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制度
一、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和所屬附件(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限速器等),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檢驗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二、在定期檢驗前,生產部要與市特檢院協調好檢測時間,及時對設備采取措施(如停用)并作好清潔工作,順利完成設備定驗,確保安全。
三、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時間根據上次的設備檢驗報告確定。
四、定期檢驗報告要有專人保管,隨時備查。
第2篇 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工作制度
1、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應定期組織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員、現場操作人員以及所有員工進行必要的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一般每半年開展一次。
2、各下屬機構也可根據需要對本機構內的特種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
3、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的內容應至少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檢驗法律法規和單位的規章制度;
(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操作理論知識;
(3)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技術技能;
(4)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和緊急避險知識。
4、所有員工應嚴格按要求按時參加單位組織的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認真聽講和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操作水平。
5、積極參加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法組織的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知識培訓。
第3篇 特種設備事故處理制度
1.為有效地做好特種設備事故的處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特種設備事故按設備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3.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應迅速向安全質量管理部和上級主管領導報告。如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安全質量管理部按《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特種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并在事故現場采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志,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5.屬于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后,由項目部領導、安質部、物資設備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對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事故傷亡、設備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6.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應按《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處理。
7.對造成員工傷亡事故或財產損失事故的責任人,按責任的大小,根據《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以及項目部《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的規定處理。
8.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特種設備事故檔案資料,由安全質量管理部負責保存。
第4篇 工程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項目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能充分發揮特種設備(起重機械)的作用,提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作業質量,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安全、準確、迅速地完成特種設備使用,制定本制度。
一、明確職責。
麻涌預制場施工處實行“逐級管理、逐級負責、逐級考核”的管理模式。相關人員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調動各級管理(操作)人員的積極性,及時和正確的履行其職責,確保特種設備處于良好的狀態。
(一)機材辦公室為施工處特種(起重機械)設備管理部門,主要職責為:
1、負責組織貫徹國家或上級有關特種設備管理的法律法規,制定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2、組織開展特種設備狀態管理,對各單位的特種設備管理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巡視檢查工作,督促設備使用單位開展特種設備的“點(巡)檢”、“潤滑”以及“計劃維修”等工作,有權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和違章處罰單,確保設備處于完好狀態。
3、配合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和操作證的辦理工作。
4、負責特種設備事故處理工作、組織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對特種設備事故的責任者和責任單位提出處理意見。
(二)、特種設備管理單位及管理責任人的主要責任為:
1、認真貫徹項目部有關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2、使用班組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3、明確單臺設備管理責任人并落實相應的職責,使用前與操作人員相互確認,搞好計劃檢修工作,確保設備處于完好狀態,并對管理責任人進行工作質量考核。
4、明確維護保養責任人員并制定維護保養制度及維護保養定檢部門,對維護保養人員工作質量進行考核。
5、定期進行負荷或預防性試驗及檢測,以確保特種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
6、負責組織操作人員和維護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操作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知識,并取得特種作業上崗證后方準作業。
7、對經常性發生故障的部位,設備管理單位及管理責任人應認真分析,制定維修措施,盡量從根本上杜絕故障發生。
8、特種設備發生事故,要會同項目部機材部、質安部等做好事故分析和處理工作,有權對設備事故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并上報項目部執行。
9、做好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日常使用狀況,日常維護保養,運行故障和事故等記錄工作。
(三)、維護保養人員的職責
1、搞好日常維護、周末清洗和定期維護工作配合操作人員檢查和維修好設備。
2、建立單臺設備潤滑部位和潤滑點,繪制潤滑圖表,定期加油和清洗換油,保證設備良好的潤滑。
3、對有軸和孔配合的部位以及有摩擦面的機械部分,每周要進行一次潤滑。對沒有注油點轉動部位,應用稀油壺點注各轉動縫隙中,以減少機械的摩擦和銹蝕,潤滑時必須全車停電(電動潤滑系統除外),懸掛標示牌。
4、定期檢查(見附表二、三、四),及時修復或更換嚴重磨損的零件(含鋼絲繩等)。
5、對損壞的特種設備需進行焊接作業及大、中修時,必須報項目部機材部,項目部總經理經理批準后實施,嚴禁私自焊接、維修設備。
(四)、操作人員的職責:
1、操作人員在獨立使用設備前,必須經使用單位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后,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后方可操作。操作人員須持證上崗。
2、嚴格執行總公司、項目部和施工處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嚴禁超負荷超規范使用設備。
3、在作業過程中發生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向使用單位負責人報告,危及安全的,要停止工作。
第5篇 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規范企業內特種設備安全運行,保障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應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特種設備設備的全過程管理。
3、引用文件、術語定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2023年主席令第4號)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2023年國務院令第549號)
4、職責
4.1 設備管理:負責特種設備的的選型、驗收、組織安裝調試及監督設備的使用、檢查、維護保養、維修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設備技術檔案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特種設備管理的中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督促責任部門整改。
4.2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負責設備設施的安全使用與操作,負責日常檢查簡單故障的檢查排除等工作。
4.3安全員(兼職):負責特種設備整個過程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
5、管理程序
5.1設備的選型、采購
使用單位依據業務需要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批準后,設備的選型由采購部主持,設備管理、技術員、安全員(兼職)參加,依據本企業生產特點,結合生產工藝先進水平共同對設備型號、規格、工藝技術性能及安全操作性能、供應商生產資質、價格及售后服務等進行論證,作出設備選型購置決定后,報總經理批準后采購。
5.2設備安裝試車驗收
特種設備安裝前,設備管理持相關資料到質量技術監督局申請設備安裝,待批準后由有資質的施工單位組織安裝,設備管理保存安裝過程的相關證據,設備管理與施工方簽訂安全協議。
施工方安裝完成后,生產部向質量技術監督局申請安裝驗收,經特種設備檢驗所檢驗合格后,設備管理設備管理員持相關資料到質量技術監督局對該設備進行注冊登記,設備管理登錄設備臺賬,生產部匯總收集設備出廠隨帶的技術資料一同存入設備檔案,對該設備建立設備檔案。
5.3設備的安全使用
5.3.1設備在投入使用前,生產部設備管理編制該設備操作規程和安全注意事項、設備維護保養技術規程,并對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設備原理、設備構造、操作方法、設備操作規程及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常識等,考核合格后方可允許上機操作。安全員(兼職)協助設備管理員應識別并評價該設備設施的安全風險。
5.3.2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特種設備人員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操作,具體培訓要求詳見*-aqzd5.1《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工作前,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對設備進行檢查,在確認設備完好,安全附件、儀表齊全正常,操作系統靈敏可靠后方可開機,并在設備日常點檢表中記錄相關情況,下班后記錄設備運行臺時。操作人員填寫《設備日常保養記錄單》。
5.3.3特種設備依據特種設備規定要求納入年度維護保養計劃中,在維護保養時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維護保養,并留下保養記錄。
5.3.4特種設備按規定由設備管理設備管理員聯系有關部門進行檢測,檢測報告等技術資料必須及時入檔保存備查,發現問題及時予以處理。
5.4特種設備的其他管理要求
特種設備發生安全事故時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規定》處理,報廢、拆除的安全管理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規定》實施。
6、形成的文件和記錄
6.1設備設施管理臺賬 編號:aqjl-06-05
6.2設備設施履歷表 編號:aqjl-06-06
6.3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借用
6.4年度維護保養計劃表 編號:aqjl-06-07
6.5設備日常保養記錄單 編號:aqjl-06-08
7、附記
因為特種設備是安全風險較大的特殊生產設備,設備管理應嚴格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進行管理,同時依據*-aqzd6.2《設備、設施運行、檢修、維護、保養管理制度》開展基礎管理工作。
第6篇 特種設備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1、特種設備事故,按照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破壞程度,分為特別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嚴重事故和一般事故。
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受傷(包括急性中毒,下同)100人(含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含1000萬元)以上的設備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0一29人,或者受傷50-99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設備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9人,或者受傷20―49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設備事故。
嚴重事故,是指造成死亡工1-2人,或者受傷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以及無人員傷亡的設備爆炸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無人員傷亡,設備損壞不能正常運行,且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下的設備事故。
2、 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嚴重事故后,必須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發生特別重大事故或者特大事故后,還應當直接報告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生一般事故后,應當立即向設備使用注冊登記機構報告。
3、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1)事故發生單位(或者業主)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 (2)事故發生地點; (3)事故發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4)事故設備名稱; (5)事故類別; (6)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以及事故概況。
4、特種設備發生事故后,除按規定報告外,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妥善保存現場相關物件及重要痕跡等各種物證,并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
5、為防止事故擴大、搶救人員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設施時,必須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見證人員應簽字,必要時應當對事故現場和傷亡情況錄相或者拍照。
第7篇 特種設備人員教育培訓制度
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2、自覺熟悉所操作設備的機械性能,認真操作。
3、設備要定期檢查、維護、保養、檢修、并做好工作記錄。
4、根據高原施工的特點,操作人員要注意勞逸結合,保持操作體能充沛。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堅持嚴格的交接班制度。
5、堅持特種設備的工作原則,嚴禁盲目操作。
第8篇 特種設備安全例會制度范本
為進一步強化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公司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并按照不斷完善、持續改進的要求,有效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與能力,努力實現防范各類事故發生的工作目標。為保證能夠及時傳達上級會議及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重要安全技術措施,并保證管理制度和技術措施符合實際,保證安全隱患可得到及時排除,特制定特種設備安全會議制度:
一、會議時間:
礦上每月定期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議,即每月5日下午;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隨時安排特種設備安全會議。
二、會議地點:礦調度室
三、會議主持:由機電礦長主持,機電礦長因故不能主持時,有機電科長主持。
四、會議參加人員:
1、機電礦長、機電科長及機電運輸科所有干部和成員
2、安全辦公擴大會議和臨時安排的會議,需參加人員以臨時通知為準。
五、會議主要內容
1、總結存在的特種設備事故隱患和存在的原因、隱患治理等情況,研制應該吸取的經驗教訓及應該采取的相應措施,結合安全生產形勢進行安全教育,學習國家安全法令、法規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
2、安全會議上由機電礦長把排查出的問題,逐項逐條制定落實整改措施,按“五定”原則對各部門進行整改工作布置安排,并重點安排措施落實、驗收工作,講究效果。
3、貫徹上級會議或文件精神,要把會議精神詳細的傳達貫徹下來,并要求每個參加會議人員,在會后把會議精神傳達到每個職工中去。
六、會議會議要求及考核:
1、特種設備安全例會按期進行,凡無故不參加者,進行罰款:科級管理人員罰款100元/人次,一般管理人員罰款50元/人次,遲到早退者,罰款20元/人次,當場兌現。
2、參加會議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會議紀律,會議中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做私活或打瞌睡;會議結尾時,將對會議中未認真學習的人員進行提問,回答不正確者,罰款30元/人次。
3、要求參加會議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會議精神,掌握會議內容,作好會議記錄,然后把會議精神要求,落實到各自工作中去,搞好安全生產。
4、每次會議的主要內容都要作好記錄,存檔管理,此工作主要由機電部記錄員或臨時指定人員負責。
第9篇 特種設備培訓教育制度
一.為規范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或管理人員,應按照國家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或者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及主管培訓工作的副總經理對特種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并將該項工作納入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人力資源部門及使用部門應給予支持和配合。
四.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季至少進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術教育。
五.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應定期按國家規定復審。
六.特種設備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1.特種設備法律、法規、規章、方針和政策。
2.特種設備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3.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4.安全應急設施,事故應急處理技能,事故應急救援技術。。
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訓;事故報告和處理方法。
七.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會議;閱讀文件、簡報、圖片;事故預測討論;參加技術座談;上課;參加事故現場會、反事故演習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等。
八. 新設備投產前,由主管該項目的工程技術人員、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對該崗位的操作人員和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
九.培訓工作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有考試、有總結。
十. 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教育檔案,由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或人事部負責保存。每年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安全教育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和總結。
十一.不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操作學習而又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的人員,按公司制度予以處理。
審核: 批準: 2017/9/23
第10篇 特種設備監察制度
總 則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堅決貫徹《北京市勞動保護監察條例》,認真搞好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 特種設備的類別
1.1 起重機械類:龍門吊、橋式起重機、電葫蘆(一噸以上)、客、貨、電梯;
1.2 鍋爐壓力容器:鍋爐、空壓機、分氣缸、貯氣罐;
1.3 廠內機動車輛:電瓶車、叉車。
2 特種設備的監察
2.1 由資產運營部與使用單位安全員每季度按安全性評價標準逐項檢查。
2.2 凡發現特種設備存在的不安全隱患,由資產運營下達隱患通知單,由使用單位負責解決。
2.3 特種設備的一般性隱患,解決時間不得超過三天。較大的隱患危及安全生產時不得超過一天。重大隱患有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2.4 停止使用的特種設備,報請主管副總經理后由資產運營部查封。
2.5 各使用單位領導、安全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發現不安全隱患,應及時向主管匯報并報資產運營部。
3 對新購人特種設備的要求
3.1 購進特種設備時,(不含廠內機動車輛)必須審查設計單位、制造單位有無省級以上勞動部門允許設計制造的證明。
3.2 負責安裝單位必須有省級以上勞動部門允許安裝的證明。
3.3 購進特種設備應附有下列資料、文件:
3.3.1 省、市級安全技術監督檢驗合格證;
3.3.2 設計總圖;
3.3.3 技術性能使用說明書;
3.3.4 各機構裝配圖;
3.3.5 電氣原理圖;
3.3.6 安全裝置及受力部位構件安全可靠證明;
3.4 使用單位將以上材料交資產運營部。資產運營部持上述資料到勞動部門辦理建檔備案手續。
4 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
4.1 特種設備的檢驗周期為二年,電梯為一年。
4.2 特種設備的檢驗由所在地區勞動監察部門實施。
4.3 資產運營部根據上一次檢驗的時間提前與勞動部門聯系報檢。
4.4 定期檢驗前由資產運營部與使用單位共同對受檢設備進行檢查,做好檢驗前的準備。
4.5 特種設備檢驗過程中,資產運營部、使用單位應派員隨同進行。
4.6 特種設備檢驗后,對檢驗部門提出的各類隱患問題,使用單位必須按要求逐項解決。
4.7 資產運營部對隱患解決進行復查,并用書面材料報檢驗部門批復,領取檢驗合格證。
4.8 合格證應貼在特種設備的明顯部位,不得毀壞。
第11篇 特種作業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特種作業人員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前的年齡、文化程度、身體條件、崗位需求的審核,報安全環保部備案,由安全環保部負責組織培訓考試、取證。
2、特種作業人員在培訓取得作業資格證前必須進行體檢,體檢合格,(沒有職業禁忌證者)方可參加作業資格培訓。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重違章或造成事故者取消作業資格。
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服從安全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持證上崗作業。
5、加強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教育和管理。安全環保部積極認真地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審和體檢工作。復審合格者方可繼續從事特種作業。
6、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不得涂改、轉借,資格證書丟失應報主管部門備案、補辦。
7、特種作業人員連續六個月不從事本工種作業,作業資格證書作廢,需重新培訓取得特殊工種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8、特種作業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凡內部調換工作單位時,需到安全環保部登記備案。
9、凡安排無證或無效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的單位主管領導,以違章指揮論處,造成重大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并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12篇 選礦廠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規范特種設備管理活動、提高特種設備管理水平、保證特種設備安全穩定地運行,根據總公司宏福發〔20**〕2號《特種設備(含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辦法》(試行)和礦發〔20**〕11號《甕福磷礦特種設備(含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制度》(試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甕福磷礦新龍壩選礦廠所屬特種設備(含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
3特種設備的界定
3.1壓力容器:系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2.5 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準沸點等于或者低于60℃液體的氣瓶;氧艙等。
3.2壓力管道: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蒸汽介質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介質,且公稱直徑大于25mm的管道。
3.3起重機械:范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機和承重形式固定的電動葫蘆等。
3.4特種設備包括其附屬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和與安全保護裝置相關的設施。
3.5廠內機動車輛:是指限于企業廠區范圍內(含碼頭、貨場等生產作業區域或施工現場)行駛及作業的機動車輛。廠內機動車輛設備的類型包含輪式自行專用機械、履帶式自行專用機械、蓄電池車、客車類、汽車類、方向盤輪式拖拉機、手扶拖拉機、手把式三輪摩托車、手把式二輪摩托車、有軌機車、電瓶車及其它機動車輛,但不包含已納入公安部門或農機部門管理的機動車輛。
4管理職責及管理內容
4.1生產安全業務室
4.1.1建立健全廠屬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
4.1.2建立廠屬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如: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使用證、檢驗報告、檢驗合格證等。
4.1.3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辦廠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上崗許可證。
4.1.4督促、安排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
4.1.5協同廠設備業務室負責定期(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或不定期對全廠所屬的在用特種設備安全技術狀態與管理進行檢查與考核,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相關單位進行整改。并對檢查的結果進行分析、整理、匯總后上報礦設備辦。
4.2 設備業務室
4.2.1建立健全廠屬特種設備臺帳。負責單臺設備建檔并完善(含技術資料、設備及安全附件檢驗報告、設備故障及維修記錄等)。
4.2.2建立健全廠屬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包括:
⑴特種設備的技術文件、制造許可證、圖紙、產品質量證明書、合格證、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注冊登記使用證、檢驗報告或安裝監檢報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等。
⑵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記錄(只對雙梁橋式起重機);
⑶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⑷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定期檢驗記錄、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等。
4.2.3按本單位特種設備類別劃分,編制同類別通用的日常巡檢標準書,明確巡檢的周期、部位(項目)、方法、判斷標準等。
4.2.4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辦廠屬特種設備使用許可登記證。
4.2.5負責監察全廠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狀況。
4.2.6負責本廠需要注冊登記的特種設備的各類資料備齊后交礦設備管理辦公室。
4.2.7負責廠所屬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使用后30日內,報礦設備辦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4.2.8負責定期(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或不定期對全廠所屬的在用特種設備安全技術狀態與管理進行檢查與考核,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相關單位進行整改。并對檢查的結果進行分析、整理、匯總后上報礦設備辦。
4.2.7負責將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檢驗檢測、大修、報廢、報停、封存及再次啟用、更新、改造等,應及時報甕福磷礦設備管理辦公室。
4.2.8每年年底對廠所屬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情況進行總結,并上報礦設備辦。
4.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供水車間、破碎車間、磨浮車間、精尾車間、設備業務室]
4.3.1車間主任對本車間轄區內的所有特種設備實施有效的安全管理。合理地安排特種設備的維護、維修和保養,認真監督維修進度和維修質量,確保特種設備安全可靠地運行。
4.3.2各車間特種設備的管理和操作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4.3.3特種設備的管理和操作人員,必須掌握特種設備的相關操作技術規定,認真做好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的維護管理工作,確保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
4.3.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特種設備操作證由甕福磷礦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辦理、復審和管理。
4.3.5各車間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對本車間轄區內的在用特種設備進行日常巡檢,每班不少于一次,并作出記錄。使用雙梁橋式起重機的,必須填寫使用記錄。
4.3.6各車間負責對本車間轄區內的在用特種設備進行定期自檢,常用行車、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硫酸管道等每周至少進行一次,不常用行車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并作出記錄。
4.3.7各車間負責對本車間轄區內的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檢,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并作出記錄。
4.3.8負責填報本車間轄區內的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每月至少進行一次。
4.3.9負責填報本車間轄區內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記錄等。每月至少進行一次。
4.3.10 特種設備的管理和操作人員,發現隱患、不安全征兆,違反操作規定和違章操作而使特種設備的安全和正常運行可能受威脅的現象,應及時逐級上報有關部門,并采取處理措施,不得貽誤時機。
4.3.11 各車間每月25日前必須向生產安全辦公室報本車間轄區內特種設備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維修和更新、改造記錄等。
5考核辦法
5.1按照《新龍壩選礦廠20**年安全、環保考核實施細則》、《選礦廠20**年設備管理考核辦法》及參照《甕福磷礦特種設備考核實施細則》執行。
5.2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釋由新龍壩選礦廠生產生產安全業務室負責。
5.3本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從20**年4月起開始實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