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機構職責
公司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主要是為了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以下詳細介紹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企業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企業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企業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本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企業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根據有關規定,發放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正確佩戴和使用。
7.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第八條本生產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2篇 專職職業安全衛生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公司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政策,監督檢查公司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二)編制燒結廠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計劃和職業安全衛生工作計劃,并負責貫徹落實,按計劃和上級要求開展各種職業安全衛生活動。
(三)參加制訂完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參加修訂、審查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并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四)配合綜合辦做好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復訓工作,配合組織部、工會辦公室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宣傳工作。
(五)經常開展職業安全衛生巡查工作。發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及時制止,發現特別不安全的情況,有權先令停止生產,并及時報告領導研究處理;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及時下達事故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并及時報告領導。協助領導組織開展安全大檢查和專業性、季節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督促有關部門整改,對其中需要采取技術措施的重大問題,協調有關部門研究解決。
(六)參加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三同時”會審,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引進技術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項目的方案審定、設計審定、竣工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督促勞動防護設施和主體工程按“三同時”原則執行。
(七)及時收集、積累職業安全衛生資料,為領導及時提供職業安全衛生資料。
(八)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輕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重傷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對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如實登記、統計、報告因公傷亡事故。參加設備、火災等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九)制訂保健津貼發放標準及制度。按照有關規定,組織編制燒結廠勞動保護用品、清涼飲料發放計劃,并負責對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驗收。督促有關部門及時按標準發放,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十)負責對燒結廠兼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進行業務指導;做好燒結廠職業安全衛生競賽、評比工作。
(十一)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工特殊保護工作。
(十二)日常工作中嚴格按照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開展工作,積極推行安全科學管理方法。參加安全技術科學研究,總結推廣職業安全衛生科研成果和先進經驗。
第3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工程安全施工、安全管理目標是:杜絕重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的發生,確保施工安全人員生命安全。采取如下措施:
1.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
建立項目經理、管理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層層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自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2、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制度、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交底記錄和施工安全例會制度,使之成為安全工作內業檢查的主要內容。施工隊伍進場前必須對對所有參加施工生產的職工(包括外包工、待訓工及實習生)均應進行入場生產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進,規章制度教育,簽訂安全協議,未經教育不得上崗.對工人進行安全交底。特殊工種的操作工,如架子工、電焊工、氣焊工、維護電工、小型機械工等特殊工種,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無證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員嚴禁進入危險區域。每月召開一次全體員工會議,建立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貫徹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實行鮮明的獎罰制度。
3、做到無施工方案不施工,有方案沒交底不施工,班組上崗前沒安全交底不施工。施工班組要認真做好安全上崗交底活動記錄, 酒后不準上班操作,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膊不準進入施工現場;穿硬底鞋不準進行登高作業,禁止在施工樓內隨地大小便。
每周一上午組織不少于1小時的安全教育活動。
4、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專門負責與現場甲方、土建協調,落實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進場前和施工中對安裝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全員應每天深入現場進行巡視,并記錄安全日記,對安全設施、防護措施、安全保護用品、設備安全運行情況,現場文明衛生,對現場人員遵守安全規范的情況進行檢查和實施有效的監督,發現不合格狀態,應發出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對不聽勸阻者,經項目經理批準采取停工整改、罰款教育等手段進行糾正。
5、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執行工程多機監護制度(操作證、動火證、滅火證、監護人)和1-3級動火界限審批手續。必須保證安全設施健全,專人負責協調與保潔。現場焊接,割刀,必須開具動火證明,并做到二證一器看護現場作業人員必須佩戴上崗證,電焊、氣焊人員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必須把周圍用水潑濕,要用看火員看火,并準備好接火斗和滅火器,不準在易燃易爆物附近電焊;
6、每個施工作業面均設置一固定的施工臨時用電箱,要求采用“三相五線制”配線,做到“一點一機一保護 ”,所有插座插頭要全部改成三相五線制。每個施工用臨時配電板必須全部安裝靈敏的漏電保護器。施工現場用電必須有專人管理,按照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設定的位置,配備電箱,箱內具備總熔絲,分熔絲、開關、零排地排等,電箱應有門、鎖和標識,箱體架空高于地面600,并做接地接零保護。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臨時照明,必須符合安全電壓,由監控員對臨時電箱、移動電箱,是否接地接零進行檢查。末端開關箱必須一機一閘、一箱一漏,電箱內是否有積灰。配電箱開關電器與配線,一一對應配合專路控制。配電箱熔絲應與用電設備的實際負荷相匹配,嚴禁用鐵,銅絲代替。分電箱必須做到,規格型號統一,裝有漏電保護裝置,各類接插件,完好無損,接線應使用橡皮軟線。動力電與照明電必須分開設置。施工機具必須保持完好狀態,必須有漏電保護裝置和可靠安全接地方可使用。傳動和妨口處必須設有防護罩等裝置。接地接零必須達標。
7、保證通道的暢通,通道內不得堆放材料、設備等,照明燈具配備完好,確保照明亮度。夜間施工必須配備足夠的照明燈光,用于底下的照明電應為固定安制間距不超過三米,以保安全。
8、現場機電維修人員應該經常檢查設備觸電漏電保護是否完好有效。加強各標段通過本標段的電纜、電線的監視工作,增強安全工作的全局觀念。現場用電機具較多,電線不得亂拖、亂拉。材料運輸、堆放時,一定要注意保護好電線,防止碰砸電線,造成電線包皮破碎剝落,一經發現有電線露芯或電線包皮破損要及時修調。
9、落實安全檢查制度,日常和定期、專項檢查相結合。并對各施工班組進行獎罰措施。工地每周檢查一次,作好記錄、及時調整、治理隱患,確保安全。
10、施工現場劃分為作業區域,通道、辦公區域、宿舍等,分別配置滅火器具,作業區登高作業,由專人(安全監控員)對登高作業設施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登高作業前由安全監控員及施工員對施工組進行登高作業前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對其作業過程進行監控。施工區域與生活區域嚴格分離,保持場容場貌整齊,整潔有序文明。
11、危險品倉庫,必須由專人負責看管,必須有明顯的警示標志,危險品倉庫必須獨立設置,嚴禁易燃,助燃物品混用在起堆放。
12、進入施工現場,在有立體交叉施工部位,必須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頜帶。凡2m以上的懸空、高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系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正確使用個人勞動用品。高處作業不得往上或往下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13、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及陽臺,樓層和屋面臨邊應設置防護攔桿,井字架吊籃、料斗不準乘人。
14、腳手架、爬架、掛腳手,挑排腳手及吊腳手架等設施,必須有驗收使用手續。
15、裝飾工程生產面一律實施圍檔封閉施工,圍檔的高度必須高出作業面層1.5米,以防物體外墜。施工區域必須有意識形成施工、材料,通行走道三個自然區域。進場材料必須在指定堆物區域內分門別類,堆放整齊,掛標識牌,應有名稱、品種、規格、使用區域。多余材料應在施工過程中及時清除,當日工完料清,場地清。道路、通道應保持平坦暢通,無散落物、無積水,建筑垃圾必須集中堆放,定期清場。沿市區道路施工時,必須設置不低于2.5米的穩固,整潔、美觀的連續性護欄設施。
16、必須做好落手清,隨做隨清,在施工作業時,應防止材料散落,泥漿灑漏,污水橫溢,敲擊干擾周邊居民正常生活。
17、安全標志
施工區域或危險品區域必須選擇懸掛醒目的禁止標志,警告標志,指令標志,檢驗標志和宣傳標志。
禁止標志:禁止吸煙、禁止煙火、禁止通行、禁止跨越、禁止停留、禁止入內。
警告標志:注意安全,當心觸電,當心傷心,當心吊物,當心土洞。
指令標志:必須戴安全帽。
提示標志:通行走道、滅火機、余料堆放點、垃圾堆放點。
檢驗標志:設備、驗收合格、材料合格、待驗、待確定、不合格。
未經有關人員批準,不準隨意拆除安全設施和安全裝置。
18、公司設立多層安全防范體系。公司質量安全部門設置專職安全員,負責全面安全施工和消防保衛工作,定期對施工現場巡回檢查。工地現場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并設專職安全員,具體負責安全施工和消防保衛工作。各施工隊設置兼職安全員,負責對各自施工范圍的安全和消防保衛工作負責。
19、在各分項工程施工技術方案中,要有安全技術措施,成為向施工隊組安全、防火交底的重點內容,并依據這些措施落實材料、器具和檢查人員的檢查方法。
20、安全工作必須做到預測預控,對工程對象預先進行分析,工程施工中安全施工的重點是高空作業、樓內孔洞防護、施工機械作業、施工用電等幾大方面。針對這幾大方面進行分析,找出各個控制點進行有針對性的控制。
21、購置足夠的消防器材,組織消防搶險隊,制定工地動火制度,對火爐、烘爐等常用動火單位,要指定專門的看火負責人。宣傳消防知識,禁止在工地現場吸煙。現場要設立安全宣傳牌和消防宣傳牌。 不準在宿舍內和施工現場明火燃燒雜物和廢紙;亂扔煙頭、火柴棒,不準躺在床上吸煙,吸煙者應自備煙缸,煙頭和火柴必須丟進煙缸;不準亂接電源,非專職電工不準私接熔絲,宿舍內照明不準使用60w以上燈泡,燈泡離地高度不得低于2.5m,離開帳子等物不少與500mm;不準將易燃易爆物品帶進宿舍;不準將火種帶進倉庫和施工危險區域,木工間及木制品堆放場地;不準在宿舍區、施工現場燃放煙花和炮竹;宿舍內、施工現場嚴禁引火打鬧;嚴禁損壞、盜竊滅火設備。滅火機具由專人維修、保養,定期調換藥劑,標明換藥時間,確保滅火機效能正常。不準在宿舍、倉庫、辦公室內開小灶,不準使用電飯鍋、電水壺、電爐、電熱杯等,如需使用應由總包行政辦公室同意后在指定統一地點使用,但嚴禁使用電爐;食堂、爐灶的燒火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嚴禁在工地利用燈泡和明火取暖;現場在施工期間嚴禁員工住宿,除必要的倉庫及安全值班外。
22、組織工地現場的保安隊伍,派專人負責制訂進出門規定和攜帶工具材料進出門的規定。在安裝裝飾階段,要組織以保安為主的成品保護隊伍,分層分房間有專人專職看守。施工期間每晚由項目經理部領班組織晚間值班巡邏,杜絕一切破壞行為和不良現象。
23、加強上下聯系,組成一個統一的安全消防保衛系統,從公司到項目經理部到各施工班組均有專人負責。做到既有分工又有聯系,形成上下同心的確保安全的力量。
第4篇 煤礦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一)為規范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和文明生產工作,搞好班組安全生產,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安全培訓和應急管理(或調度和地面設施)專業“班組安全建設 -制度建設”對班組安全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管理工作是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的基礎工作,班組必須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管理工作,提高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
(三)班組作業地點的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審批、貫徹、簽字齊全有效;
新工人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熟知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特員必須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四)作業現場的頂板管理、機電運輸、通風瓦斯、粉塵防治、爆破等符合規程要求。
(五)作業現場的各種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配置齊全,各種安全警示標志清晰醒目。
(六)作業現場物品用料擺放整齊,標識清楚,保證安全出口暢通。
(七)按規定佩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八)嚴格落實班前、班后會和交接班制度,工作環境應清潔、衛生。
(九)每月由區隊負責人、技術員及煤礦各業務部門組織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評定工程等級。
第5篇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識別和獲取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及時獲取國家和政府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標準,遵守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標準,熟悉和掌握法律法規知識和規定,是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標準得到貫徹落實,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規定了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標準的識別方法和獲取途徑以及對獲取的法律法規的管理、更新以及應用,適用于公司各個分廠和部門。
第三條 公司安環部、辦公室負責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標準的獲取與識別以及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宣傳貫徹。
第四條 其他各部門負責與本部門職能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的收集、保管、評估以及更新等工作,并列出本部門獲取的法律法規清單。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教育培訓,切實保證本部門每一個員工能及時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規,為正確的、法制化的工作方向和思路提供保障。
第五條 公司安環部負責對獲取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的建檔保存工作,對于更新的法律法規登記時進行更新。
第六條 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標準的獲取主要采取書籍購買、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和天津市安全生產信息網網上等形式獲取,并對獲取的法律法規進行條款內容識別,適用的法律法規按程序上報總經理。
第七條 新購或者網上新獲取的法律法規必須進行符合性評價,評價有個相關部門完成,出具評價報告。
第八條 各部門對新購置或者網上新獲取的法律法規必須進行分類登記建檔,及時對法律法規清單進行跟新和廢止刪除。
第九條 安環部主管安全部長對新獲取的法律法規必須認真學習、熟練和掌握法律法規條款內容,結合公司實際,制訂學習、宣傳和貫徹法律法規的計劃,并下發文件落實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
第十條 公司安環部和辦公室負責對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標準進行整理、登記和建檔,對已經廢止或者不使用的法律法規進行刪除,并送交檔案室存檔。
第6篇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度
一、廠長崗位職責
負責企業的全面管理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企業安全負全面領導責任。
l、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組織制定本企業安全規章制度。
2、對需整改的項目進行調查研究,組織制定整改方案,指定專業人員及時整改到位。
3、定期組織召開安全領導小組工作會議。
4、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工作全面檢查。
5、指導、支持專職安全員的工作。
6、在安全工作中做到生產服從安全、親情服從原則。
二、安全副廠長崗位職責
1、負責企業安全工作,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2、負責制定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衛制度。
3、定期組織召開班、組長、專職安全員工作會議。
4、負責安全整改工作,制定安全整改方案,及時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5、每天審查安全日志,及時向廠長反映安全動態。
6、嚴格按安全生產有關規定督導生產。
7、負責組織安全大檢查,對危險工序每天檢查2次以上。
8、負責組織安全知識學習、培訓。
三、生產副廠長崗位職責
1、負責產品開發、引進、改進工作,配合安全副廠長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制定產品開發計劃和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
3、嚴格按規程組織生產,按規定使用廠房,危險工序做到每天檢查一次以上。
4、負責產品安全生產技術指導、明確工藝、技術變更情況,指導制定新的安全措施。
5、根據藥物和產品性能、指導制定安全管理方法。
6、定期組織召開班組長安全生產會議。
四、安全保衛科長崗位職責
1、負責本科室全面工作,組織安全工作會議和安全檢查。
2、檢查、指導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3、負責安全措施和安全整改的落實。
4、填寫安全日志,將安全目志送安全副廠長審閱、簽字。
5、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6、負責安全保衛制度的制定。
五、專職安全員崗位職責
1、負責轄區安全檢查和指導工作。
2、制止各種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3、發現隱患及時制止并落實整改,發現重大隱患應采取緊急措施,及時向主管部門和主管領導報告。
4、發生事故及時報告,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
5、將每日安全情況向上一級主管領導匯報。
六、車間主任崗位職責
1、負責車間全面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本車間人員進行安全生嚴。
3、負責清點上、下班人員。
4、負責車間衛生工作。
5、制止一切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6、制止工作串崗行為,杜絕超員生產現象。
7、嚴格按照產品工藝流程要求組織生嚴。
8、每天將本車間安全情況向專職安全員或安全保衛科匯報。
七、藥物原材料保管員崗位職責
1、根據藥物性能搞好分類儲存。
2、按堆垛要求進行堆垛,堆垛與墻間距不少于0.45m,貨架離地面高度不少于0.3m,煙火藥堆高不超過1m。
3、各種藥物有明碼標識,必須注明藥物名稱、產地、生產企業、生產日期、有效期限。
4、定期檢查藥物儲存情況。
5、嚴格運輸規定,藥物必須由專業人員運送。
6、杜絕藥物混合運輸和同時多人運輸。
7、做好防火、防水、防潮和清潔衛生工作。
8、及時處理安全隱患。
八、成品庫保管員崗位職責
1、根據產品種類分別堆垛儲存。
2、根據安全要求,堆垛高度不得超過2m,成箱成品堆垛高度不得超過2.5m,運輸通道不得少于2m。
3、懂得產品性能,對裝卸工人作安全工作技術指導。
4、帳目明晰,帳物相符。
5、做好防火、防水、防潮、防事故工作。
6、保持倉庫內整潔衛生,不準堆放半成品及其他任何貨物。
九、收發室收發員崗位職責
1、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藥物、半成品發放,堅決杜絕超量發放行為。
2、半成品、散裝成品堆垛高度不得超過1.5m。
3、藥物、半成品、散裝成品堆放必須有明碼標識。
4、收發室內總藥量必須按照核定數量存放。
5、做好防火、防水、防潮、防事故工作。
6、保持室內整潔衛生。
第7篇 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保證安全生產所需的費用,保證企業改善勞動條件的資金,根據確定的提取標準自行提取,并且用于安全生產,不得挪作他用。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投入資金的管理。
3.職責
3.1總經理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
3.2 生產部負責制定《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對安全投入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3財務部負責依據《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費用管理臺帳》,記錄安全費用的提取情況和安全費用的使用情況。
4.工作要求
4.1安全生產費用(以下簡稱安全費用)是指公司按照規定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公司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資金使用范圍包括:
4.1.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4.1.2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4.1.3安全評價、重大危險源監控、事故隱患評估和整改。
4.1.4職業危害防治、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監測和職業健康檢查。
4.1.5設備設施安全性能檢測檢驗。
4.1.6應急救援器材、裝備的配備及應急救援演練。
4.1.7安全標志及標識。
4.1.8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公司為從事高危作業的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用或個人意外傷害保險費用,為職工提供的職業病防治、工傷保險、醫療保險所需費用,不在安全費用中列支。
4.2按照規定的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范圍,合理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建立安全生產費用臺帳。年度結余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4.3 各使用單位每年年初制定安全費用使用計劃,經行政部匯總后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實施。
4.4 根據年底結算費用憑證,由財務人員負責填入《安全費用管理臺帳》。
4.5 財務部應依據《安全費用管理臺帳》每年出具當年安全投入資金使用情況的報告。安全費用金用于安全生產改造,專款專用,不準減少或挪為它用。
4.6 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的,應將安全費用結余用于處理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前危險品生產或儲存的設備、庫存產品及生產原料所需支出。
4.7 每年由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對公司安全費用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與經濟考核掛鉤,具體參見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5.相關記錄
安全費用管理臺帳
第8篇 質檢中心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全面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總體推進”的方針,抓緊抓好質檢中心的安全生產,防患于未然,確保每一位職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時時教育職工,利用班前會的時間學習安全知識,提高職工自身的安全意識,增強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切實做到“安全為生產、生產必須安全”把安全管理工作放到首位。
2、化驗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化驗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技術規程,了解儀器設備的性能及操作中可能發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預防和處理事故的方法。
3、在進行危險性操作時,如危險物料的現場取樣,易燃易爆物的處理,加熱易燃易爆物,焚燒費液,使用極毒物質等均應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應能清楚地看到操作地點,并觀察操作的全過程。
4、化驗室嚴禁喧嘩打鬧,保持化驗室秩序井然,工作時應穿工作服,長頭發要扎起來戴上帽子,不能光著腳或穿著拖鞋進實驗室,不能穿著工作服到食堂等公共場所;進行有危險性工作時要配戴防護用具,如防護眼睛,防護手套,防護口罩,甚至是防護面具等。
5、當班工作完成時,應檢查電、水、汽、窗等后鎖門。
6、化驗室閑人免進,嚴禁無關人員在實驗室久留,并嚴禁化驗人員在化驗室干與化驗無關的事。
7、化驗人員應具有安全用電、防火防爆、滅火、預防中毒及中毒救護等基本安全常識。
第9篇 中鐵現場安全管理崗位安全生產標準化操作制度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生產現場安全管理,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護公司員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公司財產安全,逐步實現作業規范化、生產精細化的目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結合本公司各生產現場的具體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在本部的生產經營活動的現場安全管理,對于工程項目,需按其行業的具體要求制定相關現場安全管理和標準化操作制度。
第三條在公司建立并推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分管安全的負責人是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人,對公司安全生產負組織領導和綜合監督管理領導責任;各部門負責人對各自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其他從業人員負崗位責任。
第四條 公司應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生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援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以及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人員予以表彰和獎勵,對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人員建立必要的激勵保障機制。
第二章 職 責
第五條安委會、安質環保部負責制定、完善本管理制度,并與安全質量環保稽查隊一起監督、指導、檢查各部門對本制度的實施。
第六條安委會、安質環保部、安全質量環保稽查隊按季度組織各部門對本制度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考核。
第七條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建立本部門安全生產運行的設施使用與管理制度、、現場管理等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并報安委會組織審核、報安質環保部備案。
第八條各部門負責人按月度組織部門內各班組對本制度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考核;督促各主管、班組長將制度落實到具體崗位,并組織對崗位員工的月度安全考核。
第三章 作業現場管理
第九條各部門應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健全現場管理制度,規范現場管理,提高現場管理水平。
第十條各部門應嚴格推行人員、設施、工件、工位器具、工具箱、轉運器具、附件等的定置管理。
第十一條各部門應保持現場整潔和較高的目視化程度。保證現場標識齊全、規范、醒目、美觀。
第十二條規范現場各區域功能,禁止人員、物品越區,不得長時間占用安全通道。臨時占用通道的要作好責任人、移出現場的時間、占用期的安全提示等標識。
第十三條作業現場油、電、機械傳動等容易產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須有醒目的警示標志、標牌;對易燃品(如包裝材料)存放區,必須按照過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法規的規定,配備安全防范設施。
第十四條作各部門應根據《中鐵巖鋒事故救援與應急處理預案》,結合現場實際,組織應急演練,以確保在發生安全事故時,采取應急措施,盡可能防止人員傷亡和減少經濟損失。
第四章 崗位安全生產標準化
第十五條崗位操作人員應知道本崗位潛在的危險和安全措施,具備辨識危險和事故控制的能力。
第十六條崗位人員必須按規定參加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操作。
第十七條崗位人員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及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和生產工藝紀律。
第十八條正確使用機械設備,保持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完好、可靠,清除作業環境中的危險因素。
第十九條堅持開展班前安全活動并做好記錄。
第二十條不違章指揮,不違章操作,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生產的指令和意見,同時嚴格按照符合安全生產的指令作業。
第二十一條如發生輕傷以上事故及重大事故,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如實說明事故有關情況。
第二十二條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第二十三條為違章違紀者要制止并及時上報主管領導。
第二十四條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第二十五條新員工、實習員工、換崗或復工人員要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五章 處罰
第三十六條對于違反本制度的部門和個人,按《中鐵巖鋒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相關條款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安質環保部負責解釋。
第10篇 車間生產及安全管理制度
1、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擠壓車間的管理。
2、目的:
為了使本公司生產工藝在生產過程中能切實執行,產品質量得到保證,提高工作效率,節約原材料,取得更大效益,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和產品生產過程的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3、職責:
3.1 車間主任對各車間的正常運轉負責。
3.2 車間主任負責質量管理文件和技術文件的管理,負責按照要求組織生產,落實工藝規程,負責解決和反饋生產中出現的實際問題,做好生產原始記錄;負責指導新員工逐步掌握操作規程。
4、管理內容:
4.1 各生產車間操作人員根據生產任務通知,按照工藝技術文件要求進行生產。原料準備齊全,生產機械設備檢查正常之后才可進行生產。生產過程聽從管理人員的指揮,不能擅自更改工藝。
4.2 開工前檢查各自崗位的電、機的正常與安全,檢查各崗位的清潔衛生,做好安全、文明、清潔生產。
4.3 正常生產后一定要按照生產過程標準來進行作業生產,保證生產質量穩定。
4.4 不準隨意浪費生產原料和半成品,不準將舊設備/工具隨意丟棄或無故損壞設備、設施。
4.5 各班組人員負責所屬區域環境衛生管理,凡責任地段之環境要按規定做好,工具、用具按規定擺放整齊;如發現未能做好以上規定的要給予勸告、警告、扣罰獎金等處理。
4.6 各崗位設備操作人員負責設備運行管理,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進行設備的使用和保養, 發現設備故障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進行維修, 不得擅自維修和帶病運行,確保安全生產。
4.7車間負責人負責指導相關崗位人員根據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的要求和生產工藝的要求,如實填寫有關生產記錄,并保存備查。
4.8 車間負責人負責質量記錄和工藝紀律的自查,發現漏記或不按規定記錄的,不按工藝規程進行操作的,應處以口頭警告、通報批評、扣罰獎金等處理;造成重大質量事故則視損失程度要當事人予以賠償,直至調離崗位。
5、安全注意事項
5.1擠壓車間所有生產人員必須按照各崗位操作規程中要求操作,嚴禁違章操作。
5.2起重機械的操作應嚴格將重量控制在機械的額定有效范圍之內,并經常定期檢查有關傳動裝置及鋼絲是否有異常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維修及部門主管及時處理。
5.3起吊料框時下面嚴禁站人。
5.4定時檢修、維護生產設備,比如手控,腳踏開關是否漏電,不能讓生產設備的負載疲勞極限超出安全線,各固定螺絲是否松動,并及時處理。
5.5所有電器設備都不可用濕布去抹、更不能用水沖洗,清潔電器設備時要切斷電源。
5.6任何人不得在電線、電氣設備上懸掛或安放物品,以免漏電造成觸事故。
5.7不準亂使用鋸切設備,需鋸切鋁材時不要站在鋸片的正面,應站在鋸片的側面,不能用力過大,使鋸片破碎或碰擊硬物以免鋸片飛出傷人,不準用手觸摸鋸片(未證實已切斷電源之前),經常檢查鋸片安裝是否牢固,以防意外。
5.8各類機臺開機前都要做好檢查和準備工作,切實做到班前檢查,班后保養。
5.9滅火器具應經常定期地更換藥品,由保衛科具體負責檢查,定期更換保證緊急使用時滅火品有效性,同時廠區安置水管水閥搞好用水設備,加強防火安全。
5.10操作人員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自己的工作崗位及在運轉中的設備,如有事或吃飯需向班長提出申請,得到批準并安排人員換崗后方可離開。
5.11使用和操作旋轉設備時嚴禁戴手套,以免把手套卷入造成安全事故。
5.12在擠壓操作中,當悶車或擠壓時,不準俯身窺視擠壓機出口,以防模裂飛出傷人。
5.13設備開動后,嚴禁進入擠壓筒、擠壓軸的活動部位,嚴禁人員跨越設備或在冷床上行走。
5.14近火、電操作,務必先做好防衛措施。
5.15吊運或搬運鋁材時注意安全,觀察周圍環境、互相配合,防止鋁材碰擊電線等電器或碰傷他人或自己。
5.16機臺下面附近禁止留有液壓油等到易燃物品,液壓物等物務必當天用鋸屑或碎布清擦干凈并及時清走。
5.17公司規定的除吸煙區以外,其他任何地點嚴禁吸煙。
5.18所有上班員工、上班時間不能喝酒。如發現酒后上班或上班時間喝酒的每次罰款500元,嚴重的開除出廠。
5.19擠壓機裝、卸模時注意安全、防止模具掉下傷人。
5.20機修、電工對設備故障處理維修后,應仔細檢查試運行,確保正常后才能離開,如因維修后未他細檢查試運行,如經車間使用發現未處理完善追究維修人員責任,造成事故由維修人員人事部承擔。
5.21以上各條希望全體生產員工認真遵照執行,否則造成的安全事故予以嚴肅處理。
編制: 審核: 批準:
第11篇 安全生產管理法規與制度
(一)我國現行安全生產法規簡介
所謂法,就是體現統治階級意志,由國家規定或認可,并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范的總和。法有多種表現形式,主要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總稱為法規(法律規范)。行政法規是指國務院及其所屬部委為了執行憲法及各種法律所發布的規范性文件。
安全生產法規是為了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護國家和集體財產不受損壞,由國家制定并由國家用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范。建國以來,我國陸續制定和頒布了數百種安全法規,下面對其中最基本、最主要的現行法規作一簡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這是一部全面的安全法規,詳細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法律責任等等。保障了我國的安全生產順利進行。
2.其它法律、法規和標準
根據憲法、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等法律規定,我國制定和頒布了其它許多安全生產法規和標準,現將安全生產法規和標準按安全技術、工業衛生和安全管理三個方面分述如下:
(1)安全技術方面的法規和標準,以預防工傷事故和設備事故為目的的法規標準成為安全技術法規和標準。例如:
1)工廠安全衛生規程
2)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教程
3)搬動危險性物品的幾項方法
4)防止金屬廢料中危險品爆炸的方法
5)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程
6)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7)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
8)工棚或臨時宿舍防火和衛生設施暫行規定
9)工業企業防止觸電暫行辦法
10)礦山安全條例
11)爆炸物品管理條例
12)工業企業場內運輸安全規程
13)爆破安全規程
14)消防條例實施細則
15)化學物品管理條例
16)礦山安全法
17)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
18)冶金礦山安全規程“勞動法”“建筑法”等都規定了安全方面的內容等。另外,國家還頒布了一些安全技術標準,如:安全色標、安全典雅、壓力容器焊接標準、低壓鍋爐水質標準、過濾式防塵口罩、安全帽、安全帶、高處作業等級標準和手持電動工具安全管理等。
(2)工業衛生方面的法規和標準,以預防職業病、職業中毒等為目的的法規標準,稱為工業衛生法規和標準。例如:
1)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
2)工廠通風裝置管理辦法
3)橡膠業汽油中毒預防暫行辦法
4)關于防止瀝青中毒的辦法
5)放射性工作衛生防護暫行規定
6)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
7)關于防止廠、礦企業中矽塵危害決定
8)關于加強防毒防塵工作的決定
9)矽塵作業工人醫療預防措施實施辦法
10)職業病范圍和職業病患者處理辦法的規定
11)微波輻射暫行衛生標準
12)工業企業噪聲衛生標準
13)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標準
14)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
15)塵肺病防治條例等
(3)安全方面的規程與標準,以加強安全管理為目的的法規稱為安全管理規程和標準,例如:
1)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
2)關于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定
3)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暫行辦法
4)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技術教育的決定
5)限制加班加點暫行辦法
6)國營企業職工個人防護用品發放標準
7)保健食品發放規定
8)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
9)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
10)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
11)關于查處重大責任事故的幾項暫行規定等
這些規程標準中,“工廠安全衛生規程”、“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教程”、“工人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規程”,通常稱作“三大規程”。“三大規程”是1956年由周恩來總理主持的國務院全體會議通過,并由國務院同時頒布實施的。1963年國務院頒發的“關于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定”,通常稱作“五項規定”如下:
(1)要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
(2)要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制度
(3)要堅持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4)要進行定期安全生產檢查
(5)對于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要嚴肅認真的貫徹執行國務院發布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根據我國實際情況,安全技術規程、標準分為國家標準、部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三級。國家標準是全國范圍內統一的標準,是由國家技術監督局負責審批發布,特別重要的安全標準,由國務院審批發布。其代號為“gb”。
部標準或稱為專業標準是在各部門、各行業內統一的標準,部門系統內所有各單位和企業都應執行。部標準是由各部門制定,并報國家技術監督局備案發布的。它具有行業特性,所以又稱行業標準。部標準內容要與國家有關標準一致。
企業標準是企業內部使用的標準。由企業或地方主管部門制定,報上級業務部門審批。它具有更強的專業特性、企業標準不得與行業標準和國家標準相抵觸。
(二)企業勞動關系中安全生產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及相關的法律制裁
企業和職工之間構成一種勞動關系。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對保護職工的安全與健康應該承擔多項法律義務和責任;《勞動法》中規定:(1)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勞動安全衛生)法規和標準;(2)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3)企業必須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的教育;(4)企業必須改善勞動條件,提供勞動防護品;(5)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的勞動保護。企業若違反上述有關安全生產的規,致使發生事故,造成勞動者生命和財產損失的,要承擔法律責任,有關責任人員也要被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企業在安全生產中的權利,主要體現在對于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安全規章制度的職工,有權解除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
違法就是行為主體的行為違反了我國各項法規所規定的原則和內容。凡是有違法行為的人,都應該根據違法的性質和程度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違法行為一般可分為行政違法、民事違法、刑事違法和違憲等。相應地法律制裁也是由行政制裁、民事制裁、刑事制裁組成的一個輕重有序、全面合理、相互銜接的系統。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規定在安全生產活動中,犯重大責任事故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犯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用人單位打擊報復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進行舉報的人員,構成犯罪的,以報復陷害罪論處,可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無理阻撓勞動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行使勞動安全衛生監督檢查權,構成犯罪的,以妨礙公務罪論處,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罰金。其它相關罪行亦有相應制裁。對安全生產中的違法行為還對應有警告、通報批評以及罰款等行政處罰手段。
(三)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及規章制度
1.安全生產責任制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指從制度上對企業所有人員和所有部門在其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工作應負的責任作出明確的規定,并遵照、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崗位責任制的組成部分,是企業最基本的一項安全制度,是所有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它是根據“預防為主”的原理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規定企業各級領導、職能部門、種類技術人員和生產工人在生產勞動中應該擔負的安全責任,是安全生產過程中責、權、利的體現。
安全生產責任制,主要規定以下5種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1)企業各級領導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強調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五同時”)。
(2)企業中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求企業中的生產、技術、設計、供銷、運輸、財務等各有關職能科室都應在各自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3)安全機構和專職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主要是當好領導抓安全工作的助手、參謀,協助領導組織、推動、督促、檢查安全工作。
(4)小組安全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主要是協助小組長經常對本組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教育,督促全組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種安全生產制度。
(5)職工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主要是自覺遵章守紀,不違章作業,并且隨時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法規在企業中的延伸和具體化,是企業規章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含義為:企業根據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法規,結合自己的情況和特點,以文件形式制定并在企業內部發布實行的安全生產行為規范和準則。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基礎。制定過程中應注意:(1)要與國家的安全法規保持協調一致,應該有利于國家安全法規的貫徹落實;(2)要廣泛吸收國內外安全生產、安全管理的經驗,并密切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使之具有先進性、科學性和可行性;(3)要包括安全生產的各個方面,成龍配套,形成體系,不出現死角和漏洞;(4)一經制定,不要隨意改動,以保持相對的穩定性;但也要注意總結實踐經驗,不斷地修訂完善;(5)隨著國家政治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企事業單位的經濟、技術會不斷出現新的情況,發生新的變化,要據此及時地修改、補充甚至制定新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保持其健全和有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僅必須嚴格執行,還必須加強監督和檢查工作,及時發現違章違紀現象和苗頭,杜絕惡性事故的發生。
第12篇 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檢修保養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使生產設施處于安全、可靠、長周期、滿負荷運行,對生產設施進行有效控制,確保職工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生產過程中所有生產設施
3職責
3.1 生產技術副總經理助理主管公司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審定有關生產設施的安全規章制度、管理辦法。
3.2設備動力部門負責公司生產設施的管理。
3.3 技術部門和設備部門負責公司的生產設施大修計劃(含安全設施檢修計劃)、報生產技術副總經理審批,列入公司生產經營計劃。
3.4 供應基建部和技術部負責公司生產設施安裝的基礎工作。
3.5 安全科對生產設施安全運行進行監督、檢查、并參加鍋爐、壓力容器安全附件的定期調試,參與重大設備事故的調查工作。
3.6 設備動力部門負責公司設備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施的維護、保養、并定期進行校驗。
4 控制程序
對本公司生產過程中生產設施使用、維護、備件管理,除應嚴格按照本制度執行,還應遵守以下制度:
a.《青銅峽市瑞祥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b.《青銅峽市瑞祥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4.1 生產設施的建設
4.1.1 生產設施建設中的安全設施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同時”)。
4.1.2 公司建設生產設施,應對項目建設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六個階段,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規范管理。
4.1.3 生產設施建設中的變更管理嚴格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序,并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4.1.4 積極采用先進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匯報公司技術研究研發部和公司技術總工進行研究,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努力提高安全生產技術水平。
4.2 設備采購
4.2.1 設備的采購應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4.2.2 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設施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采購。
4.2.3 新增、更新設備入廠,需進行驗收工作:包括外觀、出廠資料、安全附件、檢測和測量報告等。
4.2.4 新增、更新設備試車前應進行安全附件、檢測,并進行風險分析,同時進行試車驗收。
4.3生產設施的使用
4.3.1 設備動力部門應建立全公司生產設施臺賬。
4.3.2 設備專業負責人要對各工段的設備進行管理。
4.3.3 設備專業負責人對安全生產設施每月檢查一次,并記錄。
4.3.4 設備專業負責人根據檢查情況提出維護保養計劃,由技術部門列入檢修計劃中。
4.3.5 安全設施如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表)、液位計、泄漏檢測裝置、防雷接地等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維護檢修。
4.3.6 安全設施檢修后,不得隨意拆除,必須完整恢復。
4.3.7 生產場所應根據化學品種類、特性不同分別設置相應安全設施。
4.3.8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場所應設置泄漏報警裝置。
4.3.9 重大危險源應設置防曬裝置、噴淋裝置、防火設施、處理回收裝置。
4.4 特種設備嚴格按照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執行,建立特種設備檔案。
4.4.1 每年大修計劃中應制定特種設備年檢計劃。
4.4.2 特種設備使用必須辦理使用證。
4.4.3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并辦理作業證,方可上崗作業。
4.5 監視和測量設備按《山東德裕煤化有限公司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制度》管理。
4.5.1 嚴格按照監視和測量設備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相應的校定、檢驗計劃,并記錄。
4.5.2 制定相應的監視和測量設備檢修計劃,并定期維護保養。
4.6 電氣
4.6.1 凡基建、擴建、和技改等工程項目需增加用電負荷的,使用時均應辦理用電申請。
4.6.2 電氣設施檢維修、停送或倒閘操作,必需嚴格執行《臨時用電和電氣檢修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4.6.3 臨時用電必需辦理用電申請,其用電設施和線路,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的技術要求。
4.6.4 電氣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4.7 生產設施的維護保養
4.7.1 實行專機專責制和包機制,做到“臺臺設備、條條通道、個個閥門、塊塊儀表”有人負責。
4.7.2 操作人員應對所使用的設備做到“四懂”(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會”(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4.7.3 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工作:
a.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設備的啟動、運行、停車;
b.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度,認真填寫設備運行記錄;
c.認真做好設備潤滑工作;
d.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e.保持設備整潔、及時消除跑、冒、滴、漏現象;
4.7.4 操作人員發現設備、管道有異常現象,應立即檢查原因,及時反映,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車,并上報主管部門和技術部門,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開車,未處理的缺陷要記錄在交接班記錄上,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4.7.5 檢維修人員要明確分工,對分工負責包干的生產設施做到:
a.定時、定點檢查,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b.發現缺陷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詳細記錄,并及時上報;
c.按質按量完成檢維修任務;
4.7.6 所有備用設備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注意防腐、防潮、防塵,對于傳動設備應定期進行試車和切換,使所有備用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4.7.7 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不能將配套設施拆件使用。
4.7.8 認真做好維護保養記錄,記錄中應包括:檢維修人員、驗收人員、日期等。
5相關文件、記錄
5.1《安全設施臺賬》
5.2《安全設施檢查、維護、保養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