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建筑施工磨石子機操作規程
建筑施工磨石子機操作規程
1 .工作時,操作人員必須穿戴必要的絕緣性能良好的防護用品。
2 .磨石子機上的電纜線不得少于巧m ,必須用絕緣較好的橡皮軟線;使用前應將電源線吊空,禁止放在地上亂拖,以免損壞電線,引起觸電事故。
3 .搬運時要注意安全,防止碰傷人員或損壞機械。
4 .啟動電機必須扶穩磨石子機把柄,防止因慣性而未扶穩機器,發生事故。
5 .工作中如發現零件脫落或不正常音響時,應停機進行檢修。
6 .工作結束后,應放置干燥地點,以防灰塵和水分浸入。
第2篇 焊接安全建筑施工電焊作業安全防護規程
在建筑施工中,電焊焊接作業應用廣泛。進行電焊作業的工人與有害氣體,金屬蒸汽和粉塵、弧光輻射、高頻電磁場、噪聲和射線等接觸,對自身和他人的健康和安全有極大的危害,如果在設備或操作上存在問題,就可能引起灼傷、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等事故。不僅危害電焊作業人員和其他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而且還會使生產單位和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一、電弧焊的特點
1、電弧的特點電焊是利用電能轉換為熱能對金屬進行加熱焊接的方法,電弧焊是熔化焊的一種,它是利用電弧熱,將沿焊縫間隙運動的焊條前端和工件局部熔化,形成的焊縫連接。
電弧是在焊條與工件兩極之間氣體介質中的連續放電現象,也是氣體導電的形式之一。氣體導電現象是在外界高壓電場的作用下,使氣體“電離”而形成的。電弧放電時,電流可達幾百安培以上,但電壓并不高只有幾十伏。電弧產生大量熱能,溫度可高達8000℃,與此同時,發出強烈的可見充及紫外線、紅外線等輻射線。
2、電焊機的特點電焊機是電弧的電源,必須滿足引弧的要求及電弧穩定的燃燒以及能方便地調節電流大小等特點。
電源的輸出電壓與電流的關系稱為“外特性”。電焊機外特性曲線為陡降型,即電流為零時,空載電壓為60-80v,只要電弧引燃有電流存在,則電壓就會迅速下降,只要改變電焊機處特性曲線的分布,就能達到調節焊接電流的目的,以滿足焊接不同厚度和不同材質的工件要求。
二、電弧焊的危害因素
1、觸電操作者接觸電的機會多,如更換焊條、手持焊鉗、調節電流、接觸工件(尤其在管道、容器內作業)與焊接電纜等,若電氣發生故障或違犯操作規程者有可能造成觸電事故。
2、塵毒焊條及焊件在電弧高溫下,將會發生蒸發、凝結和氣化,隨之產生大量煙塵及臭氧、氮氫化物等有害煙塵和有毒氣體,若作業環境通風條件差,長期工作易使人中毒。
3、輻射電弧光中的紫外線、紅外線等輻射,若不注意防護會引起眼睛和皮膚傷害。
4、火災電弧焊過程中,因焊弧的高溫以及焊機和線路發生路障,線路老、超負荷工作,電纜接頭過熱引起電火花和高溫以及溶渣飛濺等都構成危險火源,當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時,將會引起火災和爆炸事故。
三、建筑施工電焊機安裝要求
1、電焊機運到現場或在使用之前,應由主管部門驗收合格,露天放置應穩固并有防雨措施,每臺電焊機有專用的開關箱和一機一閘控制,并由專業電工負責安裝。
2、應采用自動開關控制,不能使用手動開關(如膠蓋閘刀開關)。
由于電焊機一般容量比較大,而手動開關的滅弧能力差,接通和斷開電源速度慢,容易發生弧光和相間短路故障,所以規范規定,動力線路大于5.5kw時,應使用自動開關控制。
3、電焊機的一次側及二次側都應裝設防觸電保護裝置。
4、一次側的電源線長度不應超過5m.因為一次線相對二次線來講,電壓高、危險性大,所以應當控制其長度盡量短,不拖地,并加防護套管,防止鋼筋等金屬掛、砸、壓等發生事故。若必須加長時,應架設高度在2.5m以上,并固定牢靠。同時要求線路與電焊機接線柱連接牢固,其上部應有防護罩,防止意外損傷及觸電。
5、按照現場安全用電的要求電焊機的外殼應做保護接地或接零。
6、為了防止高壓(一次測)竄入低壓(二次側)造成危害,交流焊機二次側應當接地或接零。
四、建筑施工電焊機安全操作
為了消除電焊機的不安全因素和避免觸電事故的發生,焊工應按下列幾點要求操作電焊機。
1、作業人員電焊作業屬于特種作業,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并接規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
2、電焊鉗使用合格電焊鉗。能牢固地夾緊焊條,與電纜線連接可靠,這是保持焊鉗不異常發熱的關鍵。焊鉗要有良好的絕緣性能,禁止使用自制簡易焊鉗。
3、焊接電纜
①焊接電纜在使用多股細銅線無接頭電纜,與電焊機接線柱采用接線鼻連接壓實,防止隨意纏繞造成的松動接觸不良、過熱、火花現象。接線栓上應設置防護罩。
②焊接電纜長度一般不超過20—30m,過長的會加大導線壓降。
③焊接電纜橫過通道時,必須采取加護套,穿管等保護措施。
④嚴禁使用腳手架、金屬欄桿、軌道及其他金屬物搭接代替導線使用,防止因接觸不良引起火災和造成觸電事故。
4、焊接不允許超載
電焊機使用過程中不允許超載,否則將會因過熱而燒毀電焊機或造成火災。以及超載造成絕緣損壞,還可能引起漏電而發生觸電事故。
5、焊接前,應先檢查焊機設備和工具是否安全,如焊機接地及各接線點接觸是否良好,焊接電纜絕緣外套有無破損等。
6、在設備上進行焊接前,應先把設備的接地或接零線拆掉,焊接完后再恢復。
7、進行電焊作業前,應檢查作業環境,清除危險因素和設置監護人員;當與其他人員和有關設施過近時,應采用屏護和安全間隔等保證作業安全;當高處焊接作業時,必須掛好安全帶。
8、更換焊條時,焊工應戴絕緣手套。
9、在金屬容器內金屬結構上及其他狹小工作場所焊接時,觸電的危險性最大,必須采取專門的防護措施。如采用橡皮墊、載皮手套、穿絕緣鞋等,以保障焊工身體與焊件間絕緣。禁止使用簡易無絕緣外殼的電焊鉗。
10、改變焊機接頭,更換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時,轉移工作地點、焊機檢修暫停工作或下班等時,必須切斷電源后方可進行操作。
11、焊機應設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2、交流弧焊機一次側電源線必須絕緣良好,不得隨地拖拉,長度應不大于5米,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
13、焊機二次接線宜采用yhs型橡坡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于30米。
14、根據施工需要,電焊機宜按區域或標高層集中的設置,并應編號。
15、布置在室外的電焊機應設置在干燥場所,并應設棚遮蔽。
16、電焊機的外殼應可靠接地,不得多臺串聯接地。
17、電焊機各線卷對電焊機外殼的熱態絕緣電陰值不得小于0.4mω。
18、電焊機的裸露導電部分和轉動部分應裝安全保護罩,直流電焊機的調節器被拆下后,機殼上露出的孔洞應加設保護罩。
19、電焊機的電源開關應單獨設置,直流電焊機的電源應采用啟動器控制。
第3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程機械施工機床工
第一節 一 般 要 求
第1條 工作環境應干燥整治,廢油、廢棉紗不準隨地亂丟。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須堆放整齊,嚴禁堵塞通道。
第2條 操作機床時要站在木踏板上,不準腳踩或靠機床。拆裝工件要切斷機床電源。
第3條 所用工夾量具必須完好適用,放在專門地方,不準放在機床導軌及工作臺上。禁止在運轉的機床上面遞送工夾具及其他物件。
第4條 機床運轉中,不準用手清除鐵屑。不準用手檢查運動中的工具和工件。
第5條 機床運轉中如遇停電,應切斷電源,退出刀架。
第二節 車 床
第6條 裝卸卡盤,應在主軸孔內穿進鐵棍或堅實木棍作保護。
第7條 加工偏心工件,應加配重鐵平?,并低速切削。
第8條 細長工件應裝中心架,工件長度超過床頭箱外0.3米時,必須搭設支架。
第9條 高速切削大型工件時,不準緊急制動和突然變換旋轉方向。如需換向,要先停車。
第10條 打磨或拋光工件時,刀架要退到安全位置,防上衣袖觸及工件或胳膊碰到卡盤。
第11條 在立車上裝卸工件時,應先將刀架放在安全位置,人不能站在轉盤上。車削薄壁工件時,應注意卡緊,并嚴格控制切削量和切削速度,隨時緊固刀架螺絲,車刀不宜伸出過長。
第12條 車床運轉中,不準找正和卡緊工件。
第三節 鉆 床
第13條 鉆頭和工件必須卡緊固定,不準用手拿工件鉆孔。鉆薄工件時,工件下面應墊好平整木板。
第14條 鉆孔排屑困難時,進鉆和退鉆應反復交替進行。
第15條 操作人員的頭部不得靠近旋轉部分,禁止戴手套和用管子套在手柄上加力鉆孔。
第16條 搖臂旋轉范圍內,不準堆放物件及站立閑人。
第四節 銑 床
第17條 加工工件時,應先開動銑軸,后進刀。
第18條 銑床自動進刀時,進給應在刀具未與工件接觸以前進行。刀具必須裝夾牢固。
第19條 高速切削時應注意工件的進給方向與銑刀的旋轉方向,避免鐵屑飛出傷人。
第五節 刨 床
第20條 工件必須卡緊,刨削前應先將刨刀升高,方準開車。
第21條 刨削前要調整好刨刀位置,避免吃刀過大。
第22條 牛頭刨的操作人員必須站在工作臺兩側,其最大行程內不準站人,嚴禁頭或手伸進刀具行程內檢查工件。
第23條 龍門刨的床面上嚴禁站人或堆放物件,床面伸出部分和單臂龍門刨的側面應裝置防護欄桿。
第24條 刀架螺絲要隨時緊固,以防刀具突然脫落,刨刀不宜伸出過長。
第25條 切削過程中發現工件松動或位移時,必須停車找正緊固。
第六節 磨 床
第26條 磨床啟動前應檢查,砂輪的防護罩必須牢固,砂輪不準有裂紋或其他缺陷,用手扳動砂輪時,不得有阻滯或晃動現象。確認無誤后,方可啟動并空轉幾分鐘。
第27條 快速進給時,砂輪與工件應平穩接觸,工作臺移動時,應先與砂輪脫開。
第28條 濕磨砂輪在停車前,應先關閉冷卻液,繼續轉數分鐘,待砂輪所吸存的水分甩盡為止。
第29條 修整砂輪必須用專用刀具,禁用鑿子或其他鉗工工具。手工整修,刀具架的底面必須能抵在磨床導板或墊架上;機動修整進給量要平穩,人要站在側面。
第30條 砂輪中心與磨床主軸中心必須同心,裝配時嚴禁用硬東西使勁敲打。
第七節 鍛 壓 設 備
第31條 車間內氣溫低于0℃時,鍛壓前應先將鍛錘、砧子、模具和工夾具預熱至1
第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電梯安裝工
1. 一 般 規 定
1. 1電梯安裝操作人員,必須經身體檢查,凡患心臟病、高血壓病者,不得從事電梯安裝操作。
1.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現場一切安全制度。操作時精神集中,嚴禁飲酒,著裝整齊,并按規定穿戴個人防護用品。
1. 3電梯安裝井道內使用的照明燈,其電壓不得超過36v。操作用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絕緣良好,漏電保護器靈敏、有效。
1. 4梯井內操作必須系安全帶;上、下走爬梯,不得爬腳手架;操作使用的工具用畢必須裝入工具袋;物料嚴禁上、下拋扔。
1. 5電梯安裝使用腳手架必須經組織驗收合格,辦理交接手續后方可使用。
1. 6焊接動火應辦理用火證,備好滅火器材,嚴格執行消防制度。施焊完畢必須檢查火種,確認已熄滅方可離開現場。
1. 7設備拆箱、搬運時,拆箱板必須及時清運碼放指定地點。拆箱板釘子應打彎。抬運重物前后呼應,配合協調。
1. 8長形部件及材料必須平放,嚴禁立放。
2. 電 梯 安 裝
2. 1樣板架設應遵守以下規定:
(1) 樣板應牢固準確,制做樣板時,架樣板木方的木質,強度必須符合規定要求。
(2) 架樣板木方應按工藝規定牢固地安裝在井道壁上,不允許作承重它用。
(3) 放鋼絲線時,鋼絲線上臨時所栓重物重量不得過大,必須捆扎牢固。放線時下方不得站人。
2. 2導軌及其部件安裝前應遵守以下規定:
(1) 剔墻、打設膨脹螺栓,操作時應站好位置,系好安全帶,戴防護眼鏡,持拿榔頭不得戴手套,不得上下交叉作業。
(2) 電錘應用保險繩栓牢,打孔不得用力過猛,防止遇鋼筋卡住。
(3) 剔下的混凝土塊等物,應邊剔邊清理,不得留在腳手架上。
(4) 用氣焊切割后的導軌支架必須冷卻后,再焊接。
(5) 導軌支架應隨穩隨取,不得大量堆積于腳手板上。
(6) 導軌支架與承埋鐵先行點焊,每側必須上、中、下三點焊牢,待導軌調整完畢之后,再按全位置焊牢。
(7) 在井道內緊固膨脹螺栓時,必須站好位置,扳子口應與螺栓規格協調一致,緊固時用力不得過猛。
2. 3導軌安裝應遵守以下規定:
(1) 做好立道前的準備,應根據操作需要,由架子工對腳手板等進行重新鋪設,準備導軌吊裝的通道,掛滑輪處進行加固等,必須滿足吊裝軌道承重的安全要求。
(2) 采用卷揚機立道,起吊速度必須低于8m/min。必須檢查起重工具設備,確認符合規定方可操作。
(3) 立軌道應統一行動,密切配合,指揮信號清晰明確,吊升軌道時,下方不得站人,并設專人隨層進行監護。
(4) 軌道就位連接或軌道暫時立于腳手架時,回繩不得過猛,導軌上端未與導軌支架固定好時,嚴禁摘下吊鉤。
(5) 導軌凸凹榫頭相接入槽時,必須聽從接道人員信號,落道要穩。
(6) 緊固壓道螺栓和接道螺栓時,上下配合好。
2. 4軌道調整應遵守以下規定:
(1) 軌道調整時,上下必須走梯道,嚴禁爬架子。
(2) 所用的工具器材(如墊片、螺栓等)應隨時裝入工具袋內,不得亂放。
(3) 無圍墻梯井,如觀光梯,嚴禁利用后沿的護身欄當梯子,梯外必須按高處作業規定進行安全防護。
2. 5廳門及其部件安裝應遵守以下規定:
(1) 安裝上坎時(尤其貨梯)必須互相配合,重量大宜用滑輪等起重工具進行。
(2) 廳門門扇的安裝必須按工藝防墜落的安全技術措施執行。
(3) 井道安全防護門在廳門系統正式安裝完畢前嚴禁拆除。
(4) 機鎖、電鎖的安裝,用電鉆打定位銷孔時,必須站好位置,工具應按規定隨身攜帶。
2. 6機房內機械設備安裝應遵守以下規定:
(1) 搬抬鋼架、主機、控制柜等應互相配合;在尚無機房地板的梯井上穩裝鋼梁時,必須站在操作平臺上操作。
(2) 對于機房在下面,其頂層鋼梁正式安裝前,禁止將繩輪放在上面;鋼梁應穩裝在梯井承重墻或承重梁的上方,在此之前,不允許將主機、抗繩輪置于鋼梁上。
(3) 進行曳引機吊裝前,必須校核吊裝環的載荷強度。
(4) 安裝抗繩輪應采用倒鏈等工具進行,可先安裝軸承架,再進行全部安裝,操作時下方嚴禁站人。
2. 7井道內運行設備安裝應遵守以下規定:
(1) 安裝配重前檢查倒鏈及承重點應符合安全要求。
(2) 配重框架吊裝時,井道內不得站人,其放入井道應用溜繩緩慢進行。
(3) 導靴安裝前、安裝中不可拆除倒鏈,并應將配重框架支牢固、扶穩。
(4) 安裝配重塊應放入一端再放入另一端,兩人必須配合協調,配重塊重量較大時,宜采用吊裝工具進行。
(5) 轎廂安裝前,轎廂下面的腳手架,必須滿鋪腳手板。
(6) 倒鏈固定要牢固,不得長時間吊掛重物。
(7) 轎廂載重量在1000kg,井道進深不大于2.3m,可用兩根不小于200mm×200mm堅硬木方支撐;載重量在3000kg以下,井道深度不大于4m,可用兩根18號工字鋼或20號槽鋼作支撐;如載重量及井道進深超過上述規定時,應增加支撐物規格尺寸。
(8) 兩人以上扛抬重物應密切配合(如:上下底盤),部件必須拴牢。
(9) 吊裝底盤就位時,應用倒鏈或溜繩緩慢進行,操作人員不得站在井道內側。
(10) 吊裝上梁,轎頂等重物時,必須捆綁牢固,操作倒鏈,嚴禁直立于重物下面。
(11) 轎廂調整完畢,所有螺栓必須擰緊。
(12) 鋼絲繩安裝放測量繩線時,繩頭必須拴牢,下方不得站人。
(13) 使用電爐熔化鎢金時,爐架應做好接地保護;繩頭灌鎢金時,應將勺及繩頭進行預熱,化鎢金的鍋不得掉進水點,操作時必須戴手套及防護眼鏡。
(14) 放鋼絲繩時,要有足夠的人力、人員嚴禁站于鋼絲繩盤線圈內,手腳應遠離導向物體,采用直接掛鋼絲繩工藝,制作繩頭時,輔助人員必須將鋼絲繩拽穩,不得滑落。
(15) 對于復線式電梯,用大繩等牽引鋼絲繩,繩頭拴綁處必須牢固,嚴禁鋼絲繩墜落。
2. 8電線管、電線槽的制作安裝應遵守以下規定:
(1) 使用砂輪鋸切割電線管,應將工件放平,壓力不得過猛。管槽鋸口應去掉毛刺。
(2) 在井道進行線槽及鐵管安裝時,應隨用隨取,不得大量堆于腳手板上,使用電鉆,嚴禁戴手套。
(3) 穿線、拉送線雙方呼應聯系要準確,送線人員的手應遠離管口,雙方用力不可過急過猛。
(4) 機房內采用沿地面厚板明線槽,穿線后確認沒有硌傷導線,必須加蓋牢固。
3. 電 梯 調 試
3. 1慢車準備及慢車運行應遵守以下規定:
(1)慢車運行之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①緩沖器安裝調整完畢,液壓緩沖器注油。
②限速器調速無畢。
③抱閘調整完畢,其動作可靠無誤。
④急停回路中各開關作用準確可靠。
⑤上下極限開關安裝調整完畢,并投入使用。
(2) 轎頂護身欄安裝完畢,轎頂照明應完備。
(3) 井道內障礙物應清除,孔洞蓋嚴,存儲器運行中不碰撞。
(4) 因故廳門暫不能關閉,必須設專人監護,裝好安全防護門(欄),掛警告牌。
(5) 若總承包單位(客戶)在初次運行之前未裝修好門套部分,必須將門廳兩側空隙封嚴,物料不得伸入梯井。
(6) 暫不用的按鈕應用鐵蓋等措施保護封閉。
(7) 慢車運行。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使轎廂運行時(機房、轎頂、轎內)必須取得聯系,方可運行。
(8) 在轎頂操作人員應選好位置,并注意井道器件,建筑物凸出結構、錯車(與對重交錯0位置,以及復繞繩輪)。到達預定位置開始工作前,必須扳斷電轎頂(或轎內)急停開關,再次運行前,方可恢復。
(9) 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跨于轎廂與廳門門口之間進行工作。嚴禁探頭于中間梁下、門廳口下、各種支架之下進行操作。特殊情況,必須切斷電源。
(10) 對于多部并列電梯,各電梯操作人員應互相照顧,如確難以達到安全時,必須使相鄰電梯工作時間錯開。
(11) 轎廂上行時,轎頂上的操作人員必須站好位置,停止其他工作,轎廂行駛中,嚴禁人員出入。
(12) 轎廂因故停駛,轎廂底坎如高于廳門底坎600mm,轎內人員不得向外跳出,外出必須從轎頂進行。
(13) 在機房內,應注意曳引繩、曳引輪、抗繩輪、限速器等運動部分,必須設置圍欄或防護裝置,嚴禁手扶。
3.2 快車準備及快車運行(試車)應遵守以下規定:
快車運行之前,上述慢車運行的各條必須全部滿足,安裝工作全部結束后,快車運行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 經過慢車全程試車,各部位均正常無誤。
(2) 各種安全裝置、安全開關等均動作靈敏可靠。
(3) 各層廳門完全關閉,機、電鎖作用可靠。
(4) 快車運行中,轎頂不得站人。
(5) 電梯試車過程中嚴禁攜帶乘客。
3. 3電梯局部檢查及調整應遵守以下規定:
(1) 在機房工作時,應將主電源切斷,掛好標志牌,并設專人監護。
(2) 盤車時,應將主電源切斷,并采取斷續動作方式,隨時準備剎車。無齒輪電梯不準盤車。
(3) 在各層操作時,進入轎廂前必須確認其停在本層,不得只看樓層燈即進入。在底坑操作時應切斷停車開關或將動力電源切斷。
(4) 電梯的動力電源有改變時,再次送電之前,必須核對相序,防止電梯失控或電機燒毀。
(5) 冬季試梯,曳引機應加低溫齒輪油,若停梯時間較長,檢查潤滑油有凝結現象,必須采取措施處理后,方可開車。
第5篇 建筑施工企業現場應急措施規程
一、現場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
a:坍塌事故(基坑作業、模板安裝拆除作業)
b:傾覆事故(腳手架搭拆、塔吊裝拆作業)
c:物體打擊事故
d:機械傷害
e:觸電事故
f:環境污染事件
g:高空墜落事故
h:火災
i:施工中挖斷水、電、通信光纜、煤氣管道
j:食物中毒、傳染疾病
二、應急準備和響應組織準備
1、目的:
為了保護本企業從業人員在經營活動中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證本企業在出現生產安全事故時,能夠及時進行應急救援,從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生產安全事故給本企業及本企業員工所造成的損失,成立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項目及個人。
3、責 任:
3.1本項目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部門及職務 工作職責 備 注
項目經理 主持全面工作 領導小組組長
技術負責人 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 領導小組副組長
主管工長 參與應急救援實施工作 領導小組組員
安全工長 參與應急救援實施工作 領導小組組員
施工員 參與應急救援實施工作 領導小組組員
施工員 參與應急救援實施工作 領導小組組員
施工員 安全生產及救援資金保障 領導小組組員
4、施工現場生產安全應急救援小組
負責人 工作職責 備注
項目經理 主持施工現場全面工作 組 長
現場技術負責人或主辦工長 負責組織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 副組長
安全員 負責應急救援實施工作 組 員
施工員、質檢員、材料員等 參與應急救援實施工作 組員
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成員經培訓,掌握并且具備現場救援救護的基本技能,施工現場生產安全應急救援小組必須配備相應的急救器材和設備。小組每年進行1-2次應急救援演習和對急救器材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從而保證應急救援時正常運轉。
6、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
公司及工地建立安全值班制度,設值班電話并保證24小時輪流值班。
如發生產安全事故立即上報,具體上報程序如下:
現場第一發現人——現場值班人員——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公司值班人員——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向上級部門報告。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組織立即啟動如下應急救援程序:
現場發現人:向現場值班人員報告。
現場值班人員:控制事態保護現場組織搶救,疏導人員。
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組織組員進行現場急救,組織車輛保證道路暢通,送往最近醫院。
公司值班人員 :了解事故及傷亡人員情況。
公司生產安全應急救援小組:了解事故及傷亡人員簡況及采取的措施,成立生產安全事故臨時指揮小組,進行善后處理,開展事故調查,預防事故發生措施的落實,并上報上級部門。
7、應急救援小組職責:
(1)組織檢查各施工現場及其它生產部門的安全隱患,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執行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及各種安全管理制度。
(2)進行教育培訓,使小組成員掌握應急救援的基本常識,同時具備安全生產管理相應的素質水平,小組成員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技能和安全生產素質。
(3)制定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實施,確定企業和現場的安全防范和應急救援重點,有針對性的進行檢查、驗收、監控和危險預測。
三、施工現場的應急處理設備和設施管理
(一)應急電話
1.應急電話的安裝要求
工地應安裝電話,無條件安裝電話的工地應配置移動電話。電話可安裝于辦公室、值班室、警衛室內。在室外附近張貼119電話的安全提示標志,以便現場人員都了解,在應急時能快捷地找到電話撥打報警求救。電話一般應放在室內臨現場通道的窗扇附近,電話機旁應張貼常用緊急查詢電話和工地主要負責人和上級單位的聯絡電話,以便在節假日、夜間等情況下使用。有緊急情況無法開鎖時,可擊碎窗玻璃,便可以向有關部門、單位、人員撥打電話報警求救。
2.應急電話的正確使用
為合理安排施工,事先撥打氣象專用電話,了解氣候情況撥打電話121,掌握近期和中長期氣候,以便采取針對性措施組織施工,既有利于生產又有利于工程的質量和安全。工傷事故現場重病人搶救應撥打120救護電話,請醫療單位急救。火警、火災事故應撥打119火警電話,請消防部門急救。發生搶劫、偷盜、斗毆等情況應撥打報警電話110,向公安部門報警。煤氣管道設備急修,自來水報修、供電報修,以及向上級單位匯報情況爭取支持,都可以通過應急電話達到方便快捷的目的。在施工過程中保證通訊的暢通,以及正確利用好電話通訊工具,可以為現場事故應急處理發揮很大作用。
3.電話報救須知
火警:119 醫療急救:120 匪警:110
3.1撥打電話時要盡量說清楚以下幾件事:
(1)說明傷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經采取了些什么措施,以便讓救護人員事先做好急救的準備。
(2)講清楚傷者(事故)發生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幾號、靠近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特征。
(3)說明報救者單位、姓名(或事故地)的電話或傳呼機或傳呼電話號碼以便救護車(消防車、警車)找不到所報地方時,隨時通過電話通訊聯系。基本打完報救電話后,應問接報人員還有什么問題不清楚,如無問題才能掛斷電話。通完電話后,應派人在現場外等候接應救護車,同時把救護車進工地現場的路上障礙及時予以清除,以利救護車到達后,能及時進行搶救。
3.2急救箱
3.2.1急救箱的配備
急救箱的配備應以簡單和適用為原則,保證現場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據不同情況予以增減,定期檢查補充,確保隨時可供急救使用。
(1)器械敷料類
消毒注射器(或一次性針筒)、靜脈輔液器、心內注射針頭兩個、血壓計、聽診器、體溫計、氣管切開用具(包括大、小銀制氣管套管)張口器及舌鉗、針灸針、止血帶、止血鉗、(大、小)剪刀、手術刀、氧氣瓶(便攜式)及流量計、無菌橡皮手套、無菌敷料、棉球、棉簽、三角巾、繃帶、膠布、夾板、別針、手電筒(電池)、保險刀、繃帶、鑷子、病史記錄、處方。
(2)藥物
腎上腺素、異丙基腎上素、阿托品、毒毛旋花子苷水、慢心律、異搏定、硝酸甘油、亞硝酸戊烷、西地蘭、氨茶堿、洛貝林回蘇靈*、尼可剎米、安定、異戊巴比妥鈉、苯妥英鈉、碳酸氫鈉、乳酸鈉、10%葡萄糖酸鈣、維生素、止血敏、安洛血、10%葡萄糖、25%葡萄糖、生理鹽水、氨水、乙醚、酒精、碘酒、0.1%新吉爾滅酊、高錳酸鉀等。
3.2.2急救箱使用注意事項
(1)有專人保管,但不要上鎖。
(2)定期更換超過消毒期的敷料和過期藥品,每次急救后要及時補充。
(3)放置在合適的位置,使現場人員都知道。
(三)其他應急設備和設施
由于在現場經常會出現一些不安全情況,甚至發生事故,或因采光和照明情況不好,在應急處理時就需配備應急照明,如可充電工作燈、電筒、油燈等設備。
由于現場有危險情況,在應急處理時就需有用于危險區域隔離的警戒帶、各類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標志牌。
有時為了安全逃生、救生需要,還必須配置安全帶、安全繩、擔架等專用應急設備和設施工具。
第6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程機械施工打樁工
第一節 樁架的組裝和移動
第1條 用扒桿安裝塔式樁架時,升降扒桿動作要協調,到位后應拉緊纜風,綁牢底腳。組裝時應用工具找正螺孔,嚴禁把手指伸入孔內。
第2條 安裝履帶式及軌道式柴油打樁機,連接各桿件應放在支架上進行。豎立導桿時,必須鎖住履帶或用軌鉗夾緊,并設置溜繩。
第3條 導桿升到75度時,必須拉緊溜繩。待導桿豎直裝好撐桿后,溜繩方可拆除。
第4條 移動塔式樁架時,禁止行人跨越滑車組。
第5條 橫移直式樁架時,左右纜風要有專人松緊,兩個甏頭要同時繞,底盤距扎溝滑輪不得小于1米。
第6條 縱向移動直式樁架時,應將走管上扎溝滑輪及木棒取下,牽引鋼絲繩及其滑車組應與樁架底盤平行。
第7條 繞甏頭應戴帆布手套,手距甏頭不得小于60厘米。
第8條 一根鋼絲繩頭不準同時繞在兩個甏頭上,若發生克索應立即停車反轉解除。
第9條 移動樁架和停止作業時,樁錘應放在最低位置。
第二節 打混凝土預制樁
第10條 吊樁前應將樁錘提升到一定位置固定牢靠,防止吊樁時樁錘墜落。
第11條 起吊時吊點必須正確,速度要均勻,樁身應平衡,必要時樁架應設纜風。
第12條 樁身附著物要清除干凈,起吊后人員不準在樁下通過。
第13條 吊樁與運樁發生干擾時,應停止運樁。
第14條 插樁時,手腳嚴禁伸入樁與龍門之間。
第15條 用撬棍或板舢等工具校正樁時,用力不宜過猛。
第16條 打樁時應采取與樁型、樁架和樁錘相適應的樁帽及襯墊,發現損壞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第17條 錘擊不宜偏心,開始落距要小。如遇貫入度突然增大,樁身突然傾斜、位移、樁頭嚴重損失、樁身斷裂、樁錘嚴重回彈等應停止錘擊,經采取措施后方可繼續作業。
第18條 熬制膠泥要穿好防護用品。工作棚應通風良好,注意防火;容器不準用錫焊,防止熔穿漏泄;膠泥澆注后,上節樁應緩慢放下,防止膠泥飛濺。
第19條 套送樁時,應使送樁、樁錘和樁三者中心在同一軸線上。
第20條 拔送樁時應選擇合適的繩扣,操作時必須緩慢加力,隨時注意樁架、鋼絲繩的變化情況。
第21條 送樁拔出后,地面孔洞必須及時回填或加蓋。
第三節 灌 注 樁
第22條 樁管深入到設計深度后,應將樁帽及樁錘升高到4米以上鎖住,方可檢查樁管或澆注混凝土。
第23條 耳環及底盤上騎馬彈簧螺絲,應用鋼絲繩綁牢,防止拆斷時落下傷人。
第24條 耳環落下時必須用控制繩,禁止讓其自由落下。
第25條 鉆孔灌注樁澆注混凝土前,孔口應加蓋板,附近不準堆放重物。
第7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程大模板和大板施工
第一節 大模板和預制構件的存放
第1條 大模板和預制構件,應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定分區堆放,各區之間保持一定距離。存放場地必須平整夯實,不得存放在松土和坑洼不平的地方。
第2條 各種類型大模板,應按設計制造。每塊大模板應設有操作平臺、上下梯道、防護欄桿以及存放小型工具和螺栓的工具箱。出廠前應認真檢查,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第3條 大模板存放,必須將地腳螺栓提上去,使自穩角成為70~80度,下部應墊通長木方。長期存放的大模板,應用拉桿連接綁牢。存放在樓層時,須在大模板橫梁上掛鋼絲繩或花欄螺栓,鉤在樓板吊鉤或墻體鋼筋上。
第4條 沒有支撐或自穩角不足的大模板,要存放在專用的堆放架內或臥倒平放,不應靠在其他模板或構件上。
第5條 外墻壁板、內隔墻板應放置在金屬插放架內,下端墊通長方木,兩側用木楔楔緊。插放架的高度應為構件高度的2/3以上,上面要搭設30厘米寬的走道和上下梯道,便于掛鉤。
第6條 現場搭設的插放架,立桿埋入地下50厘米,立桿中間要綁扎剪刀撐,上下水平拉桿、支撐和方墊木必須綁扎成整體,穩定牢固。
第7條 靠放架一般宜采用金屬材料制作,使用前要認真檢查和驗收。內外墻板靠放時,下端必須壓在與靠放架相連的墊木上,只允許靠放同一規格型號的墻板,兩面靠放應平衡,吊裝時嚴禁從中間抽吊,防止傾倒。
第二節 大模板安裝和拆除
第8條 安裝和拆除大模板,吊車司機與安裝人員應經常檢查索具,密切配合,做到穩起、穩落、穩就位,防止大模板大幅度擺動,碰撞其他物體,造成倒塌事故。
第9條 模板安裝和拆除時,指揮、掛鉤、和安裝人員應經常檢查吊環,對筒模要預先調整好重心。起吊時應用卡環和安全吊鉤,不得斜牽起吊。嚴禁操作人員隨模板起落。
第10條 大模板安裝時,應先內后外對號就位。單面模板就位后,用鋼筋三角支架插入板面螺栓眼上支撐牢固。雙面模板就位后,用拉桿和螺栓固定。未就位固定前不得摘鉤。
第11條 吊裝大模板時,如有防止脫鉤裝置,可吊運同一房間的兩塊,但禁止隔著墻同時吊運一面一塊。
第12條 有平臺的大模板起吊時,平臺上禁止存放任何物體。里外角模和臨時摘、掛的板面與大模板必須連接牢固,防止脫開和斷裂墜落。
第13條 分開澆灌縱橫墻混凝土時,可在兩道橫墻的模板平臺上搭設臨時走道或其他安全措施。禁止操作人員在外墻上行走。
第14條 拆模板應先拆穿墻螺栓和鐵件等,并使模板面與墻面脫離,方可慢速起吊。
第15條 清掃模板和刷隔離劑時,必須將模板支撐牢固,兩板中間保持不少于60厘米的走道。
第16條 大模板放置時,下面不得壓有電線和汽焊管線。采用電熱法養護混凝土時,必須將模板串聯并與避雷網接通,防止漏電。
第三節 內外墻板、大樓板預制構件安裝
第17條 各種預制構件安裝必須按施工順序對號就位,應保持垂直穩起。就位后,立即將構件的拉桿和支撐焊牢或錨固,方可摘鉤。禁止站在外墻板邊沿探身推拉鉤件。
第18條 從插放架起吊墻板應用卡環卡牢,垂直穩起,墻板必須超過障礙物允許高度方可回轉臂桿。
第19條 上下層壁板就位后,應將預留鋼筋立即焊牢,禁止下層壁板焊牢前安裝上層構件。
第20條 分流水段施工,流水段端頭的外墻板,一側與橫墻連接,另一側必須用鐵管和帶有花欄螺栓的鋼絲繩,把外墻板與樓板臨時拉牢。直到與下一流水段鋼筋套環串好加固后方可拆掉。
第21條 墻板就位固定后不得撬動,需要撬動調整時,應重新掛鉤。墻板安裝過程中禁止拆移支撐和拉桿。
第22條 外墻為磚砌體,內墻澆灌混凝土前,必須將外磚墻加固,防止墻體外漲。在拆除時,禁止把加固材料懸掛在墻體上和直接下扔。
第23條 陽臺板安裝就位必須逐層支設臨時支柱,連續支頂不得少于三層,并應與墻體拉結牢固。陽臺板預留的拉結筋與圈梁鋼筋應及時焊接。
第24條 陽臺欄板和樓梯欄桿,應隨樓層安裝。如不能及時安裝,必須在外側搭設防護欄桿。
第25條 預制構件就位焊接牢固后,應立即將吊環割掉,防止絆腳。
第8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筋工
1. 一 般 規 定
1.1作業前必須檢查機械設備、作業環境、照明設施等,并試運行符合安全要求。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培訓考試合格,上崗作業。
1.2腳手架上不得集中碼放鋼筋,應隨使用隨運送。
1.3操作人員必須熟悉鋼筋機械的構造性能和用途。并應按照清潔、調整、緊固、防腐、潤滑的要求,維修保養機械。
1.4機械運行中停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收工時應按順序停機,拉閘,銷好閘箱門,清理作業場所。電路故障必須由專業電工排除,嚴禁非電工接、拆、修電氣設備。
1.5操作人員作業時必須扎緊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嚴禁戴手套。女工應戴工作帽,將發挽入帽內不得外露。
1.6機械明齒輪、皮帶輪等高速運轉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或防護板。
1.7電動機械的電閘箱必須按規定按裝漏電保護器,并應靈敏有效。
1.8工作完畢后,應用工具將鐵屑、鋼筋頭清除,嚴禁用手擦抹或嘴吹。切好的鋼材、半成品必須按規格碼放整齊。
2.鋼筋綁扎安裝
2.1在高處(2m或2m以上)、深坑綁扎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必須搭設腳手架或操作平臺,臨邊應搭設防護欄桿。
2.2綁扎立柱和墻體鋼筋時,不得站在鋼筋內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2.3綁扎在建施工工程的圈梁、挑梁、挑檐、外墻和邊柱等鋼筋時,應站在腳手架或操作平臺上作業。無腳手架必須搭設水平安全網。懸空大梁鋼筋的綁扎,必須站在滿鋪腳手板或操作平臺上操作。
2.4綁扎基礎鋼筋,應設鋼筋支架或馬凳,深基礎或夜間施工應使用低壓照明燈具。
2.5鋼筋骨架安裝,下方嚴禁站人,必須待骨架降落至樓、地面1m以內方準靠近,就位支撐好,方可摘鉤。
2.6綁扎和安裝鋼筋,不得將工具、箍筋或短鋼筋隨意。/放在腳手架或模板上。
2.7在高處樓層上拉鋼筋或鋼筋調向時,必須事先觀察運行上方或周圍附近是否有高壓線,嚴防碰觸。
3.鋼 筋 機 械
3.1使用鋼筋除銹機應遵守以下規定:
(1) 檢查鋼絲刷的固定螺栓有無松動,傳動部分潤滑和封閉式防護罩及排塵設備等完好情況。
(2) 操作人員必須束緊袖口,戴防塵口罩、手套和防護眼鏡。
(3) 嚴禁將彎鉤成型的鋼筋上機除銹。彎度過大的鋼筋宜在基本調直后除銹。
(4) 操作時應將鋼筋放平,手握緊,側身送料,嚴禁在除銹機正面站人。整根長鋼筋除銹應由兩人配合操作,互相呼應。
3.2使用鋼筋調直機應遵守以下規定:
(1) 調直機安裝必須平穩,料架料槽應平直,對準導向筒、調直筒和下刀切孔的中心線。電機必須設可靠接零保護。
(2) 按調直鋼筋的直徑,選用調直塊及速度。調直短于2m或直徑大于9mm的鋼筋應低速進行。
(3) 在調直塊未固定,防護罩未蓋好前不得穿入鋼筋。作業中嚴禁打開防護罩及調整間隙。嚴禁戴手套操作。
(4) 喂料前應將不直的料頭切去,導向筒前應裝一根1m長的鋼管,鋼筋必須先通過鋼管再送入調直機前端的導孔內。當鋼筋穿入后,手與壓輥必須保持一定距離。
(5) 機械上不準擱置工具、物件,避免振動落入機體。
(6) 圓盤鋼筋放入放圈架上要平穩,亂絲或鋼筋脫架時,必須停機處理。
(7) 已調直的鋼筋,必須按規格、根數分成小捆,散亂鋼筋應隨時清理堆放整齊。
3.3使用鋼筋切斷機應遵守以下規定:
(1) 操作前必須檢查切斷機刀口,確定安裝正確,刀片無裂紋,刀架螺栓緊固,防護罩牢靠,然后手扳動皮帶輪檢查齒輪嚙合間隙,調整刀刃間隙,空運轉正常后再進行操作。
(2) 鋼筋切斷應在調直后進行,斷料時要握緊鋼筋。多根鋼筋一次切斷時,總截面積應在規定范圍內。
(3) 切斷鋼筋,手與刀口的距離不得少于15cm。斷短料手握端小于40cm時,應用套管或夾具將鋼筋短頭壓住或夾住,嚴禁用手直接送料。
(4) 機械運轉中嚴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斷頭和雜物。在鋼筋擺動范圍內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員不得停留。
(5) 發現機械運轉異常、刀片歪斜等,應立即停機檢修。
3.4 使用鋼筋彎曲機應遵守以下規定:
(1) 工作臺和彎曲工作盤臺應保持水平,操作前應檢查芯軸、成型軸、擋鐵軸、可變擋架有無裂紋或損壞,防護罩牢固可靠,經空運轉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
(2) 操作時要熟悉倒順開關控制工作盤旋轉的方向,鋼筋放置要和擋架、工作盤旋轉方向相配合,不得放反。
(3) 改變工作盤旋轉方向時必須在停機后進行,即從正轉—停—反轉,不得直接從正轉—反轉或從反轉—正轉。
(4) 彎曲機運轉中嚴禁更換芯軸、成型軸和變換角度及調速,嚴禁在運轉時加油或清掃。
(5) 彎曲鋼筋時,嚴禁超過該機對鋼筋直徑、根數及機械轉速的規定。
(6) 嚴禁在彎曲鋼筋的作業半徑內和機身不設固定銷的一側站人。彎曲好的鋼筋應堆放整齊,彎鉤不得朝上。
3.5鋼筋冷拉應遵守以下規定:
(1) 根據冷拉鋼筋的直徑選擇卷揚機。卷揚機出繩應經封閉式導向滑輪和被拉鋼筋方向成直角。卷揚機的位置必須使操作人員能見到全部冷拉場地,距冷拉中線不得少于5m。
(2) 冷拉場地兩端地錨以外應設置警戒區,裝設防護擋板及警告標志,嚴禁非生產人員在冷拉線兩端停留,跨越或觸動冷拉鋼筋。操作人員作業時必須離開冷拉鋼筋2m以外。
(3) 用配重控制的設備必須與滑輪匹配,并有指示起落的記號或設專人指揮。配重框提起的高度應限制在離地面300mm以內。配重架四周應設欄桿及警告標志。
(4) 作業前應檢查冷拉夾具夾齒是否完好,滑輪、拖拉小跑車應潤滑靈活,拉鉤、地錨及防護裝置應齊全牢靠。確認后方可操作。
(5) 每班冷拉完畢,必須將鋼筋整理平直,不得相互亂壓和單頭挑出,未拉盤筋的引頭應盤住,機具拉力部分均應放松。
(6) 導向滑輪不得使用開口滑輪。維修或停機,必須切斷電源,鎖好箱門。
3.6使用對焊機應遵守下列規定:
(1) 對焊機應有可靠的接零保護。多臺對焊機并列安裝時,間距不得小于3m,并應接在不同的相線上,有各自的控制開關。
(2) 作業前應進行檢查,對焊機的壓力機構應靈活,夾具必須牢固,氣、液壓系統應無泄漏,正常后方可施焊。
(3) 焊接前應根據所焊鋼筋截面,調整二次電壓,不得焊接超過對焊機規定直徑的鋼筋。
(4) 應定期磨光斷路器上的接觸點、電極,定期緊固二次電路全部連接螺栓。冷卻水溫度不得超過40℃。
(5) 焊接較長鋼筋時應設置托架,焊接時必須防止火花燙傷其他人員。在現場焊接豎向柱鋼筋時,焊接后應確保焊接牢固后再松開卡具,進行下道工序。
3.7使用點焊機應遵守下列規定:
(1) 作業前,必須清除上、下兩電極的油污。通電后,檢查機體外殼應無漏油。
(2) 啟動前,應首先接通控制線路的轉向開關調整極數,然后接通水源、氣源,最后接通電源。電極 觸頭應保持光潔,漏電應立即更換。
(3) 作業時氣路、水冷系統應暢通。氣體保持干燥。排水溫度不得超過40℃。
(4) 嚴禁加大引燃電路中的熔斷器。當負載過小使引燃管內不能發生電弧時,不得閉合控制箱的引燃電路。
(5) 控制箱如長期停用,每月應通電加熱30min,如更換閘流管亦要預熱30min,正常工作的控制箱的預熱時間不得少于5min。
第9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抹灰工
1.腳手架使用前應檢查腳手板是否有空隙、探頭板、護身欄、擋腳板,確認合格,方可使用。吊籃架子升降由架子工負責,非架子工不得擅自拆改或升降。
2.作業過程中遇有腳手架與建筑物之間拉接,未經領導同意,嚴禁拆除。必要時由架子工負責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3.腳手架上的工具、材料要分散放穩,不得超過允許荷載。
4.采用井字架、龍門架、外用電梯垂直運送材料時,預先檢查卸料平臺通道的兩側邊安全防護是否齊全、牢固,吊盤(籠)內小推車必須加擋車掩,不得向井內探頭張望。
5.外裝飾為多工種立體交叉作業,必須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隔離層。貼面使用的預制件、大理石、瓷磚等,應堆放整齊、平穩,邊用邊運。安裝時要穩拿穩放,待灌漿凝固穩定后,方可拆除臨時支撐。廢料、邊角料嚴禁隨意拋擲。
6.腳手板不得搭設在門窗、暖氣片、洗臉池等非承重的物器上,陽臺通廓部位抹灰,外側必須掛設安全網。嚴禁踩踏腳手架的護身欄桿和陽臺欄板進行操作。
7.室內抹灰采用高凳上鋪腳手板時,寬度不得少于兩塊(50cm)腳手板,間距不得大于2m,移動高凳時上面不得站人,作業人員最多不得超過2人。高度超過2m時,應由架子工搭設腳手架。
8.室內推小車要穩,拐彎時不得猛拐。
9.在高大門、窗旁作業時,必須將門窗扇關好,并插上插銷。
10.夜間或陰暗處作業,應用36v以下安全電壓照明。
11.瓷磚墻面作業時,瓷磚碎片不得向窗外拋扔。剔鑿瓷磚應戴防護鏡。
12.使用電鉆、砂輪等手持電動機具,必須裝有漏電保護器,作業前應試機檢查,作業時應戴絕緣手套。
13.遇有六級以上強風、大雨、大霧,應停止室外高處作業。
第10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土方與樁工機械
1. 一 般 規 定
1. 1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1. 2操作人員必須經體檢,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閑病和有礙安全操作的疾病與生理缺陷,不得從事此項操作。嚴禁酒后作業。
1. 3機械進入現場前,必須查明行駛路線上的橋梁、涵洞的通行高度和承載能力。嚴禁在橋面上急轉向和緊急剎車。通過橋洞前必須注意限高,確認安全后低速通過。
1. 4作業前應依照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檢查施工現場,查明地上、地下管線和構筑物的狀況。不得在距現狀電力、通訊電纜、瓦司管道等周圍2m以內作業。
1. 5機械設備在溝槽附近行駛時應低速,作業中必須避開管線和構筑物,并與溝槽邊保持不小于1.5m的安全距離。
1. 6配合機械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員,必須在機械回轉半徑以外作業。如必須在回轉半徑內作業時,應停止機械回轉并制動好后方可開始。機上、機下人員應隨時取得密切聯系。
1. 7作業中遇到下列情況,應立即停止操作:
(1) 填挖區土體不穩定,有坍塌可能。
(2) 發生暴雨、雷電、水位暴漲及山洪爆發。
(3) 施工標記及防護設施被損壞。
(4) 出現其他不能保證作業和運行安全的情況。
1. 8機械在場外公路上行駛時必須遵守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
1. 9自行式機械作業前,必須進行檢查,制動、轉向、信號及安全裝置應齊全有效。
1. 10坡道停機時,不得橫向停放。縱向停放時,必須擋掩,并將工作裝置落地輔助制動,確認制動可靠后,操作人員方可離開。雨季施工時,機械作業完畢應停放在較高的堅實地面上。
1. 11機械設備在發電站、變電站、配電室等附近作業時,不得進入危險區域。在高壓線的距離應符合本規程表30.1.6的規定。
1. 12機械挖掘基坑時,如坑底無地下水,坑深在5m以內,其邊坡坡度應符合表35.1.12的規定或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規定。挖土深度超過5m或發現有地下水或土質發生特殊變化情況時,必須根據土質和深度采取防坍塌措施,嚴禁盲目冒險作業。
表.1.12 邊坡坡度比例表
見表
1. 13機械運轉時,不得進行任何緊固、保養、潤滑、檢查等作業。
1. 14機械作業時,人員不得上下機械。
2. 挖 掘 機
2. 1作業前應進行檢查,確認一切齊全完好,大臂和鏟斗運動范圍內無障礙物和其他人員,鳴笛示警后方可作業。
2. 2挖掘機駕室內外露傳動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
2. 3電動的單斗挖掘機必須接地良好,油壓傳動的臂桿的油路和油缸確認完好。
2. 4正鏟作業時,作業面應不超過本機性能規定的最大開挖高度和深度。在拉鏟或反鏟作業時,挖掘機履帶或輪胎與作業面邊緣距離不得小于1.5m。
2. 5挖掘機在平地上作業,應用制動器將履帶(或輪胎)剎住、楔牢。
2 6挖掘機適用于在粘土、沙礫土、泥炭巖等土壤的鏟挖作業。對爆破掘松后的重巖石內鏟挖作業時,只允許用正鏟,巖石料徑應小于斗口寬的1/2。禁止用挖掘機的任何部位去破碎石塊、凍土等。
2. 7取土、卸土不得有障礙物,在挖掘時任何人不得在鏟斗作業回轉半徑范圍內停留。裝車作業時,應待運輸車輛停穩后進行,鏟斗應盡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車輛,嚴禁車箱內有人,嚴禁鏟斗從汽車駕駛室頂上越過。卸土時鏟斗應盡量放低,但不得撞擊汽車任何部位。
2. 8行走時臂桿應與履帶平行,并制動回轉機構,鏟斗離地面宜為1m。行走坡度不得超過機械允許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駛,嚴禁空擋滑行。轉彎不應過急,通過松軟地時應進行鋪墊加固。
2 9挖掘機回轉制動時,應使用回轉制動器,不得用轉向離合器反轉制動。滿載時,禁止急劇回轉猛剎車,作業時鏟斗起落不得過猛。下落時不得沖擊車架或履帶及其他機件,不得放松提升鋼絲繩。
2. 10作業時,必須待機身停穩后再挖土,鏟斗未離開作業面時,不得作回轉行走等動作,機身回轉或鏟斗承載時不得起落吊臂。
2. 11在崖邊進行挖掘作業時,作業面不得留有傘沿及松動的大塊石,發現有坍塌危險時應立即處理或將挖掘機撤離至安全地帶。
2. 12拉鏟作業時,鏟斗滿載后不得繼續吃土,不得超載。拉鏟作溝渠、河道等項作業時,應根據溝渠、河道的深度、坡度及土質確定距坡沿的安全距離,一般不得小于2m,反鏟作業時,必須待大臂停穩后再吃土,收斗,伸頭不得過猛、過大。
2. 13駕駛司機離開操作位置,不論時間長短,必須將鏟斗落地并關閉發動機。
2. 14不得用鏟斗吊運物料。
2. 15發現運轉異常時應立即停機,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作業。
2. 16輪胎式挖掘機在斜坡上移動時鏟斗應向高坡一邊。
2. 17使用挖掘機拆除構筑物時,操作人員應分析構筑物倒塌方向,在挖掘機駕駛室與被拆除構筑物之間留有構筑物倒塌的空間。
2. 18作業結束后,應將挖掘機開到安全地帶,落下鏟斗制動好回轉機構,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
2. 19作業后應將機械擦拭干凈,冬季必須將機體和水箱內水放凈(防凍液除外)。關閉門窗加鎖后方可離開。
3. 推 土 機
3. 1作業前應檢查:各系統管路無裂紋或泄漏;各部螺栓連接件應緊固;各操縱桿和制動系統的行程、間隙,履帶、傳動鏈的松緊度,輪胎氣壓均符合要求;手搖起動應防倒轉。用手拉繩起動時,不得將繩纏在手上。
3. 2作業前應清除推土機行走道路上的障礙物(凍土、石塊、雜物)。路面應比機身寬2m,行駛前嚴禁有人站在履帶或刀片的支架上,確認安全方可起動。
3. 3保養、檢修時必須放下推鏟,關閉發動機。在推鏟下面進行保養或檢修時,必須用木方將推鏟墊穩。
3. 4行駛中,司機和隨機人員不得上下車或坐立在駕駛室以外的其他部分。行駛和轉變中應觀察四周有無障礙。
3. 5推土機上坡坡度不得大于25°。下坡坡度不得大于35°。在坡上橫向行駛時,機身橫向傾斜不得大于10°。在坡道上應勻速行駛,嚴禁高速下坡、急拐彎、空擋滑行。下陡坡時,應將推鏟放下,接觸地面倒車下行。推土機在坡道上熄火時,應立即將推土機制動,并采取擋掩措施。
3. 6操作人員離開駕駛室時,必須將推鏟落地并關閉發動機。
3. 7推土機向溝槽內回填土時應設專人指揮。嚴禁推鏟越過溝槽邊緣。
3. 8推土機在水中行駛前,必須查明水深及水底堅實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行駛。
3. 9使用推土機推房屋的圍墻或舊房墻時,其高度不得超過2.5m(東方紅牌推土機不得超過1.5m)。嚴禁推鋼筋混凝土或地基基礎連接的混凝土樁和混凝土基礎。
3. 10在電桿附近推土時,必須留有一定的土堆,其大小應根據電桿結構、土質、埋入深度等情況確定。用推土機推倒樹干時必須注意樹干倒向和高空障礙物。
3. 11雙機、多機推土作業時,應設專人指揮。作業時,兩機前后距離應大于8m,左右距離大于1.5m。
3. 12不得用推土機推石灰、煙灰等粉塵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塊的作業。
3. 13需用推土機牽引重物時,應設專人指揮,危險區域內不得有人。在坡道或長距離牽引時,應用牽引桿連接。
3. 14作業完畢停機時先切斷離合器,放下刀片,鎖住制動器,將操縱變速桿置于空擋,然后關閉發動機。
3. 15作業后必須將機械開到平坦安全的地方,雨季必須把機械開出溝槽基坑。
3. 16作業后機械保養應遵守本規程第35.2.19條規定執行。
4. 鏟 運 機
4. 1拖式鏟運機的牽引機械應按本規程推土機的有關規定執行。
4. 2作業前應檢查油、水(包括電瓶水),應加足并把操縱桿(包括主離合器)放在空擋位置。采用油壓操縱機構操縱桿應放在中間位置。并應檢查鋼絲繩、輪胎氣壓、鏟土斗及卸土板回縮彈簧、拖把方向接頭、撐架及固定鋼索部分,以及各部滑輪等,液壓式鏟運機還應檢查各液壓管路接頭、液壓控制閥等,確認正常方可啟動。手搖發動時防止搖把回彈,手拉繩啟動時,不得將拉繩纏在手上。
4. 3作業前鏟運機的道路應遵守本規程第35.3.2條的規定。
4. 4機械運轉中,不準進行任何緊固、保養、潤滑等作業。嚴禁用手觸摸鋼絲繩、滑輪、傳動皮帶等部件。
4. 5嚴禁任何人上下機械、傳動物件,以及在鏟斗內,拖把或機架上坐立。
4. 6兩臺鏟運機同時作業時,拖式鏟運機前后距離不得少于10m,自行式鏟運機不得小于20m。平行作業時兩機間隔不得小于2m。在狹窄地區不得強行超車。
4. 7鏟運機上下坡時,必須掛低速檔行駛。不得途中換擋,下坡時不得脫擋滑行。在坡地上行走或作業,上下縱坡不得超過25°,橫坡不得超過6°,坡寬應大于機身2m以上,在新填筑的土堤上作業時,離坡邊緣不得少于1m,斜坡橫向作業時,機身必須保持平穩。作業中不得倒退。
4. 8作業中司機不準離開駕駛室。離開時,必須把變速擋板扳到空擋,熄火后方可離開。
4. 9在坡道上不得作保修作業,在陡坡上嚴禁轉彎、倒車和停車。在坡上熄火時應將鏟斗落地,制動牢靠后,再啟動發動機。
4. 10鏟土提斗時動作要緩慢。不得猛起猛落。
4. 11鏟土時應直線行駛,助鏟時應有助鏟裝置,正確掌握斗門開啟的大小,不得切土過深,兩機要相互配合,等速行駛助鏟平穩。
4. 12鏟運機陷車時,應有專人指揮拖拽,確保安全后,方可起拖。
4. 13自行式鏟運機的差速器鎖,只能在直線行駛的泥濘路面上短時間使用,嚴禁在差速器鎖住時拐彎。
4. 14在公路上行駛時,鏟斗必須用鎖緊鏈條掛牢在運輸行駛位置上,機上任何部位不得帶人或裝載其他物料。
4. 15檢修斗門或在鏟斗下作業,必須把鏟斗升起后用銷子或鎖緊鏈條固定,再用撐桿將斗身頂住,并制動住輪胎。
4. 16作業完畢后,應將鏟運機開出溝槽、基坑,停放在平坦地面上,并將鏟斗落在地面上。液壓操縱的應將液壓缸縮回,將操縱桿放在中間位置。
4. 17作業后機械保養應遵守本規程第35.2.19規定執行。
5. 平 地 機
5. 1作業前必須將離合器、操縱桿、變速桿均放在空擋位置,檢查并緊固各部連接螺栓及輪胎氣壓,檢查油、水(電瓶水)應加足,全車線路各接頭應牢固,液壓系統油路、油缸、操縱閥等無泄漏、松脫現象,然后發動機器低速運轉,各儀表均正常方可啟動作業。
5. 2機械起步前,應先將刮
土鏟刀或齒耙下降到接近地面。起步后方可切土。
5. 3在陡坡上作業時應鎖定鉸接機架;在陡坡上往返作業時,鏟刀應始朝下坡方面伸出。
5. 4平地機在行駛中,刮刀和耙齒離地面高度宜為25~30cm。隨著鏟土阻力變化,應隨時調整刮土鏟刀的升降。
5. 5平地機刮地鏟刀的回轉與鏟土角的調整以及向機外傾斜都必須停機時進行,但刮土鏟刀左右端的升降動作,可在機械行駛中隨時調整。
5. 6各類鏟刮作業都應低速行駛,用刀角和齒耙鏟土時,應用一擋。刮土和平整作業可用二、三擋,換擋應在停機時進行。遇到堅硬土質,需用齒耗翻松時,應緩慢下齒,不得使用齒耙翻松石渣路及堅硬路面。
5. 7平地機轉彎或調頭時,應用最低速度。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行駛時必須將刮刀和齒耙升到最高位置,并將刮土鏟刀斜放,鏟刀兩端不得超出后輪外側。在高速擋行駛中,禁止急轉彎。
5. 8作業后平地機應放在平坦、安全的地方,并應拉上手制動器,不得停放在坑洼積水處。
5. 9作業后機械保養應遵守本規程第35.3.19規定。
6. 裝 載 機
6. 1作業前應檢查發動機的油、水(包括電瓶水)應加足,各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液壓管路及接頭無松脫或滲漏,液壓油箱油量充足,制動靈敏可靠,燈光儀表齊全、有效方可起動。
6. 2機械起動必須先鳴笛,將鏟斗提升離地面50cm左右。行駛中可用高速擋,但不得進行升降和翻轉鏟斗動作,作業時應使用低速擋,鏟斗下方嚴禁有人,嚴禁用鏟斗載人。
6. 3裝載機不得在傾斜度的場地上作業,作業區內不得有障礙物及無關人員。裝卸作業應在平整地面進行。
6. 4向汽車內卸料時,嚴禁將鏟斗從駕駛室頂上越過,鏟斗不得碰撞車廂,嚴禁車廂內有人,不得用鏟斗運物料。
6. 5在溝槽邊卸料時,必須設專人指揮,裝載機前輪應與溝槽邊緣保持不少于2m的安全距離,并放置擋木擋掩。
6. 6裝堆積的砂土時,鏟斗宜用低速插入,將斗底置于地面,下降鏟臂然后順著地面,逐漸提高發動機轉速向前推進。
6. 7在松散不平的場地作業,應把鏟臂放在浮動位置,使鏟斗平穩的作業,如推進時阻力過大,可稍稍提升鏟臂。
6. 8將大臂升起進行維護、潤滑時,必須將大臂支撐穩固。嚴禁利用鏟斗作支撐提升底盤進行維修。
6. 9下坡應采用低速擋行進,不得空擋滑行。
6. 10涉水后應立即進行連續制動,排除制動片內的水分。
6. 11作業后應將裝載機開至安全地區,不得停在坑洼積水處,必須將鏟斗平放在地面上,將手柄放在空擋位置,接好手制動器。關閉門窗加鎖后,司機方可離開。
7. 鉆 孔 機
7. 1鉆機基礎應平整堅實,必要時應鋪墊枕木或鋼板。輪胎式鉆機應用長度不小于4m墊木墊至輪胎離開地面。
7. 2作業時必須服從指揮,分工明確,協調配合。
7. 3鉆機作業前檢查應遵守以下規定:
(1) 各部件完整,聯結牢固,正確。
(2) 動力系統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3) 電氣系統接線牢固可靠,儀表正常。
(4) 卷揚提升機構運轉正常,制動可靠,鋼絲繩符合規定。
(5) 鉆架鋼結構無裂紋損壞、嚴重銹蝕、開焊、變形。
7. 4鉆機作業時,鉆機旋轉部件固定,吊索具下方不得有人。
7. 5大雨、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天氣不得架設鉆機及進行高處作業。
7. 6鉆孔機移動的道路應平整堅實。必須將鉆頭提離地面20cm,并應固定。
7. 7使用汽車式旋轉鉆孔機施工時,必須將機車楔牢,剎車制動,支腳支穩后再進行操作。
7. 8旋轉鉆孔機下鉆提鉆時要慢,應密切注視電流表,嚴禁過載。鉆完的孔必須隨時用蓋板蓋牢。
8. 樁 工 機 械
8. 1一般規定:
(1) 打樁施工場地應按坡度不大于3%,地耐力不小于8.5n/cm2的要求進行平實,地下不得有障礙物。在基坑和圍堰內打樁,應配備足夠的排水設備。
(2) 樁機周圍應有明顯標志或圍欄,嚴禁閑人進入。作業時,操作人員應在距樁錘中心5m以外監視。
(3) 安裝時,應將樁錘運到樁架正前方2m以內,嚴禁遠距離斜吊。
(4) 用樁機吊樁時,必須在樁上拴好圍繩。起吊2.5m以外的混凝土預制樁時,應將樁錘落在下部,待樁吊近后,方可提升樁錘。
(5) 嚴禁吊樁、吊錘、回轉和行走同時進行。樁機在吊有樁和錘的情況下,操作人員不得離開。
(6) 插樁后應及時檢驗樁的垂直度,樁入土3m以上時,嚴禁用樁機行走或回轉動作糾正樁的傾斜度。
(7) 拔送樁時,應嚴格掌握不超過樁機起重能力,荷載難以計算時,可參考如下辦法:
① 樁機為電動卷揚機時,拔送樁時負荷不得超過電機滿載電流。
② 樁機卷揚機內燃機為動力時,拔送樁時如內燃機明顯減速,應立即停止起拔。
③ 樁機為蒸汽卷揚機時,拔送樁時,如在額定蒸汽壓力下產生減速或停車,應立即停止起拔。
④ 每米送樁深度的起撥荷載可按4t計算。
(8) 卷揚鋼絲繩應經常處于油膜狀態,不得硬性摩擦。見鋼絲繩的使用及報廢標準。吊錘、吊樁可使用插接的鋼絲繩,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起重卡具、索具、拉繩等。
(9) 作業中停機時間較長時,應將樁錘落下墊好。除蒸汽打樁機在短時間內可將錘擔在機架上外,其他的樁機均不得懸吊樁錘進行檢修。
(10) 遇有大雨、雪、霧和六級以上強風等惡劣氣候,應停止作業。當風速超過七級應將樁機順風向停置,并增加纜風繩。
(11) 雷電天氣無避雷裝置的樁機,應停止作業。
(12) 作業后應將樁機停放在堅實平整的地面上,將樁錘落下,切斷電源和電路開關,停機制動后方可離開。
(13) 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不得穿硬底易滑的鞋。
8. 2樁機運輸:
(1) 汽車裝運樁機時,不得超寬、超高、超載、超長裝運。公路行駛必須遵守交通規則。
(2) 樁機裝運時必須綁扎牢固,墊、楔可靠,導桿必須擺放平直,不得壓、扭變形。
(3) 運輸中不得急轉彎,應低速行動,通過橋梁、函洞、隧道時,不得超高、超載盲目強行。
(4) 夜間裝運時,現場必須有足夠的照明,并設專人監護。
8. 3樁機的安裝與拆除:
(1) 拆裝班組的作業人員必須熟悉拆裝工藝、規程,拆裝前班組長應進行明確分工,并組織班組作業人員貫徹落實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2) 高壓線下兩側10m以內不得安裝打樁機。特殊情況必須采取安全技術措施,并經上級技術負責人同意批準,方可安裝。
(3) 安裝前應檢查主機、卷揚機、制動裝置、鋼絲繩、牽引繩、滑輪及各部軸銷、螺栓、管路接頭應完好可靠。導桿不得彎曲損傷。
(4) 起落機架時,應設專人指揮,拆裝人員應互相配合,指揮旗語、哨音準確、清楚。嚴禁任何人在機架底下穿行或停留。
(5) 安裝底盤必須平放在堅實平坦的地面上,不得傾斜。樁機的平衡配重鐵,必須符合說明書要求,保證樁架穩定。
(6) 震動沉樁機安裝樁管時,樁管的垂直方向吊裝不得超過4m,兩側斜吊不得超過2m,并設溜繩。
8. 4樁架挪動:
(1) 打樁機架移位的運行道路,必須平坦堅實,暢通無阻。
(2) 挪移打樁機時,嚴禁將樁錘懸高。必須將錘頭制動可靠方可走車。
(3) 機架挪移到樁位上,穩固以后,方可起錘,嚴禁隨移位隨起錘。
(4) 樁架就位后,應立即制動、固定。操作時樁架不得滑動。
(5) 挪移打樁機架應距軌道終端2m以內終止,不得超出范圍。如受條件限制,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6) 柴油打樁機和震動沉樁機的運行道路必須平坦。挪移時應有專人指揮,樁機架不得傾斜。若遇地基沉陷較大時,必須加鋪腳手板或鐵板。
8. 5樁機施工
(1) 作業前必須檢查傳動、制動、滑車、吊索、拉繩應牢固有效,防護裝置應齊全良好,并經試運轉合格后,方可正式操作。
(2) 打樁操作人員(司機)必須熟悉樁機構造、性能和保養規程、操作熟練方準獨立操作。嚴禁非樁機操作人員操作。
(3) 打樁作業時,嚴禁在樁機垂直半徑范圍以內和樁錘或重物底下穿行停留。
(4) 卷揚機的鋼絲繩應排列整齊,不得擠壓,纏繞滾筒上不少于3圈。在纏繞鋼絲繩時,不得探頭或伸手撥動鋼絲繩。
(5) 穩樁時,應用撬棍套繩或其他適當工具進行。當樁與樁帽接合以前,套繩不得脫套,糾正斜樁不宜用力過錳,并注視樁的傾斜方向。
(6) 采用樁架吊樁時,樁與樁架之垂直方向距離不得大于5m(偏吊距離不得大于3m)。超出上述距離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7) 打樁施工場地,必須經常保持整潔。打樁工作臺應有防滑措施。
(8) 樁架上操作人員使用的小型工具(零件),應放入工具袋內,不得放在樁架上。
(9) 利用打樁機吊樁時,必須使用卷揚機的剎車制動。
(10) 吊樁時要緩慢吊起,樁的下部必須設溜(套)繩,掌握穩定方向,樁不得與樁機碰撞。
(11) 柴油機打樁時應掌握好油門,不得油門過大或突然加大,防止樁錘跳躍過高,起錘高度不大于1.5m。
(12) 利用柴油機或蒸汽錘拔樁筒,在入土深度超過1m時,不得斜拉硬吊,應垂直拔出。若樁筒入土較深,應邊震邊拔。
(13) 柴油機或蒸汽打樁機拉樁時應停止錘擊,方可操作,不得錘擊與拉樁同時進行。降落錘頭時,不得猛然驟落。
(14) 在裝拆樁管或到沉箱上操作時,必須切斷電源后再進行操作。必須設專人監護電源。
(15) 檢查或維修打樁機時,必須將錘放在地上并墊穩,嚴禁在樁錘懸吊時進行檢查等作業。
(16) 作業后應按本規程第35.2.19條規定執行。
第11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電焊工
1.一 般 規 定
1. 1金屬焊接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證》(外埠來京從事電焊作業的人員,必須持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安全監察機關核發的特種作業證明,并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非電焊工嚴禁進行電焊作業。
1. 2操作時應穿電焊工作服、絕緣鞋和戴電焊手套、防護面罩等安全防護用品,高處作業時系安全帶。
1. 3電焊作業現場周圍10m范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 4雨、雪、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天氣不得露天作業。雨、雪后應清除積水、積雪后方可作業。
1. 5操作前應首先檢查焊機和工具,如焊鉗和焊接電纜的絕緣、焊機外殼保護接地和焊機的各接線點等,確認安全合格方向作業。
1. 6嚴禁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域內、運行中的壓力管道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內以及受力構件上焊接和切割。
1. 7焊接曾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時,應根據介質進行多次置換及清洗,并打開所有孔口,經檢測確認安全方可施焊。
1. 8在密封容器內施焊時,應采取通風措施。間歇作業時焊工應到外面休息。容器內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焊工身體應用絕緣材料與焊件隔離。焊接時必須設專人監護,監護人應熟知焊接操作規程和搶救方法。
1. 9焊接銅、鋁、鉛、鋅合金金屬時,必須穿戴防護用品,在通風良好的地方作業。在有害介質場所進行焊接時,應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時進行強制通風。
1. 10施焊地點潮濕或焊工身體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濕時,嚴禁靠在帶電鋼板或工件上,焊工應在干燥的絕緣板或膠墊上作業,配合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板上。
1. 11焊接時臨時接地線頭嚴禁浮搭,必須固定、壓緊,用膠布包嚴。
1. 12操作時遇下列情況必須切斷電源:
(1) 改變電焊機接頭時。
(2) 更換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時。
(3) 轉移工作地點搬動焊機時。
(4) 焊機發生故障需進行檢修時。
(5) 更換保險裝置時。
(6) 工作完畢或臨時離操作現場時。
1. 13高處作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 必須使用標準的防火安全帶,并系在可靠的構架上。
(2) 必須在作業點正下方5m外設置護欄,并設專人監護。必須清除作業點下方區域易燃、易爆物品。
(3) 必須戴盔式面罩。焊接電纜應綁緊在固定處,嚴禁繞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業。
(4) 焊工必須站在穩固的操作平臺上作業,焊機必須放置平穩、牢固,設有良好的接地保護裝置。
1. 14操作時嚴禁焊鉗夾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將焊接電纜掛在脖頸上。
1. 15焊接時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焊把線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
1. 16焊接電纜通過道路時,必須架高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1. 17焊把線不得放在電弧附近或熾熱的焊縫旁。不得碾軋焊把線。應采取防止焊把線被尖利器物損傷的措施。
1. 18清除焊渣時應佩戴防護眼鏡或面罩。焊條頭應集中堆放。
1. 19下班后必須拉閘斷電,必須將地線和把線分開。并確認火已熄滅方可離開現場。
2.電 焊 設 備
2. 1電焊機必須安放在通風良好、干燥、無腐蝕介質、遠離高溫高濕和多粉塵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機應搭設防雨棚,焊機應用絕緣物墊起。墊起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
2. 2電焊機使用前,必須檢查絕緣及接線情況,接線部分必須使用絕緣膠布纏嚴,不得腐蝕、受潮及松動。
2. 3電焊機必須設單獨的電源開關、自動斷電裝置。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大于5m,二次線焊把線長度不大于30m。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必須安裝可靠防護罩。
2. 4電焊機的外殼必須設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2. 5電焊機焊接電纜線必須使用多股細銅線電纜,其截面應根據電焊機使用規定選用。電纜外皮應完好、柔軟,其絕緣電阻不小于1mω。
2. 6電焊機內部應保持清潔。定期吹凈塵土。清掃時必須切斷電源。
2. 7電焊機啟動后,必須空載運行一段時間。調節焊接電流及極性開關應在空載下進行。直流焊機空載電壓不得超過90v,交流焊機空載電壓不得超過80v。
2. 8使用交流電焊機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1) 多臺焊機接線時三相負載應平衡,初級線上必須有開關及熔斷保護器。
(2) 電焊機應絕緣良好。焊接變壓器的一次線圈繞組與二次線圈繞組之間、繞組與外殼之間的絕緣電阻不得小于1mω。
(3) 電焊機的工作負荷應依照設計規定,不得超載運行。作業中應經常檢查電焊機的溫升,超過a級60℃、b級80℃時必須停止運轉。
2. 9使用硅整流電焊機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1) 使用硅整流電焊機時,必須開啟風扇,運轉中應無異響,電壓表指示值應正常。
(2) 應經常清潔硅整流器及各部件,清潔工作必須在停機斷電后進行。
2. 10使用氬弧焊機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1) 工作前應檢查管路,氣管、水管不得受壓、泄漏。
(2) 氬氣減壓閥、管接頭不得沾有油脂。安裝后應試驗,管路應無障礙、不漏氣。
(3) 水冷型焊機冷卻水應保持清潔,焊接中水流量應正常,嚴禁斷水施焊。
(4) 高頻氬弧焊機,必須保證高頻防護裝置良好,不得發生短路。
(5) 更換鎢極時,必須切斷電源。磨削鎢極必須戴手套和口罩。磨削下來的粉塵應及時清除。釷、鈰鎢極必須放置在密閉的鉛盒內保存,不得隨身攜帶。
(6) 氬氣瓶內氬氣不得用完,應保留98~226kkpa。氬氣瓶應直立、固定放置,不得倒放。
(7) 作業后切斷電源,關閉水源和氣源。焊接人員必須及時脫去工作服,清洗手臉和外露的皮膚。
2. 11使用二氧化碳氣體保護焊機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1) 作業前預熱15min,開氣時,操作人員必須站在瓶嘴的側面。
(2) 二氧化碳氣體預熱器端的電壓不得高于36v。
(3) 二氧化碳氣瓶應放在陰涼處,不得靠近熱源。最高溫度不得超過30℃,并應放置牢靠。
(4) 作業前應進行檢查,焊絲的進給機構、電源的連接部分、二氧化碳氣體的供應系統以及冷卻水循環系統均應符合要求。
2. 12使用埋弧自動、半自動焊機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1) 作業前應進行檢查,送線滾輪的溝槽及齒紋應完好,滾輪、導電嘴(塊)必須接觸良好,減速箱油槽中的潤滑油應充量合格。
(2) 軟管式送絲機構的軟管槽孔應保持清潔,定期吹洗。
2. 13焊鉗和焊接電纜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焊鉗應保證任何斜度都能夾緊焊條,且便于更換焊條。
(2) 焊鉗必須具有良好的絕緣、隔熱能力。手柄絕熱性能應良好。
(3) 焊鉗與電纜的連接應簡便可靠,導體不得外露。
(4) 焊鉗彈簧失效,應立即更換。鉗口處應經常保持清潔。
(5) 焊接電纜應具有良好的導電能力和絕緣外層。
(6) 焊接電纜的選擇應根據焊接電流的大小和電纜長度,按規定選用較大的截面積。
(7) 焊接電纜接頭應采用銅導體,且接觸良好,安裝牢固可靠。
3.不 銹 鋼 焊 接
3.1不銹鋼焊接的焊工除應具備電焊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外,還必須熟練地掌握氬弧焊接、等離子切割、不銹鋼酸洗鈍化等方面的安全防護和安全操作技能。
3.2使用直流焊機應遵守以下規定:
(1) 操作前應檢查焊機外殼的接地保護、一次電源線接線柱的絕緣、防護罩、電壓表、電流表的接線、焊機旋轉方向與機身指示標志和接線螺栓等均合格、齊全、靈敏、牢固方可操作。
(2) 焊機應墊平、放穩。多臺焊機在一起應留有間距500mm以上,必須一機一閘,一次電源線不得大于5m。
(3) 旋轉直流弧焊機應有補償器和“起動”、“運轉”、“停止”的標記。合閘前應確認手柄是否在“停止”位置上。起動時,辨別轉子是否旋轉,旋轉正常再將手柄扳到“運轉”位置。焊接時突然停電,必須立即將手柄扳到“停止”位置。
(4) 不銹鋼焊接采用“反接極”,即工件接負極。如焊機正負標記不清或轉換鈕與標記不符,必須用萬能表測量出正負極性,確認后方可操作。
(5) 不銹鋼焊條藥皮易脫落,停機前必須將焊條頭取下或將焊機把掛好,嚴禁亂放。
3. 3一般不銹鋼設備用于貯存或輸送有腐蝕性、有毒性的液體或氣體物質,不得在帶壓運行中的不銹鋼容器或管道上施焊。不得借用設備管道做焊接導線。
3. 4焊接或修理貯存過化學物品或有毒物質的容器或管道,必須采取蒸氣清掃、蘇打水清洗等措施。置換后,經檢測分析合格,打開孔口或注滿水再進行焊接。嚴禁盲目動火。
3. 5不銹鋼的制作和焊接過程中,焊前對坡口的修整和焊縫的清根使用砂輪打磨時,必須檢查砂輪片和緊固,確認安全可靠,戴上護目鏡后,方可打磨。
3. 6在容器內或室內焊接時,必須有良好的通風換氣措施或戴焊接專用的防塵面罩。
3. 7氬弧焊應遵守以下規定:
(1) 手工鎢極氬弧焊接不銹鋼,電源采用直流正接,工件接正,鎢極接負。
(2) 用交流鎢極氬弧焊機焊接不銹鋼,應采用高頻為穩弧措施,將焊槍和焊接導線用金屬紡織線進行屏蔽。預防高頻電磁場對握焊槍和焊線雙手的刺激。
(3) 手工氬弧焊的操作人員必須穿工作服,扣齊鈕扣、穿絕緣鞋、戴柔軟的皮手套。在容器內施焊應戴送風式頭盔、送風式口罩或防毒口罩等個人防護用品。
(4) 氬弧焊操作場所應有良好自然通風或用換氣裝置將有害氣體和煙塵及時排出,確保操作現場空氣流通。操作人員應位于上風處。并應采取間歇作業法。
(5) 凡患有中樞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植物神經功能紊亂、活動性的肺結核、肺氣腫、精神病或神經官能癥者,不宜從事氬弧焊不銹鋼焊接作業。
(6) 打磨釷鎢極棒時,必須配戴防塵口罩和眼鏡。接觸釷鎢極棒的手應及時清洗。釷鎢極棒不得亂放,應存放在有蓋的鉛盒內,并設專人負責保管。
3. 8不銹鋼焊工酸洗和鈍化應遵守以下規定:
(1) 不銹鋼酸洗鈍化使用不
銹鋼絲刷子刷焊縫時,應由里向外推刷子,不得來回刷。從事不銹鋼酸洗時,必須穿防酸工作服、戴口罩、防護眼鏡、乳膠手套和膠鞋。
(2) 凡患有呼吸系統疾病者,不宜從事酸洗操作。
(3) 化學物品,特別是氫氟酸必須妥善保管,必須有嚴格領用手續。
(4) 酸洗鈍化后的廢液必須經專門處理,嚴禁亂倒。
3. 9不銹鋼等金屬在用等離子切割過程中,必須遵守氬弧焊接的安全操作規定。焊接時由于電弧作用所傳導的高溫,使有色金屬受熱膨脹,當電弧停止時,不得立即去查看焊縫。
第1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水暖工管工
1.使用機電設備、機具前應檢查確認性能良好,電動機具有漏電保護裝置靈敏有效。不得“帶病”運轉。
2.操作機電設備,嚴禁戴手套,袖口扎緊。機械運轉中不得進行維修保養。
3.使用砂輪鋸,壓力均勻,人站在砂輪片旋轉方向側面。
4.壓力案上不得放重物和立放絲扳、手工套絲,應防止扳機滑落。
5.用小推車運管時,清理好道路,管放在車上必須捆綁牢固。
6.安裝立管,必須將洞口周圍清理干凈,嚴禁向下拋擲物料。作業完畢必須將洞口蓋板蓋牢。
7.電氣焊作業前,應申請用火證,并派專人看火,備好滅火用具。焊接地點周圍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8.散熱器組擰緊對絲時,必須將散熱器放穩,搬抬時兩人應用力一致,相互照應。
9.在進行水壓試驗時,散熱器下面應墊木板。散熱器按規定壓力值試驗時,加壓后不得用力沖撞磕碰。
10.人力卸散熱器時,所用纜索、杠子應牢固,使用井字架、龍門架或外用電梯運輸時,嚴禁超載或放偏。散熱器運進樓層后,應分散堆放。
11.穩掛散熱器應扶好,用壓杠壓起后平穩放在托鉤上。
12.往溝內運管,應上下配合,不得往溝內拋擲管件。
13.安裝立、托、吊管時,要上、下配合好。尚未安裝的樓板預留洞口必須蓋嚴蓋牢。使用的人字梯、臨時腳手架、繩索等必須堅固、平穩。腳手架不得超重,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
14.采用井字架、龍門架、外用電梯往樓層內搬運瓷器時,每次不定放置過多。瓷器運至樓層后應選擇安全地方放置,下面必須墊好草袋或木板,不得磕碰受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