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建筑公司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實現公司所確定的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所屬各部門和個人在從事接觸粉塵、電氣焊、油漆作業等有毒有害作業時應執行本制度。
第三條 職業病的防治工作要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各事業部應當為員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員工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第二章 職業危害的定義及范圍
第四條 職業危害的概念
職業病:是指企業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職業病危害:是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有害因素。
第五條 公司業務涉及范圍內職業病危害種類為以下六類
一、生產性粉塵的危害:在作業中開墻洞、地溝、石材加工及機房作業打膨脹螺栓孔時,可產生大量的礦物性粉塵,長期吸入可發生矽肺病;
二、缺氧和一氧化碳的危害:在地下室、人井等作業時,由于作業空間相對密閉、狹窄、通風不暢,特別在此環境內使用內燃機和燃燒器,耗氧量極大,又因缺氧導致燃燒不充分,產生大量一氧化碳,從而造成作業人員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三、有機溶劑的危害:作業過程中常接觸到油料、油漆、化學溶劑等多種有機溶劑,這些溶劑的沸點低、極易揮發,在使用過程中揮發濃度過高,易發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四、焊接作業產生的金屬煙霧危害:在焊接作業時可產生多種有害煙霧物質,電氣焊使用的錳焊條,除產生錳塵外,還可產生錳煙、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長期吸入可導致塵肺及慢性中毒;
五、生產噪聲的危害:作業中使用機械工具可產生較強噪聲,長期接觸噪聲可損害職工的聽力;
六、高溫作業的危害:長期的高溫作業可引起人體水電解質紊亂,損害中樞神經系統,可造成人體虛脫,昏迷甚至休克。
第三章 職業危害的防護措施
第六條 作業場所防護措施
一、各事業部應根據本部門的具體情況識別、確定本部門的職業病危害種類,制定相應的防治措施;
二、在確定的職業危害作業場所的醒目位置,設置職業病危害告知警示標志;
三、施工現場在進行有大量粉塵作業時,應配備行之有效的降塵設施和設備,對施工地點和施工機械進行降塵;
四、在地下室、人井等封閉的作業場所作業時,要采取強制性通風措施,配備行之有效的通風設備,進行通風,并派專人進行巡視;
五、對從事高危職業危害作業的人員,工作時間應嚴格加以控制,并有針對性的急救措施。
第七條 個人防護措施
一、加強對作業人員的職業危害教育,提高認識,了解其危害,掌握職業病防治的方法;
二、接觸粉塵作業的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盡采取措施降低粉塵的濃度,并正確佩帶防塵口罩;
三、從事與有機溶劑接觸作業的作業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作業前要檢查作業場所的通風是否暢通,通風設施是否運轉正常,作業人員在作業中要正確佩帶防毒口罩;
四、電氣焊作業操作人員在作業中應注意施工作業環境的通風或設置局部排煙設備,使作業場所空氣中的有害物質濃度控制在國家衛生標準之下,在難以改善通風條件的作業環境中操作時,必須佩帶有效的防毒面具和防毒口罩;
五、進行噪聲較大的作業時,作業人員要正確佩帶防護耳罩,并減少在噪聲環境下作業的時間;
六、長期從事高溫作業的作業人員應減少工作時間,注意休息,保證充足的飲用水,并佩帶好防護用品。
第八條 采購設備和材料,應優先采用有利于職業病防治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工藝、新技術的設備和材料,對確實需要使用存在有職業病危害設備和化學材料的,應該注明其成份、性能、安全操作規程、維護和使用方法,并應提供相應的防護和應急措施。
第九條 從事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應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定期進行身體健康檢查,公司應將檢查結果告知本人,并將體檢報告存入檔案。
第十條 禁止有職業禁忌的職工從事有職業危害的作業,禁止安排孕、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
第十一條 各單位要把職業危害列入安全生產檢查的重要內容之一,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促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措施的落實。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制度頒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北京建筑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2篇 鐵道建筑總公司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中國鐵道建筑總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工作,提高全體員工安全生產意識和素質,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企業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管理規定》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中國鐵道建筑總公司所屬各級建筑施工企業和直管項目。
第三條 總公司所屬各級建筑施工企業和直管項目必須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制度,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工作,普及安全知識,倡導企業安全文化。
第二章各級管理人員安全教育
第四條 各級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項目經理必須參加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教育,每年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少于24學時。
第五條 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參加政府有關部門或總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取得相應的崗位合格證后方能任職,每年必須接受安全專業技術培訓,時間不少于40學時。
第六條 其他管理人員、專業工程技術人員每年需要接受安全教育,相關培訓由總公司勞動保障部和安全質量管理部組織實施。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第七條 項目安全員的安全教育由總公司勞動保障部和安全質量管理部組織實施。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第三章 工程項目經理部作業人員安全教育
第八條 工程項目經理部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包括:新工人入場三級安全教育、施工人員轉場安全教育、施工人員變換工種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班前安全講話、安全活動、應急預案演習、環境保護教育、衛生防疫及緊急救護教育、其他性質的安全教育等。
第九條 新工人入場三級安全教育
新工人(包括合同工、協作隊伍施工人員、實習代培人員)入場必須進行工程公司、工程項目、作業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作業。
1、三級安全教育的時間為:工程公司級安全教育時間為8學時,工程項目級安全教育時間為15學時,班組安全教育時間為20學時。工程項目可根據工程規模及特點對各級安全教育時間作適當延長。
2、三級教育的基本內容有:
1)工程公司級(新工人到工程公司報到)教育:
①新工人入場教育意義和必要性;
②建筑施工特點,以及建筑施工中勞動者安全施工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及影響;
③建筑施工中相關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
a、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刑法、勞動法相關內容;
b、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c、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處理規定相關內容,工傷及事故分級方法;
④公司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細則;
⑤建筑施工時,容易發生的慣性傷害事故及其預防基本知識。
2)工程項目級(新工人被分配施工隊)安全教育內容:
①建筑安裝施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相關內容;
②建設工程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細則;
③工程基本情況和必須遵守的安全事項;
④施工用危險化學物品的用途,防毒知識、防火、防煤氣中毒知識;
⑤各類管理制度、規定:
a、工地安全制度。
b、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臨時用電、機械等基本標準;
c、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d、特種作業人員勞動安全管理辦法;
e、地區建筑施工人員安全生產須知;
f、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
g、國家、部委有關安全生產標準;
h、工程基本情況和必須遵守的安全事項;
i、施工現場環境保護措施。
3)班組級(新工人分配到班組)教育內容:
①本班組生產工作概況,工作性質及范圍;
②新工人從事生產工作性質,必要的安全知識,各種機具設備及其安全防護設施性能和作用;
③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④容易發生事故部位及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要求;
⑤《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及建筑安裝施工安全操作規程相關內容。講解內容力求詳盡。
a、班組安全生產基本要求;
b、牢固樹立“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思想;要有較強的自我保護意識,不能只顧干活不顧安全;
c、積極參加安全活動,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章制度。對不安全作業要主動提出改進意見;
d、必須熟悉施工要求,作業環境,認真執行安全交底,不蠻干;
e、對沒有安全交底任務,有權拒絕接受,并有權抵制違章指令;
f、發揚團結友愛精神,互相關照,制止他人違章行為;
g、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戴好安全帽,高處作業掛好安全帶,使用手持的移動式電動工具穿好絕緣鞋,戴好絕緣手套;
h、熟悉所使用工具性能、操作方法,作業前和作業中注意檢查,不帶病運轉,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經修復后再用;
i、維護生產現場一切防護措施,不得任意拆改,如腳手架、護身欄、孔洞防護等,若必須改動時,須經有關人員批準;
j、機電設備發生故障,自己不得拆動,須報告機電人員處理;
k、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報告,保護好現場。如實向調查人員匯報事故情況。
工程公司級和工程項目級安全教育考核由工程公司勞動保障部、安全質量部和工程項目經理部共同組織、命題、閱卷、建檔。
第十條 轉場安全教育
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人員轉入另一個工程項目時必須進行至少12學時的轉場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
1、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狀況及施工條件;
2、施工現場中危險部位的防護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3、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體系、規定及制度。
轉場安全教育由工程公司安全質量管理部門和工程項目經理部安全質量部共同組織、命題、閱卷、建檔。
第十一條 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凡改變工種或調換工作崗位的工人必須進行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變換工種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教育考核合格后方準上崗。
變換工種教育內容包括:
1、新工作崗位或生產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
2、新工作崗位必要的安全知識,各種機具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
3、新工作崗位、新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新工作崗位容易發生的事故及有毒有害地方;
5、新工作崗位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普通工種需轉變為特種作業人員的,嚴格執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變換工種安全教育由工程公司勞動部門、安質部門和工程項目經理部共同組織、命題、閱卷、建檔。
第十二條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
1、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準獨立作業。
2、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及復審等工作嚴格執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3、在中國鐵道建筑總公司范圍內從事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培訓,經考試合格后,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
4、在選擇分包隊伍之前,必須要求分包隊伍提供一定數量持特種作業操作證人員,并保證這些人員一定進駐工程項目。項目需測算所需特種作業人員的最少人數。在評價合格分包商時,分包隊伍擁有特種作業人員情況作為考核必要條件;分包隊伍進場后,項目必須對此項工作進行驗證。
5、禁止任何單位使用無特種作業操作證人員進行特種作業獨立操作,違反規定的,根據政府主管部門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6、特種作業人員要持證上崗,不得從事其操作證限定范圍外的特種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有缺張少頁、涂改、偽造及操作人員轉借或超越范圍使用情況,一律將證件收繳作廢。
7、特種作業人員在安全生產和預防事故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其所在單位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8、對從事特種作業人員要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每月不少于2學時。
9、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內容包括:
1)特種作業人員所在崗位工作特點,可能存在的危險、隱患和安全注意事項。
2)特種作業崗位安全技術要領及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
3)本崗位曾發生的事故案例及經驗教訓。
第十三條 班前安全講話
1、各作業班組長于每班工作開始前(包括夜間工作前)必須對本班組全體人員進行不少于15分鐘的班前活動交底。
2、班組長應將安全活動交底內容記錄在專用的記錄本上,交底完成后,各成員在記錄本上簽名確認。
3、班前安全活動交底內容應包括:
1)本班組安全生產須知;
2)本班工作中危險點和應采取的對策;
3)上一班工作中存在的安全問題和應采取的對策。
4、遇有特殊季節或危險性較大的作業前,專業工程師應參加班前安全講話并對工作中應注意的安全事項進行重點交底。
5、工程項目安全部門應加強對各班組班前安全講話情況監督和檢查,每周應對班前安全講話記錄本進行檢查并及時進行講評。
第十四條 安全活動
1、工程項目根據需要定期(周、旬、月)在開始工作前應對全體在崗工人開展至少1學時的安全生產及法制教育活動。
2、安全活動可以采取看錄相、聽報告、分析事故案例、圖片展覽、急救示范、智力競賽、熱點辯論等形式進行。
3、安全活動由安全值班領導或隊、工長(或專業工程師)組織,并做好記錄。工程項目安全部門協助教育,并進行監督、抽查。
4、工程項目應撥出專款用于安全活動有關費用支出。
5、工程項目主要負責人應在每次活動時對上一階段安全生產情況進行講評。
6、安全活動內容:
1)上一階段安全生產形勢、存在問題及對策;
2)最新安全生產信息;
3)重大和季節性安全技術措施;
4)本階段安全生產工作重點、難點和危險點;
5)本階段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要求。
第十五條 其他安全教育活動
工程項目需定期開展消防保衛演習、環境保護教育、衛生防疫及緊急救護教育活動,原則上此類活動可放在周一安全活動中進行。教育內容包括:
1、國家及地方有關消防、治安保衛、交通的法律法規;國家及地方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國家及地方有關防疫衛生、傳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規;緊急情況處理程序;緊急救護基本常識;
2、項目部有關消防保衛、交通、環境保護、衛生防疫方面要求;
3、消防知識培訓;
4、衛生防疫、緊急救護知識培訓;
5、消防演習。
第十六條 其他性質的安全教育
工程項目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時,項目技術負責人及安全總監應提請項目經理及時安排有關部門和人員對施工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時間不少于2學時。
1、因故改變安全操作規程;
2、實施重大和季節性安全技術措施;
3、更新儀器、設備和工具,推廣新工藝、新技術;
4、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機械損壞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5、出現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產環境發生了變化。
第十七條 工程項目部可根據自身需要或地方政府要求適當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
第四章 組織管理
第十八條 各級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對本單位安全教育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十九條 項目經理對本工程項目安全教育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二十條 總公司勞動保障部和安全質量管理部負責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條 安全教育工作應納入總公司培訓教育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計劃,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應予保證。
第二十二條 項目部應建立、健全班前教育、事故教育、安全活動日(周、月)等項安全教育制度。
第二十三條 總公司應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檔案。安全教育檔案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管理或實行分級管理。
第二十四條 總公司對于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方面做出成績的單位的個人,應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五條 總公司安全質量管理部負責對各單位安全教育制度、教育內容、組織實施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章 罰 則
第二十六條 凡未按本規定進行安全教育的,由總公司安全質量管理部責令改正,并可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凡未按本規定進行安全教育而造成職工傷亡事故或嚴重職業危害的,由總公司安全質量管理部按有關規定從重處罰。
第二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無理阻撓總公司安全質量管理部及其安全監察人員行使監督檢查權的,按有關規定處罰。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總公司各級雇傭的合同工、臨時工、勞務工,及總承包模式下管轄的分包隊伍,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由總公司安全質量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3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建筑十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1、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現根據建設部《建筑業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的要求結合項目實際,制定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2、項目部職工必須定期接受安全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
3、項目職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
(1)項目經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2)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按照建教(1991)522號文《建設企事業單位關鍵崗位持證上崗管理規定》的要求,取得崗位合格證書并持證上崗外,每年還必須接受安全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3)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4)特殊工種(包括電工、焊工、架子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人貨兩用電梯司機等)在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每年仍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5)其他職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6)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4、新進場的工人,在接受公司級安全培訓合格后,還必須接受本項目部進行項目、班組的二級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1)項目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現場環境、工程施工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訓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2)班組安全培訓的主要內容是: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5、項目部與各班組負責人必須針對施工作業和施工特點,及時抓好對在場職工冬雨季及節假日前后安全生產教育,做到不違章操作。
6、項目部必須建立職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沒有接受安全教育的職工,不得在施工現場從事作業或管理活動。
7、項目部必須制訂年度職工安全培訓教育計劃,報公司(分公司)備案。
8、項目經理、安全員、技術員和其它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由項目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管理機構組織實施;一般職工待崗、轉崗、換崗、,職工重新上崗前以及新進場工人的安全培訓教育由項目部自行組織培訓。
9、職工安全培訓,應當使用經建設教育主管部門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門統一審定的培訓大綱和教材。
第4篇 x建筑公司分包方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分包方管理制度
1.目的
在選擇分包方時,應具備有滿足工程質量要求的能力,還應符合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以及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以保證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目標、指標的實現。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經公司選擇并簽定分包合同的勞務分包方和工程分包方管理。
3.相關文件和術語
gb/t24001-2004 環境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8001-2001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
gb/t19001-2000質量管理體系 要求
勞務分包方是指承攬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施工分包企業。
工程分包方是指向承包方承攬建設工程施工的專業分包企業。
4.職責
4.1責任部門
本制度的主責部門是經營經營預算部,其職責為:
4.1.1負責程序文件的編制及分包方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資格的審查,選擇符合要求的勞務分包方;
4.1.2負責錄用分包方的審批;
4.1.3負責建立分包方信息檔案。
4.2相關部門
4.2.1公司經營經營預算部
負責建立工程分包方臺帳;負責審定由項目經理部與工程分包方所簽定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協議書或合同。
4.2.2項目經理部
參與分包方選擇、評價,并與分包方簽定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協議書。負責對分包方在施工過程中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情況的監督管理,及時將分包方情況反饋到經營經營預算部、工程部等有關部門。
5.工作程序
5.1需要選擇分包方時,公司經營經營預算部召集工程部、辦公室、項目經理等參加招標。
5.2經營經營預算部審查分包方是否取得iso19001、iso14001認證,是否通過了職業健康安全認證,企業安全資質證是否在有效期內,以往質量、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業績、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等,優先選擇已通過iso19001、iso14001和職業健康安全認證的分包方。
5.3如外地工程路途遙遠或經營經營預算部因其他情況無法參加時,由項目經理對分包方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資格進行審查,并將初審合格的分包方名單和有關資料報公司經營經營預算部審批。
5.4審核合格的分包方要在項目進行試施工,項目經理部對其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執行情況進行評價,確保符合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要求。
5.5分包方經驗證合格后,由經營經營預算部與其簽訂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協議書,協議書由項目經理、分包方負責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蓋章。協議中必須明確雙方的質量責任、安全責任及環境責任,并且由項目部將公司的有關要求通報給分包方.
5.6公司經營經營預算部將合格分包方的名單整理下發,被評價為合格分包方的其它項目經理部錄用時不必重新評價,只將相關資料報公司經營經營預算部備案
5.6分包方要提供施工人員的花名冊交工程部備案。
5.7簽訂協議后,分包方要在正式施工中認真履行,接受項目經理部各級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5.8當分包工程完工后,公司生產經理要組織經營經營預算部、工程部、辦公室等相關部門對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協議書履行情況進行評審,經營經營預算部保存評審記錄
第5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工作是保證安全生產的手段,為確保安全生產指標的完成,本著防患于未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結合本公司現狀制定以下制度。
一、安全檢查內容
以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為依據,檢查各專業工種班組在施工現場安全作業、文明施工,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三寶使用”及“四口保護”,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和施工機具,劃分優良(80分以上),合格(70分以上),不合格(69分以下)三個等級,作為評價各專業工種班組的施工現場安全操作。重要項目的檢查,各對應專業班組在基坑支護、模板安裝、腳手架搭設、物料提升機安裝和各種機械設備安裝完畢后,要經現場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和專職安全員的檢查驗收,再經公司安全科驗收合格后方準移交使用,并辦理改簽證手續,確保安全責任。公司每年組織不少于4次的安全大檢查:1.一月份著重對施工現場的機械維護保養和臨時用電安全防護情況進行檢查。2.四月份著重對施工現場腳手架、現場文明施工及安全防火等情況進行檢查。 3.七月份著重檢查防暑降溫、防汛、防雷電等安全防護措施。4.十一月份著重檢查工地防寒、防凍、防煤氣中毒,并結合全年任務指標進行驗收評比。
二、各項目部應每月根據自己的施工現場、駐地及不同季節的工作任務進行檢查,及早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三、各作業班組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每旬檢查一次的制度,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對難于治理的應及時上報。
四、各項目部在機械設備進場時應加強檢查驗收力度,以保證機械設備正常運行。
五、公司根據季節和上級要求將采取不定期檢查制度,檢查小組由總工室、安全部、工程部、勞動人事部等組成。
六、安全檢查中查出中的隱患要進行登記,并發隱患整改通知書給責任人,引起整改人員重視。對有即發生事危險的隱患,安全員應責令停工,被檢查班組必須立即整改。對于班組長違章指揮的作業行為,工地專職安全員可以當場指出進行糾正,對性質嚴重的給予通報批評,必要時給予行政處分及罰款。被檢查的班組對查出的隱患,應立即研究整改方案,進行“三定”(即定人、定時間、定措施),立即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要及時通知項目部,由工地專職安全員復查,經復查驗收認定隱患消除后,此事方為結束.
第6篇 建筑工程公司技術交底制度13
建筑工程公司技術交底制度(十三)
第一條、施工組織設計審批后,項目經理在開工前召集項目全體施工管理人員召開施工組織設計交底會議,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介紹工程特點、難點、主要施工方法、施工進度、施工平面布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其它項目管理措施以及現場規章制度等。
第二條、技術交底應結合具體操作部位細致、全面地進行,同時以書面形式交底,要求字跡清楚、內容完整,并具有針對性。不同部位、不同工藝、不同工種、季節性施工均要分別予以交底,并要有交底人、被交底人,單位工程負責人簽字。
第三條、針對特殊工序要編制有針對性的作業指導書,每個工種,每道工序應進行各級技術交底。各工種班組長接受交底后,應組織工人進行認真討論,保證施工意圖正確無誤地得到貫徹。
第四條、未經技術交底的分部分項工程不得任意施工。
第7篇 建筑設計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設計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第一節 員工招聘管理制度
1、員工來源面向全國,重點在深圳
2、招聘方式:
方式一: 各部門負責人向行政部提交職位空缺信息表→行政部向媒體發布招聘信息→行政部跟進、初選并反饋給相關部門→部門初選→行政部約定面試時間→行政部、部門共同面試→部門定人選并通知行政部→行政部通知個人上班試用,并辦理試用手續;
方式二: 各部門自行選定的員工通知行政部→行政部通知個人上班試用,并辦理試用手續;
方式三: 個人自薦或公司員工推薦→行政部核實部門崗位空缺→行政部、部門共同面試→部門負責人定人選并通知行政部→行政部通知個人上班試用,并辦理試用手續;
3、招聘信息發布渠道:
人才招聘網、公司網頁、報紙及電視廣告、人才市場招聘信息欄、其它
4、應聘人員通過電腦網絡、信函、傳真和現場投送等方式傳遞的應聘資料,由行政部負責收集整理,進行分類和初步甄選,交用人部門復選。
5、面試小組由行政部和用人部門共同組成,不得少于2人。
第二節 員工試用、轉正、調動、離職
一、試用:
1、 面試合格后,由行政部統一安排員工入職時間及入職手續的辦理:員工上班第一天應填寫《聘用人員人事檔案表》,提交個人簡歷、學歷證明、資質證明、獎勵證明、近三個月體檢表等。對于資料提供不全者,行政部應負責跟進,督促其盡快辦理,對于有意拖延或拒絕辦理的,行政部應通知部門負責人并上報總經理,超過一個月未辦理手續的,行政部可以建議辭退;
2、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對于工作能力表現突出且無不良考勤記錄的員工,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但不少于一個月,由各部門負責人審批并報總經理審定后,交由行政部備案;對于不能勝任試用崗位,又無其它崗位可以調換的,或嚴重違反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的,或人際關系較差且嚴重影響團隊合作的員工,予以辭退;
二、轉正:
試用期滿,由員工提出書面的轉正申請,經部門負責人、行政部審批并由總經理審定后,由行政部辦理轉正及辦理《員工勞動合同》簽定手續;
三、戶籍調動:
《員工勞動合同》簽定后,員工可申請戶籍調動,填寫《戶籍調動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批準、行政部同意、總經理審定后由行政部根據員工個人需要為其辦理接收,或上集體戶口,或人事檔案的調動等手續;凡要求戶籍調動的員工需在申請之日起與公司簽定三年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未滿而離職(包括請辭、自動離職、開除)的員工需付清公司為其調入公司所支付的所有費用3000元(大寫:叁仟元)。三年合同期滿后,勞動合同的簽訂及離職手續與其他員工等同辦理。
四、離職:員工離職分為辭退、請辭、自動離職、開除四種
1、辭退: 下列情形予以辭退
①拒辦入職手續者;
②試用期內無法通過考核者;
③提供虛假證明者;
④員工無法適應崗位發展要求,又無其它崗位可選擇者;
⑤公司因經營情況不佳而裁員時;
⑥依據本制度其它條款予以辭退者;
部門負責人批準,由行政部提前30天書面向被辭退者提出;被辭退人可以選擇在這30天內繼續按考勤制度要求上班,然后再辦理離職交接手續,也可以選擇立即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合同期內的員工被辭退時,公司補償被辭退人自離職日開始一個月工資;
辭退程序:
行政部負責人將蓋有公章和總經理簽名的'離職申請、審批、交接表'交于被辭退人→辦理崗位交接→辦公交接(辦公用品、固定資產、圖書歸還、鑰匙、證照印章、文件檔案、技術資料等)→到行政部核定工資(當月按實際工作天數計,另補發一個月工資)、獎金、保證金、公司代付的費用→到財務部辦理借款、報銷款、保證金的核定手續→到行政部辦理人事檔案注銷→到財務部領款→行政部辦理人事檔案調動手續(或有);
拒不依以上程序辦理的,財務部不與清算,且按曠工處理;
2、請辭:
合同期內的員工若欲終止合同,可以請辭,主辦、專業負責人以下級別須提前30天提出;主管、項目負責人以上級別須提前60天提出;部門經理、主任工程師以上級別須提前90天提出;流程如下:
填寫'離職申請、審批、交接表'→辦理崗位交接→辦公交接(辦公用品、固定資產、圖書歸還、鑰匙、證照印章、文件檔案、支票等)→到行政部核定工資(按實際工作天數)、獎金、保證金、公司代付的費用→到財務部辦理借款的、報銷款的核定手續→部門負責人、行政部、總經理審批→到行政部辦理人事檔案注銷→到財務部領款→行政部辦理人事檔案調動手續(或有);
拒不依以上程序辦理的,財務部不與清算,且按曠工處理;
3、自動離職:
指員工未辦理任何請辭手續而拒不上班的。對于自動離職人員,公司有權不發當月工資及所有未發獎金、不退保證金、不辦理人事調動手續,并視公司損失情況決定是否采取民事或及刑事的法律措施,并且行政部發文通告、歸檔;
4、開除:
由于主觀故意或過失造成或即將造成公司經濟的、法律的、名譽的損失的員工,公司予以開除,公司不發當月工資及所有未發獎金、不退保證金、同時,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賠償或及刑事責任:
行政部發文通告→責令被開除人按請辭程序辦理辦公交接手續(工資、獎金、保證金凍結)→拒不辦理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三節 員工薪酬體系
第四節 員工績效考核、晉降級、獎懲制度
一、績效考核:
1、技術人員及技術管理人員
⑴ 每季度進行一次績效考核,根據每個項目完成情況,由項目負責人、室主任、部門負責人,在項目責任表后附加每個成員的項目考評,作為季度績效考核的依據;
⑵ 由室主任,部門負責人對各設計人員進行綜合考評;
⑶ 由部門負責人及技術委員會對室主作,主任工程師級別以上人員進行綜合考評。
⑷ 年終績效考核根據每年元月初,由室主任以上技術管理人員提交年度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作為年度績效考核的綜合考評依據;
2、行政、財務、營銷人員
⑴ 部門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在每季度第一個月提交季度工作計劃和每年元月提交年度工作計劃,作為季度綜合考評和年度綜合考評依據;
⑵ 季度獎發放前填寫各級人員季度考評,作為綜合考評依據;
⑶ 行政、財務、營銷負責人負責填寫主管以下人員考評,其本人及以上職別人員考評由董事會負責;
3、項目考評與季度考評為簡評,員工如出現較大過失可設定季度獎折減系數和行政處理意見;
4、綜合考評是員工年終獎、行政獎懲的重要依據,考評結果應確定年終獎折減系數和行政獎勵意見;
二、晉、降級
1、項目負責人及以下技術崗位晉、降級由部門負責人批準,行政部辦理,總經理審定;
2、主任工程師以上技術崗位晉、降級由部門負責人推薦、技術委員會批準,行政部辦理,總經理審定;
3、員工職稱評定由行政部依據國家相關規定組織辦理;
4、其他行政與技術的管理崗位晉、降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三、獎勵、處罰
1、獎勵方式分為以下兩類:
⑴ 行政獎勵:通報表揚、提前轉正、晉級(行政或技術)、優秀員工獎等;
⑵ 經濟獎勵:發放獎金、物質獎勵、公費活動等(數量由部門或技術委員會批準);
2、處罰方式分為以下兩類:
⑴ 行政處罰:口頭警告、書面警告、降級、辭退或開除等;
⑵ 經濟處罰:罰款、賠償損失等(數量由部門或技術委員會批準);
3、晉、降級程序
⑴ 提擬:部門負責人或技術委員會提出獎懲意向,負責填寫《員工獎懲申請表》表述獎懲理由及獎懲辦法;
⑵ 核準:由行政部核準;
⑶ 審定:由總經理審批;
⑷ 歸檔:所有獎懲情況必須歸入個人的人事檔案;
⑸ 執行:所有獎懲一經批準,必須在當天內執行,并在當月兌現,由行政部執行;
罰款收入用途:公司財務部為行政部單設員工福利改善基金,罰款所得撥入行政部員工福利匯總基金;
第五節 員工人事合同
一、合同簽定:
1、勞動合同訂立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
2、試用員工需填寫'聘用人員人事檔案表';
3、試用期滿后,公司將與其簽定勞動合同;員工簽定的勞動合同以深圳市勞動局編制的'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書'為藍本,根據崗位、職位的不同,合同中的第十一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或對原訂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應補充如下:
⑴ 室主任(主任工程師)以上級:① 合同一年一簽;
② 離職須提前3個月通知對方,且應按交接要求辦理;
部門主管以上級:① 合同一年一簽;
② 離職須提前2個月通知對方,且應按交接要求辦理;
部門主辦以下級:① 合同一年一簽;
② 離職須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且應按交接要求辦理;
、調干人員、入公司集體戶口的員工:① 合同三年一簽;
② 請辭需付清公司為其調入公司而支付的所有費用;
⑵ 嚴格按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執行;
⑶ 特殊崗位人員:
行政、財務、營銷部負責人、會計、出納、檔案員、設備主辦:
① 深戶擔保; ② 保證金:3000元;
4、公司與員工雙方確認合同內容,并簽字蓋章后,合同即發生法律效力。《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5、公司與員工任何一方對合同內容有異議或補充的,應根據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進行協商,協商一致后訂立合同。
6、因雙方約定條件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履行合同。
7、勞動合同因員工離開公司而解除。
8、勞動合同期限屆滿,雙方協商同意延續勞動關系的,可續訂勞動合同。續訂合同期限為一年,續訂后的勞動合同,自原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9、人事關系在公司的員工,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須于十個工作日內將人事關系轉出。其中解除勞動合同后調出人事關系所發生的費用,由調出人承擔。
10、臨時合同:
包括臨時清潔工:需有擔保人;
獨立建筑師合作協議:按協議條款執行;
營銷部工作室:按協議條款執行。
二、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員工可通過申訴程序向行政部門申訴,公司不能解決時可向當地勞動管理部門申請仲裁。
三、人事檔案管理:
1、所有人事檔案由行政部指定檔案員負責保管;
2、行政部應在員工入職當天建立員工人事檔案;
3、人事檔案要求內容完整,真實全面反映員工個人情況和在公司的工作經歷,人事檔案資料必須使用藍(黑)鋼筆工整書寫;
4、人事檔案統一存放,按部門分類歸檔,做到第三人可查;
5、人事檔案由初始資料和后續資料兩部分組成:
⑴ 初始資料包括:聘用人員人事檔案表、個人簡歷、面試記錄、入職登記表、體驗表、擔保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及身份證的復印件等;
⑵ 后續資料包括:勞動合同書、員工轉正申請批準表、員工崗位調表、獎懲記錄、晉降級證明、職稱評定資料、戶籍調動資料、員工離職申請表、離職交接清單等;
6、人事檔案的調檔:只有部門負責人以上級人員方可調檔,調檔時間不超過24小時,由檔案員登記并負責及時歸檔;
第8篇 建筑勞務公司財稅管理制度
建筑勞務有限公司財稅管理制度
根據稅務局相關規定20**年企業營業稅、印花稅、所得稅按照以下計算方式核定繳納:
1.營業稅―按照經營額×3.33%
2.印花稅―按照經營額×0.03%
3.所得稅―按照經營額×7%×25%(注:通過計算公式得出經營額×1.75%為交納所得稅金額)
4.備注說明:上交稅金合計:按照經營額×5.11%
特此通知
望各項目部嚴格按照規定執行,每月8日前向公司財務部匯報上月納稅情況表,公司財務部定期檢查各項目部上繳稅金情況。
20**年3月1日
第9篇 建筑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的管理,提高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正確計算公司的財務成果,進一步落實財政部頒發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減少或避免不必要的損失,維護公司正常經濟活動,特制定本制度。
1.財務人員職業道德
1.1財務人員在工作中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職業技能,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1.2必須熱愛本職工作,忠于職守,嚴肅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做到愛崗敬業。
1.3必須實事求是,講求信用,保守公司秘密,做到誠實守信。
1.4會計人員必須真實地反映經濟業務事項,公證地提供會計信息。
1.5會計人員必須熟悉并掌握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稅法及企業規章,做到堅持原則。
1.6會計人員必須努力鉆研業務,及時更新知識,增強職業判斷能力,適應工作要求,做到自覺提高職業技能。
1.7會計人員必須熟悉企業的業務流程,運用并掌握財務會計信息和會計方法。
1.8會計人員必須具有鮮明的服務意識、文明的服務態度,做到強化服務。
2.財務部崗位職責
2.1負責會計的管理工作,對各項財務會計工作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總結。
2.2負責確定會計核算控制點,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并督促貫徹執行。
2.3負責組織編制會計報表、成本表,及時檢查下署工作完成情況。
2.4負責督促檢查會計人員正確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會計制度和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以及履行崗位職責。
2.5負責原始憑證的審核,準確完整記賬、算賬、報賬及財務檔案整理工作。
2.6負責往來賬目核算與材料供應商的對賬工作。
2.7負責公司的營業執照、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的年檢工作。
2.8負責財務人員離職的交接工作。
2.9每月30日向公司領導報送各項財務報表。
2.10 負責對保管員、材料員進行定期培訓。
2.11 負責同相關部門溝通與協調、落實工作。
2.12 負責落實向建設單位索取工程款工作。
2.13 負責質量保證金反款工作,前題在綜合部提供相關材料后辦理(備案證、竣工報告)。
3.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3.1熟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掌握本行業業務管理的有關知識,適應公司的工作要求。
3.2按會計制度建賬,設置會計科目,進行會計核算和接受監督。
3.3認真做好記賬、算賬、報表工作,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表;(根據稅務部門要求,月末30日報成本表,下月l0日前報稅務表)遲報一天負激勵10-50元。
3.4拒絕接受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如:假票據等)并向公司負責人匯報。
3.5認真執行公司制定的報銷審批制度,按程序審批。
3.6做好財產清查工作,對于財產清查中發現的盤盈和虧損,及時向主管財務領導匯報,以保證賬物相符。
3.7成本會計必須到所負責的工地與保管員進行出、入庫票據的傳遞交接工作,并將傳遞的票據及時的對賬、記賬,與保管員進行月末盤點工作。
3.8成本會計必須真實、客觀地反映各工程成本耗用情況,數字要真實、準確,每月進行一次盤點。
3.9成本會計定期將各工程水、電量簽字函復印件及時從保管員處取回報送財務部。
3.10 成本會計必須按規定時間內報表(每月20日盤點,30日報成本表);遲報一天負激勵10-50元。
3.11 工程竣工后成本會計必須在一個月內上報竣工成本表。
3.12 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賦予的其它職責。
4.出納員崗位職責
4.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管理制度。
4.2保管庫存現金、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據,并對其安全和完整負責。
4.3負責辦理現金的結算業務辦理時,應按照核定的庫存限額和現金支付范圍內使用現金,如有違反,負激勵100元。
4.4復核或授權審核收付款原始憑證,及時向相關會計崗位傳遞會計憑證(傳遞時間不能超過三天);遲報一天負激勵l0一50元。
4.5根據收付款會計憑證序時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曰進行日結和賬實核對,做到日清月結。發現問題及時核對,查明原因,違者負激勵50元。
4.6監督和維護財經紀律,依照規定阻止違法和違規的行為,合理利用資金,保證資金和財產的安全。
5.現金管理制度
5.1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在規定范圍內使用現金。
5.2各部門的現金收入必須全額統一交財務部保管。
5.3庫存現金限額為i000元,超出部分必須當日交存銀行。
5.4嚴格遵守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出納員不得坐收、坐支現金。
5.5出納員到銀行提存現金數額較大時,必須安全部派人乘公司專車前往,以保證安全。
5.6公款不準用于生產經營活動以外的個人借款。
5.7嚴格控制攜帶大批公款外出,出差人員應按照出差天數、地點等,適當借支差旅費,經主管領導批準,一般一人一次借款不得超過2000元,并提前一天通知出納員。
5.8出差人員返回后,必須在三el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結賬手續。遲報一天罰款:30元,每周一、周四上午九點為公司內部報銷時間。
5.9外出采購支出在200元以上的,原則上使用支票結算。
5.10 嚴格執行企業報銷制度和支出標準,各種原始票據要合法有效,凡不符合報銷制度的,出納員有權拒絕報銷。
5.11 現金收付業務,應當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賬款
相符。
5.12 一切現金收、付必須有憑有據,對現金收、付憑證要嚴格審核審核時手續完整,數字正確。
5.13 出納員和會計人員必須分清職責范圍,不得一人兼管。
5.14 接受公司內部的監督檢查,確保公司完善會計制度。
6.銀行存款和支票的管理
6.1財務部要加強支票的管理,空白支票與財務專用章要異地存放。
作廢支票一定要加蓋作廢章。
6.2領用支票要按規定的程序填寫《支票借款單》,由借款人簽字,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到財務領取支票,并在'領用支票登記薄'登記方可支付。
6.3支票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好支票,不得毀損或遺失,如有遺失,立即掛失,由于遺失支票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損失的額度、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6.4出納員簽發支票,必須填準日期、用途,需注明使用限額的,限額要書寫規范。
6.5采購人員用支票采購時,原則上不能超過請領時的限額。超過限額需向主管領導請示,如超限額較多,需補辦手續,不經請示,追究責任,并罰款100元。
6.6出納員要及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準確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得開據空頭支票,如果發生銀行存款空頭,由出納員個人承擔,并按銀行罰款額度處罰。
6.7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發現問題及時查找,更正未達事項,填未達清單,凡已支付的支票存根,要督促經辦人在規定時限內報賬;(時限七天)超期一天罰款50-100元。
7.財務印章的管理
7.1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財務印章一般應由以下人員保管:
(1)企業法人名章由指定出納員保管。
(2)財務專用章由指定的會計人員保管。
(3)發票專用章、現金收(付)銀行收(付)章由財務部部長保管。
7.2財務專用章、法人名章、發票專用章應按規定用途和范圍內用印,不準交由非負責人用印,不準在空白紙張上用印,違反上述規定罰款200元。
7.3印章一般不得攜帶出公司使用,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出公司使用的,必須經財務主管領導審批并登記,違者罰款200元并追究法律責任。
7.4啟用、封存或銷毀財務印章,應當填制財務印章啟用、封存或銷毀表,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審批后,方可辦理啟用、封存或銷毀,并做出記錄。
7.5財務印章應當隨會計人員的交接辦理交接手續,并寫出書面材料。
8.報銷審批制度
為了進一步完善會計工作的操作標準,強化企業財務管理規范,現制定如下報銷審批制度:
8.1材料員在購入材料發貨票及入庫單上簽上經手人姓名,交財務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后到財務部審核報銷。
8.2企業內部報銷時,(包括:辦公用品、汽油、修車、差旅費等各項支出)由經辦人到財務部領取專用借據和報銷票據,經財務主管領導批準,到財務部門領取現金或支票。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報銷,報銷時按規定粘貼,經手人在專用票據規定位置及原始發貨票的后面簽字。經財務主管領導批準后,到財務部審核報銷。如:借款超過規定時限,(三天、特殊情況一周內)掛個人借款處理。
以上報銷審批程序缺少一項,拒絕報銷,發現虛報,弄虛作假的將追究其責任,罰款處理。
9.會計工作交接制度
會計人員在發生以下變動情況時,應當辦理會計工作的交接手續:
9.1在本企業內部調離會計工作崗位或離職。
9.2因病或其他原因離開工作崗位的,需辦理以下交接手續。
(1)移交人員必須將所保管的會計檔案、資料及其物品等在規定時間內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
(2)移交人員必須將所保管財務印章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
(3)沒有填制完的記賬憑證應當填制完畢,沒有登記的賬簿應當登記完畢,并在各賬戶最后一筆余額上加蓋移交人員名章。
(4)對未完事項寫出書面材料,整理簽字后公司留存一份。
9.3移交人員未履行完畢會計工作交接手續前,不得離開原會計工作崗位。
9.4移交時如有短缺、不完整,必須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員負責完善。
第10篇 某建筑公司目標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目標管理制度
1、目 的:為了強化和完善各部門的綜合管理體系工作,促進和加強綜合管理體系工作的各個環節,持續改進公司內部的管理體系工作。
2、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各個部門及項目部。
3、責任領導:管理者代表,負責各部門管理目標的審批。
4、責任部門:辦公室,負責監督管理目標的實現
5、相關部門:為公司各職能部門,負責檢查本部門管理目標的實現。
6、實施辦法:
6.1公司內部管理目標的類型:
6.1.1 第一類型:公司年度管理目標
6.1.2 第二類型:工程項目部的管理目標
6.1.3 第三類型:公司各個職能部門的管理目標]
6.2關于公司的管理目標:
公司的管理目標是公司全年度內部質量管理體系工作的方向和落腳點,公司每年年底的管理評審會議上要對本年度的管理目標的實施及完成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分析要涉及到各個部門相關的綜合管理體系工作,找出影響管理目標實現的重要因素,依據分析情況對有關文件進行修改,對有關環節要點控制,管理評審報告上要詳細體現。由總經理主持依據本年度的管理目標的完成情況,各部門發言,出具合理化建議,制定下年度公司的管理目標。公司的管理目標由總經理批準后,做為文件,由辦公室控制進行下發,在公司內部實施。
6.2關于工程項目部的管理目標
工程項目部的管理目標依據建設單位的要求,公司領導層通過,總經理批準,在工程項目合同中體現。
工程部應對各個工程項目部的管理目標進行控制,每半年檢查一次,將檢查結果與項目部進行溝通,找出影響分項分部合格驗收的重要影響因素,制定糾正和糾正措施。
辦公室年底應有公司全年度工程管理目標實現情況的分析報告,遞交管理評審。
6.4關于各職能部門的管理目標
6.4.1各職能部門每年年底對本部門的管理目標實現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制定下年度的管理目標,由管理者代表批準后實施。
6.4.2管理者代表每半年監督檢查各部門的管理目標的實施工作。
第11篇 建筑公司重大隱患整改制度
施工企業重大隱患整改制度
一、由公司安全科、工程技術部會同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每月定期對各項目部安全生產大檢查。查出安全事故隱患的來源。
二、召開安全生產現場會議,分析、確定安全事故隱患產生的原因,如工序管理不當,技術交底不明確,施工人員不具備相應的能力,施工設備不能滿足施工要求,生產人員缺少相應的培訓,施工管理不到位,自檢互檢工作不到位,責任分工不明確,責任心不強等。
三、根據上述原因,采取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
四、整改后必須進行跟蹤檢查,直到徹底消除隱患為止,并記錄采取糾正措施的結果。
五、評價確保重大事故隱患不在發生的需求,利于不斷改進。
第12篇 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為規范企業的安全生產教育,始終保持公司安全生產重大事故為“零”的目標,確保施工生產有序進行,公司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一、安全生產教育內容
安全生產教育的內容分為:思想政治教育;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教育;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典型經驗和事故教訓教育。
1.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是安全生產教育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是搞好安全生產的一個重要環節。思想政治教育通常從加強思想路線教育和勞動紀律教育兩個方面著手。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是提高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對勞動保護重要意義的認識。勞動紀律教育主要是使職工嚴格執行勞動紀律,提高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同時還要對職工進行法制教育,使廣大職工樹立法制觀念,把違章作業提高到法的觀念來認識,自覺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
2.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教育
通過對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方針及有關勞動保護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理解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和勞動保護的政策就是執行黨的政治路線,從而能自覺擺正安全與生產的關系,澄清一些錯誤的認識。
3.安全技術知識教育
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內容包括:一般生產技術知識、生產安全技術知識以及專業性的安全知識。
(1)生產技術知識是指:企業的基本生產概況、施工工藝流程、作業方法及與工藝、作業相適應的機具設備性能和知識、操作技術等。
(2)生產安全技術知識,是企業所有職工都必須具備的基本安全技術知識。主要內容:有:企業內特別危險區和設備,及安全保護的基本知識和注意事項;有關電器設備(動力及照明)的基本安全知識;起重機械和場內運輸的有關安全知識;生產中使用的有毒有害材料或可能散發的有毒有害物質的安全防護基本知識;企業中的一般消防制度和規則;個人勞防用品的正確使用;發生事故的緊急救護及傷亡事故報告辦法;各特種作業工種的安全操作技術知識教育等。
(3)專業性安全技術知識是指安全技術、工業衛生技術和專業的安全技術操作、制度。主要內容有:特種作業人員所操縱、駕駛的設備、設施、鍋爐、受壓容器、起重機械、電氣、焊接(氣割)、防爆、防塵、防毒、噪聲控制等。
4.典型經驗和事故教訓教育
運用企業內安全先進項目、單位的經驗,進行介紹交流、宣傳教育,并將企業內部的事故案例或外單位典型事故教訓進行分析、教育,使廣大職工從中看到危害性,吸取教訓,提高防范能力。
二、安全生產教育形式、對象和責任部門
教育形式:全員安全生產教育、新工人入廠三級教育、“四新”教育、經常性教育、季節性教育、特種作業操作工作教育、中小型操作人員教育、調換工種換崗教育和工傷、長病假復崗教育。
1.全員安全生產教育
全員安全生產教育主要由各單位(項目部)負責實施。
(1)在每年年初、六月“全國安全月活動”、國慶節前后三次開展全員安全教育。
(2)每位員工每年接受至少一次的全員安全操作規章教育。其中內容有: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標準化管理、各種安全設施、措施要求等,并進行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