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建筑施工攪拌機安全操作規程
建筑施工攪拌機安全操作規程
a、安全重點
1.防止機械傷人
2.防止觸電
3.防塵
b、一般要求
1.現場攪拌機械安裝應穩固,帶有膠輪胎的時應將輪胎拆下并墊離地面,保養好。按規定搭設操作平臺、防護欄桿,保證進、出料安全,整機應搭設安全可靠的操作棚。
2.攪拌機械安裝或檢修完畢,必須經試運轉正常后,辦理交接班簽證手續后方準使用。
3.攪拌機械操作人員要事先經過培訓,三機操作工要持證上崗。嚴禁違章作業,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實行定機定人定責任制。
4.攪拌機操作工應做到'四懂''三會'即,懂構造、原理、性能、用途、會操作、會維修保養、會排除故障。
5.工作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好防護用品,操作旋轉機庫嚴禁戴手套。
6.攪拌機使用前應檢查各部位另配件、防護裝置、尤其是離合器、制動器等是否齊全有效,并進行試運轉,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
7.工作中精力要集中,不準開玩笑,打鬧,不準睡覺和看書護,不做與本職無關的事。
8.運行中發現有異聲、什音或電機過熱(超過電機銘牌規定溫度)應停機檢修、或降溫,嚴禁在運行中檢修、保養。
9.按時做好機械的維修、保養工作,按規定加注潤滑油。嚴禁機械帶病運轉,中途停電,應切斷電源。
10.檢修攪拌機時,應拉閘斷電鎖箱,并掛'有人檢修禁止合閘警示牌',最好設監護人,停電牌應詮掛誰取。
11.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下班(或工作完畢)后應切斷電源,關箱加鎖,并做好'十字'作業(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
12.操作人員應做好本機的使用、停用、維修、保養記錄。
13.當有人進入料筒清理時,要將電源斷開,或在外面設人看管.
14.當要進入料斗下進行清理時,要將料斗保險扣掛好,并將電源斷開。
第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一般規定
第一節 施 工 現 場
第1條 參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學徒工、實習生、代培人員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操作。
第2條 電工、焊工、司爐工、爆破工、起重機司機、打樁機司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過專門訓練,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
第3條 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措施。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腳。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上下交叉作業有危險的出入口要有防護棚或其他隔離設施。距地面3米以上作業要有防護欄桿、檔板或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要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第4條 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動。需要拆動的,要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同意。
第5條 施工現場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設施或明顯標志。
第6條 施工現場要有交通指示標志。交通頻繁的交叉路口,應設指揮;火車道口兩側,應設落桿;危險地區,要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牌。夜間設紅燈示警。
第7條 工地行駛斗車、小平車的軌道坡度不得大于3%。鐵軌終點應有車檔,車輛的制動閘和掛鉤要完好可靠。
第8條 坑槽施工,應經常檢查邊壁土質穩固情況,發現有裂縫、疏松或支撐走動,要隨時采取加固措施。根據土質、溝深、水位、機械設備重量等情況,確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機械距坑邊距離。往坑槽運材料,應用信號聯系。
第9條 調配酸溶液,應先將酸緩慢的注入水中,攪拌均勻,嚴禁將水倒入酸中。貯存酸液的容器應加蓋和設有標志。
第10條 做好女工在月經、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的保護工作。女工在懷孕期間對原工作不能勝任時,根據醫生的證明,應調換輕便工作。
第二節 機 電 設 備
第11條 機械操作、要束緊袖口,女工發辮要挽入帽內。
第12條 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第13條 工作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準使用。
第14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的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定接零接地,并設置單一開關;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第15條 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發現不正常情況應停機檢查,不得在運轉中修理。
第16條 電氣、儀表、管道和設備試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運轉時不準擦洗和修理,嚴禁將頭手伸入機械行程范圍內。
第17條 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停電。不能停電時,應有隔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通過架空輸電線路時應將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于下表規定:
見表
第18條 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在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
第19條 受壓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表,并避免曝曬、碰撞;氧氣瓶防沾染油脂;乙炔發生器、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第20條 x光或γ射線探傷作業區,非操作人員不準進入。
第21條 從事腐蝕、粉塵、放射性和有毒作業,要有防護措施,并進行定期體驗。
第三節 高 空 作 業
第22條 從事高空作業要定期體檢。經醫生診斷,凡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以及其他不適于高空作業的,不得從事高空作業。
第23條 高空作業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
第24條 高空作業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套)內。上下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第25條 遇有惡劣氣候(如風力在六級以上)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進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樁作業。
第26條 梯子不得缺檔,不得墊高使用。梯子橫檔間距以30厘米為宜。使用時上端要扎牢,下端應采取防滑措施。單面梯與地面夾角以60~70度為宜,禁止二人同時在梯上作業。如需接長使用,應綁扎牢固。人字梯底腳要拉牢。在通道處使用梯子,應有人監護或設置圍欄。
第27條 沒有安全防護設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撐、桁條、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高空作業與地面聯系,應設通訊裝置,并專人負責。
第28條 乘人的外用電梯、吊籠,應有可靠的安全裝置。除指派的專業人員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繩索和隨同運料的吊籃、吊裝物上下。
第四節 季節施工
第29條 暴雨臺風前后,要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設備、臨時線路,發現傾斜、變形、下沉、漏雨、漏電等現象,應及時修理加固,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
第30條 高層建筑、煙囪、水塔的腳手架及易燃、易爆倉庫和塔吊、打樁機等機械,應設臨時避雷裝置,對機電設備的電氣開關,要有防雨、防潮設施。
第31條 現場道路應加強維護。斜道和腳手板應有防滑措施。
第32條 夏季作業應調整作息時間。從事高溫工作的場所,應加強通風和降溫措施。
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應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第3篇 建筑施工鋼筋冷拔機操作規程
1、應檢查并確認機械各連接件牢固,模具無裂紋,軋頭和模具的規格配套,然后啟動主機空運轉,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
2、在冷拔鋼筋時,每道工序的冷拔直徑應按機械出廠說明書規定進行,不得超量縮減模具孔徑,無資料時,可按每次縮減孔徑0.5~1.0進行。
3、軋頭時,應先使鋼筋的一端穿過模具長度達100—150mm,再用夾具夾牢。
4、作業時,操作人員的手和軋錕應保持300—500mm的距離。不得用手直接接觸鋼筋和滾筒。
5、冷拔模架中應隨時加足潤滑劑,潤滑劑應采用石灰和肥皂水調和曬干后的粉末。鋼筋通過冷拔模前,應抹少量潤滑脂。
6、當鋼筋的末端通過冷拔模后,應立即脫開離合器,同時用手閘擋住鋼筋末端。
拔絲過程中,當出現斷絲或鋼筋打結亂盤時,應立即停機:在處理完畢后,方可開機。
第4篇 建筑施工鋼筋調直切斷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安裝和試運轉:
1、鋼筋調直機應安裝在平坦堅實的地面上。
2、安裝承重架時,承重架料槽的中心要對準導向筒、調直筒、下切刀孔或剪切齒輪槽的中心線,并保持平直。
3、機器安裝后,必須檢查電氣線路和零件有無損壞,機器的連接件是否可靠,各傳動部分是否靈活,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試運轉。
4、先進行空機運轉,檢查軸承(重點檢查調直筒軸承)、錘頭、切刀或剪切齒輪等工作是否正常。確認無異常狀況時,方可送料,試驗調直和切斷。
二、操作中安全注意事項:
1、按所調直鋼筋直徑,選用適當調直塊、曳引輪槽及轉動速度。調直塊直徑應比鋼筋直徑大2.5毫米,曳引輪槽寬與所調直鋼筋直徑相同。
2、調直塊的調整:一般調直筒內有五個調直塊,第1,5兩個須放在中心線上,中間三個可偏離中心線。先使鋼筋偏移3毫米左右的偏移量,經過調直,如鋼筋仍有彎,可逐漸加大偏移量直到調直為止。
3、切斷三、四根鋼筋后須停機檢查其長度是否合適。如長度有偏差,可調整限位開關或定尺板。
4、在導向筒的前部應安裝一根1米左右長的鋼管。被調直的鋼筋應先穿過鋼管再穿入導向筒和調直筒,以防止每盤鋼筋接近調直完畢時彈出傷人。
5、在調直塊未固定,防護罩未蓋好前不得穿入鋼筋,以防止開動機器后,調直塊飛出傷人。
6、鋼筋穿入后,手與曳引輪應保持一定距離。
7、鋼筋在調直過程中,為防止由于氧化鐵皮飛揚,污染環境,工作完畢應及時進行清掃。
第5篇 建筑施工卷揚機操作規程
1 .卷揚機應選擇在視線良好和平坦堅實的地基上安裝;基座必須平穩牢固。
2 .卷揚機的安裝必須合理設置地錨,第一導向滑輪應設置在卷筒的垂直中心線上,至卷筒距離不應少于卷筒長度的20 倍。
3 .導向滑輪應可靠固定,第一導向滑輪不宜用開口滑輪。
4 .操作開關上標志的方向應和卷揚機實際轉動方向一致無誤,以防造成錯誤動作。
5 .鋼絲繩在卷筒上必須固定牢靠,排列整齊,并不得有結節、扭繞現象,使用中至少應保留三圈以上;收繞鋼絲繩時禁止用手引導。
6 .卷揚機工作前,應檢查鋼絲繩頭固定是否牢固,離合器,制動器、保險棘輪等是否安全完好。
7 .嚴禁盲目超負荷使用,嚴禁用卷揚機運送人員,嚴禁卷揚機帶病操作。
8 .卷揚機起動或停止時,速度應逐漸增大或減少,嚴禁連續反方向運轉,一般不宜急剎。
9 .卷揚機的手、腳閘板的最大工作行程不準接觸地面、或其他障礙物。
10 .卷揚機的電動機和剎車部分均應配備防護罩;制動帶受潮或沾染油污和失常時,應立即停機檢修。
11 .重物在提升過程中,如須在空中停留時,除使用制動器外,并應用棘輪保險。
12 .工作完畢或遇突然停電時,應立即拉開閘刀,并采取措施將重物放至地面。
13 .蒸氣卷揚機停氣時,應把所有閥門關掉,以防鍋爐總氣閥誤開時,卷揚機自行轉動。
14 .卷揚機的動力部分應遵守各自的安全和技術操作規程。
第6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木工
1.一 般 規 定
1.1高處作業時,材料碼放必須平穩整齊。
1.2使用的工具不得亂放。地面作業時應隨時放入工具箱,高處作業應放入工具袋內。
1.3作業時使用的鐵釘,不得含在嘴中。
1.4作業前應檢查所使用的工具,如手柄有無松動、斷裂等,手持電動工具的漏電保護器應試機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時戴絕緣手套。
1.5使用手據時,鋸條必須調緊適度,下班時要放松,以防再使用時鋸條突然爆斷傷人。
1.6成品、半成品、木材應堆放整齊,不得任意亂放。不得存放在在施工程內,木材碼放高度不超過1.2m為宜。
1.7木工作業場所的刨花、木屑、碎木必須自產自清、日產日清、活完場清。
1.8用火必須事先申請用火證,并設專人監護。
2.橫板安裝與拆除
2.1模板安裝應遵守下列規定:
(1) 作業前應認真檢查模板、支撐等構件是否符合要求,鋼模板有無嚴重銹蝕或變形,木模板及支撐材質是否合格。
(2) 地面上的支模場地必須平整夯實,并同時排除現場的不安全因素。
(3) 模板工程作業高度在2m和2m以上時,必須設置安全防護設施。
(4) 操作人員登高必須走人行梯道,嚴禁利用模板支撐攀登上下,不得在墻頂、獨立梁及其他高處狹窄而無防護的模板面上行走。
(5) 模板的立柱頂撐必須設牢固的拉桿,不得與門窗等不牢靠和臨時物件相連接。模板安裝過程中,不得間歇,柱頭、搭頭、立柱頂撐、拉桿等必須安裝牢固成整體后,作業人員才允許離開。
(6) 基礎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裝,必須檢查基坑土壁邊坡的穩定狀況,基坑上口邊沿1m以內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坑)內運送模板構件時,嚴禁拋擲。使用溜槽或起重機械運送,下方操作人員必須遠離危險區域。
(7) 組裝立柱模板時,四周必須設牢固支撐,如柱模在6m以上,應將幾個柱模連成整體。支設獨立梁模應搭設臨進操作平臺,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和立側模。
2.1模板拆除應遵守下列規定:
(1) 拆模必須滿足拆模時所需混凝土強度,經工程技術領導同意,不得因拆模而影響工程質量。
(2) 拆模的順序和方法。應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順序;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撐;在拆除用小鋼模板支撐的頂板模板時,嚴禁將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除。已拆活動的模板,必須一次連續拆除完,方可停歇,嚴禁留下不安全隱患。
(3) 拆模作業時,必須設警戒區,嚴禁下方有人進入。拆模作業人員必須站在平穩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穩墜落。
(4) 嚴禁用吊車直接吊除沒有撬松動的模板,吊運大型整體模板時必須拴結牢固,且吊點平衡,吊裝、運大鋼模時必須用卡環連接,就位后必須拉接牢固方可卸除吊環。
(5) 拆除電梯井及大型孔洞模板時,下層必須支搭安全網等可靠防墜落措施。
(6) 拆除的模板支撐等材料,必須邊拆、邊清、邊運、邊碼垛。樓層高處拆下的材料,嚴禁向下拋擲。
3.門 窗 安 裝
3.1安裝二層樓以上外墻門窗扇時,外防護應齊全可靠,操作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工具應隨手放進工具袋內。
3.2立門窗時必須將木楔背緊,作業時不得1人獨立操作,不得碰觸臨時電線。
3.3操作地點的雜物,工作完畢后,必須清理干凈運至指定地點,集中堆放。
4.構 件 安 裝
4.1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操作,應設防滑板梯,系好保險繩,穿軟底防滑鞋,檐口處應按規定設安全防護欄桿,并立掛密目安全網。操作人員移動時,不得直立著在屋面上行走,嚴禁背向檐口邊倒退。
4.2釘房檐板應站在腳手架上,嚴禁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4.3在沒有望板的輕型屋面上安裝石棉瓦等,應在屋架下弦支設水平安全網。
4.4拼裝屋架應在地面進行,經工程技術人員檢查,確認合格,才允許吊裝就位。屋架就位后必須及時安裝有脊檁、拉桿或臨時支撐,以防傾倒。
4.5吊運屋架及構件材料所用索具必須事先檢查,確認符合要求,才準使用。綁扎屋架及構件材料必須牢固穩定。安裝屋架時,下方不得有人穿行或停留。
4.6板條天棚或隔聲板上不得通行和堆放材料,確因操作需要,必須在大楞上鋪設通行腳手板。
5.木 工 機 械
5.1使用木工機械應遵守以下規定:
(1) 操作人員應經培訓,熟悉使用的機械設備構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關使用、維修、保養的安全操作知識。電路故障必須由專業電工排除。
(2) 作業前應試機,各部件運轉正常后方可作業。開機前必須將機械周圍及腳下作業區的雜物清理干凈,必要時應在作業區鋪墊板。
(3) 作業時必須扎緊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作業人員長發不得外露,女工必須戴工作帽。
(4) 機械運轉過程中出現故障時,必須立即停機、切斷電源。
(5) 鏈條、齒輪和皮帶等傳動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或防護板。
(6) 必須使用定向開關,嚴禁使用倒順開關。
(7) 清理機械臺面上的刨花、木屑,嚴禁直接用手清理。
(8) 每臺機械應掛機械負責人和安全操作牌。
(9) 作業后必須拉閘,箱門鎖好。
5.2使用平刨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 必須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
(2) 刨料時應保持身體平衡,雙手操作。刨大面時,手應按在木料上面;刨小面時,手指應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3cm。
(3) 每次刨削量不得超過1.5mm。進料速度應均勻,嚴禁在刨刀上方回料。
(4) 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cm,長度小于40cm時,應用壓板或壓棍推進。厚度小于1.5cm,長度小于25cm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5) 刨舊料時必須先將鐵釘、泥砂等清除干凈。遇節疤、戧茬時應減慢送料速度,嚴禁手按節疤送料。
(6) 二人操作時,進料速度應配合一致。當木料前端越過刀口30cm后,下手操作人員方可接料。木料刨至尾端時,上手操作人員應注意早松手,下手操作人員不得猛拉
(7) 。換刀片前必須拉閘斷電、并掛“有人操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
(8) 同一臺平刨機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須一致,刀架與刀必須匹配,嚴禁使用不合格的刀具。緊固刀片的螺釘應相嵌入槽內,且距離刀前不得小于10mm。
5.3使用壓刨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 二人操作,必須配合一致,接送料應站在機械的一側,操作人員不得戴手套。
(2) 進料必須平直,發現木料走偏或卡住,應停機降低臺面,調正木料。遇節疤應減慢送料速度。送料時手指必須與滾筒保持20cm以上距離。接料時,必須待料出臺面后方可上手。
(3) 刨料長度小于前后滾中心距的木料,禁止在壓刨機上加工。
(4) 木料厚度差2mm的不得同時進料。刨削吃刀量不得超過3mm。
(5) 清理臺面雜物時必須停機(停穩)、斷電,用木棒進行清理。
5.4使用圓盤鋸(包括吊截鋸)作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 圓盤鋸必須裝設分料器,鋸片上方應有防護罩和滴水設備。開料鋸與截料鋸不得混用。
(2) 作業前應檢查鋸片不得有裂紋,不得連續缺齒,螺絲必須擰緊。
(3) 必須緊貼靠尺送料,不得用力過猛,遇硬節疤應慢推。必須待出料超過鋸片15cm方可上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
(4) 短窄料應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鉤。嚴禁鋸小于50cm長的短料。
(5) 木料走偏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停機調正后再鋸,不得猛力推進或拉出。
(6) 鋸片運轉時間過長應用水冷卻,直徑60cm以上的鋸片工作時應噴水冷卻。
(7) 必須隨時清除鋸臺面上的遺料,保持鋸臺整潔。清除遺料時,嚴禁直接用手清除。清除鋸末及調整部件,必須先拉閘斷電,待機械停止運轉后方可進行。
(8) 嚴禁使用木棒或木塊制動鋸片的方法停機。
第7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瓦工
1.在深度超過1.5m砌基礎時,應檢查槽幫有無裂縫、水浸或坍塌的危險隱患。送料、砂漿要設有溜槽,嚴禁向下猛倒和拋擲物料工具等。
.2距槽幫上口1m以內,嚴禁堆積土方和材料。砌筑2m以上深基礎時,應設有梯或坡道,不得攀跳槽、溝、坑上下不得站在墻上操作。
3.砌筑使用的腳手架,未經交接驗收不得使用。驗收使用后不準隨便拆改或移動。
4.在架子上用刨錛斬磚,操作人員必須面向里,把磚頭斬在架子上。掛線用的墜物必須綁孔牢固。作業環境中的碎料、落地灰、雜物、工具集中下運,做到日產日清、自產自清、活完料凈地清。
5.腳手架上堆放料量不得超過規定荷載(均布荷載每m2不得超過3kn,集中荷載不超過1.5kn)。
6.采用里腳手架砌墻時,不準站在墻上清掃墻面和檢查大角垂直等作業。不準在剛砌好的墻上行走。
7.在同一垂直面上上下交叉作業時,必須設置安全隔離層。
8.用起重機吊運磚時,當采用磚籠往樓板上放磚時,要均勻分布,并必須預先在樓板底下加設支柱及橫木承載。磚籠嚴禁直接吊放在腳手架上。
9.在地坑、地溝砌磚時,嚴防塌方并注意地下管線、電纜等。在屋面坡度大于25°時,掛瓦必須使用移動板梯,板梯必須有牢固掛鉤。檐口應搭設防護欄桿,并立掛密目安全網。
10.屋面上瓦應兩坡同時進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穩。屋面無望板時,應鋪設通道,不準在桁條、瓦條上行走。
11.在石棉瓦等不能承重的輕型屋面上作業時,必須搭設臨時走道板,并應在屋架下弦搭設水平安全網,嚴禁在石棉瓦上作業和行走。
12.冬季施工有霜、雪時,必須將腳手架等作業環境的霜、雪清除后方可作業。
第8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電焊工
1.一 般 規 定
1. 1金屬焊接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證》(外埠來京從事電焊作業的人員,必須持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安全監察機關核發的特種作業證明,并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非電焊工嚴禁進行電焊作業。
1. 2操作時應穿電焊工作服、絕緣鞋和戴電焊手套、防護面罩等安全防護用品,高處作業時系安全帶。
1. 3電焊作業現場周圍10m范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 4雨、雪、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天氣不得露天作業。雨、雪后應清除積水、積雪后方可作業。
1. 5操作前應首先檢查焊機和工具,如焊鉗和焊接電纜的絕緣、焊機外殼保護接地和焊機的各接線點等,確認安全合格方向作業。
1. 6嚴禁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域內、運行中的壓力管道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內以及受力構件上焊接和切割。
1. 7焊接曾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時,應根據介質進行多次置換及清洗,并打開所有孔口,經檢測確認安全方可施焊。
1. 8在密封容器內施焊時,應采取通風措施。間歇作業時焊工應到外面休息。容器內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焊工身體應用絕緣材料與焊件隔離。焊接時必須設專人監護,監護人應熟知焊接操作規程和搶救方法。
1. 9焊接銅、鋁、鉛、鋅合金金屬時,必須穿戴防護用品,在通風良好的地方作業。在有害介質場所進行焊接時,應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時進行強制通風。
1. 10施焊地點潮濕或焊工身體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濕時,嚴禁靠在帶電鋼板或工件上,焊工應在干燥的絕緣板或膠墊上作業,配合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板上。
1. 11焊接時臨時接地線頭嚴禁浮搭,必須固定、壓緊,用膠布包嚴。
1. 12操作時遇下列情況必須切斷電源:
(1) 改變電焊機接頭時。
(2) 更換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時。
(3) 轉移工作地點搬動焊機時。
(4) 焊機發生故障需進行檢修時。
(5) 更換保險裝置時。
(6) 工作完畢或臨時離操作現場時。
1. 13高處作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 必須使用標準的防火安全帶,并系在可靠的構架上。
(2) 必須在作業點正下方5m外設置護欄,并設專人監護。必須清除作業點下方區域易燃、易爆物品。
(3) 必須戴盔式面罩。焊接電纜應綁緊在固定處,嚴禁繞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業。
(4) 焊工必須站在穩固的操作平臺上作業,焊機必須放置平穩、牢固,設有良好的接地保護裝置。
1. 14操作時嚴禁焊鉗夾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將焊接電纜掛在脖頸上。
1. 15焊接時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焊把線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
1. 16焊接電纜通過道路時,必須架高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1. 17焊把線不得放在電弧附近或熾熱的焊縫旁。不得碾軋焊把線。應采取防止焊把線被尖利器物損傷的措施。
1. 18清除焊渣時應佩戴防護眼鏡或面罩。焊條頭應集中堆放。
1. 19下班后必須拉閘斷電,必須將地線和把線分開。并確認火已熄滅方可離開現場。
2.電 焊 設 備
2. 1電焊機必須安放在通風良好、干燥、無腐蝕介質、遠離高溫高濕和多粉塵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機應搭設防雨棚,焊機應用絕緣物墊起。墊起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
2. 2電焊機使用前,必須檢查絕緣及接線情況,接線部分必須使用絕緣膠布纏嚴,不得腐蝕、受潮及松動。
2. 3電焊機必須設單獨的電源開關、自動斷電裝置。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大于5m,二次線焊把線長度不大于30m。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必須安裝可靠防護罩。
2. 4電焊機的外殼必須設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2. 5電焊機焊接電纜線必須使用多股細銅線電纜,其截面應根據電焊機使用規定選用。電纜外皮應完好、柔軟,其絕緣電阻不小于1mω。
2. 6電焊機內部應保持清潔。定期吹凈塵土。清掃時必須切斷電源。
2. 7電焊機啟動后,必須空載運行一段時間。調節焊接電流及極性開關應在空載下進行。直流焊機空載電壓不得超過90v,交流焊機空載電壓不得超過80v。
2. 8使用交流電焊機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1) 多臺焊機接線時三相負載應平衡,初級線上必須有開關及熔斷保護器。
(2) 電焊機應絕緣良好。焊接變壓器的一次線圈繞組與二次線圈繞組之間、繞組與外殼之間的絕緣電阻不得小于1mω。
(3) 電焊機的工作負荷應依照設計規定,不得超載運行。作業中應經常檢查電焊機的溫升,超過a級60℃、b級80℃時必須停止運轉。
2. 9使用硅整流電焊機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1) 使用硅整流電焊機時,必須開啟風扇,運轉中應無異響,電壓表指示值應正常。
(2) 應經常清潔硅整流器及各部件,清潔工作必須在停機斷電后進行。
2. 10使用氬弧焊機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1) 工作前應檢查管路,氣管、水管不得受壓、泄漏。
(2) 氬氣減壓閥、管接頭不得沾有油脂。安裝后應試驗,管路應無障礙、不漏氣。
(3) 水冷型焊機冷卻水應保持清潔,焊接中水流量應正常,嚴禁斷水施焊。
(4) 高頻氬弧焊機,必須保證高頻防護裝置良好,不得發生短路。
(5) 更換鎢極時,必須切斷電源。磨削鎢極必須戴手套和口罩。磨削下來的粉塵應及時清除。釷、鈰鎢極必須放置在密閉的鉛盒內保存,不得隨身攜帶。
(6) 氬氣瓶內氬氣不得用完,應保留98~226kkpa。氬氣瓶應直立、固定放置,不得倒放。
(7) 作業后切斷電源,關閉水源和氣源。焊接人員必須及時脫去工作服,清洗手臉和外露的皮膚。
2. 11使用二氧化碳氣體保護焊機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1) 作業前預熱15min,開氣時,操作人員必須站在瓶嘴的側面。
(2) 二氧化碳氣體預熱器端的電壓不得高于36v。
(3) 二氧化碳氣瓶應放在陰涼處,不得靠近熱源。最高溫度不得超過30℃,并應放置牢靠。
(4) 作業前應進行檢查,焊絲的進給機構、電源的連接部分、二氧化碳氣體的供應系統以及冷卻水循環系統均應符合要求。
2. 12使用埋弧自動、半自動焊機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1) 作業前應進行檢查,送線滾輪的溝槽及齒紋應完好,滾輪、導電嘴(塊)必須接觸良好,減速箱油槽中的潤滑油應充量合格。
(2) 軟管式送絲機構的軟管槽孔應保持清潔,定期吹洗。
2. 13焊鉗和焊接電纜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焊鉗應保證任何斜度都能夾緊焊條,且便于更換焊條。
(2) 焊鉗必須具有良好的絕緣、隔熱能力。手柄絕熱性能應良好。
(3) 焊鉗與電纜的連接應簡便可靠,導體不得外露。
(4) 焊鉗彈簧失效,應立即更換。鉗口處應經常保持清潔。
(5) 焊接電纜應具有良好的導電能力和絕緣外層。
(6) 焊接電纜的選擇應根據焊接電流的大小和電纜長度,按規定選用較大的截面積。
(7) 焊接電纜接頭應采用銅導體,且接觸良好,安裝牢固可靠。
3.不 銹 鋼 焊 接
3.1不銹鋼焊接的焊工除應具備電焊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外,還必須熟練地掌握氬弧焊接、等離子切割、不銹鋼酸洗鈍化等方面的安全防護和安全操作技能。
3.2使用直流焊機應遵守以下規定:
(1) 操作前應檢查焊機外殼的接地保護、一次電源線接線柱的絕緣、防護罩、電壓表、電流表的接線、焊機旋轉方向與機身指示標志和接線螺栓等均合格、齊全、靈敏、牢固方可操作。
(2) 焊機應墊平、放穩。多臺焊機在一起應留有間距500mm以上,必須一機一閘,一次電源線不得大于5m。
(3) 旋轉直流弧焊機應有補償器和“起動”、“運轉”、“停止”的標記。合閘前應確認手柄是否在“停止”位置上。起動時,辨別轉子是否旋轉,旋轉正常再將手柄扳到“運轉”位置。焊接時突然停電,必須立即將手柄扳到“停止”位置。
(4) 不銹鋼焊接采用“反接極”,即工件接負極。如焊機正負標記不清或轉換鈕與標記不符,必須用萬能表測量出正負極性,確認后方可操作。
(5) 不銹鋼焊條藥皮易脫落,停機前必須將焊條頭取下或將焊機把掛好,嚴禁亂放。
3. 3一般不銹鋼設備用于貯存或輸送有腐蝕性、有毒性的液體或氣體物質,不得在帶壓運行中的不銹鋼容器或管道上施焊。不得借用設備管道做焊接導線。
3. 4焊接或修理貯存過化學物品或有毒物質的容器或管道,必須采取蒸氣清掃、蘇打水清洗等措施。置換后,經檢測分析合格,打開孔口或注滿水再進行焊接。嚴禁盲目動火。
3. 5不銹鋼的制作和焊接過程中,焊前對坡口的修整和焊縫的清根使用砂輪打磨時,必須檢查砂輪片和緊固,確認安全可靠,戴上護目鏡后,方可打磨。
3. 6在容器內或室內焊接時,必須有良好的通風換氣措施或戴焊接專用的防塵面罩。
3. 7氬弧焊應遵守以下規定:
(1) 手工鎢極氬弧焊接不銹鋼,電源采用直流正接,工件接正,鎢極接負。
(2) 用交流鎢極氬弧焊機焊接不銹鋼,應采用高頻為穩弧措施,將焊槍和焊接導線用金屬紡織線進行屏蔽。預防高頻電磁場對握焊槍和焊線雙手的刺激。
(3) 手工氬弧焊的操作人員必須穿工作服,扣齊鈕扣、穿絕緣鞋、戴柔軟的皮手套。在容器內施焊應戴送風式頭盔、送風式口罩或防毒口罩等個人防護用品。
(4) 氬弧焊操作場所應有良好自然通風或用換氣裝置將有害氣體和煙塵及時排出,確保操作現場空氣流通。操作人員應位于上風處。并應采取間歇作業法。
(5) 凡患有中樞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植物神經功能紊亂、活動性的肺結核、肺氣腫、精神病或神經官能癥者,不宜從事氬弧焊不銹鋼焊接作業。
(6) 打磨釷鎢極棒時,必須配戴防塵口罩和眼鏡。接觸釷鎢極棒的手應及時清洗。釷鎢極棒不得亂放,應存放在有蓋的鉛盒內,并設專人負責保管。
3. 8不銹鋼焊工酸洗和鈍化應遵守以下規定:
(1) 不銹鋼酸洗鈍化使用不
銹鋼絲刷子刷焊縫時,應由里向外推刷子,不得來回刷。從事不銹鋼酸洗時,必須穿防酸工作服、戴口罩、防護眼鏡、乳膠手套和膠鞋。
(2) 凡患有呼吸系統疾病者,不宜從事酸洗操作。
(3) 化學物品,特別是氫氟酸必須妥善保管,必須有嚴格領用手續。
(4) 酸洗鈍化后的廢液必須經專門處理,嚴禁亂倒。
3. 9不銹鋼等金屬在用等離子切割過程中,必須遵守氬弧焊接的安全操作規定。焊接時由于電弧作用所傳導的高溫,使有色金屬受熱膨脹,當電弧停止時,不得立即去查看焊縫。
第9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規程
淺談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當前,我國正處于大規模經濟建設和城市化加速時期,建筑業規模逐年加大,其從業人員已成為中國最大的行業勞動群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不僅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而且關系到社會建設的持續,快速,健康的發展,更關系到社會的穩定。
一、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總述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需運用多種學科的理論和辦法從各個不同學科的側面,研究工程施工生產過程中造成個體傷害的有害因素,從而保護從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隨著建設工程個性化的加強,高層,超高層。地下建筑工程的涌現,工程結構、施工工藝的復雜化,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等的廣泛應用,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與管理帶來了新挑戰。同時,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傳統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模式也將受到挑戰。政府加強市場監督管理,同時充分發揮市場機制,調動社會,企業的力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以及安全技術的研究與運用,探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新模式,如建設工程安全監理制、安全中介機構與安全咨詢、工程保險等,從多角度、多層次地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監控。
安全生產是涉及勞動者權益,社會穩定協調,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市場競爭的頭等大事,通過完善立法,加強監督,增加收入,科技進步,綜合治理等手段,促進安全生產。
二.建筑施工企業當前對安全生產責任的態度
當前仍有部分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不強,重效益,輕安全,安全生產基礎工作薄弱,安全生產投入嚴重不足,安全培訓教育流于形式,施工現場管理混亂安全防護不符合標準要求,“三違”現象時有發生,未能建立起真正有效運轉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從我國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看,其原因涉及到經濟管理技術,教育。包括違規設計、違章指揮、和作業,無安全技術措施,未作安全技術交底,從業人員素質低,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不足,安全責任不明確,應急救援機制不健全等,并且絕大多數事故是違章所致,事故的根源在于廣大從業人員缺乏安全技術與安全管理的知識及管理能力,未系統地進行安全技術與安全管理的教育與培訓。
三、責任到位,國家重視安全生產的措施
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企業負責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同志強調,搞好安全生產,領導重視是關鍵,法律法規中規定,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等所需的資金的投入,對所承建的建設工程進行延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監督工作。
時刻牢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珍惜生命的情感觀,安全效益的經濟觀,預防為主的科學觀。
第10篇 建筑施工點焊機多頭點焊機操作規程
1 .操作前必須檢查電器設備、操作系統和冷卻系統是否良好,并檢驗機體外殼有無漏電現象。
2 .點焊機應放在干燥場所,機身應平穩牢固,應用螺絲固定,周圍不準堆放易燃物品,以防工作時火花飛濺引起火災。
3 .點焊機冷卻水管應保持暢通;冬季工作后應將冷卻水放完,以防凍裂。
4 .工作時操作人員應佩帶必要的防護用品,操作人員應站在木板上,以防漏電。
5 .剛焊完的點焊處,禁止用手碰觸,以免燙傷。
6 .工作時,如點焊頭電極發現漏電,應立即更換。
第11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規定
1、建筑工程施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生產班組(隊)在接受生產任務時,應同時組織班組(隊)全體人員聽取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講解,凡沒有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或未向全體作業人員講解,班組(隊)有權拒絕接受任務,并提出意見。
3、施工現場的特種作業:
*電工作業;
*鍋爐司爐和壓力容器作業;
*起重機械作業;
*起重信號指揮;
*金屬焊接(含氣割)作業;
*金屬無損檢測作業:
*建筑登高架設作業;
*單位內行駛機動車輛駕駛作業等。
施工現場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獲得
《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證》。外埠來京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持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安全監察機關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明,向本市勞動安全監察機關或其委托單位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后,方準獨立進行特種作業操作。學徒工必須辦理學習證,在監護人的指導下操作,嚴禁無證作業。
4、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必須首先參加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未經培訓或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
5、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身體檢查,無妨礙本工種的疾病和具有相適應的文化程度。
6、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不得從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7、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中思想集中,堅守作業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嚴禁酒后作業。
8、建筑施工工人必須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制度,不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9、班組(隊)長,每日上班前,必須召集所轄班組(隊)全體人員,針對當天任務,結合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和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安全狀況及本班組(隊)人員技術素質、安全知識、自我保護意識以及思想狀態,有針對性地進行班前活動,提出具體注意事項,跟蹤落實,并做好活動記錄。
10、班組(隊)長和班組(隊)專(兼)職安全員必須每日上班前對作業環境、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立即解決;重大隱患fdcew.com,報告領導解決,嚴禁冒險作業。作業過程中應巡視檢查,隨時糾正違章行為,解決新的不安全隱患;下班前進行確認檢查,機電是否拉閘、斷電、門上鎖,用火是否熄滅,施工垃圾自產自清,日產日清,活完料凈場地清,確認無誤,方可離開現場。
11、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頦帶;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著裝要整齊;在沒有可靠安全防護設施的高處[2m以上(含2m)]懸崖和陡坡施工時,必須系好安全帶;高處作業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擲物料,嚴禁赤腳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
12、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外用電梯。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運輸設備上下。
13、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設備和警告、安全標志等未經領導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
14、上班作業前應認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臨邊安全防護和腳手架護身欄、擋腳板、立網是否齊全、牢固;腳手板是否按要求間距放正、綁牢,有無探頭板和空隙。
15、六級以上強縫和大雨、大雪、大霧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和起重吊裝作業。
16、作業中出現不安全險情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組織撤離危險區域廠報告領導解決,不準冒險作業。
17、腳手架未經驗收合格前嚴禁上架子作業。
18、在溝、槽、坑內作業必須經常檢查溝、槽、坑壁的穩定狀況,上下溝、槽、坑必須走坡道或梯子。
19、施工現場用火,應申請辦理用火證,并派專人看火;嚴禁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動火,吸煙到吸煙室。
20、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承包單位管理與監督檢查。
21、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報告領導,搶救傷員,保護現場。
第1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規程用詞說明摘自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28—2000
1. 為便于在執行本規程條文明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 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
正面詞采用“必須”;
反面詞采用“嚴禁”;
(2) 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應”;
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 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宜”;
反面詞采用“不宜”;
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采用“可”。
2. 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行的寫法為“應按……執行”或“應符合……要求(或規定)”。



















