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油罐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 項目應設置油罐儲存區域或專用儲油庫房;
第二條 嚴禁任何人攜帶引火,發火危險品進入罐區;
第三條 嚴禁在罐區堆放油污、油布、木材等雜物。
第四條 罐區應定時、定人進行巡回檢查,有異常情況要立即報告項目負責人,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五條 罐區內應有完善的滅火設施和消防水源,并使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消防通道要保持暢通無阻,不得阻塞;
第六條 罐區應設置避雷裝置,罐體應做可靠接地;避雷裝置和防靜電接地裝置應定期(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第七條 油罐區應有足夠的照明。必須選用防爆型燈具,宜采用遠距離高懸透光燈;
第八條 遇雷雨天氣時,應停止輸送油品,防治雷電感應引起火災;
第九條 儲油罐(柴油、汽油)與周邊設備、房屋的安全距離:
1)油罐與站房之間的距離為4 米;
2)油罐與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安全距離不應少于18 米;
3)油罐與戶外配電裝置安全距離不應少于18 米;
4)架空電路不應跨越油罐且安全距離不應少于5 米;
5)工地小型臨時油庫應遠離生活區50 米以外。
第2篇 油庫油罐安全管理規定
一、安全組織
1、 油庫(罐)設立安全員,負責檢查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情況。
2、 油庫(罐)有定時的尋檢人員,負責庫區的設備巡查。
3、 油庫(罐)有消防人員,負責編制消防應急預案,普及消防知識學習,加強消防預案演練,做到使人人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并會使用。
二、安全教育
1、安全員每月對油庫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2、每季度對油庫工作人員進行消防知識考核。
三、安全措施
1、庫區內應有明顯的安全警語、警示標牌。
2、高強電閃、雷擊頻繁時,應停止加油、卸油作業。
3、制定“進庫須知”主要內容包括:
(1) 庫區內嚴禁煙火
(2) 嚴禁在庫區內檢修車輛、敲擊鐵器等易產生火花的作業。
(3) 加油車輛的司機進入庫區內不應影響庫區安全。
(4) 所有加油車輛均須熄火加油。
(5) 嚴禁在作業現場穿、脫、拍打化纖衣服。
四、消防管理
1、庫區制定消防應急預案。
2、庫區各種消防器材應按有關規定配置,且擺放合理,取用方便。
3、消防器材定專人管理,定時檢查、養護,定期換藥,保證完好有效。
五、安全檢查
1、 庫區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自檢自查為主
上級主管監督檢查相結合的原則,分級落實安全工作。
2、 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設備有無滲漏、電器接線螺栓是否牢固、防火防爆措施是否可靠、滅火預案演練以及隱患整改情況等。
3、 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自己能解決的,應限期抓緊整改;自己無力解決的,應書面向上級報告,同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3篇 10萬立方油罐正裝法施工安全技術管理措施
本工程施工管理措施的主要包括教育、例會、檢查、隱患整改、事故處理和信息管理等幾種。通過綜合實施上述措施,可使項目部全體人員熟悉業主、監理單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及時發現、整改施工過程中存在的事故隱患,避免或減少事故的發生,確保本標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零目標的實現。
1.一般規定
(1)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業主、監理單位及項目部的安全啊管理規定。
(2).在施工工地內,工作人員嚴禁吸煙,不得使用明火,必須使用明火時,須經過技術人員及安全員同意后方可使用。
(3).豎井四周圍設護欄,掛上紅燈等安全標志,各種機械,電閘箱,電纜電線旁掛上標牌,設立標志,嚴禁非工作人員靠近。施工現場設交通警示燈及護欄,并配合有關方面作好交通疏導工作。
(4).各類司機必須忠于職守,不得任意讓人代替。
(5).上下交接班人員及車輛,注意過往車輛,注意行車和施工安全。
(6).除按照上述規定及<<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嚴格執行外,還應根據本工程工藝的施工特點,特別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認真做好監控量測,及時做好分析和匯報,以便對施工方案及支護進行及時修改。
——施工中定期檢查電源線路和設備的電部件,確定用電安全,罐內照明,且能使用36v低壓燈。
——全部機械要設專人管理,修理機械故障時,必須使設備斷電停風,向施工設備送電,送風前應通知有關人員。
——設置各種防護設施安全標志,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動或拆除。
——進出裝置設專人負責保衛工作,進出廠人員持證上班,無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
2.作業環境管理安全標志
(1)對于工作面上有墜落可能的臨邊、孔洞必須采取合適的如護欄、蓋板等防護措施,并且設置警示標志和擋腳板。
(2)施工作業高度在2米以上,應設置合格的架設以保證作業面的安全合理。
(3)所有交叉作業,作業層之間采取隔離措施以防人員墜落或物體墜物,高處作業應使用工具袋。
(4)現場危險作業區域,如壁板吊裝、試壓等作業,要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設置明顯的警告牌,防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
(5)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應保持良好,電氣元件設箱加鎖,或者設置遮攔和明顯的警告標志。電氣設備和線路符合規范,并定期檢修。
(6)在高溫下工作應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并設置中暑急救設施和藥品。
3.個人防護要求
(1)在工作區的每個人都要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用具。
(2)距離墜落面2米以上高處作業人員,應系掛符合要求的安全帶。
4.施工機具設備管理
(1)施工機具必須狀況良好,安全設施齊全。在受限區域使用的移動設備,使用前必須經監理單位有關部門的檢查和許可。
(2)施工機具、移動設備、吊車等必須由專人負責管理,專人使用,特殊設備操作人員要有安全操作證,并進行定期維護檢查,保持施工機械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操作時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操作規程。
(3)施工機械啟動前應檢查地面基礎是否穩固,轉動部分的部件是否充分潤滑,制動器、離合器是否動作靈活,必須經檢查確認合格后方可 啟動。
5.施工用電管理
(1)施工現場電氣作業人員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持有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2)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制,并作為臨時用電施工的依據,有編制、審核、批準等手續。
(3)電線與電纜的架設
①電纜應架空或埋地敷設,禁止在地面明設。
②電纜接頭要架起,有防雨和防其他損傷的措施,有醒目的警告牌。
③禁止使用破皮或老化的電線與電纜。
(4)開關箱
①開關箱采用鐵板、玻璃鋼等材料制作,其配電板應采用電木板或防火塑料板。②開關箱安裝牢固,有醒目的表示牌。
③開關箱做到防雨、防火,箱體有接零保護,有門、有鎖,箱內無雜物。
(5)開關于插座
①所有的開關、茶座、查投及保護罩應完好并正確使用。
②施工現場每臺電器設備,應使用單獨開關(一機一開關),嚴禁同一開關直接控制兩臺及兩臺以上的電氣設備。
③嚴禁采用一線一地的配電方式。
(6)防雷
15米以上的建筑物、鋼腳手架、煙筒等應做防雷接地。
(7)保護接零及安全用電
①執行三相五線制,三級控制兩級保護的配電方式,其中第一級保護的漏電保護器漏電動作電流根據用電設備數量確定,但漏電動作時間要小于0.1s。
②漏電保護器應安裝在用電設備電源線的首端,并與用電設備相匹配。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敝?嚴禁一閘多用。
6.手拉葫蘆
(1)手拉葫蘆在使用前應檢查轉動部分是否靈活,不得有卡鏈現場,鏈條不得有斷節和裂紋,制動必須靈活,銷子必須牢固。
(2)手拉葫蘆在使用時受力必須合理,鏈條不得有扭轉蹩勁現象,嚴禁多人強拉強拽。
(3)手拉葫蘆在起吊物體時如需暫時將物體懸空,應將鏈條封住,以防打滑。在吊放時嚴禁放盡鏈條,一般應留三扣以上。
7.切割與焊接作業
工程范圍內金屬切割與焊接作業時要嚴格按業主的有關規定辦理動火作業證,并對動火周圍的易燃易爆物應進行徹底清理干凈。
(1) 焊工應經過特殊工種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2) 在封閉區域或有可能產生有毒物質作業時,采取必須的防護措施。
(3) 電弧焊必須做到:
① 電焊機除設置獨立的電源開關外,還應對電焊機的二次線圈及外殼進行接地或接零保護。
② 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絕緣應良好且易辨認。
③ 更換焊條時一定要戴焊工手套,禁止用手和身體隨便接觸焊機二次回路的導電體,身體出汗衣服潮濕時,切勿靠在帶電的鋼板或坐在焊件上工作。
(4) 氧——乙炔焰切割作業應做到:
① 焊接作業時工具必須符合質量標準,焊炬、控制閥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器要靈活有效。氣體軟管應耐壓合格,無破損。
② 氧氣瓶、乙炔氣瓶、氬氣瓶不得靠近熱源,乙炔氣瓶不得臥放使用,鋼瓶內氣體用完后,必須留有余壓。
③ 氧氣瓶與乙炔氣瓶之間應留有足夠的安全距離,氣瓶明火應保持在10米以上的距離。
8.用火作業
(1)職工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前,應認真檢查施工作業環境,清理易燃物品。作業完畢后,必須對作業現場仔細進行檢查。消除作業后留下的隱患。
(2)乙炔瓶、氧氣瓶應設有安全閥及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使用時不得放在架空線、生產設備、工藝管道等垂直下方以及污水井上方和火花濺落的地方。
9.高處作業
(1)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
(2)在六級風以上和雷電、暴雨、大霧等惡劣氣候條件下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進行露天高處作業。高處作業要與架空電線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
(3)作業前,應仔細檢查所用的安全設施是否堅固、牢靠。夜間高處作業應有充足的照明。
第4篇 儲油罐儲罐區消防安全管理規范
(1)儲油罐、儲罐區防火防爆應按gb50183,gb50074規定。低倍數空氣泡沫把火弄滅系統應按gb50151規定。
(2)儲罐區應保持整齊,防火堤內應無晾干的草,無油污,無可燃物。
(3)儲罐區排水域統應設水封井;排水管在防火堤外應設置閥門;油罐放水時,應有專人監護,及時清除水封井內的殘油。
(4)儲罐區內不應裝設非防爆電氣裝備和高壓架空線路。
⑸儲罐區應當按規定設置防火堤,防火堤應保持完好。
⑹儲油罐頂部應無油污,無積水。儲油罐進出油管線、閥門應采取保溫辦法。
(7)儲油罐頂的透光孔、檢尺孔蓋、墊片應保持完好,孔蓋應蓋嚴緊。量油口應裝有不打火花的金屬墊片。
(8)儲油罐上的呼吸閥、液壓安全閥底座應裝設阻火器。阻火器每季至少檢查一次。
第5篇 原油罐區安全技術管理規定
第一條 原油罐區是安全生產的重要部位,根據國家和集團公司的有關規范、標準、規定,結合管道儲運公司對原油罐區的管理現狀,為進一步加強罐區的安全技術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適用范圍:原油罐區
第三條 罐區安全管理規定
1、罐區消防系統
(1)應設獨立的高壓消防水系統,其消防給水管道應環狀布置,進水管不少于2條,并有可靠的水源;消防用水量應能滿足撲救罐區最大火災時配制泡沫用水量與儲罐的冷卻用水量之和,其壓力為0.7-1.2mpa。
(2)消防給水干管的管徑最小不應低于200mm。
(3)大容量的獨立罐區,應用用固定式泡沫滅火系統。
(4)采用液下氟蛋白滅火系統,應在單向閥之后安裝密封爆破片,截止閥處于常開狀態;浮頂罐不宜采用液下滅火系統。
(5)罐區消防道路靠近罐區一側嚴禁種植妨礙消防作業的樹木。
(6)罐區應設環形消防道路,當受地形限制時,可設置
回車專場的盡頭式消防道路,其面積不小于15m*15m。
(7)為保證大型消防車通行,消防道路的轉變半徑不小于9m,凈高不小于4.5m.
2、罐區的防雷和防靜電
(1)所有罐必須設防雷接地。貯罐防雷接地點不應少于2點,接地點沿貯罐周長的間距不宜大于30m,接地電阻應小于10歐姆。為便于正確測接地電阻,接地線應作可拆裝連接。
固定頂鋼罐,當頂板厚度大于4mm時,可不裝設避雷針(線);浮頂罐可不設避雷針(線),但應將浮頂與罐體用兩根截面積不小于25mm2的軟銅線作可靠的電氣連接。
壓力貯罐不設避雷針(線),但應作防雷接地。
罐區不宜裝設消雷器。
(2)鋼罐和管道均應作防靜電接電。
鋼罐的防雷接地設施,可兼作防靜電設施。
每組防靜電接地體的電阻應小于100歐姆。
*上罐的扶手需安裝消除上罐人體的靜電導出裝置。
(3)貯存易燃液體的浮動式金屬罐頂,應用撓性跨接線與罐體相接,不應少于2處,跨接線須選用截面不少于25mm2的軟銅絞線。
3、罐區的儀表和安全監控設施
(1)罐區的儀表和安全設施必須按時維護保養,確保完好。
(2)貯罐發生高低液位報警時,必須到現場檢查確認,采取措施,嚴禁隨意消防報警。
(3)貯罐布置集中,總儲量較大的罐區應逐步實現計算機監控管理,對貯罐的液位、溫度、壓力、進出口閥門工作狀態實施監控,計算機監控系統應能快速巡回檢測,具有各種限制值報警及異常狀態參數的存貯功能。
(4)貯罐的主要進出口閥門逐步實現自動控制,若有困難,可采用手動閥門信號回訊器,實現計算機監控。
(5)貯罐進出油時,現場閥門開關的狀況在控制室要有明顯的顯示,避免誤操作,并有防止誤操作的檢測、安全自保等措施,防止跑油,冒頂等事故的發生。
4、防火堤及罐區排水系統
(1)用毛石或磚砌的防火堤要用混凝土覆蓋內表面和堤頂,應能承受液體靜壓且不滲漏。
*(2)管線穿堤處應采用非燃燒材料嚴密封堵。新建管線不宜采用穿防火堤方式。
(3)防火堤積水排出口應設在防火堤外,并設易于操作的開關閥門,其開關狀態必須使遠處易于辨認。罐區的水封井不能代替排水開關閥門。
雨季防火堤內積水,要及時排出,排出后立即關閉出水口閥門。
(4)罐區排水系統與儀表電纜溝
5、進出入罐區的安全管理規定
(1)進入罐區的施工人員以及作業機動車輛、施工機械,必須按規定辦理特別通行證,通行證必須具有時效性,標明行車路線并放在易檢查處。嚴禁攜帶煙火等進入罐區。
(2)車輛安全阻火設施齊備、完好,符合國家標準。車輛要按指定線路限速行駛,按指定位置停放。
6、罐區宜有適量的安全警示和安全標志牌,貯罐應有罐號及所貯存物料的名稱標志,管線應標有管號及物料名稱和走向。
7、上罐注意事項
(1)上罐前手觸盤梯的銅片,以消除人體靜電;
(2)不應穿化纖服裝和帶釘的鞋;
(3)罐頂禁止使用非防爆的手電筒及電器;
(4)固定頂油罐同時上罐人數不應超過5人,且不應集中在一起,上浮項罐的浮梯不應;
(5)雷雨時,禁止上罐;遇在5級以上大風時,禁止上罐。
8、罐區管理的一般要求
(1)罐區應清潔,防火堤內不準有雜草、油污、火源及易燃物。
(2)罐區內的防火堤不可隨意開口;
(3)罐區排水不準將水排到罐區內,防火堤內的雨水應及時排放;
(4)罐區不應裝設非防爆電氣設備和高壓架空線路;
(5)油罐頂無油污、無積水。
第四條 罐區內施工安全規定
(1)有關部門必須對進入罐區的施工單位的合法性、適應性、可靠性、技術資質水平和安全保證條件等進行確認。執行《改擴建、檢修施工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2)進出罐內作業必須嚴格執行《進設備作業安全管理制度》。辦理進設備作業票,有關部門批準后,現場在確認設立安全監護人后,方可進入設備作業等。
(3)在罐區內動火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工業用火作業票,在動火手續得到主管部門批準后,現場落實安全用火措施,經監護人確認后方可動火,一張火票只能用于一處。用火人要持有效的特殊工種作業證上崗,實際用火人要與用票上的人員相符,如臨時更換用火人要辦理手續,方可動火。
(4)在罐區臨時用電必須嚴格執行《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必須辦理用電票,持票作業。電工作業要嚴格執行“三票”制度,進入罐內所使用的臨時照明,要采用安全電壓和防爆燈。移動式電器具要加設漏電保護裝置。罐外臨時用電設備要有防雨、防潮設施。嚴禁亂接亂設電源。
(5)在罐區高處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腳手架搭設要符合規定要求,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施工現場必須設置安全護體或安全網等防護設施,必要時應設安全警戒區,由專人看管。禁止拋扔工具、物件和雜物等。
(6)在罐區起重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起重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必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批準后方可作業。
(7)在罐區破土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破土作業安全管理規定》。企業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動土,防止損壞地下電纜、管道等。嚴禁在施工現場堆積泥土,堵塞消防通道,施工結束后,必須及時清理平整。
第五條 罐區日常安全檢查規定
1、建立罐區日常巡檢制度
(1)值班干部巡檢制度;
(2)站領導巡檢制度;
(3) 安全工程師巡檢制度;
(4)當班工人(集油工、儀表工、電工等)巡檢制度;
(5)大罐管理班巡檢制度;
(6)消防防火人員巡檢制度。
2、分期分批檢查罐體及附件的完好程度和運行狀況,特別是要認真檢查運行罐的安全狀況。具體檢查內容如下:
(1)運行罐液位在規定的安全范圍內;
(2)機械呼吸閥、液壓安全閥安全可靠、動作靈敏、油位正常,并按規定檢查;阻火器每年三月、九月各檢查一次;
(3)油罐其它附件(罐前閥;進出油、水、汽閥;中央排水閥、透光孔、人孔、液位計、量油孔等)齊全完好,不滲漏;
(5)防雷靜電接地線和防靜電跨接線設置合理;
(6)罐頂(浮頂罐的單盤)無積水、無油污、無銹蝕、滲漏現象等;
(7)油罐的加熱、除蠟系統是否完好,冬季化蠟盤管蒸汽壓力控制在一定范圍內;
(8)罐體的完好程度。罐體是否有無裂紋、泄漏、鼓包等變形,保溫層、防護層等是否完好,浮頂罐轉動浮梯是否有脫軌、傾斜等不正?,F象,罐底是否有滲漏現象等。
(9)罐的防火堤是否符合有關規范要求;
3、檢查罐區消防系統是否完好,是否按規定進行試運行和演習等;
(1)消防道路是否暢通;
(2)有自動滅火系統應檢查自動控制系統是否完好并準確監測和顯示。
(3)消防泵房設備、設施等是否均能運行正常,水源、泡沫供給是否滿足要求。
(4)消防管線、消防栓等是否完好;
(5)首末站罐區消防隊的建設是否能按有關要求執行;
(6)是否有切實可行的消防預案并每月進行一次演練;
4、檢查顯示罐位、進出罐壓力、罐內油溫、高低壓報警、可燃氣體報警系統儀表是否正常。
5、檢查罐區有無異常聲音或存在其它異?,F象等。
(1)罐區內無油污、無積水(罐區排水系統完備)、無雜草。
(2)罐區內電氣設備符合安全要求。
6、查防雷接地極設置是否合理,查接地電阻監測報告是否在規定的范圍內,并按規范要求進行定期測試。
7、若有施工隊伍應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具體檢查內容如下:
(1)施工現場與其它運行生產場所隔離,并有明顯的安全警示牌;
(2)特殊工種應持有有效的操作許可證;
(3)動火等操作應有監護人;
(4)施工人員明確罐區的各項防火、臨時用電操作等相關規定;宜使用防爆工具;使用的各種器械是否存在不安全隱患;
(5)必須按規定辦理五種作業票,待批準后方可施工;
(6)專業安全人員檢查時指出施工過程中的隱患后應立即整改。
8、檢查生產崗位工人是否按操作規程執行,是否能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等。
(1)流程切換等操作票是否按規定辦理,填寫認真,準確。
(2)能否按規定去進行巡回檢查,并準確記錄相關的報表和記錄。
9、檢查罐區是否有安全警示牌、設備、管線標志牌等,各類閥門是否靈活可靠、嚴密不漏、球閥全開與全閉與閥位指示一致。
10、檢查罐區的伴熱系統是否完好。
11、特殊環境下對油罐區的檢查規定
(1)雷雨天氣,值班人員不能上罐,但必須用監視屏進行巡回檢查;保證中央排水管暢通,打開罐區排水閥,在雨停后應及時關閉。
(2)雪天過后,要及時檢查罐頂的積雪厚度,并及時組織人員清掃。
(3)在發生儀表系統或其它事故情況下,應人工監護各運行罐的情況,確保運行罐的正常。
第6篇 油罐清洗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1、為做好油罐清洗工作,保障油罐清洗人員的作業安全和身體健康,不斷提高油罐清洗的技術水平,防止發生各類事故,特制定本規定。
2、下列情況進行油罐清洗:
⑴油罐清洗周期一般為3~5年
⑵油罐改儲另一類油品時,應進行清洗
⑶油罐發生滲漏或者其有其它損壞,需要進行倒空檢查或動火修理
的
⑷油罐拆除或空置前
⑸其它情況需要清罐的
3、本規定適用于油庫、加油站的油罐清洗工作,油罐清洗前應與公司工程維修部、質量安全環保部進行協商。
4、油罐清洗的工程主要內容是:清除罐底、罐壁及附件表面的沉渣油垢,并妥善處理油泥等雜物,清罐前做好油罐油品的轉移,開啟人孔,拆除油罐附件或安裝的設備,清罐后安裝復位,達到進油條件。
5、職責與分工
⑴油庫、零售管理部根據需要,經與油品銷售部、油品業務部協商后,提出油罐清洗作業計劃,并將計劃報工程維修部,質量安全環保部,主觀經營業務和安全的分管領導進行審批。
⑵工程維修部根據審批結果安排有資質的施工單位編制施工方案,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施工方案由工程維修部、油庫、零售管理部、質量安全環保部審核會簽。
⑶施工單位根據施工方案、協議,辦理油罐清洗作業票,如需加盲板的還需辦理抽堵盲板作業安全票。如需作業人員進入油罐的,還需辦理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作業票、確認單等。
⑷清罐作業現場監護人員應接受由質量安全環保部、油庫、零售管理部組織的清罐作業培訓。經安全考核后方可辦理臨時出入證,進行清罐作業。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
①清罐作業存在的主要危險:著火、爆炸、窒息、中毒;磕、碰、撞傷;滑跌;梯(架)上掉落;扭傷等;
②清罐安全知識,防靜電安全知識,防火防爆十大禁令,操作規程等
③呼吸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維護知識
④防護及搶救用品及相關知識
⑤事先約定的緊急聯絡方式,求救信號等。
6、施工單位和油庫、加油站要準備好相應的設備設施、工具和材料。施工現場應準備的物資、工具、器材包括但不限于防爆風機、防爆油泵、防靜電輸油管線、氧氣測試儀、可燃氣體測試儀、安全帽、安全帶、救生信號繩、防護眼鏡、隔離式呼吸器、急救箱、滅火器材等。
7、清罐作業許可審批人員,在清罐作業期間必須親臨現場審批,及時解決和處理所發現的問題。
8、凡有清罐作業人員進罐檢查或作業時,油罐人孔外均須設旁站監護人員(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各一名),且一名監護人員不得同時監護兩個作業點。旁站監護人員應在人孔位置進行全過程、不間斷監護。
9、清罐作業單位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必須明確表達可以進行油罐清洗作業,如載明可進行“石油化工設備容器清洗“等關鍵字樣;清罐單位主要負責人應持有主要負責人證書;清罐作業人員應持有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資格證書;清罐作業單位旁站監護人員應持有安全管理人員證書。本條所列證書均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核發的證書。
10、旁站監護人員應做好交接班的現場安全檢查,清點人員及其工具、器材等工作。
11、作業場所應確定安全距離,設置安全界標,并由旁站監護人員負責對所設置的安全界標進行監護,禁止與清罐無關人員進入安全界標范圍內。一個連續作業周期(8小時),旁站監護人員不得更換。
12、旁站監護人員、審批人員要檢查確認清罐作業人員手機、火種等上繳情況,工作服裝、防護用品合格情況,設備設施防爆情況,現場抹布、工具的防靜電、防爆情況等。
13、在采取通風措施后,當油氣檢測濃度為:
⑴體積濃度(v%)為爆炸下限的1%時,允許不戴呼吸器進行8小時作業。
⑵1%<4%時,允許不戴呼吸器進行30分鐘作業。
第7篇 壓力儲油罐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 石油庫系指油田、煉化、銷售企業的收發和儲存原油、液化烴、液化石油氣、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劑油、潤滑油和重油等的倉庫或儲油罐設施。
第二條 石油庫新建、改建、擴建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其中油田企業石油庫應符合gb 50183《石油和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煉化企業石油庫符合cb 50160《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銷售企業石油庫應符合gb50074《石油庫設計規范》的規定。
第三條 石油庫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崗位人員應經過崗位及危險化學品安全培訓,持證上崗。
第四條 石油庫應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設置安全工程師(安全崗位),班 組設置兼職安全員。
第五條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加強班組建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制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措施,考核標準和獎懲辦法等,定期檢查、考核;
3.對重點防火部位,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制定應急預案,并每季度組織一次演練;
4.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5.按《安全臺賬管理規定》建立安全管理臺賬、記錄、檔案,逐步實現計算機管理,做好基礎管理工作;
6.負責與毗鄰單位組成治安、消防聯防組織,制定聯防公約,加強聯系,定期活動。
第六條 安全工程師(安全崗位)主要職責
1.負責安全技術工作,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2.參與制定有關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安全措施和隱患整改方案;
3.負責安排、檢查班組安全活動;
4.負責現場安全檢查監督,制止“三違”作業;
5.負責用火申請,落實用火安全措施;
6.完善各種安全管理基礎資料。
7.按事故管理規定參與調查新葡京娛樂城,應急救災和善后處理。
第七條 班組兼職安全員主要職責
1.班組兼職安全員由班(組)長或副班(組)長兼任,做好本班組的安全工作;
2.組織開展本班組安全活動,負責安全活動記錄;
3.負責班組的崗位安全教育,制止違章行為;
4.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保護用品、器具及滅火器材。
第八條 安全教育、安全檢查、隱患治理和事故管理分別執行《安全教育管理規定》、《安全檢查規定》、《事故隱患治理項目管理規定》和《事故管理規定》。
第九條 石油庫應在大門明顯處設置外來人員入庫安全須知及門衛管理制度,內容為:
1.嚴禁攜帶火柴、打火機、香煙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入庫;
2.禁止一切人員因私事入庫、住庫;
3.臨時施工人員應接受安全教育,入庫應佩戴臨時出入證;
4.外來人員因公人庫應辦理入庫手續,并由庫內有關人員陪同;
5.凡攜帶物品出入庫人員,應履行檢查、登記;
6.罐區、裝卸作業區、泵房等爆炸危險區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動通信設備。
第十條 石油庫職工應遵守勞動紀律,嚴格遵守《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第十一條 入庫車輛管理
1.入庫機動車輛應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滅火器材;
2.鐵路機車入庫,應符合安全規定,應加掛隔離車,不得頂車溜放作業,并有防止產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3.各種外來機動車輛裝卸油后,不準在庫內停放和修理。除本庫消防車外的機動車輛未經批準不準進入罐區;
4.油罐汽車應有可靠的靜電接地部位,罐車的靜電接地拖帶應保持有效長度,符合接地要求。
第十二條 巡回檢查
1.嚴格執行崗位巡檢制度,逐步實現智能巡檢、打卡巡檢,并納入計算機監控系統;
2.巡檢人員應選擇責任心強,并有一定專業技術知識的人員擔任;
3.應制定責任明確的巡檢規定,具體內容包括:人員、巡檢線路、時間要求和巡檢內容;
4.認真填好巡檢記錄和交接班記錄,達到《職工聽力保護規定》的要求。
第十三條 勞動保護
1.勞動保護應執行《職業衛生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要求;
2.清掃車、船的甲、乙類油品余油時,嚴禁進入車、船內作業。清罐作業按照《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3.石油庫焊工、電工等工種作業時,應佩戴專用的勞動保護用品。高空作業按照《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4.石油庫鍋爐煙囪應有消煙除塵裝置,煙塵排放應達到國家標準;產生噪音的設備或場所應采取隔音或消音措施,噪聲不大于國家標準。
第8篇 柴油罐安全管理規定辦法
柴油罐安全管理規定【1】
一、 操作人員應掌握本崗位的操作技術和防火規定,做到安全操作,防止漏油、濺油。
二、加油場地、儲油罐、箱場地內嚴禁煙火,并設立醒目的警示牌。嚴禁車輛停留。
三、嚴禁在加油場地、儲油罐、箱場地內從事可能產生火火花的作業。
四、雷擊時應停止加油或卸油作業。
五、油槽車卸油時應關閉發動機,同時停止抽油作業,做好安全警戒,并設專人監護。
六、卸油前核準油罐存油量,以防卸油時冒頂泡油,并記錄好油量流量計的底數,檢核油品是否有水(用檢測液體涂在竹桿上,插入油槽車檢驗)。
七、 加油過程中,嚴格控制油的速度,發生泡、冒、漏油時必須清理好現場,并將進油箱蓋好口鎖后,加油車方能起動離去。
八、 在修理電氣設備之前,必須把油氣除干凈,防止電火花點燃油氣,并在配電間切斷電流,使之有一個明顯斷開點,掛上“嚴禁合閘,線路有人工作”的指示牌。
九、 修理油泵或管道時,要關閉相應閥門,掛上警示牌做好放油措施,防止油品外泄。
十、 每周對各樓層儲油罐、進油管、閥門、電器控制柜、抽油泵進行一次巡檢,并做好巡查記錄。
十一、 每季度對供油系統、電氣設備、管道、閥門、油泵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個人可以存儲柴油,但是量有限,存儲較多的柴油要公安安監部門批準并報消防審批,不過個人存儲柴油一般情況下都是不允許的,這個你可以咨詢當地加油站,是否可以到加油站以發票的形勢存儲柴油。
柴油罐安全管理規定【2】
第一條嚴禁攜帶引火、發火危險品進入罐區。
第二條一般情況禁止機動車輛進入罐區。特殊情況下應經有關部門批準,并帶阻火器后方可進入。
第三條油罐區是全廠性重要設施,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第四條嚴禁在罐區堆放油污、油布、紙張、木材等雜物。管溝、電纜溝保持暢通,不得積存油污、垃圾等。下水系統不得存油、瓦斯和滲油。
第五條罐區應定時、定人進行巡回檢查,有異常情況要立即向調度室和車間領導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六條輕質油泵房應加強自然通風和強制通風,室內禁止敲打和碰撞以防產生火花。
第七條罐區內應有完善的滅火設施和消防水源,并使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消防道路要保持暢通無阻,不得堵塞。
第八條避雷裝置和防靜電接地裝置每年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第九條應定期檢查管道密閉性能是否良好,呼吸閥工作是否正常,在冬季呼吸閥有否凍結,液壓式安全閥的液面是否保持規定高度,阻火器是否有損壞和變形,量油口有色金屬襯墊是否完好等。
第十條油罐區應有足夠的照明。宜采用遠距離高懸透光燈。罐體上一般不設照明,必須時應選用合適的防爆型燈具。
第十一條貯罐應設置防火堤,其有效容積符合設計規范要求。管線穿越防火堤處或分隔堤處的縫隙及堤壁上的孔洞,必須全部封死。
第十二條貯罐的走梯要有扶手,垂直走梯要有圍欄。貯罐頂上人孔周圍要有欄桿,防止墜落。
第十三條對于正常生產或事故狀態下,雨水明排溝穿越防火堤處所設的隔斷設施的正確管理和操作,應由車間工藝技術員寫成文字材料作為工藝操作規程的補充,每個操作工人應非常熟悉并會應用。
第十四條罐區和生產裝置內的殘液、瓦斯、污油等的排放應有回收系統,不準隨意排空或任意就地排放殘液。
第十五條貯罐管線須保溫的,應嚴格控制溫度,防止過高或過低,造成物料揮發或管線凍壞。
第十六條貯存低沸易揮發物料的貯罐,夏季須用冷卻水冷卻罐壁。天涼停用后,必須將水放盡,防止冬天凍裂管線。
第十七條不同物料貯罐的管道不得相連。如貯罐換裝不同物料時,必須徹底清洗,經檢查合格后方可換裝,以防物料相混。
第十八條操作人員應經常檢查儀表指示的液面與實際液面是否相符,防止出現假液面造成跑料事故。
第十九條油品貯罐進口管,應在罐的下部進入,以免沖擊磨擦產生靜電。嚴禁采用自由流入方式向油罐、油槽車和油桶中罐注輕質油及其他易燃液體。調合罐禁止通風攪拌。
第二十條向貯罐輸油的油泵能力不應超過呼吸閥的工作能力,以免損壞貯罐。
第9篇 儲油罐安全管理標準
1 本標準適用于:集輸大隊各儲油罐
2 適用標準
sy5737—1995 原油管道輸送安全規定
gb50183—93 原油和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范
油田公司安全標志設置規范
3 原油罐區及儲罐安全要求(gb50183—93)
3.1 地坪
3.1.1 罐區地坪坡斜向排水閘或水封井。
3.1.2 凡鋪砌夯筑的場地不應有裂縫和凹坑,裂縫要填實,沉降縫要用石棉水泥填平抹實,以防止滲水、滲油和油氣積聚。
3.1.3 罐區內不準堆放可燃物料
3.2 水封井及排水閘
3.2.1 罐區地坪排水處在防火堤外修建水封井,用來回收儲罐跑、冒、漏油,并防止著火油品蔓延。
3.2.2 水封井應不滲不漏,經常檢查水封井液面,發現浮油要查明原因,并及時抽出運走。
3.2.3 排水閘要完好可靠,下雨時開啟,平時關閉。
3.2.4 油罐區排水系統應設水封井,排水管在防火堤外應設閥門。
3.3 防火堤
甲、乙類液體儲罐組防火堤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3.3.1 甲、乙類液體儲罐組的四周應設防火堤,當儲罐組的總容量大于20000m3,且儲罐多于兩個時,防火堤內儲罐之間應設隔堤,其高度應比防火堤低0.2m。防火堤應是閉合的。
3.3.2 防火堤應為土堤。土源有困難時,可用磚石、鋼筋混凝土等非燃燒材料,但內側宜培土;
3.3.3 防火堤實際高度應比計算高度高出0.2m,防火堤高度宜為1.0~2.0m;防火堤及隔堤應能承受所容納液體的設計靜液柱壓力;
3.3.4 管線穿過防火堤應用非燃燒材料填實密封;
3.3.5 應在防火堤不同周邊上設置不少于兩人的人行臺階;
3.3.6 在防火堤下部的雨水排出口應設置可啟閉的截流設施。
3.3.7 容量小于或等于200m3且單獨布置的污油罐可不設防火堤。
3.3.8 防火堤內的有效容量的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3.3.8.1 固定頂儲罐組不應小于儲罐組內一個最大儲罐的有效容量;
3.3.8.2 對浮頂儲罐組不應小于儲罐組內一個最大儲罐有效容量的一半;
3.3.8.3 每周巡察一次,發現裂縫、坍塌、枯草等應及時修理、清除。
3.3.8.4 堤上穿管處的預留孔,要用不燃材料密封,經常檢查密封是否完好。
3.3.8.5 要求排水孔不堵塞,關閉后無滲漏,發現開裂要及時修好。
3.3.8.6 防火堤與消防路之間不應植樹。
3.3.9 防火堤內應無雜草、無油污、無可燃物。
3.4 儲油罐
3.4.1 儲油罐呼吸閥、液壓安全閥底座應裝設阻火器,阻火器每季檢查一次,呼吸閥、液壓安全閥冬季至少檢查兩次。
3.4.2 5000m3以上的儲油罐進、出油管線應裝設韌性軟管補償器。
3.4.3 儲罐基礎
3.4.3.1 護坡完整。護坡石松脫、出現裂縫時,應及時固定灌漿。
3.4.3.2 經常檢查沙墊層下的滲液管有無油品滲出,一經發現,應立即采取措施,清罐修理。
3.4.4 罐頂
3.4.4.1 頂板焊縫完好,無漏氣現象,構架和“弱頂”連接處無開裂脫落。頂板不應凸凹變形積水。
3.4.4.2 儲罐附件
3.4.4.3 儲液罐應裝安全閥,并在校驗有效期內使用。
3.4.5 呼吸閥
3.4.5. 1 每月檢查不少于2次,氣溫低于0℃時,每周至少檢查1次。大風、暴雨驟冷時應即檢查,不拖不等。
3.4.5.2. 閥盤平面與導桿與導孔向間隙四周不大于2mm,升降自由,不卡不澀。
3.4.5. 3 閥盤與閥座接觸面積不少于70%。
3.4.5.4 平時尤其冬天要經常對閥盤、閥座和閥桿進行擦拭,防止銹蝕和水氣凍結。
3.4.6 液壓安全閥
3.4.6.1 每季度檢查不少于1次。
3.4.6.2 檢查保護網是否完好,如發現雜物應及時清除。
3.4.6.4 作為液封介質的油品,必須是夏天不易揮發,冬天不凝結的品種,如低凝聚點柴油、低粘度潤滑油、甘油水溶液和乙二醇等。
3.4.7 消防泡沫產生器:
3.4.7.1 每月檢查1次。
3.4.7.2 玻璃未破壞,固定嚴密無油氣泄漏。
3.4.7.3 泡沫鍋爐網罩完好,無雀窩、塵土。
3.4.7 透光孔:
3.4.7.1 透光孔平時應保持密閉狀態,不得隨便打開。并且要:
3.4.7.7.1 每月檢查不少于2次,無滲油和漏氣。
3.4.7.7.2 密封墊完好,未老化損壞。
3.4.7.7.3 螺栓緊固。
3.4.8 進出油連接管:
3.4.8.1 連接處無裂縫、無嚴重變形。
3.4.8.2 閥門嚴密,啟閉靈活。
3.4.8.3 閥門關閉或升降管提起后,滲油量每分鐘不超過10滴。
3.4.9 梯子、平臺及欄桿:
3.4.9.1 安裝牢固,不晃動。
3.4.9.2 罐頂邊緣設安全保護欄。
3.4.9.3 盤梯欄桿的始端,留出600mm長度不刷漆,或用鍍鋅角鋼、鍍鋅鋼管代替,便于上罐操作人員預先消除身上靜電。
3.4.9.4 儲罐的踏步宜采用扁鋼或鋼筋焊制,防止積雪和化雪成冰。
3.4.5 閥門必要時上鎖。
3.4.6 儲油罐的防腐與保溫
3.4.6.1 輕質油罐,推薦采用膨脹型防火涂料。
3.4.6.2 防腐涂層應均勻,無泄漏、流墜、起皮、鼓泡、龜裂、皺紋、顆粒突出等現象。起皮、脫落總面積達四分之一時,應清除表面重刷。
3.4.6.3 儲罐保溫結構要求緊貼牢固、填充飽滿、發現脫落應立即修理。
3.4.6.4 保溫材料應為不燃或難燃材料。
3.4.6.5 雨水、噴淋水、地面水等不能浸濕或浸潤保溫材料,經常檢查防水防潮設施是否完好。
3.4.6.6 5000立方米以上的儲油罐進、出油管線應裝設韌性軟管補償器。
3.4.6.7 儲油罐應有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在每年雷雨季節前對其檢測備案。
3.4.6.8 罐頂閥體法蘭跨線應用軟銅線連接完好。
第10篇 接臨時泵抽油罐底油安全施工hse管理方案
一、工程概況
公司一期油罐儲運油品原為全進全出設計,為避免遺留于油罐內的底油揮發消耗完,采取倒門處抽取余油集中至一個油罐,以減少蒸發損耗。本次過程在罐區作業點,涉及油泵的選型、用電、油速的控制、墊水等危險作業,危險系數高、作業復雜,直接影響到罐區安全生產。因此施工方、儲運部、安監部必須嚴格把關,切實落實防火、防爆、防靜電工作,加強監督管理,嚴格落實各項安全措施,遵守hse管理制度,以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二、主要工作量
三、工程安排
四、工程承包商
1、施工方:中化建四公司
五、危害因素分析(分析人員:沈瀅剛陳鐵臺祝家萍張凱張春玉)
1、作業人員未經過安全教育進入庫區吸煙等,引發燃燒爆炸;
2、電源線倚在管線上,線頭裸露、破損或者老化,導致作業人員觸電或觸發火災事故;
3、配電箱接線不規范或插座等部件損壞,導致作業人員觸電事故;
4、泵的控制開關不規范,并安置于防火堤內,操作不當導致靜電起火;
5、閥門控制出油量不當,容易引起油罐冒頂危險;
6、放油過程中,未對流速和流量控制,滿溢出油桶,污染環境且增加火災危險性;
7、油桶接油過程中,用回絲、棉布等擋住,產生靜電引發火災;
8、抽油泵未采用防爆電器,產生靜電,引發火災;
9、油罐在墊水過程時,流速過大,產生靜電,發生火災爆炸。
六、安全防護措施
1、進入生產罐區施工人員必須事先進行安全教育持證作業,嚴禁吸煙,不得隨意進出生產區域休息或動用非施工設備(施工方、安監部);
2、工程部必須制定合理有效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按照方案進行施工(工程部、施工方);
3、動火作業時間安排在8:307:00。期間,動火作業必須在防火堤外進行,特殊情況下如需在防火堤內進行點焊的屬于一級動火作業,另行辦理手續。動火時,儲運部及施工單位必須各派一名監護人進行監督,安監部進行間斷性監督,作業完成后必須清理現場(施工方、儲運部、安監部);
4、金屬軟管在拆卸前,必須確保油罐的根部閥關閉(原為關閉)和前端電動閥關閉(切換至手動位置)。對作業區域各管線內的油品泄漏進行檢查,對管道內的油品用接油盤接油,不得就地排放,確保施工區域內無可燃物(施工方、儲運部、安監部);
5、在防火堤內點焊動火作業前,停止該罐區的收發料作業,對動火區域各管線內的油品泄漏進行檢查,脫開用盲板隔開,對作業區域下水道、溝進行有效封堵,(儲運部、施工方);
6、動火時,動火點周圍60米范圍內禁止采樣、放水。確屬生產必須,應先停止動火再做采樣、放水(儲運部);
7、配電箱應符合“三級配電、二級保護”, 箱體內必須作保護接零(施工方);
8、進入罐區的電源線接頭須架空,不得鋪搭在管線上,插座要墊高,防止踏壞漏電,并事先辦理臨時用電手續,結束后需清理現場(施工方);
9、管道墊高量必須由工程部擬定,施工方根據方案進行合理墊高調節(工程部、施工方);
10、工程完工后,組織對管墩、管架、金屬軟管等設施進行專項檢查,發現由于不均勻沉降產生的墻體地面龜裂、管道及設備附件錯位,制定有效方案,及時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工程部);
11、加強日常生產運行管理,每半年檢查統計并分析金屬軟管拉伸數據,形成臺帳記錄,報安監部與工程部(儲運部);
12、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督促整改,一時不能整改的應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落實責任人,納入公司隱患整改項目,執行“四定”管理(安監部);
13、作業范圍內影響到生產方面的其他工作,須及時上報,不得隱瞞(施工方、儲運部)。
七、事故應急處理
(一)施工現場發生人員觸電
1、立即斷電救人,迅速脫離現場;
2、患者呼吸暫停時,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就醫。
(二)、施工現場發生火災
1、施工現場發生初期火災時,立即停止施工作業,利用現場可用消防設施撲救,進行人員疏散;
2、施工人員或監護人員及時用呼叫電話向中控室報告;
3、中控室接到施工現場報警后,立即啟動事故報告程序和相關火災應急方案,并打“8711119”火警電話;
4、若罐區著火,打開相應油罐消防滅火系統,組織滅火操作。
(三)發現物料泄漏
1、監護員立即向中控室(或值班室)報警;
2、控室接到施工現場報警后,立即按事故報告程序和相關物料泄漏的應急方案進行處理;
3、監護員組織施工現場施工人員根據物料泄漏情況,妥善處置電源,嚴禁在泄漏區域內開關電源(在區域外斷電);
4、立即停止一切動火作業(防止火星),疏散施工人員,就近撤離。泄漏區周圍設立警戒區,通知門衛禁止其它機動車輛、閑雜人員進入。
八、通訊聯絡
企業消防:8711119
火警:119
救護 : 120
第11篇 油罐區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禁止閑雜人員進入油罐區。
第二條外來人員進入油罐區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并有油庫指定人員帶領。
第三條進入油罐區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第四條作規程和各項安全規定,防止水擊、憋壓、冒罐、混油及竄油罐區內作業必須嚴格遵守操油等事故的發生,禁止在天氣惡劣(如臺風、雷電等)條件下作業。
第五條油罐區周圍要有“嚴禁煙火”的警示標牌,嚴禁攜帶火種及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穿化仟服、釘子鞋人員進入;嚴禁使用不符合防爆規定的工具和照明設備進入油罐區。
第六條保持油罐區清潔,及時清除雜草、油污和帶油的積水;必須保持罐區消防道路暢通,因維修工作需要挖土坑或溝渠,在工作完畢后必須及時填平。
第七條油罐區防火堤內、外必須按規定有效隔離,防火堤外排污閥平時應關閉上鎖。罐區雨水的排放須指定責任人。
第八條油罐區的工作人員,油庫消防隊員必須熟悉工藝管線流程和全部閥門的用途,熟悉消防管線流程、消火栓位置,保證需要時能迅速、準確有效使用。
第九條定期檢查罐區法蘭、墊圈、管件及與罐體的連接處是否有滲漏現象,發現滲漏可適當地擰緊螺帽、重裝或更換墊圈。
第十條呼吸閥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機械式呼吸閥要內外清潔、啟閉靈活,冬季要防止閥板凍結在閥座上。每季度檢查一次阻火器。
第十一條量油口每月檢查不少于一次,應注意接頭及有色金屬的襯環或槽是否良好正常。
第十二條油罐的接地裝置,每季至少檢查一次,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ω。
第十三條油罐上應標明安全容積、安全高度、儲存油品、油品的危害性。
第十四條為減少靜電的產生,禁止從上部向油罐進油。
第十五條在油罐液下與油灌連接的各種管線上,靠近油罐的第一個閥門應采用鋼閥,重要閥門應按規定上鎖。
第十六條不要踩踏管線,對難以越過的地面油管線應設置非燃體的過橋。
第十七條在油灌內加熱油品,只有在油面高出加熱器頂部10cm以上時,才能送汽(熱媒)加熱,并應根據不同油品確確定不同加熱溫度。
第十八條緩慢地開啟進汽(熱媒)閥門,防止加熱器因水力沖擊而遭受破壞。
第十九條向污水系統排放油罐中的積水和污物時,應注意防止罐內油品隨水流出。
第二十條清罐工作應嚴格執行《油罐清洗安全技術規程》。
第二十一條為了避免含硫沉積物的自燃,當清洗含硫油品油罐時,粘附在罐壁上的沉積物和污垢,應不斷用水潤濕并加以清除。從油罐上清出的含硫沉積物應在保持濕潤的情況下,立即運出油庫,按規程處理。
第二十二條新建和修復的油罐必須經試壓和驗收合格,方可使用儲油。
第12篇 儲油罐區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儲油罐和儲罐區儲油多,危險性大,容易發生火災和爆炸事故,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評價,建立防火、防爆制度,經常進行防火巡查,嚴格進行消防安全管理,確保消防安全。
(1)儲油罐、儲罐區防火防爆應按gb50183,gb50074規定。低倍數空氣泡沫滅火系統應按gb50151規定。
(2)儲罐區應保持整潔,防火堤內應無干草,無油污,無可燃物。
(3)儲罐區排水系統應設水封井;排水管在防火堤外應設置閥門;油罐放水時,應有專人監護,及時清除水封井內的殘油。
(4)儲罐區內不應裝設非防爆電氣設備和高壓架空線路。
(5)儲罐區應當按規定設置防火堤,防火堤應保持完好。
(6)儲油罐頂部應無油污,無積水。儲油罐進出油管線、閥門應采取保溫措施。
(7)儲油罐頂的透光孔、檢尺孔蓋、墊片應保持完好,孔蓋應蓋嚴密。量油口應裝有不打火花的金屬墊片。
(8)儲油罐上的呼吸閥、液壓安全閥底座應裝設阻火器。阻火器每季至少檢查一次。
(9)儲油罐進出油管線應裝設韌性軟管補償器。
(10)鋼制儲油罐罐體應設置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接地點沿罐底邊每30m至少設置一處,單罐接地不應少于兩處。
(11)每年春季應全面檢查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測試接地電阻值應符合要求。
(12)浮頂罐的浮船與罐壁之間應用兩根截面積不小于25mm2的軟銅線連接。
(13)儲油罐裝油量應在安全罐位內運行。
(14)當凝油油位高于加熱盤管時,應先用蒸汽立管加熱,待凝油溶化后,再用蒸汽盤管加熱。
(15)不應穿化纖服裝和帶鐵釘的鞋上罐。在罐頂不應開、關非防爆電筒。
(16)儲罐區內油管線動火、清罐作業應執行行業規定。
(17)儲油罐著火,應立即報告,并停止著火油罐的一切作業。組織滅火并適時啟動應急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