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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驗管理制度(20篇范文)

      發布時間:2023-12-17 15:16:07 查看人數:69

      檢驗管理制度

      第1篇 檢驗管理制度

      一、原輔材料及包裝材料檢驗制度

      ⒈ 原輔材料及包裝材料進廠時,由倉庫管理員收貨后通知質檢員進行檢驗;

      ⒉ 質檢員應根據包裝材料的有關技術文件或標準對每批材料進行檢驗,如實填寫檢驗報告單,及時將結果抄送到各相關部門;

      ⒊ 對于不符合要求的原輔材料和包裝材料,要嚴禁使用,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進行控制。

      二、半成品檢驗制度

      ⒈ 半成品制造完成后,應及時通知質檢員抽檢;

      ⒉ 質檢員應根據半成品的檢驗標準進行檢驗,如實填寫檢驗報告,及時將結果抄送到各相關部門;

      ⒊ 對于不符合要求的半成品,嚴禁使用,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進行控制。

      三、成品檢驗制度

      ⒈ 成品生產出來后,由車間主任通知質檢員進行檢驗;

      ⒉ 質檢員應根據成品的檢驗標準進行檢驗,如實填寫檢驗報告,及時將結果抄送到各相關部門;

      ⒊ 不符合要求的成品,不得入庫,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進行控制。

      四、質檢員對所屬承擔的檢測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有關記錄應完整、清晰,不得隨意涂改。

      五、進行檢驗時,應按檢驗操作規程進行,并在規定的環境條件下完成。

      六、檢驗記錄應分類妥善保管,保存期一般為產品保質期后順延半年,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2篇 某出廠檢驗管理制度

      1概述

      出廠檢驗是產品出廠前對其質量狀況所進行的全面檢查,是全面考核產品質量是否符合規定要求的重要手段。本公司實施嚴格的出廠檢驗,嚴把產品質量關,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不得出廠。

      2職責

      技術部負責產品出廠檢驗工作。

      3每批成品加工完成后,生產車間或倉庫填寫申檢單,交技術部。

      4技術部派人按產品標準和成品檢驗規程將抽樣,留樣一并抽齊。

      5檢驗員按產品標準或成品檢驗規程對產品進行檢驗,做好檢驗記錄;與半成品檢驗重疊的項目,可結合半成品檢驗進行。

      6技術部對各項檢驗記錄進行分析,確認規定的檢驗項目均已完成,且結果符合要求后,出具成品檢驗報告。

      7檢驗合格,包裝、標識符合規定的產品,方可出廠。

      8對檢驗不合格的產品,技術部會同生產部、車間確定需采取的措施(如報廢等),由車間組織實施。

      9對經返工產品,技術部重新進行檢驗,并予以記錄。經重新檢驗合格產品,技術部簽發產品合格證,方可入庫、出廠。檢驗不合格嚴禁出廠。

      10 檢驗記錄、檢驗報告和產品合格證應齊全、清晰。檢驗記錄、檢驗報告由技術部保存。

      11 記錄

      《出廠檢驗報告》

      第3篇 檢驗科臨床用血管理制度范例

      檢驗科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為了我院臨床用血安全,根據有關規定和市中心血站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輸血的日常管理設在檢驗科。

      二、檢驗科要指定專人負責血液的收領、發放工作,要認真核查血袋包裝,核查內容如下:

      (一)血站的名稱及其許可證;

      (二)獻血者的姓名(或條形碼)、血型;

      (三)血液品種;

      (四)采血日期及時間;

      (五)有效期及時間;

      (六)血袋編碼(或條形碼);

      (七)儲存條件。

      三、檢驗質量報告單與登記本,須正楷填寫清楚,不可字跡潦草或涂改。血型鑒定結果在報告單上寫明型別外,還應在登記本(或同時在報告單)內的血型欄旁加注“+”“-”符號表示對抗a抗b標準血清凝集狀況。

      四、接到配血單后應及時主動與臨床醫師聯系,以確定配血數量,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浪費,隨要血隨到中心血站取血。每次配血試驗操作人員必須“一班到底”完成任務,不得中途交接班。

      五、試驗結束以后,應保存病人和獻血員的剩余血液標本,從輸血結束起算24小時無意外事故發生方可棄走。

      六、取血者須是需血科室正式工作人員,應持血型、配血試驗結果報告單領血。取血者與發血者應當共同查對病員姓名、科別、床號、血袋號、采血有效日期,血袋無破損,無瓶鑒污損不清,血型無誤,交配結果以及血量質量等全部符合。無溶血、無凝塊、無污染后再由取血者簽收,并寫明取血時間等。

      七、健全差錯登記,發生問題及時尋找原因,遇有嚴重問題立即報告醫務科處理。

      八、血型鑒定

      (一)血型鑒定用的標準血清:

      1、標準血清的凝集效價應符合規定。必須是經滅活,無菌的,有明顯標鑒,易于區別的,效價應為抗a>1:128抗b1:64,冷凝集效價<1:4者。

      2、標準血清凝集素的親和力:應在15秒內出現凝集,3分鐘時凝集塊不小于1立方毫米。

      3、每批購入標準血清后須用abo各型紅細胞懸液測試符合質量,方可使用,并隨時注意其失效期限。

      4、標準血清取用后,應立即存放冰箱中備用,隨時注意防潮,避免污染與標簽脫落。

      注:以上1、2條實驗室無法檢測,但定購標準血清必須從正規途經購買,買回后必須按3、4條嚴格執行。

      (二)實驗室操作

      1、所用試管,吸管等必須干燥呈中性。

      2、紅細胞懸液濃度應為2-5%;

      3、試驗時間與離心速度須適當,試管法:離心速度1000轉/min,玻片法:放置時間不小于15分,不超過30 min,夏季水分易蒸發,應將玻片放入置有濕棉花或紗布的平皿內并加蓋,放置時間如上。

      4、試驗溫度:一般在室溫(18-22°)中進行。如有疑問時,應放置于37度水浴中10-15 min,離心后觀察結果。

      5、不論試管或玻片法除肉眼檢查結果外,必須再用鏡子細分復查。

      十、配血試驗

      (一)配血方法選擇

      1、無輸血反應史者及無輸血史者可用鹽水配血法。

      2、反復輸血,有輸血反應以及新生兒溶血病者應到血站做配血試驗。

      3、大量輸血時(獻血員1人以上),除按規定病員與獻血者作交叉配血以外,各獻血員之間也應交叉配血。每次輸血前,輸血單上必須注明有無輸血史,及輸入量,輸血反應情況。

      第4篇 檢驗科生物安全防護管理制度

      1.目的

      做好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出現實驗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擴散,確保工作人員職業健康安全和周圍環境的生物安全。

      2.適用范圍

      實驗室各項相關工作

      3.職責

      (1)檢驗科主任職責

      ① 負責檢驗科的日常管理;

      ② 熟悉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知識和有關法規、制度、規程并組織培訓;

      ③ 決定進入實驗室的工作人員;

      ④ 監督有關法規和操作規程的執行,糾正出現的違規活動并有權停止實驗;

      ⑤定期組織對實驗室設備各項技術參數的檢查和實驗室裝備的維護保養;

      ⑥負責實驗室緊急情況及事故的處置并向生物安全委員會和生物安全領導小組報告。

      (2)實驗室負組長職責

      ①熟悉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知識;

      ② 向生物安全委員會提交所開展項目的“微生物危害評估報告”和“實驗操作規程”;

      ③ 負責項目相關實驗按有關法規和操作規程的執行。

      (3)實驗室工作人員職責

      ① 熟悉所有相關實驗的安全操作規程,了解實驗室安全原理和所從事實驗活動潛在的危險掌握預防暴露以及暴露后的處理程序,定期接受生物安全培訓;

      ② 在科主任或組長的指導下,開展對病人的各項檢測工作;

      ③ 負責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生物安全防護程序;

      (4)實驗室任何人員都有權拒絕執行來自任何級別的不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要求的指令。

      4.具體要求

      (1)實驗室設置和準入

      ①實驗室要合理設置清潔區、半污染區和污染區;

      ②嚴格執行《實驗室人員準入制度》,禁止工作無關人員進入實驗室。

      ③ 實驗室內不得進食和飲水,或進行其他與實驗無關的活動;

      (2)相關工作人員必須被告知實驗室工作的潛在危險,并接受實驗室安全教育,自愿從事實驗室工作;

      (3)相關工作人員須經檢驗技術操作和安全防護操作培訓,熟悉特殊生物檢測流程及防護標準;

      必須遵守實驗室的所有制度、規定和操作規程。嚴格按sop文件的規定對細菌室檢驗項目目錄中列出的檢驗項目進行檢驗,新項目要經進行生物危害評估后方可開展。不得開展超出二級生物安全防護要求的檢驗項目。

      (4)對違章操作造成實驗室病原微生物外泄的,根據情節追究其操作者和相關領導的責任。

      (5)對于意外事故要能夠提供緊急救助措施,足以應付緊急情況。

      ① 實驗室事故處理:工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發生意外,如針刺和切傷、皮膚污染、感染性標本濺及體表和口鼻眼內、衣服污染、試驗臺面污染等均視為安全事故;

      ②要填寫正式的事故登記表,并按規定報告給國家相應級別的衛生主管部門。

      ③人員暴露于感染性物質時,要及時向實驗室負責人匯報,并記錄事故經過和處理方法。

      (6)各項檢驗只接收來自本院的臨床標本,不接收臨床背景不清楚的外來標本。外來標本檢、驗須經醫務科和檢驗科主任同意,方可檢驗。

      (7)嚴格執行《實驗室生物安全保衛制度》,防止具有感染性的標本丟失、盜搶。檢驗后的尿液、便好體液等標本要用含有效氯2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1小時以上;所有微生物的標本、培養基、廢棄物和血液標本運出實驗室前必須進行高壓滅活;用過的針頭必須直接放入防穿透的容器中。各種檢驗用一次性物品,使用后按醫用垃圾處理,不得重復使用。

      (8) 實驗室建筑條件要符合國家標準和要求的生物安全實驗室。

      (9)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設施、設備,工作中嚴格采用二級生物安全防護。

      (10)實驗室儀器設備出現故障時,要先消毒,后維修。

      第5篇 鍋爐燃料入場檢驗分析與管理制度

      1、燃料(如煤)采購應盡量選擇接近設計燃料品種。

      2、對燃料應有計劃采購,分堆存放,有序使用。要根據生產要求做好采購計劃,存煤時間不宜太長,不同批次的煤要分堆存放;“新”煤、“老”煤、不同煤礦的煤,分開堆放,一般只應按照“老”煤先燒,“新”煤后燒的原則使用。

      3、對來煤一般均應有供煤單位的煤質化驗單。來煤進場后對來煤各點抽取煤樣,送化驗室進行煤質分析,與原始化驗單對比分析。

      4、煤質分析結果及堆煤情況應通知車間領導、司爐班及給煤工。

      5、司爐班應根據化驗結果,對優、次煤搭配使用。

      6、應保持燃煤濕度在8%~10

      第6篇 實驗室檢驗檢測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切實和有效地搞好我站各個實驗室檢驗檢測安全管理工作,根據省、市局有關規定,結合我站各個實驗室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搞好實驗室安全是保證實我站檢驗檢測工作正常進行的前提,各級領導和工作人員必須從思想上認真重視實驗室安全。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環境污染和防盜竊工作,以防各種不測事故的發生,切實貫徹執行“安全第一,以防為主”的方針。

      二、每個實驗室應設置一名兼職安全員,其職責是宣傳、監督和落實本實驗室的各種安全措施。每間實驗室用房應指定專人負責室內的安全、衛生及儀器設備和物資管理工作,并負責管好本室的鑰匙,每天下班前負責對水、電、火、氣、門窗及櫥柜進行檢查并作好記錄。監督管理部門不定期進行監督檢查。

      三、對初次進實驗室操作的工作人員和外來人員,本實驗室的安全員及有關領導必須先對他們進行安全教育,了解有關安全規章制度,在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識后才能上崗,動手操作,否則發生事故有關領導應負主要責任。

      四、放有易燃及易爆物品的實驗室嚴禁動用明火、各種電熱器和能引起電火花的電氣設備,室外門上應掛釘“嚴禁煙火”的警告牌,室內應放置消防器材,妥善保管,定期檢查是否完好可用,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圍禁止堆放雜物。

      五、劇毒品和放射性物質等危險品應有專人負責保管,領用必須經主管部門領導批準,領回后應辦理登記手續,專柜分類貯存,嚴禁亂丟亂放,使用應作登記,嚴格執行“五雙制”(雙人管理、雙鎖、雙人運輸、雙人領發、雙人使用),不得私自存放或攜帶出室外。

      六、鋼瓶等壓力容器必須有專人負責保管和使用,鋼瓶應安放在鐵架上以防傾倒,切實做好防爆、防火和防毒工作,使用和生產有毒氣的實驗室必須有良好的通風設施,實驗應在通風櫥柜內進行,室內應備有防毒面具。

      七、每日檢驗檢測工作結束后必須關閉水和煤氣等,斷開電源閘刀。撿查水池和下水管道有否堵塞。嚴防漏水、漏氣和電氣設備處于長時間通電、通水而無人照管的狀態。

      八、實驗室貴重金屬(如白金、黃金、銀等)及其他貴重制品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保管,離開實驗室應隨手關好門窗、櫥柜和保險箱,門窗、氣窗應安裝防盜設施,防止發生事故。

      九、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穿工作服上班。禁止赤膊或穿背心、平腳褲、拖鞋(室內為打臘地面及無菌室除外)上崗操作。

      十、重要實驗室和實驗室集中的大樓,晚間及節假日期間應安排人員值班。晚間進行實驗應向實驗室負責人報告并得到允許,安排好值班人員。

      十一、各實驗室應根據本制度的精神和本實驗室的具體情況制定實驗室安全制度實施細則,明確人員職責,進行合理分工。安全職能部門定時進安全檢查,要求各實驗室自查,重點檢查事故隱患、規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對上一次檢查中所發現間題的整改情況要重點進行檢查。

      十二、事故不論大小,一經發生必須立即報告實驗室有關負責人,同時報告事故處理有關部門。由安全職能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迅速查清事故原因、性質、損失情況和事故責任等情況,并提出事故報告和處理意見,經所務會批準后進行事故責任處理。凡隱瞞不報者,將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從嚴處理。

      十三、安全工作將作為我站評估個人工作考核評獎、評先進、提職、提薪的主要內容之一。凡對工作作出貢獻者,將根據貢獻大小給予獎勵。凡工作不負責任,違反安全制度而造成事故者,將根據事故大小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第7篇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使用管理以及定期檢驗制度

      1、加強本站所使用的壓力容器(儲罐、殘液罐等,含安全附件以下同)、壓力管道(本站的工藝管道,含安全附件,以下同)的使用管理和定期檢驗是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確保安全生產的關鍵。

      2、檔案管理人員結合技術負責人、設備管理人員負責建立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設備技術檔案,其內容至少包括:2.1隨機技術文件、產品合格證、監檢證書、裝箱單等;2.2安裝施工技術資料和安裝監檢驗收資料;2.3修理改造記錄及有關技術文件和資料;2.4定期檢驗報告給予檢驗有關的技術文件和資料;2.5壓力表、安全閥、接地電阻等安全附件的檢定、檢測、修理、更換記錄和資料;2.6有關事故記錄資料和處理報告,以及報廢報告資料。

      檔案管理人員負責建立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臺帳,臺帳的內容包括設備名稱、規格型號、制造單位、主要參數、購置時間、啟用時間、使用登記證號、注冊號碼、歷次檢驗情況等。

      3、站長負責在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一個月內及時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使用登記,未辦理使用登記的特種設備嚴禁使用。

      4、操作人員對所操作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要做到““四懂、三會”(即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會使用、會維保、會排除故障),

      同時要明白設備上安全附件的作用和操作步驟。嚴格按規程操作,認真做好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并及時填寫運行記錄,及時消除冒、滴漏現象并做好防潮、防腐、防曬、防凍防靜電等相關工作。 5

      5、站長負責對本站在用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在安全檢驗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山東省特檢院菏澤分院)提出定期檢驗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定期檢驗不合格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不得使用。

      6、設備管理人員結合安全員每月至少對本站在用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做好記錄,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

      7、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定檢周期以檢測機構規定的檢驗周期為準。

      第8篇 通風儀表管理、檢驗制度

      一、礦井必須設立通風安全儀器室,配備專職人員,對通風安全儀器實行集中管理,定期檢查校正。通防部門要設有儀器管理臺帳和儀表管理圖板,各種儀器、儀表分類記入帳內。儀器應定人使用,不得隨意轉借他人,用后及時歸還儀器室統一管理。

      二、儀器儀表要經常校正。光學瓦斯儀、測塵儀、天平等按國家有關規定定期送交有關部門進行強制性計量標定。風表每半年送交有關部門進行強制性計量標定。安全監控設備每月至少進行1次調試、校正。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等采用載體催化元件的甲烷檢測設備,每7天必須使用標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1次。每7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儀器所需的藥品、電池等要按期更換,充電電池要按儀器說明書按時充放電。一些不常用的通風儀器(表),如空盒氣壓計、各種壓差計等,在進行阻力測定、風機鑒定以前,必須進行全面校正。

      三、對全礦所有使用的自救器,通防專管人員每季度要進行稱重和氣密性校驗一次,凡不符合規定的一律不準使用。

      四、 礦山救護隊所使用的儀器儀表和設備的調試、校正和維護工作,按《規程》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9篇 電梯定期申報檢驗管理制度

      電梯定期申報檢驗制度

      目的和范圍

      1、目的

      為使電梯保證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狀態,防止由電梯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設備事故的發生。

      2、范圍

      (1)適合于按國家規定的要求向國家法定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請電梯定期檢驗,按照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電梯每年進行一次定期檢驗。

      (2)也適合于按單位內部設備管理制度的規定要求進行的定期檢查的報檢工作。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電梯定期檢驗工作。

      3、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在電梯定期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請定期檢驗。

      4、電梯由于不可抗拒力原因導致不能及時進行定期檢驗的,應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內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緩檢申請。

      5、電梯停用時,應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報停,報停后的電梯應切斷電源進行封存。電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啟用,或發生重大的設備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經受了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如火災、水淹、地震、雷擊、大風等)后也應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請檢驗。

      6、電梯經較長時間停用,但尚未超過一年時間的,有檢驗有效期內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可向單位設備管理部門申請內部安全檢驗,認為有必要的可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請定期檢驗。

      7、申請電梯檢驗應以書面的形式,一份報送執行檢驗的部門,另一份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保管,作為電梯管理檔案保存。

      管理單位(公章)

      第10篇 出廠檢驗管理制度

      1 概述

      出廠檢驗是產品出廠前對其質量狀況所進行的全面檢查,是全面考核產品質量是否符合規定要求的重要手段。本公司實施嚴格的出廠檢驗,嚴把產品質量關,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不得出廠。

      2 職責

      技術部負責產品出廠檢驗工作。

      3 每批成品加工完成后,生產車間或倉庫填寫申檢單,交技術部。

      4 技術部派人按產品標準和成品檢驗規程將抽樣,留樣一并抽齊。

      5 檢驗員按產品標準或成品檢驗規程對產品進行檢驗,做好檢驗記錄;與半成品檢驗重疊的項目,可結合半成品檢驗進行。

      6 技術部對各項檢驗記錄進行分析,確認規定的檢驗項目均已完成,且結果符合要求后,出具成品檢驗報告。

      7 檢驗合格,包裝、標識符合規定的產品,方可出廠。

      8 對檢驗不合格的產品,技術部會同生產部、車間確定需采取的措施(如報廢等),由車間組織實施。

      9 對經返工產品,技術部重新進行檢驗,并予以記錄。經重新檢驗合格產品,技術部簽發產品合格證,方可入庫、出廠。檢驗不合格嚴禁出廠。

      10 檢驗記錄、檢驗報告和產品合格證應齊全、清晰。檢驗記錄、檢驗報告由技術部保存。

      11 記錄

      《出廠檢驗報告》

      第11篇 輸血前檢驗管理制度

      一、輸血前的檢查核對,是對患者生命安全的一項保障措施,科室全體人員要認真負責,確保血液輸用前的最后關口。

      二、接到輸血申請后,必須對患者進行輸血前的各項檢查,包括血型鑒定和抗體篩檢,確保患者輸血安全。

      三、配血前,必須對供血者血型進行復檢,確保袋內血液血型準確無誤。

      四、血漿融化過程中,必須嚴格對號,嚴防血漿標簽貼錯,造成錯輸異型血漿。

      五、交叉配血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不得隨意改動操作過程,確保配血過程準確無誤。

      六、輸血前必須檢測血清學指標,包括乙肝各項指標、丙肝抗體、hiv抗體、梅毒等,確保在發生輸血感染疾病時查找原因。

      七、血液發出前,必須再次核對患者信息資料和血液信息資料,并與取血人員共同進行核對。

      八、血液發出前,再次對血液質量進行核對,確保質量合格后方可發出。

      九、出現異常情況的血液,不準輸血到臨床。

      十、對于特殊情況下的血液,如出現冷凝集等,要對取血人員交代清楚,或直接通知臨床注意輸血溫度、速度,確保臨床輸血安全。

      第12篇 壓力容器使用管理及定期檢驗制度

      一、加強壓力容器

      (管道)的使用、操作、維護、維修及檢驗等環節的管理工作,確保壓力容器

      (管道)安全運行。

      二、 只有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者方可允許使用和操作壓力容器

      (管道)。

      三、 操作人員要切實執行崗位責任制和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四、 定時、定點進行巡回檢查,重點檢查貯罐液位壓力,溫度及各關鍵閥門是否處于規定狀態,嚴禁超液位、超壓、超溫運行,發現異常及時處置并做好運行記錄。

      五、 運行中壓力容器

      (管道)不得超過規定壓力,當罐壓接近最高壓力時,應采取降溫措施,冬季采取保溫措施,防止壓力容器

      (管道)易存水部位凍堵。

      六、 壓力容器

      (管道)應按規定堅持排污,一般應在進液后1__ 小時排污一次,再次排污時間應根據液化石油氣含水及污物情況確定。

      七、 保持安全附件安全,靈敏可靠,定期檢驗。

      八、 經常對壓力容器

      (管道)及其附件進行外表面維護和保養,要定期對玻璃液位計排污,和對不經常開啟的門進行活動,禁止帶壓對受壓部件進行修理和堅固。

      九、 罐區運行人員要堅守崗位,做到有人在崗掌握和檢查罐區情況,應嚴格交接班制度。

      十、 罐區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要經常清理罐區內的雜草、雜物。

      十一、運行的貯罐、管道、設備等各零部件必須齊全,儀表靈敏、閥門開關靈活不漏氣。

      十二、 貯罐的安全閥、壓力表、液位計應定期檢修和校驗,確保靈敏可靠,運行貯罐和管道安全閥門應處于常開狀態,安全閥起跳壓力應不超過設計壓力。安全閥失靈的貯罐嚴禁使用。

      十三、 罐區防雷、防靜電裝置完好齊全,并定期檢查。貯罐進液時要控制流速不大于3m/秒,以防產生較大靜電。

      十四、 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值班人員均不得離崗,采取救災措施,并聽候統一指揮。

      十五、 認真做好記錄。

      十六、 發現異常情況,應采取有效措施處置,并及時上報。

      第13篇 阻燃膠帶管理、檢驗制度

      一、機電科根據生產情況,每季度編制膠帶使用計劃,報供應科。計劃應注明膠帶規格、型號、帶強、每卷長度等。

      二、供應科根據計劃進貨、催貨。如因使用周期變化及時通知供應部確保急需。

      三、供應部門購置的膠帶必須為阻燃帶,供應部門要認真負責、嚴格按mt147—1995、mt450—1995標準采購膠帶,不得購進無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無產品合格證的膠帶。對無兩證的膠帶,領用單位可以拒絕使用。

      四、膠帶到貨后,由供應科組織,機電科有關人員參加進行驗收。驗收時,應先檢查資料是否齊全(煤安標志證書、阻燃試驗報告、合格證書),資料不齊全,不得辦理入庫手續。然后按照計劃型號對膠帶進行外觀檢查是否符合要求。確認無問題后,方可辦理入庫手續。對其阻燃性,可抽樣檢驗試驗。

      五、膠帶的領用、發放、回收

      1、膠帶領用審批由機電科負責,各單位未經審批私領膠帶按每米10元處罰。

      2、安裝皮帶機延長或更換膠帶時,安裝單位、使用單位持領料單到機電科設備組簽字記帳后到設備組領取,領料單上應標示清楚膠帶機使用地點、安裝、延長、更換等字樣到機電科設備庫領取膠帶。

      3、對回收或更換下來的膠帶要在5天以內交設備庫,拖欠一天不交按每天每米1元收取計劃外租賃費。

      4、入庫的膠帶要按要求捆好,放到指定地點,否則,每卷罰款100元。

      5、對入庫的膠帶要分類存放,妥善保護,不得亂堆亂放。

      6、正常使用的膠帶,不經機電科同意割成短節,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7、工作面回收或更換的膠帶,每割一個頭罰款500元,(以皮帶兩端是否有皮帶扣為準),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六、對于撕裂膠帶按以下幾種情況進行處罰:

      1、經濟損失1萬元以下者,對責任單位按規定收取租賃費,對有關責任人罰款200元。

      2、經濟損失1~3萬元者,對責任單位按規定收取租賃費,對分管隊長罰款200元,對責任人罰款500元。

      3、經濟損失3~10萬元者,對責任者單位按規定收取租賃費,對分管隊長罰款300元,對責任人罰款800元。

      4、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對責任單位按規定收取租賃費,對分管隊長罰款500元,對責任人罰款1000元。

      七、膠帶現場管理

      1、膠帶管理人員對分管范圍的皮帶機運行狀況認真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督促整改。

      2、現場檢查發現皮帶跑偏(以上皮帶邊緣超過上托輥邊緣為準,下皮帶以磨支架為準)每跑偏一處罰200元,膠帶在滾筒處跑偏一處罰款200元,用圓木或鋼管等物體塞在皮帶架子或機尾處防跑偏,按公司三違進行論處。

      3、膠帶在工作現場亂扔亂放,按每米2元處罰。

      4、現場隨意截割皮帶做擋煤皮子或作它用,按截一個頭罰款500元,每米按膠帶原值處罰。

      八、對井下升井入庫的舊膠帶,機電科要根據情況進行分類存放,對能繼續使用的單獨分類存放,對有修復價值的組織進行修復,無法修復使用按規定程序向有關部門報告處理。

      第14篇 壓力容器管道使用管理及定期檢驗制度

      一、加強壓力容器(管道)的使用、操作、維護、維修及檢驗等環節的管理工作,確保壓力容器(管道)安全運行。

      二、只有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者方可允許使用和操作壓力容器(管道)。

      三、操作人員要切實執行崗位責任制和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四、定時、定點進行巡回檢查,重點檢查貯罐液位壓力,溫度及各關鍵閥門是否處于規定狀態,嚴禁超液位、超壓、超溫運行,發現異常及時處置并做好運行記錄。

      五、運行中壓力容器(管道)不得超過規定壓力,當罐壓接近最高壓力時,應采取降溫措施,冬季采取保溫措施,防止壓力容器(管道)易存水部位凍堵。

      六、壓力容器(管道)應按規定堅持排污,一般應在進液后1小時排污一次,再次排污時間應根據液化石油氣含水及污物情況確定。

      七、保持安全附件安全,靈敏可靠,定期檢驗。

      八、經常對壓力容器(管道)及其附件進行外表面維護和保養,要定期對玻璃液位計排污,和對不經常開啟的門進行活動,禁止帶壓對受壓部件進行修理和堅固。

      九、罐區運行人員要堅守崗位,做到有人在崗掌握和檢查罐區情況,應嚴格交接班制度。

      十、罐區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要經常清理罐區內的雜草、雜物。

      十一、運行的貯罐、管道、設備等各零部件必須齊全,儀表靈敏、閥門開關靈活不漏氣。

      十二、貯罐的安全閥、壓力表、液位計應定期檢修和校驗,確保靈敏可靠,運行貯罐和管道安全閥門應處于常開狀態,安全閥起跳壓力應不超過設計壓力。安全閥失靈的貯罐嚴禁使用。

      十三、罐區防雷、防靜電裝置完好齊全,并定期檢查。貯罐進液時要控制流速不大于3m/秒,以防產生較大靜電。

      十四、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值班人員均不得離崗,采取救災措施,并聽候統一指揮。

      十五、認真做好記錄。

      十六、發現異常情況,應采取有效措施處置,并及時上報。

      第15篇 電梯定期檢驗管理制度規定

      1.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為使電梯保護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狀態,防止由電梯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設備事故的發生。

      1.2范圍

      1.2.1適合于電梯使用單位按國家規定的要求向國家規定的電梯安全主管部門申請電梯安全定期檢驗。

      1.2.2也適合于按單位內部設備管理制度的規定要求進行的定期檢查的報檢工作。

      2.職責

      使用單位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向有關部門報告電梯定期檢驗工作。

      3.定期報檢流程

      3.1電梯安全管理人員依據電梯檔案查詢電梯安全運行許可證的使用日期,建立年度定期檢驗明細表,在安全運行合格證到期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年檢;

      3.2電梯使用單位在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檢驗之前組織有關人員及維保單位對電梯進行年度保養;

      3.3維保單位在對電梯進行年度保養后,對電梯進行安全性能檢查,填寫《年度自檢報告》,使電梯的安全性能滿足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對有關電梯檢驗規程的檢驗要求;

      3.4新安裝使用電梯每一年經驗收合格后,第二年應到轄區管理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報檢,并將具體檢驗時間登記在年檢電梯的明細表中;

      3.5電梯安全管理人員依據電梯轎廂內'安全運行許可證'的有效日期,提前一個月向主管領導報告檢驗周期,避免漏報少報;

      3.6電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啟用,或發生重大的設備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經受了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如火災、水淹、地震、雷擊、大風等)電梯經較長時間停用,但尚未超過一年時間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可向單位設備管理部門申請內部安全檢驗,認為有必要的可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安全檢驗。

      3.7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每月檢查有關人員對電梯的報檢及檢驗狀況,及時處理存在的問題,做到本單位管理的電梯100%報檢,對于合同中要求維保單位檢驗和報檢的,應及時跟蹤3.8所有電梯報檢工作均由電梯使用單位安全管理人員負責進行安排,協調確保年度安全檢驗工作的順利進行。

      3.9申請電梯安全技術檢驗應以書面的形式,一份報送執行檢驗的部門,另一份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保管,作電梯管理檔案保存。

      第16篇 檢驗科管理制度

      檢驗科工作制度

      1.檢驗單由醫師逐項填寫,要求字跡清楚,目的明確。急診檢驗單上注明“急”字。

      2.收標本時嚴格執行查對制度。標本不符合要求,應重新采集。對不能立即檢驗的標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檢驗,一般應于當天下班前發出報告。急診檢驗標本隨時做完隨時發出報告。

      3.要認真核對檢驗結果,填寫檢驗報告單,作好登記,簽名后發出報告。檢驗結果與臨床不符合或可疑時,主動與臨床科聯系,重新檢查。發現檢驗目的以外的陽性結果應主動報告。院外檢驗報告,應由主任審簽。

      4.特殊標本發出報告后保留二十四小時,一般標本和用具應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應高壓滅菌后方可洗滌,對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標本應于指定地點焚燒,防止交叉感染。

      5.保證檢驗質量,定期檢查試劑和校對儀器的靈敏度。定期抽查檢驗質量。

      6.建立實驗室內質量控制制度,積極參加室間質量控制,以保證檢驗質量。

      7.積極配合醫療、科研,開展新的檢驗項目和技術革新。

      8.菌種、毒種、劇毒試劑、易燃、易爆、強酸、強堿及貴重儀器應指定專人嚴加保管,定期檢查。

      第17篇 五金制品原輔料半成品成品檢驗檢疫管理制度

      五金制品公司原輔料、半成品、成品檢驗檢疫管理制度

      1、目的

      對公司采購的原輔料、過程產品、成品產品的特性進行監視和測量,以驗證產品要求已得滿足,確保未經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產品不投入生產、不轉入下道工序、不交付。

      2.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購原輔料、過程產品和最終產品檢驗檢疫過程。

      3.職責

      3.1品管部是產品實施檢驗疫的歸口管理部門;組織對原輔料、半成品、成品的檢驗檢疫,負責檢疫人員必須具務廠檢員資格。

      3.2其他部門實施產品的檢驗和檢疫。

      4.控制程序

      4.1品管人員應經過相關能力的培訓并考核才合格,這種培訓可包括外部培訓和內在培訓,檢疫實施人員應獲得檢驗檢疫局廠檢員資格。

      4.2品管員應按相關的檢驗規程和制度要求,對產品進行檢驗和檢疫,并對產品作出檢驗和檢疫的狀態標識。

      4.3采購物資的監視和測量

      4.3.1根據檢驗文件規定對對供方質量的控制程度,確定合適的測量方法,按規定實施或檢疫,并做好有關記錄;所有用于產品的采購物資進入公司內,未經檢驗和試驗或驗證合格不得入庫或投入使用。

      4.3.2原材料、板材、油漆的檢驗和檢疫

      驗收標準:

      品質要求:長度、尺寸符合規定要求,不能折磨;無蟲孔、蟲子,木紋無櫛子、裂縫,無霉斑,橫切紋路符合質規定要求。

      檢疫要求:無霉斑,殘皮、蟲子等。

      取樣、檢疫等要求按《按寧波地區出境竹木草制品廠檢員工作程序》執行。檢驗結果形成“原料進貨檢驗記錄”。

      4.3.3木制品配件和化工原料的驗收

      驗收標準:

      尺寸、色澤、規格、數量與規定的相一致,木制品配件無蟲孔等現象。能提供資質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其中,木制品中砷和五氯苯酚不得檢出,人造板甲醛釋放量≤1.5mg/l油漆涂層總鉛應≤600mg/l紡織材料中,不得檢了含有偶氮,檢驗結果形成“輔料進貨檢驗記錄”。

      4.3.4驗收標準:包裝完好,標識清晰,并提供資質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證,其中,木材粘合劑符合gb/t14732-2006和gb18580-2001和gb18583-2001標準規定的要求,檢驗結果形成“輔料進貨檢驗記錄”。企業對油漆、粘合劑要進行檢測驗證。

      4.3.5檢驗合格,出倉庫保管員根據送貨單及提供的質保或產品合格證,對其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標識等進行核查,核查無誤后,辦理入庫手續。

      4.4過程產品的監視和測量

      4.4.1未經檢驗合格的產品不得轉序或入庫存,過程產品的監視和測量分首檢、運檢和抽檢。

      4.4.2首檢

      在生產過程中下列情況應由專門品管員負責按規定要求實施首檢,檢驗合格可以繼續生產,對檢驗后發現質量未達到規定要求的,應立即停止生產。對已產生的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予以處置:

      a、對連續加工的首批產品進行取樣檢驗;

      b、當生產的工藝條件發生變化時的首批產品;

      c、當配方或原輔材料發生變化的首批產品。

      4.3.3巡檢

      對生產過程中在制品由專門品管員負責按規定要求對在制品進行巡回抽樣檢驗、檢驗合格中以繼續生產,在巡檢中發現質量未達到規定要求的,應立即要求操作工予以糾正:問題嚴重的、特別是影響檢疫質量安全衛生時,應立即停止生產。會同車間查清并消除原因、采取相應措施,以保證產品質量符合要求。對已產生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予以處置。

      4.4成品的檢驗疫

      4.4.1產品完工后由品管員實施檢驗檢疫,產品的最弱檢驗應在進貨檢驗和過程檢驗全部完成后,且結果滿足規定要求后方可進行。檢驗人員在確認規定的檢驗和檢疫均完成,結果滿足規定的驗收要求,可成品檢驗報告單上簽字確認方可入庫和放行。檢驗不合格的按的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執行。

      4.4.2委托有毒有害物質檢測

      必要時,委托檢驗疫局進行有害物質的檢測,檢疫均完成,結果滿足規定的驗收要求,可成品檢驗報告單上簽字確認入庫放行。檢驗不合格的按《不合格品控制和召回制度》執行。

      4.4.3出運前檢疫和出具廠檢記錄單

      在集裝箱運前,應對集裝箱進行衛生檢查,檢查項目包括:箱體密封性檢查、蟲害情況檢查、違禁檢查。

      檢驗方法和操作要求按《寧波地區出境竹木草制品廠檢員工作程序》執行,檢查結果形成《集裝箱裝運前檢驗檢疫記錄》

      根據該批次出品產品從原輔料驗收情況:貯存、加工、包裝直至成品各階段衛生防疫情況;半成品、成品檢驗檢疫情況等。如實填寫《出境竹木草制品廠檢記錄單》,并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報送檢驗疫局。

      5.相關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和召回制度

      6.記錄

      原料進貨檢驗記錄

      輔料進貨檢驗記錄

      輔料進貨檢驗記錄

      衛生、防疫、規范作業檢查記錄

      成品檢驗記錄

      出境竹木制品廠檢記錄單

      寧波古德漢木家具有限公司

      第18篇 電纜管理、檢驗制度

      為保證各類高、低壓電纜的合理選型、購置、使用及安全和正常運行,并及時維護保養、檢修、做到責任到人,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機電科是電纜管理的業務主管部門,負責全礦電纜的管理工作。

      1、機電科設專業電纜管理組,配置電纜管理員,負責全礦電纜的計劃提報、發放、使用、保管、修復、技術測試、回收等工作,并對各隊組的電纜管理進行業務指導。

      2、使用電纜的部門設置一名兼職的電纜管理員,負責本單位電纜的管理、移交、驗收和隊組牌板管理工作。

      3、電纜管理組應建立電纜檔案管理臺賬,隨電纜附帶的合格證和試驗報告必須妥善保管,以備檢查。

      二、供應科負責電纜的采購工作,嚴格按照機電科提供的技術參數選購電纜,新電纜必須有相關證件。新電纜和檢修好的電纜在使用前,原則上應按要求進行檢測試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嚴禁使用測試不合格的新、舊電纜。不合格的新電纜,電纜管理組應及時與供應科聯系退貨事宜。

      三、電纜管理員和庫房保管員必須認真做到新電纜登記、入賬,嚴格履行入庫驗收手續。新電纜入庫后,要按電纜規格型號分類入賬。安裝工程用電纜應與生產用電纜分開存放,避免誤發,造成浪費。庫存電纜應按規格型號分類擺放,盤裝電纜的端面要與地面垂直放置,短截電纜應單根盤卷捆扎,不同規格型號、長度分類存放。庫存電纜嚴禁日曬、雨淋,嚴格防火、防盜。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0—300元。

      四、電纜的選型必須遵照《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規定,否則對相關責任人處罰100—300元。

      五、電纜的計劃提報:

      1、電纜4平方以上的實行制度管理,各使用部門向機電科提報計劃,由機電部負責匯總審查,統一提報計劃。

      2、電纜4平方(含)以下的實行定額管理,各使用部門自主編制計劃,并報機電科審核。

      3、電纜購置計劃經相關審批后由供應科組織進貨,其它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新增電纜,供應單位有權不予供應,否則,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300元/次。

      六、電纜原則上不得外借,特殊情況下由機電礦長、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辦理。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0—300元/次,并掛罰部門負責人100元/次。

      七、各部門領用電纜時必須提前二天向電纜管理組提出申請,將需要電纜規格型號、長度、安裝地點、所供負荷說明清楚,電纜管理組根據申請,嚴格審批。未經電纜管理審批私自領取電纜下井的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八、電纜拆除時,必須留有線頭,不得截成齊頭,以確保電纜長度,防治浪費;嚴禁從開關、小型電器喇叭口處直接截斷,一經發現對責任人按一般“三違”處理,并追究機電班長、機電隊長各罰款500-1000元。

      九、裝車上井的電纜上必須明確標明使用部門、日期,否則對機電班長、機電隊長各罰款100元。

      十、凡井下拆除不用的電纜應自拆火之日兩日內轉運上井,每延遲一天對機電班長、隊長各罰款50元。

      十一、回收入庫的電纜,須經電纜管理人員的檢驗,記明電纜損傷情況以便維修和報廢,按電纜保管員指定的地點盤卷或堆放。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0—300元/次。

      十二、電纜修補應用與原絕緣材料性能相同的熱補膠,熱補膠不合格嚴禁使用,要嚴格按橡套電纜修補細則進行修理。

      十三、修補后的電纜要進行浸水耐壓試驗,試驗應在浸水一小時后進行,試驗電壓應為交流2kv,5分鐘,不擊穿為合格,絕緣電阻應在10兆歐以上,且試驗前后不得明顯變化,否則不得發放使用。

      十四、修補后的電纜應填寫合格證,并簽字,合格電纜要妥善保管,堆放整齊,標牌清楚,防止日曬、雨淋,并要建賬、建卡。待修電纜和報廢電纜要分開地點存放,并要有標志以示區別。

      十五、橡套電纜的井下應急冷補,要嚴格操作工藝,確保冷補質量,冷補后的電纜更換升井后,進行硫化熱補。

      十六、電纜要懸掛整齊,各種電纜均應分開懸掛,懸掛地點距離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

      十七、電纜嚴禁拖地、埋、壓或泡在水里,對橡套電纜應懸掛在巷道一幫,通風良好的地點。

      十八、使用中的電纜,應由當班維護電工每班至少巡回檢查一次,移動電纜檢查不得少于2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十九、井下巷道內的電纜,沿線每隔100米,拐彎或分支點以及連接電纜的接線盒兩端、穿墻電纜的墻的兩邊都應設置電纜標志牌,標志牌應標明編號、電纜規格型號、用途、供電方向等信息。每個隊組要劃分責任區域,分工落實到人,發現每缺一個標志牌或填寫與實際不符的情況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二十、電纜連接要嚴格按照操作工藝執行,高壓電纜必須采用標準接線盒,并由包機人員每班檢查,發現異常,立即處理,嚴禁帶病運行。

      二十一、電纜管理員要經常深入現場調查監督,發現問題后立即向使用單位提出建議,進行整改。保證電纜使用達到合理,運轉良好,數量清楚。

      二十二、本規定未盡事宜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執行。

      第19篇 檢驗及計量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描述了為確保監視、測量設備的量值準確可靠、滿足測量能力而應滿足的要求,及應法律法規要求須定期檢驗的設備的檢驗要求。

      2.適用范圍

      嘉興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的計量控制管理及檢驗管理。

      3.參考編制

      《計量法》全國人大常委會1986.7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2009.5

      《設備設施管理程序》嘉興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

      4.職責

      4.1管線所

      1)負責對集團公司范圍內計量管理的監督及設備檢驗的管理;

      2)負責制定公司檢驗、檢定、計量控制計劃,并實施跟蹤。

      3)lng站的設備及附件檢驗到期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檢驗申請。

      4.2安全質監部

      4)對特種設備及其附件的檢驗情況進行監督;

      5)對壓力容器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年檢,編制年度檢查報告。

      5.詳細描述

      5.1控制要求

      5.1.1基本規定

      1)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入庫前由相關人員負責送國家法定部門進行校準。并將校準合格的設備登記入庫,建立公司的計量、檢測設備臺帳;

      2)設備、器材經校準合格,由管線所負責整理該設備的全部資料,建立該設備的檔案。同時將復印件交使用單位保存;

      3)新購置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也應校準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管線所負責制定檢驗、檢定、計量控制計劃,計劃應包括,監視、測量設備的檢驗檢定,及計量控制的監督檢查。

      5.1.2防護

      1)精密測量設備應由專人保管和維護,在使用后不得隨意亂放;

      2)長期不用的電子設備每月至少應通電預熱和檢查一次,以確保其不受潮;

      3)對保管和存放環境條件有嚴格要求的測量設備按設備使用說明書或相關作業指導書要求的規定執行,以保持環境的持續有效;

      4)在使用、維護和保養過程中,對準確度不符合要求或有故障的測量設備,由由管線所負責修理后,重新檢定該設備,并視檢定報告具體情況對該設備限用或降級使用或報廢,并貼上明顯標識。

      5.1.3發放

      發放前計量設備管理人員應將該設備進行確認、登記上帳、編號后方可發放使用。

      5.1.4使用管理

      1)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必須有校準狀態標識,合格用綠色準用標簽,不合格用紅色禁用標簽;降級使用或限用等用黃色限用標簽;

      2)使用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必須在校準有效期內,處于合格狀態;

      3)設備的使用單位及使用人員應保證該設備檢驗、測量和試驗要求的環境條件;

      4)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在使用中出現超過校準周期,校準標識脫落或損壞,功能不正常或損壞等情況時,使用單位要立即停止使用,貼上“禁用”標簽,記錄并報告主管領導和管線所,采取如下措施:

      ø由管線所判斷該設備的性能狀態是否合格,如果合格,則貼上合格標簽,繼續使用;

      ø如果該設備通過檢定被判斷為不合格,應從新對其進行標定、檢定,并保存評定記錄;

      ø對不合格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中能修復的,交管線所送修,經校準合格,貼上合格標簽后方可使用,不能修復的予以報廢。

      5)標識的維護管理工作由計量管理人員進行監督。

      5.2校準、檢定

      管線所對監視、測量設備進行檢送,并做好記錄。

      5.3監視、測量設備的封存、停用、報廢

      封存和停用工作由管線所制定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封存和停用批準單,經公司分管經理或其指定人員批準,貼上“封存”、“停用”標簽;報廢的由總經理批準,貼上“報廢”標簽。可參考《設備設施管理程序》。

      5.4監督檢查

      管線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對公司檢驗、監視、測量設備管理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提出糾正措施要求和預防措施要求。

      6.附錄

      附錄1:測量、檢驗器材清單

      附錄2:壓力容器年度檢驗報告

      附錄1:強制校驗、檢驗器材清單

      強制校驗、檢驗器材清單

      序號器材名稱檢測單位檢驗周期
      1壓力表計量所半年
      2流量計計量所二年
      3電子衡計量所半年
      4安全閥特檢院一年
      5可燃氣體報警器(固定式和手持式)計量所一年
      6儲罐(外部檢驗)安全質監部一年
      7儲罐(內外部檢驗)特檢院三年
      8超聲波測厚儀計量所一年
      9真空計計量所一年
      10加臭劑檢測儀計量所一年
      11測爆儀計量所一年
      12游標卡尺計量所一年
      附錄2:壓力容器年度檢驗報告

      壓力容器年度檢查結論報告

      設備地點
      管理人員
      操作人員
      容器名稱
      設備代碼容器品種
      單位內編號安全狀況等級
      容器內徑mm容器高(長)mm公稱壁厚mm
      工作壓力mpa工作溫度工作介質
      主要檢查依據:《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
      檢查發現的缺陷位置、程度、性質及處理意見(必要時附圖或附頁):
      檢查結論□允許運行

      □監督運行

      □暫停運行

      □停止運行

      允許/監督運行參數壓力:mpa

      溫度:℃

      介質:

      其他:

      監督運行需解決的問題及完成期限(暫停/停止運行說明):
      下次年度檢查日期年月日
      檢查人員簽字:

      檢查日期:年月日

      第20篇 新產品檢驗驗收管理制度

      新產品檢驗驗收制度(三)

      為保證產品的質量提高工作人員的質量意識,特制定以下檢驗驗收制度:

      一、對于裝配整套程序必須做到:

      1.所有產品的裝配必須嚴格按照圖紙要求嚴格裝配,防止零件錯裝和漏裝現象發生。

      2.所有需要修整清洗的零件必須修整清洗干凈,并用風吹干。

      3.所有水泵需用氣動壓力機壓入的部件必須用壓力機壓入,杜絕鐵錘野蠻沖擊造成零件的損壞。

      4.成品水壓試驗及運轉試驗:必須按照要求進行,水壓試驗壓力不得低于0.4mpa,運轉試驗壓力按額定工作壓力的1.2倍進行。試驗員必須做好自己的標記(標記打在規定位置上)。

      5.噴漆:要擦干凈外體油污噴漆要均勻,不得有漏噴和形成線流現象。

      6.對于軸承、齒輪裸漏在外的泵要加防護措施以防雜物進入,裝配過程中軸承外露的水泵必須在本工序加蓋防護罩。

      二、工作人員必須執行事項:

      1.所有水泵重要工序機封齒輪油封安裝必須經過檢查員檢驗批準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特別鋁軸架與泵體接合面的4-m10螺母必須用扳手校緊。

      2.裝配工作人員必須對自己裝配好的產品做好工序記錄,每道工序都要有負責人,工序記錄卡片經檢查人員簽字方可證明該批水泵合格可開入庫單,否則該批水泵視為無效產品,檢查員不予工票簽字統計不予計算工資。

      3.所有水壓試驗及運轉試驗人員必須做好自己試驗記錄,打印本人規定的標記試壓時間必須滿足規定要求。(標記打在不影響外觀質量的加工處,字跡清晰)

      4.產品入庫必須有入庫單憑證方可入庫,倉庫管理員只有收到入庫單才能準許入庫。(為了更好的做產品總數的合算)

      5.由于轉換皮帶輪或標牌的產品,操作者需到質量部備案,辦理新的編號。

      以上兩大條必須遵守,違反制度和拒不執行的檢查人員直接上報廠部并給予處罰。

      三、責任:

      1.凡因質量問題返回廠內的產品,一律由銷售部書面反饋給質量部和生產供應部由質量部進行檢查,質量部將檢查結果報企營辦和銷售部;銷售部與用戶進行溝通,溝通結果報企營辦和質量部。

      2.凡出廠的產品在柴油機廠試車過程中,出現的質量事故查明原因因安裝和試驗疏忽造成的索賠損失,由操作者負責,懲罰不低于200元/臺,車間主任不低于100元/臺。

      3.因漏檢、錯檢、資料不全所造成的質量損失由檢查負責,懲罰不低于100元/臺,部門負責人不低于200元/臺。

      4.因不報檢,或拒絕檢驗所造成的質量事故,有操作者負全部責任。

      望車間工作人員與檢查人員積極配合工作,控制好產品質量,提高工作效益。

      編制:審核:批準:

      檢驗管理制度(20篇范文)

      一、原輔材料及包裝材料檢驗制度⒈ 原輔材料及包裝材料進廠時,由倉庫管理員收貨后通知質檢員進行檢驗;⒉ 質檢員應根據包裝材料的有關技術文件或標準對每批材料進行檢驗,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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