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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1-21 20:02:10 查看人數:48

      施工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第1篇 施工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1、總則

      (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健全安全組織,強化安全管理加強安全監督,檢查和安全獎罰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屬各單位,均執行本制度。

      2、季度評價獎罰

      (1)公司對各施工現場及分公司進行安全檢查,以建設部頒布發的《施工企業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和《北京市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及總公司頒布發的《施工現場管理工作實施細則》為依據,以月檢查評分、季度評比的方式進行評價。

      (2)月檢查評分在次月底3日前公布,作為對施工現場及分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的評價,季度內各月平均評分為評比獎罰的季度平均評分=本季度各月評分之和/3。季度平均分計算值取小數點后一位、第二位按四舍五入記錄。季度內檢查不足3個月的,按實際檢查月份算術平均值記。

      (3)有兩個及兩個以上施工現場的單位月評分,以被檢施工現場的平均得分計算。

      月檢查評分=受檢施工現場評分之和/受檢施工現場數

      (4)機械施工單位受檢內容突出大型機械的拆裝、運輸、安全裝置、驗收及維修檢查及時和資料完整性等。

      (5)獎罰計量單位以本季度內在施工面積每千平方米或萬元產值為一個計算單位,面積與產值均取整數部分。

      3、安全管理獎罰

      (1)在安全生產管理中,自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定期檢查執行情況,實現安全防護,臨時用電標準化,及時消除施工中的安全隱患,保障安全生產的單位和個人均給予獎勵。

      (2)對單位獎勵額為500-2000元,對個人獎勵額為50-100元,有突出貢獻的根據業績加獎厲額,但最高不超過獎勵額的兩倍。

      (3)有如下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可受到獎勵:

      ①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條例、標準規范和制度、成績顯著的。

      ②在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科研方面的革新或發明,提出有價值的合理化建議的。

      ③在創安全文明施工現場活動中,始終保持施工現場較高管理水平,在行業或企業內處于領先地位的。

      ④工作中,取得有推廣價值的安全管理經驗的。

      ⑤防止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設備事故,在事故搶救中表現突出的。

      ⑥在各種安全生產活動中,被評為行業或企業先進的。

      (4)對發生死亡、重傷,一次3人以上傷害事故的單位,按違反《勞動保護法規處罰實施辦法》,承擔各級經濟處罰,同時負擔處理事故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公司同時對事故單位追加罰款3000元。

      (5)對發生傷亡事故隱瞞不報,一經查出責令其補報,除按第十二條處罰外,追加罰款2000元,對責任人按有關條款另行處罰。

      (6)有如下情節之一的單位,依據責任程度給予500~5000元的罰款。

      ①對施工作業人員不進行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落實,沒有安全教育資料,經批評仍無改進的。

      ②施工作業人員聯保互保安全責任制未落實或不起作用的。

      ③無安全檢查制度或有制度未落實,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檢查、反饋、整改、評定資料不全的。

      ④施工作業無方案,無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技術措施缺乏針對性,安全技術資料不全的。

      ⑤設施或設備使用前未進行驗收或驗收資料不全,經指出無改進的。

      ⑥部履行交底手續,交底手續或資料不齊全,或有安全技術交底但未落實,檢查監督不到位。

      ⑦'四口''五臨邊'未按規定要求進行防護,或防護不符合標準的。

      ⑧發現安全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不及時報告的、釀成事故的。

      ⑨不按時間和要求辦理安全教育年審手續,或弄虛作假的。

      ⑩單位無《施工企業安全資格認可證》、棟號無《安全施工許可證》的;進行分包工程的外埠施工隊無《安全施工許可證》的。

      (7)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個人,根據情節予以100~400元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加重處罰,但不超過罰款額度的一倍。同時可合并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送交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①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經指出不改,造成安全隱患和險情,釀成未遂事故或致人傷害的。

      ③對安全隱患熟視無睹,不采取消除措施造成事故的。

      ④服從管理、粗暴抗拒安全檢查人員指導,威脅、侮辱、毆打安全管理人員的。

      ⑤對安全工作管理不嚴、抓地不緊,造成失誤,而又不能及時解決的。

      ⑥違反安全技術管理規定,造成險情或發生傷害事故的。

      ⑦非工作原因攀登、跨越各種欄、網、架、墻、乘坐非載人提升設備上下,從高處拋擲物料、垃圾的。

      ⑧擅自改變安全技術方案,拆改、移動、損毀防護設施、安全標志,造成險情或事故的。

      ⑨安全值班人員不盡職盡責敷衍推脫、無安全值班記錄,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

      ⑩無有效操作證進行特種作業,拒不接受檢查的。

      ○11持特種作業學習證無操作監護人時作業的。

      ○12私接臨時用電線路、擅自動用用電設備的。

      4.安全獎罰的實施

      (1)進行獎勵必須有安全管理部門提供的獎勵報告單和獎勵意見,提交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決定。

      (2)領取獎勵金憑安全管理部門開具的《安全生產獎勵通知單》到財務部門直接支取。

      (3)獎勵款從安全獎勵基金中支付。

      (4)罰款以安全管理部填發的《安全生產罰款通知單》為依據。

      (5)對單位的罰款由財務部從該單位當月的工資總額中扣除,并轉入安全獎勵基金賬內。

      (6)對外埠施工隊伍的罰款,由財務部從其所在單位賬號中扣除,并轉入安全獎勵基金賬內。由該單位從外埠施工隊的結(預)算款中扣除。

      (7)對個人的罰款,由財務部從受罰人所在單位的當月工資總額中扣除,并轉入安全獎勵基金賬內,罰款由受罰人所在單位從當事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8)安全獎勵基金專項專用,不準挪用。

      第2篇 施工安全生產責任考核獎懲制度

      第一條:根據《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規定,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核內容:

      1、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2、職工工傷控制指標(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標要求)。

      3、現場安全達標率目標(合格率100%,優良率按公司要求)。

      4、創建文明工地目標(按公司管理目標要求)。

      第三條:管理目標:

      1、建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體系,配齊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2、公司、分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標,并制定措施,確保目標實現。

      3、項目部每接一項工程首先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傷亡控制、安全達標、文明施工)并將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各項目部有人抓,有人管,實現目標管理。

      4、施工管理人員要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持證上崗。

      5、做好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

      第四條:安全責任:

      1、企業法定代表人對實現本單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目標負總責。

      2、各級生產負責人對實現安全管理目標負直接領導責任。

      3、各級各部門的管理人員按各自的安全職責,為實現安全管理目標努力工作。

      4、項目經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項目上的代理人,對項目施工中安全生產負總責,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法規、法令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章制度,加強領導,群防群治,確保安全生產。

      第五條:考核辦法:

      1、實現逐級考核的辦法,公司接受上級考核;分公司、一級(重點工程)項目部接受公司考核;二級及二級以下項目部接受分公司考核;項目部按對所屬管理人員進行考核。

      2、各級要制定具體考核辦法,考核成績與各級領導及管理人員工作業績掛鉤,列入各項工作考核的主要內容。

      3、考核結果作為年終經濟兌現和評定先進、實行獎罰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凡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給予表揚、記功、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獎勵。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

      (二)、在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面有較大發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三)、防止和避免重大傷亡事故或事故搭救中有功的。

      第七條:公司被評為省、市級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對總經理、主管副經理、安全處正副處長、安全員等,公司年終按經濟掛鉤比例予以獎勵。

      第八條:各分公司、安全處被評為省、市級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對受獎單位經理、主管副經理、安全處正副處長和安全員,公司年終按經濟掛鉤比例予以獎勵。

      第九條:經濟獎勵制度。

      (一)、在本年內創建省級樣板工地,獎分公司經理1000元,主管副經理800元,項目經理800元,安全員400元。

      (二)、在本年內創建省級文明工地,獎分公司經理500元,主管副經理400元,項目經理400元,專職安全員200員。

      (三)、在本年度內創市級樣板工地,獎分公司經理400元,主管副經理300元,項目經理300元,專職安全員100元。

      第十條: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給予處分。

      (一)、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發現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發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隱患不執行上級和安全部門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發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

      第十一條:經濟處罰的規定:

      (一)、施工生產設施缺少防護設施及存在事故隱患。

      1、生產施工設備、設施沒有安全防護設施或防護有嚴重缺陷者不得安裝和運行,對于確定安裝使用防護有嚴重缺陷的設備、設施的責任者和隨意確定拆毀安全防護設施的責任者,罰款100-200元。

      2、已經開工的工程項目無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無安全技術措施,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200元;雖編制施工設計方案,但未經審批,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100元。

      3、存有重大事故隱患,逾期不解決的,對工地負責人罰款300-500元。

      4、存有事故隱患雖然接到《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后對事故進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徹底或《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未消除又連續施工的,對工地負責人罰款100-200元。

      5、對確定將有毒有害產品的生產轉移,分包給無防護措施的單位,并未提供技術指導和協助解決防護措施的主管負責人處以200-1000元罰款,并扣罰月工資的10-30%。

      6、被罰者違反以上各項規定的,按各項規定合并處罰,由個人承擔。

      (二)、現場管理及檢查;

      1、職工進入施工現場赤腳、穿拖鞋、高跟鞋、不戴安全帽、電氣人員不穿絕緣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處作業不帶安全帶、灑后上班、乘吊籃上下等違紀者,罰款50元;項目經理及管理人員罰款100元;一次發現有10個違紀人員,處罰工地主要負責人200元,并停產整頓一次;凡停產整頓的工地,對項目負責人員處罰300-500元,分包隊伍等同。

      2、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者,罰款50元,工地負責人100元。

      3、塔吊、施工電梯、龍門架、井字架、腳手架、安全網等的搭設,沒有安全技術交底,上述設施、設備投放使用前,未經驗收和辦理驗收手續,對設備員等有關人員處以每人100-200元罰款。

      4、對違章指揮者,視情節輕重罰款50-200元,對于違章操作者視情節輕重罰款50-100元。

      5、對于無視安全檢查,妨礙安全人員工作者視情節輕重罰款50-200元。

      6、對于現場混亂、材料浪費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罰工地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7、公司內部檢查中對達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合格等級的工地,處工地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8、市級以上部門檢查,達不到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中合格等級的工地,處以工地負責人100-200元罰款,受到通報批評的工地,對工地負責人加倍處罰。

      9、新工人不經三級教育進入現場施工的,罰項目經理和班組長各100元。

      10、在檢查和平時抽查中,對安全管理資料不齊全、管理混亂或嚴重缺項的工地負責人罰款50-200元。

      11、違反上述各項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按各項規定合并處罰。

      (三)、工傷事故

      1、單位發生輕傷事故,每輕傷一人次,罰款100-5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班組支付,事故責任者罰當月工資10-30%,免發當月獎金,罰項目經理300元,安全員100元。

      2、單位發生重傷事故,每發生一人次,罰款3000-5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支付,事故責任者不論是傷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發當月工資的20-30%,并免發1-3個月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3、單位發生死亡事故,每死一人罰款5000-10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支付,扣罰事故責任人本人月工資的10-30%,并免發1-6個月職務津貼和獎金。

      4、單位發生多人事故,按規定標準分別計算合并罰款。

      5、發生事故拖延報告、隱瞞不報、謊報及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責任者,罰款100-500元,情節嚴重的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四)、設備事故和隱患。

      1、對私自拆毀安全設施造成事故隱患者,根據情節輕重處以50-500元罰款。

      2、對于發生機械設備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1-10%罰款(不少于100元)。

      3、發生與本單位有關的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5-10%的罰款。

      (五)、火災事故及隱患。

      1、火災隱患

      (1)、火災隱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項按10元處罰責任人員。

      (2)、重大隱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對責任人處以100-500元罰款。

      (3)、違反消防規定不聽勸阻者,給予適當罰款。

      2、火警

      (1)、對于火警損失折款不足百元責任者,處以50元罰款,并給予批評教育。

      (2)、對于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火災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20%的罰款。

      (3)、對于直接經濟損失萬元及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報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4)、對因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一年內連續發生火災的責任者,要加倍處罰。

      (5)、消防器材、設備因管理不善和挪作他用的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罰款,影響滅火行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

      (6)、對造成既有人身傷亡又有經濟損失的事故責任者,按本條有關規定合并處罰。

      第十二條: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單位負責人及有關責任者,加倍罰款。

      1、對違章操作,經檢查人員提出后,仍堅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對于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

      3、發生事故后隱瞞或謊報事故情況、破壞現場、妨礙事故調查者。

      4、單位發生的傷亡事故,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在一年內又重復發生類似事故的。

      5、接到“停工通知書”后逾期不解決而發生傷亡事故者。

      第十三條: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事故的單位和個人免予處罰。

      第十四條:各單位接到罰款通知單后,在月底開資時由財務負責人將所罰款額扣留,通知安全員領取交公司安全處,逾期不交者每拖延一天,加罰應罰款數額的2%。

      第十五條:對各單位的安全罰款由工資總額中支付,不得列入成本,個人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第十六條:各單位收繳的罰款上繳財務處,歸收繳單位使用,做為安全獎勵基金,專款專用。

      第3篇 某分公司施工生產安全教育制度

      為了使本分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和全體職工充分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科學知識,加深對安全的感性、理性認識,牢固地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自覺地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令和規章制度,防止和杜絕事故的發生,促進本分公司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招收的職工必須通過公司、項目部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三級教育的主要內容為:

      1、公司級進行安全基本知識、法規、法制教育,主要為:

      1)勞動保護的意義和任務及有關政策、法令。

      2)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及事故教訓。

      內容:加強勞動保護工作,搞好安全生產,保護職工的安全和健康,是我們黨的一貫方針,在生產過程中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反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①認真貫徹“勞動法”、《建筑法》、國務院第75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建設部第三號令“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和調查程序規定”,建設部第十五號令《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國務院第393號令《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

      ②嚴格按照“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進行施工。

      ③發生事故應按“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與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2、項目部的安全教育提綱為:

      1)現場安全生產紀律和文明生產要求;

      2)講述危險作業部位及必須遵守的事項。

      內容:項目部結合各工種按“建筑工人安全操作手冊”要求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

      ①認真執行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②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即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嚴禁井字架乘人,嚴禁施工現場和民工宿舍亂拉亂接電線。

      ③施工負責人應對工程的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負責,高處作業中臨邊、洞口、攀登、懸空,操作平臺及交叉等危險部位作業,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

      ④認真貫徹執行建設部第十五號令《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3、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主持進行,安全教育提綱:

      1)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要點和易發生事故的地方,部位及其防范措施。

      2)明確崗位安全職責,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以及有關防護裝置設施的使用和維護。

      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基本要求。

      ①進行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

      ②高空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往上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③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玩弄機電設備。

      ④在操作中,應堅持工作崗位,嚴禁酒后操作。

      ⑤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硬底鞋,拖鞋和帶釘易滑的鞋或赤腳和赤膊操作。

      ⑥不準坐在腳手架防護欄桿處休息。

      ⑦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腳手架的連接物件不得擅自拆動,需要拆動的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

      ⑧手推車裝運材料,應注意平衡,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⑨嚴禁井字架吊籃內乘人,不準在井架內行走,不準超負荷作業,不準在井架提升后去下面清理砂漿等物,不準吊籃久停空中,下班后要切斷電源。

      ⑩腳手架上雪、霜、泥等要及時清理,腳手板二端要扎牢,腳手架不準超載。

      4、單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必要時須有人監護。

      5、高處作業不要用力過猛,防止失去平?而墜落。

      6、夜間施工必須要有充分的照明。

      7、不懂電氣的人嚴禁擅自操作,嚴禁施工現場或民工宿舍亂拉亂接電線。電線不準繞在鋼管腳手架上。

      8、五個不準踏:(一)陽臺口;(二)石棉瓦、油氈屋面;(三)出線;(四)屋面沿口;(五)磚墻上面。

      9、井字架搭設必須加裝超高行程限位器和吊盤防墜落裝置,并在井字架吊盤出入口必須加設安全門。

      10、“三寶”及“四口”防護,安全生產的三件寶是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高處作業防“四口”是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還有其他如陽臺、樓板、屋面、井架口等均應做好臨邊防護。

      11、施工現場還有其他:如陽臺、樓板、屋面、井架口等均應做好臨邊防護。

      12、施工現場的材料堆放整齊,場地清后,必須符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要求。

      13、施工現場設置“四牌齊全”即安全生產六大紀律牌、井字架嚴禁乘人牌、百日安全生產活動牌、現場宣傳標語牌。

      二、職工經教育后安全考試,不合格的要留下補課,直至合格,再分配到崗位上去,并登記造冊。工作一段時間后重新進行安全教育。

      三、開展經常性的教育,內容主要包括:

      1、上級的勞動保護及有關文件指示。

      2、各部門科室及每個職工的職責。

      3、遵章守紀。

      4、事故案例及教訓和先進安全經驗。

      四、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

      1、建立職工活動室,舉辦安全學習班,上安全課,播放安全錄像片,建造安全宣傳欄、黑板報等,采取措施以防止一切工傷事故的發生。

      五、加強職工教育培訓有計劃地送施工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參加上級主管部門的安全培訓,增加安全管理技術人員,促進安全生產。

      第4篇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1 主要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常規檢查和驗收檢查以及不安全因素處理辦法。

      本標準適用于本公司所有生產活動。

      2 檢查依據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規定。

      3 檢查內容與方法

      3.1 常規檢查

      3.1.1 檢查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以及防火,環境保護和衛生。

      3.1.2 公司每季進行一次由總經理帶隊的大檢查。

      3.1.3 分公司(安全科)每月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大檢查。

      3.1.4 項目部每周應組織一次有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等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

      3.1.5 分公司(安全科)和項目部對施工現場應進行不定期的抽查、自查。特別是在節日前后,自然異常過后(如地震、臺風、暴雨等)或特殊作業(如腳手架、井架、塔吊搭拆,構件吊裝等)應對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全面大檢查。

      3.2 驗收檢查

      3.2.1 驗收檢查的范圍包括:井架、腳手架、塔吊、臨時用電、中小型機具、臨時設施(辦公室、衛生間、宿舍、食堂、浴室)等。

      3.2.2 驗收檢查依據

      受檢分項的國家標準、規范或有關上級規定。

      3.2.3 項目施工員應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機操工對按規定需要驗收的分項工程進行檢查驗收,確定基本達到有關規定要求后,由施工員和操作班簽字并上報公司(分公司)專職安全員。最終由公司(分公司)專職安全員驗收合格簽字掛牌后,才能正式使用。

      3.3 整改與復查

      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嚴重隱患要立即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簽發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進行復查。對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勒令其停工整頓。

      3.4 檢查記錄

      常規檢查應填寫《安全檢查記錄》,驗收檢查應填寫《×××檢查表》并有參加檢查(復查)人員的簽字。

      第5篇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定期檢查制度

      1、項目部安全檢查驗收依據為:《項目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計劃》、《項目部安全保證計劃》、國家有關法規標準。

      2、安全檢查每月三次,班組長每天班前、上班中、班后進行安全檢查。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每天巡回檢查。

      3、項目部安全檢查人員:項目部經理、生產副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安全技術人員。4、定期安全檢查方法:檢查人員有分工、檢查有標準、隱患整改定措施、定期限、復查驗證定人員時間、檢查范圍覆蓋全面、檢查后總結評比通報。平時巡回檢查按規定進行。

      5、檢查的內容:主要是重點審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有針對性安全技術措施及落實情況、安全教育培訓、持證上崗情況。重點檢查項目:土方作業、高處作業、吊裝作業、模板支護、拆除、堆放;架設機具、機械設備、消防器材、垂直運輸、施工用電、洞口臨邊防護、塵毒作業和易燃易爆作業環境等安全設施狀況。

      6、經常性安全檢查:項目部的安全員每天要對工地進行巡加檢查,應多跑、多講、及時發 現問題、監督整改。使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要發動班組開展自檢和互檢活動,發現違章,及時糾正。

      7、根據特殊情況采取的突擊安全檢查,在事故多發季節或重復事故多發的時候,要開展突擊專項檢查,穩定情況,減少隱患;對存在普遍相同隱患,要進行專項檢查,舉一反三,消除隱患;開展專項治理活動,進行專項檢查,認真加以落實。

      8、安全檢查要抓住四個關鍵:即抓關鍵作業、抓關鍵工種、抓關鍵工程、抓關鍵人物。

      9、檢查出的事故隱患,項目部應立即按“三定”原則,安排整改。整改完畢,必須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將整改情況及整改通知單回單反饋給原檢查單位,以便復查。對于重大事故隱患,檢查時應簽發停工通知書,項目部應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后報原檢查單位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復工。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

      10、施工現場要建立由生產管理人員和班組長參加的安全值班制,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隱患),立即消除。

      第6篇 現場施工安全生產制度范本

      公司職工凡參加現場施工的作業人員都要熟記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均要服從指揮,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堅持“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方針。

      1、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

      2、高空作業系好安全帶步入施工現場戴好安全帽,不準穿拖鞋上班。

      3、嚴禁高空丟物,通道口、樓梯口等四周搭設安全棚及安全網,夜間施工,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設備。

      4、檢查電力線路、配電箱、觸電保護器、井字架,機械設備、腳手架的安全措施。

      5、三層以上腳架應作欄桿,架設寬度不少于3m的安全網,架上堆料不得超過27kh/m³。

      6、機具設備操作做到定機、定人、定崗位責任制。

      7、模板在支撐系統未釘牢穩定之前,不得上人,禁止放重物和行走,陽臺挑檐應做好可靠的安全措施。

      8、吊裝現場的周圍,應設置臨時欄桿,禁止非工作人員入內。

      9、電焊工在高空焊接時,應系安全帶防護面罩,潮濕地點作業時,應穿膠鞋。

      10、禁區內嚴禁吸煙。

      11、嚴禁使用18歲以下的童工。

      12、工人有權越級報告安全生產的一切情況,任何人不得打擊報復或扣壓合理意見,遇有嚴重人身危險而無措施保證的作業,工人有權拒絕施工,同時立即報告或越級報告有關部門。

      13、吊物下方不得通行和停留。

      14、工作前不飲酒,不得在工作時間、場所打鬧嘻戲。

      第7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施工現場

      1、凡參加施工的人員,要熟知本工程、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上班操作。

      2、對特殊工種(電工、焊工、起重機司機)必須經過專門訓練,考試合格后發給操作證,方能獨立作業。

      3、各工種必須嚴格遵守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施工現場要有交通指示標志,交通頻繁的交叉路口,應設指揮。危險地段,要懸掛 '危險'或'禁止通行'牌。上、下交叉作業有危險的進出口,要有防護棚或其它隔離設施。距地面3米以上作業,要有防護欄桿、擋板或安全網。

      5、進入施工工地,要做到'十不準',即:

      (1)不戴安全帽不準進入結構物施工場地。

      (2)不準穿塑料底鞋,拖鞋和高跟鞋作業。

      (3)高空作業時,不系安全帶不準作業。

      (4)起重、吊裝機械作業時,下面不準有人。

      (5)腳手架上堆放其它物件不準超過腳手架允許負荷量。

      (6)不準在高處直接向下扔工具、鐵件、土塊、石子、水泥袋等物件。

      (7)電線不準與金屬體直接捆綁在一起。

      (8)機械設備不準帶'病'作業,在運轉情況下,不得冒險維修清理和加油。

      (9)不準非施工人員進入施工場地。

      (10)起重吊鉤,吊籠不準載人。

      6、取土坑應按要求開挖,樹立安全標志,嚴禁任何人進入取土坑游泳。

      7、施工現場(工地)必須做好防火、防電、防爆和防墜等防護工作。防護措施必須落實到位,配備足夠的器材。

      8、施工現場必須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

      第8篇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綜合管理獎罰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安全生產作出的有關規定,樹立以人為本的高度安全生產管理原則,加強對施工班組,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預防各類事故在本工地發生,且做好本工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以消除事故安全隱患的需要,使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形成規范化、標準化,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單位及項目所屬的管理人員、各工種、各班組員工及分包單位。

      第二章組織和任務

      第三條:本規定由項目部,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文明施工的領導小組、安全、質量等機構進行實施。

      第四條:主要任務

      1.根據有關國家和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和技術措施操作規程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監督調查。

      2.督促下屬班組,分包單位責任加強安全管理,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遵守操作規程。

      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深入現場調查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做出貢獻,成績突出的班組、分包單位、個人有權提出獎懲,對存在的事故隱患,有權簽發事故隱患處理意見書,并限期整改,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責令停止作業,并通知該單位即處理。

      4.對違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定的班組和個人有權提出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對特別嚴重的把懲處的意見提交給有關部門處理。

      第五條:檢查頻次

      1.生產班組每天根據工程進度及作業情況在班前由班組安全員或值班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在施工中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2.安全員每天進行不定時巡查并有紀錄和整改解決措施。

      2.項目部每周對工地進行檢查,幫助班組解決問題,項目經理每周帶隊進行檢查。

      第三章 安全生產

      第六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人員在項目部所屬的各班組、工種,施工現場生活設施進行檢查工作,有關人員不得進行拒絕,并提供檢查工作的一切方便。

      第七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人員的權限和職責

      1.宣傳“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各項法規對違反各項規程、制度、條例不聽勸阻,繼續違章的班組、分包隊伍、個人有權給予經濟處罰。

      2.檢查施工現場等作業場所,了解職工健康和勞動衛生情況。

      3.發現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簽發安全隱患處理意見書,并督促(按時按期)整改。

      4.隨時向領導和上級機關反映安全生產情況,匯報監督工作情況。

      第八條:檢查人員應努力學習,不斷提高自已的政策和業務水平,堅持原則,實事求是認真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工作成績好的要給予獎勵,玩忽職守、徇私舞弊、不嚴格執行規定,履行職責的應嚴肅處理,造成責任事故的依法追究。

      第九條:凡阻止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人員正常工作,無理取鬧,進行漫罵,人身攻擊者應嚴肅處理。

      第四章經濟處罰和獎勵

      第十條:凡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中成績突出,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和個人給予500-20000元的獎勵

      1.安全設施,安全技術措施等方面有創造、革新、重大改進及理論建議,并取得有關部門認可。

      2.在施工中及消除重大隱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的。

      3.敢于堅持原則,切實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為維護安全生產法律做出貢獻的。

      第十一條:對因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導致發生工傷事故的班組責任者,除責令改正外,并給予經濟處罰。

      1.發生工傷事故罰款1000-2000元。

      2.發生重大事故處罰由主管部門實施處理,公司按其建議實施。

      3.按上述一、二兩項罰款的同時,對主要責任和有關班組領導人,視情況輕重給予一定的紀律處分(或追究刑事責任)并可處1000-2000元的罰款。

      4.對施工現場各類違章者,經安全檢查人員查實后,根據罰款細則開出違章罰款后,由財務部門轉帳扣罰,從工程(資)款中直接扣除。

      5.罰款匯總后由公司安全部門統一掌握使用其中的50%用于安全管理和先進獎勵,50%由安全部門提出具休辦法由項目部實施。

      6.本罰款細則是對一般違章違規行為處罰,對情節嚴重,造成了嚴重后果的或二項以上重復違章,可給予加倍處罰或加并交政府部門處理,對未列入本罰款細則的違章行為,可給予參照其他處理細則。

      7.公司級檢查罰款額度可在此基礎上提升3~5倍。情節嚴重惡劣的不在此限(如純屬滋事、打架斗毆、損害公司聲譽和資質等行為);如為公司對分包罰款則罰款對象直接為分包負責人,額度為公司級(即細則的3~5倍),罰款金額直接從工程款扣除。

      第十二條 罰款細則如下:

      序號

      違章罰款內容

      罰款對象

      罰款金額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方面

      1-1

      班組或分包單位不指定安全生產責任人,分包安全責任人無證或失效。

      分包單位、班組長

      5000

      1-2

      施工組織設計中未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技術員

      500

      1-3

      不執行施工組織設計中規定的安全技術措施一次發現

      工地負責人

      2000

      1-4

      擅自無理變更安全技術措施

      施工員

      1000

      1-5

      工序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員、技術員

      500

      1-6

      不認真執行安全上崗,講評檢查記錄(上海市為班組安全文明檢查記錄表)

      班組

      500

      1-7

      強令工人冒險違章作業

      指揮者

      2000

      1-8

      接到上級發出的安全隱患通知單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力且不回復的

      工地負責人、班組長

      2000/每條

      1-9

      發現重大事故苗子不及時向上級匯報

      工地負責人

      2000

      1-10

      發生工傷事故對公司隱瞞不報

      工地負責人

      1000

      1-11

      安全檢查不認真,對問題無登記,不發整改通知單

      安全員、施工員

      1000

      1-12

      采用新技術、新設備,不制定相應安全技術措施

      技術員

      500

      1-13

      班組每天不組織工人進行班前活動

      班組長

      500

      1-14

      不按規定網上申報(包括月評)被總包、監理或業主向公司投訴

      2000/次

      1-15

      不按公司規定上報危險源、安全隱患及安全措施費等報表

      1000/次

      1-16

      無書面安全生產責任制

      工地負責人

      500

      1-17

      對指定專業分包無簽訂安全協議書,內容清包無安全指標

      工地負責人

      1000

      1-18

      各級部門未執行責任制,無責任制考核記錄的

      為執行者

      500

      1-19

      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上崗

      工地負責人、安全員、班組長

      5000

      1-20

      發生重大事故苗子和工傷事故不認真執行“四不放過”

      工地負責人

      2000

      1-21

      對工傷處理不及時,造成企業信譽損失及扣分的,直接由公司接受處理,不得異議,并處罰款。

      項目負責人

      3000-20000

      1-22

      在建工程的建筑物內禁止住人

      施工員、項目負責人

      500-1000

      二、違反安全生產六大紀律方面

      2-23

      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管理人員/班組長(頂)

      違章者

      2000元/頂

      2-24

      進入施工場地不戴安全帽 生產工人(頂)

      違章者

      500元/頂

      2-25

      進入施工現場戴安全帽而未扣帽帶(頂)(管理人員、班組長)

      違章者

      500元/頂

      2-26

      2米以上高空作業,懸空作業帶了安全帶,而不扣牢,不生根

      違章者

      2000元/人

      2-27

      2米以上高空作業,懸空作業無安全設施而不佩戴安全帶

      違章者

      5000元/人

      2-28

      高空作業,向上或向下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

      違章者

      1000元/人

      2-29

      操作人員在無安全措施情況下,在腳手架外面操作者

      違章者

      2000元/人

      2-30

      非操作人員(無上崗證)亂弄亂開機電設備

      違章者/指揮者

      1000

      2-31

      非電氣專業人員(無證人員)擅自亂接電話線和裝電燈

      違章者

      1000

      2-32

      吊裝區域內非工作人員站在把干下方作業

      違章者

      3000

      三、高空作業方面

      3-33

      高空作業穿高跟鞋或穿拖鞋

      違章者

      1000

      3-34

      架子上、起重工上高空穿皮鞋或硬底易滑的鞋

      違章者

      500

      3-35

      竹扶梯無防滑措施或缺擋、腐竹仍使用

      安全員、班組長

      2000

      3-36

      人字梯、移動腳手架無保險措施

      操作者、班組長

      500

      3-37

      翻爬腳手架及臨邊防護架(人/次)

      違章者

      500

      3-38

      翻爬井架(人/次)

      違章者

      1000

      3-39

      井架吊籃任意上下乘人

      違章者

      2000人

      3-40

      任意拆除安全防護措施(包括臨邊、動口、拉結)

      指揮人、違章人

      500人

      四、腳手架搭設和使用方面

      4-41

      腳手架搭設未經驗收合格掛牌而使用

      安全員/工地負責人

      2000

      4-42

      腳手架無登高設施(無其它安全措施)

      架子班組/工地負責人

      1000

      4-43

      鋼管腳手架無踢腳板、不設四排隔離

      架子班組

      1000

      4-44

      腳手架上堆積超載而不聽勸

      班組長

      1000

      4-45

      任意拆除腳手架的拉節

      班組長/違章人

      2000

      4-46

      任意拆除扶手欄桿踢腳笆網

      違章人

      1000

      4-47

      任意拆卸安全網、竹片(或因工作后不張掛密實)

      班組長

      1000

      4-48

      熱天在腳手架上午睡或乘涼

      違章人

      500

      4-49

      搭設腳手架不平整,地基不壓實,馬虎搭設導致沉降傾斜

      班組長

      3000

      4-50

      鋼管高層腳手架不敷設接地避雷措施

      電工/工地負責人

      1000

      五、電器設施方面

      6-51

      夜間施工無電工,安全員(班組安全員)

      工地負責人

      3000

      6-52

      夜間值班電工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電工

      1000

      6-53

      電工操作不穿絕緣鞋

      電工

      500

      6-54

      用木片、竹片取代桿頭插入插座者

      違章人

      1000

      6-55

      不按規定使用閘刀開關熔絲者

      違章人

      500

      6-56

      隨地亂拖電線,無架空造成水浸、受壓、車碾

      違章人/班組長

      500

      6-57

      閘刀開關損壞,不及時更換及無防護罩

      電工

      500

      6-58

      使用碘鎢燈,太陽燈取暖(每盞)

      違章人

      500

      6-59

      私燒電爐、電飯煲違反用電規定(每只)

      違章人

      500

      6-60

      私自使用煤氣灶

      違章人

      500

      6-61

      施工現場附近(臨邊、下方)有高壓線無防護措施

      工地負責人

      3000

      6-62

      施工用電設備無專用防護棚、機械設備無專用配電箱

      工地負責人/電工

      2000

      6-63

      機具設備未實行一機、一閘、一箱、一漏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

      電工/責任人

      2000

      6-64

      接地、接零線路布置不符合46-2005臨電規范要求的

      電工

      500

      七、機械設備方面

      7-65

      起重機械超負荷使用

      指揮人/操作人

      3000

      7-66

      任意拆除機械設施上安全防護裝置

      違章人

      2000

      7-67

      定機、定崗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致使無人員操作

      違章人

      1000

      7-68

      機械操作工開機時看報子、做零活、吃零食

      操作工人

      500

      7-69

      無證操作機械

      班組長/違章人

      1000

      7-70

      非操作人員玩弄電梯,井架等機械設施

      操作工/指揮人

      500

      7-71

      長物起吊時用單頭一點吊并沒用卸扣及螺栓固定牢固

      操作工/指揮人

      2000

      7-72

      起重機械的保險限位損壞仍在使用

      工地負責人/操作工人

      1000

      7-73

      酒后操作機械

      違章人/班組長

      5000

      7-74

      機械帶病運轉而發生故障

      違章人/班組長

      1000

      7-75

      非木工人員擅自操作木工機械

      違章人

      500

      7-76

      操作一、二類手持電動工具,無絕緣措施

      違章人

      1000

      7-77

      在機械不斷電繼續運轉情況下維修保養

      違章人

      1000

      八、防火保衛方面

      8-78

      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未交底(項目管理人員以及班組長)的

      3000

      8-79

      無消防設施的或已失效

      1000~5000

      8-80

      動火作業隨意移動動火地點

      班組長/違章人/指揮人

      1000

      8-81

      無證動火作業和無證操作

      班組長/操作人

      2000

      8-82

      在禁火區域動火

      違章人

      2000

      8-83

      作業人員違反“十不燒”規定

      違章人

      500

      8-84

      在危險品儲存間和倉庫抽煙或切割作業

      違章人

      1000

      8-85

      任意拆除移動工地防火措施

      違章人

      1000

      8-86

      任意玩弄消防器材

      責任人/違章人

      500

      8-87

      在宿舍自行燒煮(使用熱的快、電飯煲、電爐等)

      違章人/班組長

      500

      8-88

      在宿舍內私拉亂接電線

      違章人/班組長

      500

      8-89

      盜用工地材料(不足以政府部門立案)

      違章人

      2000或按協議

      8-90

      氣割作業,氧氣、乙炔不按規定距離放置

      違章人

      500

      8-91

      出工地大門不接受門衛檢查而發生爭執斗毆的,情節嚴重的,移送當地司法部門處理

      班組長/違章人

      1000~5000

      九、社會綜合治理方面

      9-92

      擅自招外地民工管理無方,發生打架斗毆/次

      班組長/責任人

      2000-20000

      9-93

      酗酒鬧事,打架斗毆

      班組長/責任人

      2000-20000

      9-94

      因工作生產發生矛盾口角而動手打架的

      班組長/責任人

      1000

      9-95

      為爭搶勞動工具而發生吵架斗毆的

      班組長/責任人

      1000

      9-96

      為爭搶人貨電梯、塔吊糾集人員聚眾打斗的(除賠償損失外)

      班組長/責任人

      2000-20000

      9-97

      在工地集體宿舍內進行賭博和變向賭博的人,男女混宿的

      班組長/責任人

      1000

      9-98

      在宿舍內聚眾看黃色錄像的人/次

      違章人

      500

      9-99

      私留外客住宿且發生偷盜,查明細留宿人所致

      違章人

      2000

      9-100

      職工吃里爬外,將追究法律責任外賠償損失

      違章人

      1000-20000

      9-101

      在施工現場大小便的,在樓上往下小便的造成損害他人利益的另加賠償

      違章人

      500~2000

      9-102

      在宿舍上往下倒水,倒在他人生上的(除賠禮道歉外)

      違章人

      300-1000

      十、勞務管理方面

      10-103

      有一人未簽訂相關勞務合同、三級安全教育、安全承諾書等手續而進入現場施工的

      班組長、安全員、施工員、資料員

      500/人

      10-104

      勞務工人無理取鬧,中途無故停工(罷工的)

      班組長

      3000-5000/次

      10-105

      務工人員不積極配合管理人員工作的(登記、造冊等)

      班組長

      1500

      10-106

      班組長、管理人員慫恿民工聚眾鬧事、打架斗毆的

      班組長/違章人

      5000-20000

      10-107

      因勞務糾紛造成民工集體*,對公司造成名譽和形象損失的,由公司直接接手處理,處理結果不得異議。

      班組長/責任人

      2000-20000

      十一、文明施工及其它方面

      11-108

      使用未滿18周歲工人每人/每次

      班組長

      1000

      11-109

      以不安全行為在生產崗位上嬉鬧肇事(除賠償全部損失外)

      違章人

      1000

      11-110

      慫恿他人以不安全行為進行打賭取樂(除賠償外)

      違章人

      2000

      11-111

      油漆工使用噴涂不戴防護眼鏡

      違章人

      500

      11-112

      使用噴槍產生塵煙,施工不戴防護眼鏡

      違章人

      500

      11-113

      玻璃安裝工在無做好安全措施而進行操作,

      違章人

      1000

      11-114

      吊裝無專人指揮

      責任人

      500

      11-115

      現場預置埋件、建筑垃圾,各責任班組未做好落手清工作的以每次檢查為準

      班組長/施工員

      300~1000

      11-116

      未經項目部主要領導批準和帶家屬留宿工地的人/次(以檢查為準)

      違章人

      1000/天

      11-117

      人為造成材料浪費,不采取積極措施,不回收利用

      班組長

      500-1000

      11-118

      由班組原因未自覺辦理有關證件(按情節輕重罰款)

      班組長

      1000-3000

      11-119

      夜間睡覺、白天上班無人而開長明燈,隨意浪費用水,不關水龍頭

      責任人

      500

      11-120

      隨地亂丟垃圾,生活用水,剩菜剩飯,宿舍不整理不整潔,不衛生,無清掃責任人(以每次檢查為準)

      班組長/責任人

      500

      11-121

      私拆公共設施(如燈泡、活動房及宿舍其他勞動工具等)

      班組長/責任人

      1000

      11-122

      無理辱罵甲方、監理和管理人員,不服從管理人員指揮者,且動手毆打者(出賠禮道歉和經濟損失外)

      班組長/責任人

      2000-20000

      11-123

      施工現場在建工程住人

      班組長/責任人

      1000~20000

      注:試行期間,表中罰款對象為違章者的由違章施工隊或分包單位作為處罰對象,罰款對象為項目管理人員的則進入公司考核依據。

      第9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科學地評價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情況,提高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水平,預防傷亡事故的發生,實現安全檢查的標準化、規范化,必須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明確安全防護重點部位和危險崗位,有完善的安全防護措施,檢查制度分企業自檢、工程項目自檢和大中型機械設備的經常性檢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堅決貫徹管生產就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把安全生產作為頭等大事來抓,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定;根據建設部jgj59-2022《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法律法規條文及上級機關有關安全生產文件精神,結合我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目的及目標

      第二條 目的:

      1.通過檢查,發現施工中的不安全(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不衛生問題,從而采取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

      2.利用安全生產檢查,進一步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規范標準。

      3. 通過檢查,增強領導和群眾安全意識,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提高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和責任感。

      4. 通過檢查,互相學習,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取長補短,有利于進一步促進安全生產工作。

      5. 通過安全生產檢查,了解安全動態,為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加強安全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據。

      第三條 目標:

      1.預防傷亡事故或把事故降下來,把傷亡事故頻率和經濟損失率降到低于社會容許的范圍,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2. 通過安全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進行預測、預報和預防,從而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達到最佳安全狀態。

      第三章 內 容

      第四條 安全檢查的內容應根據施工特點,制定檢查項目和標準。主要查思想、制度、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安全教育培訓、操作行為、勞保用品使用、傷亡事故的處理和文明施工(防火、衛生及場容場貌)等。

      第五條 安全檢查組的組成形式,應根據檢查目的、內容而定,主要由部門組織,公司領導帶隊,會同工會、工程部共同參加。

      第四章 形式和方法

      第六條 形式:安全檢查分為經常性、定期性、突出性、專業性和季節性等多種形式。

      1.經常性安全檢查:在施工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現隱患,

      消除隱患,保證施工正常進行。通常有:

      (1)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

      (2)各級安全人員及安全值日人員日常巡回安全檢查。

      (3)各級管人員在檢查生產同時檢查安全。

      2.定期性安全檢查:公司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檢查評比,工地每旬組織一次。每次安全檢查由公司領導和項目經理帶隊。

      3.專業性安全檢查:專業安全檢查應由企業有關業務部門組織有關專業人員對某項專業的安全問題或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問題進行單項檢查。主要應由專業技術人員、懂行的安全技術人員和有實際操作、維修能力的工人參加。

      4.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后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是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風季等)可能給施工(生產)帶來危害而組織的安全檢查。節假日(特別是重大節假日,如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前、后防止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等進行的檢查。檢查應由單位領導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節日加班,更要重視加強對人員的安全教育,同時要認真檢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

      5.施工現場還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1)自檢:班組作業前、后對自身所處的環境和工作程序進行安全檢查,可隨時消滅不安全隱患。

      (2)互檢:班組之間開展的安全檢查,做到互相監督,共同遵章守紀。

      (3)交接檢查:上道工序完畢,交給下道工序使用前,應由工地負責人組織工長、安全員、班組長及其他有關人員參加,進行安全檢查或驗收,確認無誤或合格后,方能交給下道工序使用。如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等,在搭設好使用前,都經過交接檢查。

      第七條 安全檢查的方法及要求

      1.各種安全檢查都應根據檢查要求配備力量.特別是大范圍、全面性檢查,要明確檢查負責人,抽調專業人員參加檢查,并進行分工,明確檢查內容、標準及要求。

      2.每種安全檢查都應有明確的檢查目的.和檢查項目、內容及標準。保證項目要重點檢查。對大面積或數量多的相同內容的項目可采取系統的觀感和一定數量的測點桿結合的檢查方法。檢查時盡量采用測檢工具,用數據說話。.對現場管理人員的操作工人不僅要檢查是否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還應進行應知應會知識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員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質。

      3.檢查記錄是安全評價的依據,因此要認真、詳細。特別是對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如隱患的部位、危險程度及處理意見等。采用安全檢查評分表的,應記錄每項扣分的原因。

      4.安全檢查需要認真地、全面地進行系統分析,用定性定量進行安全評價。哪些項目已達標,哪些項目雖已達標,但是具體還有哪些方面需要進行完善,哪些項目沒有達標,存在哪些問題需要整改。受檢單位(即使本單位自檢也需要安全評價)根據安全評價可以研究對策,進行整改加強管理。

      5.整改是安全檢查工作重要的組成部分,是檢查結果的歸宿。整改工作包括隱患登記、整改、復查和銷案。

      第八條 對檢查出來的隱患的處理

      1.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應該進行登記,不·僅是作為整改的備查依據,而且是提供安全動態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根據隱患記錄的信息流,制定出指導安全管理的決策。

      2.安全檢查中查出的隱患除進行登記外,還應發出《隱患整改通知書》。對凡是有即發性事故危險的隱患,檢查人員應責令停工,被檢查單位必須立即整改。

      3.對于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檢查人員可以當場指出,進行糾正。

      4.被檢查單位領導對查出的隱患,應立即研究整改方案,進行“三定一落實”,立即進行整改。

      5.整改后應以反饋單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有關部門要立即派員進行復查,經復查整改合格后,進行銷案。

      第10篇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資金保障制度

      一、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

      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保障制度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對安全技術措施費使用的及時、到位,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并依據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資金運用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訂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如下:

      (一)、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安

      工作全生產措施費專用于保障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安全生產措施費按計劃列入項目成本,安全生產施措施費的使用必須立項,原則上由公司具體掌握。工程項目開工初期,項目部必須按照輕、重、緩、急和實用的原則制定出安全生產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費的支出計劃,報所屬安全生產機構審核,送負責人審批后,由財務部門安排資金支付,所列費用方可計入安全生產措施費。各種安全技術設備,由各安全生產部門安排專業人員購買、驗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業環境和機械設備的安全狀況等。安全生產措施費用根據勞動部、全國總工會發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總名稱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制訂,其包括的范圍如下:

      安全資料的編印、安全施工標志的購置及宣傳欄的設置(包括報刊、宣傳書籍、標語的購置)費用;

      安全培訓及教育費用;

      職工勞動衛生安全防護的費用;

      施工安全用電的費用,包括:標準化電箱、電器保護裝置、電源線路的敷設、外電防護措施等;

      起重設備及其他的安全防護設施(含警示標志)費用;

      施工機具防護棚及其圍欄的安全保護設施費用;

      水上、水下作業的救生設備、器材及臨邊防護、警示設施費用;

      搶險應急措施;

      交通疏導、警示設施費用;

      消防設施與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費用;

      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等防護用品的購置費用;

      按國家、施工所在省、市規定的其它安全生產措施所涉及的費用。

      二、文明施工資金保障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對于中標工程,中標合同中有相關單列約定的,項目部應嚴格按照相關約定執行,中標合同中安全生產措施費未進行約定的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措施費用按照當地地方政府參考費率標準采用差額定率累進計費方式計取;或者按照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實際需要按計劃計取。

      (一)、公司對施工經營項目需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由施工經營項目的決策機構或主要負責人確保資金的及時到位,正確使用,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二)、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按計劃報批,項目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支出由該項目安全生產科按計劃報批。

      (三)、對不按規定使用措施費或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的項目部,公司依照有關規章制度給予處分處罰。發生傷亡事故,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應首先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公司對于安全生產工作成績優異的項目部、班組、個人給予適當獎勵,獎勵資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

      第11篇 施工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地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 本制度適用于山東泰安建筑工程集團有限公司第一項目部。

      二、 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施工安全生產學習會議,分析各工地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問題,安排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三、 施工安全生產學習會議由項目部主要負責人、總工程師或項目部分管安全負責人主持,由安全科負責通知各參會人員學習會議時間和地點,召集有關科室、人員以及各工地相關管理人員、農民工參加。

      四、 安全生產工作學習會議的主要任務:

      1、傳達、貫徹和學習上級關于安全生產工作學習會議精神;

      2、回顧、總結、分析或通報全工地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研究、制定安全生產工作的發展戰略;

      3、總結和交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的工作經驗,討論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和處理意見;

      4、督促、檢查全工地安全生產工作,總結當前安全管理生產工作情況,部署下一步安全工生產作重點。

      五、 根據需要,可隨時召開施工安全生產專項學習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或其它有關安全生產的重要事項。

      六、 安全生產工作學習會議要求:

      1、各類施工安全生產學習會議應建立專門臺帳,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學習會議記錄;

      2、學習會議實行簽到制,參會人員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會的必須向項目經理部主要領導請假;

      3、學習會議記錄、紀要將作為對安委會各科室成員和各工地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據。

      七、 安全生產工作學習會議做出的決議、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項目部安全科負責督辦、檢查。

      八、 安全生產工作學習會議部署的工作實施情況,由項目部安全科匯總上報。

      九、 各工地必須堅持使安全生產學習制度化、經常化,并認真做好學習會議記錄,確保使每次學習會議都有一定的實質性內容,都能解決一定的實質性問題。

      第12篇 施工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工程隊負責人應對本隊伍員工勞動保護和安全施工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認真執行安全施工規則制度,不違章指揮;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實現改進措施。

      2班組長,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負直接責任。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構和安裝的電氣,機械設備等安全防護裝置,都要組織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違章指揮;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3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施工規則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

      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日開好施工前安全會;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施工隊長報告。

      4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架線,立塔,爆破,吊裝,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安全技術措施要有針對性,要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情況提出,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征得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的審核同意方可實施。

      5在有危險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燒傷等及有可能引起生產設備停電,停運事故時,發包方應事先要求制定安全措施。

      6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班組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

      7施工現場,木工間和儲備易燃易爆器材庫。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備足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要經常檢查,保持良好。

      施工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十二篇)

      1、總則(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健全安全組織,強化安全管理加強安全監督,檢查和安全獎罰力度,特制定本制度。(2)公司所屬各單位,均執行本制度。2、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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