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制度
一、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由負責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員具體負責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二、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時,應當立即停止相關食品的經營活動,對涉及的食品、工具、設備等進行封存,并自發現之時起2小時內向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告,不得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隱瞞、謊報、緩報。
三、應當立即執行不合格食品處置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通知相關供貨者和消費者,防止突發事件惡化。
四、應當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的調查、取證工作,不得隱匿、偽造、毀滅有關證據。
五、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臺賬,如實記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處置涉及的食品名稱、批號、數量、生產廠家和聯系方式、供貨者名稱和聯系方式以及處置的方式和結果,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經營者名稱: 負責人:
第2篇 食品安全制度-文本范本
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五、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八、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食品安全檢查制度一、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堅持落實每天檢查各部門、各崗位的衛生狀況和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并作好登記。
三、每日組織一次衛生檢查,單位負責人每月組織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工作。
四、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
。五、發現問題,應有人跟蹤改正。
六、檢查內容應包括食品儲存、銷售過程;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衛生和周圍環境衛生。
七、對損壞的衛生設施、設備、工具應有維修記錄,確保正常運轉。
八、各類檢查記錄必須完整、齊全,并存檔。食品采購管理制度一、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營者張貼懸掛于經營場所醒目位置。
第3篇 水產局食品安全督查督辦制度
第一條 為履行食品安全綜合監管職能,保證食品安全監管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提高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發揮綜合監管效能,有效防止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縣政府公室作為縣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設置單位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督辦工作職能。
第三條 督查督辦的內容
(一) 食品安全監管法律、法規、政策、方針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
(二) 食品安全監管會議決定的重要事項的落實情況;
(三) 上級機關和上級領導的重要指示、批示及交辦事項的落實情況;
(四) 有關部門反饋和群眾投訴、舉報食品安全問題的處理情況;
(五) 食品安全信息反饋情況;
(六) 食品安全事故、重大案件查處進度和處理情況;
(七) 食品安全監管職能部門履行職責情況;
(八) 縣人大代表建議和縣政協委員提案中涉及的有關食品安全質量問題;
(九) 其他需督查督辦的事項。
第四條 督查督辦程序
(一) 根據縣政府領導指示和工作實際確定督查督辦事項和督查督辦方案;
(二) 督查督辦方案要具體、明確,有具體的辦理內容和時限要求,并以督查督辦通知書的形式分送有關單位,重大事項要派人督查;
(三) 及時督促、檢查、催辦,確保督查督辦事項如期落實。 督查督辦工作結束后,將督辦結果上報縣人民政府及縣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召開相關成員單位工作聯絡會議,與縣直各職能部門交換意見,指出存在的問題,提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
第五條 本制度由昌黎縣水產局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第4篇 食品安全檢查制度范本
一、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堅持落實每天檢查各部門、各崗位的衛生狀況和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并作好登記。
三、每日組織一次衛生檢查,單位負責人每月組織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工作。
四、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
五、發現問題,應有人跟蹤改正。
六、檢查內容應包括食品儲存、銷售過程;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衛生和周圍環境衛生。
七、對損壞的衛生設施、設備、工具應有維修記錄,確保正常運轉。
八、各類檢查記錄必須完整、齊全,并存檔。
第5篇 學校食堂食品飲食安全責任制度
明星學校食堂食品飲食安全責任制度
為了更好地加強了落實學校食堂食品飲食安全制度,保障食品飲食安全,做到“放心飲食,師生滿意,家長放心”特別定各崗位食品安全工作職責。
食堂管理員、班長、副班長為本部門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食品安全工作,并監督各崗位食品安全工作的檢查落實。負責食品衛生質量驗收,保障學校師生員工的飲食安全,身心健康。保障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運轉。
一、食堂班長要認真把好食品驗收關,建立食品索證和出入庫臺帳記錄,對采購回來的食品除檢查索證、出廠日期,保質期外,還要看包裝,感官新鮮程度,杜絕腐爛變質不合格食品進入學校。
二、大師傅工作職責:
1.大師傅必須要以身作則帶好頭,樹好榜樣,要不斷創新,操作水平要不斷提高,要保質保量,做好本職工作。
2.炒菜前后要清洗灶臺,做到臺面無灰塵,無油污,炒鍋、炒勺、鍋鏟要清洗干凈,并用沸水消毒。
3.對所炒的菜肴要做到一聞、二看、三嘗,聞是否有異味,看是否有異物,嘗是否炒熟透,添加調料時要看清標識,看是否有非食品添加物。聞一聞調味品是否變質,使炒出來的菜肴色、香、味俱全,營養豐富。
4.不加工腐爛、變質、變味的食物,杜***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5.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塊食品其中心溫度不得低于72℃加工后的熟制食品、半成品和食品原料應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感染,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6.食品在烹飪后至出售前不超過2小時,若超過2小時存放的,應當在高于60℃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剩余食品必須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要經過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食用。
三、切配組工作職責:
1.切菜師傅在切菜之前、之后對墩板、菜刀要清洗消毒。使用專用墩板、菜刀。做到生、熟原料不混切。
2.工作時不閑談,集中精力,看原料是否清洗干凈,是否有異物,異味,原料是否腐爛變質,做到不切未洗干凈的食品原料,不切腐爛變質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原料。
3.切好后的食品,生、熟食、半成品必須分類擺放,不進冰箱的食品,調味品,離人要加蓋,做了防蠅、防塵、防鼠工作。
4.工作完之后,工作臺面要清洗消毒,地面要打掃干凈,烹調間要用水沖洗,使地面無污物、水漬,對操作間要用紫外線消毒。
5.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要分開使用,定位存放,使用前后洗凈,保持清潔。
6.經常檢查防鼠門、網、紗窗、門是否完好(特別是白案房,每天開完早餐后大搞衛生,規范整理,然后用紫外線燈消毒,上午10:00-下午16:00)。
7.切菜機、絞內機在使用前后必須要清洗干凈。
8.如發現食品安全問題要及時報告,杜絕非工作人員進入操作間。
9.冰箱、冰柜要定進清洗通風。
10.冷藏冷凍室、備用間等做到離人上鎖。
11.協助做好食品留樣工作。
四、開餐人員:
1.按照食品安全衛生要求搞好個人衛生,做到勤洗、勤換,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不帶首飾,工作時必須要穿戴工作服、帽、戴口罩,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做到“四不”:不在崗位上進食;不面對顧客咳嗽、打噴嚏;不隨地吐痰;不掏耳挖鼻。
2.加強食品安全防范意識,售餐臺等工作場地要有專人看管,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嚴防投毒事件的發生。開餐時,發現有異味,腐爛變質,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不得再向師生員工銷售,并及時向班長等上級主管報告,如發現有問題的食品不及時報告,并繼續讓學生食用面發生食品安全責任事故的將由開餐人員負全部責任。
3.加大消毒力度,餐廳每餐開餐后要大搞衛生,做到地面、餐桌、椅、無油污、無飯粒、菜葉。并用84消毒液對桌椅、地面、門、窗、墻面、水龍頭、樓梯扶手等進行消毒,并用艾葉實行空氣消毒。
4.做好飯菜的保溫工作,保障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
5.加強服務意識,微笑對每一個師生。
五、打雜組工作職責:
負責學校全體師生員工的主食準備工作,飲食安全尤為重要,責任重大,一要加強飲食安全防范意識,工作場所及倉庫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做到隨時鎖門,以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二要加強檢查,倉庫要勤通風,對大米和其他五谷雜糧要勤檢查,檢查其合格證和保質期,做到先入庫的糧食先加工,防止糧食霉變。三要防鼠害,環境要勤打掃,保持干凈、整潔。蒸汽房、白案房、庫房要做到人離上鎖。確保全校師生員工安全、健康。
六、洗菜組工作職責:
負責所有的蔬菜、干貨清洗工作,是全體師生員工飲食安全的第一道關卡,所以洗菜組員工更要加強食品安全防范意識,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工作。
1、對采購回來的蔬菜要進行嚴格的檢驗,看是否有腐爛,變質的蔬菜,如有不合格產品及時報廢,不能私自處理,要及時向班組長報告。
2、洗好的蔬菜要達到無腐敗爛菜葉,無沙粒、塵土,無雜草,無昆蟲,感官性狀良好的要求,做到先買的先洗先用,以防變質。對疑有農藥殘留的蔬菜,必須要用水浸泡2小時以上,防止食物中毒。
3、對干貨的清洗,也要做到清洗后無雜質,無泥沙,并要檢查是否有異味,以保證食品安全。
4、當天剩下的蔬菜要妥善保管,擺放規范整齊,室內要通風,防止腐爛變質,產生異味。
5、工作場地、水溝要保持干凈整潔,對水溝及周邊環境要定期消毒。
七、洗碗組員工工作職責:
洗碗組負責一日三餐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潔工作,所有的雜盆、菜盆、飯盒、碗等餐具的清洗工作,必須按規定的工作流程進行操作。做到一刷、二洗、三沖、四消毒、五保潔,要做到清洗后的餐具無油膩、飯渣、菜葉,按規定使用蒸汽消毒一小時/次,一小時后保存在消毒柜中自動烘干保潔,開餐前15分鐘取出進入餐廳。消毒后無水漬、無異味,對洗碗間工作臺、地面、水溝進行嚴格沖洗,使工作臺、地面、水溝無飯菜殘渣,無異味,水溝內要放好擋鼠板,并定期消毒。
食堂全體工作人員應認真踏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之外要加強團結協作,隨時服從部門主任、班、組長安排,齊心協力圓滿完成每學年的工作。保障全校教育教學正常運轉。
第6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嚴把食品質量關,建立和執行以下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
3、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
4、本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5、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組織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識培訓;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
3、檢查食品經營過程的安全狀況并提出處理意見;
4、對食品安全檢驗工作進行管理;
5、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
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7、配合食品藥品監督機構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8、與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與報告制度。
1、每天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2、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3、對貯存、銷售的食品進行定期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主動下架退市,停止銷售,并做好退市記錄。
4、對發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通知相關食品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做好相關記錄,將情況及時報告轄區食品藥品管理部門。
5、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管理部門依法開展的各項檢查活動,如實提供被檢查食品的票證、貨源、數量、存貨地點、存貨量、銷售量等相關信息。
6、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及時采取處置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在2 小時內報告事故發生地食品藥品管理部門。
7、 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經營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關制度及經營項目及時書面報告食品藥品管理部門。
四、食品進貨查驗和批發記錄制度。
本單位采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索證檔案,不從無合格經營資質的供貨者處進貨,不接受來歷不明的上門送貨行為,不經銷三無(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
向供貨者索取進貨憑證。
從事食品批發業務時,向購貨者提供銷貨憑證。
按食品藥品管理部門要求,建立食品銷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貨日期等內容。
妥善保管書式臺帳檔案,條件允許情況下,建立電子臺帳,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食品貯存管理與廢棄物處置制度。
1、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或設專門區域,不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
2、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
3、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
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4、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建立食品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和清理廢棄物質。
6、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
食品貯存區應采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保持干燥清潔,整齊有序。
六、不合格食品召回及處理制度。
本單位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盡可能及時召回已售出的問題食品如實記錄下柜和召回情況,并向食品藥品管理部門報告。
國家監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柜停售的不合格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柜,采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毀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
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經鑒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銷售。
七、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
1、本單位加強對臨近保質期食品的管理,杜絕過期食品上柜銷售。
臨近保質期食品標準如下:(一)保質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期滿之日前45天;
(二)保質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滿之日前20天;
(三)保質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滿之日前15天;
(四)保質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滿之日前10天;
(五)保質期在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滿之日前5天;
(六)保質期在3天以上少于15天的,期滿之日前2天。
2、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臨近保質期標準,在醒目位置提醒消費者注意查看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和有效日期。
建立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或專柜,并在醒目位置標明“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柜)”,“請在保質期內食用完畢”字樣。
3、將正常食品與臨近保質期食品捆綁銷售的,或者將臨近保質期食品作為贈品的,要在該臨近保質期食品上粘貼“臨近保質期食品”標簽等方式,向消費者作出醒目的提示或告知,并不得隱藏該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4、對于現場制售及廠家配送的涼拌菜、散裝熟肉制品、糕點(無餡料的熱加工產品除外)等易腐化變質的食品,做到當天生產、當天銷售;
當天未售出的不再進行銷售。
5、現場制售食品的原料、成品以及散裝食品應每批次標明入庫日期和保質期限,出庫銷售應先進先出。
倉庫區域要設立明顯的退換貨區域并加貼醒目標簽,防止和正常食品混淆,防止員工誤將過期食品上架銷售。
6、建立營業場所臨近保質期食品定時、定人、包片的日常清查制度。
定期檢查庫存和待銷售食品,發現食品臨近保質期時,應及時轉至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或專柜。
八、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1、為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要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
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發生之時2小時內向食品藥品管理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
3、積極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九、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食品售后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管理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十、散裝食品標簽標注制度 。
散裝食品應設置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志區分或隔離。
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溫度調節、洗滌和存放設備、設施。
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
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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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辦法
第7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一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我單位就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崗位責任制度
1、負責人崗位職責 :對食品的經營負全面責任;負責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業務經營人員的質量教育,保證質量管理方針和質量目標的落實和實施.定期開展質量教育和培訓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全員身體檢查.
2、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按時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衛生工作,確保食品的經營條件和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污染;建立并管理員工健康檔案,每年負責安排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監督檢查員工保持日常個人衛生;負責監督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溫濕度在規定的范圍內,確保經營食品的質量;發現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問題應立即解決,或向負責人報告.
3、購銷人員崗位職責 :嚴禁采購法律法規禁止上市銷售的食品;嚴禁從證照不全的企業采購食品;進貨時認真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等;確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質期內,并應定期檢查在售食品的外觀性狀和保質期,發現問題立即下架,同時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二、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
1、凡從事食品經營工作的人員必須經崗前衛生知識方能上崗,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崗位的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定期進行食品衛生和有關衛生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個人清潔衛生,做到個人儀表整潔.上崗時必須穿戴統一整潔的工作服,并應經常換洗,保持清潔.在工作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進食、吸煙,私人物品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區域或更衣室內,不可放置在工作區內.
三、銷售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并設置密閉的垃圾容器,及時清除垃圾,搞好防塵、防蠅、防鼠工作,確保環境整潔.
2、《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應懸掛于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設有食品衛生管理機構和組織結構,配有經專業培訓的食品安全專職管理人員.
3、食品陳列設施*合理,劃定食品經營區域,食品與非食品分開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無'和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保證食品外觀清潔,如發現食品超過保質期、破損、鼠咬、受潮、生霉、生銹等現象要及時處理.
4、散裝食品銷售必須按'生熟分離'原則,分類設置散裝食品銷售區.按銷售品種配備足量的容器,并符合衛生條件.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有防塵材料遮蓋.應在盛放食品容器的顯著位置或隔離設施上設置'散裝食品標識牌',標識出食品的名稱、配料表、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食用方法、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做到'一貨一牌、貨牌對應'.銷售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必須由專人負責,為消費者提供分揀和包裝服務,提供給消費者符合衛生要求的小包裝.操作時應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專用工具取貨.
5、生鮮食品應銷售應配備貨架、保溫柜、冷藏柜和冷凍柜等陳列設施,配備符合要求的檢測設備.
6、熟食制品銷售間入口處應設預進間,設更衣及洗手、消毒設施,采用非手動式的水龍頭.配備有效的空氣消毒設施、食品冷藏設施和專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塵材料遮蓋.
四、倉庫管理制度
1、食品倉庫必須做到專用,不得存放其他雜物和有毒有害物質.應設專人負責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庫登記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庫時,庫管員應對其質量和數量進行驗收,并詳細記錄入庫產品的名稱、數量、產地、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包裝情況等,并按入庫時間的先后分類存放,感官檢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庫.設有不安全食品暫存專柜,并有記錄本.
2、食品倉庫應有良好通風,保持庫房內所需溫度和濕度,防止食品霉變、生蟲.貯存生鮮食品應配置必要的低溫貯存設備,包括冷藏庫(柜)和冷凍庫(柜).搞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對庫房周圍進行衛生清掃,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蟻蠅孳生場所.
3、食品存放設隔離地面的平臺和層架,離墻30厘米以上,最底層隔離地面40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進先出、生熟分開的原則分類貯存,并有明顯標識.
五、除蟲滅害制度
1、食品銷售場所內不得使用鼠藥,配備一定數量的滅蠅燈,并保證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銷售間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氣消毒設施,定期消毒.
2、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營業時間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應有保護措施.使用時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后應將所有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六、衛生檢查及獎懲制度
1、衛生管理工作有領導分管和專人管理,制定衛生檢查及獎懲制度,并組織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衛生檢查;組織從業人員學習衛生知識和有關法規,并組織培訓考核,考核成績與獎懲掛鉤.
2、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做到每天在營業前后有檢查,檢查記錄完備.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檢查中發現問題仍未改進的,按有關獎懲制度嚴格處理。
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2】
一、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組織開展食品經營活動。
二、經營食品應當符合環境衛生要求,具備食品銷售、儲存、運輸和裝卸的衛生條件。
三、從事食品經營的人員應當遵守衛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規定健康要求的人員,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應當對采購的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禁止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超過保質期、無標簽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五、應當按衛生管理制度定期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改進并做好記錄。
六、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主體資格、食品生產許可證和食品質量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并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記錄檔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進銷臺帳,適時對照自查,發現不合格食品,立即報告轄區工商部門,迅速將問題食品下架、撤回、及時告知供貨商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問題食品,退貨或銷毀。
八、經營生鮮食品的應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市場內銷售的生鮮食品進行自檢。經檢測合格后才能上市銷售,并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九、發現食品臨近保質期限的,組織安排臨界食品銷售專柜進行促銷,并將食品真實信息告知消費者。超過保質期限的及時做好清柜、下架、銷毀、結算、建檔等事宜。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一、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對食品經營食品質量監督管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經營者必須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進貨查驗的食品,是指消費者經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糧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飲料和酒類等食品。
四、經營者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并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保存原件或者復印件。
需要查驗和索取的具體票證,由《食品索證索票制度》作出規定。
五、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
(三)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六、食品經營者經營的農產品及其他散裝食品,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經營者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七、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八、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九、市場開辦者應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市場內銷售的食品進行自檢,經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并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十、市場開辦者要指導經營者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經營者進貨查驗工作的落實,對經營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隨時接受工商部門的檢查。
十一、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索證索票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三條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每年核對一次。
第四條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志、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報關單、注冊證。
第五條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糧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六條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者省級以上安全食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號的優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對實行購銷掛鉤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鉤協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八條對索取的票證要建立檔案,并接受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
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督管理,維護消費安全,根據《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我國境內對已經進入銷售領域的食品,發現其質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違法問題,采取停止銷售、退回供貨方整改、銷毀、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場的行為。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不合格食品是指經檢測不符合《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食品。
下列食品屬于不合格食品:
(一)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險或者不符合國家、行業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標準的(包括:農藥殘留超過國家規定容許量的,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未經批準使用的添加劑或者非食品用化學物質的,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
(二)不具備應當具備的食用性能的;
(三)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食品標準的;
(四)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第四條下列食品應當退出市場:
(一)屬于本辦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食品;
(二)未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食品名稱、配料清單、配料定量、凈含量和固型物含量、生產者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保存期、貯藏說明、產品執行標準、衛生許可證號、質量等級的;
(三)輻照食品、轉基因食品未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的,特殊營養食品未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能量營養素、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的;
(四)進口食品無中文標明的原產國的國名或者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的名稱和地址的;
(五)超過保質期或者保存期的;
(六)經感官鑒別已經腐壞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七)容器包裝污穢不潔、嚴重破損,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八)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九)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
(十)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國際標準采用標志、防偽標志等標志的;
(十一)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售的食品。
第五條經營者對自查中發現的以及有關行政機關確認的屬于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并清點已售出的食品,登記造冊,如實報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
對僅是標示違法但可以食用的食品,可退回供貨方改正;對不能食用的食品,為防止退市的不合格食品二次流入市場,危害消費者健康,工商管理部門應監督銷毀不合格食品,不得令其再流入市場;對已經售出的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食品,應當采取公告等方式追回,并將情況及時報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
第六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在工作中發現的、上級機關通報的、其他行政機關移送的,或者生產者、銷售者自報的屬于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退市食品,應當依法采取措施將該商品清除市場(或者:應當及時告知并監督經營者采取有效措施將該食品退出市場;告知后經營者未采取退市措施的,工商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第七條對監督檢查和上級機關監測中發現以及其他部門公布應當退出市場的食品,經營者自覺采取有效措施退市且沒有造成后果的,工商部門可以依法免于處罰;對于在工商部門監督下采取有效措施退市且沒有造成后果的,工商部門可以視其情節,依法給予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對于告知后仍不按照規定采取退市措施的,應當依法從重處罰。
第八條已經被確認為質量不合格食品退市的,需重新入市,必須提供合法檢驗機構經檢驗合格的《檢驗報告》或者有效的復制件后方可入市銷售,否則發現地工商部門可以依法封存該食品,責令其限期提供《檢驗報告》;在期限內拒不提供的,工商部門可以視同不合格食品進行處理。
第九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將查處食品案件情況、流通環節食品退市情況等信息,錄入企業信用監管系統,并通過一定形式向社會公布,進行消費警示,提供消費指導;對退市食品及其經營者,適時回訪,進行跟蹤監督管理。
第十條嚴格執行信譽卡制度。經營者銷售食品必須給消費者出具銷售信譽卡,并在信譽卡上填寫銷售時間、經營者姓名、攤位號、商品相關消息等。消費者遇到消費安全問題,憑信譽卡,消費者和執法部門可從銷售追溯到運輸、生產環節,實現全程追溯,保證消費者的合法利益。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食品檢查、存貯、運輸制度
食品衛生檢查制度
1、設立食品衛生宿命檢查監督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食堂進行食品衛生檢查和環境衛生檢查;
2、把好食品采購、進貨關,特別是對油、米、肉、菜等大宗,關鍵的食品要定點,不準采購霉變、有毒、有害或無證不合格的食品,確保所購食品衛生安全;
3、規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細分區、肉菜分開、生熟隔離、洗消嚴格;
4、對儲存食品應進行冷藏保鮮,無須保鮮的食品應做到離地隔墻,分類堆放整齊,先進先用、用前應檢查有無變質變味;
5、保證不出售變質或夾生不熟食物,嚴防病毒交叉感染引發食物中毒;
6、規范食品運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通過專用電梯密閉容器運送。
7、檢查結果應有記錄,有匯報,查出問題,立即解決,并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食品存貯制度
1、食品儲存有專門的食品庫房,進出食品應登記。
2、庫房周圍保證無污染源。
3、庫房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定期清掃,定期通風換氣,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時處理。
4、經檢驗合格包裝的成品應貯存于成品庫,其容量應與生產能力相適應。按品種、批次分類存放,防止相互混雜食品庫房內不得存放個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別是外觀與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應配備專用的冰箱、冰柜。
6、食品儲存配備專用消毒設備,隨時對儲存的工具、容器、水果、蔬菜等進行洗刷消毒。
7、成品碼放時,與地面,墻壁應有一定距離,便于通風。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員、車輛通行,要設有溫、濕度監測裝置,定期檢查和記錄。
食品運輸制度
1、運輸工具(包括車廂、船倉和各種容器等)應符合衛生要求。要根據產品特點配備防雨、防塵、冷藏、保溫等設施。
2、運輸作業應避免強烈震蕩、撞擊,輕拿輕放,防止損傷成品外形;且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混裝、混運,作業終了,搬運人員應撤離工作地,防止污染食品。
3、生鮮食品的運輸,應根據產品的質量和衛生要求,另行制定辦法,由專門的運輸工具進行。
冷鏈銷售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進貨要采用專用的冷凍設備,使食品在運輸途中保證所需冷凍溫度,全程冷凍運輸。
第三條貨物到達后,要在最短的時間內裝進專用冷柜,保證食物的冷凍條件不變。
第四條冷藏冷凍食品要有專用冷柜存放,專人看管,及時查驗貨物,嚴格按照食品說明溫度存放。
第五條及時清理冷柜,保證冷柜的清潔,使其制冷運轉正常。堅持每季度一次冷凝器散熱板清掃,冰箱內蒸發管道結冰超過5毫米要及時除霜。保證冰箱使用安全,開門裝置完好,有防火防漏設施。
第六條銷售冷藏冷凍食品,建立健全銷售登記制度,保證所銷售食品賬物相符。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品生產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上崗,杜絕先上崗后查體的事情發生.
三,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并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五,當觀察到以下癥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制度
一、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并經衛生知識培訓,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后方可參加工作。未取得前述有效證件的人員不得上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二、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繼續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否則,不得繼續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要求調離其工作崗位。
四、食品從業人員應堅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禁止長發、長胡須、長指甲、戴手飾、涂指甲油、不穿潔凈工作衣帽上崗和上崗期間抽煙、吃零食以及做與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無關的事情。
五、對食品從業人員實行德、能、勤、紀綜合考核。對德、能、勤、紀考核具優者給予表揚或獎勵;對綜合考核成績欠佳者進行批評教育使其改正;對不改者勸其離崗或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第8篇 小學學校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是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的大事。為了切實加強我縣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中心完小校長是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各完小校長是各完小食堂的直接責任人。各學校要切實貫徹落實教育部、衛生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等法規,建立健全各項食品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二、 學校按照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分管領導要對職責范圍的工作負起全面責任。
三、 中心完小校長、各完小校長要對食品安全工作承擔以下領導責任:
(一) 加強對學校食堂的監督管理和指導,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 及時排查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種隱患,制定切實可行的食物中毒預案,加大對食堂的監督檢查力度。
(三) 檢查食堂(小賣部)食品安全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四、 責任追究
(一) 對責任人的追究
1、 各學校校長長對以上工作檢查不力造成一定事故的,責令分別寫出書面檢查,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2、 對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致人殘疾而喪失勞動能力的,相關責任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根據不同情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 對學校的追究
1、 限期進行整改或由衛生部門取消其衛生許可資格;
2、 責令其消毀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
3、 根據情節輕重接受相關部門一定的罰款;
4、 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對受害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9篇 食品安全廣告監管制度
為了進一步強化食品廣告監管,確保《食品安全法》對廣告管理的各項規定得到有效落實,根據《廣告法》、《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廣告監管是食品安全監管的重要環節,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法定職責,應貫徹標本兼治、打防并重的方針,堅持專項整治與加強日常監管相結合,建立健全綜合治理的長效機制。
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嚴格監管食品廣告,嚴厲打擊發布虛假違法食品廣告的行為。重點查處下列虛假違法食品廣告:
(一)含有虛假、夸大內容的食品廣告特別是保健食品廣告。
(二)涉及宣傳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食品廣告。
(三)未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批準發布的保健食品廣告。
(四)含有使用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醫療機構、醫生名義或者形象的食品廣告,以及使用專家、消費者名義或者形象為保健食品功效做證明的廣告。
(五)利用新聞報道形式、健康資訊等相關欄(節)目發布或者變相發布的保健食品廣告。
(六)含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承擔食品檢驗職責的機構、食品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推薦內容的食品廣告。
三、食品廣告監管應圍繞食品廣告的發布前規范、發布中指導、發布后監管等主要環節,會同有關部門不斷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和措施,強化對食品廣告活動的監管。
四、建立健全食品廣告審查責任制度。按照總局《關于廣告審查員管理工作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試行),指導廣告發布者、廣告經營者落實食品廣告的審查責任。
(一)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媒體單位履行廣告發布審查的法定責任和義務,加強對媒體單位落實食品廣告發布審查制度的監督檢查。
(二)對廣告審查人員開展食品廣告法律、法規培訓,指導廣告發布者、廣告經營者建立和完善食品廣告承接登記、相關證明文件審驗、廣告內容核實審查、客戶檔案管理等工作制度。
(三)對由于廣告審查措施不健全、不落實而造成發布涉及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違法廣告媒體,建議有關部門追究媒體單位主管領導和有關責任人的相應責任。
五、建立健全食品廣告監測制度。按照總局《關于規范和加強廣告監測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加強食品廣告的監測預警和動態監管。
(一)食品廣告監測的重點是食品廣告發布量大、傳播范圍廣、社會影響力大的媒體,并根據實際情況和監管需要,對重點區域、部分媒體、個案廣告實施跟蹤監測。
(二)堅持集中監測與日常監測相結合,廣告監管機關與廣告審查機關、媒體主管部門監測相結合,擴大食品廣告監測覆蓋面,實現監測信息共享。
(三)加強對監測數據的分析研究,及時將監測發現的食品廣告中影響和危害食品安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通報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
六、建立健全違法食品廣告公告制度。按照總局等十一部門聯合制定的《違法廣告公告制度》,加大對虛假違法食品廣告的公告力度。
(一)對監測發現、投訴舉報、依法查處的嚴重虛假違法食品廣告案件,向社會公告。
(二)根據違法食品廣告發布的動態及趨勢,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公告提示,提醒消費者識別虛假違法食品廣告。
(三)通過部門聯合公告、廣告監管機關公告等多種方式,采取虛假違法食品廣告典型案例曝光、違法食品廣告提示、違法食品廣告案例點評、涉嫌嚴重違法食品廣告監測通報等多種形式,加大公告頻次和曝光力度。
七、建立健全食品廣告暫停發布制度。對食品安全事件涉及的廣告,以及需立案調查的涉嫌虛假違法食品廣告,迅速果斷處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暫停有關食品廣告的發布:
(一)涉嫌不符合食品安全規定的食品所涉及的廣告。
(二)上級交辦、有關部門轉辦、監測發現、群眾舉報需立案查處的涉嫌虛假違法食品廣告。
八、建立健全食品廣告案件查辦移送通報制度。按照總局《關于加強廣告執法辦案協調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針對違法食品廣告在多個地區、多種媒體發布或者違法廣告活動涉及不同區域多個主體的情況,建立食品廣告案件查辦、移送、通報工作制度。
(一)省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本轄區內食品廣告案件查處的組織、指導、協調和督辦工作,對同一廣告主在本轄區內多個地區不同媒體發布的違法食品廣告,應及時交辦廣告發布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查處。
(二)省級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查處廣告發布者后,發現查處異地廣告主、廣告經營者確有困難的,應將有關案件和相關案情移送、通報廣告主、廣告經營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查處。
(三)省級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現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在其他地區不同媒體發布違法廣告的,應通報廣告發布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查處,并將有關情況報告省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廣告發布者屬于外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管轄的,由本省省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通知有管轄權的外省省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處理。
九、建立健全食品廣告案件查辦落實情況報告制度。按照總局《廣告案件查辦落實情況報告制度》,加強食品廣告案件的督辦和監督檢查。
(一)明確職責分工,落實辦案責任,及時查辦上級機關交辦、其他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有關部門移送、通報以及監測發現、群眾投訴舉報的本轄區內的違法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并在規定期限內將處理情況上報上級機關,通知其他相關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有關部門。對跨省移送或者通報的違法食品廣告案件,省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提請總局督辦。
(二)建立健全廣告案件的督辦和監督檢查工作機制,提高查辦效率,落實監督職責。對推諉不辦、壓案不查以及行政處罰畸輕畸重、執法不到位等不規范執法行為,依照總局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執法過錯責任。
(三)總局交辦、轉辦的食品廣告案件,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在規定期限以書面形式向總局報告,總局定期或者不定期通報各地廣告案件查辦落實的情況。
十、建立健全食品廣告市場退出制度。按照總局《停止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業務實施意見》,加強對食品廣告活動主體的監督管理,落實食品廣告市場退出機制。
(一)對因發布虛假違法食品廣告,造成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以及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等嚴重后果的,暫停或者停止相關食品生產者、經營者部分食品或者全部食品的廣告發布業務。
(二)對多次發布虛假違法食品廣告,食品廣告違法率居高不下的媒體單位,暫停其食品廣告發布業務,直至取消廣告發布資格。
(三)對違法情節嚴重的保健食品廣告,提請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采取相關措施。
十一、建立健全行業自律管理制度。按照總局《關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支持和促進廣告協會拓展職能增強服務能力完善行業管理的意見》,指導廣告行業組織建立和完善自律管理機制。
(一)支持和指導廣告行業組織切實擔負起實施行業自律的重要職責,協助政府部門加強食品廣告監管,完善行政執法與行業自律相結合的廣告市場監管機制。
(二)指導廣告行業組織圍繞規范食品廣告市場秩序,建立健全各項自律性管理制度,開展行業自律和相關法律咨詢服務,規范食品廣告發布活動。
(三)支持廣告行業組織依據自律規則,對實施違法食品廣告活動、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食品廣告市場秩序的行為,采取勸誡、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等自律措施,加強行業自我管理,提高行業公信力。
十二、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依法履行廣告監管職責,對轄區內廣告市場、廣告發布媒體全面監管,全面負責,加強食品市場巡查和日常監督檢查,落實廣告監管責任。對疏于監管、執法不嚴,致使轄區內嚴重虛假違法食品廣告屢禁不止,違法率居高不下,發生影響公共秩序和社會穩定重大廣告案件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十三、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廣告監管機構應積極配合食品流通監管等相關機構對食品安全的監管,圍繞食品廣告監管重點,加強食品廣告發布環節的監管,及時將廣告案件查辦中發現的涉及生產和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有關線索,通報食品流通監管等相關機構。
十四、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堅持和完善廣告聯合監管工作機制,充分發揮部門聯席會議的作用,積極履行牽頭職責,協調各有關部門落實職責分工,加強協作與配合,共同研究和解決食品廣告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對虛假違法食品廣告進行綜合治理,不斷增強監管的合力與實效。
第10篇 某酒店食品安全衛生制度
酒店食品安全衛生工作制度
一、從事餐飲作業的人員要嚴格遵守《食品衛生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
二、保證餐飲環境設備的衛生安全,要定期消毒。
三、要嚴格執行加工操作衛生要求規定。
四、原料采購要做好采購記錄,入庫前應進行驗收,出入庫應登記做好記錄。
五、儲存食品的場所,設備應保持清潔,食品應分類,分架存放,并定期檢查。
六、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七、備餐及供餐時操作人員應進行清潔、消毒手部,檢查待供應食品,有異常的不得供應。
第11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錄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目錄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文本和電子文件,應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內容:
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2、生產過程控制制度
3、出廠檢驗記錄制度
4、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5、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6、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
7、消費者投訴受理制度
8、收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信息制度
9、食品安全事故處理制度 10 其他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通則中要求或現場核查中 需要查看的質量管理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記錄表格
1、食品生產必備記錄表格
(1)進貨查驗記錄
(2)生產過程控制記錄(包括環境、場所和設施衛生 自查記錄,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和清洗消毒記錄,原輔材料 貯存、保管、領用記錄,生產投料記錄,生產加工過程關健 控制點的重要參數控制記錄等)
(3)食品出廠檢驗記錄
(4)不合格原料和成品處理記錄
(5)成品銷售臺帳
(6)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知識培訓記錄
2、需要建立的食品安全記錄
(1)不安全食品召回執行情況記錄
(2)消費者投訴受理和處理記錄
(3)收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信息記錄
(4)食品安全事故處置記錄
第12篇 本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規程應包括對采購驗收、運輸、貯存、粗加工切配、烹飪、備餐供餐、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食品留樣等加工操作工序的具體規定和操作方法的詳細要求。
一、采購驗收操作規程要求
(一)采購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等應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和規定的有關要求,并應進行驗收,不得采購《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不得銷售的食用農產品。
(二)采購時應索取購貨憑據,并做好采購記錄,便于溯源;向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批量采購的,還應索取許可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
(三)購置、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餐飲具的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消毒合格憑證。
(四)入庫前應進行驗收,出入庫時應進行登記,作好記錄。
二、運輸操作規程要求
運輸工具應當保持清潔,防止食品在運輸過程中受到污染。運輸需冷藏或熱藏條件的食品時應分別配備符合條件的冷藏或保溫設施。
三、貯存操作規程要求
(一)貯存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應及時清理銷毀。
(三)冷藏、冷凍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的溫度范圍要求。
1.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室內存放。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宜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并定期校驗,以便于對冷藏、冷凍柜(庫)內部溫度的監測。
2.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存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
3.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存時,應確保食品中心溫度達到冷藏或冷凍的溫度要求。
4.冷藏、冷凍柜(庫)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冷藏、冷凍溫度達到要求并保持衛生。
四、粗加工與切配操作規程要求
(一)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凈,動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產品原料應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消毒處理。
(三)易腐爛變質食品應盡量縮短在常溫下的存放時間,加工后應及時使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污染,與原料分開存放,并應根據性質分類存放。
(五)切配好的食品應按照加工操作規程,在規定時間內使用。
(六)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七)加工用容器、工具應符合下列規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應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志。
1.餐用具宜用熱力方法進行消毒,因材質、大小等原因無法采用的除外。
2.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與食品原料、清潔用具及接觸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開。水池應使用不銹鋼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積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熱力消毒的,可設置2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3.清洗消毒設備設施的大小和數量應能滿足需要。
4.采用自動清洗消毒設備的,設備上應有溫度、時間顯示和清洗消毒劑自動添加裝置。
5.應設專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潔設施,其結構應密閉并易于清潔。
五、烹調操作規程要求
(一)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
(二)不得將回收后的食品經烹調加工后再次銷售。
(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有國際或發達國家標準足以證明加工某種食品中心溫度略低于70℃,能保證食品安全,也可允許該種操作方式。
(四)加工后的成品應與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
(五)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在清潔操作區于90分鐘冷內卻至10℃以下或四小時內冷卻至5℃以下后再冷藏,并加貼標簽。
(六)用于烹飪的調料器皿宜每天清潔,使用后隨即加蓋或苫蓋,并不得與地面或污垢接觸。
(七)菜點用的圍邊、盤花應保證清潔新鮮無腐敗變質。
六、備餐及供餐操作規程要求
(一)操作人員進入備餐間前應更換潔凈的工作衣帽,清洗、消毒手部,工作時應戴口罩。
(二)操作人員應認真檢查待供應食品,發現有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供應。
(三)操作時應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應經消毒。
(五)用于菜肴裝飾的原料使用前應洗凈,不得反復使用。
(六)在烹飪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
七、餐飲器具清洗消毒保潔操作規程要求
(一)餐飲器具使用后應及時洗凈,定位存放,保持清潔。消毒后的餐飲器具應貯存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備用,保潔設施應有明顯標記。餐飲器具保潔設施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二)餐飲器具使用前應按《餐飲器具清洗消毒推薦方法》的規定洗凈并消毒。
(三)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
(四)消毒后餐飲具應符合gb14934《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規定。
(五)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六)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器具應分開存放,保潔設施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七)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應收回保潔。
(八)盛放調味料的容器應定期清洗消毒。
八、留樣管理操作規程要求
(一)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重大活動餐飲服務和超過100人聚餐,餐飲服務提供者提供的食品應留樣,以便于必要時檢驗。
(二)留樣的采集和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配備經消毒的專用取樣工用具和樣品存放的專用冷藏箱。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三)留樣食品應包括所以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
(四)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于100g。
(五)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簽,待留樣食品冷卻后,放入專用冷藏箱內,并做好留樣記錄,包括留樣日期、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
(六)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是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不得影響或干擾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十三、記錄管理操作規程要求
(一)原料采購驗收、加工操作過程關鍵項目、食品安全檢查情況、人員健康狀況、教育培訓情況、食品留樣、檢驗結果及投訴情況、處理結果、發現問題后采取的措施等均應予以記錄。
(二)各項記錄均應有執行人員和檢查人員的簽名。
(三)各崗位負責人應督促相關人員按要求進行記錄,并每天檢查記錄的有關內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相關記錄,記錄中如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督促有關人員采取措施。
(四)有關記錄至少應保存2年。
十四、投訴受理操作規程要求
(一)學校應建立食品安全投訴受理制度,對師學及家長提出的口頭或書面意見與投訴,應立即追查原因,妥善處理,并且留有記錄。
(二)學校食堂接師生投訴感官異常或可疑變質食品時,應及時撤換該食品,并同時告知備餐人員作出相應處理,并對同類食品進行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