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小學學校巡查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學學校巡查制度
1、校園巡查人員:值日教師和值勤隊員
2、巡查制度:
3、由值日教師負責校園巡查。(每天至少有2―3人參加巡查)
4、值日教師在晨讀前,午后,放學后三個時段進行校園巡視(帶領紅領巾值周崗
學生同時巡視),把校園分成若干塊,每塊責任到人,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
安全,并認真記錄,及時反饋。
5、中午,下午放學后做好清校工作。清校時間一到,學生都要離校,包括在操
場上活動的學生。特殊情況做好安排,并作記錄。
6、及時處理突發事件,遇重大問題及時向校長匯報。
7、在巡查過程中發現學生違紀,不文明現象等及時向班主任反饋。
8、定時對校舍,場地,設施巡查。
第2篇 z小學校本培訓考勤制度
為發現和培養優秀教師,著重和保護教師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教師職業信心,形成目標一致、互相學習、彼此支持、共同成長的優秀教師群體。特制定本校校本培訓考勤考核制度。
1.考勤
①公假:凡因公事(含產假)請假,培訓內容自行后補。公假不記入獎懲范圍。
②事假:凡因事請假者,須具備請假條,并經校本培訓領導組組長同意后,記事假一次。
③病假:凡因病不能參加培訓學習,須持醫院證明并出具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記病假一次。特殊情況(如急診等)除外。
④遲到:培訓學習兩次點名后未到者,記遲到一次。
⑤早退:學習中提前退場者,記早退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⑥曠工:無故缺席不參加培訓學習者,缺席一次記曠工一次,無故曠工三次者視為不合格。
2.培訓中老師要認真聽、認真記,同時加強自學,積極參加讀書研討等活動。學校定期、不定期抽查教師學習筆記,考核是將學習態度作為成績參考。
3.每位教師每學年開一節校內公開課;能運用多媒體教學手段進行教學;能讀若干本教育類書刊(有讀書筆記);寫一篇教育教學論文(案例)或小結。
4.培訓結束時,應及時完成相關作業和培訓調查,作好自我小結和自評。
5、在校外參加培訓,要憑學分卡到負責人處登記學分。
6、學期結束前兩周要做好學分自評,再交教研組考評,最后由考核小組考評。
巖頭鎮表山小學
**年3月6日
第3篇 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包括系統性原則、現金平衡原則、收益風險原則以及利益協調原則。下面小編為你介紹的是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大家喜歡!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和加強中小學校的財務管理,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國發〔2005〕43號)文件精神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縣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初中、職業初中、九年一貫制學校、普通小學、特殊教育學校,高級中學等也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
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
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按照農村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要求,以中小學經費實行“校財局管”的管理辦法,并由縣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及農村中小學共同組織實施。
縣級財政部門的主要職責:按有關政策和要求,組織預算編制工作,按規定程序和時間下達預算控制數和批復農村中小學預算;按批準的農村中小學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每年新學期開學前,要按國庫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的辦法,保證農村中小學運轉資金及時到位;對農村中小學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使用效果進行考核;定期向縣級人民政府報告農村中小學預算執行情況;定期向上級財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縣級教育部門的主要職責:在編制好本級教育行政部門預算和執行部門預算的前提下,組織、指導農村中小學校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草案,匯總報送同級財政部門;根據縣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和預算批復,向各農村中小學下達預算控制數和年度預算;匯總審核農村中小學校用款計劃,及時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加強教育經費的管理和監督,對農村中小學校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內部審計;定期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農村中小學校的主要職責:認真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各項政策,在校長的領導下,組織學校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研究、確定預算建設草案,報各鄉鎮中心學校匯總,各中心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報送縣教育局;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按批準的年度預算向縣教育局申報用款計劃,按要求定期報送預算執行情況報表。
第六條
按照財政“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小學校的財務嚴格實行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制度,各項收入統一編入縣級財政預算,并由縣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國庫管理體制的規定辦理資金支付。
第七條
以鄉鎮中心學校為單位分別設立中小學財務核算點,以學校(教學點)為基本核算單位,分別按政策規定的標準,核算中小學經費,各中學和村小(教學點)實行報帳制,但學校的資金所有權、使用權、財務自主權不變。中小學校的賬戶按照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的規定,在本地金融機構開設零余額賬戶,核算學校的財務收支,賬戶的管理按照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八條
各鄉鎮中心學校的財務核算點要有專門人員擔任會計、出納工作一般鄉鎮2-3人,大鄉鎮3-4人。各中學和各小學只設立報帳員,財務核算點分別為各中小學校設立帳本。中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有關中學代理記帳,小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各小學代理記帳,并辦理學校的會計核算、資金收付、會計報表、檔案管理等財會業務。學校可成立教職工選舉推薦產生的民主理財小組,負責對學校每月收支匯總表進行初審,校長終審。學校對會計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第九條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必須由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隨意撤換和調動。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十條按照財政“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小學校必須編制完全的部門預算,將學校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統一納入縣級財政預算。
第十一條預算編制原則
預算編制應正確體現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政策、方針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預算法》、《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保證重點,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得編赤字預算。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
中小學校預算主要包括收入預算、支出預算、政府采購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預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項目支出等。
中小學校預算編制時應將預算內、外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統籌考慮。本著量入為出的原則,合理安排各項支出,重點保證教職工工資、公用經費、校舍維修改造、資助貧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條預算執行
各中小學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應視資金的用途,采取網上申請或手工填寫《中小學校用款計劃表》,向教育財務部門提出用款計劃,教育局財務部門對各學校的用款計劃審核匯總后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教育財務部門分校匯總表對各學校所需資金進行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
第十四條預算調整
中小學的預算執行中原則上不予調整,但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直接影響到中小學正常教育教學活動時,可由中小學校提出預算調整申請。預算調整的申請應包括調整的事項和原因、調整的必要性、調整的金額等。預算調整必須符合法定程序。
中小學校的預算支出應當按照預算科目執行,即按申請(指定)的用途使用資金。不同預算科目之間的預算資金需要調整使用的,必須報縣財政部門批準,不得擅自改變資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條
中小學校依法從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必須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不得隱瞞、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謀取私利。取得收入時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并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財政專戶儲存。
第十六條中小學校的收入主要有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學校代收的課本費、作業本費等不屬于學校收入,但必須納入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儲存,在學校財務部門通過往來賬戶核算,代收費收入應與學生結算,多退少補。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條
中小學校的各項支出,必須按國家和當地的統一開支范圍和定額標準執行。嚴格區分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項目經費的使用,保證專款專用。中央和省用于農村義務教育的經費不得挪作它用,中央和省補助的中小學校公用經費不得用于償還各類非債務。
第十八條
中小學校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項目支出、勤工儉學支出、撥出經費、上繳上級支出、結轉自籌基建支出等。
人員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和其他人員支出等。
對個人家庭的補助支出主要包括離退休費、退職費、撫恤和生活補助費、醫療費、住房補貼、助學金和其他補助支出等幾項。
公用支出是指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滿足基本辦學需要而形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專項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勞務費、租賃費、零星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工會經費、其它日常支出等;專項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設備購置費、專用設備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圖書資料購置費、其他專項支出等。
第4篇 x鎮小學學校會議制度
鎮小學(學校)會議制度
一、黨政工團隊聯席會議:由書記或校長主持,每月末舉行一次。學校黨、政、工、團、隊、后勤各部門負責人參加。必要時,可請有關教研組長或班主任參加,征求意見,研究學校重要問題。
二、校務會議:每周或隔周召開,由校長主持。召集學校黨、政、工、團、隊、后勤負責人參加。總結本周學校工作,討論、決定下周工作,解決本周學校具體問題。
三、黨團員會議:由黨、團支部書記主持,每月召開一次。學習時事,關心國家大事,研究組織內的各項工作,提高自身素質,充分發揮骨干作用,起到領導與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四、年級組長會議:由校長或副校長主持,每學期2次。匯報年級組教師的思想、教學、協作等方面的情況,交流年級管理經驗,布置年級工作。
五、教研組長會議:由主管副校長或教研主任召集;每月一次。匯報年級教學研究情況,交流教學經驗,落實教改實驗項目,討論教學中出現的問題。
六、班主任會議:每月召開一次,由教導主任召集研究指導工作,聽取意見,布置任務,提出要求。期末由主管校長主持召開一次班主任工作總結會議,交流經驗,評選先進。
七、中隊輔導員會議:每月召開一次,由大隊輔導員召集。學習、討論、總結、通報各中隊開展活動的情況,每學期進行一次理論。
八、群眾代表會議:由書記召集,校領導參加。向各民主黨派人士及部分教師征求意見,暢談學校大事。為學校獻計獻策,充分體現民主治校的風氣。
九、教職工大會:每個學期一次,由工會主席主持,教職工代表參加。討論校長工作報告,對學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并通過教職工大會作出決議。
十、家長會議:每學期按年級定期召開1~2次家長會議,報告學校工作,聽取家長對學校的意見,接受社會監督,密切家校聯系。
zz鎮小學
第5篇 學校管理-實驗小學法制教育制度
實驗小學法制教育制度
一、學校每學期召開三次法制工作會議,研究學校法制工作。二、每學期舉行一次法制教育周活動:
1、作一次法制教育報告;
2、舉辦一次法制、安全教育圖片展覽;
3、舉行一次交通法律、法規、法律常識、安全知識為內容的知識競賽;
4、組織觀看一次治安管理條例知識教育錄像片;
5、對學生家長進行一次加強子女安全監護的教育;
6、進行全面安全檢查,觀看安全教育系列片。
7、學期末對各班進行各項量化評比。
三、及時傳達上級有關文件,及時配合宣傳教育。
第6篇 學校管理-市實驗小學安全教育規章制度
市實驗小學安全教育規章制度
1、要根據省、市安委會工作要求,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領導,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校長擔任組長,分管安全的副校長擔任副組長。
3、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安全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校保衛處(科),辦公室主任由保衛處(科)長擔任。安全工作組其他成員由學校其他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4、學校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所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5、學校安全監督管理要建立網絡,人員到位,職責明確。
6、安全監督管理機構網絡人員如有調整,要及時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7篇 雅成小學校園網絡信息安全制度
雅成小學校園網絡信息安全制度
1、必須遵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漏國家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
3、校園網的所有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接受并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4、校園網實行統一管理、分層負責制。網絡中心對學校資源進行管理,各位教師應積極參與管理維護。
5、嚴禁任何單位和用戶將計算機擅自聯入校園網。入網單位和個人要辦理入網登記手續,簽署相應的安全保密協議,并自覺遵守有關規定。
6、凡存儲有可能涉及到國家安全、國家秘密及不宜對外公開信息的計算機嚴禁聯入校園網。
7、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由系統管理員負責相應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嚴禁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上網。
8、校園網工作人員和用戶如在網絡上發現有礙社會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義務及時上報網絡管理員,并保留原始記錄。
第8篇 中心小學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中心小學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教職員工應自覺維護校園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暢通。
2、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車輛和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3、機動車在校園內慢速行駛,時速不準超過十公里,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機動車駕駛員必須遵守校園的交通標志,校內不準超車。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
4、因參加校內舉辦的各種活動,需要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須經校辦批準,并到門衛處備案。按指定的時間、時速行駛,停放在指定的場地。
5、自行車、電瓶車的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轉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2)超越前車時,不準妨礙被超車的行駛;
(3)不準二人以上共乘自行車、電瓶車,不準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4)不準將車輛停放在樓內或辦公室內。要依次、整齊地擺放在停車場內。不準在車行道、人行道和其它妨礙交通的地點任意停放;
6、學生放假乘車的車輛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確保機動車的證件、號牌齊全、車況和機件良好。
7、學生乘車時在值周老師的管理下,有秩序的排隊上車。
二、校園自行車、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
1、進入校園內的自行車,實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車持有者必須按學校規定,分別停放到指定的車棚、場地去,嚴禁亂停亂放。
2、車輛進棚必須自行加鎖,整齊停放。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個人用品。
3、在校園內一般提倡推車行走,騎車者應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準任何人偷騎他人車輛,未經本人同意開他人車鎖的視為偷竊行為。
5、發現自行車被盜,失主應及時報告校保衛處協同查處。
6、機動車進入校園一律不準鳴號,并減速慢行,載重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小路、草地,防止損壞環境、綠化。
7、機動車進校園應服從校門衛人員的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8、機動車的車門,駕駛員應及時將其關鎖好,錢包、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除重大活動外,平時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
9、校園內人員較多,行車時駕駛員應特別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10、本校大小汽車每天應進庫停放,不要露天停放。
11、車庫應配齊消防器材,駕駛員應及時關鎖好門窗,嚴禁火種進入,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12、來校辦公務的外來車輛,經門衛人員與相關領導聯系并獲得同意后,可以入校。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
13、非行使公務的車輛,應事先由有關人員與門衛聯系,做好登記,方可入校。無特殊情況,非經允許,出租車嚴禁進入校園。
z市中心小學
第9篇 中小學校園管理制度范例
中小學校園管理制度
一、校園規劃完善,布局合理,教學區、生活區、運動區相對獨立。校園力求做到凈化、綠化和美化。
二、加強環境衛生管理。建立衛生包干和檢查評比制度,教學、辦公、生活場所衛生責任到班、到人,定期檢查評比。校園環境整潔,無亂堆、亂放、亂建現象。校內排水通暢,道路平整,路面硬化。車輛停放整齊,地面無雜物,墻面無污損,無衛生死角。
三、搞好校園綠化。種好管好樹木花草,無隨意攀摘、踐踏現象。校園綠化與建筑布局相適應,綠化覆蓋率達三分之一以上。
四、重視校園文化建設。環境布置高雅大方,體現教育性;校門端莊,校牌得體,校訓上墻。按規定懸掛、張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地圖、名人畫像、名言警句、師生書畫作品;校園內要張貼《中小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范》;黑板報、宣傳櫥窗及時更新,內容健康;大力推廣普通話,布告、通知等用字用語規范。
五、凈化校園周邊環境。杜絕學校周圍有毒、有害和污染(包括噪聲)環境的生產經營活動。學校周邊無電子游戲機營業點、歌舞廳等營業性娛樂場所,200米內無網吧。
六、校內商店具有經營許可證,不強迫學生消費,不出售無保質期和過期的食品。
第10篇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匯編全套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匯編(全套)
教務處主任職責
1、提出各個學期課程設置、課時計劃、方案,經校長審定后組織落實
2、編排各個學期課程表、作息時間表及各種教學活動表。
3、做好教材、資料的訂購與發行。
4、指導各級部各學科備課組工作。定期檢查教師的備課、作業批改,組織好各類公開課。
5、組織好各類考務活動。
6、管理好學生學籍,做好學生的轉學、休學、退學工作。
7、抓好實驗室建設、圖書閱覽室的工作。
8、組織教師文化業務進修活動,注重培養青年教師。
9、負責教師的業務考核工作,管理業務檔案。
10、協調各級部教學工作、抓好音體美的教學。
11、搞好辦公室的衛生工作。
12、教務處副主任協助主任按時完成校長交辦的各項工作。
政教處主任職責
1、根據學校工作要求,制訂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計劃,組織政教處工作人員及班主任實施落實。
2、協助校長領導班主任工作,審查班主任工作計劃,定期布置班主任工作,對班主任工作進行督促、考核、評定,定期組織班主任學習和經驗交流,并做好總結工作,組織安排好班會、校會活動。
3、負責紀律、衛生的檢查評比,做好衛生室的管理工作。
4、負責管理對學生的獎懲。組織好對“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先進集體的評選和表揚,對違反紀律的學生執行紀律處分。
5、負責對學生干部的培養、教育,配合團委指導學生會的工作。
6、配合教務處做好畢業生工作。
7、定期召開學生代表座談會和家長代表座談會,定期向校長匯報學生情況和班主任工作情況。
8、搞好辦公室衛生工作。
9、副主任協助主任按時完成校長交辦的各項工作。
總務處主任職責
1、根據雙向選擇的原則,對總務處所屬人員實施聘任、安排、分配。
2、制定總務處工作計劃和管理體制。
3、管理校產,負責學校基建、維修和校產保管,對校產要登記造冊,定期檢查。
4、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勤儉辦學,增收節支,定期審核,公布帳目。
5、采購教學設備與辦公用品,保證教學正常進行。
6、解決師生生活問題。
7、負責學校綠化、美化、凈化。搞好校容校貌建設,及時進行水電設備的維修與水電費的收繳。
8、搞好辦公室衛生工作。
9、副主任協助主任按時完成校長交辦的各項工作。
校長辦公室主任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部門的指示精神,按照校領導指示及學校規章制度處理各項工作。
2、組織擬訂學校工作計劃、決議、工作報告、規章制度,審核學校上報、下發的文件,草擬并向全校發布通告、通知。
3、負責全校性行政、黨務會的安排組織工作,會前準備好議題的有關文件、資料,提供會議要點和內容,督促檢查各部門招待會議的情況,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4、負責學校重大問題的歸口報告,認真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協調各處室等職能部門,組織完成需要由幾個部門共同籌辦的綜合性工作。
5、負責學校公文的收發、傳遞、批轉、管理及歸檔工作,將收到的公文進行拆封、分類、編號登記,送主管領導審批,轉發到有關部門處理。
6、掌握并正確使用學校印鑒,校長名章,負責審定各行政部門印章的刻制,并對用印進行監督。
7、負責做好接待、車輛管理及日常服務工作,接待上級和兄弟單位領導同志的參觀、訪問,做好來信、來訪答復。
8、負責職員的考核工作、管理好學校人事檔案、文件檔案及綜合統計工作。
9、搞好辦公室衛生工作。
10、完成校長交辦的各項工作。
教科室主任職責
1、制定學校的學期、學年以及中長期的教學研究計劃,提出教育科學研究的日程和實施方案。
2、在校長和市教科所的領導下,注意收集教學信息,總結教學經驗,推廣教學科研成果。 3、指導教研組長工作,預測教研方向,提出教研課題,促進學校的教學效率。
4、組織各課題組的教科研課題的研討和各類專題講座。
5、負責對教師的業務培訓,幫助教師總結教學成果,負責教學論文的征集、評選工作。
6、組織教師參加與教學科研相關的聽課、觀摩教學及評析課和各
類競賽。
7、負責教師科研隊伍的建設。不斷完善教科室規章制度。
8、辦好《教與學》報,使其成為全校師生的良師益友。
9、搞好辦公室衛生工作。
10、副主任協助主任按時完成校長交辦的各項工作
報帳員崗位職責
1、負責編制學校的財務預算收支計劃工作,搞好每月、每季及年終的預決算工作。
2、負責學校會計的日常工作,遵守學校財務制度,正確處理帳務。
3、負責財務報表(含基建帳戶財務),及時向校長報送。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和提出建議,當好領導的參謀。
4、負責財務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保管工作(包括各種帳簿、報表、計劃報批文件、使用完的收據發票等)。
5、負責管理財務印章和印鑒,并按用途使用。
6、負責學校勤工儉學收入的審計工作。
7、積極配合稽核組及財政、審計等部門的審核工作。
8、負責學校行政出納的日常工作,根據領導及有關人員已審簽的合法憑證及時辦理資金的收付、轉帳、結算業務。
9、負責按規定審驗報銷單據,做好學校采購物品價格的監督工作。正確編制記帳憑證。
10、根據安全規定做好現金的存、取工作,保管好現金、及時清理逾期借款。
11、負責差旅費報銷,工資發放,代扣水電費、電視收視費和政策性代扣資金。
12、負責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的報表、上報、支取工作。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檔案管理員的職責
1、負責收集整理學校人事檔案、工資檔案、綜合檔案、圖片資料等檔案材料。
2、負責學校大事記、重大活動資料、規章制度及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3、負責檔案資料的分類編號、目錄索引、保密保管工作。
4、負責檔案的登記,查閱等各項工作,查閱檔案資料必須經過有關領導批準,不得隨意查閱、更不得將有關資料帶走。
5、督促各處室將活動資料及時歸檔,防止出現檔案資料空缺。
6、保持檔案資料的清潔衛生和檔案工具的維修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教務處職員崗位職責
1、負責全校必修課、選修課的課程安排,以及作息時間表和其它各種表冊的編制工作。
2、做好新生的注冊與學籍建檔,整理,保存好學生檔案,落實好學生的轉入,轉出等事宜。
3、負責全校教師和學生的課本、教參、教輔的訂購、分發、留存與核算。
4、負責教師、教學的各種材料的收集整理、統計匯總、歸檔保存,管理好教學檔案。
5、收集管理校級以上(含校級)教育科研課題的實驗報告、數據資料、課題組會議記錄、研究報告及工作報告等與科研課題有關的資料。
7、統計教師工作量。
8、完成招生考試、市(縣)統考、月考、期中、期末、學科競賽等各類考試考務工作的安排準備、布置。
9、負責教師的公事、私事、請假或病休請假的記錄,并在教務主任的指導下安排調課、代課。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化學實驗員的崗位職責
1、熟悉儀器、藥品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到及時保養維修,保證開齊開全必修和選修實驗。
2、做好儀器藥品的入庫、造冊、登記、陳列及清點工作,做好儀器藥品的保管工作。
3、做好儀器、藥品的防火、防潮、防腐等安全工作,保管好化學實驗準備室、實驗室的水、電以及有毒有害藥品。
4、接到實驗單后,及時認真的準備好教師的演示實驗,學生的分組實驗及課外活動小組實驗,不經任課教師同意不得使用代用藥品。配合任課教師做好實驗的改革。
5、根據學科特點需要及實驗室儀器、藥品的使用情況及時向領導提出購進建議。
6、按時清掃衛生,保持門窗明亮、室內整潔、物品擺放整齊合理。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圖書管理員的崗位職責
1、認真驗收書、報、刊,保證及時準確編號,上架,做到書目和帳目相等。
2、按時開放圖書閱覽室。 3、保證室內潔凈、桌凳(椅)整齊,公物完好。
4、閱覽課維持好閱覽秩序,做好活動課學生閱覽室及自修室的值班工作。
5、做好舊期刊的裝訂與積累工作,保證師生及辦公資料的查閱,做好破損書刊的下架修補與歸架工作。
6、認真履行期刊的外借手續,督促外借書刊按時歸還。
7、非開放時間做好其他的館務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物理實驗員的崗位職責
1、熟悉儀器的分類、型號、性能、用途并做到及時保養維修,保證開齊開全必修和選修實驗。
2、做好儀器藥品的入庫、陳列、造冊登記及清點工作,做好儀器藥品的保管工作。
3、接到實驗單后,及時認真的準備好教師的演示實驗,學生的分組實驗及課外活動小組實驗。配合任課教師做好實驗的改革。
4、做好儀器、藥品的防火、防潮、防腐等安全工作,保管好物理實驗準備室、實驗室的水、電。
5、根據實驗儀器使用情況及時向領導提出購進建議,提倡自己動手制作和改進實驗儀器和裝置。。
6、按時清掃衛生
,保持門窗明亮、室內整潔、物品擺放整齊合理。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物資保管員崗位職責
1、負責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辦公、生活、維修等物品)的保管、發放、管理工作。
2、負責建立、記好固定資產、辦公用品、維修物品的出入庫帳。
3、隨時掌握庫存情況,每月編報購進計劃。
4、負責辦理對購進物資的入庫手續。
5、參與學校資產的維修維護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校產管理員崗位職責
1、負責學校資產的管理工作。
2、負責校產的建帳、建檔及存檔工作,負責組織檢查校產管理使用情況。
3、年度初指定校產管理計劃,年度結束編制新增校產匯總表,及時歸集校產檔案資料。
4、組織部門管理員管好,用好校產。
5、在師生中組織宣傳愛護校產活動,搞好校產管理。
6、參與班級目標管理相關內容考核,對損壞公物和賠償情況及時通報。
7、負責組織對校產的維修維護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室職員崗位職責
1、整理學校的有關文字材料,起草文稿。負責文件的收發、登記、傳閱、歸檔、保管、借閱、清退等各項工作。
2、協助領導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評審準備工作。
3、負責學校大事記、信息書記及整理工作。
4、負責學校黨政文件、材料的打印及文印工作。
5、協助做好新聞報道及宣傳工作。
6、做好學校的接待工作。
7、負責黨總支校長室、會議室、接待室、辦公室的管理、提水及衛生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教處職員的崗位職責
1、具體組織各種政治思想教育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
2、負責編制、分類和回收紀律檢查、衛生檢查、班晨會檢查等各種表格,做好記錄,準確統計,及時公布,做好各班級的量化考核評定工作。
3、建立健全學生德育工作檔案,登記德育工作的檢查,考核、獎懲等情況。
4、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好各種文體活動。
5、協助班主任進行優秀學生的評選及事跡的推廣工作,并做好相應的檔案管理。
6、管理好學生的成長檔案。
7、負責每周的升旗儀式的準備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教務處主任職責
1、提出各個學期課程設置、課時計劃、方案,經校長審定后組織落實
2、編排各個學期課程表、作息時間表及各種教學活動表。
3、做好教材、資料的訂購與發行。
4、指導各級部各學科備課組工作。定期檢查教師的備課、作業批改,組織好各類公開課。
5、組織好各類考務活動。
6、管理好學生學籍,做好學生的轉學、休學、退學工作。
7、抓好實驗室建設、圖書閱覽室的工作。
8、組織教師文化業務進修活動,注重培養青年教師。
9、負責教師的業務考核工作,管理業務檔案。
10、協調各級部教學工作、抓好音體美的教學。
11、搞好辦公室的衛生工作。
12、教務處副主任協助主任按時完成校長交辦的各項工作。
教研組長工作職責
各教研組設教研組長一人,由校長辦公會討論,教務處任命。教研組長的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1、帶領全組教師認真鉆研《新課程標準》、《考試說明》、《德育大綱》,端正教育思想,認真執行學校計劃,擬草并實施本組教研工作計劃,指導備課組及教師制定計劃。
2、每學期開學階段,根據學校教學工作計劃與要求,組織教師討論、制定教研工作計劃。根據計劃具體實施,期末認真做好教研工作總結。
3、支持教研活動,組織集體備課、觀摩教學、相互聽課等活動,積極進行教學改革,努力形成本學科的教學特點,不斷提高本學科的教學水平和質量。
4、協助教務處、教科研室安排本學科教師的教學教研任務,檢查、評價本組教師的教學質量。有計劃地了解掌握本組教師的教學情況,并根據具體情況對有關教師進行必要的工作指導,要組織對本組教師全面聽課,一學期內至少聽每個教師一節課。
5緊密結合本學科特點,組織本組教師積極探索、努力做到寓德育于教學之中。
6、組織本學科各年級“月考”、期中、期末考試的閱卷和試卷分析工作,對改進教學、提高質量提出指導性意見。
7、組織本組教師指導本學科課外活動和學科竟賽活動。
8、組織好本組教師的教育理論學習和業務進修,全面提高教師的業務素質。
9、關心本組教師思想、工作、生活及健康情況。
第11篇 學校財務會計制度中小學校財務制度
學校財務會計制度中小學校財務制度
學校財務會計制度
為了加強學校會計管理,使財務會計工作有章可循,財務活動卓有成效,學校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財務會計人員必須加強法制觀念,遵守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各種法律財政法規,樹立為學校當家理財的思想,嚴格財務制度,堵塞漏洞,協助學校領導管理好財務開支。
2.規范經費開支,做到用款有計劃,專款專用,實行校長負責制的內部稽核制度,各用款部門嚴格執行經費定額指標。凡超定額指標者,不得報支。
3.嚴格報銷手續,報銷人員必須提供合法、完整、手續齊全的原始憑證,經會計人員審核后予以辦理。
4.私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凡因公外參觀、學習、外調、購物,需要預支車旅費及臨時借款者,必須填寫預付款憑證,經校長批示方可借款,辦事結束后三天內來會計處報銷,結清原欠,前借未清原則上不辦理第二次預借。
5.凡到外地購買物品需要匯款者,應先填寫請匯單,由校長批準匯款,一旦發票、單據收到后立即前來報銷,不得拖延。
6.加強支票管理,嚴格領用支票審批制度,堅決不開空頭支票。
7.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加強現金管理,收繳的學雜費、書簿代辦費必須及時送交銀行,不得坐支。
8.規范收費工作,杜絕亂收費現象。
9.切實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嚴格管理好支票、印章,確保資金安全。
中小學校財務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中小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國家有關法規,結合中小學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中小學校、職業中學、特殊教育學校、工讀教育學校、幼兒園、成人中學和成人初等學校。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舉辦的上述學校參照執行。
第三條 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 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 單獨設置財務機????小學校,實行&?????導、統一管理”的體制。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不具備條件或不需要單獨設置財務機構的中小學校,實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體制。即在一定區域內,設置中心財務機構,統一管理區域內中小學校的財務活動,學校只設報賬員,在校長領導下,管理學校的財務活動,統一向中心財務機構報賬。
具體實行何種體制,由地方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第六條 中小學校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權限、技術職稱、任免獎罰,應嚴格按照《會計法》規定執行。
第七條 中小學校校辦產業、勤工儉學項目的財務活動,由學校財務機構統一領導。
第三章 單位預算管理
第八條 預算是指中小學校根據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中小學預算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第九條 國家對中小學校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
定額或者定項補助標準根據中小學校特點、學校收支狀況、事業發展計劃以及國家財政政策和財力可能確定。
第十條 預算編制原則
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堅持“量人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學校應當自求平?,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十一條 預算編制方法
(一)收入預算,應考慮學校維持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要,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測算編制。
(二)支出預算,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教學和行政管理人員工資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
第十二條 預算編報審批程序
中小學校預算由學校提出預算建議方案,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管理權限分別上報各有關主管審核匯總報財政部門核定預算控制數。中小學校根據預算控制數編制預算,由各有關主管部門匯總報財政部門審核批復后執行。
第十三條 預算執行和調整
中小學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財政補助收入和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一般不予調整;如果國家有關政策或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可以報請主管部門或才財政部門調整預算。其余收入項目需要調增、調減的,由學校自行調整并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收入預算調整后,相應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四條 收入是指中小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五條 中小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中小學校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括教育事業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費、公費醫療經費、住房改革經費等。上述財政補助收入,應當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不同的管理規定,進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上級補助收入,即中小學校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 事業收入,即中小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繳納的雜費;非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繳納的學費;借讀學生繳納的借讀費;住宿學生繳納的住宿費;按照有關規定向學生收了的其他費用等。其中:按照國家規定應當上繳財政納入預算的資金和應當繳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要及進時足額上繳,不計入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經準不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計入事業收入。
(四)經營收入,中小學校在教學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中小學校附屬獨立核算的校辦產業和勤工儉學項目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十六條 中小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七條 支出是指中小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十八條 中小學校支出包括:
(一)事業支出,即中小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事業支出的內容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
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
(二)建設性支出,即中小學校用于建筑設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專項資金和社會捐贈等新建、改擴建建筑設施發生的支出。
(三)經營支出,即中小學校在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四)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中小學校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第十九條 中小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必須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不能直接歸集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合理分攤。經營支出應當與經營收入配比。
第二十條 中小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單獨核算的專項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定期報送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后,應當報送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二十一條 中小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學校結合本校情況規定,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學校規定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的,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
第二十二條 中小學校要加強對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六章 結余及及其分配
第二十三條 結余是指中小學校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
經營收支結余應當單獨反映。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余部分并入學校結余。
第二十四條 中小學校的結余(不含實行預算外資金結余上繳辦法的預算外資金結余),除專項資金按照國家規定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外,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為事業基金用于彌補以后年主收支差額;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章 專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 專用基金是指中小學校按照規定提取和設置的有專門用途資金。
第二十六條 專用基金包括修購基金、職工福利基金、醫療基金、獎教獎學基金等。
修購基金是按照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繕費和設備購置費中列支,以及按照其他規定轉入,用于固定資產維修和購置的資金。
職工福利基金是按照結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規定提取轉入,用于職工集體福利設施、集體福利待遇等的資金。
醫療基金是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并參照公費醫療制度有關規定用于末納入公費醫療經費開支范圍的職工醫療開支的資金。
獎教獎學基金是接受社會捐贈,專門用于獎勵教職工和學生的無須保留本金的資金。
中小學校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事業發展需要提取或者設置其他專用基金。
第二十七條 各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辦法,國家有統一規定的,按照統一規定執行;沒有統一規定的,由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確定。
第八章 資產管理
第二十八條 資產是指中小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來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二十九條 中小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三十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項、借出款、存貨等。
第三十一條 固定資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中小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中小學校應根據規定的固定資產標準,結合本校的具體情況,制定各類固定資產的明細目錄。
第三十二條 固定資的租賃,應經過有關部門批準,并向租賃者收取租賃費。租賃費計入經營收入。
第三十三條 中小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批準。
固定資產變價收入計入修購基金。
第三十四條 中小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程序及時處理。
第三十五條 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以及其他財產權利。
中小學校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取得的收入除國家另有規定外計入事業收入。中
小學校取得無形資產而發生的支出,計入事業支出。
第三十六條 對外投資是指中小學校利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向校辦產業、勤工儉學項目和其他單位的投資。
中小學校對外投資,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主管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或備案。
中小學校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對校辦產業和勤工儉學項目投資取得的收益,計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對其他單位投資取得的收益,計入其他收入;國家另有規定者除外。
第九章 負債管理
第三十七條 負債是指中小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三十八條 中小學校的負債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應繳款項、代管款項等。應繳款項包括中小學校收取的應當上繳財政預算的資金和應當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應繳稅金以及其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的款項。
代管款項是指中小學校接受委托代為管理的各類款項。
第三十九條 中小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第十章 財務清算
第四十條 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中小學校發生劃轉撤并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四十一條 中小學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監督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并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四十二條 劃轉撤并的中小學校財務清算結束,經主管部門審核并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分別按照下列辦法處理:
(一)因隸屬關系改變,成建制劃轉的中小學校,其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無償移交,并相應劃轉事業經費指標。
(二)撤銷的中小學校,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準處理。
(三)合并的中小學校,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移交接收單位或新組建單位。合并后多余的國有資產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準處理。
第十一章 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四十三條 財務報告是反映中小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
中小學校應當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管理權限定期向各有關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的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第四十四條 中小學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專用基金變動情況表、有關附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第四十五條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中小學校收入及其支出、結余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專用基金變動的情況,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六條 中小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小學校應當按照主管部門的規定和要求,據學校財務管理的需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中小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專用基金變動以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財務分析指標包括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占事業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生均支出增減率等。
中小學校可以根據本校特點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十二章 財務監督
第四十七條 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學校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中小學校必須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并建立嚴密的內部監督制度。
第四十八條 中小學校的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三種形式。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的監督方式。
第四十九條 中小學校的財會人員有權按《會計法》及其他有關規定行使財務監督權。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反映。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五十條 國家對中小學校的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一條 獨立核算的中小學校校辦產業及勤工儉學項目的財務管理,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同行業或者相近行業企業財務制度,不執行本制度。
第五十二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根據本制度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管理辦法。
第五十三條 中小學校可根據本制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財務管理辦法,報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十四條 本制度由財政部、國家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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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實小學校重大事故報告制度
容句實小學校重大事故報告制度
為了妥善處理學校的重大事故,使不利因素降低到最低程度,加強教師管理,確保教育教學秩序有條不紊地進行,保證學生健康、安全、和諧、全面地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故的界定
1.不論何因造成的師生人身傷害,并造成流血、縫針及其它嚴重后果。
2.不論何因造成的師生心理侵害、人格侮辱等,可能造成嚴重后果或可能產生惡劣影響。
3.校園內各類貴重設備設施遭自然損壞、盜竊、人為破壞,可能產生不良后果。
二、重大事故報告程序
1.報告主體為責任人。若首先發現的非責任人,原則上應通知責任人,如情況緊急,必須充當臨時責任人。
2.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要根據現場條件和自身能力對事故作最好的應急處理。
3.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在應急處理后要以最快速度報告校長室。
4.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合同責任人在最短時間內對事故作深入調查分析,寫出詳細的書面報告,呈校長室參考。
5.校長室及時召集有關人員對事故作進一步調查分析,確定事故性質。
6.校長空召開有關會議,根據有關規定,對事故相關人員作公正處理,并加強對責任人和當事人的教育。
7.處理結果備案歸擋并在教職工大會上公告。
三、對末履行重大事故報告制度人員的處理
對重大事故采取漠視、退避、推諉或掩蓋等情者,給予嚴厲批評,并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