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校園安全制度
五月三日昌隆學校接到教育局關于上級的校園安全維穩工作電話通知精神后,連夜召開緊急會議。就上級電話會議精神和教育局通知要求,聯系學校實際,研究討論完善充實學校各項制度,細致排查隱患,制訂得力措施,細化責任分工。
1 加強安全監督治理,校園紅外線監控全方位 全時段監控工作專人值守。
2 加強對校外人員進入學校的控制,切實強化落實出入人員登記檢查制度,加大充實學校警衛室人力物力投入。
3.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防震避災、安全用電、防洪水、防雷電、防中暑、放食物中毒等。
4 強化安全巡視制度,天天早午晚學生上學放學期間,由值班領導干部、班主任學生會人員堅持校門交通疏導安全檢查。課間及活動時間值班領導和安全巡視員進行安全巡視不間斷。
5、向家長下發安全告知書,要求家長協助學校做好刀具管制學生嚴禁在公路穿旱冰鞋玩耍帶火源火種上山玩耍等危險活動的工作。
五月四日上午全校教師召開會議,學校領導要求全體教師,必須提高熟悉則增強責任感,把校園安全維穩工作貫穿學校整個工作之中,完善檢查制度,落實長效管理機制。做好做好安全工作,解決工作出現的問題將隱患和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2篇 校園安全責任追究制度范本
為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安全,進一步明確各校區及相關人員在校園安全中應負的責任,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集團總校長對所有校區的安全負總責;各校區校長對本校區的安全負全責,各部門對自己分管的部門負責,并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第二條嚴防下列安全事故的發生,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觸犯法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一)火災事故;
(二)建筑質量安全事故;
(三)化學危險品安全事故;
(四)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五)學生在校意外死亡事故;
(六)學生出走、失蹤;
(七)學校財物被盜;
(八)其它安全事故。
第三條各校區各部門要各司其職,盡力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事故,應立即啟動《寧海縣實驗小學教育集團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突發事件處理工作規程》。
第四條各校區要依照“防范為主”的方針,按照有關規定定期檢查經常督促,對重點部位、場所要重點防范,一經發現安全隱患,立即組織力量予以排除。
第五條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嚴格執行《寧海縣實驗小學教育集團學生集體外出制度》,帶隊老師要全程跟蹤,嚴防事故發生。
第六條發生安全事故立即報告,不得謊報、隱報、漏報或延報,并應配合做好調查處理工作。對隱報、謊報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由此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任何部門和個人均有責任向學校報告安全事故隱患,有權舉報違反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為。
第八條對不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安全綜治有關規定,事故、事件不斷發生的校區、部門,集團將給予嚴厲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
第九條對發生重大刑事案件,損失較大金額財物,造成重大人身傷亡事故及發生集體*、非法*、罷課、罷教、罷餐行為的部門責任人,實行“一票否決”制度,不得參加各類評比、獎勵、晉職、晉級等。
第十條經檢查發現違反學校安全綜治規定,提出整改仍遲遲不落實,以至發生重大案件的部門,對直接責任人以行政或經濟處罰,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3篇 x校園安全巡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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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維護校園的秩序和穩定,保護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真正把學校安全作為重要的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經研究決定,建立學校安全巡查制度。
第一條 建立學校安全每日巡查督查制度,是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化、規范化,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的必要步驟,是堅持“學校安全,預防為主”的重要手段,學校對安全工作務必要高度重視,做到警鐘常鳴,常抓不懈。
第二條 巡查主要內容
1、學校值班情況;
2、學生出勤情況檢查;
3、班級電教設備用電安全檢查;
4、學校的消防、照明、用電、緊急疏散等安全管理;
5、學校校園的安全情況。
第三條 學校組成安全巡查小組。
1、安全巡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 員:
2、巡邏隊隊長:
成員:
第四條 參加安全巡查人員,必須認真負責,仔細排查,切實履行職責。
1、值班人員要忠于職守,按時上下班并堅守工作崗位。每天定時或不定時的對整個校園進行巡邏。按照重要時段加強巡查、重要部位認真檢查、閑雜人員注意盤查、安全隱患堅決排查的總體要求,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2、重點區域、地段特別是夜間要增加巡邏次數,提高巡查質量,并密切注意報警系統的監控情況,確保校園安全。
3、根據違法犯罪分子的特點,確定巡邏時間、路線,遇到可疑人員要仔細盤查,以便及時發現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在巡邏、巡查過程中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如遇不法分子自己不能制服或處理時,要第一時間報警,并及時向學校有關領導報告。當班所有人員要互通值勤信息,當遇重大事情時,要共同配合處理。
4、發生突發事件要第一時間時間趕到現場,及時、果斷地處理,控制事態;發現犯罪分子作案要奮力捕捉,發生事故要奮力搶救,并立即報告相關部門領導及時處理。
5、對巡邏時發現的違紀學生要進行說服、教育,必要時要通知所在年級班主任老師,情況嚴重時,要立即報告校值班領導。
6、要認真做好治安巡邏日志的記錄和交接班工作,每班交班必須向下一班說明本班有關情況,提醒下一班重點進行防范。
7、節、假時期間,要加強巡邏,確保學校財產和全體師生的財產、生命安全。
第4篇 zz學校園區物業維修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學校園區物業維修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1.根據勞動門有關規定,組織對電工等特殊工種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并考核,做到持有操作證的才能上崗。
2.根據勞動安全規程,制定各種維修操作規程和安全檢查制度。
3.加強勞動安全教育,在進行有危險的作業時值班負責人應親自到場。
4.對變配電,供熱鍋爐,電梯必須進行年度檢查。
5.對配電柜,鍋爐的壓力表,保險閥等必須定期報送有關單位進行校驗。
6.重要機房如配電室,電梯機房應設警示牌,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
7.水箱,機房,配電柜均應上鎖,鑰匙由專人保管。
8.應對員工進行急救和消防知識的教育和考核。
9.建立事故處理制度。
10.對外來施工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并簽定安全協議書。應在施工中進行檢查監督,避免事故發生。
11.避雷裝置必須在雨季前進行測試檢查,對銹蝕部分要敲鏟上漆。
第5篇 x小學校園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
揚州路第一小學校園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
1、機動車進入校園一律不準鳴號,并減速慢行,載重車輛律
不準進入校園小路、草地,防止損壞環境、綠化。
2、機動車進校園應服從門衛人員的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
嚴禁亂停亂放。
3、機動車的車門,駕駛員應及時將其關鎖好,錢包、貴重物
品不要放在車內。除重大活動外,平時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園內人員較多,行車時駕駛員應特別注意安全,防止撞
人、撞物。
第6篇 校園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
為創建平安校園,加強校園機動車管理,保障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和校園環境秩序,確保學校師生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現對出人校園的機動車輛作如下管理規定:
1.校園場地僅限于學校公務車、教職工私車停放及經學校同意進校的外來辦事人員車輛的臨時停放。
2.開私車進人校園的教職工,要在學校辦公室進行車牌號登記,否則不許進入校園。
3.凡進人校園的機動車必須按學校劃定的區域和泊位有序停放,嚴禁亂停亂放。辦理公務的車輛,經主管領導批準,按保安人員的指定區域停放。安裝有防盜報警裝置的車輛,在校園停放期間應將報警器置于靜音狀態。
4.全校性大型活動和重要活動時,由學校總務處安排臨時性車輛停放。
5.教職工及學校機動車出、人校園應避開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限速5千米/小時,嚴禁鳴號和開啟大燈。在中午和大晚自習放學時,機動車一律延時10分鐘(比照下課時間)出入校門,門衛有權對違規車輛限制通行,嚴防事故的發生。
6.學生在校期間,嚴禁車輛進入學生學習、活動區域,非學生在校時間,未經允許也不能進入學生學習、活動區域。
7.嚴禁在校園內學車、酒后駕車、無證駕車和駕駛無合法手續的車輛;嚴禁外來車輛在校內存放。
8.來校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公安、消防、救護、搶修線路工程車等)一律無條件放行;出租車嚴禁入內(特殊情況除外)。
9.在學生進校期間、廣播操期間,嚴禁外來車輛進入校園。食堂送貨車輛限制在上午、下午兩個時段出人校園,同時要求進校園車輛限速在20千米/小時。
10.機動車進人校園,應遵守交通規則,遵守學校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遇到學生應停車避讓。凡在學校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應負全責。
11.機動車駕駛員要愛護學校的各種設施、設備和公私財物,如有違反予以賠償;車主應及時關鎖好門窗,錢包、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
第7篇 小學校園網安全管理制度
倉三小學校園網安全管理制度
一.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系統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校園網絡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網絡服務器、工作站、學校網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絡應用目標及規則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第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校園網管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第四條 所有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連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權的(包括CERNET在內)服務器、工作站。
二. 安全保護
第五條 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房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
第六條 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第七條 校園網上與國際聯網的計算機必須在校園網管中心備案
第八條 校園網主干服務系統發生案件,由校園網管中心向校保衛處及龍游縣公安機關報告。
第九條 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對于來歷不明的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軟件應使用合格的殺毒軟件進行檢查、消毒。
第十條 校園網及其子網上應使用具有合法版權的軟件,維護知識產權。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
第十二條 未經校園網管中心同意,不得將有關服務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轉錄、傳遞到校外。
第十三條 校園網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信息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為:(1)可向Internet公開的;(2)可向校內公開的;(3)可向本系(單位)公開的;(4)可向有關單位或個人公開的;(5)僅限于個人使用的。
三. 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違反本制度的規定,由校園網管中心會同校保衛處向學校報告,提請學校乃至公安部門處以警告或停機整頓,以至刑事處罰。
第十五條 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校園網及子網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六條 對于運行無合法版權的網絡軟件而引起的版權糾紛由網絡服務器、工作站的管理單位(及個人)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違反本規定,給學校校園網系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四.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制度中所指的網管中心目前是指學校園網絡管理中心。
第十九條 本管理制度自學校發布之日起實行。由網管中心與校保衛處負責解釋。
第8篇 學校園林保潔部易燃易爆危險品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物業園林保潔部易燃易爆危險品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和規范對學校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保障教學、科研工作正常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1.本制度適用于園林相關工作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2.電源火源附近,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危險物品。
3.凡使用和保管易燃品的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消防滅火常識。
4.基本要求
(1)禁煙區域內禁止吸煙,也不得吸煙而擅離崗位。
(2)進入施工區域禁帶火種,尤其禁止攜帶火種進入易燃易爆危險場所。
(3)禁止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設備、工具或衣服等。
(4)進入倉庫的人員禁止穿著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服裝和帶鐵釘的鞋。
5.易燃品儲存保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有專用倉庫和專用儲存設施,必須由經過培訓合格的專人管理。
(2)倉庫的建筑和設施,應有良好的通風和必要的避災設備,以及相應的安全電氣照明設備。
(3)要有防火、防爆、防盜的儲存設施。
(4)要有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5)不得超量存放。
6.倉庫必須建立嚴格的入庫驗收、出庫登記制度。
7.油料等易燃物品的領取,要經單位負責人簽字批準,由 2名以上人員共同辦理領取手續,嚴禁煙火。
8.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庫房,應根據物品的不同性質,配備相應的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庫房管理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撲救初期火災的知識以及正確使用滅火器材的方法。
9.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庫房,管理人員要定期定時對其門窗及周圍環境進行安全巡查并做好記錄,發現隱患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采取整改措施,確保庫房安全。
第9篇 s小學安全和諧校園工作制度
中心小學安全和諧校園工作制度
為全面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創建學生熱愛、家長放心、社會滿意的平安、健康、文明的和諧校園,努力使學校成為培養全面和諧發展的一代新人、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陣地。特制訂安全和諧校園工作制度:
1、校園安全設施達到國家規定要求;
2、學校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機構健全完善;
3、安全工作責任制逐項落實;
4、師生的法制觀念、安全防范意識進一步增強;
5、師生良好的道德風尚、和諧的人際關系基本形成;
6、校園安全事故的發生次數顯著下降,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物中毒和傳染病流行得到杜絕。
zz中心小學
第10篇 校園安全穩定、綜合治理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為加強安全工作管理力度,學校建立了由一把手負總則的安全工作機制,實行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安全管理制度,將各項安全措施和安全責任目標分解落實到人。各教師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落實崗位責任制。對認真履行職責并做出一定成績的班級和個人,學校將進行表彰獎勵;對不能較好地履行崗位責任的學校教師將進行批評教育,如造成不良后果學校將根據《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責任追究制度》進行責任追究。
1、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學校從維護廣大師生根本利益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校園安全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堅持以“****”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以全面加強學校內部安全管理為核心,以凈化校園周邊環境為基礎,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全面加強安全管理基礎建設,消除校園安全隱患,為廣大師生營造一個安全穩定的學習和工作環境,從根本上減少、杜絕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創建“平安校園”。
2、精心排查,消除隱患。學校牢固樹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責任意識,把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與督促檢查放在學校一切工作的首位,堅持開展經常性的預防監控和定期排查活動,重檢查、重落實、求實效,發現問題,及早控制、及早處理,切實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校園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嚴把教職員工入口關,從內部消除造成學生傷害的隱患。加強安全保衛力量,成立安全保衛小組,對校內及學校周邊治安環境加強巡查。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登記制度,不明身份人員、無正當理由要求進校人員嚴禁入內,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經常與團結派出所聯系,及時反饋有關治安等的安全情況。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師生的自救自護能力。
3、落實制度,強化考核。健全完善“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親自抓,責任人員具體抓的安全工作運行機制,切實保護校園財產和師生生命安全,學校按照《關于加強學校事故報告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認真落實主管領導、責任人員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嚴格執行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報告制度、突發性事件報告制度,建立健全食物中毒、防火、防震、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理機制,提高師生處理緊急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組織、管理措施,嚴格執行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將工作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的人員頭上,嚴格考核,嚴肅追究責任,切實杜絕群死群傷、食物中毒、校園暴力傷害等惡性事故發生。如果一旦發生學生中毒或傷害事故,學校應第一時間報警或向有關部門報告,并立即組織搶救或撤離。廣大教師要將學生的安危放在首位,想盡一切辦法盡可能將傷害降到最低限。對表現突出的教師學校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顧學生安危,臨陣退縮的教師學校將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學校將報請有關部門將其調離教師崗位。
庫爾勒市第五中學
2023年
第11篇 學校園區二次加壓供水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清理水箱房的衛生,保持水箱房的衛生清潔。
2.及時復查水箱房責任人的健康合格證,體檢不合格者立即更換。
3.設專人對水箱的設施、設備負責,杜絕與水箱房管理無關的人員進入水箱房。
4.水箱房要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相關規定,定期的消毒、清洗、報檢、化驗水質,確保業主生活用水的安全。
5.與防疫部門及時溝通協調,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6.按照公司和衛生防疫部門的有關要求,做好水箱房的日巡檢記錄和其他記錄。
第12篇 校園安全全員目標責任制度
為進一步強化我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安全管理責任,細化安全工作過程管理,努力提高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效性,形成安全工作“全員參與、人人有責、統籌協調、齊抓共管”的格局,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
一、指導思想
學校安全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抓預防就是抓安全、除隱患就是保安全、強責任就是保穩定”的理念,通過安全全員目標考核細則的全面實施,達到全體教職工崗位安全意識明顯增強,學校安全管理更加細化到位,校內存在的各類安全隱患能夠及時被發現、及時被消除,努力形成學校安全工作全員參與、齊抓共管、人人盡職的安全工作局面,徹底杜絕各類安全責任事故,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的安全與穩定。
二、工作目標
1.學校管理:學校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無校舍安全事故和重大財產失竊事件,學生無違紀、違法和犯罪現象,無重大打架斗毆、逃學出走等不良事件,學校周邊環境狀況好,學生非正常死亡率為零。
2.安全保障:學校教育活動場地設施設備無安全事故隱患,各種內部保衛制度健全,保安設施齊全。
3.安全教育: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開展針對有效的活動,切實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護自救能力。
三、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成員
成立范李小學學生安全全員目標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 :張亞
副組長: 楊粉利? 吳本華
成? 員:各班班主任
(二)領導小組成員分工
1.組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負總責,主抓全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2.副組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的具體責任人,負分管責任,具體負責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修訂完善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預案,落實相關安全管理人員,細化分工,責任到人,組織實施好安全工作考核,落實學校各項活動的安全防范措施等。
3.組員:是學校各方面安全工作的具體責任人,負分管責任,具體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職責范圍內的教職工安全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積極支持教職工開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學校各項安全工作制度、措施等。
四、各崗位安全職責(其他標牌)
(一)校長安全目標職責
1.統籌抓好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由校長任組長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包括黨政工領導、安全、保衛、后勤等管理干部。
2.根據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設置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制訂本單位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包括事故隱患整改計劃等),安排安全專項資金,保證本單位安全投人專款專用,逐年改善學校安全設施,在做好人防、物防的同時,逐步增加技防建設的資金投入。
4.代表學校協調好公安、城管執法、文化監察、交警、社區等有關部門,加強對學校及周邊環境的綜合治理,建立聯動工作機制,密切配合,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秩序。
5.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報告本年度學校安全工作情況。
6.把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成績突出的給予表彰獎勵,對違反安全規定或因工作失職造成事故的給予處罰。
(二)副校長安全目標職責
分管安全的副校長為正常教育活動安全領導的直接責任人,負責安全科相對應的一切教育活動安全;分管教學副校長為正常教學活動中師生安全領導的直接責任人,負責相對應的一切教學活動安全。
具體安全目標: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工作責任制,實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組織制定本單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各項管理制度,不定期進行應急預案演練,查找安全隱患。
2.發生突發事件和安全事故,必須在第一時間及時、如實地向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3.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通報安全情況,研究本單位安全工作。
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工作,經常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切實做到將安全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5.根據季節和節假日,安排好防汛、防洪、防寒、防病、防火、防盜、防食物中毒等各類事故防范工作。
6.其他分管范圍內的安全職責。
(三)政教(含少先隊)主任安全目標責任
責任范圍:
1.政教處是負責學生工作的主要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學生管理等各項日常安全工作的督促、檢查、考核。德育處主任是本部門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檢查監督本部門所轄的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2.及時傳達貫徹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要求。具體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校園安全文化建設和宣傳工作,把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納入工作日程,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有安排、有檢查、有總結。
具體目標:
1.全面落實《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加強學生行為規范的養成教育,加強對學生安全法制教育,組織開展“安全教育月、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法制教育月”等活動,根據《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組織開展防火、防震、防災、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及應急演練等活動,培養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和自救能力。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特別是對可能引發安全事故的行為,要嚴肅查處,以教育全體學生。
2.組織協調好學校、社會、家庭對學生的“三結合”安全教育。努力保證學生安全教育的無縫隙覆蓋。
3.積極聯絡和配合外聘法制副校長的工作,開展好學生的法制教育,對學校存在問題的重點學生做好幫助和監管工作,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
4.緊密聯絡家長,及時溝通信息,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5.要經常深入學生中間,了解學生的意見和要求,做好思想工作,學生的正當要求要及時反映并幫助解決。新生入學后要進行遵紀守法、安全防范、衛生防疫和校規校紀教育。
6.指導各班級的安全教育宣傳管理工作,對安全課開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安全保衛干部安全目標責任
職責是:
1.負責制定治安保衛、安全檢查、防火等工作的規章制度,落實安全保衛責任制和安全技術防范措施,搞好安全隱患排查,做好防盜竊、防火災、防破壞和其他治安災害事故的工作。
2.搞好學校內部的治安綜合管理工作,防止各種犯罪活動的發生,經常深入現場,進行調查研究,加強對要害部門和薄弱環節的安全防控工作。
3.及時準確地了解、掌握學校安全動態,負責配合公安機關查處校內案件。
4.負責全校的消防工作,健全消防制度、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務訓練,管理消防設備,開展防火宣傳,進行防火檢查,對火災隱患提出整改意見。
5.建立健全治安保衛管理制度,加強對學校保安的領導與管理,建立值班制度,做好接待和來訪登記工作,安排好節假日護校值班工作。
具體目標:
1.嚴格落實學校門衛制度,杜絕無登記的閑雜人員、外來車輛進校園。
2.杜絕住校學生群毆群斗、破壞公物、違法犯罪事件,杜絕管制刀具、易燃品、危險品進入校園。
3.定期對學生進行消防、飲食、用電、交通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安全意識,杜絕重大交通、消防、用電等事故發生。
4.經常排查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隱患,主動與公安、衛生等部門聯系配合,治理周邊環境,營造安全氛圍,維護良好的安全秩序。
5.定期協調組織各處室對學校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并要求有關處室限期整改。
6.制定并完善住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織師生進行演練。
7.禁止辦公室、宿舍內私拉亂扯線路,防止火災或觸電事故發生。
8.組織安排節假日和日常安保值班,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嚴格執行大門、各樓門、操場關門落鎖時間,杜絕發生偷竊事件。
9.責任范圍內的突發事件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五)教導處主任安全目標責任
教導處主任是學生課堂、體育活動、實驗操作等教學活動安全的直接責任人。
責任范圍:
1. 負責辦公室、階梯教室、圖書、閱覽、實驗室、音樂教室、美術教室、等功能室設施設備安全衛生管理。
2.負責課堂、課間活動、自習、課外輔導的安全教育管理。
3.負責組織排查各班教室、功能室、電教設施設備的安全隱患。
具體目標:
1.指導教師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開展教學活動,保證學生安全。檢查落實日常上課、坐班、課間活動、活動課輔導時間段教師的安全崗位責任制,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2.定期檢查實驗室、電教室、圖書室等功能室的安全情況,加強對教育教學設備的管理。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照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各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規范存放,責任落實到人,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3.分年級落實安全教育及法制教育的課堂教學及評價,加強體育課和課外活動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4.督促體育教師抓好體育課時的安全工作,進行劇烈運動前必須進行充分的準備活動,教育學生不要空腹參加體育活動、練習時要嚴格按老師講授的要領做課堂規定的動作,認真實行保護,杜絕重大體育教學事故的發生。
5.責任辦公室、會議室、功能室禁止私拉亂扯線路,防止火災或觸電事故發生。
6.制定并完善本部門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7.責任范圍內的突發事件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8.因疏于管理和措施不力而造成的學生安全責任事故,由教導處負責對責任教師提出處理意見,并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核定,給予處理。
(六)總務處主任安全目標責任
總務處是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負責學校飲食衛生、學校校舍及設施、設備的管理、檢查、添置、維修,學校的財產管理,涉校機動車輛的管理等工作。總務處主任是本部門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責任人。
責任范圍:
1.對上級的指示和布置及時提出貫徹意見,在校領導統一布置下組織實施。對總務處人員和后勤全體人員開展安全教育。
2.排查并消除教學樓、等學校建筑和硬件設備的安全隱患。
3.負責辦公室、倉庫、音樂、體育器材室設施設備和財產的安全衛生管理。
具體目標:
1.杜絕因建筑倒塌,設施不牢固、不健全、疏于維護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發生。
2.保證師生正常教育教學活動用電安全,確保學校重點教室用電安全。
3.在教學樓樓梯中間用黃色警戒線分開上下道,設置應急照明燈。在樓梯口、每個樓層轉向平臺處張貼警示語,并清除影響疏散的雜物、障礙物,確保暢通。
4.對學校教學樓的應急燈、疏散標志、消防器材、水暖器材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損壞、過期的,要及時更換,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向領導匯報并立即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6.制定并完善本部門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7.責任范圍內的突發事件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七)班主任安全目標責任
班主任是本年級學生安全工作主要責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