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醫院醫療設備采購管理制度5
醫院醫療設備采購管理制度(五)
1.設備科應根據各專業科室業務的性質和醫療、教學、科研的需要,按批準計劃項目內容進行采購。
2.購置醫療設備前,必須查驗供應商提供的《醫療器械注冊證》、《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等證件復印件,必須加蓋經銷單位公章,并核實證件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不得購置無證和偽劣產品,嚴格把好質量關。
3.醫療設備采購以zz市政府采購辦批準的方式進行。屬于政府采購目錄或集中招標范圍的醫療設備,按規定委托招標采購。對于自行招標的,應做到公開、公正、公正。
4.對于急需和因特殊情況不適合招標采購的設備,可采用詢價或定向單一來源采購,但應報單位領導批準。屬政府采購范圍的應報zz市政府采購部門批準。
5.采購部門應及時掌握采購計劃的進度,對臨床急需的設備先行采購,以保障臨床需要。
6.使用科室不得擅自采購或以先使用后付款的方式采購醫療設備。
7.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后果,將追查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2篇 附二醫院醫療設備調劑報廢制度
附屬醫院醫療設備調劑、報廢制度
(一)凡符合條件之一者,可降級使用:
儀器設備未達到國家計量標準,嚴得影響使用安全,又不能維修改造者。
超過使用年限、結構陳舊、性能明顯落后、嚴重喪失準確度,主要部位損壞,無法修復者。
(二)調劑、報廢辦法:
凡符合調劑、報廢條件的醫療設備,均由使用科室提出調劑、報廢申請,并真報《e大學附屬第一醫院資產處置申請表》。由采供中心專業技術員提出處理意見,經采供中心調劑,報廢領導小組人員及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后,送院領導審批后處理。
凡萬元以上調劑,報廢的醫療設備,需報省衛生廳審批后處理。
凡免稅進口儀器設備的調劑與報廢,按海關有關規定辦理。
凡調劑、報廢設備應按有關規定及時進行帳面調整,十萬元以上通知院檔案室備案。
對嚴格控制可供家用的儀器設備的報廢處理。
(三)采供中心醫療設備調劑、報廢領導小組成員。
第3篇 醫院醫療設備調劑管理制度
人民醫院醫療設備調劑管理制度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作調劑處理:
(一)因工作變更不再使用的設備,技術指標下降,但未達到報廢標準尚能降級使用的儀器設備;重復購置的同種儀器設備。
(二)調劑設備中可供家用者,應嚴格審批和把關。
(三)所有調劑設備,包括無償調撥和有償調撥的醫療設備,均要經衛生行政部門及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后才能處理。
(四)嚴禁把國家有關部門明文規定不準生產、淘汰、不許擴散和轉讓的醫療設備或待報廢的設備作為閑置設備調劑。
第4篇 附二醫院醫療設備使用保管制度
附屬醫院醫療設備使用保管制度
1、全院所有醫療設備的所有權統歸醫院,各科室只有使用權,同時負責日常清潔、保養、管理的責任。
2、為加強科室儀器設備的管理,各科室必須設立兼職或專職設備管理人員,負責對本科室儀器設備的申請購置、儀器保管、日常保養、使用指導、安全檢查、設備賬卡、定期核對、信息反饋及報廢等工作。
3、各科室對擁有的所有儀器設備必須建立操作規程、保養、維修制度,并認真做好使用情況登記,對大型貴重儀器設備應安排專人負責。
4、各科室對本科室儀器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機并及時通知設備科有關人員,確保人機安全。
5、凡單價在貳佰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醫療儀器設備,均按固定資產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6、凡屬固定資產的醫療儀器設備,必須建立固定總賬,做到一物一賬一卡。
7、各科室指派專人管理儀器設備,定期清點。根據儀器不同性能制定操作規程。設備科可隨時根據操作規程檢查使用情況。
8、高、精、稀儀器必須有專人操作使用,定時檢查,未經技術訓練人員不得使用。凡因違反操作規程或嚴重失職而造成儀器損壞者,按賠償制度進行賠償。
9、設備科每年與各科室對賬一次,保證賬物相符,賬賬相符。每年與財務對賬一次,保證賬值相符。
第5篇 醫院醫療儀器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人醫院醫療儀器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一)維修人員按專科分工和設備科布置的任務開展儀器設備安裝調試和維修工作。
(二)對使用科室提出的儀器設備維修申請:
1.維修人員應及時予以響應和處理,儀器設備修復后應及時通知使用科室恢復使用。
2.對急救儀器設備的維修申請,維修人員應以最快的速度到達儀器設備現場,進行維修處理,以保證臨床第一線的急需。
(三)對無法解決的或疑難的問題應及時上報上級領導。
(四)協助使用科室制訂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指導使用科室做好儀器設備的日常保養工作,并檢查執行落實情況。
(五)各維修人員按崗位職責要求每周或每月一次定期下科室巡回檢修,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儀器設備的正常運行。
(六)積極創造條件開展預防性維修(pm),降低儀器設備故障發生的概率。
(七)對保修期內或購置保修合同的儀器設備,要主動掌握其使用情況。出現問題時,及時與保修廠方聯系,對維修結果應做好相應的維修記錄,并檢查保修合同的執行情況。
(八)做好節假日的維修值班,確保節假日及時處理突發的維修要求。
(九)定期召開業務碰頭會,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業務學習,研究、分析疑難問題,交流維修心得。
(十)送外維修的儀器設備應由專人負責登記,修回后應及時注銷。
(十一)做好儀器設備安裝調試、驗收記錄、維修記錄及個人工作量記錄。
(十二)醫療儀器設備的檢測
1.計量儀器、設備、器具的計量檢測按計量管理制度執行。
2.急診搶救儀器(如除顫監護儀、呼吸機、血液透析機等)應逐步建立定期檢測的計劃及實施細則。
3.對在檢測中發現的問題、參數偏差,應及時解決或校正,使儀器設備保持在良好的狀態。
第6篇 第一x醫院醫療設備購置審批制度
第一人民醫院醫療設備購置審批制度
1.各業務科室應根據臨床、科研、教學需要按年度編報設備計劃,三十萬元以上的設備應填寫計劃論證表,由設備科匯總后交醫院物資采購管理委員會討論,形成年度計劃,并由院領導批準后執行。
2.購置大型醫療設備,必須先編寫可行性報告及大型醫療設備配置申請表,報省衛生廳批準后執行(以省衛生廳為準)。
3.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的醫療設備購置計劃,應先上報zz市政府采購部門批準后,報相應的采購機構實施。
4.對緊急情況或臨床急需的醫療設備,應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請,交院領導批準后,優先辦理。
5.各業務科室不得對外簽定訂購合同或向廠商承諾購置意向。參加各類會議時,可將會議上廠商介紹的產品資料帶回單位,按有關程序辦理批準手續。
6.對各類設備所需的耗材、配件,應做好計劃由設備科審核,報分管領導批準執行。
7.對科研項目所需的醫療設備,應根據科研經費、批準項目,由科教科統一提出計劃,報設備科審核后,由分管領導批準執行。
8.對于贈送、科研合作、臨床試用或驗證的醫療設備,必須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經設備和醫療管理部門審核,報單位領導批準執行。對違反規定造成醫療事故或醫患糾紛,由當事人承擔有關的責任。
第7篇 平南醫院醫療設備維修保養工作制度
醫院醫療設備維修保養工作制度
1、對使用科室提出的設備維修申請,維修人員應及時予以響應和處理。維修完畢后,維修人員應詳細填寫維修記錄,科室簽字確認后恢復使用。
2、對無法解決的或疑難的問題應及時上報上級領導,并積極聯系院外專業人員。
3、對急救設備,維修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推諉,而應積極搶修保證臨床第一線需要。
4、使用科室要按規定做好醫療設備的日常保養工作,并定期檢查執行落實情況。
5、定期深入科室對所負責的儀器設備進行安全巡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6、積極創造條件開展預防性維修保養(pm),降低設備故障發生的概率。
7、對保修期內或購置保修合同的設備,要掌握其使用情況。出現問題時,及時與保修廠方聯系,對維修結果做好相應的維修記錄,并檢查保修合同的執行情況。
8、應做好休息時間和節假日的維修值班,確保節假日和休息時間均能處理突發的維修要求。
9、保持工作區域的安全與整潔。保管好各種維修工具、儀器,防止丟失損壞。定期召開業務碰頭會,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業務學習,研究、分析維修中的疑難問題,交流維修心得。
第8篇 附二醫院醫療設備報廢更新制度
附屬醫院醫療設備報廢更新制度
1、全院所有醫療設備由設備科統一辦理報廢及更新。
2、醫療設備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降級使用。
1)醫療設備尚能使用,但性能變差或因缺少零配件,導致工作項目有限;
2)醫療設備超過使用壽命周期,經常出現故障,但未達到報廢條件或修理費用一次超過其修復后價值的60%者。
3、醫療設備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廢。
1)醫療設備未達到國家計量標準,嚴重影響使用安全,造成嚴重公害又不能維修改造者;
2)超過使用年限,結構陳舊,性能明顯落后,嚴重喪失精度,主要部件損壞,無法修復者;
3)原產品粗制濫糙,質量低劣,不能正常運轉又無辦法改裝利用者。
4、醫療設備的報廢應先由使用科室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報廢申請表》,說明報廢原因、數量,由設備科鑒定,經有關分管領導審核批準,方能辦理報廢手續;大型設備、精密儀器的報廢,必須聘請有關專家、技術人員鑒定,并經設備管理委員會討論批準,方可報廢。
5、凡是報廢物品交設備科統一處理,報廢設備有保留價值的要盡量利用(如留教學用或配件修理用),其余作廢品出售后,所得款項上交醫院。
6、設備因使用部門任務變動或因設備技術落后,需更新換代,而設備的主要功能存在,不符合報廢條件的可辦理退庫手續轉移給需用科室或經批準后轉向別的醫療單位,使物盡其用。
7、凡因報廢醫療設備需更新的,科室應重新辦理申購手續,經醫院批準后再行購買。
8、更新設備須按新購入設備辦理領用手續,進入科室固定資產,計算折舊。
9、凡是損耗性設備的更新,需上交報廢舊物品,辦理領用新物品手續。
第9篇 s醫院醫療用品設備管理制度
醫院醫療用品設備是如何管理的呢,下面小編為大家搜集的一篇“醫院醫療用品設備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次性醫療用品采購、使用管理制度
1、醫院所使用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必須由藥劑科統一集中采購,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購入。
2、醫院采購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必須從具備省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布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工業產品許可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的企業或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經營企業購進合格產品。
3、每次購置,采購部門必須進行質量驗收,并查驗每箱(包)產品的檢驗合格證、生產日期、消毒或滅菌日期及產品標識和失效期限。
4、各科室計劃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到了庫房后,庫房人員應及時通知科室,各科室必須將計劃單上的一次性醫療用品按要求領走,不得無故拒領,避免因失效過期造成損失。
5、使用時若發生熱原反應、感染或其它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留取樣本送檢,按規定詳細記錄,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藥劑科和設備采購部門。
6、醫院發現不合格產品活質量可疑產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當地藥品監督部門,不得自行做退、換貨處理。
7、一次性醫療用品使用后,須按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統一回收處理,不得隨意丟棄或賣給無回收證件的單位或個人。禁止重復使用和回流市場。
8、未經批準不得在臨床試用任何產品。
9、醫院在行政查房時應對各科室一次性醫療用品的使用和倉儲進行監督檢查。如查實科室或醫務人員私自采購使用一次性醫療用品的,將按醫院規定進行處罰,由此引發的醫療糾紛和醫療事故將由當事人或科室承擔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儀器設備驗收、入庫、調試制度
1、儀器設備的驗收包括數量和質量的驗收,因以合同為依據。進口設備必須在索賠期內驗收完畢。
2、5000至1萬元/件(臺、套)設備的驗收,由采購員、設備檔案管理員、保管員(必要時需有維修技術人員與使用科室有關人員)共同驗收合格后,共同簽名,由倉庫保管員入庫保管或辦理出庫交使用科室領用。
3、1萬至10萬元/件(臺、套)醫療設備的驗收,由設備科負責人、維修技術人員、檔案管理人員、保管員、使用科室負責人共同驗收、安裝調試合格后,共同簽字入庫。必要時由廠方或賣方派員安裝調試合格后,方能簽名入庫或辦理出庫交使用科室領用。
4、10萬元/件(臺、套)以上和進口設備,必需經過商檢(進口設備),由廠方或賣方派員安裝調試合格后,由設備科負責人、使用科室負責人及驗收人員共同簽字入庫或辦理出庫交使用科室領用[其中50萬元/件(臺、套)醫療設備,由主管院長主持驗收]。
5、所有醫療設備和醫療用品,必需由保管員填寫領用出庫單,交由使用科室負責人或指定專人簽名后憑出庫單到倉庫領用。
6、調試中發現問題,主辦人員應與廠商聯系,及時解決。
第10篇 y醫院醫療設備使用制度
醫療設備使用和維修制度
1、各科室要加強對醫療設備的管理工作,做到使用有專人,并定期維護保養,要求使用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懂性能會操作,非專門人員禁止操作。
2、醫療設備要落實專人保管,如因失職損壞、丟失,除及時報告外要按價賠償損失,對使用年限已久,老化需報廢者,需經使用科室、設備管理人員和院部討論后填寫報廢單,經院部批準方可執行。
3、各類醫療設備出現故障需修理者,使用科室要及時向器械科報修,以免影響工作,需請廠家維修者,修理費科室要簽字證實并做為各科室的支出。
4、各種醫療儀器設備和器械不能轉讓和外借,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填寫申請,經業務院長審批方可執行。
5、院部有權根據全院情況調整各科醫療設備。
6、儀器使用人員要嚴格按照儀器的技術標準、說明書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設備操作程序及維修軟件和硬盤格式化。使用儀器前,應判明其技術狀態確實良好,使用完畢,應將所有開關、手柄放在規定位置。
7、按照儀器設備的環境要求做到無塵,溫度、濕度符合。保持儀器表面清潔,無灰塵、無污垢。
8、凡是進入醫院的醫療器械(包括購買、試用、實驗、贈送、借用及臨床驗證等),必須報設備處備案。
醫療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1、凡是有醫療設備的科室,要建立使用管理責任制,指定專人管理,認真檢查保養,保持儀器設備處于良好狀態,隨時開機可用,并保證帳、卡、物相符。
2、新進儀器設備在使用前要由設備科負責驗收、調試、安裝。有關科室專業人員進行操作培訓,使其了解儀器設備的構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維護方法后,方可獨立使用。儀器設備的使用人員要嚴格按照儀器設備的技術標準、說明書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3、儀器設備(包括說明書)必須保持完整無缺,即使破損失靈配件,未經設備科檢驗不得任意丟棄。
4、凡屬臨床科室的儀器,科室間需調劑使用時,一定要經所屬科室科主任批準。
5、儀器設備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須經院長批準,方可借出。
6、各種儀器設備的說明書、線路圖等資料,按科技檔案由設備科建立檔案,并負責保管。各科室需用時,應辦理借閱手續。有關科室如因操作、日常維護需經常使用的,可以復印副本。
7、儀器設備屬于公用資產,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作為私有財產壟斷使用。對于使用率低或使用不當,儀器設備未能充分發揮作用的,設備科有權報告院長收回。
8、儀器用完后,應由管理人員或操作人員檢查、關機。若發現儀器損壞或發生故障,應立即查明原因和責任。如系違章操作所致,要立即報告醫務科和設備科,視情節輕重進行賠償或進一步追究責任。
(1)一般事故:未按操作規程操作,造成萬元以下儀器損壞,尚能修復,不致影響工作者,按一般事故處理。
(2)責任事故:未按操作規程操作,造成萬元以上儀器損壞,而不能修復者,按責任事故處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責任心不強,玩忽職守造成萬元以上儀器損壞不能修復者,或雖能修復但設備損失費在萬元以上者,按中的責任事故處理。
(4)無論何種事故發生后,都要立即組織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由醫療設備科組織使用者和維修等有關人員參加。重大責任事故分析由院領導主持。
(5)事故分析會的主要內容是對事故原因、事故責任進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及制定防范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責任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不受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醫療設備檔案制度
1、醫院所有醫療設備必須建立檔案,檔案有醫院設備科統一建立,并設專人專職管理。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就萬元以上貴重設備必須單獨建檔。
2、檔案資料必須完整,不得外借、遺失;有關科室需借閱時,應事先征得有關領導同意。各科復印的資料應妥善保管,未征得有關部門和領導同意不得外借。
3、儀器設備檔案內容包括:科室申購報告、訂貨合同、發票復印件、出入庫憑證付聯、驗收記錄、產品樣本說明書、安裝調試記錄、維修保養記錄、零配件耗損及補充記錄以及其它有關的一切技術資料。
4、建立儀器設備管理卡,作為建立管理帳的依據。一式二份,一份由使用科室保存,作為清點和管理本科室儀器設備的依據;一份存放在設備檔案內。
5、保持檔案的完整,加強儀器設備使用管理,對于每一件貴重精密儀器均設立一本儀器設備使用維修記錄,每次換用新冊時,應將舊冊存入檔案。
第11篇 醫院醫療設備報廢報損制度3
醫院醫療設備報廢報損制度(三)
1、凡符合醫療設備報廢條件的,或不適合在臨床繼續使用的醫療設備,應予以報廢。
2、申請報廢的醫療設備,應由使用部門提出;經設備管理部門登記造冊,逐一填寫“報廢醫療設備申請表”;由相關技術部門進行技術鑒定;設備主管提出報廢意見;財務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3、萬元以上醫療設備的報廢,按各級政府國有資產管理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程序申報。
4、凡減免稅進口的醫療設備,除按以上規定外還應按海關有關規定辦理。對于可供家用的設備報廢處理,應加強審核,嚴格控制。
5、待報廢醫療設備在未批復前應妥善保管,已批準報廢的大型醫療設備應將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價入帳,入庫保管,合理利用。
6、經批準報廢的醫療設備,使用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處理,一律交回設備主管部門統一處理。如有違反者應予追查,并交主管部門處理。
7、已批準報廢的醫療設備在處理后,應及時辦理財務銷帳手續,其殘值收益應列入醫療設備更新費、改造基金項目專項使用。
第12篇 醫院醫療設備調劑管理制度2
醫院醫療設備調劑管理制度(二)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調劑處理:
1、累計停用一年以上的閑置設備。屬于備用、維修、技術改造、特種儲備和搶險救災的設備除外。
2、因工作變更不再使用的設備:技術指標下降,但未達到報廢標準尚能降級使用的儀器設備;重復購置的同種儀器設備,平均利用率在20%以下者。
3、嚴禁把國家有關部門明文規定不準生產、不許擴散和轉讓、淘汰的醫療設備或待報廢的設備作為裝置設備調劑。
4、調劑設備中可供家用者,審批時應嚴格審批和把關。
5、調劑設備應本著就內就近的原則,盡量避免長途運輸,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6、所有調劑設備,包括無償轉讓的醫療設備,在估價時,應根據使用期限、技術狀況等合理作價,經雙方協商并簽訂協議,按合同執行。
7、實際辦理后要及時履行財務手續,調劑收入應列入設備更新、改造基金項目專項使用,不得挪做其他用途。
8、所有待調劑設備,均應按照設備管理部門的規定妥善保管封存,不得任意拆卸,防止腐蝕、損壞、遺失。
9、加強對設備調劑工作的財務管理監督,對利用調劑設備的便利損公肥私的行為應予以追究,嚴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