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危險崗位巡回檢查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對危險崗位巡回檢查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公司屬危險的區域為儲罐區、灌裝車間,包裝員工應對這些區域每2小時巡回檢查一次,具體要求:
1、巡回檢查必須按規定的路線進行(路線見下圖)。
2、巡回檢查時間按《生產崗位原始記錄報表》上的規定時間前15分至正點,不在此時間內檢查,作為違反制度論處;如遇生產不正常,應增加巡回檢查次數。
3、檢查內容:檢查各儲槽的壓力、溫度、液位,檢查各泵出口的壓力,聽泵的運轉聲音,摸泵外殼的溫度,發現異常及時處理,自己無法處理應立即報告部門經理。
4、檢查完以后,必須按《生產崗位原始記錄管理規定》認真填寫。
第2篇 雨季三防危險崗位撤人制度
為了加強我廠的防治水工作,防止雨季期間地表下沉、山體滑坡、泥石流等,給我廠造成重大損失,特制定了暴雨撤人制度。
1、雨季來臨之前必須派專人對我廠進行全面的排查,對地表面出現的裂縫進行回填,防止雨季期間,地面下沉。
2、辦公室負責天氣預報的收集,必須主動與氣象、水利、防汛等部門聯系,建立氣象資料臺賬,并做好記錄。
4、雨季期間,電修車間保證各崗位電話暢通,在暴雨來臨能及時通知并安全離開。
5、辦公室在接到上級天氣預警通知后,及時匯報廠級領導,并組織馬上停產撤人。
6、遇到降雨天氣,辦公室要隨時做好撤人準備,降雨增大后隨時準備撤人。
7、必須派專人負責撤人過程中的一切事宜,以便及時采取措施控制,處理事故。
8、必須派專人記錄所有到達安全區的人員,并匯報辦公室。
9、辦公室必須對現場人員進行登記,包括姓名、工作崗位、地址等,并保存在辦公室。領導組人員接到險情報告后,5分鐘內必須趕往現場指揮,制定出處理措施,并組織監督實施,以防洪水流入車間,造成更大的水災事故。
第3篇 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職責:
一、必須具備必要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經有關部門專門培訓,考核合格取得資質證書后方可上崗。
二、從業人員要了解本單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制度。尤其要對劇毒品加強管理:
1、劇毒品出入庫時必須弄清性質,進行檢查驗收、核查登記,驗收內容包括:劇毒品數量、包裝、危險標志(包括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2、劇毒品出入庫時必須嚴格執行“五雙”制度。
3、對劇毒品的儲存量、流向和用途如實記錄,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劇毒品被盜、丟失或誤售、誤用。
4、一旦發現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誤售、誤用時,必須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5、進入劇毒品庫的機動車輛必須采取防火措施,并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劇毒品庫。
6、對庫存的劇毒品應當定期檢查。
四、裝卸劇毒品人員應具有操作毒品的一般知識。操作時輕拿輕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裝破損劇毒品外溢。作業人員應佩帶手套和相應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護服。
五、作業中不得飲食,不得用手擦嘴、臉、眼睛。每次作業完畢,應及時用肥皂洗凈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護用具要及時清洗,集中存放。
六、從業人員未按規定進行作業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4篇 危險廢物崗位勞動保護管理制度
1生產部負責編制危險廢物崗位勞防用品和保健品發放標準,并按生產實際及時做出調整。
2各責任單位按規定擬訂歸口勞防用品和保健品的采購計劃,并報采購部門采購。
3采購部門負責按各責任單位制訂的采購計劃及時采購勞防用品和保健品,負責所采購的勞防用品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負責供應商具有勞防用品生產資格,選用“三證”(生產許可證、安全鑒定證、產品合格證)齊全的勞動防護用品。
4倉庫負責按《勞防用品發放標準》準確核發歸口勞防用品,并建立各類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品的發放臺賬。
5根據作業性質、條件(空氣中的氧含量、毒物種類、濃度等)、勞動強度及有關技術標準,正確選擇和采用合適的防護用品器具發放到各操作崗位。
6生產管理、人員、保衛、安全檢查以及實習、外來參觀者等有關人員,應根據其經常進入的生產區域,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
7倉庫負責按責任單位核批的勞防用品和保健品種類、數量發放勞防用品和保健品并妥善保管庫存的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
8各種防護器具都應定點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校驗和維護,每次校驗后應記錄或鉛封,主管人應經常檢查。
9各單位負責按核批的勞防用品和保健品種類、數量正確領取、發放勞防用品和保健品,并建立本單位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的發放臺賬。
10各部門負責保管本部門未發放的勞防用品和保健品。
第5篇 雨季三防危險崗位撤人制度
為了加強我廠的防治水工作,防止雨季期間地表下沉、山體滑坡、泥石流等,給我廠造成重大損失,特制定了暴雨撤人制度。
1、雨季來臨之前必須派專人對我廠進行全面的排查,對地表面出現的裂縫進行回填,防止雨季期間,地面下沉。
2、辦公室負責天氣預報的收集,必須主動與氣象、水利、防汛等部門聯系,建立氣象資料臺賬,并做好記錄。
4、雨季期間,電修車間保證各崗位電話暢通,在暴雨來臨能及時通知并安全離開。
5、辦公室在接到上級天氣預警通知后,及時匯報廠級領導,并組織馬上停產撤人。
6、遇到降雨天氣,辦公室要隨時做好撤人準備,降雨增大后隨時準備撤人。
7、必須派專人負責撤人過程中的一切事宜,以便及時采取措施控制,處理事故。
8、必須派專人記錄所有到達安全區的人員,并匯報辦公室。
9、辦公室必須對現場人員進行登記,包括姓名、工作崗位、地址等,并保存在辦公室。領導組人員接到險情報告后,5分鐘內必須趕往現場指揮,制定出處理措施,并組織監督實施,以防洪水流入車間,造成更大的水災事故。
第6篇 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崗位安全責任制度
一、 目的
為了加強對易制爆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規范公司的生產經營行為,有效預防和控制易制爆易制爆危險化學品造成的事故及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搞好易制爆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處置廢棄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工作,保證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 適用范圍 及品類
本制度適用于清遠鑫河五金科技有限公司。 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指其本身不屬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輔料的危險化學品。 種類見《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 2022 年版。針對我公司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為硝酸
三、崗位職責
為明確各部門崗位責任,現對相關部門在易制爆工作中承擔的責任予以明確:
a、行政財務部在易制爆工作中的職責
1、行政財務部是公司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的責任部門,負責涉及公司危化品經營、使用許可證的辦理工作;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登記、經營、使用許可證延期申請辦理工作;編制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2、行政財務部在采購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時,應向取得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采購,并向供應商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在運輸危險物品的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危險貨物運輸規則》、《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jt3130)等有關規定。 5 管理要求
3、 公司主要負責人必須保證本公司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國際化工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國際化工管理制度,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并對本公司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負責。
4、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作業場所,應根據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氣、通風、泄壓、防爆 施。
5、 由于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同時屬于危險化學品,采購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時,應向供貨方索要其危險化學品生產或者經營許可證,不得從不具備上述資質的單位采購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6、 公司采購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時,應向供貨方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標簽。、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放料、自動聯鎖和自動報警等設
b、生產部門相關責任人職責
1、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從業人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管理制度和相應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作業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2、 公司從事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經營、管理人員必須按規定培訓后上崗。經營人員應了解所經營易制爆品的具體性質,對儲存、運輸等的具體規定。
3、 危險化學品對倉庫管理必須做到五雙,即“雙人保管、雙人出庫復核、雙人使用、雙把鎖、雙本賬”。
4、 易燃物品的加熱嚴禁使用明火。
5、 盛裝腐蝕性物品的容器應認真選擇,具有氧化性酸類不能與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燃燒物品混裝。酸類物品嚴禁與氰化物相遇。 危險物品的包裝容器必須執行《危險貨物包裝標志》、《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中的規定。
6、 易制爆危險化學品要登記并歸檔,專人負責管理。 并及時在公安部門的易制爆系統中登記備案。
7、 除執行本制度外,還應遵守《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
第7篇 危險崗位書面告知和意外傷害保險制度
1.項目部應確定危險崗位,制定操作規程。
2.項目部向各架子隊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3.項目部安質部應書面告知各架子隊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4.項目部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統一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5.對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要按照規定體檢。
第8篇 危險廢物崗位責任制度
一、掌握國家危險廢物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熟悉本單位制定的危險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項工作要求;
二、掌握危險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
三、掌握危險廢物分類中的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勞動安全防(保)護等知識;
四、掌握在危險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過程中污染事故預防措施;
五、掌握發生危險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六、負責及時收集本單位各車間(設施)產生的危險廢物,并按照特性類分開貯存于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內。
七、負責危險廢物設施(庫房)的安全,盡量遠離人員生活區和生產作業區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場所并設置明顯的危險廢物專用警示標志;
八、嚴格依法辦理危險廢物申請轉移及聯單相關手續。本單位所產生的危險廢物應與有資質利用和或處置單位進行轉移交接并登記,登記內容包括危險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雙方經辦人簽名。
九、在對危險廢物的收集、搬運、貯存管理中做好自身勞動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