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z醫院安全用藥管理制度范例
醫院安全用藥管理制度范例
為保障患者用藥安全,保障醫療質量 ,特制定安全用藥管理制度。
一、藥庫
1、藥庫應設普通藥品庫、毒麻藥品庫、冷藏藥品庫、易串味藥品庫。并設專人負責,建立賬本。藥品入庫前保管員應按《藥品質量驗收管理制度》仔細驗收,檢查品種、規格、批號、效期、供貨商、生產商、數量是否與要求相符,如有不符應報采購員進一步核實情況,必要是應立即退貨處理。以保證藥庫中無假、劣藥品、失效藥品及有質量問題的藥品。
2、藥庫要保證室內“溫濕度”達規定要求,以防藥物變質和自燃。
3、特殊藥品、危險藥品建立嚴格的采購、領取、使用審批手續,專人管理,確保安全。
4、易燃易爆藥品及化學試劑與一般藥品不得混放,由專人管理。
二、制劑室
1、制劑室使用的大量乙醇等易燃品應分類儲存,并注意遠離熱源。
2、嚴格執行各種設備的操作規程。
3、化學試劑專人保管,經常檢查,發現滲漏及其他問題應及時處理。
4、生產設備、檢驗設備必須保持清潔干凈,定期維修保養,做好記錄。
5、醫院自制制劑嚴格按《醫療機構制劑配制質量管理規范》和本院制劑相關制度生產,嚴格按國家認定的標準檢驗,全檢合格方能進入臨床,以保障臨床用藥的安全。
三、藥房
1、根據《藥品儲存管理制度》,應將,藥物規范化擺放(按劑型或藥理作用),貨柜(架)上應懸掛醒目標示;高濃度電解質制劑、肌肉松馳劑及細胞毒化等高危藥品必須單獨存放在專門區域或專用藥柜(架),并在該區域或該藥柜(架)醒目位置懸掛標示牌;一般按劑型分區存放的藥品用“綠底白字”標示劑型,高危藥品區用“黑底白字”標明“高危藥品”。
2、毒性藥品應執行國家《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應嚴格按照《醫療機構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規定》執行。
3、對所有藥品應嚴格按照《藥品效期管理制度》加強效期管理,做到先進先出;落實近效期掛牌警示制度。各藥房、藥品庫房及各病房在發放藥品時,應將效期較近的藥品放在易于拿取的外側;每個月至少兩次檢查所有在庫或在架藥品的效期,各藥房效期在三個月內的、庫房效期在六個月內的應掛“近效期”警示牌,并記錄;庫房內存貨效期在三個月內的藥品,應視藥品使用情況安排退貨事宜;因特殊原因造成藥品到期,應及時上報主管院長,經同意后進行報廢處理,并做好銷毀記錄。
4、落實《藥品養護的管理制度》,嚴格控制藥品存放條件,嚴格按國家批準的藥品說明書所列貯存條件存放,嚴防藥品破損、霉變、失效。藥品庫房、各藥房及時查看溫濕度表,并記錄,如超出規定水平應進行調整;藥品存放區域不得存放其它無關物品
5.藥房藥師應在充分尊重醫師的處方權的前提下,重視并堅持合理行使藥師的審方權。各藥房應嚴格執行《處方管理辦法》、《院藥品調配使用管理制度》等相關法規、制度,嚴格執行“四查十對”,力爭準確率達100%,出門差錯<0.01‰。
⑴.配方人員收到處方后應先查看患科別、姓名、年齡、臨床診斷及核對醫師簽名,內容不全、表述不清、醫師簽名不可辯認及其它不規范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處方應退回;
⑵.藥師應當對處方用藥適宜性進行審核。包括下列內容:
1)對規定必須做皮試的藥物,處方醫師是否注明過敏試驗及結果的判定;
2)處方用藥與臨床診斷的相符性;
3)劑量、用法;
4)劑型與給藥途徑;
5)是否有重復給藥現象;
6) 是否有潛在臨床意義的藥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經處方審核后,認為存在用藥安全問題時,應告知處方醫師,請其確認或重新開具處方,并記錄在處方調劑問題專用記錄表上,經辦藥師應當簽名,同時注明時間。藥師發現藥品濫用和用藥失誤,應拒絕調劑,并及時告知處方醫師,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發代用藥品。嚴格執行特殊藥品專用處方制度,非專用處方不得調配,并與醫師聯系請其使用專用處方紙重新處方。
⑶.發放藥品前應查對藥品的名稱、規格、數量與處方是否一致,檢查藥品外觀性狀、標簽,看有無變質,是否過效期;發出的藥品應注明患者姓名和藥品名稱、用法、用量。
⑷.配方、核方人員均應在處方上簽字。
⑸.根據《指導合理用藥工作制度》,藥師應及時向患者及醫師提供準確的藥物使用幫助,保障用藥安全。
1).門診、急診藥房窗口藥師在發放藥品時應清晰、簡要地,按藥品說明書或處方醫囑,向患者或其家屬進行相應的用藥交待與指導,包括每種藥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項等。并保證自己的語氣、語調易于使患者或其家屬接受。
2) .門診藥房常設臨床藥師一至二名,根據我院《藥物咨詢窗口管理制度》,解答醫師、患者及其家屬用藥咨詢、提供藥品信息。
四、臨床科室
1.各科護士長應指定專人負責本科室藥品管理及養護事宜:保持藥品存放區干燥、潔凈、溫度適宜。藥品存放區域不得存放其它無關物品。藥品(特別是大輸液)存放條件要適宜,大輸液與其他藥物要分區存放、不同品種輸液不可混放、取用大輸液時藥做到先進先出。
2.醫師開具處方選藥要合理,要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并按藥品說明書的適應癥和用法用量給藥。
3. 臨床各科室要嚴格執行 “液操作規范與輸液安全管理制度”、“輸注藥物配伍禁忌管理制度” 、“用藥后觀察制度”等:要保持配藥間(室)環境的整潔,嚴把藥物及輸液器具質量關,嚴格輸液操作規程,遵守無菌操作原則,注意藥物的配伍禁忌,以確保患者用藥安全,減少藥物不良反應的發生。患者用藥過程中如有不適或發生藥品不良反應,應立即停止用藥,及時報告當班醫生,進行相應處理。患者發生藥品不良反應時,臨床醫師和護士要及時上報和通知臨床藥學科。
五、臨床藥學科
1.臨床藥師應定期深入病房,參與查房,查看患者病歷和用藥記錄,一旦發現不合理用藥,及時與臨床醫師溝通,修改用藥方案,減少藥療損害;同時接受臨床醫師用藥咨詢、必要時參與制定藥療方案;檢查我院處方、運行病歷,發現問題及時告知臨床醫師;以保障用藥合理、安全、有效、經濟。
2.做好我院臨床科室發生藥物不良反應的監測工作,對所發生的藥品不良反應進行登記,分析不良反應發生的原因,并及時向上級單位及“全國不良反應監測網站”報告。并將不良反應發生的原因及相關信息反饋至臨床一線,以減少或避免不良反應的發生。
第2篇 某醫院安全檢查制度
醫院安全檢查制度
一、經常性檢查:科室負責人,義務消防員(網絡員),每天進行的上下班自查,夜間值班領導和值班人員的夜查。
二、定期性檢查:春季檢查以防雷、防靜電及電氣設備線路為重點;夏季以檢查化學危險物品為重點;秋季檢查以物資儲存情況為重點;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節前的檢查,以防火、防盜為重點。
三、專業性檢查:主要是對單位特殊設備、特殊崗位存在的問題,組織專業檢查,以解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四、對重點、要害部位,作重點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以書面報告形式匯報院領導,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五、安全檢查完畢應及時作好記錄,每月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安全分析,以制訂行之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3篇 某醫院監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一、監控中心工作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責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況,增強安全觀念,善于發現問題,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二、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負責24小時監視閉路電視、消防報警信號,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向有關領導或部門報告。每日(7:00——7:30)對視頻監控系統巡檢一次(將主機重啟)。
三、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應將機器設備的使用情況,有無可疑情況要交接記錄清楚。
四、監控中心值班人員在值班時對所觀察到的非正常情況,可疑人物,應進行詳細記錄,并視情況向有關領導或部門報告,采取必要的措施。
五、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要對視頻監控圖像內所發生的事故及其他緊急情況進行記錄。
六、非監控室人員不準進入,任何人不準在監控中心會客聊天。監控中心的值班人員不準同時離開監控室。
七、監控中心的視頻監控圖像使用登記制度,對圖像信息的調取人員、調取時間、調取用途等事項進行登記。
八、監控中心的視頻監控圖像不得擅自刪改,故意隱匿、毀棄留存期限內視頻監控圖像信息的原始記錄;不得買賣散發、非法使用視頻圖像信息資料。
第4篇 醫院手術安全核查制度
醫院手術安全核查制度7
一、手術安全核查是由具有執業資質的手術醫師、麻醉醫師和手術室護士三方,分別在麻醉實施前、手術開始前和患者離開手術室前,同時對患者身份和手術部位等內容進行核查的工作。
本制度所指的手術醫師是指術者,特殊情況下可由第一助手代替。
二、本制度適用于各級各類手術,其他有創操作應參照執行。
三、手術患者均應配戴標示有患者身份識別信息的標識以便核查。
四、手術安全核查由麻醉醫師主持并填寫《手術安全核查表》。如無麻醉醫師參加的手術,則由術者主持并填寫表格。
五、實施手術安全核查的內容及流程。
(一)麻醉實施前:由麻醉醫師按《手術安全核查表》中內容依次核對患者身份(姓名、性別、年齡、病案號)、手術方式、知情同意、手術部位與標示、麻醉安全檢查、皮膚是否完整、術野皮膚準備、靜脈通道建立、患者過敏史、抗菌藥物皮試結果、感染性疾病篩查結果、術前備血情況、假體、體內植入物、影像學資料等其他內容,由核查三方共同核查確認。
(二)手術開始前:由手術醫師、麻醉醫師和手術室護士按上述方式,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別、年齡)、手術方式、手術部位與標示,并確認風險預警等內容。手術物品準備情況的核查由手術室護士執行并向手術醫師和麻醉醫師報告。
(三)患者離開手術室前:由手術醫師、麻醉醫師和手術室護士按上述方式,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別、年齡)、實際手術方式,清點手術用物,確認手術標本,檢查皮膚完整性、動靜脈通路、引流管,確認患者去向等內容。
(四)三方核查人確認后分別簽名。
六、手術安全核查必須按照上述步驟依次進行,每一步核查無誤后方可進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寫表格。
七、術中用藥的核查:由手術醫師或麻醉醫師根據情況需要下達醫囑并做好相應記錄,由手術室護士負責核查。
八、手術科室、麻醉科與手術室負責人是本科室實施手術安全核查制度與持續改進管理工作的主要責任人。
九、醫院醫務部門、護理部門等醫療質量管理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責,認真履行對手術安全核查制度實施情況的監督與管理,提出持續改進的措施并加以落實。
十、《手術安全核查表》應歸入病案中保管。
十一、手術科室病房與手術室之間要建立交接制度,并嚴格按照查對制度的要求進行逐項交接。
附件:
手術安全核查表
科別: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病案號: 麻醉方式: 手術方式: 術者:手術日期:
一、麻醉實施前:由手術醫師、麻醉醫師及手術室護士共同確認。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正確是 □ 否 □
手術方式確認是 □ 否 □
手術部位與標示正確是 □ 否 □
手術知情同意是 □ 否 □
麻醉知情同意是 □ 否 □
麻醉方式確認是 □ 否 □
麻醉設備安全檢查完成是 □ 否 □
皮膚是否完整是 □ 否 □
術野皮膚準備正確是 □ 否 □
靜脈通道建立完成是 □ 否 □
患者是否有過敏史是 □ 否 □
抗菌藥物皮試結果 有 □ 無 □
感染性疾病篩查結果有 □ 無 □
術前備血
有 □ 無 □
假體□/體內植入物□/影像學資料□
其他:
二、手術開始前:由手術醫師、麻醉醫師及手術室護士共同確認。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正確 是 □ 否 □
手術方式確認 是 □ 否 □
手術部位與標示確認 是 □ 否 □
手術、麻醉風險預警:
手術醫師陳述:預計手術時間□預計失血量□手術關注點□其它□
麻醉醫師陳述:麻醉關注點□其它□
手術護士陳述:物品滅菌合格□儀器設備□術前術中特殊用藥情況□其它□
是否需要相關影像資料 是□ 否□
其他:
三、患者離開手術室前:由手術醫師、麻醉醫師及手術室護士共同確認。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正確 是 □ 否 □
實際手術方式確認 是 □ 否 □
手術用物清點正確 是 □ 否 □
手術標本確認: 是 □ 否 □
皮膚是否完整: 是 □ 否 □
各種管路:中心靜脈通路□ 動脈通路□氣管插管□ 傷口引流□ 胃管□ 尿管□其他 □
患者去向:恢復室□病房□icu病房□ 急診□
其他:
手術醫師(術者或第一助手)簽名:
麻醉醫師簽名:
第5篇 s醫院安全防火制度
醫院安全防火制度
一、保衛科負責對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和業務訓練,開展經常性防火宣傳。
二、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保衛科統一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換。
三、每個科室、班組要有兩名義務消防員負責本部門的日常安全防火檢查,如發現隱患要及時向主管領導和保衛科匯報,采取相應措施妥善處理。
四、防火工作人人有責。各級領導有義務對職工定期進行安全防火教育,積極帶領廣大職工做好防火工作。
五、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門,嚴禁使用明火、電爐。電器設備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規定。
六、物資、藥品、醫療設備倉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火種。
七、搬運、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違者所造成的后果,由當事人承擔,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八、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違者予以批評教育。如損壞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要給予行政處分。
九、各科室要指定一名義務消防員,負責保管好配發給本部門的各種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性能。
十、醫院消防器材的購置、更換、維修及滅火器的定期檢查,由保衛科負責統一安排,各科室給予密切配合。
第6篇 人民醫院醫療質量安全事件責任追究制度
人民醫院醫療質量安全事件責任追究制度為妥善處理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在總結經驗教訓基礎上,保障醫療安全,防范重大醫療過失行為、醫療事故,切實維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維護醫療秩序,促進醫院管理和醫療質量的提高,經院長辦公會研究同意,依據《***省醫療質量安全事件責任追究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我院醫療事故爭議責任追究制度。
一、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定性
(一)、科室發生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后,先由科室根據國家及醫院相關規定進行及時討論,明確責任和性質,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提出處理意見,報醫務部等職能部門批準。
(二)、醫務部等職能科室對糾紛科室的報告進行初步審核,對科室定性與醫院規定不相符者,醫務部等職能科室有權否定,要求科室重新認定,并向院部報告。
(三)、科室、醫務部等認定有困難、或性質后果特別嚴重、或糾紛科室對職能科室的意見持異議者,可由醫務部組織醫院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專家進行分析討論,對糾紛進行醫療技術過失討論和違反醫療規范討論明確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程度大小(一般、重大、特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再明確責任程度追究相關當事醫務人員和科室責任。
1、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程度定性
(1)、違反醫療規范討論:由質控部在醫療糾紛發生后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定責答辯會日前3日依照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提出當事醫務人員是否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構成違規,構成違規者確定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程度大小。
(2)、醫療技術過失討論:根據患者對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提出質疑要點和科室、醫務部初步提出質疑意見及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專家現場提問、歸納對醫療糾紛是否因技術操作過失造成患者一般功能障礙、嚴重功能障礙、死亡構成缺陷,構成缺陷者確定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程度大小。
2、醫療行為責任程度定性:
全部責任:患者人身損害后果完全是由于診療過失行為造成。
主要責任:患者人身損害后果主要是由于診療過失行為造成,所患疾病和其他因素僅起次要作用。
次要責任:患者人身損害后果是所患疾病不可逆的必然轉歸,診療過失行為在損害后果的形成中起次要作用。
輕微責任:患者人身損害后果是所患疾病的不可逆的必然轉歸,診療過失行為在損害后果的形成中起輕微作用。
承擔認定工作的院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的委員,應由相關專業5人以上單數組成。
經醫學會鑒定為醫療事故的,責任程度按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出具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為準。
二、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所致醫院損失由科室及個人承擔比例。
1、按解決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發生總費用的其扣發比例見如下:
責任程度
科室
個人
全部責任
50%
50%
主要責任
40%
40%
次要責任
25%
25%
輕微責任
15%
15%
扣發金額最低當事人200元、所在科室200元,最高當事人不超過20000元、所在科室不超過20000元,科室主任按當事人的10%比例承擔。
科室因解決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發生總費用計入科室成本最高限額為20萬元。
2、個人承擔部分,由醫院相關財務部門每月從個人工資或效益工資中扣除。
3、發生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的科室和個人,如涉及到減免醫療費和(或)醫療賠(補)償的(包括直接、間接費用),全部由科室列支。
三、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的其他行政處罰
1、一般醫療質量安全事件
當事人:書面檢查;科內會議檢討;院周會上點名批評;取消評先資格;酌情給予吊銷處方權及手術權1個月。
當事科室:扣除所在科室當月醫療質量評分中的相應考核分值。
2、重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
當事人:書面檢查;周會點名批評、通報批評直至停職;取消評先資格;酌情給予降聘,吊銷處方權及手術權半年,2年內停止專業技術職務晉升。
當事科室:扣除所在科室當月醫療質量評分中的相應考核分值;給予當事科室院周會批評;對科室負責人給予院周會批評;取消科室及科室負責人評先資格。
3、特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
當事人:書面檢查;取消評先資格;院周會點名批評、通報批評直;酌情給予吊銷處方權及手術權1年,3年內停止專業技術職務晉升,解聘。
當事科室:扣除所在科室當月醫療質量評分中的相應考核分值;給予當事科室院周會批評、取消當年評先資格;對科室負責人、科委會給予院周會批評、取消當年評先資格、通報批評、降職降聘。
4、未經醫務部批準擅自邀請外院專家來院會診、或擅自外出醫療服務而造成的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由本人或科室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后果,由此對醫院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醫院將按“責任程度”進行加重處理,追究其責任。
5、對十二個月內發生兩起以上“責任程度為主要責任以上”的醫療事故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醫務人員,從重處理,直至吊銷執業證書。
6、當事人極端不負責任,導致病員死亡,情節惡劣觸犯《刑法》構成醫療事故罪,已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醫院將報請衛生行政部門做出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及開除公職的行政處罰。
第7篇 縣醫院臨床用血安全管理審批制度
縣人民醫院臨床用血安全管理審批制度
一、臨床用血應嚴格執行《醫療機構用血管理辦法》和《臨床輸血技術規范》有關規定,提倡科學、合理用血,杜絕浪費、濫用血液,確保臨床用血的質量和安全。
二、醫院輸血科在輸血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臨床用血的規范管理和技術指導,臨床用血的計劃申報,儲存血液,對本單位臨床用血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參與臨床 關疾病的診斷、治療與科研。
三、臨床用血前,應當向患者及其家屬告知輸血目的,可能發生的輸血反應和經血液途徑感染疾病的可能,根據輸血技術規范進行相關項目的檢驗,由醫患雙方共同簽署輸治療同意書并存入病歷。
四、無家屬簽字的無自主意識患者的緊急輸血,報醫務科同意、備案,并記入病歷。
五、臨床用血適應癥根據《輸血技術規范》執行,臨床用血指征:hb<100g/l,且hcl<30%。
六、平診臨床輸全血一次用血、備血量超過2000毫升時要履行報批手續,由科室主任簽名后報醫務科。
急診、搶救用血經主管醫師以上同意后可隨時申請,但事后應當按照以上要求補辦手續
七、臨床用血應嚴格執行查對制度,輸血時發生不良反應,立即根據輸血技術規范進行處理并填寫《輸血不良反應報告單》。
八、臨床輸血完畢后,應將輸血記錄單(交叉配血報告單)貼在病歷中,并將血袋送回輸血科保存和處理。做好輸血觀察記錄。
九、成分輸血具有療效好、副作用小、節約血液資源以及便于保存和運輸等優點,應積極推廣,成分輸血率應高于90%。
十、結合我縣實際,臨床用血應報醫務科審批。
第8篇 人民醫院領導病人安全查房制度
人民醫院領導病人安全查房制度
一、院領導每月進行一次不定期病人安全查房。
二、安全查房范圍包括全院各臨床、醫技等科室,重點為臨床科室及重點病人(即圍手術期病人、危重病人、疑難病人等)。
三、參加安全查房人員包括:院領導、相關科室人員、安全監察員等。
四、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1.現場對科室相關人員關于病人安全文化建設認知問答及調查。
2.科室病人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3.對發現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分析研究并提出解決方案,重點安全隱患現場解決。
4.環節質量檢查中的各項內容。
5.診療程序及流程的科學性、合理性等。
6.科室臨床醫師合理用藥、合理治療、合理檢查情況。
7.科室的各類臺帳資料。
8.各類規章制度的執行落實情況,重點是十二項核心制度。
9.科室人員配置、排班合理情況。
10.年青醫師、護士的帶教、培養,并進行考試考核。
11.科室團隊團結配合協作情況。
12.其它需要檢查內容。
第9篇 某醫院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為了貫徹執行《**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意見》,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強依法管理,搞好醫院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維護醫院正常的醫療秩序,保衛醫院全體患者及醫護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醫院安全保衛工作在院長和安全委員會領導下,由行政事務部具體負責。
2、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科室負責人為本科室安全保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充分認識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性,把綜合治理工作擺到重要位置。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廣泛地開展群眾性安全保衛工作。
3、醫院實行門衛執勤制度,門衛人員要在院內不定期巡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患于未然。行政事務部負責門衛的監督管理。
4、各科室醫務人員值班期間,值班人員要增強責任心,堅守崗位,忠于職守,對醫院內的安全保衛工作負總責。要注意檢查樓道治安情況,遇事妥善處理,遇有特殊情況要及時向領導匯報。
5、高度重視消防工作,及時排除所屬范圍內的火災隱患。全院消防滅火器材要定期檢查和更換,保證消防器材的有效作用。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設施不得隨意動用,遇有毀損,及時通知行政事務部有關人員維修更換。定期對全院防火、防盜工作進行年度和季度檢查,并針對形勢進行不定期的檢查。
5、利用各種形式對全院職工進行防火、防盜、防治安災害事故教育。工作人員、家庭及外來人員要遵守醫院各項規定,不得在院內、辦公場所大聲喧嘩、酗酒鬧事、打架斗毆,要愛護公物花木,保持環境整潔。
6、對醫院發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要及時報告院領導、上級主管領導及公安機關。
7、藥劑科要嚴格執行現行的毒、麻精神藥品使用管理制度,保證用藥安全。
8、財務室、檔案室、機房等要害部門,要制定具體的安全保衛措施和嚴格的崗位責任制,確保安全。財務室現金要存放在保險柜,過夜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財務要嚴格執行醫院及上級規定的現金管理制度,當天收款當天存入銀行,確保現金安全。
9、醫院各科室內禁止私自鋪設電源線路,私人貴重物品不得存放在辦公室內。下班時要注意關閉電源開關、鎖好門窗,切實做好辦公室內的防火、防盜工作。
10、對需要銷毀的文件、資料,由各科室收集存放,定期交行政事務部文檔工作人員按照保密規定集中銷毀,不得私自出售。
11、對電視機、醫療設備、計算機等高檔辦公設施和物品實行專人負責管理。督促有關人員定期檢查報警器,保證正常使用。
12、使用儀器和機械設備等,要熟悉其原理和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使用高壓滅菌柜等壓力設備,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經常檢查保養其儀表和安全閥,杜絕事故發生。
13、監督各種安全保衛制度的執行和落實。自行車、摩托車及其它車輛要放置在指定的區域內,隨手上鎖,禁止亂停亂放。工作時間不準商販進入辦公場所和院內進行買賣。
14、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房。庫房內不準吸煙,不準生火取暖。倉庫要配備滅火器,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危險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檢查。做到防火,防爆。
第10篇 某醫院公共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本院公共場所范圍包括院內地下室、食堂、門診部、住院部等。
2、嚴禁打架斗毆和辱罵他人,違者按醫院有關規定處理。
3、凡酗酒鬧事、影響正常工作者,由保衛科采取強制措施,保障安全。對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當事人承擔,并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
4、嚴禁利用娛樂活動及其它手段進行聚眾賭博、播放淫穢錄像、傳抄黃色刊物,一經發現,即嚴加查處,對當事人給予治安罰款。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5、院內禁止玩火、打鳥、攀折花草樹木,不聽從勸阻、損壞公物者,按有關規定處罰(未成年員工子女由家長承擔)。隨時驅逐或扣殺非本院豢養的一切動物。
6、嚴禁在院內任何場所大聲喧嘩,起哄,打唿哨,擾亂公共秩序。
第11篇 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院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醫院消防、綜合治安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消防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年終考評等有關事宜,并由院保衛科對各科室(部門)實施消防安全檢查監督和日常管理。
(三)本院每位員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滅火、發現火情即時撲救的義務,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項規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義務安全消防隊,承擔全院范圍內防火、滅火、或協助公安消防的火災撲救任務。
(五)各科室(部門)負責人為所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當然責任人。各科室設立2~5名義務消防員(網絡員),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下,做好消防器材檢查,用電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發現火險隱患應及時上報,提出整改意見;發現火情應即時組織人員在第一時間撲救,控制火情蔓延。
(六)按消防法規定,確立我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倉庫、配電房、病區、中心供氧區;嚴禁煙火區域:中西藥房藥庫、總務倉庫、一次性材料倉庫、設備倉庫、檔案資料庫和使用貯存汽油、酒精、氧氣、液化石油氣、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場所。
(七)凡劃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嚴禁煙火區域內,不準擅自動用明火及吸
煙,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電焊、氣焊等),必須由所在科室報保衛科同意,并采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儲存的庫房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九)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等物品購置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電器設備、管線路的使用、安裝和維修,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消防技術規定。
(十)任何科室和個人(包括集體宿舍),嚴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衛科同意,并落實責任人。不得私自使用煤氣灶具,不得私自拉接電線,工作場所嚴禁生活用火或將制熱電器用作生活用途,嚴格執行安全用電用火規定。
(十一)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院內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設備,由保衛科負責購置布局、更換、檢查、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員工防火安全責任意識,做到新員工上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應經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后持證上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實行責任區域管理和逐級防火責任制,各科室防火責任人必須學習消防知識,熟知本部門消防重點,滅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員工宣傳消防常識,落實防火措施。
(十四)對認真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積極提供合理化建議和火險隱患整改意見,發現火情及時報警,并參加撲救等成績顯著的科室或個人,本院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防火責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五)附:《火災應對、應急疏散預案》
第12篇 醫院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安裝,拆改,增設電氣設備或架設臨時電路時,必須報總務科批準,賓按有關規范進行施工,完工后總務科須將有關資料告知保衛科。
2、電氣設備停用或下班后,各科室(班組)應切斷電源。
3、各科室(班組)要經常檢查電氣設備,發現問題及時找電工維修,總務科,保衛科應對電氣設備進行定期和定點檢查,及時排除隱患。
4、不準亂接電燈,電線,不準違章用電和超負荷用電。
5、各種電氣開關,醫療設備,電控箱(柜)等電氣設備應保持清潔,不準在其附近和下面堆放易燃,可燃物。
6、非電工不準私自拆改和維修電氣設備和電纜線。
7、任何科室和職工不得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8、任何科室和職工嚴禁醫院建筑物內和重點部位內焚燒物品或燃煙花鞭炮。
9、各科室在動用氣,電焊之前,必須經總務科,保衛科批準,要有現場監護人和配備滅火器材并采取措施確保安全。
10、醫療電氣設備應定期清洗,醫療電氣設備的擺放應符合安全要求。
11、各科室應做到人走斷電,確保醫療設備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