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業員工手冊-獎懲管理辦法
物業員工手冊:獎懲管理辦法
1.獎懲類別明細:
獎懲分類 種類獎金(罰金)獎罰形式
獎勵嘉獎 10元當月工資中累加
三等功30元當月工資中累加
二等功50元當月工資中累加
一等功100元當月工資中累加
特等功 總辦會議討論定 當月工資中累加
處罰警告10元當月工資中扣除
小過30元當月工資中扣除
中過50元當月工資中扣除
大過100元當月工資中扣除
辭退開除特別處罰
總辦會議討論定當月工資中扣除
2.獎勵: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查屬實應由相關部門簽報獎勵之。
2.1一等功:
a.對公司重大業務有特殊功績,或提供意見經采納實行確有重大成效者。b.對于舞弊或有害本公司權益事情,能事先舉發或防止,使公司免受重大損失。c.遇重大突發事件,隨機應變得當,或奮力相救保全他人人身安全或公司巨大財產、業主巨大財產安全。d.研究改善工作方法,降低成本有特殊貢獻者。e.領導有方,使工作進展有相當成效者。f.拾金不昧,價值在1000元以上者。g.奮力保全公司或業主財產安全,價值在800元以上者。h.有其它重大功績者,直接經濟價值在3000元以上者。
2.2記二等功:
a.節約物料或對廢料進行利用,卓有成效。b.協作2.1項條款所涉及的人員達成任務確有重大貢獻者。c.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足為全公司同仁表率。d.發現非本職工作外漏洞,迅速報告或妥為處置避免較大損失者。e.服務每滿3年,考績優良,未曾曠工或受記過以上處分者。f.奮力保全公司或業主財產安全,價值在600元以上者。g.拾金不昧,價值在300元以上者。h.有其它重大功績者。
2.3記三等功:
a.協助2.2項條款所涉及的人員達成任務確有較大貢獻者。b.遇有緊急情況,勇于負責并處理得宜者。c.節省成本有具體成效者。d.檢舉重大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經查屬實者。e.當選優秀員工之在崗且在職人員。f.節約用水用電或其它節約行為使公司費用有明顯減少者。g.拾金不昧,價值在200元以上者。h.保衛他人財產安全,價值在300元以上者。i.有其它較大功績者。
2.4記嘉獎:
a.代表公司參加外界活動,推廣公司企業文化形象,其表現優良者。b.能及時舉報或制止破壞花園環境秩序等行為。c.經常主動提出具有一定價值的合理化建議者d.工作勤勉,兢兢業業,并有具體事跡者。e.其它有突出表現處,足為一般楷模。f.揭發舉報公司的一般違規違紀行為者。g.對完成某一項特定工作效率較高者。h.拾金不昧,價值在100元以上者。i.搶救他人或公司財產,價值在150元以上者。j.其它有較突出表現者。
2.5特別嘉獎:對公司技術改造、組織變革、管理推動有重大突破者,或對處理重大突發事件,給公司挽回巨額損失者,給予特別獎勵,或其它制度所規定的獎項設置。
3.處罰: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查屬實應由相關部門簽報懲處。
3.1開除:
a.一年內記大過累計三次者。b.年累計曠工達4天(含4天)以上者。c.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取賄賂、傭金及回扣者。d.在外兼營事業影響工作,經勸告未放棄者。e.違抗上司或管理干部命令情節嚴重者。f.辦事不力,疏忽職守,致公司受重大損失并有具體事宜情節嚴重者。g.造謠生事,煽動怠工者。h.在禁煙區吸煙或引火者。i.仿效上級主管簽字圖謀不軌或盜用印章者。j.在工作區域內酗酒,或在花園內打架斗毆、偷竊、賭博者。k.私自攜帶武器、兇器等危險物品出入花園者。l.因工作原因,對主管或其它干部及家屬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為者。m.行為或口語極端惡劣者,嚴重損害公司形象。n.故意損壞設備、產品或其它物造成重大損失者,或故意泄露業務上之機密,致使公司受損者。o.散布不利公司之謠言或挑撥勞資雙方感情者。p.違反法律受刑事審判者。q.與業主打架或高聲辱罵業主者。r.私自留宿異性并在宿舍內姘居者。s.因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2000元以上者。t.參加非法組織者。u.占有不當得利物品價值800元以上者。v.其它違反法令或工作規定情節嚴重者。
3.2辭退:
a.試用期不合格者。b.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者。c.不能適應公司企業文化或企業氛圍者。d.經查面試時持虛假簡歷、學歷及身份證者。e.其它違法違紀情節嚴重者。f.未經公司領導書面批準,私自到業主家做鐘點工謀利益者。g.未經批準,在本公司撿廢品私自變賣者。
3.3記大過:
a.違抗命令或延誤公務情節較輕者。b.擅離職守或謊報信息致公司受損者。c.直屬主管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袒護或不予以舉發者。d.浪費人力,物力,財力,致公司受意外損失較重者。e.品行不端正,或行為粗暴,屢勸不聽者。f.與業主大聲對罵者。g.遇重大突發事故,責任人故意躲避致公司受損較大者,違反公司紀律,擾亂公司秩序情節嚴重者。h.忘記打卡作虛假出勤簽證者。i.虛報加班者。j.在宿舍內私接電源者或私自留宿他人。k.故意泄漏本人或他人薪資者。l.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者。m.擅用他人工牌等證件或借工牌等證件予他人使用者。n.擅帶違禁物品進入公司或私自攜帶公司物品出入花園者。o.執法檢查人員或管理干部正當執勤檢查,辱罵或威脅執行人員者。p.因個人失誤,給公司造成1000元以上損失者。q.占有不當得利物品價值500元以上者。r.其它失職違規情節重大者。
3.4記中過:
a.管理不善或防范疏忽,致公司受損或釀成事故情節一般者。b.浪費人力,物力,財力,致公司受意外損失較輕者。c.遇一般突發事故,責任人故意躲避致公司受損者。d.不服合理之工作調派,或延拒辦理工作移交手續而無正當理由者。e.故意損壞公司財產情節較重者。f.利用公司資源辦私事情節較重者。g.他人違規違紀查處后而作偽證者。h.與客戶/業主發生爭吵,情節嚴重的。i.未經部門主管同意,隨意串崗換崗情節嚴重者。j.因個人失誤,給公司造成500元以上損失者。k.占有不當得利物品價值200元以上者。l.在宿舍內發現有男女互串者。m.其它違規違紀失職情節較重者。
3.5記小過:
a.疏忽督導致使所屬人員有舞弊情形經查屬實者。
b.工作時間內臥睡、伏睡者。
c.損壞公司財產情節較輕者。
d.將飯菜帶入宿舍或辦公室用餐者。
e.亂倒飯菜,破壞公共衛生者。
f.用水用電后不隨手關閉或隨意浪費者。
g.未經主管同意在上班時間內會私客,或利用公司電話
撥打私人電話者。
h.未經核準,無故不加班或不參加會議、集合者。
i.利用公司資源或上班時間辦私事情節較輕者。
j.利用公司計算機玩游戲者。
k.與業主關系偶有磨擦者。
l.占有不當得物品價值100元以上者。
m.因個人失誤,給公司造成300元以上損失者。
n.其它違法違紀情節較輕者。
3.6記警告:
a.工作時間內談天、嬉戲、看報刊雜志及消極怠工者。
b.行為不檢,不遵守公共秩序或破壞花園環境衛生情節較輕者。
c.上班時間內,不佩帶工牌者。
d.不服從管理經勸阻尚可以改正者。
e.在花園寫有不堪入目文字者,或在宿舍及工作場所張貼違禁圖畫者。
f.捏造請假事由經查屬實者。
g.不按規定放置生活用品、文具、文書、印章及重要資料經勸無效者。
h.無故穿拖鞋入工作場所者。
i.與業主高聲爭執者。
j.占有不當得利物品價值50元以上者。
k.因個人失誤,給公司造成100元以上損失者。
l.其它不按規定行事情節較微者。
3.7特別處罰:a.違*治安條例被查處者,犯重大偷竊行為被查處者,其它重大違規違紀行為。
4.獎懲申報權限:
4.1各級管理人員享有獎懲申報權,獎勵申報時須附具體事跡報告。
4.2除總辦外,各級管理人員不得作跨部門獎懲申報,需跨部門獎懲申報時,須向總經理或行政主管提出。
5.獎勵申報流程:
5.1有具體貢獻事實,填寫《員工獎勵單》,并附事跡報告。
5.2經部門主管/部門最高主管/總經理審核后交行政部存檔。
6.懲罰申報流程:
6.1有具體違章事實,申報人填寫《員工處罰單》并交當事人所在部門主管執行。
6.2經部門主管/部門最高主管/行政主管/總經理審核后并交行政部生效。
7.懲罰不服上訴流程:
7.1當事人不服懲罰申報時,應在當天(超時上訴視為當事人默認申報)首先向本部門主管提出申訴。
7.2如當事人仍不服部門處理結果時,可在當天向行政主管提出訴訟,由行政部通知部門最高主管或呈報總經理開會討論當事人的上訴,當天做出處理。
7.3如總經理或部門最高主管維持原判的,則最終的處罰結果以原始的處罰意見為有效懲罰,當事人不得上訴。
8.應用表單
8.1《員工處罰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