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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及重大安全隱患排查上報制度(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5-03-07 07:00:04 查看人數:41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及重大安全隱患排查上報制度

      第1篇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及重大安全隱患排查上報制度

      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

      1、全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安全監察部具體負責,有關部室和單位參加,礦長牽頭。

      2、煤礦職工對事故隱患或者影響煤礦安全的違法行為,有權向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匯報或者舉報。

      3、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以“三大規程”和國家安全標準或行業安全標準為依據,充分行使“煤礦安全監察條例”賦予權利,排除全礦范圍內的事故隱患,嚴格制止各類違章行為。

      4、現場檢查,發現存在事故隱患時,有權要求有關單位立即消除或者限期解決,發現威脅職工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立即停止作業,下達立即從危險區內撤出作業人員命令,并立即將緊急情況和處理措施報告生產調度室,以及有關單位和領導。

      5、現場檢查發現一般安全隱患時,要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明確處理時間和要求,對于重大事故隱患,要下達經分管安全領導簽字的“停產、限產處理隱患通知書”被查單位要召開安全專題會,制定措施、落實責任,按要求處理隱患。

      6、現場檢查發現礦井通風、防火、防水、防瓦斯,防塵等安全設施和條件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行業安全標準、煤礦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要求的,應當責令立即停止作業或者責令限期達到要求。

      7、安全監查部要安排好檢查后跟蹤復查工作,被查單位隱患處理后,經安監部驗收合格,方可正常生產。

      8、針對條件差、隱患多的單位,組織召開專題安全會議,制定措施,重點排查治理。

      二、重大安全隱患排查上報制度:

      1、礦井重大安全隱患排查由公司安全監察部牽頭,生產、技術、機電各部門配合,每周組織一次礦井安全生產大檢查,一般安全隱患落實部門負責處理,安監部負責督查,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報礦長、公司總經理召開安全辦公會議落實處理,同時上報區煤炭局。

      2 、公司所屬井下班組長,現場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必須撤出所有人員,將險情報現場管理人員(帶班隊長、安檢員、帶班領導)。

      3、帶班隊長、安檢員、帶班領導,現場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必須責令停工、停機、停產,撤出現場所有作業人員到安全地點,將險情報生產技術部、安監部。

      4、公司員工發現礦井各生產系統、采掘面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立即報公司安監部,由安監部牽頭,生產、技術、機電各部門配合,現場檢查識辨,并對報告人員進行獎勵。

      5、安監部負責礦井重大安全隱患統計上報工作。

      第2篇 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登記治理報告制度

      為全面貫徹“安全第一,生產第二”的安全管理方針,動員全公司職工參與隱患的排查治理,變事后處理為事前預防,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實現安全生產,經公司研究,在公司及所服務礦井實施以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1.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體系

      公司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總經理是本公司事故隱患排查、報告、治理和防控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總工程師負責本公司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各分管副總經理對總經理負責,對分管范圍內排查的隱患進行治理、驗收;安全處負責對公司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進行監督檢查、考核和報告工作。

      1.1建立以總工程師為首的日常隱患排查體系和專家隱患排查體系。即:總工程師-分管副總工程師-業務處室-科室部門負責人-技術員。總工程師是隱患排查及措施制定的總負責人,分管副總、業務處室負責人、科室技術員負責各級隱患排查、措施制定及驗收工作。

      1.2建立以生產副總經理為首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即:生產副總經理-處室負責人-科室負責人-科員。生產副總經理是隱患治理的總負責人,各處室領導、科室負責人、科員負責督促各礦隱患的治理。

      1.3建立以安全處長為首的隱患排查治理驗收體系。即:安全處長-安全處管理人員-安監員。安全處長負責隱患排查治理的總監察,負責各級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驗收。

      1.4建立“專家查隱患、專業抓落實、安全抓監管”三位一體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公司建立安全生產專家庫,提供安全技術支持。各分管副總經理、副總工程師、生產技術處、機電裝備處等負責人及技術骨干(有專業特長的工程技術人員、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評估師、安全評價師)為成員。在領導小組的組織下,專家庫成員為礦井進行安全會診、排查隱患,提供技術幫助,研究制定可靠措施,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公司每月開展一次專家會診、排查隱患工作,并形成專家報告。公司生產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每月組織召開會議,落實治理隱患所需的人員、資金、財物,落實治理措施,明確責任人、治理單位、治理時間。各礦按照要求進行治理、整改,分管負責人具體負責整改、落實治理情況。公司安全處督促整改、驗收。重大隱患實行分級管理,掛牌督辦,確保隱患及時整改。

      2.隱患分級排查治理原則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礦井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因其他因素在生產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

      2.1 嚴格執行“專家查隱患、專業抓治理、安全搞監察”三位一體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嚴格執行上級部門有關隱患排查管理規定。

      2.2.礦井事故隱患按其嚴重程度、解決難易分為a、b、c三級。a級:危害嚴重,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治理難度及工程量大,礦解決不了,須由集團公司協助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危害嚴重或者治理難度大的隱患。b級:危害比較嚴重,有可能導致人身傷亡或者較大經濟損失,或治理難度及工程量較大,區隊解決不了,須由煤礦限期解決的隱患。c級:危害較輕,治理難度和工程量較小,由區隊、業務部門必須解決的隱患。

      2.3 事故隱患的種類分為:頂板、通風、瓦斯、煤塵、機電、運輸、放炮、火災、水害和其它。

      3.隱患排查治理及報告程序

      3.1崗位區域界定

      公司根據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按照管理分工將分管范圍全部界定到具體的責任人,責任人對所服務礦井的隱患排查、治理負責,要做到不留空隙,責任不得出現重疊。

      3.2 隱患排查與處理

      3.2.1規范隱患排查記錄本的格式、保存和使用與管理。

      3.2.1.1各處室規范現場隱患記錄本的格式、存放、使用與保存,界定隱患排查記錄本設立的范圍、地點、排查人、處理人、驗收人員的考核,形成制度存檔并考核。

      3.2.1.2公司下礦人員到達工作地點1小時內必須填寫隱患排查記錄本,隱患排查記錄本填寫必須規范。隱患內容、整改日期、整改負責人等項目必須填全。

      3.3隱患排查治理及報告程序

      3.3.1每月26日前由公司總工程師組織各副總經理、副總工程師、生產處室負責人對本月的隱患排查治理驗收情況進行總結,對各礦的排查治理情況進行追究,對下月公司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進行類別與等級的確認,安全處負責形成專門會議紀要。每月月初安全處要對各礦上報的“煤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登記表”認真檢查,對各礦上月事故隱患治理完成情況和下月事故隱患排查情況認真審查,每季的第一個月的上旬報長治縣煤炭局備案。安全處將每月排查的隱患項目按要求給責任單位整改負責人下d卡,各責任單位完成項目后3天內必須及時返卡。

      3.3.2副總工程師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聽取各礦的隱患排查治理驗收情況匯報(內容包括本月的隱患完成情況、下月的隱患排查情況),會后2日內通過辦公網報礦公司領導及安全處,由公司領導報安全辦公會審查。

      3.3.3公司領導每月1號組織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聽取各處、各專業領導的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安全處長匯報隱患治理驗收情況(內容包括本月的隱患完成情況、驗收及考核情況)和總工程師對公司下月隱患排查情況及本月隱患排查治理完成情況匯報,會后由安全處匯總報辦公室形成紀要。

      3.3.4 排查到的事故隱患項目,必須做到項目、措施、資金、時間、人員、責任、督察“七落實”。a級事故隱患由各單位礦長負責落實,集團公司專業處室協助解決;b級事故隱患由各單位專業分管副礦長負責落實;c級事故隱患由各區隊及業務部門負責人負責落實;礦安全處負責監督和考核。

      3.3.5 認真執行隱患治理檔案化管理驗收消號制度。對未完成的隱患項目,各礦要根據每條隱患的實際情況寫出分析報告,分析報告在隱患規定完成日期前經專業領導簽字并經生產副礦長簽字批準后報公司安全處。

      3.3.6各礦月度隱患完成情況驗收申請表必須于25日前報公司安全處,由安全處長根據各礦提供的隱患驗收申請復查表,安排有關人員進行復驗。

      3.4公司(礦)發生各類事故報告制度

      3.4.1.公司內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必須按事故報告和分析處理制度立即上報。發生重傷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幸免事故,必須立即按程序上報上級煤礦安全監察部門,不準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否則視情節分別對主要負責人、盯班及值班負責人給予警告、記過或免職處分,并按有關文件規定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3.4.2.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重大隱患)責任分析處理制度。公司管轄范圍內發生的各類事故或重大隱患,除接受和配合上級有關部門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外,公司要進行內部分析和處理。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幸免事故及重大隱患,要根據事故及重大隱患發生的原因和過程,分清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和其他責任,同時要分析管理責任、技術責任和監督檢查責任,落實責任者,做到事事有分析、有處理,分清責任,對號追究,行政責任追究具體到每一個人。

      3.4.3.全公司范圍內任何個人及基層組織均有權向公司報告事故、重大事故隱患和各級領導、專業部門安全失職行為,公司接報后要進行查證,經查證屬實對有關責任者按規定作出行政追究處理。

      4.考核

      4.1隱患漏排追究處罰執行隱患市場化規定。

      4.2各級管理人員下井實行走動式檢查,排查的隱患要及時填寫在隱患排查記錄本上,否則,取消下井出勤。建立逐級隱患排查追究制,下級排查不出上級排查出來的,一項罰款10元,并聯責追究管理人員責任。前面人員排查不出的隱患,后面人員排查出的,對前面人員罰款10元。

      4.3實行管理人員對安監員的隱患排查、整改責任追究制度,安監處管理人員及副總以上管理人員發現安監員排查隱患不全或有隱患不督促整改的、隱患驗收閉合不實的,每項對安監員罰款10元。

      4.4嚴禁各級管理人員走馬觀花、弄虛作假,違反一次罰款50元。

      4.5隱患記錄本嚴禁撕毀,要保留序號完整,保持規整,否則對單位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各罰款50元。隱患記錄本用完后,采掘工作面的隱患記錄本由安監員交安監處信息站存檔,其它單位的隱患記錄本由技術負責人交安監處信息站存檔,保管期不少于1個月,不及時上交造成丟失的,對責任人罰款20元。

      4.6專業、區隊、管理人員的下井個數與隱患記錄本要相對應,對下井不填寫隱患排查的,按下井無效處理。

      4.7公司管理人員排查整改周期24小時以內的安全隱患,由井下安監處信息站人員2小時以內電話通知工區值班人員,并在管理人員信息單上注明通知人員及通知時間。一次不按規定通知,對責任人罰款10元。公司管理人員排查的安全隱患第二天必須上網,否則對安監處責任人罰款50元。

      4.8 機運安監員流程本排查的安全隱患,由安監員當班通知工區值班人員,并在流程本上注明通知人員及通知時間。一次不按規定通知,對責任人罰款10元。

      4.9本規定由安監處具體負責考核。

      第3篇 皮帶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施工作業過程中以及現場安全薄弱環節的管理,及時消除本隊作業區內的安全隱患,有效防止事故的發生。特制定皮帶管理科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

      1、組織機構

      組長:司元真 王元禮

      成員:朱冠景 朱先偉 張 兵 訾本福 王洪成 張欽學

      周學儉 張昭元 郭金光

      組長職責是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責任者;成員各負其責,具體負責本崗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貫徹上級領導提出的有關要求,落實安全責任,全面排查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特別是危險源監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事故應急預案,有效地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發生,建立本質安全型礦井。

      3、排查治理要求內容

      ⑴日常安全隱患的排查與整改:

      ①、召開班前會時,跟班班隊長根據上班交班情況向職工講清各區域所存在的隱患及安全注意事項,班隊長安排或組織人員處理,如本班處理不了的問題,跟班班隊長及時匯報隊值班領導幫助解決。

      ②、班中所發現的隱患,職工自己能處理的必須及時處理,自己不能處理的匯報班隊長給予解決。

      ③、如班中所存在的隱患雖已整改,但在下一班的生產過程中可能會再次出現,則必須匯報科值班領導,便于對下一班進行安排,當班班隊長每班負責對施工作業現場進行安全隱患排查一遍。

      ⑵月度隱患排查與整改

      ①、科每周一不定期由領導小組組長召集小組成員、部分班隊長參加各班組安全討論,對本隊一周的安全狀況進行事故隱患排查,全面排查作業地點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討論并制定具體的整改辦法。如本隊能處理的隱患,組長安排組織人員對事故進行整改處理,如本科不能處理的問題,會后科將隱患情況匯報到礦相關部門請求解決。

      ②、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實責任人,制定整改期限并由責任人負責對整改結果反饋。

      ③、隱患排查記錄由技術員負責填寫“龍東煤礦事故隱患排查表”,經分管礦領導簽字后上報安全監察科。

      ⑶對職能部門檢查出隱患的整改

      ①、對于礦職能科室每天檢查出的問題及隱患,當班能整改的必須及時整改;當班不能整改的,對生產影響不大的,匯報科值班領導,由隱患排查小組人員安排進行整改。對安全生產影響大的,如不處理則不能進行生產。

      ②、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于存在事故隱患的作業場所要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無防范措施的不得生產。

      ⑷考核

      ①、當班班隊長不按照要求對作業現場進行隱患排查的,一次考核50元。

      ②、對嚴重威脅安全的隱患,班隊長必須現場指揮并嚴格按照規程措施的規定進行處理,否則考核100元。職工在隱患處理過程中要服從指揮,積極配合,否則考核50元。

      ③、對隱患排查會議、整改措施、反饋的結果由技術員負責記錄并對記錄的真實性負責,否則考核50元。

      ④、對礦職能部門提出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處理,由于處理不及時或不到位產生的罰款一律落實到具體責任人。

      第4篇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制度

      一、 每周星期天由礦長組織,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技術負責人及其他相關人員參加,對全礦實行全方位的安全隱患排查。

      二、 對查出的安全隱患,由礦長落實專人處理,對不能及時處理的問題,必須提出整改方案,限期處理。

      三、 每周星期日同時為安全隱患整改復查時間,對上周查出的安全隱患處理情況進行考核復查,未能按具體要求整改完畢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 對所查出的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參加人員、限期整改時間、復查人員等必須作好記錄。

      五、 不定期的組織人員,進行日常安全隱患排查,日常安全隱患排查者必須將查出的安全隱患以及處理情況向礦長匯報,并作好記錄。

      六、 所查出的隱患每周一書面報告給鄉煤管站,每月匯總報縣煤炭局。

      七、 隱患排查小組組織機構:

      組長:

      成員:、

      第5篇 化工車間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

      1、各生產工段長:每日一次系統性、全面安全生產自檢工作。

      自檢范圍:

      1.1所在工段各崗位生產系統所屬定性、設備、運行設備的現狀及使用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1.2根據崗位生產運行記錄,檢查“三違”及違章指揮、違紀情況、違規操作。

      1.3根據各崗位每小時設備巡檢情況,查找影響生產的各種因素及安全隱患。

      1.4自檢結果采用表格式上報車間。

      2、車間安全責任人:

      2.1 每天8:30前聽取各生產工段長當日自檢情況。

      2.2 每天8:30由南向北對各系統環節做詳細調查、了解、盤查各崗位運行記錄、交接班記錄、設備巡檢表匯總。

      車間每周六下午組織安委會成員及工段長對車間系統、地毯式排查,將結果匯總,提出整改意見,采用表格反饋單上報公司安環科。

      第6篇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檢查驗收制度

      一、領導重視,明確職責,精心部署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我所把此次道路運輸安全隱患排查工作作為目前交通安全生產工作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來完成,專門成立以項目經理組長,書記副組長,各個部門領導成員的施工建設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設立辦公室,落實專人負責。制定了實施方案,明確了指導思想、工作目標、隱患排查重點和具體實施步驟。

      二、突出重點,結合實際,合力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我所安全隱患排查組結合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際,有針對性地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對各維修的設備、安全制度建立、環境衛生條件進行了統一檢查;

      三、健全機制,強化監督, 全力推進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本著“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推行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創新,不斷完善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一是實行隱患整改落實制度,做到整改期限落實到位、整改內容措施落實到位、整改責任人員落實到位。對查處的各類隱患,實行“一患一檔,分類治理”對列入整改計劃的隱患,實行定時間、定人員、定資金、定責任。二是對各類隱患實行分管領導分線負責制度,分別由各股室的分管安全的各位領導,負責隱患的整改落實。

      四、存在的問題:

      盡管我們在隱患排查治理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項目建設安全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是由于客觀原因,監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實的問題仍然存在;

      二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有待進一步健全;

      五、下一步重點做好的幾項工作:

      我們將以重大基礎設施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為契機,以科學發展觀未指導,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堅定信心,切實抓好施工建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加大力度,進一步排查安全隱患,由排查靜態隱患向動態隱患深入,重點加強隱患的排查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

      二是落實隱患整改責任制,進一步明確各部門的責任,工作中具體看隱患排查整治到位了沒有。

      三是健全完善應急預案,逐步建立完整的應急預案,并盡快形成相應的工作制度和程序。

      四是把隱患排查整改列入年度安全目標考核內容,長抓不懈,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

      第7篇 綜采隊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

      (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調動本區隊各級人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積極性,防止事故和減少事故的發生,實現全員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保障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生產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條? 區隊長對本區隊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治理負全責;區隊各級管理人員對本區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負責;班組長是本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第一責任人;職工個人是本崗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責任人。

      第四條 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治理活動分區隊和班組隊兩種形式,區隊每天排查一次,班組每班排查一次,每次排查都要有記錄,并對排查記錄結果進行落實、整改、處理。

      第五條 建立全生產隱患排查臺賬,按照“五落實”的原則進行跟蹤監管,落實責任,直至隱患排除。

      第六條? 對排查事故隱患不力的責任領導、班組長、員工進行一定的經濟或行政處罰。

      第七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報告登記制度

      第一條 為了做好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登記、篩選和上報工作,進一步提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的基礎管理工作,落實隱患的閉環管理,根據公司要求的登記上報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建立本區隊隱患報告登記臺賬;隱患報告登記臺賬要求寫清楚隱患地點、隱患內容、擬采取措施意見、相關人員姓名等。

      第三條? 根據報告內容,區隊值班人員將一般可控隱患制定針對措施立即實施,對于重大隱患立即上報安監處,特殊情況下可直接匯報調度室。

      第四條? 每月對登記的各類隱患進行認真篩選和安全隱患登記劃分,類別確認,以備上級領導部門隨時檢查。

      第五條 不得對匯報人特別是越級匯報人員打擊報復,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第六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三)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制度

      第一條 為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區隊長對本區隊安全隱患的治理負直接責任。

      第三條? 隱患排查、整改由本區隊自查自糾為主,全員參與,搞好本職范圍內的隱患排查,落實整改工作。

      第四條? 根據《淄礦集團公司安全事故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追究規定》中的相關要求,按照煤礦安全隱患解決的難易程度分為a、b、c三級:

      a級:危害嚴重或者治理難度大,需要集團公司及上級部門協調解決的;

      b級:危害比較嚴重或者有一定工作量,須由本單位限期解決的;

      c級:對安全生產有一定影響,由區隊(車間)或業務部門立即解決的。

      第五條? 按照安全隱患的種類分為:頂板、通風、瓦斯、煤塵、機電、運輸、火災、水害和其他。

      第六條? 隱患治理,一般隱患由崗位工、班組長或跟班干部可制定執行整改的,經匯報批準后立即整改或期限整改。重大安全隱患經逐級匯報后歸口管理,由上級部門審批或制定措施按要求整改。整改完成后匯報上級部門驗收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常生產作業。

      第七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8篇 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為準確認定,及時消除礦井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杜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根據《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446號令)、《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和監管監察辦法》(晉煤監辦字[2005]711號)等文件規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

      組 長: 總經理 黨委書記

      成 員:生產經理 安全經理 機電經理 總工程師

      經營經理 工會主席 后勤經理 通風區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處。

      聯系電話:7087017 7087036

      辦公室主任:安監部部長

      成 員:各副總工程師及各相關科室科長

      二、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職責

      1、領導組職責

      組長對全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全面負責。應當每月組織一次全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組織制定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實整改的內容、資金、期限、責任單位等并組織實施。

      2、各分管經理、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并把分管范圍內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提交總經理安全辦公會研究解決。

      3、各生產業務科室負責向領導組辦公室書面匯報本專業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情況;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對全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進行統計、分析,并建檔登記。

      4、各生產業務科室和責任單位負責抓好本專業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治理的具體實施,并將整改結果按時報領導組辦公室;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全礦安全生產隱患治理的監督復查,并將整改進度及結果建檔登記。

      5、領導組辦公室負責每月25日前將本月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及排查治理情況向集團公司安監局提交書面報告。

      三、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程序

      1、嚴格執行定期(全礦每月逢三安全大檢查)和不定期(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安全小分隊下井檢查和安全員現場督查等多種形式)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發現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立即停止生產,按程序進行排查治理,并及時向集團公司安監局上報隱患情況。

      2、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組織相關單位制定隱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實整改的內容、資金、期限、責任人、整改方案和措施,并組織實施。

      3、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整改結束后必須按照重大隱患整改驗收標準,由隱患排查領導組組織相關單位進行自檢。自檢達標后方可恢復生產,并向集團公司安監局匯報。

      4、領導組辦公室定期對全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認真統計分析和總結,并登記建檔。

      5、每月下旬組織召開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會,總結本月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認定

      (一)《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安監總煤礦字[2005]133號)中規定的15種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第一條 “超能力、超強度或者超定員組織生產”,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礦井全年產量超過礦井核定生產能力的;

      2、礦井月產量超過當月產量計劃10%的;

      3、一個采區內同一煤層布置3個(含3個)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個(含5個)以上掘進工作面同時作業的;

      4、未按規定制定主要采掘設備、提升運輸設備檢修計劃或者未按計劃檢修的;

      5、煤礦企業未制定井下勞動定員或者實際入井人數超過規定人數的。

      第二條 “瓦斯超限作業”,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瓦斯檢查員配備數量不足的;

      2、不按規定檢查瓦斯、存在漏檢、假檢的;

      3、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繼續作業的;

      第三條 “通風系統不完善、不可靠”,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礦井總風量不足的;

      2、主井、回風井同時出煤的;

      3、沒有備用主要通風機或者兩臺主要通風機能力不匹配的;

      4、違反規定串聯通風的;

      5、沒有按正規設計形成通風系統的;

      6、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風地點風量不足的;

      7、采區進(回)風巷未貫穿整個采區,或者雖貫穿整個采區但一段進風、一段回風的;

      8、風門、風橋、密閉等通風設施構筑物質量不符合標準、設置不能滿足通風安全需要的;

      9、煤巷、半煤巖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巖巷的掘進工作面未裝備甲烷風電閉鎖裝置或者甲烷斷電儀和風電閉鎖裝置的。

      第四條 “有嚴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查明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和采空區、相鄰礦井及廢棄老窯積水等情況而組織生產的;

      2、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復雜沒有配備防治水機構或人員,未按規定設置防治水設施和配備有關技術裝備的、儀器的;

      3、在有突水威脅區域進行采掘作業未按規定進行探放水的;

      4、擅自開采各種防隔水煤柱的;

      5、有明顯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業人員的。

      第五條 “超層越界開采”,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國土資源部門認定為超層越界的;

      2、超出采礦許可證規定開采煤層稱層位進行開采的;

      3、超出采礦許可證載明的坐標控制范圍開采的;

      4、擅自開采保安煤柱的。

      第六條 “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設備、工藝”,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被列入國家應予淘汰的煤礦機電設備和工藝目錄的產品或工藝,超過規定期限仍在使用的。

      3、礦井提升人員的絞車、鋼絲繩、提升容器、斜井人車等未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未按規定進行定期檢驗的;

      4、使用非阻燃皮帶、非阻燃電纜,采區內電氣設備未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

      5、未按礦井瓦斯等級選用相應的煤礦許用炸藥和雷管、未使用專用發爆器的;

      6、采用不能保證2個暢通安全出口采煤工藝開采(三角煤、殘留煤柱按規定開采者除外)的;

      第七條 “年產6萬噸以上的煤礦沒有雙回路供電系統”,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單回路供電的;

      2、有兩個回路但取自一個區域變電所同一母線端的。

      第八條 “有其他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二)《關于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和監管監察辦法》(晉煤監辦字[2005]711號)中規定的10條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1、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沒有專用回風井的;

      2、未實行壁式開采的;

      3、生產能力30萬噸/年及以下礦井同一煤層超過一個回采工作面和二個掘進工作面的;

      4、以掘代采的;

      5、下井作業人員超過規定、未在井口掛牌明示的;

      6、沒有按核定生產能力配備相應數量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并持證上崗的;

      7、一證多坑礦井超出煤炭生產許可證載明范圍開采

      采的;

      8、主提升井兼作回風井無控制外部漏風措施,漏風量超過規定的;

      9、井下作業人員未在具有四級以上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接受培訓教育并考核合格的;

      10、超出安全生產許可證載明許可范圍生產的。

      五、工作要求:

      1、全礦各級領導必須對礦井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446號令)、《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和監管監察辦法》(晉煤監辦字[2005]711號)等文件規定和要求,認真做好隱患排查工作。

      2、各生產業務科室必須制定專人負責本專業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25日前報安監部建檔登記,每月28日前分別向分管領導和領導組辦公室報送本專業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情況。報送的內容應包括產生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原因、現狀、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結果等。

      3、各有關科室科長必須根據礦井實際情況親自在《煤礦企業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表》上簽字。地測科必須按時將采掘工程平面圖交領導組辦公室。

      4、領導組辦公室必須將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及排查治理整改情況上報集團公司安監局。

      5、對不按時整改或未按時報送的單位,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并與本單位安全考核掛鉤。因未按時整改的造成事故的單位,經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對責任單位負責人進行行政處分。

      第9篇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

      一、 每周星期天由礦長組織,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技術負責人及其他相關人員參加,對全礦實行全方位的安全隱患排查。

      二、 對查出的安全隱患,由礦長落實專人處理,對不能及時處理的問題,必須提出整改方案,限期處理。

      三、 每周星期日同時為安全隱患整改復查時間,對上周查出的安全隱患處理情況進行考核復查,未能按具體要求整改完畢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 對所查出的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參加人員、限期整改時間、復查人員等必須作好記錄。

      五、 不定期的組織人員,進行日常安全隱患排查,日常安全隱患排查者必須將查出的安全隱患以及處理情況向礦長匯報,并作好記錄。

      六、 所查出的隱患每周一書面報告給鄉煤管站,每月匯總報縣煤炭局。

      七、 隱患排查小組組織機構:

      組長:

      成員:、

      第10篇 某鎮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一)隱患排查治理分級制度

      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分為一、二、三級)。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三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較大,需局部停產停業,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二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很大,需全部停產停業,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一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后果特別嚴重,需全部停產停業整治,且整改難度很大的事故隱患。

      (二)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是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逐級建立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責任。一般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自行組織整改。

      各級人民政府是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管主體,安監部門依法實施綜合監管,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實施監管。三級重大事故隱患由××鎮、寧海縣安委會或行業主管部門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整改;二級重大事故隱患由市安委會辦公室和職能部門監督整改;一級重大事故隱患根據規定上報至省安委會辦公室,由省安委辦監督整改。

      (三)隱患定期排查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應定期組織本單位開展隱患排查。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建筑施工等危險性較大行業和領域每周確定一個重點實施排查。

      鎮安監站和有關部門應有針對性地對重要領域、重點行業和隱患排查“零申報”單位進行巡查、抽查和互查。

      (四)隱患申報與零申報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開展隱患排查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申報。沒有發現事故隱患的,也要進行“零申報”。一般事故隱患的匯總情況每月報至寧海縣安委會辦公室備案。生產經營單位排查出重大事故隱患后,應迅速組織專家評估,確定級別,會商方案,落實責任、資金、措施、時限和預案,同時逐級上報至監管部門。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有隱患現狀及產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隱患治理方案等。生產經營單位申報資料應經主要負責人簽字。

      鎮安監站于每月月底前將三級重大事故隱患的匯總情況報至縣安監局備案。報告內容應有單位名稱、隱患部位、隱患類型、隱患級別、隱患現狀及產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隱患治理方案等。

      (五)隱患排查治理舉報制度、公示制度

      隱患排查治理舉報電話:3963504。事故隱患應分級公示。一般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在企業內醒目場所公示,每月不少于一次。三級重大事故隱患,寧海縣人民政府、寧海縣安委會和縣有關部門每季度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示。二級重大事故隱患,市安委會通過報紙、電視或網絡等形式每半年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二、三級重大事故隱患公示內容為單位名稱、隱患部位、隱患類型、隱患級別、主要問題、整治責任人、整改期限、整改審查意見和核銷批準等。

      (六)隱患排查治理聯席會議制度

      建立分行業的隱患排查治理聯席會議制度。由聯合執法協調組辦公室召集,一般每季度一次,相關成員單位領導和處室負責人參加。聯席會議要明確隱患排查治理部門責任,落實整改內容,溝通工作進展情況,提出階段性工作目標,確定階段性工作重點,制定階段性工作措施。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應明確一名聯絡員負責日常聯系和協調工作。

      (七)隱患排查治理檢查督辦制度

      隱患排查治理檢查督辦結合聯合執法開展,每月不少于一次,鎮督查組檢查重點是隱患“責任、措施、經費、時間和預案”的落實情況,責任人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隱患治理所需經費的落實情況,隱患整改進展情況,隱患治理中停工、關閉和復工落實情況。

      檢查督辦以實地察看為主,并定期在聯席會議上通報。重大事故隱患的檢查督辦需召開專門會議時,由聯席會議召集人或成員單位視情況確定。

      第11篇 tbh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制度

      1 目的

      為進一步落實國家安監總局16號令和切實貫徹《浙江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規范》;加強公司安全管理,提高職工安全意識。特修訂本制度。

      2 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各級安全隱患(檢)排查、整改治理、建檔監控及公示掛牌管理。

      3 職責

      3.1 總經理負責安全生產隱患整改報告的批準。

      3.2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每月的全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節假日安全檢查。

      3.3 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安全隱患通知書的下達及隱患整改報告的收集、整改措施落實的跟蹤。

      3.4 各部門負責組織本部門的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及隱患整改報告的填寫、整改措施的落實。

      4、程序:

      4.1 檢查方式及要求

      4.1.1 安全檢查實行公司級、車間(班組)相結合的二級安全檢查方式。

      4.1.2 日常檢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普遍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案。

      4.1.3 要加強領導,充分發動職工積極參與安全檢查,確定隱患整改責任人,認真落實整改,避免安全檢查走過場,流于形式。

      4.1.4 安全檢查紀錄應建檔控制,對查出的問題、原因和整改措施及落實要認真做好記錄并對過程和整改效果進行建檔,由工會并對全過程進行監控。

      4.2 檢查內容

      4.2.1 查軟件系統:查思想、查管理

      a、查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規程執行情況,有無違章作業現象;

      b、查有職工是否未經教育培訓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有否無證上崗作業;

      c、查職工是否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4.2.2 查硬件系統:查隱患、查整改、查事故處理

      a、查設備、作業環境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健全;

      b、查電器設施是否符合定,電線有否亂拉亂接;

      c、查消防設施是否按規定配備、健全有效;

      d、查作業場所通道是不暢通無阻;

      e、查“三違”作業,事故隱患是否及時查處整改.

      4.3 檢查的組織與實施

      4.3.1 公司級安全檢查

      具體由安全領導小組和有關業務部門實施。

      4.3.1.1 每年至少安排三次全公司性的安全檢查。檢查內容:查隱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處理情況。

      4.3.1.2每年安排一次專業性的安全檢查。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電氣、起重設備及吊具等重點危險部位進行檢查。

      4.3.1.3 新產品、新項目投產前,除車間組織自查外,安全領導小組要組織有關人員對車間的重點危險部位和設備進行檢查,并現場落實解決有關問題,否則不能投產。

      4.3.1.4 在“五一、十一、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前組織節前安全檢查。在各部門全面自查的基礎上,行政部組織有關人員對各部門易燃易爆、重點危險部位進行檢查。

      4.3.1.5 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常到各車間生產現場監督檢查。

      4.3.2、部門/車間(班組)檢查

      4.3.2.1 各車間(班組)除配合公司部組織的安全檢查外,各車間(班組)領導每月要安排一次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本車間的設備設施使用情況,消防器材、各項安全制度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并作好檢查記錄。

      4.3.2.2 新產品、新項目投產前車間領導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生產用的吊具、主要設備、儀器儀表及環境的安全條件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立即反饋到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由其安排有關部門進行解決,否則不能投產。

      4.3.2.4安全管理人員應經常到生產現場進行監督檢查有無違章操作,防護用品穿戴是否齊全,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暢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裝、搬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發現問題應及時制止、糾正。

      4.4 隱患治理

      4.4.1 安全檢查必須按規定填寫《安全檢查表》,并對違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必須按規定給予處罰。對當場能整改的隱患必須責令立即整改對存在的事故隱患等不安全因素的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

      4.4.2 在檢查中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時,必須及時報告公司主管領導或安全管理員,隱患未排除,嚴禁進行生產。

      4.4.3 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要按“三定三不推”的原則處理。

      “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時間、定整改負責人。

      “三不推”是:查出的問題班組能整改的不推到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推到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

      4.4.4 車間能解決的安全隱患,車間領導要及時安排人員解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將根據有關規定發出《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落實解決。在期限內仍未解決,由此發生事故或影響生產,對安全生產不重視,發現安全隱患無故拖延不解決的部門,公司將追究部門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4.5 安全檢查獎懲

      4.5.1 安全檢查情況和表彰、獎懲結果分別用“通報'、“簡報”方式定期公布。

      4.5.2 對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的情況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執行。

      5.相關記錄

      《安全生產隱患整改通知書》

      《安全隱患整改反饋單》

      第12篇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公司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訂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管理。

      3引用文件

      3.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

      4定義

      4.1 安全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指生產經營部門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4.1.1一般事故隱患: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及時整改排除的隱患。

      4.1.2重大事故隱患: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止使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5職責

      5.1 公司各部門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嚴禁非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5.2 公司各部門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全責。

      5.3公司季度檢查由公司分管安全生產領導組織開展;月度安全檢查由綜合辦公室牽頭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檢查;部門級安全檢查由部門負責人組織本部門相關技術人員或邀請相

      關部門技術人員組成檢查組。

      5.4公司任何部門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有關部門報告,情節嚴重時可向當地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報告。

      5.5綜合辦公室是公司事故隱患排查的牽頭管理部門,有責任定期和不定期督促各部門開展隱患排查工作,并對隱患排查后的整治情況進行跟蹤管理。

      6工作內容與要求

      6.1隱患排查

      6.1.1 隱患排查原則和要求:

      6.1.1.1 安全檢查人員由公司領導、各部門負責人、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6.1.1.2 安全檢查人員必須具有崇高的職業道德,嚴格、認真、細致的工作作風。

      6.1.1.3 安全檢查必須制定明確檢查目的、要求和具體方案,指定專人負責。

      6.1.1.4 安全檢查前由檢查組人員研討檢查方案,確定檢查表格并負責落實檢查必備的工、器、具。

      6.1.1.5 安全檢查一定要深入現場,反復勘察、詢問、查閱資料、綜合分析,得出明確的結論。在查出不安全因素時,提出整改意見。

      6.1.1.6 安全檢查應始終貫徹邊檢查、邊整改的原則。

      6.1.2 隱患排查程序

      6.1.2.1 排查準備:確定排查對象,明確排查目的和任務,根據檢查對象的工作流程預測可能發生的危險危害情況,編制排查計劃、方案和步驟并將檢查內容表格化,準備必要的檢測工、器、具,根據排查目的和任務選擇參與檢查的人員組成并進行培訓。

      6.1.2.2排查方式:通過與崗位人員交談、查閱相關文件和記錄、現場檢查、儀器檢測等方式獲得信息。

      6.1.2.3分析評估:根據排查結果對存在的隱患風險等級進行分析評估,制定整改方案并建立隱患管理臺賬。

      6.1.2.4隱患治理:根據隱患整改方案督促各部門實施整改,并對整改結果進行驗收和評估,實行閉環管理。

      6.1.3隱患排查內容及方式

      6.1.3.1安全隱患排查的內容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和現場安全兩部分,安全管理即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基礎工作的落實及執行情況;現場安全包括環保、設備、用電、消防、檢維修、車輛運輸、職業衛生、人員狀態和勞動紀律等方面。

      6.1.3.2隱患排查采取定期、定項、定位、不定期四種檢查方式。專業定項檢查時,以各專業主管部門為主,組織有關部門參加。

      6.1.3.2.1 定期安全檢查包括公司定期檢查、季節性檢查及節假日檢查。

      6.1.3.2.2 公司安全綜合大檢查每月一次,由辦公室牽頭組織各部門參加,在檢查前制定有明確的檢查目的和方案,落實專人負責組織,現場檢查后要將檢查情況進行匯總評估,下發書面檢查通報。

      6.1.3.2.3各相關部門負責人每月月中組織一次對本部門的安全檢查,并要認真做好記錄,落實好整改工作。

      6.1.3.2.4各班組每月初由班組負責人牽頭組織安全檢查,并要認真做好記錄,落實好整改工作。

      6.1.3.3季節性檢查:綜合辦公室根據不同季節特點,制定檢查方案并組織各相關專業人員開展季節性安全大檢查。

      6.1.3.3.1 春季安全大檢查:以防雷電、防建筑物倒塌、防大風、防火等為重點。

      6.1.3.3.2 夏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火、防暑降溫、防臺風、防汛、防靜電、防食物中毒等為重點。

      6.1.3.3.3 秋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火、防塵、防凍、保溫、檢查安全防護設施等為重點。

      6.1.3.3.4 冬季安全大檢查:防火、防爆、防凍、防凝、防滑、防大霧等為重點。

      6.1.4節假日前,由辦公室牽頭組織各相關專業人員制定檢查方案,開展以防火防爆、崗位責任制履行情況、勞動紀律、治安消防、主輔設備運行情況、后勤等為重點的檢查。

      6.1.5日常安全檢查按如下方式進行:

      6.1.5.1 各班組負責人和崗位人員必須嚴格履行交接班檢查和巡回檢查,特別要對危險點進行重點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如一時無法處理的必須做好警告標識并向領導匯報。如發現重大安全隱患的可直接向領導報告并立即停止作業。

      6.1.5.2 非倒班崗位的人員應根據本崗位特點,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如一時無法處理的必須做好警告標識并向領導匯報。如發現重大安全隱患的可直接向部門或公司領導報告并立即停止作業。

      6.1.5.3 各級領導和各級安全管理人員,應在各自業務范圍內經常深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查找安全問題和隱患,及時督促有關部門落實整改。

      6.1.6 定項檢查

      6.1.6.1辦公室負責檢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辦公文明、后勤衛生。

      6.1.6.2控制指揮中心負責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及弱電機房。

      6.1.6.3設備設施管理部負責檢查所有功能房、所有運行設備及建筑設施。

      6.1.6.4客服保安部負責檢查所有巡更點及消防點位、治安維護。

      6.1.7定位檢查

      6.1.7.1以各防火分區或管理分區為單位進行定位檢查。

      6.1.8隱患排查應以表格化的形式予以記錄,隱患排查表內容主要包括:檢查項目、檢查標準、存在問題、整改建議、整改時間、整改責任人、檢查人、驗收情況、復查人、檢查日期等。

      6.2隱患治理

      6.2.1 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評估分級,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6.2.2 各級檢查組織和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要逐項制訂整改方案,做到“三定”(定方案、定責任人、定完成期限),“四不推”(個人能整改的不推給班組、班組能整改的不推給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推給公司),“五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限期整改完成。

      6.2.3 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各部門負責人組織本部門相關人員立即整改。

      6.2.4 暫時不能整改的項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應分別納入技改技措、安全措施或檢修計劃中,限期整改。

      6.3重大事故隱患治理

      6.3.1各部門一旦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不能及時消除和解決的,應寫出事故隱患報告,立即報送公司綜合辦公室。事故隱患報告主要內容有:報告部門、事故隱患的危害、事故隱患的現狀、現采取的防范監控措施及應急方案、有關隱患的檢查檢測材料、消除隱患的辦法及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現階段隱患監控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6.3.2重大事故隱患應由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牽頭組織評估,明確隱患等級、影響程度和范圍、制定落實整改措施、資金、目標和方案,無法確定方案的,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上報。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6.3.2.1治理目標和任務;

      6.3.2.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6.3.2.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6.3.2.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6.3.2.5治理時限和要求;

      6.3.2.6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

      6.3.3重大事故隱患的組織管理

      6.3.3.1重大事故隱患由控制指揮中心、設備設施管理部、辦公室負責管理,由部門主要領導直接負責。

      6.3.3.2主管部門掌握重大隱患分布,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負責事故隱患現場管理。

      6.3.3.3主管部門制定應急計劃,采取監控措施,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和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6.3.3.4主管部門組織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模擬重大事故發生時應采取的緊急處理措施,必要時組織救援、設備設施調配和人員疏散演習。

      6.3.3.5 主管部門隨時掌握事故隱患的動態變化,實行檢測監控管理,并建立隱患管理檔案,使隱患情況有據可查。

      6.3.3.6 主管部門保證消防器材、救護用品良好有效。

      6.3.4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與防范工作

      6.3.4.1 存在事故隱患的部門,在報告事故隱患的同時,要積極采取防范監控措施落實責任,并按檢查評估后反饋的意見落實整改和防范工作。

      6.3.4.2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責任部門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止使用的相關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6.3.4.3責任部門在隱患整改完畢后,需組織相關技術人員進行審查驗收和效果評估,并對重大隱患管理的相關材料及時歸檔。

      6.3.5公司應當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各部門、各崗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各崗位和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報告。

      6.4相關方及獎懲管理

      6.4.1 公司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公司綜合辦公室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6.4.2 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可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對蓄意對抗檢查或有意不配合,人為設置檢查障礙的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考核處理。

      6.4事故隱患檔案管理

      6.4.1公司、二級部門建立相應事故檔案,辦公室負責生產、人身傷亡事故及其他意外事故檔案的管理、設備事故檔案的管理、火災、爆炸、交通事故檔案的管理。

      6.4.2對于重大事故隱患,公司除按規定報送外,應當及時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6.4.2.1 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的原因;

      6.4.2.2 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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