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職業病危害管理制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主要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企業職工身體健康及相關權益,規范各施工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建立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措施,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職業病危害的主要工種
根據公司承建的項目,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主要工種有:攪拌機司機、上料工、建筑材料試驗工、電焊工、電工、板金工、油漆工、模板制作工、汽車駕駛員、推土機司機、砼振動工。
二、項目工程開工前,項目負責人要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環境合理安排工作場所,各工種及辦公、住房應符合職業衛生要求。
三、項目部要配合專職或兼職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項目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四、項目部應根據具體的施工工序采用有效的職業病防治設施,并為有職業病危害的工種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五、項目部對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工種施工場地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結果。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
六、項目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時,應當立即采取應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立即報告公司。公司在接報后及時報告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并組織公司應急救援隊伍及時趕赴現場展開救援,協助衛生部門救援人員對受急性職業病危害進行救治,健康檢查或醫學觀察。費用由公司負責。
七、公司應當對項目負責人及專職或兼職衛生專業人員進行培訓,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衛生知識。定期或不定期對在建項目進行職業衛生檢查,督促勞動者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防護用品,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及時采取臨時避害措施并報告。
八、公司應根據項目工程特點和環境條件,指導項目部規劃好施工場所。落實項目負責人對職業病危害負責制度,建立各項目職業病防治衛生專職人員和職業病危害工種的檔案。
第2篇 職業病危害防治經費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上級有關部門文件指示精神,為保障我礦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開展,對職業危害防治工作資金的使用、實施,實行??顚S?,為保證資金使用規范到位,特制定本制度
一、資金來源管理及使用范圍
1、資金來源:在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
2、管理范圍:本管理制度適用于我礦在職業危害防治工作資金、管理使用的全部過程,各工區、科室嚴格按本管理制度實施執行;
3、適用范圍
(1)礦井主要通風設備的更新改造支出;
(2)礦井瓦斯監測系統支出;
(3)礦井綜合防治煤塵支出;
(4)礦井防滅火支出;
(5)礦井防治水支出;
(6)礦井頂板管理支出;
(7)礦井機電設備、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8)礦井配電室系統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9)礦井運輸(提升)系統的安全凡符合設備設施支出;
(10)礦井綜合防塵系統支出;
(11)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評價、健康監護、職業病健康宣傳培訓等費用支出;
(12)其他與煤礦安全生產職業病危害直接相關的支出。
二、管理辦法
1、通風科、技術科、機電科等職能科室每年12月25日前將與職業病危害防治相關的資金計劃匯總報財務科。
2、財務科具體負責和實施安全投入資金計劃的安排、調整、檢查、統計、上報。
3、計劃安排過程中,嚴格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及礦井安全生產的切實需要,確保重點工程兼顧一般的原則。
三、組織結構
為切實做好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資金的管理工作,礦成立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資金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袁憲玉
副組長:杜秀庫、代云海
成 員:李峰、杜寶忠、劉傳新、胡崇高、高 山、杜曼菲
四、有關要求
1、職業病危害防治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專項資金計劃由職業健康辦公室落實,其他產生費用由礦財務科負責解決,資金使用包括:預防和治理職業危害,工作場所衛生檢測、健康監護和職業衛生培訓等費用。
2、職業病病人的診療、康復費用、傷殘依據、喪失勞動能力的職業病病人的社會保障由工傷社會保險承擔。
3、對各項職業危害防治經費實行預算管理,年底要把下一年度的職業危害防護設施、職業危害因素監測、健康監護、職業健康宣傳培訓等費用納入生產成本預算,嚴格預算管理,嚴禁挪用。每年對職業病病人進行一次復查,并定期為病人進行康復治療。職業病人的工資、護理費等其他待遇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辦理。
第3篇 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管理制度
1 概述
1.1 監測目的? 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是系統地收集、匯總、分析、解釋并評價有毒有害因素對職業人群健康影響的信息,為職業病防治計劃執行過程提供有用信息,為衛生行政部門制定、評價職業病防治規劃提供重要依據,為預防、控制職業病提供信息服務。
1.2 監測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簡稱《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塵肺病防治條例》(簡稱《塵肺病防治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及配套規章、技術標準是制定本信息監測方案的依據。
1.3 適用范圍?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業病防治機構、衛生防疫站,依法從事職業病防治活動的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和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等均適用本方案。
2 監測類型
2.1 職業病危害事故監測
2.2 全國常規監測
2.3 主動監測
3 監測內容
3.1監測對象?監測對象為在職業活動中接觸粉塵、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的勞動者。農藥中毒病例是指在農業生產活動中使用農藥而引起中毒的患者和由于誤服、有意接觸農藥的患者(不包括食物農藥殘留超標和屬于刑事案件的中毒患者)。
3.2 監測點? 依據不同的監測類型確定監測點。
3.2.1職業病危害事故監測? 首診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患者的醫療衛生機構。
3.2.2常規監測的法定監測點? 凡符合《職業病防治法》所規定的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依法從事職業病防治活動的醫療衛生機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和急性職業中毒、農藥中毒患者首診的醫療衛生機構,均為法定職業病常規監測點,或稱責任報告單位。
3.2.3主動監測。
3.3監測項目
3.3.1職業病危害事故監測? 根據《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的規定,一次職業病危害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三類: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的規定要求,屬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標準和范圍的職業病危害事故,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的要求,進行實時報告和信息監測。該事件屬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負責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信息報告的職業病防治院、所和負責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以下統稱職能機構)應在確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終止后2周內填報《職業衛生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卡》,同時進行個案病例網上直報,納入常規急性職業病監測信息月統計匯總。
3.3.2常規監測
3.3.2.1疾病監測
①職業病監測? 以職業病目錄(衛法監發[2002]180號)為準。屬于本監測范圍的職業病病種共9類102種(不包括放射性疾病和電光性眼炎)。
②農藥中毒監測
3.3.2.2有毒有害作業工人健康監護
3.3.2.3作業場所職業病有害因素的強度或濃度的監測
3.3.3主動監測? 在監測點對作業人群的勞動條件、健康監護(包括職業健康檢查表)、職業病有害因素和職業人群健康影響等信息進行連續、系統的監測、收集、匯總、分析、管理和評價,為預防、控制職業病提供有針對性的干預措施。主動監測的具體監測點的選擇、內容見相關監測方案。
4 報告原則? 遵循依法報告、統一規范、屬地管理、準確及時、分級分類報告、審核、匯總、分析的原則(不包括主動監測,下同)。
4.1 報告單位? 常規監測的各類監測點和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指定承擔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信息報告的各級職能機構,都是責任報告單位。
4.1.1 急性職業病(主要是急性職業中毒)和急性農藥中毒由首診的醫療衛生機構負責填報《職業病報告卡》(限于急性職業病內容)和(或)《農藥中毒報告卡》。
4.1.2 依法從事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負責填報《塵肺病報告卡》、《職業病報告卡》和(或)《農藥中毒報告卡》。
第4篇 職業病危害檢測評價管理制度
為了做好本廠職業衛生檢測工作,使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有效預防職業危害,切實保障員工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 本廠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在本廠職業病防治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開展對本廠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檢測和監督檢測,建立本廠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檔案,并妥善保存;監督檢測由本廠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每年委托具備法定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
二、 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點的設定和檢測周期的確定應符合gbz 159-《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等規范要求,由本廠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檢測人員和被檢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共同確定,所有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檢測一次。
三、檢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主要包括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噪聲、高溫等危害因素。
四、檢測人員進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護手套等相關防護用品,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和委托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根據檢測結果,比對國家有關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標準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評價并出具《監測報告》,并根據檢測周期向本廠職業衛生領導小組報告,由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填制《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檢測結果告知書》,并在廠務公開欄公示。
五、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應及時將作業場所或崗位職業危害因素測定結果整理后,存入本廠職業衛生檔案。
六、對發現職業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應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給有關班組,督促其采取相關的治理措施,如仍不達標的應通知立刻停產,治理達標后方能生產。
七、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應制定年度檢測計劃和檢測經費預算,財務部門要保障檢測經費的實施。
八、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關職業衛生檢測的其他規定按照國家現行的職業衛生法規、標準和本廠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執行。
第5篇 職業病危害日常監測定期檢測管理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實施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并確保監測系統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一、我公司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定期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向勞動者公布。
二、定期、不定期組織對各部門、各車間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小組處理,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三、依法組織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及時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組織本單位職業病患者的診療。
四、依法組織對勞動者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
五、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并妥善保存。
六、發現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時,應當立即采取相應治理措施,仍然達不到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必須停止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職業病危害因素經治理后,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業。
七、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逐步采取技術改造、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向勞動者提供符合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第6篇 安全標志和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規范公司安全警示標志管理,充分發揮安全警示標志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作用,避免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適應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警示標志和安全防護的管理。
3 引用文件
《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t2894-2008
4 職責
(1)公司安保部負責確定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并實施監督管理。
(2)工程部負責做好維護管理工作。
5 內容與要求
(1)設置要求
①安全警示標識設置在醒目的地方和所指示的目標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壓等危險場所),使入現場人員易于識別,引起警惕,達到預防事故發生的目的。
②對于有夜班作業的場所設置安全警示標識應有足夠的照明,保證操作人員在夜間能夠清晰可辨。
③安全標志不易設置在門窗等可移動的物體上,或已被遮擋的地方。
④安全警示標識的集合圖形的具體參數,圖形的顏色必須符合 gb 2893-2008《安全色》和《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t2894-2008的規定。
(2)設置計劃及其他要求
①安保部根據現場需要和相關標準規定,提出各部門安全標志設置需求,報安保部審查匯總后統一購置。
②在日常工作、檢查中發現需要設置警示標識,應及時提出申請,報安保部購置。
③安全標識的配置使用應列入各級安全檢查的內容,安保部負責安裝(或張貼)和日常維護,保持整潔,防止沾污和損傷。
④安全警示標識的使用、發放、回收由安保部負責,并做好發放記錄,作廢回收的安全標識,盡可能再利用,不能利用的再作廢品處理。
⑤安保部必須建立安全標識張貼臺賬。
6 表單記錄
(1)安全標志臺賬
第7篇 職業病危害日常監測和定期檢測管理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實施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并確保監測系統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一、我公司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定期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向勞動者公布。
二、定期、不定期組織對各部門、各車間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小組處理,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三、依法組織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及時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組織本單位職業病患者的診療。
四、依法組織對勞動者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
五、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并妥善保存。
六、發現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時,應當立即采取相應治理措施,仍然達不到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必須停止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職業病危害因素經治理后,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業。
七、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逐步采取技術改造、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向勞動者提供符合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第8篇 職業病危害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規范員工個體防護用品的配備、采購、發放、領用和使用,切實保護員工職業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個體防護用品是單位免費發給員工個人保管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免遭或減輕職業病危害的一種輔助措施,必須以實物形式發放,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單位應當確保配備個體防護用品所需的資金。配發給員工使用的個體防護用品必須由領用員工個人簽字記錄。
二、單位應當《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工種和實際作業需要,編制《單位個體防護用品配備發放標準》作為個體防護用品配備、采購、發放、領用和督促正確佩戴使用的依據。未列入的工種可根據單位實際需要,參照本單位同類工種相似條件發放。
三、單位必須采購符合國家標準的個體防護用品。個體防護用品中的服裝(含工作棉衣)款式,必須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為主,做到領口緊、袖口緊、下擺緊。工作服的面料以全棉材料為主(特殊作業的例外)。
四、對于從事多種作業的員工,應當按其主要作業工種發給個體防護用品,如果發給的防護用品在從事其他作業時不能適用的,由部門提出申請,可借用其所需要的防護用品。
五、凡員工工種有變動時,應及時辦理手續改發現行工種的個體防護用品(原工種的個體防護用品發放使用時間相應延長)。
六、員工因某種原因離開原生產崗位不從事生產工作,在六個月以上,其防護用品應按實際離開時間相應延長使用期限或停發。
七、對于生產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防護用品、防毒面具、防塵(毒)口罩等特殊防護用品,必須建立定期品質檢查制度,不合格和失效的一律不準使用。
八、特殊防護用品的購置,應根據實際需要編制計劃,購置的防護用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和行業標準中的相關規定以及具有合格檢驗證書。
九、對于在易燃、易爆、燒灼及有靜電發生的場所作業的人員,禁止發放使用化纖防護用品。
十、凡領用絕緣防護用品及工具的部門或個人,在重新更換領取時,必須實行以舊換新的制度,以保證人身安全。不屬于領用絕緣工用具和個體防護用品的部門或個人,需領用絕緣工用具和勞防用品時,必須提出申請報有關部門批準。
十一、其他方面的員工個體防護用品的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個體防護用品采購審批、采購和驗收入庫登記應當安排專人負責,并簽字。采購審批、發票、驗收入庫登記、個人領用簽字記錄等應當歸檔保存。
第9篇 職業病危害因素評價管理制度
生產部負責本公司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管理,在其內設兼職專業人員,負責日常監測和管理工作。
一 組織開展對本公司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確保監測正常運行,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病因素監測檔案,并妥善保存。
1.監測的布點;
2.監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
3.監測的周期;
4.監測結果的登記報告。
二 定期委托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
1.檢測與評價結果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2.向勞動者公布。
三 監測中發現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不符合衛生標準的處理。
四 實施部門為生產部,經費保障有領導小組負責。
第10篇 職業病危害防治目標管理制度
為加強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明確職業病危害防治目標,使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有章可循,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由職業病危害防治科組織制定公司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目標,明確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重點,并報公司領導批準。
二、安全目標的制定應包含以下內容:
1、加強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杜絕各類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發生,確保職業病危害事故率為零,實現安全生產。
2、加強“防塵”管理工作,防止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發生。
3、強化現場管理,安全生產達到“質量標準化礦井”的生產標準。
4、加強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設備的管理。
5、加強對個人防護用品的發放及使用。
三、職業病危害防治科將職業病危害目標按隊組進行分解。
四、公司每月組織進行職業病危害防治大檢查,定期召開職業病危害防治例會,分析本月的職業病危害防治的檢查情況,職業病危害防治目標的完成情況,部署下個月的職業病危害管理目標。
五、職業病危害防治科積極開展職業病危害防治安全檢查活動,及時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職業病危害防治制度等,總結安排本部門職業病危害防治的具體事宜,檢查隊組業務分解目標的完成情況。
六、職業病危害防治領導組對全年職業病危害防治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總結。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11篇 職業病危害防治經費保障使用管理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上級有關部門文件指示精神,為保障我礦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開展,對職業危害防治工作資金的使用、實施,實行專款專用,為保證資金使用規范到位,特制定本制度
一、資金來源管理及使用范圍
1、資金來源:在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
2、管理范圍:本管理制度適用于我礦在職業危害防治工作資金、管理使用的全部過程,各工區、科室嚴格按本管理制度實施執行;
3、適用范圍
(1)礦井主要通風設備的更新改造支出;
(2)礦井瓦斯監測系統支出;
(3)礦井綜合防治煤塵支出;
(4)礦井防滅火支出;
(5)礦井防治水支出;
(6)礦井頂板管理支出;
(7)礦井機電設備、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8)礦井配電室系統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9)礦井運輸(提升)系統的安全凡符合設備設施支出;
(10)礦井綜合防塵系統支出;
(11)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評價、健康監護、職業病健康宣傳培訓等費用支出;
(12)其他與煤礦安全生產職業病危害直接相關的支出。
二、管理辦法
1、通風科、技術科、機電科等職能科室每年12月25日前將與職業病危害防治相關的資金計劃匯總報財務科。
2、財務科具體負責和實施安全投入資金計劃的安排、調整、檢查、統計、上報。
3、計劃安排過程中,嚴格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及礦井安全生產的切實需要,確保重點工程兼顧一般的原則。
三、組織結構
為切實做好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資金的管理工作,礦成立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資金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袁憲玉
副組長:杜秀庫、代云海
成 員:李峰、杜寶忠、劉傳新、胡崇高、高 山、杜曼菲
四、有關要求
1、職業病危害防治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專項資金計劃由職業健康辦公室落實,其他產生費用由礦財務科負責解決,資金使用包括:預防和治理職業危害,工作場所衛生檢測、健康監護和職業衛生培訓等費用。
2、職業病病人的診療、康復費用、傷殘依據、喪失勞動能力的職業病病人的社會保障由工傷社會保險承擔。
3、對各項職業危害防治經費實行預算管理,年底要把下一年度的職業危害防護設施、職業危害因素監測、健康監護、職業健康宣傳培訓等費用納入生產成本預算,嚴格預算管理,嚴禁挪用。每年對職業病病人進行一次復查,并定期為病人進行康復治療。職業病人的工資、護理費等其他待遇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辦理。
第12篇 職業病危害監測與評價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監測與評價,保障生產運行人員的身體健康,特制定橫河煤礦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監測評價制度。
一、橫河煤礦通防科是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管理部門,配備專人負責整個礦區、生產作業區和所有從事生產運行的場所的作業環境監測、應急救援及其它監測的聯系工作,并做好以下工作。
二、制訂橫河煤礦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計劃,確保監測正常運行,建立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并妥善保存。包括以下內容:
(一)監測點分布圖;
(二)監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
(三)監測的周期;
(四)監測結果的登記與報告。
三、委托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
(一)檢測與評價結果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二)向勞動者公布。
四、監測中發現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時的處理原則:
(一)及時向所在部門告知職業病危害因素超標情況;
(二)在現場設置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
(三)進入職業病危害因素超標場所配備必須的個人防護用品;
(四)對超標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制訂治理計劃并加以落實;
五、實施部門及經費保障
每年安監站要提出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監測與評價的經費計劃,保證必要的經費來完成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和評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