試驗電源,然后放電,必要時還應將升壓設備的高壓部分接地。

      10.帶電試驗要根據現場情況,制定安全措施;特殊試驗、研究性試驗和在運行系統做試驗時,必須有試驗方案,并經領導批準后,才能進行。

      11.試驗用低壓電源、變壓器中性點、消弧電抗器、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等的接地線,或二線一地系統的工作地線,必須在設備停電后拆除。

      12.不能采用變壓器中性線,作為試驗用接地線。

      13,在試驗過程中,禁止采用沖擊辦法加壓,應緩慢升至試驗電壓,并在耐壓時間內保持不變。

      14.在泄漏、耐壓試驗中,當發現升壓到某一值寸,調壓器繼續升壓而電壓表指示不再上升或電壓表指示突然回零。應立即將調壓器手把調至零位,拉開開關,切斷電源,查找原因。

      15.? 為了防止過電壓,在一些試驗中要加裝球間隙保護(球間隙放電值為被試物試驗電壓的110%);

      16.高壓試驗時。被試物的非試驗相、非試驗側均應接地,在換相時必須切斷電源。

      17.未裝地線的大電容被試設備,應先進行放電,再做 試驗。直流耐壓試驗每一階段或試驗結束時,應將設備對地

      放電數次,并短路接地。

      18.井下試驗設備的接地線、接地極應保持接觸良好,接地電阻符合要求。

      第11條? 使用zc一18型測量儀測量接地電阻時:

      1.按直線距被測接地極e′20米和40米處分別埋入電位探測針p′和電流探測針c′。

      2.用導線將e′、p′、c′分別與搖表相應的e、p、c相連接。

      3.儀表水平放置,調零位調節器使檢流計指針指在黑線上。

      4.將倍率標度盤撥至乘lo檔,慢慢轉動發電機手把,同時轉動測量標度盤,使檢流計指針指在黑線上。

      5.當檢流計指針接近平衡時,加快發電機手把轉速至120轉/分以上,調整測量標度盤使指針指在黑線上。

      6.當測量標度盤讀數小于l時,將倍率標度盤置于乘1檔,再重新調測量標度盤。

      7.標度盤讀數乘以倍率即為所測接地電阻值。

      第12條? 繼電保護的檢驗與整定

      1.繼電保護裝置檢驗、整定前應做好下列準備工作:應

      備有整定方案、原理接線圖、回路安裝圖、前次檢驗記錄、有關的檢驗規程、適用的儀表儀器,設備、工具、連接線、備用零件和正式的檢驗記錄表格。

      2.對新型繼電器及繼電保護裝置,必須經過技術鑒定,否則不準投入運行。

      3.繼電保護工作人員,應取得變電所值班人員同意后,方準開始在變電所內進行檢驗工作。值班人員按操作規程程序,切斷被檢驗開關的一次回路,并掛接地線。將進行檢驗的保護裝置與其他設備的跳閘回路斷開,用熔斷器斷開直流電源,并說明周圍設備的運行狀態及注意事項后才準許開始工作。

      4.在檢驗繼電保護裝置時,為了避免運行中的設備誤跳閘或將備用設備誤投入,應先確定被檢驗的裝置中哪些回路在檢驗時應預斷開,運行中的哪些盤或盤的哪些部分必須加以適當的防護。

      5.了解被試保護設備的一次接線及運行方式,并考慮到當利用負荷電流及電壓檢驗時,如果系統發生事故或被檢驗裝置發生誤動作,應有保證供電的安全措施。

      6.繼電保護裝置檢驗用的電源應基本穩定,如果由于電壓波動對檢驗結果造成影響時,應采取必要的穩壓措施。

      7.繼電保護在拆裝和試驗前,應與檢修及運轉人員聯系,必要時需由工作負責人填寫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檢驗工作。

      8.繼電保護在帶電拆裝時,要斷開直流電源,電流互感器應短路,電壓接頭須用膠布包好,防止接地和短路。井下嚴禁帶電檢驗繼電保護裝置。

      9.拆裝繼電保護裝置時,要作好標記,必要時畫接線草

      圖,防止接線錯誤。

      10.試驗過程中需輸入大電流時,應力求縮短時間。

      11.試驗回路不應接地,以免電源短路。

      12.繼電器除油壺內可以注入油質外,其他一律不準注入任何油質。

      13.在控制盤和保護盤上工作時,必須將工作盤和兩側運行盤用布幔等加以明顯隔開。

      14,在運行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時,應遵守下列規定:應穿低壓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有專人監護,使用的工具用絕緣物包扎。電流互感器二次不得開路,短路二次繞組必須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線,連接必須牢固可靠。

      15.在保護盤上進行鉆孔等振動較大的工作時應采取措施,防止運行中設備掉閘,必要時經值班調度員或值班負責人同意,將保護裝置暫時退出運行。

      16.檢驗繼電保護和儀表的工作人員,不準進行任何倒閘操作,但在值班員許可后,可拉合開關。

      17.繼電器檢驗調整完畢后,應認真填寫試驗報告,將試驗結果通知運轉人員。

      18.檢驗時使用的試驗儀器、儀表、工具及所采用的其他設備、裝設的臨時線都應拆除,檢驗時所拆除的導線都應恢復,各信號繼電器掉牌指示都應復歸。

      第13條? 電氣儀表檢驗

      1.拆裝儀表前,應與檢修人員聯系好,必要時需由工作負責人填寫工作票,做好安全工作措施后,方可進行工作。

      2.拆裝儀表時應詳細做好接頭標記,應拴標牌及繪制制線圖。

      3.運行中拆裝儀表時,電流回路的短路線應連接可靠,

      電壓線用膠布包好,防止接地或短路。

      4.儀表回路中若裝有零序接地保護,拆裝儀表時應在熟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人員的監護下進行,必要時應停用繼電保護的直流電源.防止零序接地保護誤動作。

      5.試驗電源的電壓、頻率、相序等應與儀表相符。

      6.帶有外附專用分流器、專用附加電阻或專用附件的儀表,應與附件聯合進行校驗。

      7.校驗開始時,應緩慢升壓(或增流),如發現被試儀表有異?,F象.應立即降低電壓(或電流),斷開電源進行檢查。

      8.在校驗儀表時,電源熔斷器熔絲不宜選得過大。

      9.在儀表盤上進行鉆孔等振動較大的工作時,應采取防止運行中儀表誤動(電流表的短路、開路)的措施。

      10.在現場檢驗儀表時,不允許直接使用交流電網作為電源。所有由交流電網供電的凋節回路,均應使用變壓器把它們與儀表二次回路隔離。送電至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之前,必須采取措施,使該電壓不致被電壓互感器變換至高壓側。

      11.檢驗經互感器連接的交流儀表時,要在短接電流互感器和斷開電壓互感器的情況下進行。

      12.凡屬在二次回路中進行工作時,如該回路與繼電保護或自動裝置有關時,均應填寫專門的申請票,預先制定防止上述裝置誤動作或拒動的措施。

      13.在二次回路中工作結束后,應恢復原有接線,檢查接線的正確性和一次、二次回路相位的一致性。

      第14條? 固定設備的試驗

      1.在正常運行的固定設備上進行測試工作時,必須與當

      班司機聯系,并說明測試過程中司機應注意的事項。如有變

      更情況,事后要與司機交待清楚。

      2.在正常運行設備上進行測試工作時,必須使該設備退出正常運行系統。投入備用設備運行正常后,才能進行測試工作。

      3.在無備用設備情況下進行測試時,在進行測試前,必須對該設備系統采取措施,使該設備達到正常運行要求,以防在測試過程中停

      電停機后出現危急情況。

      4.在非正常狀態下進行測試時,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經主管工程師批準后,才能進行測試。

      5.礦井提升絞車動態測試緊急制動后,必須對鋼絲繩進行檢查。當鋼絲繩符合要求后,絞車才能投入正常運行,

      6.進行礦井水泵測試時,在水泵起動前應關閉水泵閘門,使電機在輕載狀態起動,然后逐步打開閘門,增加電機負載。

      四、收尾工作

      第15條? 試驗工作結束后,試驗負責人應認真核對試驗項目和記錄,當試驗結果無誤后,才能拆除試驗接線,清理工具、材料,恢復設備原有接線。

      第10篇 電氣試驗工操作規程范本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電氣試驗工作嚴格執行《煤礦電氣試驗規程(試行)》的規定,凡與電力系統直接連接的電力設備,試驗標準按水利電力部頒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2條 電氣試驗工作應遵守《煤礦安全規程》及《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規定,主要設備拆接線工作應由該設備維修人員擔任。

      第3條 試驗人員必須有試驗技術操作合格證,方可上崗實際操作。新試驗人員(包括徒工、實習人員、參加勞動人員)必須在持有試驗技術合格證的熟練人員監護下進行工作。

      第4條 做井下電氣試驗時,電源線不應使用塑料線;瓦斯濃度應保持在1%以下;在高瓦斯礦井的掘進頭、采煤巷道、可能發生瓦斯突然出現的地區,要有專用局扇,并有瓦斯檢查員現場值班,方可進行試驗。

      二、操作前的準備

      第5條 電氣試驗工作不得少于2人,試驗前工作負責人應對全體試驗人員詳細布置試驗內容和安全注意事項。試驗人員要有明確分工,堅守崗位,各行其責。

      第6條 試驗人員必須熟知試驗儀器、儀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第7條 試驗前必須了解試驗現場情況,熟悉有關技術

      資料。

      第8條 做高壓電氣設備停電試驗時,必須填寫操作票,慎重核實設備編號后,才能進行倒閘操作。

      三、操作

      第9條 高壓電氣試驗

      1.因試驗需要斷開設備接頭時,拆前應做好相位標記,恢復后應進行檢查。

      2.試驗前檢查試驗裝置金屬外殼,應有可靠接地線,高壓引線應盡量縮短,必要時用絕緣物支持牢固。試驗裝置的低壓電源,應使用明顯斷開的雙極隔離開關和電源指示燈,兩個串聯的電源開關,并加裝過載保護裝置。

      3.試驗前應先測量被試設備的絕緣電阻,合格后才可進行其他試驗項目。耐壓試驗應在其他試驗項目都合格后才能進行,否則應請示上級酌情處理。

      4.用搖表測量大電容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時(如電纜、

      發電機,大型變壓器),先將導線離開被試物后,再停止轉動

      搖表。

      5.試驗前和變更試驗接線時,應堅持復查接線,通電前

      壓器手把應保持在零位,合拉閘必須互相呼應正確傳達口令,加壓時應重復要求加壓數字,避免加壓錯誤。

      6.加壓前應通知有關人員離開被試設備或退出現場后,方可加壓。對有人工作的鄰近設備有感應電壓時,應采取預防措施;

      7.對有電容的設備,試驗前后均應充分放電,對有靜電感應的設備,應接地線后才能接觸。放電時需用有限流電阻的專用放電棒,放電人員應戴絕緣手套。

      8.試驗操作過程中,應精神集中,隨時注意異常情況,

      操作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

      9.改變接線、尋找故障或試驗結束時,應先斷開試驗電源,然后放電,必要時還應將升壓設備的高壓部分接地。

      10.帶電試驗要根據現場情況,制定安全措施;特殊試驗、研究性試驗和在運行系統做試驗時,必須有試驗方案,并經領導批準后,才能進行。

      11.試驗用低壓電源、變壓器中性點、消弧電抗器、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等的接地線,或二線一地系統的工作地線,必須在設備停電后拆除。

      12.不能采用變壓器中性線,作為試驗用接地線。

      13,在試驗過程中,禁止采用沖擊辦法加壓,應緩慢升至試驗電壓,并在耐壓時間內保持不變。

      14.在泄漏、耐壓試驗中,當發現升壓到某一值寸,調壓器繼續升壓而電壓表指示不再上升或電壓表指示突然回零。應立即將調壓器手把調至零位,拉開開關,切斷電源,查找原因。

      15. 為了防止過電壓,在一些試驗中要加裝球間隙保護(球間隙放電值為被試物試驗電壓的110%);

      16.高壓試驗時。被試物的非試驗相、非試驗側均應接地,在換相時必須切斷電源。

      17.未裝地線的大電容被試設備,應先進行放電,再做 試驗。直流耐壓試驗每一階段或試驗結束時,應將設備對地

      放電數次,并短路接地。

      18.井下試驗設備的接地線、接地極應保持接觸良好,接地電阻符合要求。

      第11條 使用zc一18型測量儀測量接地電阻時:

      1.按直線距被測接地極e′20米和40米處分別埋入電位探測針p′和電流探測針c′。

      2.用導線將e′、p′、c′分別與搖表相應的e、p、c相連接。

      3.儀表水平放置,調零位調節器使檢流計指針指在黑線上。

      4.將倍率標度盤撥至乘lo檔,慢慢轉動發電機手把,同時轉動測量標度盤,使檢流計指針指在黑線上。

      5.當檢流計指針接近平衡時,加快發電機手把轉速至120轉/分以上,調整測量標度盤使指針指在黑線上。

      6.當測量標度盤讀數小于l時,將倍率標度盤置于乘1檔,再重新調測量標度盤。

      7.標度盤讀數乘以倍率即為所測接地電阻值。

      第12條 繼電保護的檢驗與整定

      1.繼電保護裝置檢驗、整定前應做好下列準備工作:應

      備有整定方案、原理接線圖、回路安裝圖、前次檢驗記錄、有關的檢驗規程、適用的儀表儀器,設備、工具、連接線、備用零件和正式的檢驗記錄表格。

      2.對新型繼電器及繼電保護裝置,必須經過技術鑒定,否則不準投入運行。

      3.繼電保護工作人員,應取得變電所值班人員同意后,方準開始在變電所內進行檢驗工作。值班人員按操作規程程序,切斷被檢驗開關的一次回路,并掛接地線。將進行檢驗的保護裝置與其他設備的跳閘回路斷開,用熔斷器斷開直流電源,并說明周圍設備的運行狀態及注意事項后才準許開始工作。

      4.在檢驗繼電保護裝置時,為了避免運行中的設備誤跳閘或將備用設備誤投入,應先確定被檢驗的裝置中哪些回路在檢驗時應預斷開,運行中的哪些盤或盤的哪些部分必須加以適當的防護。

      5.了解被試保護設備的一次接線及運行方式,并考慮到當利用負荷電流及電壓檢驗時,如果系統發生事故或被檢驗裝置發生誤動作,應有保證供電的安全措施。

      6.繼電保護裝置檢驗用的電源應基本穩定,如果由于電壓波動對檢驗結果造成影響時,應采取必要的穩壓措施。

      7.繼電保護在拆裝和試驗前,應與檢修及運轉人員聯系,必要時需由工作負責人填寫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檢驗工作。

      8.繼電保護在帶電拆裝時,要斷開直流電源,電流互感器應短路,電壓接頭須用膠布包好,防止接地和短路。井下嚴禁帶電檢驗繼電保護裝置。

      9.拆裝繼電保護裝置時,要作好標記,必要時畫接線草

      圖,防止接線錯誤。

      10.試驗過程中需輸入大電流時,應力求縮短時間。

      11.試驗回路不應接地,以免電源短路。

      12.繼電器除油壺內可以注入油質外,其他一律不準注入任何油質。

      13.在控制盤和保護盤上工作時,必須將工作盤和兩側運行盤用布幔等加以明顯隔開。

      14,在運行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時,應遵守下列規定:應穿低壓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有專人監護,使用的工具用絕緣物包扎。電流互感器二次不得開路,短路二次繞組必須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線,連接必須牢固可靠。

      15.在保護盤上進行鉆孔等振動較大的工作時應采取措施,防止運行中設備掉閘,必要時經值班調度員或值班負責人同意,將保護裝置暫時退出運行。

      16.檢驗繼電保護和儀表的工作人員,不準進行任何倒閘操作,但在值班員許可后,可拉合開關。

      17.繼電器檢驗調整完畢后,應認真填寫試驗報告,將試驗結果通知運轉人員。

      18.檢驗時使用的試驗儀器、儀表、工具及所采用的其他設備、裝設的臨時線都應拆除,檢驗時所拆除的導線都應恢復,各信號繼電器掉牌指示都應復歸。

      第13條 電氣儀表檢驗

      1.拆裝儀表前,應與檢修人員聯系好,必要時需由工作負責人填寫工作票,做好安全工作措施后,方可進行工作。

      2.拆裝儀表時應詳細做好接頭標記,應拴標牌及繪制制線圖。

      3.運行中拆裝儀表時,電流回路的短路線應連接可靠,

      電壓線用膠布包好,防止接地或短路。

      4.儀表回路中若裝有零序接地保護,拆裝儀表時應在熟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人員的監護下進行,必要時應停用繼電保護的直流電源.防止零序接地保護誤動作。

      5.試驗電源的電壓、頻率、相序等應與儀表相符。

      6.帶有外附專用分流器、專用附加電阻或專用附件的儀表,應與附件聯合進行校驗。

      7.校驗開始時,應緩慢升壓(或增流),如發現被試儀表有異常現象.應立即降低電壓(或電流),斷開電源進行檢查。

      8.在校驗儀表時,電源熔斷器熔絲不宜選得過大。

      9.在儀表盤上進行鉆孔等振動較大的工作時,應采取防止運行中儀表誤動(電流表的短路、開路)的措施。

      10.在現場檢驗儀表時,不允許直接使用交流電網作為電源。所有由交流電網供電的凋節回路,均應使用變壓器把它們與儀表二次回路隔離。送電至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之前,必須采取措施,使該電壓不致被電壓互感器變換至高壓側。

      11.檢驗經互感器連接的交流儀表時,要在短接電流互感器和斷開電壓互感器的情況下進行。

      12.凡屬在二次回路中進行工作時,如該回路與繼電保護或自動裝置有關時,均應填寫專門的申請票,預先制定防止上述裝置誤動作或拒動的措施。

      13.在二次回路中工作結束后,應恢復原有接線,檢查接線的正確性和一次、二次回路相位的一致性。

      第14條 固定設備的試驗

      1.在正常運行的固定設備上進行測試工作時,必須與當

      班司機聯系,并說明測試過程中司機應注意的事項。如有變

      更情況,事后要與司機交待清楚。

      2.在正常運行設備上進行測試工作時,必須使該設備退出正常運行系統。投入備用設備運行正常后,才能進行測試工作。

      3.在無備用設備情況下進行測試時,在進行測試前,必須對該設備系統采取措施,使該設備達到正常運行要求,以防在測試過程中停

      電停機后出現危急情況。

      4.在非正常狀態下進行測試時,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經主管工程師批準后,才能進行測試。

      5.礦井提升絞車動態測試緊急制動后,必須對鋼絲繩進行檢查。當鋼絲繩符合要求后,絞車才能投入正常運行,

      6.進行礦井水泵測試時,在水泵起動前應關閉水泵閘門,使電機在輕載狀態起動,然后逐步打開閘門,增加電機負載。

      四、收尾工作

      第15條 試驗工作結束后,試驗負責人應認真核對試驗項目和記錄,當試驗結果無誤后,才能拆除試驗接線,清理工具、材料,恢復設備原有接線。

      第11篇 電氣試驗儀表使用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精密電壓表、鉗型表、電力表使用規程

      ①0.2級及以上儀表禁止作一般的測量使用,只允許在室內作校驗,0.5級的儀表使用和精密測量

      ②0.2級以上的儀表在校驗時不得超過其額定值的1%,0.5級的儀表不得超過額定值的2%;

      ③0.5級的電力表,其電力回路不超過額定值的40%,電壓回路不超過額定值的30%,其銘牌有規定時,按其銘牌規定使用

      ④各種儀表要輕拿輕放,鉗型表使用時要放在平穩的地方,不得放在有振動的地方

      ⑤精密儀表在指針指示后,盡可能使指針降到零位,再斷開電源。0.2級的儀表,必須使指針降到零位,再斷開電源;

      ⑥儀表要保持清潔,每次使用后要擦凈;

      ⑦直流微安表在每次使用后,要將其接線端短路。

      (2)惠斯登電橋使用規程(電阻部分)

      ①在測量電阻時,先將開關合向“h”與“v”方向,再合上“ba”與“ga”刀閘;

      ②將被測電阻接在x1、x2兩接線柱上,用于旋緊,不得用其他工具

      ③將定緊指針的旋鈕,旋向松開方向的一側

      ④調整指針零位旋鈕,使檢流計指針指零;

      ⑤檢查各刀閘與旋鈕是否在正確位置上;

      ⑥根據被測定電阻的大約數值,適當選擇比率臂與調整臂的位置;

      ⑦進行測量時,先按電鍵“b',再按檢流鍵“g',松開時先松

      “g”鍵,再松開“b”鍵;

      ⑧觀看檢流計指針偏轉方向,增減選擇臂和比率臂,使指針的

      指示為零或最小值

      ⑨被測值=比率臂×調整臂;

      ⑩0用后將“ba”與“ga”打開,在指針靜止時定緊指針;

      其他各種使用方法和用途按照其說明使用。

      (3)兆歐表的使用規程

      ①5kv的兆歐表,使用于10kv及以上的設備;

      ②2.5kv的兆歐表,使用于2kv及以上的設備;

      ③1000v的兆歐表,使用于1000v及以上的設備;

      ④500v的兆歐表,使用于1000v及以下的設備;

      ⑤兆歐表在使用時要放在平穩的地方或絕緣物上,2.5kv及以上的兆歐表要接地線,測量用的線絕緣要好;

      ⑥以120r/min的速度均勻搖動,在接通或斷開被測量設備時,應不停地搖動,在斷開后再停止搖動;

      ⑦兆歐表在測量時,將指針先調在零位再使用。

      電氣試驗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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