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資金管理規定實例
資金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對公司系統內資金使用的監督和管理,加速資金周轉,提高
資金利潤率,保證資金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管理機構
(一)公司設立資金管理部,在財務總監領導下,辦理各二級公司以及公司內
部獨立單位的結算、貸款、外匯調劑和資金管理工作。
(二)結算中心具有管理和服務的雙重職能。與下屬公司在資金管理工作中是
監督與被監督,管理與接受管理的關系,在結算業務中是服務與被服務的客戶關
系。
第三條存款管理
公司內各二級公司除在附近銀行保留一個存款戶,辦理小額零星結算外,必
須在資金部開設存款帳戶,辦理各種結算業務,在資金部的結算量和旬、月末余
額的比例不得低于80%,10萬元以上的大額款項支付必須在資金管理部辦理特殊
情況需專題報告,經批準同意后,方可保留其他銀行結算業務。
第四條借款和擔保業務管理
(一)借款和擔保限額。集團內各二級公司應在每年年初根據董事會下達的利
潤任務編制資金計劃,報資金管理部,資金管理部根據公司的年度任務,經營民
展規劃,資金來源以及各二級的資金效益狀況進行綜合平衡后,編制總公司及二
級公司定額借款,全部借款的最高限額以及為二級公司信用擔保的最高限額,報
董事會審批后下達執行。
年度中,資金管理部將嚴格按照限額計劃控制各二級公司借款規模,如因經
營發展,貸款或擔保超限額的,應專題報告說明資金超限額的原因,以及新增資
金的投向、投量和使用效益,經資金管理部審查核實后,提出意見,報財委、董
事會審批追加。
(二)集團內借款的審批。凡集團內借款金額在300萬元(含300萬元,外幣
按記帳匯率折算,下同)以內的,由資金管理部審查同意后,報財務總監審批;
借款金額在300萬元以上的,由資金管理部審查,財務總監加簽同意后報董事長
審批。
(三)擔保的審批。各二級公司向銀行借款需要總公司擔保時,擔保額在300
萬元以下的由財務總監審批,擔保額在300萬-2000萬元的,由財務總監核準,董
事長審批。擔保額在2000萬元以上的,一律由財委加簽后報董事長審批,并經
董事長辦公會議通過。借款擔保審批后,由資金部辦理具體手續。對外擔保,由
資金部審核,財務總監和總裁加簽后報董事長審批。
第五條其他業務的審批
(一)領用空白支票。在資金部辦理結算業務的企業,可以向資金部領用空白
支票,每次領用張數不超5張,每張空白支票限額不超過5萬元,由資金部辦理,
領用空白支票時,必須在資金部有充足的存款。
(二)外匯調劑。集團內各二級公司的外匯調劑由資金部統一辦理,特殊情況
需自行調劑的,一律報財務審批,審批同意后,方可自行辦理。
(三)利息的減免。凡需要減免集團內借款利息,金額在5000元以內的,由
資金部審查同意,報財委審批,金額超過5000元,必須落實彌補渠道,并經分
管副總經理加簽后,報財委審批。
第六條資金管理和檢查
資金部以資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動性為中心,定期開展以下資金檢查和
管理工作,并根據檢查情況,定期向財委、總經理、董事長專題報告。
(一)定期檢查各二級公司的現金庫存狀況。
(二)定期檢查各二級公司的資金部的結算情況。
(三)定期檢查各二級公司在銀行存款和在資金部存款的對帳工作。
(四)對二級公司在資金部匯出的10萬元以上大額款項進行跟蹤檢查或抽
查。
第七條統計報表
各二級公司必須在旬后一日內向資金部報送旬末在銀行存款、借款、結算業
務統計表,資金部匯總后于旬后2日內報財委、總經理、董事長。
資金部要及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并且每兩天向財務總監及副總監報一次存款余額表。
第2篇 地產置業資金管理權限規定
1、目的
本管理文件規范了公司資金管理的業務授權,以使公司內部各級管理人員在其職權范圍內明確有關部門職責,根據既定的權限及有關職責執行各項資金業務。
2、適用范圍
2.1本程序適用于本公司所有資金管理的業務活動。
2.2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及下屬子公司。
3、管理權限
3.1銀行賬戶管理權限
3.1.1銀行賬戶的管理由公司總部財務部統一規劃、集中控制、分類管理。
3.1.2公司總部財務部具體負責公司銀行賬戶的開立、撤銷及各控股子公司銀行賬戶開立、撤銷的規劃、審批、檢查及考核工作;下屬各控股子公司的財務部門根據公司總部財務部的安排,對本公司銀行賬戶的使用情況按不同類別進行日常管理,并接受公司總部財務部的統一調度、檢查和考核。
3.1.3公司總部和各控股子公司銀行賬戶開立、撤銷的審批權人為財務總監。
3.2對外融資管理權限
3.2.1**置業總部統一安排對外融資,并由總部財務部負責制訂實施方案并進行實施管理。
3.2.2公司《資本性籌資計劃報告》的最終審批權人為股東大會。
3.2.3公司總部和各控股子公司的年度貸款總額由總裁辦公會核定批準。
3.2.4公司總部和各控股子公司的《信貸業務申請書》、《貸款展期申請書》均需通過財務總監的審批,上述文件簽署權人為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3.2.5公司總部和各控股子公司所有銀行貸款申請報告以及貸款展期申請報告,需由財務總監和總裁審批簽字。
3.2.6貸款合同以及貸款展期協議的簽署權人為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3.3擔保抵押管理權限
3.3.1**置業統一安排對外擔保。
3.3.2公司財務部是擔保批準的辦理機構。
3.3.3公司對外出具擔保,應由財務部嚴格審查被擔保單位的償債能力和信用程度,由公司總裁和財務總監雙簽批準。對非控股公司的擔保申請,必須經董事會批準。
3.3.4公司為控股子公司對外出具擔保,可出具貸款金額的全額擔保;公司為參股子公司對外出具擔保,原則上出具貸款金額的擔保比例不超過公司的參股比例;原則上不對系統外的公司提供對外擔保。
3.3.5《擔保合同》或《抵押合同》一經簽發,不得擅自修改變更。保證期間,申請人和受益人因主合同發生變更需要修改《擔保合同》或《抵押合同》的,應在事先征得**置業書面同意。
3.4內部資金融通管理權限
3.4.1**置業總部統一安排內部資金調劑,并由總部財務部負責制訂實施方案并進行實施管理。
3.4.2內部資金的融通及調動的審批權人為財務總監和總裁,所有的內部資金融通申請報告需由財務總監和總裁審批簽字。
3.4.3財務管理協議的簽署權人為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3.5對外付款結算管理權限
3.51**置業對外付款結算按業務類、非業務類付款結算以及各業務類別進行資金付款的權限控制。
3.52母公司對外付款結算的最高審批權人為總裁,計劃外付款申請必須經過總裁辦公會審議通過。
3.52子公司對外付款結算的最高審批權人為母公司財務總監,子公司的業務類對外付款,單筆金額在50萬以上的,以及計劃外付款申請,必須經母公司財務總監審批同意。
3.53預算管理員以月度資金計劃為依據審核各類付款申請,嚴格控制計劃外付款,申請付款部門對計劃外付款必須提交《計劃外付款申請說明》。
3.6現金借款及報銷管理權限
3.61現金借款經各借款經辦人部門經理及財務部經理審批,可辦理現金借款。
3.62 費用報銷嚴格按預算及資金計劃進行管理。超計劃的費用報銷須經分管副總和財務總監審批。
3.7備用金管理權限
3.71**置業各業務部門是否采用備用金形式進行管理,須經財務總監核定。
3.72使用備用金的業務部門或項目,業務部經理或項目經理為備用金使用和管理的責任人,統一管理備用金的日常使用。
3.73備用金費用報銷嚴格按預算及資金計劃進行管理。超計劃的費用報銷須經分管副總和財務總監審批。
3.8票據管理權限
3.81支票的管理由財務部按財務制度嚴格控制,任何借款性質的支票領用必須經申領部門的部門經理、分管副總和總經理分別審批。
3.82領用支票的報銷嚴格按預算及資金計劃進行管理。超計劃的費用報銷須經總裁辦公會審議通過。
第3篇 投資公司資金財務部支票印鑒密碼器管理規定
城建投資公司資金財務部支票、印鑒、密碼器管理規定
根據會計法及會計規范相關規定,為確保公司資金安全,規范支票、印鑒、密碼器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一、范圍:
1、財務印鑒:財務章(****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法人章(李國華)
2、支票:現金支票、轉賬支票
3、密碼器:**銀行密碼支付器
二、保管:
1、財務章由公司資金財務部負責人保管。
2、法人章、支票、密碼器由公司出納保管。
三、使用:
1、出納根據簽批手續完整的單據填寫支票,填寫支票支付密碼,蓋法人章,并在支票使用簿中逐筆進行登記。
2、財務負責人審核支票無誤后蓋公司財務章。
3、支票領用人在支票使用簿及支票票根上簽字后方可付出支票。
4、如果財務部其中一人外出,必須將財務章或法人章交到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人處,此時原則上不支付各種款項,緊急情況需要簽發支票,可以通過電話委托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人代蓋章。
5、公司其他部門需要使用財務印鑒,必須填寫公章使用申請單,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才能使用。
6、公司財務印鑒原則上不能帶出公司,特殊情況需要外帶使用,必須填寫公章使用申請單,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才能借出,且當日必須歸還。
九、本規定從20**年9月1日起執行。
第4篇 企業公司資金管理規定
公司(企業)資金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對公司系統內資金使用的監督和管理,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利潤率,保證資金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管理機構
(一)公司設立資金管理部,在財務總監領導下,辦理各二級公司以及公司內部獨立單位的結算、貸款、外匯調劑和資金管理工作。
(二)結算中心具有管理和服務的雙重職能。與下屬公司在資金管理工作中是監督與被監督,管理與接受管理的關系,在結算業務中是服務與被服務的客戶關系。
第三條 存款管理
公司內各二級公司除在附近銀行保留一個存款戶,辦理小額零星結算外,必須在資金部開設存款帳戶,辦理各種結算業務,在資金部的結算量和旬、月末余額的比例不得低于80%,10萬元以上的大額款項支付必須在資金管理部辦理特殊情況需專題報告,經批準同意后,方可保留其他銀行結算業務。
第四條 借款和擔保業務管理
(一)借款和擔保限額。集團內各二級公司應在每年年初根據董事會下達的利潤任務編制資金計劃,報資金管理部,資金管理部根據公司的年度任務,經營民展規劃,資金來源以及各二級的資金效益狀況進行綜合平?后,編制總公司及二級公司定額借款,全部借款的最高限額以及為二級公司信用擔保的最高限額,報董事會審批后下達執行。
年度中,資金管理部將嚴格按照限額計劃控制各二級公司借款規模,如因經營發展,貸款或擔保超限額的,應專題報告說明資金超限額的原因,以及新增資金的投向、投量和使用效益,經資金管理部審查核實后,提出意見,報財委、董事會審批追加。
(二)集團內借款的審批。凡集團內借款金額在300萬元(含300萬元,外幣按記帳匯率折算,下同)以內的,由資金管理部審查同意后,報財務總監審批;借款金額在300萬元以上的,由資金管理部審查,財務總監加簽同意后報董事長審批。
(三)擔保的審批。各二級公司向銀行借款需要總公司擔保時,擔保額在300萬元以下的由財務總監審批,擔保額在300-2000萬元的,由財務總監核準,董事長審批。擔保額在2000萬元以上的,一律由財委加簽后報董事長審批,并經董事長辦公會議通過。借款擔保審批后,由資金部辦理具體手續。對外擔保,由資金部審核,財務總監和總裁加簽后報董事長審批。
第五條 其他業務的審批
(一)領用空白支票。在資金部辦理結算業務的企業,可以向資金部領用空白支票,每次領用張數不超5張,每張空白支票限額不超過5萬元,由資金部辦理,領用空白支票時,必須在資金部有充足的存款。
(二)外匯調劑。集團內各二級公司的外匯調劑由資金部統一辦理,特殊情況需自行調劑的,一律報財務審批,審批同意后,方可自行辦理。
(三)利息的減免。凡需要減免集團內借款利息,金額在5000元以內的,由資金部審查同意,報財委審批,金額超過5000元,必須落實彌補渠道,并經分管副總經理加簽后,報財委審批。
第六條 資金管理和檢查
資金部以資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動性為中心,定期開展以下資金檢查和管理工作,并根據檢查情況,定期向財委、總經理、董事長專題報告。
(一)定期檢查各二級公司的現金庫存狀況。
(二)定期檢查各二級公司的資金部的結算情況。
(三)定期檢查各二級公司在銀行存款和在資金部存款的對帳工作。
(四)對二級公司在資金部匯出的10萬元以上大額款項進行跟蹤檢查或抽查。
第七條 統計報表
各二級公司必須在旬后一日內向資金部報送旬末在銀行存款、借款、結算業務統計表,資金部匯總后于旬后2日內報財委、總經理、董事長。
資金部要及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并且每兩天向財務總監及副總監報一次存款余額表。
說明:
一、審批權限公三類:
1.審核:指管理部門及主管領導對該項開支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見。
2.審批:指有關領導經參考“審核”的意見后進行批準,個別重大事項,還需經董事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
3.核準:指財務主管根據財務管理制度對已審批的支付款項從單據和數量上加以核準并備案。
二、審批順序:
先下級,后上級;先定性審批,后集中標準;先經業務線、行政線有 關部門,后報財務線(按表中所標號的順序即可)。若遇有關核人員出差在外,可由其授權人代核、代批,但事后必須請有關人員追認。
三、董事會各“委”主任在其業務范圍內行使副總權限。
第5篇 餐飲業貨幣資金管理規定范本
餐飲業會計實務:餐飲業貨幣資金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實現貨幣資金的統一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規定所指貨幣資金指公司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所屬各實體、部門。
各實體負責人對本實體貨幣資金的安全負責。
公司貨幣資金支出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否則一律不允許支付。實體貨幣資金經公司總經理授權實體總經理,經實體總經理批準,在授權范圍內可支付。
公司按以下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
(一)申請:公司部門或個人用款時,應提前填寫借款單,注明借款事由、金額等內容,并附相關證明。
審批:由公司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
復核:由公司財務經理復核。
辦理支付:出納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借款單辦理支付,并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第七條 現金管理規定
(一)、現金的使用范圍:
工資、津貼;
個人勞務報酬;
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及其他物資的價款;
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1000 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中國人民銀行同意的其他必要的現金支出。
核定庫存現金
庫存現金是為保證各店日常零星支出,按規定允許各店留存的現金的最高數額。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各店核定的庫存現金最高限額如下:
公司: 15000 元
1 公司: 5000 元
2 公司: 3000 元
各店財務應嚴格執行此規定,公司財務部將不定期進行抽查,如發現違規行為分別對店總、駐店財務負責人、出納員處以 200 元、 100 元、 200 元的罰款。
(三)現金支出的規定
1 、公司采購部正常的市內原材料采購,借支現金在 20000 元以下的,部門經理簽字后,報請總經理和財務經理簽字辦理;市外原材料采購 30000 元以內簽批手續相同,超此標準,需報請董事長簽批。
2、采購部除以上現金采購外,其他物品采購借款一律不得超過1000元。
3、其他部門及各店的零星開支需預支現金,500元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或店總批準后,由財務部經理簽字辦理;500—2000元增加公司總經理的簽批;超2000元需報請董事長批準。經辦人五天內必須憑發票辦理必要的沖銷入帳手續,五天內不報銷者,每推遲一天罰款50元。
4、借款出差的人員回公司后,五天內(以返城車票時間為準)應及時到財務部報帳,每推遲一天罰款50元,經辦人若有欠款,財務部有權在當月的工資中扣回。
5、前次借款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次借款。
6、本公司職工非經董事長批準一律不準從財務上借款,否則給予店總、出納和駐店會計主管各100元的罰款。
第6篇 某某房地產公司資金使用支出管理規定
某房地產公司資金使用支出的管理規定
為合理使用分配資金,規范資金的支出撥付手續,確保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凡經公司審批后的資金計劃系屬劃撥、支付資金的依據。財務部根據公司資金的情況,調劑分配資金的使用及嚴格執行資金計劃。對計劃外的資金支出(工程款壹萬元以上,費用支出壹仟元以上的)須總經理審批。
二、有關資金支出、撥付的報批程序和要求:
1、工程項目付款
a、申請首次付款的工程項目,需將有關合同轉交財務部門,并根據合同內容填寫付款申請單。在合同執行中發生內容變更時,須及時將變更的合同轉交財務部。對未簽署的合同及未經財務部確認變更的合同,財務部門有權不予以支付合同款項。
b、申請支付計劃內工程項目進度款時,由工程部經辦人員根據對方單位申請理由和合同簽定依據,按要求填寫付款申請單,工程部長根據合同審核進度并簽署意見;預算部根據工程進度對工程造價進行審定;對較大數額的工程付款同時還需工程監理和總工程師進行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審核確認,報經項目經理審批后辦理付款。
c、申請結算工程尾款時,工程部經辦人員按上述程序辦理付款申請外,應有相關聯部門簽署意見(如涉及到由物業公司接手的工程項目應經物業公司簽署),同時財務部門要求對方單位出具加蓋公章的工程款項結清證明。否則,財務部門有權不予辦理付款。
d、支付每筆工程款時,收款單位應同時出具與簽署工程合同單位名稱相同,內容相符的工程款發票。
e、支付首筆購銷合同訂貨款時,對方單位須出具符合稅務要求的收款收據或銷貨發票;當購進材料或物品到場時,對方單位應根據到貨清單驗收情況出具符合要求的購銷發票,否則,財務部門有權不予支付后續款項。
f、申請付款經辦人員原則上不代領對方單位款項,由對方單位經辦人員持付款手續直接簽字辦理領款。
g、對于已簽合同的工程付款和購貨付款,財務部門需按合同單位簽署支票的收款單位,原則不予以簽署空白收款單位的支票。
2、廣告費及經營費用支出的報批要求
a、申請支付廣告費時,經營部應根據簽署的合同或有關文件規定,提供雙方確認無誤的廣告發布明細并填寫付款申請單按程序報批申請付款,同時提供與合同相符的廣告專業發票。
b、申請支付經營相關費用時,經營部應根據簽署的合同和有關文件規定,確認對方履行相關義務情況,填寫付款申請單按程序報批申請付款,并及時提供符合財務要求的發票。
c、在相關合同內容的變更時,應及時將變更的合同或相關資料提交財務部,同時將原合同收回廢止。在相關合同終止時,應及時與對方單位辦理合同終止手續轉交財務部門,否則財務部有權拒絕支付合同款項。
3、行政費用等支出的報批要求
a、申請部門經辦人員根據部門資金計劃按要求填寫付款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簽署后報主管經理審批后辦理付款;申請計劃外付款應報總經理簽字后辦理付款。
b、申請購置公司資產付款時,應同時出具經辦部門匯同資產部和相關部門驗收合格、調撥入庫后填寫的入庫單,方可辦理結清余款。
c、申請批量購置日用物品時,應同時出具填寫齊全、金額相符的出庫領用單;申請支付公司簽單掛帳支出時,須同時出具經審核收回的簽單掛帳明細。
d、申請旅差費需出差人持已審批的出差審批單辦理領款。
e、申請報銷招待費需經辦人及項目經理簽批,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支付、報銷。
f、請款經辦人員應取得正規的業務發票,并在5日內將按規定簽署后的發票返回財務部,否則將不予辦理再次付款。
三、財務部門付款時,原則不得簽發空白支票或應對方要求隨意更改支票的收款人。如確有特殊情況,須由經辦人員申請,有關領導簽字同意,并由對方單位出具加蓋公章的相應證明。
四、財務部門應遵守現金管理規定,根據業務內容及情況對超出現金規定(100元以上)的支出,原則以支票支付。對外資金往來、結算,原則上本地采用支票結算方式,異地采用匯票結算方式,若需現金結算須經總經理批準和財務部的審核。否則財務部有權不予支付。
五、對任何不符合財務規定的其它支出,財務部有權拒絕支付。
六、本規定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七、本規定自通過之日起執行。
第7篇 酒店資金管理規定
某酒店資金管理規定
(一)流動資金管理規定:
1、管理原則為以較少的占用資金,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嚴格控制庫存商品,減少占用流動資金;
2、加快流動資金周轉,擴大經營。收款和應收款結算要及時,防止爛帳出現。
(二)固定資產管理規定:
1、控制固定資產渠道,增加固定資產要經董事審批;
2、酒店增建、改造、維修或重新裝修,由行政辦作預算上報董事會審批決定后執行。
(三)貨幣資金管理規定:
1、現金管理規定每天備用金額度,超額部分現金當天存入銀行;
2、執行酒店有關現金收付手續和規定;
3、各部門當天收入現金,應當天交回酒店有關人員保管;
4、銀行存款按酒店規定手續辦理送存,填制記帳憑證入帳。銀行提款按酒店規定手續辦理提款,填制記帳憑證入帳。銀行存款帳戶,不準外單位或個人借用,出納不準發出全空白支票。
(四)費用管理規定:
1、酒店必須給各部門規定每月、季度、年度費用控制金額,各部門必須嚴格按酒店規定費用額運作;
2、酒店要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范圍、審批權限和報銷制度。(旅差費、誤餐費、手提電話費、司機補助等);
3、其它津貼要有規定,如外出人員津貼、加班工資;
4、宣傳廣告費每年規定金額,作使用計劃安排報董事會批準;
5、辦公用品應堅持以節約為原則,各部門按月領用,容易比較。
6、財務部協助各部門對每月之客人用品、消耗品及印刷品等根據各營業點之收入情況,出租房數、消費人數作分析比較,有效地控制開支。對各部門人力資源之編制與收入、出租房數、消費人數作出分析比較,因應生意之變化作出相對之調整。
(五)成本管理規定:
1、酒店要給各營業部門定出合理的成本百分率;
2、各營業部門要按酒店要求嚴格控制經營成本;
3、成本部經理每月向財務總監交酒店營業部門的經營成本報表,報表制定必須準確、真實;
4、成本部經理每月要對酒店的經營成本作分析,提供合理化建議;
5、嚴格控制各部門的報損報廢率,提倡損壞或報廢物資轉其它部門使用。
(六)物資采購程序和急需物資采購程序的規定:
1、物資采購程序規定:
定型物資及計劃內請購程序,應由倉管部根據物料庫存的最低儲備量情況,用書面填寫請購單一式四聯,及時向采購部門提出請購。采購部經理接到向財務總監報告,財務總監審批后再報總經理審批。采購經理接到總經理審批后,一份交部門存查,一份交倉管存查,一份交采購員采購,一份自己存查,控制采購進度。
2、急需物資采購程序:
非定型及計劃外物資的請購程序,應由使用部門根據營業上的需要,提出急需購買物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并說明此物品是一次性使用還是今后長期使用情況。填寫請購單一式四聯,由部門經理簽名認可,報財務總監審批,再送總經理審批。采購部經理接到總經理審批后,發回一份使用部門存查,一份交倉管作為貨到驗收依據,一份財務總監存查,一份自己存查,控制采購進度。
第8篇 房地產財務貨幣資金管理規定
***房地產財務部控制準則
貨幣資金管理規定
一、目的
通過加強貨幣資金管理,保證貨幣資金業務工作的合理開展。
二、適用范圍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貨幣資金的管理。
三、批準和解釋
★本規定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裁批準后生效;
★本規定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四、內容
(一)現金管理
1.本規定所稱的現金是指存于公司財務部門,用于日常零星開支的現鈔。
(1)職工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動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5)總經理批準的其他支出。
2.凡是不屬于現金結算范圍的,應通過銀行進行轉帳結算。
3.公司的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過此限額的部分,應在當日送存銀行。
4.公司的現金收支業務由財務部門的現金出納辦理。
5.出納人員在辦理現金收入,支出業務,要取得或填制合理、合法的憑據,單證。出納人員每日應及時地登記現金日記帳。
6.會計人員應根據出納人員提供的原始憑證,登記現金收款、付款憑證,并據以登記現金總帳。
7.出納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時,應當在取款憑證上寫明具體用途,并由財務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后,并交開戶銀行審核。
8.出納人員不得從本單位的現金收入中坐支現金。所得現金收入應于當日送存銀行。
9.財務部門應由會計主管檢查現金日記賬與現金總賬,并核對是否相符。
10.財務部門應定期進行現金盤點。
11.內部審計人員可以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突擊盤點。
12.現金盤點后,應及時編制現金盤點報表,列明現金賬面余額、現金實際余額,差異額及其原因。對無法確定原因的差異,應及時報告財務部門負責人。
(二)銀行存款管理
1.本規定所稱的銀行存款是公司存入銀行的各種存款。
2.公司的一切款項,都必須當日解交銀行;一切支出,除規定可用現金支付以外,都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
3.支票、匯票:出納依據付款憑證開出支票和匯票,支票必須填全日期、金額、收款單位及用途,收款單位必須與簽定合同及提供發票單位相一致。原則上本公司人員不得代領、代轉支票,外單位人員領取支票時,必須攜帶單位章或單位介紹信及個人身份證蓋于支票頭背面或于支票頭簽名。
4.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發生的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結出余額。月份終了,公司賬面余額與銀行對帳單余額之間如有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進行處理,并按月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調節相符。
(三)其他貨幣資金管理
1.本規定所稱其他貨幣資金是指公司的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
2.外埠存款,是指公司到外地進行臨時或零星采購時,匯往采購地銀行開立采購專戶的款項,將多余的款項及時轉回當地銀行。
3.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如有借方余額反映公司實際持有的其他貨幣資金。
4.企業應設置“應收票據備查簿”,逐筆登記每一應收票據的種類、號數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額、交易合同號和付款人、承兌人、背書人的姓名或單位名稱、到期日期和利率、貼現率和貼現凈額,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額等資料,應收票據到期結清票款后,應在備查簿內逐筆注銷。
版次:A/02/2KHREC/CW-017
第9篇 公司資金管理規定
資金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對公司系統內資金使用的監督和管理,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利潤率,保證資金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管理機構
(一)公司設立資金管理部,在財務總監領導下,辦理各二級公司以及公司內部獨立單位的結算、貸款、外匯調劑和資金管理工作。
(二)結算中心具有管理和服務的雙重職能。與下屬公司在資金管理工作中是監督與被監督,管理與接受管理的關系,在結算業務中是服務與被服務的客戶關系。
第三條存款管理
公司內各二級公司除在附近銀行保留一個存款戶,辦理小額零星結算外,必須在資金部開設存款帳戶,辦理各種結算業務,在資金部的結算量和旬、月末余額的比例不得低于80%,10萬元以上的大額款項支付必須在資金管理部辦理特殊情況需專題報告,經批準同意后,方可保留其他銀行結算業務。
第四條借款和擔保業務管理
(一)借款和擔保限額。集團內各二級公司應在每年年初根據董事會下達的利潤任務編制資金計劃,報資金管理部,資金管理部根據公司的年度任務,經營民展規劃,資金來源以及各二級的資金效益狀況進行綜合平衡后,編制總公司及二級公司定額借款,全部借款的最高限額以及為二級公司信用擔保的最高限額,報董事會審批后下達執行。
年度中,資金管理部將嚴格按照限額計劃控制各二級公司借款規模,如因經營發展,貸款或擔保超限額的,應專題報告說明資金超限額的原因,以及新增資金的投向、投量和使用效益,經資金管理部審查核實后,提出意見,報財委、董事會審批追加。
(二)集團內借款的審批。凡集團內借款金額在300萬元(含300萬元,外幣按記帳匯率折算,下同)以內的,由資金管理部審查同意后,報財務總監審批;借款金額在300萬元以上的,由資金管理部審查,財務總監加簽同意后報董事長審批。
(三)擔保的審批。各二級公司向銀行借款需要總公司擔保時,擔保額在300萬元以下的由財務總監審批,擔保額在300-2000萬元的,由財務總監核準,董事長審批。擔保額在2000萬元以上的,一律由財委加簽后報董事長審批,并經董事長辦公會議通過。借款擔保審批后,由資金部辦理具體手續。對外擔保,由資金部審核,財務總監和總裁加簽后報董事長審批。
第五條其他業務的審批
(一)領用空白支票。在資金部辦理結算業務的企業,可以向資金部領用空白支票,每次領用張數不超5張,每張空白支票限額不超過5萬元,由資金部辦理,領用空白支票時,必須在資金部有充足的存款。
(二)外匯調劑。集團內各二級公司的外匯調劑由資金部統一辦理,特殊情況需自行調劑的,一律報財務審批,審批同意后,方可自行辦理。
(三)利息的減免。凡需要減免集團內借款利息,金額在5000元以內的,由資金部審查同意,報財委審批,金額超過5000元,必須落實彌補渠道,并經分管副總經理加簽后,報財委審批。
第六條資金管理和檢查
資金部以資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動性為中心,定期開展以下資金檢查和管理工作,并根據檢查情況,定期向財委、總經理、董事長專題報告。
(一)定期檢查各二級公司的現金庫存狀況。
(二)定期檢查各二級公司的資金部的結算情況。
(三)定期檢查各二級公司在銀行存款和在資金部存款的對帳工作。
(四)對二級公司在資金部匯出的10萬元以上大額款項進行跟蹤檢查或抽查。
第七條統計報表
各二級公司必須在旬后一日內向資金部報送旬末在銀行存款、借款、結算業務統計表,資金部匯總后于旬后2日內報財委、總經理、董事長。
資金部要及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并且每兩天向財務總監及副總監報一次存款余額表。
說明:
一、審批權限分三類:
1.審核:指管理部門及主管領導對該項開支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見。
2.審批:指有關領導經參考“審核“的意見后進行批準,個別重大事項,還需經董事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
3.核準:指財務主管根據財務管理制度對已審批的支付款項從單據和數量上加以核準并備案。
二、審批順序:
先下級,后上級;先定性審批,后集中標準;先經業務線、行政線有關部門,后報財務線(按表中所標號的順序即可)。若遇有關核人員出差在外,可由其授權人代核、代批,但事后必須請有關人員追認。
三、董事會各“委“主任在其業務范圍內行使副總權限。
第10篇 房屋本體維修資金管理規定辦法
1.本體維修資金屬各樓宇物業業主共有資產,以每棟房屋為單位,由該棟房屋的所有業主按合同各自房屋的建筑面積分擔和享有。
2.業主自該棟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保修期滿后的第一個月起按月向管理處繳交本體維修資金,業主發生變更時所交的本體維修資金不作退還。
3.本體維修資金用于房屋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具體包括:
3.1房屋的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屋蓋、梁、柱、墻體等)抗震結構部位(包括構造柱、梁、墻等),外墻面、樓梯面、樓梯間、公共通道、門廳、屋面、本體共用排煙管(道),電梯、公共水池、加壓水泵、本體上下水管道,消防設施、機電設備、公共天線、共用防盜監控設施等。
4.本體維修資金的30%用于房屋本體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和零星小修,70%用于房屋本體共用部位中修以上的維護工程。
5.本體維修資金遵循'專款專用'的原則,以房屋本體每棟為單位設立專用賬號存放本物業的本體資金帳內。
6.房屋本體的日常維修和零星小修金額1000元以下的由管理處主任簽名后支付,中修以上維修工程或維修金額在1000元以上時,需業主委員會或該棟房屋50%以上業主書面同意方可支付。
7.房屋共用部位的大、中、小修標準,執行國家的有關規定,當小區本體維修資金不夠支出時,經業主委員會決定,由全體業主分攤,單棟房屋本體維修資金不夠支出時,經業委會或該棟50%以上業主書面同意,由該棟各業主按規定分攤。
8.中修以上維修工程,管理處應向業委會提交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并審議通過。業委會應在收到管理處的計劃后15日內做出答復,急修工程應在7日內做出答復,業委會逾期視為同意。若業委會或該棟房屋50%以上業主不同意使用本體維修資金,管理處認為有充足理由使用,可由物業公司提出申請,經區住宅管理部門核準后實施。
9.本體維修資金的收支情況由管理處每3個月公布一次,并接受有關部門和業主的監督、質詢。
10.經業委會或所維修養護的單棟房屋50%以上業主同意,日常小修可以超出本規定的本體資金比例。
11.附表
11.1《房屋完好率統計表》
11.2《房屋設施零星小修記錄表》
11.3《房屋設施維修養護記錄表》
11.4《房屋設施維修養護計劃表》
11.5《房屋中(大)修工程計劃表》
11.6《房屋本體維修資金使用情況匯報表》
11.7《房屋本體維修資金臺帳》
第11篇 協議拖欠工程款資金籌措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對公司協議拖欠工程款工程資金的籌措管理,進一步明確公司與項目經理部債、權、利關系,確保工程項目生產經營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1)公司承接的協議拖欠工程款工程中標后,經營部門應及時簽訂承發包經濟合同及補充條款,明確承諾協議拖欠工程款工程的施工形象進度部位及協議拖欠工程款額度、建設單位付款承諾及是否承諾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
(2)因諸因素不能及時簽訂合同的工程項目,由辦公會研究決定,起草必要的會議紀要,明確有關生產經營措施。
(3)財會部根據合同及公司決定的會議紀要,對協議拖欠工程款工程進行合理籌措資金,滿足生產經營需要。
(4)項目經理部根據承諾協議拖欠工程款額度完成的施工進度,依據公司下達的施工生產計劃,按月向公司內部銀行借款。貸款額度未當月計劃完成施工產值中的預算制造成本收入部分,對借款使用開支項目有必要說明,實行專款專用。借款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內部銀行核實后,呈總會計師審批同意后,借款單位與內部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明確貸款期限、貸款計息。
(5)甲方付息的協議拖欠工程款工程,按規定收取借款單位的利息。
(6)甲方不付息的協議拖欠工程款工程。
①在協議拖欠工程款期限內(合同規定的協議拖欠工程款)完成的施工產值,或完成的施工進度達到合同規定協議拖欠工程款的工程施工進度時,施工單位按進度分期貸款額不計取利息。
②施工單位協議拖欠工程款達到協議拖欠工程款金額時,要及時收回拖欠工程款,償還內部銀行貸款金額,貸款到期時尚未歸還的余額按內部銀行規定開始計收利息。
③合同或協議規定拖欠工程款不付利息,但經過施工單位的努力收回的利息屬于本單位收益。
(7)、協議拖欠工程款工程應交公司承保利潤在合同拖欠工程款期限內不上交,項目經理部掛賬反映。經核實不虧損按規定核發工資總額,協議拖欠工程款到期后(合同約定)收取工程進度款補交應交公司利潤。賬戶存款不足時向內部銀行申請貸款,全額上交欠交公司利潤,之后按月規定上交公司利潤。
(8)、協議拖欠工程款到期后,項目經理部要嚴格執行合同有關條款,加大收款力度,滿足生產經營需要。
第12篇 分公司貨幣資金管理規定
分公司的資金管理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總公司、分公司的規章制度的規定,防止不合理的資金占用,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做好分公司資金的收支、保管、記錄、盤點工作,確保資金的安全、完整和賬實相符。
分公司各種的支出單據,均需先由經辦人上報部門主管審核后,再報送給主辦會計審核,然后上報給有審批權限的分公司領導審批。
一、一般規定
1、銷售分公司資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各銷售分公司必須開設收支兩個銀行賬戶,即貨款戶和費用戶;賬戶資料交總公司財務中心備案;
2、分公司開立兩張銀行卡,其中一張作為貨款戶,卡及u盾寄回總公司,作為分公司存入營業款賬戶,貨款賬戶只收不支,所有貨款回籠到該賬戶,貨款必須送存貨款戶,不準坐支(即不能用收取的銷售款直接支付費用);另一張作為費用戶,卡及u盾留在分公司出納保管,作為總公司匯入分公司備用金及費用賬戶,用于銷售分公司的各項費用、稅金等支出;
3、分公司不得另開立的各種資金賬戶,特殊情況需開立資金賬戶均需上報給總公司總裁審批,同意后再開立,并將開立情況報送給總公司財務中心存檔備案,嚴禁先開立后審批。銀行賬戶要及時進行清理,對于用途不大的銀行賬戶要及時消戶,并報總公司財務中心備案。
4、分公司的啟動資金,應根據審批后的開店計劃、租賃合同等資料填寫付款申請書,上報總公司審批、撥款;
5、公司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必須及時入賬,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賬外設賬,公款私存,嚴禁收款不入賬。
二、備用金的管理:
1、分公司備用金額度為每半年核定一次。核定依據為分公司規模、業務開展狀況等,備用金專項用于公公司工資、差旅費、辦公費、電費、電話費、招待費及其它零星支出;
2、備用金申請程序:分公司負責人→分公司財務負責人→營銷總監→總公司財務負責人→總裁;
3、新開分公司、新開門店的預算按申請程序經批準后由總公司撥款;
4、超過標準和臨時性增撥資金,分公司提出申請,經營銷中心總監、財務中心負責人復核,由總裁審批后撥款。
5、各分公司應遵守分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隨時接受總公司檢查,分公司財務負責人負監督責任;
三、現金的管理
1、出納收到款項,均需開具收款收據,注明款項來源,并加蓋收訖章。
2、出納支付各種款項,均需根據并復核審批手續完整的單據辦理,如有疑問的,還應及時向審批人反饋和核實;
3、分公司出納的日備用金額度為5000元,若次日無較大金額支出,出納應將超出額度的部分當日下班前存入公司指定賬戶;
4、出納人員必須序時逐筆根據現金收支業務登記現金日記賬,日清日結,確保賬款一致;
5、分公司財務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檢查,防止白條抵庫、貪污挪用、公款私存等現象發生。發現不符,及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6、現金及有價證券的保管,要符合相關的規定,確保現金及有價證券的安全完整;
7、庫存現金不得挪用或公私混用,并隨時接受公司領導和審計的抽查、核對,如有差錯由責任人承擔全額賠償責任并按公司制度給予處罰;
8、分公司財務負責人應定期、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監盤,每月至少監盤三次,編制'庫存現金盤點表',確保賬賬、賬實相符。
四、銀行存款管理
1、財務人員要認真執行《銀行結算辦法的暫行規定》,銀行現金支票、轉賬支票等空白結算憑證和預留印鑒要由兩人分開保管;
2、使用銀行預留印鑒,保管人均需請示公司負責人并做好登記工作;
3、銀行預留印鑒需要外借出去,保管人應要求借用人提供公司負責人審批后的外借單,并記錄借用人、用途、歸還日期等,并要及時跟蹤印鑒的歸還情況;
4、出納應根據審批手續完整、付款方式為銀行轉賬的單據辦理銀行存款支付手續;
5、根據客戶的匯款通知,及時核查公司賬戶的到賬情況,取回銀行匯款單,并向公司相關人員反饋;
6、次月5日前要將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確保賬賬、賬實相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