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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科考核辦法范本(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9-06 17:30:02 查看人數:55

      安全管理科考核辦法范本

      第1篇 安全管理科考核辦法范本

      為進一步強化安全管理科內業管理,充分提高“四室一隊”各級管理人員工作質量及辦事效率,使人人能夠做到清楚自己崗位,盡到自己的職責,特制訂以下考核辦法。

      一、科內分工:

      1、侯利強科長負責安全管理科全面工作。

      2、高興東負責科內黨務政工及科室人員日常培訓工作,并協管安全檢查大隊。

      3安全綜合室、安全技術室、安全調度信息室、事故調查室負責人負責本部室日常工作。

      5、安全檢查大隊尚廷岐隊長負責安全檢查大隊全面工作。

      二、替代關系:

      1、侯利強科長外出期間,由高興東書記負責所分管的本科室工作。

      2、趙君杰主任外出期間,由靳牛主任負責所分管的工作,相互替代。

      3、王磊主任外出期間,由劉小強主任負責所分管的工作,相互替代。

      4、每日礦早班前會由安全管理科科長、書記、主辦、“四室一隊”部門負責人參加。

      5、每日隱患排查會由王磊主任負責召開,因有事不能主持者由劉小強主任主持,安全檢查大隊隊長或技術副隊長參加。

      三、紀律方面:

      1、每天早上8:00在安全管理科科長辦公室召開科委會,由安全科管理科長組織,安全科書記、“四室一隊”部門負責人參加。

      2、由張建負責每天落實“四室一隊”昨日工作完成情況,并做好今天工作安排情況。

      3、科內所有人員必須保證手機24小時開機。

      3、安全科所有人員嚴格執行礦請銷假管理規定;請假一律以假條為準,科室一般人員請假一天以下者,由分管科室主任審批;一天以上兩天以下者,由分管科室主任審批后,再由安全科科長審批;兩天以上者,經分管科室主任、安全科科長審批后,再由安全礦長進行審批;“四室一隊”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下者,由安全科長審批,兩天以上者,由安全科長審批后,再由安全礦長審批,否則一律按曠工對待,請假條交調度信息室存檔。

      4、安全管理科所有管理人員有入井任務者,無特殊情況,每月必須按照礦井規定的入井次數及活動標準要求執行。

      5、每天由調度信息室負責每日早6:30以前,將安全管理科管理人員下井信息表報安全管理科科長審查。

      6、每周三由書記高興東負責組織對“四室一隊”技術員以上人員在辦公樓二樓會議室進行業務知識培訓學習工作(授課老師授課內容,按照計劃執行)。

      7、每月3號前由事故調查室負責排出每月培訓計劃,經安全管理科科長審核后下發“四室一隊”技術員以上人員進行培訓學習;月底前對本月學習的內容進行考試,考試成績與本人當月安全績效掛鉤。

      8、“四室一隊”所有人員每月28日前將本人本月工作總結下月工作計劃手寫版報安全管理科科長。

      四、考核規定:

      考核人員范圍:安全科副科長、四室一隊負責人;考核標準執行百分之(安全績效)。

      1、每日早班前會由張建對開會人員進行考勤。所有參會人員每遲到一次扣1分;曠會一次扣5分。

      2、根據分工及替代關系,明確責任,各負其責,各盡其職,凡發現一次未執行或執行不到位者,扣除20分,發現第二次,上報分管領導處理。

      3、安全科管理人員,發現一次手機不開機或不接手機(下井除外)扣除10分。

      4、因有事需離礦但無辦理請假手續的,扣除10分,且在離礦期間發生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發現第二次,上報分管領導處理。

      5、每日早班前會安排的工作,一次完不成扣3分;完不成或落實不清楚,一次扣1分。

      6、科內發現一次工作滯后,扣分管科室負責人5分;被分管領導查出一次因內業問題造成的工作失誤,扣分管科室負責人10分;被上級部門查出一次因內業問題造成的工作失誤,扣分管科室負責人20分。

      7、由事故調查室負責制定每月培訓學習計劃,學習計劃滯后1天考核部門負責人2分,月底未對科室所有人員進行學習考試扣事故調查室負責人10分。

      8、月底培訓考試成績與本人安全績效掛鉤,考試成績80分以上(不包括80分)不予考核;考試成績600分之間(包括80分、不包括60分)考核本人當月安全績效15分;考試成績60分以下(包括60分)考核本人當月安全績效30分。

      9、個人工作總結滯后一天考核本人3分。

      10、所有考核結果月底進行公示,并在當月工資中兌現。

      第2篇 安全技術措施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有效控制施工過程中不安全因素,規范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工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安全技術措施的制訂應在危險因素辨識、評價的基礎上遵循安全可靠、經濟合理、技術可行、先進科學的原則,注重措施的適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條安全技術措施的范圍包括:

      1、改善施工環境和生產條件,防止事故發生的措施;

      2、保護作業人員的身體健康,防止職業病發生的措施;

      3、保證施工生產順利進行,抵御自然力破壞的措施。

      第二章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

      第四條各單位工程技術部門為安全技術措施編制的責任單位。

      第五條在編制施工技術措施的同時,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工作應根據防范事故類別和有關規程規范的規定,由具備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完成,經會簽、審核、批準后執行。

      第六條下列單項工程施工(作業)時,必須單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1、土石方開挖工程爆破施工;

      2、斜、豎井工程施工;

      3、大型排架和高棧橋施工;

      第3篇 某公司工器具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通用工器具選擇、配置、使用、保養和檢驗的安全管理,保障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依據集團公司《通用工器具安全管理規范》有關規定,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包括各工程施工項目部及為公司服務的分包商。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通用工器具(以下稱工器具),是指應用領域廣泛且能夠方便完成工作的器具,包括手動、電動、氣動和起重等類型的工器具。具有特定安全管理要求的工器具具體執行其特殊要求。

      第二章 職?? 責

      第四條? 設備管理部負責制定其通用工器具選擇、配置、使用、保養和檢驗的安全管理程序,依據出廠說明書結合實際編制安全操作規程,建立相應記錄臺帳,并對工器具的配置、保養、檢驗、維修等進行管理。

      第五條? 物資采購部負責按標準要求采購合格的工器具,并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不符合要求拒收。

      第六條? 公司質量安全監督站根據通用工器具的安全使用管理程序,對工器具的安全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章 工器具的選擇和配置

      第七條? 工器具應是具備入網許可資質的供應商提供的正式廠家的合格產品。若需采購非入網供應商提供的產品必須經過相應主管部門確認。

      第八條? 工器具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產品標準,并有工器具的合格證,以及標明制造廠名稱、地址、生產許可證、生產日期和產品性能、安全注意事項的出廠使用證明書。

      第九條? 隨機工器具視為合格產品,必須專機專用。

      第十條? 自行設計使用的工器具,在使用前應進行工作危害分析,并經各單位技術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 各單位根據實際制定工器具配置標準,并根據各崗位作業的需要,有效合理配置工器具的種類、規格和數量。

      第四章 工器具的使用

      第十二條? 工器具使用前的相關安全要求:

      1、使用者應學習標準操作程序或使用說明書,觀看演示,熟知工器具的性能、特點、使用及保養方法。

      2、使用者應根據作業所用工器具及作業場所的要求佩戴相應的個人防護裝備。

      3、工器具第一次使用和(或)作業場所可能存在危害,應進行工作安全分析;如有要求,須按相關要求辦理作業許可證。

      4、確認工器具的使用必須符合其原設計目的和設計能力。

      5、工器具如有改裝,其改裝在使用前已經過工作安全分析并經確認合格;

      6、工器具的附件是原件或是經過批準的適合本項工作的附件。

      7、手持電動、氣動、液壓工器具、移動梯子等關鍵的工器具,在使用前應經施工單位工器具管理部門檢查,檢查合格并做好標識,使用時間在30天以上的,應由施工單位工器具管理部門每月至少檢查1次。

      8、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防爆工器具。特殊情況下,若必須使用非防爆工器具,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并經各單位技術、安全和工器具管理部門許可同意。

      9、對工器具和作業場所存在疑問時,不應開始作業并立即向施工負責人報告。

      10、在特殊環境如濕熱、雨雪以及存在腐蝕性氣體的場所,使用的工器具必須符合其相應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三條? 不要私自擺弄、試驗或操作未經批準使用的工器具。

      第十四條? 嚴禁使用有腐蝕、變形、松動、故障、破損等情況的不合格工器具。

      第十五條? 一些常用簡單工器具,如扳手、改錐、管鉗等,可按出廠說明書操作;復雜的工器具,如手持電動、氣動、液壓工具等,應按編制的安全操作規程操作。

      第五章 工器具的保管、保養和檢驗

      第十六條? 工器具的保管和保養

      1、各單位應建立工器具臺帳,安排專人對工器具的類型、發放、使用人、數量、性能狀況等進行記錄。

      2、工器具每次使用后應及時對其進行清潔、保養。

      3、手持及小型工器具應放在相應的工器具袋或工器具箱中妥善保管,并保持干燥。

      第十七條? 工器具的檢驗

      1、國家規定需進行安全檢驗檢測的工器具,應按周期送到具有相應資質檢驗部門定期檢驗,做好標識,記錄備案,受損或報廢后,應由工器具保管部門立即貼上相應標簽(注明:待處理或報廢)并分開放置。

      2、所有非雙重絕緣電動工器具在初次使用時,均應由合格電工檢查、測試,并在每次使用前由使用者進行檢查,每次工器具維修后也應進行檢查和測試,內容包括:電氣連續性、導線完整性、安全罩、開關、合適的轉動性(打磨機、鋸、鉆等)。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公司質量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各級職能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培訓,相關技術人員、操作人員都應接受培訓。本辦法應在公司范圍內進行溝通。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第4篇 發電廠機組大修的安全管理辦法

      為了使#3機組大修工作達到標準化、規范化管理要求,杜絕違章現象的發生,營造一個安全、整潔、規范的大修作業環境,確保人身、設備安全,圓滿完成大修的各項工作,特做如下規定:

      1 大修安全組織措施

      1.1 安全監督管理。

      1.1.1 廠部、參加大修的二級單位必須成立大修安全工作監督小組,強化兩級監督管理工作。

      1.1.2 廠部的安全工作監督小組由廠安監處人員組成,負責對大修重點項目安全技術組織措施的審查,大修工作項目“兩票”執行情況、危險點分析工作開展情況、安全措施執行情況、工作人員的安全工作情況、外包工程的安全工作情況等方面進行動態檢查、監督,糾正違章,并按照大修考核規定和廠部安全工作有關規定進行考核。

      1.1.3 二級單位安全工作監督小組由車間安全員和班組安全員組成,負責對本車間、班組大修項目的安全技術組織措施審查,本單位大修項目工作票執行情況、危險點分析工作開展情況、安全措施執行情況、工作人員的安全工作情況和參加大修的外來人員安全工作情況等方面進行動態檢查、監督,糾正違章,并向車間提出考核意見。

      1.1.4 大型或具有較大危險性作業實施方案必須制定完善的安全技術組織措施,在實施前,必須經過生技處、安監處人員審查,重大且危險性大的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組織措施,還要經過廠部組織有關領導和專業人員共同審查確定。

      1.1.5 各單位在#3機組大修中,要認真開展反違章工作,落實“四級有效控制”措施,杜絕違章和差錯的發生。

      1.1.5.1 本次大修的安全監察將實施集中檢查、不定期抽查和重點工作跟蹤監察相結合的原則,強化大修監管,為此,廠部將成立由安監處、二級單位安全員組成的安全監察大隊,佩帶標志,對大修現場安全工作情況每周檢查不少于2次,發現問題將在次日生產碰頭會議上通報,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考核。

      1.1.5.2 參加大修的單位,應按照本單位反違章行動計劃要求,對本單位大修現場工作人員遵章守紀情況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召開會議進行通報和考核。

      1.1.6 廠部有關部門、運行和檢修各單位,要認真對待大修工作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確保安全可靠。

      1.1.6.1 無論機組全停與否,都要按照相關規定認真執行“兩票”,認真做好安全措施,按照規定掛牌上鎖。大修項目開工前,廠部和二級單位的安全監督小組,都要對大修所采取的安全措施認真進行全面檢查;運行一值班人員每天在交接班前,必須對大修措施進行一次全面復查,檢查結果記入班長值班日志內;檢修人員每天工作前,工作負責人應對安全措施進行一次檢查,無誤后方可工作。

      1.1.6.2 大修期間,在執行作業方案的同時,必須嚴格執行“兩票”制度,杜絕以方案代替工作票現象;對于確認沒有汽、水源的熱力系統,系統作業可以合開一張工作票,但是必須符合安全工作規定。

      1.1.6.3 在大修過程中,當重要作業的作業程序和工作內容發生變化時,必須重新編寫作業方案,經各級管理人員批準同意后重新開工;若檢修安全措施發生變化,必須重新辦理工作票。

      1.1.7 大修工作必須認真執行危險點分析,各級責任人應對危險點分析正確性負責。工作負責人應嚴格執行危險點分析規定,根據大修現場工作實際及時對危險點和防范措施進行分析和補充,確保工作安全。

      1.1.8 為了提高工作負責人的安全責任感,在大修中,工作負責人實行佩帶標志上崗制度,多個工作組使用一張總的工作票時,各分組負責人也應佩帶標志上崗,佩帶標志的人員即被表明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監護人的雙重身份。

      1.1.9 安全監督網實行周例會制度,即每個星期四下午都將在安監處設在檢修樓三樓會議室召開安全網例會,通報交流大修安全信息,總結分析大修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布置安全監督重點工作,強化機組大修中的安全監督職能。

      1.1.10 加強班前會、班后會的管理,重大作業開工前,車間、廠部相關管理人員必須深入有關班組,檢查指導班前會、班后會的開展情況,對重大的安全和質量問題進行要求。

      1.1.11 大修期間的安全日活動,各單位應本著可串不可占的原則,根據大修工作進度等實際情況,合理安排時間組織活動,杜絕活動流于形式、編寫記錄情況發生,一經發現嚴肅考核。

      1.1.12 參加設備的階段性分解和三級驗收會議,對影響安全的設備和勞動安全、作業環境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監督整改落實。

      1.1.13 加強對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涉及外來施工作業的管理部門,必須按照廠部有關規定通知安監處進行資格審查、安全教育和簽訂勞動合同等工作,否則追究相關部門領導責任。參加大修的外來人員執行《參加機組大修外來人員安全交底卡》制度,安全交底后仍然由工作負責人隨身攜帶,以便做為對參加大修的外來人員安全交底的憑證。

      1.1.14 在#3機組大修中,各單位要嚴格執行廠部頒發的《安全管理標準》相關工作標準,將安全性評價工作與機組大修有機結合,真正做到標準化和規范化作業。

      1.2 大修準備管理

      1.2.1 確定大修項目時,各單位要認真查閱機組的運行記錄、缺陷記錄、上次大修記錄,將其作為確定機組大修項目的依據;同時,必須把安評和年度“兩措”確定的項目、需要在機組大修中才能整改的項目列入大修項目計劃中,確保安評項目和“兩措”項目按時完成。

      1.2.2 各單位在大修開始前一周,必須對需要的備品備件進行全面檢查并進行必要的技術檢驗,確保質量符合要求;對新引進的設備,必須了解其安全技術性能,新引進的工器具必須掌握其使用方法,制定使用規定,并對操作人員進行使用培訓。

      1.2.3大修前,各單位必須對大修中使用的安全工器具、起重機械和工器具進行全面檢查,合格后方準在大修中使用。

      1.2.4各單位在大修前根據廠部的大修計劃,編制本單位計劃和施工網絡圖,成立本單位安全和質量領導小組并組織職工認真學習,使職工全面掌握工作標準、注意事項和考核標準。

      2 大修安全技術措施

      2.1. 臨時電源管理

      2.1.1 大修現場臨時電源的接用,必須嚴格執行廠部下發的《臨時電源管理標準》,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由電氣車間負責接引和管理,其它任何單位不得私自接用臨時電源。

      2.1.2 臨時電源接引工作必須符合安全用電規定,導線必需從電源箱專門的穿線孔洞穿過,禁止從門側引線,穿過電源箱孔洞的導線處必需加裝絕緣套管或用絕緣膠帶綁扎牢固,導線絕緣面積應滿足負荷的需要,嚴禁使用花線和塑料線。

      2.1.3 使用臨時電源的單位,必需嚴格執行《漏電保護器管理標準》,電氣人員在接引臨時的220v照明電源時,必需使用漏電保護器開關。臨時電源的連接不準采用勾掛、纏繞等方法,用電設備連接應使用電源插頭。

      2.1.4 臨時電源必需遠離電、火焊、熱體管道,不準阻礙作業人員在步梯、平臺上的正常通行。在金屬容器內、風道、煙道和潮濕的地溝等作業場所,其用電必須符合安全規程。

      2.2 起重作業安全

      2.2.1 使用電動葫蘆等起重機械人員必需經過專業培訓,其它人員不得使用,否則按違章行為論處。

      2.2.2 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廠部《起重機械管理標準》,認真做好使用前的檢查,并按要求填寫檢查記錄,對起重機械保護裝置發生缺陷,消除缺陷前禁止使用,確保起重作業安全。

      2.2.3 大型或高危險的起吊作業,必需制定起吊方案,在工作前5日上報安監處,經過廠部有關領導、安監處和生技處的審核后實施。

      2.2.4 清理汽機上汽缸結合面時,嚴禁采用吊車吊著而人在汽缸下面清掃,必需采用以架子支撐的方式進行。

      2.2.5 大件起吊作業指揮人員在起吊前,必須對綁扎情況進行認真檢查,無誤后方可進行起吊作業。指揮人員必須經過起重工作專門培訓,應佩帶明顯標志,用起重機械操作人員知曉的信號進行指揮,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在沒有看清指揮人員命令時,不得移動起重機械操作;汽機行車司機在移動行車前,應以音響提示,吊物不得從工作人員上方通過,如必需時,應以音響示警,待工作人員躲開后通過。

      2.2.6 大修工作需要使用起重機械吊運氧、乙炔、氬氣瓶時,應經過總工程師批準,吊運工作應符合安規規定,使用堅固的專用氣瓶籃,禁止使用鋼絲繩綁扎吊運。

      2.3 腳手架管理

      2.3.1 腳手架的使用搭設必須嚴格執行廠部《腳手架管理標準》,嚴格執行三級驗收制度,填用(高空作業票),驗收合格后在腳手架顯著位置懸掛合格標識牌,標識牌應按照規定填寫完整的內容。

      2.3.2 因起吊重物需要拆除腳手架部分護欄時,用后及時恢復并裝設牢固;搭設的腳手架不準阻礙樓梯、平臺和步道。搭設和拆除腳手架時,周圍區域應設置圍欄,地面必需設監護人。

      2.4 高處作業應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規程,應設專人監護,進行高處焊割作業存在焊渣燙傷地面人員的可能時,地面危險區域內應設置圍欄、并掛警示標志,或設置監護人。

      2.5 平臺、孔洞、圍欄管理

      2.5.1 需要在平臺、步道上放置重物時,在放置前應聯系有關部門核準載荷總量。

      2.5.2 孔洞蓋板因工作需要而移開時,孔洞處必需設置符合要求的圍欄,并懸掛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

      2.5.3 平臺圍欄等安全設施禁止隨意拆除,因工作需要拆除時,拆除后應采取可靠的防止墜落措施,工作結束后由拆除單位負責及時恢復原樣,否則將按違章論處。

      2.6 工器具使用管理

      2.6.1 工器具的使用必需遵守廠部頒發的《儀器工具使用管理規定》,使用人員必需掌握使用方法和安全使用注意事項,其他人員禁止使用。

      2.6.2 使用電動工具和電氣安全工器具應嚴格執行廠部頒發的《電氣安全工器具管理標準》、《電動工器具管理標準》,應按規定裝設漏電保護器。

      2.7 電氣作業安全管理

      2.7.1 電氣檢修人員、熱工人員和電焊工工作時必須穿絕緣鞋,從事電氣工作的人員還應戴線手套。

      2.7.2 電氣作業人員在運行人員設置的圍欄范圍內作業時,應嚴格執行電氣作業安全規定,嚴禁隨意跨越或移開遮攔,擴大作業范圍。

      2.7.3 在變電所臨近電源處搬運梯子、鋼管等金屬物體時,應兩個人放倒搬運,要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2.8 防火、防爆管理

      2.8.1 氫氣系統、燃油系統和汽機潤滑油系統等檢修動火作業,應嚴格執行動火工作票制度,按照規定加裝堵板,首次動火各級審批人員到場,確保措施完善可靠。

      2.8.2 電焊作業和氧氣、乙炔使用,必須嚴格執行《電焊機管理標準》和《氣瓶管理標準》規定,每天動火作業收工時,工作負責人必須檢查清理火種,避免發生火險、火災。

      2.9 汽水系統檢修采取的安全措施應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起到隔斷或開啟降壓、放水的主要閥門,且對人身安全會造成威脅的,必須采取掛牌上鎖措施。如一項措施涉及多個工作票的,應根據工作票要求分別掛警示牌,當一項工作結束工作票收回,只能收回一個警示牌,只有當最后一項工作完成后,方可摘除最后一個警示牌并解鎖。當發現所放置的警示牌數量與工作票數量不相符時,應查明原因,否則禁止解鎖恢復措施。

      3 大修收尾工作規定

      3.1 運行各單位在收工作票前,必須對檢修設備及安全設備、設施進行驗收;所有工作票終結后對檢修設備、系統進行全面檢查,保證設備處于備用狀態。

      3.2 檢修各單位必須在工作票終結前,將變動的設備、系統向運行人員進行詳細的交待;運行各單位在設備啟動前根據設備、系統的變動情況修編相應的規程、系統圖,并對運行人員進行培訓,保證其熟練操作。

      3.3 班組、車間、生技處將大修資料進行詳細匯總,分類保管。

      3.4 大修工作結束1個月后,廠部組織各職能部門依據大修安全考核標準,對參與檢修的單位、個人的大修安全、質量標準進行獎勵考評??己藰藴矢胶?滿分為100分。

      第5篇 滅火器安全管理辦法

      1.目的 為了規范滅火器的使用、更換與報廢標準,同時為了確保火災發生時滅火器能發揮滅火作用,保證人員和財產的安全,增強浙江lng接收站儲罐項目部(以下簡浙江lng項目部)對滅火器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2.范圍 本規定描述了浙江lng項目部現場所有滅火器的使用、更換與報廢標準和管理要求。

      3.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與浙江lng項目部所有區域 4.參考文件 《手提式滅火器通用技術條件》 gb4351-19

      9

      7 《滅火器檢查與維修》 db32/624-202 2 《消防管理程序》 cnf/ms jlng rm hse-00

      7 5.定義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利用干粉作為滅火劑的手提式滅火器。

      浙江lng項目部一律采用規格為3kg的干粉滅火器。

      6.職責 項目經理 - 負責批準和支持本規定 安全監督組 - 負責編制和解釋本規定;

      - 負責監督和檢查本規定的執行情況;

      - 負責滅火器的采購標準與要求,滅火器的驗收;

      - 負責明確滅火器的放置地點與使用方法;

      - 負責管理已使用的滅火器。

      物項采購、管理組 - 負責根據滅火器需求計劃和采購標準與規定,采購并發放滅火器;

      - 負責建立滅火器的管理臺賬,及時更換或報廢到期滅火器;

      - 負責管理庫存的滅火器。

      施工部門 - 負責執行本規定的要求;

      - 配合安全監督組管理現場滅火器。

      其他部門 - 負責按照本規定的要求正確的使用滅火器。

      7.詳細描述

      7.1 滅火器的配置 滅火器的配置要嚴格按照施工和辦公區域的實際情況(空間大小,動火點的數量等)進行配置,各單位不得隨意更改滅火器的配置位置或減少滅火器數量,改變滅火器的類型。

      7.2滅火器設置點的要求: - 滅火器應設置在明顯的地點;

      - 滅火器應設置在便于人們取用的地點;

      - 滅火器的設置不得影響安全疏散;

      - 滅火器設置點應便于人員對滅火器進行保養,維護及清潔衛生;

      - 滅火器設置點應便于滅火器的穩固安放;

      - 滅火器的設置點環境不得對滅火器產生不良影響。

      7.3 滅火器的放置要求 - 滅火器需置于避光、干燥處;

      - 面向外,擺放穩固;

      - 前方凈空(每個設置點30cm計算)并予以標示;

      - 外觀清楚,無灰塵;

      - 滅火器上方須用標示牌標示(根據擺放點實際情況設置,要求標示明顯易見,指示正確)。

      7.4滅火器的使用要求與方法 7.

      4.1 浙江lng項目部所有消防器材只可在發生火災時做滅火之用以及消防訓練、消防演習、設備抽檢時使用,不得隨意它用或挪做它用;

      動火點配置的滅火器必須隨動火點移動而移動 7.

      4.2 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 使用手提式干粉滅火器時,應手提滅火器的提把,先把滅火器上下顛倒幾次,使筒內干粉松動;

      - 拔下保險銷,一只手握住噴嘴,另一只手用力壓下壓把,干粉便會從噴嘴噴射出來。

      - 用干粉滅火器撲救流散液體火災時,應從火焰側面,對準火焰根部噴射,并由近而遠,左右掃射,快速推進,直至把火焰全部撲滅;

      - 用干粉滅火器撲救容器內可燃液體火災時,亦應從火焰側面對準火焰根部,左右掃射。

      當火焰被趕出容器時,應迅速向前,將余火全部撲滅。

      滅火時應注意不要把噴嘴直接對準液面噴射,以防干粉氣流的沖擊力使油液飛濺,引起火勢擴大,造成滅火困難。

      - 用干粉滅火器撲救固體物質火災時,應使滅火器嘴對準燃燒最猛烈處,左右掃射,并應盡量使干粉滅火劑均勻地噴酒在燃燒物的表面,直至把火全部撲滅;

      - 使用干粉滅火器應注意滅火過程中應始終保持直立狀態,不得橫臥或顛倒使用,否則不能噴粉;

      同時注意干粉滅火器滅火后防止復燃,因為干粉滅火器的冷卻作用甚微,在著火點存在著熾熱物的條件下,滅火后易產生復燃;

      - 在室外使用時,應占據上風方向。

      7.5 滅火器檢查內容及制度 7.

      5.1 檢查內容 - 安全插銷和鉛封是否完好無變形,保險繩扣有無斷裂;

      - 滅火器筒體是否有銹蝕、變形現象;

      - 滅火器壓力表的外表面是否變形、損傷,指針是否指在綠區;

      - 滅火器壓把、閥體等金屬件是否有嚴重損傷、變形、銹蝕等影響使用的缺陷;

      - 噴筒等橡膠、塑料件是否變形、變色、老化或破斷裂;

      - 噴嘴是否有變形、開裂、損傷;

      - 噴射軟管是否暢通、是否有變形、損傷和堵塞;

      - 瞄桿接頭是否旋轉靈活;

      - 無論是使用過還是未經使用過,從生產日期(每具滅火器的筒體上都有生產日期)算起,是否達到規定的維修年限。

      7.

      5.1 檢查制度 - 安全員必須每月檢查滅火器,保證所有滅火器都是合格、可用的,同時做好滅火器的維護工作;

      - 安全監督組每季度對滅火器進行一次專項檢查,同時聯合施工部門對滅火器進行一次功能性能檢查,并從同批次的滅火器中抽具一個滅火器進行滅火性能測試。

      7.6 滅火器的更換、維修及報廢 7.

      6.1 在月檢查中發現問題的,應立即申請更換合格滅火器。

      7.

      6.2 對換下的有故障的滅火器安全監督組可委托有維修資質的單位進行維修,更換已損件部件、筒體進行水壓試驗、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

      7.

      6.3滅火器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者, 必須報廢

      1) 滅火器無論是使用過還是未經使用過,達到報廢年限的必須報廢;2) 維修中筒體經水壓試驗不合格的滅火器也必須報廢;3.) 滅火器已經使用,雖未達到規定期限,但外觀檢查發現有磕碰,焊縫外觀不符合質量規定要求,也應該進行水壓試驗,經試驗不合格的必須報廢;

      4) 機構不合理的(如筒體平底的、儲氣瓶外置、進氣管從桶身上進入桶體內部的干粉滅火器)必須報廢;

      5) 筒體嚴重變形的、筒體嚴重銹蝕(漆皮大面積脫落,銹蝕面積大于、等于筒體總面積的三分之一者)或連接部位、筒底嚴重銹蝕必須報廢。

      7.7 教育訓練 安全監督組應對所有人員進行滅火器使用方法培訓,定期舉行消防訓練和演習。

      8.附錄 浙江lng項目部現有滅火器具體布置方法: 辦公室16㎡/只 配電箱2只/處(一級、二級) 氧氣棚2只/處 乙炔棚2只/處 材料庫2只/處 吸煙點1只/處 危險品庫2只/處 動火點1只/處 設備存放區2

      第6篇 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的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電力安全監督管理,規范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以下簡稱并網安評)行為,保障發電機組安全可靠并網運行,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根據《電力監管條例》、《電網運行規則(試行)》,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并網運行的單機容量50兆瓦及以上的水電機組(含抽水蓄能機組)、燃氣-蒸汽聯合循環機組,100兆瓦及以上的火電機組,核電機組,500千瓦及以上的風力發電機組。其它并網運行的發電機組參照執行。

      第三條 新建、改建和擴建發電機組在進入商業運營前應當通過并網安評。已投入運行的并網發電機組應當定期進行并網安評,周期一般不超過5年。

      第四條 并網安評工作的主要程序如下:

      (一)電力監管機構編制轄區內并網安評工作計劃;

      (二)發電企業在自查、自評滿足評價標準的基礎上,提出并網安評申請;

      (三)發電企業自主選擇具有相應資質并符合規定要求的安全評價中介機構(以下簡稱中介機構);

      (四)電力監管機構審核中介機構派出的并網安評人員資格;

      (五)并網安評人員進行現場查評,中價機構提出并網安評報告;

      (六)電力監管機構組織評審并網安評報告,公布并網安評結論。

      第五條 并網安評主要內容應當包括:

      (一)涉網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二)電氣主接線系統及廠、站用電系統;

      (三)發電機組勵磁、調速系統;

      (四)發電機組自動發電控制、自動電壓控制、一次調頻功能;

      (五)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電力通信、直流系統;

      (六)二次系統安全防護;

      (七)對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有直接影響的電廠其它設備及系統。

      第六條 并網安評應當堅持“誰評價、誰負責”、“誰評審、誰負責”和“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做到科學、公正、客觀。

      第七條 電力監管機構按照并網發電機組的電力調度關系,負責組織轄區內并網發電機組的并網安評工作,并履行以下監督管理職責:

      (一)組織制定并網安評的相關管理辦法和標準;

      (二)審查并公布符合并網安評要求的中介機構名單;

      (三)監督中介機構的并網安評工作,協調解決并網安評中的問題;

      (四)監督、檢查發電企業的并網安評工作。

      第八條 發電企業應當按照以下要求開展并網安評工作:

      (一)按照并網安評標準進行自查、自評和整改工作;

      (二)按有關規定向電力監管機構提交并網安評申請;

      (三)選擇符合要求的中介機構開展并網安評;

      (四)協助、配合并網安評工作;

      (五)對并網安評中查出的問題,按要求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報電力監管機構。

      第九條 電力調度機構應當按照以下要求配合開展并網安評工作:

      (一)參加電力監管機構組織的并網安評活動;

      (二)督促調度范圍內并網發電廠開展并網安評工作;

      (三)執行電力監管機構有關發電機組并網安評的決定。

      第十條 中介機構應當按照以下要求進行并網安評工作:

      (一)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在規定范圍內開展并網安評活動;

      (二)選聘業務素質滿足要求的專家參加并網安評工作;

      (三)并網安評工作應當做到獨立、公正、客觀、真實、準確,對并網安評報告承擔相應責任;

      (四)按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和標準收取費用;

      (五)并網安評業務接受電力監管機構的監管。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并網安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可向電力監管機構投訴或者舉報。

      第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電力監管機構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三條 區域電監局可根據本辦法,組織本區域內有關城市電監辦制定本區域的并網安評管理實施細則和中介機構的監管辦法,并報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備案。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7篇 某大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

      s大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確保全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保證學校教學、科研的順利進行,保護環境,根據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高等學校實驗室工作規程》(國家教委令第20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技廳[2022]1號文)和《sd大學實驗室安全和環保管理辦法》,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其中包括易制毒化學品、劇毒化學品及放射性同位素。具體的危險化學品目錄,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環境保護、衛生、質量監督檢驗檢疫、交通運輸、鐵路、民用航空、農業主管部門,根據化學品危險特性的鑒別和分類標準確定、公布,并適時調整。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我校危險化學品的管理、使用、儲存、處置以及相關的安全監督管理活動。

      第四條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危險化學品使用者的主體責任。

      購買、使用、儲存、處置危險化學品的學院(學部、所、中心)(以下統稱危險化學品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要求的安全條件。

      第五條 '實驗室安全和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的管理、監督和技術指導的領導機構,實驗室安全和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實驗室安全辦公室)設在資產與實驗室管理部,負責日常事務的管理。我校危險化學品實行校、學部(學院、所、中心)二級管理體制,職責分工如下:

      (一)資產與實驗室管理部是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總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學校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規章制度,具體負責學校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的監督管理工作;科學技術研究院協助做好科研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的監督管理工作,公安處負責危險化學品在校內的物流安全管理工作。

      (二)危險化學品單位負責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具體管理工作。

      第二章 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和使用

      第六條 危險化學品單位必須建立崗位責任制,逐級簽訂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責任書,做到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危險化學品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負有監督管理責任。危險化學品的采購使用者負有對所使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

      第七條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建立危險化學品管理檔案,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八條 各單位應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并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應按規定參加安全培訓,并具備相應的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

      (二)危險化學品的使用人員經本單位專業技能和安全知識培訓后,方可上崗操作;

      (三)使用劇毒化學品和放射性物質從事實驗的人員在接受相關部門的培訓和考核,取得相應資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四)使用危險化學品進行實驗的學生,在實驗開始前,應接受專業技能和安全知識的培訓。

      第九條 根據教學科研工作的需要,實驗室需購買危險化學品的,須經學院批準,其中購買劇毒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及放射性同位素的需經資產與實驗室管理部審核匯總,報公安處備案后,到公安及環保部門統一辦理購買許可手續。

      第十條 危險化學品采購工作必須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實行憑證采購制度,購買正規合法經營單位的產品,所購產品應包裝完好,名稱、型號規格、數量標識準確清晰。危險化學品購入后需實驗室負責人指定專人驗收并建賬登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接收、轉讓危險化學品。

      第十一條 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裝卸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嚴禁違章作業。出入我校運送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需到學校公安處備案,接受學校的監督檢查。需單獨運輸的決不能混載,不允許暴露運輸的,運輸過程中必須裝入安全器具。到貨要逐件檢查,防止漏、丟、錯等事件發生,辦好交接手續,及時入庫。

      第十二條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使用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要求,必須做到'四無一保',即無被盜、無事故、無丟失、無違章、保安全。對危險化學品中的毒害品、劇毒化學品及第一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要求落實'五雙'制度,即雙人保管、雙人領取、雙人使用、雙把鎖、雙本帳。劇毒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及壓縮氣體更要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三條 危險化學品應根據其特性分類保存,不允許露天存放,不得在高溫、潮濕、漏雨的環境下存放?;瘜W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同一處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要嚴格按類別存放保管,并設置明顯標志。

      第十四條 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場所必須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應配備相應安防技防措施。嚴禁在實驗室內超量儲存危險化學品,各實驗室應當根據自身需求及安全界限設定危險化學品最高儲存量。

      第十五條 實驗人員要每隔一個月對實驗室存放的危險化學品進行檢查和清理,防止因變質、泄漏或被盜而引發安全事故。

      第十六條 移動危險化學品一定要將包裝瓶放置在完好可靠的容器內搬運,防止因脫落、碰撞而引發事故。

      第十七條 實驗室使用高壓氣瓶要直立放置并用固定鏈固定穩妥。要遠離熱源,避免曝曬和強烈振動。一般情況下,實驗室內存放的危險氣瓶數量不得超過2瓶。存放高壓氣瓶要分類保管,合理放置,易燃氣體和助燃氣體鋼瓶必須分開放置。在搬動高壓氣瓶時,應裝上防震墊圈,旋緊安全帽,以保護開關閥,防止其意外轉動,并減少碰撞。在搬運充裝有氣體的高壓氣瓶時,可用特制的小推車或用手平抬及垂直轉動。嚴禁用手執著開關閥移動氣瓶。

      第十八條 使用危險化學品時,應按量購買或領取,領取量不得超過當日工作的需要量。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存放的,要選擇安全可靠的地方單獨存放,并指定專人負責,嚴禁將危險化學品隨意擺放在試驗臺或試劑架上。實驗完畢后剩余的危險化學品應及時送回儲存室,實驗中產生的污染物應按規定處置。

      第十九條 實驗室的實驗項目、使用條件必須符合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規定,操作人員必須了解危險化學品的性能、熟悉操作規程和條例,并且要認真做好使用記錄。

      第二十條 在教學實驗中應盡量采用無毒物質來代替有毒物,如確實需要,必須有實驗室專職人員負責領用、保管和分發給學生。學生實驗操作時,指導教師需親臨現場指導,并對整個實驗過程中的安全事項負責。

      第二十一條 危險化學

      品單位要經常性地對危險化學品進行賬賬、賬物的核對,發現危險化學品丟失、被盜,應及時報告給學校公安處和主管部門。

      第二十二條 凡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部門,必須接受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和檢查,不得拒絕和阻撓。

      第三章 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處置

      第二十三條 使用單位應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回收處置工作。設置相應的回收容器,妥善選擇存放地點,分級、分類收集,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處置。

      第二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丟棄危險化學品廢棄物,嚴禁將危險化學品廢棄物在室外隨意堆放。

      第二十五條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處置。本單位產生的廢棄危險化學品,無法自行處置的,應委托環保部門認可的專業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二十六條 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應定期清理過期或沒有使用價值的危險化學品。

      第二十七條 危險化學品單位要做好退休、離崗教職員工交接工作,相關實驗室做好畢業學生離校交接工作。離校人員所使用保管的危險化學品必須交接清楚,賬物相符。嚴禁私自帶離學校,嚴禁遺留不明化合物,無需保存或無使用價值的遺留危險化學品應當及時處置。

      第二十八條 處理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費用應納入各單位項目預算中。

      第四章 獎 懲

      第二十九條 對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的使用單位及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條 對于違反有關規定的使用部門及有私自儲存現象的部門,相關職能部門有權當場予以糾正,并予以沒收有關物品或給予通報批評等處罰。違反此管理辦法而造成事故的,學校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校辦企業和醫療單位從事生產、使用、銷售、貯存、運輸危險化學品等活動的,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十二條 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方面,本辦法中若有未盡事宜,則按國務院、教育部、sd省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由資產與實驗室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8篇 某公司班組安全管理辦法

      1、為了進一步加強班組安全工作,強化安全管理,提高職工的安全意思及安全技能,夯實班組建設基礎,逐步實現安全工作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2、班組是企業的基層組織,是加強企業管理、搞好安全生產的基礎。各級領導必須認識到抓好班組安全管理是落實各項安全工作的基礎,充分重視班組安全建設。各級工會組織應將班組安全管理作為班組建設的重要內容。

      3、班組要認真執行各類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障職工安全健康。防止人身傷亡、中毒、火災、爆炸和設備等事故發生,努力實現班組無雙違、無輕傷的安全生產目標。

      4、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強化班組安全管理。

      4.1落實干部安全工作聯系點制度。全廠各班組必須實行干部安全工作掛鉤制度,各掛鉤干部應加強對班組安全工作指導,督促班組將安全管理落實到位。

      4.2班組要認真落實崗位責任制、聯保互保制、安全確認制,建立班組班前“五分鐘”安全交底和安全提醒制度;積極推行危險因素辯識和預測、預知、預防活動,組織好安全自檢、互檢專檢工作。

      4.3落實事故報告與登記制度。班組發生各類事故(包括未遂事故)要做到及時登記、報告;并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訓,制訂措施,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班組成員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或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及時予以處理。

      5、落實每周安全日活動,豐富內容,注重實效。

      5.1時間落實。各班組每周必須開展一次活動,活動時間不得少于30分鐘。

      5.2人員落實班組成員必須人人參加,不得無故缺席。對缺席者應由班長或安全員補課,所有參加者必須本人簽名,嚴禁他人代簽名。

      5.3內容落實。班組安全活動可以按以下幾個方面內容進行:

      5.3.1學習討論上級制定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

      5.3.2學習討論本班組一周來的安全四落實與標準化作業的情況與問題;

      5.3.3檢查各種危險因素與隱患,預測可能發生的事故,落實預防措施;

      5.3.4檢查討論一周來本班組發生的違章事件與事故教訓;

      5.3.5傳達公司和廠關于安全工作的要求與規定。

      5.4記錄落實。班組安全活動記錄本記錄齊全、真實、整潔。

      5.5班組安全活動可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如利用掛圖、錄象等進行危險辯識,開展預防事故演練、安全知識競賽、有獎答題等。

      6、大力開展“工前五分鐘”活動,認真制訂危險預知對策與預防措施。班組每天召開班前會,以“工前五分鐘”的形式開展危險預測、預知與預防活動。“工前五分鐘”由班長或安全員主持,其內容包括:

      6.1總結前一天安全生產認為的完成情況,并布置當天的主要工作任務

      6.2清查班組人員,細心觀察每人的精神狀況和勞保用品穿戴情況,適當地分配工作任務并指定作業安全負責人。

      6.3分析當天工作任務的作業條件及環境,對各種危險因素進行辯識,預測可能發生的事故,經大家討論后制訂相應的危險預知對策及預防措施,并組織安全負責人和臨時互保對子進行相互檢查以督促措施落實。

      上述內容應如實記錄在安全活動記錄本上,當天出勤人員均應參加班前會;對未及時參加者,應在其崗前進行補課交底并簽名。

      7、加強班組安全工作的領導

      7.1各單位要把加強班組安全工作納入日常管理的重要議程,行政和工會要切實加強安全建設的領導,不斷提高班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職工行使自我保護的權力。要加強對班組長、班組安全員和工會勞動保護檢查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業務指導,不斷提高他們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技術素質。

      8、加強班組安全工作的檢查、考核與評比工作。

      8.1廠安全檢查組按每季,各車間按月對班組安全工作進行一次檢查,并將檢查結果納入考核;對評出的安全先進班組,給予表彰獎勵。

      8.2各部門應將是否是安全先進班組,作為評比相應級別的先進、紅旗班組的重要資格條件之一。

      第9篇 安全生產信息調度中心運行管理辦法

      根據《澄合煤業公司安全生產信息調度中心運行辦法》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礦的實際,為加強礦井信息調度工作,充分發揮調度協調職能,保證礦井生產任務的順利完成,特制定xx煤炭開發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信息調度中心運行管理辦法。

      一、調度運行方式:

      1、調度范圍:礦井所屬各單位。

      2、調度內容:各系統的安全、生產、銷售及重大突發事件。

      3、調度的方式:采用調度網絡與電話調度,報表傳送,定時與不定時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調度;

      4、時間與內容:調度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二、工作職責:

      1、負責全礦日常生產的組織和指揮,按班、按日、按月、按旬完成原煤產量、開拓、掘進進尺等各項任務。

      2、負責組織或召開生產調度會,班前作業會,生產平衡會,及時解決生產中的一切具體問題,督促檢查執行情況,凡是當前生產急需解決的問題,有權對同級業務部門進行統一調度,行使調度職權。

      3、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嚴格按照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指揮生產,對威脅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有權下達調度命令,并督促有關部門采取迅速解決問題的有效措施,凡是發生重大事故,調度室要組織和指揮搶救工作,并組織盡快恢復生產。與此同時,迅速將事故詳細情況通知有關單位,并向有關領導和局調度室匯報。

      4、及時掌握全礦生產動態,對生產薄弱環節、采掘工作面接替情況及采掘工作的出勤率等問題,進行專題調度。

      5、抓好均衡生產。平時要狠抓夜班生產和月初、季初的生產,安排好礦井計劃檢修工作,并督促檢查計劃執行情況。

      6、認真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的工作,對領導指示,及時檢查貫徹執行情況,對生產活動及出現的重大問題,如實地向礦有關領導或上級業務部門匯報。

      7、及時了解和掌握全礦各采掘工作面的安裝、生產準備和日常生產情況。

      8、經常深入生產實際調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資料,了解生產變化情況,及時向礦領導或有關部門提出建設性建議,保證生產不間斷地進行。

      9、建立建全完整的原始記錄,按時填寫各項圖表及排版,及時提供生產調度日報和上月生產活動分析。

      10、上級調度通知、調度通報,是傳達領導緊急指示、進行緊急工作部署的重要手段,屬于緊急公文,并且具有同級正式文件的同等效力,礦屬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

      11、調度人員有權參加礦生產作業計劃的編審工作,有權組織召集或參加有關生產或安全問題的一些會議。

      12、根據礦領導指示或生產上緊急需要,有權調度所屬有關單位人力、物力以及車輛,各有關單位必須堅決服從和執行調度命令。

      13、根據工作需要,調度人員有權了解計劃、生產措施和領導指示落實情況,有關單位或人員應如實地提供情況和有關資料。

      14、礦調度室經常與采掘隊、輔助隊、銷售、供應等單位加強聯系,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15、加強調度業務學習,掌握計算機信息錄入程序,及時準確填報各種生產數據,并按時向有關部傳遞。

      三、調度員崗位職責:

      1、負責掌握全礦安全生產動態,對當班生產的重要問題,班隊長的匯報情況,以及所發生的各種事故,及時安排處理,同時匯報有關領導,做好記錄。

      2、對上級領導和上級部門的指示、通知等要認真做好記錄,迅速請有關領導傳閱,及時向有關單位傳達,并了解其執行情況。

      3、在礦值班領導主持下,組織開好下一班的班前作業會議,為下班的生產做好準備。

      4、要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搞好安全工作,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

      5、在發生人身事故時,要嚴格按照《關于工傷搶救程序的規定》,立即組織搶救工作。

      6、做好雨季“三防”的日常工作,并做好相關記錄。

      7、每班及時向公司調度中心匯報各種數據和信息,并按要求及時輸入“生產調度管理系統”。

      四、調度會議制度:

      1、參加調度會議人員

      (1)每日碰頭會(早7:00),由礦屬各采、掘、機、運、通、輔助單位行政正職、職能科室正職參加。

      (2)每日十六點班(15:00)、零點班(23:00)班前調度會,由采掘隊、生產輔助隊值班干部和該隊工長及礦當日值班領導參加。

      2、調度會議內容及程序:

      (1)碰頭會由調度主任主持,班前會議由調度員主持。準時點名,通報上天生產任務完成情況,并做好當天生產計劃、工作安排。

      (2)會議前必須做好一切準備工作,要講實效,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

      (3)會議宣傳貫徹上級安全生產方針、通報、指示、指令及礦領導指示精神,簡要分析通報上班安全生產運行和作業現場進展情況。

      (4)與會隊干部匯報當班生產作業計劃,調度室將依據日作業計劃,結合作業現場及相關系統、環節的實際情況,下達其當班生產任務以及一些臨時性工作安排,各隊要認真組織落實。

      (5)凡各區隊需下料或上下設備、管子、工字鋼、單體支柱,打躲避洞,打絞車基礎,鋪道,移裝巖機等工作時,必須在碰頭會或班前會上作計劃,凡各單位干零星雜活未向調度室做計劃私自安排,造成不良后果,均由該隊長負擔一切費用,并按照有關文件追究其責任。

      (6)每日碰頭會,由安檢、生產、機電、調度、礦領導針對礦井安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以及當前階段性工作任務,提出具體解決辦法和安排意見,及時協調各區隊和各環節急待解決問題。

      3、要求和紀律:

      (1)所有按要求參加調度會議的人員,必須準時到會,遲到一次罰款20元,礦會一次罰款50元。確因有事不能參加者,必須事先向礦級領導主管和調度主任請假,否則按曠會論處。

      (2)當班調度員必須按時督促碰頭會或班前會議所安排的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

      (3)開會期間手機必須設為振動或關機狀態,響鈴一次罰款50元;

      (4)各單位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方案必須事先溝通,確實需上會時再提出,嚴禁推諉扯皮。

      五、區隊干部值班制度:

      1、各區隊必須在每月1日前,將本隊全月干部值班安排表上報調度室,若值班人員有變化時,要及時通知調度室,否則每次罰款50元。

      2、區隊必須堅持24小時不間斷值班制度(在其隊部值班),調度室隨時查崗,每班不少于一次。

      3、若值班人員有事要暫時離開隊部時,必須事先向調度室請示,并說明去向,征得同意后,必須安排本隊其他人員留守在隊部接聽電話。

      4、若值班干部中途有事要離開礦區時,必須由該隊其他干部代替值班,并通知調度室,代替人員到位后,原值班干部方可離開。

      5、每發現值班干部脫崗一次,罰款20元;無人值班,罰款50元,并由該值班干部承擔因脫崗或空崗所產生的一切不良后果。

      6、全礦所有干部及業務主管人員手機必須保持待機狀態,發現手機關機,每次處罰200元,并追究責任。

      六、跟班干部及工長匯報制度:

      1、各采掘隊必須由隊干部現場跟班,跟班干部對本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責,保證本班生產任務的完成,確保安全工作。

      2、跟班干部要堅持每班三次的(向調度室)匯報制度——班初匯報(匯報上班完成情況及遺留問題、當班計劃等)、班中匯報(匯報當班工作進展情況)、班末匯報(匯報本班任務完成情況及存在問題)。如有特殊事情,必須及時匯報調度室。

      3、當班工長也要堅持每班兩次的匯報制度——班初匯報(匯報出勤人數、當班計劃等)、班末匯報(匯報本班任務完成情況)。

      4、跟班人員和當班工長要按時匯報,遲匯報一次,罰款5元;少匯報一次,罰款10元;不匯報按無跟班或無工長論處,無跟班或無工長者一次罰款50元,罰該隊隊長100元,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5、跟班干部和當班工長必須同本班人員同上同下,發現遲下或早上者,一次罰款30元。

      6、跟班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及時向調度室如實匯報情況(例如生產影響和事故等),堅決杜絕虛報瞞報現象的發生,否則,要嚴格追究當班跟班干部的責任。

      七、停工誤時管理制度:

      1、停工誤時是指因設備故障、材料供應、安全質量等原因造成本單位或其它單位生產中斷,影響產量進尺和正常生產組織的非人身事故的總稱。

      各單位需檢修的設備必須在前一天提出計劃,由調度室主任全面協調后,在當日碰頭會上進行安排,但必須規定時間,落實責任人。檢修完畢后及時向調度室匯報,調度臺做好記錄,此期間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不計本單位誤時,否則按誤時處理。

      所有臨時性安排任務歸口調度室管理,被安排單位必須無條件立即執行,否則,按照停工誤時論處。

      2、事故處理程序:

      (1)凡發生事故造成生產中斷的單位,必須立即匯報礦調度室,跟班干部必須在現場立即組織人員積極搶修、處理,避免事故擴大或誤時延長。

      (2)各單位的事故處理,必須聽從調度室的統一協調指揮,凡不服從者,造成事故擴大或誤時延長,按責任劃分,予以加倍處罰,并追究部門領導責任。

      (3)調度室按事故的影響范圍或程度,需調度其它單位人員或物資時,必須無條件服從,積極組織處理,否則按同類事故影響追究責任。

      (4)事故單位處理完畢后,跟班干部應立即匯報調度室 ,并對現場工作安排詳細說明,調度室做好記錄。

      3、必須追查處理的事故:

      (1)機電事故:造成生產單位停產超過1小時或直接經濟損失500元以上的事故。

      (2)頂板事故:造成生產中斷1小時以上或影響產量100噸以上,進尺1.5米以上的事故。

      (3)運輸事故:主、副井提升井下運輸系統,停運1小時以上,或副提升系統停運2小時,或生產單位停產1小時的事故。

      (4)其它事故:造成生產單位或系統影響,影響職工延時1小時以上的事故。

      4、事故追查的管理規定:

      (1)調度室負責事故追查的組織工作。按事故性質通知分管領導,職能科室、事故單位負責人及事故有關人員按時參加。

      (2)對2小時以下的誤時,由當日值班人員主持追查;2小時以上的誤時由調度主任及有關業務科室參加,生產礦長主持追查。

      (3)事故的追查要達到“快、嚴、細、準”,結果由調度室在追查后4小時內通報全礦。

      (4)凡被通知參加追查的人員,必須按時參加,無故不參加者,每次罰款50元。

      (5)對事故追查必須尊重客觀事實,需查看現場時應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到現場了解,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先從管理上查找并分析事故原因,責任必須落實到人,并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寫出書處理意見,交礦調度室。

      5、對事故責任單位及責任者造成經濟損失賠償的規定:

      (1)對影響安全生產的誤時要進行考核和處理。對造成局部性停工誤時的責任單位按1.5元/分鐘進行處罰;對造成某一系統或全礦停產誤時的對責任單位按3.0元/分鐘進行處罰。

      (2)事故造成1000元以內經濟損失的,由責任者賠償損失的20%—40%,直接經濟損失在1001—5000元者,由責任者賠償損失的10%—30%,并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其余部分由其單位負責賠償。

      (3)對因個人操作不符合規定或擅離職守,而造成設備損壞,由責任者按100%賠償。

      (4)對事故隱瞞不報者,一經查出,每次罰款50元。

      (5)事故責任單位及個人罰款、賠償,經追查小組決定后由調度室月末出據罰單(一式三份,調度、財務、個人各持一份)通知到責任單位及責任者,由財務科執罰。

      (6)各單位全月誤時超過規定指標,扣干部工資10%。

      附:各單位誤時控制指標

      單位全月誤時控制指標備注
      采煤隊16h
      掘進隊8h指一個掘進頭
      運一隊8h
      運二隊8h
      機電隊12h
      通維隊4h
      生產0
      供應0
      銷售0
      八、關于工傷搶救程序的規定:

      為了確保我礦實現安全生產年,進一步完善工傷搶救程序,加強各級領導的安全意識和責任心,使工傷人員能夠迅速搶救上井并得以及時治療,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如下措施:

      1、加強各級領導值班制度和采掘區隊現場跟班制度值班期間有事必須向調度室請假,說明去向和電話號碼,并能在10分鐘內找見,如去處用電話無法聯系時,必須找本單位其它領導代替值班,否則不得離開值班崗位,嚴禁脫崗和空崗。

      2、井下發生工傷,工傷所在單位必須立即如實向調度室匯報受傷人單位、姓名、受傷部位、受傷地點、傷勢情況,調度室通知該單位領導立即停止一切工作,組織現場人員盡力搶救和井上快速運送受傷人員。

      3、調度室接到受傷情況匯報后,做好記錄,并按以下程序通知:

      (1)立即通知運輸大巷(電話8040),停止沿途其他工作,將電車開往出事地點接送工傷人員。

      (2)通知副井信號工(電話8034),通知副絞車司機(電話),聽到信號后,將罐籠放至下部等待工傷人員。

      (3)通知調度值班司機魏鋒洲(電話:15091431884)。

      (4)通知調度主任周志明(電話15929712697)。

      (5)通知當天值班領導。

      (6)受傷部位在腰部以上者,立即匯報公司調度中心(電話:6791202)。

      (7)通知:何成育王掌學種盈倉王建芳

      同戰倉李建平宋錄才

      (8)傷勢嚴重時通知:

      張存乾韓對民王全堂王萬恒同新立

      鄧曉奇醫院負責人劉建軍何兵王忠斌

      4、傷員上井后,要積極組織醫護人員搶救,必要時送局醫院搶救,并及時將情況匯報調度室。

      5、調度室通知沿線車輛時間必須在5分鐘之內通知完,通知有關領導必須在15分鐘之內完成。

      6、礦醫院接到調度室電話后做好搶救準備工作,如工傷危重,立即在15分鐘內帶搶救箱,去井口等待進行應急處理,并護送工傷到醫院。

      礦井各部門負責人電話號碼

      序號部門職務姓名電話
      1總經理張存乾13992311359
      2副總經理王建芳13772766299
      3副總經理種盈倉13572331879
      4副總經理王掌學13892384088
      5副總經理何成育13892384078
      6副總經理韓對民13992337336
      7生產負責人劉建軍13892524199
      宋錄才13571376914
      8安監負責人李建平13892352862
      9機電負責人何兵13474457109
      10技術科負責人同戰倉13759689096
      11供應負責人同新立13892524498
      12通風負責人王忠斌13772779639
      13財務負責人王萬恒13892573500
      14勞人負責人王全堂13891312631
      15后勤負責人鄧曉奇13572365990
      16辦公室負責人王社永13892319062
      17衛生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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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篇 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第一條. ***分公司安全員每月對有在建***的辦事處都要抽查到,并有規范記錄,每月底向***分公司總經理匯報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和下月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計劃,每兩個月向各辦事處通報一次安全生產抽查情況。

      第二條. 辦事處安全員每月對在建工地抽查率要達到50%,必須有規范記錄和現場負責人簽字,每月25日前將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寫為月報形式并經辦事處主任簽字上報***分公司安全員。

      第三條. 勞動防護用品除防觸電告警安全帽和電工絕緣鞋有***公司統一采購,然后從直接成本中扣回,其余防護用品有各辦事處自己采購,并報***分公司備案。嚴禁使用“三無”產品。辦事處對所需的勞動防護品及用具要及時以文字形式(經辦事處主任簽字)上報***分公司安全員。

      第四條. 各維護班組在施工生產中,嚴禁“三違”現象發生,嚴禁酒后上班或晚上過多酗酒。

      第五條. 維護或施工現場必須有專人指揮和明顯的安全標志,防止因維護或施工而傷害過往行人維護或施工人員被外來因素傷害。

      第六條. 工地負責人或安全員要提前對維護或施工現場進行檢查,提前排除安全隱患或采取穩妥可靠的防范措施,并在維護或施工前告知所有維護或施工人員。對復雜施工環境不能采取十分把握的勞動防護措施,辦事處必須盡快向***分公司安全員匯報。

      第七條. 辦事處新聘用的工地負責人,必須經***分公司對其安全管理方面進行考核,合格后方可錄用。

      第八條. 維護班組每隔6-10天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每隔3-5天進行一次較全面的安全檢查,并都要做規范記錄。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記錄必須有領物人簽字。在檢查中只要檢查人員未見到這三本記錄,不論何種理由都按沒有論處。

      第九條. 維護班組必須保證維護或施工人員有正常的休息時間,嚴禁使用18周歲以下或55周歲以上人員,45周歲以上禁止登高作業。工地負責人要留有維護或施工人員身份證復印件或準確的身份證號碼記錄,并及時報***分公司安全員備案。

      第十條. 在上級或***分公司檢查中,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未在規定期限按要求整改,除按有關規定處罰,立即停工整頓,直至隱患消除為止。

      第十一條. 對儀器、儀表等設備操作不十分清楚的人員,嚴禁亂動設備。辦事處對儀器、儀表等設備的管理必須要指定專人負責保養,并有出入使用記錄。

      第十二條. 辦事處安全員對每天的維護或施工地點必須能隨時找到,并積極配合***公司或***分公司做好安全生產檢查。對不能提供準確地點或可靠的聯系方式,而造成無法檢查的,一經查出按相關規定處罰。若因此發生責任事故,其辦事處承擔所有行政責任和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分公司配給辦事處的安全防護設施年損壞率為總價的10%,超過10%的按原價從辦事處管理績效中扣回。安全防護設施損壞后辦事處安全員要盡快向***分公司匯報,經***分公司安全員確認后,方可處理。

      第十四條. 工地負責人或安全員要經常督促本工地駕駛員嚴格遵守行車措施“十不準”和公司的車輛管理規定。

      第十五條. 各辦事處主任必須與***分公司總經理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并繳一定數額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全年無責任事故發生,將一定的比例返還。

      第十六條. 若維護班組發生事故,首先要立即組織搶救,并保護好現場,同時要及時逐級如實匯報。

      第11篇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預防火災事故或減少火災事故危害,保護職工家屬人身、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和《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各企、事業單位必須按照《消防法》的規定,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建立、健全組織領導機構,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第三條? 消防安全工作的任務:貫徹消防安全工作方針,研究和分析生產經營活動中消防安全的特點和規律;教育廣大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作好日常消防工作;發現和解決消防安全存在的問題,檢查整改火險隱患;編制滅火預案,組織消防演習;加強消防隊伍的業務建設,提高滅火作戰能力;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調動職工群眾的消防安全工作積極性,確保企業生產、生活和公共場所的安全,保障安全生產整體目標的實現。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所屬各企、事業單位。

      第二章? 組 織 管 理

      第五條? 各企、事業單位應明確一名副職領導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抓好本單位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 各企、事業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并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中明確防火安全責任。

      3.針對本單位的特點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4.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建立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訓練。

      6.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7.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8.企、事業單位領導要定期分析本單位消防安全情況,研究解決實際問題。

      第七條? 各企業消防安全工作由企業公安保衛部門或安全部門歸口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1.組織貫徹《消防法》,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2.掌握企業主要生產過程的火災特點,經常深入現場監督檢查火源、火險及滅火設施的管理,督促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確保消防設施完備、消防道路暢通。

      3.組織建立、健全企業義務消防隊,有計劃地對全體職工進行防火、滅火、氣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4.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及技措工程有關防火措施、消防設計的“三同時”審查和驗收。

      5.負責編制企業專用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采購計劃,負責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和修理。

      6.制定關鍵生產裝置和要害生產部位消防滅火預案,每年至少演練兩次。

      7.抓好防火防爆區內固定動火點的現場監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審查防火防爆區內固定動火點的動火措施,并按規定到現場進行監護、檢查和指導。

      8.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對消防隱患提出治理方案和整改計劃。

      9.參加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并統計火災事故,分別報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和政府消防主管部門。

      10.負責建立和健全企業防火檔案。

      第八條? 依據《消防法》規定應建立專職消防隊伍的企業,必須建立專職消防隊伍。并應參照《企業事業單位專職消防隊組織條例》、《公安消防部隊執勤條令》(試行)和《公安消防部隊執勤訓練大綱》(試行)的要求,實行專業化管理,配備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消防隊主要職責是:

      1.承擔本單位的火災撲救工作。

      2.對本單位義務消防隊伍進行技術指導訓練。

      3.保證消防車輛裝備隨時處于完好狀態。

      4.抓好專職消防隊伍的業務建設,提高戰訓能力。

      5.制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滅火預案,定期組織演練。

      第九條? 各企、事業單位應當建立由職工組成的義務消防隊,其主要職責是:

      1.學習宣傳消防法規,定期參加消防訓練,參加實地消防演習。

      2.協助本單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進行經常性的防火檢查。

      3.教育義務消防隊員熟悉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明確危險點和控制點,維護本單位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熟練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撲救初起火災,協助專職消防隊撲救火災。

      第十條? 集團公司按區域設立消防聯防組織,指定組長單位。區域聯防組織主要職責是:

      1.建立救急指揮系統,編制救急預案。

      2.接到聯防成員單位求援信號后,應及時派出增援力量。

      3.定期組織區域聯防模擬演習,熟悉本區域內消防情況。

      4.定期組織區域內消防安全專項檢查,開展消防安全活動。

      第三章? 火 災 預 防

      第十一條? 各企、事業單位應當將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消防規劃納入本單位總體規劃,落實消防經費,做到??顚S谩O涝O施、消防裝備不足或者不適應實際需要的,應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

      第十二條? 生產、儲存和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裝置、罐區、棧臺、碼頭、倉庫和泵房、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等應當設置在合理的位置,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安放明顯的安全標志。防雷、防靜電裝置應定期進行檢測。

      第十三條? 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和裝飾工程,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進行設計,建設單位的消防部門應參加審查,并按規定將工程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未經審核或審核不合格的,建設單位不得施工。

      第十四條?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開工前必須向公安消防管理部門申報,取得公安消防管理部門核發的消防安全許可證后方可施工。

      工程消防設施應當按照防火設計進行施工,不得隨意變更,消防管理部門對消防設施的施工實施監督檢查和竣工驗收。

      第12篇 箱梁施工安全管理控制辦法

      為加強箱梁施工安全管理,確保濟祁高速施工安全,杜絕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將事故風險降低到最低點,根據業主的要求,中交一公局濟祁高速公路tj-三標項目部制訂箱梁施工安全管理與控制辦法,具體內容如下:

      一、安全管理包保責任人:

      (一)、項目部:

      ***

      **總工程師)橋梁工程師

      ***(經理助理)施工負責人

      ***(安保部長)安全員

      二、箱梁施工安全檢查小組

      組 長: ***

      副組長: *** ***

      組 員:*** *** *** ***

      三、安全教育與交底

      對箱梁施工各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安全培訓、交底和考核。使作業人員提高安全意識,自覺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

      培訓內容:

      1、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操作規程;

      3、施工過程中安全注意事項;

      4、安全檢查要點;

      5、事故案例。

      四、用電安全管理措施

      1、嚴格按用電規范布設用電線路,各種電纜線、開關、熔斷器、繼電器等其額定容量應與被控制的用電設備容量相匹配。

      2、使用標準配電箱,配電箱及時關門上鎖,所有用電設備必須裝設斷路開關和有效的短路及過載保護、漏電保護,做到一機一閘一漏。

      3、露天使用的用電設備應有防雨設施。

      4、用電設備在運行過程中出現異?,F象時,必須立即停車,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5、電氣系統出現故障需進行檢修時,必須切斷電源,嚴禁帶電作業。

      6、電氣系統的各種故障必須由專職電工檢修處理,嚴禁其它人員擅自進行檢修和改動。

      7、用電設備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各項操作,嚴禁擅自違反、省略、更改操作規程,以確保設備正常運行及現場人員的安全。

      8、用電設備操作人員必須聽從現場施工指揮人員的統一指揮進行相應的操作,嚴禁憑個人想象或主觀臆斷盲目操作。

      9、非操作人員嚴禁擅自啟動或操作各種控制按鈕。

      10、各項動作運行開始前,操作人員必須首先鳴響電鈴,以示現場人員各就各位,準備進入工作狀態。

      11、避免在雷雨天氣使用設備,遇到雷雨天氣時,關掉設備總電源。并應將設備停放到設有接地線的地方,將設備用預備的接地線直接接到接地樁上,同時工作人員不要逗留在設備上。

      12、設備啟動前,應注意檢查所有電氣設備是否安全,各急停按鈕是否回到工作位置,各個操作開關是否在零位。

      13、不是緊急情況,應盡量避免使用急停按鈕;暫時停用的機械設施應及時切斷電源。

      14、不得在超出允許風速惡劣天氣下操作設備。

      五、起重作業安全管理措施

      1、吊裝前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制訂施工方案,明確起重吊裝作業安全技術要點和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2、吊裝作業前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起重機械必須經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檢測取得合格證證后。才可投入使用。

      4、錯誤使用起重裝置、對設備缺乏適當的維護、以及維修方法不當等都是嚴格禁止的,因為這些做法都會給參與工作的所有人員和設備本身帶來危險。

      5、龍門吊現場拼裝、使用過程中各種作業必須分工明確,統一指揮,要設專職指揮員、專職操作員、專職電工、專職技術員和專職安全檢查員,要有嚴格的施工組織及安全防范措施,以確保施工安全。

      6、龍門吊現場拼裝完畢后,要進行全面安全檢查。

      1)各部件是否安裝正確,各處連接是否緊固。

      2)安全設施是否安裝齊全、牢固。

      3)對電氣系統進行檢查。

      7、龍門吊在澆注30片箱梁后做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辦理檢查簽認記錄手續。

      8、風力≥6級時,嚴禁進行龍門吊起重作業;風力≥8級時,必須保證各防風裝置處于正常工作狀態;切斷總電源。

      9、吊裝作業開始前,應對起重機械以及所用吊索具的規格、技術性能、完好情況進行檢查和試驗,發現不合格項,立即檢修或更換。起重機械應進行試運轉,并進行試吊,經檢查各部正常后,方可進行正式作業。

      10、吊裝作業區域應有明顯標志,并設專人警戒,非吊裝作業人員嚴禁入內。起重機工作時,起重臂旋轉半徑范圍內,嚴禁站人或通過。

      11、吊裝重物時,嚴禁在重物上站人指揮或放置材料、工具。

      12、重物必須綁扎牢固,起吊點應通過重物的重心位置,起吊時應平穩,避免振動和搖擺.

      13、重物就位后臨時固定前,不得松鉤、解開吊裝索具。重物固定后,應檢查連接牢固和穩定情況,確認安全可靠后,方可拆除臨時固定裝置。

      14、夜間作業應有充分照明。

      15、起重機擺放平穩,配重符合起重技術要求。

      16、起吊時,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斜向拖拉,起吊大型物件時應設牽拉繩。

      17、起重機作業時,提升、下降要平穩,同時要盡量避免緊急制動或沖擊振動等現象發生,嚴禁超負荷吊裝作業。

      18、起重機應盡量避免滿負荷作業。

      19、吊裝時,應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指揮人員應位于操作人員視力能及的地點,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裝的全過程。起重機操作人員必須熟悉信號,并按指揮人員的各種信號進行操作,指揮信號應事先統一規定,發出的信號要準確無誤。

      20、在風力等于或大于六級時,禁止進行起重機移動和吊裝作業。

      21、起重機停止工作時,應剎住行走機構,鎖好駕駛室門。吊鉤上不得懸掛物件,并應升到高處。

      22、在下列情況下嚴禁進行吊裝作業:

      1)被吊重物質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

      2)信號不清;

      3)吊裝物下方站人;

      4)吊裝物上站人;

      5)斜拉斜牽物;

      6)散物捆扎不牢;

      7)零碎物無容器;

      8)吊裝物質量不明;

      9)吊索具不符合規定;

      10)作業現場光線陰暗。

      23、吊索具

      1)作業時必須根據吊物的重量、規格、形狀等選用合適的吊索具。

      2)嚴禁在吊鉤上補焊、打孔。吊鉤表面必須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紋。嚴禁使用危險斷面摩損程度達到原尺寸的10%、鉤口開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轉變形超過10%、危險斷面或頸部產生塑性變形的吊鉤。

      3)編插鋼絲繩索具宜用6×37的鋼絲繩。編插段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毫米。編插鋼絲繩的強度應按原鋼絲繩強度的70%計算。

      4)使用卡環時,嚴禁卡環側向受力,起吊前必須檢查封閉銷是否擰緊。不得使用有裂紋、變形的卡環。嚴禁用焊補方法修復卡環。

      5)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鋼絲繩不得繼續使用。

      (1)、斷股或使用時斷絲速度增大。

      (2)、在一個節距內的斷絲數量超過總絲數的10%。

      (3)、出現擰扭死結、死彎、壓扁、股松明顯、波浪型、鋼絲外飛、繩芯擠出以及斷股等現象。

      (4)、鋼絲繩直徑減少7%~10%。

      (5)、鋼絲繩表面鋼絲磨損或腐蝕程度,達到表面鋼絲直徑的40%以上,或鋼絲繩被腐蝕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見,整根鋼絲繩明顯變硬。

      (6)、使用新購置的吊索具前應檢查其合格證,并試吊,確認安全。

      六、龍門吊安全操作規程

      1、嚴禁擅自拆卸起重機的限位器等安全防護裝置。

      2、當吊裝的重物接近限位器,大、小車臨近終端,大車鄰近其他起重機時,應減速慢行。嚴禁用反向操作代替制動、用限位開關代替停車操作。嚴禁用緊急開關代替普通開關。

      3、操作人員應在規定的安全通道、專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或上下。大車軌道兩側除檢修外不得行走。嚴禁在小車軌道上行走。嚴禁從一臺起重機跨越到另一臺起重機上。

      4 起重機的步道及機構上不得堆放物品和工具。起重機上不得存放物品。

      5、起重機作業前,應確認軌道地基無沉陷,軌道上無障礙物。行走時,應確認兩側驅動同步,發現偏移,必須停車檢查、調整??哲囆旭倳r,吊鉤應離場面2.5米以上。

      6、開始起吊前、運行線路的地面有人或落放吊裝物時,應鳴鈴示警。嚴禁吊物從人員上方越過。吊車行駛時,吊物離周圍障礙物的距離必須大于50厘米。停歇作業時,必須將吊物放至地面,不得將吊物懸在空中。

      7、兩臺起重機吊運同一重物時,必須統一指揮,每臺起重的起重量不得超過其額定起重量的80%。兩臺橋式起重機在同一軌道上作業時,兩機之間距離應大于3米。嚴禁用一臺起重機頂推另一臺起重機。

      8、 起重機吊裝的重物重量接近額定載荷時,應先吊離地面進行試吊,確認吊掛平衡、制動良好、機構正常后,再緩慢提升、運行。嚴禁同時操作三個控制手柄。

      9、起重機運行時,嚴禁人員上下和檢修設備。

      10起重機運行中突然停電時,必須將開關手柄放置到“0”位。吊物未放至地面或索具未脫鉤前,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作室。

      11、起重機吊運高大物件妨礙操作人員的視線時,應設專人監護和指揮。

      12、停止作業后,必須切斷電源,鎖緊夾軌器,鎖好門窗。

      七、預應力張拉安全措施

      1、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施工前要進行技術交底,對張拉操作人員進行安全交底教育。

      2、錨具、夾具應設專人妥善保管,避免銹蝕、玷污、遭受機械損傷或散失。

      3、張拉前仔細檢查張拉平臺的安全性,并在張拉平臺上搭設高度適當的安全擋板,防止張拉中的意外事故傷害及人身安全。

      4、施工操作人員必須配備安全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時操作人員必須系安全帶。

      5、從施加預應力至錨固后封端期間,除非采取有效屏蔽措施,否則操作人員不得在錨具正前方活動。

      6、張拉過程中,測量伸長值或拆卸工具錨時,操作人員應站在預應力鋼束位置的側面,張拉時,兩端油泵應壓平穩,配合默契,有專人統一指揮。嚴格按照安全技術交底要求讀表。油壓不得超過安全技術交底規定值。發現油壓異常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機。

      7、 從開始張拉至完畢的過程中,不得敲擊錨具、鋼絞線和碰撞張拉設備。張拉過程中發現張拉設備運轉聲音異常,應立即停機檢查維修。

      8 、油壓泵上的安全閥應調至最大工作油壓下能自動打開的狀態。油壓表安裝必須緊密滿扣,油泵與千斤頂之間采用的高壓油管連同油路的各部接頭均須完整緊密,油路暢通,在最大工作油壓下保持不得漏油,若有損壞者應及時修理更換。

      9、張拉時發現油泵、油壓表、千斤頂、錨具等有異常情況時應停止張拉,查找原因。特殊情況下,在更換夾具時,兩端都應裝上千斤頂,采取其它措施放松預應力筋時,應仔細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工作。

      10、 張拉設備使用前,應對高壓油泵、千斤頂進行空載試運行,無異常情況方可正式使用。高壓油管使用前應作耐壓試驗,不合格的不能使用。

      11、 電器設備由專人管理,電閘箱應符合技術要求,一機一閘,并通過漏電保護器,電源線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無破損,與用電負荷匹配,作業完畢后必須將總電源切斷,所有電器設備應遮蓋。嚴格遵守施工現場的用電制度。

      12、 切割鋼絞線時應注意防止砂輪片破碎傷人。

      13、 施工過程中防止工具或機具從高處墜落傷人。

      14、 張拉過程中防止油泵或千斤頂漏油污染蓋梁成品砼。

      15、 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照明。

      16、 禁止閑雜人員進入張拉區域。

      八、預應力鋼筋張拉安全操作規程

      1、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培訓,掌握預應力張拉的安全技術知識,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2、必須按照檢測機構檢驗、編號的配套組使用張拉機具。

      3、張拉作業區域應設明顯警示牌,非作業人員不得進入作業區。

      4、張拉時必須服從統一指揮,嚴格按照安全技術交底要求讀表。油壓不得超過安全技術交底規定值。發現油壓異常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機。

      5、高壓油泵操作人員應戴護目鏡。

      6、作業前應檢查高壓油泵與千斤頂之間的連接件,連接件必須完好、緊固,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

      7、施加荷載時,嚴禁敲擊、調整施力裝置。

      8、作業前必須在張拉端設置防護檔板。

      9、操作千斤頂和測量伸長值的人員應站在千斤頂側面操作,千斤頂頂力作用線方向不得有人。

      10、張拉時千斤頂行程不得超過安全技術交底的規定值。

      11、高處或分段張拉時,作業人員應在牢固、有防護欄的平臺上作業,上下平臺必須走安全梯或坡道。

      12、兩端張拉時,作業人員應明確聯系信號,協調配合。

      13、張拉完成后應及時灌漿、封堵。

      14、孔道灌漿作業,噴嘴插入孔道中,噴嘴后面的膠皮墊圈必須緊壓在孔口上,膠皮管與灰漿泵必須牢固。

      15、堵灌漿孔時應站在孔的側面。

      九、安全檢查

      做好安全檢查、隱患排查,消除事故隱患,保障安全施工。

      施工過程中,檢查小組參照安全管理措施內容,進行檢查驗收,各項全部合格后,經檢查人員核實簽字后,方可施工。

      附:安全檢查表

      1、起重機安全檢查表

      2、安全檢查記錄單

      3、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

      安全管理科考核辦法范本(十二篇)

      為進一步強化安全管理科內業管理,充分提高“四室一隊”各級管理人員工作質量及辦事效率,使人人能夠做到清楚自己崗位,盡到自己的職責,特制訂以下考核辦法。一、科內分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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