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星聚小學食品安全制度
聚星小學食品安全制度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食品安全法》,嚴防病從口入。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有健康合格證,定期體檢,并經常搞好個人衛生,符合上崗要求。
二、嚴格食品衛生管理制度,不購、不烹調,防止食物中毒。
三、做好炊具、餐具的清洗、消毒工作;搞好內部環境衛生;防止食物霉爛變質。
四、嚴格管理各種票證和現金。建立食品出入庫臺帳,做到物帳相符。
五、保管室須安裝防盜設施。經常檢查門窗安全,下班時關鎖好門窗。
六、做好防鼠、防毒、防火工作。
七、按時就餐,排隊就餐,不得擁擠、起哄、打鬧。
八、食堂工作區域,禁止閑雜人員入內。
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衛生部、教育部下發的《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食堂工作人員應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接受衛生意識培養。
二、膳食工作要堅持為師生生活服務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為目的,堅持優質服務,講究職業道德。
三、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上崗。上班時間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等。
四、采購驗收食品應當無毒、無害,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營養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狀。
五、加工烹飪食品的營養要搭配合理,要符合學生生理發育的需求。
六、注意內外環境衛生,做到窗明幾凈、地面清潔、餐桌擺放整齊且清潔,食堂衛生要隨時打掃,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七、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清洗干凈,保持清潔。
八、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采取'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徹底符合衛生要求,保證不受污染。
九、物資進倉要保持清潔衛生,存放要生熟分開,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應用容器加蓋存放,注意保質、保鮮。
十、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識的教育,杜*物中毒。
十一、對出現違反安全、衛生規定,出現火災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視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和領導者的責任,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食堂進貨制度
一、禁止購進腐敗變質、霉變、有毒、有害的食品。
二、禁止購進摻假、摻雜、偽造影響營養衛生的食品。
三、禁止采購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四、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及其制品禁止進貨。
五、購進貨物,根據用量情況,堅持適量、勤購、保持新鮮。
六、食品由專人按需采購,專人驗收食物的質和量,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堅決退換。
七、食品驗收后入庫,專人保管。
食堂清潔衛生制度
一、食堂必須堅持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有臟隨時掃。
二、食堂餐具,每次用餐后必須進行清洗、消毒。
三、清洗食品必須按照初洗、精洗、清洗過程嚴格分開,未精洗的食品不得進廚房進行清洗。
四、食堂內根據現有的防蠅蚊設施,進一步加強滅蚊蠅措施,做到消滅蚊蠅、蟑螂、老鼠等有害動物。
五、非食堂有關工作人員,禁止進入食堂。
食堂消毒制度
為加強學校飲食安全,防止病從口入,對食堂的餐具、炊具、室內設施作如下規定:
1.食堂對炊具、餐具,堅持每次用餐后用消毒水清洗。每天對餐具用蒸氣蒸10--20分鐘,對消毒后的炊具要有保潔措施。
2.每餐后對食堂的地面用漂白粉消毒,消毒池不洗食品和污物。
3.每餐前食堂工作人員用消毒水洗手,再上崗。
4.學生每次用餐前在廚房外用消毒水洗手、洗碗。
5.加強除'四害'工作,消除有害生物繁殖的場所。
6.食堂工作人員的鞋襪衣帽常用消毒水消毒。
7.使用藥物消毒時,必須使用經國家批準使用的藥物,正確配制使用,保證消毒有效。
第2篇 小學學校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度-5
小學學校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度(5)
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是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的大事。為了切實加強我縣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中心完小校長是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各完小校長是各完小食堂的直接責任人。各學校要切實貫徹落實教育部、衛生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等法規,建立健全各項食品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二、學校按照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分管領導要對職責范圍的工作負起全面責任。
三、中心完小校長、各完小校長要對食品安全工作承擔以下領導責任:
(一)加強對學校食堂的監督管理和指導,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及時排查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種隱患,制定切實可行的食物中毒預案,加大對食堂的監督檢查力度。
(三)檢查食堂(小賣部)食品安全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四、責任追究
(一)對責任人的追究
1、各學校校長長對以上工作檢查不力造成一定事故的,責令分別寫出書面檢查,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2、對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致人殘疾而喪失勞動能力的,相關責任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根據不同情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對學校的追究
1、限期進行整改或由衛生部門取消其衛生許可資格;
2、責令其消毀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
3、根據情節輕重接受相關部門一定的罰款;
4、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對受害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3篇 小學食堂與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為認真落實學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維護社會穩定,根據《食品衛生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責任制。
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必須堅持“預防為主、加強教育、防治結合、群防群治”的方針,堅持“第一把手負總責,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落實”的工作原則
(一)學校食堂與食品安全工作建立校長負責制,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建立健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把學校食品安全工作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相關人員一律取消該年度評先、評優資格。
(二)學校以及幼兒園新建、改建和擴建食堂前,設計施工圖紙要送衛生行政部門審查,經預防性衛生監督、符合衛生學要求簽署意見后,再行組織施工,以避免和減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費,工程竣工后要申請衛生監督部門進行驗收。
(三)學校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均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就業。學校主管后勤工作的領導和相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查證、驗證制度。
(四)嚴格把好食品采購關。食堂采購員必須到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采購食品,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學校要對食品采購嚴格把關,到相對固定的場所采購食品,以保證其質量。
(五)食堂不得制售冷葷涼菜。每餐的各種食品應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樣品留置于冷藏設備中保存48小時以上,以備查驗。食品在烹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過2個小時,若超過2個小時存放的,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原則上,所有熟食不應隔餐過夜。食堂剩余熟食必須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繼續出售。
(六)學校以及幼兒園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要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七)學校食堂應建立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相關的衛生管理條款應在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督。食堂應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的衛生與安全。
(八)學校要對學生加強飲食衛生教育,進行科學引導,勸阻學生不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九)學校應當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并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十)學校必須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報告制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2小時內)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接報后2小時內)逐級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十一)學校食堂與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
1.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違反本方案,造成學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學校和責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隱瞞實情不上報的學校和責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
2.對違反本制度,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節特別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學校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根據衛生行政部門監督指導,教育、勞動行政部門管理督查,具體實施的工作原則,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
臨河九小食堂從業人員分工及制度
主櫥
:食品烹飪加工,把好采購食品原材料的驗收加工等環節,變質腐敗食品一經發現,立即停止使用,同時報告管理員進行更換。負責廚房地面、庫房二連灶衛生
白案師傅
:和面、壓面,淘洗、消毒碗、筷,負責廚房墻壁、玻璃和大灶與三連池衛生
勤雜工
:原材料粗加工、擺放盤碗筷,淘洗、消毒桶、勺,負責餐廳、洗消間、更衣室衛生
保管
:出入庫手續齊全,記錄詳實完整。早點分發
食堂從業人員著裝整潔,衛生干凈,每個工作日分工負責衛生清潔,每有一次檢查不合格,責任區負責的責任人罰款5--10元,未經許可堅絕杜*堂工作人員拿取任何物品,一經發現扣除當月工資,二次發現予以解聘。
每周五下午衛生大掃除,徹底清掃。
工作人員排班表
臨河九小食堂從業人員體檢、培訓管理制度
1、凡從事食品、飲用水生產經營人員、化壯品生產人員、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方能上崗,并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取得培訓合格證。
2、從業人員工作時應隨身攜帶健康培訓合格證或交部門統一保管,以便檢查。
3、從業人員上崗后發生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腸道感染病(包括病源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朧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它有礙直接接觸顧客的疾病時,應立即離崗。
4、生產經營人員培訓應包括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衛生管理人員及一般從業人員,初級培訓時間分別不少于20、50、15學時。
5、根據《食品生產經營人員食品衛生知識培訓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有按規定經過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的負責人或衛生管理人員方可申請開業,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對不具備上述條件的食品生產單位不予發放衛生許可證。
臨河九小食品采購驗收制度
1.采購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須色、香、味正常,不采購腐敗變質、變霉及其它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食品。
2.采購肉類食品必須索取獸醫衛生檢驗合格證。
3.采購酒類、罐頭、飲料、乳制品、調味品等食品,應向供貨方索要本批次衛生檢驗合格證或檢驗單,采購進口食品必須有中文標識。
4.采購定型包裝食品,商標上應有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保質期)等內容。
5.運輸車輛和容器應專用,嚴禁與其它非食品混裝混運。
6.食品入庫前應由庫管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入庫,否則退回。
臨河九小飲食衛生制度
一、食物的采購和驗收
專人負責采購和驗收。保證食物新鮮、無污染,絕不給兒童吃變質、變味的食物。
二、食物的儲存和保管
庫房由專人保管,建立出入賬日,應注意妥善儲存食物,保持庫房清潔,消滅老鼠。
三、烹飪
1.盡量保存食物中的營養素。
2.適合學生消化能力和促進食欲。
3.嚴格遵守食品衛生要求,預防食物中毒。
四、炊事人員
1.定期進行健康檢查。(胸透、肝功)
2.個人衛生。
五、廚房
1.廚房的設計和設備達到規定標準。
2.環境衛生及食具按時消毒。
臨河九小
臨河九小食堂烹調加工衛生制度
1.不選用不切配、不烹調、不出售腐敗變質、有毒、有害的食品。
2.塊狀食物必須充分加熱,燒熟煮透,防止外熟內生。
3.隔夜、隔餐桌、外購的食品回鍋徹底加熱后供應。
4.炒菜、燒煮食品勤翻動。
5.刀、砧板、盆、抹布,用后清潔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6.制作電信用原料要以銷定量。
7.制作食品時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劑,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
8.工作結束后,調料加蓋,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墻面的清潔衛生工作。
9.操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不留長指甲,不蓄長發和胡須,不吸煙,不隨地吐痰等。
10.應具備能盛放一個餐次密閉容器,并做到班產班清。
臨河九小
臨河九小食品粗加工衛生制度
1.所有原輔料投產前必須經過檢驗,不合格的原輔料不得投入生產。
2.擇洗、切配、解凍、加工工藝流程必須合理,各種程序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衛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污染。
3.包裝食品使用符合衛生要求的包裝材料,工作人的手在包裝前要清洗消毒。
4.加工用工具、容器、設備必須經常清洗,保持清潔,直接接觸食品的加工工具、容器必須消毒。
5.工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6.加工場所防塵,防蠅設施齊全并正常使用。
臨河九小食堂衛生消毒制度
一、嚴格執行食品衛生“五四制”和“八項”食品衛生要求。
二、做到生熟分開,購入熟食加熱再吃。
三、餐具、用具灶生熟分開,紅白案分開,專用消洗池嚴格分開,專用。
四、保持操作間內外清潔,物品擺放整齊有序,周五大搞衛生,刷洗,消毒飲食用具、蓋布。
五、各種飲食機械用后反復擦洗干凈,冷藏箱每周清洗擦拭一次。
六、餐具每周用去污粉擦洗,菜面案每次用后清洗干凈加蓋布。
七、餐具每次用后清洗消毒。
臨河九小食堂除害衛生制度
1.操作間及庫房門應設立高 50cm,表面光滑,門框及底部嚴密的防鼠板。
2.發現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蟲應及時殺滅。
3.發現鼠洞、蟑螂滋生穴應即時投藥清理,并用硬質材料進行封堵。
臨河九小餐廳衛生制度
1.餐桌凳椅整潔,地面清潔,玻璃光亮。
2.用餐時要洗手,用過紙巾要扔到指定地點。
3.要每天清洗兩次,每周大掃除一次,達到無蠅無蜘蛛。
4.不銷售變質生蟲的食品。
5.小餐具用后洗凈、消毒、保潔。
6.服務人員穿戴清潔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消毒。
7.點心、熟食必須在防塵、防蠅柜內銷售。
8.堅持使用清潔的售貨工具。
9.服務人員工作時禁止戴戒指、手鏈、涂指甲。
臨河九小衛生檢查制度
1.衛生管理人員應每天進行衛生檢查。
2.值周領導,各部門每周進行一次衛生檢查。
3.單位主要負責人應每月組織一次衛生檢查。
4.各類檢查應有改進獎懲記錄。
5.發現問題應有改進獎懲記錄。
6.檢查食品加工、儲存、銷售、陳列的各種防護措施、設備及運輸食品的工具,冷藏、冷凍設施損壞應維修,并有記錄,確保正常運轉或使用。
臨河九小食品銷售管理制度
一
、食品加工熟以后,放入配餐間密封保存,閑雜人一律不準入內。管理員檢查食品是否合格。
二、
銷售食品時,班主任分派認真負責的學生3―4名到配餐間打早點,班主任組織分發早點。
三、
分發早點中,發現霉變食品及時停止,并全部收回,上報管理員。
第4篇 小學學校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是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的大事。為了切實加強我縣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中心完小校長是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各完小校長是各完小食堂的直接責任人。各學校要切實貫徹落實教育部、衛生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等法規,建立健全各項食品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二、 學校按照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分管領導要對職責范圍的工作負起全面責任。
三、 中心完小校長、各完小校長要對食品安全工作承擔以下領導責任:
(一) 加強對學校食堂的監督管理和指導,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 及時排查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種隱患,制定切實可行的食物中毒預案,加大對食堂的監督檢查力度。
(三) 檢查食堂(小賣部)食品安全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四、 責任追究
(一) 對責任人的追究
1、 各學校校長長對以上工作檢查不力造成一定事故的,責令分別寫出書面檢查,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2、 對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致人殘疾而喪失勞動能力的,相關責任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根據不同情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 對學校的追究
1、 限期進行整改或由衛生部門取消其衛生許可資格;
2、 責令其消毀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
3、 根據情節輕重接受相關部門一定的罰款;
4、 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對受害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