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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資公司內部審計管理制度(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8-29 18:54:01 查看人數:18

      投資公司內部審計管理制度

      第1篇 投資公司內部審計管理制度

      中國**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內部審計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內部審計監督,使審計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根據國家有關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審計機構和人員

      第二條

      內部審計機構:中國**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審計監察部。公司將根據發展規劃,逐步形成多層次、多功能的審計監督體系。

      第三條

      內審人員應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質、具備相應的審計專業職稱、專業知識和審計經驗。

      第四條

      內審人員必須依法審計、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廉潔奉公,不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公司應對審計人員工作進行獎勵和處罰。

      第五條

      內審人員按審計程序開展工作,對審計事項應予保密,未經批準不得公開。

      第六條

      內審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受法律保護,任何部門、個人不得阻撓和打擊報復。

      三、審計對象、范圍和依據

      第七條

      內部審計的對象:

      1.公司本部有關部門;

      2.公司全資子公司、分公司及控股公司;

      3.公司參股企業的派駐人員;

      4.公司總裁認為需要檢查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

      內部審計范圍:

      1.與財務收支有關的經濟活動;

      2.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

      3.公司資產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況;

      4.基建工程預、決算的真實合法性;

      5.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執行情況;

      6.公司及下屬企業主要領導離任的經濟責任;

      7.配合國家審計機關和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的審計;

      8.其他與經營有關的事項。

      第九條

      內部審計依據:

      1.國家法律、法規、政策;

      2.公司規章制度;

      3.公司經營方針、計劃、目標;

      4.其他有關規定。

      四、審計種類和方式

      第十條

      公司內部審計包括:

      1.財務收支審計。對被審單位財務收入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監督檢查。

      2.專案審計。對被審單位及人員違紀經濟問題進行審計。

      3.專項審計。包括:

      (1)效益審計。在財務收支審計基礎上,對其經濟活動效益性、合理性進行審計。

      (2)任期審計。對被審單位負責人在任職期間履行職責、廉潔奉公情況進行審計。

      (3)審計調查。對公司普遍存在的問題進行專題調查。

      第十一條

      公司內部審計方式有:

      1.報送(送達)審計。被審單位接到審計通知書,在指定時間將有關材料送審計機構,接受審計檢查。

      2.就地審計。審計人員到被審單位進行審計。

      五、內部審計的主要職權

      第十二條

      內部審計行使下列職權:

      1.召開本公司、下屬企業有關審計工作會議;

      2.參與重大經濟決策的可行性論證或可行性報告事前審計;

      3.要求被審單位及時提供與審計有關的文件資料;

      4.按審計計劃對被審計單位實施審計;

      5.對有關事項調查,有權要求有關單位和個人提供證明材料;

      6.提出改進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議;

      7.對違反財經法規行為提出糾正意見;

      8.對嚴重違反財經法規、造成嚴重損失浪費的人員,提出追究責任的建議;

      9.對審計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總裁、董事會、監事會報告;

      10.對阻撓破壞審計工作及拒絕提供資料的,有權向總裁提出建議,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11.參與制定、修訂有關規章制度。

      六、內部審計工作程序

      第十三條

      內部審計工作程序:

      1.制定公司審計計劃和工作方案,經公司總裁批準組織實施。

      2.書面通知被審計單位,說明審計內容、方式、時間。

      3.實施審計。

      4.編制審計報告。

      5.下達審查處理決定。

      6.復審。被審單位、個人在接到審查處理決定15天內,向公司提出書面復審申請,經公司總裁批準,組織復議。

      7.進行后續審計。

      第十四條

      審計程序過程注意事項:

      1.審計前,應向被審計單位出示由公司總裁簽章的審計通知書及授權審計通知書;

      2.審計處理決定由公司總裁批準下達;

      3.復議期間,原審計結論和決定必須照常執行;

      4.重大事項審計報告報董事會、監事會備案;

      5.審計過程中若發現問題,可隨時向公司報告,及時制止問題的延續與擴大。

      七、審計檔案制度

      第十五條

      審計部門建立、健全審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

      審計檔案管理范圍:

      1.審計通知書和審計方案;

      2.審計報告及其附件;

      3.審計記錄、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證據;

      4.反映被審單位和個人業務活動的書面文件;

      5.公司總裁對審計事項或審計報告的指示、批復和意見;

      6.審計處理決定以及執行情況報告;

      7.申訴、申請復審報告;

      8.復審和后續審計的資料;

      9.其他應保存的資料。

      第十七條

      審計檔案管理參考公司檔案管理、保密管理等辦法執行。

      八、獎勵與處罰

      第十八條

      對被審計單位、人員的遵紀守法、效益顯著行為,審計人員應向公司總裁提出各類獎勵建議。

      第十九條

      審計人員對有下列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情節輕重,向公司總裁提出各類處罰建議:

      1.拒絕提供有關文件、憑證、帳表、資料和證明材料的;

      2.阻撓審計人員行使職權,抗拒、破壞監督檢查的;

      3.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的;

      4.拒不執行審計結論和決定的;

      5.打擊報復審計人員或舉報人的。

      第二十條

      對有下列行為的審計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各類處罰:

      1.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

      2.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

      3.玩忽職守,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4.泄露公司秘密的。

      第二十一條

      對審計過程的以上行為,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由中國**審計監察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由中國**總裁辦公會決定修改與補充。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自公司總裁辦公會通過,總裁簽發之日起正式生效、實施。

      第2篇 a投資公司保密制度

      投資公司保密制度

      作為公司的一員,您必須在激烈的市場競爭和殘酷的商戰中樹立嚴格保守商業機密的觀念。不管您的職務高低或處于多么平凡的工作崗位,必須隨時注意保守商業、技術機密,因為泄密的可能發生在任何一個不經意間,而任何一個人的“疏忽”都可能給公司造成沉重的打擊。

      為了幫助您能更好地保守商業機密,請了解和遵守以下保密制度:

      1、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

      2、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

      3、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

      4、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錄;

      5、不在非記錄本上記錄機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機密;

      7、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機密文件、資料。

      第3篇 某某城建投資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某城建投資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明確工作規范,強化內部管理,落實崗位責任,健全文件及檔案的管理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公司全體員工要嚴格按照制度要求,強化優質高效、嚴謹規范的意識,認真履職、團結協作,共同做好文件及檔案有關工作。

      一、 文件收發及文檔管理

      1、 文件閱讀管理規范

      (一)本規范所稱文件閱讀管理工作,是指呈送給公司領導及發給公司各部門閱讀的,不需進行公文處理的一般性文件的簽收、登記、分發、存檔工作。

      (二)一般性文件的閱讀管理工作在公司主要領導的領導下進行,由公司綜合辦公室具體承擔。

      (三)發送給公司領導的文件、資料,由文件管理人員送領導辦公室,并在發文登記本上作好登記。發送給各部門的文件、資料由各部門自行到綜合辦公室領取,并做好簽收登記。綜合辦公室設立分發清單,對文件的分發情況進行登記,文件管理人員要按文件規定的傳達范圍和領導的批示確定閱讀對象,不得隨意擴大和縮小閱讀范圍。

      (四)領導在閱讀文件上的批示,由綜合辦公室負責在登記本中注明并及時轉告相關部門辦理,并將落實情況報告批文領導。

      (五)對外接收文件時,要清點檢查所有文件的文號、份數是否無誤,重要文件要逐頁查點。

      (六)綜合辦公室設立專門的收文(發文)登記本,登記的主要內容包括收文(發文)日期、來文單位、發文字號、文件標題、份數、份號。

      2、來文處理規范

      (一)本規范所指來文處理,是指上級機關、平級機關(或不相隸屬機關)及下級機關向公司遞送的需要辦理的文件、函電的處理。

      (二)各級機關送公司需要辦理的公文(含傳真、電子文檔)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接收,對于明確要求公司辦理的文電,可根據來文情況轉交相關領導或部門處理。綜合辦公室應根據來文性質在來文處理登記本上進行詳細登記。

      (二)凡需辦理的來文,首先要進行認真細致的閱讀和分析,對來文作出相應處理。來文沒有附與交辦事項或請示事項有關背景材料或需要補充的相關材料的,應及時告知來文單位提供和補充,交辦事項或請示事項有其他背景資料的,應先查閱背景資料,政策性較強的事項,要找齊有關政策依據。

      (三)上級來文依序從前至后呈公司領導審批,下級、平級(或不相隸屬機關)來文依序從后至前呈公司領導審批,有特殊情況的呈批件,在呈請領導審批時,可視情況靈活掌握。

      (四)處理情況登記。文件收發管理人員要根據來文性質在對應的來文處理登記本上對來文處理的各個環節進行詳細、準確的登記。登記內容包括擬辦建議、領導批示、送簽去向、催辦記錄、時限要求、交辦單位或來文單位取件時間和取件人姓名等。

      (五)來文辦理完畢后,文件收發管理人員應及時收集好來文處理的整套材料(包括來文處理箋、來文及其他資料),按來文序號和時間分類歸檔。

      3、文件審核制發規范

      (一)文稿接收。要求行文的代擬稿應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文件審核制發的核文人員接收。接收代擬稿時,應在稿件上寫清楚接收文稿時間,并囑請送文人員留下聯系人姓名及電話號碼,同時,將核文人員的電話號碼告知送文單位。材料不全的,應暫緩接收,待補齊之后再接收。文稿如系急件,可先接收,但應告知來文單位盡快將材料補齊。

      (二)確需公司行文的應注意:辦文程序是否規范;文種、格式是否正確;是否準確、完整地體現了公司發文意圖;是否符合領導的有關批示精神;文稿的結構是否合理,語言文字、印發傳達范圍、引文、人名、地名、數字、計量單位和標點符號等是否準確規范;文稿中提出的方針、政策、措施、辦法等是否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對涉及有關部門業務事項的表述是否得到了相關部門的認可;需要協調的,列出清單,采取電話聯系、面談或召開座談會等形式,逐一協調到位。

      (三)發文程序如下:擬稿--各級負責人核準--統一編號--蓋章(簽字)--發文--備案存檔。

      4、文件傳遞工作規范

      (一)加強文件傳遞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進一步保證文件的安全、及時運轉與準確傳遞。

      (二)文件管理人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各項保密規定。不得私看文件,不得更改文件密級和收發文單位名稱,不得隱匿、扣押文件,不得利用交換公文之機搞違法活動。不準將機密信件帶到公共場所和住宅,未投遞完的機密信件(急件應及時送達),應當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內。如發生信件遺失、傳遞差錯或其他失、泄密事故要及時向領導匯報,不得弄虛作假或隱瞞不報。

      第4篇 x建筑裝飾公司重大投資管理制度

      建筑裝飾股份公司重大投資管理制度

      第一節重大投資的原則和審批

      第五十六條 對內投資決策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有效性原則,即投資項目必須保證應有的資金使用效率,以保證公司利益最大化;

      (二)成長性原則,即投資項目的實施必須與公司未來的成長要求相匹配;

      (三)能力性原則,即新上項目必須與公司可支配或可利用資源、能力相適應,以保證項目的可執行性;

      (四)自主性原則,即新項目的實施應立足于獨立自主,以保證公司資產的完整性及收益的最大化。

      第五十七條 對外投資決策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合法性原則,即公司的對外投資不能超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限制性規定;

      (二)有效性原則,即投資項目必須保證應有的資金使用效率,以保證公司利益最大化;

      (三)適量性及無妨礙性原則,即對外投資不能影響公司自身所需的正常資金周轉的需要量;

      (四)風險回避性原則,即必須充分估計項目的風險,并選擇風險――收益比最小的投資方案。

      第五十八條 公司對內投資和對外投資的審批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 程》、《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等規定的權限履行審批程序。

      (一)總經理可以根據董事會的授權行使下列職權:

      1、涉及主營業務的投資金額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的事項;

      2、公司主營業務以外的投資(不含對證券、金融衍生品種等的投資和其他風險投資)絕對金額不超過2000萬元的事項。

      (二)公司投資事項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應當經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后,方可實施:

      1、涉及主營業務的投資金額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30%的事項且單筆金額不超過5000萬元的事項;

      2、公司主營業務以外的投資(不含對證券、金融衍生品種等的投資和其他風險投資)絕對金額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0%的事項。

      (三)公司投資交易事項(公司受贈現金資產除外)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公司在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后,還應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后,方可實施:

      1、公司發生主營業務相關的對外投資金額連續12個月內累計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凈資產的50%的,且單筆金額超過5000萬元的;該交易涉及的資產總額同時存在賬面值和評估值的,以較高者作為計算數據;

      2、公司發生非主營業務相關的對外投資金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的事項。

      第二節重大財務決策程序與規則

      第五十九條 公司對內、外投資以及收購兼并項目應在總經理的主持下,由公司投資部門對項目進行充分論證,并編寫項目建議書。經總經理辦公會充分討論通過后,如在總經理權限范圍內的項目由總經理批準實施;如超過總經理權限,應報董事會討論通過后批準實施;如超過董事會權限,應報股東大會討論通過后批準實施。

      第六十條 公司資產出售、轉讓應經總經理辦公會充分討論通過后,如在總經理授權范圍內,由總經理批準實施;如超過總經理權限,應報董事會討論通過后批準實施;如超過董事會權限,應報股東大會討論通過后批準實施。

      第六十一條 公司以資產、權益為公司自身債務進行抵押、質押的,應經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后,如在總經理授權范圍內,由總經理批準實施;如超過總經理權限,應報董事會討論通過后批準實施;如超過董事會權限,應報股東大會討論通過后批準實施。

      第六十二條 公司產品銷售和原材料采購的合同,如在總經理授權范圍內,由總經理簽署,如超過總經理權限,應報董事會審議通過后簽署。

      第六十三條 公司對外舉債應經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后,如在總經理授權范圍內,由總經理批準實施;如超過總經理權限,應報董事會討論通過后批準實施;如超過董事會權限,應報股東大會討論通過后批準實施。

      第三節投資項目的程序與規則

      第六十四條 公司對外投資事項按下列程序進行:公司相關職能部門將有關投資項目的基本情況以書面形式向公司總經理報告,由經理辦公會議對該投資項目的必要性、合理性進行審查,并負責投資方案的前期擬訂、可行性分析與評估等調研工作,提出具體的財務預案報董事長/董事會/股東大會批準,經相關決策部門批準后,由董事長負責組織具體實施或者授權總經理負責組織具體實施。

      第六十五條 涉及關聯交易項目的投資其決策權限與程序還須遵守公司關聯交易相關制度的規定。

      第六十六條 凡納入公司年度投資計劃的投資項目,經股東大會決定后,原則上不再單項決策和審批,變更年度投資計劃內容和年度投資計劃外的投資項目,必須按照公司投資決策權限和審批權限逐項審批。

      第六十七條 基本建設、設備更新改造、固定資產購置、新項目等對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負責辦理立項審批手續;屬資本經營的對外投資項目,經董事會負責組織專家進行審議形成方案后,由董事會秘書負責組織辦理有關申報審批手續。

      第六十八條 對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負責組織具體實施。總經理應及時將項目實施進展情況向公司董事會匯報。

      第六十九條 對外投資項目實施管理

      (一)嚴格執行投資計劃。項目承辦部門不得擅自變更項目的規模、標準和投資總額。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時,必須嚴格按照變更設計要求和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并經董事會批準。

      (二)嚴格執行國家招投標法和公司有關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投資項目(除資本經營項目外)經批準后,由總經理負責組織實施,采取招標投標、項目法人制等形式進行管理,重大投資項目須由公司董事會、經營管理層、監事會以及有關業務部門組成招投標領導小組,嚴格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的招投標管理法律、法規及辦法,簽訂合同或協議書,明確權利和義務關系,落實投資責任和項目責任人。

      (三)資本經營的投資項目,由董事會決定組織實施,落實責任人。

      (四)公司進行委托理財的,應選擇資信狀況、財務狀況良好,無不良誠信記錄及盈利能力強的合格專業理財機構作為受托方,并與受托方簽訂書面合同,明確委托理財的金額、期限、投資品種、雙方的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等。

      第四節項目的監督

      第七十條 項目的監督考核

      (一)建立投資項目報告制度。項目承辦部門應定期以書面形式向總經理報告項目進度、質量、資金運用、前景分析等情況;公司董事會決議或股東大會決議實施的投資

      項目,總經理應當定期以書面形式向董事會報告。

      (二)建立投資項目實施過程的監控制度。職能部門通過對項目進度落實、款項清算、驗收及轉入固定資產等方面進行監控。

      (三)建立項目評估制度。項目完成后,按項目決策的權限,由總經理或董事會組織對項目規模、標準、質量、工期、資金運用、投資效益等進行評估,并形成評估報告報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

      (四)建立項目考核制度。由總經理組織按合同或協議書的規定對項目責任人進行考核,按照項目評估結果對投資決策部門或責任人進行考核和獎懲。

      (五)公司進行委托理財的,公司董事會應指派專人跟蹤委托理財資金的進展及安全狀況,出現異常情況時應要求其及時報告,以便董事會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資金,避免或減少公司損失。

      第七十一條 董事會負責組織對公司的投資項目進行年度審計并將其結果報告股東大會。

      第四章附則

      第七十二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 程》的有關規定執行。本制度與有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

      司章 程》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 程》執行。

      第七十三條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七十四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5篇 投資公司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城建投資公司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司重大事項報告工作,便于及時準確掌握并妥善處理重大事項,避免工作失誤,特制定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一、重大事項范圍

      (一)上級部門、領導以及區委、區政府交辦的重要事項及落實情況;

      (二)上級部門或區委、區政府召集的重要會議和活動情況;

      (三)經總經理辦公會安排交辦的重要工作任務落實情況;

      (四)重大項目立項、申報、建設及項目資金爭取、分配情況;

      (五)基本建設項目實施單位的確定情況;

      (六)涉及全局性的工作,如評比和表彰先進、上報重要數據資料、重要信息、重要外宣稿件等;

      (七)經費開支情況;

      (八)公司2000元以上辦公用品采購情況;

      (九)其他部門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

      (十)突發性事件、事故;

      (九)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況;

      (十)需要報告的其他重大事項。

      二、重大事項報告程序和要求

      (一)全體工作人員要認真執行工作報告制度,做到事前有請示,事后有報告,確保領導對工作進展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二)實行逐級報告制度。報告要堅持分級負責、逐級報告的原則,凡屬職權范圍的工作,要各負其責,認真落實。凡重大問題本級無權決定的,要逐級報告,不得超越權限。

      (三)凡需要報告的重大事項由報告部門或個人用書面、口頭或其他形式報告,能事前報告的事要事前報告,事前無法報告的,事后應及時補報。

      (四)凡重大突發事件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主管領導,一般事件要及時報告;可先用電話口頭報告,然后再補報文字報告。來不及報送詳細情況的,可先進行初報,然后根據事態進展和處理情況,隨時進行續報。

      (五)報告事項由責任部門審批或請示有關領導后審批。特殊情況或按規定需要上報上級部門的事項由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確定。

      (六)基本建設項目實施單位的確定,參照基本建設項目實施單位的確定程序執行,經政府采購部門同意由公司自行組織確定項目實施單位的,由開發建設部提出方案,綜合辦公室及資金財務部參與,經分管領導審核,報主要領導同意后實施。

      (七)公司2000元以上辦公用品采購需由綜合辦公室提出詢價采購方案,由資金財務部參與監督,報主要領導同意后進行采購。

      三、紀律與監督

      (一)嚴格執行《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等相關制度規定,上級負責人對下級報告的重要事項,屬自身職責范圍的要及時答復或處理,自身難以處理的,要及時上報。因自身答復不及時或處理不當或應上報而未上報的,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二)報告對象必須及時按要求如實報告,并嚴格按批復意見辦理,確實遇到困難無法辦理的要及時報告。辦結后將辦理情況向受理人寫出書面匯報或口頭匯報。未按要求報告或未按批復意見辦理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三)對因本部門或當事人原因導致未及時上報而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當事人和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四)重大事項報告情況,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督辦。

      第6篇 投資公司文書處理制度

      投資開發公司文書處理制度

      1.綜合辦公室收文后,送公司領導班子和有關部門輪閱,輪閱者必須加快文件輪閱速度,如業務上需要,可復印一份參閱。

      2.以公司或管委會名義的發文,由業務部門起草,綜合辦公室把關,按程序簽發。

      3.下屬公司或業務單位的請示件,由綜合辦公室提出擬辦意見,交相關部門承辦,由分管領導審核后,報總經理批示。

      4.對閱辦文件、下屬公司或業務單位的請示件,相關業務部門閱辦后應及時送綜合辦公室歸檔。

      5.凡參加上級召開的重要會議的文件和領導講話稿,應在一周內交綜合辦公室歸檔。

      6.經總經理批辦的文件,由綜合辦公室專人負責及時轉交有關職能部門辦理。如需復印、打印的文件,則由承辦部門按規定辦理。

      第7篇 投資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提高會議效率和會議質量,規范會議管理,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的各類會議的管理

      3 職責

      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各類會議的計劃管理、會議的籌備、組織、會務、會議記錄、總結等統籌管理。

      4 會議要素

      4.1會議地點:公司各種會議原則上安排在公司會議室召開,特殊情況另定。

      4.2會議主持人:主持人負責提出會議議題,控制會議進行的全過程,如主持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主持會議的,可委托指派專人主持。

      4.3會議召集人:召集人根據會議議題,確定會議議程、與會者,負責會議資料準備及會議通知(各種會議通知須在會議召開前二天發出)、會議簽到表及與會議有關的一切會務工作。

      4.4會議議題:指會議需解決的中心問題,由主持人負責提出、確定。

      4.5會議議程:根據會議議題、會議時間而明確列出會議議程(即會議進展所涉及的發言內容、發言人、發言時間),會議應嚴格按議程而進行。

      4.6會議記錄:會議記錄人可以是召集人或主持人指定專人,除需記錄會議外,可根據需要做好錄音、攝影、攝像等工作。會議紀要必須如實列清會議要素及會議內容,會議紀要限會議結束后一天內完成并呈報主持人審批,主持人審批會議紀要限二天內完成,后交行政人事部發文(經主持人和參會人員簽字認可后方可發文)傳遞,或根據安排作好宣傳報道。

      4.7會議經費:會議誤餐費、租場費等相關費用按《項目費用定額表》執行。

      5 會議類別

      會議分定期召開的會議和不定期召開的會議兩大類。 定期召開的會議具體

      見《公司定期召開的例會情況表》

      5 會議紀律

      6.1公司各類會議務必做到切合實際需要,做到會前有準備,會議目的、議題明確,會上有效率,會后有決議,執行會議決定事項有結果。

      6.2各部門召開的會議若與公司相關會議發生沖突,執行“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6.3會議決議實行少數服從多數、局部服從整體、下級服從上級的原則,會議未決議的事項和不同的意見,不得在會外宣揚。

      6.4涉及保密內容的會議,應嚴格采取保密措施,包括會場的選擇、與會人員的限定、文件資料的保管、會議紀要、會議信息傳遞方式等必須進保密。

      6.5 各部門召開會議需用公司會議室的,需提前一天向行政人事部口頭或書面申請,以便統籌安排會議室。

      6.6與會者不得無故缺席、退席、中途離席,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與會,須向會議召集人或主持人書面或電話請假(請假須在會議召開前一天向主持人或召集人申請),由主持人或召集人決定是否準假,經主持人或召集人允許,也可委托代理人參加會議;

      6.7與會者不準在會上談論與議題無關的事項;

      6.8與會者發言應言之有據、簡潔明了,不可道聽途說、不搞長篇大論;

      6.9嚴禁無理取鬧,嚴禁人身攻擊;

      6.10會議期間,所有通訊工具應調到無聲狀態,需征得主持人同意方可接聽電話或復機,且須簡短;

      6 會議的計劃和籌備管理

      7.1為避免會議的過多或重復,公司經常性的會議一律實行例會管理,原則上按照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納入例會管理的包括總經理辦公會、管理層月度工作例會、費用分析例會、年中工作總結會議、年終工作總結會議等。

      7.2臨時性的會議若涉及多部門或全局,應于會前三天經部門報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同意,由行政人事部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7.3所有會議的主持人、召集人、承辦單位和與會人員,必須提前做好各類會議的準備工作,包括擬定議程、提案、發言提綱、計劃草案等會議材料(會議主辦部門應在會議召開前二天發放會議資料給與會者;與會者應根據會議

      議題準備工作總結、工作計劃或其他相關資料按時參會),落實會議時間、地點、布置會場,安排茶水、食宿,準備紀念品、獎品,通知參加人員和服務人員,安排會議記錄、攝錄,落實保密、保安措施等。

      7.4會議如需邀請列席人員或新聞記者等出席,必須經總經理批準。

      7.5會上散發給公司以外人士的資料,必須經總經理批準。

      7.6邀請公司以外人士出席的公司會議,務必保證公開內容是可控的和無負面影響的。

      8 會議后的處理

      8.1 各類會議都應做好會議記錄。重要的會議和涉及多部門或全局性的會議,可根據主持人意見就會議主要精神和成果形成紀要文件,經主持人簽署后印發。

      8.2有效落實會議決定事項,貫徹實施會議精神。會議決議的有關事項的督辦,一般由主辦單位或部門負責督辦。公司全局性會議決議的督辦一般由行政人事部負責。

      相關文件:

      1、《公司定期召開的例會情況表》

      第8篇 投資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投資管理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規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以及所屬子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級員工,出差涉及事項均須按照本制度規定執行。

      第三條出差類型

      (一)當日出差:出差當日能往返者。

      1.當日出差的交通費憑乘車票據實數報銷。

      2.當日出差人員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實際需要,事先呈報權責單位核準按遠途出差辦理。

      3.短途出差原則上只允許乘坐汽車、火車硬座交通工具。

      (二)遠途出差: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

      1.當日出差的交通費憑乘車票據實數報銷。

      2.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特殊情況下采用汽車出行,一般火車超過8個小時可以選擇臥鋪出行,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四條出差審批流程

      (一)個人申請出差

      1.主管級以下人員出差應提前1-3日辦理出差申請,按要求填寫《出差審批單》注明出差時間、地點和事由,并按審批權限逐級核準后方可執行出差,并報行政部備案。

      2.主管級以上的出差須提前1-3日辦理出差申請,按要求填寫《出差審批單》,注明出差時間、地點和事由,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出差,報行政部備案。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權責部門、總經理、經理、部門主管根據業務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其部門涉及崗位人員出差。

      2.指派出差均由指派人填寫《外派單》經總經理批準后,被指派人按出差流程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時間、地點和事由,并經相關人員簽字后方可執行出差,并按照本制度執行出差費用申請、核銷事項。

      (三)其他規定

      1.員工出差時限由審批權責部門或指派人員視情況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2.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出差前可以電話和短信方式請示并經批準,出差后補辦手續。

      3.出差員工(總經理級以上人員除外)在出差前后均需到行政部和所部員考勤執行員辦理外出考勤登記和核實。

      4.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報請其所屬權責部門審核批準。

      第五條、出差費用標準及相關規定

      (一)出差時間規定

      1.出差當日12:00以前出發按1天計算;

      2.出差當日12:00以后出發按半天計算;

      3.出差當日12:00以前返回按半天計算;

      4.出差當日12:00以后返回按1天計算;

      5.此處涉及的時間以飛機、車船票等起/至時間提前/滯后2小時為準。

      (二)出差費用標準如下表:

      公司出差費用標準

      項目

      職位交通費用住宿標準出差補貼

      重點城市一級城市二級城市縣級以下城市遠途出差當日出差

      公司/部門經理實支350元/日250元/日200元/日150元/日80元/天40元/天

      業務或其他人員實支250元/日180元/日150元/日100元/日50元/天20元/天

      備注:1、上述出差補貼標準(含餐飲、通訊等費用);

      2、出差補貼標準包含路程時間;

      3、重點城市: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

      4、對于需報住宿人員,出差期間本著節約的原則,住宿費用標準原則上實報實銷,上限不得超過該表所核定的住宿標準,如超出該住宿標準,則超出部份自理;

      5、所有報銷項目需持相關票據,如確實不能提供相關票據的項,需寫情況說明及相關的證明材料方可報銷,否則不予以報銷。

      六條、出差費用的預借支、核銷流程

      (一)出差費用預借支

      1.因公出差的員工需預支出差費用的,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至財務單位按規定辦理費用預支,預支金額由財務部按出差地點及差期時間核定。

      2.出差人員亦可先行墊付出差費用,出差完畢后憑相關票據進行核銷。

      3.預借支:

      (1)所有預借支都需報總經理、常務副總審批,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并有總經理審批;

      (3)借款要及時清還,出差結束后5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4)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5)借款金額原則上限制為:普通職員借款金額在1000~2000元,主管級以上員工金額在1000~3000以內,特殊用途超過5000元等特大金額應上報到總經理須以書面形式說明原因并審批。

      (二)出差費用核銷程序

      1.核銷規定:

      (1)住宿費用按實報銷,最高不得超過本制度所訂標準,超標自付,欠標不補;由對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飲費、交通費、交際費不得重復報支。

      (2)業務交際費用額度由總經理核準,未經核準費用自理。

      (3)所有報銷項目均需憑發票等票據報銷,如確實不能提供相關票據的項,需寫情況說明及相關的證明材料方可報銷,否則不予以報銷。不得虛報、冒領,上述情形一經查出,除追回報銷款外,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以不同程度的處罰。

      (4)出差人員未經核準出差時間超過審批時間的,停留期間的涉及補貼、交通費一律不予報銷,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準后予以報銷。

      (5)本制度中涉及報銷的費用,如遇特殊情況超支須提交書面報告經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報銷;

      (6)員工出差期間原則上不得報支加班費;節假日出差的,經其所屬權責部門批準并由行政部復核后,可酌情安排補休。

      2.核銷程序

      (1)員工須在出差結束后5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差旅費的報銷工作,并向本部門負責人呈交一份'出差報告單'。

      (2)從財務部領取《報銷單》后,依財務部規定的標準粘貼相應的正式發票(補貼部份不需發票)。

      (3)填好《報銷單》的所有明細,出差人員簽字后,呈報財務部,由財務部審核并按財務報銷核決權限逐級核準。

      (4)經相關人核準后,方可到財務領取報銷費用。

      (5)涉及超出規定時間進行費用報銷的,出差費用按照所報銷金額的6折

      支付。

      第9篇 投資公司職工年休假制度

      投資開發公司職工年休假制度

      一、編制目的

      依照國務院公布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在職員工年休假的管理。

      三、休假范圍

      1.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公司職工,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2.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2.1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2.2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2.3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四、休假天數

      1.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一次集中安排;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可分二段安排;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可分三段安排。

      2.工作年限計算至上年12月31日。

      3.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五、休假方式

      1.每年二月底前,由部門經理根據部門實際、結合職工個人意愿做好本部門職工年休假的安排,報分管領導審批后,送交綜合辦公室。中層管理人員由分管領導安排,報總經理批準。高管人員由總經理安排,其中總經理年休假報東**管委會分管領導批準。

      2.綜合辦公室匯總全體職工年休假情況,編制年度職工年休假安排表,報總經理批準后公布。

      3.年度職工年休假安排表一經公布,原則上不再變動。

      4.職工要求調整職工年休假安排時間的,應提前1個月報告部門經理,由部門經理協商調整年休假時間。中層管理人員要求調整休假時間的,由分管領導予以協調安排。調整后的年休假安排應報綜合辦公室備案。

      5.因公司原因需要調整職工年休假安排時間的,由綜合辦公室提前通知本人和部門經理(或分管領導),由部門經理(或分管領導)給予相應調整。

      6.在實施年休假安排的前一個月下旬,由本人填寫《職工年休假審批表》(見附件),經部門經理、分管領導、總經理逐級審批并且安排好工作后方可休假。未經批準擅自休假或未安排好工作就休假,視作離崗曠工。休假期間應與公司保持正常聯系。

      六、待遇

      1.職工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2.因公司工作需要不能在當年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不能全部休完年休假的,經征求職工本人意見后,公司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補休未休完的部分年休假。

      3.公司經征求職工本人意見后,不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不能全部休完年休假的,除正常工資收入外,公司按照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額外支付職工相當于其日工資收入2倍的年休假工資報酬。

      4.年休假工資報酬發放標準按照東**旅游度假區管委會有關規定執行。

      七、附則

      1.公司已足額安排職工年休假,而職工本人部分或全部放棄年休假的,按自我放棄辦理,未休時間不享受任何待遇。

      2.員工如有年休假未休完,請事假時先以年休假作抵扣。

      3.綜合辦公室建立職工年休假臺帳,記錄職工年休假的相關信息。職工可查閱臺帳。

      第10篇 交通投資公司微信群管理制度

      金昌市交通投資有限公司微信群管理制度

      一、制定

      1.目的

      為更好的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聯絡,提高辦公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基本要求

      3.命名規則:部門+姓名;例如:“銷售部-張三”。

      4.嚴格保守公司機密,對業務通報、群內信息、工作內容等敏感信息嚴禁轉發給非相關人員,一經發現則按照相關條例進行處罰。

      5.領導人在群里下達的當天需要完成或者解決的問題,相關責任人必須在網絡暢通的情況下馬上予以回復確認,即使當時難以解決,也要即使在群里作出回應或給出可解決的實施辦法。

      6.如果群內成員不停從群管理、執意退群,則以警告處分,退群帶來的后果個人承擔。

      7.對于公司對外的分享信息,每人均有義務分享到朋友圈增加活動效果和公司影響力。

      8.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二、要求:

      (一)進群要求

      (二)信息發布要求

      1.務實、效率、正面,重在價值分享。

      2.倡導“干貨”分享,歡迎正能量話題討論。

      3.發布項目相關新聞。

      4.鼓勵分享時政、財經、科技等有價值信息,內容請在200字內,超過則使用鏈接分享。

      5.可以發廣告,但同樣內容僅限發布一次。

      6.嚴禁發布*反政府負面消息。

      7.允許發圖,圖片內容健康,不得有*、色情等內容,不可惡意刷屏。

      8.不提倡政治話題出現,所有管理員均有權隨時終止政治話題。

      9.晚上23:30至早上07:30休息時間段請勿群聊。

      10.每日檢查群成員,不應加入人員予以剔除。

      11.對群成員發布非本群應發容有權制止,并指導其發布相應的內容,有權終止不合時宜的話題和言語。

      12.發布負面廣告信息者警告一次,第二次再發直接清退出群。

      13.不得發布帶有煽動性、過激性的信息,違者直接清退出群。

      14.不尊重他人或故意打斷其他成員的發言,警告處理。

      15.未經群主或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拉人進群。

      三、群成員

      所有符合申請加入群資格的員工均為群成員,群成員均需要嚴格遵守國家互聯網管理法規及本制度的相關規定并接受監督;

      四、群內容要求

      群內發言規定

      禁止在群內(包括群空間各欄目)發布、傳播或從事一切含有下列與工作無關的、負面的不健康的信息與活動,凡違反以下規定者,視情節嚴重作禁言、清理出群等處理。如遇違規嚴重者,群管理員可報人資中心并依據《員工獎懲管理制度》給予違規者處罰。

      1、反對公司確定的基本原則,損害公司榮譽和利益;

      2、發表任何影響、煽動公司團隊安定、團結的言論;

      3、進行人身攻擊或漫罵、言語攻擊其他成員;

      4、惡意刷屏,或發帶有欺騙性質的言論及消息;

      5、惡意干擾群內聊天(包括但不限于聚眾挑釁滋事、濫發廣告;持續使用尺寸過大的圖片、大號字體等);

      6、非群管理員授權,禁止群內成員私自成立下屬群組,以便于群管理者統籌資源、合理分配,確保公告及發布信息的權威及正確性;

      7、嚴禁其他經管理員一致認為應禁止的活動及話題,其他事宜另行補充。

      五、附則

      本制度由綜合辦公室制定并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我公司微信群名稱:金昌市交通投資有限公司

      第11篇 投資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投資管理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的管理工作,維護正常的工作環境和工作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以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勞動紀律是職工從事集體生產勞動共同遵守的規則和秩序。它要求每個職工按照規定的時間、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應承擔的工作任務。

      第三條職工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共財產,學習和掌握業務知識和技能,團結協作,勤奮工作,全面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第四條維護和鞏固紀律,主要依靠經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紀律教育,依靠經常性的嚴格管理,依靠各級干部骨干的模范作用和職工之間的監督,使廣大職工養成高度的組織性、紀律性。

      第五條強化勞動紀律管理,是保證公司有序進行運作的基礎。各級各部門要做好對職工遵守勞動紀律的宣傳教育和日常檢查,把嚴格貫徹執行勞動紀律納入崗位職責中。

      第六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工。

      第二章職責范圍

      第六條勞動紀律管理實行公司、部門管理體系,逐級負責。行政部是勞動紀律管理的管理部門,負責對各部門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并做好記錄,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考核和通報。行政部做好公司各個部門勞動紀律的監管工作。

      第七條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第八條公司行政部對崗位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勞動紀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并制定出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

      第三章勞動紀律的內容

      第九條職工在工作時間應當做到:

      (一)不妨礙正常的組織、指揮;

      (二)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三)不睡崗、不串崗、不脫崗;

      (四)不酒后上崗;

      (五)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六)不打架斗毆,不無理取鬧影響正常工作;

      (七)不聚眾賭博;

      (八)不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九)不起哄滋事;

      (十)不準在員工中散布自由主義或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

      (十一)不準對公司的一些臨時規定存在某種抗議的情況。

      第十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查證屬實,對其通報批評或警告。

      (一)上班遲到、早退,有事、有病不請假,無故曠工半天的;

      (二)工作不能盡職盡責,消極怠工,經常脫崗、串崗或從事與工作無關事情的;

      (三)工作中不服從領導的指揮和分配,不服從調動,不按期到新崗位報道的;

      (四)醉酒上崗不聽從領導和同事勸阻的;

      (五)無意泄露公司的機密,未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六)員工之間不能相互尊重、拉幫結派、搬弄是非、造謠中傷、損人利己、破壞團結,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七)因個人原因造成公司財產損壞,但未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八)不以公司大局為重,不注重個人的形象、行為,工作場所大聲喧嘩、吵鬧、爭執,造成惡劣影響的;

      (九)隨地吐痰、亂扔煙頭及雜物,污染環境衛生且屢教不改的;

      (十)浪費公物或公物私用,經查證屬實的;

      (十一)經常穿短褲、拖鞋上班,工作期間不注意個人的儀表、著裝整齊干凈,領導和同事多次勸阻無效的;

      (十二)因安全意識淡漠,給公司造成輕微損失的;

      (十三)其他與上述情形相似的。

      第十一條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視情況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經濟處罰:

      (一)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工作任務的;

      (二)無不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三)玩忽職守,違反公司規定,或者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員工生命和身體健康受到傷害和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

      (四)工作不負責任,損壞公司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財資,損公肥私,使公司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

      (六)有其他違法亂紀行為的;

      (七)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八)職工有上述行為,情節特別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第十二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查證屬實,予其解除勞動合同。

      (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連續曠工5日的。一個月內累計曠工10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15日的;

      (三)不服從領導的管理,無理取鬧,目無法紀、打架斗毆,影響公司正常的辦公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的;

      (四)工作不盡職盡責、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在別處兼職,從事競業或其他參與有損公司利益的經濟活動,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六)酗酒鬧事給公司或他人造成經濟損失,情節惡劣的;

      (七)違反公司的保密制度,故意泄露公司的機密,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

      (八)明知不可為確又利用公司的資源謀取個人私利的或收受他人賄賂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九)為泄私憤,盜竊、侵占或者故意損毀公司財產,情節惡劣的;

      (十)不遵守交通法規,不聽領導和同事的勸阻,酒后駕駛公司的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十一)其他與上述情形相似,情節惡劣的。

      第十三條處分的目的:嚴明紀律,規范管理。

      第十四條處分的原則:依據事實,懲責相當。

      第十五條對職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行政警告,記過,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依據懲責相當的原則給予一次性罰款。

      第十六條處分條件

      (一)不執行上級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二)消極怠工,無故不參加學習、工作等;

      (三)經常遲到、早退、無故曠工或者逾假不歸的;

      (四)弄虛作假,欺上瞞下,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的;

      (五)違反公司管理制度,起哄滋事、聚眾賭博等妨礙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打架斗毆或者聚眾鬧事的

      ;

      (七)在員工中散布自由主義及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的;

      (八)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造成責任事故或者其他損失的;

      (九)違反公司保密規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的;

      (十)工作失職,造成公司財物丟失的;

      (十一)盜竊、詐騙公私財物的;

      (十二)挪用、隱瞞、私分公款公物或者在其他方面違反財經紀律的;

      (十三)其他方面違反紀律,其性質、情節同上列違紀行為相當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行政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情節嚴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降職(級)或開除處分。

      第十七條對職工給予辭退和開除處分,須經部門經理提出,由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給予職工降級的處分,降級的幅度一般為一級,普通員工降為試用期員工,薪酬按照試用員工薪酬計算,試用期不超三個月。

      第十八條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會議充分討論,允許受處分者本人進行申辯,慎重決定。

      第十九條實施處分的程序

      (一)由行政部組織或者承辦部門負責,對違紀者的違紀事實進行查證,并寫出書面材料;

      (二)召開會議,研究決定對違紀者的處分,會議必須有公司總經理參與;

      (三)根據會議決定,由行政部實施處分。

      第二十條處分決定宣布前,應當聽取受處分者本人意見。在批準職工的處分以后,如果受處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處分以后一周內,向行政部提出書面申訴。但在未作出改變原處分的決定以前,仍然按照原處分決定執行。

      第四章考勤管理和請假管理

      第二十十條考勤管理:公司所有員工每日均需打卡上下班,不能按時打卡的,應事先向考勤員說明原因。上下班時間按公司通知執行。

      第二十二條考勤獎懲:公司所有員工考勤按月計算出勤率,每月未發生任何缺勤現象的,計全勤獎,每月獎勵200元。

      第二十三條請假管理:公司所有員工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請假的,應先向本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并到人事部領取假條填寫。凡未請假或請假不準未到者,以曠工論處,曠工一日扣發100元工資。

      第二十四條公司實行國家統一的法定節假日。

      第二十五條具體實施辦法參照'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罰款以現金的形式當場繳納。所有罰款將作為員工活動經費,經營運總監審批后使用。

      第五章領導責任和紀律監察

      第二十七條各部門領導負有維護紀律的直接責任。

      行政部和財務部作為公司的職能部門,應當以身作則,嚴于律己,嚴格遵守和執行紀律;各部門領導對發現違紀行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應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對帶頭違反紀律的,應當從重給予處分。

      第二十八各部門領導必須按照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嚴明紀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屬嚴重違紀的,負領導責任,應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如本規定與國家法律法規有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三十條本規定修改及解釋權歸廣東融英財富管理有限公司。

      第12篇 某某城建投資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某城建投資公司公章管理制度(試行)

      一、總則為規范和明確公司公章制作、變更、銷毀、保管、使用程序,保證公司管理有章可循,維護公司的利益,防止因公章管理不當造成意外事件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 適用范圍適用于“貴陽白云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公章使用規范。

      三、 相關職責公章保管人為綜合辦公室負責人,負責公章相關日常管理,包括:

      1.公章的安全保管,規范使用。

      2. 設立公章使用登記臺帳。

      四、 公章使用審批人董事長及部門分管領導。

      五、 相關規定

      (一) 公章的使用程序使用公章時,經辦人經需報部門分管領導及以上公司領導同意,并在使用公章時至綜合辦公室登記備案。

      (二) 公章的制作程序

      1.公章如因使用頻繁造成字跡不清晰、損壞的,或因工作需要變更的,由綜合辦公室提出《公章制作/變更申請》,經總經理辦公會同意后方可重新制作公章。

      2. 公章的刻制,必須符合國務院頒布的有關公章刻制的規定,并到公安局辦理相關手續。

      (三) 公章的銷毀程序

      1.公章因損壞或過期需要銷毀的,綜合辦公室負責提出《公章銷毀申請》,報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后,再按國家相關規定對公章進行銷毀。

      2. 公章銷毀后,綜合辦公室要進行公告及相關登記存檔。

      (四) 公章管理的其他要求:

      1.公章需指定專人保管,保管人應妥善保管公章,不得轉借他人,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報告,遺失人應承擔相應責任,造成重大損失的,公司有權無條件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 公章保管人發生職位異動時,必須進行公章及其使用情況的交接工作。

      3.公章保管人應對蓋章對象予以核對,經核對無誤后方可蓋章,否則不予蓋章。

      4. 公章一般不得攜帶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況,需攜帶公章外出,申請人應填寫《公章外用申請單》,經董事長批準后,原則上由公章保管人攜章隨同,但如公章保管人不能隨同的,須由部門負責人出面到公章保管人處領取公章,且當天必須歸還。

      5. 以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協議、訂購單及對外的重要文件等,由各專業人員審核,公司部門分管領導及以上領導批準后方可蓋章。

      6. 私人取物、取款、掛失、辦理各種證明、需用公司介紹信或證明時,申請人應填寫《公章使用申請單》,由分管副總經理及以上領導簽字同意后蓋章。

      7. 對已調出、解除、終止勞動關系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必須持有效證件材料,填寫《公章使用申請單》,經分管副總經理及以上領導簽字同意后蓋章。

      8. 公司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蓋章,如特殊情況需開具時,必須經董事長批準,經辦人持空白蓋章外出辦事后,必須向公司匯報使用情況,未使用的要交回。

      9. 《公章外用申請單》作為使用公章的憑據,公章保管人要妥善留存,定期整理歸檔,以備查詢。

      六、 附則本制度經公司領導審批后,自下發之日起實施,公司任何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本管理程序使用公章。附表:

      1.公章外用申請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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