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庫某工程項目部質量管理制度
水庫工程項目部質量管理制度
(1)項目經理:
代表企業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執行企業的質量方針,制定措施,實現工程質量目標;負責項目質量管理的重要工作;建立和完善項目的質量組織機構,明確人員職責,建立適當的激勵機制,充分發揮參與項目建設所有職工的積極性;組織有關部門對材料供方進行監督和評審;主持項目質量工作會議,審定或簽發對外的重要文件;組織編制職工培訓計劃;組織'項目質量計劃'的實施及修改工作;其它應由項目經理擔負的職責。
(2)項目副經理:
負責項目質量體系的管理和運行;負責質量管理的日常工作;統籌項目質量保證計劃及有關工作安排,開展質量教育,保證各項質量措施和制度的正常落實和運行;負責質量事故的處理和質量事故技術處理及防范方案的組織編制及實施:其它應由項目副經理擔負的職責:
(3)項目總工程師:
組織和審查圖紙資料及施工組織設計,對項目的工程質量和質量管理負全面技術責任;領導項目質量管理中的技術業務工作,負責組織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的開發和利用工作;負責技術文件和有關質量文件的批準,發布和更改的審批、協調工作;負責不合格工程的評定、處置的裁決;負責項目的qc小組活動。
(4)工程科:
負責項目施工中的各項技術管理工作。
負責編制項目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作業指導書,負責施工圖紙、定型圖、規范、驗標等技術文件的發放和管理;根據工程技術質量要求,確定特殊工程的質量控制方法和手段;負責提出自制或購件的質量要求和主要材料計劃文件的批準;針對工程質量問題的潛在原因,組織制定預防措施。
(5)安質人員:
負責工程半成品和最終產品的檢驗、施工過程質量監察工作;負責施工過程檢查、施工紀律檢查和工程質量評定工作;根據不合格產品的原因,參與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的制定并負責跟蹤檢查。
(6)試驗室:
與物資科配合,負責對外來料進行理化試驗分析,出具報告;現場使用的原材料進行品質檢驗,對砂漿、混凝土配合比和試件強度進行試驗,以及土工試驗等,并出具報告;負責計量管理工作,認真貫徹計量法規法則;負責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的開發應用工作;負責試驗設備和計量器具的管理。附:《材料質量檢驗總程序圖》
(7)物資設備科:
負責項目內物資采購、管理,確保所采購的產品符合規定要求;對所采購的物資按規定要求進行取樣送檢試驗。組織并參與對分供方的評定和選擇工作,建立和保存合格分供方檔案;制定物資采購、保管、標識、發放制度并定期檢查物資保管環境,標識情況及發放制度的執行情況;定期檢查物資系統原始記錄,做到有可追溯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