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用電安全檢測管理制度
1.認真執行操作規范制度,停電檢修制度。
2.操作規范內容:
2.1應拉合的開關和刀閘。
2.2檢查開關和刀閘位置。
2.3檢查接地線是否拆除;檢查負荷分配。
2.4裝拆接地線。
2.5安裝或拆除控制回路或電路互感回路的保險器,切換保護回路和檢驗是否確無電壓等。
3.清潔維護電機及其附屬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機電源。工作完畢后再恢復正常。
4.在高壓電房內進行檢查工作時,至少有兩人在一起,搖測或檢測電容和電纜前后充分放電。
5.發現事故時,應及時查明原因并馬上報告上級。
9.下班后和節假日,要切斷電源、水源、關好門窗、保管好貴重物品,清理化驗用品和場地。做好化驗室的通風和防護,以防儀器設備銹蝕和霉變。
10.對違反有關規定忽視安全而造成的重大事故和被盜案件發生時,要保護現場,并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第2篇 安全用電運行管理制度
為了保障電力設施安全良好正確運行,確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滿足生產需求和公司形象,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整改,降低電力設施不完好引發的各種安全事故和浪費,根據相關國家標準、行業規范并結合我公司的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義盛選煤有限公司生產車間、辦公室。
二. 行政部職責
1 負責公司用電設施管理工作,負責保證公司用電設施正常運行
2 負責安全用電管理組織機構的建立建全,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和權限。
3. 負責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
4. 負責對全公司用電設施的使用進行檢查。
5. 負責組織用電設施的外委維修工作。
三. 安檢科職責
1. 負責監督檢查《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執行。
2. 負責組織《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培訓。
3. 負責對用電設施的安全狀態進行評價。
4. 負責對違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行為和結果進行裁定。。
5. 負責對違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班組和個人提出考核建議
四. 生產部職責
1. 負責本公司用電設施日常安全使用的管理工作。
2. 負責本公司用電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
3. 負責本公司用電設施自檢自查和整改工作。
4. 負責本公司部分用電設施的維修工作。
五. 電工作業人員技術條件
1. 從事電氣工作的職工必須遵守《電氣安全管理規程》、電工安全操作規程及國家有關的電氣管理規定。
2. 必須參加國家認可部門進行的電工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后,才能從事電工作業。
3. 禁止非電工人員從事任何電工作業。
4. 凡帶電作業人員應經專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5. 供電工作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供電安全維修規程,發現違反安全用電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及重大隱患時應立即制止。
6. 電氣工作人員應掌握觸電解救及急救措施。
六. 電器設備安裝規則
1. 安裝電器設備必須使用三相五線制來取代三相四線制,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使用。
2. 必須采用兩級及以上漏電開關。
3. 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時,其線路上嚴禁裝設開關、熔斷器,及任何斷開零線或地線的保護電器,并做重復接地。所有的用電設施外殼和人身所能接觸及到的、與用電設施相連接的金屬結構上都必須采取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
4. 嚴禁在同一個供電系統中采用一部分保護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護。
七. 在停電線路上工作防觸電的技術措施
在停電線路上工作防止觸電的基本安全技術措施:a停電、b 驗電、c掛接地線,即“三措”。沒有經過安全技術措施的線路,無論是否有電均應視為帶電線路。
1. 停電
1. 停電操作時,應先停負荷,再拉斷路器,最后拉開隔離開關。 嚴
禁帶負荷拉隔離開關。
2. 驗電
1. 檢修的電氣設備停電后,在裝接地線之前必須先驗電,驗明線路確已無電壓方可接地線。驗電時應戴絕緣手套并有專人監護,驗電時應使用相應電壓等級、合格專用的驗電器,驗電器使用前應先確認其功能良好;
2. 聯絡開關、刀閘、自動空氣開關檢修時,應在兩側驗電,在同一停電工作范圍無鄰近平行交叉的帶電線路時,經驗電并掛好第一組地線后,其它地線掛接時可不再驗電;
3. 驗電時發現有電或其它疑問應查明原因。
3. 掛接地線
1. 線路驗明無電后,在工作負責人的監護下由熟練工人掛第一組地線,拆除最后一組地線也應在工作負責人監護下由熟練工人進行;
2. 掛拆地線時,工作人員應使用合格的絕緣桿或專用絕緣繩,地線不許碰觸人體,在電纜及電容器上掛地線時應先放電;
八. 安全防護用品的作用與管理
1. 設備運行檢修人員用的安全防護用品有:工作手套、絕緣鞋、長袖工作服、電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2. 安全防護用品設專人保管并負責監督檢查,保證其隨時處于備用狀態,防護用品應存放在清潔、干燥、陰涼的專用柜中。
3. 設備運行人員及檢修人員要進行專業安全防護教育及安全防護用品使用訓練。
4. 臨時用電安全
臨時用電必須使用部門申請,符合安全用電要求,安檢科
批準方可實施。
九. 安全用電管理具體內容
1. 電纜線路
電纜線路主要由電力電纜、終端接頭、中間接頭及支撐件組成。電力電纜的終端頭和中間接頭,應保證密封良好,防止受潮。電纜終端頭、中間接頭的外殼與電纜金屬護套及鎧裝層均應良好接地。
2. 配電柜
1. 配電柜內各電氣元件、儀表、開關和線路應排列整齊,安裝牢固,操作方便,柜內無積塵、積水和雜物。
第3篇 c學校計算機網絡教室安全用電制度
學校計算機網絡教室安全用電制度
一、計算機供電線路與照明、空調電路分開,單獨供電。
二、計算機室及計算機應有專用接地線,確保接地效果,以免機殼帶電,傷害學生。
三、電源總閘應設在管理人員或教師易操作、學生不易接觸的地方,應有防護措施。
四、計算機室內的電源走線及網絡連線應外套pvc槽管避免踩踏。
五、計算機室必須配備無腐蝕的安全滅火設施(如干粉滅火器),放于教室前后醒目位置。
六、教師、管理人員離開計算機室以前,應檢查是否關閉所有計算機及其它電器設備,然后再切斷總電源,待一切檢查妥當,方可離去。
七、學生上機時遇到異常情況,應立即關閉本機電源,并報告指導教師或管理人員,按照《網絡事故預案》采取相應措施。
八、計算機室供電異常時應停止使用設備。
九、計算機運行中發生停電、斷電事故時,應先切斷電源,再逐臺關閉單機電源,待事故排除后再恢復運行。
第4篇 施工生產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在施工生產現場用電中的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發生,并使施工生產現場用電設施的運行和維護做到安全可靠,促進局屬各施工局、項目部、指揮部、分局及廠、處、基地費用單位和各協作隊伍(以下簡稱局屬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施工生產現場用電中的涉及的相關安全和防護規范應遵守現行有效的國家、行業標準、規范或規程規定。(如gb50194-1993《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3787-1993《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gb50034—1992《工業企業照明設計標準》; jgj46-19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dl5162—2002《水電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護設施技術規范》;sd267—1988《水利水電建筑安裝安全技術工作規程》等)。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工程局及局屬各施工局、項目部、指揮部、分局及廠、處、基地費用單位和各協作隊伍(以下簡稱局屬各單位)的現場施工生產用電安全管理。
第二章 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 局屬各單位應明確施工生產用電安全主管部門和人員,負責制定相關的管理規定和提供安全技術服務指導,將施工生產現場用電安全納入定期安全檢查的范圍,組織監督檢查。
第五條 局屬各單位應明確施工生產用電安全管理的部門和具體負責的人員。
1、認真貫徹執行施工生產用電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和技術標準。規范施工生產現場的用電安全管理,提高文明施工生產水平。
2、根據施工項目、生產規模的大小、用電負荷、分布情況、施工工期,配備相應的專職電氣技術人員或一定數量的專職電工,以保障施工生產用電的正常供給和安全。
3、電工技術等級應同工程施工,生產要求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4、組織編制施工生產用電安全管理辦法和安全作業與電氣防火措施。
5、組織編制施工生產用電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救援方案。
6、定期組織施工生產用電安全檢查和整改。
第六條 電氣專職技術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從事電氣作業。
1、進行施工生產用電安全的宣傳、教育和技術指導;嚴格遵守和執行相關的安全規程、規范和標準;不違章指揮。
2、負責編制施工生產項目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3、進行日常施工生產用電安全技術指導和管理。
4、審查電氣作業所需申辦的電工作業票和電氣作業票。
5、參與正常的用電安全檢查和電氣設備、裝置的安裝、檢修、測試。
6、參與涉及用電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7、編制涉及電氣作業或用電安全作業指導書。
第七條 電工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上崗操作。
l、認真貫徹執行電氣作業及電工的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
2、負責日常施工生產用電布置、架設,用電裝置設備的安裝、維護、檢修、拆除。
3、實施電氣操作或電工作業時,必須按規定正確穿戴,使用與作業內容相適應的個體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有效的保障自身和作業安全。
4、對電氣作業、電工作業的用具應按規定定期檢驗、試驗,保障使用時的安全性能。
5、負責日常用電安全的巡回檢查、督促、宣傳教育,對發現和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做好記錄。
第八條 使用以電為動力源的設備、裝置、工器具(以下簡稱用電器具)的操作人員。
1、認真學習、掌握用電器具的有關安全用電的知識及所用的用電器具的性能、操作規定和操作程序。自覺遵守相關用電器具的安全操作規定和操作程序。不違章操作;不得擅自從事電氣或電工操作。
2、認真檢查維護用電器具,保障用電器具,尤其是安全保護裝置的完好,動作準確。嚴禁用電器具帶“病”運行。
3、負責保護用電器具的負荷線、保護零線、配電箱、開關箱的完好、整潔,發現損壞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4、熟知觸電救護的一般常識及方法。
第三章 施工生產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
第九條 施工生產現場用電一般應進行專門的施工組織設計,以便對施工生產現場用電及安全保障進行全面的規劃,作為施工生產用電布置實施、安全管理與控制的依據。
第十條 施工生產項目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時,應編制相應的施工生產現場臨時用電專項施工組織設計。
第十一條 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時,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第十二條 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應包括:
1、了解、掌握生產施工所配置的用電器具數量、規格、容量,分布位置、使用要求等;
2、現場勘探;
3、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配電室、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等的位置及線路走向;
4、進行負荷計算;
5、選擇變壓器容量、導線截面和電器的類型、規格;
6、繪制電氣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
7、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第十三條 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制,并作為用電施工的依據。
第十四條 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核,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實施。
第四章 用電安全管理與控制的基本規定
第十五條 現場施工生產用電臨時線路一般應架空,用固定瓷瓶絕緣。動力與照明線路要分開架設。在施工生產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線路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即三相五線制)。
第十六條 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設備,除作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設置漏電保護裝置。
第十七條 配電系統應設置室內總配電屏和室外分配電箱或設置室外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實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置,如合置在同一配電箱內,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別設置。
第十八條 配電屏(盤)內應裝設有功、無功電度表,并應分路裝設電流、電壓表。還應裝設短路、過負荷保護裝置和漏電保護器。
第十九條 嚴格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施工現場用于電動建筑機械或手持電動工具的開關箱內,除應裝設過負荷、短路、漏電保護器外,還必須裝隔離開關。開關箱均應有門可鎖、能防雨。配電箱內多路配電每一路引出線都應有負荷標記,并且不混亂。
第二十條 現場變壓器周邊,必須設安全圍欄,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配電室、動力配電箱、接線開關箱均應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二十一條 現場照明:照明專用回路應加裝漏電保護器;燈具金屬外殼作接零保護;室內線路及燈具安裝高度低于2米應使用安全電壓;潮濕作業場所、洞內、井下和手持照明燈必須使用安全電壓;夜間施工時,作業場所和人員、車輛行走的道路、通道必須保障足夠的照明。禁止通行或危險處應設紅燈警示。
第二十二條 現場作業面使用的照明燈具、電動工器具(如振搗器、電焊機等)的電源線必須使用匹配的電纜線,不得使用塑料線。
第二十三條閘具、熔斷器參數與設備容器應匹配,安裝應固定,符合要求。嚴禁使用其他金屬絲代替熔絲。
第二十四條 電氣器材、物資、材料的采購和倉儲:電氣器材、物資、材料的采購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嚴禁購買無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的物資。倉儲人員應加強對電氣物資、器材的保管,防止受潮、污染、損壞。
第二十五條 定期檢測建筑物、構筑物,尤其是易燃易爆場所的避雷、接地裝置,并滿足安全防雷擊的要求。
第二十六條 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不用的設備應及時撤離施工作業點。涉及的用電線路應及時回收。檢修用電器具時,必須首先切斷電源,在開關處懸掛警示標志,以防他人誤送電導致事故;嚴禁帶電檢修作業。
第二十七條 電氣裝置、盤柜處必須懸掛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識,配置相應數量品質的電氣滅火器具。
第五章 施工生產用電安全檢查監督考核
第二十八條 施工生產用電安全檢查內容與要求可參照“建筑施工安全 檢查標準”(jgj59—99)及集團公司印發的《水電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水電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制度》、《水工設備制造企業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制度》中有關要求進行。
第二十九條 局屬各單位應加強對施工生產用電的安全檢查監督。電氣技術人員、電工操作人員,應認真遵守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懂得和掌握出現緊急情況時的正確處理方法和相應的救護知識與技能;搞好施工用電的日常檢查、維護;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自己難以處理的事及時上報。
第三十條 局屬各單位職能部門和專業人員應根據季節變化會同相關部門(人員)作針對性的單項施工生產用電或線路、建(構)筑物防雷、接地等檢查,對檢查情況作好記錄。
第三十一條 施工用電安全檢查情況將納入對局屬各單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綜合考核范圍,實施考評。
第六章 用電安全事故處置
第三十二條 施工生產用電發生事故時,事故單位應按事故處理程序及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事故處理,并嚴格按集團公司和工程局有關規定進行統計報告。
第三十三條 用電事故按其性質分為:電氣設備事故和人身觸電傷亡事 故。電氣設備事故由各單位設備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觸電事故導致人員因工傷亡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查處理。
第三十四條 發生人員觸電事故后,各單位要積極組織搶救,使觸電人員立即脫離電源,就地對觸電人員進行人工呼吸,連續不斷,并立即通知或送工地醫務室或附近醫院進行救護。
第三十五條 事故單位應對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進行調查分析處理。事故原因涉及到設計、安裝、維修等部門時應請有關部門共同參加事故調查,吸取教訓,改進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主要責任部門要承擔責任。事故原因涉及到運行管理方面時要追究領導和當事人責任。事故責任單位、相關人員處理按工程局相關規定執行;觸犯法律的,按相關法律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章 用電安全資料臺帳
第三十六條 施工生產用電安全資料臺帳是企業單位安全管理資料臺帳的組成部分,應認真記錄、整理,保存備核。
第三十七條 施工生產用電的安全資料臺帳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國家、行業有關的規程規范和標準;
2、用電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相關崗位安全操作規定;
3、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的全部資料;
4、修改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及有關措施的資料;
5、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資料;
6、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
7、電氣設備的試驗、檢驗憑單和測試記錄;
8、接地電阻測定記錄表;
9、定期檢(復)查表;
10、電工維修工作記錄;
11、有關的電工作業票。
12、用電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方案及演習、培訓記錄。
第三十八條 安全技術檔案應由主管該現場的電氣技術人員負責建立與管理。其中《電工維修工作記錄》、《安全檢(復)查表》可指定電工代管,有關安全管理、檢查整改方面的資料于用電工程拆除后統一交安全部門歸檔。
第三十九條 對配電箱、開關箱定期檢查情況記錄應一式二份。一份由分管電工保管,一份張貼于相應的配電箱、開關箱門的背面,以便及時查看。
第四十條 第三十六條涉及的檢查、驗收等表式,局屬各單位可根據相關規定及內部管理要求自行設置。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相關條款與國家的法律、法規或當地有關部門的用電管理辦法相抵觸時,以國家的法律法規或當地的管理辦法為準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局安監辦。
第四十三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5篇 臨時用電安全防護制度
1、臨時用電必須按頒布規范的要求做施工組織設計,建立必要的內業檔案資料。
2、對臨電定期檢查,每月一次,并將檢查檢驗記錄存檔備查。
3、臨時配電線路必須按規范架設,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不許使用塑料軟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更不能地面敷設。
4、配電系統必須采用三級配電逐級保護,一級一箱一閘一漏電,三相五線制,各類配電箱,開關箱,開關箱的安裝和內部設置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可靠完好,選型定值符合規定,標明用途,各類配電箱,開關箱外觀完整,牢固、防雨、防塵、箱體涂安全色標,統一編號、箱內無雜物,配電箱停用后斷電上鎖,總箱、分箱必須作基礎有護欄。
5、各種電氣設備和電氣施工機械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按規定采取可靠的零保護,必須設兩級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漏電動作電流30毫安動作時間0.1秒。
6、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的規定,工具的電源線、插座完好,電源線不得過長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由專人負責。
7、必須按規定安裝燈具井加裝漏電保護器,行燈和潮濕部位電源電壓不超36v,電源線使用橡套電纜線不得使用塑料線,行燈變壓器應有防潮防雨設施。
8、電焊機應單設開關,二次加裝保護器,電焊機外殼必須做接零保護,一次線長度小于5米,二次線長度小于30米,兩側接線牢固,安裝可靠防護裝置,焊把線無破損贈,絕緣良好,雙線到位。
9、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枋、持證上崗,個人安全保護用品齊全,穿戴整齊。
10、電工要有人長期值班,并作好值班設備檢測、驗收、維修記錄。
11、電器設備的上下線和特殊部位必須作好安全護。
第6篇 安全用電檢查、檢測檢查制度
1、工區用電安全檢查每月不得少于三次,電工每班必須檢查一次;每次用電安全檢查必須認真記錄;對檢查出來的隱患,必須及時整改,不得留有事故隱患。
2、檢查人員要以國家的行業標準及法規為依據,不得憑空捏造或以個人好惡為尺度進行檢查,檢查工作必須嚴肅認真。
3、用電安全檢查的重點是:用電標識、警示是否齊全;電氣設備的絕緣層有無破損;線路的敷設是否合格;絕緣電阻是否合格;設備裸露的帶電部分是否有防護;保護接零或接地是否可靠;接地電阻值是否在規定范圍內;電氣設備安裝是否正確、合格;配電系統設計布局是否合理,安全間距是否符合規定;各類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齊全有效;各種組織措施、技術措施是否健全;電工及各類用電人員的操作行為是否規范;有無違章指揮;各類技術資料、施工記錄是否齊全等。
4、更換或大修一次電氣設備,必須測試一次絕緣電阻值;測試接地電阻工作時必須切斷電源,斷開設備接地端;操作時不得少于兩人,嚴禁在雷雨或降雨后測試。
5、對各類漏電保護裝置,必須每周進行一次主要參數檢查,不合格的立即更換。
6、對電氣設備及線路的絕緣電阻檢測,每月必須進行一次;搖測絕緣電阻值,必須使用與被測設備、設施絕緣等級相適應的(按安全規程執行)絕緣搖表。
7、檢測絕緣電阻前必須切斷電源,至少兩人操作;嚴禁在雷雨時進行搖測大型設備和線路的絕緣電阻值;檢測大型感性和容性設備前,必須按規定方法放電。
第7篇 項目部施工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嚴格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確保用電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制度。
二、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必須按照jgj46-200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或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
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組織編制,經相關部門審核及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實施。
四、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經編制、審核、批準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電工必須經過按國家現行標準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工作;其他用電人員必須通過相關安全教育培訓和技術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六、施工現場安裝、巡檢、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由電工完成,并應有人監護。移動電氣設備時,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做妥善處理后進行。
七、安裝使用單位對臨時線路應加強檢查、維護,安全管理部門應加強檢查、督促,對未經批準或雖經批準而不符合jgj46-200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用電設備或線路,有權禁止使用。
八、施工現場必須對用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處理,并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九、施工現場必須按jgj46-200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建立用電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由主管該現場的電氣技術人員負責建立與管理。
第8篇 中學用水用電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一)、經常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二)、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飲水機、照明燈關閉,杜絕長明燈。
(三)、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程執行,確保操作安全。
(四)、加強教師、學生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五)、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六)、對全體教師、學生加強節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水觀念,增強環保意識。
(七)、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用水。
(八)、使用井水和二次供水,學校安排有專人負責管理水源,管理者必須體檢。自備水井的學校每季度請市衛生防疫站人員到學校進行水質檢測,有水塔和蓄水池的每月進行一次清洗消毒,確保供水符合衛生標準,并記錄在案。
柳灣煤礦中學
第9篇 臨時用電線路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與要求
1.1 為加強臨時用電的管理,避免因不規范電氣臨時線的使用而發生的觸電、火災等工傷事故或財產損失,根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制度。
1.2 本制度規定了臨時用電審批、使用、撤銷等內容。
1.3 本制度適應于項目部臨時用電的管理。
2、職責
2.1 安監部是電氣臨時用電審批的主管部門,負責電氣臨時用電的審批,建立臺賬、現場驗收、檢查等工作。
2.2 電氣工程師負責組織編制臨時用電方案,敷設和撤除工作。
2.3 各使用單位負責電氣臨時線的申報,以及日常管理和檢查工作。
3、臨時線的范圍審批和拆除:
3.1 臨時線是指因生產生活工作急需而架設的380伏以下,使用期限在施工的電氣線路。
3.2 需要架設臨時線,由項目部相關人員到安監部辦理審批登記手續后,方可架設。
3.3臨時用電的安裝必須滿足安全要求,項目部負責懸掛警示標志采取防護措施,設專人維護檢查修理,使用期滿后由電氣作業班組拆除。
3.4外來施工單位需要使用臨時用電線路的,由該項目負責人組織按規定辦理手續,指派專業人員對線路的安全性進行檢查。
4、臨時用電線路的基本要求:
4.1 臨時用電線路必須使用絕緣較好的橡皮線,線徑必須與負荷相匹配,接頭處包扎可靠,全線無裸露。
4.2 臨時用電線路必須沿墻或埋設及懸空架設,埋設不低于50厘米,懸架室內大于2.5米,室外大于4.5米,跨路大于6米。
4.3 臨時用電設備必須有良好的接地(零)禁止利用大地作為零線。
4.4 必須設總開關,每一個分路應設與負荷匹配的熔斷器。
4.5 禁止在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架設臨時線路。
4.6 已安裝好的臨時用電線路,未經同意不能輕易改變或搭接。
長春市委黨校新校區項目部
2023年7月7日
第10篇 施工用電的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進行臨時用電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分部分項且按進度進行,不準一次性完成全部工程交底工作。
(2)設有監護人的場所,必須在作業前對全體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3)對電氣設備的試驗、檢測、調試前、檢修前及檢修后的通電試驗前,必須進行技術交底。
(4)對電氣設備的定期維修前,檢查后的整改前,必須進行技術交底。
(5)交底項目必須齊全,包括使用的勞動保護用品及工具,有關法規內容,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內容和保證工程質量的要求,以及作業人員活動范圍和注意事項等。
(6)填寫交底記錄要層清晰,交底人,被交底人及交底負責人必須分別簽字,并準確注明交底時間。
第11篇 小區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配電室應靠近電源,并應設在無灰塵、無蒸汽、無腐蝕介質及無振動的地方。
2、配電室和控制室應能自然通風,并應采取防止雨雪和動物出入措施。
3、配電系統應設置室內總配電屏和室外分配電箱或設置室外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實行分級配電。
4、配電箱均應標明其名稱、用途,并作出分路標記。所有配電箱門應配鎖,配電箱和開關箱應由專人負責。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不準使用破損、不合格的電器。
5、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干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蒸氣、液體及其它有害介質中。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強烈振動,液體浸濺及熱源烘烤的場所。否則,須作特殊防護處理。
6、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雜草。
7、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端正、牢固、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
8、配電箱內的電器應首先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絕緣電器安裝板上,然后整體緊固在配電箱箱體內。
9、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開關電器(含插座)應按其規定的位置堅固在電器安裝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動。
10、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箱內電器的不應帶電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保護接零。保護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子板連接。配電箱、開關箱必須防雨、防塵。
11、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銅線或絕緣鋁線。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上。
12、架空線路宜采用混凝土桿或木桿,混凝土桿不得有露筋、環向裂紋和扭曲,木桿不得腐朽。因受地形環境限制不能裝設拉線時,可采用撐桿代替拉線,撐桿埋深不得小于0.8m,其底部應墊底盤或石塊。
13、內配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室內配線所用導線截面,應根據用電設備的計算負荷確定,但鋁線截面應不小于2.5mm.2,銅線截面應不小于1.5mm2。潮濕場所或埋地非電纜配線必須穿管敷設,管口應密封。采用金屬管敷設時必須作保護接零。
14、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每半月進行檢查和維修一次。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電工。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禁止非專業電工檢查、維修電氣設備,禁止使用非電工絕緣工具檢修電氣設備。
15、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16、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分閘斷電,并懸掛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
17、停止作業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
18、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1)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培訓和考核,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2)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3)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4)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5)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6)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19、凡進入臨時生活區人員必須進行施工安全用電意識、施工安全用電操作規程、施工安全用電常識方面的教育,講授人身保護設施使用方法。同時進行關于施工安全用電設施使用的培訓。以增加全員的自我保護意識,使全體員工自覺、認真、嚴格地按規程施工。
20、進場作業人員必須進行施工安全用電規章制度方面的學習,包括國家、我公司的有關規定、標準。使全員自覺遵守項目施工現場的各項施工安全用電規章制度,使之了解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基本安全知識,明白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使用和維護由專業電工負責,不能隨意操作,亂拉亂接;對機械使用人員加強安全操作規程的學習,不違章作業。
21、電氣專業技術人員在班組作業前根據現場具體情況及專業特點進行教育,使每位作業人員心中警鐘常鳴,確保在施工安全用電技術指導下施工。開展特殊季節施工安全用電教育。
22、宿舍內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內供電設施。
23、宿舍內或宿舍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在燈具上栓蚊帳、晾曬衣物、節日裝飾物等。
24、宿舍內除允許使用收錄機、手機充電器、臺燈(功率小于25瓦)外,禁止其它一切使用電器的行為,如用電取暖、燒水、做飯、嚴禁使用電褥子、電吹風、電梳子,等發熱電器。違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不返還)并處以罰款。
25、禁止動用和損壞公共場所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宿舍管理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樣負重要責任。
26、當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告管理人員并報請維修人員及時修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后果自負。
27、住宿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安全用電制度,對違反制度者追究責任,并酌情進行處罰。
第12篇 加油站安全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1.加油站內嚴禁吸煙,嚴禁帶火種進入。
2. 因設備檢修等情況,必須明火時,要書面報告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方可施工。
3. 站內所設燒水、做飯、取暖用爐灶要設在安全部位,爐灰用水浸涼,倒在指定地點,確保安全。
4. 加油站的油罐區和加油場地所用的照明燈只可選用防爆型。
5. 站內不準亂拉臨時線,安裝照明線應按照電器安裝的有關規定進行。站內配電箱內,不準存放其它物品,要保持清潔干凈。
6. 各室生活用電設備等,做到人走停用。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電氣設備開關應有本崗位使用人員管理,其它人員不得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