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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制度食品公司(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9-11 17:12:01 查看人數:32

      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制度食品公司

      第1篇 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制度食品公司

      食品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制度

      一、安委會會議

      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時間由公司安委會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確定并主持。會議內容:聽到安全部門工作情況匯報會,總結本季度各部門安全生產情況;研究、部署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及有關活動;解決全局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參加會議人員:公司安委會全體成員。會議資料和會務工作由公司安全部門負責。

      二、公司安委會辦公室成員工作例會

      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由安委會辦公室主任主持。會議內容:總結上一個月安全生產進行情況;針對存在的問題作出下月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對有關安全生產問題進行研究,并提出對策和建議。參加會議人員:公司安委會辦公室成員。

      三、全公司系統安全工作例會

      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由公司安委會領導小組長或副組長確定并主持。會議內容:聽取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部署下階段安全生產工作,對有關安全問題進行研究,提出對策和建議。參加會議人員為公司屬各部門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及安全生產部門責任人。

      第2篇 安全生產工作通報督辦制度

      第一條 通報督辦是指,以市安委辦名義印發通報,督促各地各部門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要求,解決突出問題。

      第二條 通報督辦范圍為,全市三區四縣、××風景區、××經濟開發區和市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第三條 通報督辦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國務院、省政府安全生產重點工作、重要任務;市安委辦組織的對全市三區四縣、黃山風景區、黃山經濟開發區暗訪檢查中發現的、需要解決的安全隱患。

      第四條 通報及時報送市委、市政府,寄送給被暗訪的地方政府或單位。

      第五條 采取限時辦結制,各地、各單位對暗訪檢查通報督辦的安全隱患問題要立即整改,一時無法解決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確專人負責,限時整改完成。

      第六條 對安全生產中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市安委辦將實行跟蹤督辦。

      第七條 對采取創新性做法,切實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并取得明顯效果的地方政府或單位,市安委辦將在全市目標管理考核中,對其予以加分。

      第3篇 除灰除渣安全生產例行工作管理制度

      1 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大唐呼圖壁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熱電廠除灰除渣系統安全生產例行工作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制度適用于熱電廠除灰除渣系統的安全生產例行工作的管理。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制度的引用而成為本制度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勵根據本制度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制度。

      《大唐呼圖壁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熱電廠安全生產例行工作管理制度》

      3 術語、定義、符號和縮略語

      3.1 安全生產例行工作

      安全生產例行工作是指班前會班后會、安全日活動、安全生產及安全風險分析會、安全網例會、安全檢查、安全簡報、安全性評價、安全生產月、重大危險源、星級考評、安全生產視頻會等其他安全生產例行工作。

      3.2 三講一落實

      三講一落實是指講工作任務、講危險點分析與預控、講安全措施、落實安全措施。

      3.3 安全檢查

      安全檢查是指上級領導檢查、上級或熱電廠特殊檢查、“春、秋”季節檢查、廠領導月檢查、部門領導周檢查和安全監察網成員日檢查等各項安全檢查工作。

      4 管理職能

      4.1 白銀東鵬公司是本制度的歸口部門,負責該項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運行、維護、各班組是其責任部門,配合該項工作的落實。

      除灰除渣成立安全生產例行工作管理與考核領導小組。

      4.2 領導小組成員及職責

      4.2.1 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經理

      副組長:副經理? 技術安全員

      成員:運行班組、維護班組

      4.2.2 領導小組的職責

      4.2.2.1 對熱除灰除渣安全生產例行工作制度審定,批準有關安全生產例行工作的獎懲。

      4.2.2.2 不定期地對安全生產例行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與考核。

      4.2.2.3 工作小組每月26日(如遇節假日順延至第一個工作日)前完成對各部門安全生產例行工作開展情況的檢查,并提出月度總結報告。

      5 管理內容與要求

      5.1 管理目標

      通過本制度的貫徹執行,進一步提高全員安全意識,保障各項安全生產例行工作高標準的全面開展,夯實班組本質安全基礎工作的基礎,培養本質安全型班組和員工。

      5.2 班前會和班后會

      每個班組(值)在工作日的開始、結束,都要認真開展班前會和班后會,會議由班長組織,安全員協助。

      5.2.1 運行值(班)班前會

      5.2.1.1 值(班)長結合當班運行方式和工作任務,進行危險點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代注意事項及事故預想。會上要重點突出“三講一落實”,并查工作著裝、查精神狀態、查個人安全用具,將上述內容按規定做好記錄。

      5.2.1. 2 運行班組的班前會,應在每值(班)接班前10分鐘召開。會議由每值(班)長組織,安全員協助。

      5.2.2 運行值(班)班后會

      5.2.2.1 值(班)長主要針對人員、機組運行情況以講評的方式進行總結,對當班的工作和安全情況、好人好事提出表揚,對機組設備出現的異常情況進行分析、點評。批評忽視安全、習慣性違章和違章作業等不良現象,時間不少于10分鐘,并按要求做好記錄。

      5.2.2.2 班后會在本值(班)下班后召開。會議由每值(班)長組織,安全員協助。

      5.2.3 檢修班組班前會

      5.2.3.1 檢修班班前會上,班(組)長根據當天的機組設備缺陷登錄情況,合理安排布置班組當日工作,對工作人員進行“三講一落實”,并查工作著裝、查精神狀態、查個人安全用具,按規定做好記錄。

      5.2.3.2檢修班的班前會在每天上班后召開。會議由班組長組織,安全員協助。

      5.2.4 檢修班的班后會

      5.2.4.1 檢修班的班后會上,班長要對當天的工作情況進行總結、講評,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忽視安全、違章作業等不良現象,按規定做好記錄。

      5.2.4.2 班后會在下班前半小時召開,會議由班長組織,安全員協助。

      第4篇 安全生產消防工作五同時制度范例

      下面是制度職責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參考:

      目的:為了貫徹“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產方針及消防工作應遵循的“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適用于全廠安全生產、消防工作制度化管理。

      責任人:廠長、總工、副廠長、各部門負責人。

      內容:

      1.基本原則:

      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和消防工作。

      2.基本要求:

      2.1把安全和消防工作落實到每一個生產組織管理環節中去。在生產工作中把對生產的管理和對生產安全、消防安全的管理較好地統一起來。

      2.2堅持管生產必須同時管生產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原則。

      2.3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認真貫徹執行我國的安全生產、消防工作方針及各項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政策,建立健全本企業的各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安全衛生技術規范、標準、技術措施,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消防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等,并根據本廠特點和工作需要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專職機構,配備齊全專職人員。

      第5篇 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管理制度

      1? 目的與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xxxx開關電器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的內容和標準,其目的是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保證員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人身安全,保證公司資產免遭損失。

      本制度適用于xxxx開關電器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 管理職責

      2.1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

      2.2 管理部設備安全課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策劃與開展,負責制定各項管理制度,

      并對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考核。

      2.3公司工會和管理部參與對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與考核。

      2.4各部門負責對本單位各級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與考核。

      3? 管理內容

      3.1 公司實行總經理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監督體系,并充分發揮作用。

      3.2 各部門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圍內,按公司統一部署,依靠全體員工共同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3.3 各部門應依據國家,行業有關復法律,法規,標準規定和公司有關規定結合自身實際并開展安全生產工作,使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

      3.4 依據:“誰主管、誰負責、”“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經營活動中做到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安全工作(五同時)。

      3.5? 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目標

      3.5.1不發生本單位有責任的,死亡、傷殘等級為一級至三級以上的事故;

      3.5.2不發生3人以上責任性生產集體重傷事故;

      3.5.3不發生責任性生產重大設備事故;

      3.5.4不發生責任性生產重大火災事故;

      3.5.5不發生負同等及以上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3.5.6無新增職業病病例;

      3.5.7不遲到、不瞞報、謊報、漏報事故、事件;

      3.5.8重傷率小于1‰,輕傷小于3‰;

      3.5.9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

      3.5.10“三廢”排放符合國家標磚。

      3.6公司各級安全監督機構的設置

      3.6.1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管理和監督機構。

      3.6.2各部門應配備兼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

      3.7行政正職的安全生產職責

      3.7.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度,是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和安全生產目標負全面責任。

      3.7.2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管理生產工作時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工作,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解決辦法,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批評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批評安全工作。

      3.7.3按規定配備符合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員。

      3.7.4負責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7.5及時組織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3.7.6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投入,尤其保證“反試過措施”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所需經費的提取和使用;保證安全全獎勵所需費用的提取和使用。

      3.7.7認真組織好月、季和節假日前的安全大檢查及專業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要采取措施及時消除確保安全成產。

      3.7.8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7.9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或應急處置方案,并適時進行演練。

      3.7.10對于新建、改建、擴建、引進和技術改造的工程項目,必須做到勞動保護措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3.7.11主持事故的調查、分析和制定防范措施,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3.7.12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3.7.13其他有關安全管理規定中所明確的職責。

      3.8各級行政副職是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第一負責人,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向行政正職負責。

      3.9公司設備安全課職責

      3.9.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3.9.2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有關規章制度、獎懲規定等,并監督實施。

      3.9.3根據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專業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重大隱患,下達指令書,建議書,要求限期整改。

      3.9.4編制本企業安全技術措施延長遠規定和年度計劃(目標、指標管理方案)。

      3.9.5推廣現代安全科學管理方法,舉辦有關安全技術業務培訓班。

      3.9.6組織參與本企業的事故調查與分析,搞好事故檔案的管理工作和負責填報各項事故報表工作。

      3.9.7組織開展各項安全教育工作。

      3.9.8加強基礎建設,注意資料累計,研究分析職工工傷死亡事故的發生、發展規律,提出防范措施。

      3.9.9參加新建、改建、引進、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3.9.10制定和掌握勞動防護用品標準,對防護用品的質量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3.9.1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工特殊保護工作。

      3.10公司各部門、各崗位應有明確的安全職責,做到責任分擔,并實行下級對上級的安全生產逐級負責制

      3.11公司對各部門實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包括對經營者進行責任追究。

      3.12公司實行分級安全監督制度,公司對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

      3.13各部門應根據規定設兼職安全員。

      3.14安全監督管理人員配置應滿足全員、全面、全過程安全監督工作的實際需要。安全監督人員應認真履行監督職責。

      3.15各部門對國家和上級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規、標準、規定、規程、制度、反事故措施等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在貫徹實施中可以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細則或補充規定,但不得與上級規定相抵觸,不得低于上級規定的標準。

      3.16公司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發放到相關工作崗位,規范員工的生產作業行為。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至少包括下列內容:安全生產職責、安全投入、文件和檔案管理、隱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設施驗收管理、生產設備設施報廢管理、施工和檢修維修安全管理、危險物品防護用品管理、應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3.17公司應根據生產特點,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或作業指導書),并發放到相關崗位。

      3.18公司應每年至少一次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或作業指導書)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根據評估情況、安全檢查反饋問題、生產事故案例、績效評定結果等,對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或作業指導書)進行修訂,確保其有效和適用保證每個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3.18.1當上級頒發新的規程和反事故技術措施、設別系統變動、本單位事故防范措施需要時,應及時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補充或對有關條文進行修訂,書面通知有關人員;

      3.18.2每年應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一次復查、修訂、并書面通知有關人員;不需修訂的,也應出具經復查人、審核人、批準人簽名的“可以繼續執行”的書面文件,并通知有關人員;

      3.18.3安全操作規程的補充或修訂,應嚴格履行審批程序。

      3.19公司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各項技術監督規程、標準、充分發揮技術監督專責人的技術管理作用,保證員工健康和設備安全可靠運行。

      3.20事故預防措施計劃與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可以合并到公司年度安全、環保目標、指標管理方案中。

      3.20.1公司每年應編制年度的事故預防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事故預防措施計劃的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應由分管安全工作領導組織,以安全監督部門為主,各項部門參加制定。

      3.20.2事故預防措施計劃應根據上級頒發的事故預防技術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提高設備可靠性的技術改進措施以及本單位事故防范對策進行編制。

      3.20.3安全技術、勞動保措施計劃應根據國家、行業和上級部門頒布的標準、要求,從改善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預防傷亡事故、預防職業病、加強安全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編制。

      3.20.4安全評價結果應作為制定事故預防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的重要依據。

      3.20.5公司應優先安排事故預防措施計劃、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所需資金。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所需資金每年從更新改造費用或其他生產費用中提取

      3.20.6安全監督部門負責監督事故預防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實施,對存在的問題應及時向主管匯報。

      3.21教育培訓

      3.21.1公司按國家規定及崗位需要,定期識別安全教育培訓需求,制定、實施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提供相應的資源保證句話按時完成。。每年底,各單位根據安全教育培訓要求,制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報公司培訓機構和安全監督部門備案。安全教育培訓所有記錄,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實施分級管理,并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和改進。

      3.21.2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員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法律法規有要求的,須經當地安全主管部門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3.21.3公司應對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生產技能培訓,使其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或作業指導書),并確認其能力符合崗位要求。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a)新入公司員工(含勞務派遣)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公司、分廠(部門)、班組三級教育安全培訓。

      b)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投入使用前,應對有關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

      c)操作人員轉崗、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廠(分公司)、班組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d)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應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應由作業現場所在單位對其進行進入現場前的安全教育培訓。

      f)公司應對外來參觀、學習人員進行有關安全規定、可能接觸到的危害及應急知識的教育和告知。

      g)對新任命(或調職)的中層以上人員,應經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法規、規程制度和崗位安全職責學習,由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安排或組織考試。

      h)公司各部門可運用計算機、多媒體、板報、實物圖片展覽以及安全知識考試、演講等多種形式宣傳、普及安全技術知識,進行有針對性,形象化的培訓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3.22會議與活動

      3.22.1班前會:接班(開工)前,結合當班工作任務,作好危險點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代注意事項。

      班后會:總結講評當班工作和安全情況,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忽視安全違章作業等不良現象,并做好記錄。

      3.22.2班(組)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活動,活動內容應聯系實際,有針對性分析本周班組的安全生產狀況,并做好記錄。

      3.22.3公司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綜合分析安全生產趨勢,及時總結事故教訓及安全生產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環節,研究采取預防事故的對策。月安全例會由設備安全課負責人主持,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參加。

      3.22.4公司定期編寫安全簡報、通報、快報,綜合分析安全情況,分析事故規律,吸取事故教訓。安全簡報至少每月一期。

      3.23生產設備設施建設

      3.23.1建設項目的所有設備設施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安全設備設施應與堅實項目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3.23.2公司應按規定對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等階段進行規范管理。

      3.23.3生產設備設施變更應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序,并對變更的全過程進行隱患控制。

      3.24設備設施運行管理

      3.24.1公司應對生產設備設施進行規范化管理,保證其安全進行。

      3.24.2應設置專人負責管理各種安全設備設施,建立臺賬,定期檢維修。對安全設備設施應制定檢維修計劃。

      3.24.3設備設施檢維修前應制定方案。檢維修方案應包含作業行為和控制措施。檢維修過程中應執行隱患控制并進行監督檢查。

      3.24.4安全設備設施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確因檢維修拆除的應采取臨時安全措施,檢維修完畢后立即復原。

      3.25新設備設施驗收及舊設備拆除、報廢

      3.25.1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拆除和報廢,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

      3.25.2公司應建立在生產設備設施到驗貨簽收和報廢管理制度,應使用質量合格、設計符合要求的生產設備設施。

      3.25.3拆除的生產設備設施應按規定進行處置。拆除的生產設備設施涉及到危險物品的,須制定危險物品處置方案和應急措施,并嚴格按照規定組織實施。

      3.26作業安全

      3.26.1生產現場管理和生產過程控制

      a)應加強生產現場安全管理和生產過程的控制,對生產過程及物料、設備設施、器材、通道、作業環境等存在隱患,應進行分析和控制。對動火作業、受限空間內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等危險性叫較高的作業活動實施作業許可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作業許可證應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內容。

      b)進行危險作業時,應當安排專人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安全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3.26.2各單位應加強生產作業行為的安全管理。對作業行為隱患、設備設施使用隱患、工藝技術隱患等進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3.26.3根據作業現場的實際情況,按照gb2894《安全標志》及公司規定,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作業現場和設備設施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進行危險提示,警示,告知危險的種類、后果及應急措施等。

      3.27相關方管理

      2.27.1公司各建設項目或技改項目,實行建設項目法人和施工總承包商、設計、監理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共同管理施工現場安全工作的原則,并各自承擔相應的職責和工作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責任。

      2.27.2項目法人對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安全工作負有全面的監督、管理責任,應明確發布建設項目的安全方針、目標、政策和主要保證措施;明確必須遵守的安全法規;建立健全現場安全 保證體系和安全監督體系。

      3.27.3公司作為項目法人,與施工總承包商、設計、監理承包商簽訂合同時,應將有關規定作為合同內容加以明確。

      3.27.4公司應建立相關方管理制度,對其資格預審、選擇、服務前準備、作業過程、提供的產品、技術服務、表現評估、續用等進行管理。

      3.27.5公司對外承、發包工程項目必須依法簽訂合同。合同中應具體規定發包方和承包方各自應承擔的安全責任,并由本單位的安全監督部門審查:

      a)有關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資格證書,施工簡歷和近3年安全施工記錄

      b)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的技術素質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c)滿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措施、安全用具;

      d)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方是否設有獨立的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是否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的是否設有兼職安全員

      3.27.7發包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

      a)對承包方的資質進行審查

      b)開工前對承包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安監人員進行應由發包方進行的全面的安全技術交流,并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c)如在有可能引發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人員傷害和設備事故的場所作業,發包方應事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關的安全措施;

      d)合同中規定的有發包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事宜。

      3.27.8工程開工前,發包方可以預留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費用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在發生人身死亡或重傷事故時,由發包方根據工程規模和工期確定安全施工保證金的扣除比例。

      3.27.9承包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發包方安全監督部門,應予制止,直至停止承包方進行處罰。

      3.27.10因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發包方人員傷害、設備事故,由發包方負責調查、統計,發包方根據合同承包進行處罰。

      3.27.11公司應建立合格相關方的名錄和檔案,根據服務作業定期識別服務行業為風險,并采取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3.27.12應對進入同一作業區的相關方進行統一安全管理。

      3.27.13不得將項目委托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或條件的相關方。企業和相關方的項目協議應明確規定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

      3.28當公司機構,人員,工藝,技術,設備設施,作業過程及環境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時,應進行有計劃的控制,應對變更的實施應履行審批及驗收程序,并對變更過程及變更所產生的隱患進行分析和控制。

      3.29.1公司應組織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對隱患進行分析評估,確定隱患等級,等級登記建檔,及時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3.29.2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發生變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公司操作條件或工藝改變,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建設,相關方進入、撤出或改變,對事故事件或者其他信息由新的認識,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的,應及時組織隱患排查。

      3.29.3隱患排查前應制定排查方案,明確排查目的、范圍,選擇合適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的依據:

      a)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

      b)設計規范、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c)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指標等。

      3.29.4公司隱患排查的范圍應包括所有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場所、環境、人員、設備設施和活動。

      3.29.5公司應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和特點,采用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日常檢查等方式進行隱患排查。

      3.29.6公司應根據隱患排查的結果,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對隱患及時進行治理。

      3.29.7隱患治理方案應包括目標和認為、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機構和人員、時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隱患在治理前應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并制定應急預案。

      3.29.8隱患治理措施應包括:工程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

      3.29.9治理完成后,應對治理情況進行驗證和效果評估。

      3.29.10公司應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運用定量的安全生產預測預警技術,建立體現公司安全生產狀況及發展趨勢的預警指數系統。

      3.30危險源管理

      3.30.1公司依據有關標準對危險設施或場所進行危險源辨識與安全評估。

      3.30.2公司應當對確認的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對重大危險源按規定備案。

      3.31職業健康管理

      3.31.1公司應按照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職業健康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配備與職業健康保護相適應的設施、工具。

      3.31.2應定期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進行檢測,在監測點設置標識牌予以告知,并將檢測結果存入職業健康檔案。

      3.31.3對可能發生急性職業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應設置報警裝置,制定應急預案,配置現場救急用品、設備、設施應急撤離通道個必要的泄險區。

      3.31.4各種防護器具應定點存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效驗和維護。

      3.31.5應對現場救急用品、設備和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檢修,定期檢測其他性能,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

      3.31.6與從業人員訂立勞動合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后果和防護措施如實告知從業人員,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

      3.31.7應采用有效的方式對從業人員及相關方進行宣傳,使其了解生產過程中的職業危害、預防和應急處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3.31.8對存在職業危害的作業崗位,應按照gbz158《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要求設置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載明職業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和應急急救措施。

      3.32應急救援

      3.32.1公司應按規定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3.32.2建立與本單位安全生產特點相適應的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指定專職應急救援人員,并組織訓練,無需建立應急救援部隊的,可與附近具備專業資質的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服務協議。

      3.32.3按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針對重點作業崗位制定應急處置方案或措置,形成安全成產應急預案體系。

      3.32.4應急預案應根據有關規定包當地主管部門備案,并通報有關應急協作單位。

      3.32.5應急預案應定期審評,并根據評審結果或實際情況的變化進行修訂和完善。

      3.32.6公司按規定建立應急設施,配備應急裝備,儲備應急物資,并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可靠、

      3.32.7公司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并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修訂。完善應急預案,改進應急管理工作。

      3.32.8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積極開展事故救援。

      3.33.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

      3.33.1發生事故后,單位負責人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有關規程規定如實報告,不得瞞報漏報,謊報或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3.33.2公司應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單位、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證據,必要時向相關單位和人員通報。

      3.33.3發生事故后,應按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明確其職責與權限,進行事故調查或配上級部門的事故調查。

      3.33.4事故調查應查明事故發生的時間,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等。

      3.33.5事故調查組應根據有關證據,資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間接原因和事故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和處理建議,編制事故調查報告。

      3.33.6事故調查處理應當按照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3.34績效考核

      3.34.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以責論處”的原則,對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集體,應給與獎勵;對安全生產嚴重失職、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的單位和個人,應予以處罰,對造成后果的單位個和個人。應予以從嚴處罰。

      3.34.2安全工作的獎罰實行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批評教育與與經濟處罰向結合的原則,以獎懲為手段,以教育為目的。

      3.34.3公司每年對上一年度在安全生產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個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3.34.4公司至少每年一次以適當形式表彰、獎勵對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

      3.34.5公司對各單位和個人的安全生產獎懲辦法另行規定。

      3.34持續改進

      3.35.1公司應根據上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和安全生產分析結果,對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或作業指導書)等進行修改完善持續改進,不斷提高安全績效。

      第6篇 汽車鈑金工安全生產工作制度

      1目的

      為規范集團公司各單位汽車鈑金工的安全操作行為,確保人員作業安全,特制定本操作規程。

      2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汽車鈑金工日常安全操作。

      3管理職責

      3.1各基層單位分工副職對車間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3.2各基層單位車間管理人員對車間安全生產直接負責。

      4內容及要求

      4.1作業前,穿好必要的防護用品,清理好作業場地,防止發生扎、碰、割、崩傷事故;檢查所使用的工具柄把安裝是否牢固,擊打面有無飛過、毛刺。

      4.2汽車鈑金工在使用手電鉆等移動式電器設備時,應安裝漏電保護器,并戴好防護眼鏡,穿戴好絕緣鞋和絕緣手套。使用其它設備作業時,應執行專用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4.3汽車鈑金工在拆卸各種螺絲,非特殊情況不得使用氣割或扁鏟,使用時要認真觀察周圍環境,防止發生意外。

      4.4汽車鈑金工在吊裝車棚、車廂、駕駛室時,要檢查吊裝設備、工具是否安全可靠,固定的是否牢固,并要統一指揮,密切配合。

      4.5汽車鈑金工在焊補油箱、油管時,必須放干凈燃油,并用高壓蒸汽徹底清洗,確認無殘留氣后,拆除螺栓,打開通氣孔才能謹慎施焊。如無清洗條件不得焊補油箱。焊補密封容器應預先開好通氣孔。

      4.6汽車鈑金工作業完畢,要切斷電源、氣源,清理好工具和作業場地。

      4.7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開始實施。

      第7篇 井控裝備管理中心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一、目的及適用范圍:

      1.1 為協調和部署井控中心安全、消防管理工作,保證中心各項生產、消防、治安、交通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順利落實,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于中心安全會議的管理。

      二、會議形式及頻次:

      2.1 安全會議包括: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安全專題工作會議和安全例會等。

      2.2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例會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專題工作會議根據公司安全工作需要召開。

      2.3參加會議人員:

      2.3.1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

      由中心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主持召開,辦公室負責會議的會務工作;參加會議人員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全體成員。

      2.3.2 安全例會

      由中心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主持,辦公室負責會務工作;

      參加會議人員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各中隊、部門主要負責人。

      2.3.3 安全專題會議

      由公司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主持,相關職能部門負責會議的會務工作,參加會議人員為公司領導、各職能部門領導、中心主要負責人、各部門人員、基層中隊干部等。

      三、安全會議的主要內容

      3.1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的主要內容

      3.1.1 聽取近期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情況匯報;

      3.1.2 研究公司重大安全管理事項,并做出決策;

      3.1.3 聽取事故和重大隱患情況匯報,決定處置方案;

      3.1.4 總結前段安全工作,研究確定下一步安全工作計劃、任務和目標。

      3.2 安全例會的主要內容

      3.2.1 傳達上級和公司各項生產、消防、治安、交通、計算機信息等方面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指示、通報、通知等;

      3.2.2 根據上級的要求進行工作布置;

      3.2.3 落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和專題工作會議精神,聽取、檢查上月例會布置工作的完成情況;

      3.2.4 發布有關安全生產工作信息,交流安全工作經驗;學習有關安全專業知識;

      3.2.5 分析、通報公司及各單位上月安全生產管理狀況;

      3.2.6 布置、安排下一步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3.2.7 檢查隱患整改情況,提出對事故、隱患的進一步整改意見;

      3.2.8 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消防、治安、交通、計算機信息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3.3 安全專題工作會議主要內容

      3.3.1 傳達上級和公司有關安全工作的指導精神,并進行工作布置;

      3.3.2 聽取有關安全管理工作、事故和重大隱患情況匯報;

      3.3.3 專題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制定解決措施;

      3.3.4 安全工作階段性安排、布置、總結和獎懲等。

      3.4中隊安全會議

      3.4.1由中隊長負責召開,小組成員參加。在每天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地點由各車間部門自定。

      3.4.2會議主要內容:傳達上級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布置、檢查、交流、總結安全生產工作;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安全規章制度等;分析班組內外事故案例;結合本班組特點開展事故隱患的預測預控等。

      3.4.3會議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主管領導和安全組每月進行定期檢查并簽字。

      3.5不定期安全生產會議

      3.5.1由主管安全副經理根據安全生產的季節性和突發性等情況隨時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由召集人負責記錄。由各職能部門對會議決議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四、相關要求

      4.1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后要下發會議紀要。按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進行傳遞,并對存在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4.1.2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內容、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4.1.3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情況,并得到允許。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由會議召集人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4.1.4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地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4.1.5每次安全會議都要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包括日期、參加人員、召集單位、主持人 、會議主要內容、處理結果、決議執行情況的檢查等,安技部門應定期對各種會議記錄及決議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

      導、考核。

      井控裝備管理中心

      第8篇 線路維護安全生產工作制度

      為加強線路維護中心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營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環境,依照市公司有關文件精神,結合線路維護中心具體情況,制定線路維護中心安全生產工作制度。

      線路維護中心安全生產小組

      組長:苑憲卿

      副組長:張帥、張松江、張寶群、王波、劉輝

      中心電纜維護部安全員:鄒玉國

      中心光纜維護部安全員:馮志宏

      會戰光電纜維護部安全員:張松江

      會戰設備維護部安全員:劉振東

      一、線路維護中心安全生產小組在上級部門的領導下,統籌、指導、督促中心安全生產工作,研究、分析、協調、解決重大安全生產問題。

      二、中心各部設安全員(兼職),負責組織實施中心和班組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安全生產組織職責

      1、掌握線路維護中心安全生產動態,及時向中心主任、運行維護部反映安全工作開展情況。

      2、統籌安排線路維護中心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安全生產目標、工作重點和主要措施,協調并指導線路維護中心各班組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督促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3、完善中心、各班組、維護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督促各班組落實安全生產職責,做到“一級管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維護人員對班組長負責,班組長對各維護部主任負責,各部主任對中心經理負責。

      4、倡導文明、安全、健康的安全文化,推動線路維護中心安全生產宣傳和教育工作,組織安全生產宣傳活動,營造安全文化氛圍。

      5、督促中心各班組執行國家和省、市公司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

      6、組織召開安全生產組織全體會議,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確定安全生產目標,負責制定、落實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考核辦法和獎懲標準按照市公司《安全工作責任書考核辦法》等相關規定執行。生產責任狀考核標準實施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考核。

      線路維護中心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線路維護中心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執行市公司關于生產中心各崗位的職責。

      生產中心經理(安全小組組長)的安全生產職責

      1、生產中心對本中心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并負責全公司范圍內所維護設備的安全。

      2、保證國家和企業安全生產法令、規定、指示和有關規章制度在本中心貫徹執行,堅持生產與安全“五同時”。

      3、組織制訂并實施中心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4、組織對新員工(包括實習、代培人員、臨時工)進行中心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定期組織安全技術考核;組織并參加班組安全活動。

      5、組織全中心的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逃生救器具等處于完好狀態,并教育員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6、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并獎勵先進班組和個人。

      7、對本中心發生的事故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及時報告和處理,負責保護事故現場,查清原因,分清責任,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8、負責本中心動火的申請、審批,組織并落實好安全措施。

      9、建立本中心安全生產管理網絡,配備專兼職安全員,充分發揮中心和班組安全管理人員的作用。

      10、建立健全中心的值班制度,做到24小時有人管生產,管安全。

      生產中心副經理及各維護部主任(安全小組副組長)的安全生產職責

      1、對中心的安全生產負責。

      2、及時傳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堅持生產與安全“五同時”。

      3、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及時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安全技術規程的行為。

      4、在生產過程中發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及事故時,要果斷正確處理,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通知有關職能部門,防止事態擴大。

      5、負責組織中心范圍內的安全檢查。

      6、負責落實中心維修及臨時搶修施工時安全措施,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安排監護人員。

      7、負責對中心干部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和考核。負責檢查新入公司人員的中心級安全教育工作。

      生產中心安全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1、中心安全員在中心經理的領導下,負責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并檢查督促執行。在業務上接受安全保衛部的指導,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有權直接向安全保衛部匯報工作。

      2、負責或參與制訂、修訂中心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編制中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4、協助中心領導做好員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工作,負責新入公司人員的中心級安全教育,指導并督促檢查班組(崗位)的安全教育。

      5、負責安排并檢查班組安全活動,經常組織反事故演習。

      6、按照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的要求,參加中心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竣工驗收和設備改造、操作條件變動方案的“三同時”審查,落實設備維修、停用、運行的安全措施。

      7、負責中心安技裝備、滅火器材、防護和逃生器具的管理。

      8、深入崗位現場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制止違章操作,在緊急情況下對不聽勸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報請領導處理。檢查落實動火安全措施,確保動火安全。

      9、參加中心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10、健全完善安全保衛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格化。

      班組長的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市公司和中心對安全生產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生產。

      2、組織員工學習并貫徹執行分公司、中心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制止違章行為。

      3、組織并參加班組安全活動及其它安全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4、負責對新員工(包括實習、代培人員、臨時工)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5、負責班組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組織力量消除,并報告上級。發生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做好詳細記錄,參加事故調查、分析,落實防范措施。

      6、負責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逃生器具的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和正常運行。督促教育員工合理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7、組織班組安全生產競賽,表彰先進,總結經驗。

      8、負責班組建設,提高班組管理水平。保持生產工作現場整齊、清潔,實現文明生產。

      班組安全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1、班組安全員由班(組)長或副班(組)長兼任,接受中心安全員的業務指導,做好本班(組)的安全工作。

      2、組織開展本班(組)的各種安全活動,負責安全活動記錄,提出改進安全工作意見和建議。堅持班前安全講話,班后安全總結。

      3、對新員工(包括實習、代培人員、臨時工)進行班組、崗位安全教育。組織崗位技術練兵和開展事故預案演練。

      4、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

      5、檢查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保護用品、各種防護器具及滅火器材。

      6、發生事故時,及時了解情況,維護好現場,救護傷員,并向領導報告。

      生產維護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不違章操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精心維護,嚴格執行規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交班要為接班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條件。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在發生事故時,及時地如實向上級報告,按事故預案正確處理,并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4、按時認真進行巡回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工 作 制 度

      中心安全生產組織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研究與協調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探討通信安全生產發展趨勢,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遇有特殊情況或根據工作需要,安委會主任可臨時決定召開全體委員會議或部分委員會議。

      中心安全員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并認真填寫檢查記錄。未發現安全隱患不填寫安全檢查隱患及整改情況記錄,發現安全隱患立即匯報,同時必須填寫安全檢查隱患及整改情況記錄,并跟蹤整改落實情況。中心安全員的檢查內容:

      1、滅火器的安全檢查。

      2、生產工具的安全檢查。

      3、生產車輛的安全檢查。

      4、防火防盜的安全檢查。

      5、用水用電的安全檢查。

      班組安全制度

      1、堅持每天班前安全講話制度。

      2、堅持每月進行至少一次安全教育、技術學習制度。

      第9篇 醫院安全生產工作制度

      第一章 安全工作

      總則

      一、為確保醫院人員、物資、財產和醫院管理安全,保證醫院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有關安全工作法規制度,結合醫院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匯編,

      二、安全工作是醫院全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貫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實到各科室、各崗位、各人員及各項工作之中。任何人員、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十分重視安全工作,不得有任何的麻痹繞幸心理和疏忽大意。

      三、堅持“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在思想上、認識上筑牢安全防線,筑起安全預防壩堤;在物質上、技術上打牢安全防范基礎,提供安全預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預防力量、提高安全預防警覺;在制度上、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規范、建立安全工作機制。

      四、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將安全工作的目標分解到科、到人,將安全工作的責任落實到人頭,建立全方位、全時制的安全工作網絡,努力創建平安型醫院。

      疏忽大意。

      三、堅持“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在思想上、認識上筑牢安全防線,筑起安全預防壩堤;在物質上、技術上打牢安全防范基礎,提供安全預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預防力量、提高安全預防警覺;在制度上、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規范、建立安全工作機制。

      四、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將安全工作的目標分解到科、到人,將安全工作的責任落實到人頭,建立全方位、全時制的安全工作網絡,努力創建平安型醫院。

      第二章 安全宗旨和目標一、堅持安全工作為醫院建設、改革、發展服務,為人民群眾、廣大患者和職工服務的宗旨。

      二、全院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以人為本的安全理念,把安全工作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把人的安全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在進行各項工作時保證安全,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認真做好各項工作,做到安全和工作“兩不誤”。

      三、安全工作的主要目標:圍繞“沒有危險、不受威脅、不出事故”的安全工作內涵,努力達到全院年度安全工作實現“五無”即:無我方有責任的政治案件、無我方有主要責任的刑事案件、無我方有主要責任的經濟案件、無我方有主要責任的二級以上醫療事故和嚴重醫療糾紛、無我方有主要責任的行政事故、生產事故、交通事故以及消防、偷(被)盜、食物(藥物)中毒、觸電、氣體泄漏或爆炸、斗歐等嚴重事故,

      管理制度

      四、各科室要按照各自工作范疇和工作責任,做好本范疇內的政治、行政、醫療、生產以及人、財、物和行為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類案件、事故的發生,具體目標是:

      、辦公室:年度內無責任性行事故,無影響醫院形象和聲譽的、影響全院工作有效進行的責任性黨政管理工作差錯事故。

      、人事科:年度內無人事管理、執業管理、勞資管理、社保管理方面的責任性差錯事故和嚴重糾紛。

      、宣傳科:年度內無正反宣傳方面的失實、失策、失度責任性差錯事故及違反廣告法的虛假、誤導性廣告責任事故。

      、經管科暨行政監察審計室:年度內無經濟運行管理和經濟考核方面的責任心嚴重差錯事故,無行政監察失察、審計失真、失職、失誤、監察不到位導致發生的責任性監察審計差錯事故和嚴重問題。

      、紀檢監察科:年度內無授理投訴、接待來訪、查辦案件和查處問題方面的責任心、人為性嚴重差錯事故以及因此而導致發生的其他連鎖事件和嚴重問題,無對黨員、領導干部監督失察而發生的責任心案件及嚴重問題。

      、司機班:年度內無由我方負主要責任的等級車輛事故、車輛機械事故以及違反交通法規的規定、制度的嚴重問題,無領導和工作用車方面的嚴重責任問題。

      、財價科:年度內無現金、資產、帳務管理方面的責任心差錯事故,無財務工作人員監守自盜、貪污挪用、私報公-款、收支差錯導致醫院或患者利益嚴重受損等嚴重問題,無亂立項目、亂設價格、亂收費用因而導致發生經濟責任事故和嚴重經濟糾紛問題,無違反財務法律、法規、制度導致發生的經濟案件。

      、總務科:年度內無水、電、氣斷供及水、電、氣機械設備設施方面的責任心嚴重事故,無物資采購及供應方面的嚴重差錯問題,無采購中收受“回扣”的商業賄賂問題,無在檢修、維修方面的生產事故。

      、基建科:年度內無因監督管理不到位出現責任性嚴重工程質量問題和生產事故,無在工程、維修項目承發全方面收受商業賄賂等問題。

      、保衛科:年度內無因檢查、巡查、監控不到位出現被盜、失火及安全生產、人為破壞等方面的責任事故,無保衛人員參與各種不利于治安、安全方面的嚴重問題

      第10篇 安全生產工作匯報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落實《**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匯報制度》,及時準確掌握生產、經營情況,明確生產、經營系統匯報工作的基本要求,理順管理關系、規范公司信息匯報程序,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督促、考核,強化部門管理職能,增強生產指揮系統的實時性,確保政令暢通,實現總覽全局、統籌管理、重點突出、協調解決的原則,規范公司內部溝通機制,提高管理水平及辦公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生產、經營信息匯報必須遵循實事求是、全面及時、嚴肅認真、準確規范的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安全生產匯報工作。

      第二章匯報的形式與種類

      第四條生產、經營信息匯報分為定時和即時兩種形式進行匯報。定時匯報為文字材料匯報,即時匯報分為電話請示匯報或文字分析材料匯報。

      即時匯報是指發生如下事件時的請示和匯報:

      (一)人身、設備等事故報告。

      (二)機組及變電設備異常情況報告。

      (三)機組及變電設備檢修即時報告。

      (四)**公司要求即時上報的有關事項。

      (五)其它重要事件的請示和報告。

      定期匯報是指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年定期向**公司各部室或各級領導報送各類生產信息,主要包括安全、技術監控、設備可靠性和生產情況報告。

      第五條工作匯報主要內容包括:例行工作匯報、專項工作匯報、重要事項匯報。

      第六條各部門負責人是匯報工作的責任人,對本部門匯報情況負責。

      第七條匯報方式可根據事情重要程度及復雜程序,選用電話、短信、傳真、郵件等方式。

      第三章正常工作匯報

      第八條例行工作匯報。

      例行工作匯報主要指各部門依據部門職責、全年工作計劃就日、周、月工作向公司領導匯報。匯報內容主要包括前一時期工作完成情況、下一步工作計劃、存在的困難及需要公司領導及各相關部門協助解決的問題。安監部部負責人每月至少向公司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作一次安全情況專題匯報。

      第九條專項工作匯報。

      專項工作匯報主要指集團公司、**公司確定的與**公司相關工作(領導批示上級文件中的專項工作)、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月工作例會確定的事項、公司領導臨時交辦的專項工作。

      各部門根據批示文件、會議紀要中確定由本部門負責落實的工作,按規定時間將進展及完成情況向公司領導匯報。匯報內容主要包括:匯報事項名稱、進展過程及結果,與此項工作相關的分析及建議。

      第四章風電廠設備缺陷的分類

      第十條第一類:重大缺陷。

      設備出現重大缺陷指有可能發生人身死亡、全廠對外停止供電、主設備損壞或造成有政治影響的事件等。此類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危急,必須立即停止運行,進行處理。

      根據風廠設備的實際情況,如:

      (一)發電機、齒輪箱出現嚴重故障。

      (二)風機葉片出現嚴重裂紋或遭受雷擊。

      (三)風機基礎出現下沉或傾斜。

      (四)風機控制系統故障可能造成發電機等主要部件損壞。

      (五)風機通訊中斷且短時間內不能恢復(10臺以上且達1周時)。

      (六)35kv(33kv)母線全停3小時不能恢復送電。

      (七)單條35kv(33kv)集電線路跳閘1天以上不能投運。

      (八)220kv線路跳閘。

      (九)變電所事故全停(包括220kv變電所正常停送電)。

      (十)35kv(33kv)兩條線路同時跳閘2小時以上不能送電。

      (十一)開關油泵頻繁啟停,且間隔時間逐漸縮短,可能引發停止輸送電事故。

      (十二)單臺風機故障可能需停運一周不能投入運行。

      (十三)其它缺陷嚴重程度可參照上述條目。

      第十一條第二類:嚴重缺陷。

      設備出現嚴重缺陷可繼續運行或已影響設備出力,但必須在6小時之內停止運行。如:

      (一)風機齒輪箱油脂、液壓油脂不合格;主變壓器油樣、氣樣化驗不合格,超出范圍較大;六氟化硫氣體壓力低于允許值。

      (二)風機或變壓器保護參數出錯、保護失靈。

      (三)風機機械剎車或變槳系統不能正常使用。

      (四)風機通訊中斷且短時間內不能恢復(10臺風機且3天以上)。

      (五)開關油泵頻繁啟停,間隔時間逐漸縮短,處于重點監視階段。

      (六)35kv(33kv)母線全停2小時不能送電。

      (七)35kv(33kv)兩條集電線路同時跳閘1小時以上不能送電。

      (八)單臺風機故障且短時間內(48小時)不能投入運行時。

      (九)35kv(33kv)單條線路跳閘1天以上不能送電。

      (十)其他缺陷嚴重程度可參照上述條目。

      第十二條第三類:一般設備缺陷。

      一般設備缺陷指設備存在輕微異常,暫不危及安全運行,可延至6小時以后,但必須在72小時之內停運,可列入計劃進行處理的缺陷。如:

      (一)220kv開關油泵啟動頻繁。

      (二)風廠部分光纜(10臺以下)不能傳輸信號,時間達3天。

      (三)單臺風機24小時不能并網。

      (四)35kv(33kv)單條線路跳閘1小時以上不能送電。

      (五)其他缺陷嚴重程度可參照上述條目。

      第十三條第四類:輕微設備缺陷。

      可延至72小時以后停運,但必須在下次計劃停運以前進行處理的缺陷。如:

      (一)風廠部分風機光纜(5臺以下)不能傳輸信號達1天以上。

      (二)變壓器油氣樣指標不合格,但加強監視期間可以運行。

      (三)變電設備滲漏油等缺陷。

      (四)其他缺陷嚴重程度可參照上述條目。

      第五章重要工作匯報

      第十四條重要事項是指公司內部發生與公司生產、經營、發展有直接、重大影響的事項。

      (一)發生以下事項需逐級匯報至**公司總經理:

      1、安全生產出現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

      2、發生一般性以上交通事故,出現人員受傷、車輛損壞。

      3、生產現場出現第一類設備缺陷。

      (二)發生第二類設備缺陷需逐級匯報至**公司副總經理。

      (三)發生第三類以上設備缺陷需匯報生產技術部、安監部部。

      第十五條公司外部(政府、行業、政策)發生的與公司生產、經營、發展有重要影響的信息,在發生重要事項后,公司各級人員可同時報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領導、公司主管領導、公司總經理。

      第六章安全生產工作匯報

      第十六條在役風廠和施工現場發生影響安全生產事件,相關負責人除及時向本風廠單位和安監部部匯報外還要向公司主管領導匯報。

      第十七條發生人身傷害或傷害未遂等事件必須立即向安監部部匯報。

      第十八條出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章作業行為,必須立即向安監部部匯報,知情或在現場的任何人都有權制止這種行為。

      第十九條重要生產設備出現異常或發現重大設備缺陷,由安監部部組織,生產技術部和風廠相關人員參加,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由安監部部向公司領導匯報事故分析結果,并提出處理建議。發生下列問題風廠負責人要立即匯報安監部部和生產技術部:

      (一)風廠風機跳閘超過五臺以上或單臺風機故障一周內不能修復,以及修復后不能投入運行。

      (二)設備在超低溫、暴風雨、暴風雪等惡劣環境下運行,以及操作或檢修不方便進行或受到限制時。

      (三)風機主要設備損壞或風機變損壞,如:發電機、齒輪箱、主軸、槳葉等。

      (四)單條35kv或33kv集電線路、通訊光纜發生故障,包括可延期處理的缺陷。

      (五)升壓站內任何設備故障,包括風廠向外輸送電線路發生故障。

      (六)全廠發生停水、停電事故,以及風廠工作人員正常生產、生活可能得不到保障時。

      (七)利用低風速時對風廠內變電站和集電線路進行消缺作業。

      第二十條變電站準備進行倒閘操作前、集電線路或輸電線路跳閘、輸電線路有計劃停電,需匯報安監部部和生產技術部。

      第二十一條機組投產、退役(報廢)的報告是指當新機組調試完成并通過120小時(或合同規定的時間)試運,由建設單位移交給生產單位時的報告,以及當機組超過運行年限退役或報廢時的報告。

      第二十二條重大設備維修作業時需動用吊車、在野外或油浸設備上動火作業,相關負責人需向安監部部匯報。

      第二十三條發生草原火警,公司辦公樓及風廠生產、生活場所出現火險或存在火災隱患,要立即向安監部部匯報。

      第二十四條公司所有車輛發生任何交通肇事或險情,駕駛員必須立即向安監部部匯報,車輛主管部門負責人除與安監部部溝通外,還須在三天內向安監部部提交處理意見。

      第二十五條在役風廠或施工現場發生盜竊或盜竊未遂事件,風廠管理人員或施工管理人員要立即向安監部部匯報。

      第二十六條施工現場任何人員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或險情,項目負責人須立即向安監部部匯報。

      第二十七條施工現場設備安裝時造成設備損壞,吊車等大型作業工器具出現損壞或故障,以及施工器具或安全工器具不符合要求時,項目部負責人要立即向安監部部匯報。

      第二十八條運輸設備時造成設備損壞或發生交通肇事,項目部負責人要立即向安監部部匯報。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出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章作業,項目部負責人要立即向安監部部匯報。任何人都有權制止這種三違行為,有權向安監部部匯報。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發生交通肇事等其他非生產性事故時,項目負責人要立即向安監部部匯報。

      第七章重大事件向集團公司、**公司

      及地方政府匯報

      第三十一條公司發生突發安全事件,不論責任歸屬,必須及時向集團公司、**公司和相關政府部門、機構匯報。

      第三十二條生產和基建現場發生重大及以上人身傷亡事故,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傷事故。在向集團公司、**公司上報的同時,還必須上報地方縣級以上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電監會派出機構。

      第三十三條生產和基建現場一般人身傷亡事故,即1-2人死亡或3-9人重傷事故,在向集團公司、**公司上報的同時還必須上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第三十四條發生以下設備事故,除按規定向集團公司、**公司匯報外,還必須同時上報電監會派出機構。按照《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規定》可能構成或演變為重大及以上設備事故如:

      (一)造成主要設備嚴重損壞。

      (二)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電力安全事件信息,如性質嚴重火災事故、影響惡劣的環境污染事故。

      (三)涉及電網安全的重要事故信息。

      第三十五條發生以下事件只需即時上報集團公司和**公司。

      (一)生產和基建現場發生1-2人的重傷事故。

      (二)其他性質嚴重的設備損壞事故,如全廠對外停電、主變、風機發生嚴重損壞。

      (三)公務用車、通勤車等發生人身死亡和3人以上重傷事故。

      (四)公司多種經營系統包括系統內員工在承包外單位項目過程中發生的人身死亡和3人以上重傷事故。

      第三十六條報告形式應當采取書面報告和電話報告兩種方式盡快上報。情況緊急時一般先進行口頭報告,稍后在補充書面報告。

      第三十七條報告內容要簡明、準確,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基本過程、初步原因和性質、已造成的后果、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和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信息報告人員的聯系方式等。

      第三十八條報告時限要求對事件采取即時匯報,但報告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

      第三十九條上報集團公司、**公司安全突發信息要按照以下渠道同時報告。

      (一)向集團公司、**公司總經理值班室報告。

      (二)向集團公司、**公司對口管理部門報告,如:

      1、有關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安全突發事件向安全生產部匯報。

      2、有關基建過程發生的突發事件向工程管理部匯報。

      3、有關交通突發事件向總經理工作部匯報。

      (三)向集團公司、**公司安全管理歸口部門,即安全生產部匯報。

      第四十條需上報地方政府或電監會派出機構的按以下要求匯報。

      (一)需同時上報地方政府安全監管部門的,報告方式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地方人民政府或其安全管理機構有關規定執行。

      (二)需同時上報電監會派出機構的,報告方式按照電監會《關于加強電力安全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的通知》和當地電監會派出機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公司行政管理第一責任對安全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負責,要嚴肅認真地對待重大突發事件的信息報送工作,對遲報、漏報的集團公司將在系統內進行通報批評,對因遲報、漏報造成損失或重大影響以及有意瞞報的,將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八章獎懲規定

      第四十二條即時匯報須在事件發生1小時內進行匯報,未能及時匯報每次考核相關人員500~1000元,延時匯報導致缺陷升級或造成后果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按照安全生產獎懲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對于風廠運行設備發生可延遲至72小時(3天)以后處理的缺陷,應提前24小時(1天)向**公司安監部部和生產技術部匯報。未按規定匯報自行停運的將對有關人員責任并給予考核。

      變電設備的計劃檢修(大修、小修)按集團公司、**公司、赤峰地調、網調檢修管理工作有關規定進行報審。

      第四十三條公司領導及相關部門對各分管部門匯報(日報除外)要及時給予評價,指出優點和不足。

      第四十四條此匯報制度執行情況由總經理工作部和安監部部負責督查,對沒按此規定及時匯報的部門(單位)給予500~2000元處罰。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制度由安監部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第11篇 安全生產巡查工作制度

      為進一步推動安全生產工作責任落實,創新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方式,根據《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22〕20號)等有關要求,建立安全生產巡查工作制度。

      一、總體要求(一)指導思想。牢固樹立安全發展觀念,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做到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督促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全面落實安全監管責任,有效解決制約安全生產工作的突出問題,推動全國安全生產工作。

      (二)基本原則。

      ——巡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國務院安委會定期或不定期派出安全生產巡查組,對各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巡查,根據工作需要,可延伸巡查市(地)、縣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重點企業。巡查不應影響被巡查單位的正常工作。

      ——著力發現突出問題。根據國務院安委會年度或重點時段確定的專題,深入地方巡查了解和掌握真實情況,提出意見建議。

      ——重在巡查成果應用。巡查工作結束后,將巡查結果向國務院安委會匯報,納入對各地區安全生產工作績效考核內容。巡查工作原則上不直接查處具體問題和事故隱患,對巡查中發現的重大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及時移交相關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二、巡查組人員組成(三)國務院安委會按照工作需要組織若干個巡查組,每組6-7人,組長和副組長各1名。巡查組由國務院安委會成員單位現職或近期退出領導崗位的領導干部、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專家組成。巡查組實行組長負責制,組長由現職或退出領導崗位、熟悉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省部級干部擔任,副組長由從事安全監管的現職司局級干部擔任,巡查組組長根據每次巡查任務確定。

      (四)巡查工作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理想信念堅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堅持原則,作風過硬,公道正派,敢于擔當,清正廉潔;

      3.熟悉安全生產工作和相關政策法規,具有較強的發現問題、綜合分析和溝通協調能力;

      4.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

      (五)選配巡查組組長、副組長和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標準條件,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提出各巡查組人員組成方案,呈報國務院安委會審批。各巡查組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和巡查任務進行抽調配備,在一個巡查工作周期內應相對固定。對不適合從事巡查工作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調整。

      三、巡查工作的主要內容、方式和程序(六)巡查工作的主要內容。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和*總書記、*總理等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況;

      2.安全生產規劃、職業病防治規劃制定和實施情況,加強安全基礎建設,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落實安全投入,實施“科技強安”,強化安全培訓,不斷提高安全風險預防控制能力等情況;

      3.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要求,落實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考核,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印發的年度工作要點等情況;

      4.依法依規組織開展“打非治違”、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重大隱患排查整治,安全風險辨識、重大危險源管控等情況;

      5.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強化安全執法力量,加強監管監察能力建設和應急管理工作,落實監管執法保障措施等情況;

      6.全面推進安全生產領域信用體系建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等情況;

      7.依法依規調查處理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落實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開展安全生產統計,及時如實報送事故信息等情況;

      8.有關安全生產舉報信息的核查處理情況;

      9.國務院安委會部署的其他事項落實情況。

      (七)巡查工作方式。

      巡查組可結合巡查的主要內容和被巡查地區實際,采取以下方式開展工作(有選擇地運用):

      1.聽取被巡查地區的工作匯報和有關部門的專題匯報;

      2.列席被巡查地區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會議;

      3.調閱、復制有關文件、檔案、會議記錄等資料,受理反映被巡查地區問題的來信、來電等;

      4.召開座談會,向有關人員個別談話詢問情況;

      5.以暗查暗訪隨機抽查等方式進行專項檢查;

      6.國務院安委會及其辦公室要求的其他方式。

      (八)巡查工作程序。

      1.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制定年度巡查工作方案,提前告知被巡查地區,在每一輪巡查工作開始前,組織巡查組成員集中培訓。各巡查組根據年度巡查工作方案,認真細致開展工作;

      2.巡查組進駐被巡查地區后,應當向被巡查地區通報巡查工作任務;

      3.經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同意后,巡查組應當及時向被巡查地區反饋相關巡查情況,指出問題和隱患,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意見;

      4.各巡查組應當在對一個地區巡查工作結束后15日內,向國務院安委會報送巡查工作報告;

      5.巡查工作報告經國務院安委會審定后,向被巡查地區黨政主要負責人集中反饋。巡查中發現的有關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問題線索,進行分類處置后,依據干部管理權限和職責分工,移交有關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依法依規調查處理,涉及重大事故隱患,由國務院安委會掛牌督辦;

      6.被巡查地區收到巡查組反饋意見后,應當認真整改落實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提出對有關單位及人員的處理意見,并于2個月內將整改和查處情況報送國務院安委會審核;

      7.國務院安委會將巡查結果納入對各地區安全生產工作績效考核內容,并報送中組部。同時,以適當形式將巡查組反饋意見、被巡查地區整改情況和對有關單位及人員的查處情況向社會公告。

      四、加強巡查工作的組織領導(九)巡查組工作保障。各巡查組在國務院安委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國務院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和國務院專家咨詢委員會應當為派出工作人員和專家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在參加巡查工作期間,在職人員應與原單位工作脫鉤。巡查工作經費在安全監管總局部門預算中統一列支。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承擔巡查的日常工作。

      (十)建立完善巡查工作機制。一是建立定期巡查機制。原則上每兩年實現各省份“全覆蓋”。二是開展重點約談工作。在巡查過程中,要根據安全生產工作不同情形對地方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提出明確整改意見并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及時報告落實情況。三是實行閉環管理。各巡查組對所有巡查工作過程都要做好記錄,對重要證據、書面材料以及現場檢查過程要進行音像視頻攝錄,存檔備用。所有問題的處理都要實行閉環管理。

      (十一)有關工作要求。巡查工作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黨風廉政規定,嚴守工作紀律,嚴格按照國務院安委會明確賦予的權限、職責,公正、廉潔開展工作。巡查工作人員要如實報告巡查工作情況,不得隱瞞、歪曲、捏造事實,不得利用巡查工作便利謀取私利或者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確保巡查工作取得預期成效。

      被巡查地區要自覺接受巡查,不得隱瞞不報或者故意向巡查組提供虛假情況;不得拒絕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查組提供相關文件材料;不得指使、強令有關單位或者人員干擾、阻撓巡查工作,或者誣告、陷害他人;不得無正當理由拒不整改存在的問題或者不按要求整改;不得對反映問題人員進行打擊、報復、陷害。違反以上要求的,視情節輕重,依法依規依紀嚴肅處理。(來源: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第12篇 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制度落實年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推動“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制度”的落實,加快建立安全生產源頭監管的長效機制,夯實企業安全生產基礎,確保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事項落實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全國全省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以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主線,鞏固“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制度”建設成果,進一步完善企事業單位“三項制度”內容,推動企業安全生產承諾內容真正得到落實,提高企業本質安全生產水平,為全區安全生產狀況的持續穩定奠定堅實基礎。

      二、目標和任務

      (一)進一步落實“政府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監管”的安全生產監管體制,繼續推行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工作,全面建立規范、完善的“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制度”體系,使企事業單位真正處于“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制度”約束之中,安全生產承諾制度充分發揮源頭監管的特殊作用。

      (二)進一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通過對企業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教育培訓,增強企業領導和員工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意識,發揮“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制度”的約束作用。

      (三)大力加強企業單位“三項制度”質量建設,通過不斷修訂和完善“三項制度”,嚴格“三項制度”落實,提高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使“三項制度”真正成為企業安全管理的基本規范,成為政府對企業實行有效監管的重要依據。

      (四)督促企業對照安全生產承諾內容,加強安全管理,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條件,搞好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等,確保安全生產承諾內容全面得到兌現,企業安全生產基礎進一步鞏固,本質安全水平進一步提高。

      三、工作安排

      “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落實年”活動分五個步驟進行:

      (一)安排部署階段(3月20日至4月25日)

      區政府、各鎮、街道和各企事業單位要分別召開專門會議,認真學習領會全省、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對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安全生產承諾落實工作進行專門研究部署。按照省、市的有關要求,制訂“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落實年”工作方案和階段工作計劃,對“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落實工作作出具體安排;各企事業單位要制定安全生產承諾內容兌現落實計劃和承諾內容兌現落實進度表,確保承諾事項按計劃、按步驟、按標準兌現。

      (二)完善提高階段(4月1至5月31日)

      1、進一步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活動。各級、各行業主管部門對本轄區、本系統企事業單位落實“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制度”情況進行調查摸底,準確掌握承諾書簽訂單位數量,尤其要掌握沒有簽訂承諾書的企事業單位(其中包括新注冊企業)和法人變更企業的數量,按照省安委會《關于在全省重大危險源企業和相關企事業單位中實行“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制度”的通知》要求,繼續做好未簽訂承諾書單位的承諾書簽訂工作;向政府遞交安全生產承諾書、具備建立“三項制度”條件的企事業單位,要高標準、高質量地完成“三項制度”建設工作。

      2、對“三項制度”建設進行“回頭看”。各行業主管部門和各鎮(街道)要對2023年以前企事業單位建立的“三項制度”進行復審,督導各企事業單位進一步修訂和完善“三項制度”,確保“三項制度”更加符合本單位實際,更加科學、規范和實用。

      3、抓好試點并做好經驗推廣工作。各級要抓好重大危險源企業及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建材、建筑施工、公共聚集場所等企事業單位承諾制度落實、“三項制度”建設、承諾內容兌現好的示范單位建設,扎實做好試點單位先進經驗和做法的推廣工作。對2023年新建立的“三項制度”,要按照*年年4月“三項制度”試點現場會要求的“預審、運行、審核、上報、備案、張掛”六個規定動作,按照管理權限,做好審核備案工作,并納入市、縣兩級網絡管理體系。

      (三)督導檢查階段(4月1日至10月31日)

      1、跟蹤督導,全面檢查。各級、各部門要通過專項督查和執法檢查等形式,對“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落實年”工作安排部署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開展和落實情況以及“三項制度”審核備案情況進行普查;檢查企業“三項制度”遵守執行情況,對企業不同工種和崗位的職工進行抽查,抽查率不得少于10%;對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承諾內容兌現落實情況,要逐個單位進行跟蹤督查,對檢查出的問題認真進行督辦整改。

      2、搞好督導檢查。對企業因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承諾內容未兌現而違反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的,尤其是對“三違”現象,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有關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3、積極幫扶,整體提高。各部門和各鎮街要著眼實際,聘請相關專家和管理人員,組成幫扶工作組,對安全生產基礎薄弱、“三項制度”建設不規范、問題多的單位,幫助其建立和完善“三項制度”,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以達到本級、本區域企事業單位落實承諾制度水平整體提高。

      (四)考核驗收階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區安委辦結合《2023年度安全生產考核細則》,對各街鎮、各部門“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制度”落實、“三項制度”建設和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承諾內容兌現情況進行檢查、考核,逐項打分,根據得分情況,衡量各街鎮、各部門是否達到了總體目標要求。考核結果記入各街鎮、各部門年度考核成績。對總體考核不合格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并指派專門人員進行督辦,限期達到標準和要求。

      (五)兌現落實階段(全年)

      安全生產承諾內容兌現是貫穿“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落實年”的主要工作。各級各部門要圍繞中心工作,在推動企事業單位兌現承諾上想實招、用實勁,通過召開經驗交流會、事故現場分析會等形式,幫助企事業單位對照先進找差距,重點查找“三項制度”建設層面存在的缺陷、承諾內容兌現落實不到位、“三違”等方面的問題;通過典型案例,現身說法,督促各企事業單位針對本單位實際,查找不足,排查隱患,改進工作,切實解決自身存在問題。各企事業單位要按照企業安全生產“三項制度”,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狠抓安全生產管理,堅決杜絕“三違”現象;對建立的“三項制度”,企業要統一裝訂成冊,下發給企業內部所有干部職工,做到人手一冊;要開展全員“三項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活動,提高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承諾內容兌現落實計劃和承諾內容兌現落實進度表,在安全管理,制度建設,資金投入,安全費用提取與使用、設施設備和技術改進以及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等方面,逐項抓好落實。

      四、措施和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落實年”工作的領導,區安委會成立“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落實年”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日常工作。各街鎮也要切實加強對“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落實年”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完善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努力形成多部門聯手、各行業參與,齊抓共管、分工協作、協調有序的工作格局,保證“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落實年”各項工作的有序開展。

      (二)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各鎮街、各部門要按照本方案確定的目標和任務,結合本轄區、本部門所屬企事業單位的實際,制定相應的方案、計劃。各街鎮和相關部門要制定“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落實年”工作方案、“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落實年”階段工作計劃;企事業單位要制定“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落實年”階段工作計劃、安全生產承諾內容兌現落實進度表。

      (三)廣泛宣傳,加強輿論監督。各鎮街、各部門要利用各種方法和手段廣泛進行宣傳,對進度快、力度大、效果好的以及進度遲緩、搞形式、走過場的正反兩方面典型都要進行通報表揚或通報批評,對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要加以推廣,激發企業自身抓安全的積極性,努力形成政府主導抓、企事業單位自覺抓的互動氛圍。

      (四)做好總結表彰工作。區政府將“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落實年”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產管理考核重要內容之一,對落實年工作開展好的單位,予以通報表彰;對總體評估優秀且承諾落實工作突出的企事業單位,推薦并報請上級授于“安全生產承諾落實示范單位”。自2023年4月份開始,各街鎮和區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于每月底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書面報告工作進展情況,2023年1月10日前報全年工作總結。

      附件:“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落實年”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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