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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混凝土攪拌站(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11-01 07:00:05 查看人數:37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混凝土攪拌站

      第1篇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混凝土攪拌站

      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始終將安全放在首位。

      1、建立混凝土攪拌站的安全管理體系,實行站長主抓責任到人管理制度。

      2、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資格上崗證》制度,對員工進行入場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3、進入生產區域的工作人員必須配戴安全帽,嚴禁赤腳,穿高跟鞋,拖鞋和易滑鞋進入生產區,生產區嚴禁吸煙,嚴禁酒后上崗,禁止打架斗毆。

      4、嚴禁工作人員乘坐貨運機械設備,禁止在危險地帶作業、停留或休息。

      5、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禁止無證上崗和違章作業。

      6、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定,嚴禁私拉亂接生產用電,必須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

      7、經常檢查,確保安全生產。

      第2篇 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的內容

      “三同時”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工程)、技術改造項目(工程)、引進的建設項目,其職業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人生產和使用。一般稱之為“三同時”制度。職業安全衛生設施是指為了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而采取的消除職業危害因素的設備、裝置、防護用具及其他防范技術措施的總稱,主要包括安全、衛生設施、個體防護措施和生產性輔助設施。我國《勞動法》、《礦山安全法》、《職業病防治法》和《安全生產法》等,對“三同時”制度都作了明確規定。《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三同時”制度從源頭上消除各類項目可能造成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危險因素,保護職工的安全健康,保障新工程項目正常投產使用,防止事故損失,避免因安全問題引起返工或采取彌補措施造成不必要的投入。“三同時”制度的建立,是防止新工程項目帶病投產運行,確保物的本質安全的有效的法律制度。

      “三同時”制度和安全衛生預評價制度結合起來實行,是貫徹“預防為主”方針的具體體現。兩者結合起來實施可使新項目做到更合理,最大限度地消除和減少潛在的危害,真正作到防患于未然。

      “三同時”制度的實施要求從項目論證到設計、施工、竣工驗收都應按“三同時”的規定進行審查驗收,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建設項目在進行可行性研究論證時,必須進行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論證,明確項目可能對職工造成危害的防范措施,并將論證結果載入可行性論證文件。

      (2)設計單位在編制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文件時,應當同時編制《職業安全衛生專篇》,職業安全衛生設施的設計,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職業安全衛生專篇的內容主要包括:設計依據、工程概述、建設及場地布置、生產過程中職業危害因素分析、職業安全衛生設計中采用的主要防范措施、預期效果及評價等。

      (3)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審查批準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職業安全衛生設施的設計,并對施工質量負責。

      (4)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建設項目職業安全衛生驗收規定進行。不符合職業安全衛生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的,不得驗收和投產使用。

      (5)建設項目驗收合格,正式投入運行后,不得將職業安全衛生設施閑置不用,生產設施和職業安全衛生設施必須同時使用。

      第3篇 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制度

      一、安委會組織機構:

      主任:礦長

      副主任:總支書記、紀檢書記、工會主席、五長及后勤分管副礦長

      成員:各科、隊負責人

      安委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科,辦公室主任由安全科長兼任。安委會辦公室全權負責處理日常各及相關管理工作。

      二、安全生產安委會工作責任。

      1、認真宣傳貫徹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及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規、指示、指令等。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的制度、實施、并負責監督檢查現場落實情況。

      3、負責審批年度、季度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計劃職工安全培訓計劃、并負責監督實施計劃情況。

      4、負責對各科隊存在的安全問題及時給予指出,并負責監督整改。

      5、分析公司安全生產形勢,及時了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對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安全生產管理方案作出決策并監督實施。

      6、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檢查和總結公司安全工作,對公司工作作出安排。

      7、負責實施每年一次的應急救援、演習、反風演習工作的分析、布置和防范公司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

      8、隨時向黨總支、董事會匯報安全生產情況,必要時召開公司全體職工代表大會,總結匯報公司本階段安全生產情況。

      三、有關要求。

      1、安委會要定期召開會議。

      2、安委會會議由主任主持。

      第4篇 工廠企業生產車間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生產秩序,保證各項生產正常運作,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本公司的發展,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公司紅沖車間、儀表車間、數控車間、拋光車間和組裝車間全體員工。

      第二章 員工管理

      第三條工作時間內所有員工倡導普通話,在工作及管理活動中嚴禁有地方觀念或省籍區分。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按要求佩戴廠牌(應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廠服。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

      第五條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8小時,晚上如加班依生產需要臨時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寫加班人員申請表,報經理批準并送人事部門作考勤依據。

      第六條按時上、下班(員工參加早會須提前5分鐘到崗),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如遇趕貨,上、下班時間按照車間安排執行),有事要請假,上、下班須排隊依次打卡。嚴禁代打卡及無上班、加班打卡。違者依《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七條工作時間內,車間主任、質檢員和其它管理人員因工作關系在車間走動,其他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相互竄崗,若因事需離開工作崗位須向車間主任申請方能離崗。

      第八條上班后半小時內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離崗,如有私事要求離崗者,須事先向車間主任申請,經批準方可離崗,離崗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第九條員工在車間內遇上廠方客人或廠部高層領導參觀巡察時,組長以上干部應起立適當問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業員照常工作,不得東張西望。集體進入車間要相互禮讓,特別是遇上客人時,不能爭道搶行。

      第十條禁止在車間吃飯、吸煙、聊天、嬉戲打鬧,吵嘴打架,私自離崗,竄崗等行為(注:脫崗:指打卡后脫離工作崗位或辦私事;竄崗:指上班時間竄至他人崗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吸煙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門外。違者依《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第十一條作業時間謝絕探訪及接聽私人電話.禁止帶小孩或廠外人士在生產車間玩耍或濫動車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未經廠辦允許或與公事無關,員工一律不得進入辦公室。

      第十三條任何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易腐爛、毒品、濃氣味等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不得將產品(或廢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臺或流水線上,違者《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第十四條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設備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生產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產車間須完成車間日常生產任務,并保證質量。

      第十五條生產時如果遇到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等不符合規定,有權報告上級處理。如繼續生產造成損失,后果將由車間各級負責人負責。

      第十六條員工領取物料必須通過車間主任開具領物單到倉庫處開具出庫單,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裝車間完工后要將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紙箱等)退回倉庫,不得遺留在車間工作區內。生產過程中各車間負責人將車間區域內的物品、物料有條不紊的擺放,并做好標識,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產品要跟隨流程卡。否則,對責任人依據《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否則,造成工傷事故或產品質量問題,由操作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八條在工作前仔細閱讀作業指導書,員工如違反作業規定,不論是故意或失職使公司受損失,應由當事人如數賠償(管理人員因管理粗心也受連帶處罰)。

      第5篇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制度

      為提高對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映能力,迅速有效地做好突發性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及公司財產損失,保障公司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應急救援范圍

      1、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發生群死群傷或造成巨大經濟損失產生重大影響的各類生產事故。包括因工程質量產生的事故、施工現場毗鄰建筑坍塌、土方坍塌、一氧化碳中毒、架體倒塌等事故。 ?? 二、報告程序及內容 1、報告程序 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負責人或有關人員立即報告公司負責人。公司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將事故簡要情況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安全綜合管理部門等報告,最遲不能超過30分鐘。 ?2、報告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上報人姓名、聯系電話。

      三、應急救援體系 1、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項目部在組織搶險、保護事故現場同時,按照有關規定迅速向有關部門報告。 2、公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前往事故現場,確定危險目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況,要立即向當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3、各項目部及相關單位要按本預案要求,參與搶險救援工作,在救援過程中要聽從指揮,密切配合,協調作戰,保證搶險救援工作做到有條不紊。

      四、保障措施 1、各項目部要結合本項目部實際制定本工程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報公司備案。 2、各項目部要結合實際建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保證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搶救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盡可能減少事故的損失。

      第6篇 公司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

      1、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2、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負傷者或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向項目部或分公司領導報告,項目部或分公司應在2小時內報告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

      3、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研究采取進一步措施。

      4、對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門應當立即按系統逐級上報。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5、發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公司應當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6、輕傷、重傷事故,由項目部或分公司負責人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死亡事故,由公司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7、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的公司和有關單位、有關人員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8、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經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后,由發生事故的項目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9、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玩忽職守或者發生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或者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由公司主管部門或者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公司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在調查、處理傷亡事故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打擊報復的,由其所在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7篇 皮帶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施工作業過程中以及現場安全薄弱環節的管理,及時消除本隊作業區內的安全隱患,有效防止事故的發生。特制定皮帶管理科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

      1、組織機構

      組長:司元真王元禮

      成員:朱冠景朱先偉張兵訾本福王洪成張欽學

      周學儉張昭元郭金光

      組長職責是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責任者;成員各負其責,具體負責本崗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貫徹上級領導提出的有關要求,落實安全責任,全面排查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特別是危險源監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事故應急預案,有效地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發生,建立本質安全型礦井。

      3、排查治理要求內容

      ⑴日常安全隱患的排查與整改:

      ①、召開班前會時,跟班班隊長根據上班交班情況向職工講清各區域所存在的隱患及安全注意事項,班隊長安排或組織人員處理,如本班處理不了的問題,跟班班隊長及時匯報隊值班領導幫助解決。

      ②、班中所發現的隱患,職工自己能處理的必須及時處理,自己不能處理的匯報班隊長給予解決。

      ③、如班中所存在的隱患雖已整改,但在下一班的生產過程中可能會再次出現,則必須匯報科值班領導,便于對下一班進行安排,當班班隊長每班負責對施工作業現場進行安全隱患排查一遍。

      ⑵月度隱患排查與整改

      ①、科每周一不定期由領導小組組長召集小組成員、部分班隊長參加各班組安全討論,對本隊一周的安全狀況進行事故隱患排查,全面排查作業地點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討論并制定具體的整改辦法。如本隊能處理的隱患,組長安排組織人員對事故進行整改處理,如本科不能處理的問題,會后科將隱患情況匯報到礦相關部門請求解決。

      ②、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實責任人,制定整改期限并由責任人負責對整改結果反饋。

      ③、隱患排查記錄由技術員負責填寫“龍東煤礦事故隱患排查表”,經分管礦領導簽字后上報安全監察科。

      ⑶對職能部門檢查出隱患的整改

      ①、對于礦職能科室每天檢查出的問題及隱患,當班能整改的必須及時整改;當班不能整改的,對生產影響不大的,匯報科值班領導,由隱患排查小組人員安排進行整改。對安全生產影響大的,如不處理則不能進行生產。

      ②、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于存在事故隱患的作業場所要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無防范措施的不得生產。

      ⑷考核

      ①、當班班隊長不按照要求對作業現場進行隱患排查的,一次考核50元。

      ②、對嚴重威脅安全的隱患,班隊長必須現場指揮并嚴格按照規程措施的規定進行處理,否則考核100元。職工在隱患處理過程中要服從指揮,積極配合,否則考核50元。

      ③、對隱患排查會議、整改措施、反饋的結果由技術員負責記錄并對記錄的真實性負責,否則考核50元。

      ④、對礦職能部門提出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處理,由于處理不及時或不到位產生的罰款一律落實到具體責任人。

      第8篇 藝校安全生產考核及獎懲制度

      藝術學校安全生產考核及獎懲制度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制,調動廣大教職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積極性,切實加強學校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責任,結合學校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每學期對教職員工進行一次安全考核并做出獎懲。

      2、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分別給予表彰或獎勵:

      (1)忠于職守,積極做好安全工作和勞動保護工作,成績卓著的;

      (2)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免遭重大損失的;

      (3)在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和職業性危害方面提出重要建議取得明顯效果的;

      (4)在其他安全治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議,效果顯著的。

      3、獎勵分為嘉獎、晉升、發放獎金等形式。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1、不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佩帶勞動防護用品、不遵守勞動紀律等違章行為,未造成事故的,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責任。

      (2、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使用易燃危險品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給予警告等行政處分或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

      (3、發現火警,未及時按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對保衛科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人員,予以通報批評。

      第9篇 安全運營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作是公司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級管理人員要牢固樹立安全是第一效益的觀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標本兼治,安全警鐘長鳴。

      二、必須加強安全教育,增強全員安全意識,堅持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的活動,各級管理人員要經常糾違章、查隱患,消除事故苗頭。

      三、發生重大事故(含生產事故),安全稽查部必須在一小時內向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和總經理口頭匯報,二日內向公司寫出書面報告。

      四、事故發生后堅持“三不放過”即:肇事者本人認識不深刻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明不放過;員工不吸取教訓不放過;經常進行“案例剖析”,適時組織現場教育。

      五、堅持車輛“三檢”(日檢)制度,公司必須專人負責回場檢驗,認真填寫《車輛檢查逐日登記表》和《車輛技術狀況合格證》的發放工作,經常保持車況良好。

      六、車輛轉向、傳動、制動、車門、燈光等關鍵部位,須有效良好,嚴禁帶病車上路運行。

      七、事故結案的各種報銷憑證單據,借條等手續一律由傷者本人或家屬代理人辦理,禁止公司內部人員代辦。

      八、嚴格控制事故費用開支,報銷單由部門主管領導、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列支。

      九、駕駛人員交通肇事后,從肇事次月起,預扣事故費用,待結案后多退少補。

      第二章 安全防范措施

      一、目的

      為做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安全防范,預防各種事故的發生,對公司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如下安排:

      二、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成員。

      三、內容

      (一)運營管理部

      1、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研究部署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2、每月不定期的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

      3、檢查監督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情況。

      4、督促建立健全相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二)安全稽查部

      1、每月召開司乘人員安全例會至少一次,宣講安全法律法規、行車安全常識、剖析典型事故等,使司乘人員受教育面達到100%。

      2、每月路檢路查次數不少于三次。

      3、安排專人對駕駛員檔案進行管理。

      4、每月至少一次安全消防大檢查。

      (三)機務管理部

      1、加強車輛二級維護及每日例檢制度,對不按時維護及例檢車輛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格處罰。

      2、每季度舉行一次愛車升級賽活動,使車輛參加率達到100%。

      (四)綜合事務部

      1、確保公司安全生產基礎材料完備、齊全。

      2、加強安全生產宣傳力度,通過板報、圖片等多種形式宣傳安全生產,年度宣傳安全工作次數不少于4次。

      (五)財務管理部

      保證安全生產資金的合理、及時運用。

      第三章 24小時值班制度

      一、目的

      為切實做好道路運輸組織管理工作,確保旅客運輸安全、優質、快速、有序進行,努力做好運輸服務工作,樹立行業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成員。

      三、內容

      (一)值班人員電話必須保持隨時暢通,值班期間要有值班記錄。

      (二)值班人員要及時受理投訴、遺物報失等服務,并按照登記、核實、處理、答復的程序辦理。

      (三)值班人員對突發事件及嚴重違規違章事件,要迅速反應,現場處理。遇有重大事件或發生亡人運輸事故,要及時上報。

      (四)值班人員對值班安排和值班記錄要存檔保留以備檢查。

      第四章 運營車輛管理制度

      一、車輛設專人管理和調度。

      二、建立單車技術檔案,實行一車一檔制度。

      三、實施gps動態監控管理。

      四、建立保險、二級維護,車輛年審告知制度。

      五、除按客運車輛規定強行檢測外,對車輛將實行駕駛員三檢(出車前、行駛中、回場后),班組每周一檢,運營管理部每旬一檢,公司每月一檢制度,建立常規的自查、互查,班組交叉查、部門集中查、公司隨時查的安全檢查體系。

      六、把車輛的日常維護和保養納入強制性任務中,車輛在維修和強制保養時,駕駛員必須到現場配合修理人員進行維修。

      七、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制度,駕駛員不得將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駕駛員因休假、事假等原因離崗時,必須將車輛鑰匙交給運營管理部統一管理。

      八、車輛相關證件由運營管理部統一管理,外派車輛必須到運營管理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證件方可出車,用完后必須交還運營管理部。

      九、對車輛的消耗進行單車核算,對維修、配件、材料、輪胎、油耗等,進行綜合考核對比,并作為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

      十、駕駛員除執行交給的工作任務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動車。

      第五章 車輛裝備管理制度

      一、車輛的經常性裝備:凡原廠裝備的各種附件、儀表、備胎、隨車工具等、以及汽車運輸時根據當地具體情況增加經常性裝備,必須保證齊全、全好。

      二、車輛的臨時性裝備:

      1、季節性運行裝備,冬季應根據地區氣候條件裝備發動機保暖套或三熱氣簾,嚴寒地區還應攜帶隨車預熱和保暖設備。

      2、通過冰雪、泥濘及翻漿道路時,應根據需要配備防滑鏈、牽引繩、鐵鍬等裝備。

      3、從事公路客運的車輛必須配備,一下安全防護器材:

      (1)棍棒(長度60cm、直徑4cm、數量2根)

      (2)繩索(長度200cm、數量2根)

      (3)石灰包(數量2包)

      (4)滅火器

      (5)三角木(數量2塊)

      第六章 駕駛員管理制度

      為提高安全營運工作,規范駕駛員行為,加強駕駛員的安全意識、服務意識,維護公司形象,預防和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真正做到獎罰分明,充分體現公司管理的嚴肅性和公正性,促進廣大駕駛員的工作積極性,特制定客運公司駕駛員管理制度如下:

      一、駕駛員操作規范

      (一)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公司《安全運營生產管理制度》;做到服從管理、遵章守法、愛崗敬業、安全行車、優質服務;樹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

      (二) 由于營運駕駛員具有操作的獨立性和廣泛的聯系性。因此,要求駕駛員必須具有處置問題與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顧全大局的觀念、豐富的旅游業務知識、較強的法律意識以及團結協作的團隊精神。

      (三)自覺遵守規章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四)嚴格執行“限速行駛,有序進站、按站停靠、停穩開門、關門起步”二十字方針。

      (五)切實做好出車前、營運中、回站后的“三檢”工作,堅決杜絕安全隱患的發生。

      (六)不無故空駛、不占道搶行、不穿拖鞋駕駛車輛。

      (七)嚴禁無證駕駛、嚴禁酒后駕駛、嚴禁駕駛員擅自換班、嚴禁將車輛交與外單位的人員駕駛、嚴禁將車輛交與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八)車內發生不明煙火或其它意外時,要沉著冷靜,立即停車,打開車門、疏散游(乘)客、切斷電源、采取果斷的有效的措施,確保游(乘)客生命財產安全。

      (九)發生行車事故時,應立即停車,搶救傷員和財物,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損失和人員傷亡。保護現場并迅速報案,并查找證人。

      (十)雨霧天行車,適當降低車速,提前采取預防性措施,不爭道搶行,霧大時開啟霧燈或小燈,多鳴喇叭,勿太靠路肩行駛。

      (十一)冰雪道路行車,應做到油門緩、變速緩、轉彎緩、轉向緩、抬離合器緩、加大轉彎半徑,盡可能采用發動機制動和間斷制動。盡量避免使用行車制動器,切忌猛打轉向盤或緊急制動、抬離合器踏板時按照“兩快、兩慢、一停頓”的要求操作。

      (十二)過彎道時應減速、鳴號、靠右行,注意觀察。如發現對方來車,有條件的一方或下坡車必須停車讓行。但下坡的車輛已駛入彎道時上坡車應停車讓行。若因有條件的不讓行,發生事故由有條件的一方負責。

      (十三)為了避免下坡時長時間使用行車制動,造成剎車性能變差,下坡時使用緩速器、低速檔行駛。嚴禁空檔行駛。

      (十四)收班后,駕駛員應自覺檢查車輛外表是否完好,若有碰撞、刮擦應及時上報。

      (十五)每個駕駛員要養成一種良好的職業習慣,在停車時按逆時針方向檢視汽車各外露部件是否有異常狀況和失常現象。及早發現隱患,及時排除故障,確保行車安全。

      (十六)駕駛期間保持良好精神狀態,培養良好的心理素質。任何時間不開“英雄車、賭氣車、霸王車”。做到得理也讓人,主動積極地維護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

      二、駕駛員服務規范

      (一)遵紀守法、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牢記“游客至上,服務為本”的服務宗旨。講求職業道德,文明優質服務,充分發揮旅游文明窗口的作用。

      (二)當班時間統一使用標準普通話和“請、您好、謝謝、對不起”等文明禮貌規范用語;與游(乘)客對話時要有親和力。

      (三)行車中不與他人閑談、嬉笑、吸煙、飲食、接打手機、不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

      (四)開、關車門要注意車內,觀察車外,宣傳疏導,防止意外;并在車輛行駛中及時提醒,制止游客將頭、手等伸出窗外或倚靠玻璃門窗等危險行為,確保游客安全。

      (五)維護車內秩序,制止不良行為,發生打架、斗毆、盜竊、刑事犯罪等重要事件時應及時停車,應及時告知乘客和報警并配合公安部門處理。

      (六)禁止游(乘)客將“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帶上車。

      (七)游客上車時,駕駛員必須站立迎接。發車前,駕駛員必須自我介紹,本次車由我為您提供服務,該車由××站發往××景點,祝大家旅途愉快,請對我們的服務提出寶貴意見。在車輛起步前,要準確操作車內視頻,播放光碟。

      (八)車輛在運行中出現故障不能繼續行駛時,應向游(乘)客致歉并說明原因,迅速向調度匯報,盡快將游(乘)客送到目的地。

      (九)與游(乘)客發生糾紛時要得理讓人,要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當受委屈模范。

      三、駕駛員著裝管理

      (一)駕駛員上班時間必須按公司規定統一著裝,禁止穿著自備服裝及佩戴有損公司形象的飾物。

      (二)駕駛員上班時應按規定系領帶,佩戴工作牌。做到規范、安全、優質、高效的服務。

      (三)工作服必須保持干凈、整潔、無皺褶,禁止卷褲腿、袖口等不文明行為。

      (四)駕駛員工裝、工作牌上崗時穿著使用,嚴禁外借他人。

      四、車輛衛生保潔管理

      (一)要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服務設施齊全有效。做到“三無六凈”,即無塵土、無油污、無果皮紙屑和車身凈、頂棚凈、空調系統凈、座椅凈、地板凈、玻璃凈。

      (二)車輛實行全天候保潔、車廂每趟清掃,不留死角。

      (三)雨天應保持車輛號牌清晰,燈光齊全有效。

      (四)停車場地衛生應隨時保潔、地面無垃圾、無油污、無煙頭。

      五、獎勵

      公司設立優秀駕駛員獎、委屈獎、好人好事獎。年終通過考評、評比,對公司做出突出貢獻的,由公司設立獎勵基金給予獎勵。駕駛員年終評先標準:

      (一)考勤:每月為滿勤,無病事假和曠工(包括違章停班)。

      (二)任務:完成全年計劃公里和公司安排的其他出車任務。

      (三)節能:全年無超材料、超油。

      (四)安全:一年內無任何責任事故者事故。

      (五)服務:無責任糾紛,無新聞媒體曝光現象。

      (六)一年內公司安全、優質服務檢查中全部達到95分以上者。

      (七)學習:安全日、安全活動無遲到缺席者。

      (八)無其他不良現象。

      六、罰則

      (一)發生行車責任事故或機械責任事故,符合下列情形,給予責任人黃牌警告,留用一年察看。

      駕駛員全年累計事故費用以責論攤達一萬元。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駕駛員一年內累計發生3起負主要責任以上的事故;一個月內連續發生3起以上輕微事故。

      2、駕駛員二年內累計發生5起負主要責任以上的事故。

      3、全年事故費用以責論攤達15000元以上。

      4、駕駛因違法、肇事被吊銷駕駛證的。

      5、駕駛員發生負同等以上責任的死亡事故。

      6、涂改或撕毀行車路單。

      7、不服從管理,不服從調度的。

      8、擅自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的。

      9、酒后駕駛車輛或闖紅燈的。

      10、行車中打手機、吸煙的。

      (三)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肇事駕駛員與公司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由綜合事務部辦理相關手續。

      (四)駕駛員在營運中發生責任糾紛或管理人員調處服務糾紛不當,造成不同程度影響,損害公司形象者,給予以下處罰。

      1、服務用語不當,宣傳解釋不清,回答游客詢問不正確而引起糾紛,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任人50至100元罰款。

      2、態度惡劣,語言粗俗,對游客進行惡意中傷,人格攻擊者,給予停班待崗7天;造成惡劣影響者或嚴重違規等被新聞媒體曝光者,給予責任人待崗一個月并處100至150元的罰款。

      3、服務糾紛發生后,得理不饒人,辱罵毆打游客或在行車中嚴重違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嚴重損害公司形象者,除賠償醫藥費及其它費用外,同時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4、發生責任服務糾紛后,責任人一律停班檢查,糾紛處理未完結(含賠償和罰款未交清)不得安排上班。

      (五)駕駛員遲到一分鐘扣10元,30分鐘之內按遲到處罰;超30分鐘按曠工處理。

      (六)公司員工曠工一天向公司繳納20元管理費,連續曠工十五天予以除名。

      (七)安全、優質服務、車況、衛生等綜合考評項目為百分制,每一分10元,95分為及格。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責任人20元/次罰款。

      1、不按規定著裝或穿戴工作制服。

      2、衛生檢查一項不合格。

      3、優質服務、線路運行、車況檢查低于合格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節給予責任人50元至100元/次罰款。

      1、違反“二十字”方針任何一項。

      2、駕駛車輛時不帶駕駛證。

      3、車輛有故障不報修者。

      4、不簽路單者。

      5、駕駛員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車上路運行。

      6、遲到、早退、私自換班以及有其它違反規章制度行為的。

      7、不參加安全活動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責任人停班、停崗3天地處罰,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1、無故空駛,越線行駛。

      2、行車中與人閑談有礙行車安全的。

      3、不服從車輛線路調度的。

      4、調度員對駕駛員酒后駕車未及時監督制止和報告者。

      5、因車速快或其他原因使車輛掉邊溝的。

      6、公司員工在工作期間賭博、打架鬧事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200元/次罰款。

      1、營運中兩車互相追逐、超車或下坡空擋滑行。

      2、不服從調度員、安全管理人員現場指揮,不配合安全檢查。

      (十)行車中遇兩車相會,應減速或停車讓行,如因相互不讓發生事故,除兩車損失由當事人雙方賠償外,另罰款500元,停薪1至3月。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500元/次罰款。

      1、因缺水、缺油等人為原因致使發動機受損。

      2、駕駛員涂改、偽造行車路單。

      (十二)駕駛員必須保持旺盛精力,若因睡眠不足或其它原因影響行車安全的,應令其下車休息,有正當理由的按休假處理;無正當理由的作曠工處理。

      第七章 行車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一、目的

      為加強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內容

      (一)司乘人員安全例會每月一次,每月的10日晚上召開。每次會議原則上不少于90分鐘。另外,利用各種形式進行長期有效的安全教育。遇有特殊情況或發生重特大惡性行車事故時,應隨時召集開會,予以研究、分析和處理。

      (二)行車安全工作例會主要內容:

      1組織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勞動保護的學習,及時傳達政府、上級行業管理部門的文件精神和指示要求。

      2、總結、分析公司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隱患、薄弱環節和需要重點防范的安全工作,布置下步安全工作要求。

      3對本公司和報刊上的典型事故案例進行分析,吸取事故教訓,采取針對性防范措施。

      4根據天氣季節、節假日等不同時期行車安全防范工作要求,提醒駕駛員、乘務員特別注意事項,確保行車安全。

      (三)行車安全工作例會應建立會議記錄,實行簽到制度。

      四、工作例會管理規定

      (一)對請假或因故缺席的安全會議的第二天要進行補課,安全會議領導班子成員必須全部參加,無故不參加安全會議每次罰款50元,屢教不改者調離工作崗位;

      (二)安全會議到會率必須達到100%,嚴格會場紀律及衛生管理,做好會議記錄;

      (三)應到會人員進入會場后,認真仔細地填寫《會議簽到表》;會議中,由會議記錄人仔細填寫《會議記錄》;

      (四)不許遲到。無故遲到5分鐘以內罰款人民幣5元;10分鐘以內的罰款人民幣10元,以此類推…;如果其中有誰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也必須事先向安全稽查部負責人請假,得到批準后,方可不參加此次會議;

      (五)工作例會非遇特殊情況,未經安全稽查部負責人同意,不得取消或改期。

      第八章 車輛稽查制度

      一、公司安全稽查部負責公司一切生產經營活動的稽查監督。主要責任是宣傳國家運輸政策,監督車輛的運行和企業制度的實施,預防和查處經營中以權謀私,以車謀私等貪污行為及損害企業利益和形象的違紀行為和人。

      二、公司稽查人員負責市(區)內線的運輸稽查任務,重點工作是預防和查處司乘人員利用職權謀私、貪污票款、收錢不給票,少撕票、收售回籠票、濫用車票、漏開、多開、少開票據、涂改憑證等損害公司利益和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監督服務規范言行的實施。

      三、稽查工作流程:公司稽查人員當日收集材料報告公司安全稽查部審核,并作處理意見,由公司安全稽查部送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和總經理,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和總經理審批作出處理決定,綜合事務部對處理決定發文反饋到各主管部門及財務管理部,各部門通知到個人。

      四、稽查辦法和要求

      (一)稽查工作可采取明查、暗查、定點、流動查、多路查和行業聯合檢查等形式。

      (二)執行稽查任務時,必須兩人以上,發現問題及時做好記錄和材料取證工作,及時作出處理報告,確保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三)稽查人員不得私下處理違紀、違規行為和人,經濟處罰金額必須上交公司財務管理部,并開具財務收據,如有違反,一經核實,對稽查人員直接作出下崗處分。

      (四)稽查人員每月上路稽查不能少于15天,日班稽查率達到60%,并做好稽查日志,月底匯總一次違紀情況,擬出公文初稿,報安全稽查部,安全稽查部遞呈總經理,總經理簽發意見和發文決定,由綜合事務部發文,及時處理和通報。

      (五)稽查工作人員必須與要處理的當事人當面指出其違反稽查管理的違紀行為。

      第九章 交通事故處理

      公司在冊駕駛員,駕駛公司車輛營運和其它運輸任務時,因過失發生碰撞、傾斜、碾壓、爆炸、墜車、車內等事故,致使人身傷亡,財產損失者屬交通事故。

      一、交通事故等級劃分

      (一) 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及事故總費用的分攤比例

      (一)次要責任:10%--40%。

      (二)同等責任:50%。

      (三)主要責任:60%--90%。

      (四)全部責任:100%。

      三、交通事故經交警部門或公司安管部門進行責任認定后,肇事駕駛員根據以責任攤費用,按以下比例給予內部經濟賠償。

      (一)行車事故:按事故總費用,負全部責任賠償20%,主要責任賠償15%,同等責任賠償10%,次要責任賠償5%。

      (二)車內傷人事故:按事故總費用,全部責任賠償40%,主要責任賠償30%,同等責任賠償20%,次要責任賠償10%。

      四、因機械故障導致的交通事故或機械事故,經公司及生產廠家鑒定,駕駛員無責任的免予賠償;有責任的按交通事故規定標準賠償。

      (一)發生交通事故在500元以下(保險公司不賠),根據事故的總費用,駕駛員按責任承擔經濟賠償。

      1、賠償比例:全部責任30%、主要責任25%、同等責任20%、次要責任15%。

      2、停班處罰:事故費用達到200至500元,停班2天并扣除停班天數的底薪工資。

      (二)發生交通事故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根據事故總費用,駕駛員按責任承擔賠償。

      1、賠償比例:全部責任20%、主要責任15%、同等責任10%、次要責任5%。

      2、停班處罰:停班5天并扣處停班天數的底薪工資。

      (三)一月內連續發生三起責任碰掛事故,停班學習7天,并扣除停班天數底薪工資。停班天數超出出勤天數,每天另交20元管理費,并取消年終評比。

      (四)嚴重違法肇事的處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于嚴重違法行為,違法肇事的費用由責任人承擔。視其情節輕重,加重經濟處罰,并停班學習。

      上班時間穿拖鞋、行車中吸煙、閑談、無證駕駛;停班5天。

      以上違章行為,一月內發生2次以上者,將停班7天處理,停班期間全部扣除底薪工資并取消年終評比。

      五、肇事駕駛員每起事故經濟賠償達60%以上,可由本人書面申請,所在部門視其工作表現簽署意見,安全稽查部審核,報公司研究決定后,適當減免費用。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責任人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一)肇事逃逸、故意破壞、偽造、私撤現場、毀壞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者。

      (二)酒后駕駛或其它嚴重違章肇事者。

      (三)將車交給無證人員或公司以外人員駕駛者。

      (四)駕車從事與公司工作無關的活動者。

      (五)非當班駕駛員擅自駕車。

      第十章 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為了強化公司各職能部門管理責任制,促進公司各職能部門領導以及員工恪盡職守,提高管理工作效率,防止和減少安全行車事故的發生,依照公司的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是發生安全事故后,給公司造成損失或產生不良影響,針對拒絕、放棄、推諉、不完全履行職責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部門和人員進行相應的責任追究。

      二、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責任:

      (一)因機務管理部維修不當,造成運營中出現安全事故調查屬實的,追究機務管理部責任并承擔全部直接經濟損失。

      (二)車輛在運營中出現行車安全事故,按《安全管理規定》追究當事人經濟責任,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造成的停班損失、協調費用。

      (三)不認真履行職責,管理措施不到位,導致事故發生的,處罰責任人200元。

      (四)不依照公司相關規定的權限、程序和時間開展工作,對上級隱瞞問題或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不按規定進行處理和上報,對包庇、袒護、縱容、徇私舞弊的,處罰責任人500元。

      (五)在處理安全事故過程中,責任人擅自調整責任比例,給公司造成損失和利益侵害的,處罰1000元。

      (六)安全員、車隊長、安全稽查主管、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負安全事故連帶責任,按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經濟責任。所轄部門事故總損失超過2萬元的部分,按5‰,3‰,2‰,1‰,1‰比例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第十一章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時有效地開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所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原則

      (一)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二)以事故發生單位為主組織自救;

      (三)有關部門和個人事故發生單位承擔施救費用;

      (四)都必須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事故施救所需的一切便利條件;

      二、應急小組及工作職責

      公司成立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由公司總經理任組長,各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各管理人員為成員。同時建立應急小分隊,全面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統一指揮、統一協調和統一行動,堅決服從公司調派,成員必須做到通訊24小時暢通。

      (一)統一協調公司應急救援特大安全事故;

      (二)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計劃;

      (三)統一調配施救人員、資金、車輛、物資、器材;

      (四)及時向公司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小組匯報;

      (五)必要時向交通主管部門請求支援應急救援工作;

      (六)組織落實交通、安監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應急準備

      (一)各部門應加強全員的安全教育,提高本部門防范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能力;

      (二)不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保障應急能力;

      (三)協調與各兄弟單位組織聯系;

      四、應急處理

      (一)救援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向上級各有關部門報告;

      (二)事故發生后,公司主要負責人、各部門負責人應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有關人員協助有關部門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和物資,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三)參加現場救援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救援方案實施救援,未經指揮部批準,不得擅自改變計劃;

      五、責任追究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負有領導與管理責任的有關人員和其它直接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公司追究其責任并給予行政處理;

      (一)未實施應急預案致使怠誤應急救援時機的;

      (二)拒絕承擔應急救援義務的;

      (三)玩忽職守導致安全生產事故擴大的;

      (四)對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故意拖延報告的;

      (五)阻礙、干擾事故救援人員工作,或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拒絕提供與事故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六)其它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造成危害的。

      六、附則

      本制度由公司通過后執行。

      本制度與集團相關制度有沖突的,以集團制度為準。

      第10篇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約談、問責制度

      一、各單位負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本制度接受約談:

      1、所屬項目發生一人以上死亡事故的;

      2、不及時貫徹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政策和要求的;

      3、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的;

      4、未按時完成督辦的重大安全隱患整治任務的;

      5、工程局認為有必要約談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單位生產經理、安全總監、項目經理進行約談:

      1、所屬項目發生重傷、火災、爆炸等事故的;

      2、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不到位、安全生產職責不落實,現場管理混亂,經工程局督促或處罰仍不認真整改的;

      3、對重大安全隱患聽之任之,不認真督促整改的;

      4、未組織落實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使安全生產所需人力、物力和資金的投入得不到保證的;

      5、所屬工程項目因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問題被當地政府部門通報、批評、處罰,新聞媒體曝光,造成負面影響的;

      6、工程局認為有必要約談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取消責任單位負責人的年度評優,職位、職稱晉升等資格,并按照工程局相關制度給予處罰:

      1、所屬項目發生 2 人(含 2 人)以上死亡事故的;

      2、對重大安全隱患的治理和整改不重視、不布置、不要求,造成負面影響的;

      3、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未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救,造成嚴重后果的;

      4、違反規定遲報、謊報、漏報,或隱瞞生產安全事故的;

      5、阻礙、干涉事故調查工作正常進行的。

      對于情節嚴重,給工程局生產經營活動造成重大影響的,由工程局安全總監上報工程局領導班子決定對責任單位相關負責人的處罰。

      四、工程局董事長或總經理主持對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約談、問責。工程局安全生產主管領導及安全管理部總經理主持對各單位生產經理、安全總監、工程項目負責人的約談。

      五、約談、問責一般以談話的形式進行,約談、問責前,由工程局安全管理部通知約談、問責對象,告知約談、問責的時間、地點、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約談、問責時,應安排專人記錄,形成約談、問責紀要并及時發送被約談、問責單位;約談、問責后,被約談、問責單位應在 15 日內將約談、問責要求落實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

      六、對無故不接受約談、問責或不認真落實約談、問責要求的單位和個人將進行通報批評,并按有關規定追究被約談人的責任。

      第11篇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十四)

      1目的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順利進行。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下屬生產單位。

      3安全生產教育

      3.1每年由生產單位自行組織對員工專門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培訓。

      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3.3新進公司的員工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3.4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范、操作規程等。

      3.5生產單位必須建立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沒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在生產現場從事作業或管理活動。

      3.6公司辦公室對生產單位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沒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的,將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4安全管理小組

      4.1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管理小組,單位負責人任小組組長。

      4.2安全管理小組職責:

      4.2.1對各本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評價。

      4.2.2落實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措施。

      4.2.3有權對有關安全措施及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進行審定。

      4.2.4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采取處理措施。

      5安全生產檢查

      5.1按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范、操作規程進行。

      5.2定期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由安全管理小組組長主持,安全管理小組成員參加。

      5.3經常性檢查

      5.3.1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

      5.3.2安全員及各班組兼職安全人員進行巡回檢查。

      5.3.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

      5.4自檢、互檢、交接檢

      5.4.1自檢:班組作業前、后對自身的作業環境和工作程序進行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5.4.2互檢:交叉作業時,班組之間相互檢查監督,共同遵章守紀。

      5.4.3交接檢:上道工序完成的設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組進行自檢明確人無誤時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組;下道工序班組在使用前,應同上道工序班組共同進行安全檢查驗收,確認無誤后,下道工序班組方可使用。

      5.5發現隱患的部位,可視問題的嚴重程度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5.6定期檢查及專項檢查要有檢查記錄,并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證。

      6安全管理

      6.1下列能夠引起人身及火災、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須列入管理對象:

      6.1.1各類機械設備,手動、電動工具,電路、電力設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庫、倉庫等。

      6.1.2易爆炸物,如鍋爐、壓力容器、火藥、炸藥等。

      6.1.3強酸、強堿及亞硝酸鈉等有腐蝕、有毒有害的化學物質。

      6.1.4與地面位置相差較大的作業如登高、高溫、熱蒸汽、超低溫物體等。

      6.2重點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對存有危險作業部位(工段)、不安全狀態(因素)和國家、行業有規定的防范對象進行掛牌警示、作安全標志、劃重點防護區或安全警戒區,并建立重點部位檔案。

      6.2.2重點防護區、警戒區內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a)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存放雜物、施工、攜帶火種。

      b)在警戒區域附近實施明火作業或爆破作業前,必須通知安全員,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后才能進行。

      c)機動車輛在警戒區域不得超速行駛與停留,人員不得在警戒線內逗留;

      d)警戒區域內,未經分管領導允許并由專門人員陪同不得到現場參觀。

      6.2.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移動、摘除警示和安全標記。

      6.3個人及設備的管理

      6.3.1生產個人有接受安全知識培訓和教育的義務。

      6.3.2生產個人應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遵守有關設備及工藝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有毒、有害物等的管理規定。

      6.3.3生產個人應做好個人安全防護措施,特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6.3.4設備管理部門應制定設備技術操作規程,并確保這些操作規程得到有效實施和執行。

      6.3.5設備管理及使用部門應制定對機械設備的定期維護、保養和檢修制度,檢修應包括影響設備及安全的所有部位、部件、各種儀器儀表等。

      6.3.6對設備的檢修情況應形成記錄,存檔備查。

      6.4消防安全

      6.4.1對存有火災隱患的地點、部位、場所,必須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設置防火標志或標語,并配備消防器材、器具。

      6.4.2應建立明火作業及安全用電制度。電器線路除專業人員外其他人嚴禁亂搭亂接。從事電氣焊、烘烤作業時,應做好周圍的防護措施。

      6.4.3使用、貯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按其性能安全使用、貯存,并嚴格管理。

      6.4.4所有倉庫內貯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分堆存放并留出間隔和通道,庫內必須保持清潔,倉庫內嚴禁吸煙,嚴禁使用明火。

      6.4.5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要責任到人,經常檢查、維修和保養,保證完整、性能良好。

      6.4.6水防器材應每一年、干粉滅火器每半年進行一次質量標準檢查,并做好記錄。

      6.4.7消防器材應按規定放置,除檢驗救災用于滅火外,嚴禁亂動、挪作他用。

      6.4.8生產單位負責對本單位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檢查、保養。

      7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7.1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加強組織紀律性,服從管理。

      7.2班前班組長要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教育,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和對他人人身安全的防護意識。

      7.3各班組長根據員工身體狀況分配生產任務。特種作業人員生病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7.4作業人員有權拒絕執行違章指揮命令。

      7.5嚴禁不了解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的員工和未持證上崗證的特種作業人員進入生產現場作業。

      7.6進入現場

      作業必須執行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8安全責任目標管理

      8.1生產單位必須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按責任中安全管理目標,細化分解,并于各部門及生產車間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8.2安全目標責任書必須明確事故指標、安全指標和安全生產達到的標準,及獎罰硬指標。

      9安全管理考核

      9.1為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生產現場達到安全文明衛生標準,按安全管理目標對生產單位管理人員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

      第12篇 生產安全聯系制度

      一、地測部門、生產技術科、安全通風科、機電科、調度室等生產部門應互相協調、互相配合、互相監督。有關業務聯系時必須通過書面形式(委托書)或會議形式進行。通過會議進行的業務聯系,應有詳實的紀要。

      二、其它部門需要地測部門提供地測資料時,必須提交經總工程師簽字的委托書,地測科按以下規定時間提交:

      1、礦井技術改造,擴建、水平延伸等設計所需的地質測量資料,應在設計前三至五年通知地測部門,地質測量資料應在設計前半年交付。

      2、采區設計所需的地質測量資料至少應在設計前二年通知地測防治水部門,地質測量資料在正式設計前三個月交付。

      3、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質測量資料,應在回采面貫通后五天內提交。

      4、掘進各類巷道所需的地質測量資料,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地測部門,地質測量資料在設計前十五天交付。

      5、小型設計所需的地質測量資料事先聯系,商定提交期限。

      6、重要井巷貫通工程,根據設計圖紙,在總工程師的主持,通過業務會議共同確定貫通允許偏差,保證地測人員有足夠的測算時間。

      7、凡沒有委托書或委托書時間沒有按本規定要求的,地測科有權滯后提供地測資料。

      三、地測部門與施工單位業務聯系;

      1、地測部門向施工區隊提供掘進地質說明書,作為編寫作業規程和施工的地質依據。

      2、各類巷道開口,需提前三天填寫委托書,通知地測部門準備資料,以便按要求放線,停頭或復工應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地測部門,地測部門應及時準確地測定停頭位置,并填繪在圖紙上。

      3、施工單位必須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巷道的中腰線,如果跑線,應及時通知地測部門進行檢校。

      4、在測量給線,地質調查和超前鉆探探煤厚時,施工單位應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測部門應隨時把掌握的資料通知有關部門。

      5、當掘進巷道將要貫通或進入危險區前,地測部門必須按規定的安全距離,以通知單形式事先通知施工單位及有關部門。

      四、地測部門要做好業務保安工作,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礦井測量規程》、《礦井地質規程》、《生產礦井儲量管理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中關于地質、儲量管理、測量方面的安全、生產規定。

      五、因違反以上規定造成事故的,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六、本制度由總工程師、地測部門監督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混凝土攪拌站(十二篇)

      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始終將安全放在首位。1、建立混凝土攪拌站的安全管理體系,實行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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