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管理程序
4、 管理制度
4.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為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條例》、《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通用化規范》等相關規定要求,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為保障本企業從業人員的生命健康、保護公司的財產和保護環境,全面加強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杜絕和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實現安全、文明生產,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并不僅限于以下制度。是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和做到“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重要體現。它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重要依據,是指導本公司進行安全生產具有保障性的文件,本企業全體員工必須恪守安全管理行為規范。
| 序號 | 制度名稱 | 涉及要素 | 制度編號 |
| 1 | 法律、法規識別與管理制度 | 1 | aq-b01-01 |
| 2 | 安全生產責任制 | 2 | aq-b02-01 |
| 3 | 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 aq-b02-02 | |
| 4 | 領導干部帶班制度 | aq-b02-03 | |
| 5 | 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 aq-b02-04 | |
| 6 | 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 aq-b02-05 | |
| 7 | 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 aq-b02-06 | |
| 8 | 風險管理制度 | 3 | aq-b03-01 |
| 9 | 隱患治理制度 | aq-b03-02 | |
| 10 | 變更管理制度 | aq-b03-03 | |
| 11 | 供應商管理制度 | aq-b03-04 | |
| 12 | 管理制度評審和修訂制度 | 4 | aq-b04-01 |
| 13 | 文件和資料管理制度 | aq-b04-02 | |
| 14 | 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 5 | aq-b05-01 |
| 15 | 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 6 | aq-b06-01 |
| 16 | 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 aq-b06-02 | |
| 17 | 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制度 | aq-b06-03 | |
| 序號 | 制度名稱 | 涉及要素 | 制度編號 |
| 18 |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 aq-b06-04 | |
| 19 |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 aq-b06-05 | |
| 20 | 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管理制度 | aq-b06-06 | |
| 21 | 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 aq-b06-07 | |
| 22 | 設備檢維修管理制度 | aq-b06-08 | |
| 23 | 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 aq-b06-09 | |
| 24 | 安全動火管理制度 | 7 | aq-b07-01 |
| 25 | 高處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 aq-b07-02 | |
| 26 | 設備內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 aq-b07-03 | |
| 27 | 盲板抽堵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 aq-b07-04 | |
| 28 | 設備檢維修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 aq-b07-05 | |
| 29 | 吊裝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 aq-b07-06 | |
| 30 | 斷路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 aq-b07-07 | |
| 31 | 破土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 aq-b07-08 | |
| 32 | 臨時用電作業管理制度 | 7 | aq-b07-09 |
| 33 | 安全檢修管理制度 | aq-b07-10 | |
| 34 | 承包商管理制度 | aq-b07-11 | |
| 35 | 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制度 | aq-b07-12 | |
| 36 | 外來施工單位及人員的安全管理制度 | aq-b07-13 | |
| 37 | 門衛管理制度 | aq-b07-14 | |
| 38 | 廠區交通安全制度 | aq-b07-15 | |
| 39 | 職業危害監測制度 | 8 | aq-b08-01 |
| 40 | 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 aq-b08-02 | |
| 41 | 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維護管理制度 | aq-b08-03 | |
| 42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 9 | aq-b09-01 |
| 43 | 廢棄物管理制度 | aq-b09-03 | |
| 44 | 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安全管理制度 | aq-b09-04 | |
| 45 | 車輛管理制度 | aq-b09-05 | |
| 46 | 應急救援預案評審修訂規定 | aq-b10-01 | |
| 序號 | 制度名稱 | 涉及要素 | 制度編號 |
| 47 | 應急管理制度 | aq-b10-02 | |
| 48 | 事故管理制度 | aq-b10-03 | |
| 49 |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aq-b10-04 | |
| 50 |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 aq-b10-05 | |
| 51 | 防中毒管理制度 | aq-b10-06 | |
| 52 | 防泄漏管理制度 | aq-b10-07 | |
| 53 | 安全檢查制度 | 11 | aq-b11-01 |
| 54 | 安全標準化運行自評制度 | aq-b11-02 | |
| 55 | 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 11、12 | aq-b11-03 |
4.2操作規程
根據公司的涂料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特點和原材料、半成品、產品、輔助材料的危險性設立投料攪拌、研磨、調漆、檢驗、包裝等崗位,編制的崗位操作規程、設備設施類操作規程、其它類操作規程。
4.2.1崗位操作規程
1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總要求
2投料攪拌崗位操作規程
3研磨崗位操作規程
4調漆崗位操作規程
5檢驗崗位操作規程
6包裝崗位操作規程
7危險品采購崗位操作規程
8電工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9機械維修工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0倉庫安全操作規程
11防爆電動葫蘆操作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12廠內叉車工安全操作規程
4.2.2設備設施類操作規程
13分散機安全操作規程
14三輥機安全操作規程
15砂磨機安全操作規程
16防爆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程
17發電機安全操作規程
18廠內叉車安全操作規程
19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檢查維護作業規程
20緊急沖淋裝置操作規程
21防雷設施檢測維修作業規程
22防靜電系統檢查維護作業規程
23空氣壓縮機操作規程
4.2.3其它類操作規程
24循環冷卻水泵安全操作規程
25通風、照明系統檢查維護作業規程
26電源控制柜、控制箱安全操作規程
27其他機械設備(含手動叉車)安全操作規程
本企業全體員工必須恪守安全管理行為規范,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和做到“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它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重要依據,是指導本公司進行安全生產具有保障性的文件,安全主任將《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整理歸檔,并分發至相關部門和工作崗位。
4.2.4編制的各類操作規程至少包括下列內容:
a)、正常開、停車操作規程;
b)、各種操作參數、指標的控制;
c)、安全注意事項和異常處理方法;
d)、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e)、緊急停車操作規程;
f)、接觸化學品的危險特性;
g)、個體安全防護措施。
4.2.5本公司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前或投用前,由安全主任組織生產、技術設備管理等部門編制新的各類操作規程。
4.3修訂
4.3.1一般情況下,本企業每年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做一次全面的評審與修訂。評審與修訂工作由安全主任組織,抽調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各成員、各部門主管、各崗位有經驗的從業人員參與。
4.3.2當發生事故或者工藝、技術、設備、材料等發生變更時,由所在部門主管提出,由安全主任組織有關人員對與事故或變更有關的管理制度、操作規程進行及時評審、修訂,確保其有效性和適用性。
4.3.3由安全主任負責將最新有效版本的法律法規、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發放到相關崗位、相關人員。
4.3.4文件和檔案管理
公司的安全管理文件和檔案管理按《文件和資料管理制度》的有關要求進行控制。
■相關文件
《文件和資料管理制度》
■相關記錄
1.適用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清單;
2.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簽發文件;
3.管理制度評審和修訂制度;
4.評審、修訂記錄;
5.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6.發布修訂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的文件;
7.發布最新版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的文件發放記錄。
第2篇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確保公司所屬礦山生產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安全進行,防止礦山事故,保護礦山職工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制訂。
第二條 公司利用一切能力完善保障安全生產的設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職工勞動條件,加強礦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安全生產。
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第三條 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主任委員,主管生產副總經理為副主任委員,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委員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并設立安全部為專職的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委員的日常工作。
第四條 公司運營部要對公司所屬礦山生產部門的礦山安全工作實施統一監督和管理。同時在生產過程中進行不定期檢查,對有嚴重隱患無法及時排除的要報告公司主管部門和領導并總經理,必要時要采取停產整改措施。
第三章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五條 各部門在職工上崗前必須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不得上崗作業。
第六條 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的,方可上崗作業。如爆破作業等。
第七條 公司對各選廠廠長、坑長、工段長、部門經理以上公司領導和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必須經過考核,具備安全專業知識,具有領導安全生產和處理礦山事故的能力。
第八條 公司礦山企業安全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安全專業知識和礦山安全工作經驗。
第九條 公司鼓勵技術人員和廣大職工在生產實踐中開展礦山安全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先進技術,改進安全設施,提高礦山安全生產水平。
第四章 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第十條 公司所屬礦山建設工程的安全設施必須和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十一條 公司礦山建設工程的設計文件,必須符合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并按照國家規定經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批準;不符合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的,不得批準開工生產。對已經在進行生產的,要進行安全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第十二條 礦山建設工程必許按照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批準的設計文件施工。礦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竣工后,由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驗收,并須有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參加;不符合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的,不得驗收,不得投入生產。
第十三條 各生產車間或作業面必須有與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和通訊設施。每個礦井必須有兩個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間的直線水平距離必須符合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
第十四條 各生產車間開采必須具備保障安全生產的條件,執行開采不同礦種的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并在進入生產現場入口處醒目地樹立操作規程和安全要求。
第十五條 各生產車間設計規定保留的礦柱、巖柱,在規定的期限內,應當予以保護,不得開采或者毀壞。
第十六條 各生產車間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和安全檢測儀器,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安全標準;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安全標準的,不得使用。
第十七條 各生產車間必須對機電設備及其防護裝置、安全檢測儀器,定期檢查、維修,保證使用安全。
第十八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要會同各生產車間必須對作業場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和井下空氣含氧量進行檢測,保證附合安全要求。
第十九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要會同各生產車間必須對下列危害安全的事故隱患采取預防措施:
(一)冒頂、片幫、邊坡滑落和地表塌陷;
(二)瓦斯爆炸、煤塵爆炸;
(三)沖擊地壓、瓦斯突出、井噴;
(四)地面和井下的火災、水災;
(五)爆破器材和爆破作業發生的危害;
(六)粉塵、有毒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害物質引起的危害;(七)其他危害。
第二十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要會同各生產車間對使用機械、電氣設備,排土場、矸石山、尾礦庫和礦山閉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應當采取預防措施。
第二十一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要會同各生產車間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二十二條 各生產車間廠長、主管副總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公司綜合管理部對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公司總經理對全公司的安全生產負總的管理責任。
第二十三條 公司定期向職工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發揮職工的監督作用。公司職工必須遵守有關礦山安全的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職工有權對危害安全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四條 公司工會依法維護職工生產安全的合法權益,組織職工對礦山安全工作進行監督。公司違
第3篇 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加強對具有較大危險、危害因素場所安全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預防事故發生,確保本單位生產工作安全進行。
2 適用范圍
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是指因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的作業性質、使用的設備、材料或者儲存的物品有危險因素,容易造成從業人員或者其它人員傷亡,或者有關設施、設備的操作使用中容易對人身造成傷害。
經審定以下區域確定為我本單位較大危險因素場所:
__燃氣存放區域_區域
__配電室_______區域
___庫房________區域
燃氣使用車間__區域
3 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02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三號
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北京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修訂
4 職責
4.1 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監督、考核本制度的執行情況。
4.2 各職能部門及相關責任人按照本制度對責任范圍內的較大危險因素場所、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負責。
5 管理程序
5.1較大危險因素場所設備系統啟用條件
5.1.1 設施、設備上必須編號清楚、標識清晰,區域內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5.1.2 各種檢測試驗報告、驗收記錄齊全。
5.1.3 安全設施、設備齊全有效。
5.1.4 操作人員應必須熟知重點部位的生產工藝、熟悉設備性能和應急救援措施,熟知急救常識,會一般事故的緊急處理并經培訓合格并持證上崗。
5.2管理要求
5.2.1 凡進入安全重點管理部位及危險作業區作業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培訓并取得合格證。
5.2.2 凡在重點管理部位及危險區的操作必須執行監護制度,在重點部位進行檢修工作必須經過審批。
5.2.3 進入危險區域進行檢修或改、擴建工作時必須履行危險作業審批手續。
5.2.4 區域內所有設施、設備、系統的更改必須按程序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
5.2.5 部門主管直接對安全重點管理部位及危險作業區實施管理,并對管理結果負責。
5.2.6 部門要根據具體情況明確控制目標,確定巡檢詳盡內容和周期,建立設施設備臺帳并安排專職人員加強巡檢。
5.2.7 其他相關部門及本單位領導職責依據安全生產責任制對重點部位及危險作業區負其相應責任。
5.2.8 根據本單位《應急預案》對安全重點管理部位及危險作業區緊急事故進行搶險救災實施及日常演練。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應急演練活動。
5.3巡檢要求
5.3.1 班組每班巡檢次數不得少于兩次,部門巡檢不得少于一次,本單位每周一次。
5.3.2 巡檢要有專用的巡檢記錄,記錄要及時、準確、真實、完整。
5.3.3 巡檢內容包括:工作票、危險作業票執行情況、設備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情況、設備故障的處理情況、現場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現場緊急出口及緊急疏散情況 。
5.3.4 巡檢人員在巡檢中發現的異常情況,要立即聯系處理,對不能立即處理的要立即向部門領導、及本單位領導逐級匯報。
5.3.5 危險作業區巡檢人員不得少于兩人。
第4篇 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范文
目的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保障政令暢通,做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同時對各項工作及時的溝通和總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車間。
3內容與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3.2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研究安全生產有關事項,并做好會議記錄。
3.2.1
會議由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參加。
3.2.2
匯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2.3
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或修訂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2.4
研究落實安全生產檢查,有明確的目的和具體計劃(安全月、年檢、季檢、月檢計劃的布置、落實)。
3.2.5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3.3審查、批準新建、改建、大修的設計、計劃以及工程驗收和運行工作的監控。
3.4組織有關部門研究企業職業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職業病和職業衛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和婦女保護工作。
3.5研究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在采用新工藝、新方法、新技術、新設備時,要有計劃的組織進行職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3.6審核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報告,明確責任,確定責任人。
3.7審核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內容。
3.8審批企業《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落實方案。
第5篇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一
1、目的
為建立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發揮全員排查安全隱患的積極性,及時發現并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隱患,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根據《xx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第xxx號)、《危險化學品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導則》(安監總管三〔2012〕103號)、《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廠內所有車間及部門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管理。
3、定義及分類
本制度所稱事故隱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或導致事故后果擴大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包括:
(1)作業場所、設備設施、人的行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相關規章制度規定的情況。
(2)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相關制度未作明確規定,但企業危害識別過程中識別出作業場所、設備設施、人的行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4、職責與分工
4.1隱患排查治理原則:“誰主管、誰負責”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
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應保證隱患治理的資金投入,及時掌握重大隱患治理情況,治理重大隱患前要督促有關部門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確分管負責人。
分管負責隱患排查治理的負責人,負責組織檢查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情況,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向主要負責人報告重大情況,對所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其他負責人對所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4.2 公司設置有安全生產委員會,下設安全檢查領導小組,由安保部、生產部、設備部及相關工藝、電氣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負責組織對公司的各專項檢查、季節檢查、節假日檢查等。
4.3 各車間及相關部門,負責對本單位安全隱患的日常檢查并組織群眾性的安全自查活動。
5 內容與要求
5.1 隱患排查工作可與公司各專業的日常管理、專項檢查和監督檢查等工作相結合,按下述方式進行:
(1)日常隱患排查;
(2)綜合性隱患排查;
(3)專業性隱患排查;
(4)季節性隱患排查;
(5)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隱患排查;
(6)事故類比隱患排查。
5.1.1 日常隱患排查是指班組、崗位員工的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以及基層單位領導和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安全等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性檢查。日常隱患排查要加強對關鍵裝置、要害部位、關鍵環節、重大危險源的檢查和巡查。
5.1.2綜合性隱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產為目的,以安全責任制、各項專業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為重點,各有關專業和部門共同參與的全面檢查。
5.1.3 專業隱患排查主要是指對區域位置及總圖布置、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儲運、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統分別進行的專業檢查。
5.1.4 季節性隱患排查是指根據各季節特點開展的專項隱患檢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靜電、防解凍泄漏、防解凍坍塌為重點;
(2)夏季以防雷暴、防設備容器高溫超壓、防臺風、防洪、防暑降溫為重點;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靜電、防凝保溫為重點;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凍防凝、防滑、防靜電為重點。
5.1.5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隱患排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動和節假日前,對裝置生產是否存在異常狀況和隱患、備用設備狀態、備品備件、生產及應急物資儲備、保運力量安排、企業保衛、應急工作等進行的檢查,特別是要對節日期間干部帶班值班、機電儀保運及緊急搶修力量安排、備件及各類物資儲備和應急工作進行重點檢查。
5.1.6 事故類比隱患排查是對企業內和同類企業發生事故后的舉一反三的安全檢查。
5.2隱患排查頻次確定
5.2.1隱患排查的頻次:
(1)崗位操作人員現場巡檢間隔不得大于2小時,關鍵裝置和重點部位的操作人員現場巡檢間隔不得大于1小時,宜采用不間斷巡檢方式進行現場巡檢。
(2)各車間管理人員(主任、工藝設備技術人員)、電氣、儀表人員每天至少兩次對裝置現場進行相關專業檢查。
(3)各車間應結合崗位責任制檢查,至少每周組織一次隱患排查,并和日常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中發現的隱患一起進行匯總;職能科室等應結合崗位責任制檢查,至少每月組織一次隱患排查。
(4)公司根據季節性特征及本單位的生產實際,每季度開展一次有針對性的季節性隱患排查;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必須進行一次隱患排查。
(5)公司每半年組織一次,各單位至少每季度組織一次綜合性隱患排查和專業隱患排查,兩者可結合進行。
(6)當獲知同類企業發生傷亡及泄漏、火災爆炸等事故時,應舉一反三,及時進行事故類比隱患專項排查。
(7)對于區域位置、工藝技術等不經常發生變化的,可依據實際變化情況確定排查周期,如果發生變化,應及時進行隱患排查。
5.2.2 當發生以下情形之一,公司應及時組織進行相關專業的隱患排查:
(1)頒布實施有關新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或原有適用法律法規、標準規范重新修訂的;
(2)組織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調整的;
(3)裝置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參數發生重大改變的,應按變更管理要求進行風險評估;
(4)外部安全生產環境發生重大變化;
(5)發生事故或對事故、事件有新的認識;
(6)氣候條件發生大的變化或預報可能發生重大自然災害。
5.2.3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應每五年至少開展一次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
5.3隱患排查內容
根據危險化學品企業的特點,隱患排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安全基礎管理;
(2)區域位置和總圖布置;
(3)工藝;
(4)設備;
(5)電氣系統;
(6)儀表系統;
(7) 危險化學品管理;
(8)儲運系統;
(9)公用工程;
(10)消防系統。
5.3.1 安全基礎管理
5.3.1.1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健全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實情況。
5.3.1.2 安全投入保障情況,參加工傷保險、安全生產責任險的情況。
5.3.1.3 安全培訓與教育情況,主要包括:
(1)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
(2)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
(3)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情況。
5.3.1.4 開展風險評價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主要包括:
(1)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識別和獲取情況;
(2)定期和及時對作業活動和生產設施進行風險評價情況;
(3)風險評價結果的落實、宣傳及培訓情況;
(4)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5.3.1.5 事故管理、變更管理及承包商的管理情況。
5.3.1.6 危險作業和檢維修的管理情況,主要包括:
(1)危險性作業活動作業前的危險有害因素識別與控制情況;
(2)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斷路作業、吊裝作業、設備檢修作業和抽堵盲板作業等危險性作業的作業許可管理與過程監督情況。
(3)從業人員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的配置、佩戴與使用情況;
5.3.1.7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管理情況。
5.3.2 區域位置和總圖布置
5.3.2.1 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重大危險源儲存設施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規定的重要場所的安全距離。
5.3.2.2 可能造成水域環境污染的危險化學品危險源的防范情況。
5.3.2.3 公司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
5.3.2.4 內部重要設施的平面布置以及安全距離,主要包括:
(1)控制室、變配電所、化驗室、辦公室、機柜間以及人員密集區或場所;
(2)消防站及消防泵房;
(3)空分裝置、空壓站;
(4)點火源(包括火炬);
(5)危險化學品生產與儲存設施等;
(6)其他重要設施及場所。
5.3.2.5 其他總圖布置情況,主要包括:
(1)建構筑物的安全通道;
(2)廠區道路、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和應急通道等重要道路(通道)的設計、建設與維護情況;
(3)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情況;
(4)其他與總圖相關的安全隱患。
5.3.3 工藝管理
5.3.3.1 工藝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工藝安全信息的管理;
(2)工藝風險分析制度的建立和執行;
(3)操作規程的編制、審查、使用與控制;
(4)工藝安全培訓程序、內容、頻次及記錄的管理。
5.3.3.2 工藝技術及工藝裝置的安全控制,主要包括:
(1)裝置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等嚴重事故的部位是否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聲和/或光報警、泄壓設施和安全聯鎖裝置等設施;
(2)針對溫度、壓力、流量、液位等工藝參數設計的安全泄壓系統以及安全泄壓措施的完好性;
(3)危險物料的泄壓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
(4)按照《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安全控制要求、重點監控參數及推薦的控制方案》(安監總管三〔20xx〕116號)的要求進行危險化工工藝的安全控制情況;
(5)其他工藝技術及工藝裝置的安全控制方面的隱患。
5.3.3.3 現場工藝安全狀況,主要包括:
(1)工藝卡片的管理,包括工藝卡片的建立和變更,以及工藝指標的現場控制;
(2)現場聯鎖的管理,包括聯鎖管理制度及現場聯鎖投用、摘除與恢復;
(3)工藝操作記錄及交接班情況;
(4)劇毒品部位的巡檢、取樣、操作與檢維修的現場管理。
5.3.4 設備管理
5.3.4.1設備管理制度與管理體系的建立與執行情況,主要包括:
(1)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修訂本企業的設備管理制度;
(2)有健全的設備管理體系,設備管理人員按要求配備;
(3)建立健全安全設施管理制度及臺賬。
5.3.4.2設備現場的安全運行狀況,包括:
(1)大型機組、機泵、鍋爐、加熱爐等關鍵設備裝置的聯鎖自保護及安全附件的設置、投用與完好狀況;
(2)大型機組關鍵設備特級維護到位,備用設備處于完好備用狀態;
(3)轉動機器的潤滑狀況,設備潤滑的“五定”、 “三級過濾”;
(4)設備狀態監測和故障診斷情況;
(5)設備的腐蝕防護狀況,包括重點裝置設備腐蝕的狀況、設備腐蝕部位、工藝防腐措施,材料防腐措施等。
5.3.4.3 特種設備(包括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的現場管理,主要包括:
(1)特種設備(包括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管理制度及臺賬;
(2)特種設備注冊登記及定期檢測檢驗情況;
(3)特種設備安全附件的管理維護。
5.3.5 電氣系統
5.3.5.1 電氣系統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電氣特種作業人員資格管理;
(2)電氣安全相關管理制度、規程的制定及執行情況。
5.3.5.2 供配電系統、電氣設備及電氣安全設施的設置,主要包括:
(1)用電設備的電力負荷等級與供電系統的匹配性;
(2)消防泵、關鍵裝置、關鍵機組等特別重要負荷的供電;
(3)重要場所事故應急照明;
(4)電纜、變配電相關設施的防火防爆;
(5)爆炸危險區域內的防爆電氣設備選型及安裝;
(6)建構筑、工藝裝置、作業場所等的防雷防靜電。
5.3.5.3 電氣設施、供配電線路及臨時用電的現場安全狀況。
5.3.6 儀表系統
5.3.6.1 儀表的綜合管理,主要包括:
(1)儀表相關管理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
(2)儀表系統的檔案資料、臺賬管理;
(3)儀表調試、維護、檢測、變更等記錄;
(4)安全儀表系統的投用、摘除及變更管理等。
5.3.6.2系統配置,主要包括:
(1)基本過程控制系統和安全儀表系統的設置滿足安全穩定生產需要;
(2)現場檢測儀表和執行元件的選型、安裝情況;
(3)儀表供電、供氣、接地與防護情況;
(4)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器的選型、布點及安裝;
(5)安裝在爆炸危險環境儀表滿足要求等。
5.3.6.3 現場各類儀表完好有效,檢驗維護及現場標識情況,主要包括:
(1)儀表及控制系統的運行狀況穩定可靠,滿足危險化學品生產需求;
(2)按規定對儀表進行定期檢定或校準;
(3)現場儀表位號標識是否清晰等。
5.3.7 危險化學品管理
5.3.7.1危險化學品分類、登記與檔案的管理,主要包括:
(1)按照標準對產品、所有中間產品進行危險性鑒別與分類,分類結果匯入危險化學品檔案;
(2)按相關要求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檔案;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危險化學品進行登記。
5.3.7.2化學品安全信息的編制、宣傳、培訓和應急管理,主要包括:
(1)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的管理;
(2)危險化學品“一書一簽”制度的執行情況;
(3)24小時應急咨詢服務或應急代理;
(4)危險化學品相關安全信息的宣傳與培訓。
5.3.8 儲運系統
5.3.8.1 儲運系統的安全管理情況,主要包括:
(1)儲罐區、可燃液體、液化烴的裝卸設施、危險化學品倉庫儲存管理制度以及操作、使用和維護規程制定及執行情況;
(2)儲罐的日常和檢維修管理。
5.3.8.2 儲運系統的安全設計情況,主要包括:
(1)易燃、可燃液體及可燃氣體的罐區,如罐組總容、罐組布置;防火堤及隔堤;消防道路、排水系統等;
(2)重大危險源罐區現場的安全監控裝備是否符合《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0號)的要求;
(3)天然氣凝液、液化石油氣球罐或其他危險化學品壓力或半冷凍低溫儲罐的安全控制及應急措施;
(4)可燃液體、液化烴和危險化學品的裝卸設施;
(5)危險化學品倉庫的安全儲存。(面試網 )
5.3.8.3 儲運系統罐區、儲罐本體及其安全附件、鐵路裝卸區、汽車裝卸區等設施的完好性。
5.3.9 消防系統
5.3.9.1 建設項目消防設施驗收情況;企業消防安全機構、人員設置與制度的制定,消防人員培訓、消防應急預案及相關制度的執行情況;消防系統運行檢測情況。
5.3.9.2 消防設施與器材的設置情況,主要包括:
(1)消防站設置情況,如消防站、消防車、消防人員、移動式消防設備、通訊等;
(2)消防水系統與泡沫系統,如消防水源、消防泵、泡沫液儲罐、消防給水管道、消防管網的分區閥門、消火栓、泡沫栓,消防水炮、泡沫炮、固定式消防水噴淋等;
(3)油罐區、液化烴罐區、危險化學品罐區、裝置區等設置的固定式和半固定式滅火系統;
(4)甲、乙類裝置、罐區、控制室、配電室等重要場所的火災報警系統;
(5)生產區、工藝裝置區、建構筑物的滅火器材配置;
(6)其他消防器材。
5.3.9.3 固定式與移動式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道路的現場狀況
5.3.10 公用工程系統
5.3.10.1 給排水、循環水系統、污水處理系統的設置與能力能否滿足各種狀態下的需求。
5.3.10.2 供熱站及供熱管道設備設施、安全設施是否存在隱患。
5.3.10.3 空分裝置、空壓站位置的合理性及設備設施的安全隱患。
各部分具體排查內容詳見附件。
5.4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督促有關部門解決。
5.5各項檢查內容應包括國家生產法律法規、廠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執行情況,人員培訓教育及持證上崗情況,設備管理,各種安全設施、設備是否完善,安全標志、定置管理、勞動紀律、防火滅火以及危化品的管理、防護用品(具)的保管等情況。
5.6 各專項檢查、季節檢查、節假日檢查中發現的隱患開據《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并在規定的整改期限后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車間及其它部門進行的各項隱患排查,排查記錄于《隱患排查記錄表》上,并將處理意見方法上報相關部門領導。
5.7對事故隱患存在部門,不能解決的問題由部門專題報告,提交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解決。
5.8 隱患治理
5.8.1對排查出的各級隱患實行“五定”管理,并將整改落實情況納入日常管理進行監督,及時協調在隱患整改中存在的資金、技術、物資采購、施工等各方面問題。
5.8.2 對一般事故隱患,由單位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5.8.3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公司安保部負責確定風險可接受標準,評估隱患的風險等級。
5.8.4 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應滿足以下要求:
(1)當風險處于很高風險區域時,應立即采取充分的風險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同時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盡快進行隱患治理,必要時立即停產治理;
(2)當風險處于一般高風險區域時,企業應采取充分的風險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并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選擇合適的時機進行隱患治理;
(3)對于處于中風險的重大事故隱患,應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進行成本—效益分析,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選擇合適的時機進行隱患治理,盡可能將其降低到低風險。
5.8.5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包括: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6)防止整改期間發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5.8.6 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況、驗收報告等應及時歸入事故隱患檔案。隱患檔案應包括以下信息:隱患名稱、隱患內容、隱患編號、隱患所在單位、專業分類、歸屬職能部門、評估等級、整改期限、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況、驗收報告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形成的傳真、會議紀要、正式文件等,也應歸入事故隱患檔案。
5.9 隱患上報
5.9.1公司安保部負責定期通過“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向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相關部門上報隱患統計匯總及存在的重大隱患情況.
6、考核與獎懲
6.1凡在檢查中查出的各類隱患,無故未及時整改的,根據隱患大小,每項次經濟罰款100-500元。
6.2對于積極排查隱患并及時上報的,安保部將組織相關專家進行判定,根據貢獻大小每項次獎勵200-1000元。
6.3由安保部提出申請公司專門設立安全獎罰基金賬戶,專款專用,以上獎罰均在安全獎罰基金賬戶中落實實施。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6篇 變電檢修部安全生產日常管理工作制度
一、班組建設管理
㈠.各班組應按時填寫班組管理系統,班長必須對填寫內容進行認真檢查后簽名;
㈡.各班組應按時填寫工作記錄,每月1日上報部門相關專責審閱;
㈢.各班組須進行年中、年終工作總結,并分別于7月10日和1月10日前上報部門相關專責。
二.班組票據管理
各班組應在每月25日前把當月已執行的工作票匯總并統計合格率上報部門安全專責。為確保工作票的“三個百分之一百”,各班要認真審核嚴格把關,發現隨意更改不合格票行為的每張扣罰20元;班組自檢不合格票每張扣罰10元;經部門審核發現不合格票每張扣20元。
三.安全生產日常管理
㈠、各專責須進行年中、年終專業總結,并分別于7月15日和1月15日前上報部門領導。
㈡.各班組停電計劃須在每月16日前上報部門二次專責;
㈢.需上報局的物資申請計劃須在每月16日前上報部門一次專責;
㈣.物資專責須在每月1日把上個月物資情況進行統計并上報部門領導;
㈤.每月1日各班組及司機把上個月用車記錄上報部門領導;
㈥.缺陷管理:每月最后一日把當月缺陷處理情況上報安全專責、部門領導,每季度、年終須進行缺陷總結;
㈦.部門“兩措”計劃的制訂及總結由各專責根據其業務管轄范疇進行編制,安全專責負責匯編。各班組應根據本部“兩措”計劃編制實施計劃,安排落實,并每季度把完成情況上報部門安全專責和技術專責。
㈧.每月3日前安全專責負責匯總部門月度安全生產情況上報局安監部及每月8日前完成本部《安全生產簡報》編制工作。
㈨、每月最后一天召開部門安全生產會議,如遇特殊無法如期可順延推后召開。參加人員:部門領導、專責,班長、安全員。
㈩、部門領導、專責每月須最少參加一次班組安全活動。
第7篇 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管理制度
一.總則
為提高公司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維護人身和財產安全,為公司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提供資金保障,根據《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規、文件要求,決定對公司在建項目試行安全生產措施費用單列的制度;
二、 安全施工措施費
為了確保施工安全生產必要投入而單獨設立的專項費用。安全生產措施費專用于保障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安全生產措施費暫按工程造價的1%計取列入項目成本,統一由公司管理。安全生產施措施費的使用必須立項,原則上由公司具體掌握。工程項目開工初期,項目部必須按照輕、重、緩、急和實用的原則制定出安全生產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費的支出計劃,報所屬承包部審核,再經公司綜合管理部復審,送公司總經理審批后,由財務部安排資金支付,所列費用方可計入安全生產措施費。各種安全技術設備,由各承包部安排專業人員購買、驗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業環境和機械設備的安全狀況等。安全生產措施費用根據勞動部、全國總工會發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總名稱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制訂,其包括的范圍如下:
1.安全資料的編印、安全施工標志的購置及宣傳欄的設置(包括報刊、宣傳書籍、標語的購置)費用;
2.安全培訓及教育費用;
3.“三寶”、“四口”及臨邊防護的費用;
4.施工安全用電的費用,包括:標準化電箱、電器保護裝置、電源線路的敷設、外電防護措施等;
5.起重機、塔吊等起重設備(含井架、龍門架)及外用電梯的安全防護設施(含警示標志)費用及卸料平臺的臨邊防護、層間安全門、防護棚等設施費用;
6.施工機具防護棚及其圍欄的安全保護設施費用;
7.水上、水下作業的救生設備、器材及臨邊防護、警示設施費用;
8.搶險應急措施;
9.交通疏導、警示設施費用;
10.消防設施與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費用;
11.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的購置費用;
12.按國家、施工所在省、市規定的其它安全生產措施所涉及的費用。
上述費用中,1、2、7、8、10項由公司專項列支,其他由項目部列支并按季統計上報。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對于中標工程,中標合同中有相關單列約定的,項目部應嚴格按照相關約定執行,中標合同中安全生產措施費未進行約定的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措施費用按照當地地方政府參考費率標準采用差額定率累進計費方式計取;
五、公司、承包部、項目部有關負責人要做好此項專用資金提取、使用的監督檢查,此項將作為公司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六、 對不按規定使用措施費或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的項目部,公司依照有關規章制度給予處分處罰,發生傷亡事故,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應首先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8篇 會展底板基礎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會展中心底板基礎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我們將嚴格執行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并針對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和工作環境,編制切實可行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
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樹立'沒有安全,就沒有質量,就沒有工期,就沒有效益'的思想認識,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把好安全的'教育、措施、交底、防護、驗收、檢查'六關,杜絕'三違'現象。
嚴格執行中山市規定的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達到各類防護設施規范化,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標志牌,進入施工區域的所有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確保生產活動在安全條件下進行。
在施工中,針對施工現場內的環境條件,抓住重點部位、重點設施,采取有效的安全技術防范措施,做好每一個環節的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堅持每周一次的班前安全學習制度,新工人進場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特殊工種人員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并佩帶相應的勞保用品。
第9篇 安全生產工器具管理制度
一、 總則
1、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器具的管理,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確保安全生產工器具的產品質量和安全使用,規范我公司安全生產工器具的購置、驗收、試驗、保管使用及報廢等環節的管理,依據《電力安全工作規程》以及其它有關規定,特制定安全生產工器具管理制度。
2、本制度對公司安全生產工器具的配備、保管及檢查使用做了明確的規定。
3、本制度僅適用于各科、室、站、所,送變電安裝工程公司可參照本制度執行。
二、 安全生產工器具的配備標準(詳見附表)
標準中規定的安全生產工器具的配置數量,是指應配備的最低數量。
三、安全生產工器具的購置、發放
1、按照實際所需負責制定各供電所、變電站、線路管理所、變電管理所、用電管理所安全生產工器具購置計劃,并報安監審核備案,經領導批準后,由公司統一購置、發放及到貨后驗收、試驗等工作。所購產品必須經過國家檢驗部門認可,符合國家或專業標準,并有安全許可證和附有檢驗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制造廠名、絕緣等級等資料。嚴禁購置不合格產品,若由此而發生事故,后果由購置人承擔。
2、安全生產工器具損毀,需以舊換新的辦理流程為:使用部門寫出書面申請并蓋章——帶申請并攜帶損毀的安全生產工器具至安監科簽字蓋章——生產技術科簽字蓋章并出具計劃單——憑計劃單到器材部領用。
3、以舊換新的安全生產工器具必須有公司的合格證或標志,員工在使用過程中必須注意保護好合格證或標志。
4、因工作需要需增配安全生產工器具的辦理流程為:使用部門寫出書面報告并蓋章——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分管領導簽字——主管生產副經理簽字——公司經理簽字——安監科存檔、生產技術科出具計劃——到器材部領用。
四、安全生產工器具的管理
1、安全生產工器具的使用保管各部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工器具的保管人為第二責任人。
2、部門負責人或安全生產工器具的保管人人事調動時必須做好安全生產工器具的書面交接手續。
3、安全生產工器具應存放在通風良好、清潔干燥的專用庫房存放。
4、安全生產工器具應做到分類放置,擺放整齊,并在工器具柜內標明工器具名稱、數量,應一一對應。
5、絕緣手套、絕緣靴應單獨存放,不得和其它工器具混放。
6、安全生產工器具應編號正確,絕緣桿、驗電器以支為單位,絕緣手套以只為單位進行編號。
7、安全生產工器具根據安監科的安排,按周期進行試驗,每次試驗后,應有試驗部門出具的試驗合格證。
8、絕緣桿、驗電器、絕緣手套等安全生產工器具使用電壓等級、試驗日期、使用有效期標簽貼在工具上。
9、絕緣桿、驗電器應標明使用的最小有效使用絕緣長度。
10、接地線應放在專用架子上或柜內,均應統一編號,并應對號入座。
11、安全生產工器具應設專人管理,按名稱、數量、試驗周期為主要內容建立臺帳,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工器具管理制度做到帳、物、卡相符。
12、安全生產工器具專用倉庫的濕度超過規定時應及時進行烘干。
13、應建立專用安全生產工器具文件夾,臺帳、試驗卡片、檢查記錄放入管理夾內。
14、安全生產工器具嚴禁移做它用,未經部門負責人批準不得向外借用。
15、不合格的工器具應及時檢修報廢,不得繼續使用。
16、絕緣工具受潮或表面損傷、臟污時,應及時處理并經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17、安全帽公司按生產部門每人一個配置(送變電安裝工程公司由自己配置),由個人保管,部門統一放置,人員調動時安全帽跟人走。
五、 安全生產工器具使用
1、在使用過程中,帶電絕緣工具應裝在工具袋、工具箱或工具車內,以防受潮和損傷。
2、未經試驗或試驗不合格的安全生產工器具嚴禁使用,并不得放入安全生產工器具倉庫,以防誤用,試驗不合格的安全生產工器具試驗卡片應注銷。
3、安全生產工器具使用前,使用人必須對外觀進行詳細檢查,絕緣手套還應進行擠壓試驗,不合格者嚴禁使用。
4、對安全生產工器具的絕緣可靠性有懷疑時,應認真檢查或做必要的試驗。
5、接地線使用前,應檢查無散股、接地線螺緊固,方可使用,無編號嚴禁使用。
6、使用后應將安全生產工器具整理好后及時放回原位,禁止亂拿亂放。
7、陰雨天使用過的絕緣手套應清洗干凈,晾干后放入柜內,絕緣桿、驗電器應進行烘干。
8、安全員應每月對安全生產工器具進行定期外觀檢查,并做好記錄。
9、安全生產工器具損壞時應立即上報安監科,以舊換新,不得私自報廢。
六、安全生產工器具的檢查
1、安全生產工器具在發放使用或交回時,安全員必須做好記錄,必須進行日常檢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須認真進行檢查。
2、安全生產工器具的日常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1)是否清潔、完好。
(2)外殼、手柄有無裂縫和破損。
(3)無機械損傷、變形、老化等現象。
(4)是否符合設備的電壓等級。
(5)是否進行了定期檢驗和在有效使用期內。
七、安全生產工器具定期預防性的試驗
1、安全生產工器具的預防性試驗按《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及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生產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程》規定執行。
2、應進行試驗的安全生產工器具如下:
(1)規程要求進行試驗的安全生產工器具;
(2)新購置和自制的安全生產工器具;
(3)檢修后或關鍵部件經過更換的安全生產工器具;
(4)對安全生產工器具的機械、絕緣性能發生疑問或發現缺陷時。
3、安全帽、安全帶、腳扣等定期試驗由安全監科安排進行檢測,安全帽按使用期滿淘汰的原則更換。
4、新購置的安全生產工器具應按照《電力安全生產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程》的規定進行交接,在不妨礙絕緣性能且醒目的部位上粘貼“試驗合格證”。
5、安全生產工器具試驗合格后,試驗人員應出具試驗報告,并在工器具不妨礙絕緣性能且醒目的部位上粘貼“試驗合格證”。
6、各部門安全生產工器具管理負責人應將每次試驗結果登錄在臺帳內。試驗報告書由各試驗部門保存兩年。
八、安全生產工器具的報廢與更新
1、安全生產工器具報廢、更新必須堅持“以舊換新”的原則。
2、有下列情況的安全生產工器具應予報廢:
(1)絕緣操作桿表面有裂紋或工頻耐壓沒有通過;
(2)絕緣操作桿金屬接頭破損和滑絲,影響連接強度;
(3)絕緣手套出現漏氣現象或工頻耐壓試驗泄漏電流超標;
(4)絕緣靴底有裂紋或工頻耐壓試驗泄漏電流超標;
(5)接地線塑料護套脆化破損;導線斷股導致截面小于規定的最小截面;成組直流電阻值小于規定要求;
(6)梯子結構松動,橫撐殘缺不齊,主材變形彎曲;
(7)安全帽帽殼有裂紋;帽襯不全;
(8)安全帶織帶脆裂、斷股;金屬配件有裂紋,鉚釘有偏移現象;靜負荷試驗不合格。
(9) 預防性試驗不合格的安全生產工器具報廢。
(10)因安全生產工器具存在嚴重缺陷或使用年限達到規定
3、安全生產工器具在使用中丟失或損壞以及經檢查、試驗不合格需要報廢的,由使用班組向本部門安全員反映,經安監部門確認后進行更換或補發,并記錄在安全生產工器具管理臺帳中。
4、因違章行為、故意損壞等人為責任的使用、保管、試驗不當等造成丟失、損壞報廢的,由責任者承擔相應的更新費用。
第10篇 公司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1總則
1.1目的
為了建立本公司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保障公司的安全費用切實的為員工落實,維護企業員工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正常有序地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決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原則和依據
1.2.1基本原則
1、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2、本企業安全生產投入及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業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財務管理,并納入本企業年度預算。
3、安全生產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在當年度經費預算中,列入重點編制項目,并不得少于國家規定的比例。
1.2.2依據
1、國家頒布的勞動保護法令和產業部頒布的勞動保護指示、標準。
2、安全大檢查中所發現的,尚未解決的,影響安全生產的問題。
3、預防火災、爆炸,對引起工傷、職業危害等需所采取的技術措施。
4、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隱患。
5、穩定和發展生產所需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以及職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1.3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2管理和職責
2.1總裁對安全生產費用全面領導。審批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經費使用報告、安全經費提取和使用情況年度報告。
2.2財務部負責對安全生產資金進行統一管理,審核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安全經費使用等,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建立安全經費臺帳,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2.3安委會負責審核、匯總并編制公司安全投入計劃,審核安全投入報告,監督檢查安全投入落實情況,匯總并建立公司安全經費投入臺帳,編制年度安全經費提取和投入情況報告。
2.4公司安全員負責建立安全費用臺帳,記錄安全生產費用的費率、數額、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安全工作結束,多余的安全生產費用納入財務,由主辦會計管理。
2.5各部門主管按照職責分工對有關專業安全生產費用計取、支付、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2.6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戶核算。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占。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2.7發現安全費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費用的,公司將按情節嚴重程度嚴肅處理,處理辦法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3控制要求
3.1按照集團規定,每年提取公司上年度營業額的0.15%作為公司的安全生產專項費用,并高于公司前三年安全生產費用的平均值。
3.2制定安全生產費用預算時應切實考慮重大或重要危險因素預防控制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3.3財務部應對安全生產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統計、匯總,生產安全督察部應督促相關部門按計劃實施,檢查實施情況,并在年終工作總結中對安全生產費用投入情況和實施效果進行總結。
3.4安委會應確保采購的安全設施、安全物資合格有效,符合安全標準或相關要求。
3.5各部門在安全生產資金使用上應做到'三到位',即: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資金到位;在具體實施項目上應做到'四定',即:定項目、定措施、定責任人、定期限。
3.6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戶核算,資產財務部應當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占。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4使用范圍
4.1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建設
為了保障生產安全和職工健康,針對特定危險以及職業危害而進行的工程項目的費用。如危險源整改資金、職業衛生工程資金、具有潛在危險的工藝、設施的改造資金。
4.1.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健康防護設備、設施支出,主要是指:公司安全設備設施是指車間、庫房、機房等作業場所的監控、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設施設備。
4.1.2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4.1.3安全工程項目維護保養資金。
4.1.4安全工程項目建設和安全工程項目維護保養的人員、時間投入。
4.1.5設備設施安全性能檢測檢驗,如壓力容器、機動車輛等。
4.2勞動防護與保健投入
為了保障生產過程中職工的安全與健康而投入的防護用品以及職工保健的費用。
4.2.1勞動防護用品(如勞動服裝、安全帽、安全手套、防護眼罩、防塵、防毒口罩等)費用。
4.2.2保健費的發放:保健費(個人) = 職工體檢費用 + 職業病預防費用 + 消暑飲料費用。
4.3應急救援投入
為了有效控制突發事故而預先計劃的應急救援系統的費用。
4.3.1應急救援設施(如防火墻、安全通道、消防用具、搶險救災的工程設施及器具、警示標志、檢測報警儀器、通訊聯絡器材、搶險救災車輛、圍堤、回收裝置等)、設備、用具或用品等費用。
4.3.2應急救援組織辦公費用。
4.3.3應急救援培訓及演練費用。
4.3.4應急救援裝配配備的費用。
4.4安全宣傳教育投入
4.4.1對職工進行安全培訓(包括三級教育、特種作業上崗培訓、安全知識講座等)的費用(教材費、講課費等)。
4.4.2安全生產例會、安全活動費用。
4.4.3安全專題板報(或報紙)、宣傳欄、安全宣傳稿件、傳單等費用。
4.5日常安全管理投入。
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正常開展工作所需的投入。應包括安全員(兼職和專職)人數、安全員的工資、津貼和辦公支出、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oshms)建立及運行維護費用。
4.6保險投入
可根據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來調整保險費率。
4.6.1財產保險投入。
4.6.2車輛保險投入。
4.6.3職工工傷保險的安全投入。
4.7事故投入
在突發事故發生后,企業為了控制事故擴散、減少損失、處理事故而不得不進行的花費。
4.7.1事故處理活動費用。
4.7.2對傷亡職工的救治與賠償費用。
4.7.3環境污染處罰與治理費用。
4.7.4事故發生導致企業停產的損失。
4.7.5企業價值損失和時間上的投入(企業價值損失指企業信譽的降低、形象的破壞,是一種負投入,是對前期用于提高企業形象、信譽的投入的損失。時間上的投入包括處理事故花費的工時、員工轉崗或培訓新員工的工時損失)。
4.8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4.8.1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費用。
4.8.2安全評價、職業危害評價費用。
4.9安全獎勵基金投入
安全獎勵基金應分為安全先進集體和安全先進個人的獎勵,對其進行定期獎勵。對突發事件的先進集體或個人可單獨進行獎勵。
4.10安全標志及標識和職業危害警示標識投入
4.10.1相關安全警示標識、安全看板、安全宣傳畫、安全活動等費用。
4.11職業健康管控投入
4.11.1職業健康危害因素檢測、檢測費用。
4.11.2職業健康人員體檢費用。
4.12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5實施程序
5.1公司安全生產費用管理按照'公司提取、安委監管、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
5.2安委會根據安全生產費用的規定使用范圍、公司安全生產情況、相關安全項目投資計劃及年度安全生產費用提取預算額(由公司財務部負責)。
5.3年度安全生產費用投入計劃報送公司總經理審批。
5.4公司財務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計劃提取安全生產資金,納入年度財務預決算,實行專款專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費用臺帳。
5.5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各相關單位應填寫安全生產費用月度預算表。由公司安委會審核,財務部確認(需有關領導審批),方可使用。
5.6用于安全生產投入的材料,在領用時領用部門開具材料領用單,到安委會加蓋'安全生產費用專用章'后,到采購部倉儲科辦理領用手續。采購部倉儲科要對用于安全生產投入的出庫材料單獨建帳,并每月向財務部提供一份《安全生產投入材料出庫明細表》。對屬于安全生產費用規定范圍內的材料,如未蓋'安全生產費用專用章',采購部倉儲科嚴禁出庫。
5.7財務部建立'安全費用'科目,按時入帳,并建立《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臺帳》,每月進行記錄。安全費用當年結余,可轉入下年使用 ;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列支。
6檢查
6.1公司領導、安委會負責人每季度必須檢查一次,并在專題會議總結執行情況。
6.2安委會要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每月向公司領導匯報執行情況。
6.3 重大安全措施項目應按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以公司名義匯報執行情況。
文件評審記錄
評審時間: 2023年1月20日
參加人員:郭維世、徐新、薛梅、鄭培青、王新福、王洪連、王應遠、曹興成、張林、郝風團
評審內容:
1、文件內容符合標準、規范的規定;
2、文件格式符合程序文件的規定;
3、文件適宜,可操作;
4、文件名稱:
《臨沂新程金鑼肉制品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5、文件發放范圍
1)存檔1份 紙張版
2)各部門1份 紙張版
第11篇 c醫院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管理制度
第一醫院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檢查和評估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并采取糾正措施,持續改進安全管理績效,實現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結合醫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本醫院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管理。
第三條 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為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管理機構。
第四條 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管理職責:
(一)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全面負責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工作。
(二)負責按照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編制、實施醫院年度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計劃,建立績效評定檔案;
(三)負責按照制定的績效評定計劃組織實施績效評定工作;
(四)負責檢查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實施情況,對績效評定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制定糾正、預防措施,落實醫院相關部門對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情況的考核;
(五)負責將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評定結果向全院職工通報;
(六)負責績效評定有關檔案進行存檔管理。
第五條 績效評定內容及要求
績效評定內容及周期:醫院應從目標、組織機構和職責、安全生產投入、法律法規與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訓、生產設備設施、作業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職業健康、應急救援、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以及績效評定和持續改進等方面,每年至少1次進行安全標準化進行績效評定,并按照安監部門與上級衛生部門的要求,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計劃和措施,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條 績效評定方法:查閱文件和記錄、詢問、現場檢查等。
第七條 績效評定過程
(一)計劃
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于每年年底前制訂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計劃,交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執行。但在發生下列情況時,必須及時重新制定績效評定計劃:
1、組織機構、組織規模、重要領導人發生重大變化;
2、外部環境、法規、標準發生重大變化;
3、發生傷亡事故;
4、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進行重大調整。
(二)檢查
1、按照評定標準對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情況進行評定,并如實填寫《醫院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評定表。
2、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根據本單位評定情況,在醫院范圍內組織綜合檢查和評價。
(三)整改
各科室針對檢查出的不符合項應及時進行整改,制定糾正、預防措施,并填寫《安全生產標準化不符合項整改情況表》。
(四)跟蹤驗證
1、各科室應及時對整改措施的實施效果進行驗證,并做好相應記錄。對驗證后仍不合格的由責任科室重新制定、實施整改措施,并重新驗證,直至確認有效。
2、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對各科室檢查出的不符合項進行跟蹤驗證,對驗證后仍不合格的由各科室重新制定、實施整改措施,并重新驗證,直至確認有效。
(五)報告與分析
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于每年12月25日前編制完成《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
zz市第一醫院
第12篇 安全生產例行工作管理制度
1 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安全生產例行工作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制度的引用而成為本制度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勵根據本制度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制度。
3 術語、定義、符號和縮略語
3.1 安全生產例行工作
安全生產例行工作是指班前會班后會、安全日活動、安全生產及安全風險分析會、安全網例會、安全檢查、安全簡報、安全性評價、安全生產月、重大危險源、星級考評、安全生產視頻會等其他安全生產例行工作。
3.2 三講一落實
三講一落實是指講工作任務、講危險點分析與預控、講安全措施、落實安全措施。
3.3 安全檢查
安全檢查是指上級領導檢查、上級或電廠特殊檢查、“春、秋”季節檢查、廠領導月檢查、部門領導周檢查和安全監察網成員日檢查等各項安全檢查工作。
4 管理職能
4.1 安全監察部是本制度的歸口部門,負責該項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發電部、設備管理部、維護部、各外委單位、經營管理部、廠辦和廠屬其他管理部門是其他責任部門,配合該項工作的落實。思想政治工作部是本制度實施的監督責任部門,人力資源部是電廠內部落實考核的責任部門。經營管理部是各外委單位落實考核的責任部門。
電廠成立安全生產例行工作管理與考核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小組。
4.2 領導小組成員及職責
4.2.1 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電廠廠長
副組長:生產副廠長 總工程師
成員:人力資源部主任、安全監察部主任、發電部主任、設備管理部主任、維護部主任、各外委單位負責人、其他管理部門主任。
4.2.2 領導小組的職責
4.2.2.1 對電廠安全生產例行工作制度審定,批準有關安全生產例行工作的獎懲。
4.2.2.2 不定期地對安全生產例行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與考核。
4.3 工作小組成員及職責
4.3.1 工作小組成員
組長:安全監察部主任
成員:安全監察部成員、生產各部門及其他部門專(兼)職安全員。
4.3.2 工作小組的職責
4.3.2.1 負責安全生產例行工作的日常管理,監督各部門安全生產例行工作的規范開展。
4.3.2.2 負責審核各部門每月按規定上報廠領導和部門管理人員參加生產班組(值)安全日活動統計表(附錄a)。
4.3.2.3 工作小組每月26日(如遇節假日順延至第一個工作日)前完成對各部門安全生產例行工作開展情況的檢查,并提出月度總結報告。
5 管理內容與要求
5.1 管理目標
通過本制度的貫徹執行,進一步提高全員安全意識,保障各項安全生產例行工作高標準的全面開展,夯實班組本質安全基礎工作的基礎,培養本質安全型班組和員工。
5.2 班前會和班后會
每個班組(值)在工作日的開始、結束,都要認真開展班前會和班后會,會議由班長組織,班組(值)安全員協助。
5.2.1 運行值(班)班前會
5.2.1.1 值(班)長結合當班運行方式和工作任務,進行危險點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代注意事項及事故預想。會上要重點突出“三講一落實”,并查工作著裝、查精神狀態、查個人安全用具,將上述內容按規定做好記錄。
5.2.1. 2 運行班組的班前會,應在每值(班)接班前10分鐘召開。會議由每值(班)長組織,安全員協助。
5.2.2 運行值(班)班后會
5.2.2.1 值(班)長主要針對人員、機組運行情況以講評的方式進行總結,對當班的工作和安全情況、好人好事提出表揚,對機組設備出現的異常情況進行分析、點評。批評忽視安全、習慣性違章和違章作業等不良現象,時間不少于10分鐘,并按要求做好記錄。
5.2.2.2 班后會在本值(班)下班后召開。會議由每值(班)長組織,安全員協助。
5.2.3 設備管理及檢修班組班前會(含外委檢修單位)
5.2.3.1 設備管理及檢修班組班前會(含外委檢修單位)上,班(組)長根據當天的機組設備缺陷登錄情況,合理安排布置班組當日工作,對工作人員進行“三講一落實”,并查工作著裝、查精神狀態、查個人安全用具,按規定做好記錄。
5.2.3.2設備管理及檢修班組的班前會(含外委檢修單位)在每天上班后召開。會議由班組長組織,安全員協助。
5.2.4 設備管理及檢修班組的班后會(含外委檢修單位)
5.2.4.1 設備管理及檢修班組的班后會(含外委檢修單位)上,班(組)長要對當天的工作情況進行總結、講評,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忽視安全、違章作業等不良現象,按規定做好記錄。
5.2.4.2 班后會在下班前半小時召開,會議由班組長組織,安全員協助。
5.3 安全日活動
5.3.1 由值(班)長組織,班組安全員協助召開,本部門中層領導、專業主管和部門其他管理人員參加,并檢查活動開展情況。活動中應學習集團公司、安全會議精神和事故通報;學習其他兄弟單位的典型違章事件和現象;分析電廠、部門和班組發生的不安全事件;分析作業環境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等主要內容。結合本部門、班組的實際,講求實效,有針對性的開展活動,并在安全活動本中做好記錄。所有參加活動人員均應在活動記錄中簽名確認。
5.3.2 部門及值(班)安全日活動(含外委檢修單位)要針對機組一周來的安全運行狀況進行分析、講評、交流和總結;對下周機組安全工作進行安排并提出要求;學習上級、電廠和本部門的安全文件,學習有關事故通報、快報、安全簡報等;結合設備運行方式、設備消缺、“兩票三制”、天氣狀況和其他特殊事項進行安全風險分析和總結,舉一反三,提出存在問題,制定相應的整改要求及防范措施等。班組兼職安全員要聯系本班組實際,分析本周班組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如:生產現場的習慣性違章,不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等)和下周安全工作重點;班組人員要積極發言,記錄要齊全、字跡要清晰。
5.3.3 安全日活動周期
運行值(班)每個輪值進行一次安全日活動,如因工作原因可順延,但不得超過三個工作日。設備管理及檢修班組(含外委檢修單位)每周四下午進行一次。安全活動由班組(值)長組織,安全員協助。
5.3.4 電廠領導應按照安全監察部計劃每月參加一次值(班)安全日活動。
5.3.5 生產部門管理人員每月應至少參加兩次班組(值)安全日活動并負責檢查班組安全活動的開展情況。
5.3.6 各值(班)應按照安全監察部計劃邀請廠領導和各生產部門中層干部參加本值(班)安全日活動,并由值(班)長提前通知。
5.3.7 凡參加值(班)安全日活動的管理人員應在安全日活動記錄本上簽寫活動評價意見或建議,不得只簽名。
5.3.8 生產各部門每月底前將廠領導和部門管理人員參加本部門值(班)的安全日活動統計表(附錄a)報安全監察部。
5.4 安全生產及安全風險分析會
5.4.1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及安全風險分析會,重點內容是進行安全生產分析和安全風險分析,綜合分析電廠安全生產趨勢,存在的安全風險,總結安全生產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環節,研究和采取預控措施。
5.4.2安全生產及安全風險分析((如遇雙休日、節假日順延至第一個工作日,特殊情況另行通知),由廠長主持,參加人員有:生產副廠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各生產部門主任、外委項目部負責人、生產部門安全主管、外委項目部安全主管。
5.4.3 生產各部門、及各外委項目部每月26日前組織召開部門及項目部安全生產及安全風險分析會,由各生產部門及外委項目部負責人主持,部門副主任、外委項目部副職、值長、各部門及外委項目部安全主管、專業主管、專工、班組長和班組安全員必須參加。
5.4.4 各生產值(班)組,含外委項目部班組每月25日前組織召開本班組安全生產及安全風險分析會,由各值(班)組長主持,要求班組全體成員必須參加,務必涵蓋全廠所有人員。班組做好會議記錄。
5.4.5 安全生產及安全風險分析會內容主要包括:當月安全生產情況、安全生產風險辨識、評估及防控措施落實情況、下月安全生產風險預測及防控措施、安全檢查(含月檢查、半年檢查、“春、秋”季節檢查等)發現問題整改情況、安全性評價問題整改情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情況、隱患排查情況、技術監督嚴重問題整改情況、外委隊伍管理、應急管理、反違章查處情況和安全監督考核等內容(見附錄b)。
5.4.6 生產各部門要對所管理的外委項目部安全生產及安全風險分析會履行管理責任,審核上報材料,監督指導其安全生產及安全風險分析會按本制度正常開展。
5.4.7 安全監察部組織安監人員每月對部門和班組安全生產及安全風險分析會開展情況和部門及班組成員掌握會議主要內容情況進行抽查。各生產部門、燃料管理部、外委項目部要制訂相關制度,必須做到定時間、定內容、定重點,使各項工作明確、具體、可操作、可檢查,責任到人。
5.5 安全網例會
5.5.1 安全網例會會議由安全監察部主任主持,各部門(含各外委單位)專兼職安全員、各班組(值)安全員參加,并于25日前按要求將會議材料報安全監察部。會議應總結、分析當月安全監察監督工作存在問題,討論、通過解決辦法并在工作中實施。對于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及時整理資料提交公司有關領導或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便及時作出決策。安全員應根據最新的安全工作要求和任務,及時、迅速地向本部門領導進行匯報,并積極制定工作方案和計劃,協助領導貫徹、落實等。
5.6 安全檢查
5.6.1 上級領導檢查、春秋季安全大檢查及特殊檢查
5.6.1.1 自查工作
5.6.1.1.1 安全監察部根據上級文件或通知要求起草電廠文件或通知,經相關部門會簽并報廠領導批準后發布執行。文件或通知一般應包括以下幾項:組織機構、檢查重點、時間安排、工作要求和檢查項目表。
5.6.1.1.2 生產各部門根據電廠安全大檢查工作部署,成立部門組織機構,按計劃開展工作。
5.6.1.1.3 生產各部門按照工作計劃時間向安全監察部上報自查情況,安全監察部適時安排相關部門召開碰頭會核實檢查情況,同時就存在疑義項提出意見并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5.6.1.2 迎檢準備工作
5.6.1.2.1 生產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上級領導的專項檢查。安全監察部應及時將上級安全檢查的相關文件或通知要求傳達到各相關部門。
5.6.1.2.2 相關部門接到通知后,結合工作實際和上次同類檢查發現問題“回頭看”的整改情況,確定本部門自查項目,做好自查的組織、指導和監督工作。對限期內未完成整改項目,部門要追究責任人和監督人的責任。同時按照“五確認一兌現”工作方法,對檢查問題(含上次未整改完的項目)一起落實責任人和監督人報安全監察部。
5.6.1.3 迎檢配合工作
5.6.1.3.1 上級領導到電廠檢查前安全監察部應將檢查人員的相關信息提前告知廠辦,由廠辦按照電廠《會議管理制度》做好檢查人員的接待工作。
5.6.1.3.2 生產相關部門按照分工準備迎檢材料,報安全監察部審核,同時做好迎檢全程的配合工作。
5.6.1.3.3 檢查人員開始檢查前,安全監察部將各部門的迎檢匯報材料匯總,報主管領導審批后才能列為電廠迎檢資料備查。
5.6.1.3.4 安全監察部總體協調檢查過程,各部門認真配合,做好檢查人員所提問題的解答工作,并做好上級檢查的記錄和整理工作。
5.6.1.4 檢查總結工作
5.6.1.4.1 要求各部門要對檢查工作和存在的問題認真總結,舉一反三,切實起到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的作用,并符合以下要求:
a)以條款的形式列明所做工作,要求界定清楚,言簡意賅;
b)對數字統計類的檢查項要有詳細的說明。
c)對存在問題進行統計并制定整改計劃,整改計劃應包括問題項、責任人、監督人、計劃完成時間和完成情況,問題描述和完成情況描述應簡單明了,對責任和監督人或部門界定清楚。
d)總結要按照規定編寫并打印成文,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后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安全監察部。
5.6.1.4.2 安全監察部應在上報時間后2日內審核完畢各部門上報的總結,不合格者立即退回并在規定時間內重新上報。同時完成電廠總結,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按照上級要求上報。
5.6.1.4.3 安全監察部在檢查工作完成三個工作日內將上級檢查表與電廠確定的檢查項目合并成一張檢查表,各項內容均應具體落實責任人和監督人,以文件附件的形式下發各部門整改。
5.6.1.4.4 責任部門須按照要求認真整改,在計劃完成時間前將整改情況如實報安全監察部,未如期整改的需說明原因,重新制定整改計劃并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5.6.1.4.5 安全監察部應做好整改項目的閉環落實工作和整改情況的匯總和整理工作,按照電廠《安全生產工作閉環管理制度》對責任部門落實考核。
5.6.2 生產部門主任及廠領導生產現場安全檢查
5.6.2.1 生產部門主任每周組織部門有關人員按要求進行一次管轄范圍內安全、文明生產大檢查,廠領導帶隊每月進行二次生產現場安全檢查。
5.6.2.2 安全檢查前組織部門檢查編制項目表,檢查內容包括生產現場安全情況、部門及班組安全管理、當前安全重點工作。
5.6.2.3 安全檢查同時貫徹“邊檢查、邊整改”及“回頭看”的原則,對于一時難以解決的或沒有條件解決的問題,應落實人員責任、編制整改計劃,制定防范措施。
5.6.2.4 安全檢查應逐步結合安全性評價、星級考評、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25項重點要求實施導則等進行。
5.7 安全簡報
5.7.1 安全監察部每月7日前(如遇節假日順延至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前完成安全簡報編寫和上報工作。
5.7.2 簡報內容應包括上月安全工作情況通報、安全生產過程中出現的事故、障礙、異常分析,提出防范措施,本月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等內容。
5.8 安全性評價工作
5.8.1 電廠的安全性評價工作應按照《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安全性評價工作管理辦法》進行,以三年為一個周期開展。第一年進行自我評價,第二年由集團公司復查,第三年鞏固提高。第四年開展新一輪的評價。
5.8.2 生產各部門每月初將本部門安全性評價整改情況報安全監察部。
5.9 安全生產月
5.9.1 電廠每年按照政府部門和集團公司、新疆公司的部署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活動重點是加大安全生產工作的宣傳力度,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提高電廠的安全文化水平,營造安全氛圍。
5.9.2 安全監察部利用公司mis、宣傳欄、視頻會等多種多樣的形式進行安全月宣傳、培訓。
5.10 重大危險源評估
5.10.1 電廠每年一季度由總工程師負責,開展本企業的重大危險源評估工作,對重大危險源的風險進行評估、分級,實施針對性的監控措施。
5.10.2 設備管理部每月3日前按時上報重大危險源管理月報。
5.11 星級考評
5.11.1 電廠按照集團公司規定開展星級考評工作,及時發現管理漏洞,消除管理短板,不斷糾偏,持續改進,突破管理瓶頸。
5.11.2 設備管理部每月3日前按時上報星級考評信息。
5.12 安全生產視頻會
每周一生產各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應參加集團公司、新疆公司的視頻會。各生產中層干部及專職安全員、安全監察部全體人員、各外委單位負責人及專職安全員參加。
6 檢查與考核
6.1 本制度的執行情況由生產副廠長和安全監察部組織檢查與考核。(各外委單位安全例行工作由歸口部門負責)
6.2 處罰條款
6.2.1 部門、班組及管理人員未按規定開展安全生產例行工作的,將對責任部門處罰50元/次。
6.2.2 廠領導未按規定開展安全生產例行工作的,處罰責任人50元/人·次。
6.2.3 參加本制度中各種安全生產例會遲到者,每次處罰責任人30元/人·次;對未向會議主持人請假,無故缺席人員處罰50元/人·次,對部門負責人處罰50元/次;
6.2.4 電廠安全第一責任人(或委托生產副廠長)無故沒有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及安全風險分析會,對電廠安全第一責任人(或委托生產副廠長)處罰50元/次。
6.2.5 安全監察部主任(或委托安監高管)無故沒有組織召開電廠安全網例會,對安全監察部主任處罰50元/次。
6.2.6 各部門上報材料流于形式,沒有實質性內容或內容不全面,措施操作性差每次處罰責任部門50元。
6.2.7 各部門上報會議材料不真實、隱瞞或淡化問題每次處罰責任部門100元。
6.2.8 安全監察部每月抽查部門及班組安全生產例行工作,發現班組會議紀要不完整,應參加人員缺失或抽檢人員對會議內容不熟悉等效果不佳現象,每次處罰責任部門50元,若外委項目部受到考核,則對其相應的電廠管理部門同等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