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消防檢查、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執行同志提出的“事故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工地應嚴格按照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各項責任制,杜絕重大火災事故發生,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狀況訂出如下制度:
1、 項目經理是防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全責。
2、 按規定建有義務消防隊,有專人負責,各班組任副組長,訂出教育訓練計劃及防火預案(見消防網絡圖)。
3、 技術主管、施工員、安全員在管作業安全的同時,也應對消防進行管理。定期(每15天)組織對木工棚、職工宿舍、倉庫、食堂、配電箱等重點部位的安全檢查。
4、 應根據各項目的消防專項方案設置消防器材。
5、 焊割作業嚴格執行“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
6、 防火領導小組成員,除每日做防火檢查外,在每月項目部組織的檢查中,由組長帶領組員。細致地檢查工地的防火情況,及時發現隱患,要及時消除,將火苗消滅于萌芽狀態。
7、 防火檢查內容,除公司制定的防火檢查制度外結合本工地的實際情況,應對木模堆放點、木工間等地及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時做好整改復查。
8、 決不放過一點一星火種,對造成火災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不同處理外,還得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9、 檢查人員必須認真負責,決不可掉以輕心馬虎從事,對不負責任的職工除教育外,必要時加以嚴肅的處理。
10、 強化現場動火審批手續,未經批準,決不允許變相動火或私自動火,違者或造成嚴重后果,將追究責任人一切法律責任。
11、 嚴禁亂拉亂拖電源線路,未經批準同意造成火災事故者,將追究當事人經濟責任。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查處。
12、 施工現場配置的消防器材、標牌,任何人未經保衛部門同意,故意損壞者,將按照成本的3~5倍進行處罰。
13、 現場的乙炔、氧氣的間距必須在5~10米之間的有效位置,同時不允許露天暴曬,以防爆炸事故發生。
14、 生活用燈泡,最大不超過60w,庫房內嚴禁使用日光燈、白熾燈。
15、 保險絲不準用銅、鐵絲代用,以防短路,引起火災。
16、 施工動火,監護人或操作工必須先清理周圍的易燃易燃易爆物,配置相應的滅火機,方可操作,作業完畢,必須檢查無誤方可離開。
17、 施工現場嚴禁使用電熱器、電飯鍋、煲、電爐、電老虎等。
18、 施工現場嚴禁流動吸煙,不準倒床吸煙。
第2篇 安全消防監督檢查管理制度
為了全面提高集團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及時消除安全消防隱患,落實各項安全消防規章制度和安全消防措施,在確保安全生產的情況下正常地進行生產(施工);實行逐級安全消防監督檢查;最終全集團實現安全生產。因此,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安全消防監督檢查的類型
1.1定期監督檢查。集團每季度進行一次綜合性監督檢查,由集團主管領導組織帶隊;公司(廠)每月監督檢查一次,由經理(廠長)組織帶隊;車間(相同級別的單位)每周檢查一次,由主任帶隊;班組每日按班次檢查,由班組長主持。
1.2經常性監督檢查。是采取個別的、日常的巡視方式來實現的。在生產(施工)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現新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以保證生產正常進行。
1.3季節性及節假日前檢查。由各公司(廠)根據季節、節假日變化,按事故發生的規律對易發的潛在危險,突出重點、有針對性的進行檢查。
1.4專業(項)監督檢查。是對某個專業問題或在生產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消防問題進行的單項定性檢查。
對危險性較大的車輛、設備、設施,作業場所、環境條件的管理性或監督性定量檢測檢驗則屬于專業性監督檢查。專業檢查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專業要求,用于檢查難度較大的項目。通過監督檢查,發現潛在的問題,研究整改對策進行技術改造,及時消除隱患。
1.5綜合性監督檢查。是由集團、公司(廠)領導組織各職能部門對本單位進行的全面綜合性監督檢查。或對生產安全消防等工作進行的安全性系統評價。
1.6推廣企業民主管理的理念,組織員工代表對安全消防工作進行不定期的巡視監督檢查。認真聽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筑起堅不可摧的安全生產基礎堡壘。
1.7自行檢查。是作業人員在工作前、工作中、工作后,對自身(崗位)所處的作業環境、作業過程和作業后進行的安全消防檢查,以隨時消除不安全因素;實現“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2、安全消防監督檢查的內容
2.1各公司(廠)、部門、車間的各項安全消防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和完善及貫徹落實。
2.2各公司(廠)、部門、崗位(個人)的安全消防責任制,貫徹落實執行情況。
2.3各級安全消防保障體系的運作實施及改進。
2.4車間、班組的安全消防活動開展情況。
2.5現場的安全用電、防火設施器材、機械設備、作業環境、安全操作、安全(個人)防護、安全警示標志及安全消防措施到位等情況。
3、安全消防監督檢查的方法
3.1檢查表法。是一種初步的定性分析方法,對安全消防管理情況進行初步的診斷和控制。
3.2一般檢查法。主要是通過“看、聽、嗅、問、查、測、驗、析等手段進行監督檢查。
3.2.1看:就是看現場環境和作業條件,看實物和實際操作,看記錄和資料等;通過看來發現不安全因素。
3.2.2聽:聽匯報、聽介紹、聽反應、聽意見或批評、聽機械設備的運轉聲響或承重物發出的微弱聲音等,通過聽來判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2.3嗅:通過嗅來發現有無不安全因素或影響作業人員健康的因素。
3.2.4問:詳細詢問不安全問題,尋根究底。
3.2.5查:安全隱患問題,對發生的未遂事故要查清原因,追究責任。
3.2.6測:對影響安全的有關因素、問題,進行必要的測量、測試、監測等。
3.2.7驗:對影響安全的有關因素,進行必要的試驗或化驗。
3.2.8析:分析資料、試驗結果等,查清原因,清除安全隱患。
3.3安全消防系統評價法
運用國家或行業的標準,對各單位進行系統的達標督促性評價。通過系統評價發現存在的問題,能夠有計劃地進行落實整改措施;使之盡快達到標準要求,進入國家標準化企業行列。
4、事故隱患的整改和處理
4.1對檢查出來的隱患和問題分門別類的進行登記、統計和分析,以便對生產安全消防進行動態管理。
4.2查清產生安全隱患的原因。要進行細致分析,并對各個單位存在的問題進行縱、橫向的比較,找出“通病”和“個例”,發現“頑癥”;具體問題具體對待,分清原因、制定對策,盡快解決。
4.3下發整改通知書。各單位接到通知書后,必須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則進行整改。對重大安全隱患危及作業人員生命安全的,檢查人員應責令停止作業,待消除危險后方可作業。
4.4進行責任處理。對造成隱患的責任人要進行處理,特別是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要嚴肅處理。對于違章指揮、違章冒險作業行為,必須批評指正并納入考核范圍。
4.5整改復查。安全隱患整改完成后要及時申請復查,經復查合格后,進行銷案。
5、安全消防監督檢查工作應逐步實現“規范化、系統化、標準化”;廣泛推行現代安全科學管理手段;不斷提高集團的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第3篇 消防設施、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制度
為加強xx供電分公司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檢查、檢測、保養、維修和管理,使其經常保持完整好用,隨時處于良好的待用狀態,適應撲救火災的需要,根據國家消防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包括:自動防火報警系統及監控系統、手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及控制系統、消防廣播、消防水泵系統、消防給水管道、消防水箱、防煙及排煙設備、防火門及防火卷簾、消火栓、火災救助器材及防護器材、消防器材及器具、隨車滅火器具等。上述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檢查、檢測、保養、維修、配備和管理,必須列入分公司年度工作計劃,并由分公司生技科、實業公司維修組認真組織實施。
二、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是分公司和各單位進行火災報警、初期火災撲救的設備,各單位及人員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要落實責任制,達到會使用,指定專人保管和管理,并負責定期檢查、檢測、維護和保養。
三、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一)分公司電力調度辦公大樓的消防設施(自動防火報警系統及監控系統、手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及控制系統、消防水泵系統、消防給水管道、消防水箱、防煙及排煙設備、防火門及防火卷簾、消火栓等)、家屬樓的消防設施由實業公司維修組負責使用和保管,并建立和執行相關管理制度。
(二)分公司直屬各單位、實業公司及下屬各單位的辦公和營業場所、變電站、供電營業所、調度室、倉庫、鍋爐房等的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消防水泵系統、消火栓、推車或手提滅火器、防火沙箱、消防鍬、鉤、桶等,由各單位負責使用和管理。
(三)隨車配備的滅火器具,由車輛使用單位負責使用和管理。
四、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檢查、維護和保養。
(一)電力調度辦公樓、分公司庫房和家屬樓的消防設施,由實業公司維修組負責檢查、維護和保養。應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
1、不定期例行檢查、維護和保養。
(1)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應有專人保管和使用,值班員交接班前后必須進行檢查和擦拭保養,要經常保持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清潔,防止丟失損壞。
(2)分公司電力調度辦公樓門衛值班室值班人員、電建公司維修組人員要認真學習和掌握消防設施的運行知識,熟記心里,熟悉設備和各種操作程序。熟悉探頭和手報的具體位置,會聯動操作,遇有報警應準確無誤地確定具體位置。堅守工作崗位,作好本班運行記錄,堅持交接班制度,室內不準使用電爐子,閑雜人員禁止入內。
第4篇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檢查制度
保證消防設備、設施的正常使用,預防火災的發生,確保施工現場人員及生產作業安全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1、消防安全管理機構
1.1項目部根據實際情況建立了三級防火機構,并明確各責任人的職責。
1.2項目經理為項目第一級消防責任人,負責消防組織機構的建立和消防工作的組織及安排。消防安全組具體承擔相關的日常事務工作,并負責有關消防法的貫徹,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及消防演習。
1.3項目副經理作為第二級消防機構的責任人,負責項目部消防管理工作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并對日常消防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1.4各施工班組負責人作為第三級消防機構的責任人,負責消防監督、檢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2、一級檢查由消防安全組指導、監督各專業施工班組組織實施:
2.1各施工班組負責人每天對本崗位、本地段消防安全情況進行一次檢查,處理本身能夠解決的不安全因素,本身不能處理的應及時提交上級負責人。
2.2 消防安全組成員定期或不定期負責對施工現場及生活區的消防設施,消防安全情況及施工現場防火安全進行檢查,并做了檢查記錄。
3、二級檢查由副經理組織實施:
3.1副總經理每月組織消防安全組及工程組等部門對施工區域和生活區進行一次檢查。
3.2檢查內容應包括各專業施工班組對消防安全工作的執行情況、火情隱患及整改情況。
3.3副總經理每月向項目第一級消防責任人匯報消防安全工作的執行情況。
4、三級檢查由項目經理或其授權的副經理組織實施。
4.1每月由公司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對各專業施工班組進行重點檢查或抽查,尤其是每年元旦、春節、“五一”、“十一”前要組織消防安全大檢查。
4.2檢查內容包括消防安全組貫徹執行消防安全制度情況,重點要害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及檢查制度的執行情況。
5、對違反下列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將違反本條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5.1違章進入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學危險物品場所的;
5.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違反禁令吸煙、使用明火的;
5.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5.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著他用的;
5.5消防設施管理不到位,值班人員脫崗的;
5.6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第5篇 消防安全管理檢查制度
1. 目的
保證消防設備、設施的正常使用,預防火災的發生,確保業戶和物業的安全。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公司的消防檢查管理。
3. 內容
3.1消防安全管理機構
物業公司應視實際情況設立專門的消防監控中心或在中控室設置消防監控職能,并建立三級防火機構,明確各防火責任人職責。
3.1.1公司總經理為公司第一級消防責任人(由消防局任命),負責消防組織機構的建立和消防工作的組織及安排,總經理負責成立公司防火安全委員會,確定委員會成員人選,并明確其職責。物業部作為公司常設消防安全職能部門,具體承擔防火安全委員會的日常事務工作,并負責有關消防法的貫徹,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及消防演習。
3.1.2公司副總經理作為第二級消防機構的責任人,負責物業公司消防管理工作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并對日常消防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3.1.3物業部負責人作為第三級消防機構的責任人,負責消防監督、檢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3.2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3.2.1一級檢查由物業部指導、監督各部(或崗位)組織實施。
3.2.1.1每位員工每天對本崗位、本地段消防安全情況進行一次檢查,處理本身能夠解決的不安全的因素,本身不能處理的應及時提交上級負責人,否則,發生事故由該崗位當班人員及其負責人負責。
3.2.1.2物業管理員負責對小區的消防設施,消防安全情況及施工現場防火安全進行日常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在《巡視檢查記錄表》。
3.2.2二級檢查由副總經理組織實施。
3.2.2.1副總經理每月組織物業部、工程維護部等部門對轄區設備、設施、公共區域進行一次檢查。
3.2.2.2檢查內容應包括物業公司各部門(崗位)對消防安全工作的執行情況、火情隱患及整改情況。
3.2.2.3.副總經理每月向公司第一級消防責任人提交物業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總結。
3.2.3三級檢查由公司總經理或公司負責人安全的副總經理組織實施。
3.2.3.1每月由公司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對各物業公司進行重點檢查或抽查,尤其是每年元旦、春節、“五一”、“十一”前要組織消防安全大檢查。
3.2.3.2檢查內容包括物業公司貫徹執行消防安全制度情況,重點要害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及檢查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6篇 商場消防安全檢查管理制度-3
商場消防安全檢查管理制度(三)
1 目的:通過對消防安全檢查的進行規定,確保消防安全。
2 適用范圍:適用于商場各類消防安全檢查。
3 主要職責:嚴格按規定執行,確保消防安全。
4 內容:為做好商場消防安全工作,確保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特制定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巡邏員必須定期檢查所有滅火器的安放是否正確,鐵箱是否牢固,噴嘴是否清潔、暢通。
-定期檢查消防栓的箱門開啟是否靈活,箱內水槍、水帶接口是否按照要求放在正確位置。
-每周檢查一次室外消防栓,并定期進行放水檢查。
-由設備部會同安全部排定計劃并按計劃分批檢查消防報警器、探測器(溫、煙)等消防設施是否正常。如有異常,及時報告物業經理并由工程部組織進行及時維修保養。
-將每次檢查記錄存檔。
-定時定人在各處進行消防設備、器材的檢查,督促各部門做好消防工作,備有檢查記錄。
-定時定人在各處進行巡邏,查找火險隱患,提出整建議,及時給予指導糾正,同時向安全經理報告,并作好備案記錄。
-積極開展防火宣傳,努力做好對義務消防員的訓練。
-安全部協同工程部做好重點、要害部位和特殊工種的有關消防工作。
-安全部定期對各部門的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并上報物業經理。
-記錄墻式消火栓、滅火器月檢表。
5 重點:
-消防主機無屏蔽點。
-主機地址碼和現場地址完全一致。
-水泵電柜開關放置在自動位置。
-濕式報警閥壓力開關不能關閉。
-報警閥閥門不能關閉。
-卷簾門下限位離地面不能超過 2cm.上限位不能低于吊頂。
-卷簾門下方地坪要在同一平面。
-卷簾門控制開關不能封堵,要便于使用。
-卷簾門電機、控制箱附近要有檢修口便于檢查維修。
-卷簾門導軌與墻之間不能留有縫隙,必須封堵嚴密。
-煙感要固定安裝,不能懸掛于半空。
-噴淋頭距離隔斷距離不得小于 0.5m。
-吊頂不能影響噴淋設計噴灑效果。
-未端試水閥門、壓力表不能阻擋。
-消防報警警鈴按鈕不能封堵。
-消防栓內干凈無雜物,設施齊備、完好。
-消防設施、設備必須使用消防專用電源。
-無吊頂或網格柵吊頂消防噴淋必須是上噴。
-鋁格柵吊頂噴淋必須移至吊頂下方。
-商場內安全通道防火門要常閉,安裝閉門器并能正常使用,閉門器無脫落、損壞現象。
-噴淋頭底部超過吊頂平面不能超 2cm。
-消防排煙閥面板開關不能阻檔。
-已開業商場正常營業展位煙感罩必須摘除,煙感、溫感、噴淋頭表面不能被油漆、涂料粉刷。
第7篇 消防檔案管理制度防火消防巡查檢查管理制度
防火消防巡查、檢查管理制度
消防檔案管理制度
一、消防檔案管理應當遵循客觀、科學、完整、安全、有效利用的原則。
二、落實逐級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定期和離任移交制度。
三、消防檔案應按分類和歸檔內容組卷,由檔案管理人員統一管理并及時更新檔案資料,保證檔案的真實、完整、有效和安全。
四、消防檔案的內容應包括:單位基本情況、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登記、各級人員消防安全職責、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志愿(專職)消防隊名單、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記錄、建筑消防設施年度檢測報告、轄區公安消防機構下發的檢查記錄和法律文書、本單位火災情況記錄等。
五、檔案管理要做好防火、防盜、防光、防潮、防塵、防鼠、防高溫等工作。
六、未經領導同意,檔案管理人員不得擅自將檔案資料轉借他人使用。
七、調閱檔案要及時登記,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不得私自抄錄、復印、拍照,借出的文書檔案要及時收回。
八、檔案保管期限:每日工作記錄為3個月,每月工作記錄為一年,其余材料為長期。
九、應當每年對保管期滿的檔案進行鑒定。保管期滿且無繼續保存價值的檔案,應當編制銷毀清冊,經審核批準后按規定銷毀。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員工崗位自查制度
1、單位員工應履行本崗位消防安全職責,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熟悉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掌握火災防范措施,每日對職責范圍內的相關內容進行防火檢查;
2、員工崗位自查的內容是:
(1)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情況;
(4)場所有無遺留火種;
(5)賓館飯店的服務員在清掃衛生、開夜床、查房和清臺時應檢查是否切斷電源及顧客有無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廚房工作人員在班前、班后應檢查燃油、燃氣管道、閥門有無破損、泄露,班后燃油、燃氣閥門是否關閉,灶臺、油煙罩和煙道清理是否及時,火源是否妥善處理等情況;商場市場工作人員應檢查營業場所有無吸煙現象;公共娛樂場所工作人員應檢查營業期間有無違章燃放煙花爆竹現象,營業結束后是否切斷場所內非必要的用電設備、器具電源;醫院工作人員應檢查病房藥品可燃包裝等可燃物是否及時清理;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3、員工在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應當立即消除,不能當場消除的,應當按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上報處理。
二、防火巡查制度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期間每2小時不少于一次,其他單位每日進行不少于3次(其中夜間2次)。
1、 防火巡查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單位相關人員每日開展。
2.每日防火巡查內容:
(1)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人員密集場所疏散通道、門窗上是否設置影響(3)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況;
(5)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設施管理是否符合db65/t3119―*要求;
(6)重點部位員工在崗在位情況;
(7)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期間應當巡查有無設備檢修、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情況和有無超過額定人數現象,營業結束時應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8)賓館飯店、商場市場營業結束時應對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9)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每日防火巡查應當作出書面記錄并報單位主管安全負責人簽字確認,對防火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按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處理。
三、防火檢查制度
1、 防火檢查由賓館飯店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組織,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檢查時由各部門負責人、相關人員參加。
2、 防火檢查內容:
(1)、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2)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
(3)新建、改建、擴建及裝修工程有無違章;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設置及完好情況,人員密集場所疏散通道、門窗上是否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5)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水源及各類消防安全標識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設施管理是否符合db65/t3119―*要求;
(6)是否違反國家消防技術標準要求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
(7)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的設置是否滿足ga703的規定;
(8)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值班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情況;
(9)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與演練情況;
(10)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11)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儲存、使用是否符合有關國家消防技術標準要求;
(12)防火巡查、火災隱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13)電器產品、燃氣用具及其線路、管路的選型、使用、維護保養及檢測是否符合國家技術標準要求;
(14)賓館飯店、學校和醫院、養老院、福利院、幼兒園應對廚房、灶間煙道每季度清洗情況進行檢查;商場市場及公共娛樂場所應檢查有無違章設置員工集體宿舍,室外市場應檢查是否違章在高壓線下兩側5m以內擺攤設點;醫院應檢查易燃制劑、高壓氧艙等危險部位有無違反操作規程情況;學校應檢查集體宿舍是否設置用電超載保護裝置;
(15)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防火檢查應當作出書面記錄并由檢查人員簽字確認后歸入單位消防檔案;對防火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按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處理。
第8篇 消防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為規范大廈的消防工作,檢查和防止消防隱患,特定如下制度:
1、 公共區域、公共設施消防安全檢查
(1) 每月末及節日前對大廈各層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安全檢查。
(2) 檢查工作由公司消防總負責人組織,工程部、保安部、管理部的部門負責人參與。
(3) 檢查項目為各層所配備的消防滅火器材及消防栓設施是否齊全、有效。
(4) 檢查各層配電房、風機房、茶水間及頂層電梯機房的電掣電器等設施設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規定,門鎖是否完好。
(5) 檢查各層走廊、電梯廳、走火梯是否暢通,走火梯門、煙感控測器、指示燈是否正常。
2、 各層公司房間內消防安全檢查
(1) 檢查各公司房間內是否有違反消防安全條例的事項。
(2) 公司房間內所有使用的電器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3) 公司房間是否按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
3、 后勤區域消防安全檢查
(1) 檢查設備層各消防栓、滅火器是否完好。
(2) 檢查各機房、電房設施設備是否運轉正常,機房、電房內所配備的滅火器材是否完好。
(3) 檢查各走廊、走火通道是否暢通,指示燈及煙感報警系統是否正常。
檢查中發現大廈內各種設施設備有變異,或其他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問題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處理。不能立即解決的,由管理公司出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第9篇 消防系統的檢查與維護管理制度
1、室外消火栓的檢查與維護
室外消火栓由于處在室外,經常受到自然和人為的損害,所以要經常維護。
1.清除閥塞啟閉桿端部周圍雜物,將專用扳手套于桿頭,檢查是否合適,轉動啟閉桿,加注潤滑油;
2.用油紗頭擦洗出水口螺紋上的繡漬,檢查悶蓋內橡膠卷圈是否完好;
3.打開消火栓,檢查供水情況,在放凈銹水后再關閉,并觀察有無漏水現象;
4.外表油漆剝落后應及時修補;
5.清除消火栓附近的障礙物,對地下消火栓,消除井內積聚的垃圾、砂土等雜物。
2、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的檢查與維護
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至少每半年(或按當地消防監督部門的規定)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檢查的項目有:
1.內消火栓、水槍、水帶、消防卷盤是否齊全完好,有無生銹、漏水、接口墊圈是否完整無缺。
2.消防水泵在火警后5min內能否正常供水。
3.報警按鈕、指示燈::及報警控制線路功能是否正常,有無故障。
4.檢查消火栓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有無損壞,涂層是否脫落,箱門玻璃是否完好無缺。
對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的維護,應做到使各組成設備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或損壞。為防止生銹,消火栓手輪絲桿處以及消防水喉卷盤等所有轉動的部位應經常加注潤滑油。設備如有損壞,應及時修復或更換。
3、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檢查與維護
每一個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必須始終處于正常的警戒狀態,從使用方面應確立一套定期檢查制度。其內容大致包括:
1.設備狀態檢查。對組成系統的噴頭、報警控制閥、閘閥報警控制器、附件、管網接頭等作外觀檢查,看有否損壞、銹蝕、滲漏、啟閉位置不當等情況存在,一經發現應立即采取適當的維修、校正措施,使其恢復完好狀態。
2.系統功能檢查。應按照各類系統的設計規定進行系統功能動態模擬試驗。
1)每兩個月應對水流指示器進行一次功能試驗,利用管網末端試水裝置排水,水流指示器應動作,消防控制中心應有信號顯示。
2)每個季度應對報警閥進行一次功能試驗,打開系統側放水閥放水,報警閥瓣開啟,延時器底部有水排出,并延時5s~90s內報警裝置應開始連續報警;水力警鈴應發出響亮的報警聲,壓力開關應接通電路報警,消防控制中心有顯示,并應啟動消防水泵。
3.使用環境檢查。使用環境及保護對象被人為地作了不恰當改變,往往成為對系統功能的損害因素。如在倉庫內貨物堆高不適當地增大而阻擋了噴頭的噴灑范圍;噴頭被刷漆或包扎而延遲了動作靈敏度,從而改變了噴灑特性;可燃物和品種的改變或生產性質的改變,致使原設計標準已不符合現實的危險性等級要求等等。因而對使用環境和條件要定期檢核、評價,不允許有超過規定的改變。
4、消防泵的檢查與維護
1.消防水泵是水消防系統的心臟,因此應每月啟動運轉一次(內燃機驅動水泵應每星期啟動運轉一次),檢查水泵運行是否正常,出水壓力是否達到設計規定值。對系統壓力較高,q-h曲線較陡的水泵,運行時要防止管網超壓,通常可利用水泵的出水管上安裝的放水閥放水(返回貯水池),及利用泵組總出水管上安裝的泄壓閥泄壓,每次運行可控制在15min以內,但不應小于5min。
2.每年應對水消防系統進行一次模擬火警聯動試驗,以檢驗火災發生時水消防系統能否迅速開通投入滅火作業。主要試驗如下:
1)打開試驗區域內自動噴水滅火管網一只噴頭或以接近1l/s流量末端試水裝置處放水,該區水流指示器動作并發出信號,該系統報警閥動作,壓力開關發出信號,水力警鈴發出鈴聲,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防水泵應迅速投入正常運行;
2)在試驗區域內任一選定消火栓箱上的遠距離啟動消防水泵的按鈕,消防控制中心有顯示,并能直接啟動消火栓給水系統消防水泵投入正常運轉。
3)每年應對水源的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發現問題應盡快解決。
3.消防水泵機組應處于良好準工作狀態:
1)用主電源啟動消防水泵,消防水泵啟動運行正常;
2)關掉主電源,主備電源應切換正常,并在90s內水泵能重新投入正常運行;
3)工作的主消防水泵發生故障,備用水泵能自動切換投入運行。
第10篇 z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檢查制度
保證消防設備、設施的正常使用,
預防火災的發生確保施工現場人員及生產作業安全進行,
特制定本制度。
1、消防安全管理機構 1.1 項目部根據實際情況建立了三級防火機構,
并明確各責任人的職責。
1.2 項目經理為項目第一級消防責任人,負責消防組織機構的建立和消防工作的組織及安排。
消防安全組具體承擔相關的日常事務工作,并負責有關消防法的貫徹,
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及消防演習。
1.3 項目副經理作為第二級消防機構的責任人,
負責項目部消防管理工作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并對日常消防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1.4 各施工班組負責人作為第三級消防機構的責任人,
負責消防監督、檢查和日常管理工作暢通; 5.3 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
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5.4 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著他用的; 5.5 消防設施管理不到位
值班人員脫崗的; 5.6 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第11篇 消防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和規范銷售棚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規章,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及時掌握炮竹點的消防安全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火檢查的內容:
1、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頻次并做好記錄。
2、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以及其它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3、防火通道是否暢通;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器材是否被遮擋而影響使用。
4、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5、禁止違章進入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違章使用明火或在爆炸危險場所吸煙的。
6、其它安全情況。
二、隱患整改:
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對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3、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及時將存在的隱患向消防安全責任人通報,提出整改意見、方案。并登記備案。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并督促落實。
4、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保障消防安全,隨時有可能發生火災,危及人身安全的應整改。
三、防火檢查人員職責:
1、防火檢查人員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
2、防火檢查人員應當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積極組織撲救。
第12篇 消防安全檢查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和規范銷售棚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規章,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及時掌握炮竹點的消防安全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火檢查的內容:
1、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頻次并做好記錄。
2、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以及其它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3、防火通道是否暢通;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器材是否被遮擋而影響使用。
4、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5、禁止違章進入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違章使用明火或在爆炸危險場所吸煙的。
6、其它安全情況。
二、隱患整改:
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對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3、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及時將存在的隱患向消防安全責任人通報,提出整改意見、方案。并登記備案。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并督促落實。
4、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保障消防安全,隨時有可能發生火災,危及人身安全的應整改。
三、防火檢查人員職責:
1、防火檢查人員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
2、防火檢查人員應當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積極組織撲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