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z公司建設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和加強公司建設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管理水平,確保公司建設工程質量,促進施工項目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法制化,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結合公司現實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適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屬礦的新建、擴建、改建等建設工程(包括礦、土、安)的施工項目管理。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明確了建設工程管理的責任制,以增強各級管理人員的責任性;明確工程質量管理及驗收的內容、程序等。
第二章單位工程開工申請制度
第四條按照科學管理、合理組織施工的原則,要求施工單位在單位工程開工前,必須達到必備的開工準備條件。
第五條施工單位準備開工時應向建設單位申報開工報告,建設單位派工地代表對開工條件進行考核,所有考核項目全部達到合格后經建設單位主管部門批準后交付施工單位執行。
第六條施工單位應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施工單位不能按時開工,必須在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請求,經建設單位確認后,工期相應順延。建設單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請求,工期不予順延。
第二章施工圖設計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制度
第七條設計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是保證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也是保證工程順利施工的重要步驟,各有關單位必須認真執行。
第八條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的前提條件:
1、設計單位必須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圖紙。
2、在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之前,各有關單位工程技術人員要認真審圖,并提出初步意見。
3、在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時,設計單位必須派負責該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主要設計人出席,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一般應在工程開工10天之前進行。
第九條設計交底與圖紙會審工作的程序:
1、設計單位介紹設計意圖、工藝要求、布置與結構設計特點和施工單位應注意的事項。
2、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提出圖紙中的疑問、存在問題和需要解釋說明的問題。
3、設計單位答疑。
4、建設單位對提出的問題進行研究與協商,擬定解決問題的方案。
5、建設單位負責寫出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紀要,并經各方簽字。
6、圖紙會審紀要應作為設計文件組成部分存檔。
第十條圖紙會審重點內容:
1、圖紙是否經過設計單位按圖紙劃分經各級人員正式簽署。
2、施工圖與設備、特殊材料的技術要求是否一致。
3、設計與施工主要技術方案是否能相適應,對現場條件有無特殊要求。
4、預制構件、設備組件及現場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現場施工的實際能力。
5、各專業之間及設備和系統施工圖設計之間是否協調,例如設備外形尺寸和基礎尺寸、建筑物預留洞孔及預埋件與安裝圖紙要求、設備與系統連接部位、管線之間相互關系等。
6、施工圖之間、總圖和分圖之間、總體尺寸與分部尺寸之間有無矛盾。
第十一條對會審中有可能出現的設計修改,由原設計單位按設計變更管理程序提出設計變更,經建設單位簽證后交施工單位執行。
第三章施工組織總設計編報與審批制度
第十二條工程開工前,承建單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經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提交建設單位會審。
第十三條施工組織總設計會審工作,由建設單位主持,質監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共同參加。會審后,由建設單位形成會議紀要,經各方簽字后作為正式施工的依據。
第十四條施工單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和本單位具體條件,從技術、設備、機械化程度、組織管理、經濟等方面進行全面分析,確保施工組織設計在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措施得當,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質量、縮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條施工組織總設計的編制應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設單位對施工組織總設計的要求。
2、符合雙方簽訂的合同書。
3、符合設計單位所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如有必要要求設計進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時,應有充分論據,并征得設計方代表的同意。
4、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規程、規范和標準。
5、符合現場具體條件。
第十六條施工組織總設計應包括的內容:
1、工程概況,工藝流程,設計與設備特點等。
2、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質量標準及質量控制點。
3、施工技術和物資供應計劃,包括設計圖紙交付計劃。
4、主要施工機具配置和勞動力安排。
5、施工綜合進度安排,包括開工、竣工日期、階段形象進度及施工進度網絡圖。
6、施工場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圖。
7、安全、質量、文明施工計劃和保證措施。
8、新工藝和新材料的使用。
9、費用估算及工作量進度。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必須
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確定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建設單位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施工組織總設計中安排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施工單位應按建設單位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建設單位審核后執行。因施工單位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時,施工單位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費用。
第四章設計變更及工程簽證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設計單位對原設計圖紙進行局部變更:
1、設計圖紙有差錯。
2、設計與實際情況不符或設計條件有變化。
3、現場條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規格、品種、質量不能完全符合設計要求。
4、技術改進和合理化建議。
5、施工差錯經有關方面批準的處理意見。
6、圖紙設計與實際不符以及圖紙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須經建設單位簽核后方可執行。
第十九條需要設計變更時,必須由要求設計變更的單位提出變更事由,經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進行設計變更。
第二十條設計變更按其性質與大小,分為下列三類:
1、一般小型設計變更(1萬元以下),原則上不增減預算費用,不改變原設計原則,不影響質量、美觀,如圖面尺寸差錯、材料等代換、圖紙細部增補詳圖、圖紙間矛盾處理。這類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門提出,經設計單位核簽、建設單位工程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2、較大設計變更(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工程內容與工程量有變化,但不涉及初設審定的原則,需要增加或減少預算費用,要對局部施工計劃與施工進度有一定影響,這類設計變更由要求變更的部門提出,經設計單位簽核、建設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執行。
3、重大設計修改(10萬元以上),涉及原初設審定的設計規模、設計原則、結構布置的修改,或涉及總承包合同所規定的概算需要調整,經建設單位負責人、原設計單位負責人審核后執行。
第二十一條設計變更應按其性質與大小先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之后才允許施工,不得先變更設計進行施工后補辦手續。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不得擅自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施工單位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建設單位的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第二十三條設計變更資料作為設計文件組成部分應妥善保管,后作為竣工資料統一歸檔。
第五章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施工圖未經三方(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會審,不準開工。
第二十五條不按要求提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準開工。
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保證工程質量技術措施針對性不強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不予審批實施。
第二十七條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進行試化驗的,不準開工。
第二十八條施工質量不合格者,必須返工。
第六章施工總平面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條施工總平面布置是施工組織總設計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任務是完成施工場地的劃分,交通運輸的組織,各種臨建,施工設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設,場地的豎向布置,并滿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確保整個施工場地布置緊湊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節約用地、文明整齊。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前,應根據合同所規定承建的工程范圍,按照施工組織總設計的要求,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繪制施工總平面圖,由建設單位批準后實施。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不得在給定的施工場地之外私建、亂建臨時設施或堆放設備材料,更不允許占用道路作為施工場地。如有必要,應由建設單位批準。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要對其所占用的施工場地范圍內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統的暢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環境負責,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種污水不得隨意亂堆亂排。
第三十三條施工單位在施工時需要開挖已有道路,中斷交通或需要中斷水源、電源時,必須提前2天提出書面申請,經建設單位批準后方可實施。施工單位必須在批準的時間內完成任務并予恢復,如不能按時完成并影響建設單位正常生產、生活,施工單位應負責賠償并予以罰款。
第三十四條施工單位需建設單位提供水源、電源時,應事先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按指定地點和容量連接并應按承包合同的規定交納費用。
第三十五條施工單位在礦區內取土或棄土,應在建設單位指定地點進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應由施工單位及時運至指定地點,不得隨意堆放。
第三十六條設置在施工場地的測量標志或永久測量標石,施工單位應予以保護,不得損壞和移動。
第三十七條施工單位所承建的工程項目完工并經驗收后,應立即撤離施工現場,所建臨時設施應及時拆除,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章隱蔽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第三十八條隱蔽工程質量驗收的目的是為使工程項目質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將質量保證體系貫穿到每個操作工人的工序中,從工程建設內部層層把關,使工程整體質量得到保證。
第三十九條隱蔽工程是指在施工過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結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蓋,正常情況下無法進行復查的工作,一般驗收項目如下:
1、工程建設工序進行中間環節驗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鋼筋工程,驗收內容有:鋼筋的品種、規格、數量、位置、形狀、焊接尺寸、接頭位置、預埋件的數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況等。
2、埋入地下的基礎工程。驗收內容有:地基開挖土質情況、標高尺寸、基礎斷面尺寸,樁基中樁的位置、數量及制作質量、入土深度、最后貫入度等。
3、埋入結構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結構的防水層防水處理措施及防腐處理等的施工質量。
第四十條隱蔽工程驗收,必須填寫“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并由各方代表簽字。
第四十一條隱蔽工程驗收,施工單位應提前24小時通知建設單位工地代表,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單位未通知建設單位自行隱蔽,建設單位工地代表有權提出重新開挖檢查,費用由施工單位自理。經檢查存在質量問題時,施工單位應按要求返工處理,不按要求返工處理的,建設單位工地代表有權通知施工單位停工,停工損失由施工單位負責。
第四十二條隱蔽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分別由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作為工程文件長期保存。
第八章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第四十三條單位工程的竣工驗收,必須具備下列三個條件:
1、單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規定和設計圖紙的要求全部施工完畢,并達到國家規定的相應質量標準。
2、必須移交的文件、記錄等資料完整、齊全。
3、施工現場清理完畢。
第四十四條單位工程驗收文件,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單位工程開工報告。
2、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記錄。
3、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單、簽證單,內容包括驗收時間,驗收意見等。
4、單位工程竣工圖紙及設計變更。
5、隱蔽工程記錄。
6、主要建筑及設施基礎沉降觀測記錄。
第四十五條單位工程竣工驗收一般分為預驗收和正式驗收。
1、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施工單位必須整理移交全部驗收資料,填寫竣工驗收申請書。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工地代表等有關人員進行預驗收。
2、單位工程竣工正式驗收時,由建設單位組織,質檢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參加,驗收結果由主管領導批準。
第四十六條正式驗收程序如下:
1、確定驗收日期。
2、審閱驗收文件及記錄。
3、審閱預驗收的驗評結果。
4、檢驗或抽檢。
5、驗收總評意見,確定工程等級。
6、驗收成員簽字。
第四十七條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后,應及時搞好工程決算。
第四十八條單位工程一經正式驗收,應及時辦理移交工程相關圖紙資料手續或代保管手續。
第九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條工程建設開工前,必須簽訂書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五十條施工合同的簽訂,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遵循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五十一條雙方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條件”,明確約定合同條款。對可能發生的問題,要約定解決的辦法和自理原則。
第五十二條施工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工程名稱、地點、范圍、內容,工程價款及開竣工日期。
2、雙方的權利、義務和一般責任。
3、工程質量要求、檢驗與驗收方式。
4、材料、設備的供應方式與質量標準。
5、設計變更。
6、結算方式。
7、違約責任及處置辦法。
8、爭議解決方式。
9、安全生產防護措施。
10、合同的生效方式。
第五十三條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組成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第五十四條允許分包的工程,應簽訂分包合同,分包合同與總包合同發生抵觸時,以總包合同為準。
第五十五條工程承包單位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完畢并向建設單位交付竣工工程后,合同即告終止。合同終止后,施工單位應遵循誠信原則,履行保密義務。
第十章機電設備安裝工程管理制度
第五十六條安裝工程除滿足安裝規范和其他制度外,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安裝的準備工作,對各種機電設備安裝,施工單位必須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具備以下前提條件:
1.各種圖紙齊全。
2.具有設備清冊及出廠合格證。
3.熟悉安裝指南。
4.仔細參閱國家和企業規定的設備安裝質量和驗收規范。
5.有廠家和廠家委托試驗單位對設備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及性能調試結果的報告。
6.使用說明書。
7.基礎強度與尺寸要符合規定,環境要滿足安裝和運輸起吊要求,要有能滿足安裝要求的中間驗收。
8.編寫具體施工計劃及施工組織設計等。
以上條件具備后,方可申請開工。
第五十八條安裝的經濟技術要求。
1.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其它專業安裝調試規定,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按計劃組織施工。
2.對有特殊要求的專業設備,如主立井提升設備安裝、礦井膠帶運輸設備安裝等,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必須做好隱蔽工程的檢查與記錄。
4.施工組織設計要符合安全、快速、經濟的要求,重大安裝項目必須進行工程網絡技術優化。
5.必須嚴格按安裝技術規范及設備質量標準要求施工。
第五十九條設備調試管理程序。
1.根據具體設備確定調試要求。
2.找出該設備運行的基本環節和基本元件,確定調試項目。
3.按照被調試設備出廠說明及使用要求,確定調試參數,以確保誤差允許值。
4.制定調試方法、程序和使用設施。
5.編制調試計劃與安全技術措施。
6.檢查各項調試準備工作準備完善后,方可實施計劃。
7.整理數據、編寫調試報告。報告應包括對設備性能的評價及使用后的意見。并向使用單位提出初步驗收申請。
第六十條試運轉程序及要求。
1、對安裝調試的設備初次驗收合格,方可批準組織試運轉。
2、為檢查和鑒定安裝質量和設備性能以及設備之間、系統之間的相互聯系與綜合能力,在設備與系統安裝調試合格后,進行試運轉和試生產。在運行前,應檢查、核對電源、通訊、水源、風源、氣源情況,然后進行空負荷運行。空負荷調試正常后,再帶負荷調試。在設備和系統試運行時,首先制定具體的試運轉細則,同時還要精心組織,認真檢查,嚴明程序,密切配合,統一指揮。
3、設備試運轉正常后,方可辦理交接驗收手序。
第六十一條交接驗收程序。
1.驗收組織。為評定設備安裝質量,劃分其責任,由公司生產管理部組織規劃發展部、安全監察部及設備使用單位進行交接驗收。其主要職責是:
1)檢驗單位工程技術檔案、施工圖、隱蔽工程記錄、調試報告及設備清冊。
2)對工程標準和安裝質量進行抽檢與復驗,對質量和安全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3)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編制試運行計劃,檢查試運轉情況。
4)根據《煤礦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其它專業設備安裝評定標準對安裝質量進行評定,填寫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
2.驗收終結后,對下列資料應歸檔:
1)設備出廠說明書、合格證、裝箱單。
2)固定資產清單,包括未安裝設備和已訂未到設備。
3)裝配圖和隨機配件圖。
4)基礎圖。
5)調試記錄和調試報告。
6)隱蔽工程記錄及實測圖。
7)系統圖。
8)施工預算及決算。
第十一章井巷工程管理制度
第六十二條井巷工程除滿足其他制度外,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作業規程或施工技術措施中必須明確工程質量要求和相應的質量保證措施。
2.建立質量管理責任制。從施工單位到質量管理部門實行工程質量逐級負責制。施工單位負責施工過程中的技術、材料質量,管理部門負責提供相關圖紙及施工作業規程的審查。
第六十三條施工單位在布置施工任務時,必須始終抓好質量管理和提高工程質量的職工教育工作,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技術培訓,使其在思想認識及技術上達到要求,方可上崗。
第六十四條質量管理部門在提供相關圖紙前必須認真審查圖紙,以保證施工圖紙的質量。
第六十五條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把好設備及材料質量關。施工單位要建立健全試驗機構,認真做好原材料、半成品的檢驗、復查工作,凡是沒有合格證明、材質不清的,嚴格按規定進行抽查。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不準使用。
第六十六條施工單位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措施中,制定相關工程的施工工藝和技術措施,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及時督促、檢查是否認真貫徹執行施工工藝和技術措施,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六十七條開工前檢查施工準備工作完善程度,并重點做好測量放射線、計算復核,施工大樣圖的校審、復核等。施工過程中做好各個施工環節的質量檢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不進行下道工序施工,把不合格質量隱患消滅在施工過程中。
第六十八條嚴格按照施工質量標準及檢驗辦法實行,在施工過程中認真檢查,對于查出的質量問題,應及時反饋,令其整改,不整改的不予驗收。
第六十九條如需變更原設計的材料品種規格時,必須征得設計部門的同意。
第七十條各單位必須配備專職質量驗收員,負責每班的質量驗收工作,做好班組質量驗收記錄、隱蔽工程記錄、有關材料質量檢驗記錄。
第七十一條改擴建井巷工程的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國有重點煤礦生產礦井質量標準化標準》及國家其它有關標準。
第十二章獎懲管理制度
第七十二條第對單位工程施工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司工程管理部門有權給予經濟處罰:
一、安全
1、單位工程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甲方代表責令整改連續通知兩次而拒不整改的,視情節處以1000—3000元罰款并責令其停工整改。
2、工程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根據情節處以3000元以上,20000萬元以下罰款。
二、進度
1、未按審定的開工報告規定的日期開工,延期5日以內,處以1000元罰款;超過5日,每延期1天,增加罰款500元;延期10日以上者,處以10000元罰款,并解除施工合同。
2、未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致使工程進度嚴重滯后于施工進度計劃,處以2000元罰款。
3、未按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對公司生產、經營等造成影響的,除嚴格按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外,另處以20000元罰款。
三、質量
1、超出允許誤差范圍,但無質量隱患且不影響使用功能和觀感質量的質量事故,處以100-500元以下罰款。
2、超出允許誤差范圍,但無質量隱患且不影響使用功能,只影響觀感質量的質量事故,處以500-2000元以下罰款。
3、對影響使用功能,但無質量隱患的質量事故,除令施工單位整改外,處以2000-5000元以下罰款。
4、對存在質量隱患的質量事故,除責令施工單位返工外,處以5000-10000元以下罰款。
5、工程技術資料和質保資料未能及時編寫和完善,或弄虛作假,與實際情況不相符的,除要求施工單位限期補上或整改外,并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三條罰款由公司工程管理科以書面形式通知施工單位和公司財務部,在當月應付工程款中扣除。罰款列專帳作為工程獎勵使用。
第七十四條獲得省“飛天獎”和“省優質工程獎”的單位工程,按工程總造價的0.5進行獎勵;獲得國家“魯班獎”的單位工程,按工程總造價的2進行獎勵。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七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七十六條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現行施工規范》及國家相關規定和技術標準執行。
第七十七條本制度由規劃發展部、生產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2篇 集團建設公司項目安全管理制度
建設集團公司項目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則
1、為加強項目安全管理工作,保護職工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預防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促進項目生產的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2、項目安全管理要責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及'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形成'完善的項目安全'的保證體系。
3、項目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從嚴治理,做到嚴明職責、嚴密制度、嚴肅紀律、嚴格考核。
4、本辦法適用于工地各項目經理部。
二、項目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及職責
(一)項目必須成立安全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安全領導小組組長,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項目應設立負責安全技術管理的職能部門,協助經理對日常安全生產工作和機械安全工作履行監督、檢查、管理職責,并協助搞好機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100人以上的項目經理部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一名,特殊情況下,可設二名專職安全員。項目專職安全員必須經地方勞動部門或公司組織的專業培訓,獲得《安全員證》后方可上崗。
(三)項目專職安全員不得隨意更換,確因工作需要變更工作崗位時,須報安全部門批準,并配備經培訓獲得《安全員證》的其他人員接替工作。
(四)項目經理部有關人員安全職責
a、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1、對項目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第一責任。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本項目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4、負責組織領導本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相應的保證措施。
5、領導本項目安全小組和負責檢查安全技術部門的工作,堅持每月對本項目生產進行一次大檢查,主持召開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研究本項目安全生產有關問題。
6、督促、檢查副經理、各職能部門及負責人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各自管轄的安全工作,對本項目事故隱患的整改在技術、資金、物資上給予妥善安排和保證,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各類事故隱患,減少和杜絕傷亡事故。
7、加強對本項目職工的遵章守紀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8、推進現代科學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9、項目經理是項目范圍內治安綜合治理責任人,對職工正常的生活安全負有主要責任,組織職工法制教育,把預防在先工作做好、做細,負責處理案件、事件調解糾紛。
b、項目副經理安全職責
1、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第二責任。
2、協助經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生產規章制度。
3、貫徹執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生產與安全'五同時'。
4、協助經理組織本項目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等,指定專人或部門負責限期整改。
5、主持和參加項目生產調度會,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確保安全生產。
6、加強對職工遵守紀律的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7、做好本項目職工勞逸結合和女工'五期'特殊勞動保護工作,嚴格執行公司關于勞動保護用品、防暑降溫物品的發放標準。
8、本項目發生人身、機械、火災等事故,要親臨現場,組織調查事故原因及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并制定預防措施。
9、參加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督促、檢查項目安全技術部門的工作,在經理外出期間,承擔和行駛經理的安全職責,努力實現本項目安全生產目標。
c、項目負責人的安全職責
1、監督并保證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對本項目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2、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安全技術職能人員對本項目安全生產工作匯報。
3、加強本項目各級管理人員和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職工的遵章守紀自覺性,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4、參加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專項研究和解決有關安全生產議題的會議。
d、項目工會負責人安全職責
1、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綜合治理責任。
2、督促并協助行政領導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把勞動保護列入工會重要議事日程,保護職工的安全與健康。
3、貫徹'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方針,組織并協助開展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教育職工遵守勞動法令、制度和各種操作規程。
4、參加本項目發生的人身、機械、火災等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善后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傷亡事故的措施,認真做好群眾監督工作。
5、監督項目逐步改善職工的工作條件和女工保護工作,維護職工勞動保護的合法權利和義務,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競賽活動。
6、參加本項目召開的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參與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生產議題的會議。
e、項目施工技術人員安全職責
1、在項目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從技術上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2、主持項目安全技術業務會,組織技術人員學習貫徹各種安全法規、制度和編制安全操作規程,制定項目單項工程安全措施。
3、向項目職工進行施工技術交底時,同時進行安全交底,講解施工工藝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深入施工現場及時解決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4、督促并指導工人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生產,對施工生產中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及時糾正。
5、協助搞好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f、項目安全技術人員職責
1、在項目經理的直接領導下,積極宣傳和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璺、制度等,推動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
2、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發現危及職工人身安全的隱患,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糾正違章指揮。
3、負責項目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對新上崗上員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協助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搞好本項目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做到特
殊工種工人100%持證上崗。
4、負責施工現場重要危險部位的警示、安全標語牌的制作,宣傳工作,參加本項目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會議。
5、參加項目安全生產會議、定期向經理等匯報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安全生產方面的建議和要求,按時上報安全生產各類報表,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臺帳。
g、作業隊長、班組長安全職責
1、對作業隊、班組工人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認真執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檢查督促作業隊、班組工人正確使用各種勞動防護用品。
2、組織好每天的安全生產班前講話,作業中檢查、班后小結及換班交接工作,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
3、全面了解掌握作業隊、班組人員的思想動態,經常對作業隊、班組進行遵章守紀教育,嚴格執行勞動紀律,教育職工在任何情況下不違章蠻干,對新上崗的工人進行班組安全教育。
4、對本作業隊、班組發生的各類事故,要詳細記錄,立即上報,積極參與事故的調查,并組織作業隊、班組人員分析原因,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不得隱瞞事故。
5、在生產過程中發現制備、現場存在明顯事故隱患,并隨時可能危及人員生命安全時,有權停止作業,迅速組織人員撤離危險崗位,及時向領導報告。
6、組織好作業隊、班組每周安全日活動,認真做好各類安全活動記錄,總結安全生產經驗,找出教訓,針對問題采取措施,使生產經常處于安全狀態。
7、及時表揚作業隊、班組安全生產中的好人好事,將安全生產情況填入原始記錄,做為工人考核、評比、定級、升級、競賽評獎的條件之一。
三、安全檢查
(一)項目經理必須每月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檢查。安全檢查由項目經理、副經理或黨小組負責人親自牽頭,組織項目工會及有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項目專職安全員共同進行。并積極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門進行專項和重點檢查。
(二)項目安全檢查要有重點。特別要做好易發'商空墜落'、'機械傷害'、'淹弱'、'觸電'、'火災'等事故場所的檢查,邊查邊改,同時各項目根據各自承擔工程的實際情況,推行項目安全檢查表,做到安全生產檢查規范化、標準化。
(三)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有關部門要制訂整改計劃,做到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必須做到條條有著落,件件有交待。在隱患未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危及職工人身安全的,應立即停止作業。
四、安全紀律
(一)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項目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上崗作業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從事非本工種作業,不得酒后作業和在嚴禁煙火的場所吸煙、動火。
(二)嚴格執行本工種(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冒險作業,有權拒絕違章指揮,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操作。
(三)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處、懸崖和陡坡施工中必須系好安全帶;水上作業穿好救生衣;高處和交叉作業時不得往下投擲物料;嚴禁穿硬底鞋、施鞋、高跟鞋或赤腳、赤膊進入施工現場;女工不得穿裙裝上班作業。
(四)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隨意攀登腳手架、龍門架、雙導染、懸梯和吊唁鉤、鏟斗,不得私自操作電動開關和私接亂接電源線,非特種作業人員嚴禁從事特種作業,非機械操作工嚴禁撥弄或開動機械設備,不得在施工現場打鬧玩耍,不得將家屬、小孩或無關人員帶入施工現場。
(五)非操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進入爆破警戒區、鋼筋(鋼索)張拉區、吊裝作業區、龍門架拼裝或拆除區。對施工現場各種防護設施裝置,防護圍欄、蓋板、安全標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拆除隨意挪動。
五、班組安全管理
(一)班組是項目一切生產活動的主體,項目經理必須重視班組的安全管理,加強安全優秀班組和合格安全班組的建設。
(二)班組應認真貫徹執行總公司、公司和項目制訂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根據各班組工作實際情況,制訂本班組職工基本行為規范,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佩戴使用制度,常用工具設備維修檢查制度,并制訂水上和高處作業須知,吊裝拆除作業、安全用電、防火滅火須等班組安全制度。
(三)班組必須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協助班組長搞好本班組安全工作,班組要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活動例會,組織學習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安全文化知識和本工種施工工藝及操作規程,分析事故安全和事故隱患,提出預防增強和提高本班組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職工自我保護和群體保護能力。
(四)每天上班前,班組長要進行班前安全講話和安全交底,要交清當天作業的內容、人員分工、危險因素存在的工序和相應的預防措施;作業前要對施工機具、防護裝置進行全面檢查,班中要求進行安全巡檢,班后要小結,輪班作業換班時應向下一班安全交底,對作業中發現的不安全行為、隱患要隨時指出、糾正。
(五)班組在作業過程中,組員要互相關心、互相督促,做到'不傷害';對班組內使用的各種機具設備、工具要認真維修保養,確保安全有效。班組在一個分項工程任務完成后,應將剩余的鋼筋、木料、水泥等運到指定地點,按規定分類堆放,不得堵塞通道、交通路口,不得把建筑垃圾扔在安全網內。作業場所積聚的油跡、水跡、粉塵要清掃干凈,做到清潔、衛生、文明生產。
六、事故調查及處理
(一)項目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項目經理及有關領導,經現或有關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采用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項目發生重傷、死亡事故后,應當在24小時內上報公路主管部門,發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應同時立即報告地方安全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組織,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傷亡人員情況,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等。
(三)發生傷亡事故,應當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品時,必須作出標志,繪制事故現場圖,詳細作出記錄,在消除現場危險因素、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復生產。
(四)事故發生后,必須按國務院[1991]年發布的75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以及總公司具體規定處理。
七、安全獎罰
(一)在項目安全生產工作中,具備條件的確優秀安全生產班組和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物質獎勵,優秀安全班組和個人的條件如下:
1、圓滿完成本項目下達的各種生產任務,符合第六點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的班組和作業隊。
2、杜絕重傷和死亡事故,輕傷事故不突破2人次,年度內未發生過一般機械設備事故、火災事故,實現了'安全年'的作業隊或班組。
3、能模范的執行、遵守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熟悉本
工種、本崗位的安全技術業務知識,努力完成本職生產任務,連續兩年未發生過個人責任事故的個人。
4、能積極參加上級和本項目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能對本項目、本班組的事故隱患治理提出改進措施和合理化建議并取得成效的,能堅持原則,敢于制止'三違'現象,在排除事故隱患,使職工人身和國家財產免受損失,為單位的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
(二)獎勵的具體標準由各項目自定。
(三)在項目施工中,因'三違'而導致輕傷、重傷、死亡、重大死亡(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對項目和責任者的處罰和行政處分按總公司《職工傷亡事故處罰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四)項目發生機械事故后,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罰,按總公司《機械設備安全條例》有關規定辦理。
(五)違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條件行為的職工,處以100-200元的罰款,干部違反加倍處罰: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者;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不穿防滑鞋者。
2、穿拖鞋、高跟鞋、裙裝或赤腳、赤膊上班作業者;機床作業不戴手套,不戴防護鏡者。
3、在油庫、料庫庫房內,乙炔發生器室,木工棚內吸煙、動火者。
4、在高處、水上工作平臺上作業,追拉推打開玩笑者。
5、施工機械、車輛超座載人以及無《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駕駛證》駕駛他人施工機械、車輛者。
6、有意損壞安全網、安全帶、安全標志、交通標志、通航信號、消防器材者。
第3篇 水利水電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安全生產責任,結合股份公司生產經營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股份公司實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依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據責任明確、落實到人、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原則,依據分級管理、各負其責、逐級監督管理的原則,依據“一崗雙責”的原則,開展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 股份公司通過《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安全目標,督促各單位、各崗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第四條 股份公司及所屬各公司法人代表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第五條 股份公司全體員工應以建設本質安全企業為目標,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全面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
第二章? 崗位安全職責
第六條 法定代表人安全生產職責
(一)法人代表是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三)主持召開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事項。
(四)批準股份公司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決定、安全投入資金和管理制度文件。
第七條 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一)在董事會領導下,全面負責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
(二)主持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組織制定并實施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計劃,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重大問題。
(三)負責建立、健全股份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四)組織制定股份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保證股份公司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六)督促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七)組織制定股份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八)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
第八條 黨委書記安全生產職責
(一)監督股份公司各級領導干部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二)按照“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指導股份公司干部選聘工作,把安全生產管理業績作為重要條件之一。
(三)指導各級黨組織在安全生產中發揮監督保證作用,敦促、教育全體黨員模范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指導工會、團委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活動。
(四)指導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和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第九條 分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一)協助總經理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具體負責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
(二)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國家部委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指示精神,結合生產經營實際,組織制定、實施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三)主持股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會議,聽取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工作匯報,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四)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和安全事故調查。
(五)以建設本質安全企業為目標,組織開展安全管理創新和安全技術創新。
第十條 分管其他工作的副總經理按照股份公司“一崗雙責”的原則,在開展分管范圍內工作的同時,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第十一條 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安全生產職責
協助黨委書記做好安全生產調研、指導、教育、檢查整改、落實工作。
第十二條 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職責
(一)指導各級財務部門按規定提取安全生產投入費用和統計工作。
(二)審核安全生產投入計劃,保證安全生產資金需要。
第十三條 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職責
(一)協助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開展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二)協助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組織安全技術規程、操作規程的修編工作。
(三)負責組織有關安全科技和職業危害問題的課題研究。
(四)負責安全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第十四條 總經濟師安全生產職責
協助總經理分析經營管理活動的安全生產因素,并為生產安全開展經濟分析,按照工作分工,履行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五條 工會主席安全生產職責
(一)監督企業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
(二)組織各級工會開展和參與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管理制度的制定和過程檢查。
(三)組織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及勞動保護工作的經驗。
第十七條 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及副總工程師、副總會計師、副總經濟師按照工作分工,履行本崗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第三章? 職能部門安全職責
第十八條 董事會辦公室
(一)負責督促、檢查股份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決議中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貫徹執行。
(二)負責股份公司安全生產信息的對外披露。
第十九條 總經理工作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負責總部公務車輛的交通安全管理。
(二)負責總部辦公區域消防安全和設備設施安全工作。
(三)協助安排安全生產會議。
第二十條 黨委工作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組織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工作。
(二)組織黨、工、團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工作。
(三)開展黨工團安全生產主題活動
第二十一條 人力資源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在干部推薦、選聘、考核時,把安全生產管理業績作為重要條件之一,不推薦安全生產工作不稱職的人員到領導崗位。
(二)負責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
(三)負責辦理總部員工的工傷保險。
第二十二條 財務產權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保證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費用的支出,并監督使用。
(二)建立安全生產專項費用帳戶。
(三)負責安全生產投入費用統計管理。
(四)負責安全事故罰款的收繳和管理。
第二十三條 工程科技部(環保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指導開展安全技術創新工作。
(二)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的研發、引進推廣工作。
(三)負責編制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的計劃。
第二十四條 投資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 組織投資項目的安全可研和安全評估。
(二) 負責敦促項目建設單位按照安全評估意見開展安全工作。
第二十五條 市場經營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督促各公司在投標報價中的安全生產費用滿足需要。
(二)督促各公司審查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對于使用不合格分包商的按有關規定處罰。
第二十六條 企業發展部安全生產職責
在制定企業發展規劃時,將安全生產規劃作為重要內容之一。
第二十七條? 資金管理部安全生產職責
監督各公司及時支付安全生產的各項費用。
第二十八條 設備物資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指導設備安全管理工作。
(二)定期開展設備專項安全檢查。
(三)采購符合安全標準的設備、物資。
(四)指導各公司對出租、承租設備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條 審計部安全生產職責
審計過程中,審計安全生產專項費用的使用情況。
第三十條 監察(紀檢)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效能監察。
(二)參與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
第三十一條 法律事務部安全生產職責
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事務。
第三十二條 信息中心安全生產職責
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運維和技術保障工作。
第三十三條 史志辦公室安全生產職責
通過公司《年鑒》,負責記載上一年度股份公司安全生產情況。
第三十四條 海外事業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監督、指導股份公司海外業務安全生產工作。
(二)貫徹落實股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三)負責制定海外業務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四)培訓國際工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五)負責組織對海外項目的安全生產檢查、考核。
(六)組織海外業務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七)及時報告海外業務安全生產事故。
第三十五條 基礎設施事業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監督、指導股份公司基礎設施業務安全生產工作。
(二)貫徹落實股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三)負責制定基礎設施業務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四)培訓基礎設施業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五)負責組織對基礎設施項目的安全生產檢查、考核。
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事業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監督、指導股份公司房地產業務安全生產工作。
(二)貫徹落實股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三)負責制定房地產業務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四)培訓房地產業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五)負責組織對房地產項目的安全生產檢查、考核。
第三十七條 鐵路事業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監督、指導股份公司鐵路業務安全生產工作。
(二)貫徹落實股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三)負責制定鐵路業務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四)培訓鐵路業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五)負責組織對鐵路項目的安全生產檢查、考核。
第四章? 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職責
第三十八條 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二)審定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管理目標。
(三)定期召開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有關安全生產重大事項。
(四)研究安全生產事故處理決定。
(五)表彰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個人。
第三十九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安委會辦公室)職責
(一)負責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和安委會日常工作。
(二)貫徹落實股份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三)監督、指導各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四)開展安全生產督查,督促整改重大安全隱患。
(五)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檢查、考核。
(六)組織或參與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情況。
(七)負責組織股份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及安全活動。
(八)負責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工作。
第五章? 各單位安全生產職責
第四十條 股份公司所屬子公司、控股公司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在股份公司統一領導下,依據分級管理、各負其責、自上而下逐級監督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各部門、各二級單位和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四十一條 各單位通過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把股份公司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擴展到每個項目、每個部位,延伸到每個班組、每位員工。在股份公司系統內,構建責任明確、層次清晰、銜接順暢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第4篇 建設股份公司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一、會計電算化崗位責任制
(一)會計電算化后的工作崗位可分為基本會計崗位和電算化會計崗位。基本會計崗位可包括:會計主管、出納、會計核算各崗、稽核、會計檔案管理等工作崗位。電算化會計崗位包括直接管理、操作、維護計算機及會計軟件系統的工作崗位。
(二)電算化會計崗位和工作職責劃分如下:
1.電算主管:負責協調計算機及會計軟件系統的運行工作,要求具備會計和計算機知識,以及相關的會計電算化組織管理的經驗,可由會計部經理兼任。
2.軟件操作:負責輸入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會計數據,輸出記賬憑證、會計賬簿、報表,和進行部分會計數據處理工作,要求具備會計軟件操作知識,達到會計電算化初級知識培訓的水平;可由基本會計崗位的會計人員兼任軟件操作崗位的工作。
3.審核記賬:負責對輸入計算機的會計數據(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進行審核,操作會計軟件登記機內賬簿,對打印輸出的賬簿、報表進行確認;此崗要求具備會計和計算機知識,達到會計電算化初級知識培訓的水平,可由主管會計兼任。
4.電算維護:負責保證計算機硬件、軟件的正常運行,管理機內會計數據;此崗要求具備計算機和會計知識,經過會計電算化中級知識培訓,應由專職人員擔任。
5.數據分析:負責對計算機內的會計數據進行分析,要求具備計算機和會計知識,達到會計電算化中級知識培訓的水平,可由會計部經理兼任。
二、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1.明確規定上機操作人員對會計軟件的操作工作內容和權限,對操作密碼要嚴格管理,指定專人定期更換密碼,杜絕未經授權人員操作會計軟件。
2.預防已輸入計算機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等會計數據未經審核而登記機內賬簿。
3.操作人員離開機房前,應執行相應命令退出會計軟件。
4.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由專人保存必要的上機操作日志,記錄操作人、操作時間、操作內容、故障情況等內容。
三、計算機硬件、軟件和數據管理制度
1.保證機房設備安全和計算機正常運行是進行會計電算化的前提條件,要經常對有關設備進行保養,保持機房和設備的整潔,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2.確保會計數據和會計軟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對數據和軟件的非法修改和刪除,建立如'口令'、只讀等措施;對磁性介質存放的數據要保存雙備份。
3.對正在使用的會計核算軟件進行修改、對通用會計軟件進行升版和計算機硬件設備進行更換等工作,要有一定的審批手續;在軟件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換過程中,要保證實際會計數據的連續和安全,并由有關人員進行監督。
4.健全計算機硬件和軟件出現故障時進行排除的管理措施,保證會計數據的完整性,如安裝不間斷電源,保證停電時,能有時間保存資料。
5.健全必要的防治計算機病毒的措施:如安裝殺毒軟件,且每星期更新殺毒軟件,每星期掃描內存;嚴禁外來人員的軟盤在本公司計算機上使用等。
6.建立系統風險評價體系,由電算主管及電算維護人員定期分析。
四、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電算化會計檔案包括存儲在計算機硬盤中的會計數據以其它磁性介質或光盤存儲的會計數據和計算機打印出來的書面等形式的會計數據;會計數據是指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包括報表格式和計算公式)等數據。
2.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是重要的會計基礎工作,要嚴格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的要求對會計檔案進行管理,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負責。
3.對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塵工作,重要會計檔案應準備雙份,存放在兩個不同的地點。
4.采用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要定期進行檢查,定期進行復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質損壞而使會計檔案丟失。
5.通用會計軟件、定點開發會計軟件、通用與定點開發相結合會計軟件的全套文檔資料以及會計軟件程序,視同會計檔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該軟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五年。
五、本制度是公司《會計制度》的重要部分,由公司財務總監制定,解釋權、修改權歸公司財務總監。
六、本規范自20**年1月1日起實施。
第5篇 建設集團公司倉庫管理制度
建設集團倉庫管理制度
一、倉庫內嚴禁煙火,倉庫人員及領料人員一律不得在倉庫內吸煙,違者將作罰款處理。
二、倉庫內除工作人員和領料人員外,其他閑雜人員不得進入倉庫閑談或休息。
三、倉庫領料必須按規定辦理領料具手續,損壞或丟失料具應照價賠償。
四、倉庫材料必須堆放整齊,分類清楚,標識醒目。
五、倉庫人員在每日工作完畢后,應檢查倉庫,切斷電源,關門上鎖。
浙江ff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第6篇 建設集團公司班組落手清管理制度
建設集團班組落手清管理制度
一、為認真落實材料管理使用,嚴格做到物盡其用,隨做隨清,杜絕浪費材料現象,特制訂以下制度:
二、各施工班組每天使用的材料應合理安排,統一布置。
三、每日完工后應及時檢查,發現多余的材料必須及時調整使用。
四、施工人員每天工完后應對工作面清掃檢查,并對多余材料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系做到合理使用,物盡其用。
五、各施工班組每天工作量完成后必須做到工完料盡,嚴禁在施工過程亂花費材料,一經發現必須作出處罰手段。
六、材料倉庫人員每天到對各施工班組的領料應嚴格控制,合理調配。
七、各施工班組每天工作量完成后,多余的能進庫材料必須及時返回倉庫。
八、項目部每月進行一次班組落手清工作考核記錄,并對落后的班組進行通報批評。
浙江ff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第7篇 建設集團公司勞動保護工作制度
建設集團勞動保護工作制度
為了加強企業群眾安全生產及勞動保護工作,保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生命和身體健康,促進企業經濟發展和企業社會知名度,確保公司年度工作規劃的實施,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以下勞動保護檢查制度:
學習制度
進一步加強工會勞動保護工作,以貫徹落實工會勞動保護《三個條例》為契機,每月組織一次勞動保護小組會議,首先學習*總書記和朱容基總理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維護和保障職工勞動生產過程中安全與健康的方法權益,堅持'預防為主,群防群治,群專結合,依法監督'的原則,通過學習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法制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從而達到'強化管理,落實責任,確保安全'的目的,其次認真分析勞動保護工作存在的薄弱情況,推動勞動保護工作的開展。
檢查考核制度
對在建工程項目每月進行一次檢查,監督和協助本單位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解決勞動安全衛生方面存在的問題,改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參與本單位集體活動、勞動合同中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協商和制定,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或協同行政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對事故隱患和職工危害作業關建立檔案,對現場存在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并做好臺賬記錄列入考核,檢查結束對有整改要求和需要處理的應開整改通知單,并跟蹤復查至合格。
教育制度
認真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宣傳國家勞動保護政策、法律、法規及企業的規章制度,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教育職工遵章守紀,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意識和技能。廣泛開展以《勞動法》、《工會法》等勞動安全衛生法規為主要內容的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的作用,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繼續堅持'圍墻之內是一家'的傳統做法,達到宣傳教育的目的。
信息反饋制度
結合本單位實際,在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危害職工安全的情況時要及時反饋情況,及時向上級工會匯報,定期組織勞動保護小組成員對施工現場、工作場所、生活區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出安全生產和生活、衛生等方面的薄弱環節,以及違反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等的要及時反饋信息,并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解決好問題。
基礎管理工作
工地勞動保護小組要建檔,并做好記錄,檔案有六個方面:組織建設、制度建設、教育培訓、群眾監督、依法維護和文明施工及生活保障,其中項目勞動保護員沈安生負責組織建設、群眾監督和依法維護三個方面,包龍華負責制度建設、教育培訓和文明施工及生活保障三個方面,組長李海龍全面負責督促勞動保護定期檢查,反饋信息。
浙江ff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第8篇 建設工程公司計劃管理制度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計劃管理制度
1、每個工程項目開工,不但要詳細精確制訂年度施工形象計劃,還要制訂月計劃和周計劃。統一用曲線圖標明工程人員配備、工種分析、用工量情況。
2、繪制好施工現場機械裝置、料具、材料堆放的詳細合理的平面圖。
3、計算出料具使用、材料使用計劃,并報送總部。
4、年度施工計劃要由月計劃去保證實現,月計劃必須詳細定額量、用工量。
5、月計劃的實現要有周計劃去保證,所以周計劃更要詳細標明定額量、用工量。在施工日記中要明確記載每天的上班時間、完成的工作量、是否符合計劃等。
6、計劃完不成是客觀上的延誤可以順延,這是指停電、停水、建設單位缺少資金、工程圖紙拖延以及機械、材料、料具跟不上等客觀原因,以簽字為準。
7、月計劃受到影響屬于主觀原因造成的,必須于周計劃中抓緊,加班加點掙時間,不允許延誤。
8、經檢查,第一次不及時下達計劃任務書,給予工長罰100元,項目經理與施工員罰200元。
9、經檢查,第一次完不成計劃,給予工長罰100元,項目經理與施工員罰200元。
10、如果第二次檢查到未下達計劃任務書或者完不成計劃,說明施工員已毫無計劃概念且管理能力跟不上,已不適應繼續留在所在職位上,一律降職處理。
11、凡是緊急需要的材料、料具,必須于24小時前通知,一般的物資,必須在三天前通知,其他計劃物資應在半月前通知。
12、班組以上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計劃生產意識,確立按計劃生產的原則。公司總部由施工科長負責成立一個計劃小組專門領導生產計劃工作,各項目部也要指定專人負責,并作為重點工作去抓。
13、制作三塊牌子,掛在辦公室最醒目的位置。一是工程施工月計劃和分項工程計劃表;二是年度計劃表;三是機械、料具、材料進出場時間表。
第9篇 z建設集團公司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度
zz建設集團公司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度
編者按:近日集團公司為貫徹“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進一步強化各級的質量管理,全面提高質量意識,落實工程質量責任制,牢固樹立工程質量從細節做起的觀念,杜絕發生質量事故,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并結合集團公司實際,制定了《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度》。現將《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度》公布,望各分公司/項目部遵照文件精神,認真貫徹執行。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進一步強化各級的質量管理,全面提高的質量意識,落實工程質量責任制,牢固樹立工程質量從細節做起的觀念,杜絕發生質量事故,現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結合集團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工程施工過程中,因質量管理不到位,造成質量事故的,將對事故責任單位和事故責任人予以責任追究。
第三條 本制度所屬工程質量事故,系指除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工程質量損害外,凡因管理責任過失而使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和設計使用年限內產生不可彌補的質量缺陷或隱患,機械設備毀壞,降低使用標準,因倒塌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以及需加固、補強、返工處理的事故。
第四條 鑒定工程質量事故的依據是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范標準、圖紙圖集和集團公司文件等。屬于上級政府部門組織的調查事故處理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質〔2010〕111號”執行,公司各有關領導、部門要積極配合,公司內部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程序和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五條 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實行“檢測定性、專家認定、行政裁決”制度,堅持“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補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的原則,事故調查處理部門要認真調查事故原因,研究處理措施,查明事故責任,做好事故處理工作。
第六條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及其調查處理實行社會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力和義務將工程質量事故的情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同時有權對工程質量的調查處理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章職 責
第七條 各級人員的職責除按照集團公司的崗位職責執行外,質量責任:
總經理的質量責任:建立各級質量保證體系,明確各級單位的分工和職責及必要資源的配備,對工程質量負領導責任。
主管生產副總經理的質量責任:落實本系統體系的建立和資源的配備,確保施工正常進行,解決本系統需要解決的問題,向總經理匯報實施情況。對工程施工質量保障負領導責任。
分管副總經理的質量責任:落實主管單位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和資源的配備,確保施工正常進行;解決下屬各單位、部門需要解決的問題,并定期向總經理匯報實施情況。對工程質量負主要領導責任。
主管質量副總經理的質量責任:落實本系統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定期對工程項目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施工正常進行,解決本系統需要解決的問題,向總經理匯報實施情況。對工程質量監督檢查負主要領導責任。
總工程師的質量責任:為工程施工過程中質量安全作技術保證,落實本系統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并定期對施工工程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施工正常進行,解決本系統需要解決的問題,向總經理匯報實施情況。對工程技術保障負主要領導責任。
總會計師的質量責任:為工程施工過程中質量安全作資金保證,對工程質量的資金保障負主要領導責任。
總經濟師的質量責任:為工程施工過程中質量安全作管理保證,對工程質量管理體系保障負主要領導責任。
質量管理部的質量責任:按照部門的職責,按照各級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對工程施工過程檢查并提出處理意見,監督各二級單位、項目部嚴格按照有關要求施工,發現問題隱患及時告知項目部和主管領導,并提出處理意見。對工程質量負主要管理責任。
項目經理的質量責任:項目經理是工程質量責任第一責任人,負責落實各種法律法規、各種規章制度和資源的配備,嚴格按照合格的施工圖文件和經審批的文件施工,保證工程施工質量。
各級管理人員按照相應的崗位承擔各自的質量責任。
第三章事故報告與現場保護
第八條 工程質量事故實行報告制度。按照工作范圍和管理職責,為事故報告單位,對所發生的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單位必須按照規定要求逐級上報。
第九條 質量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將事故的簡要情況同時向集團公司主管領導、主管生產、安全領導、總經理報告;主管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條 質量事故書面報告內容:
一、工程項目名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名稱。二、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造成工程損傷狀況、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三、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四、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五、事故報告單位。
第十一條 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的現場保護措施:
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態擴大。
因搶救人員、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并應采取拍照或錄像等直錄方式反映現場原狀。
第四章事故調查
第十二條 特別重大質量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的調查各級管理人員服從上級的安排,接到質量事故或嚴重不合格報告后,總工程師要根據事故類別性質,及時成立相應的事故調查組,制定調查方案,對質量事故進行調查,調查組要有公司內部相關專家及各相關單位的人員參加。
第十三條 質量事故調查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調查組應根據事故情況委托具有相應行業試驗檢測資質的試驗檢測單位對出現事故的工程或部位進行試驗檢測。必要時聘請外部有關專家協助進行技術鑒定、事故分析和原因認定及財產損失的評估等工作。
第十四條 質量事故調查組的主要工作職責: (一)組織事故技術鑒定;(二)查明事故發生原因、過程、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三)查明事故的性質、責任單位及主要責任人;(四)提出對事故處理的技術意見;(五)提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要求建議;(六)提出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建議;(七)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第十五條 調查組有權向質量事故發生單位及其它各有關單位和個人了解事故情況,索取有關資料,進行拍攝和錄音,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或隱瞞情況真相,并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干擾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第十六條 調查組在調查工作結束后15日內,應將
調查報告送總經理,經確認同意后,調查工作即告結束。
第十七條 事故調查所發生的費用由集團公司財務部預付,待查清責任后,由事故責任方負擔。
第五章事故責任認定
第十八條 工程質量事故調查組根據現場調查取證、試驗檢測、專家意見等綜合分析,在查清事故原因的同時,界定出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九條 工程項目部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的質量事故,項目經理承擔直接責任:(一)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等級單位的;(二)不考慮合理工期,以求進度,忽視質量管理程序的;(三)未建立質量管理組織機構及措施和辦法的,未適時組織開展質量檢查和資料不完整的;(四)使用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擅自組織工程施工的;(五)未按施工規范、技術標準施工的,不按工程設計或變更設計施工的;(六)偷工減料或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七)未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進行檢驗的;(八)未對涉及結構安全構件以及有關材料取樣檢測的;(九)對設計存在明顯失誤或工程地質、水文等條件同設計有較大變化未提出設計變更及完善設計,仍按原設計施工的;(十)不按照審批的施工方案施工而造成的質量安全事故。
第六章事故責任追究
第二十條 工程質量事故按照調查核實的事故責任,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制度,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二十一條 對于事故發生的相關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主管部門視情節對有關單位或者人員給予行政處罰;賠償由此引發的經濟損失;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對已發生的特大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故意拖延報告期限的;(二)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三)阻礙、干涉調查工作正常進行的;(四)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事故調查組查詢或者拒絕提供與事故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五)損毀有關證據和資料的。
第二十二條 對不按規定進行事故的報告、調查和處理而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或貽誤處理時機的單位和個人,由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追究其責任人的行政、經濟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七章附 則
第10篇 建設集團公司混凝土澆灌制度
建設集團混凝土澆灌制度
一、編制依據:水泥(gb175-77)標準
細骨料(jgj52-52-79)標準
粗骨料(jgj53-92)標準
二、泵送混凝土輸送管道的接頭應緊密可靠不漏漿。安全閥必須完好。管道的架子要牢固,輸送前要試送,檢修時必須卸壓。
三、使用平板震動器或震動棒的作業人員,應穿膠鞋和戴絕緣手套。震搗設備應設有開關箱,并裝有漏電保護器。
四、澆灌框架、梁、柱的混凝土應設操作平臺,嚴禁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上操作,以避免踩滑或踏斷墜落。
五、澆筑拱形結構,應自兩邊拱腳對稱同時進行,澆圈梁、雨蓬、陽臺應有防護措施,以防墜落。
六、已澆完的混凝土應加以覆蓋和澆水,使混凝土在規定的養護期內,始終能保持足夠的濕潤狀態。
七、禁止在混凝土養護窯(池)邊上站立或行走,同時應將窯、洞蓋板和地溝孔洞蓋牢和蓋嚴,嚴防失足墜落。
八、夜間澆筑混凝土時,應配有足夠的照明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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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紡織公司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項目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設施“三同時”法律法規,確保公司建設項目(工程)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及消防標準,保障從業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防止環境污染,根據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的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建項目和引進的建設項目。
3、 總體要求
建設項目的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的投資應納入建設項目預算。
4、 職責內容
(1) 基建部
負責公司建設項目的立項和驗收管理工作。其職責是:
a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環保、消防及職業衛生“三同時”規定;
b在建設項目立項時,應含有安全、環保、消防及職業衛生的論證內容;
c編制(或審批)建設項目計劃任務書時,應含有安全、環保、消防及職業衛生設施所需投資計劃;
d根據建設單位報送的建設項目驗收專題報告,組織對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
(2) 安全辦
對建設項目“三同時”的實施,負責監督管理及檢查。其職責為:
a監督檢查建設單位及承擔建設項目的單位 “三同時”的執行情況;
b根據建設項目的需求,配合基建部完成公司負責項目前期的預評價工作;
c違反“三同時”規定的建設單位及承擔設計、施工等任務的單位,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并監督檢查其整改情況;
d參與對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查及三查四定工作;
e建立健全建設項目“三同時”臺帳。
5、 公司應對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六個階段,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規范管理。
(1)在進行可行性研究論證時,必須進行安全論證;
(2)設計單位在編制初步設計報告時,應同時編制《安全專篇》
(3)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審查批準的設計方案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設施的設計,并確保施工質量;
(4)按照國家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規范進行驗收,不符合安全規程和國家或行業標準的不得驗收和投產使用;
(5)建設項目正式投入運行后,安全設施必須與生產設施同時投入使用;
(6)生產設施建設中的變更應嚴格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序,作好變更記錄,并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6、 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革新等項目的設計,必須執行以下規定:
(1) 設計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環保、消防及職業衛生等設計規范和標準。
(2) 設計采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時,必須有鑒定報告。
(3) 新產品轉入批量生產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a采用成熟的工藝方法。
b工藝條件的選取應符合安全要求。
c具備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報警裝置及發生事故的緊急處理裝置等)。
d設備選型和建構筑物,應符合防火、防爆、工業衛生等標準和規定的要求。
e設計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評價。
7、 審查初步設計或方案時,應有安全、環保、消防及衛生部門參加評審工作,凡未經上述部門簽署同意的,財務部門有權拒絕付款。
8、凡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安全、環保、消防及職業衛生設施和技術,或在國內配套相應水平的設施和技術。
9、施工過程中,應有人負責安全、環保、消防、衛生設施的施工監督檢查,及時糾正施工中的缺陷。
10、公司安全辦參加竣工驗收工作。凡安全、環保、消防、衛生設施沒有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試車,或經考核達不到原設計要求的,項目均不能驗收或投入使用。
11、 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12篇 建設公司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建設公司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一、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警管理,嚴禁酒后駕駛,嚴禁帶故障出車,嚴禁開賭氣車、英雄車、麻痹車,確保行車安全。
二、提高警惕,注意鎖好車門和庫門。防止車輛被毀、被盜。外出時,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三、下班后,無任務車輛一律按次序排列停放,未經許可車輛不得在施工現場隨意運行。
四、早晚有接送領導及其它任務的車輛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可以由相關領導安排其去向。
五、未經批準,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交給非本車駕駛人員駕駛。
六、車輛一旦發生事故,駕駛員要及時向車隊負責人及交警、保險等有關部門報告事故現場情況,配合相關部門處理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