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生物安全實驗室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為確保實驗室全體員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規,建立生物安全意識,保證相關工作人員掌握開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識和技術,避免實驗室感染,防止實驗室事故,特制訂本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訓、考核計劃,報生物安全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
2、培訓內容:生物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辦法、標準、本實驗室生物安全手冊、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應急預案、緊急事件的上報和處置程序、生物安全風險評估、生物安全操作規范、儀器設備的使用、保養、維護、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菌(毒)株及樣本的收集、運輸、保藏、使用、銷毀、實驗室的消毒與滅菌、感染性廢物的處置、急救等。
3、每年組織全員(包括實驗室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樣本運送人員、保潔員等)的生物安全培訓、考核。
4、針對不同的工作崗位,在全員培訓的基礎上,組織開展專項生物安全培訓。
5、培訓應該由取得北京地區實驗室生物安全師資培訓合格證的人員進行。
6、培訓后應對參加培訓的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樣化,如筆試、口試、實操等。
7、對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員頒發相關崗位的上崗證。
8、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員的培訓、考核檔案。
9、做好生物安全培訓需求和效果的評估工作,為制定年度培訓、考核計劃提供依據。
10、對新上崗、轉崗的員工進行生物安全相關知識、生物安全手冊等的培訓,明確所從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風險。
11、進入實驗室的外單位人員(包括進修、實習等工作人員)的由所在科室,根據所從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風險進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訓,所有工作均在帶教教師指導下進行,學習期間不得從事危險性較高的工作。
12、當有關部門新頒發、修訂生物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等,實驗室生物安全手冊進行修改后應組織開展相關內容的培訓和考核。
13、按照檔案資料管理制度保存與人員培訓、考核相關的記錄。
第2篇 某生物公司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使各類生產設施(含安全附屬設施)按照安全標準化的要求運行,實現安全生產,保證公司正常運營,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生產設施(含安全附屬設施)建設、使用、維護、報廢和拆除全過程的安全管理。
3 、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生產部。負責監督檢查生產設施從建設到報廢拆除全過程中本制度的執行。
相關部門:公司各部門、車間。保障對生產設施的管理中執行本制度。
4、內容與要求
4.1、生產設施建設
4.1.1、生產設施建設中的安全、衛生及消防設施符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三同時”)生產和使用。
4.1.2 、公司根據危化品的種類、特性,在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4.1.3 、各部門需增置的設施經批準購買后,須報生技科備案。
4.1.4 、生產設施項目確定或購進后,各相應項目組或生技科負責組織安裝,并負責監督檢查安裝的質
量。
4.1.5 、對新置設備的隨機配件要按圖紙進行驗收,未經驗收不得入庫。
4.2 、生產設施使用
4.2.1、各類生產設施使用前,設備管理人員要組織使用人員接受操作培訓,由生技科的技術人員講解。4.2.2 、使用人員應達到四懂三會(懂原理、懂性能、懂構造、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保養、會排除故障),方可上崗操作。
4.2.3 、按設備安全操作規程要求進行機器開動和停車,在設備使用過程中,發現有異常現象,應立即停車,并通知有關人員檢修。
4.2.4 、機器設備發生故障,或嚴重事故時,按照操作規程要求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并報告班組長或有關人員。事故處理堅持“四不放過”。
4.2.5 、對不遵守操作規程或玩忽職守,使工具、機器設備、原材料、產品受到損失者,應酌情給予經濟處罰和處分。
4.2.6、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格的各項運行記錄。
4.2.7、為保證生產設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設兼職設備員,協助生技科對各類設施進行管理。
4.2.8 、實行操作者包機管理。做到各類生產設施有專人負責。
4.3、生產設施維護
4.3.1、所有動力設備不經車間、設備主管允許,不準私自拆卸,不準在電氣設備上搭濕物和放置金屬、
棉紗類物品。
4.3.2、嚴禁私拆或改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發現設備安全防護裝置損壞或失效立即報告設備維修人員進行維修。設備主管部門應建立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維修保養檔案。
4.3.3、操作工負責生產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對本崗位設備、管路要做到不潮、不凍、不腐蝕,及時消除跑、冒、滴、漏。認真做好交接記錄。
4.3.4、對封存、閑置的設備,不經生技科批準,不得隨意啟動、轉移、拆卸。
4.4、生產設施報廢和拆除
4.4.1、各類生產設施陳舊老化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報損、報廢。
4.4.2 、報廢、報損舊設備由生技科安排人員按有關規定及時拆除或另行處置,在生產設施臺帳中注銷。
4.4.3、生產設施拆除前,拆除負責人要組織人員做好拆除機具準備和周密檢查,做到機具齊備,確保完全可靠。如需辦理安全作業證時,按規定要求辦理。
4.4.4 、生產設施拆除前,其所屬單位應對其進行徹底的清理和置換,確保無殘留物質,不會對環境及人身安全造成傷害。
4.4.5 、拆除作業過程中,負責人必須為作業人員配備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確保安全作業。
4.5 、安全設施管理
4.5.1 、各種設施設備要分類、編號、入帳,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4.5.2、對各種設施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做好防塵、防潮、防熱、防磁、防銹、防腐蝕、防霉變、防蟲蛀等工作。
4.5.3、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損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壞、丟失、積壓、浪費,應按價賠償,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4.5.4 、設施設備報廢必須經過嚴格鑒定,履行審批手續。
4.5.5、對生產設施進行檢維修時,對安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并作力所能及的維護。
5、相關制度
《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
6 、相關記錄
《生產設施驗收單》
第3篇 生物安全防護管理制度
1.工作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嚴格遵守實驗室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各種操作規程。
2.工作人員在實驗室應穿工作服,必要時需帶防護眼鏡。
3.工作人員手上有皮膚破損或皮疹時應戴手套。
4.可能產生致病微生物氣溶膠或出現濺出的操作以及處理高濃度或大容量感染性材料均應在生物安全 柜(ⅱ級生物安全柜為宜)或其他物理抑制設備中進行,并使用個體防護設備。
5.應有相應的生物安全防護sop操作規程。
6.在實驗室中應穿著工作服或罩衫等防護服。離開實驗室時,防護服必須脫下并留在實驗室內。不得穿著外出,更不能攜帶回家。用過的工作服應先在實驗室中消毒,然后統一洗滌或丟棄。
7.當手可能接觸感染材料、污染的表面或設備時應戴手套。如可能發生感染性材料的溢出或濺出,宜戴兩副手套。不得戴著手套離開實驗室。工作完全結束后方可除去手套。一次性手套不得清洗和再次使用。
8.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臺面,活性物質濺出后要隨時消毒。
9.實驗室內嚴禁吸煙或吃喝。
10.實驗室主任應制定規章和程序,只有告知潛在風險并符合進入實驗室特殊要求(如,經過免疫接種)的人,才能進入實驗室。否則不得進入實驗室。
11.實驗室工作人員每年須進行健康狀況體檢,接受疫苗接種,建立個人健康檔案。
第4篇 生物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 、目的
為保障公司的安全生產,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規范運營”的安全方針,強化各級組織和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和職能部門,應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內對生產安全負責,同時向各自的領導負責。
公司的每位員工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恪盡職守、各負其責。
2、目標管理
2.1、職業健康安全目標:以人為本,有效實施勞動保護監督檢查,促進安全生產工作,保障職工的安全與健康。崗前職業健康安全培訓到位率100%,防護措施到位率100%。
2.2、安全生產目標:無重傷以上事故,輕傷率控制在1‰以內,無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無火災事故和交通安全事故。
2.3、環境保護目標:全面控制生產污染,減少污水、空氣粉塵及噪音污染,使環境保護監測控制項目及控制結果達到國家、蘭州市政府有關環境保護標準。
3、適用范圍
用于本公司內所有部門。
4 、說明
4.1、公司法人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4.2、在實際工作中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4.3、本公司的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必須在各自工作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4.4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公司的每位員工都必須在自己的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實現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5篇 生物實驗室安全制度
一)生物教師是學生進行各類生物實驗的指導者和監護者。每次實驗課前,教師必須進行先期實驗,以確認實驗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確保學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傷害。
(二)每次實驗課,教師必須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如果教師未強調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責任由教師承擔;如果學生違反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責任由學生承擔。
(三)實驗過程中若需要使用刀、剪等利刃器械,教師務必囑咐學生正確使用器械的方法,告誡學生不要相互爭搶或動作粗魯,以防被利刃扎傷、劃傷。一旦出現意外,輕則速到醫務室進行包扎,重則速帶學生到醫院進行治療。
(四)在使用乙醚時,教師應嚴格控制劑量和告誡學生正確的操作方法,并采取良好的通風措施,防止發生過敏或被麻醉的事故,一旦發生意外,教師應立即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五)在使用乙醚過程中,教師一定要嚴格控制乙醚的濃度和數量,防止高濃度乙醚的丟失。一旦發生丟失應立即追查,避免誤飲造到中毒事故。
(六)在觀看各類標本時,對易碎、有毒等有礙學生身體健康的標本,教師務必反復強調注意事項,防止發生意外。
(七)實驗課結束之前,教師應關好總電源,囑咐學生關好窗戶,最后由教師鎖好大門,確保實驗室的安全。
(八)演示實驗所用實驗器材及藥品,必須由任課教師親自領取和歸還,不能由學生代領、代還,防止中途丟失而造成事故。
第6篇 生物公司 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1、總則
1.1、為了認真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法》,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公司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發生,保障公司財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為公司跨越式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績效考核應建立不同層次的安全生產目標,形成規范化管理體系中一個相對完整的部分,即對各子公司、各項目經理部下達任務,年終按目標實施考核、獎懲。
2、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特點
2.1、安全生產目標的制訂:在公司總經理主持召開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根據公司前期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制訂本年度的安全生產目標,并將目標列入公司年度考核。
2.2、安全生產目標的執行:集團公司目標下達后,各部門及各施工項目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再將目標進行分解細化,層層落實到各作業區及其班組,并依此檢查和考核。將完成情況與個人的經濟利益、先進評比、職務升遷等掛鉤,明確各級領導及每個人的目標及責任,以便每個單位、個人在工作中對照目標開展工作。
2.3、安全生產目標的檢查:年度目標確定后,公司每年組織專項安全生產檢查活動,檢查各部門及各施工項目對目標的分解及貫徹落實情況,每年組織年中和年底的目標執行情況檢查,分析完成目標的經驗做法,查找未完成目標的問題和原因,制訂改進措施。
2.4、安全生產目標的考核:每年年底對各單位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匯總,根據年初確定目標考核辦法進行考核兌現。通過對目標的考核兌現,達到目標管理的績效反饋,實現閉環管理。
3、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作用3.1、有利于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的制定。公司每年年初應制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通過目標管理的形式,
把指標下達到各部門,上下團結一致完成目標。
3.2、有利于公司各部門之間的溝通。安全生產目標的完成,是一個系統工程,每個指標都涉及到很多部門,需要各部門之間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才能圓滿完成。
3.3、有效地調動部門和員工的積極性。各部門和員工在明確各自的目標和崗位責任后,能夠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合理安排各自的時間和精力,在規定的時限內自主完成任務。
3.4、有助于評估工作的開展。目標確定以后,通過階段性的檢查考核,使每個部門和員工清楚地知道各自目標完成情況,明確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使下一步的工作更有方向。
3.5、有利于考核。安全目標是考核的前提和內容,最終以目標的完成情況與考核工資、獎金以及工作成績掛鉤。
4、安全生產目標的建立
4.1、傷亡事故控制指標:不發生人身死亡事故;不發生人身重傷事故;不發生特別重大設備事故;不發生人員責任重大設備事故;不發生重大火災事故;不發生重大財物被盜事故;不發生其他重大的管理責任事故;
4.2、安全達標文明施工指標: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范的要求,確保生產過程安全有序。
5、保證安全生產目標完成的措施和方法
5.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總經理辦公會上研究、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建筑業有關安全生產指示精神,部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公司及各基層單位應制訂并完善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公司應堅持每季一次安全生產分析會,分析總結每季度的安全生產情況,基層單位應堅持每月一次安全分析會,每季一次安全生產擴大會,使公司對安全生產方面的要求、精神直接深入到基層;通過安全述職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獎懲制度,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得到有效落實。
5.2、深入宣傳貫徹公司安全理念,推動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確立“沒有消除不了的隱患,沒有避免不了的事故”的安全理念,并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宣傳活動,大力宣貫安全理念,推動公司企業安全文化的建設,以期營造濃厚的安全生產氛圍。
5.3、推廣安全性評價工作:安全性評價工作是基于公司對設備、管理等方面廣泛自查自改的基礎上,組織專家對公司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全面的評價打分,對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提出整改建議,變以往定性的安全檢查為定量的安全評價,對安全生產現實情況進行定量分析。公司根據發現的問題和建議,舉一反三,排查整改,然后再組織專家進行復查。在自查—整改—評價—整改—復查—再整改的評價循環中,公司通過對設備的整治、規章制度的健全、管理的完善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5.4、開展危險點預控工作:公司在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的基礎上,開展危險點預控工作。
各部門及各施工項目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開展危險點分析預控工作,以期防止了人身事故和誤操作事故的發生。
5.5、大力開展反違章活動;加大安全監督檢查的力度和頻度,對事故、異常和違章堅持“三不放過”,對各類違章行為和違章造成事故的有關人員應按規定嚴肅處理。組織安全互查,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檢查、巡視活動。健全安全生產督察組織,配備交通工具和監察設備,加強生產施工現場的違章查處,提高作業人員遵章守紀的自覺性。
5.6、辯識重大危險源,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在辨識和評估潛在的重大危險、事故類型、發生的可能性、發生過程、事故后果及影響嚴重程度的基礎上,對應急機構與職責、人員、技術裝備、物資、救援行動及其指揮協調等發面預先做出的具體安排并實施演練,增強對突發重特大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
5.7、加強安全教育與培訓:
5.7.1、采取外培、內培等多種形式,舉辦各類人員培訓班,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5.7.2、不斷創新安全教育的形式,舉辦題材新穎的各種集體安全活動,擴大安全教育室的功能和效果;
5.7.3、利用技能練兵和技能大賽活動,把安全業務與技能作為一個重點,提高生產作業人員的安全知識和業務技能;
5.7.4、各部門及各施工項目應充分發揮安全活動日的作用,加強檢查,提高學習質量;
5.7.5、各施工項目應堅持把“三種人”、外包隊伍、農民工等各類人員的教育培訓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并列人工作計劃,提高全體職工的安全思想和安全素質,為安全生產提供可靠的保證。
6、獎罰規定和評審辦法
6.1、考核評審辦法:由安全部根據檢查實施細則每月考核一次,每季報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審定,年底對各單位該年度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匯總考核。
6.2、實行獎懲制度,要把思想教育工作同行政、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在獎勵上,要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在處罰上,要堅持以教育為主,懲教結合的原則。
6.3、安全生產獎懲貫徹'以責論處'的原則。對認真貫徹安全生產職責并在安全生產中取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發生事故負有責任的人員給以批評和處罰,對失職、瀆職或嚴重違反規程制度雖沒造成嚴重后果的,也要給以批評和處罰。
6.4、安全生產應實行嚴格的獎懲制度。對在安全生產中作出顯著成績和特殊貢獻的集體和個人,要給予重獎;對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事故的,應予以重罰;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6.4.1、獎勵
(1)通過公司年終安全檢查評比,對獲安全生產優秀前二名的部門給予年度安全生產單項獎,獎勵額為:第一名的部門獎勵2000 至4000 元;第二名的部門獎勵1500 至3000 元。
(2)結合年終檢查,對各部門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工作實績考核,評選公司安全先進工作者,并發給200 元以上的獎金,以資鼓勵。
6.4.2、處罰
(1)對責任事故單位及主要領導人和事故責任人的處罰:
對上等級事故隱瞞不報的責任事故的單位,對無故拖延事故報告的單位,根據情節予以處罰,并通報批評。
由于違章行為而造成責任事故的,要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對責任事故單位處以1000 元--50000元的罰款,并對單位的主要領導以單位罰款的10%實施處罰。
一次責任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 元以上的單位,按照直接經濟損失15%的比例予以罰款。對事故主要責任者的處罰,按直接經濟損失的10%—30%執行罰款。
重傷、死亡事故的處理結案依據當地勞動部門、工會組織和檢察院審定認可的《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結案審批表》。
交通事故的處理結案依據當地交警部門裁定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交通事故經濟損失數額的認定,依據當地保險部門認可的《估損項目清單》。
6.4.3、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權,各級、各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和承包風險金掛鉤。
6.4.4、獎懲執行
通過年終評比,獲得安全生產先進的單位,在次年的安全工作會上予以公布。根據評比情況以及獎勵數,由公司財務部直接下撥給各得獎項目部。
個人獎勵由公司在次年的安全工作會上予以發放。
對責任事故項目部及有關人員的罰款,待事故處理結案后,由公司財務部根據公司安委會的處理意見,從事故項目部的財務行政經費中劃撥,并入公司安全基金。
本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7篇 醫院醫療檢驗科生物安全制度
人民醫院醫療檢驗科生物安全制度
一、檢驗科必須按照國家、省有關生物安全實驗室管理規定要求,進行實驗室設計建造、合理配置設備、正確使用裝備,嚴格日常工作管理,確保實驗室的生物安全。
二、加強生物安全管理體系建設,落實管理組織機構、工作制度制定、危害風險評估、操作人員配備及檢查監督工作。
三、檢驗科所有參加實驗操作的相關人員都應經過生物安全培訓并取得上崗資質。
四、檢驗科應在實驗室生物危害評估的基礎上建立標準操作程序,實驗操作人員須嚴格按照標準操作程序開展工作,做好個人安全防護。
五、檢驗科必須使用符合相應生物防護水平等級的設備設施和防護用品。
六、根據相關規定要求進行設備設施、工作環境、污染狀態的消毒操作,并做好醫療廢棄物無害化處置。
七、建立健全實驗室生物安全意外事件的應急處置系統,制訂針對意外暴露和事故等狀況的應急預案。
第8篇 檢驗科工作人員生物安全制度及防護措施
1.?目的
保護生態環境、人類健康和實驗室工作人員的安全,增強安全意識,落實管理責任;健全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2.?范圍
適用于檢驗科每一實驗室及成員。
3.?內容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2003年第二版《實驗室生物安全手冊》和衛生部2002年發布的行業標準ws233-2002《微生物和生物醫學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準則》及國務院頒布的《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 安全管理條例》特制定檢驗科工作人員生物安全保衛制度及防護措施。
3.1生物安全制度
3.1.1合理、科學設置和布局實驗室。出口和通道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不準堆放物品、垃圾、裝置和設備。安全門必須保持暢通,不得堵塞。臨床醫學實驗室應通風透氣、在通氣不好的實驗室要安裝通氣櫥,通氣設備指派人員負責(使用、維護),根據需要每日至少進行一次,并登記,簽名。
3.1.2臨床醫學實驗室窗戶需具備鋼絲網紗窗,以防外界“蟲害”入侵,鋼絲網紗窗的完整性,由各專業組長負責。
3.1.3臨床醫學實驗室需要安裝空氣消毒機,每天兩次消毒,做好使用情況記錄。
3.1.4臨床醫學實驗室應具有充分的消毒滅菌裝置:高壓滅菌裝置、紫外線消毒裝置、過濾消毒裝置(生物安全柜)、液體消毒裝置等,分子生物學室、細菌室、艾滋病實驗室、病毒室等病原微生物密集、傳染性強的實驗室應具備上述所有設備每種設備由各專業組長負責維護、使用和記錄。
3.1.5臨床醫學實驗室需有淋浴設備:風淋、水淋,實驗室人員在接觸高傳染性標本和培養物時,必須經過風淋或者水淋后,方可離開實驗室,并做好記錄。
3.1.6臨床醫學實驗室出入管理:非實驗室人員應經負責人許可,采取防護措施才能進入實驗室。實驗室工作人員須脫下工作服、手套等,做好消毒清潔后才能出實驗室。
3.1.7菌種、毒株、各種指標陽性標本出入制度:菌種和陽性標本應進行出入登記,如工作需要拿出實驗室,必須有衛生行政部門許可、證明,才能拿出實驗室。
3.1.8標本運輸、處理制度:所有能產生氣溶膠進行播散的生物制品或標本,都應使用密封的離心管,并在蓋緊的離心頭或轉頭中進行。標本運輸應裝入不泄露、防破、密閉標本箱里運輸。標本存放應專柜、密封保存。
3.1.9檢驗科工作人員必須遵守生物安全的規章制度,違者,根據有關條例由生物安全小組成員共同討論處罰意見。
3.1.10菌種、毒株、傳染性強的標本、有害、有毒的化學藥品,應實行專室專柜、雙鎖,兩人管理,同時做好出入登記,違者重處。
3.1.11為了保證生物安全,科室應準備足夠的工作服、隔離衣、防護面罩、鞋帽、手套。尤其是細菌室、分子生物室、病毒室、艾滋病室等生物因子密集的地方。
3.1.12各實驗區應有明確的污染區、半污染區、清潔區的標識。
第9篇 某生物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保障政令暢通,做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
有效執行,同時對各項工作及時的溝通和總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車間。
3、內容與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
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
比安全工作。
3.2 、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研究安全生產有關事項,并做好會議記錄。
3.2.1、會議由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參加。
3.2.2、匯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2.3 、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或修訂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2.4、研究落實安全生產檢查,有明確的目的和具體計劃(安全月、年檢、季檢、月檢計劃的布置、
落實)。
3.2.5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3.3 、審查、批準新建、改建、大修的設計、計劃以及工程驗收和運行工作的監控。
3.4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企業職業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職業病和職業衛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關部
門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和婦女保護工作。
3.5、研究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在采用新工藝、新方法、新技術、新設備時,要有計劃的組織進行職業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3.6 、審核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報告,明確責任,確定責任人。
3.7 、審核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內容。
3.8 、審批企業《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落實方案。
4、相關記錄
《會議記錄》
第10篇 生物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規范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員傷亡事故,促進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如下幾類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電工、金屬焊接、切割、起重、廠內車輛駕駛、壓力容器操作。
3、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全部。負責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取證工作;負責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規范特種作業行為。
相關部門:
生產部、各工段;負責電工、電焊工、鉗工、起重工、壓力容器操作工的管理。
辦公室:負責廠內車輛駕駛員的管理。
4 、內容與要求
4.1、特種作業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a --年齡滿18周歲;
b --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c--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并成績合格;
d-- 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4.2、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前,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
4.3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市級以上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的考核,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
4.4 、各特種作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管轄范圍內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
訓考核管理辦法》(國家經貿委13號令)做好申報、培訓、考核、復審的組織工作和日常的檢查工作,
并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
4.5、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
可上崗作業。
4.6、特種作業操作證不得偽造、涂改、轉借或轉讓。
5 、相關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6 、相關記錄
《特種作業操作證》
第11篇 醫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人員管理
1.科室主任為生物安全第一責任人,其指定專人監督檢查實驗室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的落實情況。
2.實驗室除輔助工作人員外,從事實驗室活動的相對固定的工作人員必須具備正規院校學或生物學教育經歷,具有醫師或技師等專業技術資格。
3.必須經過較系統的生物安全技術專業培訓,并經實驗室所在單位考核合格。
4.實驗室要對固定的工作人員建立健康檔案,定期進行必要的預防接種。
5.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工作時應穿著工作服采取標準預防措施做好個人安全防護。不應穿著實驗室工作服離開實驗室。
(二)環境、設施管理
1.在實驗入口處應粘貼'生物危害'警告標志,注明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等級和負責人電話。未經許可,非授權人員不應進入實驗室,實驗室門應保持關閉狀態。
2.實驗室必須是獨立的實驗區域,實驗室內嚴禁設立生活區和辦公區。
3.實驗室出口處應設立專用的感應式或手柄式開關的洗手池、干手器。
4.實驗室內應設有適當的空氣消毒裝置,可進行良好的通風換氣;配備合格并滿足實驗室需要的生物安全柜;配備高壓蒸汽滅菌器,并按期檢查驗證合格。
5.實驗室需配有專用的工作服,常備乳膠手套,消毒劑。
6.實驗室需配備專用于保存標本和菌(毒)種的冰箱,保存明確含有病原微生物標本和菌(毒)種的冰箱需配備雙鎖。
(三)病原微生物的分類、采集、運輸管理
1.實驗室按照《人間病原微生物分類目錄》進行病原微生物分類。根據實驗室活動的性質、所涉及的病原微生物種類,從事與本實驗室相當的實驗活動。
2.病原微生物的才具應當具有:①與采集病原微生物樣本所需的生物安全相當的防護水平;②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員;③有效地址防止病原微生物擴散和感染措施;④保證病原微生物樣本質量的技術方法和手段;⑤采集過程中應當防止病原微生物擴散和感染,并對樣本來源,采集過程和方法等做詳細記錄。
3.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在取得《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轉運證》后方可運送,并嚴格按照要求進行運轉。
(四)操作管理
1.實驗室應圍繞生物安全管理中病原微生物標本的接收、登記、保存、實驗操作、生物安全柜、高壓蒸汽滅菌器的使用與維護,菌(毒)種運輸、保存等環節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技術規范、應急預案。
2.指定專人對涉及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標本、菌(毒)種的一切實驗活動進行如實的、可溯源的記錄。記錄內容應使用客觀計量指標,記錄者簽字確認。
3.嚴格執行微生物實驗室技術操作規范、規程,自覺參加有關知識培訓,及時更新知識。
4.微生物室標本接種、培養、鑒定等有傳染性風險操作必須在生物安全柜內進行,非本室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5.所有樣本、培養物均可能有傳染性,操作時均應戴手套,穿隔離衣,戴口罩,采取正確的自我保護措施。在認為手套已被污染時應脫掉手套,馬上洗凈雙手,再換一雙新手套。
6.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觸摸自己的眼睛、鼻子或其他暴露的粘膜或皮膚。不得戴手套離開實驗室在實驗室來回走動。
7.嚴格禁止用嘴吸痰。實驗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標簽。
8.所有樣本、培養物和廢棄物應被假定有傳染性,以安全方式處理和處置培養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應嚴防病原微生物的擴散,微生物實驗室的廢棄物必須高壓滅菌后按感染性廢物處理。
9.防治接觸用于培養的塞子和膠帶等可能含有高濃度的致病菌的一切物體。所有的實驗步驟都應盡可能使氣溶膠的危險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須在生物安全柜里進行。有害氣溶膠不得直接排放。
10.應盡可能減少使用利器和盡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針頭、玻璃、一次性手術刀在內的利器應在使用后立即放在銳器盒內。銳器盒應在內容物達到3/4前置換。
11.發生實驗室生物安全事故時立即按生物安全事故處理預案執行。所有濺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顯或潛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必須向實驗室負責人報告。此類事故的書面材料應存檔。
12.實驗室應保持整潔、干凈、每天的工作結束后,應消毒工作臺、生物安全柜臺面。
13.所有棄置的實驗室生物樣本、培養物和被污染的廢棄物在從實驗室中取走之前,應使其達到生物安全水平。
14.發現可疑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時,必須立即封存標本及培養物,向院內感控處報告。
15.在進行可能直接或意外接觸到血液、體液以及其他有潛在感染性材料的操作時應戴上合適的手套,脫手套后以及離開實驗室前都應洗手。
第12篇 檢驗科生物安全防護管理制度
1.目的
做好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出現實驗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擴散,確保工作人員職業健康安全和周圍環境的生物安全。
2.適用范圍
實驗室各項相關工作
3.職責
(1)檢驗科主任職責
① 負責檢驗科的日常管理;
② 熟悉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知識和有關法規、制度、規程并組織培訓;
③ 決定進入實驗室的工作人員;
④ 監督有關法規和操作規程的執行,糾正出現的違規活動并有權停止實驗;
⑤定期組織對實驗室設備各項技術參數的檢查和實驗室裝備的維護保養;
⑥負責實驗室緊急情況及事故的處置并向生物安全委員會和生物安全領導小組報告。
(2)實驗室負組長職責
①熟悉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知識;
② 向生物安全委員會提交所開展項目的“微生物危害評估報告”和“實驗操作規程”;
③ 負責項目相關實驗按有關法規和操作規程的執行。
(3)實驗室工作人員職責
① 熟悉所有相關實驗的安全操作規程,了解實驗室安全原理和所從事實驗活動潛在的危險掌握預防暴露以及暴露后的處理程序,定期接受生物安全培訓;
② 在科主任或組長的指導下,開展對病人的各項檢測工作;
③ 負責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生物安全防護程序;
(4)實驗室任何人員都有權拒絕執行來自任何級別的不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要求的指令。
4.具體要求
(1)實驗室設置和準入
①實驗室要合理設置清潔區、半污染區和污染區;
②嚴格執行《實驗室人員準入制度》,禁止工作無關人員進入實驗室。
③ 實驗室內不得進食和飲水,或進行其他與實驗無關的活動;
(2)相關工作人員必須被告知實驗室工作的潛在危險,并接受實驗室安全教育,自愿從事實驗室工作;
(3)相關工作人員須經檢驗技術操作和安全防護操作培訓,熟悉特殊生物檢測流程及防護標準;
必須遵守實驗室的所有制度、規定和操作規程。嚴格按sop文件的規定對細菌室檢驗項目目錄中列出的檢驗項目進行檢驗,新項目要經進行生物危害評估后方可開展。不得開展超出二級生物安全防護要求的檢驗項目。
(4)對違章操作造成實驗室病原微生物外泄的,根據情節追究其操作者和相關領導的責任。
(5)對于意外事故要能夠提供緊急救助措施,足以應付緊急情況。
① 實驗室事故處理:工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發生意外,如針刺和切傷、皮膚污染、感染性標本濺及體表和口鼻眼內、衣服污染、試驗臺面污染等均視為安全事故;
②要填寫正式的事故登記表,并按規定報告給國家相應級別的衛生主管部門。
③人員暴露于感染性物質時,要及時向實驗室負責人匯報,并記錄事故經過和處理方法。
(6)各項檢驗只接收來自本院的臨床標本,不接收臨床背景不清楚的外來標本。外來標本檢、驗須經醫務科和檢驗科主任同意,方可檢驗。
(7)嚴格執行《實驗室生物安全保衛制度》,防止具有感染性的標本丟失、盜搶。檢驗后的尿液、便好體液等標本要用含有效氯2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1小時以上;所有微生物的標本、培養基、廢棄物和血液標本運出實驗室前必須進行高壓滅活;用過的針頭必須直接放入防穿透的容器中。各種檢驗用一次性物品,使用后按醫用垃圾處理,不得重復使用。
(8) 實驗室建筑條件要符合國家標準和要求的生物安全實驗室。
(9)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設施、設備,工作中嚴格采用二級生物安全防護。
(10)實驗室儀器設備出現故障時,要先消毒,后維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