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公司安全環保形勢分析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提高中國寰球工程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安全風險管控能力,規范安全環保分析工作內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總部及所屬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對安全環保形勢分析工作的管理。
第二章定義
第三條安全環保形勢分析
安全環保形勢分析是指各單位針對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安全環保風險、安全環保管理薄弱環節等開展的查找問題、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的活動。
第四條安全環保形勢分析會
安全環保形勢分析會是指通過會議的形勢開展安全環保分析工作,旨在及時將安全環保形勢傳達到相關方和相關人員。安全環保形勢分析會分為公司級別、公司所屬單位或項目部級、基層項目組或作業隊級。
第三章職責
第五條公司qhse管理部是安全環保分析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安全環保分析管理制度和要求,負責組織公司級安全環保形勢分析會工作,監督檢查考核各單位安全環保分析組織開展情況。
第六條總部安全環保中心是總部項目安全環保分析的歸口部門,負責制定項目安全環保分析管理制度和要求,負責組織總部項目安全環保形勢分析會工作,監督檢查考核總部項目部安全環保分析組織開展情況。
第七條公司所屬各單位、各項目部安全環保部門是本單位、本項目部的安全環保分析歸口部門,負責制定本單位、本項目部安全環保分析管理制度和要求,負責組織本單位、本項目部安全環保形勢分析會工作,監督檢查考核所屬基層單位及分包商安全環保分析組織開展情況。
第八條各單位第一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環保形勢分析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項目經理是本項目部安全環保形勢分析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貫徹落實集團公司、公司的安全環保形勢分析工作要求。
第四章管理要求
第九條安全環保形勢分析會可以和其他安全環保會議合并召開,可以選擇視頻會議、會議等形式。
第十條公司級安全環保形勢分析會在每季度末或下季度初召開一次,公司所屬單位、總部安全環保中心項目安全環保形勢分析會每季度最后月的25日前召開一次,并在會議結束2個工作日內將 “安全環保形勢分析報告”(模板見附件)報公司qhse管理部。各項目部安全環保形勢分析會每月25日前召開一次,并在會議結束2個工作日內將 “安全環保形勢分析報告”(模板見附件)報上級安全主管部門。
第十一條安全環保形勢分析會應由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生產部門主要負責人、安全環保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及相關分包商和其他相關人員參加會議。
第五章分析內容
第十二條安全環保形勢分析可以從以下方面(可包括但不限于)查找問題:
(一)各類安全環保監督檢查(包括上級部門、業主、監理、自查等安全監督檢查)情況;
(二)集團公司“六條禁令”、“hse管理原則”、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文件要求及相關的hse合同的執行情況;
(三)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
(四)現場設備設施安全運行情況;
(五)員工個人的安全意識及培訓情況;
(六)分包商資質、人員、現場管理、監督檢查、隱患整改及自我約束機制的建立實施等情況;
(七)應急預案編制、培訓、演練,應急設備設施配備檢查情況;
(八)hse管理體系運行情況;
(九)事故、事件、隱患產生的原因和趨勢分析;
(十)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等。
第十三條各單位安全環保形勢分析要客觀、全面、真實,要根據查找出的問題,從多方面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結合本單位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制定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重點。
第十四條下一次安全環保形勢分析要分析上一次安全環保形勢分析制定的整改措施落實完成情況。
第六章獎勵和處罰
第十五條公司對各單位安全環保形勢分析工作進行檢查考核,并按有關規定對安全環保形勢分析深入、整改措施得當、能夠促進安全管理的單位給予獎勵。
第十六條 公司對安全形勢分析不及時、流于形式、不真實反映出自查隱患數量、回避自身管理不足、無分析報告、未制定整改措施的單位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七條 各單位可結合實際需要,制定相關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 本規定由公司qhse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公司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
一、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全法規和公司有關制度,確保安全文明從事研發工作。
二、實驗室是本公司的研發重地。外來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所有實驗室人員有責任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外單位要求參觀實驗室需經市場發展部或辦公室同意,在有關人員陪同下,方可參觀。
三、實驗室出口、走廊是安全通道,任何時候應保持暢通。實驗室配置的滅火器、消防砂、消防水帶等供消防使用,任何部門或個人不能隨便移動或挪作它用。
四、實驗室要保持整潔、安靜,物品擺設要整齊、規范、科學,做好四防、五關、一查(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災害事故;關門、窗,水、電、氣;查儀器設備)。
五、凡新來公司工作的人員(包括研究生、客座人員及所有流動人員),必須由課題組長進行安全保密教育和上崗培訓,使其掌握實驗室安全基本知識,掌握危險化學品的理化性質及安全防范措施,熟悉各項操作技能,方能讓其獨立開展工作。
六、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進行可能發生危險的實驗,在操作時要有防范措施;進行可能發生爆炸的實驗必須在特殊設計的防爆實驗設備內進行,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進行有毒氣或腐蝕性氣體產生的實驗,應在通風柜內進行,應用氣體吸收裝置進行吸收,實驗殘渣、廢液不能亂丟、亂倒。
七、領用劇毒化學品( 指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公安、環境保護、衛生、質檢、交通等部門確定公布的《劇毒化學品目錄》中規定的范圍)必須經過課題組長→研究室 /中心負責人→治安與技安崗位責任人→公司主管副總經理批準,才能領取。并實行“五雙”制度(雙帳、雙鎖、雙人領用、雙人使用、雙人保管)。
八、稀有金屬,必須經課題組長、研究室 /中心負責人同意,方可領用,并指定專人負責,妥善保管。
九、藥品放置要安全有序,嚴格控制存放數量及時間。性質不同的化學危險品不能混合存放,劇毒化學品不能存放在實驗室內,易燃易爆物品同一品種只能限制存放1~2瓶,過量應退器材庫暫存。
十、使用易燃易爆氣體,特別是實驗用的氫氣,必須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嚴禁明火,并防止一切火星的發生。禁止氫氣等易燃易爆氣體存放在實驗室內,應固定存放在獨立房間里。
十一、嚴格執行安全用電制度,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和開關,嚴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險絲。功率在 3千瓦以上的儀器設備,必須經物業部審核同意后,方可安裝使用。要經常檢查用電情況是否正常,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檢修,以防電器事故發生。
十二、離開實驗室時應注意檢查水、電、氣、門窗等是否關好,注意檢查是否有被遺忘的事項、隱患及異常情況。
十三、實驗室發生火情等異常情況,應及時報警并盡可能搶救和撲救,火警電話: 119;物業部電話********;公司保安值班電話********。
十四、各部門要嚴格執行安全責任制,對待各種事故嚴格做到“四不放過 ”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
十五、本管理規定作為員工業績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有關安全工作獎懲辦法,參照《公司安全工作獎懲條例》執行。
十六、本管理規定自至下發之日起執行,由物業部負責解釋。原管理規定與本規定不符之處,按本規定執行。
第3篇 鐵路運輸公司電氣化鐵路作業安全管理規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規則參照國鐵《電氣化鐵路作業安全管理規則》,并結合鐵運公司實際情況,是為保證電氣化鐵路沿線有關人員的電氣化安全和有效地防止觸電傷亡事故而制定。
第二條??? 進入電氣化鐵路區域的所有作業人員,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必須嚴格執行本規則。因管理不善、違章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的站段、科室、部門和責任者,按公司《鐵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則》進行處罰。
第三條??? 公司安全監察部門應做好電氣化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加強電氣化區段的現場檢查和監督,做好對外告知、聯系工作。
第四條??? 新進(公司的)職工必須經過電氣化有關知識的培訓考試合格(考試成績90分以上為合格),方可進入下一步的相關培訓。
第五條??? 各站段、科室每年須認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電氣化安全措施的專門學習培訓和考試;或由公司有關部門統一組織從業人員進行電氣化安全措施的專門學習培訓和考試,考試合格后方準在電氣化區段作業(考試成績90分以上為合格)。
第六條??? 非電氣化區段調入電氣化區段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
第二章?通用安全規則
第七條?? 接觸網通電的十五天前,公司將把通電日期書面通知相關單位,各單位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轉告所屬有關人員,從此開始視為接觸網帶電,所需要的作業,均須按帶電要求辦理。
第八條??? 在接觸網支柱等危險設施、設備及區域,必須規范涂刷或設置“有電危險”、“切勿靠近”、“嚴禁攀登”等警示標志,警示標志應保持完整、清晰,任何人不得在上述地點停留休息。
第九條??? 從業人員在作業中必須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生產用具。絕緣防護用品和生產用具應有專人保管,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如有疑問或不良嚴禁使用,嚴格檢驗檢測制度。絕緣防護用品和生產用具每半年進行檢驗檢測,并建立相應檔案,健全各項記錄。
第十條 ? 在電氣化區段,除專業人員按規定作業外,所有人員和所攜帶的物件、使用的工具與接觸網設備、牽引變電設備和電力機車的帶電部分,必須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離;禁止通過任何物體,如棒條、導線、水流等與上述設備相接觸(接觸網間接帶電作業除外)。
第十五條??? 電氣化區段接觸網未停電、接地的情況下,任何從業人員嚴禁登上各種機車、車輛頂部或站在貨物上進行任何作業,嚴禁翻越車頂通過線路。嚴禁使用水流沖刷機車、車輛上部。
第十六條??? 在距接觸網帶電部分不足2米的建筑物或構建物等設備上作業時,接觸網必須停電,由供電部門驗電和裝設可靠的臨時接地線,并設專人監護方可作業。作業后,供電部門要確認所有工作人員都已進入安全地點,方可通知正式完工,辦理送電手續,嚴禁作業人員再次進入作業點作業。
第十七條??? 發現接觸網絕緣破損或斷線,以及接觸網上掛有線頭、繩索等異物,任何人不得與之接觸,應立即通知相關部門進行處理,在未處理前,須嚴加防護。發現接觸網導線斷落碰地時,必須距斷落碰地的導線 10米以上的距離,防止跨步電壓傷人。
第十八條??? 在接觸網支柱及帶電部分5米以內金屬結構上均需裝設接地線,并做好測試記錄。上部跨越、接近接觸網的天橋、燈橋等,必須設置安全柵網,并做好定期檢查。
第十九條??? 通過電氣化鐵路平交道口的機動車輛、運輸工具裝載的貨物高度(從地面算起,下同)不得超過4.2米和觸動道口限界門的活動橫板或吊鏈。裝載高度超過2米以上的貨物上嚴禁坐人。持有高長物件的行人通過道口時,不準高舉揮動,須將物件保持水平狀態。
供電部門要在道口限界門右側桿上,安設有上述內容的安全提示牌。道口限界門距線路鋼軌外側不少于12米,道口欄桿距線路鋼軌外側部少于4米,欄桿距接觸網帶電部分不少于2米。
第二十條?? 電氣化鐵路及附近地區發生火災,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燃燒物距接觸網帶電部分不足4米又未停電的情況,不得用水或一般滅火器撲滅燃燒物,若用沙土滅火時,應距接觸網2米以上距離。如超過4米以上,在未停電的情況下,可以用水澆,但嚴禁向帶電部分的方向噴射,并保持水流與帶電部分的距離在2米以上。
第三章??? 其他安全規則
第二十一條?? 在電氣化鐵路上,接觸網的各導線及相連部件,均帶有高壓電,因此禁止直接或間接地(通過任何物體,如棒條、導線、水流等)與上述設備接觸。
第4篇 某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和行業有關規定,結合股份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指“事故管理”包含對生產安全傷亡事故、險性事件和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的管理。
生產安全傷亡事故是指在生產經營活動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
險性事件是指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
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是指對重大事故隱患的識別、預防、消除和整改的管理行為。
第三條 對造成人員死亡的事故,劃分四個等級。
1.特別重大事故,指造成 30 人及以上人員死亡的事故;
2.重大事故,指造成 10~29 人死亡的事故;
3.較大事故,指造成 3~9 人死亡的事故;
4.一般事故,指造成 1~2 人死亡的事故。
第四條 險性事件主要包括:
隧道塌方;模板、支架垮塌;支立鋼筋結構倒塌;梁體、提運架梁設備、鋪軌機、起重設備(塔吊、吊車等)傾覆;地下工程施工引起地面沉陷及附著物受損;在施邊坡滑塌;深基坑坍塌;生產、生活區火災;鐵路交通事故;在建鐵路工程溜車;危爆物品丟失、爆炸等。
第五條 重大事故隱患主要指可能導致群傷群亡事故的潛在風險,其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進行整治方能排除。比如季節性施工和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等帶來的風險,如果安全教育不到位,采取措施不合理,管理不作為,容易導致重特大事故發生。
第六條 對發生事故(事件)和重大事故隱患治理不力的單位主管領導,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事故等級,由其上一級單位分別進行處理。
(一)對集團公司、公司主管領導的處理:
1.發生 1 起特別重大事故,撤職;
2.發生 1 起重大事故,免職降為副職,可繼續履行原崗位職責;
3.發生亡人事故,股份公司約談。
4.一年內,發生 3 起一般事故視同 1 起較大事故,2 起較大事故視同 1 起重大事故,1 起重大事故、1 起較大事故、1 起一般事故的疊加視同 1 起特別重大事故。
(二)對工程公司主管領導的處理:
1.發生 1 起重大及以上事故,撤職。
2.一年內發生 1 起較大事故加 1 起險性事件,免職降為副職,可繼續履行原崗位職責。
3.一年內,發生 2 起險性事件視同 1 起一般事故,2 起一般事故視同 1 起較大事故,2 起較大事故視同 1 起重大事故。
(三)對項目部主管領導的處理:
1.發生 1 起較大及以上事故,撤職,并處行政降級。
2.一年內發生 1 起一般事故加 1 起險性事件,免職降為副職,可繼續履行原崗位職責。
3.一年內,2 起重大事故隱患視同發生 1 起險性事件,2 起險性事件視同 1 起一般事故,2 起一般事故視同 1 起較大事故。
4.項目部主動發現、治理、消除的重大事故隱患,不納入對該項目部主管領導進行行政處理的范圍。
(四)對施工隊主管領導的處理:
1.發生 1 起一般及以上事故,撤職。
2.一年內, 2 起重大事故隱患視同發生 1 起險性事件,2 起險性事件視同 1 起一般事故。
3.施工隊主動發現、治理、消除的重大事故隱患,不納入對該施工隊主管領導進行行政處理的范圍
第七條 對發生事故(事件)和重大事故隱患治理不力的單位,實施經濟處罰。
1.對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按每死亡 1 人 200 萬元、每重傷1 人 100 萬元、每輕傷 1 人 50 萬元罰款。由股份公司對集團公司、公司進行處罰。
2.對險性事件,按每起 200~500 萬元罰款。哪一級檢查發現由哪一級負責查處。
3.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不力的,按每起 50~200 萬元罰款。哪一級檢查發現由哪一級負責查處。
工程公司、項目部、施工隊主動發現、治理、消除的重大事故隱患,不納入對該單位進行經濟處罰的范圍。
第八條 對社會影響大和遲報、漏報、謊報或瞞報事故,以及處理事故不力的單位,對其主管領導按提高一個事故等級的標準進行處理,對單位加倍罰款。
第九條 罰款由負責查處單位收繳至本級財務部門,與安全生產費用一并實行專戶管理。
股份公司每年按本級罰款總額的 50%以上用于對沒有發生亡人事故、查處險性事件和重大事故隱患力度大、數量多,以及參與搶險救援的集團公司、公司進行獎勵。
第十條 各級對事故單位和項目部主管領導的處理,均應報股份公司核備。對免職的主管領導,根據事故最終定性和整改情況,經股份公司同意,可恢復原職務。
第十一條 事故的處理由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提出意見,安全生產委員會審定。
第十二條 本規定是對事故單位的經濟處罰及其主管領導的行政處理,如有違紀行為的,按股份公司紀檢監察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三條 各單位應依據本規定,結合企業實際,制定配套實施辦法,并報上一級單位核備。
第十四條 本規定由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規定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2022 年 7 月 26 日印發
第5篇 建設分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實施細則
建設集團分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1.1條 為了加強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樹立企業形象,使企業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化、標準化、科學化和制度化,按照國家、行業、地方及集團公司等現行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定要求,結合分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細則。
第1.2條 本細則在第七分公司范圍內適用。
第二章安全生產目標
安全生產目標:杜絕重大傷亡事故、設備事故、火災事故,減少一般傷害事故,年事故頻率控制在1.5‰以下。
第三章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第七分公司安全生產實行統一領導,逐級負責、分級管理,分公司安全生產組織體系按三級建立,即分公司、項目經理部、班組。具體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附后。
第四章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第4.1條第七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履行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地方等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集團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制度、規定,并作出相應決策。
2、制定分公司年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并負責實施。
3、做好對項目全過程的安全檢查、督促、落實、服務工作。
4、負責安全臺帳,消防臺帳的核查工作。
5、每月組織一次對項目安全生產大檢查,實行獎懲制度,并以簡報形式進行通報,同時實行對項目不定期檢查。
6、參加或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分析及事故處理后的復查工作,并及時提出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7、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的一切行為,有權提出停工要求或立即決定停工,并上報分公司領導。
8、負責工程安全生產有關驗收手續,并督促整改驗收。
9、執行分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實行定期考核并提出獎懲意見。
第4.2條項目部履行職責:
1、嚴格按規范、標準、規定、條例和集團公司、分公司等有關要求,精心組織施工,并自覺接受各級安全管理、監督等部門的檢查督促,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和整改。
2、建立項目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制定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與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將項目安全生產目標分解落實,并組織實施。
3、在開工前,應組織編寫安全生產措施計劃書及打樁、基坑支護、施工用電、外架、井架、塔吊、模板、起重吊裝、文明施工等專項方案,并按有關規定進行審批后實施。
4、組織制定項目安全生產有關管理制度,并予以實施。
5、項目經理定期對項目管理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定期考核,并按有關制度進行獎罰。
6、認真抓好班組自檢、互檢、巡回檢、交接檢以及周檢等工作。
7、認真做好安全臺帳、消防臺帳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及時、準確、真實、齊全。
8、認真對待各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消防、創衛等大檢查工作,對查出的問題必須定人、定時、定措施予以整改至符合要求后,通過分公司驗證、對查出問題不落實整改造成事故隱患或事故者,予以嚴厲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9、文明施工、施工機具、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外架、塔吊、人貨兩用梯等必須嚴格按分公司驗收制度執行。
第五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5.1條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分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實行分公司月檢、重點檢、日常監督檢,項目部周檢、巡回檢、班組自檢、互檢。
2、檢查依據:
國家規范、標準;國家、省、市地等有關建筑業法律、法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消防等管理條例、規定;集團公司、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程序文件,實施辦法及其它有關規定。
3、檢查內容:jgj59-99標準為主,查意識、查紀律、查管理、查隱患,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發現不安全因素和隱患要定人、定時、定措施整改。對重大事故隱患一律先停工后整改,復驗合格后方可復工。
4、檢查組的組成:各級檢查組由主管領導親自主持,保證檢查的權威性。
5、分公司每月一次對項目進行大檢查,組長由生產副經理擔任,工程部等有關人員參加,必要時抽調其它相關人員(專項安全員)參加,分公司安全職能部門不定期經常深入現場,履行檢查監督職能,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6、分公司月檢及日常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事故隱患,以口頭或書面形式(整改單)及時通知項目部進行整改,項目部必須認真對待,并按定人、定時、定措施的'三定'原則立即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及時返回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接到整改回執或整改期限到后必須及時組織復查復驗,對復驗不合格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對屢教不改者,責令停工并處以重罰。
第5.2條安全生產驗收制度:
1、基坑支護按方案實施防護完成后必須經分公司、集團公司組織驗收。
2、文明施工驗收在工程開工二個月內通知分公司、集團公司驗收,如遇特殊情況應書面申請說明原因,但不超過三個月。
3、井架、外架安裝后使用前必須經過分公司驗收合格,履行簽字手續后方可使用。其中外架按三步為一驗收批,井架按搭設施工段為一驗收批。
4、塔吊、人貨兩用梯等大型設備在安裝前必須編制專項方案并經設備管理處主任工程師、分公司主任工程師審批同意后實施。塔吊基礎專項方案必須經集團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5、塔吊、人貨兩用梯的驗收應根據所在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使用驗收手續。
6、支模架搭設驗收按集團公司下發的支模架搭設驗收制度執行。
7、基坑支護、模板工程、文明施工,井架、外架、塔吊、人貨兩用梯、施工機具等驗收前項目必須提交相關完整的驗收資料。
第5.3條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一、獎勵
1、被評為國家級'雙標化'工程項目,獎勵20000元,按合同要求被評為省級'雙標化'工程項目獎勵5000元;合同無要求被評為省級'雙標化'工程項目獎勵8000元;被評為地市級'雙標化'工程項目獎勵3000元;被評為地市級樣板標化獎勵5000元;(以上獎項以項目竣工時最終成績為準,在各縣獲標化的減半獎勵,同時以最高獎項予以獎勵。)
2、分公司
月安全大檢查被評為優良的獎勵500元,在集團公司季度大檢查被評為優良的獎勵1000元,在杭州市安全大檢查中評為優良并通報表揚的工程,獎2000~3000元,在其它各地市及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大檢查中評為優良并通報表揚的獎勵1000~2000元,在省、部級安全大檢查中評為優良并通報表揚的獎勵3000~5000元。
3、對創標化現場有突出貢獻的領導,職能部門及有關人員可酌情分別予以獎勵。
二、處罰
1、井架、外架、塔吊、人貨兩用梯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驗收,擅自使用的一經發現,每次罰款1000元,并責成限期整改。
2、分公司、集團公司安全隱患整改單不按'三定'要求進行整改、回復,每次罰款500元,同一項目二次以上不整改的,給予停工整改并罰款1000元。
3、分公司月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的罰款500元,在集團公司季度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的罰款1000元,在各地、市安全大檢查中評為不合格并通報批評的罰款2000~3000元,在省、部級安全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并通報批評的,罰款3000~5000元。
4、項目發生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罰15000元,發生重大事故,罰3000~5000元/起,發生設備、火災事故視情節輕重罰2000~10000元/起,事故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實加倍罰款。
5、對出現重大傷亡事故及安全事故的項目,由監察室立案查處,觸犯刑法的交司法部門依法查處。
6、已列為分公司創市、區級'雙標化'項目的工程,竣工沒有達到目標的,罰款2000~3000元。
7、項目部不按規定配備安全員,每次罰500元。
8、以上罰款需累計計算,在集團公司檢查中被處以罰款的項目,分公司按規定予以罰款。項目部發生事故而被上級主管部門集團公司處以罰款及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項目部承擔。
第6篇 某制藥公司班后安全管理規定
為保證生產部各單位在班后的安全狀態,排查隱患,保障安全生產,特制訂本規定。生產部各單位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具體內容:
1、 公司各單位必須每天指定安全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水、電、汽及其他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并填寫“班后安全檢查記錄”;
2、 安全負責人若在檢查中發現異常必須立即處理,無法處理時應立即通知當班值班運行人員或班組長處理并解決,無異常后方可離開。如實填寫記錄;
3、 公司定期對各單位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列如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考核。
第7篇 某公司安全問題整改落實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規范xxx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安全問題整改落實管理程序,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確保安全生產可控和在控,結合xx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xx公司生產系統安全問題整改與落實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問題整改落實
第三條xx公司各部門根據xx公司發生的安全問題、現場實際問題均有權力填寫安全問題整改落實通知單。
第四條填寫安全問題整改落實通知單的人員要明確責任單位。
第五條接到安全問題整改落實通知單的部門必須認真落實:
1、全面分析問題產生原因,作為整改落實的依據。
2、制定改進措施,特別是同類和后期工程的防范措施,相關部門要認真研究、調研、考證,制定出可行的改進方案。
3、接到安全問題整改落實通知單的單位須在一周內認真落實,并將通知單填寫完整后反饋至安監部部存檔。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反饋的,相關負責人要提前向安監部部說明情況。
第六條安監部部或其他部門進行現場安全檢查時,提出的要求整改的問題,責任單位應形成會議紀要及時反饋至安監部部,會議紀要內所列需整改事項等同于安全問題整改落實通知單。責任單位須在一周內認真落實,并將整改報告反饋至安監部部存檔。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反饋的,相關負責人要提前向安監部部說明情況。
第三章責任追究
第七條xx公司各級人員發現安全隱患和安全問題必須負起責任,可直接填寫安全問題整改落實通知單或報告安監部部,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程序履行職責,造成安全事故者,將進行責任追究。
第八條無故不按要求整改落實的單位,安監部部將進行嚴厲考核。
第九條無故不按規定時間反饋信息的單位,安監部部將進行嚴厲考核。
第四章考核規定
第十條對違反本辦法或不按要求整改落實安全問題的單位,對責任單位考核1000~2000元,對責任單位負責人和責任人考核500~1000元。
第五章附 則
第十一條本規定由安監部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8篇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一、消防安全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嚴格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做好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國家和職工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為我處創造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認真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切實加強對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單位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負責,成立本單位的防火領導小組,并確定一名負責人主抓消防安全工作。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實施監督,確保本單位的消防安全。
三、按照消防安全工作“十項標準”認真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四、各單位對所屬的防火重點部位,如:倉庫、車庫、機電室、檔案室、財務室、計算機室、制印廠及各工種崗位,要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并明確本崗位的防火責任人。
五、實行三級防火安全檢查制度,即:處月檢查,處屬單位周檢查,班組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六、逐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即:處與各單位簽訂,單位與各班組簽訂,單位有外租房的要與承租人簽訂。做到責任層層落實,各負其責。
七、各單位要成立義務消防隊,防火重點單位按職工總人數的50%組建,一般單位按職工總人數的30%組建,并明確責任和任務。
八、各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各單位防火領導小組在抓好日常防火工作的同時,還要抓好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工作,確保消防器材及設施完好無損。
九、各單位的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等,按要求要擺放整齊,便于取用(有條件的要設置專用玻璃柜,最低也要有防雨、防曬設置),并有專人負責管理。
十、各單位的滅火器要建立臺賬,記錄要詳細,內容要有滅火器的種類、數量、更新日期、有效期及消防設施數目。
十一、各單位配備的滅火器材不準挪為它用或者外借送人,不得無故損壞,否則責任人除賠償損失外,按損失價值的2-5倍處罰。
十二、鉆機搬家時滅火器材的裝運要有專人負責,確保滅火器材的完好,否則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十三、各單位正常使用或損壞報廢的滅火器材,要及時報處保衛科,報告要詳細說明時間、原因等情況。
十四、各單位有責任增加消防設施,有責任維護保養消防設施,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
十五、各單位要全面落實消防安全《十項標準》,把防火工作納入到經營管理之中,做到“五同”、“六到位”即: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同獎懲;意識到位、領導到位、監督管理到位、技術到位、措施到位、落實到位。
十六、處消防監督管理部門在組織消防安全檢查中發現隱患要做好記錄,提出整改意見,并下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重大火災隱患要停產、停業立即整改,整改后經復查驗收達到安全要求的,方可生產或開業。對于不按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對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罰,并通報批評。
十七、各單位生產、生活用火、動火必須按程序報保衛科審批,未經審批的一律不得用火動火,否則對單位領導和責任人進行處罰。
十八、處所有的建筑工程、裝飾工程必須按照消防技術規范進行防火設計,對新建、改擴建生產廠房、物資倉庫、油庫、辦公樓、飯店以及六層以上住宅(含六層)建筑、裝飾工程的設計圖紙必須送集團公司消防部門進行消防審核,未經批準不得施工。五層以下(含五層)的工程建筑由本單位保衛部門進行審核,并報集團公司消防部門備案。接受集團公司消防部門的抽查或復查,工程完工后須經集團公司消防部門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準啟用。
十九、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方負責,但須接受處消防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對查出的防患處消防監管部門有權責令整改或停工整頓。處主管部門在與施工方簽訂合同時要同時明確雙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二十、施工方要按照中平[2022]61號文的要求,在施工前向集團消防管理部門或處消防管理部門上繳消防安全保障金,繳納標準為工程造價在100萬元以下的(含100萬元)上繳5千元至1萬元;工程造價100萬元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上繳1萬元至5萬元;工程造價在1000萬元以上的上繳5萬元至10萬元。工程竣工經檢查驗收合格后全額退還消防安全保障金。但對于施工方消防安全管理不合格仍違章建設施工的,處消防管理部門將扣除消防安全保障金,施工方需另交同等數額的消防安全保障金。
二十一、建設單位在進行大型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和召開設計初審會議時,須通知集團公司消防部門和當地消防監督管理機構參加。施工圖紙在開工前報消防部門審核。
二十二、各單位要嚴格遵守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條例及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對違反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條例及集團公司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處消防部門有權依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二十三、凡違反建筑防火有關規定的,依照《河南省消防條例》第五章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處1萬元-10萬元罰款。
二十四、單位全年無火警、無火災事故,并且防火工作做的扎實,防火制度健全,符合消防安全“十項標準”的單位,處拿出一定數量的資金給予獎勵。
二十五、對發生火災事故的處罰。
1、發生一起損失在1000元以下的火災,對單位責任人罰款200元,對單位罰款1000元。
2、發生一起損失在1000元-10000元之間的火災,對單位責任人罰款300-500元,對單位罰款1000元-10000元。
3、發生一起損失在10000元-50000元之間的火災,對單位責任人罰款600-1000元,對單位罰款10000-50000元。
4、發生一起損失在50000元以上的火災,對單位責任人罰款2000元,對單位罰款100000元。
5、發生火災造成傷亡事故的,按集團公司安全獎懲規定執行,并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單位領導和責任人的行政、法律責任。
6、發生火災五日內不報,加罰應罰金額的10%。
二十六、對各單位的火災罰款由保衛科出具罰款通知,財務科扣款,罰款當月兌現。
二十七、處保衛科負責組織火災事故的調查,要查明起火原因,核定火災損失,并提出處理意見。
二十八、本規定與集團公司規定有抵觸時按集團公司規定執行。
二十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第9篇 長慶油田分公司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規范》q/sy1238—2009的要求,油田公司決定推行工作前安全分析方法,為規范工作前安全分析方法的運行和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工作前安全分析(簡稱jsa)是事先或定期對某項工作任務進行風險評價,并根據評價結果制定和實施相應的控制措施,達到最大限度消除或控制風險的方法。
第三條本管理辦法規定了jsa的管理要求。適用于長慶油田所屬單位生產和施工作業場所所有的現場作業活動。
第二章職?責
第四條 部門職責
安全環保部門組織制定、管理和維護本辦法。并對方法的應用提供咨詢、支持和專項審核。
工藝技術部門負責對本單位jsa實施過程提供工藝技術支持。
生產運行部門負責對本單位jsa實施過程提供生產調度信息支持。
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單位jsa實施過程提供設備、設施方面的技術支持。
人事勞資部門負責組織實施jsa相關人員的培訓。
員工接受工作前安全分析培訓,在生產和施工作業中應用本方法,并參與審核并提出改進建議。
第三章 適用作業范圍
第五條 工作前安全分析應用于下列作業活動:
--新的作業(以前沒有實施過的作業);
--非常規性(臨時)的作業;
--承包商作業;
--改變現有的作業;
--評估現有的作業。
但以下情況不適用jsa,需要用其他專門的方法和程序進行危害分析:
--危害/風險明確且已被清楚了解的工作;
--已經有崗位標準操作程序的工作;
--需要用其他專門的方法進行危害分析的工作;
--與工藝安全管理有關的危害識別和風險控制;
--其他專業領域,如消防安全、人機工程、職業病等。
第四章 工作任務初步審查
第六條 現場作業人員均可提出需要進行jsa的工作任務。jsa管理流程圖參見(附錄 a)。
第七條 基層單位負責人對工作任務進行初步審查,確定工作任務內容,判斷是否需要做jsa。
第八條 若初步審查判斷出的工作任務風險無法接受,則應停止該工作任務,或者重新設定工作任務內容。一般情況下,新工作任務(包括以前沒做過jsa的工作任務)在開始前均應進行jsa,如果該工作任務是低風險活動,并由有勝任能力的人員完成,可不做jsa,但應對工作環境進行分析。初始的jsa 可以作在辦公室以桌面練習的形式進行。其關鍵是jsa 應由熟悉現場作業和設備的、有經驗的人員進行作業前安全分析。
第九條 以前作過分析或已有操作規程的工作任務可以不再進行jsa,但應審查以前jsa或操作規程是否有效,如果存在疑問,應重新進行jsa。
第十條 緊急狀態下的工作任務,如搶修、搶險等,執行應急預案。
第五章 工作前安全分析步驟
第十一條 基層單位負責人制定需要進行jsa的計劃,并指定jsa小組組長,通常是由完成工作任務的班組長擔任,必要時由技術或設備負責人擔任;jsa小組組長根據工作任務確定小組成員,選擇熟悉jsa方法的管理、技術、安全、操作人員組成小組。小組成員應了解工作任務及所在區域環境、設備和相關的操作規程。全程參加人數可根據jsa的需要和目的來確定,一般以3-5人為宜。工作組成員應具備:
-- 接受過jsa方法的培訓,應熟練掌握jsa過程中的相關專業知識;
--了解工作任務、區域環境和設備,并熟悉相關的操作規程;
--具有一定生產、工藝系統實際操作、檢維修經驗;
--具有一定設備操作有關基礎知識和技能,并了解工藝設備設計依據;
--具備一定安全基礎知識以及為完成分析所需的其它相關知識或專業技術。
第十二條 工作組組長應有jsa的經驗,且每次jsa之前應考慮接受選擇和應用的jsa方法的培訓。必要時,其他成員應接受jsa步驟以及方法應用的培訓。
第10篇 現代發電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幾點思考
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電力事業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快速發展。許多現代新型發電公司相繼成立和運營,電力企業的深化改革使原有的生產關系發生了一定的變化和調整。如何適應電力體制改革的要求,在現代電力公司中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對增強整個電力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從思想上提高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認識
安全生產是企業獲得效率、效益的基礎,是保障經濟發展、保障人權、穩定社會的必需。安全生產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首先要保護生產者和人們的生命健康,其次就是保護社會生產力,使之能正常生產;保護生產關系,使股東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電力企業及發電公司是電力生產的主要單位,具有技術密集、專業知識密集、獨立壟斷生產等一系列特點,其安全生產管理更不容忽視。因為電力企業一旦發生安全事故,不但直接威脅到現場工作人員和運行人員的生命和人身安全,而且直接影響到人民生活的正常用電及企事業單位的正常生產,社會影響較大。
現代發電公司的特點是采用新型現代公司制運營模式,固定職工與原來的國營企業相比大大減少。一般都不設立檢修、維護和運行部門,從發電企業所需的幾大專業出發設立專責工程師,涉及到檢修、維護工作時進行外包或雇用。安全管理的大部分工作均在安全質量部門,一般由副總經理分管。各大專業部門的專責工程師的工作量都較大,工作任務煩瑣,許多安全工作可能落不到實處。所以從思想上提高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認識,并且以實際行動將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是現代發電公司各級領導應該重視的首要問題。
電力企業的安全生產有其固有的一部分特性,這是每一位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和每一位電力生產工作者都應該了解的。如果一個企業能夠堅持到了長期的安全生產,那么這個企業一定是正確認識和掌握了安全生產規律,真正做到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真正做到了“以人為本”。因為長期的安全生產不但為企業職工帶來了生活的幸福,而且保證了企業效益和企業的長期發展,維護了整個社會的穩定。
二、對公司進行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建立健全安全責任機制
現代發電公司的人員素質和知識水平都較高,從各級領導到工程師都應該是安全生產管理的責任人。所以應該以對企業干部的要求來要求每一位員工,對公司所以人員進行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的目的是獲得科學的、穩定的、有利于安全生產的決策能力。即自覺執行安全規章制度的能力;在緊急、危險、關鍵時刻能夠正確處置的能力;在各項工作中對影響安全因素的預見能力;在規章制度無明確規定的情況下作出有利于安全生產的決策的能力。上述各種能力的培養和獲得對保障電力企業的安全、穩定、經濟運行意義重大。
這種安全管理能力的全員培養,將是一個長期的、堅持不懈的過程。因為現代發電公司涉及的外包工程和項目較多,對這些外包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只有通過每一位員工的切實可行的逐步落實安全規章、規定和制度,形成一股安全生產的潮流,才能從根本上保證發電公司的安全生產運行。當然,安全生產是各方面長期努力的結果。發電公司只有做到了全員參與的全過程安全生產管理,經過相當長的時間后就能顯示出成效。
另外,還需要建立健全科學完善的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和機制,這是實施和保證安全生產管理的有效途徑。
首先要健全完善強化安全責任機制。從上到下都要有明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要量化、細化、具體化,并要把安全責任制匯編成冊,發到員工手中。其次要健全完善安全責任考核機制。要從現代發電公司的實際出發,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方案。不同級別的領導干部和員工分別由相應的上級部門領導進行考核。對于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要按月度和季度進行??己斯ぷ饕欢ㄒ獔猿止_、公正、公平的原則,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考核面前一視同仁、考核結果要公布于眾,接受監督。
第11篇 某某公司安全生產費用計劃使用管理規定
一、總則
第一條本規定所稱職業健康安全生產費用(以下簡稱安全費用)是指公司按照政府有關規定,專門安排用于完善和改進公司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第二條為加強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管理,進一步規范和確保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投入,保障員工生命和身體健康,嚴格依法安全生產,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以及安監總局、省有關文件,依照《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公司各項安全費用的計劃與使用管理。
二、安全費用使用范圍
第四條公司安全費用專項用于以下范圍
(一)新增、改造、維護安全和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器材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和職業衛生設施);
(二)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重大安全活動、安全生產會議等;
(三)勞動保護用品、崗位保健、防暑降溫費用;
(四)職業危害治理、職業危害檢測評價、監測監控及健康監護支出;
(五)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及維護保養和應急演練支出;防汛排澇、防寒防凍專項支出;
(六)對危險源、事故隱患的評估和整改、監控支出;
(七)消防設施、器材和裝備;
(八)特種作業人員取證及復審、特種作業人員體檢;
(九)特種設備的檢測、安全設施及裝備檢測;
(十)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編制、修訂、發布;
(十一)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標識;
(十二)安全技術措施實施;
(十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
(十四)工傷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
(十五)安全生產獎勵;
(十六)工傷保險費用;
三、安全費用列支標準
第五條公司年度安全費用由以下部分構成
(1)職業危害檢測評價、監測監控及健康監護支出;特種作業人員取證及復審;安全技術措施實施;職工健康體檢;勞動保(防)護用品費用、崗位保健、防暑降溫費用,消防器材,工傷保險費用;
(2)新增、改造、維護安全和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器材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和職業衛生設施);
(3)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重大安全活動、安全生產會議等;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及維護保養和應急演練支出;防汛排澇、防寒防凍專項支出;
(4)對危險源、事故隱患的評估和整改、監控支出;消防設施和裝備;特種設備的檢測、安全設施及裝備檢測;
(5)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編制、修訂、發布;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標識;工傷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特種作業人員體檢。
(6)按人均20元計提獎金在公司成本中列支,用于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安全生產獎勵。
四、管理職責
第六條總經理的職責: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檢查、監督安全投入的落實情況。
第七條生安全環保部職責:負責安全費用??顚S玫墓芾砜己斯ぷ?。負責安全教育、培訓費用的投入和管理。負責防暑降溫用品和藥品費用的投入和管理、消防設施和裝備、業危害檢測評價、監測監控及健康監護、特種作業人員取證及復審、重大安全活動、安全生產會議、特種設備的檢測、安全設施及裝備檢測、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編制、修訂、發布、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標識、報刊雜志、專業資料、工傷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安全法律法規宣傳、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安全生產獎勵、勞動保護用品費用的投入和管理等費用的投入和管理。
第八條辦公室職責:負責工傷保險費用的投入和管理、各類體檢、宣傳報道安全文化建設方面費用的投入和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管理、使用進行維權監督檢查。
第九條生產設備部職責:負責新增、改造、維護安全和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器材(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和職業衛生設施);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及維護保養;防暑降溫、防汛排澇、防寒防凍設備設施;危險源、事故隱患的評估和整改、監控;設備事故處理應急設備等費用的投入和管理。負責引進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安全操作技術編制、培訓教育等費用的管理
五、工作程序
第十條生安全環保部按月申報小勞保計劃,按年申報大勞保計劃,批準后進行領用發放。
第十一條生安全環保部按使用情況申報消防器材計劃,經批準后領用發放。在當月獎金中提取的人均20元根據安全檢查和評價的結果,對職工個人進行獎勵。
第十二條防暑降溫、職業危害檢測評價、監測監控及健康監護、特種作業人員取證及復審、各類體檢、重大安全活動、安全生產會議根據計劃或文件由相關部門進行安排。
第十三條應急救援設備的檢測、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編制、修訂、發布、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標識、報刊雜志、專業資料、工傷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安全法律法規宣傳根據實際需要打專題報告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十四條安全技術措施由生安全環保部根據各單位上報情況或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制定,報總經理批準后列支。
第十五條特種設備安全性能檢驗費用需經安全部門管理人員簽名后,報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第十六條新、改、擴建設項目的“三同時”費用從工程費用中列支。
第十七條根據各類檢查、隱患排查、日常點巡檢中發現的各類需要完善、改造和維護的安全設施或設備,由相關責任單位上報計劃,設備處要優先安排此類問題所需的費用,列入維修費用、備件或材料費用。
第十八條各類安全費用的主管部門都要建立相應的統計臺帳,每月進行統計、分析、評價,每季度將臺帳報生安全環保部,對公司匯總的安全費用進行統計、分析、評價。
六、附則
第十九條各部門都要嚴格規范安全費用管理,對不按照本規定使用、上報安全費用的責任單位,公司將依據《安全生產管理考核規定》對相關責任單位進行考核。
第二十條本規定有生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12篇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中心7月份綜合檢查計劃
一、檢查內容
1、6月份綜合檢查隱患整改情況;
2、各單位安全教育臺賬,如安全會議、安全技術培訓、安全檢查記錄各單位每月自行組織至少開展兩次。勞動保護用品領用臺賬,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
3、各單位的設備管理臺賬,如巡檢、點檢、維修保養、換油、加油、注油,維護保養計劃等。
4、現場生產安全隱患,重點是消防設施、警告警示標志、生產現場安全防護設施、電線線路老化情況;現場設備的安全防護、標識標牌、運行記錄、完好率、利用率的統計、安全操作規程。
5、相關事故應急響應預案是否完善并落實;
6、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情況(備檔),及特殊作業審批相關情況;
7、辦公區域環境衛生、車容車貌、員工儀容儀表、當班工作人員正確使用勞保情況;
8、對生產、交通事故學習情況(存檔資料);
9、涉及到有外包人員工作的單位,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培訓情況和考試等相關安全情況;
10、政府、安全生產中心下發文件學習和執行情況;
11、各單位7月份安全、消防安全自查整改情況;
12、各單位作業證辦理、審批情況(如動火、高空、受限空間作業等)。
13、征求各單位的意見及建議。
14、防暑降溫預防措施。
二、參加檢查人員
安全:z
生產:z
設備:z
三、行程安排
1、2022-07-16(星期一)下午――江北站
2、2022-07-17(星期二)――涪陵礦,龍興
3、2022-07-18(星期三)――賽耀,運道,小南海
4、2022-07-19(星期四)――界石,重鋼站,特奇
注:以上行程安排如因天氣和道路交通情況有變動將及時電話通知
四、檢查要求
1、所有參加檢查人員整齊穿戴工作服、安全帽。
2、參加檢查人員帶好相關資料、器材(照相機)。
3、對各單位的檢查要實事求是、公正公平。
4、各單位要指定相關人員配合檢查。
5、現場檢查完畢后要開檢查交流會。
五、檢查程序(見附表)
安全生產管理中心
2023年7月12日(星期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