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tem id="pjhyg"><sup id="pjhyg"></sup></menuitem>

      <nav id="pjhyg"></nav>
    1. 日本肉体xxxx裸交,岛国av无码免费无禁网站,性色a码一区二区三区天美传媒,在线观看精品视频网站,无码人妻系列,日韩精品一区二区三区蜜臀,视频一区视频二区卡通动漫,一区天堂中文最新版在线
      當前位置:1566范文網 > 企業管理 > 制度大全 > 生產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3-06 11:22:01 查看人數:16

      煤礦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制度

      第1篇 煤礦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制度

      第一條 為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第16號令)、《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條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 各公司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本轄區內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并負有督查義務。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及時下達整改指令書,依法督促隱患單位徹底消除隱患。

      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安全生產重大隱患的排查,對查出的重大隱患列出清單,報同級人民政府和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便及時或集中進行掛牌、公告,接受社會監督;切實做好對被掛牌單位重大事故隱患整治的督促工作,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治。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要及時向當地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隱患的整改期限及治理方案。

      第六條 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實行分級負責。重大事故隱患單位采取措施能夠消除的重大事故隱患,由縣級政府負責掛牌督辦;重大事故隱患涉及市、縣有關部門和單位,由市政府負責掛牌督辦;重大事故隱患涉及省、市有關部門和單位,由市政府統一報省政府掛牌督辦。

      各級人民政府在發現重大隱患或者接到上級督辦的事項后,可委托同級安全生產委員會在10個工作日內,組織隱患單位、隱患單位行業主管部門、相關單位和有關專家,對重大隱患進行評估分析,如有需要,可委托同級安全生產委員會牽頭組織,界定重大隱患等級,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責任、整改時限、整改措施、整改資金和應急預案“五落實”,制定、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并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進行掛牌督辦。

      第七條 對確定為被掛牌督辦的單位(以下簡稱被掛牌單位),按照分級管理原則,由負責掛牌督辦的政府制作“重大事故隱患單位警示牌”,可委托同級安全生產委員會承辦,并將警示牌懸掛在被掛牌督辦單位的醒目位置,警示牌標明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場所、隱患內容、整改期限和整改責任人。

      第八條 被掛牌單位不得以變更、搬遷、裝修等理由,人為遮擋、轉移、摘除、破壞“重大事故隱患單位警示牌”。

      第九條各部門要加強對事故隱患信息檔案的管理。對排查發現的事故隱患要立即登記建檔,建檔內容見附表。

      第十條各部門要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監控管理。由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由各縣(市、區)政府于每月25日前將本級政府(管委會)負責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整治情況報告市安委會辦公室備案,報告內容應包括單位名稱、隱患部位、隱患類型、隱患級別、隱患現狀及產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整改期限和隱患治理方案及整改進度等。市政府負責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由市安委會辦公室對整治情況進行建檔跟蹤并定期向市政府報告。

      第十一條 掛牌督辦單位在收到被掛牌單位要求恢復生產經營的申請報告后,可委托同級安全監管部門組織人員在10個工作日內對其進行現場審查驗收,審查合格并報掛牌督辦單位批準后,由掛牌督辦單位對重大隱患進行核銷,同意其恢復生產經營,并摘除重大事故隱患單位警示牌;審查不合格的,由安全監管部門依法責令改正或下達停產整改指令,確屬整改無望或者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第十二條 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提出建議,防止隱患變成事故,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建立重大隱患公告制度,市政府每季度在《西江日報》等媒體,對各地各部門各單位的重大隱患整改和銷號情況進行公示,以接受全社會監督。

      第十四條 凡本行政區域內的各級人民政府、各負有安全生產職責的部門未按規定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制度和信息管理臺賬、匯報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視情節輕重,采取通知警醒、通報批評、上級約見談話等措施責令糾正,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同時,隱患治理工作要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列入對各級政府、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履職考核工作中。

      第十五條 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職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一)對經責令整改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不依法撤銷原行政許可、審批或者不依法查處的;

      (二)發現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未認真履行職責,按規定督促落實有關措施,導致發生事故的;

      (三)對生產安全事故防范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第十六條 有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需給予組織處理的,依照有關規定辦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七條 對未經掛牌督辦單位許可,故意遮擋、損毀、涂改、移動、摘除“重大事故隱患警示牌”的行為,安全監管部門將通過我市有關媒體對責任單位予以公開通報批評。

      第十八條 本制度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二十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第2篇 p礦煤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增強員工安全意識,規范員工安全行為,強化現場安全管理,維護我礦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認真貫徹落實好“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和減少事故,確保員工生命健康和我礦財產安全,根據我礦安全管理制度和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安全生產管理獎懲暫行辦法。

      第二條 各單位和全體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遵守礦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在抓生產的同時,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切實搞好安全工作。

      第三條 本暫行辦法把安全處罰與安全獎勵相結合,體現安全管理有獎有懲、獎懲分明的原則,以增強全體員工的安全生產責任感,提高全體員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和礦井整體安全防范效果,達到強化管理,保證安全,促進生產的目的。

      第四條 我礦安全生產實行分級負責、專職管理、群防群治和群眾監督,全體員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有義務確保他人的人身安全,對任何危害員工生命健康和損害本礦利益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我礦對舉報有功的人員進行表彰、獎勵,對“三違”人員、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

      第五條 我礦以各單位和全體員工執行“三大規程”、我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控制指標情況和現場安全管理效果等,作為進行獎懲的主要考核依據。

      第二章 獎懲原則

      第六條 安全獎懲應重點體現在與原煤生產安全相關的責任者和與之相關的管理人員身上。

      第七條 全獎懲應體現在安全生產責任制所確定的責任大小,以及現場安全管理效果、安全指標控制和對安全工作的貢獻大小上。

      第八條 實行獎懲制度,必須把安全教育同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在獎勵上,要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物質獎勵為主的原則;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違反礦安全管理制度的員工要堅持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和實事求是、以錯定罰的原則。

      第九條 各部門按其責任大小制定獎懲辦法,落實分配,完善獎懲。并將獎懲方案報安通部。

      第三章 獎勵

      第十條 獎勵范圍、對象

      各級行政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以及檢舉違章,防止或搶救事故的有功人員。

      第十一條 獎勵的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

      1、模范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令和礦安全管理制度,認真貫徹執行“三大規程”以及各項安全措施,在事故預防、指標控制、隱患排查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

      2、發現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時報告上級,以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因而避免事故,或顯著減輕事故危害程度的集體和個人。

      3、有效控制各類死亡事故,減少人身傷害,輕、重傷事故不突破礦下達的控制指標,實現死亡事故為零的目標,消除重大非人身傷害事故的單位。

      4、搶險、救災、救傷以及排查隱患有功的集體和個人。

      5、安全技術工作中有發明創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廣新技術有卓越成績的。

      6、對安全生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有采納價值的。

      7、揭發、檢舉隱瞞事故真相者或舉報、制止“三違”現象的各類人員。

      第十二條 獎勵標準及考核形式。

      一、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獎金或晉級四種。

      1、嘉獎:每次加發50元獎金。

      2、記功:每次加發100元獎金。

      3、記大功:每次加發200元獎金。

      4、獎金或晉級:一次給予若干元獎金或晉升一級,由礦長特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遵守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能按時完成交辦的重大特殊任務者。

      2.制止、舉報“三違”現象者。

      3.有顯著的善行佳話,在安全生產以及事故預防方面,足為我礦榮譽者。

      4.忍受困難、高溫、氣熏難受之工作并安全圓滿,完成生產任務足為楷模者。

      5.小發明、小創新,經批準實行,可改善勞動生產條件者或提高效率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

      1.對生產技術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采納實施,卓有成效者。

      2.節約原燃料或廢料利用,以及在改善“人、事、物、環”方面卓有成效者。

      3.遇有災難,勇于負責,處置適宜者。

      4.發現職守外故障,予以速報或妥辦防止損害為嘉許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失者。

      2.維護員工安全,遇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3.維護我卡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4.有其他重大功績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獎金或晉級:

      1.研究發明,對我礦安全生產確有貢獻,并使事故率降低、本礦井安全目標實現者。

      2.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足為我礦同仁表率者。

      3.一年內記大功兩次者。

      六、凡揭發、檢舉隱瞞事故真相者或舉報、制止“三違”現象的各類人員,從被舉報人員的罰金中分離50%作為其獎勵金額,并現懲現獎,獎懲兌現。

      第十三條 獎勵程序及審批權限

      1.因安全生產及工作業績或表現達到獎勵規定者,其獎勵條件和標準由通風科會同生產科考評,總工程師審批,報礦長批準后實施。

      2.對各類有功人員的獎勵,按照論功行賞、獎不

      第3篇 某煤礦安全生產調度中心管理制度

      調度室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全礦的安全生產,認真解決安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落實公司年、季、月度安全生產計劃。

      2、負責組織每天調度會和每旬生產分析會。

      3、負責解決采掘區隊班匯報問題。

      4、負責組織對本礦生產中出現的安全隱患處理工作。

      5、負責組織指揮事故的搶險工作,依據事故的處理規定程序上報領導和有關部門,并組織事故分析會。

      6、經常深入井下,了解全礦安全動態及生產環境的變化情況,及時匯報和平衡及解決安全生產管理中的問題。

      7、負責傳達上級和礦領導有關安全生產指示,認真貫徹執行請示和回報制度,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及時準確。

      8、協助礦長負責本礦重大風險的控制。

      9參加礦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及安全生產會議和安全辦公會議。 調度室副主任崗位責任制

      1、在調度主任領導下,負責做好分管的調度業務管理工作。

      2、在班時,要了解上一班生產情況和本班生產計劃及工作重點,掌握礦井生產、運輸、提升、倉存及銷售情況,組織完成生產任務。

      3、掌握全礦安全生產動態,及時平衡協調生產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組織好生產事故的處理,保證生產系統的暢通。

      4、掌握重點采掘隊及綜采、綜掘工作面生產技術管理情況,參與推行正規循環作業,解決生產中存在的各種問題。

      5、掌握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及其避災路線,參與礦井災害及重大事故的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工作。

      6、不斷學習新經驗、新技術,更好地為生產和安全服務。7、完成主任交辦的其它工作。

      調度室主任“一通三防”責任

      1、認真貫徹《煤礦安全規程》及有關通風安全方面的政策、法令、通知、決定等。

      2、在瓦斯治理工作中,按照礦上“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的統一部署安排,對本部門各專業技術有關瓦斯治理業務負責.

      3、在瓦斯治理工作中,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國有煤礦瓦斯治理規定》、《煤礦安全規程》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并做到在所管業務范圍內,瓦斯治理措施不到位或不落實不組織安排生產。

      4 、參加礦井的采掘設計,安全措施年度計劃的編制及各工作地點作業規程的審查。

      5、 協助有關科室搞好職工安全知識教育,參加全礦周、旬、季安全檢查工作和安全例會。

      6、參與通風事故分析調查和處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調度室工作權限

      1、在組織日常生產過程中,有權制止任何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并對存在上述“三違”現象的單位和人員進行處罰。

      2、有權召集、參加有關安全生產會議,接到通知的單位人員必須準時參加,對會議做出的決定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并將執行情況準時向礦領導匯報。

      3、在組織搶救重大事故時,有權下達緊急命令,調動全礦的一切人力、物力進行搶救。接收命令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全力以赴做好搶救工作。對不服從指揮或不積極行動者,有權通報批評和按規定進行經濟考核,并對情節嚴重者提出行政處理意見。

      4、有權主持或參加年度、月度生產計劃的編審工作。

      5、根據工作需要,有權了解和督察生產計劃、安全措施和領導安排等事項的落實情況,有關單位和人員必須如實報告并提供相關資料。

      6、根據工作需要和領導指示,有權對機關職能科室的業務工作提出相關工作要求。遇有重大或緊急情況有權對上述部門的業務工作進行調整和安排。

      7、有權對不執行調度命令和對調度通知(通報)傳達落實不好的單位和個人,按其情節有權做出處罰決定。

      調度室崗位責任制

      1、負責掌握全礦當班情況,并負責當班生產數據的統計、分析及第二天生產預報工作。

      2、在生產過程中出現事故時,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通知有關職能部門,防止事故擴大。

      3、準確無誤計算各種數據的填寫、圖表制作和臺帳填寫。

      4、隨時掌握采掘工作面存在的問題,并及時向有關單位聯系,及時積極解決。

      5、經常深入現場,掌握現場存在的問題。

      6、認真執行業務保安責任制,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制止“三違”現象,并做好記錄。

      7、交接班前搞好室內衛生,各班要注意保持整。

      調度員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前,調度員要填寫交接班記錄。

      2、調度員交接班時,要當面進行,親自交接,不得代轉。

      3、交接時,雙方必須將當班的主要生產、安全情況及存在的問題、注意事項交接清楚,包括未辦完的事情、未落實完的事情、通知、領導最新指示、安排等。

      4、雙方交接清后,在交接班記錄本簽字,做到手對手、口對口,你不來我不走。

      調度員值班制度

      調度值班是組織指揮、協調控制安全生產的核心,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制度,值班調度員執行8小時工作制,每班1-2人。

      1、調度室擔負著企業生產、安全、經營活動的組織、指揮、監督和控制四大職能,值班調度員要做到“情況明、底數清、信息靈”。

      2、值班調度員必須熟悉全礦各業務部門和下屬區隊的各自職權、業務和分管范圍,熟悉全礦生產經營流程,對與生產、安全、經營活動息息相關的生產和輔助環節的運作程序要了如指掌,并具備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3、按照煤礦《三大規程》遵章指揮。

      4、按照作業計劃組織完成班、日生產及設備檢修任務,主動調度,及時協調各生產環節的正常運轉。

      5、掌握礦領導的下井動向,對領導下井過程中提出的問題和工作安排要認真落實,詳細紀錄過程和結果,并及時向有關領導通報辦理進展。

      6、對基層單位匯報的情況,在認真接收的同時要弄清楚并加以分析,在核對無誤的情況下及時處置和向有關領導匯報,要做到不留死角,不主觀臆斷,有理有據。

      7、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值班調度員崗位責任制

      1、在調度主任直接領導下,負責日常生產的調度組織、協調、指揮.

      2、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堅持八小時工作制,嚴格交接班制度,不遲到早退。

      3、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嚴格按照三大規程組織指揮生產,做到令行禁止。對安全生產中出現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并督促有關部門迅速處理。

      4、按照規定隨時接收工作面的匯報,及時詢問各采掘面的安全生產情況,認真填寫報表、臺帳,做好原始記錄。做到文字清潔整齊,數字準確無誤。

      5、認真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對上級領導下達的有關通知、指示、電文、要做到記錄準確,傳達及時,登記編號,妥善保存。

      6、經常輪流深入井下,深入現場,熟悉了解掌握井上下各主要生產環節的生產過程,掌握第一手資料,并隨時隨地幫助解決生產中的擋手問題,疏通生產渠道,當好領導參謀。

      7、值班調度人員,工作時間必須做到著裝統一,文明上崗。室內嚴禁隨地吐痰、亂扔雜物、飲酒吸煙。

      第4篇 某煤礦安全生產變化管理制度

      為加強礦井安全生產變化的管理,掌握現場變化情況,實現主動超前預測變化、科學減少變化、有效控制變化,真正把變化落實在基層、落實在現場,著重從人員、時段、“三工”、系統和環境變化四個方面抓好管控,提高安全管理力度、精度,構建透明、簡潔、高效的安全生產體系,實現變化條件下的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一、人員變化

      ㈠新工人入礦

      1、由職工學校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2、由單位組織學習相關規程措施,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施工作業。

      3、簽訂師徒協議,在師傅帶領和指導下進行作業,并做到同上同下同休息。

      ㈡借調人員

      本專業內借調人員,由借用單位組織學習規程、措施,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㈢離崗返崗人員

      1、離崗返崗人員是指“六假”、外出培訓、旅游等離崗一月及以上人員。

      2、離崗返崗人員上崗前,單位必須重新貫徹學習規程措施,并由本人簽字確認。

      3、單位值班領導或負責分工的班組長必須向其交待本班組施工現場安全重點和注意事項。

      二、時段變化

      ㈠重要節假日(雙休日)的安全控制

      1、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要加強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確保安全監管不失控。

      2、各基層單位須有干部在現場帶班作業,指揮安全生產,并做好安全關鍵環節、重點部位把關工作。

      ㈡生產班關鍵時段控制

      中、夜班及早班下半班、交接班時間,現場跟班干部、班組長、驗收員、瓦安員“四員”要加強檢查驗收,把住安全、質量關。

      三、“三工”變化

      ㈠工藝變化

      生產現場工藝變化,由分管專業副總工程師牽頭,組織安全生產部門及所在單位技術主管召開現場會,區隊技術員編制針對性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職工進行學習和考試。

      ㈡工序變化

      生產現場工序變化,由單位行政主管親自安排,做好工序調整工作。

      ㈢工具變化

      現場使用的工具變化,必須由供應部門向使用單位提供質量合格的生產工具,及時調換質量不合格的工具;工具使用人員必須按使用說明正確使用,有權拒絕使用質量不合格工具。

      ㈣“三工”變化由礦專業分管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單位行政主管或現場負責人,根據職責權限負責。

      四、環境變化

      ㈠施工地點變化

      1、由分管副總工程師牽頭召開現場會,安全生產部門及施工單位行政主管、技術主管參加,單位技術主管根據會議內容,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2、施工單位進入施工地點施工前,必須經過安全生產部門聯合驗收合格,

      3、區隊技術員負責組織職工進行新的規程、措施學習和考試,并傳達相關措施。

      4、施工前,各工種崗位必須先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匯報。正常生產的第一個班次,必須有副區級及以上管理干部帶班作業。

      ㈡地質條件變化

      1、采掘頭面出現地質變化時,現場跟班干部向礦調度室和單位值班領導匯報,單位要及時向職能管理部門匯報。

      2、職能管理部門要及時向分管副總工程師匯報,副總工程師組織相關部門、區隊技術人員召開現場會,研究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3、區隊技術員負責組織參加施工人員學習措施,并進行簽名確認。

      4、職能管理部門加強現場安全監管,并監督安全技術措施在現場落實兌現,確保地質變化條件下的安全生產。

      ㈢單項工程施工

      1、單項工程開工前,必須由分管副總工程師及以上領導牽頭,安全生產部門及施工單位參加,對其規程、措施進行會審,并簽署意見。

      2、施工單位技術員主管負責組織所有參加單項工程施工的人員進行學習,并簽名確認。

      3、施工單位向安全生產部門提交開工申請報告,并經審查批準。

      4、施工現場明確指定施工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

      ㈣應急性工作

      現場出現應急性工作,由管理部門人員到現場協調,現場跟班干部安排工作,班組長負責對現場作業人員的安全監管。

      ㈤環境變化由礦專業分管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單位行政主管或現場負責人,根據職責權限負責。

      五、考核

      對各類變化控制不到位的,按職責權限,對相關責任人按不盡職直至嚴重不履職考核,并處100~300元的罰款。

      第5篇 煤礦班組現場安全文明生產制度

      一、地面班組環境要求

      1車間環境應清潔、衛生、道路暢通、交通工具、物品要劃區域停放。

      2職工不隨地吐痰,嚴禁吸煙,不亂扔廢料、雜物、廢品按規定地點存放。

      3植樹種花,綠化礦區,美化環境。

      二、改善勞動條件,實現安全文明生產

      1 重視環境保護,嚴格控制噪聲、粉塵污染。

      2各種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配置齊全,各種安全警示標志清晰醒目,三防措施到位。

      3 生產現場要有良好的照明條件,保證工人高效工作。

      4 生產現場無非生產物品。

      5 新工人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熟知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設備操作工人應當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三、合理布置作業現場,保證正常生產秩序。

      1 車間物品擺放整齊,標識清楚。

      2 物品分類存放,擺放整齊并標示清楚。

      3 物品要分類存放并標示。

      4 產品用料擺放整齊,生產場地道路暢通。

      5 操作工人要嚴格執行生產作業計劃,確保生產現場的正常秩序。

      四、做好勞動保護工作,嚴格勞動紀律。

      1 工作時按規定佩戴好勞動用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2 嚴格考勤制度,上班時不準領小孩進車間,不準在車間接待客人。

      3 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間不允許打鬧、說笑、串崗、班前不準喝酒。

      4.保持現場、崗位周圍清潔,下班時要做到先關電源,設備不擦干凈不走、物品未放整齊不走。

      第6篇 某煤礦安全生產變化管理工作制度

      為加強礦井安全生產變化的管理,掌握現場變化情況,實現主動超前預測變化、科學減少變化、有效控制變化,真正把變化落實在基層、落實在現場,著重從人員、時段、“三工”、 系統和環境四個方面抓好管控,提高安全管理力度、精度,構建透明、簡潔、高效的安全生產體系,實現變化條件下的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員變化

      (一)、新工人入礦

      1、由職工學校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相應安全資格證后,方可持證上崗。

      2、由單位組織學習相關規程措施,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施工作業。

      3、簽訂師徒協議,在師傅帶領和指導下進行作業,并做到同上同下同休息。

      (二)、借調人員

      1、本專業內借調人員,由借用單位組織學習規程、措施,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2、跨專業借調人員,必須由職工學校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三)、離崗返崗人員

      1、離崗返崗人員是指“六假”、外出培訓、旅游等離崗一周及以上人員。

      2、離崗返崗人員上崗前,單位必須重新傳達學習措施,并由本人簽字確認。

      3、單位值班領導或負責分工的班組長必須向其交待本班組施工現場安全重點和注意事項。

      二、時段變化

      (一)、季節變化

      由礦專業分管負責人牽頭,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制定針對性措施,并嚴格執行。

      (二)、重要節假日(雙休日)的安全控制

      1、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要加強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確保安全關鍵不失控。

      2、各基層單位要有干部在現場帶班作業,指揮安全生產,并做好安全關鍵把關。井下采掘及輔助單位黨政主管必須有一人值班、下井。

      (三)、生產班關鍵時段控制

      中、夜班及早班下半班、交接班時間,現場跟班干部、班組長、驗收員、瓦安員“四員”要加強檢查驗收,把住安全、質量關。

      三、“三工”變化

      (一)、工藝變化

      生產現場工藝變化,由分管礦長牽頭,組織安全生產部門及所在單位技術主管召開現場會,并形成紀要。單位技術主管根據現場會紀要,編制針對性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職工進行學習和考試。

      (二)、工序變化

      生產現場工序變化,由單位行政主管親自安排,做好工序調整工作。

      (三)、工具變化

      現場使用的工具變化,必須由供應部門向使用單位提供質量合格的生產工具,及時調換質量不合格的工具;工具使用人員必須按使用說明正確使用,有權拒絕使用質量不合格工具。

      (四)、“三工”變化由礦專業分管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單位行政主管或現場負責人,根據職責權限負責。

      四、系統和環境變化

      (一)、施工地點變化

      1、由總工程師牽頭召開現場會,安全生產部門及施工單位主管、技術主管參加,并形成會議紀要。單位技術主管根據會議紀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2、施工單位進入施工地點施工前,必須經過安全生產部門聯合驗收合格,并在現場掛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運行許可證。

      3、單位技術主管負責組織職工進行新的規程、措施學習和考試,并傳達相關措施。

      4、施工前,各工種崗位必須先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匯報。正常生產的第一個班次,必須有隊級及以上管理干部帶班作業。

      (二)、地質條件變化

      1、掘進工作面出現地質變化時,現場跟班干部向礦調度室和單位值班領導匯報,單位要及時向職能管理部門匯報。

      2、職能管理部門要及時向分管副總工程師匯報,副總工程師組織相關部門、單位技術人員召開現場會,研究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形成紀要。

      3、單位技術主管根據現場會紀要,編制針對性安全技術措施。

      4、單位技術主管負責組織參加施工人員學習措施,并進行簽名確認。

      5、職能管理部門加強現場安全監管,并監督安全技術措施在現場落實兌現,確保地質變化條件下的安全生產。

      (三)、單項工程施工

      1、單項工程開工前,必須由總工程師及以上領導牽頭,安全生產部門及施工單位參加,對其進行會審,并形成會議紀要。

      2、施工單位技術主管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經會審批準。

      3、施工單位技術主管負責組織所有參加單項工程施工的人員進行學習,并簽名確認。

      4、施工單位向安全生產部門提交開工申請報告,并經審查批準。

      5、施工現場明確指定施工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

      6、安全生產部門加強現場監管,堅決執行“四不干”原則,確保所有單項工程安全可控。

      (四)、應急性工作

      現場出現應急性工作,由管理部門人員到現場協調,現場跟班干部安排工作,班組長負責對現場作業人員的安全監管。

      (五)、系統和環境變化由礦專業分管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單位行政主管或現場負責人,根據職責權限負責。

      五、考核

      對各類變化控制不到位的,按職責權限,對相關責任人按不盡職直至嚴重不履職考核,并處100~300元的罰款。

      第7篇 h礦煤礦生產調度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安全生產調度工作,健全和完善安全生產調度指揮系統,推進生產調度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建設,全面提升安全生產調度工作的質量,更好地發揮調度工作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能作用,為生產管理工作提供全面、科學的決策依據和信息支撐,確保公司安全生產,依據《安生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國家有關法律規定以及公司規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調度工作的基本任務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煤炭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和指揮煤炭生產,全面均?地完成生產任務。協助領導組織、協調、指揮安全事故的搶救、搶險和生產恢復工作。

      第三條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各礦井必須加強對安全生產調度工作的領導,強化調度部門的職能作用。調度人員必須加強學習,努力工作,提高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嚴格履行調度職責,圓滿完成各項任務。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總調度和各生產企業、礦井。

      第二章 調度工作的基本職責

      第五條 集團公司調度工作基本職責: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執行上級指示指令,掌握企業安全生產情況、重點項目建設進度和存在的問題。在公司領導和本部門領導的領導下,開展生產調度指揮工作。

      2、負責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調度工作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調度體系和調度信息網絡,推進調度質量標準化建設;

      3、協調指導、監督、檢查企業內部安全生產、重點項目建設等工作;

      4、負責調度、收集、統計、匯總企業生產信息;

      5、協調、指揮安全事故的搶救、搶險工作和生產恢復等工作。

      6、負責本企業冬、夏季'三防'等季節性和重點工作調度,并抓好相關工作落實。

      7、負責公司安全監測系統實時監測工作,建立故障記錄臺帳,監督各礦做好系統維護和日常管理工作,保證系統正常運行。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第七條 煤礦調度工作基本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按照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指揮生產;

      2、做好應急值守工作,協調、指揮安全事故的搶修、搶救、搶險和生產恢復工作;遇有生產安全事故,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及時報告,并按照應急預案啟動程序啟動相應預案。

      3、負責礦井日常生產的組織和指揮。協調組織各部門、各生產環節,按時完成各項生產作業計劃。負責召開調度會、生產會、平衡會,及時督促檢查和解決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凡是涉及影響生產的問題,有權對同級業務部門進行統一調度,行使調度職權;

      4、深入生產現場,熟悉生產情況,了解生產變化趨勢,掌握重大安全隱患,及時向領導提出意見和建議,及時解決生產中的關鍵問題;

      5、及時掌握生產趨勢,分析生產動態,編制生產日報、月報、旬報,進行生產情況分析;

      6、檢查生產準備情況,幫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及時做好生產準備工作;

      7、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跟蹤調度上級指令和工作安排的貫徹執行情況;

      8、加強調度業務建設、質量標準化建設和信息化建設,全面提升調度工作管理水平。

      第三章 調度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第八條、調度人員基本素質要求

      1、熟悉礦井生產布局、煤層賦存和接續情況、年度計劃、月度作業計劃以及經營計劃。

      2、熟悉礦井大型設備的性能、能力、完好狀況;熟悉井下生產所需原材料、電力等主要生產要素的情況。

      3、掌握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各種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及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規定和規章制度。

      4、了解礦井通風、提升運輸、供電、排水、壓風、通信、選運等生產系統狀況,能夠熟練的指揮生產。

      5、具有高度的事業心和良好的職業道德,責任心強,作風正派。

      第九條、公司(礦)調度室主任崗位職責

      1、負責公司(礦)調度室日常事務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召開公司(礦)生產調度例會和其它調度專題會議。

      3、掌握公司(礦)安全生產趨勢、分析生產動態,抓生產的薄弱環節,督促調度值班人員認真填寫各類臺帳和記錄。

      4、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督促調度值班人員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對上級部門及領導的指示和生產中存在的問題要認真及時傳達和匯報,并做好記錄。

      5、負責下達公司(礦)生產作業計劃,考核計劃完成情況。

      6、負責公司(礦)安全監測系統日常運行管理,督促各礦井按要求做好系統維護和探頭標校工作,保證安全監測系統正常運行。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第十條、公司(礦)調度員崗位職責

      1、 認真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三大規程”,認真學習專業知識和計算機知識,不斷提高自身政治素質和調度業務水平。

      2、負責公司(礦)當班生產調度協調工作,及時掌握各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嚴禁違章指揮。

      3、 認真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發生各類事故時,按事故匯報程序和時間及時向公司(礦)相關領導和部門匯報,負責傳達上級部門及領導的指示和安排,做好詳細記錄。

      4、及時掌握安全生產信息及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并負責向公司(礦)相關領導及時匯報,做好詳細記錄。

      5、填寫公司(礦)生產調度臺帳、記錄,做到數據準確,內容齊全。

      6、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嚴禁擅離職守。當班安全生產中發生的各類事故應作詳細的記錄,待辦事宜和未解決的問題要對下一班進行詳細交底,具體做到“五交清”:交清當班生產動態;交清安全情況和各類事故、重點工程和關鍵部位的變化情況;交清領導批示,上級通知、通報的貫徹情況;交清正在處理和待處理的工作;交清下一班生產情況預計和可能出現的問題。

      7、堅持實事求是,謙虛謹慎的工作作風,精通業務,扎實工作,對自己能夠解決的問題要果斷處理,難以解決的要請示領導,不得弄虛作假,蒙混過關。

      8、 對來電或通知必須及時、準確接轉,并做好記錄,做到語言文明,態度和藹。

      9、 負責公司(礦)安全監測系統計算機終端實時監測工作,掌握安全監測系統運行情況,超限報警及時向本部門領導和當日值班領導匯報,并做好記錄。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第十一條、公司(礦)生產統計人員工作職責

      1、全面掌握公司(礦)年、季、月、旬的生產計劃指標完成情況。

      2、掌握實現公司(礦)生產計劃的組織安排及主要措施。

      3、熟悉上級領導對公司(礦)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指示和要求。

      4、掌握公司、礦、區隊生產動態,積累有關生產方面的資料,提出生產波動的分析報告。

      5、收集各礦每月生產計劃完成情況,編寫公司(礦)調度月報說明、綜合分析和專題匯報材料。

      6、根據公司(礦)調度室領導的要求,及時提供各種安全生產信息和綜合資料。

      7、負責統計公司(礦)當天生產數據(產量、進尺、銷量、庫存等),按時填報<生產調度日報表>,及時報送公司(礦)相關領導及部門,做到數據準確無誤。

      8、 負責上級指示、文件、傳真收發、登記、處理和保管工作。

      9、負責公司(礦)各類調度臺帳、記錄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礦井調度室計算機管理及通信設備維修人員崗位職責

      1、負責調度總機、調度分機、工業電視、瓦斯監測監控、膠帶集控系統、傳真機、計算機和核子秤的維護保養工作,達到設備完好,保證隨時開機運轉正常。

      2、編制計算程序或調度信息管理軟件,選擇最佳方案,計算時確保準確無誤。

      3、準確把計算機程序輸入計算機,并編寫好上機說明書和其他準備工作。

      4、負責調度室機房的維修保養工作,經常保持整潔,嚴格遵守機房的規章制度。

      第四章 生產調度管理工作制度

      第十二條、領導干部調度值班制度:

      1、 集團公司調度值班人員每組必須有一名公司領導和副處級以上的人員組成。

      2、 礦井調度值班人員每組必須有一名礦長(副礦長)和幾名業務部門負責人組成。

      3、 各級調度室負責安排領導調度值班時間,單位領導為當日值班組組長,其他管理人員為成員。組長因故不能值班時,必須安排頂班人員。其他成員因故不能值班時,必須向組長請假。

      4、 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按規定的時間到調度室或值班地點簽到,按規定的時間進行交接班。要認真填寫好交接班記錄,對于值班期間,發生的人身事故和重大非傷亡事故,要向下一個值班組組長交待清楚。

      5、 值班人員必須確保24小時通訊暢通。

      6、各級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負責處理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各類問題,確保全方位正常運行,組織完成當日的各項生產任務。

      7、 當發生人身事故、生產礦井和地面生產單位發生突發事件和重大非傷亡事故時,必須按應急預案的規定組織搶救或事故的排險工作。

      8、 各級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遇到緊急情況時,有權調動管轄范圍內的人員、車輛、物資等處理突發事件。

      9、各單位要對法定節假日期間的領導值班安排,按公司規定上報集團公司調度室。

      10、各級調度室要保證通訊暢通,當通訊號碼發生變化時,要提前匯報集團公司調度室。

      第十二條、公司(礦)調度室必須建立完善符合生產實際的調度臺帳、報表和記錄。調度臺帳有:安全生產綜合記錄臺帳;井下出勤臺帳;生產任務完成臺帳;瓦斯檢查匯報臺帳;交接班臺帳;重點工程進度臺帳;回采工作面安裝、回撤臺帳;人身事故臺帳;非傷亡事故臺帳等。記錄有:上級通知、通報、調度指令、指示記錄;領導交辦事項記錄;調度會議記錄;生產協調會議記錄;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和隱患處理記錄;瓦斯監控設備運行更換記錄;領導干部跟值班及下井和交接班記錄;領導干部檢查問題和查“三違”記錄等。

      各種調度臺帳、報表和記錄必須內容具體,詳細清楚,字體工整,有始有終,保證原始性、準確性,并妥善保管。不準隨意涂改、篡改、損壞、撕毀和丟失。

      第十三條、各級調度要認真執行匯報制度。生產礦井調度每班要做到井下各施工地點班前、班中、班后三匯報,每班匯報情況記錄不少于3次,還要將本班井下安全、生產任務、重點工程進度、跟班作業人員及礦值班人員等情況在接班后2小時內匯報公司調度;

      生產礦井調度每天必須向公司調度室匯報當日生產產量、掘進進尺、井下出勤人數、黃土灌漿量、瓦斯抽放量等數據;運銷公司每天必須向公司調度室匯報當日各礦煤炭運銷量及運銷情況。

      第十四條、礦調度室每月26日向公司調度匯報上月生產任務、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和非傷亡事故影響,下個月的重點工作安排。

      第十五條、事故匯報:

      1、事故類別:根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直接經濟損失,煤礦事故分為以下等級:

      傷亡事故: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非傷亡事故

      (1)發生的事故使全礦井停工8小時以上或采區停工3晝夜以上。

      (2)瓦斯煤塵燃燒、爆炸。

      (3)煤與瓦斯突出。

      (4)井下發火封閉采區或影響安全生產。

      (5)火災使礦井全部或一翼停止生產。

      (6)采區通風不良,風流瓦斯超限或瓦斯積聚,造成停產。

      (7)采煤工作面冒頂。

      (8)掘進工作面冒頂。

      (9)巷道冒頂。

      2、煤礦傷亡事故搶險時公司(礦)調度室的主要職責:

      礦井調度室的主要職責:在發生重大事故時,立即報告礦長、總工程師、主管安全生產的礦長和有關部門,請礦領導來調度室指揮搶救。在礦長到來之前,負責幫助值班領導直接指揮搶救。到成立指揮部之后,按指揮部指示做好搶救工作,并負責做好全部記錄。

      集團公司調度室職責:在接到匯報后,立即報知董事長、總經理、總工程師、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和其他公司領導及有關部室負責人負責搶救災的組織領導。調度人員負責收集情況、下達通知,并做好救災過程的全部記錄,定時向上級匯報。

      3、匯報程序:

      (1)各單位發生一次死亡(遇險)1人以上事故,應立即向本部門和本單位領導匯報事故情況,填寫事故記錄臺帳,按事故匯報時限向公司調度室匯報。

      (2)公司調度室立即匯報公司相關領導和相關部門。

      (3)根據公司領導指示和安排,組織協調事故搶救有關工作。

      (4)起草事故處理工作意見和調度通報,經單位領導簽批后,下發有關單位。

      (5)及時傳達、轉發煤礦安全監察機構關于特大事故搶救工作的意見和調度通報。

      (6)在搶救事故期間,每次調度的情況都要做好記錄。

      (7)非傷亡事故報告由各單位調度室報告公司調度室,公司調度室報告總工程師、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和相關部門負責人。根據領導指示,指導事故單位進行事故搶救。

      4、事故匯報的時限

      (1)公司所屬各單位一次死亡(遇險)1人以上的各類事故發生后要立即報告至公司調度室。

      (2)其它非人身傷亡事故(包括礦井水災、火災、瓦斯、co超標、冒頂事故等)要在三十分鐘內報告至公司調度室。

      5.事故匯報的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年、月、日、時、分);

      (2)事故發生的單位名稱;

      (3)事故發生的確切地點(工作面、巷道、機械、設備名稱);

      (4)事故類型(按《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執行);

      (5)事故現場總人數和傷亡總人數(死亡、失蹤、輕傷、重傷等);

      (6)事故簡要情況(事故的經過及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7)事故搶救和各級領導及有關人員趕赴現場組織事故搶救的有關情況。

      6.事故匯報的方式:使用電話口頭匯報、書面材料傳真匯報、當面遞交書面材料匯報。

      7.事故跟蹤。接到事故信息后,要及時跟蹤續報事故搶救和處理情況,直至事故搶救工作結束。

      8、公司調度室接到礦調度室或二級單位事故匯報電話后,必須問清楚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災區人數、危害程度(受傷人數、工作現場及設備損毀情況)、影響范圍(采煤、掘進、開拓、運輸)、現狀和趨勢(災區目前情況)。

      公司調度室接到事故單位匯報后,按事故大小及時匯報相關領導及部室負責人,每次匯報必須記錄清楚,對領導指示認真記錄,及時傳達到事故單位及相關人員,并記錄清楚受話人。

      9、礦(公司)調度室要隨時和事故單位或醫院聯系及時詢問受傷人員的診斷結果,并將了解的情況立即按以上相對應的程序進行第二次匯報,并做好記錄。

      10、礦(公司)調度室要及時詢問事故單位人員救援進展情況和災情的處理進展情況、發展趨勢,并做好記錄,督促事故單位貫徹落實領導指示或救援指揮部的決策。

      11、礦(公司)調度員進入災區搶險救援時,隨時詢問進入災區的人數、偵查路線和偵查到的現場情況,并認真記錄,及時匯報相關領導。

      12、礦(公司)調度室隨時與事故現場的領導和專業人員取得聯系,了解事故現場情況,聽取意見和指示,并及時傳達,督促落實。保證搶險救災及時有效,安全有序的順利進行,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十六條、生產礦井調度接報,有人在交班后2小時后仍未出井考勤,要立即通知所屬區隊查明原因,確認仍在井下但下落不明后,立即組織人員進行尋找。

      第十七條、調度室對各類信息必須堅持“嚴、細、準、快”的作風,對領導或基層提出的處理辦法和意見,對生產過程中反饋的各種信息,認真分析,及時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調度室必須具備以下基本信息:

      1、礦井產量構成與按巷道類別完成的掘進進尺以及重點工程進度。

      2、生產、準備、搬家工作面個數;跟班干部姓名、帶班人數、地點;每日煤炭銷售量、出礦量等。

      3、各類事故的匯總次數、影響時間及誤產情況。

      4、每班工人出勤情況,各采掘地點小班采掘工人應出勤和實出勤人數,重點維修地點及井下機房硐室出勤人數,每班井下作業人員數。每班井下作業人員數要和發放的自救器相符,否則,要查清原因,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地面生產單位要掌握各生產車間,機房及重點部位的人員出勤情況。

      第十八條、各生產礦(公司)調度室對采煤隊開始回采時間到收尾時間,在回采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要做好詳細的記錄。

      第十九條、公司(礦)調度生產統計必須以嚴細、求實的態度及時準確的提出統計資料,做為對相關單位考核和編制月作業計劃的依據,并監督檢查作業計劃執行情況。礦調度室統計當天生產數據(產量、進尺、銷量、庫存等),及時報送相關礦領導、部門和公司調度室,做到數據準確無誤。公司調度室統計全公司當天生產數據,按時填報<公司生產調度日報表>,及時報送公司相關領導和部門,并向上級部門上報。

      第二十條、調度室要建立保密制度,各項生產數據和事故傷亡人數,不經有關領導批準,不得擅自對外公布。班、日調度記錄(包括調度日志、調度記錄、逐日生產完成情況登記表),要保存5年以上;調度日報、旬報和文字分析、保存2年以上;上級調度通知、通報、傳真電文和本單位下達的調度通知、通報和傳真電文原稿、要保存2年以上;月度及月度以上的生產簡報、調度臺帳和專題報告,保存5年以上;死亡事故記錄、重大非傷亡事故專項記錄、非傷亡事故分類綜合統計以及年度生產簡報,作為永久保存資料;使用計算機存儲的臺帳和信息必須定期做備份,防止丟失。

      第二十一條、調度員及監控人員必須熟練掌握瓦斯監測和工業電視系統的基本常識及操作原理,保證瓦斯監控系統和工業電視24小時開機和正常運轉。實時監控各監測點的數據變化情況,做好各監測點的數據常規和異常記錄。超限時監控系統報警,數據應有紅色顯示,發現數據異常變化,及時尋找原因,向有關領導匯報,并督促處理。

      第二十二條、調度有關人員必須學習掌握計算機知識,提高計算機操作水平和故障處理的應變能力。計算機加強防病毒管理,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外來軟盤、光盤、移動存貯器在調度室計算機上使用。

      第二十三條、調度員及監控人員對瓦斯監控和工業電視系統出現的異常故障,必須及時處理,對不能處理的問題,及時通知調度室維修人員處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礦)生產調度會必須按規定按時召開。公司每周星期二、星期五由主管副經理主持,各業務處室負責人參加,總結近期工作,落實基層提出的要求,研究下一階段工作;各礦每天由值班礦長主持,各單位、區隊匯報當前安全生產情況以及存在問題和要求,進行統一平?,落實安全生產相關措施。

      各礦根據各自實際,組織召開每月一次安全生產調度例會。通報分析本月安全生產狀況,對下一月的安全生產工作做出安排。

      集團公司每月月底組織召開生產調度例會,由公司總工程師或主管安全副總經理主持,總結生產任務完成情況,各單位生產任務超欠原因,平?下個生產期的計劃,研究落實解決問題的措施,吸取經驗教訓,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安排下月生產計劃和重點工作。

      第二十五條、公司(礦)調度室要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冬季“三防”(防火、防凍、防煤氣中毒)和雨季“三防”(防洪、防雷電、防排水)工作,掌握安全生產主動權。

      第二十六條、公司各單位要將本單位調度人員、主管生產、安全的領導、部室負責人名單及電話號碼以書面形式報送公司調度室,并相互通報有關調度業務聯系工作情況,調度工作應由通知單上所列人員進行,其他人聯系無效,若人員發生變動,應及時更改。

      第8篇 煤礦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一)為規范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和文明生產工作,搞好班組安全生產,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安全培訓和應急管理(或調度和地面設施)專業“班組安全建設 - 制度建設”對班組安全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管理工作是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的基礎工作,班組必須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管理工作,提高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

      (三)班組作業地點的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審批、貫徹、簽字齊全有效;

      新工人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熟知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特員必須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四)作業現場的頂板管理、機電運輸、通風瓦斯、粉塵防治、爆破等符合規程要求。

      (五)作業現場的各種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配置齊全,各種安全警示標志清晰醒目。

      (六)作業現場物品用料擺放整齊,標識清楚,保證安全出口暢通。

      (七)按規定佩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八)嚴格落實班前、班后會和交接班制度,工作環境應清潔、衛生。

      (九)每月由區隊負責人、技術員及煤礦各業務部門組織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評定工程等級。

      第9篇 煤礦生產安全聯系制度

      一、地質測量與設計、施工、回采等應互相協作,互相配合,互相監督,有關業務聯系必須通過委托書,會議等制度進行。

      二、設計部門需地質測量部門提供資料時,必須率先由總工程師簽字,并提交委托書。

      1、礦井技術改造、擴建,水平延伸等設計所需地測資料,應在設計前三至五年通知地質測量部門,地測資料應在正式設計前半年交付。

      2、采區設計所需地測資料,應在設計前二年通知地質測量部門,地測資料在正式設計前三個月交付。

      3、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測資料,應在采面掘出來后十天內提交。

      4、掘進各類巷道所需的地質測量資料,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地測部門,地測資料在設計前十五天交付。

      5、零星小型設計所需的地測資料須事先聯系,商定提交期限。

      6、重要井巷貫通工程,設計部門應提前向地測部門提供設計圖,并在總工程師的主持下,通過業務會議共同確定貫通允許偏差,保證地測部門有足夠的測算時間。

      三、與施工單位業務聯系

      1、各類巷道開口,需提前三天通知地測部門準備資料,以便按要求放線,停頭或復頭也應及時通知地質測量部門進行檢校。

      2、各類巷道的中腰線標志,施工單位必須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遇到損壞或懷疑時,應及時通知地測部門進行檢校。

      3、施工單位在測量給線,地質調查和超前鉆進時應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測部門應隨時把獲得的情況通知施工單位。

      4、巷道掘進在透巷或進入危險區前,地測部門必須按規定的安全距離,用通知單等形式事先通知施工單位。

      5、巷道進尺、收尺、應由施工等有關部門配合進行,并以測量數字為準,施工單位擅自開口的巷道進尺不予驗收。

      四、與回采的業務聯系

      1、回采工作面進度,應由回采單位配合地測部門按規定進行測量,并以地測部門的數字為準。

      2、實際采高、浮煤、煤柱尺寸以測量數字為準,不符合設計規定時,應及時通知回采單位并向總工程師匯報。

      3、對回采工作面各種停采線,由地測部門按設計要求在現場標出,其它人不得擅自更改。

      第10篇 煤礦安全生產常用工器具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加強工器具的管理,確保各類工器具在采購、保管、檢驗、使用、維修和報廢各環節得到有效控制,確保員工在使用各類工器具過程中的人身安全,提高設備的完好率和利用率,延長其使用周期,降低生產成本,結合礦上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礦上各部門、區隊(廠)、車間使用的所有個人工器具、專用工器具、公用工器具的管理;

      三、工器具分類

      根據礦存的實際情況,將各常用工器具區分為個人工器具、專用工器具、公用工器具三類,具體為:

      個人工器具:系指崗位工作、相關設備維護必須的由個人保管、使用的工具及儀器,主要指電鉗工常配工器具、井下清煤用的鐵鍬;

      專用工器具:系指具有固定使用對象或設備并且使用單位或范圍比較單一的工具及儀器,主要指大型設備拆裝、維護用的專用工器具;

      公用工器具:系指由礦上特定部門統一管理、通用性較強的工具及儀器,包括大型的、固定資產核算范圍內的工具及儀器;

      四、工器具的購置

      1、個人工器具的購置原則上由使用、保管的個人根據工作需要自行出資購置(涉及安全的個人工器具不在此條范圍內),出資額較大的可向區隊(廠)、礦上申請酌情報銷;

      2、涉及安全的個人工器具(如礦用萬用表、低壓驗電筆)由各區隊(廠)向礦上提出申請統一購置,嚴禁購置、使用“三無”劣質工器具;

      3、專用工器具由各區隊(廠)、使用單位向礦上提出申請統一購置;

      4、公用工器具由統一管理部門根據現場使用情況、工器具報廢情況向礦上提出申請統一購置;

      五、工器具的使用

      1、個人工器具

      1.1、個人出資購置的個人工器具為個人所有,其保管、使用權歸屬出資人;

      1.2、礦上出資購置的個人工器具為礦上所有,由使用的個人負責保管,使用人必須遵守礦上工器具申報、領用、使用、保管、報廢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規定;

      2、專用工器具由專用單位保管、使用,并遵守礦上工器具申報、領用、使用、保管、報廢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規定;

      3、公用工器具

      3.1、公用工器具采用集中使用、定點(區)使用、按需使用的原則進行統一管理;

      3.2、礦上將設置專用車間作為公用工器具的定點(區)使用場所,由機電一隊負責專用車間內公用工具器的管理;

      3.3、礦上將設置專用庫房作為公用工器具的出借領用點,由供應科負責公用工器具的借用事宜管理;

      3.4、公用工器具使用單位根據使用實際向機電一隊、供應科提出專用車間內使用、外借使用公用工器具(后附公用工器具借/使用申請單);

      4、工器具使用一般注意事項:

      4.1、工器具的使用者應熟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否則不準使用;

      4.2、工器具的使用者,在使用前應認真核查合格證是否在有效期內,并進行使用前的常規檢查,不準使用無合格證、合格證超過有效期、外觀有缺陷、存在安全隱患、質量低劣等常規檢查不合格的工器具;

      4.3、外界環境條件不符合使用工器具的要求時、使用者佩戴勞動保護用品不符合規定時不準使用;

      4.4、工器具的使用者應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規范使用工器具,愛惜工器具,嚴禁超負荷使用工器具,嚴禁錯用工器具,嚴禁野蠻使用工器具;

      4.5、不得隨意將現有工器具改做其它工具,確因生產需要必須改做的,必須經主管部門許可;

      六、工器具的保管

      1、礦上出資購置的所有工器具由管理單位、使用單位、使用人員責任保管,并由實時、實際保管人負責工器具的完好性,對出現工器具損壞、丟失的情況由工器具損壞、丟失責任單位/責任人照價賠償;

      2、個人工器具由使用個人負責保管,對損壞、丟失由礦上出資購置的個人工器具由使用人或責任單位照價賠償;

      3、專用工器具由專用單位負責保管,專用單位須對專用工器具建立臺賬管理,嚴格控制工器具使用年限,未到使用年限的不準申報購置計劃;

      4、專用車間內的公用工器具由機電一隊負責保管,使用單位使用時必須由熟練的專職人員使用,并由機電一隊負責現場安全監護,對使用過程中出現工器具損壞、丟失的由機電一隊、使用單位共同負責;

      5、專用庫房內出借的公用工器具由供應科負責庫內保管、使用單位負責庫外保管,使用單位使用時必須由熟練的專職人員使用,對特種設備、使用時有不安全因素的工器具必須有安檢員監護,對使用過程中出現工器具損壞、丟失的由使用單位負責賠償或維修;

      6、專用庫房內出借的公用工器具由供應科負責建立臺賬管理,工器具出借、歸還必須有流水臺賬,臺賬應清楚標明工器具型號、組成部件、數量、責任人;

      7、工器具應定期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使用工器具的單位、個人有責任愛護、妥善使用保管以防丟失;

      8、所有工具(個人工具、公用工具及專用工具)原則上不準借礦外單位、個人,特殊原因需要借用,必須經主管礦長批準,相關責任人簽字同意,并出具借條,明確歸還時間,并按期收回,若有丟失,按價賠償;

      9、專用工器具、公用工器具由保管單位每季度盤點一次,并及時更新工器具臺賬,結合礦上實際及工器具損毀、報廢情況及時申報計劃;

      10、保管單位在規定期限內正常損壞的工器具,保管人應時報告主管部門/領導說明情況;在規定期限內非正常損壞工器具,應追究保管人員責任;

      11、工器具的使用周期一般不低于3 年,對于易損工器具使用周期一般不低于1.5 年,如不到規定的使用周期,工器具因損壞需提前更換,要說明原因;

      12、工器具的存放

      12.1、擺放整齊,堆放合理、牢固,便于收、發、存;

      12.2、安全工器具及手動工器具無油污、無雜物、無缺損;

      12.3、工器具圖表、料卡、單據、臺帳、資料等管理有序,字跡工整、清晰無涂改;

      12.4、標志齊全、清晰醒目;

      12.5、根據工器具存放特性要求,采取防雨、防潮、防火、防盜、防腐、防風、防凍、防爆、防砸、防有害氣體等項措施;

      12.6、淘汰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及手持電動工器具應單獨隔離存放保管,同時必須醒目標明“不合格工器具,嚴禁使用”的標志;

      12.7、妥善保存產品說明書及使用說明書;

      七、工器具的報廢

      1、參照《硯北煤礦生產設備報廢管理制度》執行工器具管理的報廢事宜;

      2、達到工器具使用年限的工器具必須進行報廢處理,確因及需使用、購置價值過大,且還能夠正常使用的工器具可以延期報廢,但累計延期時限不能超過工器具使用年限的一半;

      八、工器具的賠償

      1、因保管不善、使用不慎,丟失損壞的工器具一律進行賠償。常用手工工具類、電工工具類、日常用工具按原價賠償;鉗工工具類、切割工具類、測量工具類按原價的50%賠償;其它工器具的賠償金額可參考工具的使用年限定出賠償系數,具體如下:

      使用年限不滿1年:系數為1

      使用1-2年:系數為0.8

      使用2-3年:系數為0.6

      使用3-4年:系數為0.4

      使用4-5年:系數為0.2

      2、發現工器具異常而繼續使用,造成工器具損壞的照價賠償;

      3、野蠻使用工器具的,造成工器具損壞的照價賠償;

      第11篇 煤礦安全生產技術信息化管理制度

      總則

      為規范信息化建設的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實現科學化、精細化、標準化管理,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特制訂本規定。

      管理范圍

      信息化建設管理范圍為:安全技術信息化管理。

      設備使用與管理

      1、使用單位操作人員要做好日常維護工作,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操作,否則造成軟硬件損壞的要對操作人員及單位負責人進行處罰。

      2、操作人員應對計算機能熟練操作,對單位使用的應用程序要熟練掌握,嚴格按程序進行操作。對不能進行相關操作的,由技術人員負責培訓,以達到熟練操作。

      3、各單位操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增刪硬盤上的應用軟件和系統軟件,不準對應用軟件的配置進行變更,違者罰款100元。

      4、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計算機的各項設置,如:計算機名、網絡ip地址、計算機管理員密碼、登陸方式等,造成計算機不能訪問網絡資源的,對其罰款200元,情節嚴重、給與開除。

      5、計算機上不得存放有破壞本礦計算機網絡正常運行的軟件,如:黑客程序、帶病毒的文件、電影文件等,不得傳播非法文字及圖片、視頻資料,一經發現罰款200元,并無條件刪除。不得私自拆卸計算機及外設備,更不能私自更換計算機硬件,如有違法者,以更換硬件價值的2倍處罰責任人。

      6、技術人員定期對煤礦 計算機系統進行檢查和病毒防范等工作,保持電腦正常運行,對值班人員進行技術培訓。

      7、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本礦信息設備和網絡資源,更不能破壞計算機網絡設備,對于有破壞的,以其價值的2倍賠償。

      8、礦局域網安裝有防火墻和瑞星網絡殺毒軟件,任何單位不得刪除、卸載、關閉其安裝在計算機上的網絡殺毒軟件,如果發現軟件出錯或不能正常運行,及時通知公司人員,進行修復或重新安裝。

      9、不得在計算機旁堆放雜物,保持計算機正常通風散熱,不得隨意擺放信息設備,沒有特殊情況不得更換計算機位置。違者對其罰款100元。

      10、計算機使用者必需經常清潔主機、顯示器、鍵盤,以保持計算機的清潔衛生。發現處罰值班人員1次處罰100元。

      11、操作人員工作時間離開計算機10分鐘以上每次罰款50元。

      12、遇到煤礦監控系統異常不及時匯報的,對其處罰50元。

      第12篇 煤礦班組安全生產聯保互保制度

      一、安全生產互保制度

      1、互保結對子的原則:兩人及以上配合作業形成的安全相互保障責任共同體。

      2、班組必須實行安全互保制,互保對象要明確。

      3、工作前,班組長應根據出勤情況和人員變動情況,明確當天的互保對象,不得遺漏。在每一項工作中,工作人員形成事實上的互保,并履行互保職責。

      4、作業中,互保雙方要對對方人員的安全健康負責,做到四個互相,即:

      (1)互相提醒:發現對方有不安全行為與不安全因素、可能發生意外情況時,要及時提醒糾正,工作中要呼喚應答。

      (2)互相照顧:工作中要根據工作任務、操作對象合理分工,互相關心、互創條件。

      (3)互相監督:工作中要互相監督, 嚴格執行勞動防護用品穿戴標準,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和有關制度。

      (4)互相保證:保證對方安全生產(檢修)作業,不發生人身事故。

      二、安全生產聯保制度

      1、聯保原則:班組各互保對象之間、班組與班組之間,在作業過程中形成的安全聯系保障責任共同體。

      2、聯保的主要內容如下:

      (1)在工作中發現互保對象以外的人員有不安全行為與不安全因素、可能發生意外情況時,要及時提醒糾正,工作中要呼喚應答。

      (2)在工作中對互保對象以外的人員要互相照顧、互相關心、互創條件。

      (3)在工作中與互保對象以外的人員要互相監督,共同嚴格執行勞動防護用品穿戴標準,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和有關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十二篇)

      第一條 為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推薦度:
      點擊下載文檔文檔為doc格式

      推薦專題

      相關煤礦信息

      • 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制度(十二篇)
      • 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制度(十二篇)98人關注

        第一章總 則為進一步加強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工作,逐步實現礦井動態達標,夯實安全生產基礎,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職工生命安全,強化安全管理基礎,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結 ...[更多]

      •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十二篇)
      •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十二篇)97人關注

        為進一步強化各級領導的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加大對嚴重“三違”和隱患的問責力度,夯實安全生產基礎,特制訂本制度。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秉承“從零開始,向 ...[更多]

      • 煤礦班組安全生產聯保互保制度(七篇)
      • 煤礦班組安全生產聯保互保制度(七篇)94人關注

        一、安全生產互保制度1、互保結對子的原則:兩人及以上配合作業形成的安全相互保障責任共同體。2、班組必須實行安全互保制,互保對象要明確。3、工作前,班組長應根據 ...[更多]

      • 煤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十二篇)
      • 煤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十二篇)93人關注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增強員工安全意識,規范員工安全行為,強化現場安全管理,維護我礦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認真貫徹落實好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和減少事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