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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1-11 17:10:06 查看人數:45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

      第1篇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一)

      一、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范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志,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現機、電設備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必須立即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設備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煙、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濕手濕布去擦電器設備。

      十一、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十二、事故發生后“三不放過”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二)

      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設施配置充足,完好齊全、擺放合理、定期保養;消防通道通暢,員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用電管理:線路完好歸位;電器設施完好齊整、定期保養、負荷內使用;電工持證上崗。

      用氣管理:管道完好歸位;氣瓶配備防震膠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氣庫設施齊全、值班記錄完整。

      物料管理:歸類歸位擺放、標識清晰;危險品與易潮品有保護措施;現場無呆滯物料。

      裝卸管理:不損傷產品或物料,不野蠻工作;機動叉車司機持證上崗、限制時速;裝卸設備專人保管。

      危險工序操作管理:關鍵設備定期保養;沖壓人員佩帶耳塞、手套;焊接人員佩帶面具、眼鏡手套;噴粉人員佩帶防毒口罩、手套、絕緣鞋;打砂及清洗人員佩帶安全帽、眼鏡、手套、防塵口罩等;焊接沖壓人員定期培訓、持證上崗。

      環境衛生管理:生產現場、辦公場所、走道樓梯干凈整潔,無衛生死角、無不明物品;玻璃門窗、休息桌椅、陳列設施定期擦拭、無灰塵覆蓋;墻角無蜘蛛網、地面無積水;廁所無異味。

      防護管理:各類門、窗、護欄無損壞;天花、墻壁、地面、管道無裂縫、損壞或滲漏;各類勞動防護定期更新。

      文明生產管理:私人物品歸位擺放;員工著裝、舉止遵守車間操作行為規范,不偷盜不禍害;無不明身份外來人員;節約用水用電;新員工入職進行安全知識培訓與考核;老員工則單數月進行培訓,雙月數進行測試。

      第2篇 生產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規定生產中心安全生產管理相關職責,規范生產中心安全生產管理活動,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保證安全生產管理活動有序有效進行。降低減少人為事故的發生。

      2范圍

      生產中心所有與安全生產管理相關的活動過程和與生產有關的所有人員

      3總責

      3.1生產中心副總主管生產中心安全生產管理活動。負責批準生產中心安全生產管理相關文件,負責對生產中心安全生產管理活動實施的監督。

      3.2生產經理(生產副經理)負責安全生產管理活動的策劃、組織與監督實施。車間主任及班長、庫房主管各崗位負責人員負責崗位安全生產管理活動的具體實施、檢查與改進。

      3.3生產中心負責本辦法的制定、修改、廢止和解釋。

      3.4生產中心負責本辦法的審核。

      3.5總經理負責本辦法的審批。

      4中心職責

      4.1貫徹執行公司相關生產安全管理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生產部門切實按計劃執行。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2按時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公司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4.3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工傷事故分析和報告,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按時改進。

      4.4 督促檢查生產管理人員對生產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的檢查、培訓工作。

      4.5督促檢查生產經理(生產副經理)原料庫房每年12月25日前制定次年安全生產管理活動計劃并組織實施。

      5 安全生產管理內容

      5.1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5.1.1思想培訓

      主要是正面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性,選取典型事故進行分析,從事故的社會影響、經濟損失、個人受害后果幾個方面進行教育。

      5.1.2 法規培訓

      主要是學習本公司已有的安全生產具體規定、制度及生產中心相關文件、條例。本企業已有的具體規定、制度和紀律條文。

      5.1.3技術培訓

      包括生產技術、一般安全技術的教育和專業安全技術的訓練。其內容主要是本廠安全技術知識、食品生產的衛生知識和消防知識,危險地點和設備安全防護注意事項;電氣安全技術和觸電預防;急救知識;高溫、粉塵、有毒、有害作業的防護;職業危害和預防知識;運輸安全知識;防護用品的管理和正確使用知識。專業安全技術訓練是指對鍋爐、殺菌釜等受壓容器,電、氣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等特殊操作人員進行的專門安全知識和技能訓練。

      5.1.4 新工培訓

      新員工缺乏安全知識而產生的事故發生率最高,所以對新員工要實行廠級、車間、班組三級教育。其中,班組安全教育包括:生產中心新入職員工到崗后,班組長須對新入職員工進行崗位安全知識講解(包括人身安全、操作安全、產品安全等)介紹本班安全生產情況,生產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各種防護及保險裝置作用并做好記錄,容易發生事故的設備和操作注意事項。

      5.1.5 培訓時間

      周期性的宣傳教育:可以結合本本班組具體情況,采取各種形式,如生產部晨會、各班組會議對安全生產相關知識進行宣導。如安全活動演練、班前班后會、設備安全交底會、公司員工大會等方式進行宣傳。

      5.1.6培訓記錄

      生產中心對每一次員工的培訓都會進行記錄和效果評估,以便進行培訓評價并加以改進。

      5.2生產設備的安全使用

      5.2.1電器設備使用

      生產車間班組長崗位人員應嚴格按照崗位操作規程進行員工培訓教導,并隨時做好本班組自查自檢工作,班組長進行檢查,糾正員工不規范的行為。各種電器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缺陷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對產生大量蒸氣、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一切電器設備等,使用前必須注意機器功率與電源是否相匹配,嚴禁超負荷用電。活動電源拖線,必須注意線板、插座、拖線是否完好,線芯是否裸露。使用活動拖線電源要安全小心地注意拖線保護防止損斷,造成短路。

      5.2.2電器設備維護

      機修人員每日對配電設施、重要的機械設備進行維護,定期檢修,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并做好相關的設備檔案管理和定期對設備操作員進行培訓。

      5.2.3起重設備的使用

      5.2.3.1 起重器械使用時需檢查行走部分是否靈活,受力部分是否有傷痕,是否牢固。檢查提升機剎車是否有效,控制開關是否靈敏,鋼絲是否完好。提升重物時,切記重物下確認沒有人時方可操作;重物放下時,操作者必須得到指揮口令或在自己視線內操作,方可放下重物,動作要慢,切不可掉以輕心。

      5.2.3.2使用提升龍門架時,必須注意固定好提升重物,防止沖擊門架頂的危險。起重設備維修時嚴禁拆除起重設備配套使用的安全附件,如有損壞應及時修復安全附件并符合相關的安全技術要求。

      5.3生產現場管理

      5.3.1車間生產現場設備布局要合理,隨時保持清潔、整齊,有害的作業工序,必須有防護設施。工作物流通道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照明;為生產所設的坑、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5.3.2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外協人員在本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車間主管應加強現場管理,必要時實行生產許可制度或現場監督配合。以免造成公司財產損失。

      5.3.3非公司工作人員嚴禁進入生產現場,如需進入生產中心生產區域,除公司中心領導或生產主管負責人陪同外,其他任何人都不允許進入生產現場。本中心生產區域未經許可嚴禁攝像照相。

      5.4、火災預防

      5.4.1公司所有工作場地都嚴禁煙火,生產區域和庫房都必須按公司規定配備滅火器和其它必備的消防器材。設備維護人員每月定時對所有消防器材進行相關的月檢。

      5.4.2生產車間和庫房對易燃物品的貯存、使用、以及油品的廢品處理必須設有防火設施,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相關的操作守則和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災的一切隱患。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安全防護措施,并經有關主管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生產作業。

      5.4.3生產車間停止生產作業后,除殺菌電路和其它相關電路外,其它無關電路都應關閉。相關管理人員按規定關閉車間大門。

      5.4.4消防設施配備,生產區域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水源。設備維修修人員每月對所有消防器材進行檢查、定期更換,使之處于良好工作狀態。生產中心每年組織兩次員工消防滅火演習,提高員工滅火技能。

      5.4.5緊急情況人員安全管理

      生產車間已安裝人員消防疏散報警糸統,并由專人管理使用。無關人員不得亂動,報警開關每周由專人進行測式一次。以保證設備狀態完好。

      5.5有害作業管理

      5.5.1公司按食品生產要求為員工配備或發放防護用品,生產車間必須教育員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人不得上崗操作。

      5.5.2設備維護人員進行經常性的設備維護,以減少噪音超過國家衛生標準。對相關設備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5.5.3對從事高溫和粉塵的作業人員,除生產現場不斷進行作業環境改造外。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格檢查。

      5.5.4 對高溫和粉塵的作業人員,生產中心會定時進行與相關的作業培訓,以提高作業人員的操作水平。

      5.6安全監督檢查

      5.6.1安全檢查范疇: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查有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對于那些新上崗的員工,要堅決制止“邊干邊學”的極端錯誤做法,查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公開張掛或放置;查在布置生產任務時有無布置安全工作;查安全防護、保險、報警、急救裝置或器材是否完備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及正確使用;查事故隱患是否存在;查安全計劃措施是否落實和實施;,所有生產人員發現安全隱患無法立即排除時應立即報告上一級領導。

      5.6.2安全檢查的方法

      5.6.2.1經常性檢查,生產副總每月至少對生產中心所有區域各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并記錄,生產經理(副經理)每周至少對生產車間、原料庫、鍋爐房、配電室等場所各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并記錄,車間主任每兩天須對生產車間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并記錄,原料庫房主管每兩天須對原料庫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并記錄。專業性檢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溫、防火防爆、制度規章、防護裝置、電器保安等專業檢查等),還有節假日前的例行檢查,教育班組成員養成時時重視安全。

      5.6.2.2自我安全檢查,生產人員必須學會自我安全檢查。電工、機修人員每日對配電設施、重要的機械設備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預防工作。各班組長每日對所轄班組進行檢查,糾正員工不規范的行為,檢查水、電、氣、設備,及時排除各類安全隱患。各崗位人員嚴格按照崗位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并隨時做好自查自檢工作。

      5.6.2.3工作區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圍環境衛生,工序通道暢通,梯架臺穩固,地面和工作臺面平整。

      5.6.2.4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儲藏方式,裝卸地方大小,材料有無斷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運輸、起吊、搬運手段、指揮信號裝置是否清晰等情況。

      5.6.2.5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齊全、清潔、有無損壞,有何特殊使用規定、操作方法等。

      5.6.2.6設備的安全性:注意防護、保險、報警裝置情況,控制機構、使用規程等要求的完好情況。其他防護的安全性:注意通風、防暑降溫、保暖情況、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和正確使用,衣服鞋襪及頭發是否合適,有無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5.6.2.7生產副總對所有匯總的安全檢查結果組織人員進行及時整改

      5.7安全生產考核

      5.7.1 以下扣分標準以100分為基準分折合員工考核總分中員工績效評價分中得分為5分,采用扣分制,用于檢查,評定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狀況。。

      5.7.2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扣80分:生產現場管理人員沒有履行安全生產日常管理工作;;人為因素造成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滿1萬元;有人為因素造成重傷,發生重大事故未及時上報。

      5.7.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扣60分:人為因素造成事故,直接經濟損失滿5000元;有人為因素造成事故,導致人員受輕傷;對事故隱瞞不報或虛報;事故發生后,未在時限內上報事故報告和對當事人提出處理意見;接到整改通知,不按時限或要求整改。

      5.7.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40分:違反食品生產規定存放易燃、與生產無關的物品;班組未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1次;人為因素造成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000元以內。

      5.7.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扣20分:危險場所無安全指示標志;.班組安全檢查、學習無記錄;無操作證的人員在特殊工種崗位上長期獨立操作;按規定要上報的各類安全月報表、資料、文件、報告,未報或超時3天上報;規定要派人參加的各類安全生產活動、會議,缺1人次;.職工違章操作; 上級單位或本中心檢查時,發現隱患;上級查詢時才報告各類事故、隱患;防火設施不完善。

      5.7.6各級管理人員或員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的,扣除全部安全考核分100分.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對安全生產工作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全扣分外,對事故部門相關人員給予按公司規定扣發工資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法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5.8安全事故分類:

      5.8.1.輕微事故:指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的安全事故。

      5.8.2一般事故:指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元(含)以上1萬元以下的安全事故。

      5.8.3 重大事故:指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含)以上,3萬元以下或因此安全事故遭受政府查處或被媒體曝光的事故。

      5.8.4 特大事故:指直接經濟損失在3萬元(含)以上或造成兩人及以上重傷或造成一人及以上死亡的安全事故。

      5.9 事故處理程序:

      5.9.1 如出現事故,在事故發生后要保持頭腦清醒,切勿驚惶失措、處理失當首先切斷有關動力來源,如氣源、電源、火源、水源等;救出受傷人員,對重傷員進行急救包扎。大致估計事故的原因及影響范圍。及時報告和呼喚援助的同時,搶移易燃易爆、等物品,防止事故擴大和減少損失。采取滅火、堵火、導流、防爆、降溫等措施,使事故盡快終止。事故被終止后,要保護好現場。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

      5.9.2現場處理工作完成后應立即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上級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給生產中心。

      5.9.3整改防范措施。

      事故原因查清后,對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的處理,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員工,對于傷亡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的基本目的是:找出原因,查明責任,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吸取教訓,改進工作。

      5.10. 安全生產相關會議

      5.10.1生產中心安全生產相關會議一般由生產經理(副經理)組織,生產副總主持。會議可結合安全生產知識培訓進行。會議對前期安全生產過程出現的各種問題及改進情況進行通報,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進行宣貫。

      5.10.2生產中心每月組織召開一次班組長級安全生產相關會議。生產中心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生產中心全員安全生產會議。當發生安全事故或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或有其他需要組織召開臨時安全生產會議時,根據情況確定會議規模和參會人員

      5.11相關記錄

      5.11.1《安全知識培訓記錄》

      5.11.2《安全檢查記錄》

      5.11.3《安全生產會議紀要》

      6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生產中心以前制定的相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第3篇 冬季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時值隆冬,安全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增多,薄弱環節也增加,我們必須有足夠的認識,并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為進一步加強冬季施工安全,強化冬季安全措施的落實,根據首鋼京唐鋼鐵公司安全環境保衛部文件的要求,特制定六冶京唐項目部《冬季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各項目部要結合《冬季防火安全要點》組織施工單位制定冬季防火安全措施,于10月20日前組織對本作業部所屬施工單位的施工,生活辦公區域冬季安全施工,冬季防火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立即整改。隱患和整改情況于10月28號前報項目部安全環境部。

      1. 要注意防煤氣中毒。冬季天氣寒冷,在取暖時應遵守防火管理規定,絕不能用明火爐取暖,人走爐滅,同時還要注意防煤氣中毒。

      2. 要注意防滑。生產崗位上的腳手架各種樓梯和踏步處遇到雨水或積雪易結冰,職工上下梯子或步踏時容易滑到摔傷,因此,應注意及時清掃腳手架或步踏處的雨水或積雪,不讓腳手架或步踏結冰。同時還要在梯子上綁上草繩、在步踏處鋪上草袋,把防滑措施落到實處。

      3. 要注意防火。冬季風干物燥,易發生火災,動火作業時一定要注意周圍的環境,確認安全,切實做好防火工作,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

      4. 要注意防凍。當氣溫在攝氏零度以下時,就要做好設備的防凍,如給裸露在室外的水管、閘門等設備纏上草袋或草繩,防止設備凍壞影響生產,另外還要防止崗位職工凍傷。

      5. 要注意防霧。冬季易出現大霧天氣,而且持續時間也較長,這就給施工區內交通安全帶來威脅,運輸車輛要注意減速行駛,確保交通運輸萬無一失。

      6. 要注意防墜。冬季雨雪過后往往天氣放晴,化雪后建筑物會結成冰墜。因此要注意及時清理,防止冰墜掉下傷害過往的行人。

      7. 要注意防黑暗。冬季晝短夜長,照明設備使用時間長,要注意對職工上下班的道路、作業區的照明設施及時檢查維修,確保照明設施完好無損,防止因照明不好而發生安全事故。

      8. 要注意防觸電。生活區宿舍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爐等電熱設備取暖、做飯。嚴禁亂拉電線,接裝電源插頭等,室內照明燈具不超過100w/只。

      9. 要注意防爆。冬季使用的取暖鍋爐,在使用前必須先辦理相關手續,并按標準逐項進行檢查,符合條件后方可使用。

      10. 要注意辦證。施工現場動用明火作業必須按首鋼京唐安全環境保衛部的《冬季防火安全及安全施工要點》第5款的要求:“施工現場動用明火作業必須根據施工現場的情況和消防措施落實情況開具動火證后方可動用明火”。

      除上述應注意的內容外,各單位各作業部要時時處處事事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消除冬季給安全生產帶來的各種不利因素,實現冬季安全生產無事故的目標。

      中國六冶京唐鋼鐵工程項目部

      第4篇 安全生產民主監督管理制度

      1目的

      完善公司安全工作流程,進一步擴展安全管理公開、民主管理的形式,充實安全公開內容,規范民主決策程序,強化安全管理的監督制約機制,保障員工的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2 范圍

      公司所有安全事務。

      3 職責

      3.1 工會委員會和職工代表參與安全事務的管理與監督;

      3.2 協助和監督公司搞好安全生產工作;

      3.3 監督有關安全規章制度的貫徹和執行情況;

      3.4公司定期和員工互相溝通,并聽取員工的意見,研究和解決員工提出的問題,并接收員工的監督。

      4 內容

      4.1公司工會與安全辦公室共同為公司民主管理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提供必要條件。

      4.2建立公司、車間、員工三方代表協商制度,共同研究解決有關安全事務的重大問題。

      4.3公司應加強對工會和職代會的領導,支持開展民主管理工作。

      4.4成立民主監督管理小組,定期開展民主生活會,推行民主監督管理。

      4.5每季度召開一次職工大會,使全體員工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及與員工切身利益有關的制度的制定。

      4.6民主監督管理小組應密切聯系群眾,經常廣泛地聽取員工的建議和呼聲并及時匯總員工意見,研究后向公司匯報。

      第5篇 冶煉機動科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節 安全管理組織制度

      一、組織機構:

      安全生產委員會:

      主任委員;劉林鎖

      副主任委員:白廣云任元兒李化俊

      成員:夏輝辛小平解玉宏任計龍

      關衛星劉彥軍解永亮劉書全馬志貴劉文雄

      高海應郭海平陳?瑞任志偉曹計紅楊玉堂

      楊晉華郭永紅王建云張俊國

      二、安全生產委員會主要職責:

      1.在生產部的領導下,負責研究部署、指導協調科室安全生產工作

      2.負責提出科室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

      3.經常深入工作現場,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隱患問題。

      4.負責組織和參加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救援工作。

      5.負責事故的調查,負責寫出事故報告及處理建議。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三、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主要職責:

      1.在安全生產委會統一指導、綜合協調下,各成員在各自

      責范圍內,依法做好有關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宣傳、貫徹、落實國家、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措施辦法,認真研究并解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3.制訂本廠安全生產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4.建立健全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分管負責人組織實施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5.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機構,落實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

      6.建立健全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目標考核體系,并進行考核檢查,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7.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管理檔案,督促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并組織落實和實施。

      8.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及標準規定的條件、程序,處理安全生產事故,

      9.定期或不定期向生產部匯報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10.組織本科室有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11.完成上級交給的其它任務。

      四、安全組織網絡結構(見后節)

      第二節安全生產報告制度

      1.為了減少事故的危害以及危害給公司帶來的經濟損失,保護人身、設備安全,為更好地促進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報告制度。

      2.生產工作場所一旦發生或發現有不安全行為的人或設備有異常現象及違章作業等,各班組長應立即向科室領導匯報,并及時查明原因,組織消除,使其恢復至正常,情節嚴重或設備異常嚴重,應立即向生產部匯報。

      3.凡發生人身傷害及設備事故障礙,格班組、車間主任應立即向科長匯報。

      4.凡發生人身重傷、死亡事故或發生設備事故性質嚴重的障礙,應立即向公司安防科、主管經理匯報,特殊情況向總工、總經理匯報。同時要迅速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接受上級調查。

      5.對于已構成事故,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召開事故分析會,弄清當時的設備情況,異常現象,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和處理過程,由班長寫出事故情況,當日或次日上報廠安全委員會。

      6.發生事故后,安全委員會必須按照《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的規定進行調查和統計。要實事求是地將事故經過及處理過程及經濟損失情況寫出事故報告,在三日內上報公司安全委員會。

      7.事故調查分析必須按照“三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廣大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認真、實事求是的進行分析,不得草率行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得有任何隱瞞事故真相的情況。

      8.對事故調查分析及處理中有重大貢獻者,要給予適當的表揚和獎勵。

      第三節安全活動制度

      1.充分發揮安全網絡的作用,每月5號上午8時由主持召開安全會議,分析和總結上月的安全生產情況,排查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議,要求限期整改,并提出下個月的安全工作計劃。

      2.每月10號、20號、30號下午4時,開展一次安全隱患排查活動,由分管主任主持,組織各班長、和各專業技術人員,對設備存在的隱患和問題全面仔細排查,并規定期限處理,具體落實到每個班組直至責任人處理,確保機組安全穩定運行。

      3.每年的5月份進行一次全廠職工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并進行安規考試;10月份進行一次技術考試;每周每個職工必須完成一道技術問答題。

      4.各班組認真組織好班前會、班后會,加強巡回檢查,查閱各種記錄、表計,做到:班前布置、班中落實和班后檢查。

      5.每天每日早上7時30分,下午15時30分,分管主任、各專業技術人員應巡視現場,審閱各種運行日志,查閱各種表計,分析不安全因素,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以便改進。

      6.每天每日有一名值班領導在早上8時30分—次日早上8時30分進行24時值班,值班期間值班人不得少于兩次對每個班組、設備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處理,并做好巡查記錄工作。

      7.要求職工上崗必須佩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嚴禁酒后上崗,班中禁止玩手機,看小說,禁止在工作場所抽煙,非工作人員禁止進入工作區域。

      8.每月組織反事故預案一次,要求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做到有計劃的對薄弱環節進行反事故演戲,能夠做到徹底消除和處理事故。

      9.每年要開展一次 “百日安全無事故競賽活動”,實行各個班組進行安全無事故競賽,具體執行“百日安全無事故競賽活動”的考核方案。

      第四節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是搞好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措施,通過檢查可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把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真正起到安全檢查的作用。

      一、安全檢查內容:

      1.查思想:重點是查各級領導對黨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及有關文件精神的傳達、認識和執行情況,是否各級領導將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是否真正處理好安全與生產的關系,確實樹立了職工的“安全第一”的意識。

      2.查領導:檢查各級領導是否嚴格執行“三大規程,十項制度,五項監督”,是否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減輕勞動強度和減少對職工的危害,是否有違章指揮等現象。

      3.查現場:重點是檢查工作場所,工作人員是否有違章違紀行為,工作場所是否違反安全衛生條件,以及現場衛生清理情況,杜絕現場出現死角。

      4.查隱患:重點是檢查生產場所是否存在不安全行為,生產設備是否有跑、冒、滴、漏等現象,是否存在設備隱患,是否存在違章作業及違章操作,是否制定相關制度,堵塞漏洞,排查危險因素以及對隱患整改措施的落實,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

      5.查制度:查各級相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責任制度,安全培訓情況,安全考核情況以及勞保用品的發放情況等。

      6.查管理:重點檢查各級領導對安全管理制度貫徹落實情況。

      二、安全檢查形式:

      1.定期檢查(按照安全活動制度第二條執行)

      2.不定期檢查:是由科長、分管主任不定時對各班組檢查,重點對夜間進行突查,同時制定相應的夜間領導值班制度。

      三、安全檢查中的“五忌”

      1.一忌:敷衍了事,外行湊數。安全檢查就是為了發現事故隱患,這就需要內行參與。如果隨便拉幾個外行人湊數,肯定達不到安全檢查的根本目的。

      2.二忌:走馬觀花,馬馬虎虎。安全檢查要深入細致、嚴肅認真,如果粗枝大葉,蜻蜓點水似的做表面文章,只擺花架子,那就很難達到安全檢查的目的。

      3.三忌:有始無終,查而不糾。查隱患是為了促整改,如果對查出的事故隱患不能及時整改,不采取防范措施,那么安全檢查就沒有開展的必要。

      4.四忌:時緊時松,不能堅持。安全檢查是一項經常性的工作,不能“三天打魚,兩天曬網”,不能只搞形式主義。上級來檢查了抓一下,領導走了就束之高閣,無聲無息,再也沒人管了,沒人問了,這種做法對搞好單位的安全工作是十分有害的。

      5.五忌:放任自流,置之不理。安全生產是企業的生命線,安全生產人人有責。作為企業的職工不能認為安全檢查事不關己,從而置若罔聞,對發展的事故隱患不能采取放任不管、置之不理的態度。因為只有人人參與安全管理,才能杜絕事故,企業和職工的利益才能得到保證。

      第五節安全教育制度

      一.安全教育的要求:

      1.安全教育工作,由分管主任負責,各班組長具體實施和安排時間,并由科長檢查、督促執行。

      2.安全教育應固定時間,每月一次。

      3.安全教育要建立臺帳,認真如實記錄。

      二.安全教育的種類、范圍和內容:

      1.新進人員必須進行廠級、車間級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

      2.人員調動工種,必須進行新崗位的安全技術培訓。

      3.外來人員,由接待人員負責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三.特殊工種教育:

      1.特殊工種指電工、焊工、儀表工、車工、等。

      2.特殊工種的資格證由勞動技能管理部門負責辦理。

      3.日常教育由班組長負責。

      四.違章教育:

      1.一般性違反安全技術規程、制度,造成一般事故的,由車間或班組對其進行教育,并進行安全登記。

      2.違反安全技術規程、造成重大事故責任人,由科室進行教育,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理。

      五.復工教育:

      因故離開工作崗位一個月以上的職工,應按照新工人入廠對待,進行教育。

      六.施工前安全教育:

      1.若有內部施工,需由我廠指定專人負責和項目管理部門對組織施工單位的職工進行項目專業教育。

      2.在有有害氣體及高空等部位進行施工,需由指定專人負責,組織專業人員對施工人員進行針對性教育,并進行考核。

      七.定期和日常性安全教育。

      1.“元旦”、“春節”、“五一”、“國慶”及其他節假日需組織節日前的安全教育。

      2.節前安全教育以思想教育為主,加強勞動紀律、精心操作等方面的教育。

      3.每次檢修前,對檢修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教育,布置安全措施,檢修負責人對檢修質量、進度和安全同時負責。

      4.檢修結束,運行設備前需對運行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說明現場檢查情況。

      5.檢修前、后的安全教育的內容:學習各類規程、勞動法規、上級文件、事故案例和一般安全知識。

      八.事故現場教育:

      1.凡發生重大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由科長主持,相關人員及事故發生班組、技術人員和操作人員參加事故現場會。

      2.發生一般事故及未遂事故,由分管主任組織,發生事故班組、工作負責人、技術和操作工參加分析會。

      3.現場會根據“三不放過”的原則,由造成事故單位的領導、事故責任者實事求事地說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處理情況。

      第六節安全培訓制度

      1.為了有計劃的培養一支適合于企業生產發展的職工隊伍,以保證安全生產,并適合于時代的需要,特制定本規定。

      2.各級領導人員要把培訓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加強領導,并認真貫徹執行。

      3.培訓工作應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做到安全思想教育與技術業務學習相結合,專業培訓和群眾性的互教互學相結合。有計劃的開展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職工的技術水平。

      4.培訓的形式:我們要采取現場培訓、脫產培訓、專職培訓、業余培訓、外出培訓等方法,以現場培訓為主。使各級生產工人必須熟悉運行工的“三熟”和“三能”,必須達到《生產工人技術等級標準》。

      5.每周一至周三下午4時分別為電氣運行專業、維修技術專業、皮帶運行技術專業學習日,并抽調一定技術專業人才講課;每天由班長在班前班后會要組織進行安全安全技術學習;還要不定期抽調時間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6.對新進廠的職工必須要進行培訓和學徒,學徒期工資待遇統一按公司規定,期滿后經考試合格,方可執行崗位工資。

      7.新入廠工人培訓內容:

      ① 首先進行安全思想教育,認真學習安全基礎知識,了解和掌握生產工藝流程和生產特點,掌握本專業的安全注意事項,認真學習廠規廠紀,經考試合格后,進入現場見習。

      ② 現場見習,必須有指定的師傅講解,盡快熟悉崗位的設備性能、特性和工藝流程,做一些簡單的工作,清掃現場衛生等。

      ③ 跟班學習,要理論聯系實際,全面掌握所在崗位的設備啟動和停止操作程序,掌握運行參數、調整,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擔任工作。

      第七節?安全防火、防爆制度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職工人身安全和公司的財產安全,根據工業生產“安全第一”及消防工作“預防為主”的方針,結合我科室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防火工作制度。

      一、組織機構:

      1.安全防火、防爆委員會:

      主任委員;劉林鎖

      副主任委員:白廣云李化俊任元兒

      成員:夏輝辛小平解玉宏任計龍

      關衛星劉彥軍解永亮劉書全馬志貴劉文雄

      高海應郭海平陳?瑞任志偉曹計紅楊玉堂

      楊晉華郭永紅王建云張俊國

      二、安全防火、防爆責任制:

      1.安全防火、防爆委員會是在公司的生產部和保衛部直接領導下,全面負責管轄區域的防火工作。

      2.堅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和上級的政策方針,并負責消防管理制度的制定實施、監督檢查和考核;不斷改善防火條件,防止火災的發生,保護公司的財產安全和職工的生命安全。

      3.定期地組織部署、檢查消防實施,并及時向分管領導及上級有關部門報告防火工作的開展情況。

      4.組織制定應急滅火預案,并且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和消防演習,及時消除重大火災隱患。

      5.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監督檢查各分場消防安全設施、滅火器材的配置和定期試驗是否符合要求;

      6.組織對火災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工作;

      7.負責審批動火作業手續,嚴格執行動火工作票制度,確保在動火作業其間的防火安全;

      8.負責落實防火、防爆重點部位的防火實施工作,特殊情況要有專人負責,有滅火方案;在防火重點部位或區域應有明顯標志,并指定地點懸掛特定的標志牌。

      9.組織建立健全各級防火、防爆安全組織網絡,做好本單位的防火安全檢查記錄、消防設施及滅火器材配備的臺帳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三、防火、防爆安全制度:

      1.在防火、防爆要害部位或區域即:倉庫、控制室、配電室、、變壓器、油庫、資料室、煤氣緩沖罐、儲存罐、煤氣水封區域及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區域地方以及指定的部位和場所“嚴禁煙火”并懸掛標志牌。如:“配電重地,嚴禁煙火”,“煤氣區域,嚴禁煙火”,“禁止抽煙”,“機房重地,閑人免進”等等。

      2.禁止在上述部位和區域的周圍堆放易燃易爆物資;禁止使用明火作業,若確因工作需要,必須經科長批準,辦理動火手續,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工作,并在工作結束后要進行安全檢查,不得遺留火種。

      3.嚴禁在工作場所存儲易燃物品。如汽油、煤油、稀料、酒精等。運行中所需小量的潤滑油和日常需用的油壺、油槍,必須存放在指定地點。

      4.廣泛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安全防火、防爆檢查,建立健全消防制度,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認真組織實施防火安全責任制,不斷完善消防實施,改善防火條件。

      5.做好定期檢查和節假日前的檢查工作,制定消防整改措施,制定防火應急方案。

      6.消防工作要指定專人負責、維護、保養和更換消防設備并掛牌管理;做好消防設備的定期檢查和試驗,保證隨時可用。不準將消防工具移作他用,不準隨便挪動,確保完好能用。

      7.各種消防設備要分布合理,擺放整齊并放置在便于使用通風良好的地方,室外要有防雨箱、架、柜內,嚴禁與油類、酸、堿等有腐蝕的化學物品接觸。

      8.遇到火險、火災、爆炸,迅速及時組織撲救及人員和物資的疏散與搶救,事后要積極協助上級部門搞好火災事故調查,做好善后工作。

      四、消防器材在工作現場的配備:

      1. 在配電室內,應配備消防栓、水龍帶、滅火器、沙箱、沙袋、消防釬、消防斧、消防桶、石棉布等消防設備。

      2. 在煤氣水封、緩沖罐區域,在變壓器、配電室、控制室、庫房、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區域等應配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釬、沙袋、等消防設備。

      3. 在辦公場所也應配備消防栓、水龍帶等。

      第八節?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小火災危害,保護職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確保我廠的安全生產,結合我行業的特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工業生產“安全第一”及消防工作“預防為主”的方針,結合我科室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凡發生或發現火情、火災、爆炸等,應立即上報生產部、并迅速組織人員進行撲救,確保人生安全及公司損失減小到最小。事后要進行事故分析,做好善后工作。

      3.消防器材應根據實際需要配置,消防器材在生產生活區應放置在明顯、取用方便的地方,任何人不準移動和挪作他用。

      4.消防器材統一編號,定期檢查、定期更換,嚴禁隨便亂動,嚴禁使用過期的滅火器。

      5.設立禁火區域,杜絕火種漫游。禁火區為:風機房、控制室、配電室、水泵房、煤氣緩沖罐及煤氣區域、材料庫房等。

      6.進入禁火區的一切人員絕對禁止吸煙、攜帶煙具、火柴、打火機等引火物。嚴禁利用電器、砂輪等其他方法取火。禁止在禁火區內打手機。進入重點禁火區內不得穿釘鞋;

      7.因生產、土建、安裝等施工需要用火、焊接或切割金屬時,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手續。

      8.外來人員嚴禁進入禁火區,必須由接待人員向其說明如:禁止攜帶煙火等情況,生產安全人員有權進行對其檢查;

      9.定期和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工作現場的罐區、煤氣區域、原料、材料存放地方的安全裝置是否完善及是否合乎要求;消防器材是否正常;檢查防火、防爆、通風設施是否正常,各種接地是否合理有效;檢查員工的勞保用品及使用情況和安全生產情況;杜絕安全隱患;制定消防整改措施及防火應急預案。

      第九節安全用工制度

      1.嚴禁任何人招收和使用童工,

      2.嚴禁招收和錄用患有高血壓、癲癇病、心臟病等的工人。

      3.招收工人的年齡必須在年滿18周歲——年滿50周歲之間,領導干部可適當延至55周歲。

      4.招收的工人文化程度為:初中文化程度以上。

      5.新招收的工人必須進行身體健康,外貌端正,并經面試后方可錄用。錄用后的工人,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交納押金150元(待離廠后方可退還)

      第十節?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一、“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生產不僅促使企業逐步走向自我改造、自我完善、自我發展的軌跡,而且也是企業發揮經濟效益的基礎。為此,在安全生產中,我們應貫徹獎懲相結合的原則。對在安全生產做出貢獻的單位或個人,應進行給予獎勵;由于工作的失職,導致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直至造成事故者,應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情節嚴重者,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獎懲制度;

      1.獎勵可分為:表揚、獎勵、晉級、授予榮譽稱號等。

      2.經濟處罰可分為:免獎、罰款、賠償經濟損失等。

      3.行政處分可分為:警告、降級、撤職、留廠察看、開除。

      三、獎懲原則:

      獎勵制度我們要充分體現“安全第一”的方針,把安全生產作為評獎的首要條件,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安全責任大和貢獻大的獎勵高于一切,運行人員高于其他人員,工作條件艱苦的高于一般的工作條件,生產人員高于行政人員。反之,我們在處罰上也要考慮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在責、權、利全方位衡量的基礎上進行處罰。

      1.獎勵辦法:

      1.能夠嚴格貫徹執行我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執行安全規程,全年無發生一起大小安全事故,在安全生產中做出貢獻的單位或個人,將其典型事跡和材料上報公司,公司在年終要給予物質獎勵(不低于1000元)和 精神表彰。

      2.要在每月生產任務超產金額或處罰金額中,提取一部分,對于在月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獎勵(在當月工資表內并在板報上公布,不低于50元)。

      3.要在科室安全經費中,年終要提取一部分金額,也要對先進生產者和先進集體進行表彰和獎勵(不低于200元,在安全經費兌現中體現)。

      四、 處罰辦法:

      1.凡發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單位和個人,除上報上一級主管部門,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2.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司安全委員會,根據事故的經濟損失大小對單位和個人給予經濟處理(1000元——3000元)以及對單位領導給予行政處分(降級、留廠察看、開除)。

      3.凡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操作規程的個人而未造成人員傷害事故的,分廠根據情節程度,組織召開廠安全委員會,研究給予責任人經濟罰款(200元—500元)和行政處分(降級、留廠察看、開除)。

      4.凡不按規定操作的個人并影響環境的、影響主設備臺時的以及嚴重威脅人身設備安全,發現一次罰款50—100元。

      5.凡違反勞動紀律以及現場規定的一次罰款10—50元。具體是:班中玩手機一次、上班嚴重睡崗 一次、不穿工作服,不戴安全帽一次 、不按時記錄或記錄不干凈整潔 、早退、遲到 一次 、上班干私活、看閑書、看與工作無關的事一次、上班睡崗一次、 不按規定履行請、消假手續一次 、個人所屬衛生區及設備不干凈一次 、不按時巡檢 一次

      7.本獎懲制度只限于我廠試行,從二〇一一年元月起執行。在執行中與公司有沖突的條款,執行公司規定,有存在問題的我們逐步修改和完善,望大家諒解。

      第十一節 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防范,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和問題處理能力,保證我廠安全生產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產例會由科長主持,定于每月的5號8時,在生產部會議室召開,除特殊情況外需改期召開,不再另行通知。

      2.參加生產例會人員有: 科長、 分管主任、 各班組長 共計24名人員參加會議。

      3.參會會議人員一律進行簽到,不準待簽,無辜不參加會議者,按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4.參加會議人員必須帶筆記,自覺遵守會場紀律,禁止吸煙;會議開始時參會人員必須關閉通訊工具或設置成震動,會場內不得接聽手機;嚴禁會場內開小會和別人發言時插嘴,盡量減少出入會場和接打手機次數。

      5.到會的人員必須在會上發言,并要積極主動,匯報個人和單位的工作情況和分析研究安生產情況,重點要提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問題的建議和辦法以及防范措施等,同時要制定下一步工作計劃和打算,同時負責做好會議精神的宣傳、傳達工作,

      6.分管主任要匯報本月生產運行情況、設備運轉情況、考核情況、安全教育和技術學習情況以及獎懲執行情況,提出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問題,如何去防范和改進以及安排和制定下月的工作計劃。傳達我廠有關會議精神以及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處理有關問題建議和措施,負責做好會議記錄。

      7.科長傳達公司的例會的會議及有關文件精神和指示、指令,通報全公司的安全生產情況、生產任務完成情況以及公司的經營情況,結合我廠的實際情況,提出下月的工作目標和任務,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防范和應對措施,安排好整改工作,安排好宣傳和教育工作,安排好階段性重點工作并組織開展學習和教育,不斷提高領導干部隊伍素質和工作的應變能力,為我廠的安全生產不斷努力而奮斗。

      第6篇 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為規范生產設施的安全管理,保證生產設施的安全運行,特制度本制度。

      一、生產設施建設

      1、生產設施建設中的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2、新建項目的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六個階段,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規范管理。

      3、生產設施建設中的變更應嚴格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序,并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4、應積極采用先進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組織安全生產技術研究開發,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努力提高安全生產技術水平。

      5、生產設施建設的安全工作由公司項目辦負責,建設項目要確保實現本質安全。

      二、生產設施管理

      1、各單位要對所管轄區域內的生產設施建立臺帳。

      2、各種安全設施應有專人管理,定期檢驗和維護保養。安全設施應編入設備檢修計劃,定期檢修。安全設施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后立即復原。

      3、要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4、對于特種設備應建立特種設備臺帳和檔案,定期檢測,證件齊全。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

      5、監視和測量設備應建立臺帳,定期進行校準和維護,并保存校準和維護活動的記錄。

      三、關鍵裝置及重點部位管理

      1、公司的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實行企業管理人員定點承包的安全管理機制。承包點應設置“管理人員安全承包責任牌”。

      2、承包人對所負責的關鍵裝置、重點部位負有安全監督與指導責任,具體內容是:

      (1)、指導安全承包實現安全生產;

      (2)、監督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的執行落實;

      (3)、定期檢查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與隱患;

      (4)、督促隱患整改;

      (5)、監督事故“四不放過”原則的落實;

      (6)、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

      3、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點進行一次安全活動,其活動形式包括參加基層班組安全活動、安全檢查、督促整改事故隱患、安全工作指標等。

      4、公司設備安全處每季對公司、分廠承包人承包到位情況進行一次考核,并進行公布。考核情況應納入承包人年度經濟責任制考核中。

      5、各單位要建立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檔案及安全檢查書面報告制度。定期進行監督或巡檢。

      6、各單位要制定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應急預案,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

      四、生產設施檢維修

      1、生產設施檢維修實行日常維修和定期檢維修管理。檢維修要制定計劃。

      2、進行檢維修前,對檢維修進行風險評價。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風險。

      3、檢維修要嚴格要嚴格執行作業的有關規定。

      4、檢維修應根據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態確定,大修一般一年進行一次。

      五、生產設施的拆除報廢

      生產設施的拆除報廢應嚴格遵守《生產設施安全拆除管理制度》。

      第7篇 房地產開發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各部門生產工作勞動保護,及建設工

      程項目中對承包方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保護職工、施工企業為員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的生命、健康及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規和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并貫穿工程建設全過程。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文明生產。

      本制度所稱建設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

      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

      第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

      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

      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條 公司工程部是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機構,其職責

      是:全面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管理

      措施,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

      安全責任事故等工作。

      公司各部門及承包方施工單位,應當在工程部的指導下,負

      責對本部門、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工程部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第五條 公司總經理是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工程部安全負責人是本公司的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

      建設項目中,勘察、設計、工程監理、施工承包方及其他有關單位應當按照法規規定承擔各自的安全責任,公司相關部門應當監督其落實情況。

      第二章? 建設項目現場的安全管理

      第六條 項目建設過程中,公司工程部負責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第七條 在工程項目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階段,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不得向相關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無合理要求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第八條 工程部預算人員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并按照程序報財務部門,各部門應根據職責積極予以配合落實。

      第九條 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員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十條 工程項目建設應嚴格實行招投標制度,應當將相關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動,應當由具備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等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的企業承擔。

      公司工程部應當審查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要對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第十一條 在建設項目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

      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應當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并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并簽字,工程部應在整個建設驗收過程中進行監督。

      第十二條 建設項目的現場辦公、生活區應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應當符合安全性要求。項目現場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衛生標準。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

      第十三條 在建設項目現場應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建設項目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第十四條 項目建設過程中,應當向現場管理及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積極宣傳自我安全保護意識。??? ‘

      現場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在建設項目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相關人員有權立即停止工作或者在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域。

      第十五條 建設項目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在簽訂施工合同時,應審核施工單位相關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資格、職稱證明材料。

      第十六條 負責建設項目的公司相關部門應當監督落實施工單位為施工現場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

      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第三章 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

      第十七條 工程部應當監督施工單位開展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工作,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建設項目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公司工程部審核落實。公司、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十八條 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師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公司工程部通報,同時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上報事故。

      第十九條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工程部負責人。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協助施工單位采取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物。

      第二十條 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罰與處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項目建設現場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二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負責人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第四章 考核與獎罰

      第二十三條 公司各部門管理范圍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疏于管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一) 施工現場或生產經營場所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要求或者缺乏安全生產防范設施的;

      (二) 使用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安全生產標準的設備、設施的;

      (三) 使用危險性較大的設備未按規定進行監測檢驗或者未取得安全使用證的;??? .

      (四) 未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或者行業安全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

      (五) 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或者未進行評估、監控,或者未制訂應急預案的;

      (六) 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未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的。

      第二十四條 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造成傷亡事故,構成犯罪的人員,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公司建立安全生產獎罰考核體系,設立安全生產獎勵專項費用,與安全生產年度考核結果掛鉤。

      第二十六條 管理范圍內發生傷亡事故和重大經濟損失的部門,根據情節輕重和責任大小,對事故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人和有關責任人員分別給予相應處分。

      第二十七條 對安全生產責任人和有關責任人員的處分,按公司人事管理權限做出處罰決定;對安全生產責任人和有關責任人員的經濟處罰,按公司財務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守有關安全規定要求。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河南無咎置業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

      第8篇 安全質量標準化、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為實現我礦安全生產無事故,確保工程質量和機電各環節優質運轉,各班組和個人都要實行標準化和文明生產工作,為促進我礦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不斷的提高,機電隊特制定安全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一、成立安全質量標準化、文明生產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馬守經

      副組長:楊龍

      成員:翟奎、郭昌德、尹慶旺、李坤及各班組班長。

      組長全面負責:本隊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管理工作,并是落實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副組長全面負責:本隊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并落實各班組的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管理工作,對工作有布置、有檢查、有落實。

      李坤(皮帶班大班長)臨時負責:皮帶班、皮帶、工業區內衛生區,井底的文明衛生,對轄區內的管線文明生產質量標準化管理負全責。

      郭昌德負責:煤場衛、工業區內衛生區,的文明衛生,對轄區內的管線文明生產質量標準化管理負全責。

      楊龍負責:加工班、維修組、泵維修組、瓦抽站、主扇房、空壓機房、礦燈房、井上皮帶高低壓、壓風低壓、主扇高低壓、瓦抽高低壓,外線班、35kv變電所及高低壓電纜、生活區變電配電所、供電廣場照明線路、工業區廣場,對轄區內的管線文明生產質量標準化管理負全責。

      翟奎負責:電工班、中央變電所、采區變電所、井下中變高低壓、主排水泵房、,井下壓風高低壓、主副大巷照明線路、采變高低壓、主皮帶等井上下五小電器衛生區,對轄區內的管線文明生產質量標準化管理負全責。

      尹慶旺負責:鍋爐房、凈水站、隊部會議室、隊部辦公室衛生區,對轄區內的管線文明生產質量標準化管理負全責。全隊文明生產工作,每月負責組織一次質量標準化檢查工作,(質量標準化檢查可與安全檢查合并檢查)。對全隊的質量標準化管理負全責。

      二、質量標準化工作執行過程中必須責任到人,包機到人。

      三、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化管理標準》要求,并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及時完善相關質量標準化內容。

      四、獎懲辦法

      1、各分管隊長必須負責好本轄區的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工作,如礦、公司來礦檢查,因本轄區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不達標,影響全隊成績的,扣本轄區責任人100分/次。

      2、每次安全大檢查,查出的質量標準化和文明衛生不合格地方,應及時進行整改,不得推諉,否則扣責任人50分/次。

      3、發現問題不整改,不匯報的,扣責任人20分。

      未盡事宜且按有關制度執行

      第9篇 危化品經營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組織職工學習安全基礎知識,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二、操作人員經考試合格,領取安全作業證后方可進行獨立操作。

      三、加強安全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安全教育的有關活動,注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先進經驗和先進做法。

      四、安全檢查以查思想、查紀律、查制度、查隱患為中心邊檢查,邊改進,制止違章作業,及時防范和整改隱患。

      五、對檢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認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消除隱患,避免事故發生。

      六、倉庫內嚴禁煙火,任何人不得攜帶火柴、打火機、煙卷等火種進入倉庫。

      第10篇 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公司安全生產領導班子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查出隱患,下達整改通知書,制訂整改措施。

      2、項目部組織班子人員,每十天組織一次大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并填寫整改報告書。

      3、施工班組每天堅持召開班前活動會,總結安全生產情況,分析正反兩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產注意事項,班前班后對作業環境安全狀況進行檢查。

      4、施工現場每個工人在作業前都要對施工機具和作業環境進行自檢、互檢、交接檢。

      5、安全員、各工種工長隨時隨地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工作。

      6、對檢查出工人不執行安全規章制度者,進行批評教育,或視情節輕重進行罰款處理。

      7、對重大不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并上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班子。

      (二)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特別是加強施工高峰、夏季、冬季、雨季、夜間施工及節假日前后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使職工能夠正確認識生產與安全的辨證關系,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安全素質及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發生,從而實現安全生產,制定如下制度:

      1、凡新工人(包括民工、 臨時工)必須經過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進入操作崗位。

      2、對架子工、電工、起重工、焊工、 起重機械司機及各種施工機械操作工人,都要進行安全培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3、堅持每周開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訓活動。

      4、在采用新的生產方法、添置新設備、制造新產品、調動新工人工作時,應對工人進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種崗位的安全教育。

      (三)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1、為確保安全施工,提高職工的安全思想素質,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各項目在安排生產的同時,應加強安全管理工作。

      2、必須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班組每天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班前交底內容主要是當天的作業環境、鄰近高壓線、附近建筑物地基情況、氣候條件(如臺風、雨季等)、當班主要工作內容、各個環節的操作、安全技術要求的特殊工種的配合等。班前檢查,主要查上崗人員的勞動保護情況,現場每個崗位周圍的作業環境是否安全無患、機械設備的安全保險裝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類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

      3、上班前由工地負責人(工長)對當天的工作安排做好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并記錄在案。

      4、班組長在班前向職工交待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讓職工了解安全防護設施的使用和管理,正確使用和發揮建筑工人“三寶”,發動職工對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積極組織落實和實施。

      5、必須建立班組每周的安全活動日制度,即在平時的班前活動中,增加以下內容:小結本周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提出下周安全生產要求,特別是針對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的工作環境和特殊作業部位等,如何采用相應預防措施,分析班組工人思想動態及現場安全生產情況,表揚好人好事和吸取教訓。

      6、上級有關單位對工地的檢查情況均應按實記錄。

      7、記錄要齊全、詳細、認真,并有針對性,簽字齊全。

      (四)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必須按時復審方為有效。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熟知本職工作和工作范圍。

      3、特種作業人員在工作中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擅自把機械、機具交給無證人員使用。

      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服從領導的安排和指揮。

      5、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在班前班后檢查本人所使用的機械、機具,并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解決。

      6、嚴禁機械、機具帶病工作。

      7、特種作業人員嚴禁酒后操作。

      8、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9、特種作業人員登記表后應附操作證復印件作為安全檢查資料附件。

      (五)工傷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

      為了及時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采取積極預防措施,防止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院第75號令《企業職工之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制訂本制度:

      1、嚴格執行國務院第75 號令《企業職工之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中的條款。

      2、傷亡事故發生后,保護好現場, 積極搶救傷者,立即書面上報公司主管領導。

      3、公司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發生。

      4、對事故的處理,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不采取改進措施不放過;責任人和職工群眾不受到教育不放過;對事故有關領導和責任人不查處不放過。

      5、對事故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損失大小給予不同的處理,對發生傷亡事故隱瞞不報或虛報的單位,要根據有關規定從重處理。

      (六)勞動保護用品發放、使用制度

      1、各項目部應按規定為職工發放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

      2、物資部門應加強勞動保護用品的計劃管理,按統計的工種和性別,做好年度勞動保護用品計劃,并按批準的計劃進行采購,不得盲目采購,防止積壓。

      3、各項目部在采購勞動保護用品時,須在國家審批的勞動保護用品商店采購,所采購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書、產品質量安全鑒定證書等。

      4、勞動保護用品入庫后,必須進箱、進柜,經常檢查,嚴防霉爛變質、鼠咬、蟲害、保持清潔衛生。

      5、勞動保護用品發放中,要建立發放領用臺帳,實行登記管理制度。

      6、職工必須按要求正確使用和保管好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七)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保管制度

      1、各項目部對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儲存,必須設立專用倉庫或儲存室。

      2、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場所,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和有關專業防火規范;

      (2)有防雷保護措施;

      (3)電氣設備符合國家電器防爆標準;

      (4)有防靜電設施;

      (5)設置有相應的通風、防爆、監測、報警、滅火等消防安全設施;

      3、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有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核發的許可證;

      (2)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儲存、使用的場所、設施;

      (3)有經培訓考核合格的人員(含保管、使用等人員);

      (4)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有群眾性的義務消防組織。

      4、運輸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車輛及駕駛員必須至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申辦準運證,配備的押運員也要辦理押運證。

      5、運輸工具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

      6、各項目部必須嚴格填寫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分類清單,逐級上報,報表必須經項目負責人審核、簽證并蓋有公章。

      7、當日未使用的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必須嚴格按規定退庫,不得在使用單位滯留,即使是明日還要使用,但也要辦理退庫,明日使用時,再按規定領用。

      8、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必須嚴格入庫驗證、領用簽證批準、退庫簽證確認等工作。

      (八)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獎勵細則

      1、公司設安全獎勵基金,按完成工程總價的萬分之一計提安全獎勵基金,各種違章罰款均進入安全獎勵基金,建立專項基金,專款專用,由公司統一使用。主要用于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獎勵。各二級公司及項目部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計提安全獎勵基金。

      2、公司每月組織對各項目部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檢查,檢查評分達到優良的,建設公司將給予項目經理或項目主管負責人2000元的獎勵。

      3、各項目部、二級公司年內無死亡、重傷事故、負傷率控制在指標內(5‰),年終公司給予項目分部、二級公司主管經理2000~5000元獎勵。

      違反安全管理體系及制度處罰細則

      1、各項目部安全管理體系及安全制度未建立或不健全的,對項目經理處以500 0~8000元罰款。

      2、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對項目經理處以200 0~5000元罰款。

      3、未明確安全管理目標,對項目經理處以1000元罰款。

      4、未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或安全生產責任制不明確,對項目經理及其相關責任人處以1000元罰款。

      5、未堅持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教育培訓制度、班前活動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等相關制度,對項目經理及相關責任人處以500~1000元罰款。

      6、各項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經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檢查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達不到合格要求,將對項目經理及相關責任人處于100 0~3000 元的罰款。

      安全事故處罰細則

      1、對發生死亡事故、重傷事故隱瞞不上報的工程項目,將對項目的安全主管負責人處于5000元的罰款。

      2、工程發生死亡1人事故,將對項目經理部及分公司處以8000~12000元的罰款。死亡2人及以上處以20000~30000元罰款,并扣發全年獎勵性工資。

      3、各工程年負傷率每超過控制指標的1‰,對項目部罰款1000元;超過2‰及以上以1000元為基數累計罰款。發生安全事故造成重傷1人罰款4000元;重傷2人以上以4000元為基數累計罰款。

      4、被罰款部門在接到建設公司罰款通知一個月內,把罰款交到公司財務部。

      違反勞動保護用品佩戴要求處罰細則

      1、進入生產作業區不戴安全帽等,罰款30元。

      2、高處作業,未按要求使用安全帶,罰款50元。

      3、焊工不戴防護用品,罰款30元。

      4、氣割工不戴防護眼鏡,罰款30元。

      5、打磨、切割、清鏟等產生飛濺的作業不戴防護眼鏡、口罩,罰款30元。

      6、噴漆不戴防毒口罩,罰款30元。

      7、能夠產生粉塵的其他作業不戴防塵口罩,罰款30元。

      8、其它作業不按規定佩帶相應防護用品,罰款30元。

      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處罰細則

      發現以下違章指揮行為,對直接責任人罰款100-500元:

      1、不辦理審批手續進行動土、動火、進入有限空間、電路檢修以及超長、超寬和超限吊裝等特殊作業。

      2、特殊作業未安排專人進行現場安全監護或現場安全監護以各種理由不堅持在現場。

      3、設備修理無方案、施工維修無設計或設計未按規定審批。

      4、有設計或方案不執行。

      5、試壓、干混、吊裝以及危化品接卸、儲存不執行工藝紀律。

      6、夜間或特殊氣候條件下無保障措施強行冒險作業。

      7、特殊工種不持證上崗。

      8、管理人員發現不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或穿戴勞動防護服裝不規范時不及時糾正。

      10、交叉作業沒安排統一的安全協調人。

      12、管理人員為趕進度強令工作人員減少安全防范環節、省缺有關操作要領和過程。

      發現以下違章操作行為,對直接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1、作業現場、物資倉庫內、易燃品儲存區等禁止吸煙場所吸煙。

      2、施工場所梯子不穩固或單獨在梯子上站立作業。

      3、違規操作機械設備。

      4、管溝施工不設圍欄和警示標志,施工完畢不不蓋蓋板。

      5、動土施工結束后未及時回填恢復地面設施,隨意堆放處理建筑垃圾。

      6、施工人員在坑、槽、井、溝內休息。

      7、吊裝設備和管材不按規定使用引繩。

      8、無人指揮起吊重物或指揮吊車不戴指揮標志。

      9、使用不符合規定的繩套起吊重物。

      10、在起吊物下面逗留、穿越。

      11、超速行駛。

      12、乘車不系安全帶。

      13、向路面排放污水、原油、酸堿、化工材料等物質。

      14、場內特種作業車輛搭乘人員。

      15、設備設施運行期間對其進行維修作業。

      16、特種設備作業時在抓斗、叉斗和設備不安全部位站人。

      17、檢修設備停放在陡坡、斜面等位置。

      發現以下違反勞動紀律行為,對直接責任人罰款20-50元:

      1、不按時上班,遲到、早退。

      2、脫崗、竄崗或在崗位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3、酒后上班或上班喝含酒精的飲料。

      4、未經安排或同意私自頂崗、換崗。

      5、不按規定值班,重點工作、特殊作業等應該在現場的時候不在現場。

      6、鼓勵員工對“三違”現象進行舉報,對舉報“三違”行為的員工按對責任人罰款同等金額進行獎勵,同等條件下優先參與先進評選。

      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處罰細則

      1、新進場員工未經三級教育并考核合格而上崗作業的,一人罰款50元。

      2、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一人罰款100元。

      3、無經過審批并合格的安全施工組織方案,沒缺一項罰款200元。

      4、塔吊、龍門架等安裝或搭設完畢,未辦理驗收手續就投入使用的,罰款500元。

      5、對上級檢查人員提出的隱患整改不及時整改的,罰款200元。

      6、未按要求張貼安全規章制度,或未張貼安全警示標志的,罰款100元。

      違反安全用電處罰細則

      1、在建工程或臨時設施與臨近高壓線的距離少于規定安全要求,又無防護措施的,每處罰款1000元。

      2、無臨時施工用電方案或無審批即實施的,每項罰款200元。

      3、配電箱、開關箱無防雨裝置,箱體結構不符合要求,或安裝位置不正確的,每處罰款50元。

      4、帶電作業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罰款100元

      5、未按規定使用安全電源的,罰款50元;

      6、直接使用電線插入插座的,罰款50元;

      7、不按規定采用三相五線制,或不按規定采用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每處罰款100元。

      8、違反“一機、一閘、一漏、一箱”規定的,每處罰款100元。

      9、工地現場不得亂拉亂接電線,電線、電纜不得拖地,違者每項罰款50元。

      10、配電線線路老化破損、接頭處理不當的,每處罰款50元。

      11、線路未設短路、過載保護,線路截面不能滿足負荷電流的,罰款50元。

      12、線路架設或埋設不符合規范要求,電纜沿地面明敷,電桿、橫擔、支架不符合要求等,每處罰款50元。

      13、電工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每次罰款100元。

      14、手持電動工具、潛水泵、電鋸、移動式電氣設備、宿舍用電線路等沒有按規定裝設漏電保護開關的,每項罰款100元。

      15、電焊機的電源線、焊鉗或其接線的絕緣破損、接線柱無護罩的,每臺罰款50元。

      16、乙炔發生器或乙炔氣瓶沒有防止回火安全裝置的,氣瓶間距小于5米,距離明火小于10米而又沒有隔離措施的,現場沒有防曬、防雨措施的,每處罰款100元。

      17、濕作業時未及時對燈線盒、地漏、管口等采取保護措施的,罰200元。

      18、用銅絲、鐵絲代替保險絲,配電柜上(內)擺放雜物的,每處罰款100元。

      19、電工作業前不驗電,不按規定裝設地線和掛標示牌,每次罰款50元。

      20、電線裸露,絕緣損壞,電器無防護罩,每次罰款50元。

      21、電焊機接地線不規范,電焊機停用時不斷電。臨時用電布線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罰款100元。

      2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用電不使用安全電壓,每次罰款50元。

      違反“四口”、“五臨邊”防護規定處罰細則

      1、在建工程臨邊、洞口等部位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每處罰款50元。

      2、在建工程外側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安全網規格、材質不符合要求的,罰款50元。

      3、工作面臨邊無防護,臨邊防護不嚴或不符合規范要求,防護設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每處罰款50元。

      4、在建工程的預留洞口、樓梯口、電梯井口,未采取防護措施,防護措施、設施不符合要求或不嚴密,防護設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每處罰款50元。

      5、電梯井內每隔兩層(不大于10m)未設置安全平網的,每處罰款50元。

      6、通道口未搭設防護棚或防護不嚴、不牢固,防護棚兩側未進行防護,

      防護棚寬度不大于通道口寬度,防護棚長度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50元。

      7、建筑物高度超過30m,防護棚頂未采用雙層防護,防護棚的材質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50元。

      違反工程機械使用規定處罰細則

      1、物料提升機

      (1)物料提升機未安裝起重量限制器、防墜安全器,罰款100元。

      (2)起重量限制器、防墜安全器不靈敏,罰款100元。

      (3)安全停層裝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未達到定型化,罰款100元。

      (4)未安裝上限位開關,或限位開關不靈敏、安全越程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款100元。

      (5)物料提升機安裝高度超過30m,未安裝漸進式防墜安全器、自動停層、語音及影像信號裝置,每項罰款100元。

      (6)未設置防護圍欄或設置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款100元。

      (7)未設置進料口防護棚或設置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款100元。

      (8)停層平臺兩側未設置防護欄桿、擋腳板,設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或停層平臺腳手板鋪設不嚴、不牢固,罰款100元。

      (9)未安裝平臺門或平臺門不起作用,安裝不符合規范要求、未達到定型化,每處罰款50元。

      (10)吊籠門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款100元。

      (11)附墻架結構、材質、間距不符合規范要求,每處罰款50元。

      (12)附墻架未與建筑結構連接或附墻架與腳手架連接,每處罰款50元。

      (13)纜風繩設置數量、位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未使用鋼絲繩或未與地錨連接,每處罰款50元。

      (14)地錨設置不符合規范要求,鋼絲繩磨損、變形、銹蝕達到報廢標準,每處罰款50元。

      (15)吊籠處于最低位置,卷筒上鋼絲繩少于3圈,罰款50元。

      (16)未設置鋼絲繩過路保護或鋼絲繩拖地,罰款50元。

      (17)安裝單位未取得相應資質或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罰款100元。

      (18)未制定安裝(拆卸)安全專項方案,內容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款100元。

      (19)未履行驗收程序,驗收表填寫不規范,未經責任人簽字,罰款100元。

      (20)上下無聯絡信號,罰款50元。

      2、塔吊

      (1)塔吊無力矩限制器或力矩限制器失靈,罰款100元。

      (2)無超高、變幅、行走限位器或限位器失靈,罰款100元。

      (3)吊鉤無保險裝置,罰款50元。

      (4)小車變幅的塔式起重機未安裝斷繩保護及斷軸保護裝置或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款100元。

      (5)行走及小車變幅的軌道行程末端未安裝緩沖器及止擋裝置或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款100元。

      (6)起重臂根部絞點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機未安裝風速儀或不靈敏,罰款50元。

      (7)塔式起重機頂部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圍建筑物未安裝障礙指示燈,罰款50元。

      (8)吊鉤未安裝鋼絲繩防脫勾裝置或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款50元。

      (9)吊鉤磨損、變形、疲勞裂紋達到報廢標準,罰款100元。

      (10)滑輪、卷筒未安裝鋼絲繩防脫裝置或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款50元。

      (11)滑輪及卷筒的裂紋、磨損達到報廢標準,罰款50元。

      (12)鋼絲繩磨損、變形、銹蝕達到報廢標準,罰款50元。

      (13)安裝完畢無驗收或責任人未簽字,罰款100元。

      (14)未制定安裝拆卸方案,內容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款100元。

      (15)作業隊伍沒有資格證書,罰款100元。

      (16)塔吊無專人指揮或司機不持證上崗,每次罰款50元。

      (17)塔吊無交接班、維修保養檢查記錄,每次各罰款50元。

      (18)多塔作業未制定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未經審批或方案針對性不強,罰款50元。

      (19)任意兩臺塔式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款100元。

      3、施工升降機

      (1)未安裝起重量限制器或不靈敏,罰款100元。

      (2)未安裝漸進式防墜安全器或不靈敏,罰款100元。

      (3)防墜安全器超過有效標定期限,罰款50元。

      (4)未安裝急停開關,或急停開關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款50元。

      (5)未安裝吊籠、安全鉤扣 ,罰款50元。

      (6)未安裝極限開關或極限開關不靈敏,罰款100元。

      (7)未安裝上(下)限位開關或上(下)限位開關不靈敏,罰款100元。

      (8)極限限位器與上、下限位開關共用一個觸發元件,罰款50元。

      (9)未安裝吊籠門機電連鎖裝置或不靈敏,罰款50元。

      (10)未設置防護圍欄或設置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款50元。

      (11)未安裝防護圍欄門連鎖保護裝置或連鎖保護裝置不靈敏,罰款50元。

      (12)停層平臺搭設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款50元。

      (13)附墻架與建筑結構連接方式、角度不符合規范要求,每處罰款50元。

      (14)附墻架間距、最高附著點以上導軌架的自由高度超過規范要求,罰款50元。

      (15)鋼絲繩磨損、變形、銹蝕達到報廢標準,鋼絲繩的規格、固定、纏繞不符合規范要求,滑輪未安裝鋼絲繩防脫裝置或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款50元。

      (16)未安裝防脫軌保護裝置,罰款50元。

      (17)安裝、拆卸單位無資質,罰款50元。

      (18)未制定安裝、拆卸專項方案,或方案無審批或內容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款100元。

      (19)未履行驗收程序或驗收表無責任人簽字,驗收表填寫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款50元。

      (20)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每次罰款50元。

      4、起重吊裝

      (1)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或專項施工方案未經審核,罰款100元。

      (2)起吊重量超過100kn及以上專項方案未按規定組織專家論證,罰款100元。

      (3)未安裝荷載限制裝置或不靈敏,未安裝行程限位裝置或不靈敏,罰款100元。

      (4)吊鉤未設置鋼絲繩防脫鉤裝置或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款100元。

      (5)未按規定安裝荷載、行程限制裝置,每項罰款50元。

      (6)起重拔桿組裝不符合設計要求,起重拔桿組裝后未履行驗收程序或驗收表無責任人簽字,罰款50元。

      (7)鋼絲繩磨損、斷絲、變形、銹蝕達到報廢標準,鋼絲繩索具安全系數小于規定值,罰款50元。

      (8)卷筒、滑輪磨損、裂紋達到報廢標準,或卷筒、滑輪未安裝鋼絲繩防脫裝置,罰款50元。

      (9)地錨設置不符合設計要求,罰款50元。

      (10)起重機作業處地面承載能力不符合規定或未采用有效措施,罰款50元。

      (11)起重機與架空線路安全距離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款50元。

      (12)起重吊裝作業單位未取得相應資質或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罰款50元。

      (13)未按規定進行技術交底或技術交底未留有記錄,罰款50元。

      5、施工機具

      (1)各施工機具安裝完成后,未進行驗收或驗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罰款50元。

      (2)各種施工機具無安全裝置和傳動部位無防護,每臺一項罰款30元,并限期改正。

      (3)設備無保護接地(零)或不安裝漏電保護器的限期改正并每臺罰款30元。

      違反工程消防安全規定處罰細則

      (1)施工現場臨時消防車通道未設置、不滿足消防車通行、停靠和撲救作業要求的或者被堆物、堆料或者擠占的,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2)施工現場消防管網未設置或不能保持充足的管網壓力和流量的罰款200元。

      (3) 兩個相鄰消火栓間距大于60米,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4)手提式滅火器配備,地下室重點防火部位少于2組的或者地上重點防火部位、現場可燃材料庫房、工程實體內明火作業部位少于1組的,每次罰款200元。

      (5)易燃易爆物品庫房或堆放處距離工程實體小于10m的,每次罰款200元。

      (6)現場內動用電氣焊及明火作業未開動火證或動火地點與證上地點不符的,罰款100元。

      違反工程實體安全規定處罰細則

      1、基坑支護、土方開挖

      (1)深基坑施工未編制支護方案,罰款1000元。

      (2)基坑深度超過5m未編制專項支護設計,罰款500元。

      (3)開挖深度5m及以上專項方案未經過專家論證,罰款500元。

      (4)支護設計及土方開挖方案未經審批,或施工方案針對性差不能指導施工,罰款200~500元。

      (5)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未采取臨邊防護措施,臨邊及其它防護不符合要求,罰款200元。

      (6)坑槽開挖設置安全邊坡不符合安全要求,罰款200元。

      (7)支護的作法不符合設計方案,罰款200元。

      (8)支護設施已產生局部變形又未采取措施調整,罰款200元。

      (9)砼支護結構未達到設計強度提前開挖,罰款200元。

      (10)支撐拆除沒有拆除方案,或未按拆除方案施工,罰款200元。

      (11)用專業方法拆除支撐,施工隊伍沒有專業資質,罰款200元。

      (12)高水位地區深基坑內未設置有效降水措施,罰款200元。

      (13)深基坑邊界周圍地面未設置排水溝,罰款200元。

      (14)基坑施工未設置有效排水措施,罰款100元。

      (15)深基礎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未采取防止臨近建筑和管線沉降措施,罰款200元。

      (16)積土、料具堆放距槽邊距離小于設計規定,罰款200元。

      (17)機械設備施工與槽邊距離不符合要求且未采取措施,罰款200元。

      (18)人員上下未設置專用通道,或設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罰款50~100元。

      (19)施工機械進場未經驗收,司機無證作業,罰款200元。

      (20)挖土機作業時,有人員進入挖土機作業半徑內,罰款50元。

      (21)挖土機作業位置不牢、不安全,罰款100元。

      (22)未按規定進行基坑工程監測及毗鄰建筑物和重要管線和道路進行沉降觀測,罰款200元。

      2、腳手架工程

      (1)腳手架無施工方案和設計計算書,責令改正并罰款500元。

      (2)施工方案未經審批,或未辦理腳手架驗收手續,限期改正并罰款200元。

      (3)腳手架搭設未按經審核合格的方案及規范進行施工,罰款200元。

      (4)架體基礎不平、不實、不符合專項施工方案要求,罰款200元。

      (5)架體底部未設墊板或墊板的規格、材質等不符合要求,罰款200元。

      (6)架體底部未按規范要求設置底座,罰款100元。

      (7)架體底部未按規范要求設置掃地桿,罰款200元。

      (8)未設置排水措施,罰款100元。

      (9)雙排腳手架橫向水平桿靠墻一端的外伸長度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款100元。

      (10)立桿橫距、縱距、步距不符合施工方案、荷載及規范要求,罰款100元。

      (11)剪刀撐、連墻件設置不符合施工方案及設計要求,罰款100元。

      (12)腳手板未滿鋪或鋪設不牢、不穩,罰款50~100元。

      (13)腳手板規格或材質不符合要求,罰款100元。

      (14)架體外側未設置密目式安全網封閉或網間不嚴,罰款50~100元。

      (15)作業層未在高度1.2m和0.6m處設置上、中兩道防護欄桿,未設置高度不小于180的擋腳板,罰款50~100元。

      (16)作業層未用安全平網雙層兜底,且每隔 10m 未用安全平網封閉,作業層與建筑物之間未進行封閉,罰款100元。

      (17)未設置人員上下專用通道,或通道設置不符合要求,罰款50~100元。

      3、模板工程

      (1)模板工程方案未按規定編制與審批,高支模、大跨度模板方案未按規定組織專家論證就施工的,罰款1000元。

      (2)高大模板支撐體系剪刀撐搭設情況、自由端高度等不否符合設計方案要求的每處罰款500元。

      (3)支撐模板立柱底部無墊板或用磚墊高的,罰款100元。

      (4)模板工程作業高度在2m及2m以上時,未按要求設置安全可靠的操作架子或平臺,或未按要求進行防護的,罰款50~100元。

      (5)立桿間距、水平桿步距、立桿的接長、連墻件的連接、扣件的緊固程度等不符合要求的,罰款50~100元。

      (6)拆模之前未按要求辦理拆模申請手續的,罰款100元。

      (7)模板作業區未設置安全警戒線,拆除的模板未及時清理的,罰款100元。

      違反安全文明施工細則

      (1)在市區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圍未設置高于2.5m的封閉圍擋,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圍未設置高于1.8m的封閉圍擋,或圍擋沒有沿工地四周連續設置,罰款200元。

      (2)圍擋材料不堅固、不穩定、不整潔、不美觀,罰款50~100元。

      (3)施工現場出入口未設置大門,罰款100元。

      (4)未設置門衛室,未設門衛或未建立門衛制度的,罰款100~200元。

      (5)現場主要道路未進行硬化處理,道路不暢通、路面不平整堅實,罰款100~200元。

      (6)現場排水設施不齊全或排水不通暢、有積水,未采取防止泥漿、污水、廢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施,罰款100元。

      (7)建筑材料、構件、料具不按總平面布局碼放,材料布局不合理、堆放不整齊、未標明名稱、規格,罰款100~200元。

      (8)建筑物內施工垃圾的清運,未采用合理器具或隨意凌空拋擲,未做到工完場地清的,罰款100元。

      (9)易燃易爆物品未采取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分類存放,罰款100~200元。

      (10)施工作業區、材料存放區與辦公區、生活區不能明顯劃分,罰款50~100元。

      (11)現場未制定消防措施、制度或未配備滅火器材,罰款100~200元。

      (12)現場臨時設施的材質和選址不符合環保、消防要求,罰款100~200元。

      (13)易燃材料隨意碼放、滅火器材布局、配置不合理或滅火器材失效,罰款100~200元。

      (九)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防火管理

      1、 施工現場負責人 項目經理 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 。

      2、項目部 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 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量撲救。

      4、 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5、 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6、 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7、 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8、 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9、 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0、 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1、 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2、 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13、 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4、 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施工現場防火檢查制度

      1、 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周 不 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 檢查以倉庫、木工 加工 間、 電焊氣割點、休息吸煙室 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現場不設工人宿舍 , 各臨時辦公室內不得使用電爐等設備。

      4、 木工 加工 間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天做好 清理工作。

      5、 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于正常可使用狀態。

      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 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域內 , 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 編制防火安全技術方案, 填寫動火申請表,項目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等 相關人員 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經理、項目安全員 等相關人員 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后提交公司審查,經公司安審核批準后方可動火。

      2、 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填寫動火 申請表 ,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經理審批 通過 后方可動火。

      3、 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經 項目專職安全人員 審查批準 厚 ,方可動火。

      施工現場 材料倉庫防火管理制度

      1、 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由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 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并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 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情況,高溫期間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 倉庫間電燈離地不得低于2.4m,電線敷設規范,夜間要按時熄燈。

      5、 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 在 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www.)離倉庫保持6m以外,并掛設好滅火器。

      6、 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檢查工作。

      木工 加工 間防火管理制度

      1、 木工間由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

      2、 使用機械必須嚴格檢查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隨機開關,破損電線及時更換。

      3、 木工間嚴禁煙火,如發現作業人員抽煙或作業場內有煙蒂按規定罰款處理,每天做好 清理 工作。

      4、 木工間內的滅火器,經常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 按 規定 設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6、 木工間非作業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十)施工現場安全例會制度

      1、各項目應建立健全安全例會管理制度。

      2、由項目經理或專職安全員等組織相關人員定期召開施工現場安全例會。

      3、會議主要內容應包括:對前一階段安全生產工作的總結、對施工現場發現的安全生產問題進行通報、對后續施工可能存在的安全問題進行預防等。

      4、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問題,應定責任人、定整改期限、定處理方案等,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教育或處罰。

      5、整改完畢,應及時進行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應加大處罰力度,并采取停工整頓等方式進行處理。

      6、安全例會應留有書面會議記錄。

      建筑裝修質量安全管理規定

      建筑裝修管理規定主要是為了保護建筑裝飾裝修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共安全,同時也是為了加強對建筑裝飾裝修的管理,促進建筑裝飾裝修業的發展。所以建筑裝修的甲乙兩方都應該了解并遵守建筑裝修管理的規定。賢集網小編今天主要是就建筑裝修工程的質量和安全問題為大家簡單的介紹一下:

      建筑裝修管理規定

      第一、建設單位及設計、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基本建設管理程序辦事,嚴格執行建筑裝飾裝修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施工安全技術規范及驗收規范等有關標準和規定。

      第二、原有房屋裝飾裝修需要拆改結構時,裝飾裝修設計必須保證房屋的整體性、抗震性和結構的安全。對嚴重損壞和有險情的房屋,應當先修繕加固,達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條件后,方可進行裝飾裝修。整棟危險房屋不得裝飾裝修。

      第三、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須嚴格遵守建筑裝飾裝修防火規范。完成裝飾裝修施工圖紙設計后,建設單位必須持《施工許可證》和施工設計圖紙,報公安消防部門進行消防安全核準。

      第四、建筑裝飾裝修企業必須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保護人們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第五、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承接裝飾裝修設計和施工任務。建筑裝飾裝修企業必須按照圖紙施工,不得擅自改變設計圖紙。

      第六、實行初裝飾的住宅工程,要嚴格按照建設部頒發的《住宅工程初裝飾竣工驗收辦法》驗收評定。

      第七、 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當按照有關標準,對建筑裝飾裝修工程進行質量和安全監督。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必須經質量監督機構認證合格,否則不予驗收。

      第八、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發生重大事故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質量和安全是建筑裝修中最重要的部分,所以一定要非常的重視。建筑施工單位在設計建筑裝修時一定要考慮這些問題,相關的部門也應該盡到相應的監管責任,共同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共安全。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所有進場施工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經我集團公司、項目、崗位三級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安全學習制度:項目經理部針對現場安全管理特點,分階段組織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各分包隊伍在專職安全員的組織下堅持每周一次安全學習,施工班組針對當天工作內容進行班前教育,通過安全學習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3、安全技術交底制:根據安全措施要求和現場實際情況,項目經理部必須分階段對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書面交底,各施工工長及專職安全員必須定期對各分包隊伍進行安全書面交底。

      4、安全檢查制:項目經理部每半月由項目經理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各專業工長和專職安全員每天對所管轄區域的安全防護進行檢查,督促各分包隊伍對安全防護進行完善,消除安全隱患。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落實責任人,定期進行整改,并組織復查。

      5、大中型機械設備安裝、外腳手架搭設安全驗收制:大中型機械設備安裝完成后,必須經廣州市勞動安全部門進行驗收后才能使用;外腳手架搭設前需進行詳細的載荷驗算,搭設完成后,必須經我集團公司工程部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經驗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6、持證上崗制:特殊工種持有上崗操作證,嚴禁無證上崗。

      7、安全隱患停工制:專職安全員發現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有權進行制止;發現安全隱患,有權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時上報我集團公司,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8、安全生產獎罰制度:項目經理部設立安全獎勵基金,根據半月一次的安全檢查結果進行評比,對遵章守紀、安全工作好的班組進行表揚和獎勵,違章作業、安全工作差的班組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

      9、安全例會和安全把關制:在整個工程施工期間,安全總監和專職安全員長駐現場,并每周組織一次所有現場工作的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例會,每天至少對現場安全生產現狀進行全面檢查并作好記錄,負責安全技術交底和技術方案的安全把關,負責制定或審核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并監督落實,負責安全資料的整理和管理,確保所有的安全設施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

      10、另外,進場后積極與業主、監理共同協商制定工地其他安全規章制度。

      第11篇 火藥庫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生產安全事故一旦發生,要在規定時間內向礦山事業部領導和礦山事業部及時如實報告。

      2、礦山事業部領導和安全負責人先到事故現場,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組織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4、事故調查處理遵循“四不放過”的原則。

      5、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

      6、建立生產安全事故統計臺賬,認真做好事故統計工作。

      第12篇 高速服務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建立以服務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網絡,做到職責分明,層層落實;

      第二條? 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和教育,經常組織職工進行安全學習和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做到警鐘常鳴,常抓不懈;

      第三條? 按規定發放和正確使用防護用品,防護用品不準改制、變賣和不按規定穿戴,凡屬設備防護裝置,任何人不得擅自轉移和拆除。未經操作者的許可,不得操作不熟悉的設備、車輛,嚴禁帶病操作;

      第四條? 建立各工種和維修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經常開展崗位練兵,及時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提高職工自我防護能力,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和糾正各種違章行為;

      第五條? 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分析生產中不安全因素,對安全的薄弱環節提出預防整改措施,把事故的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

      第六條 當生產和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杜絕人身傷亡

      和重大事故的發生,抓好事故的及時分析處理,做好事故檢查處理記錄,建立考核制度,做到獎罰嚴明。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十二篇)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一)一、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范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人。三、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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