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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企業文明施工管理制度8(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2-06 14:24:06 查看人數:39

      建筑企業文明施工管理制度8

      第1篇 建筑企業文明施工管理制度8

      建筑企業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八)

      現場的文明施工是企業綜合管理水平的具體體現,創造良好、優美的生產生活環境,向社會展示企業風貌,有利于推動公司施工現場規范化和標準化的管理工作。

      1現場圍擋

      1.1在市區主要路段的施工現場周圍應設置高于2.5米的圍擋,一般路段的施工現場周圍應設置高于1.8米的圍擋,

      1.2圍擋的材料應堅固并沿工地四周連續設置,圍墻采用24磚和砂漿砌筑,圍墻外面抹水泥砂漿刷白或用麻刀灰罩面,同時要求用紅色或藍色書寫公司質量、安全、形象宣傳標語。

      2封閉管理

      2.1施工現場一律安裝鋼制大門,寬度5.5-6米。門頭設置企業標志由項目部按規定制作.

      2.2要制定出施工現場門衛制度,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佩戴工作卡、安全帽,身著工作服。

      2.3施工現場內施工實行全封閉管理。排班室、辦公室采用磚墻砌筑,墻面采用水泥砂漿抹平并刷白或用麻刀灰罩面,門窗顏色要統一。

      2.4建筑物從第二層開始,統一使用密閉式綠色安全網進行全封閉圍護,高度要高出作業面1.2米以上并采用平網隔層防護。

      3施工場地

      3.1施工現場地面要做硬化處理,保持道路暢通。

      3.2工地不能有積水,要有防止泥漿、污水、廢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集水坑或排水設施,

      3.3工地不得隨意吸煙,設置吸煙處。

      3.4在溫暖季節應有綠化布置。

      4材料堆放

      4.1施工現場各種工器具、水泥庫應嚴格按要求擺放,要防雨、安全。

      4.2現場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要按總平面布置圖擺放整齊、合理,各種材料必須樹立標示牌,白底紅字或黑字,要注明產地、規格。

      4.3易燃易爆物品分類隔離存放,抓好施工現場的文明生產,做到工完料盡、場凈。

      5現場住宿、防火及治安

      5.1在建工程不得兼作住宿,施工作業區與辦公、生活區必須明顯劃分。

      5.2施工現場執行企業《消防管理制度》,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10層以上或24m以上的高層建筑應設置滅火給水系統。滅火給水系統應具備6m3以上容積的蓄水池,2寸以上水口的水泵和2寸以上直徑的立管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每層留有消防水源接口,在有易燃物的樓層就近配置消防水帶和水槍。開工前到安全管理部辦理動火審批手續。

      5.3門衛必須有專人看管,建立門衛制度、交接班記錄,防止器材丟失,無關人員禁止進入現場。

      6施工現場標牌

      6.1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集中懸掛'五牌一圖',即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場平面圖。

      6.2施工現場應設置讀報欄、宣傳欄、黑板報,在醒目處懸掛安全標語。

      6.3施工現場應在危險部位、出入口懸掛安全警示牌。

      7生活設施、保健急救和社區服務

      7.1施工現場必須使用水沖廁所,保證供應衛生飲用水,有條件的設置淋浴室,生活垃圾要及時清理,裝入容器,要有專人負責。

      7.2現場要開展衛生防病宣傳教育,要有經培訓的急救人員,設立保健急救箱、急救器材。

      7.3在市區施工時,要到市環保局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建立防粉塵、防噪音、不擾民措施(張貼安民告示),施工現場不得焚燒有毒、有害物質。

      第2篇 建筑企業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范本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范本

      為了強化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職工的安全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1)新工人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公司、項目部、班組),并必須經考試合格、登記人卡方可參加施工。

      (2)工人變換工種,須進行新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并記錄入卡方可參加施工。

      (3)三級教育的時間為公司級不少于15小時,項目部不小于15小時,班組級不少于20小時。

      (4)特殊工種必須經過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作業。

      (5)定期輪訓各級領導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員,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斷提高安全意識,技術素質,提高政策業務水平。

      (6)安全教育的內容是: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從加強思想路線方針、政策和勞動紀律兩個方面進行的安全知識教育主要從企業的基本生產概況、施工工藝方法、危險區、危險部位及各類不安全因素和有關安全生產防護和基本知識入手;安全技能教育,是結合各種專業特點,實施安全操作、規范操作的技能培訓,使其熟悉掌本工種安全操作技術,事故教育可以使其從事故培訓中吸取有益的東西,可預防類以事故的發生;法制教育可以激發人們自覺地遵幻守法,杜絕各類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這類教育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實施。在開展教育活動中,必須結構先進的典型事例進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長補短,保障安全生產。安全教育要求體現'六性',即安全性、全面性、針對性以及成效性、發展性、經常性。

      (7)要開展好主管部門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項安全生產法,如'百日安全生產法','安全月''安全周等競賽活動,使安全生產警鐘長鳴,防患于未然,同時還可以根據施工生產的特點實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擊趕任務時,工程接近收尾時,施工條件好時,季節氣候變化時,節假日蝗時這五個環節必須抓緊教育。

      (8)教育培訓形式。安全教育、培訓可以根據各自的特點,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如設培訓班,上安全課,安全知識講座、報告會、智力競賽、圖片展、書畫剪貼、電視片、黑板報、墻報、簡報、通報廣播等等使教育培訓形象生動。

      第3篇 某建筑企業安全獎懲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獎懲制度

      1、公司實行安全風險抵押金,具體執行辦法詳見《公司安全風險抵押金實施辦法》。

      2、項目部(分公司)以與公司簽訂的職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責任書、個人以與項目部(分公司)簽訂的個人職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責任書為獎懲依據。

      3、對于安全方面有凸出貢獻者,具備下列表現之一者,公司批準給予適當精神和物質獎勵:

      3.1在改善勞動條件和防止工傷事故或職業危害中做出顯著成績者。

      3.2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生重大事故或直接經濟損失達5萬元及以上者。

      3.3在安全健康方面積極采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有重大發明或科研成果、成績顯著者。4因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或玩忽職守者給予以下懲罰:

      4.1造成人身輕傷事故(含本人或他人受傷)處罰200元。

      4.2造成人身重傷事故(含本人或他人受傷)處罰1000元,行政警告至記過處分。

      4.3造成群傷事故處罰1500元,行政記大過處分,并予以息崗。

      4.4造成死亡事故,處罰2000元,息崗或免職或開除廠籍留廠察。

      4.5機械設備、火災、交通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下,罰500-1000元;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1500-3000元;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元及以上10萬元以下,罰3000-5000元,行政警告至記過處分,并予息崗;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5000-10000元,行政記大過,并予以息崗。

      4.6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的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者予以息崗(事故責任認定以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為準)。

      5、有人身死亡或群傷事故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及以上機械設備(含火災、交通)事故單位的負責人當年不能評為先進,并取消下一輪參加工程項目投標資格。

      第4篇 h建筑施工企業技術管理制度

      下面是我們制度職責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參考:

      技術管理制度是施工企業技術管理的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它的作用是把整修企業的技術工作科學地組織起來,保證技術工作有目的、有計劃、有條理地開展,從而完成技術管理的任務。

      一、圖紙的熟悉、審查和管理制度

      (一)施工圖紙會審是施工前的一項重要技術準備工作。會審前要認真熟悉圖紙,了解設計意圖,對圖中的疑難問題和差錯,要分別作好記錄,準備好會審意見,對于較復雜的大型工程,會審前由技術部組織各專業進行預審,將問題匯總,并提出初步處理意見;

      (二)圖紙會審工作一般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和施工單位參加。一般由公司工種部經理主持,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

      (三)圖紙會審時決定的問題,由現場項目技術負責人填寫圖紙會審記錄和工程洽商單。圖紙會審記錄要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四方簽字。會審記錄填寫要詳細、準確,并注明參加會審的人員和時間。

      (四)必須提高圖紙會審工作質量,最大限度地發現圖紙中存在的問題,通過圖紙會審應著重解決的問題,掌握設計意圖和建設單位的要求,了解設計方案、技術措施貫徹國家規范標準情況;設計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情況,有無改進方面;工程結構是否安全可靠,裝飾裝修施工有無困難;設計圖紙內容有無錯誤,各專業之間有無矛盾等。

      (五)圖紙會審記錄一式八份,分別如技術部、財務部、預算部等。

      二、技術交底制度

      (一)技術交底是施工技術管理的重要,按技術管理程序,技術交底必須在圖紙會審的基礎上,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進行;

      (二)技術交底分工:凡由公司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工程,由公司經理主持,公司總工程師向有關項目經理部負責人進行交底。交底內容可以總工程師簽發的會議紀要或其他文字材料下發執行,項目技術負責人,在施工前根據施工進度,按部位和操作項目,向各專業施工員及班組長進行交底。

      (三)交底內容:總工程師的技術交底一般應包括:工程概況、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法及關鍵性技術問題的解決方法和施工注意事項;對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機具的要求;土建工程和安裝工程的配合;技術安全措施,規范性和特殊要求的施工技術措施等。項目技術負責人可按總工程師技術交底的內容辦理;項目技術負責人技術交底的內容包括:設計圖紙(包括設計變更)的尺寸、標高、軸線、預留洞、預埋件等詳細情況;施工方法、施工順序、工序措接;質量標準、安全技術措施、成品保護措施、新用材料的品種、規格、質量要求;上級領導對某些技術問題的批示和技術決定;其他應說明的問題。

      (四)技術交底主要以書面形式進行,填寫統一的技術交底表格,并應由交底人、審核人及接受交底人簽字。

      (五)技術交底資料是施工技術資料的重要內容,各專業技術交底材料分別由單位工程專業技術負責人收集整理,并按日期先后編成冊,妥為保管。

      三、施工組織設計制度

      每項工程開工前必須作出施工組織的設計以指導施工的全過程,處理好人、物、空間、時間、施工工藝、質量與數量、專業與協作等施工要素及其樸素間的關系,以獲取好的經濟效益。

      (一)施工組織設計的分類及主要內容

      施工組織設計按服務對象不同,大體可分為三類:施工組織總設計,單位工種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

      1、施工組織總設計的大中型建設項目,群體工種復雜的重要工種為對象,是全局施工活動的綱領性指導文件(略)

      2、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單位工程為對象,是單位工程施工具體的指導性文件,內容包括:(略)

      3、施工方案有兩種形式:

      (1)凡套用定型設計、采用做法的建筑工程和工期較短的簡單工程,可編制施工設計簡要,著重對工期控制、施工質量保證和安全措施等方面的研究設計。進而提高管理工作的標準化程序;

      (2)對于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難度較大,技術較為復雜的分項工程,以及特殊部位和特殊條件下的單項工程,均需編制施工方案,這種方案則是施工技術實施性專題設計,其內容必須包括:可行性和可靠性的分析、論證結果;材料、機具、設備、勞動力的投入計劃;作業程序、條件、標準;經濟技術指導的測算,質量等級和安全性能和預期評價,對不利影響因素的分析預測和相應的技術保證措施等。上述內容力求全面、詳盡、具體,并同時提出施工管理的各種保證體系建制。

      (二)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分工審批權限

      施工組織設計、專題設計型施工方案由公司總工程師主持,組織有關部、室、項目經理部參加,由公司工程部負責匯編,公司總工程師組織工程部有關人員進行審批。

      (三)施工組織的編制時間要求

      單位施工組織設計與接制到圖紙后15天內提出;施工設計概要在接到圖紙后7天內提出;編制的投標施工組織設計視具體情況按期提交,原則不影響送標時間。

      (四)施工組織設計的實施管理

      1、所有工程都必須施工設計或方案,否則不準開工;

      2、未經審批或審批手續不全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視為無效;

      3、工程開工前必須按編制分工逐級向下進行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交底,同時進行對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員的橫向交底,并應有相應的交底記錄;

      4、加強實施全過程控制,分別對基礎施工、結構施工和裝修三個階段,進行施工組織設計實施情況的中間檢查,并且需做施工組織中間檢查記錄;

      5、施工組織設計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實施過程中,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改變,凡屬施工組織設計內容變更和調整,都必須編制“施組調整(或補充)方案”,報原審批人批準后方可執行。

      6、工程完成時,必須及時原施工組織編制內容做出技術總結,并上報原審批人,做好施工組織設計評價和對編制人、實施單位考核的重要依據。

      (五)施工組織設計的考評(略)

      四、材料檢驗制度

      材料檢驗制度是對施工用材料、構件、配件和設備等,必須由供應部門提出合格證明文件,,并進行試驗、檢驗,對不合格的產品不得使用,并注明去向。對有關設備進行調整和試運轉,以便正確、合理地使用,保證工程質量。

      五、工程質量檢查和驗收制度

      質量檢查和驗收制度規定,必須按照有關質量標準逐項檢查操作質量和產品質量,根據建筑安裝工程的特點分別對隱蔽工程、分項工程和竣工工程進行檢查驗收,從而逐環節地保證工程質量,詳見質量管理制度。

      六、工程技術檔案制度

      工程技術檔案是指反映建筑工程的施工過程、技術狀況、質量狀況等有關技術文件、圖片、圖紙、光盤等,這些都需要妥善保管,以備工種交付使用、維護管理,改建擴建時使用,并對工種歷史資料進行保存和積累。

      1、工程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由公司檔案管理員負責;

      2、各項目工程的檔案資料必須按照單位工程技術資料規定的內容齊全,填寫準確無誤。

      3、檔案的收集整理嚴格按“檔案管理辦法”的標準執行。

      4、工程竣工驗收的統一交回公司存檔。

      七、技術責任制度

      是各級技術領導、技術管理機構、技術干部及操作工人的技術分工和配合要求,建立這項制度有利于加強技術領導,明確職責,從而保證配合有力,功過分明,充分調動有關人員搞好技術管理工作的積極性。

      (一)技術管理機構

      公司經理

      總工程師

      工程部

      項目經理

      項目技術負責人

      技術人員

      專業施工員

      工人班組

      (二)各級技術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

      1、在各自負責的范圍內,做好經常性的技術業務工作;

      2、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為順利進行施工創造條件;

      3、向各級領導提供技術分析資料、技術情報、技術咨詢、技術建議方案和技術措施,便于領導決策;

      4、檢查各級技術部門和技術人員貫徹有關技術規定、制度、規程的情況;

      (三)總工程師的主要職責

      1、全面領導企業的技術工作和技術管理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的技術政策、技術標準、技術規程、驗收規范和技術管理制度;

      3、組織編制:貫徹企業的年度技術措施綱要和四項費用計劃,組織總結年度技術工作;

      4、開展技術革新活動,審定重大技術革新、技術改造方案和全理化建議,組織編制和實施科技發展規劃等;

      5、對重點工程組織編制和參加審批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技術交底,組織熟悉會審圖紙,參加竣工驗收;

      6、參加公司范圍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工程質量檢查,對重大事故進行技術上的分析和處理,參與重點工程的投標決策,領導全面質量管理工作;

      7、領導培訓工作,審批技術培訓計劃;

      8、領導進行技術總結;

      9、對技術人員的工作安排、晉級、獎罰等方面提出意見;

      10、對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問題負技術上的責任。

      (四)項目技術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技術法規、標準和公司技術決定,制度以及施工項目的技術管理制度;

      2、開展經常性的技術工作,主要有:

      (1)組織有關人員熟悉圖紙及招標文件等技術文件,對圖紙中及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與設計單位、建設單位以及監理部門協商解決,并及時辦理文字洽商手續;

      (2)參加施工組織審批;

      (3)負責項目工種技術交底工作;

      (4)根據項目部的技術計劃,組織編制度,保證質量、安全、節約的技術措施計劃并貫徹執行;

      (5)主持建筑物的位置、軸線、標高等預栓、組織隱蔽工程驗收;

      (6)組織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評定,設立預檢,參加竣工驗收;

      (7)組織質量檢查,負責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并及時上報;

      (8)對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問題負技術上的責任;

      (9)協助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工作;

      (10)領導材料檢驗工作;

      (11)負責技術革新、環保計劃的實施;

      (12)領導技術檔案的整理、原始資料的積累,組織繪制竣工圖,并定期移交和歸檔;

      (13)參加技術會議,組織技術業務學習和進行技術安全教育;

      八、技術復核及審批制度

      該制度規定對重要的且影響工程的技術對象進行復核,避免發生重大差錯,影響工種的質量和使用功能,復核的內容本般包括建筑物的位置、標高和軸線、基礎、設備基礎、模板、鋼筋磚、磚砌體、大梯圖、主要管道、電鍍,審批內容為合理化建議、技術措施、技術革新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對其它工種內容按質量標準規定,進行有計劃的復查和檢查,該制度實施由公司工程部負責完成。

      第5篇 建筑企業三類人員考核任職制度

      依據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建質[2004]59號)的規定,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提高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證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對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進行考核認定。三類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考核內容主要是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管理能力。

      1.三類人員是指建筑施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指對本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的人員,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經理等。

      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是指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負責人等;

      建筑施工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企業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和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三類人員考核任職的主要規定

      (1) 考核的目的和依據

      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證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三類人員考核任職制度。

      (2) 考核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以及實施對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的,必須遵守本規定。

      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必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后,方可擔任相應職務。

      (3) 三類人員考核的管理工作及相關要求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的考核工作,并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和發證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中央管理以外的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和發證工作。

      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應當具備相應文化程度、專業技術職稱和一定安全生產工作經歷,并經企業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后,方可參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考核。

      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考核,不得收取考核費用,不得組織強制培訓。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二十日內核發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對不合格的,應通知本人并說明理由,限期重新考核。

      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統一的式樣。

      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變更姓名和所在法人單位等,應在一個月內到原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發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轉讓、冒用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遺失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應在公共媒體上聲明作廢,并在一個月內到原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發證機關辦理補證手續。

      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應當于期滿前三個月內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內,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按規定接受企業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發證機關同意,不再考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延期三年。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檔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會公布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情況。

      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后,應當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發現有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不按規定接受企業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發生死亡事故,情節嚴重的,應當收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并限期改正,重新考核。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發證和監督檢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企業和個人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權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監察等有關部門舉報。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3.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要點

      (1) 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

      1) 安全生產知識考核要點:

      ① 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標準及有關規范性文件,本地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規章、標準及規范性文件;

      ②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知識和相關專業知識;

      ③ 重、特大事故防范、應急救援措施,報告制度及調查處理方法;

      ④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內容、制定方法;

      ⑤ 國內外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⑥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2) 安全生產管理能力考核要點:

      ① 能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

      ② 能有效組織和督促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③ 能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④ 能采取有效措施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投入;

      ⑤ 能有效開展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⑥ 能組織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正確組織、指揮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⑦ 能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⑧ 安全生產業績:自考核之日起,所在企業一年內未發生由其承擔主要責任的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重大事故。

      (2) 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

      1) 安全生產知識考核要點:

      ① 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標準及有關規范性文件,本地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規章、標準及規范性文件;

      ②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知識和相關專業知識;

      ③ 重大事故防范、應急救援措施:報告制度及調查處理方法;

      ④ 企業和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內容、制定方法;

      ⑤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內容和方法:

      ⑥ 國內外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⑦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2) 安全生產管理能力考核要點:

      ① 能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

      ② 能有效組織和督促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③ 能保證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④ 能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

      ⑤ 能有效開展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⑥ 能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⑦ 安全生產業績:自考核之日起,所管理的項目一年內未發生由其承擔主要責任的死亡事故。

      (3) 建筑施工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1) 安全生產知識考核要點:

      ① 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標準及有關規范性文件,本地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規章、標準及規范性文件;

      ② 重大事故防范、應急救援措施,報告制度、調查處理方法以及防護救護方法;

      ③ 企業和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④ 施工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的內容和方法;

      ⑤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2) 安全生產管理能力考核要點:

      ① 能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

      ② 能有效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③ 發現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能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④ 能及時制止現場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行為;

      ⑤ 能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⑥ 安全生產業績:自考核之日起,所在企業或項目一年內未發生由其承擔主要責任的死亡事故。

      第6篇 建筑企業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

      為提高全體職工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術水平,增強防護意識和自身保護意識,防止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各分公司依照國家和省規定的培訓內容和時間,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和考核,未經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

      第二條:對新入廠的職工,必須進行分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教育,教育后要填寫三級教育卡并進行考試(試卷存檔),合格的方可上崗作業。

      三級教育內容:

      1、分公司教育內容:由綜合科組織,施技科配合實施,安全生產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黨和國家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定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本企業安全生產形勢及歷史上發生的重大事故教訓,發生事故后如何搶救、排險、保護現場和及時報告等。

      2、項目部教育內容:由項目部項目經理組織技術負責人和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實施安全教育,主要內容包括:項目生產特點、設備特點、安全基本知識、預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項目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安全注意事項和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防護用具使用基本知識等。

      3、班組教育內容:由班組長和班組兼職安全員組織進行,主要內容包括本班組的作業特點、安全操作規程及崗位責任、班組安全活動及紀律、愛護與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設施及個人勞動保護用品、易發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對策。

      第三條: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焊工、司爐、起重機械司機、廠內機動車駕駛員、架子工等。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取得崗位資格證書并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四條:工人調換工種必須進行換崗教育。換崗前批準換崗的有關部門領導要對換崗工人進行新崗工種的操作規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經教育的不準上崗。

      第五條:采用新工藝、新設備制造新產品時,必須有采用新工藝、新設備、制造新產品的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新工藝、新設備制造新產品的安全技術規定(程)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

      第六條:安全處對各級領導干部(經理、主管經理、分公司經理、分公司主管經理、項目經理、工長、施工員、安全員等)每年進行一次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有關文件及公司安全技術規定(程)等內容的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

      第七條:各分公司每年冬閑季節組織一次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學習,不斷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并存檔。

      第八條:項目經理、工長、施工員、對所屬職工每周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或十天),存檔。

      第九條:施工班組由班組長和兼職安全員組織實施班組班前教育,針對班組的施工場所、工作內容、工具設備、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項,對全組職工進行安全教育,防止事故發生。(填班組活動記錄)

      第十條:各單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據季節的變化進行雨季防雨、防雷電、防洪,冬季防凍、防滑、防煤氣中毒的季節性安全教育。

      第十一條:節假日前后,各單位要根據具體情況對所屬職工節前進行法紀教育,節后開收心會,教育職工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產。

      第7篇 某建筑企業安全施工責任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施工責任制度

      1、公司安全委員會職責

      1.1安全委員會是公司安全管理權力機構;

      1.2審定公司年度的安全工作目標計劃。定期和不定期的召開會議,研究解決安全施工(生產)中的重大事項和問題;

      1.3審批重傷及以上的事故報告書,對責任者作出處理決定。

      2、公司領導的安全職責

      2.1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職責

      2.1.1 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1.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1.3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2.1.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2.1.5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1.6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2.2公司其他負責人的安全職責

      公司其他負責人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協助公司主要負責人搞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3、公司職能部門的安全職責

      3.1職能部門負責人按照本部門的職責,組織有關工作人員做好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對本部門職責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3.2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在本人職責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4、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安全職責

      4.1 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部經理)安全職責

      4.1.1建立、健全本單位(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

      4.1.2組織實施公司、分公司或項目部制訂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1.3保證本單位(項目)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1.4督促、檢查本單位(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4.1.5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項目)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1.6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4.2施工單位其他負責人(項目部副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職責

      施工單位其他負責人(項目部副經理)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協助本單位(項目)主要負責人搞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5、施工單位(項目)職能科室的安全職責

      5.1施工單位(項目)職能科室負責人按照本部門的職責,組織有關工作人員做好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對本部門職責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5.2施工單位(項目)職能科室工作人員在本人職責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6、施工班組人員安全職責

      6.1施工班組長安全職責

      6.1.1對本班組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負直接管理責任。

      6.1.2負責組織學習與執行有關安全施工的規定、規程和措施,并向本班組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6.1.3負責組織每周一次的現場安全檢查及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動,及時總結與布置安全工作,并做好各項安全活動記錄。

      6.1.4根據本隊(班)人員情況,合理分配工作,工作中督促和檢查施工人員正確使用勞保用品和工器具,及時糾正違章作業。

      6.1.5在工程項目開工前,負責組織本隊(班)參加施工的人員接受安全交底并簽字。對未簽字的人員,不得安排參加該項目的施工。

      6.1.6負責解決施工(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凡不能解決的隱患應及時向單位領導匯報,采取措施。

      6.1.7組織本班組人員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訓,及時改進安全工作。

      6.2施工班組技術員安全職責

      6.2.1負責本隊(班)安全技術工作。協助隊(班)長組織本隊(班)人員學習與執行上級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程、規定和安全施工措施。

      6.2.2做好一般施工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制和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填寫以及交底工作,并監督檢查措施的執行情況。

      6.2.3協助隊(班)長進行本隊(班)施工場所的安全檢查和施工項目開工前安全施工條件的檢查。

      6.2.4參加本隊(班)的事故(包括未遂事故)調查分析。

      6.3施工人員安全職責

      6.3.1認真學習并自覺執行安全施工的有關規定、規程和措施,服從管理,不違章作業。

      6.3.2正確佩戴使用、維護和保管好工器具和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進行認真檢查。

      6.3.3特種作業及特殊工藝作業必須取證上崗。

      7.3.4工作前應對工作現場進行檢查,做好安全措施,以確保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6.3.5接受安全施工(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施工(生產)知識,提高安全施工(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6.3.6對無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經安全施工交底的施工項目,有權拒絕施工并可越級上告。有權制止他人違章;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6.3.7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現場。

      7.3.8發生人身事故時應立即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向上級報告,調查事故時必須如實反映情況,分析事故時應積極提出改進意見和防范措施。

      第8篇 建筑企業消防防汛管理制度5

      建筑企業消防、防汛管理制度(五)

      1、消防工作必須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立足于自防自救,落實各項防火措施。

      1.1分公司布置和組織本單位的防火宣傳教育工作。

      1.2定期組織防火檢查,研究整改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1.3對專職、義務消防組織和職工,加強管理教育和學習訓練,

      1.4發生火災后,立即報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積極組織補救,協助有關部門追查火災事故原因,并提出處理意見。

      1.5進行季節性和專業性防火檢查,監督執行防火制度,督促解決火險隱患。

      2、施工現場必須設置臨時消防設施和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3、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臨時消防供水系統必須與建筑物高度同步裝備:設消防水池、高壓水泵,高壓水泵應專線供電,供水管直徑應不小于76

      第9篇 建筑企業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實施《勞動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和《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安全和健康,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負責個人防護用品實施計劃、采購、驗收、保管、發放的部門和使用人員。

      一、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原則要求

      1、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根據勞動條件,需要保護的部位和要求,科學合理地進行選型。

      2.使用人員必須熟悉勞動防護用品的型號、功能、適用范圍和使用方法。

      3、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正確使用。使用前,要認真檢查,確認完好、可靠、有效,嚴防誤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護具,禁止違章使用或擅自代用。

      4、特殊防護用品,如防毒面具等還應經培訓、實際操作考核合格。

      5、職工進入生產崗位、檢修現場,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并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否則,按違章論處。

      6、許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不許濫用勞動防護用品。對于在易燃、易爆、燒灼及有靜電發生的場所,明火作業的工人,禁止發放、使用化纖防護用品。

      防護服裝的式佯,應當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為主,做到適用美觀、大方。

      7、勞動防護用品應妥加保護,不得拆改,應經常保持整潔、完好,起到有效的保護作用,如有缺損應及時處理。

      二、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

      1、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和發放周期,由公司的安全技術部門根據《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根據各工種的勞動環境和勞動條件,配備具有相應安全、衛生性能的勞動防護用品。

      2、對于生產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帶、絕緣護品,防毒面縣,防塵口罩等職工個人特殊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根據特定工種的要求配備齊全,并保證質量。

      3、用人單位應建立和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驗收、保管、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安技部門應對購進的勞動防護用品進行驗收。安全技術部門和工會組織進行督促檢查。

      4、用人單位采購、發放和使用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鑒定證。對一般勞動防護用品,應該嚴格執行其相應的標準。

      5、凡是從事多種作業或在多種勞動環境中作業的人員,應按其主要作業的工種和勞動環境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如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在從事其他工種作業時或在其他勞動環境中確實不能適用的,應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勞動防護用品。

      6、防毒面具的發放應根據作業人員可能接觸毒物的種類,準確地選擇相應的濾毒罐(盒),每次使用前應仔細檢查是否有效,并按國家標準規定,定期更換濾毒罐(盒)。

      7、生產管理、調度、保衛、安全部門等有關人員,應根據其經常進入的生產區域,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

      8、企業應有公用的安全帽、工作服,供外來參觀、學習、檢查工作人勵臨時借用。公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保持整潔,專人保管。

      9、在生產設備受損或失效時,有毒有害氣體可能泄漏的作業場所,除對作業人員配備常規勞動防護用品外,還應在現場醒目處放置必需的防毒護具,以備逃生、搶救時應急使用。用人單位還應有專人和專門措施,保證其處于良好待用狀態。

      10、用人單位應根據上級部門規定的使用期限,結合企業經濟條件,根據實際情況增發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并規定使用期限。

      11、企業要建立和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登記卡片。按時記載發放勞動防護用品情況和辦理調轉手續。定時核對工種崗位勞動防護用品的種類和使用期限。

      12、凡發給車間、工段、班組公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指定專人管理。如有丟失,要查清責任,折價賠償。屬于借用的,應按時交還。

      13、使用單位必須建立勞動防護用品定期檢查和失效報廢制度。

      14、禁止將勞動防護用品折合現金發給個人,發放的防護用品不準轉賣。

      三、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國家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鑒定證制度。對一般勞動防護用品,應該嚴格執行其相應的標準。

      2、能夠有效地預防對人各個暴露部位的危害達到全面防護。

      3、必須符合安全要求,適用、美觀、大方、時裝化,使職工穿著舒適,佩戴使用方便,不妨礙作業活動。

      4、選用優質、輕質材料,耐腐蝕,抗老化,對皮膚無刺激,各部、配件的吻合嚴密,牢固,經濟耐用。

      5、外觀光潔,色澤均勻協調,美觀大方。

      第10篇 建筑施工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治理目的

      通過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專項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采取有效地針對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隱患,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標準規范,切實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水平,堅決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王生全任組長,張百席、溫秀春、冶占福、馬麟、王元成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三、專項治理重點

      1、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總監理工程師等關鍵管理人員到崗并履行職責情況。

      2、施工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情況。

      3、現場使用的大型機械設備(包括塔吊、施工電梯等)進場備案、安拆方案編制審批審核、檢查驗收、安全檢測檢驗和使用情況。

      4、腳手架、高處作業、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撐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專家論證、審批審核和實施落實情況。

      5、施工人員居住工棚、生活場所存在隱患的排查,按照《新疆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文件》的要求,臨時活動房搭設及驗收使用情況。

      6、臨時設施搭設、臨時用電及驗收使用情況;用電設施設備安全與管理情況;特別是施工作業人員居住工棚、生活場所存在的隱患排查的情況。

      7、應急救援預案制訂及演練情況;建立專職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

      四、排查治理內容、方式和重點

      (一)排查治理內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規、標準規范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2.建設工程各方主體特別是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落實。

      3.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論證和執行落實;

      5.安全教育培訓,特別是“三類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生產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的教育培訓。

      6.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演練及有關物資、設備配備和維護。

      7.建筑施工企業、項目和班組的安全檢查和整改落實。

      8.事故報告和處理及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追究等。

      (二)排查治理方式

      1.堅持與建筑安全專項治理結合起來,解決影響建筑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2.堅持與日常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結合起來,加強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的動態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3.堅持與加強建筑企業安全管理和技術進步結合起來,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三)排查治理重點

      以防范腳手架、建筑起重機械事故和規范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為重點,依據《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號)、《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建質〔2004〕213號)、《建筑施工個人勞動保護用品使用管理暫行規定》(建質〔2007〕255號)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等相關法規和技術標準,圍繞以下四方面為主要內容進行檢查和整改。

      1、《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的危險性性較大工程(施工用電、腳手架、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在建工程在施工中涉及拆除、爆破的、其他)的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交底、驗收及使用等情況。臨邊、洞口防護等。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的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作業面距離墜落基準面30m及以上高空作業的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專家論證、交底、驗收等情況。

      3、建筑起重機械的備案登記、安裝、拆卸、檢測、驗收、使用、維修保養等。

      4、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查驗、使用等。

      五、實施步驟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動員、制定方案:

      組織召開動員大會,把專項治理目的、要求傳達到每個工程項目,每位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通過采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要充分利用專項治理的有利契機,開展施工人員,特別是民工的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充分發揮全體施工人員的積極性,鼓勵施工人員積極主動地參于施工安全排查隱患和整治。各企業要根據自身的實際,制定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組織企業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全面排查各種施工安全隱患。在專項治理的實施方案中,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隱患為工作主線,以現場施工項目為中心,以貫徹落實為工作要求,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排查整改,執法檢查:

      按照市建管站關于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九項內容和結合專項治理的工作實施方案,組織骨干力量對每個在建工程開展自查,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隱患,重點突出大型施工機械設備、施工人員居住工棚、生活場所存在隱患的排查。要建立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隱患排查登記檔案、整改落實記錄等的閉合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隱患公示制度,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建立公示牌,對排查出來的問題和安全隱患要按照三定原則(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立即整改,同時要對施工安全隱患進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從源頭解決的方法和辦法。研究和掌握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施工特點和規律,確保施工安全。

      ( 三)總結提高,“回頭看”再檢查

      為鞏固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成果,確保專項治理取得實效。要對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回顧總結,針對本企業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制定對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的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協調,嚴格落實排查治理責任

      工程建設的各方主體,要充分認識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意義。從思想和行動上高度重視起來,要建立健全機構,成立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堅持“一把手”負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業務部門共同抓的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一把手”要注重落實責任,重點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一些重點、難點問題;分管領導要親自下基層、下現場,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落實各部門、各崗位、各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各施工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隱患排查治理實施方案。實施方案要有針對性、可操作性,要有重點、分步驟地加以推進,并將本企業的隱患排查治理實施方案印發至各施工現場,各施工現場項目經理、總監要保證將隱患排查治理的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切實把工作做深、做細。

      開發區安監站要負責監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各施工現場的開展及落實情況。

      (二)實施綜合治理,依法深化隱患排查治理措施

      1.堅持市場監管和施工現場整頓同步。一是著力整頓并規范建筑市場。切實加強對建設程序、市場各方主體的監管,在招標投標、施工許可、施工活動監管、安全生產監督等各個環節規范程序、嚴格管理。依法查處假招標、明招暗定、違法發包、違法轉包、無證施工、無資質施工等各類違法行為;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對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重點加大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等具有管理職能主體的監管,督促其認真履行管理職責,有效開展監督檢查,保證施工安全生產。二是著力強化對施工現場的監管。安監站要加大對現場的監督管理力度,采取高強度、大頻率的監督檢查,對施工現場是否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是否落實隱患排查整治各項措施進行檢查,嚴格督促施工企業、監理企業按標準施工、按規范監理,堅決制止憑經驗施工、按土辦法操作。三是保障大型機械運行安全。切實加強對大型機械安全管理,加強對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的檢查,重點加強對安裝、拆卸等關鍵工序的監督,實施嚴格的管理。安監站對安裝、拆卸的專項方案、單位資質、人員資格要進行嚴格審查,做到資質證書與實際單位一致、個人證書與本人一致,對不符合規定的,不得準予實施。安裝、拆卸活動開始時,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要到場進行再次核實并現場監督,安監站要組織到現場抽查、巡查。

      2.堅持企業監管和人員監督同步。結合安全生產兩項許可動態監管,在排查整治活動開展過程中,切實加強對企業和相關“三類人員”的動態管理。一是注重對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復查。在各類監督檢查中,把現場存在的各類安全生產隱患和問題,提高到企業是否滿足安全生產法定條件的高度,對不符合條件、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限期責令改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出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議。二是注重對相關“三類人員”的監督檢查。加強對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現場監理人員的管理,落實其安全生產責任。強化對現場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的相關人員給予嚴肅處理,必要時對其上崗資格進行處罰。

      3.堅持設施監管和行為規范同步。一是加強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監督檢查。施工項目部要結合工程特點,確定重大危險源,并制定明確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防護措施。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嚴格按規定發放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嚴格按規定配備和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做到預防在先、預防為主。二是規范各方行為。安監站要在強化現場監督檢查的同時,加大對企業安全生產行為的督查力度。督促企業自覺履行安全生產法定義務。在當前階段,著力規范企業的用工行為。在日常監督檢查中,強化對企業用工情況的檢查;堅決遏止項目部、班組私招濫雇,堅決遏止小包頭臨時招人,層層轉包;嚴肅持證上崗制度,對不符合上崗條件的堅決予以制止。

      (三)按計劃、有重點地分階段推進排查治理工作

      1.在動員部署階段,各單位要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活動領導小組,制訂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將隱患排查治理的時間、范圍、標準和要求等向社會發布,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和舉報,召開動員大會,對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廣泛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宣傳教育活動,通過網絡、報刊和安全畫冊等方式,確保此次專項整治的目的和要求全面及時傳達到每個施工企業、每個項目管理人員,為廣泛深入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2.在全面排查階段, 各單位要對照相關法規和技術標準,組織對本單位所有工程項目進行安全隱患的全面排查,要圍繞汛期、夏季高溫季節安全和北京“奧運會”期間安全生產,做好隱患排查治理的深化和隱患整改工作。在 “安全生產月”活動中,要集中組織好宣傳教育活動,突出“隱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題,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培訓教育和自查整改,同時,要指導和督促相關企業及項目部加強自查和整改工作,做到邊查邊改,不留死角。對暫時難以整改的事故隱患,要督促企業落實責任、資金和監控手段,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臺帳,對排查情況進行分類建檔。開發區安監站要做好事故隱患的認定工作,及時報送事故隱患排查認定情況,加大隱患整改的督辦力度,認真梳理重大隱患,公布重大隱患治理單位名單,落實督辦單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

      3.在檢查整改階段,各單位要加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力度,做到“發現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要落實責 任,限期整改,隱患未消除的不得進行施工。開發區安監站要充分運用行政、經濟和法律手段,加大執法力度,對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單位應進行嚴厲查處。期間我局將組織檢查組,對各單位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督查,對不落實和不重視的有關單位及責任人將進行嚴肅處理。

      各單位、各施工現場要結合實際,研究辦法,分階段、有重點地廣泛開展安全生產檢查。一是安全監督機構實施定期不定期抽查制度。開發區安監站要建立健全抽查和巡查制度,分階段、有重點地對轄區內在建工程實施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和巡查,并做好記錄。要發揮一線安全監督人員的作用,提高安全監督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安全監督人員要每月對負責監管的項目進行不少于一次的隨機抽查,發現問題的及時做好督促整改工作。二是實施企業月檢制度。各施工(監理)企業,要在隱患排查治理期間,每月組織對所有施工(監理)的工程項目進行一次檢查。對企業各項安全生產制度的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情況、施工現場的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和各類安全防護措施的到位情況進行嚴格檢查。由企業領導帶隊并作好檢查記錄并簽字,實行誰檢查誰負責。發現問題或安全隱患的,要及時督促項目進行整改,確保所屬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始終做到有序、規范,符合各項安全生產條件。三是實施項目周檢制度。每個在建工程均實行班組安全員巡檢、項目安全員日檢、項目經理和總監理工程師聯合周檢制度。要履行檢查人員簽字手續,對檢查以及整改落實情況負責。所有檢查均應作好書面記錄,作為考核的依據。

      4.在督查驗收階段,各單位要成立檢查驗收組,對全年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和總結,檢查評估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的實際效果,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長效工作機制,鞏固排查治理成果,確保取得實效。

      (四)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各單位要充分發揮出黑板報、張貼宣傳標語、辦講座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的力度,營造人人關心、人人支持、人人參與“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的濃厚氛圍。同時要將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貫穿于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全過程,大力開展建筑施工安全教育,使工程管理人員、施工作業人員全面提高安全知識水平,強化安全生產意識,形成全行業安全生產的良好氛圍。

      (五)及時報送信息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報送制度,落實專人負責及時掌握活動開展情況,及時報道、報送活動動態信息和有關統計數據。各單位要每季度末日前將當月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落實情況的相關內容上報開發區安監站。

      青海金陽光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額敏伊翎國際項目部

      第11篇 建筑企業如何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制度

      前言

      近年來,黨和國家對安全生產工作日益重視,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國家先后出臺了一系列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事故發生上升的勢頭,極大地推動了我國的安全生產法制建設。2004年1月9日頒布的《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指出,搞好安全生產,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體現了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和先進文化的發展方向,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籌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重要內容,是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市場監管職能的基本任務,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基本要求。

      但是,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安全生產事故仍然連續發生,蓬勃發展的建筑行業也和煤炭、交通等行業一樣面臨著安全危機,究竟是什么原因導致安全生產事故居高不下?又怎樣才能減少甚至避免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呢這正是本篇試圖探討和解決的問題。

      當前安全生產現狀

      2002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獲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并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隨著《安全生產法》的實施,以這部法律為中心,我國形成了一整套與安全生產相關的、比較完備的安全生產管理法律體系。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的有關統計數據顯示,全國人大及常委會立法中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法律有10多部,國務院制定的各種條例達50多部。此外,國務院還下發了30多個加強安全生產的通知,國務院各部委制定規章100多個。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的話說:“這些法律法規加起來,一寸厚的裝訂本有3大本。”

      然而就是這3大本、上百個法律法規卻都管不住安全生產事故頻發!

      必須承認,我國近年來的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全國每年因安全生產事故而喪生的人數達到十多萬。安全生產事故頻發,死傷眾多,不僅影響了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而且損害了黨、政府和我國改革開放的形象。而工程建設過程中發生的事故起數和傷亡人數也一直高居不下,僅次于煤礦和交通行業。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頻發和其它行業系統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已經嚴重影響了國家、社會的安定和千家萬戶的幸福生活。

      面對此情此景,讓人對安全生產工作產生了困惑,人們不禁要問:為什么在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頻頻出臺、嚴格實行安全責任追究的背景下,建筑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率仍然得不到顯著的控制呢?如此這般,到底是法律之過?還是人之過?

      原因分析

      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千頭萬緒,不僅有法律問題,還有經濟問題和社會問題。法律規范的作用雖然是很強的,但它卻不是萬能鑰匙,不可能因為一部法律頒布了,各種違章行為就會自動停止,安全生產事故就會自動消失,安全隱患就會自動消除。也許正如法學界流行的這么一句話:“法律是灰色的,而現實之樹常青。”

      綜合分析我國建筑行業安全生產的現狀,我們認為造成該行業安全生產水平一直長期較低的主要原因應當包含社會因素和企業自身管理兩方面的內容。

      一、社會因素。首先,盡管法律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舉足輕重,但必須承認,除此之外還存在著其他一些能夠指導或引導人們行為的工具,如權力、行政、道德和習慣,它們所起的作用有時是法律所無能為力的。這一點隨著法律萬能作為一種狂妄和淺薄的觀點遭到拋棄,已經達成共識。也就是說,社會紛繁復雜,法律僅僅是一件工具,法律本身的局限性告訴我們,它無法在一切問題上都做到天衣無縫。法律的工具性須經大量的人力、物力來執行。正如培根在《論司法》一文中引用的《圣經》中圣保羅的一句話:“我們知道法律體現著正義,但這也要人能正確地運用它。”所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得再多再好,還必須要通過企業和人在日常社會生產活動中的具體行為去運用、去貫徹落實,才能體現出法律本身的真正價值。而當今社會,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特別是長達數百年的封建統治,對國家、對企業的管理工程以及人們的習慣在一定程度上還停留在人治階段,使得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屢見不鮮。

      其次,整個社會的安全意識淡薄。從政府到百姓,有相當數量的人,對安全生產的概念比較模糊,總認為安全生產問題離自己很遠,對社會上發生的事故,總是麻木不仁,即使有所關注,也只是當作社會新聞和茶余飯后的談資,根本沒有引以為戒。隨著安全生產法律和制度的不斷健全,專業機構也已基本建立,可以說國家對安全生產的管理在法理、條文上有了比較完整的建制,而且這些法律和制度都“寫”在了紙上,“貼”在了墻上,“讀”在了口上。但是,一些企業片面追求經濟利益,少數地方官員過分追求政績,甚至于有的地方官員充當保護傘,或是干脆直接下海、借機謀取私利。于是,對于安全生產工作,常常是說起來重要,用起來次要,干起來不要,出了事故后又覺得必要,把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和制度寫在紙上、掛在墻上、喊在嘴上,就是不落實在行動上,讓那些法律和制度成為了聾子的耳朵——擺設。另外,社會、政府對違法企業的監督、處罰不夠到位和有力,有法不依(權大于法)、執法不嚴(情大于法)、違法不究(錢大于法),從而使得法律和制度在運行中往往被架空,直接導致了企業無視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同時,雖然政府權力開始與其他社會公共行為分離,但并未從社會政治行為中完全分化出來,況且由于行政權力運行的“太極化”,使得違法成本低廉,組織結構層面的多重性也使得機構臃腫和職責不分,這更加重了行政權力的社會化并滋生腐敗現象,執法和監管力量缺席。法律和制度在那擺著,而真正起實際作用的卻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潛規則。制定安全生產法律和制度的根本目的是為了規范和約束其執行者(包括政府、部門和企業)的行為,是為了減少和避免事故的發生。當法律和制度被束之高閣,被架空的法律和制度造成的不僅僅是監督的缺席,更重要的是引發民眾的法律制度信任危機。3大本、上百部法律法規都管不住安全事故頻發,這不僅讓立法者尷尬,更讓守法者失去守法的勇氣和信心。

      再者,由于經濟建設的無序發展,造成了國家在宏觀上的失控,使得建筑市場極度“繁榮”,建筑施工隊伍“供不應求”導致施工隊伍總體安全素質和安全管理能力下降,從根本上埋下了不安全隱患。

      《安全生產法》明確了政府監管與企業自律的關系,以外促內,內外結合。監管與自律是外因與內因的關系,政府監管是促進企業安全管理的外部條件,安全生產歸根結底在于企業內部,企業是安全生產的主體。我們不能因為強調外部監管而忽視企業內部管理,否定企業自律的決定性作用。檢驗政府監管實效的主要標志之一,就是看企業的安全條件是否改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生產安全事故是否減少。

      二、企業自身管理。主要是工程管理者以及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法律意識淡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沒有得到有效的貫徹落實,特別是在基層的貫徹落實還停留在口頭上,流于形式;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沒有受到有力的處罰和處理。

      從總體上看,從業人員在施工建設過程中的自我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意識比較淡薄,一些工程建設單位特別是個體建筑施工隊伍的負責人依法管好安全施工生產的意識也很淡薄,他們或者不懂法律,或者明知故犯,沒有依法為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生產條件和勞動安全保護,使從業人員在十分惡劣和危險的條件下作業,以至發生事故,造成大量人員傷亡。許多私營企業老板只要經濟效益,片面地追求利潤最大化,忽視甚至放棄安全生產,他們沒有意識到這是一種嚴重侵犯人權的違法行為,沒有意識到它所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安全生產還沒有真正成為所有施工建設單位的自覺行動,沒有從安全生產是法定的義務和責任的高度引起足夠的認識和重視。

      另外,由于近年連續大規模的經濟開發建設,建筑市場對建筑施工隊伍的大量需求,使得建筑施工隊伍供不應求、魚龍混雜,大量拼湊而成的包工隊、沒有資質的建筑施工隊伍充斥建筑市場。這些包工隊以及沒有資質的建筑隊伍或者采取掛靠有資質的大單位、或者通過賄賂等其他不正當手段謀取到工程建設任務。一旦得到建筑任務后,為了彌補前期的不當投入、并追求最大利潤,他們必然會降低工程成本、偷工減料,安全投入必然也不會完全到位,安全技術裝備必然陳舊落后,安全設施也不可能得到充分保證。同時,由于這些企業的負責人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普遍較低,不可避免地存在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網絡不健全、安全管理混亂、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多等現象。

      再者,建設、施工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強有力的安全生產執法手段和獎罰機制。特別是以責任制為核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缺乏或者得不到切實貫徹,各級管理人員沒有危機感,缺乏主動管好安全工作的責任心,推進安全工作的動力也就失去了。

      大量的、沒有經過嚴格培訓的建設工人涌入基建隊伍也是導致建筑行業安全事故頻發的重要因素。工人的素質差、安全生產技能差,加上管理再不到位,施工質量得不到保證,還常常造成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如橋梁坍塌、房屋倒塌、江堤決口等。

      第12篇 建筑施工企業計劃管理制度

      1.?總則

      (1)?為了更好地為公司的發展方向、發展規模和發展速度提供依據,使公司各項生產經營活動和各項工作在統一的計劃下協調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各級領導的主要精力,應放在各種計劃的編制、執行、檢查和考核上。

      (3)?公司的計劃管理根據“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由集團分公司、項目部、班組進行管理。經營部是整個公司計劃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各個職能部門,都分別是各種專業計劃的歸口部門。

      (4)?為保證公司計劃工作的正常開展,應加強綜合計劃,提高其在公司中應有的地位和作用。各級計劃部門和歸口部門也必須根據計劃工作的要求配備專職(兼職)的計劃人員。

      (5)?公司計劃必須認真進行綜合平衡,堅持“積極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則,不留缺口,不“打埋伏”。

      (6)?公司的各項計劃是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依據,計劃一經下達,各級部門都必須發動員工,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計劃的實現。

      2.?長遠規劃

      (1)?長遠規劃是確定公司未來發展方向和奮斗目標的戰略計劃,它通過年度計劃的安排逐步實現,其主要內容包括下列幾個方面:

      ①?公司產品的發展方向。

      ②?公司生產的發展規模。

      ③?公司技術改造方向。

      ④?公司技術經濟指標將要達到的水平。

      ⑤?公司組織、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安全環保等生產條件的改造。

      ⑥?職工教育培訓及文化設施建議。

      ⑦?職工生活福利設施的改造和提高。

      ⑧?能源及原材料的節約。

      (2)?長遠規劃的編輯工作由分管計劃工作的副總經理主持,經營部負責匯總、綜合平衡,提出總體方案和上報。各歸口部門按規劃要求負責搜集、整理資料,提出專業規劃(草案)。長遠規劃經上級主管機關及總經理批準后分年組織實施。

      3.?年度綜合計劃

      (1)?年度綜合計劃是公司全體職工在計劃年度內的行動綱領,又是安排季度、月計劃的重要依據。因此,公司各個生產環節和各個方面的生產經營活動,都必須嚴格按年度綜合計劃執行。

      (2)?年度綜合計劃的指定采取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綜合平衡的方案進行編制,即由分管計劃工作的經理負責領導。各業務過口部門按“管什么業務,就編什么計劃”的原則,根據規定的計劃表式,負責編制各專業計劃,經營部負責擬定編制計劃的總進度。

      (3)?年度綜合計劃編制的主要依據:

      ①?上級主管部門下達指令及指導性計劃。

      ②?總經理提出的年度方針目標。

      ③?產品訂貨合同和市場預測資料。

      ④?長遠發展規劃。

      ⑤?前期預訂完成數字及本企業歷史統計資料。

      建筑企業文明施工管理制度8(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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