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一)
一、計算機設備管理制度
1、計算機的使用部門要保持清潔、安全、良好的計算機設備工作環境,禁止在計算機應用環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強腐蝕、強磁性等有害計算機設備安全的物品。
2、非本單位技術人員對我單位的設備、系統等進行維修、維護時,必須由公司相關技術人員現場全程監督。計算機設備送外維修,須經有關部門負責人批準。
3、嚴格遵守計算機設備使用、開機、關機等安全操作規程和正確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允許帶電插拔計算機外部設備接口,計算機出現故障時應及時向it部門報告,不允許私自處理或找非本單位技術人員進行維修及操作。
二、操作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操作代碼是進入各類應用系統進行業務操作、分級對數據存取進行控制的代碼。操作代碼分為系統管理代碼和一般操作代碼。代碼的設置根據不同應用系統的要求及崗位職責而設置;
(二)系統管理操作代碼的設置與管理
1、系統管理操作代碼必須經過經營管理者授權取得;
2、系統管理員負責各項應用系統的環境生成、維護,負責一般操作代碼的生成和維護,負責故障恢復等管理及維護;
3、系統管理員對業務系統進行數據整理、故障恢復等操作,必須有其上級授權;
4、系統管理員不得使用他人操作代碼進行業務操作;
5、系統管理員調離崗位,上級管理員(或相關負責人)應及時注銷其代碼并生成新的系統管理員代碼;
(三)一般操作代碼的設置與管理
1、一般操作碼由系統管理員根據各類應用系統操作要求生成,應按每操作用戶一碼設置。
2、操作員不得使用他人代碼進行業務操作。
3、操作員調離崗位,系統管理員應及時注銷其代碼并生成新的操作員代碼。
三、密碼與權限管理制度
1、密碼設置應具有安全性、保密性,不能使用簡單的代碼和標記。密碼是保護系統和數據安全的控制代碼,也是保護用戶自身權益的控制代碼。密碼分設為用戶密碼和操作密碼,用戶密碼是登陸系統時所設的密碼,操作密碼是進入各應用系統的操作員密碼。密碼設置不應是名字、生日,重復、順序、規律數字等容易猜測的數字和字符串;
2、密碼應定期修改,間隔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如發現或懷疑密碼遺失或泄漏應立即修改,并在相應登記簿記錄用戶名、修改時間、修改人等內容。
3、服務器、路由器等重要設備的超級用戶密碼由運行機構負責人指定專人(不參與系統開發和維護的人員)設置和管理,并由密碼設置人員將密碼裝入密碼信封,在騎縫處加蓋個人名章或簽字后交給密碼管理人員存檔并登記。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啟用封存的密碼,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負責人同意,由密碼使用人員向密碼管理人員索取,使用完畢后,須立即更改并封存,同時在“密碼管理登記簿”中登記。
4、系統維護用戶的密碼應至少由兩人共同設置、保管和使用。
5、有關密碼授權工作人員調離崗位,有關部門負責人須指定專人接替并對密碼立即修改或用戶刪除,同時在“密碼管理登記簿”中登記。
四、數據安全管理制度
1、存放備份數據的介質必須具有明確的標識。備份數據必須異地存放,并明確落實異地備份數據的管理職責;
2、注意計算機重要信息資料和數據存儲介質的存放、運輸安全和保密管理,保證存儲介質的物理安全。
3、任何非應用性業務數據的使用及存放數據的設備或介質的調撥、轉讓、廢棄或銷毀必須嚴格按照程序進行逐級審批,以保證備份數據安全完整。
4、數據恢復前,必須對原環境的數據進行備份,防止有用數據的丟失。數據恢復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數據恢復手冊執行,出現問題時由技術部門進行現場技術支持。數據恢復后,必須進行驗證、確認,確保數據恢復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5、數據清理前必須對數據進行備份,在確認備份正確后方可進行清理操作。歷次清理前的備份數據要根據備份策略進行定期保存或永久保存,并確保可以隨時使用。數據清理的實施應避開業務高峰期,避免對聯機業務運行造成影響。
6、需要長期保存的數據,數據管理部門需與相關部門制定轉存方案,根據轉存方案和查詢使用方法要在介質有效期內進行轉存,防止存儲介質過期失效,通過有效的查詢、使用方法保證數據的完整性和可用性。轉存的數據必須有詳細的文檔記錄。
7、非本單位技術人員對本公司的設備、系統等進行維修、維護時,必須由本公司相關技術人員現場全程監督。計算機設備送外維修,須經設備管理機構負責人批準。送修前,需將設備存儲介質內應用軟件和數據等涉經營管理的信息備份后刪除,并進行登記。對修復的設備,設備維修人員應對設備進行驗收、病毒檢測和登記。
8、管理部門應對報廢設備中存有的程序、數據資料進行備份后清除,并妥善處理廢棄無用的資料和介質,防止泄密。
9、運行維護部門需指定專人負責計算機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本單位的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經常進行計算機病毒檢查,發現病毒及時清除。
10、營業用計算機未經有關部門允許不準安裝其它軟件、不準使用來歷不明的載體(包括軟盤、光盤、移動硬盤等)。
五、機房管理制度
1、進入主機房至少應當有兩人在場,并登記“機房出入管理登記簿”,記錄出入機房時間、人員和操作內容。
2.it部門人員進入機房必須經領導許可,其他人員進入機房必須經it部門領導許可,并有有關人員陪同。值班人員必須如實記錄來訪人員名單、進出機房時間、來訪內容等。非it部門工作人員原則上不得進入中心對系統進行操作。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操作時,經it部門負責人批準同意后有關人員監督下進行。對操作內容進行記錄,由操作人和監督人簽字后備查。
3、保持機房整齊清潔,各種機器設備按維護計劃定期進行保養,保持清潔光亮。
4、工作人員進入機房必須更換干凈的工作服和拖鞋。
5、機房內嚴禁吸煙、吃東西、會客、聊天等。不得進行與業務無關的活動。嚴禁攜帶液體和食品進入機房,嚴禁攜帶與上機無關的物品,特別是易燃、易爆、有腐蝕等危險品進入機房。
6、機房工作人員嚴禁違章操作,嚴禁私自將外來軟件帶入機房使用。
7、嚴禁在通電的情況下拆卸,移動計算機等設備和部件。
8、定期檢查機房消防設備器材。
9、機房內不準隨意丟棄儲蓄介質和有關業務保密數據資料,對廢棄儲蓄介質和業務保密資料要及時銷毀(碎紙),不得作為普通垃圾處理。嚴禁機房內的設備、儲蓄介質、資料、工具等私自出借或帶出。
10、主機設備主要包括:服務器和業務操作用pc機等。在計算機機房中要保持恒溫、恒濕、電壓穩定,做好靜電防護和防塵等項工作,保證主機系統的平穩運行。服務器等所在的主機要實行嚴格的門禁管理制度,及時發現和排除主機故障,根據業務應用要求及運行操作規范,確保業務系統的正常工作。
11、定期對空調系統運行的各項性能指標(如風量、溫升、濕度、潔凈度、溫度上升率等)進行測試,并做好記錄,通過實際測量各項參數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機房空調的正常運行。
12、計算機機房后備電源(ups)除了電池自動檢測外,每年必須充放電一次到兩次。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二)
1. 總 則
1.1 目 的:
為加強公司作風建設,宣傳廉潔文化,預防利用職務及職權謀取不正當利益。同時做好公司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工作,使公司所擁有的信息在經營活動中充分利用,保護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樹立健康積極的企業文化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在職員工。
1.3 定 義:
廉 潔: 清白高潔,不貪污,從不使用公家的錢來養活自己(不貪污),就是指人生光明磊落的態度和誠信,正直的風氣。
信息安全: 信息系統(包括 硬件 、 軟件 、數據、人、物理環境及其基礎設施)受到保護,不受偶然的或者惡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壞、更改、泄露,系統連續可靠正常地運行。
業務單位: 與公司有一切業務(含但不限于供貨、施工、促銷合作等關系)往來或聯系的單位或個人。
1.4 職責權限
3.1 總經辦負責廉潔文化建設方向的指引,對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具有監督和最后裁決權。
3.2 監察部負責監督和執行廉潔與信息安全管理規定,接受全體員工的舉報和監督,對舉報和違規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3.3行政部負責廉潔文化和信息安全意識的宣傳和教育,接收和申報處理公司員工收受和外部財物。
3.4 信息部負責公司所有文件資料的分類存檔和保存,對電子存檔資料進行定期整理和備份,并做好文件防盜和密碼保護工作。
3.5 各部門:具有共同維護公司廉潔文化建設和信息保密工作的權利,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對公司廉潔和信息安全管理規定具有監督和舉報權。
2 .主要內容:
2.1 廉潔自律規定
2.1.1 不準收受任何業務單位的個人現金、購物卡券、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
2.1.2 因各種原因未能拒收業務單位的,必須及時向公司行政部申報統一處理。具體需申報的情況如下:
業務單位不回收的樣品和商品贈品;
業務單位節假日饋贈的禮品、禮籃等;
業務單位贈送的其他具有實際價值實物、活動等。
業務單位組織的集體考察、學習、旅游等外出活動;
業務單位贈送的無法拒絕的各類現金、購物卡券、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
2.1.3 不準向業務單位及其個人借貸錢物。
2.1.4 不準在各業務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有關票據。
2.1.5 不借業務辦理之機,對各業務單位吃、卡、拿、要。
4.1.6 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便利和影響為親友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
2.1.7 工作中不弄虛作假,按規定收集整理好各類基礎資料,不做假帳或帳外賬。
2.1.8 不準用公款支付個人名義的宴請。公關或業務接待必須經總經辦批準后在合理的范圍內進行。
2.1.9 不準接受可能對商品和設備供應價格、工程施工價格的業務合作行為產生影響的錢、物饋贈和宴請。
2.1.10 不準為謀取不正當的利益,在經濟往來中違反有關規定,以各種名義收取回扣、中介費、手續費等歸個人所有。
2.1.11 不借出差、考察、學習之機利用公款進行旅游娛樂活動,或接受可能影響公正辦理業務的宴請、禮品饋贈或其他服務。
2.1.12 嚴禁以虛報、謊報等手段獲取榮譽;以虛報、謊報等手段獲取的榮譽、職稱及其他利益予以取消或者糾正。
2.2 信息安全
2.2.1 公開信息:公司已對外公開發布的信息,如公司宣傳冊、產品或公司介紹視頻等。
2.2.2 保密信息:公司僅允許在一定范圍內發布的信息,一旦泄露,將可能給公司或相關方造成不良影響。比如公司投資計劃等。
2.2.3 根據信息價值、影響及發放范圍的不同,公司將保密信息劃分為絕密、機密、秘密、內部公開四個級別。
絕密信息:關系公司前途和命運的公司最重要、最敏感的信息,對公司根本利益有著決定性影響的保密信息,如:公司訂單,重大投資決議等。
機密信息:公司重要秘密,一旦泄露將使公司利益受到嚴重損害的保密信息如:未發布的任命文件,公司財務分析報告等文件。
秘密信息:公司一般性信息,但一旦泄露會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保密信息,(www.)如:人事檔案,供應商選擇評估標準等文件。
內部公開:僅在公司內部公開或僅在公司某一個部門內公開,對外泄露可能會使公司利益造成損害的保密信息的保密信息,如:年度培訓計劃,員工手冊,各種規章制度等。
2.2.4 公司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專有技術,專利技術、技術圖紙 ;
生產細則、工程 bom 、 sop 及治具資料;
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重要的合同、客戶和合作渠道;
招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
財務信息,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賬戶賬號;
董事會或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項。
2.2.5 除公司已經正式對外公開發布的信息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利用信息網絡系統制作、傳播、復制有害信息;
未經允許使用他人在信息網絡系統中未公開的信息;
未經授權對網絡(內部信息平臺)系統中存儲、處理或傳輸的信息(包括系統文件和應用程序)進行增加、修改、復制和刪除等;
未經授權查閱他人郵件;
盜用他人名義發送電子郵件;
故意干擾網絡(內部信息平臺)的暢通運行;
從事其他危害信息網絡(內部信息平臺)系統安全的活動。
2.2.6 公司保密信息應根據需要,限于一定范圍的員工接觸。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公司秘密。
2.3 違規追責處理
2.3.1 公司所有員工一經任何人發現或內外部舉報有違廉潔自律的行為,公司將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一經查證,將追究責任人所造成的責任損失,并進行違規處罰,對造成公司重大經濟損失且情節嚴重的,將移交公安機關進行立案處理。
2.3.2 除公司公開的信息外,任何人將公司的保密信息以任何形式(口頭傳達、電子郵件、上傳網絡、存儲拷貝、拍照影印、復印資料)對外泄露或散布出去的,公司將從源頭上追究信息泄密者,經查實后立即根據情節輕重進行追責處理。因信息泄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或形象受損時,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3. 附 則
3.1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 ****** 有限公司所有。
3.2 本制度自**年 8 月 9 日起實行,暫定實施 1 年。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三)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郵政行業寄遞服務用戶個人信息安全管理,保護用戶合法權益,維護郵政通信與信息安全,促進郵政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規定》、《郵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營和使用寄遞服務涉及用戶個人信息安全的活動以及相關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寄遞服務用戶個人信息(以下簡稱寄遞用戶信息),是指用戶在使用寄遞服務過程中的個人信息,包括寄(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證件號碼、電話號碼、單位名稱,以及寄遞詳情單號、時間、物品明細等內容。
第四條 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監督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保障用戶個人信息安全。
第五條 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國郵政行業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郵政行業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負責本轄區的郵政行業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以及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統稱為郵政管理部門。
第六條 郵政管理部門應當與有關部門相互配合,健全寄遞用戶信息安全保障機制,維護寄遞用戶信息安全。
第七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應當遵守國家有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規定及本規定,防止寄遞用戶信息泄露、丟失。
第二章 一般規定
第八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寄遞用戶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明確企業內部各部門、崗位的安全責任,加強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和安全責任考核。
第九條 以加盟方式經營快遞業務企業應當在加盟協議中訂立寄遞用戶信息安全保障條款,明確被加盟人與加盟人的安全責任。加盟人發生信息安全事故時,被加盟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安全管理責任。
第十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與其從業人員簽訂寄遞用戶信息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義務和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寄遞用戶信息安全保護相關知識、技能培訓,加強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法制觀念和責任意識。
第十二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建立寄遞用戶信息安全投訴處理機制,公布有效聯系方式,接受并及時處理有關投訴。
第十三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受網絡購物、電視購物和郵購等經營者委托提供寄遞服務的,在與委托方簽訂協議時,應當訂立寄遞用戶信息安全保障條款,明確信息使用范圍和方式、信息交換安全保護措施、信息泄露責任劃分等內容。
第十四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委托第三方錄入寄遞用戶信息的,應當確認其具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并訂立信息安全保障條款,明確責任劃分。第三方發生信息安全事故導致寄遞用戶信息泄露、丟失的,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 未經法律明確授權或者用戶書面同意,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將其掌握的寄遞用戶信息提供給任何單位或者個人。
第十六條 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或者檢察機關的工作人員依照法律規定程序調閱、檢查寄遞詳情單實物及電子信息檔案,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配合,并對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第十七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建立寄遞用戶信息安全應急處置機制。對于突發的寄遞用戶信息安全事故,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報告郵政管理部門,并配合郵政管理部門和相關部門的調查處理工作,不得遲報、漏報、謊報、瞞報。
第三章 寄遞詳情單實物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加強寄遞詳情單管理,對空白寄遞詳情單發放情況進行登記,對號段進行全程跟蹤,形成跟蹤記錄。
第十九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加強營業場所、處理場所管理,嚴禁無關人員進出郵件(快件)處理、存放場地,嚴禁無關人員接觸、翻閱郵件(快件),防止寄遞詳情單實物信息(以下簡稱實物信息)在處理過程中泄露。
第二十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優化寄遞處理流程,減少接觸實物信息的處理環節和操作人員。
第二十一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采用有效技術手段,防止實物信息在寄遞過程中泄露。
第二十二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監控設備,安排具有專門技術和技能的人員,對收寄、分揀、運輸、投遞等環節的實物信息處理進行安全監控。
第二十三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寄遞詳情單實物檔案管理制度,實行集中封閉管理,確定集中存放地,及時回收寄遞詳情單妥善保管。設立、變更集中存放地,應當及時報告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
第二十四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對寄遞詳情單實物檔案集中存放地設專人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存儲安全。
第二十五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建立并嚴格執行寄遞詳情單實物檔案查詢管理制度。內部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檔案時,應當確保檔案完整無損,并做好查閱登記,不得私自攜帶離開存放地。
第二十六條 寄遞詳情單實物檔案應當按照國家相關標準規定的期限保存。保存期滿后,由企業進行集中銷毀,做好銷毀記錄,嚴禁丟棄或者販賣。
第二十七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對實物信息安全保障情況進行定期自查,記錄自查情況,及時消除自查中發現的信息安全隱患。
第四章 寄遞詳情單電子信息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加強寄遞服務用戶信息相關信息系統和網絡設施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信息系統的網絡架構應當符合國家信息安全管理規定,合理劃分安全區域,實現各安全區域之間有效隔離,并具有防范、監控和阻斷來自內部和外部網絡攻擊破壞的能力。
第三十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配備必要的防病毒軟件、硬件,確保信息系統和網絡具有防范計算機病毒的能力,防止惡意代碼破壞信息系統和網絡,避免信息泄露或者被篡改。
第三十一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構建信息系統和網絡,應當避免使用信息系統和網絡供應商提供的默認密碼、安全參數,并對通過開放公共網絡傳輸的寄遞用戶信息采取加密措施,嚴格審查并監控對信息系統、網絡設備的遠程訪問。
第三十二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在采購計算機軟件、硬件產品或者技術服務時,應當與供應商簽訂保密協議,明確其安全責任,以及在發生信息安全事件時配合郵政管理部門和相關部門調查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建立信息系統安全內部審計制度,定期開展內部審計,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第三十四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加強信息系統及網絡的權限管理,基于權限最小化和權限分離原則,向從業人員分配滿足工作需要的最小操作權限和可訪問的最小信息范圍。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加強對信息系統和數據庫的管理,使網絡管理人員僅具有進行信息系統、數據庫、網絡運行維護和優化的權限。網絡管理人員的維護操作須經安全管理員授權,并受到安全審計員的監控和審計。
第三十五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加強信息系統密碼管理,使用高安全級別密碼策略,定期更換密碼,禁止將密碼透露給無關人員。
第三十六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加強寄遞用戶電子信息的存儲安全管理,包括:
(一)使用獨立物理區域存儲寄遞用戶信息,禁止非授權人員進出該區域;
(二)采用加密方式存儲寄遞用戶信息;
(三)確保安全使用、保管和處置存有寄遞用戶信息的計算機、移動設備和移動存儲介質。明確管理數據存儲設備、介質的負責人,建立設備、介質使用和借用登記制度,限制設備輸出接口的使用。存儲設備和介質報廢的,應當及時刪除其中的寄遞用戶信息數據,并銷毀硬件。
第三十七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加強寄遞用戶信息的應用安全管理,對所有批量導出、復制、銷毀用戶個人信息的操作進行審查,并采取防泄密措施,同時記錄進行操作的人員、時間、地點和事項,留作信息安全審計依據。
第三十八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加強對離崗人員的信息安全審計,及時刪除或者禁用離崗人員系統賬戶。
第三十九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制定本企業與市場相關主體的信息系統安全互聯技術規則,對存儲寄遞服務信息的信息系統實行接入審查,定期進行安全風險評估。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條 郵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保障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的政策、制度和相關標準,并監督實施;
(二)監督、指導郵政企業、快遞企業落實信息安全責任制,督促企業加強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管理;
(三)對寄遞用戶信息安全進行監測、預警和應急管理;
(四)監督、指導郵政企業、快遞企業開展寄遞用戶信息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五)依法對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實施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監督檢查;
(六)組織調查或者參與調查寄遞用戶信息安全事故,依法查處違反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七)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四十一條 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郵政行業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知識的宣傳,強化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信息安全管理意識,提高用戶對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的認識。
第四十二條 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郵政行業寄遞用戶信息安全運行的監測預警,建立信息管理體系,收集、分析與信息安全有關的各類信息。
下級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向上一級郵政管理部門報告郵政行業寄遞用戶信息安全情況,并根據需要通報工業和信息化、通信管理、公安、國家安全、商務和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部門。
第四十三條 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對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建立和執行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規范從業人員信息安全保護行為,防范信息安全風險等情況進行檢查。
第四十四條 郵政管理部門發現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存在違反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管理規定,妨害或者可能妨害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的,應當依法進行調查處理。違法行為涉及其他部門管理職權的,郵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涉案郵政企業、快遞企業進行調查處理。
第四十五條 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遵守本規定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四十六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拒不配合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監督檢查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七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因泄露寄遞用戶信息對用戶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予以賠償。
第四十八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違法提供寄遞用戶信息,尚未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郵政管理部門舉報違反本規定的行為。郵政管理部門接到舉報后,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第五十條 郵政管理部門可以在行業內通報郵政企業、快遞企業違反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管理規定行為、信息安全事件,以及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的情況。必要時可以向社會公布上述信息,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
第五十一條 郵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知悉的寄遞用戶信息應當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損毀,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五十二條 郵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在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依照《郵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五十三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信息機房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信息機房(計算機房)及其設備安全管理,預防信息設備事故發生,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信息機房是指市級局(公司)和各直屬單位為保證信息化管理工作需要,專門用于存放提供電子信息服務、信息儲存設備、服務器、電腦、交換機、備用電源等信息設備的場所。
第三條 信息機房安全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四條 本規定適用于市級局(公司)信息中心機房及各直屬單位信息室(計算機房)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職責
第五條 信息數據中心主要負責人是市級局(公司)信息中心機房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并對市局(公司)機關各部門及各直屬單位信息設備安全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六條 市級局(公司)信息數據中心、各直屬單位綜合辦應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指定專人負責機房安全管理工作,并對機房管理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知識培訓,使其具備機房安全管理的能力。
第七條 信息機房管理人員定期檢查機房設備及線路,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火災自動報警、火災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保證其狀態良好。
第八條 市級局(公司)信息數據中心和各直屬單位信息機房要針對潛在事故制訂應急預案,定期演練,提高突發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九條 信息機房鑰匙應由機房管理人員保管,非信息中心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入內。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條 機房安全管理
信息機房建設應符合《計算機場地安全要求》,滿足以下消防要求:
(一)機房環境應避開易發生火災危險程度高的區域,機房建筑物應符合二級耐火等級;
(二)機房的工作間與設備間應作分隔,具有良好的人機工作環境,保障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三)機房應安裝獨立空調設備;
(四)機房禁止使用水、干粉或泡沫等易產生二次破壞的滅火劑;
(五)機房應有防火、防潮、防塵、防磁、防靜電、防鼠等措施;
(六)機房應配置應急照明裝置和安全出口指示燈;
(七)機房應配備實時監視攝像設備,并與所在區域的視頻控制系統對接;
(八)其他安全法規要求。
--機房內溫度應控制在20℃~25℃之間,濕度應控制在40%~60%之間。
--信息機房內應配置足夠的二氧化碳滅火器,市級局(公司)信息機房除配置滅火器外,還應安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氣體自動滅火系統。
--信息機房應有可靠的供電系統,應有單獨的配電柜。
--信息機房應配備不間斷電源設備,其容量應保證機房設備和關鍵作業設備在斷電情況下,能夠持續供電4小時以上。
--電源變壓器一類的用電設備(如充電器、調制解調器電源、錄音機電源、錄音電話電源等),在通電狀態下不得直接放置在地毯或其它易燃物品上,以免發生火災事故。 --信息機房內各類通訊線路和設備應有獨立的直流地、交流工作地和防雷保護地,定期檢測接地良好性,并增加相應的防雷設施。
第十一條 用戶和密碼管理
--用戶密碼管理的范圍是指全市行業所有計算機所使用的密碼。
--計算機的密碼管理由信息數據中心負責,煙草行業專網計算機的密碼管理經信息數據中心分配后由使用人負責。
--密碼必須由數字、字母和特殊字符組成。外網計算機設置的密碼長度不能少于8個字符,密碼更換周期不得超過30天。煙草行業專網計算機設置的密碼不得少于10個字符,密碼更換周期不得超過30天。
--煙草行業專網計算機設置的用戶密碼由使用人自行保存,嚴禁將自用密碼轉告他人,若工作需要必須轉告,應請示部門負責人認可。
第十二條 信息安全備份管理
--存儲介質是指硬盤、光盤、軟盤、移動硬盤及u盤等。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的介質存儲管理工作,使用人員負責存儲介質的使用和管理。
--存有涉密信息的存儲介質不得接入或安裝在連接國際互聯網的計算機上,不得轉借他人,不得帶出辦公場所,下班后應存放在本部門帶鎖柜中,由于工作需要借出或帶出辦公場所,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
--個人使用的u盤等存儲介質,一般不得存儲工作信息,因工作需要必須使用的,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使用后要及時消除。
--工作需要借用存儲介質存儲工作信息的,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歸還前必須清除存儲的涉密信息,并將使用的設備格式化。
--禁止將移動存儲介質外接,禁止通過移動存儲介質將工作信息拷貝在家用電腦或外單位電腦上。
--存儲介質的維修,按計算機維修管理制度辦理,對淘汰或報廢的存儲介質應有使用者提出,由市局(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叫信息數據中心負責定點銷毀。
第十三條 網絡安全管理
-- 全市行業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密應遵守國家保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制度》和《安徽省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
--不得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信息系統從事危害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活動;不得利用計算機信息系統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
--煙草行業專網信息系統應采取相應的保密技術防范措施,嚴格遵守保密管理工作制度,嚴防失、泄密。
--煙草行業專網信息系統不得直接或間接與國際互聯網或其他公共信息網絡相連接,煙草行業專網與國際互聯網或其他公共信息網絡必須實行物理隔離。
--凡向國際互聯網站點提供或發布信息,必須經過保密批準;保密審批實行部門管理,堅持“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
--煙草行業專網信息系統的使用人員要按照保密制度進行涉密信息的采集、存儲、處理、傳遞、使用和銷毀。
--計算機信息系統存儲、處理、傳遞、輸出的涉密信息要在突出位置表明密級。并按照密級文件進行管理,不得在連接國際互聯網的計算機上存儲、處理、傳遞涉密信息。
--凡在網上設置電子公告系統、聊天室、網絡新聞組的用戶,應當遵守有關計算機安全、保密的法律法規,不得在網上發布、談論和傳播國家秘密信息。
--計算機信息系統用戶應經常地對系統安全、保密情況進行檢查,確保所儲存的國家秘密信息的安全。
--發現計算機信息系統泄密后,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按有關制度及時向市局(公司)分管領導和同級保密部門報告。
--違反以上制度,造成國家秘密泄露或其他安全責任事故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網站安全管理
--安慶煙草網站安全運行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公安部《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制度》、國家保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制度。
--嚴格執行國家關于信息網絡安全保密的有關制度和要求,加強對網上信息的保護,防止非法用戶對網站的操作和破壞,確保網站運行的安全。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網上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和軍事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復制和傳播各類不健康信息。
--上網內容為本單位所轄職能所特有信息,以宣傳黨的方針和行業政策、介紹本單位職能、機構設置情況、發布對外信息、政企務公開、本企業工作動態為主要內容,以提高機關工作效率和方便群眾為主,所有內容必須經分管領導審核后方可上網。
--上網的安全和保密,要嚴格按照《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制度》執行。內部信息或暫時不宜公開的內容以及涉及到密級的內容或文件不得上網。確定密級的界限應根據國家保密法和國家保密局的有關法規執行。
--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在網站上發布信息,發布前必須對非直接轉載的信息和本企業自己加工整理的信息作兩次校對,確認無誤后才能上傳,工作人員不得將信息發布賬號及密碼泄露。
--載有秘密(含秘密級別以上)信息不得上國際互聯網。
--認真做好網站維護工作,每日檢查設備運行情況,查殺病毒,做好網站數據的備份,對網絡中的各種管理口令,由系統管理員統一管理,注意保密并定期修改口令。
第十五條 病毒防治管理
--計算機必須安裝經過國家安全保密部門許可的查、殺毒軟件。
--每周升級和查、殺計算機病毒軟件的病毒樣本,確保病毒樣本始終處于最新版本。
--絕對禁止煙草行業專網計算機接入互聯網在線升級反病毒軟件病毒庫,離線升級包下載由信息數據中心負責。
--每周對計算機病毒進行一次查、殺檢查。
--計算機應限制信息入口,如軟盤、光盤、u盤、移動硬盤等的使用。
--對必須使用的外來介質(磁盤、光盤、u盤、移動硬盤等)必須先進行計算機病毒的查、殺處理,然后方可使用。
--對于因未經許可而擅自使用外來介質導致嚴重后果的,要嚴格追究使用人員的責任。
第十六條 故障應急處置
--信息數據中心網絡管理員/系統管理員在接到信息設備故障報告后,根據信息設備故障現象和系統警告信息等內容對故障性質進行初步診斷,確定下一步故障排除方向。 --軟件故障處理中網絡管理員或系統管理員針對故障的原因進行軟件調整,修復信息設備系統。對于應用軟件功能性問題,則取得應用軟件開發商的技術支持進行故障排除。
--硬件故障處理中網絡管理員/或系統管理員對設備硬件損壞引發的故障,聯系設備供應商或指定維修站進行維修。對于超出保修期限需要購買的情況,具體執行《零星維修作業指導書》。
--網絡管理員/系統管理員在故障修復之前,對于信息設備內的重要參數信息及文件資料要做好備份工作。在故障修復之后要使信息設備工作狀態還原至故障發生之前。
--系統管理員/網絡管理員必須詳細記錄信息設備故障處理的過程。
第四章 設備管理
第十七條 管理人員應加強對信息設備安全運行的管理,嚴格按操作規程開啟或關閉設備,并定時對設備運行情況進行巡查,及時發現和解決設備出現的問題或安全隱患。
第十八條 未經管理人員允許,非專業維護人員不得拆裝計算機及相關設備,涉及電工作業的維修應由電工進行。
第十九條 管理人員應按說明書要求對機房設備進行使用、保養和維護,禁止帶電狀態下進行設備維修。
第二十條 信息機房內不得擅自使用功率超過50ow的臨時用電設備(如電爐、電暖器、電熨斗、電吹風等),以免導致電源負荷超載而跳閘。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由市局(公司)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第3篇 幼兒園安全信息報送管理制度
為了確保學校的安全,學校在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常抓不懈的前提下,為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做到有安全事故逐級上報,防止事故的擴大,為此特建立了安全信息上報制度。
一、班級矛盾應做到“矛盾不上交”,班主任能解決的矛盾力求自己解決。
二、班內學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負責立即送往醫院治療,并立即報告政教處或值班領導和值日教師,同時告訴家長,政教處視情況輕重上報學校主要領導。
三、校內發生重大事故,學校必須及時上報備案,必要時與當地派出所聯系。
四、教職工發生事故,一般由學校主要領導負責解決,重大的必須上報。
五、所有事故綜治辦必須有書面調查材料,上報學校主管領導。
六、充分發揮學校各部門的作用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廣泛搜集治安保衛情報信息,及時報告綜治辦或校長室。情報信息要及時、準確,不瞞報、不漏報、不錯報。
七、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對信息要整理、登記,即使搜集整理,認真分析情報信息的內容,提高信息上報的質量,逐級上報治安情報信息。
八、學校設專人負責安全信息的上報,上報信息要完整,要具備何時、何地、何事、何因、何果的“五何要素” 。
九、學校向全校師生公布了所有領導的座機號、手機號,并保證24小時內信息隨時都能傳輸。
十、掌握火警(119)、匪警(110)電話號碼,以便出現情況,每個人都可在最短時間內報警、報告。
龍潭鎮樂貝兒幼兒園
2023年9月1日
第4篇 電力公司網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我公司現在所有的電腦都已接入到網絡之中,隨時隨地受到公司管理部門的監控,為了加強計算機網絡、軟件管理,保證網絡系統安全,保障系統、數據庫安全運行特制定以下制度和操作詳細步驟。
一、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 公司各部室的電腦管理,遵循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進行管理。
2 各部室應經常檢查本部門的電腦使用情況,負責電腦的安全使用、密碼管理、電子郵件管理、防病毒管理等,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3 電腦的使用和保養
3.1 電腦操作規程:電腦開機時,應遵循先開電源插座、顯示器、主機的順序。每次的關、開機操作至少相隔一分鐘。嚴禁連續進行多次的關機操作。電腦關機時,應遵循先關主機、顯示器、電源插座的順序。下班時,務必要將電源插座的開關全關上,節假日時,更應將插座拔下,徹底切斷電源,以防止火災隱患。
3.2 長時間不用的電腦,應有防塵罩蓋著,并應每半個月通電運行半小時。
3.3 應對電腦及其設備進行保養清潔,使之不能有灰塵,電腦不能放在潮濕的地方,應放在通風的位置。
3.4 需保存的信息,除在硬盤保存外,還應進行軟盤備份,以免電腦壞時所有的資料丟失。
4 打印機及外圍設備的使用。打印機在使用時要注意電源線和打印線是否連接有效,當出現故障時注意檢查有無卡紙。激光打印機注意硒鼓有無碳粉,噴黑水是否干涸,針打機看是否有斷針。當打印機工作時,不要人工強行阻止,否則,更容易損壞打印機。
5 電腦防病毒的管理。外來的磁盤,或對外報送的磁盤以及從外界錄入信息的磁盤,一律要進行電腦病毒檢測,在確保沒有病毒時方可進入本公司電腦讀取信息。外來的信息光盤,非經允許,不準在本公司的電腦讀取信息,以防止病毒的入侵。
6 每月各基層應維護oa服務器,及時組織清理郵箱,把不重要的文件刪除,保證服務器有充足空間, oa系統能夠正常運行。
7 用戶要每季度至少一次修改自己的應用系統密碼。
8 用戶如有中毒、操作系統緩慢、死機等問題時,向系統管理人員提出口頭請求,接到請求的系統管理人員應及時提供維護服務,并查明出現故障的原因,如因工作無關的東西所造成的,根據情節按下列規定進行處罰。
9 局域網ip地址由系統管理員負責管理,用戶不得擅自改變或增加客戶端的ip地址,未經許可私自修改電腦ip地址,導致局域網出現ip地址沖突,電腦掉線現象,嚴重影響了局域網的穩定和暢通。一經發現罰款100元。
10 用戶不得將私人電腦帶入公司,不得使用未檢測的u盤、不能用電腦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罰款100元。,
11 禁止在公司電腦安裝有害系統運行的游戲與無關軟件;禁止在各部室的電腦上玩游戲和進行與工作無關的各種活動。一經發現,罰款100元。
12 未經許可私自移動公司在各點分布的網絡設備及布線,亂拉線等,一經發現罰款100元。
13 公司電腦系統以及應用平臺等經系統管理員裝好后一個月內,由于中病毒、自己裝卸軟件等人為因素導致電腦辦公軟件、平臺無法正常運行的對電腦負責人罰款50元。
14 公司所有電腦上不準使用3g網卡,不準外網與內網共用一臺電腦,一經發現由國網公司考核。
15 我公司電腦都有注冊,不準使用未經市公司注冊的移動儲存介質。
16 共用電腦的,查不到責任人時,由部門責任人承擔。
17 對于系統和網絡出現的異常現象或設備出現故障,管理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內向分公司系統管理人員匯報,及時處理相應問題。
18 凡是記載秘密信息的紙介質、磁介質、光介質等秘密載體,均要存放在保險柜內,與普通載體分開管理。
19 對涉密的會議文件、資料應進行編號登記,發放時履行簽收手續;及時清理收回。
20 嚴禁通過互聯網傳輸涉密信息。不得在沒有相應保密措施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中處理、存儲和傳輸國家秘密、企業秘密, 具體按有關保密規定執行。
21 嚴禁在普通電話、無繩電話和手機中談論涉密事項,發現他人違反保密規定時應予以制止。
22 不得在普通傳真機上發送涉及企業秘密的文件。
23 涉密文件復制件視同原件管理,不得改變其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銷毀復制件,應按正式秘密載體的方式處理。復制絕密級秘密載體,需經公司領導批準。
24 處理廢舊報紙、雜志及可對外公開的廢舊資料時,要認真清理,防止夾帶秘密載體。
第5篇 內部控制信息系統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3
第二章 系統管理人員的職責3
第三章機房管理制度4
第四章 系統管理員工作細則4
第五章安全保密管理員工作細則7
第六章 密鑰管理員工作細則9
第七章 計算機信息系統應急預案10
第八章 附則10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有關保密規定,為進一步加強中船信息公司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并結合用戶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計算機信息系統包括: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和非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其中,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指以計算機或者計算機網絡為主體,按照一定的應用目標和規則構成的處理涉密信息的人機系統。
第3條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工作堅持積極防范、突出重點,既確保國家秘密安全又有利于信息化發展的方針。
第4條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密工作實行分級保護與分類管理相結合、行政管理與技術防范相結合、防范外部與控制內部相結合的原則。
第5條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密管理,堅持“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同時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
第二章 系統管理人員的職責
第6條用戶單位的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管理由用戶保密單位負責,具體技術工作由中船信息承擔,設置以下安全管理崗位:系統管理員、安全保密管理員、密鑰管理員。
第7條系統管理員負責信息系統和網絡系統的運行維護管理,主要職責是:信息系統主機的日常運行維護;信息系統的系統安裝、備份、維護;信息系統數據庫的備份管理; 應用系統訪問權限的管理;網絡設備的管理;網絡的線路保障;網絡服務器平臺的運行管理,網絡病毒入侵防范。
第8條安全保密管理員負責網絡信息系統的安全保密技術管理,主要職責是:網絡信息安全策略管理;網絡信息系統安全檢查;涉密計算機的安全管理;網絡信息系統的安全審計管理;違規外聯的監控。
第9條密鑰管理員負責密鑰的管理,主要職責是:身份認證系統的管理;密鑰的制作;密鑰的更換;密鑰的銷毀。
第10條對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要遵循“從不單獨原則”、“責任分散原則”和“最小權限原則”。
第11條新調入或任用涉密崗位的系統管理人員,必須先接受保密教育和網絡安全保密知識培訓后方可上崗工作。
第12條保密單位負責定期組織系統管理人員進行保密法規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第三章 機房管理制度
第13條出入機房要有登記記錄。非機房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機房。外來人員進機房參觀需經保密辦批準,并有專人陪同。
第14條進入機房人員不得攜帶任何易燃、易爆、腐蝕性、強電磁、輻射性、流體物質、食品等對設備正常運行構成威脅的物品。嚴禁在機房內吸煙。嚴禁在機房內堆放與工作無關的雜物。
第15條機房內不得使用無線通訊設備,禁止拍照和攝影。
第16條各類技術檔案、資料由專人妥善保管并定期檢查。
第17條機房內應按要求配置足夠量的消防器材,并做到三定(定位存放、定期檢查、定時更換)。加強防火安全知識教育,做到會使用消防器材。加強電源管理,嚴禁亂接電線和違章用電。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報告,并采取安全措施。
第18條機房應保持整潔有序,地面清潔。設備要排列整齊,布線要正規,儀表要齊備,工具要到位,資料要齊全。機房的門窗不得隨意打開。
第19條每天上班前和下班后對機房做日常巡檢,檢查機房環境、電源、設備等并做好相應記錄(見表一)。
第20條機房大門必須隨時關閉上鎖。機房鑰匙由集團公司保密辦管理。
第21條機房門禁磁卡(以下簡稱門禁卡)由信息中心管理。
第22條門禁卡的發放范圍是:系統管理員、安全保密管理員和密鑰管理員。
第23條對臨時進入機房工作的人員,不再發放門禁卡,在向用戶單位保密部門提出申請得到批準后,由安全保密管理員陪同進入機房工作。
第24條門禁卡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和互相借用。
第25條門禁卡遺失后,應立即上報信息中心,同時寫出書面說明。
第四章 系統管理員工作細則
第一節 系統主機維護管理辦法
第26條系統主機由系統管理員負責維護,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對系統主機進行操作。
第27條根據系統設計方案和應用系統運行要求進行主機系統安裝、調試,建立系統管理員賬戶,設置管理員密碼,建立用戶賬戶,設置系統策略、用戶訪問權利和資源訪問權限,并根據安全風險最小化原則及運行效率最大化原則配置系統主機。
第28條建立系統設備檔案(見表二)、包括系統主機詳細的技術參數,如:品牌、型號、購買日期、序列號、硬件配置信息、軟件配置信息、網絡配置信息、系統配置信息,妥善保管系統主機保修卡,在系統主機軟硬件信息發生變更時對設備檔案進行及時更新。
第29條每周修改系統主機管理員密碼,密碼長度不得低于八位,要求有數字、字母并區分大小寫。
第30條每周通過系統性能分析軟件對系統主機進行運行性能分析,并做詳細記錄(見表四),根據分析情況對系統主機進行系統優化,包括磁盤碎片整理、系統日志文件清理,系統升級等。
第31條每周對系統日志、系統策略、系統數據進行備份,做詳細記錄(見表四)。
第32條每天檢查系統主機各硬件設備是否正常運行,并做詳細記錄(見表五)。
第33條每天檢查系統主機各應用服務系統是否運行正常,并做詳細記錄(見表五)。
第34條每周下載安裝最新版的系統補丁,對系統主機進行升級,做詳細記錄(見表四)。
第35條每天記錄系統主機運行維護日記,對系統主機運行情況進行總結。
第36條在系統主機發生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用戶,用最短的時間解決故障,保證系統主機盡快正常運行,并對系統故障情況做詳細記錄(見表六)。
第37條每月對系統主機運行情況進行總結、并寫出系統主機運行維護月報,上報保密辦。
第二節 信息系統運行維護管理辦法
第38條信息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和檔案管理系統)的運行維護由系統管理員負責維護,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對信息系統進行任何操作。
第39條根據信息系統的設計要求及實施細則安裝、調試、配置信息系統,建立信息系統管理員賬號,設置管理員密碼,密碼要求由數字和字母組成,區分大小寫,密碼長度不得低于8位,。
第40條對信息系統的基本配置信息做詳細記錄,包括系統配置信息、用戶帳戶名稱,系統安裝目錄、數據文件存貯目錄,在信息系統配置信息發生改變時及時更新記錄(見表三)。
第41條每周對信息系統系統數據、用戶id文件、系統日志進行備份,并做詳細記錄(見表四),備份介質交保密辦存檔。
第42條當信息系統用戶發生增加、減少、變更時,新建用戶帳戶,新建用戶郵箱,需經保密單位審批,并填寫系統用戶申請單或系統用戶變更申請單(見表七),審批通過后,由系統管理員進行操作,并做詳細記錄。
第43條根據用戶需求設置信息系統各功能模塊訪問權限,并提交保密辦審批。
第44條每天檢查信息系統各項應用功能是否運行正常,并做詳細記錄(見表五)。
第45條在信息系統發生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用戶,并用最短的時間解決故障,保證信息系統盡快正常運行,并對系統故障情況做詳細記錄(見表六)。
第46條每天記錄信息系統運行維護日志,對信息系統運行情況進行總結。
第47條每月對信息系統運行維護情況進行總結,并寫出信息系統維護月報,并上報保密辦。
第三節 網絡系統運行維護管理辦法
第48條網絡系統運行維護由系統管理員專人負責,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對網絡系統進行操作。
第49條根據網絡系統設計方案和實施細則安裝、調試、配置網絡系統,包括交換機配置、路由器配置,建立管理員賬號,設置管理員密碼,并關閉所有遠程管理端口。
第50條建立系統設備檔案(見表二),包括交換機、路由器的品牌、型號、序列號、購買日期、硬件配置信息,詳細記錄綜合布線系統信息配置表,交換機系統配置,路由器系統配置,網絡拓撲機構圖,vlan劃分表,并在系統配置發生變更時及時對設備檔案進行更新。
第51條每天檢查網絡系統設備(交換機、路由器)是否正常運行。
第52條每周對網絡系統設備(交換機、路由器)進行清潔。
第53條每周修改網絡系統管理員密碼。
第54條每周檢測網絡系統性能,包括數據傳輸的穩定性、可靠性、傳輸速率。
第55條網絡變更后進行網絡系統配置資料備份。
第56條當網絡系統發生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用戶,并在最短的時間內解決問題,保證網絡系統盡快正常運行,并對系統故障情況作詳細記錄(見表六)。
第57條每月對網絡系統運行維護情況進行總結,并作出網絡系統運行維護月報。
第四節 終端電腦運行維護管理辦法
第58條終端電腦的維護由系統管理員負責,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對終端電腦進行維護操作。
第59條根據用戶應用需求和安全要求安裝、調試電腦主機,安裝操作系統、應用軟件、殺毒軟件、技防軟件,。
第60條建立系統設備檔案(見表二)、包括電腦的品牌、型號、購買日期、序列號、硬件配置信息、軟件配置信息、網絡配置信息、系統配置信息,在電腦主機軟硬件信息發生變更時對設備檔案進行及時更新。
第61條在電腦主機發生故障時應及時進行處理,備份用戶文件,用最短的時間解決故障,保證電腦主機盡快能夠正常運行,并對電腦主機故障情況做詳細記錄(見表六),涉及存儲介質損壞,直接送交保密辦處理。
第五節 網絡病毒入侵防范管理辦法
第62條網絡病毒入侵防護系統由系統管理員專人負責,任何人未經允許不得進行此項操作。
第63條根據網絡系統安全設計要求安裝、配置瑞星網絡病毒防護系統,包括服務器端系統配置和客戶機端系統配置,開啟客戶端防病毒系統的實時監控。
第64條每日監測防病毒系統的系統日志,檢測是否有病毒入侵、安全隱患等,對所發現的問題進行及時處理,并做詳細記錄(見表八)。
第65條每周登陸防病毒公司網站,下載最新的升級文件,對系統進行升級,并作詳細記錄(見表九)。
第66條每周對網絡系統進行全面的病毒查殺,對病毒查殺結果做系統分析,并做詳細記錄(見表十)。
第67條每日瀏覽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網站,了解最新病毒信息發布情況,及時向用戶發布病毒預警和預防措施。
第五章 安全保密管理員工作細則
第一節 網絡信息安全策略管理辦法
第68條網絡安全策略管理由安全保密管理員專職負責,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進行此項操作。
第69條根據網絡信息系統的安全設計要求及主機審計系統數據的分析結果,制定、配置、修改、刪除主機審計系統的各項管理策略,并做記錄(見表十一)。
第70條根據網絡信息系統的安全設計要求制定、配置、修改、刪除網絡安全評估分析系統的各項管理策略,并做記錄(見表十一)。
第71條根據網絡信息系統的安全設計要求制定、配置、修改、刪除入侵檢測系統的各項管理策略,并做記錄(見表十一)。
第72條根據網絡信息系統的安全設計要求制定、配置、修改、刪除、內網主機安全監控與審計系統的各項管理策略,并做記錄(見表十一)。
第73條每周對網絡信息系統安全管理策略進行數據備份,并作詳細記錄(見表十二)。
第74條網絡信息安全技術防護系統(主機審計系統、漏洞掃描系統、防病毒系統、內網主機安全監控與審計系統)由網絡安全保密管理員統一負責安裝和卸載。
第二節 網絡信息系統安全檢查管理辦法
第75條網絡信息系統安全檢查由安全保密管理員專職負責執行,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進行此項操作。
第76條每天根據入侵檢測系統的系統策略檢測、審計系統日志,檢查是否有網絡攻擊、異常操作、不正常數據流量等,對異常情況做及時處理,遇有重大安全問題上報保密辦,并做詳細記錄(見表十三)。
第77條每周登陸入侵檢測系統產品網站,下載最新升級文件包,對系統進行更新,并做詳細記錄(見表十四)。
第78條每月通過漏洞掃描系統對網絡系統終端進行安全評估分析,并對掃描結果進行分析,及時對終端系統漏洞及安全隱患進行處理,作詳細記錄(見表十五),并將安全評估分析報告上報保密辦。
第79條每周登錄全評估產品網站,下載最新升級文件包,對系統進行更新,并作詳細記錄(見表十六)。
第80條每周備份入侵檢測系統和漏洞掃描系統的審計信息,并作詳細記錄(見表十七)。
第三節 涉密計算機安全管理辦法
第81條涉密計算機安全管理由安全保密管理員專人負責,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進行此項操作。
第82條根據網絡系統安全設計要求制定、修改、刪除涉密計算機安全審計策略,包括打印控制策略、外設輸入輸出控制策略、應用程序控制策略,并做記錄。
第83條每日對涉密計算機進行安全審計,及時處理安全問題,并做詳細記錄(見表十八),遇有重大問題上報保密部門。
第84條涉密計算機的新增、變更、淘汰需經保密部門審批,審批通過后由安全保密管理員統一進行操作,并做詳細記錄(見表十八)。
第85條新增涉密計算機聯入涉密網絡,需經保密辦審批,由安全保密管理員統一進行操作,并做詳細記錄(見表十八)。
第四節 安全審計管理辦法
第86條網絡信息安全審計系統由安全保密管理員負責,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進行此項操作。
第87條根據網絡系統主機安全設計要求安裝、配置、管理主機安全審計系統,制定審計規則,包括系統運行狀態、用戶登錄信息,網絡文件共享操作等。
第88條每日查看安全審計系統信息,對審計結果進行分析整理,及時處理所發生的設備安全問題,并做詳細記錄(見表十九)。
第89條每周備份設備安全審計系統審計信息,并做詳細記錄(見表二十)。
第90條每月對主機安全審計系統記錄信息進行分析總結,并向保密部門提交分析報告。
第五節 違規聯接管理辦法
第91條違規外聯管理系統(北信源安全補丁管理軟件)由安全保密管理員負責,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進行此項操作。
第92條根據網絡信息系統安全管理要求安裝、配置違規外聯管理系統策略,包括聯網涉密電腦,單機涉密電腦,便攜式涉密電腦。
第93條每日檢查違規外聯系統審計信息,查看聯網涉密電腦是否有違規外聯操作。
第94條每月檢查單機涉密電腦、便攜式電腦是否有違規外聯操作。
第95條每三個月協助保密辦進行所有涉密電腦巡檢,檢查是否存在違規外聯操作,并做詳細記錄。
第96條每日通過違規外聯系統檢查網絡系統是否有非法主機聯入,并做詳細記錄。
第六章 密鑰管理員工作細則
第97條身份認證系統由密鑰管理員專人負責,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進行此項操作。
第98條每日檢查身份認證系統是否正常運行。
第99條負責向用戶單位派發安全鑰匙,用戶需填寫審批表,并提交保密部門審批(見表二十一)。
第100條根據用戶需求,見保密部門審批單要求,制作、修改、注銷證書(見表七)。
第101條負責為每臺計算機安裝主機登錄系統。
第102條負責主機登錄系統、身份認證系統的系統維護。
第七章 計算機信息系統應急預案
第103條系統管理人員參與制定各種意外事件處置預案,并具體執行,包括火災、停電、設備故障等,每年進行預案演練。
第104條遇到火災應根據火情采取以下措施:
1.如火情較輕時,應立即切斷機房總電源,并迅速用消防器材,力爭把火撲滅、控制在初期階段,同時上報集團保衛部門。
2.如火情嚴重應迅速撥打報警電話“119”,同時通知集團保衛部門,聽從消防工作人員的現場指揮,協助處理有關事項。
第105條如遇機房突發性停電,應迅速通知用戶,同時關閉設備電源,來電后,及時通知用戶,并檢測設備是否正常運行。
第106條系統出現災難性故障時,系統管理員應立刻通知部門主管,制定詳細的系統恢復方案。
第107條遇緊急情況,值班員應立即通知保密辦和系統管理員,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隨時處理緊急事件。
第108條線路故障應立即撥打線路故障電話“112”,同時上報部門主管,協助電信部門查找故障原因,盡快使線路恢復正常。
第八章 附則
第109條本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以用戶單位的《保密工作管理實施辦法》為準。
第110條本制度每年度審訂一次,本制度所有表格請見附錄。
第6篇 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1、實行安全信息反饋制度,是對各級管理人員安全責任的檢閱,也是促進管理人發揮職能作用的有效手段之一,對消除生產現場事故隱患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2、 安全信息的來源:安全信息來源于各隊從事工作的安全員、班組長、群眾安全檢查員、安檢員、技術員以上管理人員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問題,反饋的手段是:填寫安全檢查手冊并按規定的形式進行匯報。
3、安全信息反饋的渠道:
(1)班組長、安全員、工段長反饋的安全信息,由工段第一責任人于反饋當日安排專人負責落實整改,對整改情況以及區隊無法整改的隱患、信息,由工段負責人次日上午整理后報送安全部匯總;危及人身安全或重大安全隱患必須立即落實整改,本隊無法整改的問題,由工段長負責,立即向部門和主管領導匯報,落實整改。
(2)安全員、技術員所反饋的安全信息由所在部門安全負責人把關,并于當天以問題整改通知書的形式下發有關工段,限期整改。對整改情況要有復查記錄,并反饋到安全部。
(3)各部門負責人及工段長反饋的安全信息,由專職安全員當天填寫在安全施工日志上,填寫時必須指明整改單位、整改負責人和整改期限,整改情況由部門負責人復查。
4、安全信息的匯總與整理:
(1)工段由區域的專職安全員匯總當天所在工段反饋的安全信息并及時報送安全部。
(2)安全部設立專職人員負責安全信息的匯總、整理、分類,并及時報送上級領導。
(3)對重大安全隱患及問題,每月底以事故隱患報表形式報上級有關部門處理。
5、安全信息的收集辦法:
安全信息主要是通過各工段專職安全員所填寫的安全檢查手冊反饋的隱患問題及自查、上級部門檢查查出的問題收集與整理獲得。
7、安全信息管理規定:
(1)各工段必須及時準確地反饋安全信息。
(2)所有專職安全員必須及時填寫安全檢查手冊,并于每日19:00按照信息反饋渠道分別進行匯報處理,不得虛報、假報信息。
(3)各工段對專職安全員反饋的安全信息,必須認真抓好落實整改,重大問題,必須及時報送有關部門,按四定(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負責人、整改期限)原則進行落實整改,決不能將隱患留在生產過程中。
(4)每月底,由項目總工負責召集所有專職安全員,對安全隱患、問題要進行全面評價、分析,組織人員復查整改情況。
第7篇 安全生產信息管理制度
1、井口調度為安全生產信息傳遞的樞紐,是領導、管理干部與井下一線安全信息聯系的橋梁。
2、井口調度必須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傳工作,對于接收到的安全生產上的信息,必須做好記錄并及時傳遞。
3、井下一線對于安全生產上存在的問題,必須要匯報中層管理干部和礦領導解決的,可直接問領導者匯報,但必須在當班向調度匯報記錄。
4、領導向管理干部、井下一線布置工作時,接到工作布署的管理干部或其他職工必須在當班報調度做好記錄。
5、礦領導要在每次安全生產調度例會前閱示信息記錄,監督安全生產落實情況。
6、對于違反以上規定的人員,造成安全生產存在問題得不到及時解決的,輕者取消當月獎金,重者取消當月工資,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責任。
第8篇 信息化運營安全管理制度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學生健康成長的同時,學校和家長都有責任和義務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強“交通安全無小事”的意識,做到責任到位,確保交通安全。今再次將《何家莊子小學關于禁止學生乘坐非法營運車輛上下學交通安全責任書》下達給家長同志們,請放棄“小方便”,繃緊“安全弦” !
學校責任
1、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2、放學后,學校安排值日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外,學生自行回家。
3、教師教育、督促學生放學后按時回家。
家長責任
1、保證不讓孩子乘坐無牌、無證、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三輪車上、下學。
2、對自發組織合伙租用無運營許可證的社會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的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3、平時學生上下學要有人按時接送,雨、雪天家長要親自接送學生上、下學。
4、嚴禁學生騎自行車上、下學。
5、教育孩子放學后按時回家,離學校較遠的,家長或監護人必須按時接送,凡在上、下學途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家長自行負責。
雙方共有的教育責任
1、行人須靠右邊行走。 2、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3、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4、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5、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接送注意事項
“生命是寶貴的,因為它屬于我們每個人只有一次。”為了保證您的子女在上下學途中的交通安全,請你們認真履行以下事項:
1、嚴格執行我校接送學生制度,按時接送子女。
2、學校堅決禁止學生家長合租無牌、無證、報廢、無運營許可證的社會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
3、不要乘坐三輪車、手扶拖拉機等非載人交通工具車。
4、乘車時不要超員。
5、用摩托車接送時,要采取戴安全頭盔等防護措施。
如果因家長未能履行以上協議,導致您的子女上、下學發生意外情況,責任自負。
學生簽名:家 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富官莊鎮何家莊子小學 (章)
2022.9.3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局信息化運營及安全管理工作,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局所有科室的網絡、計算機及附屬設備、電子數據及網絡用戶的管理,是計算機信息系統組織、運營、維護人、安全建設等管理的依據。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第三條 **科是局信息系統運營及安全的管理部門,負責制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防范策略、做出風險分析、建立安全保障體系。
第四條 信息化運營及安全管理崗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數字**系統的維護,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二)發現、采集各科室在信息化應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研究解決問題的方法及措施;
(三)反映及提交有助于推進局信息化工作的意見及建議;
(四)對局工作人員計算機操作提供技術指導與培訓;
(五)開展計算機硬件及網絡設備的日常維護管理工作,確保局信息化設備的安全運行。
第三章 安全建設
第五條 計算機機房的新建、改建、擴建(含內部裝修)必須按
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技術規范進行。
計算機機房附近施工,不得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
第六條 計算機系統軟件應使用正版軟件,其選用應充分考慮軟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穩定性和健壯性。
系統軟件必須具備身份驗證功能、訪問控制功能、故障恢復功能、安全保護功能、安全審計功能、分權制約的權限控制功能及加密功能。
第七條 計算機應用軟件指各業務信息及數據的錄入、審批、輸出的支持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及其他軟件應用系統等,應用軟件系統必須滿足軟件規范的有關要求。
第八條 系統運行前應嚴格審查安全性。
(一)檢查系統運行過程中相關科室安全管理規定的執行情況;(二)系統運行結束后,組織對照實施計劃評價實施效果,對整體安全體系的影響進行相應評估。
第四章 用戶操作規范
第九條 局信息化運營及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業務素質高、責任心強,且具有較強的安全意識、法律觀念,能預防、處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運營及安全工作,能進行軟件系統的正常升級維護。
第十條 管理人員嚴禁越權操作,對重要的計算機信息處理系統應分級加設系統口令,以防機密信息的泄露。
第十一條 管理人員要加強對信息、網絡、安全平臺的監控,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保留原始記錄。
第十二條 管理人員對重要網絡設備和服務器的管理員口令設置其長度必須超過12位字符并滿足密碼復雜性的要求,并保證每三個月至少更換一次。
第十三條 局所有計算機應設置口令保護功能。
第十四條 應用軟件應設置不相同的用戶名,且定期更換操作口令。
嚴禁操作人員泄露本人的操作口令。
嚴禁計算機默認存儲操作口令。
第十五條 管理人員及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局保密制度,保證系統數據、信息、資料的準確、完整、安全。
第十六條 管理人員及操作人員調離局時,應承諾其調離后的保密義務。
相關計算機及軟件應立即更換相關用戶和密碼。
第五章 獎懲辦法
第十七條 在信息化運營及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工作人員,經局黨組研究后,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七條 對違反信息化運營及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嚴重后果的工作人員,經局黨組研究后,視情節給予處罰。
有犯罪行為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 則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以往有關規定與本制度相違背的,以本制度為準,今后有新的規定時,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本制度未盡之事項,或者國家、省、市及縣(區、市)相關規定沖突時,均按照國家、省、市及縣(區、市)相關規定執行。
第9篇 龍崗小學網絡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龍崗小學網絡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成立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并由單位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由網絡管理人員及公文接收人員等擔任組員,全面負責本單位網絡安全工作。
2、學校所有用戶必須遵守國家、地方的有關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單位網絡管理人員和公文接收人員必須在信息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監控本單位上網信息,隨時對本單位網絡系統及信息系統進行安全檢查。
3、學校所有用戶不得利用計算機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動,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及信息系統的安全。單位文印室、財務室電腦加強安全管理,以免造成涉密信息泄露。
4、學校所有用戶嚴禁在網絡上發布虛假、淫穢、***等信息,不得使用網絡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單位辦公用計算機必須嚴格管理,制訂管理制度,落實管理人員,未經管理人員允許不得以虛假身份使用網絡資源。
5、加強對校園網新聞,信息上報、論壇言論的安全管理。對上網、上報、外傳信息要堅持單位主要領導審查,嚴格把關,落實防范措施,明確責任制,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凡涉及國家及學校秘密的信息嚴禁上網。
6、學校所有用戶必須對提供的信息負責,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不健康的、有封建迷信、色情等內容的信息。
7、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 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戶、破壞網絡服務和破壞網絡設備的活動。
8、一經發現校園網或局域網內有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必須立即上報信息安全領導小組,不得隱瞞。
附:z縣龍崗小學網絡信息安全管理小組名單
組長:
組員:
z縣龍崗小學
第10篇 煤礦安全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信息化安全管理工作,確保煤礦信息系統與網絡資源在可控范圍內安全穩定的運行,保護現有的網絡、數據信息的安全,特制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通過制定本制度形成一個動態以預防為主的信息安全管理方式,通過實時的監控和分析及時發現系統潛在的安全問題和風險,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以避免問題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事件帶來的風險和損失,保證信息系統的使用安全。
第三條 通過安全管理不但能夠保障己有的安全系統得到正確、有效的使用,而且能夠實際檢驗安全策略的使用情況,及時提出新的安全需求,以便及時進行升級改進或實行新的安全保護措施。
第四條 廣泛開展信息安全教育,進行信息、安全檢查,保證系統安全運行。
第二章 適用范圍
第五條 本制定適用于煤礦信息網絡的各種軟、硬件設備的綜合安全管理,對安全管理中的各項具體工作進行指導。
第六條 管理對象:
1.硬件設備:包括計算機主機及外設、網絡設備、存儲設備以及其它輔助設備。
2.物理環境:包括機房場地環境、設備維修、存儲環境等
3.通信線路:包括專用的通訊線路、網絡布線、用于數據通訊的電話線等。
4.軟件系統:包括網絡設備的配置、操作系統、應用軟件以及其它各相關的應用系統等。
5.文檔資料:包括設備及系統的使用說明及操作指南、參數配置表、運行操作記錄、故障維護處理記錄、電子數據及文檔等。
第三章 工作職責
第七條 信息中心負責煤礦信息系統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條 保障煤礦信息系統安全運行,負責業務數據及其它重要數據的備份管理,向上級部門上報信息、系統運行安全報告。
第九條 負責安全產品的使用、維護、升級,所有安全產品的使用,必須符合公司的審批和授權,不得擅自采購和私自試用,負責本單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培訓。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條 軟件系統安全:軟件系統包括系統軟件及應用軟件。
1. 系統軟件指操作系統軟件和數據庫系統軟件:
(1)系統軟件應使用正版軟件,其選用應充分考慮軟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穩定性和健壯性,并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案。
(2)系統軟件必須具備身份驗證功能、訪問控制功能、故障恢復功能、安全保護功能、安全審計功能、分權制約的權限控制功能及加密功能。
2.應用軟件指各業務管理信息、系統、決策支持系統、電子商務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及其他軟件應用系統等,應用軟件系統必須滿足軟件規范的有關要求。
第十一條 各級信息中心、部門在軟件系統的安全管理中的作為:
1.系統運行前嚴格審查實施計劃的安全性,審查實施計劃流程是否符合整體安全策略,是否制訂相應應急措施等;
2.檢查系統運行過程中相關部門安全管理規定的執行情況;
3.系統運行結束后,組織對照實施計劃評價實施效果,對整體安全體系的影響進行相應評估。
4.由相關技術部門提供系統運行的安全報告。
5.當系統調試完畢,應建立系統維護檔案。如果系統出現變更,應該重新對該系統作安全評估,調整安全配置,并更新相應的系統檔案,必要的時候修正整體的安全策略。
第十二條 環境安全
1.機房建設必須符合國家行業建設標準和規范。
2.建立并嚴格執行機房管理制度,無關人員未經安全責任人批準嚴禁進入機房。依據有關機房管理辦法的要求,各級安全管理部門對其機房環境、機房進出、機房設施、機房物品的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3.機房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安全保障設備,確保系統安全運行及設備的安全。
4.對主機房進行開機、關機等日常的操作,建立操作程序,并建立完整的設備運行日志、操作記錄及其它與安全有關的資料。
第十三條 硬件設備安全
1.對主要的信息財產按安全等級進行適當的分類和標志,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實行安全等級保護。對于處理與敏感、有價值或重要的組織財產相關的系統應基于安全需求和風險評估進行附加的控制。
2.對系統的相關計算機和數據通信設備及其連接關系,要編制與實際相符的拓撲圖,并歸檔保存。
3.業務系統和網絡的關鍵設備應有備份策略。對業務系統設備和通信線路進行定期的檢測和維護,確保隨時處于可用狀態。
4.已開通運行的衛星通信端站,未經上級管理部門批準,不得關機,不得進行中斷性測試,嚴禁擅自改變設備參數。
5.對路由器、交換機等通訊設備必須采取嚴格的管理措施,設專人管理,未經批準不得隨意移動和接入。
6.對信息系統的計算機實體資源和定位狀況要進行逐項編號登記和建檔,未經批準不得隨意改變。
7.定期對硬件設備進行專業維護保養,如有故障,應組織專業人員進行處理。
8.應確定用戶對無人值守的設備進行適當的保護。安裝在用戶區域的設備,如工作站或文件服務器,需要特別的保護,以防在無人看守時遭受未授權的訪問。
第十四條 軟件安全
1.應用軟件應根據崗位情況、人員配置等情況進行不同級別的權限控制;
2.應用軟件本身必須具備操作日志和管理日志功能,以利于事后跟蹤查詢人員使用情況;
3.軟件使用人員應經過適當的操作培訓和安全教育;
4.建立應用軟件文檔管理制度、版本管理制度及軟件分發制度,防止軟件的盜用、誤用、流失及越權使用;
5.煤礦各部門必須根據信息中心統一部署,安裝防病毒、網絡入侵檢測軟件等監測、檢查類安全產品。
第十五條 系統操作與運行安全
1.各部門必須按照有關操作管理的要求,規范操作流程:進行訪問控制,采取嚴密的安全措施防止無關用戶進入系統,確保應用系統的安全、穩定、持續運行。
2.企業內部所有的機器應該提供口令保護功能;用戶在設置和使用口令時,應遵循好的安全習慣和口令管理的要求。操作人員應有互不相同的用戶名,定期更換操作口令。嚴禁操作人員泄露本人的操作口令。
3.數據庫管理系統和關鍵網絡設備(如路由器、防火墻等)的口令必須由專人掌管,并要求定期更換。按分級管理、共同負責的原則,由不同人員掌管服務器操作系統口令、數據庫管理系統口令和網絡管理口令。如果用戶需要訪問多種服務或平臺,需要多個口令,應建議他們使用單一的有質量的口令,并對儲存口令提供合理的保護。
4.嚴格按崗位職責設置各崗位操作權限,各類操作系統的系統操作權限設置應經信息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備案。重要崗位的登錄過程應增加必要的限制措施。敏感信息、訪問必須通過身份授權認證。
5.在正常的系統運行中,所有對業務系統的實質性操作必須由操作員按權限控制要求執行,其他人員不得直接對系統或應用進行實質性操作。
第十六條 操作系統、數據庫系統安全管理
1.系統選用:煤礦系統工程所選用的操作系統、數據庫管理系統必須具備與其用途相適應的安全性能;
2.口令使用管理:要嚴格加強口令保密制度的執行,杜絕使用公開或缺省的口令和用戶名稱,對關鍵用戶的口令要采用雙人監護、異地保存等方式進行管理,嚴防個人獨自以關鍵用戶進入系統;
3.系統運行監控管理:要加強系統日常的巡查,及時監控用戶使用系統資源情況,對陌生用戶要及時查清來源,并加以相應處理,對越權用戶要查明越權原因,并根據實際情況限制其使用權限;
4.系統備份管理:及時做好系統動、靜態數據的備份工作,以備系統出現意想不到的故障。
第十七條 計算機病毒防范
必須建立計算機病毒防范制度,系統管理員應有較強的病毒防范意識,定期進行病毒檢測,及時更新軟件版本和漏洞補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具體措施如下:
1.要求所有工作站全部安裝防病毒軟件;
2.為防止原始設備計算機病毒的侵害對新購進的計算機及設備,要組織專業人員檢查后方可安裝運行;
3.軟盤、光盤等移動存儲媒體,以及外來的軟件等,要先進行計算機病毒檢查,確認無計算機病毒后才可以使用;嚴禁使用未經清查的、來歷不明的軟盤、光盤等;
4.重要計算機要定期進行計算機病毒檢查,系統中的程序要定期進行比較測試和分析;
5.在接入internet 網時,嚴格控制下載軟件,謹慎接收電子郵件;在接收電子郵件時,不隨意打開郵件附件;
6.關鍵服務器要盡量做到專機專用,特別是具有讀寫權限、身份確認功能的認證服務器一定要專用;對共享的網絡文件服務器,應特別加以維護,控制讀寫權限,盡量不在服務器上運行無關軟件程序;
7.系統的重要數據資源要采取措施加以保護;
8.跟蹤計算機病毒發展的最新動態,及時了解計算機病毒,特別是有嚴重破壞力的計算機病毒的爆發日期或爆發條件,及時通知各部門進行防范;
9.隨時注意計算機的各種異常現象,一旦發現,應立即用查毒軟件仔細檢查;
10.經常更新與升級防殺計算機病毒軟件的版本;
11.對重點崗位的計算機要定點、定時、定人作查毒殺毒巡檢;
12.當出現計算機病毒傳染跡象時,立即隔離被感染的系統和網絡,并進行處理,不應帶“毒”繼續運行,并同時上報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派人處理。
13.接受省經濟信息中心采用定期常規檢查與特別日期專項檢查、集中檢查與分散檢查相結合方式,對計算機病毒防范管理制度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第十八條 網絡安全
1.新建網絡、網絡改造、網絡變更或新系統在投入使用前,必須按照規范的規定制訂相對應的網絡安全防范措施,并對新建網絡或改造后網絡實施安全檢驗,未經檢驗的新建網絡或改造后網絡不允許投入使用。
2.為了保證全省行業網絡的安全,全省行業計算機網絡要嚴格控制internet 出口數量,各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利用行業網絡聯入internet 。市局公司可以根據需要建設internet 出口,但必須符合以下要求:3.4.5點
3.internet出口必須實行與行業內聯網的邏輯隔離,其安全方案由省局信息中心統一制定和審批;
4.有internet出口的單位必須采取嚴格的安全保護措施,至少配置放火墻和入侵檢測措施,對internet 提供公共服務的服務器(如web 服務等)應采取與行業內聯網邏輯隔離的設置,不得允許來自internet 的用戶訪問行業網絡;
5.不得采用一臺路由器同時與internet 和行業內聯網進行互聯。
6.禁止建立面向行業外的電子公告系統;建立面向行業內的電子公告系統,須報省局信息中心批準和備案,并建立用戶登一記和信息、管理制度;
7.禁止聯入行業網絡的計算機通過調制解調器撥號等方式登錄到其他網絡,如業務確實需要,需經同級保密委員會及信息、網絡主管部門批準。
8.存放和處理涉及國家秘密信息、的系統和網絡要與行業計算機網絡和互聯網實行嚴格的物理隔離,涉密系統的建設要符合國家保密局頒布的相關標準和要求。
9.不得將行業網絡與其他網絡直接連通,行業網絡在與外部網絡進行連接時,在外聯網的交界處,必須提供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并制定嚴密的訪問權限。
10.內聯網地址和域名的規劃、分配、監督和實施由省信息中心統一規劃、組織實施,各部門必須嚴格遵守,不得擅自變更,以確保行業計算機網絡的互聯互通
11.行業網絡應該只開放與業務相關的必要的服務端口。
12.建立衛星設備管理制度、日常維護制度、技術資料管理制度等,加強衛星通信的監管,防止垃圾信息上衛星通信網,保證衛星通信網的安全穩定運行。
13.其它未進行詳細規定的網絡安全管理詳見《 網絡管理》 一章。
第十九條 人員安全管理
1.全省行業信息安全技術人員應具備大專以上學歷,具有必備的計算機理論知識和相應的專業技術水平、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認真負責的服務意識。
2.計算機系統管理員必須熟悉、掌握本單位信息系統的資源配置,運行狀況,并建立詳細檔案。
3.關鍵技術崗位應進行嚴格審查并保持人員相對穩定,離崗時必須嚴格辦理離崗手續,明確其離崗后的保密義務,退還全部技術資料并立即更換信息系統的操作口令。
4.加強對信息安全技術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不合格或未參加培訓者不得上崗。
5.加強對信息系統使用人員進行系統安全教育,提高使用人員有關信息系統安全管理法律、法規意識和應用水平。
第二十條 安全責任管理
1.行業網絡的上網單位要保證網絡運行安全、可靠,做到實體安全、運行安全、數據安全和管理安全。各部門必須遵守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計算機網絡和信息安全系統的建設必須符合安全要求,自覺維護國家的安全和穩定,自覺保守國家、行業和單位的秘密。
2.各部門應建立安全責任制度, 指定安全管理部門和配備必要的安全管理和技術人員,相應管理和維護人員必須對本人接辦的各項事務的處理過程負責,確保行業計算機網絡和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
3.各類人員必須承擔相應信息系統安全管理責任,并嚴格遵守有關規定,自覺維護遼寧煙草信息系統安全。
4.根據國家保密法規,建立健全信息、發布與上網信息、保密審批制度,審查工作由同級保密工作機構或業務工作機構根據有關專門規定負責執行。禁止絕密級的信息上網傳輸,屬國家秘密的信息、上網,需經同級保密委員會同意,并不得傳輸到行業網絡之外,上網信息的保密管理堅持“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
5.違規處罰:對于違反本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情節較輕者給予警告,并做出書面檢查;情節嚴重的,將給予停止聯網、限期整改的處罰,并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11篇 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化安全管理包括機房管理和服務器管理兩部分。機房、服務器的日常維護、操作都應有專門的信息管理人員負責,未經信息部門許可其他人員不得對隨意進出機房、操作服務器。機房管理人員負責機房的日常檢修、事故排查;
服務器管理員負責服務器的安裝調試、例行維護、日常檢查等工作。
炎炎夏日,尤其注意機房內線路排查,做好防火工作,服務器數據備份和系統備份。
一、機房安全管理
1.1 機房嚴格執行門禁制度,未經信息部門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
1.2 機房內禁止堆放雜物,保證設備和辦公桌面清潔、衛生、整齊;
1.3 機房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品;設備設施周圍及上方不得堆放物品,特別是液體物品;
1.4 機房內電氣設備、供電線路必須由專職電工按規范安裝;
1.5 機房內禁止亂拉臨時電源線;
1.6 機房內的各類保險絲必須使用符合規定的保險絲,嚴禁使用銅、鐵、鋁線代替;
1.7 長期使用的電器設備應對其發熱情況進行檢查,避免發生火災;
1.8 嚴格明火管理。明火作業必須有相關部門批準、核發“動火證”后方可施做;
1.9 規范配備滅火器材,定期進行消防報警設施試驗,嚴禁使用其他物品將煙感包裹,禁止吸煙;
1.10 禁止攜帶食品進入機房,并定期滅鼠;
1.11 機房內溫度和濕度嚴格控制在:溫度:18-25℃,相對濕度:60%—80%;
1.12 機房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早進入、晚離開時要檢查設備情況,上班時密切監視網絡的工作情況,防止黑客襲擊,做好每天的數據備份,不得無故脫離崗位。下班時,要做好交接班記錄,要對所有計算機的電源進行細致的檢查,該關的要切斷電源,離開時察看燈、門、窗、鎖是否關閉好。雙休日、節假日,要有專人值班,檢查網絡運行情況,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解決,并做好記錄處理,解決不了的要及時報告;
1.13 不得隨意合閘拉閘,不得同意不得擅自對程控交換機、核心交換機、路由器、服務器等設備設施進行停、斷電;
1.14 員工負責設備設施性能測試,及時排除故障,下班前必須做全面檢查,不留安全隱患;
1.15 機房內所有設備設施維護工作必須在計劃內完成;計劃外操作必須得到同意;
1.16 不得利用職務之便撥打與工作無關的外線電話;
1.17 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關閉、重啟各系統服務器、接口機;
1.18 未經批準,不得隨意開關外線;
1.19 如遇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主管人員;
二、服務器安全管理
1.1 物理環境要求
1.1.1 服務器須放置在機房或具備服務器運行相關條件的空間內。
1.1.2 系統管理員應在每季度末對服務器進行一次硬件檢測和除塵工作,并填寫《服務器硬件檢測記錄單》(附錄a)。
1.2 軟件環境要求
1.2.1 無特殊情況,服務器要關閉網絡文件與打印服務、qos、終端服務、授權服務、site server ils服務、消息隊列服務(msmq)、遠程存儲、證書服務等其他暫時不用的服務。
1.2.2 服務器操作系統需設置安全策略,策略設定后要進行有效性檢查,確保有效執行。
1.2.3 服務器應禁用匿名/默認賬戶或嚴格限制訪問權限。
1.2.4 為了保證該服務器的運行效能和安全,除了安裝解壓縮、殺毒軟件等必要的應用軟件外,一般不安裝其他非必要的軟件,包括office等。
1.2.5 服務器上至少要設置兩個以上(含兩個)的邏輯卷。
1.2.6 服務器嚴禁安裝游戲、聊天工具等與系統運行無關的程序及文件。
1.3 服務器開關機
1.3.1 各單位系統管理員負責服務器的開關機操作,操作完成后填寫《服務器開關機記錄表》(附錄b)。
1.3.2 除安裝調試或者例行維護外,服務器不得頻繁開關機。服務器維護應安排在非工作時間段進行。
1.3.3 服務器在出現嚴重故障非重起不能解決時,系統管理員應及時通知服務器用戶,在用戶保存完正在操作的數據后方可中斷數據庫連接并進行重起操作。
1.4 日志管理
1.4.1 系統管理員應在每周末檢查服務器的“事務日志”,發現有“嚴重錯誤”的,必須立即檢查并排除故障,服務器所有日志在得到“事務已經滿”提示的情況下,必須立即備份到制定目錄下,事務日志備份完畢應立即清空。
1.4.2 服務器日志至少保留半年,只允許授權用戶訪問,且不能進行修改。
1.5 磁盤檢查
1.5.1 系統管理員應在每周末檢查服務器的磁盤情況,如果發現磁盤的使用容量超過70%以上時,應及時刪除不必要的文件騰出磁盤空間,必要時申購新的磁盤。
1.5.2 服務器外出維修時系統管理員必須刪除磁盤數據。
1.5.3 系統管理員在每月末對服務器進行磁盤碎片整理工作。
1.6 病毒和補丁管理
1.6.1 為保障服務器性能,工作時間段內一般不進行查殺病毒和安裝補丁的操作。
1.6.2 每日22:00設置服務器自行查殺病毒。
1.6.3 服務器殺毒軟件的病毒庫應設置為自動更新。
1.6.4 在得知有重大病毒流行時應立即確認病毒庫是否為最新且是否有效防護,如果病毒庫不能有效防護應下載相關專殺工具或進行相關技術處理。
1.6.5 系統管理員應在每月末登陸操作系統廠商網站查看是否有最新的更新通知,在得知有最新的安全漏洞時,應下載經測試后在非工作時間段內安裝補丁。對于重大的安全漏洞應第一時間進行更新。
1.7 故障管理
1.7.1 服務器的故障包括:軟件故障,硬件故障,入侵與攻擊,其他不可預料的未知故障等。應建立服務器故障記錄,當出現服務器故障,系統管理員對故障現象及解決過程進行詳細記錄,填寫《服務器故障處理記錄單》(附錄c)
1.7.2 當服務器出現硬件故障時,系統管理員應立即通知服務器廠商,并督促和配合廠商工作人員盡快維修或更換相關配件。
1.7.3 對于不能盡快處理的故障,系統管理員應立即通過電話通知上級主管領導,并保護好故障現場。
1.8 相關記錄文檔
1.8.1 《服務器硬件檢測記錄單》 保存期3年
1.8.2 《服務器開關記錄表》 保存期3年
1.8.3 《服務器故障處理記錄單》 保存期3年
第12篇 某信息網絡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1.局域網由市公司信息中心統一管理。
2. 計算機用戶加入局域網,必須由系統管理員安排接入網絡,分配計算機名、ip地址、帳號和使用權限,并記錄歸檔。
3. 入網用戶必須對所分配的帳號和密碼負責,嚴格按要求做好密碼或口令的保密和更換工作,不得泄密。
登錄時必須使用自己的帳號。
口令長度不得小于6位,必須是字母數字混合。
4.任何人不得未經批準擅自接入或更改計算機名、地址、帳號和使用權限。
業務系統崗位變動時,應及時重新設置該崗帳號和工作口令。
5.凡需聯接互聯網的用戶,必需填寫《計算機入網申請表》,經單位分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同意后,由信息中心安排和監控、檢查,已接入互聯網的用戶應妥善保管其計算機所分配帳號和密碼,并對其安全負責。
不得利用互聯網做任何與其工作無關的事情,若因此造成病毒感染,其本人應付全部責任。
6. 入網計算機必須有防病毒和安全保密措施,確因工作需要與外單位通過各種存儲媒體及網絡通訊等方式進行數據交換,必須進行病毒檢查。
因違反規定造成電子數據失密或病毒感染,由違反人承擔相應責任,同時應追究其所在部門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7. 所有辦公電腦都應安裝全省統一指定的趨勢防病毒系統,并定期升級病毒碼及殺毒引擎,按時查殺病毒。
未經信息中心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刪除或換用其他殺毒軟件(防火墻),發現病毒應及時向信息中心匯報,由系統管理員統一清除病毒。
8. 入網用戶不得從事下列危害公司網絡安全的活動:
(1)未經允許,對公司網絡及其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增加;
(2)未經允許,對公司網絡中存儲、處理或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增加;
(3)使用的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關鍵數據、重要技術文檔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不得擅自拷貝提供給外單位或個人,如因非法拷貝而引起的問題,由拷貝人承擔全部責任。
9.入網用戶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如有違反,信息中心將停止其入網使用權,并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10.用戶必須做好防火、防潮、防雷、防盜、防塵和防泄密等防范措施,重要文件和資料須做好備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