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規范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保障員工人身和企業財產的安全,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管理原則。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和職員。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四條不斷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各類人員應負的崗位責任。
第五條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企業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處理。安全生產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六條企業總經理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包括以下六條。
1.遵守國家、省、市和管理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總經理的任期目標要有安全生產內容,把安全管理納入企業管理工作計劃。每年應從固定資產更新和技術改造資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術改造資金,用于安全項目。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工業衛生要求。
5.負責對本企業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結合本企業的生產技術特點,組織有關安全管理人員制定各種安全管理制度,相關制度主要包括:職工安全生產守則、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工傷事故管理制度、化學物品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檔案(包括職工安全教育檔案、事故檔案、設備檔案、事故隱患整改檔案等)管理制度等。
第七條各部門經理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包括以下九條。
1.組織、指導、督促本部門遵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計劃,并組織落實。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合理安排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定期召開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會議。
5.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6.建立本部門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7.組織安全檢查,定期巡查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狀況并督促部門對存在的隱患進行整改。
8.協助和參與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的登記、統計、報告、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9.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完成安全生產任務。
第八條公司基層員工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共包括以下四條。
1.積極參加企業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生產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企業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企業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三章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第九條企業以追求“零事故”為目標,具體項目包括以下六條。
1.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
2.不發生有責任的電網事故。
3.不發生重大設備事故,重大火災事故。
4.不發生生產性重大交通事故。
5.無對社會造成嚴重影響的事故,無“五誤”事故及人員責任事故。
6.不發生因違反調度紀律而造成的事故。
第十條為實現上述安全生產目標,企業實行三級管理體制。各級的管理目標如下所示。
1.公司不發生人身重傷,杜絕人身死亡和重大設備損壞。
2.部門控制一類障礙和人身輕傷,不發生重傷和責任事故,杜絕違章指揮和負同等責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3.生產班組控制異常,不發生障礙和輕傷,杜絕一切違章作業。
第四章安全教育與培訓
第十一條本企業總經理、部門經理以及各安全負責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第十二條本企業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企業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第十三條企業必須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條各類安全教育合格證按規定復審,逾期不復審,合格證無效。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每兩年由發證單位復審一次。
第五章安全生產活動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在每月月末主持召開一次安全分析會,總結本月安全生產情況,分析事故教訓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研究采取預防事故的對策,提出下月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及要求。
第十七條各部門每月初,根據公司安全生產要求,由各部門自行組織安排開展一天的安全生產日活動。
第十八條各班組每星期一安排本周的安全生產活動,時間不少于半小時,活動內容主要總結上周本班組安全生產情況和執行各項規程制度情況,通報忽視安全的現象以及近段時間下發的各類事故,傳達領導指示和會議紀要等。同時,針對本周即將進行的主要工作,提出相應的安全措施及要求。
第十九條積極開展“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工作。結合實際綜合應用“安全性評價”,“危險點分析”等方法,對企業和工作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科學分析,風險評價,找出薄弱環節和事故隱患,及時采取防范措施。
第五章安全生產檢查
第二十條企業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部門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第二十一條企業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第二十二條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操作的設備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再進行操作。內容如下。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第二十三條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項。
1.是否有員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員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第二十四條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企業每年對電梯、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六章安全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五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二十六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配備合理,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消除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二十七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的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八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二十九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的,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部門領導人的責任。
第三十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對事故責任人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法律的,由國家相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對部門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并處行政處分。
第三十三條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和設備損毀,使正常生產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并組織實施)。
第三十四條發生的無人員傷亡生產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5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等于或大于501元,小于3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等于或大于3001元,小于1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等于或大于10001元的事故。
第三十五條發生事故的部門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態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識,詳細記錄、拍照或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部門主管部門(領導)和公司辦公室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1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過程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對事故責任者作出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三十六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公司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責任人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司機應
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部門領導。部門應在5天內將肇事司機報告隨本部門報告一并送交辦公室備案。
2.對員工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2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均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按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司機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發生交通事故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節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并全廠通報。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發生事故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20%工資。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門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10%的工資。第三十七條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人力資源部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三十八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法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各級部門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并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采取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取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自移動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工作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制定、修訂、完善和廢止,交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若有與本制度相抵觸的,按本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第2篇 某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度
一、廠長崗位職責
負責企業的全面管理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企業安全負全面領導責任。
l、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組織制定本企業安全規章制度。
2、對需整改的項目進行調查研究,組織制定整改方案,指定專業人員及時整改到位。
3、定期組織召開安全領導小組工作會議。
4、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工作全面檢查。
5、指導、支持專職安全員的工作。
6、在安全工作中做到生產服從安全、親情服從原則。
二、安全副廠長崗位職責
1、負責企業安全工作,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2、負責制定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衛制度。
3、定期組織召開班、組長、專職安全員工作會議。
4、負責安全整改工作,制定安全整改方案,及時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5、每天審查安全日志,及時向廠長反映安全動態。
6、嚴格按安全生產有關規定督導生產。
7、負責組織安全大檢查,對危險工序每天檢查2次以上。
8、負責組織安全知識學習、培訓。
三、生產副廠長崗位職責
1、負責產品開發、引進、改進工作,配合安全副廠長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制定產品開發計劃和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
3、嚴格按規程組織生產,按規定使用廠房,危險工序做到每天檢查一次以上。
4、負責產品安全生產技術指導、明確工藝、技術變更情況,指導制定新的安全措施。
5、根據藥物和產品性能、指導制定安全管理方法。
6、定期組織召開班組長安全生產會議。
四、安全保衛科長崗位職責
1、負責本科室全面工作,組織安全工作會議和安全檢查。
2、檢查、指導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3、負責安全措施和安全整改的落實。
4、填寫安全日志,將安全目志送安全副廠長審閱、簽字。
5、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6、負責安全保衛制度的制定。
五、專職安全員崗位職責
1、負責轄區安全檢查和指導工作。
2、制止各種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3、發現隱患及時制止并落實整改,發現重大隱患應采取緊急措施,及時向主管部門和主管領導報告。
4、發生事故及時報告,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
5、將每日安全情況向上一級主管領導匯報。
六、車間主任崗位職責
1、負責車間全面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本車間人員進行安全生嚴。
3、負責清點上、下班人員。
4、負責車間衛生工作。
5、制止一切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6、制止工作串崗行為,杜絕超員生產現象。
7、嚴格按照產品工藝流程要求組織生嚴。
8、每天將本車間安全情況向專職安全員或安全保衛科匯報。
七、藥物原材料保管員崗位職責
1、根據藥物性能搞好分類儲存。
2、按堆垛要求進行堆垛,堆垛與墻間距不少于0.45m,貨架離地面高度不少于0.3m,煙火藥堆高不超過1m。
3、各種藥物有明碼標識,必須注明藥物名稱、產地、生產企業、生產日期、有效期限。
4、定期檢查藥物儲存情況。
5、嚴格運輸規定,藥物必須由專業人員運送。
6、杜絕藥物混合運輸和同時多人運輸。
7、做好防火、防水、防潮和清潔衛生工作。
8、及時處理安全隱患。
八、成品庫保管員崗位職責
1、根據產品種類分別堆垛儲存。
2、根據安全要求,堆垛高度不得超過2m,成箱成品堆垛高度不得超過2.5m,運輸通道不得少于2m。
3、懂得產品性能,對裝卸工人作安全工作技術指導。
4、帳目明晰,帳物相符。
5、做好防火、防水、防潮、防事故工作。
6、保持倉庫內整潔衛生,不準堆放半成品及其他任何貨物。
九、收發室收發員崗位職責
1、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藥物、半成品發放,堅決杜絕超量發放行為。
2、半成品、散裝成品堆垛高度不得超過1.5m。
3、藥物、半成品、散裝成品堆放必須有明碼標識。
4、收發室內總藥量必須按照核定數量存放。
5、做好防火、防水、防潮、防事故工作。
6、保持室內整潔衛生。
第3篇 某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指引和約束人們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行為、是安全生產的行為準則。其作用是明確各崗位安全職責、規范安全生產行為、建立和維護安全生產秩序。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和基本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產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各級負責人、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生產部門和各崗位生產工人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其實質是“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業法定代表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的企業負責人,負主要領導責任;分管業務工作的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車間、班組的負責人對本車間、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各職能部門在各自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各崗位生產工人要自覺遵守安全制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在本崗位上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2、安全操作規程
安全操作規程是生產工人操作設備、處置物料、進行生產作業時所必須遵守的安全規則。
安全操作規程應包括以下內容:
(1)作業前安全檢查的內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驟、要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3)作業過程中巡查設備運行的內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5)作業場所、作業位置、個人防護的安全要求。
(6)作業結束的現場清理。
(7)特殊作業場所作業時的安全防護要求。
安全操作規程對防止生產操作中不安全行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法規得到認真貫徹,在管理與安全生產有關事項時有一個行為準則,企業應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職工安全守則
(2)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3)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險作業審批制度
(6)特種設備、危險性大的設備、危險化學品運輸工具和動力管線的管理制度
(7)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8)職業衛生管理、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
(9)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10)“三同時”評審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評審制度
(11)安全生產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12)危險化學品包裝物管理制度
(13)危險化學品裝卸、儲存、運輸和廢棄處置安全規則
(14)危險化學品銷售管理制度
(15)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制度
(16)危險化學品托運安全管理制度
(17)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安全評價制度
(18)本單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援的制度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制定
安全制度的建立與健全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時要注意以下問題。
1、依法制定,結合實際。企業制定安全制度,必須以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為依據。要根據法規的要求、結合企業的具體情況來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劃分要按照企業生產管理模式,根據“管生產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來確定。
2、有章可循,銜接配套。企業安全制度應涵蓋安全生產的方方面面,使與安全有關的事項都有章可循,同時又要注意制度之間的銜接配套,防止出現制度的空隙而無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復又不一致而無可適從。
3、科學合理、切實可行。制度是行為規范,必須是符合客觀規律的,特別是操作規程。如果制度不科學那將會誤導人的行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瑣復雜將難以順利執行。
4、簡明扼要、清晰具體。制度的條文、文字要簡練,意思表達要清晰,要求規定要具體以便于記憶、易于操作。
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實施
制度的作用是規范行為,如果制度制定了不能認真執行,就失去了制定制度的意義。為使制度能得到很好的執行,成為廣大職工的自覺行動,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教育先行、提高執行自覺性
制度的條文只是提出了行為的規范、操作的要求,即規定“怎么做“,而“為什么要這么做”,一般是不可能在條文中作詳細的解釋。要把一件事做得好,那就必須使做事的人明白為什么要這樣做,從而發揮其主觀能動性。制度頒布后,必須要進行相應的教育解釋工作,使職工明白為什么要制定這樣的制度,從而避免消極態度、抵觸能情緒,提高執行制度的自覺性。對于操作規程更要輔以一定的培訓,對操作要領、安全要求作出詳細的解說。
2、檢查督促、嚴格執行
制度是從整體、長遠利益考慮而制定的,對個人的某些利益與自由必然會產生一定的限制與約束,因而不可能每一個人都很自覺地執行。要通過檢查,了解執行情況并督促不執行或不認真執行的人改正,以保證制度的貫徹、維護其嚴肅性。
3、違章必究、獎懲結合
為維護安全生產秩序和制度的嚴肅性,對違反制度的人必須追究,給予教育、責令改正,嚴重違章的予以處罰,對模范執行制度的應予以表揚獎勵。
4、總結經驗、不斷完善
制度是人制定出來的,由于知識、經驗的局限,難免考慮不周,制度存在這樣那樣的一些不足之處,往往在制度執行過程中就暴露出來,這就需要總結經驗、修改完善。此外,隨著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的改變,制度也要相應做調整以適應變化了的情況。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提高了,管理的要求也要提高,這也需對制度進行相應的調整。
第4篇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教育培訓制度
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內容
針對教育和培訓層次和工作性質分別進行,管理人員的重點是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點是遵章守紀、自我保護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組織轄區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員、特種作業人員(簡稱“三類人員”)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保證“三類人員”持證上崗。
a)、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的強制教育培訓,樹立安全生產觀念、提高安全生產意識,主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經培訓考核合格發放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
b)、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的安全管理知識、管理方法培訓,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經培訓考核合格發放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員《安全資格證》。
c)、特種作業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執行gb5306-85《關于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按國家、省、市各級和企業規定進行本工種專業培訓、資格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上崗作業。
2、督促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各企業擬定從業人員教育培訓計劃,聘請有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定期組織教育培訓,建立教育培訓檔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學徒工、實習生)必須進行公司、廠級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及安全技術知識、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嚴禁事項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b)、特殊工種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種的專業安全技術教育。
c)、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新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學時
1、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2、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3、企業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4、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企業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每年能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形式
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必須經過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證上崗。安全管理人員是企業安全的主要指導人員,必須進過專業考核后持證上崗。從業人員是安全教育的重點對象,在安全教育過程中必須讓其認清工作的危險性和安全性,必須經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作業。
1、安監局按照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負責組織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復審考核安全培訓。結合國家、省、市各級安全政策組織專項安全教育培訓。
2、督促、指導各行業主管部門加強所屬監管領域及企業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督促、指導、檢查企業加強三級安全教育工作,做好臺帳檔案規范管理。
三級教育的要求:
a)、三級教育由企業的安全、教育、勞動、技術等部門配合進行;
b)、受教育者必須經過考試合格后才準予進入生產崗位;
c)、每一名職工必須建立職工勞動保護教育卡,記錄三級教育、變換工種教育等教育考核情況,并由教育者與受教育者雙方簽字后入冊。
3、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企業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導企業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經安全培訓考核持證上崗。
4、特定情況下的適時安全教育
a)、節假日前后;
b)、節假日加班或突擊趕任務;
c)、工作對象改變;
d)、工種交換;
e)、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施工;
f)、發現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后;
g)、新進入現場等。
第四、教育培訓效果檢查
對安全教育與培訓效果進行以下方面檢查:
1、檢查企業的安全教育制度。檢查企業是否制定了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訓計劃,按照計劃組織落實,并建立了檔案。
2、檢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年度培訓。檢查企業主要負責人按照各級行政主管部門的相關文件是否參加了安全強制培訓,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年度培訓,持證上崗。包括企業內部的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培訓學習。
3、檢查三級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實情況,特別是新入廠工人和轉崗工人教育培訓。剛進企業的新工人是否接受入廠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訓,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規定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主要檢查企業對新入廠工人和轉崗工人的考核記錄。
4、檢查安全教育內容。通過查看安全臺帳記錄,檢查三級教育制度、企業職工隱患辨識、崗位操作規程、安全勞動紀律、教育培訓考核的落實情況。
5、不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規定,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殊工種工作人員一律嚴格考核,按國家有關規定持職業資格證書上崗;職工必須全部經過培訓合格后上崗。凡存在不經培訓上崗、無證上崗的企業,依法停產整頓。
第5篇 生產企業財務管理制度范例
在所有的生產型企業中,企業的財務管理都是是組織資金運動,處理同有關方面財務關系的一項經濟管理工作。以下整理了一份詳細的生產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可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企業財務管理是組織資金運動,處理同有關方面財務關系的一項經濟管理工作。它主要是利用資金、成本、收入等價值指標,組織企業中價值的形成、實現和分配,并處理在這種價值運動中的經濟關系的一項管理工作,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織部分。
第二條
企業財務管理的內容包括:籌資管理、投資管理、資產管理、成本管理、收入和盈利管理及特殊事項的財務管理等。
第二章:流動資金管理
第三條
流動資金管理,必須堅持計劃管理,貫徹“少花錢,多辦事”,的原則。在保持計劃內生產需要的前提下,加速資金周轉,減少資金占有。
第四條
流動資金的范圍:
1、存貨資金的范圍,包括儲備資金,生產資金,成品資金三大部分。
(1)儲備資金的范圍:包括原材料(外購的鑄件、鍛件等)輔助材料,燃料、油料、化工材料、五金、電器、外購、配套件、工具、刀具、磨料、儀器儀表、各種備件,勞動防護用品等。
(2)生產資金范圍:包括在制品,半成品及外協費。
(3)成品資金范圍:包括各種產成品。
2、非定額流動資金范圍:包括結算資金,貨幣資金。
第五條
流動資金管理分工:
流動資金管理實行集中管理和分級歸口管理相結合的辦法,歸口到處,定額到庫。
(1)財務處歸口管理:主管全廠流動資金,歸口管理非定額資金。
(2)供應處歸口管理:原材料,輔助材料,燃料,油料,化工材料,小五金,配套件等。
(3)工具處歸口管理:工具,刀具,刃具,磨料,儀器,儀表及自制工具等。
(4)設備處歸口管理:設備維修備品、備件及電器等。
(5)總務處歸口管理:辦公用品,繪圖儀器,勞動保護用品等。
(6)生產處歸口管理:毛坯,鑄件,鍛件,在制品及自制件成品,標準件。
(7)經營計劃處歸口管理:各項產成品。
第六條
儲備資金管理職責:
1、各分管單位根據生產任務,物資消耗定額和物資供應情況,制定各類物資的儲備定額,并根據生產需要與庫存情況,按年、季、月度編制采購計劃。
2、各分管單位負責控制流動資金定額,加強資金管理,保證資金指標完成。
3、認真貫徹物資管理制度,嚴格各物資的收支、領、退、內部轉移等手續,加強計劃性,防止新的物資積壓。
4、各類物資分管單位對采購的主要材料,必須制定訂貨合同,合同要有明確的進貨品種,規格,交貨期及結算方式,合同付本交財務處。
5、庫房必須建立嚴格的驗收制度,按合同規定的內容進行驗收及時將入庫單交采購人員報帳,對不合格要求的物品拒絕入庫。
6、庫房保管人員必須按旬考核庫存資金余額,掌握資金動態,堅持旬報制度。
7、按期進行物資盤點工作,填報盤點報表。及時處理盈虧,保證賬物一致。
第七條
生產資金管理
1、計劃調度處編制生產作業計劃,投入產品計劃,組織均衡生產,確定各種產品的生產周期,加速生產資金周轉,控制生產資金保證資金指標的完成。
2、制定期量標準,保證外購鑄、鍛件,毛坯件,在制品,半成品的合理儲備定額。
3、嚴格貫徹執行在制品管理制度,增強在制品,半成品的配套性。半年進行一次在制品、半成品的盤點工作,并填報盤點報表,保證帳物一致,賬賬一致。
第八條
成品資金管理
1、營銷總公司負責簽訂和管理產品供貨合同,所簽定合同付本交財務科,以便掌握銷售動態和資金回籠情況。做好資金回籠,保證產品銷售計劃和資金指標的完成。
2、計劃調度處必須貫徹以銷定產原則,按銷售合同制定產品生產計劃,按年、季、月編制商品生產計劃。
3、營銷總公司定各種產成品庫存定額,負責及時處理積壓產品。
4、營銷總公司按月進行產成品盤點工作,及時處理拒付事項,保證賬物、賬賬一致。
第九條
非定額流動資金管理
1、財務處負責及時督促各物資管理部門及時清理債權債務。
2、上必須貫徹財經政策,嚴格財經紀律,認真執行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第十條
流動資金的計劃管理:
1、流動資金計劃與定額,管理是資金管理的基礎,財務處根據生產情況及資金壓縮指標,每年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定額的制訂與修改工作。資金指標歸口到處,定額到庫,經主管廠長批準后執行。
2、財務收支平衡會議制度是企業加強資金管理的有效辦法,各物資歸口管理部門在核定定額的基礎上,按年、季、月編制銷售計劃,采購計劃及積壓物資處理計劃等物料,送財務處匯總平衡編制年、季、月財務收支計劃,供貨計劃由主管廠長主持召開資金平衡會議,分配資金指標,并進行考核。
第十一條
編制財務收支計劃的原則:
1、堅持以銷定產,收支必須平衡。
2、積極組織合理調度資金,保證生產正常的資金供應。
3、堅持節約,反對浪費,杜絕超儲積壓,發揮資金的效能。
4、確保稅利的及時上交。
第十二條
財務收支計劃內容:
1、收支計劃,產品銷售計劃,外協收支計劃,材料調撥計劃,積壓物資處理計劃及其他收入計劃。
2、支出計劃,采購計劃,生產外協計劃,工資計劃及其它費用性開支計劃。
3、財政上交計劃:稅金,利潤。
4、信貸計劃。
第十三條
各分管單位根據本單位資金管理分工于每月25日前提出各有關計劃,交財務處匯總平衡,每月6日前開資金平衡會。
第十四條
資金平衡會內容:
1、財務處匯報上月資金指標及財務收支計劃執行情況及本月財務收支計劃草案。
2、檢查各資金歸口單位計劃執行情況。
3、共同研究,主管廠長批準收支計劃下達資金指標。
第十五條
各歸口管理部門根據廠長下達的資金指標,采取有效措施加強計劃的嚴肅性,防止超定額占用積壓,在超儲期間或超計劃用款,財務處有權限制或停止資金使用。
第十六條
各歸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管理的物資必須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按規定要求定期盤點,填報盈虧表。對盤點中發現虧損報廢要由有關部門組織鑒定,分清責任,查明原因,由廠長批準,財務處統一處理,各單位不得擅自銷賬。
第十七條
建立流動資金的檢查,分析制度。
第十八條
為加強資金的計劃管理,財務處應掌握產品銷售合同及主要材料訂貨合同。
第三章:成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
產成品是反映企業產品生產過程和銷售過程所發生的各種消耗的總和,是檢查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工作質量的綜合指標,加強成本管理,降低滄海消耗,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是企業成本管理的重要任務。
第二十條
目標成本:
目標成本是目標管理的重要組成內容。根據市場預測,技術經濟情報及企業總體目標,制定成本目標,并進行目標分解,從而使總體目標具體化,對各項工作形成責任制度。
第二十一條
目標成本的計算:
目標成本=市場可能接受的價格-稅金-最大利潤
第二十二條
根據市場預測、決策制訂的目標成本,做為各責任中心工作的依據和成本支出的最高限額,按企業目標成本核算的各產品,各加工階段及各部門的成本“費用”指標,即各產品各加工階段及各部門的目標成本。
第二十三條
研制新產品必須從設計開始,按目標成本進行分解。計算每個產品、零件的成本限額分配給設計人員,從原材料選用,工藝,工時等均在定額內制定。
第二十四條
為綜合評價產品的技術經濟效果,在研制新產品或新老產品改進時,以總工程師為首,組織有關部門共同組成價值分析小組,開展降低活動,共同研究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二十五條
成本計劃是企業、生產、技術、財務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成本計劃的編制,必須根據先進的技術定額,并在周密地進行經濟活動分析的基礎上產生,保持與其它有關計劃之間的平衡銜接。
第二十六條
成本計劃的基本內容:
1、生產費用綜合預算;
2、單位產品成本計算;
3、可比產品成本降低計劃;
4、全部商品成本計劃;
5、車間經費,企業管理費預算;
6、部門成本計劃(責任成本計劃)。
第二十七條
編制成本計劃的依據:
1、上級下達的計劃、成本指標及企業的成本目標;
2、計劃期內生產,勞動工資計劃,物資供應計劃和技術組織措施計劃;
3、研究所提供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消耗定額;
4、設備處提供的電、氣、水消耗定額;
5、工具處提供的工具消耗定額;
6、勞資處提供的產品工時定額;
7、供應處提供的輔助材料、燃料、油料、消耗定額;
8、財務處的費用計劃;
9、本企業歷史先進水平,同行業以及報告期成本資料;
10計劃期內廠內計劃價格。
第二十八條
成本計劃分年、季、月度編制,由廠車間(部門)兩級負責,車間成本計劃由車間核算員負責編制,廠成本計劃由財務處負責編制。
第二十九條
編制成本計劃的工作程序:
1、收集、積累、整理、分析有關定額和歷史資料,研究、選擇,確定其可行性,做為編制成本的依據。
2、根據上級下達的成本指標,市場預測,企業計劃期內可能發生的情況,進行產品成本和生產費用預算的測算,平衡。
3、在編制企業成本計劃的同時,運用量-本-利分析方式以及降低成本的措施,同其他經濟部門進行綜合平衡后,將成本指標進行分解,交廠長及計劃處。
4、經營計劃處根據成本計劃及實施措施,再次進行全面綜合平衡,在確保目標的基礎上,匯編企業成本計劃,報廠訓審批,執行。
5、為了便于檢查、考核、分析,成本計劃的執行情況,成本編制和實際成本計算方法口徑必須一致。
第三十條
成本計劃編制原則:
1、成本計劃要保證實現企業最佳經營目標;
2、明確成本責任,編制部門責任成本,各部門要保證目標的實現,要制定自己的行動計劃;
3、實行嚴格的預算管理,企業的經濟活動都受預算的控制,企業各方面的管理部門都是執行預算管理的環節;
4、經綜合平衡后下達的各部門指標,即責任成本,是各部門行動的標準,并據以控制,考核和獎懲。
第三十一條
成本控制的分類:
成本控制分為前期控制(事前控制)、反饋控制(過程控制)、防護性控制(制度控制)三種,也是三個信息的控制。
第三十二條
成本控制的對象:
1、以產品形成過程為成本控制對象,即對產品形成全過程進行控制,凡是發生耗費,影響成本的地方,都按不同的特點進行有效的控制。
2、以部門為成本控制對象,控制各部門的費用和損失。
3、以產品的成本控制對象,按每一產品料、工、費、定額與實際相比,進行控制。
第三十三條
各成本控制對象具體內容:
1、對原輔材料消耗的控制,企業各種定額。建立限額發料,廢物回收及損失賠償制度。
2、對勞動消耗的控制,定員、定額,合理安排勞力,控制工資資金。
3、各項費用開支的控制,按費用計劃指標,費用開支范圍進行控制。
4、對廢品損失的控制:以工作質量、工程質量保證產品質量,嚴格質量檢查制度。
第三十四條
成本控制方法:
根據管理的基本原則:“一定的人對所分管的一定的工作完全負責”,實行成本分級控制責任制和成本歸口控制責任制。各級單位及全廠每個職工均負成本責任,以成本歸口單位為中心,形成控制成本的責任中心。
1、成本分級控制責任制:分廠級、部門(車間)、班組三級進行成本控制。
2、企業的成本計劃要層層分解,落實到人。
3、各級成本控制要保證成本計劃的實現。
4、進行成本計劃執行情況的考核、檢查、分析工作。
5、根據經濟責任制的要求進行考核,評比,獎懲。
第三十五條
成本歸口控制責任制:
根據各單位、部門職業職責范圍及各項經濟指標,,由各單位對本部門所發生的成本、費用計劃、指標進行控制,并保證成本費用計劃指標的完成。
第三十六條
成本核算的任務:
1、正確反映生產過程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和損失,正確反映原材料,燃料動力,車間經費,銷售費用等各項消耗定額及費用預算執行情況。
2、計算和提供產成品、半成品、在制品的實際成本。
3、反映和控制在制品動態,為生產資金管理提供資料。
4、為產品訂價,目標成本,成本控制提供決策資料。
5、提供編制計劃,綜合平衡,決策分析以及降低成本所需要的資料。
6、提供衡量企業各部門工作效率和考核工作成績的成本核算資料。
第三十七條
成本核算的要求:
1、嚴格遵守國家關于費用開支標準和成本開支范圍的規定,不屬于成本范圍的開支不準擠入成本。
2、加強各種物資的管理,認真貫徹各種物資的收發、領退、轉移、調撥、保管、報廢、定額清查制度,嚴格實行定額發料制度。
3、各部門都要建立、健全各種定額,統一全廠的原始憑證,計劃價格目錄及各項管理制度等基礎工作。
4、正確、及時、完整按月核算產品成本,不得以計劃成本代替實際成本,不得估算成本。
第三十八條
成本項目:根據上級規定,成本項目包括原材料及主要材料,燃料動力,工資及工資附加費,車間經費,停工損失,廢品損失,企業管理費和專用費用。
第三十九條
成本計算:
1、機加工,熱處理,裝配等的費用分配按工時費用比例進行分配。
2、基建,更新改造,大修理,福利設施,新產品,外協等成本計算采用定單法。
3、工廠成本采用平等結轉分步法。
4、產成品與半成品、在制品之間的成本分配采用定額比例法。
第四十條
完工產品的成本結轉必須以完整手續的產品入庫單為依據。
第四十一條
成本計劃的資料來源:
1、各種定額由歸口科室負責提供。
2、各種統計資料:
——車間統計員每月21日向車間核算員提供工時統計表,產品(包括勞務)工時統計表。
——質管拉科負責提供各產品、廢品、損失(包括料廢、工廢)統計報表。
——設備科每月1日向財務科提供電耗統計表。
——車間核算員每月3日向財務科提供“車間成本核算表”。
3、各單位及有關人員對所提供的報表、計算數據的真實性、可靠性負責,并經所在單位領導審查、簽名。
第四十二條
部門的成本:
1、我廠實行廠、部門(分廠)二級核算,分廠一般高專職核算員,有財務科統一指導下開展成本核算工作。
2、車間成本核算:
各車間將本車間發生的生產費用,包括其他車間轉入的勞務費及財務科分配的車間經費按成本對象和成本項目歸集分配,按規定的計算方法計算當期成本。
3、專用費用由財務科按產品入庫量、專用費用的比例統一分配。
第四十三條
為正確及時成本計劃的執行情況,財務科定期組織各車間(科室)編制年、季、月度成本報表。
第四十四條
成本分析是企業經營活動全過程的成本分析,是成本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成本肯定成績,找出差距,制定措施,挖掘、降低成本的措施,提高經濟效益。
第四十五條
成本分析的內容:
1、生產費用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
2、單位產品成本,總成本及可比產品成本的分析;
3、影響產品成本升降的因素分析;
4、部門責任成本的完成情況分析;
5、各成本指標完成情況的分析。
第四十六條
成本分析會議制:
1、企業按年、季進行定期廠級成本分析,廠級成本分析在廠長領導下,以財務科為主,會同計劃、生產、供應、檢查、技術、工藝等有關部門和車間共同進行,并編寫分析報告。
2、分廠按每月進行成本分析,在分廠廠長領導下,以分廠核算員為主,會同分廠有關人員,編寫分廠損益表。
第四十七條
新老產品設計目標成本分析在總工程師領導下,根據設計方案,召開價值分析小組會議,并填寫專題分析報告。
第四十八條
各級分析會議應由各級領導主持,做到有分析數值,有建議,有責任,有措施并付諸實施。
第四章:財產物資定期盤點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條
為了保護社會主義財產的安全完整,加強企業管理,使經濟核算資料準確可靠并能合理而節約地使用資金,特建立全廠財產物資定期盤頭計量計價管理制度。
第五十條
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是企業主要勞動資料,為保證其安全完整以及;固定資產核算的正確性,必須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和盤點,以促使固定資產的賬面反映資料與實際存在情況相等。
2、固定資產一般每年終前清查一次,但平時在管理和使用中也應該經常進行局部和重點的清查核對,此項工作由設備處(設備)總務處(房屋及建筑物)財務處三部門負責,設備處、總務處及時準確地報出盈虧報表,并認真總結查明原因,財務處進行平衡匯總,按批準權限上報。
第五十一條
流動資產管理:
1、材料:企業的材料各類繁多,規格不一,收發頻繁,在日常收發管理過程中,可能發生計量和計算上的差錯和管理,為了如實反映和監督材料物資的實有數額,及時掌握各種材料的儲存和保管情況,以達到賬物相符,對材料必須定期進行盤點。
“材料”的盤點每一年進行一次,也可根據需要重點清查或局部定期清查,對貴重物資還要加強經常性的抽查。此項工作由物資歸口管理處室和財務處負責,采用點數、過磅、量尺、計算等方法清點材料的實物數量,按統一規定的日期報出盈虧報表,并認真總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由財務統一平衡匯總,按批準權限進行上報。
2、在制品、半成品
(1)在制品、半成品系各車間所占用的生產資金,為合理使用這項資金,加速周轉,做到賬物相符,定為每年進行一次盤點。
(2)各車間的在制品、半成品的計算單位,計價一律由財務部門按零件工序制定出統一的在制品、半成品價格。
(3)各車間的在制品、半成品必須依照制令,分別進行全面徹底的盤點,在盤點時必須做到“先清理、后盤點”防止弄錯制令重盤和漏盤。
(4)分清半成品、在制品,將已經加工完成最后一道工序的半成品及時入庫,送交關成品庫,使車間在盤點時不留半成品。
(5)分清在制品、毛坯件,在盤點報表上必須把在產品及毛坯件分別填列,不能混淆,在制品要注明工序。
(6)全廠的在制品、半成品的盤點一定要在統一規定的時間進行。
(7)對于尚未用完的材料一律要辦理“假退料”手續。
(8)全廠的在制品、半成品盤點完成后填列報表,認真進行總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
(9)此項工作各車間、處室分頭進行,調度處統一負責,將各部門在制品、半成品盈虧報表平衡匯總后報財務處計價計算,確定出生產資金盈虧數,會同有關部門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按批準權限統一上報。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條
固定資產使用期限較長,單位單位價值較高,并且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實物形態的資產。為了規范工業工廠固定資產管理和核算、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效用、保全資產完整、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工業企業財務制度》及工廠的特點制定管理制度。
第五十三條
固定資產的分類;工廠的固定資產種類較多、規格不一,為加強管理,便于組織管理和會計核算,有必要對固定資產進行科學、合理的分類。
第五十四條
1、按固定資產的經濟用途分類,可分為經營用固定資產和非經營用固定資產。
(1)經營用固定資產,是指直接服務于工廠生產、經營過程的各種固定資產。如生產經營用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器具、工具等。
(2)非經營用固定資產,是指不直接服務于生產,經營過程的各種固定資產。如職工宿舍、食堂、幼兒園、浴室、衛生所等使用的房屋、設備和其他固定資產等。
2、按固定資產使用情況分類,可以分為使用中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和不需用的固定資產。
(1)使用中的固定資產,是指下在使用中的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固定資產。由于季節性經營或大修理等原因,暫時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仍屬于工廠使用中的固定資產,工廠出租給其他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也屬于使用中的固定資產。
(2)未使用的固定資產,是指已完工或已購建的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增固定資產以及因進行改建、擴建等原因暫停使用的固定資產。如工廠購建的尚待安裝的固定資產、經營任務變更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等。
(3)不需用的固定資產,是指工廠多余或不適用,需用調配處理的各種固定資產。
第五十五條
固定資產的范圍、標準和計價:
1、工廠固定資產范圍、標準主要是指企業生產條件、生產手段中具有一定價值、使用期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它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生產資料。除房屋建筑外其價值一般掌握在2000元以上。非生產經營用房屋、建筑物使用一年以上;非生產經經營設備、器具單位價值2000元以上,使用期兩年以上屬固定資產。
2、工廠固定資產的計價有原始成本計價方法,重置完全價值計價方法,按凈什計價方法:
(1)原始成本計價方法:工廠購建某項固定資產達到可使用狀前所發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
(2)重置完全價值計價方法:當時的生技術條件下,重新購建同樣的固定資產所需用的全部支出。
(3)按凈值計價方法:是指固定資產原始價值或重置完全價值減去折舊后的凈額。
第五十六條
固定資產資產價值以歷史確定、即以取勝得時實際成本計價。一般其價值包括:買價、包裝運雜費、保險費、裝卸費、繳納的有關稅費、安裝調試成本、為購置固定資產的借款利息、外匯差價等。自營建造的固定資產其價值按制造成本、稅金費用等計價。
第五十七條
投資投入的固定資產按照有權評估機構評估確認或者投資各方在合同協議中約定的價款計價。捐贈的固定資產按賬單所列金額或評估確認的價值計價。
第五十八條
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相同或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并按新舊程度估計累計折舊。
第五十九條
因擴充、更換、翻新和技術改造而增加價值的固定資產,按照相館所發生的有關支出(扣除有關收入)增加固定資產原價。
第六十條
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以合同規定的價格,加由工廠負擔的運輸、裝卸、保險等費用和應繳納的稅金作為原價。合同規定的價格中包含租賃、手續費的,應收手續費以成年人中扣除直接計入財務費用。
第六十一條
盤盈、盤虧、毀損固定資產的溢余或損失按凈值計價。
第六十二條
工廠為取得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有關費用,以及外幣借款的折差額,在固定資產尚末交付使用或已投入使用但尚末辦理竣工決算前發生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在此之后發生的,應當計入期損益。
第六十三條
工廠自行建造固定資產應交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和耕地占地用稅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六十四條
已投入使用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先按估計價值記帳,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
第六十五條
固定資產價值一經確定入帳除改建擴建、局部改裝外未經有權機構評估和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不得調整其帳面價值。
第六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核算;固定資產是工業企業生產所需的最基本的生產手段和生產資料,是工廠生產經營的物質資產,必須對其進行完整和細致的核算。應編制固定資產目錄、設置固定資產登記簿和卡片進行明細會計和業務核算。明細核算類別分為:生產經營用機器設備;生產經營用房屋建筑物;出租機器設備;末使用房屋建筑隊物;不需用機器設備;超齡使用房屋建筑物等作為固定資產明細核算的分類進行管理和核算。
第六十七條
投資人投入的固定資產的核算:評估確認價值小于投出單位的帳面原價,按評估確認價值反映投資人投資的增加,按帳面原價大于評估確認的價值的差額作為已提累計折舊。即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實收資本”和“累計折舊”科目。評估確認的價值等于或大于投出單位的帳面原價,應按評估確認的價值作為接受固定資產的原價,同時反映投資人的增加,既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實收瘓本”科目。
第六十八條
購入固定資產的核算:工廠對不需用安裝的固定資產和需用安裝的固定資產,均通過“在建工程”科目進行會計核算,購入時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安裝完成交付驗收使用時,按實際成本作為固定資產的原價轉帳,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如購入的是已使用的固定資產,則應按售出單位的固定資產凈值,其差額作為已提累計折舊。如實際支付的價款大于售出單位的固定資產帳面原價的,則應以實際支付的價款作為購入固定資產原價。
第六十九條
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的核算;工廠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所發生的各種支出,通過“在建工程”科目進行會計核算。固定資產完成后,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
第七十條
盤盈固定資產的核算;工廠財產清查中盤盈的固定資產,在報經批準處理前均通過“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核算,既按盤盈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借記“固定資產”科目,按估計折舊貸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其差額貸記“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工廠盤盈的固定資產報經批準后轉入“營業外收入”科目,既借記“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第七十一條
固定資產出售、報廢、毀損的核算;工廠的固定資產因不適用或不需用,工廠可以出售轉讓,工廠的固定資產因報廢或提前報廢,均要通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核算。“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其借方反映清理的固定資產凈值和發生的清理費用,貸方反映清理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和應由保險公司或過失人承擔的損失等。固定資產出售、報廢、毀損發生的凈收益,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發生的凈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
第七十二條
向其他單位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的核算;工廠向其他單位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工廠不再計提折舊,而應由接受投資單位計提折舊。發生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借記“長期投資”科目,按已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固定資產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第七十三條
盤虧固定資產的核算;工廠發生盤虧固定資產應按其凈值借記“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按已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固定資產的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盤虧的固定資產報經批準轉銷時,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
第七十四條
累計折舊的核算;
1、計提折舊的范圍:工廠在用的固定資產(包括經營用固定資產、非經營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等)均計提折舊,具體范圍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機器調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大修理停用的設備等固定資產。
不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包括:未使用、不需用的機器設備、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未提足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國家規定不提折舊的其他固定資產(如土地)等。
2、計算折舊的方法和折舊年限;折舊方法:根據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的工業企業固定資產分類折舊年限表結合本廠具體情況,我廠選擇采用平均年限法計算提取折舊。折舊年限:金屬切削設備、鍛壓設備、鑄造設備、專業生產用設備均選用10年;其他機器設備選用8年;起重運輸設備選用6年;動能發生設備、其他動力設備均選用11年;工業爐窯選用7年;電器設備選用5年;生產用房選用30年;非生產用房選用35年。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需要變更的,須在變更年度以前,由企業提出申請,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
3、計算凈殘值的方法;根據《工業企業財務制度》規定,為簡化計算折舊,工廠全部固定資產凈殘值率均選擇3%。
4、工廠在具體計提折舊時,應以月初可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帳面原價為依據,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5.提取折舊的核算;工廠按以上辦法正確計算折舊后,借記有關成本費用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第七十五條
固定資產修理的核算;工廠的固定資產按發生的費用大小,劃分為修理費用,為了均衡大修理費用負擔實行待攤的辦法,實際發生修理費時,借記“待攤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分期儺銷修理費時,借記有關成本費用科目,貸記“待攤費用”科目。年終結平。
第七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財務處是工廠固定資產綜合管理和核算部門設備處和生活服務公司是固定資產具體業務管理部門,進行固定資產的日常業務管理,它包括;固定資產的檔案資料、精度等級、轉移調動、調撥轉讓、使用部門變更、設備的維護與修理、清查盤點、清理報廢以及設備購置、安裝調試、移交使用、房產土建項目參與規劃設計、施工驗收、使用保養等,保證固定資產完全好狀態。
第七十六條
為了經濟有效投入固定資產應核定現有固定資產生產能力,企業根據發展規劃和生產經營計劃預測和計算出固定資產需用量、在現存條件與能力和需要條件和能力之間進行平衡、并根據遠期和近期市場分析預測來決策固定資產投入或調出計劃。
第七十七條
根據設備等固定資產投入準備計劃進行詢價等準備工作、并根據詢價編制固定資產計劃經過綜合平衡后實施訂貨簽約,凡已付貸款均應盡快組織到貸拆檢、驗收、安裝、調試、移交投產,盡快發揮投資效用和效益。
第七十八條
根據經批準的房產等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提出規劃設計要求并委托有權設計機構進行完整的建設方案設計、根據設計方案編制工程瞀報財務部門審核或備案查存。按程序辦理施工手續。工程施工要保證施工質量和周期,土建工程驗收完工總體驗收或分階段驗收、以保證工程和固定資產質量。
第七十九條
財務處須參與研究、分析、論證、方案選擇、合同簽約的決策活動、積極籌措資金、保證投資決策方案的實施。
第八十條
對多余閑置或不需用的固定資產應單獨進行管理和核算,積極進行有償轉讓,出租以發揮其兩個價值的作用。
第八十一條
定期(一般為一年)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盤點,工廠固定資產的盤點方法采用實地盤存法,對固定資產帳實況、完好狀況、改造拆除情況等進行核實、對發現的盤盈、盤虧等問題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處理,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的固定資產經報批先列作待處理財產損益。對已拆除的房產設施固定資產補辦拆除報廢手續。
第八十二條
對毀損、盤虧、和需要報廢的固定資產由固定資產業務管理部門辦理毀損、盤虧、報廢清單向主管領導報告,并組織由總工程師為領導的鑒定工作、鑒定工作參加部門應有:設備處、生產部門、檢計處、研究所、使用部門,參加部門提出書面鑒定意見、對盤虧的固定資產要查明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報廠長審批。
第八十三條
對多余、閑置、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轉讓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提出意見和作價,報分管廠領導批準方可辦理轉長讓。
第八十四條
固定資產購建完成移交時必須具有在建工程完整移交書面手續;它兇手有關建設資料、購價或造價、移交單位、接受使用單位及總工程師、總機械師簽章等,方可做為正式納入固定資產核算的依據。
第八十五條
固定資產報停、清理、使用單位變更由業務管理部門發出通知、財務部門辦理內部轉帳。
第八十六條
對出租的固定資產應納入會計報表資產額并單獨建帳建卡管理和核算。經營性租入的固定資產進行登記建卡管理不納入會計報表資產額核算反映。
第八十七條
五萬元以下的生產技術上的關鍵設備、儀器購置仍納入計劃按固定資產審批和管理,并與利潤承受能力相聯系由財務部門嚴格掌握列入生產成本開支。該類設備投產后其會計處理按規定區別于資本性支出的固定資產、其折舊一次提完攤入制造費用。
第六章:存貨的管理制度
第八十八條
為了反映和監督企業存貨的采購,收發及保管,確保存貨的帳實相符與安全完整,正確計算產品的存貨成本和銷售成本,加速存貨周轉,根據《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特制定本辦法。存貨是工業企業數額最大的流動資產,它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儲備的供銷售或制造產品的一切商品和物資。
第八十九條
工業企業的存貨是指:各種材料,包括直接用于制造產品并構成產品實體的原料及主要材料:自制、外購的零部件;有助于產品形成的輔助材料,備品備件;各種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以及在產品和產成品。
第九十條
存貨的所有權確定原則為:凡在存貨盤存日期內,法定所有權屬于企業的全部存貨,不論其存放地點在何處均視為企業的存貨,凡物權已經轉移的物品,即使物品仍在企業,均不應包括在存貨之內。
第九十一條
存貨的計價原則,各種存貨應當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入帳:
1、購進的存貨計價,應包括買價、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途中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整理挑選費、自籌外匯調進外匯差、進口物資支付的進口關稅、大宗物資的市內運輸費等。
2、自制存貨(自制材料、自制半成品)按制造過程中實際支出成本計價。
3、委托外單位加工的存貨,按實際耗用原材料本身價值,加支付的委托費用、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稅金等作為實際成本。
4、盤盈的存貨,按照捐贈的存貨的實際成本或市場價格入帳。
5、按受捐贈的存貨,按照同類實物的國內或國際市場價格等資料而確定的價值入帳。(如有發票報銷的單所列金額等,按實際計價)。
6、投資者投入的存貨,如聯營單位投入的物品。按照有權評估或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計價。
7、按照計劃成本或內部結算價格進行存貨核算的企業,在按計劃成本入帳的同時,還應核算存貨的實際成本。計算存貨的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之間的差異。
第九十二條
存貨按實際成本計價核算,發出存貨時的計價方法:先進先出法,后進后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等。
1、先進先出法:是以先收入的存貨先發出為假定前提的,采用此種方法在發出存貨時應按庫存物品中最先收入的那種物品的單價計價。
2、后進后出法:此法與先進先出法相反,是假定后收入的存貨先發出,采用這種方法是按庫存存貨中最后收入的那批存貨的單價計價。
3、加權平均法:此法是以月初結存存貨金額加全月收入存貨平均單價。
4、移動加權平均法:是以原結存存貨金額與本批收入存貨的金額之和,除以原結存存貨數量與本批收入存貨的數量之和,作為發出存貨的平均單價。每當收入存貨單價變動一次,就要計算出一次加權平均單價。
5、個別計價法:是在每次發出或領用存貨時,查明其入庫時的實際成本作為該項存貨領用或者發出時的實際成本。
第九十三條
工廠的存貨計價方法,原材料等儲備資金按計劃成本計價;在產品和產成品按個別計價法計價,該計價方法經確定就不得隨意改變。
第九十四條
材料的分類工業企業的材料大致可分為六類:1、原料及主要材料;2、外購半成品;3、輔助材料;4、燃料;5、修理用備件;6、包裝物。
第九十五條
為便于材料的管理和核算,工廠應編制材料目錄按各種材料的類別、名稱、規格、計量單位編定號碼。
第九十六條
材料的收入核算:
1、材料的收入系指外購材料的采購入庫、自制材料入庫、車間余料和廢料的退庫,委托外單位加工制成材料的入庫存以及由其他倉庫調撥材料入庫等
2、材料的收入必須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合格后,由生產供應處、生產外協處填制“材料入庫單”辦理入庫手續,隨同發票交財務處入帳;如果發票暫時未到,也必須將“材料入庫單”交財務處入帳。
3、自制材料,回收車間的廢料,應及時辦理交庫手續,交庫時應填制“材料入庫單”。
4、車間的邊角余料退回倉庫,應填制退料單,對于車間已領用,但下月仍須繼續耗用的材料,為真實核算當月的成本可采取“假退料”的辦法填制本月份的退料單,待下月再填制“領料單”。
第九十七條
材料的發出核算:
1、材料的發出主要是指車間領用,管理部門領用,委托外部加工材料的發出以及材料的銷售等。
2、企業的車間因生產需要領用的各種材料或者管理部門領用各種材料應根據生產指令號和計劃(預算)及定額,由經辦部門填制“材料單”要分別填明材料類別、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和用途,經領料單位負責人或用料管理人員審核后,方可發料。
3、企業委托加工的材料應填制“委托外部加工材料領料單”;委外加工要簽訂委外加工合同或協議書,明確加工材料的熟練、改革、技術要求、加工費用及交貨期。
4、企業內部各倉庫調劑缺材料時,應填制“材料內部調撥單”,倉庫憑此單發料。
第九十八條
材料的明細核算:
1、企業要建立材料明細帳進行材料明細核算。材料明細帳是以材料品種、規格來設置材料收、發、存情況的帳簿,一般有以下兩情況:
(1)材料卡片:庫房管理人員應根據收、發料憑證逐筆序時登記,反映材料的收入、發出和結存數量情況。
(2)材料明細帳,是既登記材料收、發、存數量,又登記收發存金額的帳簿。根據材料收、發憑證逐日逐筆登記,財務部門的材料核算員根據材料收、發憑證負責登記,財務處的材料核算員要定期到倉庫進行稽核。
2、按計劃成本計價核算,材料收、發憑證必須按計劃單價核算,核算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差異,必須通過“材料成本差”科目反映。
在材料成本差異明細核算中,差異率的計算公式為:
月初結存材料成本差+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
(1)本月材料差異=*100%
初結存材料計劃成本+本月收入材料計劃成本
月初結存材料成本差
(2)上月材料成本差異率=*100%
月初結存材料計劃成本
工廠采用計劃成本計價,經確定,不得任意變動,如有變動,必須在年度終止前提出變更申請,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后執行。
第九十九條
低值易耗品的核算,低值易耗品的分類管理為便于對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與各酸,必須按其用途對低值易耗品進行分類歸口管理:
1、一般工具,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使用的通用工具。如:刀、量具、歸口在工具處的工具庫房管理。
2、專用工具,指為制造某種特定產品所使用的專用工具、如專用模夾具,歸口在工具處的工具庫房管理。
3、管理用具,指在管理過程中使用的各種家具用具,如辦公桌、椅、柜及工位器具,歸口在工具處的勞保庫房管理。
4、勞動保護用品,指為保證生產安全而發給職工的勞保用品,如工作服、鞋及其他防護用品,歸口在工具處的勞保庫房管理。
第一00條
低值易耗品的領用與攤銷方法:
1、一次攤銷法:指低值易耗品在領用時,按其價值一次全部計入成本(費用)的一種攤銷方法。
2、分期攤銷法:根據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期限或服務工作量來攤銷低值易耗品的一種方法。采用這種方法,要計算出每月應分的數額。
3、五五攤銷法:指在領用低值易耗品時攤銷其價值的50%,報廢時再攤銷其余的50%一種方法。
上述方法,工廠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為一次攤銷法,確定后年度內不得變更。若有變動,必須在年度終止前提出變更申請,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后執行。
第一0一條
包裝物的核算;包裝物的核算范圍。包裝物是指為了包裝企業產品,并隨同產品出售,出租或出借的各種包裝容器,可分為:
1、生產過程中用于包裝產品周圍產品組成部分的包裝物;
2、隨同商品出售而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3、隨同產品出售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4、出租或出售借給購買單位使用的包裝物。
第一0二條
包裝物核算的內容:
1、包裝物購入,自制及加工回收業務的核算,可比照出來核算方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2、生產過程中用于保證產品作為產品組成部分的可直接計入生產成本。
3、隨同商品出售而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可列為其他業務收入處理。
4、隨同商品出售而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可作為產品銷售費用處理。
5、出租包裝物主要是以收取租金或押金為條件,當收取租金時應作“其他業務收入”處理,而收取押金時應作“其他應付款”處理,當退回押金時,則作相反科目。
6、用于企業生產周轉性包裝物的攤銷辦法,可采用同低值易耗品攤銷的辦法相同,進行分攤費用。
第一0三條
在產品、自制半成品和產成品核算,在產品是處在生產尚未加工完成的各項產品,在產品應根據“生產成本”帳戶月末余額計列。
第一0四條
過程在計算產品成本時,應將生產成本在完工產品和在產品之間進行合理分配,分配辦法是根據過程各車間發生的實動工時進行分配。
第一0五條
自制半成品是指經過一定生產過程并經檢驗合格送半成品庫,但尚未早完成為商品產品,仍需繼續加工的中間產品。車間領用自制半成品繼續加工時,必須辦理領用手續。委托外單位加工的自制半成品,也應辦理自制半成品利用手續,同時必須設置“委托外部加工半成品”的明細帳。
第一0六條
自制半成品應根據“自制半成品”的明細帳期末余額計列自制半成品成本的計算可以殘缺實際成本綜合結轉,也可以采取實際成本分項結轉。
第一0七條
產成品是指企業已經完成全部生產過程并已驗收入庫合乎標準和技術條件可以按照合同規定的條件送交訂貨單位,或者可以作為商品對外銷售的產品,具體包括:
1、用本企業原材料制造的合格產品和不合格產品;
2、接受其他單位來料加工的代制品和為外單位加工修理的帶修品;
3、可以對外降價出售的不合格產品;
4、用來對外出售的自制半成品等。
第一0八條
為了加強產成品管理,保證入庫產成品質量合格,數量正確,對產成品的收發,必須有合格的憑證為依據并嚴格執行成品入庫制度。
第一0九條
產成品的總分類核算:這個反映和監督庫存產成品的增減和結存情況,財務處應設置“產成品”總帳科目,進行產成品收、發、存的總分類核算。當完工產品入庫時,應根據“產成品入庫單”、經營處完工產品明細單,記入產成品帳戶的借方,出售或領用產成品時,記入產成品帳戶的貸方,借方余額,表示庫存產成品的實際成本。
第一一0條
應按產品種類、規格以及存放地點,設置產成品的明細帳進行產成品的明細帳進行產成品明細分類核算,明細分類核算方法與材料核算相同。
第一一一條
發出產成品的單位成本,采用個別計價法計算,工廠采用這種方法不得隨意更改。
第一一二條
存貨日常管理,應對戳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盤點,財務處要積極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清查,以確保帳物相符,其清查對象主要是對各種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半成品進行盤點,以確定實際數量,對盤,毀損,盈虧,積壓等情況應及時清查并及時處理。
第一一三條
工廠要加強對存貨的管理和控制,以盡可能減少資金投入和占用,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使企業生產生產出盡可能多的產品,創造更多的收入利潤。
第一一四條
加強存貨的管理,要在廠長同意領導下,實行歸口分級負責制,充分發揮各專業管理部門管理職能,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第一一五條
加強儲備基金的管理與控制,在保證生產經營正常運轉合理儲備的前提下,控制材料采購支出,確定合理的儲備和最佳的采購批量,對庫存實行abc重點控制法,同時要規定的儲備資金定額,做到定額下庫,有專人負責,定期對物資清查排隊,對超儲積壓物資及時調劑處理。
第一一六條
加強生產資金的管理與控制,做到合理組織生產,縮短生產周期,按計劃投料,合理配套,加速生產過程資金周轉,同時,要加強毛坯半成品管理。
第一一七條
加強產成品資金管理,產成品資金歸口經營銷售處負責及時按合同要求組織發運,盡量縮短存庫時間,同時財務處要求及時辦理貨款結算,盡快使資金回籠。
第七章:貨幣資金管理
第一一八條
貨幣資金管理必須貫徹國家各項經濟政策,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嚴格各項借款、報銷、審批、復核手續。堵塞漏洞。保證貨幣資金的運用何周轉。
第一一九條
現金管理:
1、使用現金的范圍。
(1)支付工資、獎金及各種補貼。
(2)支付差旅費。
(3)按銀行規定,在壹佰圓以下的零星開支。
2、為保證現金的合理使用,財務處應根據本廠的業務,現金、收支流量,擬定庫存現金限額,嚴防超額庫存。
3、凡在外地訂購的物資,均往銀行辦理委托付款或匯款支付。不得支付現金,不得從郵局匯款。
4、嚴格禁止以我廠名義其他單位或個人代存現金,禁止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從我廠提取現金。
第一二0條
支票管理:
1、凡屬市內壹佰圓的貸款。勞務結算都必須采用匯款或委托付款的方式。
2、銀行轉帳支票及匯款憑證,由財務處統一管理監發,領用轉達帳支票,必須登記支票號碼,領用人簽字,在簽發支票時,必須寫清收款單位,名稱,日期,用途,金額或限額,不得巧立名目逃避銀行監督。
3、財務處簽發銀行支票時,必須有足夠的供應資金,保證支付,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出借本單位支票讓單位或個人使用。
4、支票有效期規定為十天,自簽發的次日起計到期日。
5、凡簽發的轉帳支票,匯款,財務處應及時進行清理,督促支票領用人,匯款人辦理報銷手續。
6、支票領用人所有負責用的支票,應妥善保管,及時報銷,如發現支票遺失,責任者應立即向單位領導,主管廠長,保衛處,財務處匯報,向銀行持失,凡因支票遺失,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責任者自行負責。
第一二一條
有關貨幣收支的其他規定:
1、借款(請款)審批權限與審批手續。
(1)備用金:
——備用金是指車間核算員,因工作需要開支的周圍金,所領用備用金額根據工作需要而確定。
——備用金使用人必須辦理借款申請,經部門領導審查,主管廠長批準。財務人員審核后,由出納付款。
——備用金不支付給個人保管,采取以部門為單位,集中管理專人負責并設立明細帳。
——由于工作變動,領用人必須將備用金及時歸還財務處。
——備用金保管人必須保證資金完整,不得挪用,不得轉讓互助金使用缺少,遺失不得以私人名義存入銀行,違者追究責任。
(2)臨時借款:
——無備用金的單位,由于工作需要用于壹佰以下資金開支可辦理臨時借款。
——凡屬費用性支出,如市內差旅費,加工費,維修費用等由業務分管處室領導批準。
——臨時借款一般應當日辦理報銷手續,不得拖欠,最長不得拖欠三日為
——嚴肅財經紀律,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如預付工資,醫療費,私人借支,用途不清,審批手續不全等一律不預借款。
(3)出差借款:
——出差請款必須從嚴從緊掌握,出差費用指定由廠長審批,出差請款必須由出差人填寫請款單,注明請款人名,地點,事由,預計天數,交分管領導審查簽字后交廠長批準。
——市內不得發生出租車費用,嚴格旅館費,控制標準。
——出差回寧后七天內辦理報銷手續,一次結算不得拖欠,如無正當理由,過期不報銷,不交款,(包括其他借款),財務處有權從工資中扣清。
第一二二條
報銷手續:
1、一切報銷都要填寫報銷單,根據支款用途分別辦理入庫,驗收批準手續,報銷單必須填寫清楚,大小寫金額直符,經辦人,驗收人,比準人必須簽名,原始單據必須齊全,手續必須完整。
2、材料采購由各物資分管部門批準。
3、費用開支及其它支出,根據各處室,職責范圍,各項費用在核準內開支。
4、凡屬個人領款,包括工資,獎金,夜餐費,加班費,交通費均由各單位造冊,經有關部門審批后發放,收款人必須簽名,簽名后的領款單交財務處做付款憑據。
5、單位之間的結算,必須堅持等價交換的原則,不得無償調撥和贈送,不得以物易物,未經許可不準涂銷。
6、凡正式設置會計,出納開在銀行開戶的核算單位,一切收支款項,由要單位負責辦理,但必須按時向財務處報帳,并接受財務處的檢查和指導。
7、凡未經批準的單位,一律不辦理收支業務,任何單位不得私設“小金庫”,任何人不得將公款以私人名義存儲蓄所,任何單位或個人不準違反財經紀律,挪用公款。
8、屬于社會集團購買力物資,必須嚴加控制,未經上級批準,財務處不得承付。
9、各級領導都必須嚴格遵守財經紀律,按制度辦事,發生違反財經紀律行為,財務人員有權制止,如制止無效,財會人員有權越級反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由責任者承擔。
第一二三條
關于銀行對帳的工作的管理規定:
銀行出納會計必須按時登錄銀行日記帳,不得漏登少登,混淆帳號,每月應按銀行對單,核對每筆業務,并據此做出銀行調節表。
第八章:關于重新調整差旅費補貼標準的有關通知
第一二四條
為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努力開拓市場,搞好經營生產。鑒于目前的物價因素,原訂差旅費的標準已不適應,為保證出差人員的工作和生活需要,經廠部研究決定,重新調整差旅費補貼的有關規定。
第一二五條
差旅費補貼實行包干:
1、差旅費補貼實行包干的內容:
(1)伙食補助費
(2)旅館費
(3)市內交通費
2、差旅費包干費用的核發:
(1)本廠員工出差必須填寫“請款單支出憑證”,同時標明出差事由、路線、人數、目的地及出差時間,經所在部門領導簽字,分管廠長批準后,財務處預支。
(2)差旅費的預支按地區和職務包干金額、天數、往返的車、船費核發。
(3)出差人員回寧后五天內,憑車船票和旅館費發票(不作報銷,只作核發出差天數)核發包干金額。
3、補貼包干費標準:
(1)特區:深圳、珠海、海南。
中層干部包干金額:85元/天(其中:伙食補貼20元/天、旅館費60元/天、交通費5元/天)。
一般人員包干金額:75元/天(其中:伙食補貼20元/天、旅館費50元/天、交通費5元/天)。
(2)其它地區:
中層干部包干金額:60元/天(其中:伙食補貼12元/天、旅館費45元/天、交通費3元/天)。
一般人員包干金額:50元/天(其中:伙食補貼12元/天、旅館費35元/天、交通費3元/天)。
1、實行差旅費包干的范圍:
(1)廠級領導不實行包干、旅館費及交通費按實報銷,伙食補貼按第3條①、②項的標準執行。
(2)除廠級領導以外的全廠員工實行包干。
第一二六條
到外地集中培訓、學習、伙食補貼按8元/天、旅館費按第3條①、②項標準原則上不得超標。
第一二七條
本廠員工到外地療養,伙食補貼按8元/天。
第一二八條
市內參加學習、培訓、伙食補貼按5元/天(必須持有住宿發票)。
第一二九條
到兩縣(溧水縣、高淳縣)出差人員不實行包干,伙食補貼按12元/天標準,按頓報銷,旅館費按第3條②標準,不得超標。
第一三0條
在本市(含江寧、江浦、六合縣)出差,因特殊原因無法回廠就餐,按誤餐費2元/天報銷。
第一三一條
到外地出差(不包含高淳、溧水縣)當天返回的,加發一天伙食補貼。
第一三二條
參加會議(包括簽定、訂貨等)不實行包干,伙食補貼、旅館費按第3條①、②項的標準,原則上不得超標。
第一三三條
上述第3條第11條中的伙食補貼標準均含工作餐券的金額,報銷時必須將餐券貼在報銷憑證后面,方可核發差旅費。
第一三四條
出差人員乘坐火車、船、飛機的標準
1、飛機: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飛機、特殊情況必須事先經廠長批準,否則財務有權拒絕報銷。
2、火車:出差人員乘坐火車一律按硬座購票,在車上過夜六小時以上的(晚上八時到次日晨七時之間)或連續乘車超過十二小時,可購硬臥鋪票。
3、輪船:出差人員乘輪船一律控制在三等艙位以下(含三等艙)。
4、汽車:出差人員均可乘坐空調軟座長途客車、高速客車。
5、出差人員原則上是不準乘坐出租汽車(不含廠領導)。
2、凡在本市辦事及采購等均不得乘坐中巴車,否則財務有權拒報
第一三五條
途中夜間乘車、船補助標準:
1、夜間(晚上八時到次日晨七時)乘坐掛有臥鋪車廂,連續六小時以上未購硬臥票者,發給本人實際乘車硬席票價的60%(不含空調費);乘坐特快的按票價的50%發給。
2、夜間乘坐不掛臥鋪的火車、長途汽車、輪船最底一級艙位(統艙),超過六小時以上的,每人每夜按第一條3款規定的標準加發,一天伙食補助費(12元/天)。
第一三六條
其他情況說明:
1、出差人員趁出差之便,事先經廠長批準就近回家探親辦事的,其繞道車、船費自理,不發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包干費。
2、出差人員嚴禁用公款游山玩水,請客送禮,如有違反除費用自理外,還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
3、臨時被借調到外系統和非本單位員工,一律不得在本廠報銷。
4、出差人員回寧后及時報銷,否則財務有權從個人收入中扣回。
5、高級職稱人員出差補貼標準參照中層干部級。
6、本規定從一九九七年三月一日起執行,原*公司財(95)018號文同時作廢。
第6篇 工業企業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工業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1本制度規定了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和要求,以保證發現和解決不安全隱患,改善勞動條件,預防事故,確保安全生產。
1.2本制度適用于生產過程和工作過程。
2、引用標準與文件:
qjl42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定》
qj2867《危險點控制管理規定》
3、內容和要求:
3.1安全檢查要做到經常性,充分發動群眾,堅持專職檢查與群眾檢查相結合,日常檢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普遍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做到層層把關,堵塞漏洞。
3.2公司例行安全檢查,由安全主管部門組織安委會和有關業務部門實施。
3.2.1每年安排一次全公司性質的安全檢查。主要檢查內容:查隱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處理情況。
3.2.2每年安排一次專業性的安全檢查。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電氣、起重設備及吊具、壓力容器、易燃易爆重點危險部位進行檢查。
3.2.3新產品、新項目投產前,除分公司組織自查外,公司要組織有關人員對分公司的重點危險部位和設備進行檢查,并現場落實解決有關問題,否則不能投產。
3.2.4在“五一、十一、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前組織節前安全檢查。在各單位全面自查的基礎上,公司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單位易燃易爆、重點危險部位進行檢查。
3.2.5公司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常到各分公司生產現場監督檢查。
3.3分公司檢查
3.3.1各分公司除配合總公司組織的安全檢查外,分公司領導每月要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起重吊具使用情況,消防器材、各項安全制度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經營部,并作好檢查記錄。
3.3.2新產品、新項目投產前分公司領導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生產用的吊具、主要設備、儀器儀表及環境的安全條件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立即反饋有關部門進行解決,否則不能投產。
3.3.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前,分公司領導要組織有關人員有針對性的進行節前檢查。需入庫的成品、半成品、貴重工具及工裝等是否放好,門窗是否完好,用電設備是否斷電,是否有漏汽、漏水等問題。
3.3.4分公司安全管理人員應到生產現場監督檢查有無違章操作,防護用品穿戴是否齊全,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暢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裝、搬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發現問題應及時制止、糾正。
3.4班組檢查
3.4.1班組每周由組長組織一次安全檢查。重點檢查作業現場是否整潔,各種設備運轉是否正常,吊具有無磨損、銹蝕、斷裂、變形。鋼絲繩卡子是否松動,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分公司領導,并作好檢查記錄。
3.4.2組長在每次生產前要進行安全檢查。危險部位和要害設施要重點檢查,生產過程中要隨時檢查有無違章操作等不安全行為。
3.4.3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倒班生產人員要嚴格執行交接班檢查制度,并認真作好交接班記錄。在生產操作過程中要集中精力,隨時注意安全狀況,發現問題要立即報告代班長或分公司領導。
3.5檢查中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主管公司領導或經營部,隱患未排除,嚴禁進行生產。
3.6.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要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則處理。三定是:定解決問題的負責人,定整改措施和費用,定解決問題的時間和期限。四不推是:班組能解決的不推給項目部,項目部能解決的不推給分公司,分公司能解決的不推給總公司,總公司里能解決的不推給院里。
3.7分公司能解決的安全隱患,分公司領導要及時安排人員解決。對安全生產不重視,發現安全隱患無故拖延不解決的單位,經營部將根據有關規定發出隱患通知單限期落實解決。在期限內仍未解決,由此發生事故或影響生產,公司將追究單位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附錄:安全生產檢查記錄表
第7篇 企業安全生產評價考核制度獎懲制度
1、出現工亡、重傷及重大設備,火災、爆炸事故,責任單位除承擔直接費用外,罰款5000~10000元,相關責任人取消當年一切評先資格,依照《安全生產法》追究第一責任人行政責任。
2、出現輕傷1人/次,責任單位除承擔直接費用外罰款2000元,隱瞞不報者罰款4000元,責任單位出現2人/次及以上輕傷事故。取消相關責任人當年一切評先資格。
3、公司月度或專項安全檢查、考核合格的不獎不罰,考核優良的獎項目部2000~4000元,不合格的罰項目部目標成本的1‰,獲省級“安全文明工地”稱號的獎項目部15000元,獲市級“安全文明工地”稱號的獎項目部5000元,上級部門檢查不合格的罰款5000元,取消相關責任人的評先資格。
4、安全防護設施未經驗收合格后就強行使用,每一項罰款2000元,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為確保專項一次性驗收合格率,每次未通過則罰款1000元。
5、下達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率不得低于承包指標,每減1%罰責任單位500元。
6、合理用工,嚴禁不經培訓無證上崗,每發現1人/次罰責任單位500元,并責令辦理相關手續
7、嚴禁使用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安全防護設施材料,杜絕假冒偽劣產品,每發現一次罰款1000~2000元。安全防護材料中的漏電保護器由安全設備科統一采供。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必須符合現行的質量標準,鋼絲繩、電纜、鋼管、扣件等產品應證件齊全,如發現項目部自購劣質產品等價罰款。
8、堅持正確使用“三寶”,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每發現一人/次,罰責任單位100元。
第8篇 新能源企業生產培訓管理制度
新能源公司生產培訓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大唐集團人〔2004〕690號》文件精神,做好生產人員的培訓工作,進一步加強培訓管理,增強培訓工作的實效性,提高職工崗位技能和實際操作能力,將培訓工作抓緊、抓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生產人員的培訓工作要與工程建設同步規劃,培訓工作的實施要適當超前于工程建設進度。第三條 進一步規范培訓標準,分級、分步實施培訓工作,在設備投運前實現培訓達標,持證上崗。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生產系統內在崗人員、實習人員、學習人員。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培訓管理機構組長:生產技術部部長副組長:生產技術部副部長、風廠專工組員:班長、技術員
第六條 人員職責
(一)組長職責
1、負責組織制定總體培訓方案,對培訓計劃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及考核,組長對培訓管理工作直接負責。
2、按培訓成績和個人綜合素質參與確定工作崗位,對培訓成績真實性及確定崗位的公正性負責。
3、負責組織新錄用人員入廠前的部門級安全教育。
(二)副組長職責
1、負責協調、聯系、確定培訓內容、培訓時間、培訓場所、培訓人員、培訓方式等事宜。
2、負責建立員工培訓檔案,為人才的選拔提供依據。
3、負責制定詳細培訓方案,落實培訓計劃,對培訓管理工作主要負責。
4、風廠專工對本風廠培訓內容及質量負全責;負責做好風廠全體生產人員的安全培訓、專業技術培訓和操作技能培訓。
5、風廠專工負責新錄用人員入廠前的風廠級安全教育。
(三)組員職責
1、班長是班組培訓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做好班組全體生產人員的安全培訓、專業技術培訓和操作技能培訓。
2、技術員負責協助生產技術部、風廠、班組做好培訓實施和培訓考評工作。
第三章 培訓計劃
第七條 培訓計劃制定的原則和標準
(一)生產技術部負責制定公司生產系統各專業、各崗位的培訓計劃,各風廠根據本風廠人員的技術、業務素質、崗位、工種設置及生產實際情況,本著“缺啥補啥,急用先學,兼顧企業發展”的原則,制定詳細的年度培訓計劃。年度培訓計劃每年1月10日前報送公司領導。
(二)培訓計劃應該圍繞培訓標準制定。根據公司制定的相應等級的培訓手冊和崗位要求,制定各崗位人員的年度培訓計劃。培訓標準分為初級、中級、高級三個標準。實習(學習)人員、值班員達到初級標準,主值班員達到中級標準,值班長達到高級標準。
(三)培訓計劃應按在崗人員、實習(學習)人員分類制定,內容主要以企業文化、安全規程、規章 制度、專業理論知識、本專業運行規程、設備說明書及設備維護細則為先導,按照公司中長期培訓規劃,分層次進行培訓。
(四)特殊工種(焊工、起重工等)、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及需外出進行技術培訓的人員,應在各單位的年度計劃中申報,或以書面的形式逐級申報,經批準后,由生產技術部統一安排,列入部門年度培訓計劃。
(五)對于設備的更新改造、新技術的開發和應用,在實施過程中,各風廠必須編制對工作人員的培訓計劃,以使工作人員的技術水平達到掌握設備性能,具備使用或維護設備的相應技術水平。
第八條 風廠負責制定運行人員年度、月培訓計劃,風廠應根據編制的培訓計劃,結合生產實際情況,積極組織本單位的培訓工作,完成月度、年度培訓計劃。各風廠年度培訓計劃經公司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于每年1月10日前報送生產技術部,同時報送人力資源部備查。月培訓計劃每月5日前報送生產技術部。
第四章 培訓實施
第九條 職工培訓檔案
(一)生產技術部和風廠應建立生產人員培訓檔案,將各階段培訓成績、培訓綜合考核成績等納入個人培訓檔案,作為培訓結束后獎懲和競爭上崗的重要依據,職工培訓檔案需留檔至少一年。
(二)職工培訓檔案包括職工自然情況、參加工作時間、政治面貌、學歷、所學專業、有何特長、崗位記錄、考試成績記錄、民主評議、培訓記錄、獎懲記錄、年終鑒定等。
第十條 員工培訓手冊
(一)員工培訓手冊是指引員工學習和工作的綜合性手冊,它對不同工種、不同崗位的生產人員的培訓標準作出了詳細的規定,使每位員工在入廠學習、學習崗位、值班員崗位、主值班員崗位等不同階段,明白自己應該學什么,應該達到什么樣的技能水平。通過對員工培訓手冊的學習,使生產人員的自身技能得到提高,勝任本職工作,更好的為本企業做出貢獻。
(二)員工培訓包括待崗培訓、崗位培訓2部分內容。專業分為運行和維護2個專業,培訓標準分為初級、中級、高級3個級別。
(三)新進員工的入職培訓包括企業文化培訓和工作基礎培訓。企業文化培訓是使新進員工從思想認識上領會“賽罕壩精神”的真正含義,并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得到繼續發揚。工作基礎培訓是對新進員工進行基礎性崗位知識培訓,為新進員工的工作和學習打好堅實的基礎。
(四)崗位培訓包括安全規程、運行規程、實際技能、理論知識四部分內容。單位和個人的培訓計劃應參照崗位培訓標準制定。
第十一條 培訓方式
(一)風廠集中授課風廠或維護班組應組織技術骨干進行集中授課,講課人應提前準備好講義或教案,學員在學習的同時做好學習筆記。
(二)簽訂師徒合同對于新進人員,由風廠按照《師徒合同管理辦法》規定選出符合條 件的師傅,上報人力資源部批準后簽訂師徒合同。生產系統師徒合同期限6個月。師傅制定具體的培訓內容,負責傳授徒弟技術知識及經驗,并對徒弟的技能水平負責。
(三)實際技能培訓風廠和維護班組應結合崗位培訓內容,采取靈活多樣的培訓方式,如事故預想、反事故演習、運行分析、缺陷分析、考問講解、集中授課、現場實際操作、作業前復述、現場作業、實際技能訓練、專題分析、互相討論、觀看教學片等方式,完成學習計劃內容,提高職工的崗位知識和實際技能水平。
(四)職工自學職工應根據本崗位的實際及自身情況,參照學習計劃和培訓標準,積極開展自學,同時認真做好學習筆記。
(五)內部培訓師講課逐步選拔和培養生產系統的內部培訓師,建立內部培訓師人才庫。生產技術部將定期組織內部培訓師進行有針對性的集中培訓講課。內部培訓講師的資質和講義經過嚴格審核后方可進行講課。
(六)外部培訓師講課為提高員工基礎理論水平,公司將定期聘請外部培訓師進行講課。外部培訓講師的資質、講義、課時要經過嚴格審核后方可進行講課。
(七)外委培
訓對于需要外委培訓的工種或專業,由生產技術部提出計劃報請公司審核批準。和培訓單位簽訂培訓協議時,應對培訓內容、學時、參培人數、課程清單(培訓計劃)、培訓模式、培訓支持、每天培訓時間、培訓資料、考試、證書都作出詳細規定。每次外委培訓結束后,參訓人員根據培訓內容編寫培訓教材。
(八)針對性培訓對本單位技術領域的薄弱環節或經常出現的問題,應及時制定相應措施,作為培訓內容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
(九)新技術培訓需外協設備的更新改造、新技術的開發和應用項目,在簽訂技術協議和合同時,應列入具體的培訓時間、內容、詳細資料、負責培訓的人員、應達到的程度等。
(十)培訓題材庫充分利用教學光盤、教學視頻片、電子圖書庫、科技圖書庫等培訓方式調動職工學習的積極性。
第十二條 培訓評價
(一)基礎知識考試(二)技能考試(三)民主評議(四)風廠年終培訓考評
第十三條 培訓總結
(一)月總結各風廠應針對本單位上月培訓計劃的實施情況及考核情況進行總結,并在每月5日前報送生產技術部。
(二)年度總結風廠年度培訓工作總結在次年的1月10日前報送生產技術部。生產技術部年度培訓總結在次年的1月10日報送公司領導。年度培訓總結應針對本年度培訓計劃的實施情況、考核情況、培訓是否達到預期效果、培訓取得的經驗和成績、培訓工作還存在哪些不足進行總結。
(三)個人積分培訓總結要建立個人培訓積分制度。個人培訓積分將作為競爭上崗、評選年終先進個人的依據之一。個人積分根據職工培訓檔案記錄情況進行考評。
第六章 培訓考核
第十四條 培訓考核是保證職工實際培訓效果的重要手段。公司負責對生產技術部的培訓工作進行全面監督、指導和考核,生產技術部負責對二級單位的培訓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考核,風廠負責對班組的培訓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考核。
第十五條 風廠不按規定時間上報培訓計劃、總結,每次扣罰風廠責任人100-300元。
第十六條 無員工培訓檔案、培訓記錄簿,每少一項扣罰風廠負責人100-300元,員工培訓檔案不合格扣罰培訓負責人30元。
第十七條 各風廠處理過的典型缺陷或事故處理,要及時進行分析、整理、歸檔、學習,其它風廠參照學習后也要制定出自己的事故處理預案。每少一次扣罰30元。
第十八條 風廠未能及時組織對新技術、設備更新改造的培訓,扣罰風廠負責人300-500元。
第十九條 風廠未按規定進行考試,每少一項扣罰風廠負責人100-300元,
第二十條 運行分析、事故預想、反事故演習和問答欄不合格扣罰責任班組20元,每少一次扣罰50元。
第二十一條 沒有培訓筆記的,每缺少一個月的按月扣罰責任人100元。
第二十二條 由生技部組織的抽查考試,每次成績不及格者扣罰責任人100
第9篇 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
1 目的與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以保證國家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定、規程、制度得到有效實施,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危害,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與健康。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 管理職責
2.1公司總經理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領導。
2.2 設備安全課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3 各單位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3 管理內容
3.1公司自上而下建立安全生產監督組織機構和制度,形成完整的安全生產監督體系,保證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3.2公司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接受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的監督管理。
3.3公司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相關負責人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各單位對其安全生產工作負管理責任。
3.4公司各級安全監督機構在履行安全生產監督職責的同時,應積極探索和推廣科學、先進的管理方式和安全生產技術。
3.5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及職責
3.5.1公司必須設立獨立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各單位的從業人數超過300人的也應設置相對獨立的二級安全生產監督機構;不足300人的設專職或兼職安全員。
3.5.2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應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a)從事安全生產監督工作的人員必須持有任職資格證,人員數量必須按照國家和當地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配備;
b)專業搭配合理,分工明確,并有各崗位職責規定;
3.5.3公司的安全監督機構由公司行政正職或行政正職委托的行政副職主管。
3.5.4公司安全生產監督部門正職領導人員的任命或者免職,必須及時報中電裝備公司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備案。
3.6安全監督機構職責:
3.6.1監督各部門及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監督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事故預防措施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指示的貫徹執行,及時反饋在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完善修改意見;
3.6.2監督設備、設施、作業環境的安全狀況;涉及人身安全的防護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和隱患,及時下達安全監督通知書,限期解決,并向主管領導報告;
3.6.3組織制定公司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3.6.4組織編制公司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并監督所需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監督勞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護用品的購置、發放和使用;
3.6.5監督所屬單位安全培訓計劃的落實;
3.6.6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按照“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群眾和應受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原則完成事故統計、分析、上報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見;
3.6.7對安全生產做出貢獻者,提出給予表揚和獎勵的建議或意見;對事故負有責任的人員,提出批評和處罰的建議或意見;
3.6.8參與公司規劃、工程和技改項目的設計審查、施工隊伍資質審查和竣工驗收等工作。
3.6.9對發現的重大安全問題,應提出整改要求。
3.6.10分析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突出和重大問題,向主管領導匯報,并積極向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職能部門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3.7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7.1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a)堅持原則、作風正派、責任心強;
b)熟悉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制度等,熟悉本企業的生產過程;
c)身體健康。
3.7.2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3.7.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職權:
a)有權進入生產區域、施工現場檢查了解安全情況;
b)有權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生產現場勞動紀律的行為;
c)有權要求保護事故現場,有權向企業內任何人員調查了解事故有關情況,提取、查閱有關資料,有權對事故現場進行照相、錄音、錄像等;
d)對事故調查分析結論和處理有不同意見時,有權提出或向上級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反映;對違反規程、規定、隱瞞事故或阻礙事故調查的行為有權糾正或越級反映。
3.7.4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行使職權時具有以下義務:
a)在生產區域、施工現場檢查工作時有維護正常生產秩序的義務;
b)在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違反生產現場勞動紀律的行為時有解釋理由的義務;
c)因事故調查需要向有關人員了解事故情況時,有為當事人保密的義務;
d)對涉及事故單位或部門的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時,有為其保密的義務;
e)對隱瞞事故或事故處理不當的行為,有深入調查的義務。
3.8安全生產措施與保障
3.8.1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8.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善各工種、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8.3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并用于下列范圍:
a)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
b)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c)安全評價、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評估和整改;
d)職業危害防治,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職業健康體檢;
e)設備設施安全性能檢測檢驗;
f)應急救援器材、裝備的配備及應急救援演練;
g)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物品或者活動。
3.9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3.10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3.11公司各單位應當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了解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熟悉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3.12勞動者有權拒絕執行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做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3.13工會發現單位行政方面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者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糾正意見和改進的建議;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企業行政方面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企業行政方面必須及時做出處理決定。
3.14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規定,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統稱“三同時”)。安全設施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3.15建設項目在可行性研究階段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安全預評價、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3.16建設項目進行初步設計時,應當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按照規定編制安全專篇。安全專篇應當包括有關安全預評價報告的內容,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3.17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施工。施工單位應當按照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并對安全設施的施工質量負責。
3.18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作重大變更的,應當經原設計單位同意,并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19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后,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安全驗收評價和職業病危害控制評價。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
3.20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報告應當報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21公司和各單位應當對本單位存在的各類危險源進行辨識,實行分級管理。對于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和監控,并報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22公司和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職業危害的防治與職業健康監護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職業危害,保證作業場所的職業衛生條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23計量、檢測用的放射源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放射物品使用許可證。
3.24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開展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及時整改;暫時不能整改完畢的,應當制定具體整改計劃,并采取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檢查及整改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3.25加強對施工、檢修等工程項目和生產經營項目、場所(以下簡稱工程項目)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不得將工程項目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工程項目承包協議應當明確規定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安全措施費用應當納入工程項目承包費用。
3.26公司全面負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承包單位應當服從統一管理,并對工程項目的現場安全管理具體負責。
3.27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制定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與器材,定期開展應急宣傳、教育、培訓、演練,并按照規定對事故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和備案。
3.28建立安全檢查與隱患整改記錄、安全培訓記錄、事故記錄、從業人員健康監護記錄、危險源管理記錄、安全資金投入和使用記錄、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臺賬、“三同時”審查和驗收資料、有關設計資料及圖紙、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報告等檔案管理制度,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報告、記錄等及時歸檔。
3.29為從業人員配備與工作崗位相適應的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規定佩戴、使用。
3.30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3.31定期對安全設備設施和安全保護裝置進行檢查、校驗。對超過使用年限和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設備,及時予以報廢。對現有設備設施進行更新或者改造的,不得降低其安全技術性能。
3.32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逐步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
3.33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報告本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上級有關部門,并組織事故應急救援。
3.34公司各單位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及其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和本規定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處罰。
3.35檢查依據“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原則實施。檢查分為:
3.35.1經常性檢查:
a)公司各單位的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每天對本班組進行檢查,并填寫《班組安全檢查記錄》。利用班前會、班后會等多種形式,發動群眾進行互查。發現違章行為、安全隱患應及時予以制止或消除,解決不了的要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
b)公司各單位的負責人應組織相關人員,每月對本單位檢查一次,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違章行為和安全隱患應及時予以制止或消除,解決不了的要向公司主管領導和安全監督部門報告。
c)安全監督部門負責生產現場的日常安全巡檢,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違章行為和安全隱患應及時予以制止或消除,解決不了的要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3.35.2專項檢查:
a)由安全監督部門及相關部門組織,針對公司特種設備、勞保用品、危險化學品的使用管理等進行專門檢查。
b)安全監督部門根據季節特點組織防火、防暑降溫、防寒、防汛等檢查,并形成檢查報告。
3.35.3定期檢查:
a)由安全監督部門配合上級安全主管部門,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
b)由公司辦牽頭,安全監督部門及相關部門參與,對所屬單位以及重點防范部位進行節假日前檢查,并形成檢查報告。
3.35.4檢查內容
a)查思想:檢查各級人員對安全的認識,有無忽視安全的思想和行為。即檢查全體員工的意識和素質。
b)查制度:檢查各項規章制度在生產活動中是否得到了貫徹執行。
c)查紀律:檢查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和各級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d)查領導:檢查安全工作的管理情況。
e)查隱患:檢查在用設備設施、工藝裝備、廠房建筑以及生產作業環境等的隱患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
3.36建立健全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的備案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 的監督檢查。
3.37當加強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專業知識培訓,提高管理能力。
4 相關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七十號)
gb/t 24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規范》
中國電力技術裝備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2010]29號)
第10篇 安全生產企業承諾制度
第一條 為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升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根據《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條 全市范圍內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含出租車公司、公交公司)、道路和水路危險貨物及普通貨物運輸企業、客運企業、公路和水運工程建設施工企業、三類以上維修企業、駕培機構等交通運輸生產經營單位實行安全生產承諾制度。
第三條 承諾內容為《安全生產法》、《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交通運輸部有關行業管理規章規定的企業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應當履行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
第四條 行業內市屬企業或公路、運管、海事等行業管理部門直接管理的企業由相關行業管理部門組織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承諾活動。其他企業按“屬地管理”原則,由所在縣(區)交通運輸局組織相關部門實施企業安全生產承諾活動。
第五條 縣(區)交通運輸局或公路、運管、海事等行業管理部門應督促相關企業每年度作出安全生產承諾,承諾書由該企業向本部門備案,并通過一定方式向社會公示承諾單位、法人代表和承諾內容,接受社會監督。
第六條 縣(區)交通運輸局或公路、運管、海事等行業管理部門于每年年底對企業安全生產踐諾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提出改進意見或建議。
第11篇 危貨企業安全生產投入制度
為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資金投入,建立本公司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加強安全生產費用計劃、管理和使用的規范性,切實維護本單位、職工以及社會公共利益,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國家有關加強安全生產的其他決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標準
第一條 安全生產費用是指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本公司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第二條 安全費用按照'財務提取、安委會監管、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
第三條 安全費用的提取標準為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按照1%的標準逐月提取。
第二章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和管理
第一條 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規定范圍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包括工程工具安全狀況檢測及維護系統、工程工具附屬安全設備等。
(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四)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六)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二條 在本規定的使用范圍內,安全費用應優先用于滿足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本公司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支出。
第三條 安全費用應當專戶核算,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年度結余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四條 安全生產科應當建立健全內部安全費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費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職責及權限,接受安委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
第五條 利用安全費用形成的資產,應當納入相關資產進行管理。
第六條 為一線生產人員辦理的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個人意外傷害保險,所需保險費用直接列入成本(費用),不在安全費用中列支。
同時,為職工提供的職業病防治、工傷保險、醫療保險所需費用,不在安全費用中列支。
第七條 由于產權轉讓、公司制改建等變更股權結構或者組織形式的,其結余的安全費用應當繼續按照本規定管理使用。調整業務、終止經營或者依法清算,其結余的安全費用應當結轉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第三章安委會及財務監督
第一條 公司應當及時、足額提取安全費用,并按規定使用。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應當說明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的具體情況。
第二條 安委會和財政部門對公司安全費用提取、管理、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條 安全生產科未按本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費用的,安委會應當會同財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予以警告。
第四章附則
第一條 安全費用的會計處理,應當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二條 本辦法由陽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第12篇 建筑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制度6
建筑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制度6
為規范企業的安全生產教育,始終保持公司安全生產重大事故為“零”的目標,確保施工生產有序進行,公司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一、安全生產教育內容
安全生產教育的內容分為:思想政治教育;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教育;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典型經驗和事故教訓教育。
1.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是安全生產教育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是搞好安全生產的一個重要環節。思想政治教育通常從加強思想路線教育和勞動紀律教育兩個方面著手。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是提高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對勞動保護重要意義的認識。勞動紀律教育主要是使職工嚴格執行勞動紀律,提高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同時還要對職工進行法制教育,使廣大職工樹立法制觀念,把違章作業提高到法的觀念來認識,自覺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
2.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教育
通過對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方針及有關勞動保護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理解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和勞動保護的政策就是執行黨的政治路線,從而能自覺擺正安全與生產的關系,澄清一些錯誤的認識。
3.安全技術知識教育
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內容包括:一般生產技術知識、生產安全技術知識以及專業性的安全知識。
(1)生產技術知識是指:企業的基本生產概況、施工工藝流程、作業方法及與工藝、作業相適應的機具設備性能和知識、操作技術等。
(2)生產安全技術知識,是企業所有職工都必須具備的基本安全技術知識。主要內容:有:企業內特別危險區和設備,及安全保護的基本知識和注意事項;有關電器設備(動力及照明)的基本安全知識;起重機械和場內運輸的有關安全知識;生產中使用的有毒有害材料或可能散發的有毒有害物質的安全防護基本知識;企業中的一般消防制度和規則;個人勞防用品的正確使用;發生事故的緊急救護及傷亡事故報告辦法;各特種作業工種的安全操作技術知識教育等。
(3)專業性安全技術知識是指安全技術、工業衛生技術和專業的安全技術操作、制度。主要內容有:特種作業人員所操縱、駕駛的設備、設施、鍋爐、受壓容器、起重機械、電氣、焊接(氣割)、防爆、防塵、防毒、噪聲控制等。
4.典型經驗和事故教訓教育
運用企業內安全先進項目、單位的經驗,進行介紹交流、宣傳教育,并將企業內部的事故案例或外單位典型事故教訓進行分析、教育,使廣大職工從中看到危害性,吸取教訓,提高防范能力。
二、安全生產教育形式、對象和責任部門
教育形式:全員安全生產教育、新工人入廠三級教育、“四新”教育、經常性教育、季節性教育、特種作業操作工作教育、中小型操作人員教育、調換工種換崗教育和工傷、長病假復崗教育。
1.全員安全生產教育
全員安全生產教育主要由各單位(項目部)負責實施。
(1)在每年年初、六月“全國安全月活動”、國慶節前后三次開展全員安全教育。
(2)每位員工每年接受至少一次的全員安全操作規章教育。其中內容有: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標準化管理、各種安全設施、措施要求等,并進行考核。
2.新工人入廠三級教育
三級教育是指新進單位職工的公司教育;項目部、施工隊現場教育;班組崗位教育。
(1)公司安全教育
對新進單位的職工(合同工)臨時工、培訓和實習人員,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安全監督部負責一級安全教育。內容:黨與國家在安全生產、勞動保護上的有關法令、規定和政策;本單位的生產特點;一般生產技術知識和安全技術知識、企業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等,時間不少于8課時。方法力戒內容空洞、枯燥乏味,防止走過場。安全部門應把受教育者、教育內容、考試成績等記入職工勞動保護教育卡。考試不合格者,不準上崗。
(2)項目部現場安全教育
對新職工經過公司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包括換崗人員),由項目部主管安全生產的經理負責第二級安全教育。內容:本項目部的生產概況;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情況,以及好壞典型事例教育等。也可以通過實地參觀,介紹情況,包括各種機械的性能等安全注意事項,使新職工對工地、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有一個概括的了解,時間一般不少于4課時。
(3)班組崗位安全教育
新職工分配到班組后,由班長或大組長進行負責第三級安全教育。內容: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所擔任工種的崗位責任制;新工人將要從事的生產、施工性質,工作地點以及環境的安全、衛生注意事項;生產、施工中應注意的安全技術知識以及各種機具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容易發生事故或有毒有害的地方;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等。
3.成建制的外分包隊伍人員的安全教育
人員進場分別由項目部負責人與外分包負責人共同組織由項目部對進場人員進行知識總交底教育,由項目安全員會同外分包隊伍進行工種崗位安全教育,教育內容要求可參見三級安全教育。
4.“四”新教育
由工程管理管理部、質量檢查部等在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實施時,負責對管理操作人員相應的操作及使用的安全教育。時間一般不少于8課時。
5.經常性教育
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形式可采用:安全活動日、班前班后會、安全會議、安全技術交底、廣播、黑板報、參觀勞動保護教育室、播放錄象等,結合公司生產、施工任務進行安全生產經常性教育。
6.季節性教育
由項目部結合季節特征、節假日前后職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產的規律,抓住主要環節,進行安全教育。凡是自然條件變化,大風、大雪、暴雨、冰凍或雷雨季節,應抓住氣候變化的特點,進行安全教育。
7.特種作業人員和機械操作工的專門教育
特種作業人員和機械操作工,應按照特種作業和機械操作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證管理暫行規定按期培訓、審證、考核。
8.換崗和復崗教育
由各項目部對調換工種的職工或工傷假、病假、產假、哺嬰期等連續息工日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職工,進行調換工種或復崗安全生產教育。學習和熟悉本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知識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課時。
9.外包隊伍職工安全教育
由工程管理部負責落實,對外包隊伍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并按外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相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