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f中學學校公物保管制度及獎懲辦法
第一中學學校公物保管制度及獎懲辦法
學校財產是國家財產,是保證學校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的物質基礎。學校為了加強公物保管,維護集體財產,特擬定《學校公物保管制度及獎懲辦法》。
一、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及各班班主任
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公物的發放、維護和評估工作。
二、賠償制度
1、學校各職能部門應經常對師生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損壞公物除進行嚴肅批評外,還必須做出相應賠償。
2、學校財產主要由教室財產、教學設備和公共財產三部分組成(公共財產指:專用教室財產設備、體育器材、音樂器材、實驗器材、校園綠化等設施),實行“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
3、師生對領用的學校財產應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班主任對本班領用的公物負責;各年級主任、辦公室主任為該年級、辦公室的責任人,對本年級、辦公室部領用的公物負責。若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出現損壞或丟失現象,將由班、級、辦公室負責人(或使用人)根據責任大小按賠償規定,做出相應賠償。
三、賠償原則
1、各班教室桌凳、門窗、玻璃、鎖、日光燈、風扇及開關、插座、黑板、多媒體設備等室內公物,由班主任負責管理。
(1)教室公物被損壞,該教室責任人(班主任)有責任及時報修,并按規定及時做出賠償。
(2)因自然老化耗損等因素而應報損的公物,由學校公物領導小組派人鑒定,證實后由學校負責修復。
2、各年級、辦公室內的桌椅、門窗、日光燈、風扇、飲水機、電話、電腦等一切公物由級主任、辦公室部門負責人管理。
(1)凡人為損壞公物的,由損壞者作出相應賠償。
(2)因自然老化耗損等因素而應報損的公物,由學校公物領導小組派人鑒定,證實后由學校負責修復。
3、對于樓道、樓梯、花臺、花帶等校園內一切公共設施、設備被有意損壞,應從嚴處理,并做出相應紀律處分。
四、賠償標準
1、損壞防盜設施、消防設施按實價賠償。
2、損壞木窗玻璃5―10元/塊,鋁合金窗玻璃50―80元/塊,黑板1200元/塊。
3、損壞鋁合金窗鎖扣15元/只。
4、刻畫課桌凳賠30―50元/處,損壞凳子50元/只,損壞課桌賠80元/只。
5、損壞門板的賠償30―500元/塊。
6、損壞水龍頭根據大小賠償8―15元/只。
7、損壞閘閥根據大小賠償20―200元/只。
8、損壞水管的,按實價賠償。
9、損壞電器開關賠償10元/只,插座10元/只,調速器25元/只,鎮流器20元/只。
10、損壞節能燈泡賠償10元/只,普通燈泡2元/只;損壞壁燈、吸頂燈、路燈等,按實價賠償。
11、損壞球類、圖書等物品按實價賠償。
12、損壞貴重物品如照像機、電視機、錄像機、計算機、收錄機、樂器等,由于使用(或保養)不當造成損失時,由班主任(或責任人)賠償。
13、損壞花草樹木賠償30元,名貴花木按實價賠償。
14、玷污或毀壞墻壁、雕塑、亭臺、水榭、燈箱、廣告、宣傳牌等設施者,視其具體情況賠償或限期修復
15、損壞實驗儀器,設備等,按實價賠償。
16、學校采購回的物資,經各驗收人員檢驗查明,應由供貨單位負責賠償的(如殘、次、廢品,短斤少兩的等),在貨款未付的情況下,由采購員負責追賠。本校自行運輸的采購物資,出現途中損壞、丟失的,由押車人員和駕駛員共同賠償。校外運輸機構運輸的采購物資,出現途中損壞、丟失的,由采購員向運輸方索賠。采購物資經查明應由保險機構負責賠償的,由財務室協助采購員向保險機構索賠。
17、外來人員損壞公物的,由損壞者本人負責賠償。若當天賠償有困難的,交物品抵押金(或由本校師生擔保)。以實物賠償或維修的,原則上在三天之內完成,完成后由后勤人員驗收合格方算賠償完畢。
18、其它損壞公物情況,參照以上標準賠償。
五、賠償方式
以“現金賠償、實物(或維修)賠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賠償處理應在損壞事故鑒定作出一周內,完善賠償、維修等一切程序。
六、獎懲辦法
學校依據公物保管制度,每學期定期組織公物清查,如發現公物損壞沒有及時報修的,用適當提高賠償標準的辦法進行懲處。對公物保管較好,并積極協助學校開展理賠工作的教職工,每學年獎勵100.00元。
第2篇 中學學校門禁制度
中學(學校)門禁制度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秩序,保證校內安全特制定門禁制度。望廣大師生員工、家屬、來客切實遵守。
一、開門按作息時間表執行。門衛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撤離職守。
二、學生憑通生證或請假條出入校門。
三、來客如實填寫來客登記簿。
四、攜帶大宗物品、行李出校必須持總務處出示的出門證明或由本校教職工陪送,學生行李有班主任批條,否則不予放行。
五、家長探望學生須登記,等待下課或放學方可進入教學區或公寓。
六、學生憑有效證件出入校門。
七、機動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校內。
八、嚴禁小商販及社會閑雜人員進入學校。
第3篇 中學學校學生請假制度
中學(學校)學生請假制度
為了加強學生工作的管理,規范學生的請假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規則
1、 請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種。事假,因私人或家庭親屬的重大事件無法按學校規定時間上課而提出的請假,一般情況下不得請事假;病假,因身體健康原因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 病假同時須提供醫院的相關證明;公假,因參加學校開展的重大活動,并經有關領導證實后確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
2、學生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時上課或參加全校性集體活動,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
3、學生請超過一天的事假,原則上需學生家長打電話與班主任聯系,以說明原由。
4、考試期間,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請假。如必須請假,不論時間長短,均須報政治處審批。
二、請假程序
1 、請假條由班主任負責管理。請假的同學應到班主任處領取請假條,并按要求如實填寫。
2 、學生請假,應事先填寫請假條,說明請假的原因和時間,請病假需有校醫務室或醫院有效證明。請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應從嚴掌握。請假條填好后,交班主任簽署意見,并送政治處辦理有關手續。
三、準假權限
1、一天以內的請假,由班主任審批;
2、二天以內的請假,由年級組長審批;
3、五天以內的請假,由政治處領導審批;
4、班級干部一律沒有準假的權利。
四、補假手續
1、學生因急事但無法事先請假的,應在一天內由學生家長或介紹教師代為辦理補假手續。補假期滿,不能銷假者應事先辦理續假手續。
2、學生在假期、節假日必須按學校的規定按時離校、返校,逾期不歸者必須持有效證明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
五、銷假
請假期滿,返校后必須及時到班主任或年級主任(二天以上者)處銷假,否則超過準假時間者,按曠課論處。
六、其它
1、學生請假,如果學生以欺騙手段請假,被查出,則取消該生的請假資格,并追究相應的責任。
2、學生請假 1天以上的,在班主任沒有同意的情況下,學生不準離校,必須按正常時間上課。如果不來上課,則要追究相應的責任。
3、如學生違反請假制度,均作曠課處理。
4、學生請假時數不得超過一學年授課總數的三分之一(含病假),否則即予以休學或退學。
5、所有學生、班主任等都應當嚴格按照本制度規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義務和職責。
七、本制度由政治處負責解釋。
第4篇 中學學校校產管理制度
中學(學校)校產管理制度
為了有效地管理好學校財產,提高財產使用率,更好地為教育教學服務,為全體師生服務,特擬訂出校產管理的以下規定:
一、成立校產管理領導小組,遵循統一領導,網絡管理的原則,采取定人、定位、定獎賠的辦法進行校產管理。
二、對師生員工加強愛護公共財物的教育。樹立以愛護公物為榮,破壞公物為恥的好風尚,保持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優良作風。
三、后勤服務中心根據上級規定和學校實際情況,組織人員對班級、專業部、處室的財產,分門別類進行全面登記造冊,一式二份,總務處和管理使用部門各執一份。由后勤服務中心建立財產總帳,各部分建立財產分帳,并及時輸入電腦,實行微機管理。財產登記表上應注明保管人,后勤服務中心組織人員根據登記表進行核對。
四、每學期后勤服務中心組織人員對各部門校產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檢查,期末總結評比,對能科學合理管好校產的予以公開表揚與獎勵,對不能管好用好校產、造成損失的予以批評或要求做出相應賠償。
五、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審批、采購、驗收、入庫、出庫報銷手續,做到帳物相符并登記固定資產帳,方可使用。
1、審批:所購物品屬批量設備或單價為大額,固定資產的物品必須有經費預算,特殊情況須經校行政例會討論通過后方可購買。教學用具、辦公用品、衛生潔具等低值易耗物品,需經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核同意后報校長批準。
2、采購:物品的采購由后勤服務中心對口管理,屬政府采購的物品一律上報政府招標采購,其它物品由總務處協調相關人員(原則2人以上)統一采購,不得私自采購,采購物品時應貨比三家,選擇價廉物美的物品。
3、驗收入庫:所購物品應由后勤服務中心、財產管理員統一驗收,檢查所購物品的質量、數量、金額確定無誤后方可在購物清單上簽字驗收,同時辦理入庫手續,由財產管理員分類登記記帳后,在發票上注明有“已入庫登記”后方可報銷。
4、出庫:根據新購物品的類別由不同部門負責人來辦理出庫手續,圖書類由圖書管理員辦理;電教類由電教管理員、語數英音美教具類科組長辦理;體育類由體育器材管理員辦理;辦公、教學類用品由部門負責人辦理;其它類由后勤組辦理;辦理時須填寫領物申請單報總務處批準方可領物(領物時如不屬易耗物品,要以舊換新,部分班級、辦公用品開學時一次性發放后承包使用,不再重新領用),使用人員再到相關部門辦理借用手續后方可使用。
六、出操、升旗儀式、體育室外課、活動課等室內無人時應及時關閉好門窗、電燈、風扇,不能執行者每發現一次扣除責任人10元,查不到責任人則由該室內所有成員各扣10元。
七、下班時最后一人離開辦公室時要鎖好門、窗,關閉電腦、空調、熱水器電源,凡不能遵照執行者,不能執行者每發現一次扣除責任人10元,查不到責任人則由該室內所有成員各扣10元。如造成失竊或安全事故,則由責任人賠償損失。
八、校產不得隨意借給私人或外單位,特殊情況需經校長批準,并打好借條,按時歸還,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九、凡教職工因工作崗位的變動或調出和離退休,須辦理財產移交手續。
十、集體宿舍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但水電費自理,并酌情交納一定房租費。
十一、財產報損,要辦理報廢手續,由保管人提出報廢申請,后勤服務中心和部門負責人驗收原物同意報廢后再報校長室審批,大型或貴重物品報廢要上報教育局審批。
第5篇 中學學校辦公室人員管理制度
(中學)學校辦公室人員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學校各辦公室管理,創造安全、優美的辦公環境,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特指定本制度。
一、保證各辦公室的安全使用:
1、員工須嚴格保守辦公室設備有關密碼,不得將密碼告訴非辦公室人員。
2、員工須嚴格保管辦公室門鑰匙,不得將鑰匙借非辦公室人員。
二、員工上班時須注意儀表,穿戴整齊大方,注意佩帶胸卡。待人熱情、友好、真誠,待客精神飽滿,不卑不亢,無不禮貌行為。
三、所有員工不得在辦公室內吸煙;在會議室、接待室吸煙時,請勿亂仍煙頭。
四、注意使用禮貌用語,辦公室交談注意音量控制,禁止聊天,大聲喧嘩。影響他人辦公。
五、一切來訪需要在門衛處登記,由門衛聯系相關部門并經同意后方可接待。
外來訪客統一由行政辦公室接待,詢明客人來訪目的后,盡快通知有關部門或人員,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外來人員不得進入辦公區。辦公時間嚴禁會私客。
六、禁止有辦公電話撥打私人電話,禁止撥打特殊服務號碼,違者除支付電話費用以外每次罰款50元。
七、嚴禁辦公時間在計算機上玩游戲、聊天、發私人郵件,違反者每次罰款100元。
八、為保證辦公室區域干凈整潔,不準在辦公桌、柜子及窗臺上搭晾毛巾、放置衣服;辦公室用品盡量擺放整齊、合理;愛護使用辦公設備。
九、員工下班或外出時,應妥善保管好辦公物品,如:文件、資料、光盤等,下班后應將抽屜、柜子鎖好,并確保電腦關閉。
十、禁止在辦公室做私事或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
第6篇 大港中學校長接待日制度
為進一步提高學校民主管理水平,加強學校與教職工、家長、學生和社會各界人士的溝通,提高學校服務質量、辦學水平,推進學校民主建設,經校長辦公會研究,特制訂校長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時間:每周日中午12:20-13:20(寒暑假、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接待地點:圖辦樓四樓小會議室(401辦公室對面)。
三、接待人員:根據學期行政值日安排,落實每周的一名值日校級領導(校長、書記、副校長)和一名行政工作人員。
四、接待對象:全校師生、學生家長、社會各界人士。
五、接待事項:師生員工在教育教學、管理、學習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問題,對學校改革、發展和穩定等方面的意見或建議,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人士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六、接待組織:校長接待日工作由校長辦公室負責安排和落實。接待日由行政工作人員負責記錄和接待工作,要認真做好記錄,并填寫好工作交辦單,由接待校長批示后的及時督查落實。并及時由辦公室將處理結果反饋給來訪人員。
七、對不能當面咨詢的人員,學校設立熱線電話、校長信箱和電子郵箱。熱線電話是:0511-85580405;校長信箱設在學校文化長廊處,每周一上午開箱;校長電子郵箱地址:****,每周一上午打開郵箱。
江蘇省港大中學
第7篇 鞏林中學校務公開制度
鞏林中學校務公開制度
為進一步貫徹*中央關于“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精神,根據中紀委和市、區紀委關于推行校務公開制度的工作要求,結合教育系統實際,對本單位推行校務公開,加強基層民主管理。特實施并堅持校務公開制度,提出實施意見如下:
一、目的意義
校務公開是教育單位制度管理、改革發展、有關職工切身利益和職工關注的熱點等重大問題向職工公開。讓職工知情、參與和監督。實行校務公開是貫徹黨關于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指導方針、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推進依法治校。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需要,有利于擴大職工民主參與,加強基層單位的科學管理,有利于加強職工的民主監督,推行基層的黨風廉政建設;有利于加強黨群、干群關系,調動干部和職工兩個積極性;有利于堅持和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加強基層民主管理。
二、基本原則
1、政治性原則。要充分體現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新要求。體現職工當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
2、合法性原則。堅持以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為依據和標準,處理好推行校務公開和建立健全教代會制度,實行校長負責制之間的關系。
3、真實性原則。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原則,不弄虛作假,以保證公開的真實性。
4、層次性原則。公開的內容和形式要從實際出發,有重點、有計劃、分層次進行。
5、可操作性原則。校務公開的內容、程序、形式,要從學校實際出發,講究實效性。
三、公開的內容
l、學校改革和發展的重大舉措:包括學校的辦學思想、發展規劃、教育教學改革方案、招生方案、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方案、學校聘任合同制實施方案、中層干部任免、教代會民主評議干部結果等。
2、優秀學生評選情況:包括學生各類評選、保送、選送、推薦3、財務收支使用情況:包括學校經費收入和支出情況(含預決算報告)、學校捐款資助學款收支情況、各類學生代辦費收支情況、大件物資采購、大型項目建設、業務招待費使用情況等。
4、教職工福利待遇情況:包括教職工評優、評職稱、3%工資晉級、各類補貼、“四金"撥款以及其它涉及叫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
5、領導干部執行廉潔自律規定情況等。
6、學校認為其他需要公開的情況。
四、公開的形式
l、以教代會為基本形式,按本實施意見規定的“公開內容"向教代會報告。在教代會閉會期間,需要及時向教代會報告的應召開教代會臨時會議。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向教職工代表和專門小組負責人聯席會議報告,有聯席會議協商處理,并下發教代會報告。
2、教工座談會、教工代表巡查,也可根據公開內容的需要,設置“公開欄",利用廣播、黑板報、墻報、校園網等形式,及時或定期公開。
五、公開的程序
向教代會公開的內容一般按如下程序進行。
1、按校務公開的內容分類形成單項報告,提前一周發至教職工代表及有關方面。
2、教代會專門小組對報告的事項進行審核,審核情況經教代會聯審會議通過后向職代會報告。
3、教代會按職權對報告的事項依法行使審議,通過或做出決定的權限。
4、學校領導根據教代會的意見和作出的決定,針對存在問題向
教代會表明改進意見和措施。
5、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情況應作為民主評議干部的重要內容。
6、資料整理歸檔,并向上級紀委、工會報告。
六、組織領導
校務公開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的工作,要在黨組織的領導下進行,為加強領導,建立校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黨組織、紀委、行政有關領導、工會組成。工會負責對面上工作進行具體的指導。我校根據本單位實際,就校務公開的項目、內容、程序和方法、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法,并在實踐中不斷充實和完善。
第8篇 學校中學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中學(學校)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會計人員必須按規定用途支付銀行存款。
2、遵守各項銀行結算制度,接受銀行監督。
3、不得出租、出借、套用或轉讓銀行帳戶。
4、不得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準套取銀行信用。
5、不得將銀行存款為他人擔保貸款。
6、必須按資金性質分戶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銀行存款帳面余額要及時與銀行對帳單核對,對未達款項要及時查詢糾正。
第9篇 榆林中學校園廣播室規章制度
一、 管理條例
1. 熱愛學校,關心校園文化建設。
2. 勤練習,努力提高業務水平。
3. 愛護廣播器材,維護廣播室清潔。
4. 工作時間不得在廣播室閑談打鬧。
5. 不得帶領非廣播站人員進入廣播室。
6. 不得利用廣播宣傳違紀違法的思想。
7. 工作細致認真,努力培養敬業精神。
二、 管理細則
1. 成員不得在工作時間與聽眾發生爭執。
2. 開會、工作時間不得遲到缺席,如有事必須向站長請假,且出示請假條。連續遲到兩次或無故缺席兩次將被辭退。
3. 不得出現有損團隊形象的行為(曠課、考試作弊、抽煙、打架等違反校紀的行為)一旦發現,將被開除廣播站。
4. 播音員不得出現重大失誤(播音斷斷續續,播錯等)。
5. 一旦發現成員敷衍工作、消極應付,將勸其退出廣播站。
三、 評優制度
1. 校園廣播站每學年進行一次“優秀播音員”評選
2. 評優條件:
①沒有任何違紀行為 。
②工作中從未出現重大失誤 。
③盡職盡責,對本職工作兢兢業業 。
④熱愛本職工作,投入大量的熱情 。
⑤在站內各項工作、活動中成績優異。
3. 被評為“優秀播音員”的成員將上報團委并頒發證書。
第10篇 中學學校學生視力保護制度
中學(學校)學生視力保護制度
一、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坐姿和閱讀、書寫習慣。
二、每月調換座位一次,堅持做好眼保健操。
三、對視力不好的學生,座次安排予以照顧,作業量不宜過重。
四、經常注意用眼衛生,堅持“三要”、“五不”,即看書寫字姿勢要端正,書本離眼距離要一尺遠,看書寫字一小時后要休息遠望片刻,不要乘車走路看書,不要躺在床上看書,不要側身歪頭看書,不要在光線太強太暗的地方學習,不要做有害于眼睛的玩耍和動作。
五、教室布置要嚴肅大方,墻壁保持清潔,黑板保持漆黑無反光、無裂縫,燈光配備要科學合理。
六、各班衛生員每天督促檢查做眼保健操。
第11篇 初級中學學校保安工作管理制度
初級中學(學校)保安工作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確保教育教學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現制定zz初級中學保安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一、保安隊工作職責
1、加強保安隊伍建設,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做到每月進行政治和業務學習。
2、堅持“四定”制度(定崗、定時、定人、定責)做到按性質定崗,按需要定時,按設置定人,按任務定責任。
3、做好“四防”安全教育工作(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完成學校交給的安全保衛任務。
4、落實各級保安人員層層責任制。做到學校督查保安隊長工作,隊長督查保安員工作。
5、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治安保衛的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命令,服從指揮。
6、發揮保安隊的整體戰斗能力,團結戰斗,勇敢機智,不畏難、不怕苦、不怕死,同違法犯罪分子作堅決的斗爭。
7、執勤中著裝整齊,注意形象,做到文明執勤,禮貌待人,熱情服務,決不罵人、打人,濫用警械。
8、增強身體素質,堅持每周出操鍛煉制度,提高適應能力,堅決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9、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搞好學校治安工作預防大小事故的發生。
二、保安隊長工作職責
1、組織好全隊保安員的政治和業務學習,學習有關保安方面的各項政策規定,不斷提高政治和業務水平。
2、認真履行保安隊長職責和崗位責任制,遇到問題多請示匯報,努力完成學校安全保衛工作任務。
3、根據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任務,安排好保安員的執勤崗位,做到“四定”并將值班、執勤情況每日匯總上報。
4、監督及督促檢查各執勤崗和保安執勤情況,落實崗位責任制,并將檢查情況進行登記。
5、策劃安排保安員的培訓及指導工作,按照上級規定,無上崗證的要安排崗位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6、每月安排全體保安隊會議,進行溝通和交流思想,小結工作,布置任務,落實工作計劃。
7、堅決執行《zz初級中學保安獎懲條例》,對于成績顯著的進行表揚或獎勵,對于違反規定的要給予批評或懲罰。
8、積極組織全隊開展體育鍛煉,堅持每周出操制度,增強適應能力,使全隊成為一個高素養的戰斗集體。
三、保安員工作職責
1、努力學習政治和業務,不斷提高政治覺悟和業務水平。
2、熱愛學校和本職工作,明確工作任務,具有敬業愛崗和樂于奉獻精神。
3、嚴格遵守法紀和學校規定,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做到令行禁止。
4、勇敢機智,團結同志,不怕苦、不畏難、不怕死,堅決同違法犯罪分子作堅決斗爭。
5、做到定崗定時執勤,不遲到早退,在執勤中,不得擅自離開崗位,不得聊天閑談。
6、執勤中遇有緊急情況或現行犯罪,應果斷處理,保護現場并及時報告領導或公安部門。
7、儀容整齊,文明執勤,禮貌待人,熱情服務,絕不打人罵人,樹立良好的形象。
8、重點時段、重點地段要加強巡邏,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要熟悉校領導電話,公安報警電話、急救電話和火警電話。
9、加強體育鍛煉,堅持早晨出操制度,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
四、保安員獎勵條例
為了更好的完成學校安全保衛工作任務,充分發揮保安作用,特制定保安獎勵條例,有下列應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努力完成本職工作和上級交給的任務,成績顯著,有突出貢獻者;
2、熱愛本職工作,工作任勞任怨,盡忠職守,多次受到上級表揚者;
3、遵紀守法,聽從指揮,團結協作,拾金不昧者;
4、遇有事故和災害,及時匯報,處理得當,避免和減輕損失者;
5、抓獲盜竊、搶竊、搞破壞行為有功者;
6、在處置突發事件中,有突出貢獻者;
7、檢舉違法犯罪和違反學校制度侵害行為表現突出的;
8、為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及他人生命安全,敢于挺身而出、見義勇為、影響較大者;
9、工作一年內沒有違反學校制度的保安處罰條例,考核評優評先者;
10、在其他方面取得突出成績。
五、保安員處罰條例
為了加強管理,嚴肅紀律,充分發揮保安員的積極性,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務,制定本條例。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處理:
1、不服從上級的安排和頂撞上級領導者;
2、在上班時間內睡覺,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及擅離崗位者;
3、消極怠工或謠言惑眾者;
4、未經允許隨便動用學校的物品者;
5、不按規定時間上下班、遲到早退等;
6、招惹、參與或教唆他人打架者;
7、有意損壞器材設備和學校其他物品者;
8、不按時參加早訓者;
9、遇見問題不及時匯報,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者;
10、不能正常完成工作職責,因工作失誤給學校造成損失的。
如違犯本條例者,罰款50―200元,重則辭退,如違反法律法規則依法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zz初級中學
二
第12篇 儒里中學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儒里中學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一、進入學校的人員,必須持有本校的學生胸卡、工作證、聽課證或者學校頒發的其他進入學校的證章、證件。未持有規定的證章、證件的人員進入學校應當向門衛登記、經許可后方可進入學校。
二、在校園內,對沒有證件又需查詢或可疑人員,師生員工或護校人員都有權查詢,被查人員須接受查詢,如實講清情況。
三、嚴禁任何人翻越圍墻、欄桿、大門,或將物資擲出圍墻外。校內嚴禁私自燃放鞭炮焰火,嚴禁用氣槍獵物,嚴禁打架斗毆、賭博、酗酒、偷竊、流氓、起哄、鬧事和其它干擾學校的教學和生活秩序的行為。
四、未經校領導和保衛部門同意,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在校園內擺攤設點經商或推銷物品,經同意者必須持有營業執照,在指定地點營業。
五、在校園內必須切實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諸如:門衛驗證、會客登記、攜物檢查放行、安全用電、用火、用氣、危險物品管理、車輛管理等。愛護公私財物。
六、告示、通知、啟事、廣告等,應當張貼在學校指定或者許可的地點,散發宣傳品、印刷品應當經過學校有關機構同意。嚴禁張貼、散發反對我國憲法確立的根本制度、損害國家利益或者侮辱誹謗他人的公開張貼物、宣傳品和印刷品。嚴禁在宣傳布告欄內亂寫,嚴禁張貼大、小字報。違者要嚴肅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七、師生員工應當嚴格按照學校的安排進行教學、生活和其它活動,任何人都不得破壞學校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據學校的安排進行教學、生活和其他活動。
八、未經校領導、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對校外人員開設諸如文娛、體育培訓、文化補習、業務訓練等活動;也不得擅自主辦全校性舞會、文藝演出、體育比賽或接洽校外人員來校演講、交流、體育、競賽等活動。經批準在校內組織文體活動、*、講演、講座、報告等應符合我國的教育方針和相應的法規、規章,不得反對我國憲法確立的根本制度,不得宣傳封建迷信,不得進行宗教活動,不得干擾學校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損害國家財產和其他公民的權利。
九、師生員工組織社會團體,應當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成立校內非社會團體的組織,應當在成立前由其組織者報請學校有關機構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成立和開展活動。校內非社會團體的組織和校內報刊必須遵守法律、法規、規章,貫徹我國的教育方針和遵守學校的制度,接受學校的管理,不得進行超出其宗旨的活動。
十、凡經校領導或主管部門批準的全校性文娛、體育、*或對外開放性活動,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要求,切實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沒有保障的,不得舉辦任何活動。嚴禁在實驗室及辦公場所舉辦文娛活動。
十一、夜間超過二十三時三十分進出校門者,必須憑證件登記備查。
十二、校內不準任何違章建筑,不準損毀圍墻、欄桿、路燈、消防器材等安全設施。
十三、巡邏值勤人員要保持警惕,忠于職守,突出重點,抓好面上的安全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大膽處理,注意工作方法。重大問題隨時向保衛部門和主管校長匯報,并做好巡邏執勤記錄。
十四、應明確值班人員,切實履行交接班手續。值班員的主要任務是做好以防火、防盜為重點的“四防”檢查,發現問題隱患予以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十五、在校內失竊者,應及時向保衛部門報告,拾物者應將拾到物品及時交保衛部門處理。
十六、違反以上各條之一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七、對維護學校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給予表揚,成績顯著者給予獎勵。
鎮江市儒里中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