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教育培訓及職業生涯規劃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為了全面提高員工工作能力和綜合素質,強化企業核心競爭力,促進企業持續、穩定和創新發展,根據公司人力資源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公司所有在崗員工。
第三條 人力資源部為公司培訓教育和職業生涯規劃的組織和管理部門。
第二章 培訓方式
第四條 培訓教育方式分內部培訓和外部學習考察。
第五條 內部培訓即依靠公司自有的人才和資源,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實施的內部培訓;外出學習考察即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和各部門實際需要,組織公司的優秀干部、先進工作者、專業技術人員和特殊崗位進行外出學習、培訓、參觀、考察、交流等。
第三章 培訓教育的職責劃分
第六條 人力資源部的職責:
1、制定、修改、實施公司教育培訓制度及年度教育培訓計劃;
2、收集整理各種培訓教材、資料、資源;
3、聯系、組織或協助完成公司各項培訓課程,對培訓會的參會情況和課堂紀律進行監督管理;
4、管理、控制培訓費用;
5、負責各種培訓資料的存檔;
6、考核培訓效果;
第七條 各部門職責:
1、向人力資源部報本部門在下一年度需要強化培訓的內容及相關培訓資料。
2、部門經理負責講解本部門相關專業知識、操作技能及操作規程;
3、各部門經理應協助人力資源部搞好相關的培訓教育及課堂紀律。
第四章 培訓體系
第八條 培訓包括新員工入職培訓、再教育培訓和外出考察學習。
第九條 新員工入職培訓
1、培訓對象:所有新進人員。
2、培訓目的:協助新進人員盡快適應新的工作環境,掌握基本操作技能,順利進入工作狀態。
3、培訓形式:入職教育、部門跟蹤指導。
4、培訓內容:分常規類和專業技術類兩項科目。
第十條 入職教育: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主要是常規類學習教育,時間一般為1-3天,內容包括:
1、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學習(包括考勤管理制度、職工守則、部門職能、崗位職責、消防基本知識等)。
2、崗位技能要求及相關業務知識簡介。
3、其他。
第十一條 部門跟蹤指導:入職教育合格后,人力資源部辦理新員工上崗手續,由部門經理根據新員工培訓慣例,采取邊跟班邊學習邊指導的方式,重點對專業技術類即崗位技能、專業知識、規范規程、消防安全及部門其它規章制度等進行學習灌輸。
第十二條 公司每年根據年度培訓計劃組織職工再教育培訓。
1、培訓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2、培訓目的:逐步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能,最大限度的提升員工的工作能力。
3、培訓形式:以周期性的內部視頻授課和專題講座方式為主。
4、培訓內容:分常規類和專業技術類兩項科目。
第十三條 常規類科目: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主要包括:
1、公司的通用管理制度。
2、職業化培訓,如:工作禮儀等。
3、管理知識培訓,如:市場營銷等。
4、安全知識培訓,如:消防安全、燃氣使用常識等。
5、企業文化、團隊精神。
6、其他。
第十四條 專業技術類科目:由人力資源部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培訓計劃,報相關領導批準后,按計劃組織實施。主要包括:
1、各部門涉及的法律法規、行業規范及標準;
2、崗位專業知識、技能、管理知識;
3、操作規程;
4、服務禮儀、標準、工作規范;
5、新技術、新標準、新產品推廣應用;
6、部門認為需要強化培訓的其它內容。
第十五條 根據年度培訓計劃和各部門實際需要,公司每年派出部分職工干部進行學習、參觀、考察。
第十六條 外出學習培訓、參觀考察的人員應為公司的優秀干部、先進工作者、技術骨干及其它特殊崗位需要進行專業培訓的人員。
第五章 年度培訓計劃的擬訂
第十七條 結合公司戰略發展目標及培訓教育整體規劃,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對員工培訓需求的調查結果,于每年2月底前擬訂年度培訓計劃,報總經理辦公會審核。
第十八條 各部門應根據各自業務發展的需要,于每年12月底前把下一年度需要強化培訓的內容報人力資源部。
第十九條 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情況分解年度培訓計劃,擬訂季度計劃,編制培訓課程清單,報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后組織實施。
第六章 培訓管理
第二十條 費用管理。
1、人力資源部根據年度培訓計劃對培訓經費做統一預算,經總經理審批后組織實施。
2、所有培訓費用的報銷均需提供完整的《職工培訓審批表》,作為報銷憑證的附件。
3、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培訓費用進行審核,統一控制公司所有的培訓開支;《職工培訓審批表》上需有人力資源部審核確認的簽字并蓋章,否則無效。
第二十一條 出勤管理。
1、所有培訓人員應服從人力資源部統一安排,員工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培訓,由部門經理提前向人力資源部請假。
2、業余時間參加培訓,不計入加班,且必須按公司的規定時間參會。
3、培訓人員實行簽到制,培訓完畢后存檔備案。
第二十二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做好培訓記錄,包括:
1、建立《全員培訓檔案》。
2、做好其他需要記錄的內容。
第七章 考 核
第二十三條 理論考核:培訓完畢后,人力資源部根據培訓內容,以口頭或答卷的形式進行理論考核。
第二十四條 個人缺勤記錄按《違紀職工處罰條例》進行處理,部門整體出勤率與績效考核掛鉤,其中:
全年培訓出勤率:90%以上加5分,80%以上加2分,70%分以上0分,60%以下扣5分。
第二十五條 理論考核結果與出勤記錄將作為公司組織外部培訓學習、參觀考察活動的一項重要依據。
第八章 職業生涯規劃管理
第二十六條 職業生涯規劃,是指公司和員工本人對職業發展、晉升目標進行設計、規劃、執行、評估和反饋的一個綜合性的過程。
第二十七條 職業生涯規劃管理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員工職業發展自我管理,是職業發展成功的關鍵;另一方面是企業協助員工規劃其職業生涯發展,并為員工提供必要的教育、培訓、晉升等發展的機會,促進員工職業生涯目標的實現。
第二十八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建立每個職工的職業發展檔案,指導員工填寫《員工職業發展規劃表》,包括員工學歷、履歷、專業知識、技能、執業(從業)資格及興趣特長等內容。
第二十九條 部門經理為本部門員工職業發展輔導人,如果員工轉換部門或工作崗位,則新部門的主管領導為輔導人,其主要職責:
1、充當員工職業生涯規劃的顧問,為員工職業目標的設定和行動計劃的制定提供指導和建議,幫助其制定實現可行的規劃目標。
2、對員工的績效和能力進行評價,并反饋給員工本人,幫助其制定進一步的行動計劃。
第三十條 職工應進行自我特長及技能(能力)評估,包括:
1、進行自我評估。
2、設定個人職業生涯發展目標,通常包括理想的職務、工作崗位和技能獲取等目標。
3、制定相應的行動計劃,并在實踐中不斷修正。
4、具體執行行動計劃。
第三十一條 人力資源部每半年對照《員工職業發展規劃表》檢查評估一次,根據評估情況提出員工下階段發展建議。
第三十二條 人力資源部根據員工個人發展的不同階段及崗位變更情況選定不同的發展策略,及時調整規劃,以適應個人發展及公司用人的需要。
第三十三條 部門經理每年必須在本工作年度結束、考核結果確定后,與員工就個人工作表現與未來發展談話,確定下一步目標與方向。
第三十四條 公司將根據人力資源部職業發展檔案,結合實際需要進行人才選拔任用。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與國家、地方勞動法規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地方法規、政策為準。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參照相關制度執行。
第三十七條 年度培訓計劃對本制度的細化和修改內容審核通過后,按年度計劃執行。
第三十八條 本規定自二o一一年九月一日起實施。
第2篇 小學現代教育技術校本培訓制度
小學現代現代教育技術校本培訓制度
我校按照省、市、區主管部門的要求,積極開展現代教育技術各項工作,為了更好的使現代教育技術資源應用于教育教學工作,發揮其應有的功能,讓每位教師都夠會使用現代教育技術設備和設施,切實搞好學校的現代教育技術校本培訓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現代教育技術技術骨干人員應有一人參加區以上組織的培訓,cnfla版權所有!回校后必須培訓-名學校內的技術骨干。
二、骨干教師在培訓學校普通教師之前必須認真寫好或做好講稿,充分準備,以實事求是的態度完成每一次的培訓任務。
三、學校男歲以下、女以下的教師必須參加現代教育技術技術培訓,其它的自愿參加,每次要有記錄和考勤,還要每期考試一次以檢驗學習情況。
四、學校規定每周二下午第三節課為培訓時間,年齡cnfla版權所有!范圍內的教師必須參加學習。如遇特殊事件不能按時舉行培訓,時間另行通知。無故不來者,視為曠課處理。
五、每期末給予在現代教育技術及學科整合方面做得較好的教師一定的獎勵,以鼓勵教師應用現代教育技術資
財政所制度財政制度責任制度
第3篇 職業病危害防治宣傳、教育和培訓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職業危害防治知識的普及,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有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宣傳內容
充分利用宣傳欄、黑板報、廣播、電視等宣傳手段,大力宣傳《職業病防治法》、《職業衛生危害因素防治》等知識,增強職工防范職業危害的能力。
二、培訓內容
1.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與標準;
2.職業衛生基本知識;
3.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正確使用、維護職業健康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健康防護用品;
5.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
三、培訓的對象與方式
(一)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
1.礦井主要負責人和職業危害防治專兼職管理人員應當接受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職業危害防治知識和管理能力。
2.礦井主要負責人和職業危害防治專兼職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由相應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進行。
3.礦井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危害防治技術等知識;
(3)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4)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管理經驗;
(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二)新上崗人員的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
1.新上崗人員的職業安全健康知識培訓由我礦安全培訓中心進行,培訓率必須達到100%,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知識和技能,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2.新上崗的從業人員,職業健康培訓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3.崗前職業安全培訓教育內容應當包括:
①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識;
②安全生產職危害防治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情況和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基本知識;
③從業人員職業安全健康權利和義務;
4.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操作、使用。
5.礦內轉崗、新上崗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安全健康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6.職業危害防治辦公室將職業安全健康教育情況記入職工個人健康監護檔案,并長期保存。
(三)在崗期間日常教育培訓
1.日常安全教育包括:班前會、宣傳欄、告知卡、幻燈片、每周一次的學習日等多種形式。
2.班前會由區隊負責人組織,在布署、安排生產的同時布置、安排安全職業危害防治工作,提醒和交待安全健康保護等注意事項。
3.每周安全活動日學習包括下列內容:
①學習國家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和礦井有關規章制度和要求;
②有計劃地組織從業人員學習各項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各工種、崗位的職業衛生操作規程;
③學習職業安全健康常識及執行職業危害事故現場自救、互救知識。
4.每年利用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開展大規模的宣傳活動。
5.每年集中進行職業衛生知識培訓后,進行一次職業衛生知識考試,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并將考試試卷存檔。
第4篇 駕駛員交通安全管理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1. 加強交通安全意識,確保道路暢通、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證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維護交通秩序,是駕駛人應盡的義務。駕駛員應認真學習《交通法》及有關業務知識。
2.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群防群治綜合治理的方針,采取多種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廣大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意識及法制觀念。車班每周組織駕駛員進行一次交通安全學習,以記錄為據。
3. 車主、駕駛人員要積極參加交安委組織安排相應的學習和安全教育,凡無故不參加者,一次不到檢查,二次不到進行培訓和考試,不及格者,責令其停止駕駛。
4. 廠交安委每月召開一次交通安全例會。
5. 對占戶駕駛人,要簽定交通安全責任書,積極參加交安委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
6. 每個駕駛人都有義務協助交通管理部門,搞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爭做文明太原人。
7. 通過安全活動不斷提高駕駛人的交通安全素質和職業道德。
第5篇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教育培訓制度
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內容
針對教育和培訓層次和工作性質分別進行,管理人員的重點是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點是遵章守紀、自我保護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組織轄區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員、特種作業人員(簡稱“三類人員”)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保證“三類人員”持證上崗。
a)、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的強制教育培訓,樹立安全生產觀念、提高安全生產意識,主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經培訓考核合格發放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
b)、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的安全管理知識、管理方法培訓,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經培訓考核合格發放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員《安全資格證》。
c)、特種作業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執行gb5306-85《關于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按國家、省、市各級和企業規定進行本工種專業培訓、資格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上崗作業。
2、督促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各企業擬定從業人員教育培訓計劃,聘請有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定期組織教育培訓,建立教育培訓檔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學徒工、實習生)必須進行公司、廠級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及安全技術知識、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嚴禁事項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b)、特殊工種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種的專業安全技術教育。
c)、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新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學時
1、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2、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3、企業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4、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企業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每年能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形式
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必須經過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證上崗。安全管理人員是企業安全的主要指導人員,必須進過專業考核后持證上崗。從業人員是安全教育的重點對象,在安全教育過程中必須讓其認清工作的危險性和安全性,必須經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作業。
1、安監局按照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負責組織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復審考核安全培訓。結合國家、省、市各級安全政策組織專項安全教育培訓。
2、督促、指導各行業主管部門加強所屬監管領域及企業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督促、指導、檢查企業加強三級安全教育工作,做好臺帳檔案規范管理。
三級教育的要求:
a)、三級教育由企業的安全、教育、勞動、技術等部門配合進行;
b)、受教育者必須經過考試合格后才準予進入生產崗位;
c)、每一名職工必須建立職工勞動保護教育卡,記錄三級教育、變換工種教育等教育考核情況,并由教育者與受教育者雙方簽字后入冊。
3、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企業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導企業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經安全培訓考核持證上崗。
4、特定情況下的適時安全教育
a)、節假日前后;
b)、節假日加班或突擊趕任務;
c)、工作對象改變;
d)、工種交換;
e)、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施工;
f)、發現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后;
g)、新進入現場等。
第四、教育培訓效果檢查
對安全教育與培訓效果進行以下方面檢查:
1、檢查企業的安全教育制度。檢查企業是否制定了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訓計劃,按照計劃組織落實,并建立了檔案。
2、檢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年度培訓。檢查企業主要負責人按照各級行政主管部門的相關文件是否參加了安全強制培訓,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年度培訓,持證上崗。包括企業內部的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培訓學習。
3、檢查三級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實情況,特別是新入廠工人和轉崗工人教育培訓。剛進企業的新工人是否接受入廠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訓,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規定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主要檢查企業對新入廠工人和轉崗工人的考核記錄。
4、檢查安全教育內容。通過查看安全臺帳記錄,檢查三級教育制度、企業職工隱患辨識、崗位操作規程、安全勞動紀律、教育培訓考核的落實情況。
5、不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規定,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殊工種工作人員一律嚴格考核,按國家有關規定持職業資格證書上崗;職工必須全部經過培訓合格后上崗。凡存在不經培訓上崗、無證上崗的企業,依法停產整頓。
第6篇 地面生產單位檢維修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檢維修安全教育培訓總則
1.機電設備是礦安全生產的重要因素,其狀態的好壞直接影響到礦井的安全和生產。必須充分發揮檢維修的作用,更好地為礦井安全生產服務。而有關檢維修工作的安全教育培訓,是做好檢維修工作的基礎。為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檢維修安全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規范檢維修各類作業行為,堅持'管理、裝備、培訓并重'和'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級實施,教考分離'的原則,依據《兗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加強地面生產單位檢維修安全管理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礦屬有關單位。
3.本制度所指設備范圍:硫磺溝煤礦分公司地面生產有關的的所有機電設備。人員包括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參加檢維修人員等。
4.各單位必須對參加檢維修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未經培訓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生產技術培訓,持證上崗。
5、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6、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安全教育培訓第一責任者,并明確一名分管領導負責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主要部門職責如下:
6.1. 人力資源部門是安全教育培訓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培訓計劃制定、組織實施、考核和資格認證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
6.2.安全監察部門負責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監督檢查。
7.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計劃報送國家安全監察機構后,根據其下達的培訓計劃按時派送或組織培訓。其他工種的安全培訓按照本單位職工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實施。
8.安全教育培訓的學時和內容應按照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于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工作的意見》的規定。
9.日常安全教育培訓應結合單位工作性質、特點和不同檢修工作的安全要求,可通過安全活動學習日、班前班后會、現場模擬演練、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安全宣傳等形式進行,突出針對性和實效性。
10.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的單位須經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審查認定。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的專職教師必須經過培訓并考核合格,兼職教師由具備相應資質培訓機構聘任上崗。
11.安全教育培訓機構應建立教師備課、教學、考勤、考試、取證、考核評估獎懲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12.按照教、考分離的要求,安全教育培訓的考試由安全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或者派出安全監察人員監考,監考人員應嚴格考試紀律,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否則給予黨紀或行政處分。
13.安全監察部門每季組織教育培訓、人力資源等部門通過抽查考試、現場演練等方式對培訓效果進行檢查。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要求再培訓或調離崗位,并追究負責培訓的單位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14.各單位要建立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獎懲制度,并嚴格考核,對在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中做出貢獻的單位、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二、教育培訓的內容和方式
1.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崗位操作技能培訓、安全管理培訓、檢維修日常安全教育培訓、檢維修施工(作業)安全教育培訓等。
2.安全知識培訓。增強員工安全意識,豐富員工的安全生產知識,安全培訓主要有安全應知應會基礎、事故案例分析、違章認定標準等內容。
3.崗位技能培訓。提高每個員工的崗位技能是保證安全生產的基礎,根據員工隊伍的技術等級結構,分層次、分崗位開展培訓。通過培訓讓每個員工都能熟練掌握適應本崗位需要的理論知識、安全生產知識和操作技能。
4.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所有參加檢維修的電工、電氣焊工、起重工、車輛司機等特種作業,根據其工種要求內容進行專業培訓,完成特種作業人員發證、換證等工作。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5.管理人員培訓。管理人員是企業安全生產主要組織者,是企業兩個文明建設的具體實施者。要定期組織管理人員進行培訓,不斷提高其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
6.檢維修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必須根據公司所有地面生產設備的種類,制定相應的針對專業檢維修人員的培訓教材,培訓計劃,并對培訓效果進行考核。對有關的生產作業人員,有可能實施或參與實施的檢維修項目,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并對培訓效果進行考核。
7.檢維修施工(作業)培訓,必須根據公司所有地面生產設備的種類,制定相應的針對每種設備的和每種檢維修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在檢維修前,必須對參加檢維修作業的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并在培訓記錄本上簽字。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
7.1檢維修作業必須遵守的有關檢維修安全規章制度。
7.2檢維修作業項目、任務、方案、措施及應急預案。
7.3檢維修作業現場和檢維修過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現的不安全因素及對策措施,需要安全檢查確認的具體內容等。
7.4對參加重要關鍵部位或有特殊技術要求的工作人員,還要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并經體驗合格后方可參加施工作業。
8.安全教育培訓方式主要有脫產和業余相結合的培訓方式。外委培訓要根據培訓計劃,認真組織、精心安排,切實達到培訓效果。
三、培訓期間的日常管理
1、教學培訓期間的日常管理由人力資源科具體負責。
2、所有參加培訓人員,要嚴格執行人力資源科的教學管理制度,完成培訓任務。
3、對所有參加培訓的人員,必須建立健全培訓檔案。
4、所聘專兼職教師必須按崗位責任制開展工作,按教學大綱要求認真備課,編寫好講義教材。
5、為提高安全教育培訓質量,對培訓實行教考分開制度,考試命題由安監部門負責。
6、嚴格責任落實,保證教育培訓質量,對安全教育培訓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6.1.按不同工種培訓要求,必須保證培訓時間。
6.2.培訓組織:由人力資源科和送培單位共同組織,培訓教師、培訓內容根據實際情況設定。
6.3.結業考核、考試命題原則:圍繞教學大綱要求和授課內容,結合現場實際認真組織考題,要把理論考試與實際操作考核結合起來,覆蓋范圍要寬,題量要大,以檢驗學習培訓效果。
6.4.考試紀律:考試實行一人一桌,嚴禁交頭接耳,嚴禁攜帶小抄、書籍,嚴禁互相抄襲。監考人員要堅持原則,嚴肅認真,對于違反規定者,不得姑息遷就,試卷判為零分。
6.5.試卷批閱:閱卷時,參考人員的單位和姓名要密封。杜絕人情分,閱卷一經結束,任何人不得修改。
6.6.總結:每期培訓結束后,安培中心和用工單位要各自寫出總結報告,上報公司分管領導。
四、考核與獎懲
1、經培訓考核不及格者,一律不允許參加檢維修作業。
2、安全教育培訓過程中,對考核不及格者進行處罰,并停止工作,進行再培訓。再培訓期間一律不記出勤,補考仍不及格者,是臨時工的予以辭退,是合同制的解除合同。
3、對外出的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安培中心要做好組織工作。對考核不及格者進行處罰。補考不及格者培訓期間公司支付的培訓費用由個人承擔,屬臨時工的予以辭退,屬合同制的解除合同。
4、對在培訓期間被評為優秀學員的、考核成績較高的學員,給予表彰獎勵。
5、參加培訓人員必須認真學習,遵章守紀,愛護公物。凡損壞公物的要照價賠償。
硫磺溝煤礦分公司
第7篇 職業病危害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職業危害防治知識的普及,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有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宣傳內容
充分利用宣傳欄、黑板報、廣播、電視等宣傳手段,大力宣傳《職業病防治法》、《職業衛生危害因素防治》等知識,增強職工防范職業危害的能力。
二、培訓內容
1.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與標準;
2.職業衛生基本知識;
3.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正確使用、維護職業健康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健康防護用品;
5.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
三、培訓的對象與方式
(一)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
1.礦井主要負責人和職業危害防治專兼職管理人員應當接受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職業危害防治知識和管理能力。
2.礦井主要負責人和職業危害防治專兼職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由相應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進行。
3.礦井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危害防治技術等知識;
(3)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4)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管理經驗;
(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二)新上崗人員的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
1.新上崗人員的職業安全健康知識培訓由我礦安全培訓中心進行,培訓率必須達到100%,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知識和技能,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2.新上崗的從業人員,職業健康培訓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3.崗前職業安全培訓教育內容應當包括:
①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識;
②安全生產職危害防治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情況和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基本知識;
③從業人員職業安全健康權利和義務;
4.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操作、使用。
5.礦內轉崗、新上崗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安全健康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6.職業危害防治辦公室將職業安全健康教育情況記入職工個人健康監護檔案,并長期保存。
(三)在崗期間日常教育培訓
1.日常安全教育包括:班前會、宣傳欄、告知卡、幻燈片、每周一次的學習日等多種形式。
2.班前會由區隊負責人組織,在布署、安排生產的同時布置、安排安全職業危害防治工作,提醒和交待安全健康保護等注意事項。
3.每周安全活動日學習包括下列內容:
①學習國家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和礦井有關規章制度和要求;
②有計劃地組織從業人員學習各項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各工種、崗位的職業衛生操作規程;
③學習職業安全健康常識及執行職業危害事故現場自救、互救知識。
4.每年利用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開展大規模的宣傳活動。
5.每年集中進行職業衛生知識培訓后,進行一次職業衛生知識考試,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并將考試試卷存檔。
第8篇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范文
第一條 安全教育的內容:
(1)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是通過學習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從而達到強化員工安全意識的目的。
(2)安全知識技能教育
安全知識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為目標的。內容包括消防安全、防塵防毒、電氣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發生是主要內容。
第二條 安全教育的方法:
(1)營造安全生產氛圍
通過墻報、標語、安全標志等方式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先進經驗以及事故教訓,營造濃郁的安全生產氛圍,起到感染和潛移默化的作用。
(2)組織安全活動
公司通過組織諸如安全知識比賽、安全操作技能競賽等活動,在班組或車間之間形成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
(3)安全培訓
在安全培訓方面,公司主要通過在會議上講授安全技術知識與管理知識,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產現場具體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徑,使員工較系統地掌握安全理論知識和安全實際操作能力。
第三條 安全教育的具體形式:
1、新員工入廠三級安全教育
實行新員工入廠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指的是廠、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對新進公司的人員包括臨時工、副業工、外單位調入人員、培訓實習人員、外單位在生產區域施工或長期作業人員)都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廠級安全教育由總公司負責,側重法制教育,以增強員工遵章守紀的自覺性和安全意識,時間必須達到42學時,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生產的意義。
(2)安全生產法規,重點是生產安全方面的法規。
(3)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4)通用的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基本知識,主要有防火防爆、火災撲救和火場逃生、防塵防毒、防腐蝕、防泄漏、電氣安全、機械安全、防觸電等。
(5)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生產、包裝、儲存、裝卸、運輸和廢棄物處置的安全事項,企業生產中主要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護措施,重大危險源的狀況,安全防護的重點部位。
(6)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車間安全教育由部門、車間負責人組織實施,側重與車間生產制度、生產工藝、安全防范知識、應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時間必須達到20學時,容包括:
(1)本車間安全生產制度,安全生產要求。
(2)車間的安全生產狀況,生產工藝及其特點,生產中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護措施,安全防護的重點部位。
(3)車間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班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側重與各個崗位具體相關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職責,時間必須達到10學時,內容包括:
(1)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制度,崗位安全職責,勞動紀律。
(2)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狀況,生產特點、作業環境、設備狀況、消防設施、危險部位及其安全防護要求,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事項,隱患報告方法。
(3)班組特別是本崗位生產中的危害因素及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個人防護用品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崗位操作安全要求,作業場所安全要求。
2、變換工種或離崗后復工的安全教育
員工變換工種調到新崗位工作,對新崗位而言還是新工人,并不了解新崗位有什么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所以在上崗前還要接受安全教育,車間內跨班組調崗的要進行班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0學時;跨車間調崗還要進行車間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和班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0學時);離崗病假、產假等)時間較長,對原工作已生疏,復工前要進行班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0學時。
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種作業人員主要有起重工、加氯工、電焊工、電工等等,這些人員都是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的。但是仍需不斷地通過安全教育來增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提高他們的安全技術水平。
4、企業負責人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企業負責人是企業生產經營的決策者、組織者,也是企業安全生產的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工作。對此類人員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安全知識教育和考核工作,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5、企業其它職能管理部門的安全教育
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職能部門和生產車間的負責人和班組長是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人,所以他們都應接受包括安全生產法規、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本部門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管理和職業安全衛生知識、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及有關事故案例在內的安全教育。對他們的安全教育由公司負責實施,每年學習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第四條 對事故責任者及違章冒險作業者、嚴重違犯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者,要根據情節,由所在部門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總結經驗,吸取教訓。
第五條 凡進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檢修,都必須進行檢修前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并做好記錄,做到教育面達100%。
第六條 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1)新車間員工進公司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廠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車間后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后進行班組安全教育。只有廠級、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崗。
(2)變換工種或離崗后復工的員工同樣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崗。
(3)特種作業人員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能上崗。
第七條 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在搞好上述教育的同時,做好事故案例、現場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斷豐富安全技術知識,提高操作技術水平和處理事故的應變能力,員工每年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八條 處罰
(1)公司各個科室部門負責人要認真督促和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對不落實安全教育工作的相關負責人處100元罰款,并處其所在部門200元罰款。
(2)對無故不參加安全教育學習及考試不合格人員處100員罰款。
第9篇 建設安全質量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安全質量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安全質量教育培訓是企業安全生產和質量創優的基礎工作。為增強安全質量意識,提高安全質量管理水平,規范安全質量教育培訓管理,特制定本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公司安全質量教育培訓工作。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三條
公司工程部會同辦公室負責公司員工的安全質量教育培訓工作,并對工程建設項目部、運營公司的安全質量教育培訓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第四條
各工程建設項目部、運營公司負責本單位員工的安全質量教育培訓工作。
第五條
公司、工程建設項目部、運營公司應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號)、《建筑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等相關要求,結合建設工程、運營、物業經營等項目的特點安排培訓。
第六條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由相關主管部門實施。
第七條
發生安全質量事故和事件,各單位還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吸取事故教訓以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第三章一般要求
第八條
各工程建設項目部、運營公司結合業務特點,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教育培訓計劃,并按照計劃開展教育培訓工作。
第九條
工程建設項目部應進行教育培訓的人員包括項目主要負責人、安全質量管理人員、調崗人員、復崗人員及借調人員等。
第十條
運營公司應進行教育培訓的人員包括:運營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質量管理人員、新員工(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學徒工、實習和代培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四新”操作人員、調崗人員、復崗人員及借調人員等。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訓種類及要求
第十一條
公司、工程建設項目部、運營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接受安全生產培訓,取得安全資格(合格)證書,并按時參加復審。其他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公司辦公室會同公司工程部組織實施,考試合格方可任職。
第十二條
新員工(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學徒工、實習和代培人員)必須進行公司、部門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
第十三條
特種作業人員電工、信號工、起重工、及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按規定持證上崗,還應進行專業安全技術教育。
第十四條
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施工時,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新崗位的安全質量教育。
第十五條
調崗、復崗、借調人員的教育培訓。
一、調崗人員進行部門級、崗位級兩級培訓,如為同部門調崗只需進行崗位級一級培訓。
二、復崗人員待崗三個月以內進行部門級、崗位級兩級培訓,待崗三個月以上重新進行三級教育。
三、借調人員培訓同調崗人員。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訓形式和內容
第十六條
三級安全教育
對新員工或調換工種的員工,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三級安全教育是每個剛進企業的新工人必須接受的首次安全生產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部門、班組這三級。對新工人或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
一、公司級安全教育(一級)
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度和標準,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消防知識,職業衛生知識,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識。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相應部門。
二、部門級安全教育(二級)
由部門主管及兼職安全員負責。教育內容包括本部門生產特點、工藝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制度。本部門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識。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組。
三、班組級安全教育(三級)
由班組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任務、特點,消防安全知識,主要生產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其預防和應急措施,安全裝置和工(器)具,個人防護用品、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知識。
第十七條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國家認可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成績合格并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資質證書,方可從事批準項目范圍內的工作。
第十八條
特定情況下的適時教育
一、季節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氣及汛期施工;
二、節假日前后;
三、工作對象改變;
四、工種交換;
五、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施工;
六、發現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后;
第十九條
主要負責人的培訓教育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二、安全質量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三、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規定。
四、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二十條
管理人員的培訓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二、安全質量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專業知識。
三、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要求。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質量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二十一條
經常性教育
在做好新工人入場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各級領導干部、管理人員安全質量培訓的同時,還必須把消防等經常性的安全教育貫穿于管理工作的全過程,并根據接受教育對象的不同特點,采取多層次、多渠道和多種方法進行,具體形式如下:
一、施工現場(重要設備房間)入口處的安全紀律牌。
二、舉辦安全質量管理訓練班、講座、報告會、事故分析會。
三、建立安全保護教育室,舉辦安全保護展覽。
四、印發安全質量簡報、通報等,辦安全質量管理黑板報、宣傳欄。
五、張掛安全質量宣傳畫、標志和標語口號。
六、舉辦安全質量知識競賽、放映安全質量教育音像制品。
第二十二條
班前安全活動
一、上崗交底。交當天的作業環境、氣候情況、主要工作內容和各個環節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種的配合等。
二、上崗檢查。查上崗人員的勞動防護情況,每個崗位周圍作業環境是否安全無患,機械設備的安全保險裝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類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等。
第二十三條
其他教育培訓的形式有(不限于):
一、委托具體相應資質的安全質量教育培訓機構;
二、組織專家講座;
三、組織安全質量觀摩活動;
四、組織相關考察活動;
五、實際演練和現場示范。
第六章安全教育培訓考核
第二十四條
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和考核,由政府主管部門組織進行。
第二十五條
其他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和考核,由公司的工程部負責組織進行。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
安全質量教育培訓工作,檔案記錄管理工作應由工程部門負責。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各項規定,與國家和行業現行規定相抵觸時,執行國家和行業規定。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行,由工程部負責制訂、解釋、修訂。
第10篇 酒店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組織
1、消防安全責任人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列入單位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2、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單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培訓;
3、消防主管根據單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內容及授課人,并領導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業務理論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
4、各部門負責人應協助消防主管組織本部門人員參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和形式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按照全國統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大綱的要求,主要包括:
1、國家消防工作方針、政策;
2、消防法律法規;
3、火災預防知識;
4、火災撲救、人員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識;
5、其他應當教育培訓的內容。
其中本單位的火災危險性、防火滅火措施、消防設施及滅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員疏散逃生知識等作為培訓的重點。
(二)下列人員應當接受由公安消防機構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訓資質的機構組織的專業消防安全培訓,并持證上崗:
1、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主管;
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和操作人員;
3、電工、水暖工。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形式:
1、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2、對在崗的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3、對公眾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4、每年“119”消防宣傳日,進行主題消防宣傳活動。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措施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新員工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由消防主管負責授課和考核,考試成績填入《消防安全培訓考核情況登記表》,經消防安全責任人核準后,存入消防檔案,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二)在職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根據年度消防安全培訓計劃組織實施,消防主管負責授課和考評,人員參訓情況應由消防主管填寫《消防安全培訓考核情況登記表》,考評不合格者應進行復訓。
(三)每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后,消防主管應填寫《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登記表》。
(四)通過以下方式,對公眾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1、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設施等處的醒目位置設置消防安全標志、標識等;
2、根據需要編印場所消防安全宣傳資料供公眾取閱;
3、利用單位廣播、視頻設備播放消防安全知識。
第11篇 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一、目的:為積極開展安全教育,不斷提升公司管理人員和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保證公司的安全經營,現根據有關安全法規、標準規范和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根據本制度進行安全培訓考核工作所需的資金由公司根據國家法律提取安全基金后,在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計劃中明確使用分配方案。
1.????? 加強對員工安全方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每月一次由經營單位的安全主管負責召集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內容有:傳達上級關于安全、消防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普及安全、消防知識,對本單位經營的危險化學品進行講解,作到每個員工對本企業經營銷售的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對人體的危害性、消防應急措施、急救方法等有一個全面的了解,以便增強員工的安全知識、防火防災意識、自我保護意識的自覺性、責任性。
2.????? 對新進員工由安全員負責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法人、經理、安全人員和銷售人員應參加國家授權部門的專業培訓,取得合格證書后方能上崗。
第12篇 電力企業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總則
1、為規范全公司員工安全生產教育(以下簡稱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員工安全素質,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法》及《安全教育培訓大綱》特制定本制度。
2、各單位必須結合本單位情況開展形式多樣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識,倡導安全文化,做好全安全教育工作。
二、生產崗位員工安全教育
1、入廠教育
(1)新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公司級、部室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2)公司級安全教育由辦公室負責,安全生產部、生產技術部等部門參加。安全教育應包括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職業安全健康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識,本公司職業安全健康規章制度及狀況、勞動紀律和有關事故案例等項內容。
(3)部室級安全教育由部室負責人組織實施。安全教育應包括本部室職業安全健康狀況和規章制度,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項,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項內容。
(4)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安全教育應包括如何遵章守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事項,典型事故案例,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等項內容。
(5)新員工應通過三級安全教育,并經《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現場安全工作規程》等規程制度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特殊工種教育
(1)從事起重、電火焊、帶電作業等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知識與安全操作技能培訓,并經過考核,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持證上崗。
(2)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3)主管部門應經常進行專業性安全技術和災害事故案例教育,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水平。
3、日常安全教育
(1)各級領導應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教育,增強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素質,使員工自覺地遵紀守法,履行安全職責,確保安全生產。
(2)各單位要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活動,并利用網絡、電視、安全簡報等多種形式,廣泛進行宣傳教育。
(3)對危險性作業,作業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出具體要求,進行危險源辨識,并采取預控措施。
4、員工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三個月以上,必須進行相應的部室級或班組級安全教育,并經《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現場安全工作規程》等規程制度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生產一線人員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知識與安全操作技能培訓,并經過考核合格才能上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