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某工程安全評價管理制度
1、工程安全評價,是指安全監督站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和《廣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檢查評分表》對所監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評價的結論。
2、安全評價分五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是施工準備評價;第二階段是達標階段;第三階段是結構施工評價;第四階段是裝飾施工評價;第五階段是竣工評價。
3、施工準備評價
(1)填表申報。項目開工前15天,施工單位在自查自檢的基礎上,填寫《建設工程項目開工安全生產條件檢查表》(以下簡稱'檢查表'),交監理公司簽署檢查意見后,按有關要求將資料報送監督站辦理申報手續;
(2)審查認可。監督員在2個工作日內進行資料及現場審查后,在《檢查表》簽署'認可'意見,交站長簽發;對未通過審查的,監督員應書面向施工單位提出整改意見,并要求施工單位重新報審;
(3)如工程建設中有停工的,復工前按規重新進行開工安全條件檢查。
4、達標評價、結構施工評價和裝飾施工評價
(1)在工程開工1個月后或完成工程量15%時,進行1次安全文明施工達標評價;
(2)在工程結構施工階段,每3個月進行定期評價1次,直至結構完成;
(3)在外腳手架拆除前,進行裝飾施工安全評價。
5、竣工評價
工程項目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前,按以下程序對竣工項目進行竣工安全評價:
(1)安全監督員核收施工單位提交的安全管理資料和監理單位的審查意見;
(2)安全監督員審查安全管理資料,在施工單位提交的《市政工程竣工施工安全評價申報表》填寫有關記錄和提出推薦意見;
(3)安全監督員將有關材料逐級送審,報站長簽發《單位工程施工安全評價書》;
(4)安全監督員把《單位工程施工安全評價書》送施工、和建設單位,并把安全管理資料退還給施工單位。
第2篇 某百貨商場工程部安全管理制度
百貨商場工程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貫徹安全方針,做好勞動保護,使部門員工按照安全要求從事生產活動,確保百貨商場管理區域內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二)、職責
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安全工作的貫徹、培訓、實施和監督執行。
(三)、管理規定
1.嚴格執行各種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未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造成安全責任事故,將追究本部門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2.各部門必須貫徹落實安全檢查制度,對消防設備、電氣設備、危險品存放、火災隱患、鑰匙管理、設備機房、重要部位、來訪人員登記、車輛出入管理、各部門人員值班等進行定期安全巡視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不安全隱患,各部門必須限期整改。
3.新員工上崗,必須經過本部門的崗前培訓,由部門負責人或各專業人員培訓介紹本部門的有關制度規定及本百貨設備設施情況。新員工必須在已轉正的老員工帶領下工作,嚴禁單獨上崗進行操作,在熟悉各個控制部位和熟悉各種操作,并經過考核確認后才能獨立開展工作。
4.人員安排應嚴格按照專業分工進行工作,若員工對某項操作未掌握或不熟悉,則不能單獨進行此項操作。
5.在開展各項活動(如:維修、維護保養、消防演習、保潔開荒、商場文化活動等)前,必須由本部門或專業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策劃、討論并制定完善的實施方案,實施方案中應規定:(1)安全注意事項;(2)所需的各項準備工作,各種工具和材料應準備齊全;(3)具體的操作步驟,操作步驟必須考慮到實施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和具體的細節;(4)人員安排,人員安排合理,每個人必須有明確的分工和職責;(5)實施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和造成的后果,并有各種應對措施。
如果對某項活動的實施沒有一定的把握、或者對可能出現的后果沒有預測、或者技術水平達不到要求、或者人員力量準備不充分、或者安全措施未落實到位,則不能實施此項活動。
6.在進行各項活動時,必須嚴格按照實施方案中所規定的具體操作步驟逐項實施,對重要步驟由本次活動負責人進行檢查、落實和確認。
7.活動過程中若出現未曾預料到的情況和問題,應立即停止操作,待落實解決方案后繼續進行;如果問題暫時難以解決、或可能出現難以預料后果、或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較大,經領導同意可以取消本次活動,并恢復原狀。
8.活動結束后要進行總結,應有整個過程的完整的記錄和總結報告,對存在的問題給予歸納,并在今后工作中避免出現類似問題。
9.高空作業:必須首先對所使用的工具(如梯子、繩子、保險帶等)進行檢查,并有人監護,在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后再開始實施。
10.電氣操作
(1)在電氣設備上工作實行填寫工作票制度,在高壓設備上工作實行工作許可制度,有觸電危險的工作現場實行專人監護制度,電氣操作實行填寫工作票、操作票和帶電作業證制度。
(2)電工作業前應穿戴防護用品,并保證使用工具的絕緣性能良好。
(3)在進行低壓線路和設備的檢修作業時必須停電進行,并在明顯處懸掛安全警示牌(如:禁止合閘,有人工作)。
(4)在進行線路檢修作業時,應在各供電回路的隔離開關上懸掛明顯的標識牌。
(5)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盡量避免帶電作業;如不能避免,則不準用濕手或帶油、濕手套觸摸電氣設備。
(6)電工必須掌握觸電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如發現有人觸電,應立即切斷電源。
11.水暖操作
(1)應首先確定設備低壓電氣開關部分處在斷開位置并懸掛標識牌后再進行設備維保工作。
(2)進行維修工作時,應在被檢修設備上懸掛'暫停使用'或'正在檢修'的標識牌。
(3)檢修設備時,要防止水滲入設備而燒壞電機。
(4)進行電、氣焊作業時應穿好工作服,戴好防護罩,防止燙傷,及剌傷眼睛。確保工作場所周圍無易燃、可燃物品,并備有手提滅火器。工作結束后或暫離現場前,應關閉電焊機及氧氣、乙炔瓶閥,檢查并確保工作場所無火災隱患。
12.電梯操作
(1)嚴格執行《電氣安全工作規程》和其它安全操作規程。
(2)對檢修、保養的電梯,應懸掛'檢修停用'等相應告示牌。
(3)保養、檢修時,應斷開相應的電源開關,非必要不得帶電作業;如必須帶電作業時,應遵守帶電作業有關規定,設專人監護,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4)井道工作:經批準后使用開鎖裝置或鑰匙;確定工作是否需要電力,如果不需要應將主電源開關斷開,鎖定并掛標識牌;應盡量避免在井道內上下同時工作,必須同時作業時,應戴上安全帽;完成工作后,在確認所有員工、工具及設備均已離開井道之前,不允許將電梯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5)在轎頂工作時:確定工作是否需要電力,如果不需要應將主電源開關斷開、鎖定并掛標識牌;確保電梯在專業維修人員控制下慢車運行;如存在墜落危險,必須采取墜落保護(戴安全帽、使用護欄、護網等);在移動的轎頂工作時,不準穿戴可能被鉤住或纏住的任何物品,不準在口袋內攜帶工具。
(6)在底坑工作時:必須應將限速器張緊裝置的安全開關和底坑的檢修急停開關斷開;主電源開關必須掛牌、鎖閉在斷開位置上;在底坑入口處
必須放置一個適當的警告標記來指明里面有人作業。
(7)在機房工作時:機房內禁止帶入火種,防火器材應齊備;機房內必須保持干凈,不得有油和雜物;所有電接觸點、斷路器和電接頭,必須加以保護以防止電擊。
(8)電梯運行時:防止有水滲入電梯或機房,如有水滲入必須立即停止使用電梯,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切斷水源,在確認水浸部位完全干燥后才能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第3篇 某某工程項目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某工程項目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1)班組長要根據工作要求和本班組人員特點合理安排工作。
(2)班組兼職安全員協助班組長教育、檢查、督促本班組人員做好安全工作。
(3)班組長及兼職安全員要認真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教育工人自覺遵章守紀,反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4)開好班前安全會,并認真做好記錄。
(5)經常自檢現場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和糾正各種不安全因素。
第4篇 基建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確保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提高思想認識,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院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基建部門代表學院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主要有:
1、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建設單位因建設工程需要,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詢前款規定的資料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及時提供。
2、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3、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4、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5、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措施的資料。
依法批準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6、建設單位應當將拆除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將下列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1)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2)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的說明;
(3)拆除施工組織方案;
(4)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5)實施爆破作業時,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規定。
三、定期對基建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區域進行檢查,并督促施工單位整改意見,抓好落實。
四、對出現責任安全事故,應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對施工現場發生的工程建設重大事故,應依照《工程建設重大事入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執行。
五、認真做好安全監督記錄,及時總結經驗和教訓。
第5篇 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總則
⑴ 工程開工前,由總工負責對工程進行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環境保護措施進行交底。專職安全員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專項交底。
⑵分部、專項工程施工前,由主管施工員制定相應的施工技術方案和安全技術、環境保護措施,報總工和安全科審批后再向作業人員進行交底。
⑶新工藝、新技術施工前要由總工牽頭,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風險評估,編制專項施工技術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⑷外租機械設備要有主責部門進行設備進場檢驗、有效證件查驗、操作者的技能狀況等合格后方準進入作業現場。
2、安全技術交底措施交底的內容
⑴根據分部項目工程的特點,明確作業方法、工藝紀律操作要領。
⑵針對分部分項工程的危險源,明確重要的控制環節和緊急情況的預防措施。
⑶明確告知規范、規范的具體要求。
⑷使用機械設備的安全保證措施。
3、交底書的形成
主管施工員起草-總工審查-項目經理審批-有關部門會簽-交底書形成
4、安全技術交底程序
⑴由施工管理人員通知有關部門全體分項作業人員進行面對面逐條交底
⑵由主管施工員通知有關部門、分部分項的全體作業人員參加
進行面對面逐條交底,參加交底的全部人員要簽名并確認,并注明作業班組。(可在交底書背面另外附紙)
⑶各項程序完成后,將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書的原件交到安全部
門存檔。外租設備的進場檢驗記錄,由主責部門歸檔,特種設備、特種作業人員的有效證件復印件交安全部門一份
第6篇 港灣工程水下爆破安全制度
港灣工程公司水下爆破安全制度
1、操作人員的上崗證書配備齊全,符合標準,做好安全交底工作。
2、開工前辦理好航行通告及水上、水下施工作業許可證等有關施工手續。
3、在施工期間應盡量減少施工船舶的相互干擾。建立工程信息管理系統,對工程船舶進行即時動態管理。根據施工現場船舶航行情況,借助海上專用通訊頻道,對施工船舶進行合理調度,及時做出避讓措施,以免海損事故的發生。
4、工程船舶要按規定懸掛信號,并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5、施工中認真執行海上安全監督局頒發的《船舶安全檢查規則》的有關規定,做好各項安全檢查工作,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值班制度,正確使用各種安全防護用品。
6、在炸礁工程開工前,向工程師代表提交炸、清礁開工報告,并取得業主和海事部門及有關單位的許可,開工前需由海事部門發布航行通告,通告內容包括:爆破鉆孔作業船施工位置、施工起止時間、鉆孔作業船信號和拋錨情況、爆破臨時浮標位置、爆破封航時間和開航時間、通航船舶須知、避讓和聯系信號、爆破施工的安全措施等。并保證在任何情況下有關的各種標志和信號的安全可靠性。
(7) 做好安全警戒防護措施,并提交工程師代表審查。爆破前15分種派出懸掛紅旗的巡邏艇前往爆破區上下游擔任警戒,以防任何過往船舶接近爆破區,即將爆破時,懸掛紅旗的爆破作業船鳴笛三次,每次歷時3秒。爆破結束時發出信號,鳴笛10秒,并降下紅旗。
(8) 抓好季節性防范措施,現場項目經理部須制訂詳細的安全避風措施,選擇避風錨地,并落實到專人,布置到各船。夏天高溫季節認真布署降溫工作,保證施工正常進行。
(9) 按時收聽氣象預報,做好記錄,特別是在接獲突發性災害天氣時,項目經理和各船長應加強現場值班,并有應急措施。
第7篇 某橋梁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⑴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建立安全管理小組,堅持上崗前安全教育制度,堅持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活動,組織學習安全措施操作規程及有關勞保條例。
⑵安全技術交底制度。主辦工程師必須擬定各工序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技術交底同時交付給施工人員。
⑶勞保護具。所需勞保護具必須提出計劃,由安全員檢查施工作業人員安全使用護具,如有違章應及時糾正處理。
⑷事故預防。施工現場應配制各種安全標志,建立有效的事故防范體系,配備充足的人身安全及用電、防火等安全措施和用品。
⑸現場文明施工。各種機具、設備、材料擺放整齊平整,施工現場及生活區保持清潔、衛生、有序,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整個施工現場均設有明顯的標志,場地平整,道路通暢。
⑹機具設備管理。使用者必須掌握機具安全操作規程,實行專人專機,對機具性能及安全操作規程不熟悉者不得操作,各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⑺臨時用電安全措施
①用電安全措施:現場采用三相五線制,配電箱集中隔離開關(膠蓋閘),漏電保護器做總負荷開關,分開關采用膠蓋閘及二級保護,漏電保護器,照明與保護接零分開使用,堅持按安全操作規程辦事。
②電氣防火措施:電閘箱采用防雨鐵箱,外殼由銅螺絲安保護接地。由電工值班人員上崗檢查,開關采用膠蓋閘、漏電保護器。
③現場電工崗位責任制:對施工現場供電系統安全運行負責。
第8篇 工程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項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發放管理制度
1、合理配備消防器材設置,消防設施是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前提和必要條件,配置一定要是適量、適用、合理。
2、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點放置,定期檢查,始終保持良好備用狀態,發現人為的損壞、挪用,按其價格值20%予以處理,空瓶未及時更換的每瓶扣考核0.5分,情況嚴重者,依法處罰。
3、消防器材由安質部統一管理,各類器材更換、維修經安質部指定專人驗收相符,質量可靠后方可入庫,并要有準確的臺帳。
4、各消防器材的領發一律由安全工程師或兼職安全員領發,任何個人不予辦理。
5、需更換的消防器材,必須以舊更新,并寫明使用原因,到期需更換的水溶劑滅火器必須申報,由安質部統一管理。
消防器材使用及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及設施主要包括:各種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消防栓、水槍、水災自動報警器及滅火系統、消防裝備、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產品,只限消防專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2、消防器材及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堅持“誰使用、誰受益、誰負責”的管理原則。
3、各單位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納入生產設備管理中,配置的滅火器一律實行掛牌責任制,實行定位放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的“三定”管理。
4、安全負責人應對消防器材設施,設立配置臺帳,各類消防器材領發一律由安全工程師或兼職安全員負責,任何個人不予辦理領發。
5、在冬季對水容性滅火器及室內消防栓采取間斷性的維護保養,防凍措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須更換到位,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不要損壞,并保持無灰塵、無油污。
7、操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辦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設施的配備情況。
進場隊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旅行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消防條例、規定等各項制度,加強隊伍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接受項目部檢查,服從管理。
2、凡進入場地施工的隊伍必須與安質部簽定《消防安全合同》,同時上報本隊制定的防火防爆責任制和義務消防隊員名單。
3、如需在場地內重點防火部位動火作業時,必須在施工前到安質部申領《易燃易爆部位申請表》,經安質部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
4、如在場地內搭建臨時工棚的,禁止生爐取暖燒飯,禁止使用電爐、電熱油燈和熱得快等電熱器具,不得亂拉電線,照明燈具每只不得超過100w。
5、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做到持證上崗,遇到火警,會正確拉警和使用有效滅火方法進行補救。
6、棚內必須配有相應數量的消防滅火器材。
高低壓配電室及主電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變(配)電室是要害部位和重點防火部位,非崗位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2、在崗人員及檢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3、室內要根據實際需要安裝消防安全報警裝置,并定期檢查其可靠性能。
4、發生電氣設備火災事故,必須首先切斷電源,邊補救、邊報警,禁止在斷電前用水撲救。
5、所屬電纜層、溝、蓄電池、電容器室嚴禁煙火,卻需動火時,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6、所轄范圍要配備充足的消防器材、設施、搞好維護保養,使之處于良好的備用狀態,崗位人員都要掌握其使用方法和滅火技能,確保所屬部位的安全。
7、如是高壓配電室,室內照明必須是防爆燈具。
氧氣、乙炔氣工作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氣、乙炔氣工作點是屬重點防火防爆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
2、氧氣、乙炔氣瓶禁止同庫存放,嚴禁與各種化學危險品,油類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嚴禁橫放。
3、氧氣、乙炔氣庫房應采取整體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庫房內電源體要求穿入墻管內,電閘、開關應安裝在庫外,室內通風必須良好,工作結束后,應切斷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4、禁止敲擊、碰撞、拋、擲、滾滑氣瓶,瓶閥凍結時,禁止用火烘烤,禁止與油類接觸,瓶內氣體不能全部用完,必須留有0.2兆帕的余壓氣體。
5、所有氣瓶不得靠近明火熱源,應與明火熱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熱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氣瓶時,要有遮陽措施,夏季使用時,要求有降溫措施,避免爆曬、雨淋、高溫。
7、使用乙炔瓶時,必須要安裝明火報警器。
8、工作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方法。
地鐵土建工程第十合同段
項目經理部
第9篇 工程部安全用電防火制度
1. 工程部全體員工必須加強安全防范意識,執行酒店制訂的安全管理制度,協同保安部門認真做好酒店各系統的安全保衛工作;
2. 各崗位人員必須嚴守崗位,發生事故或發現可疑情況應迅速處理、上報,并負責保持好現場;
3. 嚴禁各部門私接或移動電氣設備和設施;
4. 各部門需架設臨時線路,應由工程部派電工安裝,使用結束后應立即通知工程部拆除,
5. 臨時線路應符合“低規”要求,時間一般不超過一星期,如使用后確需長期固定,在安全和不損害美觀條件下,由工程部派電工正式安裝,并登記備案;
6. 飯店強電系統維修時,應該根據不同的危險程度,分為全部停電、部分停電和不停電工作三類,需停電應提前通知有關部門;
7. 電氣檢修人員工作時除特殊情況外原則上應由兩人或兩人以上一起工作,一人工作時應根據現場情況,應有完成保證工作人員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嚴格按照《消防條例》進行工作;
8. 各崗位值班人員除負責設備安全運行外,必須對所屬機房范圍進行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定期對所屬范圍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有不安全因素,及時進行整改;
9. 施工前后首先考慮防火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燃。
第10篇 安全動土制度燃氣管線工程
1、施工作業的部門在動土前應制定完善的管溝動土計劃,經相關城市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后,方可實施。
2、施工作業如果在接近地下電纜及埋設物的附近施工時,注意取土方式、地下電纜和其它埋設物,以免損壞地下設施。
3、施工單位不得任意改變批準的各項內容及施工圖紙;如需變更,應向相關城市安全監督管理機構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4、在危險性較大的地域內動土時,應備足消防器材,安全技術部門應現場監護,施工人員要聽從其指揮。
5、挖掘的溝、坑、池等和破壞的道路,應設置圍欄和標志,夜間設紅燈,防止行人和車輛墜落。
6、動土作業時,若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
第11篇 建設工程安全設施與條件三同時管理制度
為強化項目部安全生產,使安全設施能夠及時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設施“三同時”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安全經理負責。
2、新、改、擴、技改、革新項目,在編制方案、設計、施工、驗收時都必須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設施,這些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3、凡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安全、工業衛生、環保、消防設施和技術或在國內配套相應水平的設施和技術。
4、在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革新等項目的設計,必須執行以下規定:
(1)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衛生、環保、消防等設計規范和標準。
(2)設計采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時,必須有鑒定報告。
5、新產品生產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采用成熟的工藝方法;
(2)工藝條件的送取應符合安全要求;
(3)具備可靠的安全措施;
(4)設備造型和建筑等,應符合防火、防爆、工業衛生等標準和規定要求;
(5)設計文件要有安全可行性評價。
6、審查初步設計或方案時,應有安全、工業衛生、環保、消防部門及工會參加評審工作,凡未經上述部門簽署同意的,財務部門有權拒絕付款。
7、施工過程中,應有人負責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的施工監督檢查,及時糾正施工中缺陷。
8、在竣工驗收工作中,要有安全、衛生、環保、消防等部門,會同工會組織參加,凡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沒有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試車或經考核達不到原設計要求時,均不能驗收,直到達到要求。
9、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中煤二十九處古城項目部
2023年02月01日
第12篇 工程項目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①建立各級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責任,并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②經濟承包合同中制定安全生產指標,確定獎罰標準。
③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班前進行交底。
④項目部配備專職的安全員,班組設兼職安全員,對安全活動進行指導和管理。
⑤公司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傷亡控制指標和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并逐級進行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定期進行考核。
⑥制定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對事故隱患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
⑦制定安全教育制度,對新入廠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并做好記錄。
⑧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項目部建立特殊工種臺賬,并進行動態控制。
⑨按規定對專職安全員和有關施工管理人員進行年度培訓和考核。深入開展'百日安全無事故'活動,事先要制定規劃,事后要有總結。
⑩對發生的工傷事故按規定進行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并建立工傷事故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